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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管理规范 抗菌药物情况总结(优秀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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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管理规范 抗菌药物情况总结(优秀7篇)
2023-09-13 21:51:08    小编:紫衣梦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抗菌药物管理规范篇一

一、抗菌药品使用情况:

1、用药认识不到位:临床各科室医药人员对抗菌药物的各项组织管理制度、实施方案认识不到位,抗菌药物使用的各项指标没有严格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医务科的管理力度不够。

2、用药指标不严格:少部分医生对抗菌药有滥用现象,特别是对急诊患者,在没有做血常规的情况下就草率用抗生素,大部分医生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内容了解不透彻,没有严格按照要求使用抗菌药物。

3、用药原则不坚持:对有惠民卡的患者有一次开多量的情况,经了解后属患者为方便主动要求,但药剂科也作了相关规定,凡这种情况都要求开药医师在处方上作特殊注明。

二、整改措施:

1、明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责任制 严格落实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切实发挥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督导小组的作用;明确院长为全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临床科主任为科室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完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对抗菌素使用情况进行分析、讨论,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

2、加强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全员培训 要求科室加强组织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学习,达到人人知晓。

3、建立抗菌药物定期评估制度,落实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由药剂科每日对院内处方在早会上进行点评,由医务科进一步整改。

4、加强抗菌药物购用管理。严格控制抗菌药物购用品种、品规数量,保障抗菌药物购用品种、品规结构合理。

5、加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指标控制力度 严格控制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强度,保证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的各项指标在规定范围内;对超常使用抗菌药物的,及时给予停止使用。

6、加强临床检验检测用药 用抗菌药前必须检查血常规,必要时到上级医院检查细菌耐药监测。

7、完善抗菌药物奖惩制度,严格查处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情况。

通过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优化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结构,提高了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有效遏制了细菌耐药;针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标本兼治的措施加以解决;完善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效措施和长效工作机制,促进了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持续提高。

主题词:抗菌药物 合理应用 整治

黄水镇卫生院 2012年6月15日印 共印5份

抗菌药物管理规范篇二

3、i类切口手术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为100%;

4、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率为0,我院从不给患者使用;

5、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大约占到门诊处方总数的23.60%;

1、各科室对我院的抗菌药物的各项组织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组织

学习力度不够,抗菌药物使用的各项指标没有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2、我院个别医生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内容含糊不清,没有严格按照《指导原则》使用抗菌药物。

3、对超常使用抗菌药物的,及时给予停止使用。

4、抗菌药物使用基本合理,个别存在半衰期较短的抗菌药物药物用法用量不规范。

1、加强各临床科室对抗生素临床应用知识的学习,定期组织上级医师讲课,并对相关知识进行考核。

2、对各科室抗生素应用进行监管,对超范围使用、超长期使用情况进行通报,并要求科室定期进行自查。

3、严格控制门诊抗生素处方比例,门诊药房进行监控,及时提醒超范围使用抗生素的门诊医生。

4、对i类切口手术患者使用抗生素情况严格监察,避免手术患者出现抗生素滥用情况。

抗菌药物管理规范篇三

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2011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卫医政发„2011‟28号)、《2011年辽宁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2011年铁岭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及《开原市“三好一满意”活动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以“三好一满意”活动、医院评价、优质医院创建、“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等工作为载体,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健全机制、持续改进”的工作思路,统一部署、统一安排、统一组织、统一实施,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进行集中治理,不断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二、活动目标

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有效措施和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持续改进,不断优化全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结构,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有效遏制细菌耐药。

三、活动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重点是二级医院。

四、组织管理

由卫生局“三好一满意”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制定本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对全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成立开原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专家组。

成员: 翟文东 开原市中心医院主治药师

黄亚东 开原市中心医院主治药师

董 俊 开原市中医院药师

任 丽 开原市骨科医院主治药师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负责落实铁岭市卫生局和我局制定的各项工作措施,实现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各项指标。

五、重点内容

应用管理组织机构,层层落实责任。

卫生局与医疗机构负责人、医疗机构负责人与临床科室负责人分别签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责任状,明确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控制指标。卫生局和医疗机构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情况作为院长、科室主任综合目标考核以及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指标。我局将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纳入医院评价和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指标体系,提高指标权重。

1、抗菌药物品种、剂型、规格、使用量、金额。

2、使用量排名前10位的抗菌药物品种。

3、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

4、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治疗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

5、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等。

(三)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技术支撑体系。二级医院应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和临床微生物室,配备能够满足工作需要的感染专业医师、微生物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和临床药师,为医师提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专业培训,对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有明确的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和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程序,并能严格执行;医师经过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

(五)加强抗菌药物购用管理。医疗机构对本单位的抗菌药物目录进行全面梳理,清退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严重、性价比差和违规促销的抗菌药物品种。

1、严格控制抗菌药物购用品规数量,二级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同一通用名称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

2、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超过5个品规,注射剂型不超过8个品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不超过3个品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超过4个品规,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不超过5个品规。

3、医疗机构抗菌药物采购目录(包括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剂型和规格)要向卫生局备案。

4、医疗机构确因临床工作需要,需采购的抗菌药物品种、规格超过上述规定,经备案的卫生局审核同意后,向市级卫生局提出申请,并详细说明理由。由市卫生局核准其申请抗菌药物的品种、规格的数量和种类。

科室提出申请,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物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经本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讨论通过后,由药学部门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不得超过5次。如果超过5次,要讨论是否列入本机构抗菌药物采购目录。调整后的采购目录抗菌药物总品种数不得增加。

(六)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强度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医疗机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40ddd以下;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住院患者外科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

(七)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估。医疗机构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有条件的医院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分析本机构及临床各专业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评估抗菌药物使用适宜性;对抗菌药物使用趋势进行分析,出现使用量异常增长、使用量排名半年以上居于前列且频繁超适应证超剂量使用、企业违规销售以及频繁发生药物严重不良反应等情况,及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

监测工作,定期发布细菌耐药信息,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针对不同的细菌耐药水平采取相应应对措施;医疗机构按照要求向全国、全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报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数据信息,向全国、全省细菌耐药监测网报送耐药菌分布和耐药情况等相关信息。

(九)严格医师和药师资质管理。2011年底前医疗机构要完成对执业医师和药师的抗菌药物相关专业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和考核;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的抗菌药物处方权或调剂资格。并要求各医疗机构将培训和考核内容全部备案。

(十)落实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

1、医疗机构组织感染、药学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专项点评。每个月组织对2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份处方、医嘱,重点抽查感染科、外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临床科室以及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治疗病例。

2、医疗机构根据点评结果,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向全院公示;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点评结果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重要依据。

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

(十一)全市二级医院全部纳入省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监测网。全市二级医院均纳入省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监测网,并与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监测网互联互通,定期公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和细菌耐药监测情况,督促和指导全市医疗机构合理应用抗菌药物。

(十二)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通报和诫勉谈话制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监测情况对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进行排序,对于未达到相关目标要求并存在严重问题的,召集医疗机构第一责任人诫勉谈话,并将有关结果予以通报。

(十三)严肃查处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情况。卫生局将按照《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对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的查处力度。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医师,并视情形依法依规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暂停处方权、取消处方权、降级使用、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科室,医疗机构应当视情形给予警告、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撤销科室主任行政职务。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医疗机构,卫生局应当视情形给予警告、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处理;问题严重的,追究医疗机构负责人责任。

六、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2011年8月)。市卫生局制定《2011年全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对全市的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医疗卫生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引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广大医务人员积极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1年9月)。医疗机构根据卫生局工作安排,认真开展院、科两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调查,排查梳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自查自纠工作贯穿始终。各医疗机构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调查报告和自查整改报告于9月30日前报我局医政股。

(三)督导检查阶段(2011年10月)。

1、专项检查。卫生局将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和要求,组织开展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检查,结合医院评价、大型医院巡查、2011年“医疗质量万里行”和“三好一满意”活动组织对本市医疗机构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2、重点抽查。卫生局组织检查组对全市医疗机构进行重点抽查。

3、卫生局和医疗机构将按照相关规定,分别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发现的严重问题予以处理。

前,各二级医院将本单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总结报送卫生局。卫生局根据督导结果和各医疗机构总结报告对全市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通报,研究部署2012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控制细菌耐药,是公立医院改革和“三好一满意”活动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医疗卫生服务医改目标的重要措施。各医疗机构要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角度出发,切实提高对专项整治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层层落实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集中治理,务求实效。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实施方案,明确组织分工、活动安排、工作重点,指导有关科室和医务人员落实各项活动内容。要结合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际情况,认真剖析当前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的突出问题和重点环节,通过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教育培训、加大治理力度等综合手段,集中治理,抓点带面,点面结合,逐层突破,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照铁岭市卫生局和我局的工作方案,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制定详细的检查标准,积极开展专项检查。今年专项整治工作期间,要将检查结果与医院评价、医师定期考核、绩效考核、职称晋升等工作紧密挂钩,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认真总结,持续改进。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保障医疗安全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需要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各医疗机构在推进活动不断深入开展的同时,要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逐步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相关制度、指标体系和工作机制,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从阶段性活动逐步转入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逐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的持续改进。

抗菌药物管理规范篇四

一、填空题(40分,每空2分)

1、三级综合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种。

2、同一通用名称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超过()种,具有相似或者相同药理学特征的抗菌药物不得重复采购。

3、清退或者更换的抗菌药物品种或品规原则上()个月内不得重新进入抗菌药物供应目录。

4、临时采购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物(),经本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学部门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

5、深入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的原则。

6、二级以上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可根据需要设置(),配备()、()和()。

7、医疗机构明确本机构(),对不同管理级别的抗菌药物()进行严格限定,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

8、医疗机构对抗菌药物供应目录进行动态管理,清退()、()、()、()和()的抗菌药物品种或品规。

9、住院患者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剖宫产手术除外,抗菌药物品种选择和使用疗程合理。

10、综合医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

二、单选题(30分,每题3分)

1、关于专项整治的活动目标描述不正确的是()

a进一步巩固2011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成果

2、关于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范围描述正确的是()

5、关于限定日剂量(ddd)描述正确的是()

6、在出现下列情况时考虑预防用药:手术范围大,手术时间超过()小时,手术中出血量超过()毫升,污染机会增多者。

8、关于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分级管理制度的落实,杜绝医师违规越级处方的现象。b、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制定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流程,并严格执行。c、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在门诊和住院患者中均可使用。d、医疗机构应明确本机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

三、判断题(30分,每题3分)

1、三级以上医院对医师和药师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考核工作,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

2、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每个月组织对2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

3、医师处方权和药师药物调剂资格取消后,在12个月内不得恢复。

进行工作,不与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和细菌耐药监测网互联。

5、对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每年报告一次;对限制使用级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半年报告一次。

6、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合理性评估结果作为医师职称晋升、评先评优、定期考核、收入分配、绩效考核等工作的重要内容。

7、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医师,卫生行政部门或医疗机构应当视情形依法依规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暂停处方权、取消处方权、降级使用、暂停执业、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医疗机构的党委负责人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作为医疗质量和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安排。

9、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超过3个品规。

10、因特殊治疗需要,医疗机构需使用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

一、填空题(40分,每空2分)1、50 2、2 3、12

4、(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

5、(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6、(临床微生物室)、(感染专业医师)、(微生物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和(临床药师)

7、(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处方权)

8、(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严重)、(性价比差)和(违规使用)

9、(术前30分钟至2小时)

10、(60%)、(20%)

二、单选题(30分,每题3分)

1-5 dccbc 6-10 ddcac

三、判断题(30分,每题3分)

1、×

2、√

3、×

4、×

5、√

6、√

7、√

8、×

9、×

10、√

抗菌药物管理规范篇五

卫生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4号)、《省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有效遏制细菌耐药,合理控制医疗费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结合目前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抗菌药物是指对细菌具有抑制或杀灭作用的药物。主要用于细菌、真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性疾病的药物。

非限制使用(一级):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限制使用(二级):与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相比较,这类药物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

特殊使用(三级):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加倍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药品价格昂贵。

第四条 我院院长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根据我院抗菌药物管理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组织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第五条 医务人员(包括乡村医生)和从事处方调剂工作的药师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后的,授予相应的抗菌药物处方权或抗菌药物调查剂资格。

第六条 医师经考核后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一般可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在我院独立从事一般执业活动的执业助理医师以及乡村医生,可授予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药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抗菌药物调剂资格。第七条 按照省卫生厅制定的《湖北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制定我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并向卫生局备案。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包括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品规。未经备案的抗菌药物品种、品规,不得采购。同一通用名称抗菌药物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具有相似或者相同药理学特征的抗菌药物不得重复列入供应目录。

第八条 临床医师选用抗菌药物应遵循《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预防感染、治疗轻度或者局部感染应当首选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或者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类抗菌药物敏感时,可以选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我院无特殊使用抗菌药物,若需使用,原则上应转上级医院治疗。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处方量应当限于1天用量。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应当详细记录用药指证,并应当于24小时内补充完成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必要手续。

第九条 使用抗菌药物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村卫生室只能选用基本药物(包括省增补品种)中的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品种。

(二)我院只能选用基本药物(包括省增补品种)中的抗菌药物品种,应合理使用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严格控制使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原则上禁止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对需要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应及时转诊。

第十条 门急诊使用抗菌药物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根据适应症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处方集目录药品。

(二)门急诊患者需使用抗菌药物治疗的,原则上只能选择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如因病情需要使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的,应经具有中级医师及以上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在处方上加签才能使用。

(三)门急诊治疗中不得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四)门急诊抗菌药物的使用,应以口服或肌肉注射为主,严格控制门诊患者静脉输注使用抗菌药物比例。需要通过静脉输液或静脉推注进行治疗的,原则上应收住院或留门诊观察室使用。村卫生室、诊所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应当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

(一)使用量异常增长的抗菌药物;

(二)半年内使用量始终居于前列的抗菌药物;

(三)经常超适应证、超剂量使用的抗菌药物;

(四)企业违规销售的抗菌药物;

(五)频繁发生严重不良事件的抗菌药物。

第十二条 医务科将对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等情况进行排名并予以内部公示;对排名后位或者发现严重问题的医师进行批评教育,情况严重的予以通报。

第十三条 医务科将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点评,并将点评结果作为医师定期考核、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依据。

第十四条 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第十五条 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应当取消其处方权:

(一)抗菌药物考核不合格的;

(二)限制处方权后,仍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

(三)未按照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未按照规定使用抗菌药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第十六条 药师未按照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方与用药医嘱,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发现处方不适宜、超常处方等情况未进行干预且无正当理由的,将取消其药物调剂资格。

第十七条 现行国家有效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已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抗菌药物管理规范篇六

一、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情况:

3、i类切口手术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为100%;

4、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率为0,我院从不给患者使用;

5、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大约占到门诊处方总数的23.60%;

二、我院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时存在的问题:

1、各科室对我院的抗菌药物的各项组织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组织

学习力度不够,抗菌药物使用的各项指标没有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2、我院个别医生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内容含糊不清,没有严格按照《指导原则》使用抗菌药物。

3、对超常使用抗菌药物的,及时给予停止使用。

4、抗菌药物使用基本合理,个别存在半衰期较短的抗菌药物药物用法用量不规范。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1、加强各临床科室对抗生素临床应用知识的学习,定期组织上级医师讲课,并对相关知识进行考核。

2、对各科室抗生素应用进行监管,对超范围使用、超长期使用情况进行通报,并要求科室定期进行自查。

3、严格控制门诊抗生素处方比例,门诊药房进行监控,及时提醒超范围使用抗生素的门诊医生。

4、对i类切口手术患者使用抗生素情况严格监察,避免手术患者出现抗生素滥用情况。

2016年12月20日

抗菌药物管理规范篇七

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2﹞32号)、《市卫生局2012年徐州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徐卫医„2012‟37号)要求,结合目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现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弘扬、主动践行“创业创新创优、争先领先率先”的新时期江苏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和公立医院改革工作要求,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优化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结构、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有效遏制细菌耐药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强意识、建机制、重长效、严考核,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二、基本原则

要突出重点、立足长远,不断增强能力、提高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意识。抓住采购、使用、监测、考核奖惩等关键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改和控制措施,促进临床合理应用抗菌药物。加强医务人员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教育与培训,增强自觉性和规范性。

不断加强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全过程的监管,提升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水平。

三、活动目标

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每百人天40ddds以下。

传染病医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7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5%,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35%,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每百人天40ddds以下。

7、住院患者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剖宫产手术除外),抗菌药物品种选择和使用疗程合理。

8、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其中,腹股沟疝修补术(包括补片修补术)、甲状腺疾病手术、乳腺疾病手术、关节镜检查手术、颈动脉内膜剥脱手术、颅骨肿物切除手术和经血管途径介入诊断手术患者原则上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

四、重点任务

(一)开展宣传发动

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深入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要通过对医疗卫生行业内部的宣传教育,讲明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认识,克服医疗机构负责同志以及医务人员中可能存在的工作惰性和“认认真真走过场”的错误意识,帮助树立科学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意识。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和多种途径,加大对全社会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患者加深对科学使用抗菌药物知识的认识,配合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科学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共同遏制抗菌药物滥用。

管理制度的落实,坚决杜绝医师违规越级开具处方的现象。制定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流程,并严格执行,进一步明确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六)落实处方点评制度

医疗机构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专项点评,重点对、外科、妇产科科等临床科室以及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诊疗病例进行点评。每月组织医师对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根据点评结果,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5名的医师进行全院表扬、公示;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5名的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点评结果作为医务人员绩效考核重要依据。年度内,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未按照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方与用药医嘱,造成严重后果的;以及发现处方不适宜、超常处方等情况未进行干预且无正当理由的,医疗机构应当取消其药物调剂资格。医师处方权和药师药物调剂资格取消后,在6个月内不得恢复。

(七)严肃查处不规范的行为

动的工作总结于10月底前报区卫生局,我局将我区全面情况于11月5日前报市卫生局。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提升管理水平。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是促进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控制细菌耐药,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举措。各医疗机构要按照市、区卫生局统一部署和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健全组织,采取积极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不断强化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大力推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各项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各医疗机构要按照市卫生局要求和区卫生局部署,明确工作重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扎扎实实地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和本单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卫生行政部门的医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的医务部门是本地本单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职能机构,要切实承担起相应责任。临床科室负责人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要通过层层落实责任制,推进活动健康有序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三)巩固活动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提高合理用药物水平,遏制细菌耐药,控制医疗费用,保障医疗安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务,需要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改进方式方法、建立工作体系。各单位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本着促进医疗事业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在体制、机制、制度上狠下功夫,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从阶段性活动逐步转入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促进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的持续改进,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

附件1:

徐州市铜山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周厚英 区卫生局财务科科长

曹支林 区卫生局医政科科长

李道勇 区卫生局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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