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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会议纪要网(汇总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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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会议纪要网(汇总6篇)
2023-09-13 21:38:56    小编:文轩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烟花爆竹会议纪要网篇一

烟花爆竹现在是需要严加管理的。下文是烟花爆竹严控会议纪要,欢迎阅读!

会议总结了*年我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了*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和*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会上组织学习了相关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和政府文件,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就监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如何加强监管进行了交流发言;会议认真梳理了*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监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要求,共同研究解决了监管工作中存在的如缺乏信息沟通、进一步加强联合执法等问题,落实了各成员单位在*年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监管工作重点。

会议认为:*年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是进一步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高行业安全发展意识,提升行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将促进全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确保开局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一定要认真落实。

会议强调: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明确职责和检查重点,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人员和检查措施,确保检查工作不走过场吧,不留死角,确保*年全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会议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在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按照责任分工,加强联合执法和督促检查,认真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将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2、精心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要周密部署、统筹协调、形成合力、精心组织好专项整治工作,突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强依法监督,以“三深化”和“三推进”为重要抓手,全面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与“三项建设”,有效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3、抓好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指导,在严格要求的同时要做好对企业的服务工作,及时解决专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5、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工作。鉴于当前我县机构改革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情况的变化,议定由县安监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我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预案在*年*月底前进行修订,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实施;同时就新预案在*年**月底前进行一次演练。

6、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监管信息资源的交流和共享。由县安委办牵头,在*年*月**日前,组织县工商、公安、质监、气象、消防等部门,互通我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资源信息,以增强各部门在职责范围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监管与服务。

12月19日,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了20xx年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暨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会议。区政府代区长王仲儒出席会议并强调讲话。会议由副区长李品主持。各乡镇街、开发区行政主要负责人、安监办主任,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公安派出所、市场监管所所长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市政府安委会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暨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对今冬明春的安全生产工作和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议指出:

今年以来全区共发生各类事故233起,其中道路交通事故194起、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39起;发生火灾事故36起;工矿商贸事故3起。各类事故死亡人数43人,其中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7人;工矿商贸事故死亡3人。各类事故死亡总数已达市下达控制指标的87.8%。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总数占市下达指标的86.9%,工矿商贸行业事故死亡总数占市下达控制指标的100%。

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实现了亡人事故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的基本目标。但形势依然严峻、问题依然较多。

会议要求:

(一)深入开展“六打六治”专项活动。必须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进一步强化打击整治手段,进一步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六打六治”专项活动取得真正实效,实现预期目标。

(二)强力推进烟花爆竹“打非”行动。一方面,积极稳妥的做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整体退出工作。尽快签订补助协议,要严格加强对企业生产扫尾阶段的监管。切实做好企业职工工资和农民土地租金的核实发放工作,确保社会稳定。要妥善处理企业剩余原材料和半成品,严防流入社会,造成隐患。积极帮助企业出谋划策、招商引资、尽快转产转型,以保证整体退出工作平稳、有序、圆满。另一方面,严厉开展烟花爆竹“打非”行动。必须更加强化区、乡、村三级干部保包责任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必须更加做实排查工作,做到不放过一个可疑窝点、一个可疑人员、一个可疑线索;必须更加盯紧重点地区、重点人口、重点部位,特别是退出企业的周边地区和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更加深入宣传教育,发动群众,群防群治,使非法生产者无生产之地、无容身之所;必须更加注重对烟花爆竹销售、运输、存储环节的检查监管,堵死非法生产的出口。必须要加大执法力度,坚决做到对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等行为露头就打,从重从严,毫不姑息。

(三)认真抓好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教育。今后一个时期,应把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按照区安委会的部署和要求以及实际工作的需要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四)扎实做好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整治。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消防隐患问题不同程度的存在,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势在必行。必须按照上级的部署,从现在开始,及早谋划、及早动员,及早行动,作为新的一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点,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方案抓紧、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五)严格组织年度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工作。第一,严格组织当前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各地各部门应积极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整治。重点是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排查问题、消除隐患,确保安全。以企业标准化创建和职业健康防治为主要抓手,全面推进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的升级达标,最大限度地防止工贸企业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工业经济高质量的运行。第二,严格组织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各地、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市、区两级的迎检工作,对照方案,补差补缺,力求完善,确保在考核中取得较好成绩。

会议强调:

一、安全生产工作始终要摆在重要位置

全区安全生产的形势不容乐观,烟花爆竹的“打非”工作面临更大、更艰巨的考验,冬春季来临各类生产经营活动频繁,交通、消防、特种设备安全问题日益突出,春节、元旦期间,重要会议多、商业活动多安保、安全的保障工作丝毫不能松懈。各乡镇街、开发区、各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踏踏实实的把安全生产各项具体工作抓好。要强化宣传树立安全发展意识;依法治安抓出安全发展实效;严格考评提高安全发展能力。

二、认真做好烟花爆竹“打非”工作

各地各相关部门一定要把烟花爆竹“打非”作为今冬明春工作的重中之重,迅速全面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加强领导、明确重点、强化措施、严厉打击、综合治理。

一要层层抓落实。各乡镇街、开发区,特别是重点乡镇务必认清当前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严峻形势,切实加强领导,要落实县处级领导包保负责制、乡镇领导包村包片、村干部包组包户责任制和“以村为主”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乡镇政府要真正负起责任,把这项工作抓在手上,确保本辖区内没有非法生产窝点。

二要切实讲协作。烟花爆竹的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等环节涉及到公安、安监、市场监管、交通等多个部门,既要各负其责,又要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综合治理、形成合力。要继续落实区“打非”领导组成员单位联系乡镇街、开发区制度,对联系乡镇街、开发区要开展督促检查、指导帮扶工作,区“打非”领导组要专门组成督查组对地开展“打非”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要集中力量逐一核实、依法查处。

三要认真细排查。要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全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整体退出后,我区烟花爆竹“打非”任务相当艰巨,必须要有最充分的思想准备、最有效的工作手段和最严厉的惩处措施,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严防事故发生。各地要组织对辖区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对重点乡镇、重点村和重点人群、重点区域和场所一个不漏地进行检查,沿淠湾重点乡镇要进行重点排查,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房,房不漏人,确保不留死角,不留隐患。江家店镇、罗集乡、丁集镇涉退出乡镇要摸清原生产企业职工底数,严防退出企业职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公安、安监等部门以及乡镇政府对辖区退出企业的剩余化工原材料进行再摸底、再排查,认真做好登记造册,督促企业妥善处理,必须建立剩余化工原材料的流向账单,不得销售给任何个人,坚决防止企业的剩余化工原材料非法流向社会,造成非法生产烟花爆竹。

四要严格追问责。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始终保持“打非”工作的高压态势,切实加大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打击力度。做到露头就打,决不姑息迁就。同时要从严倒查,对因监管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导致辖区出现非法生产现象甚至非法生产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会议认为:近段时间以来,省内、省外连续发生多起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事故,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极为严峻。清明节将至,是烟花爆竹生产销售旺季,许多非法生产者为了牟取暴利,不择手段,从非法渠道购进违禁药物及原材料,利用废弃厂房、学校、民房组织生产,极易引发事故。因此,我们必须清醒认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所面临的严峻形势,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果断措施,切实加强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坚决遏制烟花爆竹生产事故发生。

会议指出:从历年掌握的情况来看,我县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现象时有发生,从客观上讲,我县一些乡镇经济还比较落后,部分群众缺少脱贫致富的途径和手段,而烟花爆竹作为个别农户的传统产业,生产工艺非常简单,生产原料很容易获得,产品销售市场比较广阔,又有较大的利润空间,容易导致一些人受经济利益的影响,不顾国家禁令,铤而走险,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我县各乡镇有部分村寨曾经私自生产烟花爆竹,我们在开展行动中要以这些村寨作为“打非”工作摸排的重点。

会议强调:我们要吸取我省、我区非法烟花爆竹安全事故教训,切实增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加强舆论宣传,宣传报导国家关于打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的政策法规和“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成果,以震慑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行为,遏制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要从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建立烟花爆竹“打非”工作长效机制,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加强“打非”专项行动工作协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在“打非”专项行动中摸排到的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窝点,要立即向“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由办公室统一协调进行处理。

会议要求:

1、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立即成立“打非”工作领导机构,落实人员,制定“打非”工作方案,立即组织开展“打非”专项行动。

2、县公安部门负责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整治工作。

3、县安监部门负责对合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烟花爆竹生产管理标准、规范,使企业达到安全管理标准化。

4、县工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流通领域的监管,确保销售市场的烟花爆竹质量。

5、县质监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质量监管工作。

6、县教育部门负责做好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防止未成年人参与非法生产烟花爆竹。

7、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制,强化监督管理,及时上报工作情况,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烟花爆竹会议纪要网篇二

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产生大量有害气体,造成空气严重污染、雾霾加重,对人的呼吸系统、神经系统和心血管系统都有一定的损害。特别是节日期间,容易引发一些呼吸系统的疾病,慢性病人可能加重病症,甚至会出现危险。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产生噪声污染,影响正常生活,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噪声大概135分贝,如果是烟花弹,产生的噪声会超过300分贝,远远超过人的听觉范围和耐受限度,使人难以入眠。燃放烟爆竹和大盘香还极易引发火灾,危害生命财产安全,每年春节期间发生的火灾,大多与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有关,大到家毁人亡,小到房屋损毁、动物烧死、车辆烧坏。每年春节期间都是烟花爆竹致伤的高发期,大多都是炸伤脸部、眼睛,炸断手指等,甚至死亡。燃放烟花爆竹和大香带来满地纸屑,与文明建设格格不入,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燃放后,带来的纸屑、炮灰、香灰,使垃圾量成倍增加,加重了环卫工人的`负担。遇到下雨或下雪,污染物还会随着水流进入水体,直接影响水环境质量。为进一步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阜阳市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管理条例》,全街道加强2022-2023年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燃放管理工作,确保我辖区空气质量明显提高。

文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3、《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4、《阜阳市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管理条例》(2019年1月1日施行)

5、《颍东区2022年度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工作方案》(颍东政办秘﹝2022﹞2号)

我街道实行烟花爆竹禁止燃放政策,大气环境质量也逐年向好,禁燃禁放多年来,我街道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空气质量提升明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阜阳市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管理条例》《颍东区2022年度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工作方案》,结合我街道实际,研究制定了《向阳街道2022年度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工作方案》,经相关负责人拟定草案,办事处开会研讨,最后形成方案并由单位办公室印发。该方案无需进行合法性审查。

(一)国家机关;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四)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及周边一百米范围内;

(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教育机构;

(七)图书馆、档案馆等公共文化设施;

(八)公墓等公共祭扫场所;

(九)监狱、戒毒所等场所;

(十)旅游景区、林场、公园、绿地、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十一)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地;

(十二)区政府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街道2022年祭灶、春节、元宵节、清明节前后、农历十月空气质量明显改善。2022年1月25日(腊月二十三)开始,至2月16日(正月十六)为“两禁”宣传月。

(一)明确工作责任,强化源头管控。按照“政府领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全民参与”原则,加大事前、事中监管和事后处罚力度,明确责任分工,街道办事处是责任主体,各社区是治理主体,街道市容城管执法中队、公安、应急等部门是执法监管主体。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宣传单、小喇叭、led电子屏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有效遏制街道烟花爆竹、大盘香违规燃放行为。

(二)明确包保及考核机制。各社区、各部门要按照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安排部署,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工作,引导广大市民自觉拒绝购买、携带、运输、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确保禁燃区内“零燃放”。

(一)建立包保责任金机制

按照“谁辖区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重心下移,落实属地责任,依靠、发动、尊重基层民众,建立全覆盖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网格化包保责任制,做到街道干部包社区,社区干部包居民组、小区、街巷、路段、村庄和企业,确保包保到位、监管到位、考核到位。实行责任金制度,街道办事处全体参与包保人员和社区书记、主任责任金缴纳到街道办事处财政所,各社区其他包保干部责任金交到本社区。在省市区督查中如发现有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等现象,除问责外所交责任金一律没收上交财政,再次补缴责任金;再次发生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等现象,所交责任金再次没收上交财政并补缴。如没有发生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等现象,责任金退还本人。街道办事处驻社区包保人员、社区干部及居民组长要死看硬守,严查严管,防止焚烧现象发生。在督查过程中如发现网格包保人员在工作日缺岗一次扣50元,请假半天扣30元,请假一天扣50元,双休日、节假日参照执行。

(二)强化保障机制

街道成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督查组。督查组每天对督查区域进行巡查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各社区也要成立禁燃禁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要坚持上门发动、志愿发动、执法发动。街道和各社区要坚持领导干部在岗在位,执法人员全部到岗,包保人员落实包保责任,确保组织领导和人员到位。

街道将加强后勤保障工作,安排专项经费用于禁燃禁放工作,各社区要确保经费的投入,全力保障禁燃禁放工作开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社区要高度重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工作,及时成立相应组织或议事协调机构,构建“网格化”监管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建立“政府牵头抓总、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全员参与、密切协同配合”的有效工作机制。街道环保办按照职责分工,对街道禁燃禁放负统一监管职责。

各社区对本辖区内禁燃禁放及管理工作负总责。在重点时段,要全员上阵,采取交叉巡逻、死看硬守等方式,确保在划定的禁燃区域内“零燃放”。

(二)加强督查调度。各社区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工作专项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明确时限、落实责任,工作实施方案于2022年1月25日下午14:30前报街道环保办公室。

烟花爆竹会议纪要网篇三

近年来,各地对燃放烟花爆竹的管制越来越严了,对于此相关部门会发出通告,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烟花爆竹通告范文,供大家参考!

一、禁止燃放时间

从20xx年10月1日起。

二、禁止燃放区域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许昌县、魏都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理的城市规划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三、禁止燃放种类

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包括所有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四、处罚标准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违反本通告在上述规划区内销售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由安监部门责令其停止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违反本通告,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以上5万以下的罚款。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部门职责

公安机关负责查处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查处违法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行为,查处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查处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违法行为。安监部门负责依规设置零售网点,做好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查处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行为。工商部门查处无照经营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资质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的运输行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行为。环保部门负责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对全市中小学生开展安全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守护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城管部门积极协助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市容秩序。供销社应当加强对本系统企业的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管理。宾馆、饭店和提供婚庆服务等经营者承办喜庆等活动的,应当劝告消费者禁放烟花爆竹。市住房城乡建设、文化、民政、供电等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物业小区、游园广场、文物保护单位、敬老院、输变电设施、车站等禁放区域的守护工作。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的县(区)人民政府和管理委员会及其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和督促本辖区内的单位和个人遵守禁放规定。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物业服务企业、网格员,应当做好本单位、本辖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工作,坚决预防违规燃放行为的发生。

对违反规定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制止和举报。举报电话:市公安局:110 ,市安监局:296*61,市工商局:12315,市城管局:12319,市交通局96520。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年10月1日

一、未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单位或个人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城管行政执法部门将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规定,除没收其未燃放的烟花爆竹外,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爆炸物品管理规定的,公安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当事人处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公安、城管执法、安监、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将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并追究其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三、鼓励市民举报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市民可直接向光明新区城市管理局、光明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光明公安分局、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光明管理局、光明交通运输局投诉举报。

奖励标准

对举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经查证属实,按每宗10000元的标准给予第一举报人奖励;对举报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经查证属实,按每100公斤500元的标准给予第一举报人奖励;(不满100公斤的按100公斤标准奖励),最高奖励10000元。

xx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20xx年1月17日

一、禁限燃放时间和区域

一律不得燃放任何种类的烟花爆竹。

(二)市政府启动重污染天气三级以上预警,在预警期间和区域内全面禁止燃放任何种类的烟花爆竹。

(三)主城区以外的各县(市、区)可依据本通告和当地实际制定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工作方案,明确禁限燃放的区域、时间和烟花爆竹种类,积极引导群众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

惠泽路,001乡道经贾口村延伸至青兰高速),北至青兰高速,南至南环路(向西延伸至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向东顺沿渚河、支漳河、邯大公路、京广高铁、309国道延伸至尚代线)所围合的范围。

二、禁止燃放场所

下列区域或场所禁止燃放一切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等办公场所及周边100米范围内;

(三)集贸市场、商场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及周边100米范围内;

(四)重要军事设施、仓库、文物保护单位及周边100米范围内;

(五)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及周边100米范围内;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区域或场所。

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品种

下列烟花爆竹属于全年禁止燃放的产品:

(三)组合烟花;(四)电子礼炮。

四、烟花爆竹销售管理与处罚

我市主城区范围内严禁设立烟花爆竹常年销售点,已经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许可期限届满后,不再许可经营。为方便群众春节期间购买烟花爆竹,由市供销社报市安全监管部门批准,在主城区北环、西环、南环路两侧布设30处临时销售点,销售日期为腊月二十五至正月初五。对未经许可销售烟花爆竹的,市安全监管、公安、工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烟花爆竹燃放管理与处罚

燃放烟花爆竹,应当按照燃放说明燃放,不得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必须委托有资质的专业燃放单位燃放,并经县级以上公安部门批准。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或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涉及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六、职责分工

(一)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禁限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充分整合行政资源,组织安全监管、公安、城管执法、监察等部门和新闻媒体认真履行职责,形成管理和打击合力。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辖区内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强化内部监督自律,加强对单位内部人员的教育,最大限度杜绝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发生。

(二)公安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禁限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自觉性;公布举报电话,便于群众举报违法燃放行为。要加强社会面的防范控制,及时发现、制止、查处违法燃放行为,依法处理违法燃放人员并逐一在新闻媒体曝光。

(三)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烟花爆竹销售网点的监管力度,严查非法销售行为。

(四)供销系统要加强对本系统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管理,严禁采购、运输、储存、销售升空炸响类等禁放类烟花爆竹。

主城区内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办(乡镇政府)、居(村)委会、小区物业、经营门店为禁限燃放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禁限燃放责任人,应当按照本通告要求做好本辖区、本单位及职工(员工)的禁限燃放宣传、教育、监督工作。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限燃放规定,安全、文明地燃放烟花爆竹。每位市民都有权利和义务劝阻、制止、举报不文明燃放行为和违法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举报电话:110;丛台区公安分局:3083338;邯山区公安分局:3125373;复兴区公安分局:5529110;开发区公安分局:2072911。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

xx市人民政府

20xx年1月15日

烟花爆竹会议纪要网篇四

随着烟花爆竹传统产区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的加强,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活动出现向行政区域交界边缘地带转移的新趋势。下文是县烟花爆竹打非会议纪要,欢迎阅读!

会议认为:近段时间以来,省内、省外连续发生多起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事故,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极为严峻。清明节将至,是烟花爆竹生产销售旺季,许多非法生产者为了牟取暴利,不择手段,从非法渠道购进违禁药物及原材料,利用废弃厂房、学校、民房组织生产,极易引发事故。因此,我们必须清醒认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所面临的严峻形势,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果断措施,切实加强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坚决遏制烟花爆竹生产事故发生。

会议指出:从历年掌握的情况来看,我县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现象时有发生,从客观上讲,我县一些乡镇经济还比较落后,部分群众缺少脱贫致富的途径和手段,而烟花爆竹作为个别农户的传统产业,生产工艺非常简单,生产原料很容易获得,产品销售市场比较广阔,又有较大的利润空间,容易导致一些人受经济利益的影响,不顾国家禁令,铤而走险,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我县各乡镇有部分村寨曾经私自生产烟花爆竹,我们在开展行动中要以这些村寨作为“打非”工作摸排的重点。

会议强调:我们要吸取我省、我区非法烟花爆竹安全事故教训,切实增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加强舆论宣传,宣传报导国家关于打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的政策法规和“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成果,以震慑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行为,遏制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要从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建立烟花爆竹“打非”工作长效机制,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加强“打非”专项行动工作协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在“打非”专项行动中摸排到的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窝点,要立即向“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由办公室统一协调进行处理。

会议要求:

1、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立即成立“打非”工作领导机构,落实人员,制定“打非”工作方案,立即组织开展“打非”专项行动。

2、县公安部门负责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整治工作。

3、县安监部门负责对合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烟花爆竹生产管理标准、规范,使企业达到安全管理标准化。

4、县工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流通领域的监管,确保销售市场的烟花爆竹质量。

5、县质监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质量监管工作。

6、县教育部门负责做好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防止未成年人参与非法生产烟花爆竹。

7、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制,强化监督管理,及时上报工作情况,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会议总结了*年我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了*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和*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会上组织学习了相关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和政府文件,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就监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如何加强监管进行了交流发言;会议认真梳理了*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监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要求,共同研究解决了监管工作中存在的如缺乏信息沟通、进一步加强联合执法等问题,落实了各成员单位在*年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监管工作重点。

会议认为:*年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是进一步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高行业安全发展意识,提升行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将促进全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确保开局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一定要认真落实。

会议强调: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明确职责和检查重点,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人员和检查措施,确保检查工作不走过场吧,不留死角,确保*年全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会议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在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按照责任分工,加强联合执法和督促检查,认真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将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2、精心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要周密部署、统筹协调、形成合力、精心组织好专项整治工作,突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强依法监督,以“三深化”和“三推进”为重要抓手,全面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与“三项建设”,有效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3、抓好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指导,在严格要求的同时要做好对企业的服务工作,及时解决专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5、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工作。鉴于当前我县机构改革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情况的变化,议定由县安监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我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预案在*年*月底前进行修订,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实施;同时就新预案在*年**月底前进行一次演练。

6、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监管信息资源的交流和共享。由县安委办牵头,在*年*月**日前,组织县工商、公安、质监、气象、消防等部门,互通我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资源信息,以增强各部门在职责范围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监管与服务。

12月19日,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了20xx年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暨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会议。区政府代区长王仲儒出席会议并强调讲话。会议由副区长李品主持。各乡镇街、开发区行政主要负责人、安监办主任,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公安派出所、市场监管所所长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市政府安委会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暨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对今冬明春的安全生产工作和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议指出:

今年以来全区共发生各类事故233起,其中道路交通事故194起、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39起;发生火灾事故36起;工矿商贸事故3起。各类事故死亡人数43人,其中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7人;工矿商贸事故死亡3人。各类事故死亡总数已达市下达控制指标的87.8%。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总数占市下达指标的86.9%,工矿商贸行业事故死亡总数占市下达控制指标的100%。

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实现了亡人事故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的基本目标。但形势依然严峻、问题依然较多。

会议要求:

(一)深入开展“六打六治”专项活动。必须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进一步强化打击整治手段,进一步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六打六治”专项活动取得真正实效,实现预期目标。

(二)强力推进烟花爆竹“打非”行动。一方面,积极稳妥的做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整体退出工作。尽快签订补助协议,要严格加强对企业生产扫尾阶段的监管。切实做好企业职工工资和农民土地租金的核实发放工作,确保社会稳定。要妥善处理企业剩余原材料和半成品,严防流入社会,造成隐患。积极帮助企业出谋划策、招商引资、尽快转产转型,以保证整体退出工作平稳、有序、圆满。另一方面,严厉开展烟花爆竹“打非”行动。必须更加强化区、乡、村三级干部保包责任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必须更加做实排查工作,做到不放过一个可疑窝点、一个可疑人员、一个可疑线索;必须更加盯紧重点地区、重点人口、重点部位,特别是退出企业的周边地区和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更加深入宣传教育,发动群众,群防群治,使非法生产者无生产之地、无容身之所;必须更加注重对烟花爆竹销售、运输、存储环节的检查监管,堵死非法生产的出口。必须要加大执法力度,坚决做到对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等行为露头就打,从重从严,毫不姑息。

(三)认真抓好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教育。今后一个时期,应把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按照区安委会的部署和要求以及实际工作的需要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四)扎实做好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整治。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消防隐患问题不同程度的存在,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势在必行。必须按照上级的部署,从现在开始,及早谋划、及早动员,及早行动,作为新的一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点,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方案抓紧、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五)严格组织年度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工作。第一,严格组织当前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各地各部门应积极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整治。重点是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排查问题、消除隐患,确保安全。以企业标准化创建和职业健康防治为主要抓手,全面推进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的升级达标,最大限度地防止工贸企业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工业经济高质量的运行。第二,严格组织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各地、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市、区两级的迎检工作,对照方案,补差补缺,力求完善,确保在考核中取得较好成绩。

会议强调:

一、安全生产工作始终要摆在重要位置

全区安全生产的形势不容乐观,烟花爆竹的“打非”工作面临更大、更艰巨的考验,冬春季来临各类生产经营活动频繁,交通、消防、特种设备安全问题日益突出,春节、元旦期间,重要会议多、商业活动多安保、安全的保障工作丝毫不能松懈。各乡镇街、开发区、各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踏踏实实的把安全生产各项具体工作抓好。要强化宣传树立安全发展意识;依法治安抓出安全发展实效;严格考评提高安全发展能力。

二、认真做好烟花爆竹“打非”工作

各地各相关部门一定要把烟花爆竹“打非”作为今冬明春工作的重中之重,迅速全面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加强领导、明确重点、强化措施、严厉打击、综合治理。

一要层层抓落实。各乡镇街、开发区,特别是重点乡镇务必认清当前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严峻形势,切实加强领导,要落实县处级领导包保负责制、乡镇领导包村包片、村干部包组包户责任制和“以村为主”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乡镇政府要真正负起责任,把这项工作抓在手上,确保本辖区内没有非法生产窝点。

二要切实讲协作。烟花爆竹的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等环节涉及到公安、安监、市场监管、交通等多个部门,既要各负其责,又要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综合治理、形成合力。要继续落实区“打非”领导组成员单位联系乡镇街、开发区制度,对联系乡镇街、开发区要开展督促检查、指导帮扶工作,区“打非”领导组要专门组成督查组对地开展“打非”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要集中力量逐一核实、依法查处。

三要认真细排查。要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全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整体退出后,我区烟花爆竹“打非”任务相当艰巨,必须要有最充分的思想准备、最有效的工作手段和最严厉的惩处措施,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严防事故发生。各地要组织对辖区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对重点乡镇、重点村和重点人群、重点区域和场所一个不漏地进行检查,沿淠湾重点乡镇要进行重点排查,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房,房不漏人,确保不留死角,不留隐患。江家店镇、罗集乡、丁集镇涉退出乡镇要摸清原生产企业职工底数,严防退出企业职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公安、安监等部门以及乡镇政府对辖区退出企业的剩余化工原材料进行再摸底、再排查,认真做好登记造册,督促企业妥善处理,必须建立剩余化工原材料的流向账单,不得销售给任何个人,坚决防止企业的剩余化工原材料非法流向社会,造成非法生产烟花爆竹。

四要严格追问责。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始终保持“打非”工作的高压态势,切实加大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打击力度。做到露头就打,决不姑息迁就。同时要从严倒查,对因监管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导致辖区出现非法生产现象甚至非法生产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烟花爆竹会议纪要网篇五

会议认为:近段时间以来,省内、省外连续发生多起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事故,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极为严峻。清明节将至,是烟花爆竹生产销售旺季,许多非法生产者为了牟取暴利,不择手段,从非法渠道购进违禁药物及原材料,利用废弃厂房、学校、民房组织生产,极易引发事故。因此,我们必须清醒认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所面临的严峻形势,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果断措施,切实加强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坚决遏制烟花爆竹生产事故发生。

会议指出:从历年掌握的情况来看,我县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现象时有发生,从客观上讲,我县一些乡镇经济还比较落后,部分群众缺少脱贫致富的途径和手段,而烟花爆竹作为个别农户的传统产业,生产工艺非常简单,生产原料很容易获得,产品销售市场比较广阔,又有较大的利润空间,容易导致一些人受经济利益的影响,不顾国家禁令,铤而走险,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我县各乡镇有部分村寨曾经私自生产烟花爆竹,我们在开展行动中要以这些村寨作为“打非”工作摸排的重点。

会议强调:我们要吸取我省、我区非法烟花爆竹安全事故教训,切实增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加强舆论宣传,宣传报导国家关于打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的政策法规和“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成果,以震慑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行为,遏制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要从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建立烟花爆竹“打非”工作长效机制,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加强“打非”专项行动工作协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在“打非”专项行动中摸排到的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窝点,要立即向“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由办公室统一协调进行处理。

会议要求:

1、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立即成立“打非”工作领导机构,落实人员,制定“打非”工作方案,立即组织开展“打非”专项行动。

2、县公安部门负责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整治工作。

3、县安监部门负责对合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烟花爆竹生产管理标准、规范,使企业达到安全管理标准化。

4、县工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流通领域的监管,确保销售市场的烟花爆竹质量。

5、县质监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质量监管工作。

6、县教育部门负责做好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防止未成年人参与非法生产烟花爆竹。

7、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制,强化监督管理,及时上报工作情况,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烟花爆竹会议纪要网篇六

为落实20xx年我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要求,根据《20xx年繁昌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制订本实施方案。

强化领导责任,强化舆论引导,强化巡查防守,强化检查监督,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储存等违法行为,实现禁放区域内无经营、无储存烟花爆竹;非禁放区内无非法经营、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无非法不合格产品流动的目标,切实保障我区人民身体健康、公共财产安全,改善大气环境,提升城市文明水平。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区应急局成立由局长何元明任组长,副局长吴宗武、执法大队大队长为副组长,各股队负责人为成员的禁放工作领导小组。禁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执法二中队。

(二)属地摸排,精准攻坚。各安监站要开展全面排查,摸清禁放区内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底数;同时利用市场监管网格员的力量,对网格区域内超市、花圈店、鲜花礼品店、副食日杂店、集贸市场等场所进行重点排查,发现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含电子礼炮)的及时报告查处。

(三)强化舆论引导,广泛宣传发动。各安监站要围绕禁放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禁放工作宣传。加强对身边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宣传教育,发放、张贴禁放通告;通过网站、微信群、qq群等多种形式宣传禁放规定,营造全员遵守禁放规定良好氛围。对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情报线索,要立即上报、查处。

(四)撤销许可、打击违法。区应急局组成专项工作组带队开展禁放区内烟花爆竹许可证撤销工作,并通过电视台进行公告。同时根据摸排上报情况,打击违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一)宣传动员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1月20日)

向禁放区内烟花爆竹店宣传发放《繁昌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通过网站、微信群、qq群等多种形式宣传禁放工作。

(二)排查摸底阶段(20xx年1月21日至20xx年1月25日)

按照禁放区范围进行实地摸排,摸清禁放区烟花爆竹经营户的'底数和库存数量,逐户登记造册。并清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烟花爆竹零售点,发现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含电子礼炮)的及时报告查处。督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严格执行产品流向登记管理,完善烟花爆竹产品购买、销售登记制度。

(三)重点攻坚阶段(20xx年1月26日至20xx年2月25日)

重点做好禁放区内烟花爆竹许可证撤销工作,区应急局组成三个工作组,带队住户收回禁放区内烟花爆竹许可证,并督促清理剩余烟花爆竹。做好春节至元宵节期间的城区禁放巡查工作。加强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排查整治,防止死灰复燃。着重落实除夕夜(2月11日)、初一(2月12日)、初八(2月19日)、元宵节(2月26日)四个时间节点的禁放攻坚行动。

(四)总结巩固阶段(20xx年2月26日至20xx年12月31日)

总结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经验,评估工作成效,查找存在问题,完善工作措施,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成果,推进我区禁放各项措施得到持续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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