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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全标识管理制度内容(大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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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全标识管理制度内容(大全8篇)
2023-09-13 21:23:07    小编:念青松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安全标识管理制度内容篇一

为规范安全警示标识管理,充分发挥安全警示标识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避免事故的发生,依据《安全标志及使用导则》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贵航特钢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生产现场和办公场所。

3、术语和定义

3.1安全色:安全色是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蓝、黄、绿四种。

红色:表示禁止、停止,危险等含义。

蓝色:表示指令,要求人们必须遵守的规定。

黄色:表示提醒人们的注意。

绿色:表示给人们提供允许、安全的信息。

3.2安全警示标识的分类

禁止标志:其含义是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文标志。

警告标志:其含义是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标志。

指令标志:其含义是强制人们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取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

提示标志:其含义是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如表明安全设施或场所)

说明标志:向人们提供特定提示信息(标明安全分类或防护措施等)的标记。

警戒绳:划定临时警戒区域,提示人们不要进入该区域。

临时护栏:作为警戒绳的补充,临时性打开的沟、坑、池、等增加强度较高的防护,防止人员跌落。

4、主要职责

4.1安全环保部负责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置、管理、采购和日常的监督管理。

4.2各部门、车间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警示标识的申报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5.1设置原则

a)公司级重大危险场所需设置标识和警示;

b)有毒有害场所需设置标识和安全警示;

危险区域需设置标识和警示;

重要场所需设置标识和警示;

在提示注意可能发生危险的场所必须设置警告标识;

在必须遵守的场所必须设置指令标识;

在示意目标方向的场所必须设置指示标识。

在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为的场所必须设置禁止标识;

5.2设置要求

安全警示标识应覆盖全公司范围,做到警示、警告、提醒、标识清晰。

安全警示标识牌应规范、整洁,符合国家有关标志要求。

公司重大危险源、重要场所、危险场所、有毒有害场所满足警示、提醒、告之要求。

安全警示标识应设置在醒目的地方和它所指示的目标物附近(如易燃、易爆、有毒、高压、职业危害接触场所等),使进入现场人员易于识别,引起警惕,做好防护用品穿戴与防范措施工作,达到预防事故的发生。

e)对安全警示标识应有足够的'照明,保证操作人员在夜间能够清晰可辩。

f)安全警示标识不宜设在门窗等可移动的物体上。

g)安全警示标识的几何图形的具体参数,图形的颜色必须符合gb2893―20xx《安全色》和gb2894―20xx《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的规定。

5.3设置计划及其他要求

5.3.6公司安全警示标识管理情况,公司安全环保部每季度检查一次;

5.3.7安全警示标识的使用、发放,由公司安全环保部归口管理,并应做好发放记录。

5.3.8对于造成安全警示标识发生损坏的行为,公司安全环保部视情节轻重,将给予责任单位(或人员)进行10―100元经济考核。

安全标识管理制度内容篇二

为了加强中心厅安全生产管理,保障移动通信生产安全及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法令和条例规定,以及公司相关安全生产、安全保卫文件精神,结合本中心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坚持科学管理,有效消除和制止生产过程中危及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的隐患和行为。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安全。

明确班组安全工作的组织

一)中心厅厅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中心厅的安全工作,做好部署、检查、控制、考核等工作,确保上级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要求在本中心的贯彻执行。

(二)中心厅应设1 名兼职安全员,协助中心厅厅经理全面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员不在时,中心厅厅经理要明确代管人员。中心厅厅经理不在时,安全员有权安排本班组员工完成与安全有关的工作。

(三)中心要建立包括中心厅厅经理在内的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安全教育与宣传。中心厅要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对新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定期召开安全例会,组织中心人员认真学习安全技术、规章制度等;每次安全教育要有教育记录,且记录详细、整洁。

消防安全管理

(一)有健全的消防组织,有必要的消防设备,有严格的防火制度。

(二)班组成员要牢记“ 五知三会” 内容,即:一知本岗位火灾危险性;二知本岗位的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制度;三知本企业的防火负责人、消防专(兼)职人员的姓名及电话;四知火警电话“119” ;五知灭火的基本方法和措施。三会:一会打火警电话;二会使用各种灭火器材;三会逃生自救。

(三)严格执行办公场所、仓库等重要部位的室内装修管理。严禁未经审批私自对场地进行装修、改造。

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内容。

1 .市场类班组:包括移动营业厅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用电管理、现金、有价票卡、促销物质、大客户礼品及重要资料的安全管理,仓库管理等。

3 .后台类班组:包括来人来访的管理、物品搬出和搬入的程序、车辆管理等。

治安保卫、综合治理目标管理。维护好班组内部治安秩序,搞好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妥善处理好突发事件;禁黄、禁毒、禁赌;教育员工远离邪教组织和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安全检查。明确检查的周期,每次由中心厅厅经理负责组织本中心安全员及相关人员对中心厅进行系统的安全检查。对检查中所发现的或中心成员反映的安全隐患,做到“ 三落实” (即:负责整改的人员和部门要落实,整改的措施要落实,整改的时限要落实)。

处罚和奖励

(一)对于违反班组安全管理制度的员工予以考核,对造成了安全事故的员工予以处罚。

(二)对于发现并及时上报安全隐患,有效预防了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员工予以奖励。

具体处罚细则和奖励标准按照公司相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班组安全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司安全标准化资料汇编》

3.1各部门、车间对本单位所属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其中包括指导、督促、检查、考核等责任。

3.2安全生产部负责督促各部门、车间做好班组安全管理工作,并组织其它职能管理部门开展对班组安全管理的检查、指导和考核工作。

3.3办公室负责公司对班组安全培训工作的管理。

4.1班组安全组织标准

4.1.1班(组)长是班组安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本班组安全工作负全责。

4.1.2班组必须设1名兼职安全员,主要是协助班(组)长全面开展班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员不在时,班(组)长必须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班(组)长不在时,安全员有权安排人员处理与安全有关的工作。班组安全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4.1.3班组分散作业时,每项工作的负责人即为安全负责人。

4.2班组安全教育

4.2.1教育内容

4.2.1.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司以及上级部门对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的标准和要求。

4.2.1.2公司及本单位安全简报和安全动态情况的信息。

4.2.1.3本班组的.概况和工作范围、本岗位、工种或其它对应岗位发生过的一些事故教训及预防措施。

4.2.1.4本岗位、工种的安全规程、检修(运行)规程;电力系统安全规程、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及公司安全禁令、通则。

4.2.1.5本班组所面临和涉及的危险源及预控措施。

4.2.1.6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适用方法,所操作的机械设备、各类工具、器具的安全使用要求。

4.2.1.7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理包括防火防爆、应急逃生、紧急救护等知识。

4.2.2班组安全教育要求

4.2.2.1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使用前,班组必须组织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4.2.2.2对休假1个月以上人员,工伤休假复工人员,事故(含未遂事故)责任者,违章计分试岗及以上处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安全教育时间必须在4学时以上。

4.2.2.3按规定考试85分为及格,不及格者要复学复考,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独立工作或操作。教育内容、考核分数要记入“班组安全教育台帐”。

4.2.2.4新入厂人员在受安全教育后,班组长或安全员必须检查教育效果,并签署是否同意上岗的意见,报部门(办公室)安全员备案。

4.2.2.5每个员工必须掌握事故应急处理的基本技能:会使用常用的灭火器材;触电现场急救方法;熟悉现场逃生通道;事故报警方法。

4.3班组班前会

4.3.1结合当日具体生产任务、作业环境和季节变化情况,按安全工作“五同时”的要求即: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3.2根据每一时期班组安全情况,进行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措施落实工作。

4.3.3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事故案例。

4.3.4抽考和提问员工生产现场应具备的安全注意事项和措施如何落实的要求。

4.3.5班前会情况应记入班组安全生产日志。

4.4班组安全活动

4.4.1每周一班组组织一次安全活动,原则上活动时间应不少于1小时。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组织活动,须报部门(办公室)主管领导批准后,可在本周其他时间补上。

4.4.2参加班组安全活动人员必须每人在台帐记录上签名,包括公司、部门、车间挂钩管理人员。

4.4.3安全活动内容:

4.4.3.1总结上周安全工作,并对班组安全情况及各岗位人员进行安全讲评,研究布置本周安全工作。

4.4.3.2结合实际问题学习讨论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精神,系统学习安全规程,研究解决班组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检查揭露安全隐患和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合理化建议;交流安全生产经验和分析事故教训。

4.4.4班组安全活动由安全员主持,应事先做好充分的准备,并和班组长进行沟通,征求班组长的意见。每次安全活动,班组长和安全员要提供让大家发言的机会,营造活跃讨论的氛围。

4.4.5对因故没有参加活动的人员,安全员要负责把主要的精神及时进行传达,并在活动纪录上加以注明。

4.5班组安全检查

4.5.1日常工作中的巡查:班组长(安全员)进行班中巡查重点要放在工作繁重,危险性较大的工作项目。同时对安全思想不牢固或思想有波动的员工要多加关心、督促。

4.5.2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查思想:员工安全意识是否牢固,是否保持危机感意识;查领导:各级管理人员是否重视安全生产,始终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查设备:生产设备、设施和安全工器具有无安全隐患;查教育:新进厂人员、实习人员、调岗人员是否按要求进行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查违章:有无隐瞒事故、障碍和人身伤害事件,有无违章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查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是否合格,是否按规定发放,是否按规定佩带和使用。

4.5.3每年季节性检查分春季安全大检查和秋季安全大检查两次。春季安全大检查要结合迎风度夏安全特点,查防雷、防暑降温、防电气绝缘受潮、防洪、防汛等;秋季安全大检查要结合冬季特点,查防火、防爆、防小动物、设备防寒防冻以及防交通事故等。

4.5.4班组安全检查要逐步提高规范化水平,结合自己管辖的设备、设施、专责区域编制安全检查表格,列出检查栏目、合格标准和要求,每项指定专人逐项检查。检查后汇总成册,上报部门。对查出的问题要有整改措施,限期完成并接受上级检查验收。

4.5.5利用各种科学手段提高设备巡检质量,及早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

4.6班组应具备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台帐

4.6.1上级部门下发的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管理文件、和公司编制的安全规程、消防规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文件等。

4.6.2班组制订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其中包括班内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类工器具、安全用具、登高器具、特种设备等检查标准、维护制度和操作规程。专业检修(运行)规程应每人一本。

4.6.3班组应建立相应的安全台帐,主要包括:现场设备巡回检查和消缺管理记录台帐;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措施卡片;工器具、安全用具、登高器具、特种设备检查记录台帐;检修工艺作业指导书;安全隐患检查记录台帐;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台帐;危险点分析记录;安全培训教育方面的记录台帐(其中包括班组成员的安规、检修或运行规程考试成绩;工作票和动火票负责人名单;特种作业持证上岗人员名单等);班组成员安全生产奖惩和违章计分记录等等。

4.6.4每个班组必须建立重要安全文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清单;并根据公司和部门的要求进行及时更新。要认真记录各类安全管理记录台帐,做到字迹工整、内容齐全、保存完好。

4.7班组安全生产

4.7.1班组内的机电设备、安全器具、车辆和工作现场必须做到无隐患,安全防护装置、设施齐全可靠,严禁带病作业。

4.7.2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杜绝工作中的违章行为。

4.7.3班组内每项作业和操作,每个员工都能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无冒险蛮干,无违规操作。

互相照顾:根据工作任务、操作对象,要合理分工,互相关心、互创条件;

互相保证:保证对方安全生产作业(操作),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4.7.5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相关操作,必须持证上岗,持学习证人员必须在具有相应资格人员的监护下工作,不得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4.7.6严格执行两票三制管理制度,班组重点要抓好过程管理工作。

4.7.7员工必须通过专项的安全教育培训,对危险因素和控制措施要熟知、掌握,并有能力胜任,才能进入危险区域工作。

4.7.8新上岗员工(含换新工种人员)必须明确专人监护,负责其安全工作,在监护期间不得独立作业(操作),安全监护期不少于3个月。

4.7.9工作负责人要把监护工作放在首位,随时提醒小组成员的工作方法,注意事项,及时制止违章作业。

4.7.10要根据班组生产工作内容和环境的变化,及时对危险源的预控措施卡片进行修改和补充,并使员工及时熟知和掌握。

安全标识管理制度内容篇三

1、认真贯彻市区安全工作文件精神,不断完善学校安全规章制度,并将有关制度要求落实到具体岗位的职责中去,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分明。

2、明确安全责任,校长为确保学校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的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责任,部门分管的领导为第二责任人,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岗位责任人为直接责任人,负直接责任。

3、层层签定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学期初校长与学校各部门分管领导、各部门分管领导与各岗位责任人分别签定责任书,分层管理,责任到人。

4、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与教职工的年度考核评优选先结合,出现问题严格按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及服务工作责任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执行。

5、健全安全工作档案,将有关文件、计划安排、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安全责任书、监督检查记录等材料及时归档,以备查询。

(一)值班巡逻制度

1、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学校设门卫、值班人员,负责白天门口的出入人员车辆的检查登记和夜间巡逻,保证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安全。

2、在假期、休息日、静校期间、平时夜间等时间内,值班保卫人员负责对全校范围进行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各种安全隐患、事故,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3、值班巡逻由总务处具体负责,安排值班表,检查督导落实情况。

4、寒、暑假均安排领导带班巡逻保卫。

5、值班教职工,应履行自己的义务。

(二)领导带班监督检查制度

1、学校主要领导和主管安全的领导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监督检查学校安全工作制度执行落实情况。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学校安全工作,坚持每月一次。

3、采用电话查岗或亲临学校检查的方式,填好查表存档。

4、每月定期检查三次,抽查至少三次,遇节假日和重大敏感日期等加大抽查力度。

5、对擅离职守误岗脱岗人员及时批评处理限期改正,对造成学校损失和严重后果的上报校委会按有关规定处理。

6、带班领导在办公室接听电话,听取值班人员汇报,及时与其他领导通报情况。

7、交接班时间:每天上午8:00

1、凡进入学校找人、办事人员,必须履行登记手续,经保卫人员询问允许后方可进校。

2、学校上课期间,不接待来访,送来钱物的在门口登记清楚并暂存,由门卫电话通知该年级组后,有黑板通知其本人到大门口领取。如有特殊情况找人,须由门卫电话通知该年级组教师将学生请出,其他情况不得找出学生,校外人员一律不得到教室找人。

3、门卫负责做好送来的学生钱物的登记、保管工作,学生本人领取时要认真核对,并由其本人签字。

4、来校找教职工、部门办事,须由门卫通知其本人或部门后并开具证明,事情办完,由教职工本人或部门人员证明签字,出校时交回门卫。

5、禁止校外人员来校闲逛、游玩,静校、节假日期间拒绝校外人员来访。

1、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要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和安全责任书要求对岗位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2、各重点岗位人员每月要对自己所负责的部位进行至少一次全面检查,平时每天注意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主管领导,检查要随时做好记录。

3、各部门主管领导每季度至少对本部门所属岗位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一次,检查结果做好记录,发现问题要以书面形式通报岗位人员,限期整改,并做好复查验收。

4、学校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汇同有关部门负责人每学期至少要对全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两次,要做好检查记录,写清检查项目、时间、人员、部位、存在问题,并将存在问题用书面形式通报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将整改复查后,写入安全检查记录。

5、对在检查中出现问题又未及时整改的岗位责任人或部门主管领导,将依照有关制度给予处理。

6、各部门和全校安全检查记录要在学期末上交办公室存档。

1、对干部、教师的法制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制度

(1)将对干部教教师的法制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学校及各部门工作计划必要部分,安排专人负责,专时专用。

(2)领导班子每月讨论学校安全工作专题研究一次、分析研究安全工作,听取安全工作汇报。

(3)校领导班子成员每月学习一次法制和安全知识,提高守法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4)对全校教职工在学期初进行法制和安全知识宣讲一次,学期中专题宣讲至少两次,学校逐层签定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5)将法制安全知识专题会议出勤情况记入考核成绩。

2、对于学生的法制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制度

(1)由政教处全面负责对全校学生进行法制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专人负责实施,确保落实。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集会、法制教育课、板报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有关法律、法规、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食物中毒及其他意外伤害事故的知识,提高抵御各种伤害事故的能力。

(2)主管校长与各年级组长、班主任签订学期安全法制教育责任书,督促开展教育活动。

(3)各个年级在政教处统一协调下,对全年级学生进行法制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每学期不少于四次。

(4)各班要在班主任的主持下,结合学校工作学习(如外出、扫墓、植树、社会实践等),及时进行法制安全知识教育,使学生提高法制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

(5)以《中小学生自救常识》教材和录像带以及《交通安全知识》、《中小学法制系列篇》为依托,组织对学生进行全面教育活动。

(6)组织学生外出必须履行请示汇报手续。

1、消防器材的使用维修保管检查制度

(1)学校的重要部位均配备灭火器材,并且要求定点摆放,设立明显标志,方便取用。

(2)每月部门领导和具体负责同志,对本部门消防器材检查一次,确保干净整洁,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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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校每学期组织新上岗人员学习使用灭火器材方法。

(4)按有关规定及时检查、更换和补充灭火器材。

2、消防工作安全检查制度

(1)学校每学期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三次(开学初、学期中、放假前),各部门处室每月自查一次。

(2)政教处将消防检查重点列入日常检查内容,随时检查,及时整改。

(3)确保消防器材齐全有效。

(4)确保正常用电、人走灯灭。

(5)确保无违章用火,物品存放正确,无易燃危险品、无自燃隐患,重点部及时通风换气。

(1)集体活动前,必须向校长请求并报教育局审批,由政教处、年级组有关领导组成安全领导小组,实地考察后研究布置安全方案,明确分工、分头准备。

(2)活动前由各年级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全面教育,统一着装,准备部分药品。

(3)由专任教师佩戴明显标志、指挥旗,封堵路口,指挥学生交通。

(4)班主任、任课教师随班活动,师生混编,及时指挥控制学生队伍,纠正、化解安全隐患,防止人群惊恐混乱。

(5)学生队伍排列紧密,防止车辆行人穿行。

(6)由年轻体力好、责任心强、头脑清醒、反应敏捷的男性教师组成机动检查组,随时处理各种险情。

(7)全体教师主要任务是组织、指导、保障学生安全,不得让学生接触有害、有毒物体或从事不安全作业。

(8)集体活动的过程要杜绝学生中途掉队、回家、游玩等现象。

(9)活动结束后集体返回学校,清点人数,分班总结后再行解散。

(10)各年级各班如有问题需立即向学校领导汇报。

1、食堂、校内商店食品卫生、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成立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食堂及食品卫生工作,校内所有炊事人员要服从领导接受监督。

(2)炊管人员和经营食品的商店,要认真学习并积极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及各项卫生制度、条例。

(3)炊管人员和从事食品工作的人,必须按期体检,在校工作必须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证,个人卫生符合规定要求。

(4)炊管人员和从事食品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把守进货渠道,不卖变质腐食品、不卖过期食物、饮料、或三无食品和饮料。

(5)炊管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生、熟分开,桌面、台面保持干净、整洁,做到室内无蚊蝇,炊具要及时清洗、定期消毒。

2、防投毒、防中毒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食堂操作间、小卖部内部、水房、水井等处严禁外人进入。

(2)凡在校内出售食品与饮料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专人进货,不卖变质腐食品、不卖过期食物、饮料、或三无食品和饮料。

(3)炊管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生、熟分开,桌面、台面保持干净、整洁,做到室内无蝇蚊,炊具要及时清洗、定期消毒。

(4)食品加工来原料、水源,远离门窗保持距离,防止投毒。

(5)灭鼠、灭蚊蝇等药物使用时要设立明显标志,专人放置、及时清点,防止人为失误操作,禁止将个人的农药、杀虫剂等带入工件场所。

(6)下班前关好门窗锁好门,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

(7)有关工作人员进入工作环境前,须先检查门窗关闭情况,确认完好后再进入室内,进入室内后注意观察室内物品的摆放和数量等情况是否正常,注意是否有异味,有问题时须及时请示汇报。

安全标识管理制度内容篇四

1.0总则

为保护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提倡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根据有关安全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所有在册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

3.0职责

3.2安全监督员负责安全监督、检查;

3.3公司综合部负责此制度的执行;

3.4安全领导小组监督此制度落实、安全管理的培训、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0内容

生产安全(包括特别设备安全)、用电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厂区安全及食品安全。

4.1.1生产安全

2)筛松、混料、投料工作前必须佩戴防尘面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4)使用货物周转车的跟车人员,必须与车体保持0.5米的车距;

6)起料、溢流班组在攀登工作用梯时,严禁漫不经心东张西望,应手扶稳、脚踩正;平台操作员严禁工作期间倚靠、攀爬铁栏杆。

7)锅炉员工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

8)使用空压机、水处理加力罐人员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

9)具体岗位安全管理参照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执行。

4.1.2用电安全:

1)严禁在车间内用生产用电充电动车电池;

2)保持电气设备整洁完好,防止受潮,禁止用脚踢开关或用湿手扳开关;

3)电工持证上岗,变、配电室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4)电器设备维修时,必须严格执行停电、送电和验电操作规程,未经配电室认可,一律不准带电作业;(特殊情况有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外)

5)若发现电路故障(漏电、保险丝熔断、电线绝缘损坏、控制失灵、电机损坏等),应立即切断电源通知电工检修,非电工人员一律不得拆修。

4.1.3交通安全

2)上、班骑摩托车,、电动车的员工必须防护齐全、戴头盔;

4.1.4消防安全

1)严禁在生产区域内吸烟、动用明火及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严禁个人使用或破坏各种消防设备(消防栓、消防箱、灭火器等)

盛华

版次: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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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厂区治安安全

2)严禁生产场所道路内私车行驶、停放;

3)进入公司内的所有电动、机动车辆限速,不得超过5km/h;

4)严禁员工动用消防设备及办公设施;

4.1.6食品安全

2)严禁使用超过保质期、保存期失效的商品;

3)严禁使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腐烂变质食品。

4.2安全培训

员工必须先进行岗前的安全培训,培训合格需签订安全责任书。

4.2.1培训内容

4.2.2公司级培训

1)国-家-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规、条例;

3)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知识;

4.2.3部门级培训

1)岗位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定;盛华

版次: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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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各岗位员工必须熟知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防范常识方可上岗;

4.3.2员工坚守岗位,禁止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

4.3.3严禁工作场所打闹、睡岗、脱岗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3.4严禁酗酒员工进入工作岗位;

人员禁止摘牌合闸(警示牌必须谁挂谁摘)。

4.2.8员工因工作失误、失职、违反操作规程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员工自行承担。

4.3安全生产的奖励措施

4.3.1公司在安全生产实行“重奖重罚”,对有突出贡献的班组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1)避免人身死亡和重伤的奖励1000—3000元;

2)避免重大设备事故的奖励:1000元;

3)避免重大火灾事故的奖励:1000—xx元。

4.3.3公司设立安全奖,每个季度对各生产班组实行安全考核。

1)公司内部通报批评并处以个人200—500元的罚款;

2)取消本年度评选先进个人(班组)资格;

3)处以班组全体罚款100元。

4.4工伤事故处理规定

4.4.1工伤认定

1)从事本职工作岗位或执行上级领导临时指派工作,造成负伤的;

2)在公司区域内工作时,遭到非本人能抗拒的意外伤害,而造成负伤的;

4)员工受公司指派出差、学习、开会、因公外出所出现意外造成的伤害;

4.4.2不认定的工伤

1)工作时间内因打架斗殴而造成的负伤;

2)工作前(或工作时间内)因喝酒造成的负伤;

3)不服从指挥和明知违反操作规程,还操作而造成的负伤;

4)出现事故后,不在24小时之内汇报,又没有人能证明受伤经过的;

5)上下班途中违反《交通管理条例》或交通部门鉴定负主要责任的。

4.5工伤处理办法

4.5.6治疗工伤期间,治疗工伤以外的疾病所发生的医疗费不予报销;

4.5.7工伤员工到岗后,可根据本人身体状况申请或公司安排调整工作岗位。

4.5.8因违反操作规程或人为造成伤害的医疗费用在:

500元以下的罚款100—200元;

1000元以下的罚款300—500元;

xx元以下的罚款500—800元;

3000元以下的罚款800——1000元;

4.5.9因违反操作规程,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造价赔偿。

4.6安全领导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4.6.1安全领导工作小组职责

第一章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第三章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 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8、在每周检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区与5s管理工作责任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 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车间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 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  安全会议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 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  安全培训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3、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第六章  安全生产检查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  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三、特种设备必须按下列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1、溶解乙炔气瓶,每三年进行一次检验。   

第八章  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4、公司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莲~山 课件 ]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九章  伤亡事故管理  

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 集团公司。

第十章 附  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标识管理制度内容篇五

一、安全标志牌的管理

1、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大小和不同的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配备相应数量和种类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2、安全警示标志应设置在明显的地点,以便与作业人员和其他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易于看到。

3、各种安全标志设置后,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移动或拆除。

4、施工现场应设置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对标牌、警示灯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残缺或毁坏的标志牌等要及时更新、更换。

5、要经常教育施工人员遵守安全警示标志牌要求,爱护安全标志牌,对破坏安全警示牌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并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二、安全警示标志

1、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2、安全色是指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蓝、黄色和绿色。

1红色:表示禁止

2蓝色:表示指令

3黄色:表示提醒

4绿色:表示允许

3、对比色是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的反衬色,包括黑、白两种颜色。

4、安全标志的分类: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类。

三、安全标志的使用

1、在进入施工现场的大门入口,必须悬挂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等标志牌。

2、具有火灾危险物质的场所,必须悬挂禁止吸烟、等标志牌。

3、高处作业场所、深基坑周边等场所应悬挂当心坠落等标志牌。

4、在各种需要动火、焊接的场所,必须悬挂当心火灾等标志牌。

5、在脚手架、高处平台、地面的深坑等处,必须悬挂当心坠落等标志牌。

6、旋转的机械加工设备旁必须悬挂当心伤手等标志牌。

7、设备、线路检修、零部件更换,应在相应设施、设备、开关箱等附近悬挂禁止合闸等标志牌。

8、有坍塌危险的建筑物、构筑物、脚手架、设备、物料提升机等场所,必须悬挂当心坍塌等标志牌。

9、有危险的作业区必须悬挂禁止通行等标志牌。

10、专用的运输车道、作业场所的沟、坎、洞等地方,必须悬挂禁止靠近等标志牌。

11、在总配电房、总配电箱、各级开关箱等处必须悬挂当心触电等标志牌。

12、在通向紧急出口的通道、楼梯口、消防通道口、出入通口必须悬挂安全通道等标志牌。

第一条 为规范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工作,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 号)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 158 )、《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 gbz/t203 )等法律、规章和标准,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职业病危害告知是指用人单位通过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公告、培训等方式,使劳动者知晓工作场所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措施、对健康的影响以及健康检查结果等的行为。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是指在工作场所中设置的可以提醒劳动者对职业病危害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标识、警示线、警示语句和文字说明以及组合使用的标识等。

本规范所指的劳动者包括用人单位的合同制、聘用制、劳务派遣等性质的劳动者。

第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识别分析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作场所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劳动者,在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防治公告栏,并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以及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材料、贮存场所等设置警示标识。

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开展职业卫生培训,使劳动者了解警示标识的含义,并针对警示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第六条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危害后果、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健康检查和相关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工作过程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岗位津贴、工伤保险等)等内容。同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务派遣人员。

格式合同文本内容不完善的,应以合同附件形式签署职业病危害告知书(示例见附件 1 )。

第八条 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规范第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第九条 用人单位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使劳动者知悉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掌握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措施、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方法及相关警示标识的含义,并经书面和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条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设置公告栏,公布本单位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等内容。

设置在办公区域的公告栏,主要公布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设置在工作场所的公告栏,主要公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测日期、检测机构名称等。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要按照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书面告知文件要留档备查。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在产生或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材料(产品)包装、贮存场所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

(五)产生噪声的工作场所设置“噪声有害”、“戴护耳器”等警示标识;

(八)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的工作场所设置“当心感染”等警示标识;

(十二)能引起其他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设置“注意 xx 危害”等警示标识。

第十四条 生产、使用有毒物品工作场所应当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生产、使用高毒、剧毒物品工作场所应当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警示线设在生产、使用有毒物品的车间周围外缘不少于 30cm 处,警示线宽度不少于10cm 。

第十五条 开放性放射工作场所监督区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控制区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室外、野外放射工作场所及室外、野外放射性同位素及其贮存场所应设置相应警示线。

第十六条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除按本规范第十三条的.要求设置警示标识外,还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卡(以下简称告知卡,示例见附件 2 )。

告知卡应当标明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理化特性、健康危害、接触限值、防护措施、应急处理及急救电话、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及检测时间等。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为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

1. 存在矽尘或石棉粉尘的作业岗位;

3. 放射性危害作业岗位。

第十七条 使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的,必须在使用岗位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示例见附件 3 ),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第十八条 贮存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材料的场所,应当在入口处和存放处设置“当心中毒”、“当心电离辐射”、“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等警示标识。

第十九条 使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除按本规范第十三条的要求设置警示标识外,还应当在设备醒目位置设置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第二十条 为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的,应当依法在设备或者材料的包装上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第二十一条 高毒、剧毒物品工作场所应急撤离通道设置“紧急出口”,泄险区启用时应设置“禁止入内”、“禁止停留”等警示标识。

第二十二条 维护和检修装置时产生或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在工作区域设置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第二十三条 公告栏应设置在用人单位办公区域、工作场所入口处等方便劳动者观看的醒目位置。告知卡应设置在产生或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附近的醒目位置。

第二十四条 公告栏和告知卡应使用坚固材料制成,尺寸大小应满足内容需要,高度应适合劳动者阅读,内容应字迹清楚、颜色醒目。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多处场所都涉及同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应在各工作场所入口处均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

第二十六条 工作场所内存在多个产生相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岗位的,临近的作业岗位可以共用警示标识、中文警示说明和告知卡。

第二十七条 警示标识(不包括警示线)采用坚固耐用、不易变形变质、阻燃的材料制作。有触电危险的工作场所使用绝缘材料。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及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放射性物质的材料(产品)包装上,可直接粘贴、印刷或者喷涂警示标识。

第二十八条 警示标识设置的位置应具有良好的照明条件。井下警示标识应用反光材料制作。

第二十九条 公告栏、告知卡和警示标识不应设在门窗或可移动的物体上,其前面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第三十条 多个警示标识在一起设置时,应按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排列。

第三十一条 警示标识的规格要求等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 158 )执行。

第三十二条 公告栏中公告内容发生变动后应及时更新,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应在收到检测报告之日起 7日内更新。

生产工艺发生变更时,应在工艺变更完成后 7 日内补充完善相应的公告内容与警示标识。

第三十三条 告知卡和警示标识应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发现有破损、变形、变色、图形符号脱落、亮度老化等影响使用的问题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 2015 〕 171 号)的要求,完善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档案材料,并将其存放于本单位的职业卫生档案。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范的行为,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六条 本规范未规定的其他有关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职业卫生标准的规定执行。

安全标识管理制度内容篇六

第一章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第三章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 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8、在每周检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区与5s管理工作责任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 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车间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 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  安全会议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 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  安全培训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3、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第六章  安全生产检查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  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三、特种设备必须按下列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1、溶解乙炔气瓶,每三年进行一次检验。   

第八章  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4、公司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莲~山 课件 ]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九章  伤亡事故管理  

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 集团公司。

第十章 附  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第一,这是每个人都知道的事情。那有关安全的管理是如何呢?下文我们就以学校安全管理 为例,推出这篇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以供大家参考!

一、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认真组织学习有关公安部、教育部、市、区、局的有关文件精神,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切实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2、通过各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使全校每名员工、学生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

3、宣传燃气电气防火,易燃物品防火防爆知识。

4、培训消防设施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兼职消防员及值班操作人员应当按受上级消防安全部门专门培训。

6、加强新工作岗位和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教育,确保一方安全。

7、安全领导小组严格按照例会制度、学习制度、登记统计制度履行职责。

8、结合实际开展防火安全教育,组织座谈、提问题、找差距、订措施,预防和制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巡查检查制度

1、值班人员按规定巡回路线,依次检查电气设备,保持正常运行。

2、值班巡回检查每日一次以上,遇有用电负荷加重或超负荷时,遇有暴风雨雪天气变化时,设备故障危及正常运行时,应增加值班巡查次数,加强对运行中的电器的监视。

3、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安全防火检查。

4、值班巡逻中发现的电气设备缺陷,损坏或火灾隐患应及时处理或汇报。

5、加强夜间对重点安全部位的值班巡查,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处理。

6、严禁安全设施管理人员、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

7、安全检查、巡查记录齐全。

1、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2、严禁占用疏散通道。

3、严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4、严禁在生产经营、教育教学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5、严禁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四、安全值班制度

1、巡查是否有异情存在,有无异常情况。

2、各类设施是否完好,运转是否正常。

3、值班期间24小时不缺人。

4、安全检查、巡查记录齐全。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重点部位应当按照消防法,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掌握使用方法。

2、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干燥处,严禁曝晒或遮挡,严禁堆放物品,确保消防道路畅通。

3、对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指定专人管理,专人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确保完好有效。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4、化学实验室、计算机教室、图书馆、多功能厅、多媒体教室等重要场所的楼梯走廊、严禁堆放物品,确保畅通。

5、每月检查一次各类灭火器表压,在压力表的指针降至红线时应送专业部门补充灭火药剂或及时更换。

6、消防管理工作不力,消防器材损坏和失效未及时维修、更换的,或将消防器材挪作它用而影响灭火的,或故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7、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应齐全。

六、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1、对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3、对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4、对不能当场改正的安全隐患、有关管理职能部门或者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安全隐患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安全管理人或者安全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5、在安全隐患未消防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安全,不能确保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及时整改。

6、安全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安全责任人或者安全管理人签字,经确认后存档备查。

7、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1、在划定的严禁烟火的场所或区域,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

2、照明用电应当与动力用电分开设置。电源开关、插座等,应当安装在封闭式的配电箱内。

3、电气设备的设计、安装应符合消防规定要求,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批。

4、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必须由持有合格证的电工负责安装、检查和维修。使用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迅速处理。

5、严禁个人拉设临时线路,私接电源,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器。严禁在消防重点部位等禁火区域吸烟、燃烧废纸信件。

6、配电房、汽车库箱等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严禁吸烟,明火不准闲杂人员进入,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八、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物品管理制度

1、工作人员必须思想品德优良、工作认真负责,业务技术熟练。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从事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物品的管理工作,要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提高操作技能。

2、危险物品采用双人、双锁、双本帐方式保管,危险物品的使用由使用者提出申请,经实验室的主任同意后方可领取配置,做到帐物相等。

3、危险物品的采购、运输必须由专人负责,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从物品领取到实验结果整个过程必须按操作程序进行,物品领取到实验结果的操作过程必须有操作情况记载。

4、实验物品管-理-员对危险物品的质量、数量、标记进行日常检查,并注意维护保养。库房应通风透气,易燃、易爆、剧毒、强酸强碱等危险品应分类分级专柜存放,实验室内应有明显警示标语,严禁混淆,标签要明显。

5、危险品储存室必须设置明显标志,严禁烟火。消防器材健全,不得堆放其它杂物,由专人负责、闲杂人员不得进入。

6、严禁私存炸药、雷管、易燃易爆物品,强酸强碱。

九、义务消防员的组织管理 制度

1、义务消防员由各部门报送职能部门,并由职能部门确认报请消防管理人或者责任人批准。

2、义务消防员必须按受上级公安消防机构专门培训、持证上岗,义务消防人员必须接受单位职能部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业务熟练方能上岗。

3、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培训一次,对消防人员因工作变动,及时进行调整替补。

4、年终进行消防工作总结,对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消防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安全重点单位必须制定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机构健全,应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3、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正确。

4、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得当。

5、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到位。

6、按照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学期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7、安全疏散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的人员。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燃气及电气设备应有专人管理,专人负责。

2、燃气和电气设备要设置平时检查维护、定期大修大查、预检修制度。

3、燃气和电气设备重地闲人莫入,要严格管理,加强防范。

4、严禁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

5、做好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十二、安全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1、学校实行安全工作责任制。校长为校级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指定一位校级领导为学校安全管理人,对安全工作负总责,全面负责安全工作,对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

2、部门负责人的安全责任人,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3、学校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部门负责人、义务消防员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责任制,一级负责一级,采取垂直管理。

4、对安全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每月不少于一次,每学期有小结,年终总结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5、在安全工作中,对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安全组织制度健全,安全隐患及时消除,消防器材设备完整好用,无火灾事故,工作成绩突出或在安全工作中作出贡献的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6、在安全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个人,应予表彰、奖励;

(1)热爱安全工作,积极参加消防活动,成绩显著的;

(2)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事迹突出的;

(3)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安全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

(4)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5)对查明安全隐患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6)在安全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7、违反消防法规,造成火灾事故的,视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检查,各部门(企业)每周或半月进行一次自查,职能部门每月组织一次互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把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

2、定期组织义务防火人员和重点工种人员,重点检查火源、电源及其它可能发生火灾的部位和设备。

3、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提出整改建议,立即进行整改。如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按照安全法的规定进行整改。

4、安全检查结果,以及需要整改的内容要及时向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报告,并由他签发整改通知书,整改完毕后交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签字认可。

5、对能够整改而不认真进行整改的,拒绝或拖延整改的,或发生安全事故的,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治安管理处理或追究刑事责任。

1、积极主动地查处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切实落实防范措施,从而减少和杜绝事故的发生。

2、事故查处,应重证据,重调查研究,细致谨慎,实事求是。

3、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认真进行事故调查访问,切实掌握起事故前的情况,弄清起事故原因;分析和确定事故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4、发生事故后,根据事故“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调查处理,逐级上报。

十五、安全领导小组活动制度

(一)例会制度

1、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应每学期召开一次,在四月、十月中旬召开,特殊情况可以提前或延期。

2、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内容包括:传达上级会议精神,研究讨论本单位事故隐患,落实安全措施,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提出搞好安全工作的建议等。

3、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可采取专题研究、分析交流会等形式进行。

4、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应做到会前有准备;会上有议题、有布置;会后有检查,并有详细记录。

(二)学习制度

1、安全领导小组应每学期组织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和义务消防员学习一次,全年不少于两个学习日,并有详细记录。

2、学习内容主要有:国家有关安全工作条例和消防法规以及消防业务知识

3、学习方法可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参观学习外单位消防工人的经验,观看消防展览、电视录像,组织开展消防演习会等。

(三)请示汇报制度

1、安全领导小组主任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应不定期地向支部和校长室以及有关指导部门汇报工作情况。

2、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安全员、义务消防员要及时报告,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

3、每年年末,安全领导小组应向校党支部和校长室及教育署、局安全办汇报当年工作情况及下一年度工作打算。

(四)登记统计制度

1、安全领导小组应对学习、会议、安全宣传教育,防火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落实防火安全措施,处理安全事故等进行逐项登记,建立台帐。

2、每年年末,安全领导小组应将安全工作台帐整理装订成册,及时归档。

3、安全领导小组档案的文书材料,字迹工整规范,使用统计的卷宗封面,有一定的排列顺序。

安全标识管理制度内容篇七

为认真执行安全标志标准,加强标志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发挥安全标志的警示作用,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施工现场、生产、生活、办公场所的安全标志的管理。

安全标识是向工作人员警示工作场所或周围环境的危险状况,指导人们采取合理行为标志的。安全标志能够提醒工作人员预防危险,从而避免事故发生;当危险发生时,能够指示人们尽快逃离,或者指示人们采取正确、有效、得力的措施,对危害加以遏制。安全标志不仅类型要与所警示的内容相吻合,而且设置位置要正确合理,否则就难以真正充分发挥其警示作用。

1、安保部门负责对安全标志的采购、发放、入库、使用、管理

2、各部门负责所在区内安全标识的维护和保养

1、安全标志牌应设置在醒目和施工现场危险部位与安全警示相对应的地方,使施工人员及相关人员注意并了解其内容。遇有触电危险场所,应使用绝缘材料的标志牌。

2、因施工需要或工程竣工后,安全标志牌须移动或拆除时,安保部门工作人员和部门安全员负责组织将安全标志牌收起,上交安保部门统一保管。

3、安全标志牌未经安全保卫部门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或拆除。

4、安全保卫部门应及时对变形、污损的安全标志牌进行整修和更换。

1、安全标志应设置在与安全有关的明显地方,并保证人们有足够的时间注意其所表示的内容。

2、设立于某一特定位置的安全标志应被牢固地安装,保证其自身不会产生危险,所有的标志均应具有坚实的结构。

3、当安全标志被置于墙壁或其它现存的结构上时,背景色应与标志上的主色形成对比色。

4、对于那些所显示的信息已经无用的安全标志,应立即由设置处卸下,这对于警示特殊的临时性危险的标志尤其重要,否则会导致观察者对其它有用标志的忽视与干扰。

1、防止危害。首先要考虑:所有标志的安装位置都不可存在对人的危害。

2、可视性,标志安装位置的选择很重要,标志上显示的信息不仅要正确,而且对所有的观察者要清晰易读。

3、安装高度。通常标志应安装于观察者水平视线稍高一点的位置,但有些情况置于其它水平位置则是适当的。

4、危险和警告标志。危险和警告标志应设置在危险源前方足够远处,以保证观察者在首次看到标志及注意到此危险时有充足的时间,这一距离随不同情况而变化。例如,警告不要接触开关或其它电气设备的标志,应设置在它们近旁,而大厂区或运输道路上的标志,应设置于危险区域前方足够远的位置,以保证在到达危险区之前就可观察到此种警告,从而有所准备。

5、安全标志不应设置于移动物体上,例如门、因为物体位置的任何变化都会造成对标志观察变得模糊不清。

6、已安装好的标志不应被任意移动,除非位置的变化有益于标志的警示作用。

红色表示禁止、停止、消防和危险的意思。禁止、停止和有危险的`器件设备或环境涂以红色的标记。如禁止标志、交通禁令标志、消防设备、停止按钮和停车、刹车装置的操纵把手、仪表刻度盘上的极限位置刻度、机器转动部件的裸露部分、液化石油气槽车的条带及文字,危险信号旗等。黄色表示注意、警告的意思。需警告人们注意的器件、设备或环境涂以黄色标记。如警告标志、交通警告标志、道路交通路面标志、皮带轮及其防护罩的内壁、砂轮机罩的内壁、楼梯的第一级和最后一级的踏步前沿、防护栏杆及警告信号旗等。

蓝色表示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如指令标志、交通指示标志等。

绿色表示通行、安全和提供信息的意思。可以通行或安全情况涂以绿色标记。如表示通行、机器启动按钮、安全信号旗等。

1、危险标志 只安装于存在直接危险的地方,用来表明存在危险。

2、禁止标志 用符号或文字的描述来表示一种强制性的命令,以禁止某种行为。

3、警告标志 通过符号或文字来指示危险,表示必须小心行事,或用来描述危险属性。

4、安全指示标志 用来指示安全设施和安全服务所在的位置,并且在此处给出与安全措施相关的主要安全说明和建议。

5、消防标志 用于指明消防设施和火灾报警的位置,及指明如何使用这些设施。

6、方向标志 用于指明正常和紧急出口,火灾逃逸和安全设施,安全服务及卫生间的方向。

7、交通标志 用于向工作人员表明与交通安全相关的指示和警告。

8、信息标志 用于指示出特殊属性的信息,如停车场,仓库或电话间等。

9、强制性行动标志 用于表示须履行某种行为的命令以及需要采取的预防措施。例如,穿戴防护鞋,安全帽,眼罩等。

为了有效地发挥标志的作用,应对其定期检查,定期清洗,发现有变形,损坏,变色,图形符号脱落,亮度老化等现象存在时,应立即更换或修理,从而使之保持良好状况。安全管理部门应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1、在有车辆出入的大门需要设置限高、限宽的相关标志。

2、“禁止吸烟”标志。

3、根据工厂情况设置安全防护标志。如:“必须戴安全帽”,“必须戴防护眼镜”,“必须穿防护鞋”。

4、在配电室、开关等场所设置“当心触电”。

5、在易发生机械卷入、轧压、碾压、剪切等伤害的机械作业车间,设置“当心机械伤人”。

6、在易发生飞溅的车间,如焊接、切割、机加工等车间,设置“必须戴防护眼镜”。

7、在噪声超过85db的车间,设置“必须戴护耳器”。

8、用警示条纹带区分不同的工作场所

9、用圆点和箭头标出逃生路线的方向。以最近的“出口”为准。

10、用标贴贴于有棱角,坡度,扶手和把手等位置,以显出层次感。

11、有台阶,坡度或易滑的位置,可使用防滑贴加以预防

12、所有“出口”都应在显著位置加贴“出口”标识(有要求可安装应急灯或采用荧光标识)

13、在配电房,空压房等设备室房门上加贴“不准进入”和其它警示标识,以示说明。

14、在所有应急设备旁,如“119”“消火栓”等,加贴说明标识。

15、在各种管道上加贴标签,标明层次、管道中的介质以及流向。

安全标识管理制度内容篇八

为了规范公司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的告知和安全警示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职工权利,加强监督管理,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所称的职业病危害告知是将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和应采取的防护措施如实告诉公司员工,告知的形式包括劳动合同、教育培训等;职业病危害警示是指在作业场所设置的可以使员工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线条、相关文字等。其中图形、线条和相关文字统称为警示标识。

2、将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员工,并按要求设置警示标识。

3、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性,选用并设置相应的防护标识。

4、在作业场所中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告知和警示标识的提示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5、安委会及车间管理人员有权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6、告知

6.2、公司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

6.3、定期对员工进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规定方面的教育培训,部门负责人应了解其设置和使用方法。

6.4、车间要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使他们了解和掌握被告知的内容、识别警示标识的含意和应对措施。

7、警示

7.1、存在粉尘、噪音、高温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必须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警示线。

7.2、警示标识分为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提示标识和警示线。

7.3、警示语句,警示语句是一组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或描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词语。警示语句可单独使用,也可与图形标识组合使用。

7.4、警示标识的设置

7.4.1、在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设置“注意防尘”警告标识和“戴防尘口罩”指令标识。

7.4.2、在产生噪声的作业场所,设置“噪声有害”警告标识和“戴护耳器”指令标识。

7.4.3、在高温作业场所,设置“注意高温”警告标识。

7.4.4、在可引起电光性眼炎的作业场所,设置和“戴防护镜”指令标识。

7.4.5、设备警示标识

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上或其前方醒目位置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

7.4.6、消防安全标志

7.4.5.1、公共消防设施、器材要设置指示标识。

7.4.5.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设置指示标识。

8、使用的`警示标识应当符合要求。设置的警示标识应当醒目、保持完整。

9、警示标识设置和使用规范

9.1、警示标识设置的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局部信息标志的设置高度应视具体情况确定。

9.2、使用警示标识的要求

9.2.1、警示标识应设在与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有关的醒目地方,并使大家看见后,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它所表示的内容,局部信息标志应设在所涉及的相应危险地点或设备上的醒目处。

9.2.2、警示标识不应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这些物体位置移动后,看不见安全标志。警示标识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9.2.3、警示标识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度角,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小夹角不低于75度。

9.2.4、警示标识应设置在明亮的环境中。

9.2.5、警示标识的固定方式分附着式、悬挂式和柱式三种。悬挂式和附着式的固定应稳固不倾斜,柱式的警示标识和支架应牢固地联接在一起。

10、检查与维修

警示标识所在部门应保持警示标识牌整洁、清晰。公司安委会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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