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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举报信 一封举报信的工作心得体会(优秀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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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举报信 一封举报信的工作心得体会(优秀8篇)
2023-09-15 10:51:05    小编:笔尘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举报信篇一

在工作中,我们难免会遇到一些不良行为和违法违纪现象。这时,我们作为职场人士,有责任举报这些不良行为,保护组织和公共利益。因此,我决定写一篇文章,分享我对于一封举报信的工作心得体会。

第二段:写信前的准备工作

在举报前,我们必须认真做好准备工作。首先,需要收集准确的信息。我们应收集相关人员的姓名、职位、违法事宜的时间、地点、证据等。同时,必须评估风险,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可信性。另外,我们还需了解组织的相关政策和程序,以便举报时遵循规定程序。

第三段:撰写举报信的注意事项

在撰写举报信时,我们必须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尽量明确简洁地描述违法行为,避免使用诽谤、侮辱等词语。其次,提供充分的证据,以确保举报的真实性和可信度。最后,注明自己的身份和联系方式,方便组织反馈。

第四段:举报后的处理过程

在举报后,组织通常会进行相关调查和评估。对于不当行为,组织应及时采取措施,维护公共利益和组织声誉。如果举报证据不足或虚假,我们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后果。

第五段:结语

总之,举报不当行为是我们职场人士的一项责任。我们在举报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并在撰写举报信时注意言辞和证据。最后,我们要相信组织会正确处理举报,维护公共利益和组织形象。希望我的经验和体会能对大家有所启发和帮助。

举报信篇二

1、该厂没有挂牌,夜间进行违法加工生产。

2、所做工种加工严重超标散发出刺鼻的有害气体,严重污染了居民生活空气质量,危害了儿童、老人以及常住居民的身体健康。(附近有三口小学几百学生,三口中学几百学生,有害气体给附近居民带来相关的疾病已有两个孩子得了绝症)

3、居民长期观察,生产后的污水未经处理,以“乌黑”状在夜晚流入长江支流卢溪河口,严重影响全城居民饮用水质量。

4、我们当地村民经常找加工厂反应交涉,找地方环保局也出面交涉,要求关闭加工厂,但都无效,只要村民去就关机器停工,等村民走了继续加工。现在主要是夜间加工,现在该加工厂老板开始找当地社会上的人拉拢反对村民进行搪塞封口。只要对身体有害的不健康的我们坚决不允许此厂继续开下去。都要保护我们共同的绿色家圆不是吗?可有的人不这样认为!只为自己的利益,不故他人!

恳请监督部门对该塑料加工厂的行为,依法监督并作出处理。

此致

敬礼

江津区白沙镇红花店村全体人员

举报信篇三

在工作中,我们难免会遇到一些不良事情或不规范的操作,如果我们能够及时发现并加以处理,不仅能保护我们自身利益,还能积极地贡献于工作环境的改善。而举报信就是我们发现问题后所采取的最直接的行动。本着对公司和同事的负责心,我写了一封举报信,这次的经历,让我对自己的职责、能力和工作态度有了更深的体会。

第二段:发现问题

在我的工作中,我发现同事小张在工作中存在作假的问题。由于工作关系,平时我和小张的交往并不多,但是办公室里总有风言风语流传出来的,几乎每个同事都知道他的问题,只是没有人愿意揭发,也没有人愿意承担这个责任。

第三段:决定举报

在知情之后,我一直在思考如何处理这件事情,因为我心中一直有一个坚持:在保护自身利益的基础上,维护企业的利益和同事间的利益就是每个员工的坚守的责任。于是我决定写一封举报信,揭露小张作假的事实并呼吁企业的管理人员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四段:写举报信的心路历程

在写举报信的过程中,我深感自身责任重大,一方面需要确保写信的实事求是,一方面需要做好自身的保护。我反复斟酌之后,最终选定了一个简练却直接指出小张问题的语言,又从自己的经历和感触出发,强调了保护企业利益和同事利益的重要性,同时我还加上了别的员工整理统计的证明文件,以避免因说服力不够而被轻易唾弃的情况的发生。

第五段:提高自身素质和意识

这次举报经验让我毕竟是深刻意识到一个员工在选择揭发问题时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从而加强了自身的职业操守和态度。同时,我也在实践中提高了自己撰写举报信的素质,学会了如何由浅入深地说明问题,以及更好地选择与聚焦关键的证据,这些,都让我更加具备自我保护和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同事利益的能力。

结论

尽管写举报信过程中,我一度感到各种艰难险阻和困惑,但是最终我还是发现,举报信不仅能够让问题得到及时的解决,更能让我们锻炼自身的判断和决策力,提高了自身的职业素质和伦理情操。我们作为员工,只有加强自身素质和意识,才能更好地实现自我价值,同时也能让企业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举报信篇四

【】

尊敬的盛市长:

您好!我叫,是xx办事处xx社区居民。现向您检举揭发我社区书记李利用职务之便,肆意侵吞集体钱财的严重违法犯罪行为。

一、巧立名目,侵吞集体巨额拆迁补偿款

市政府在修建金鹗中路的绿化带时,征用了我社区的办公大楼和用地,但补偿款一直没有到位。作为遗留问题,20xx年,楼区政府专门向市政府作岀了要求补偿的请示报告,市政府形成了会议纪要后向李家冲社区补偿了70万元的拆迁补偿款。20xx年底,补偿款到帐50万元后,时任李家冲社区主任李就将该款定为社区“创收”经济,并以“创收”经济可拿30%的回扣为由头,私自在社区财务上领走了23万元,加之他以该笔款项到帐需要协调经费为借口拿走的8万元,共计31万元整被他领走私吞。后来社区有人认为这笔钱是市政府应当补偿给社区的征地拆迁款,事实清楚,更有楼区政府的请示报告和市政府的会议纪要明确,不是社区的“创收”经济,私人不能拿回扣也没有先例!特别是李自己是社区工作人员,为社区工作是他的职责和义务,在工作范围内搞有偿服务,拿回扣是变相的贪腐行为!更何况该款项是市\区政府\办事处\社区根据事实依法依规协调处理的结果,也并不是李或某一个人的功劳!为此向上级进行举报。

二、在社区办公楼建设的工程支付款中,变相支付,套取私分巨额集体钱财

三、贱买集体资产,损公肥私,造成社区资产流失和经济的巨大损失

我也相信党的政策一定会对李这只“苍蝇”进行严肃打击和处理!

李家冲社区居民:姜晟

20xx年xx月xx日

【】

举报人:甄,女,侗族,1972年xx月7日出生,会同县涌洞电站合同工,住怀化市鹤城区机务段西村。

被举报人:颜,男,汉族,1964年8月3日出生,原系怀化电业局靖州县电力有限公司经理,住怀化市鹤城区怀电新苑7栋。

举报事项:被举报人颜涉嫌贪 污公 款,应以《刑法》第383条作出刑事处罚。

事实与理由:

举报人现系会同县高涌洞站的合同工,到电站工作达9个年头。

20xx年被举报人颜当时他在会同县郎江电站任经理并兼任电站的董事长,因工作原因及颜多次的诱 惑下,两人发展成了情人关系,但这种关系有碍道德和法制,后颜得知我前夫系怀化铁路公安处民警的情况下逼着我离婚。

我本着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意图,在他的承诺娶我的情形下,于20xx年3月与前夫办理了离婚手续,但是却迟迟不履行诺言,使我感觉到上当受骗了。

可我一个女人,又在他的权利管理下,无能为力只能任其摆布,最重要通过我与他近几年的接触中,感到被举报人有中饱私囊侵吞国家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这种大是大非的问题,作为一个公民是非举报不可的。

具体其有事实:用公 款购置的油卡作为私用,事实是电力公司有不少执行职务的公车,需要加油,因此有关权利人都有用友公 款缴纳的油卡。

颜昌在20xx年xx月给了我一张麻阳恒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的油卡,不用自己掏荷包交汽油钱,让我使用到如今,上个星期我一查从20xx年xx月至今这张卡上已消费了35000元,而我这张新车表上记载只跑了18000多公里,肯定用不了这么多钱,而他的私车原来一直也在用这张公车卡来家私车油(20xx年元月已卖完)

同时在20xx年xx月当他对我结婚许诺没兑现后,他给我银行卡上划拨了30万元作为补偿,担心我告发他。

在20xx年xx月17日,颜妻子杨艳系怀化市电力局职工,带着黑 社 会的人跑到我女儿所在的学校武陵中学,威胁我女儿,使我女儿身心遭到颜重的摧残。

一个未满14岁的小女孩遭到他们如此威胁,由以前全年级成绩前三名下落到现在的第八名,这个责任由谁来负。

颜于20xx年2月14日以假离婚并出具了一份假离婚证,要求将这30万元退还,马上就与我结婚,逼我将这30万元退给了他。

从上述的事实中不难发现,颜行为已触犯了刑律,因为按照我国《刑法》第383条第二款规定了国有公司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从其他手中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 污罪的规定。

颜行为持有的油卡是公车使用的,其卡内的充值只有开公车执行职务时的油卡是公车使用的,而其却不但自己的私家车使用,而且把油卡作为人情送给我无偿来加油,这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 款,其行为构成了贪 污罪,所以应以《刑法》第383条作出处罚。

颜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人民交给他的权利去诱 惑下属职工,使其上当受骗,破坏别人家庭,现有两张颜*照为证。

恳请司法部门作出受理,以颜肃法纪,以维护国有财产不受侵犯,为落实党中央整治腐 败的精神而共同奋斗!同时希望领导们不要官官相护,如不能及时处理,我将继续上告。

此前,我将此举报信上交怀化市纪委半年来置之不理。

【】

xx市人民检察院:

举报人:公民姓名、女、村民、19xx年10月6日出生(xx岁)、住××镇××村680号、手机:1499xxxx4。

被举报人:公民姓名、男、村长、xx岁、住xx镇xx村086号,电话:xxxxxxx。

举报的违法事实:xxx村长涉嫌贪 污村民的xxx公 款,报告xxxxx市人民检察院依法调查处理。

附证据:

1、复印件n张。

2、证人2人(张xx、王xx)。

举报人:xx(匿名或者实名)

存档:xxx(举报人留存)

x年x月x日

举报信篇五

作为一个行业从业者,遇到不当行为时举报是我们的职责。我曾经遇到一起不正当行为情况,我按照规定的程序写了举报信。这次举报的过程不光让我感受到了工作的重要性,更让我深刻认识到举报信这项工作的意义和体会到其内在规律。现在,我想用一篇文章来分享一下我对于举报信的心得体会。

第一部分: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履行举报义务。

在写举报信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按照要求做好每个步骤。首先,我们要明确举报的对象和原因,要选择使用举报信的方式而非其他渠道,例如电话举报、网络举报等等。之后,我们还要按照格式结构、严格遵循条例,正确填写举报人姓名、联系方式、被举报人姓名、行为和处置情况等,不能有丝毫的错误和瑕疵。举报信清晰、简洁、详细的书写完成后,我们还要寄送到指定的单位,并保留好相关证据。

第二部分:举报信的责任实施和效果

对于举报信的实施和效果,我们需要注意下面几点。首先,在举报之后,要有耐心等待相关单位调查相关情况,并及时向我们反馈调查情况。当然,在过程中,我们也可以给单位提供一些辅助材料和信息。如果无论如何也得不到反馈或得到不满意的反馈时,我们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我们的权益。总之,我们必须认真的对待每一件事情,尽我们所能去保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第三部分:举报信的关键作用和社会价值

其实,举报信的重要性和价值还体现在了其他方面。通过举报,我们能够让不法行为受到纠正和打击,从而保证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提高社会的道德水平。此外,我们在举报过程中还能够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法制素质,提高能力和思考问题的能力。因此,我们应该学会珍惜这个机会,把举报视为提高自身价值和贡献社会的机会。

第四部分:积极探索,创新举报方式

另外,我们要知道,举报信是一种最为传统的举报方式,但是它的宏观作用与社会作用已经得到了广泛的认可。而在现如今这个大数据信息时代,我们还可以采用新的科技手段进行举报。例如,结合网络、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来整合社会信息,推动人们实现精准举报,达到更快、更准、更全的效果。这也一定能更好的照顾到人民的生活,完善社会制度,净化社会风气。

第五部分:认真贯彻执行,不忘职业操守

要想把一封举报信写好并且发挥其价值,我们还需要真正贯彻执行,不忘职业操守。作为从业者,我们始终要以客户利益为第一考量,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上,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服务和操作。因此,在举报过程中一定要认真履行每一步操作,并规范我们的行为和言语,以严谨的态度和专业的技能生成我们的职业操守。

举报信是一个重要的职业道德体现,也是一个利国利民的行动。我们作为行业从业人员,应该认真对待举报信的内容和流程,准确且完整的记录每一个重要的步骤和细节,从而保证数据的确实性和举报的准确性。同时,在实现相关举报行动的同时,我们也要保持职业操守,在提高自身的素质和水平的同时,努力为社会的繁荣、和谐和发展贡献力量。

举报信篇六

【】

举报人:张译(联系电话1380x656)

被举报人:杨威(时任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副司长)

尹红章(时任国家药监局注册司生物制品处处长)

一、事实与经过

20xx年4月2日之前,辽宁依生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依生”)按照原标准和工艺流程生产狂犬疫苗200万人份,均处在依法生产周期中等待批签发上市产品。当辽宁依生申请批签发时,当地药监部门提出4月2日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验所(以下简称“中检所”)下发的通知和4月3日国家局下发的通告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不受理。

20xx年4月3日国家局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生物制品质量控制要求的通告》对生物制品生产、检验过程中抗生素、防腐剂提出质量控制要求。

20xx年5月26日,辽宁依生公司以《关于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生物制品质量控制要求的通告〉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形式向省、市药监局申请20xx年4月2日前已生产的待分装产品能给予企业过渡期进行批签发。辽宁省药监局也向国家局发了《关于对辽宁依生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有关问题核查情况的报告》(辽食药监安发【20xx】xx7号文)反映此事,直到20xx年xx月1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食药监稽函(20xx)322号《关于辽宁依生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犬疫苗中间品处理问题的复函》,答复如下“凡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不得流入市场。”且未在复函中给出明确理由。此后辽宁依生又多次向省、市、国家药监局报告此情,但一直未得到明确答复。

中检所20xx年4月2日下发《关于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批签发检验增加项目的通知》和国家局20xx年4月3日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生物制品质量控制要求的通告》没有明确对于按通知和通告实施前标准已投料生产的原液、半成品以及未申报批签发成品的处理办法,没有提到给企业过渡期问题,也没有考虑国内上市狂犬疫苗企业的情况,当时在国内所有上市销售的狂犬疫苗企业中仅有一家dna残余量、抗生素和防腐剂标准能完全达到通知和通告要求标准。造成两年多时间内国内市场狂犬疫苗供应紧张的局面,市场反应强烈。

辽宁依生申报批签发的疫苗产品均为20xx年4月3日通知和通告公布实施前进行生产的,按照行政合法合理原则,不应对20xx年4月之前已生产的产品按照新标准检验,因为一个产品从投料生产到完成批签发是一个长期过程,直接不给过渡期搞一刀切国家局这种行为显然是不合理的。最终这200万人份狂犬疫苗被销毁,造成损失2亿多元。

二、请求

请求对被举报人的滥用职权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

尊敬的省纪委领导您好:

我们是青岛莱西市店埠镇前朴木村的村民李言良和李言福,我们是以一名普通的正义村民的身份,实名向您举报我们村村书记徐永武违法乱纪,把村集体财产转让给自己的亲属、低价卖出,从中收受回扣,并虚报数目贪 污谋利的事实。

我们村是一个比较特殊的村子,以前朴木乡政府驻地在我们村,后来乡划归为镇,朴木乡政府取消,归店埠镇所管。由于以前特殊的原因,我们村的账一直没有归店埠镇经管站监管,这是店埠镇66个自然村一个,正是没有政府的监管,给徐永武利用职权,贪赃枉法带来了便利。具体贪赃枉法,违法乱纪的事实有以下几点。

1、虚假发包,中饱私囊。20xx年,徐永武以前朴木村的名义购买供销社土地开发商品房24个,在此工程开发过程中,徐永武没有经过公开、公平招标,自己私自做主将这价值300多万的工程以高出市场价,发包给自己的表弟张德华,表面上是他表弟承包工程,实则是他表弟只是他的傀儡。开发完后,每个商业用房15*5米,18.6万元卖出。但这开发的商业用房15米的开间,其中有强占朴木供销社3米的土地,未列于开发的实际面积中,多的部分卖出后装于自己囊中,总价值有60多万元。

2、以权谋私,侵吞资产。20xx年,徐永武以前朴村建设村委会的名义要的朴木供销社土地,这块土地当时市值一百万,徐永武没有建设村委会,更没有经过公开招标,竟然以万的超低价购买,将此土地据为己有。此宗土地到现在还在闲置。

3、利用职权,变公为私。几年前朴木政府和店埠政府合并,原朴木乡政府驻地的土地出售给了前朴木村委。20xx年,此土地以前朴木村的名义投资开发,也是未经公开招标以高出当年市场2倍价格发包给自己的表弟张德华,(当年包工包料600元/平方米,他发包给他的表弟是包清工,加上他老婆进材料的价格达到1200元/平方米),此开发的面积达4200平方米,吃的回扣就达250多万元。然而更有甚者,徐永武的胃口还不满足,未经两委会和村民的同意,私下偷偷伪造假合同,把此土地以260万元的低价卖给他的连襟张玉良,他连襟张玉良只是一个普通的农民,如何拿出260万元的巨款,并且开发了市值一千多万的商业用房,张玉良只是徐永武的一个幌子,真正的幕后老板还是徐永武,通过他利用职权一系列的运作,这宗土地他侵吞了700多万元的资产。

4、低卖资产,获取回扣。20xx年前朴木村有壹仟六百多颗法国梧桐,是我们村的一道靓丽风景,然而徐永武却不顾村民的反对,以每棵xx80元的价格出售给店埠镇后由戈庄村李玉昌,然而他以每棵400元的价格入账,这样他吃了xx0余万元的回扣。

5、私设小金库,贪 污巨款。前朴木村每5天有一次大集,每年收取的管理费达30万元左右,这些钱应该入村里的账,但徐永武为了方便贪 污,竟私设帐外帐,徐干了12年的书记,市场的管理费应该有300多万元,但徐除了利用这些钱连换三部价值不菲的轿车外,(价值50多万元,其中两辆给了村委委员李视国),其余全部贪 污或者挥霍。

6、私卖土地,贪赃枉法。徐永武不顾国家的土地管理法规,把我们村的耕地良田变为建设用地,卖掉150多亩,(合同是长租70年,与买卖没有区别,只是偷换概念),同时把村民的房前屋后的土地进行买卖,所收的钱是以便条的形式收取。并且违法收取村民的住房建设费,村民建房每建一间就收取500元,所收的钱也是以便条的形式收取,以上所得收入500万元左右全部以便条形式收取,便条是无法下账的,这些巨额资金不知去向。便条我们附有部分复印件为证,全村有200多户拥有,可做调查之用。卖的地有建筑和圈地照片为证。更加可气的是,他竟把贪 污的手伸向了其他村,20xx年徐永武任联合党支部书记时,兼任狼埠村书记,以建冷库押金为名收取狼埠村村民吴广良五万元,任何单据都没有,将此押金据为己有,此事可以向吴广良查证。

7、盗挖资源,毁坏良田,徐永武为了开发他的7000左右平方米房子,为了达到他的私欲,竟违法毁坏良田15亩,从地下盗挖建筑用砂,盗挖建筑用砂约计2万余方,市值50元/方,侵吞国家资源xx0余万元,破坏的良田有照片为证。在盗采建筑用砂的过程中,店埠镇政府接到村民的举报,对他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制止,但没有追回盗挖的作为自用或者对外卖的建筑用砂所贪的资金。

8、侵吞村民的国家补贴,国家补贴给村民的用于小麦的化肥农药我们村从来没有发放过,全部被徐永武侵吞装进自己的腰包,把党和政府关心百姓的功绩全部埋没。

以上举报全是事实,徐永武上任以来我们村集体收入3000多万,(包括变卖原村委收入200多万元),可是我们村只硬化了一条路约3500平方米,总造价不超80万元,其它巨款不知去向。

尊敬的省纪委领导,我们作为一名合法的村民,一不想当官,二不想发财,别无他求,只想能过上安稳的日子,期待有一个好的领导带领我们奔上小康。目前,徐永武财大气粗,欺压百姓,鱼肉乡里,百姓敢怒不敢言。之前,我们以到店埠镇纪委,莱西市纪委,青岛市纪委,都进行了实名举报,得到的答复是违规,与事实严重不符。因此,肯请上级领导本着还村民一公道,还前朴木村一个和谐村庄的原则。严查我们村的账目,查证事实,张榜公布,将违法乱纪人员绳之以法,清除党内的害群之马,使老百姓早日过上小康生活。

以上内容皆属事实,现在还在担任村支书,正在拉拢关系准备连任,9月3号给村支部人员送礼而且在村民大会上公开说:“你们上访的人员是告不倒我的,你们告到哪我花钱买到哪。”我相信中国共产党会给我们村一片蓝天。

20xx年9月5日

【】

非常感谢在百忙的工作中,抽出宝贵的时间接待我们,听取我们反映情况。

我们怀着一颗诚挚之心,据实检举,原沈丘县北郊乡前寨引线花炮厂,徐乃民在20xx年该厂在退出过程中,在县安监局局长郑志初屁护下出谋划策弄虚作假,利用各种关系和手段国家赔偿款,侵占原股东应得赔偿款,将建好的厂房霸占为己有,行贿国家工作人员。

具体内容如下:

一、我厂在20xx年4月6日县政府下发了沈政[20xx]16号文定为十家烟花炮竹整改提升企业之一,按照县政府整改提升要求,我们共同缴纳风险抵押金xx0万元,并出资参与了企业建设整改以后,县政府通过广泛征求意见与20xx年12月31日,下发了沈政[20xx]84号文决定全县烟花炮竹上产企业整体退出,因行业政策变化整改为能彻底完成,我厂股份制章程协议未能形成书面签订,目前只能凭双方口头述说,所以我们走不了法律程序。

二、在县安监局局长召开全县整改提升会议上明确指出,可以按照股份制形式整改的精神。徐乃民与各股东商议成立了原沈丘县北郊前寨引线花炮厂的建厂事宜并由县安监局科长(高领)主持下,在前寨引线花炮厂的一楼办公室,召开了股东会议。共同约定我厂属于股份制企业,按人民币1万元一股,共同出资建设,以后经营模式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生产,统一销售,风险共担,利益按股东所出资金比例进行分红。

三、在20xx年12月31日县政府下发了沈政[20xx]84号文,决定全县烟花炮竹生产企业整体退出,我厂停止建设。累计投资134万元,另加风险抵押金xx0万元,其中六股东共出资132.87万元,分别是:鲁新柱23.47万元,黄杰23.6万元,豆永生26万元,顾桂峰19.8万元,鲁培忠24.5万元,鲁黎明15.5万元,徐乃民xx1.13万元(其中是老厂以前建设包括工棚30个,两间平房围墙浆引厂,围墙,路边的办公室,生活区,路东引线库房围墙,厂区土地按第一次退出每亩5000元计算在各股东的共同见证下,共作价46万元)。

四、县政府针对十家烟花炮竹厂家,进行统一赔赏,我厂共得补偿款为395万元,另加风险金xx0万元,国家共补偿款为495万元,减去各股东建厂投资234万元其中包括xx0万元风险金,余下261万元全部侵吞个人腰包,只将过股东原始股金132.87万元返还,另外还将各股东共同出资建好的厂房霸占为己有,其他股东一块砖一片瓦也未得到。还有留守期间的人员工资,还有退还的xx0万元风险抵押金的银行利息,全部占为己有。

五、在我厂退出评估期间,徐乃民与郑志初相互勾结,利用各种关系和手段、弄虚作假、欺骗多报在骗国家赔偿款。其中厂区土地面积实际为80亩,上报多达xx4亩。厂内无树木上报多达230棵,设备机械多报,原材料多报,将部分股东机械设备上报,不按国家赔偿价格归还,以上多报部分,两人占为己有。

六、在国家赔偿款到位后,各股东找徐乃民多次交涉,找其算账,他却说:“要什么钱”。并且态度蛮横,扬言:“就是不给你们,愿意上哪告就上哪告去吧”。还说:“打官司任花钱就是不给你们”。徐乃民有一亲属在沈丘县纪委工作(儿侄女亲家纪委常委韩权x)。

七、沈丘县安监局局长郑志初在20xx年至20xx年任职期间大肆受贿,其中我厂和另外前寨引线厂每年中秋、春节节日期间,每年每厂送礼两万元。

八、我厂在退出评估期间,一次性给郑志初送礼两万元,政府赔偿款已落实到账之际,所有股东找徐乃民算账,他说:“现在还不能算账,因为赔偿款(395万元)的百分之十的款项,要给县安监局局长郑志初为回扣”。20xx年6月29日下午四点左右,送现金40万元给郑志初。

以上内容均为据实检举,检举人均为实名,如有虚假,检举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希望领导尽快落实,调查处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以维护 法律之尊严,社会之正义,还百姓事件之真 相!

检举人:

黄杰41272819xxx1705721833x688

顾桂锋4127281x92405341370x779

鲁新柱4127281x12205191564x896

窦永生4127281x51905321383x697

20xx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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