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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年终工作总结版文库 村秸秆禁烧目标责任书(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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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年终工作总结版文库 村秸秆禁烧目标责任书(通用5篇)
2023-09-12 14:54:44    小编:念青松

总结的内容必须要完全忠于自身的客观实践,其材料必须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不允许东拼西凑,要真实、客观地分析情况、总结经验。总结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总结书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个人年终工作总结版文库篇一

一、根据省政府规定和市、区政府的要求,今年秋季在全镇范围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禁烧工作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禁烧期间,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荒叶、落叶等,力争不烧一把火、不冒一处烟。

二、镇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组织,对秸秆禁烧工作实施统一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实行村委会是第一责任人,镇包村干部和村包地块干部是禁烧工作具体责任人,农户是禁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的工作机制,谁的地块发生焚烧现象就追究谁的责任。

三、开展广泛宣传,进行全面动员,村委会要利用广播、张贴标语、通告、悬挂横幅等形式,宣传到田间,服务到地头,村干部要主动上门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每一户都做出禁烧承诺。

四、各村要成立禁烧巡逻队,24小时值班,严防死守,确保田间地头“不着一把火,不焚烧一处秸秆”。

五、禁烧期间,要层层落实包保责任制,明确责任人,村委会干部要包到组,直到具体地块。强化责任追究,对焚烧秸秆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村委会须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教育或由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对造成重大污染、重大财产损失或导致人身伤亡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六、禁烧期间实行镇政府统一领导,农业、农机、公安、交通、环保、监察等有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个人年终工作总结版文库篇二

为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交通干线畅通,确保西安世园会顺利举办和蒲城县创国卫创省模的环境指标要求,坚决制止秸秆焚烧行为,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关于印发桥陵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及省、市、县秸秆禁烧工作会议要求,镇政府与各村签订如下目标责任书。

一、2011年秸秆禁烧工作的目标是:“三夏”、“三秋”(5月25日至10月25日)期间,坚持源头治理、多管齐下,属地管理、强化措施、严防死守、依靠科技、综合利用的原则,确保无大面积焚烧现象,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实行以镇、村为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

二、各村要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组织,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实施统一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制定禁烧工作方案,建立禁烧工作责任制,村和户签订责任状,将禁烧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自然村,明确具体责任人,充分发挥村民组织的作用,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违规焚烧秸秆现象。各村书记主任为本辖区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包村干部是禁烧工作具体责任人,农户是禁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实行秸秆禁烧农户联保责任制,以块为单位,所属农户联名签字,承诺秸秆禁烧,谁的地块发生焚烧现象就追究谁的责任。

三、各村要加强舆-论宣传和监督,充分利用标语、横幅、宣

传单、公开信、明白纸等形式。开展广泛的宣传,全面的动员。村干部要主动上门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每一户都做出禁烧承诺。

四、各村要在田间地头工作指挥,统一协调、指导本地秸秆禁烧工作,确保秸秆禁烧工作有序开展。各村要以自然村为单位,以就近为原则,预留秸秆堆放场地,确保暂时不能利用的秸秆集中堆放。

五、各村要建立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制,并对村、组实行层层包保责任制,做到镇包村,村包自然村、组,直到具体地块。村要成立禁烧巡逻队,24小时值班,严防死守,确保田间地头“不着一把火,不焚烧一处秸秆”。

六、确保信息畅通。“三夏”、“三秋”期间,村干部电话要保持24小时畅通,及时协调处置秸秆焚烧事件。确保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重大突发事件立即上报。各村要将当日巡回检查情况于次日上午9:00前报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7430426)。

七、加强督促检查,强化惩罚措施,确保禁烧工作责任的全面落实。对烧第一把火的村通报批评,给予1千元的处罚,村干部和村包联领导同志向镇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对包联责任未落实,焚烧火点多、面积大、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约谈相关责任人,并给予行政处理。

八、镇政府将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综合评比,对成绩突出的

村进行通报表彰。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出现严重焚烧现象的村,责令主要负责同志在大会上检讨发言。

村书记、主任 镇领导

签字:

签字: 桥陵镇人民政府 年5月27日 2011

一、2015年秸秆禁烧工作的目标是:镇辖区内必须实行全面禁烧秸秆,禁烧工作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实行村主任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

二、各村要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组织,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实施统一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制定禁烧工作方案,建立禁烧工作责任制,将禁烧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自然村,明确具体责任人,充分发挥村民组织的作用,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违规焚烧秸秆现象。各村支书主任为本辖区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镇包村干部和村包地块干部是禁烧工作具体责任人,农户是禁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谁的地块发生焚烧现象就追究谁的责任。

三、各村要加强舆-论宣传和监督,充分利用标语、横幅、宣传单、公开信、明白纸等形式,开展广泛宣传。村干部要主动上门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每一户都做出禁烧承诺。对发生焚烧秸秆的地块及责任人进行曝光。

四、各村要建立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制,对村、组实行层层包保责任制,做到镇包村,村包自然村、组,直到具体地块。村要成立禁烧巡逻队,24小时值班,严防死守,确保田间地头“不着一把火,不焚烧一处秸秆”。

五、各村要加强督促检查,强化惩罚措施,确保禁烧工作责任的全面落实。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重大财产损失或导致人身伤亡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六、镇政府将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综合评比,对成绩突出的村进行通报表彰。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出现严重焚烧现象的村,责令主要负责同志在大会上检讨发言。

政府负责人(签字): 村主要负责人(签字):

2015年5月20日

为了做好三渠镇201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全面禁止农作物秸秆焚烧,巩固环境综合整治效果,确保交通干线的通畅,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镇政府(称甲方)与各村(称乙方)签订2015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责任书。

一、目标任务

(一)完成小麦切碎还田和收集利用任务。

(二)麦收期间,杜绝秸秆焚烧现象。

二、具体措施

(一)领导重视,齐抓共管。各社区、村(居)对辖区内小麦秸秆切碎还田、收集利用和禁烧工作负总责。要层层落实责任,完成区政府下达的秸秆切碎还田、收集利用和禁烧任务。

(二)广泛宣传,营造气氛。采取各种形式,重点利用广播进行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环境保护意识,组织干部群众积极主动应用秸秆切碎还田技术,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三)严格执法,加强监管。要加大秸秆禁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秸秆焚烧造成的违法行为。各村(居)要坚持安排专人24小时巡查,严格监控,严防死守,一旦出现焚烧现象,要果断处理,坚决杜绝秸秆焚烧事件的发生。

三、奖惩办法

(一)对小麦秸秆切碎还田和收集利用较好的社区、村(居)镇政府给予通报表扬。

由社区及村书记做出书面检讨,并在全镇通报批评,被区督查办发现3起以上或被上级通报一个着火点的除按规定罚款外,由社区、村书记在镇联席会议上作检讨,并在全镇通报批评。

(三)对擅自-焚烧秸秆的农户,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比较严重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

四、时效期限

(一)此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此责任书需双方负责人签字予以确认。

(三)此责任书有效期自双方签字之日起,至麦收结束时止。

三渠镇人民政府(盖章)

代表人(签字):

村(盖章)

代表人(签字):

2015年5月28日

为扎实开展秸秆禁烧工作,根据国家环保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及县、镇秸秆禁烧工作会议要求,中心学校与各中小学签订如下目标责任书。

一、2015年秸秆禁烧工作的目标是:辖区内必须实行全面禁烧秸秆,实现国家卫星遥感监测零火点记录,上级零查处。

二、各中小学要加强舆-论宣传,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做好中小学生的秸秆禁烧和环保知识宣传。

三、中心学校与各中小学校长签订秸秆禁烧责任书,各校校长与学校教师要签订承诺书。确保收割秸秆及时清运、堆储,没有乱堆乱弃现象。让每一位教职工承诺秸秆离田和禁烧,谁的地块发生焚烧现象就追究谁的责任。 四、建立火情上报制度,发现着火点立即组织扑火并向主管部门汇报,隐瞒不报的实行校长问责制。 五、各中小学要加强督促检查,强化惩罚措施,确保禁烧工作责任的.全面落实。对发生焚烧秸秆着火点的学校。校长大会检讨,并罚款1000元,取消学校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重大财产损失或导致人身伤亡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一、明确目标责任。收割期间实行全面禁烧秸秆,各中心户长具体负责本分工组内的秸秆禁烧,同时协助分片村干部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各要中心户长要积极主动深入秸秆禁烧一线,实行死看硬守,确保“田间地头”“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保持村容整洁。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中心户长将“告村民书”发放到每一户,并要求村民在指定“告村民书”签字,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强化源头控制。积极配合分片村干部做好农机作业管理和指导动员本地收割机全部添加秸秆粉碎装置,确保控制本地及外来作业机械全部使用秸秆粉碎及轮耕深翻装置,引导农户搞好秸秆返田,公路两侧200米范围内的田块,必须做到即收即耕。

四、严格考核奖惩。按照镇对村考核方法,对抽查中没有将“告村民书”发放的;被国家卫星遥控发现;移动高清智能球机拍摄的;被市以上部门通报批评及新闻媒体曝光的;对禁烧不力出现严重焚烧现象的村民小组;对发现未安装秸秆粉碎装置及轮耕深翻装置进田的;被镇巡查小组发现和村巡查小组发现的,追究分工干部的责任,不返还村干部的保证金,取消秸秆禁烧作业组织经费,并依据考核要求进行考核。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财产损失或导致人身伤亡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村干部(代表签名) 中心户长(代表签名)

个人年终工作总结版文库篇三

为有效防止秸秆焚烧,持续改善我乡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河间市委、政府秸秆禁烧工作安排,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目标责任书。

一、秸秆禁烧工作实行“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村民委员会是责任主体,村委会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各村要成立秸秆禁烧工作组,对辖区秸秆禁烧工作实施统一组织、协调、督查、指导。

二、各村要与农户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并把秸秆禁烧纳入《村规民约》。严格落实村干部包农户、农户包田块的禁烧工作制度,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监管到位。

三、加强舆论宣传和监督,要加大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明确任务和监管职责,充分利用村广播、标语、会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村干部要主动上门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在秸秆禁烧重点时期,各村要成立禁烧巡防应急小分队,每天深入村、田块,全方位、全时段、高频率、高强度地监控检查,一旦发现焚烧现象,快速出击,及时扑救,。

五、乡政府将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综合评比,并作为各村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成绩突出的村进行通报表彰。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出现严重焚烧现象的,将依法进行问责。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乡政府、村民委员会各一份。

个人年终工作总结版文库篇四

一、各村(居)辖区内必须实行全面禁烧秸秆,确保全镇范围内“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现一处黑斑”;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形成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长效工作机制。各村(居)书记、主任是第一责任人。

二、各村(居)要成立秸秆焚烧工作小组,制定禁烧工作方案,建立禁烧工作责任制。农作物收割期间,各村(居)要组织力量,实行全天候驻守、巡察和值班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焚烧秸秆现象。对重点区域要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察检查。

三、各村(居)要充分利用广播、手机短信、横幅、宣传单、公开信、宣传车等形式,深入村庄和田间地头开展秸秆禁烧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与农户签订承诺书,让每一户都作出禁烧承诺。

四、各村(居)要建立秸秆焚烧包保责任制,村干部包自然村、组,直到具体地块。农户是禁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谁的地块发生禁烧现象就追究谁的.责任。

五、实行保证金制度,村(居)书记、主任,每人缴纳5000元保证金,其他干部每人缴纳3000元保证金,秸秆禁烧结束后,没有出现一处着火点的,双倍退还保证金;如出现着火点,酌情扣除保证金;对因焚烧秸秆造成重大污染事故、重大财产损失或导致人身伤亡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六、镇政府对全镇秸秆焚烧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问责。对在省、市、县各级督查巡查中发现焚烧火点或问责的村(居),实行一票否决,村(居)主要负责人和责任区责任人就地免职。

七、实行有奖举报。鼓励举报秸秆焚烧行为,一经核实,将给予举报人200元的奖励。

个人年终工作总结版文库篇五

一、各村(居)辖区内必须实行全面禁烧秸秆,确保全镇范围内“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现一处黑斑”;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形成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长效工作机制。各村(居)书记、主任是第一责任人。

二、各村(居)要成立秸秆焚烧工作小组,制定禁烧工作方案,建立禁烧工作责任制。农作物收割期间,各村(居)要组织力量,实行全天候驻守、巡察和值班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焚烧秸秆现象。对重点区域要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察检查。

三、各村(居)要充分利用广播、手机短信、横幅、宣传单、公开信、宣传车等形式,深入村庄和田间地头开展秸秆禁烧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与农户签订承诺书,让每一户都作出禁烧承诺。

四、各村(居)要建立秸秆焚烧包保责任制,村干部包自然村、组,直到具体地块。农户是禁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谁的地块发生禁烧现象就追究谁的责任。

五、实行保证金制度,村(居)书记、主任,每人缴纳5000元保证金,其他干部每人缴纳3000元保证金,秸秆禁烧结束后,没有出现一处着火点的,双倍退还保证金;如出现着火点,酌情扣除保证金;对因焚烧秸秆造成重大污染事故、重大财产损失或导致人身伤亡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六、镇政府对全镇秸秆焚烧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问责。对在省、市、县各级督查巡查中发现焚烧火点或问责的村(居),实行一票否决,村(居)主要负责人和责任区责任人就地免职。

七、实行有奖举报。鼓励举报秸秆焚烧行为,一经核实,将给予举报人200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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