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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家庭贫困证明电子版(模板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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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家庭贫困证明电子版(模板6篇)
2023-09-13 22:43:09    小编:FS文字使者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家庭贫困证明电子版篇一

是xx省xx(县)镇xx(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人,xx年考入xxxx大学,由于×××原因(每个家庭的具体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希望学校、银行能为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其家庭因(以下填写申请人家庭经济困难原因)该家庭生活困难,父母在家务农,以种田养蚕为业,每月收入约300元左右,其哥哥在广州某电脑学校工作,每月收入600元左右。xx年秋季与其弟弟同时考上大学,家庭经济收入少,无力支持其完成学业,拟申请助学贷款。

特此证明。

经办人:

村民(或居民)委员会(公章)

20xx年x月xx日

上述情况属实。

经办人:

街道办事处、镇或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公章)

家庭贫困证明电子版篇二

一、家庭人口数人,家庭年收入约元,家庭人均年收入元,

我地区人均家庭年收入元,是否属于国家级贫困地区;父亲姓名:工作单位:单位联系电话(无单位填写证明人电话):母亲姓名:工作单位:单位联系电话(无单位填写证明人电话):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目前家庭困难原因:、确属贫困家庭,特此证明。

村委会(街道委员会)

证明人:

公章

年月日

盖章单位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乡、镇(含)或街道以上民政部门

证明人:公章

年月日

盖章单位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注:贫困证明的.有效期仅一年,当年出具当年有效。

家庭贫困证明电子版篇三

现特证明××省××市××县(区)××镇(乡、街道办事处)××村(或居委会)组组民(市民)之子(女),于20xx年×月考入湖南科技学院经济贸易与管理系专业××年级××班级学习。

陈述困难原因(家庭人口情况、地处偏远山区、家庭人均年收入情况,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情况、家庭成员失业情况、负债情况及其他困难原因等。)

xx

20xx年11月××日

家庭贫困证明电子版篇四

我是广西省浦北县安石镇的一名农家子弟。今年考上山东某大学!但是由于家庭经济贫困,必须申请助学贷款才能继续学习!

我家中有父母双亲和一哥一姐五口人。爷爷于xx年无钱医治病逝。父亲今年65岁了还要四处做苦力养家,母亲因常年劳累身体经常不好。哥哥和姐姐都是初中没有毕业就辍学。哥哥一直在佛山做喷漆工作,也没赚到几个钱。姐姐去年结婚,家庭并不富裕。由于读书看病我们家已经向别人借了3万块。哥哥今年27岁了,本是嫁娶的时候,但是家里一无所有,他迟迟不敢提起!我不想用太多的.语言来形容家庭的惨状,我也不是在博取刀哥或是谁的的同情。我自己认为我是一个很坚强的人,我也知道这个世界是比我困难的人不计其数!但是,我在申请贫困生建档时遇到的事情使我很疑惑也很无奈,久久不能释怀!

我不明白贫困和计生有什么关系。但是后来听说办计生证就要交超生费,要交两千多!两千多。

小韩

xx年07月17日

家庭贫困证明电子版篇五

我家住在偏僻的农村,气候恶劣,土地贫瘠。父亲一直在外打工,这是家里唯一的经济来源。母亲身体不好,不能从事体力劳动。另外,弟弟现在正在读着高中。家里没有能力供我完成学业,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学生:________(签名)

20xx年x月xx日

家庭贫困证明电子版篇六

一、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的学生。

二、本办法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院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注意保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隐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认定工作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采用民主评议和学院评定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四、认定工作的标准是: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为两档:特别困难和一般困难。

特别困难,是指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400元(农村年收入低于3200元),依靠自己和家庭,根本无法承担其在院期间学费和生活费的学生。或者虽然人均月收入高于400元或年收入高于3200元,但由于特殊原因(如家庭成员生并负担过重等)导致家庭经济非常贫困的学生。

一般困难,是指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600元的学生(农村年收入低于4800元),依靠自己和家庭,无法承担其在院期间学费和生活费的学生,或因突发事件(如因灾、因病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学生家庭人均月收入虽然在评定标准以内,但是该生已经享受到学院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奖学金或社会捐助等资助政策,能够解决全部和部分经济困难的,将认定为非困难学生或调整其困难级别。

(三)家庭人均收入虽然在评定标准以内,但是该生消费超出困难学生应有水准或有明显浪费现象的,评定为非困难学生或调整其困难级别。

五、认定工作的组织分工是:

(二)各系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审核组,具体负责实施本系的认定及审核工作。认定审核组由系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学生辅导员等担任成员。

(三)各系以班级或专业为单位成立认定评议组,负责认定中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组组长由辅导员担任,组员由学生代表组成。学生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级或专业总人数的10%。认定评议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班级或专业范围内公示。

六、认定工作的程序是: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学工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系认定审核工作组、班级或专业认定评议组,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共同完成认定工作。

(一)每学年在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学工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同时寄送《上海市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认定申请表》,详见附件1)。在每学年结束之前,各系应向在校学生发放《认定申请表》。(二)每学年开学前,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如实填写《认定申请表》,并由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在《认定申请表》上签章证明该生家庭经济困难状况。如未盖章或经办人未签名的视为无效。

(三)每学年开学的第一周,学生将《认定申请表》交给辅导员,辅导员负责按时收齐学生《认定申请表》。学生逾期不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班级或专业认定评议组负责对提交《认定申请表》的学生开展民主评议。新生的评定工作应在新生报到后的一个月内进行。评议组根据《认定申请表》的内容,结合学生实际生活状况进行评定。经过民主评议,认定评议组填写《认定申请表》中的“民主评议意见”后,报各系认定审核工作组进行审核。

(五)各系认定审核工作组负责审核认定评议组申报的初评名单。如有异议,在征得认定评议组意见后予以修改。初评名单通过后,要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将本系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审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师生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本系认定审核工作组提交异议材料。认定审核工作组在接到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师生如对系认定审核工作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学院学工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复议。学工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接到复议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应做出修正。

(六)公示通过之后,系认定审核工作组负责组织填写《认定申请表》中的“系审核意见”,确定本系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审名单,并填写《上海政法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详见附件2)文本及电子文档(数据库格式),报学院学工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七)学工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汇总各系审核通过的《认定申请表》,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组审批。同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八)每学年开学后八周内,学校学工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本学年《上海市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3)文本及电子文档(数据库格式)一并报市教委学工办备案。

七、学校和系每学年应定期对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受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对于因突发事件,使学生家庭经济遇到重大变故等需要临时认定的学生,可由学生本人向系认定审核工作组提出认定申请,并参照正常认定工作流程执行。

九、本意见自颁布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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