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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乡村风貌提升总结(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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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乡村风貌提升总结(实用5篇)
2023-09-14 13:13:58    小编:HT书生

总结的内容必须要完全忠于自身的客观实践,其材料必须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不允许东拼西凑,要真实、客观地分析情况、总结经验。那么,我们该怎么写总结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总结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乡村风貌提升总结篇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__大、__届_中、_中、_中、_中全会精神及省、市、县关于新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苏坑镇嵩山村*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县委、县政府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部署,结合该村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苏坑镇嵩山村系革命老区基点村,位于永春北部,是苏坑镇政府所在地,毗邻德化,泉三高速德化连接线、泉德公路贯穿全境,全村人口4576人,耕地2100亩,山地3700亩,20__年工农业总产值55369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9344元,村集体收入万元。村党支部、村委会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xxx理论和xxx三个代表xxx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xxx建设*新农村xxx和xxx构建*和谐社会xxx为工作着力点,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实现了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创建目标任务

按照xxx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xxx的要求,紧紧围绕县委xxx推进新跨越,建设新永春xxx工作主线位,坚持产业带动,继续推进苏坑茶叶加工集中区建设,以发展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立足村情实际,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整村推进,力争使该村在经济发展、农民增收,村容村貌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上取得新成绩,为全县新农村建设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1、村庄整理。拆除老厝、旧房屋30幢4200平方米,附属建筑45座1700平方米,征地35亩,新建房屋100套,计划投入60万元。

2、立面装修。推广永春县美丽乡村农村住宅设计图集,将对塔兜31幢房屋进行立面装修,店前埕硬化,排水排污设施建设,计划投入80万元。

3、道路建设。加宽、硬化小区道路公里,新建道路500米,计划投入75万元。

4、溪岸筑砌。筑砌溪岸500米 ,计划投入40万元。

5、村庄绿化。开发xxx四旁四地xxx等规划林地,种植红豆杉、香樟、罗汉松、桂花、天竺桂等珍贵树木5000株,建设篮球场,内设健身器材1套,计划投入45万元。

6、环境保洁。配置垃圾转运车1部,推车2部,专职保洁人员3人,新建垃圾池15个,河床清淤3公里,计划投入15万元。

7、村庄亮化。架设太阳能路灯18盏,电力型路灯300盏,计划投入10万元。

三、工作措施

为切实加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我村专门成立了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镇人大主席蔡明福同志担任组长,镇党委组织委黄裕滨担任副组长,成员由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组成。具体负责我村美丽乡村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

1、规划先行。建设功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美丽乡村,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从我村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做好规划工作,明确美丽乡村建设的思路、目标和工作措施。

2、广泛宣传。通过进村入户、召开两委会、群众大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加大宣传力度,真正使美丽乡村建设这一xxx惠民工程xxx、xxx民心工程xxx家喻户晓,让群众看到美丽乡村建设的具体成效,从而激发农民的积极性,使农民成为美丽乡村建设的主体。

3、加大投入。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同时多方筹资,全力搞好美丽乡村建设。在建设中采取对口部门投资,群众投工投劳的原则,全力配合各项目实施单位,切实引导群众主动地参与新农村建设,使之成为美丽乡村建设的受益主体和重要投资成分。

4、细化分工。在美丽乡村建设中要落实政府引导、农户为主体、社会来参与的工作机制,村党支部,村委会要充分发挥作用,党员干部带头先行,号召群众积极参与,有钱出钱,有物出物,齐抓共管,尽心尽责。

5、强化监管。推选村民代表成立项目监督小组,建立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制度,明确职责,与党务村务公开一样,实行全程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以确保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乡村风貌提升总结篇二

一、指导思想

二、实施步骤及责任分工

(一)宣传动员及征求意见阶段(4月15日-4月30日)

村庄根据管区指导意见要大力开展宣传活动,通过会议、广播、宣传栏及走街入户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精品示范村建设的意义,要努力做到家喻户晓、老少皆知;充分发挥两委干部、党员、村民代表、街巷长、社会乡贤的作用,面向社会各界征求美丽乡村建设意见、建议,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动员村庄上下共同参与、全力支持精品示范村的规划建设,营造全民共建美丽乡村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规划编制阶段(5月1日- 7月31日)

组织聘请有资质的高水平规划设计公司,结合《即墨田横镇总体规划》《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战略规划》《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土地利用规划》以及田横岛、月滩版块整体规划,精心编制山东头村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和环境提升专项设计,4月上旬进行第一轮规划汇报,7月份出具最终规划成果。

(三)建设实施阶段(5月1日-11月30日)

1.清理工作平台。根据山东头村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建设需要,合理确定土地流转任务,结合违法建设治理,全面完成拟使用地块的土地流转和地上物清理,为美丽乡村建设腾出建设、发展空间。5月份完成土地流转和地上物清理。

2.实施街巷硬化和卫生改厕。完成村内5万平米背街小巷和道路硬化,对全村范围内简易茅厕实施卫生改厕,5月份开工建设,11月份完工。

3.实施自来水改造和水环境污染综合整治。争取市水利局等支持,筹资完成全村自来水改造;对接青岛银河首创公司制定污水处理方案,争取上级资金建设污水处理设施。4月份开工自来水改造,7月底完工,年内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4.建设海鲜交易市场。争取上级支持,采取市场化运作等方式,在山东头村东临近跨海大桥区域,建设一座海鲜交易市场,切实解决群众渔业生产、水产品交易及交通出行问题,提升田横岛旅游度假区旅游形象和田横海鲜品牌影响力。6月份启动交易市场规划建设。

5.完善旅游配套等公共服务设施。结合村庄土地利用现状,争取各级支持,筹资建设社区服务中心、山东头主题广场、游客服务中心、旅游公厕、停车场等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全村旅游导视系统,全面创建旅游特色村。4月完成规划设计,11月份完工。

6.实施村庄形象提升工程。结合山东头村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全面改善村庄人居环境,实施村庄绿化、外立面打造、五线下地、牌坊、节点工程打造、河道改造等工程。4月陆续开工建设,11月份完工。

(四)考核验收阶段(10月1日-20xx年1月31日)。

项目竣工后,实行村庄初验、区级复验、市级终验的模式对建设成果进行逐级把关、梯次验收。具体由村庄组织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小组和社区党委及 和施工单位初验,初验合格后,村庄及时上报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组织联合验收组统一验收,验收结果整理归档。最后由区指挥部上报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指挥部,由市级相关部门组织最终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统筹协调、合力推进。成立由支部书记任组长,村两委干部、部分党员、村民代表、街巷长、社会乡贤共同参与的村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抓好各项具体工作的推进和组织实施。

(二)加强督查,全程纪实。在区、村两级美丽乡村工作监督小组的全程监督下,安排专人负责将施工前、施工中、完工后的文字、影像资料进行详实记录、存档、备案。

(三)规范管理、防控风险。强化风险防控,突出防控重点,健全责任机制,严格招投标管理和工程项目结算审计程序,选优配强施工队伍,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坚决杜绝“人情工程”,着力打造“廉洁工程”。村庄推选成立由党员、群众代表、街巷长、社会乡贤等人员组成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监督小组,全面推进群众参与建设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四)长效监管、高效运转。建立村庄公共设施的长效管护机制;加强村庄卫生保洁、设施维护和绿化养护等工作,落实相应人员、制度、职责、经费,确保卫生保洁、绿化、照明和其它公共设施有人管护、正常运行;完善环卫保洁和村庄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两大工作机制,提高专业化管护水平。

(五)全民动员、和谐共建。整合各类宣传资源,充分利用广播、标语、专栏、会议等形式开展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做好村民宣传动员工作,进一步统一干部思想,召开好村庄党员、村民代表会,充分调动村民建设美丽乡村的积极性,营造凝聚人心、工作合力,社会关心、群众支持的良好氛围。

乡村风貌提升总结篇三

2019年以来,我镇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持续开展乡村风貌提升工作,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全镇乡村风貌提升工作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效,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持续提升,为全镇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的基础。

清理池塘沟渠x米,清理池塘淤泥x处;

拆除危旧房、废弃猪牛栏、露天厕所茅房共x间,拆除广告牌招牌x块;

各村均成立有新乡贤理事会、村民理事会,在镇工作组及各村党组织带领下,由理事会牵头组织群众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新乡贤理事会领头作用,发挥群众的 主体作用,共同参与乡村风貌治理。累计组织乡贤捐款x元,乡外干部返乡开展工作x人次。

(二)基本整治型村庄建设。通过广泛发动、组织、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投身乡村风貌提升建设,加快推进基本整治型村庄“三清三拆”工作。加上在外务工的青壮年主动捐款支持工作,在村的群众自发投工投劳,形成合力投入到乡村风貌提升“三清三拆”工作。

加强“两违”巡查力度,对在建农房进行定期巡查,持续对辖区内国土资源进行动态执法巡查,坚决杜绝违建现象。对违法占地违建农房的,组织工作人员多次做思想工作,下发限期整改拆除通知书,动员其自行拆除。三是高度重视农村危房改造建房面积管控工作。严控农村危房改造建房面积。对于已开工建房中、发现超过农村危房改造建房面积要求的,第一时间坚决制止,督促其做好整改,从初始阶段遏制超面积情况,做好宅基地面积、房屋建筑面积和房屋层数的管控,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建房未出现“超高超大超标准”的情况。

(四)项目资金筹措情况。全镇2019年乡村风貌提升项目完成实际投资额x元,实际支付x元,其中村级垃圾处理设施实际支付金额为x元,基本整治型村庄建设实际支付x元,群众集资、乡贤捐份资共x元。

(一)群众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参与乡村风貌提升工作意识不强,积极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引导。且部分村屯外出人口较多,工作开展的规模和力度小,有流于形式和被动开展工作现象。

(二)村庄基础较薄弱,部分村屯工作相对滞后。村庄缺少统一布局和规划,建房用地协调难度大,房屋较零乱。

(三)资金缺口大。群众缺乏资金,对村庄危旧房的拆除及“三微”建设力度不够。

(四)部门联动不足,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有待完善。仍有个别部门配合积极性不高,目前仅依靠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现有人手开展统筹工作,在材料收集和进度督促方面的工作上未能跟上进度要求。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带动群众参与,发动群众投工投劳,实现“要我干”为“我要干”。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做好巩固提升工作,不断提高广大村民的积极性,激发群众主动参与乡村风貌提升的热情。

(二)持续推进“三清三拆”整治工作,进一步组织和加强三心一带村屯及示范村的工作,通过示范作用,继续凝聚起群众的强大力量,持续带动全镇工作广泛深入地开展。加强对街道、市场的监管,对乱搭乱建、乱堆乱放、违法广告牌招牌进行清理整顿,不断营造良好的街面秩序和经商环境。

(三)进一步解决好乡村风貌提升提供资金保障,增加资金投入。

乡村风貌提升总结篇四

我镇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持续开展乡村风貌提升工作,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全镇乡村风貌提升工作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效,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持续提升,为全镇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积极推进“三清三拆”专项整治工作。我镇将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作为助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建设幸福乡村的有力抓手,扎实开展“三清三拆”整治工作,用实实在在的行动,逐步提升村容村貌。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乡村风貌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镇领导挂村、村干部包自然村、农户包责任区”三级联动,按照村庄风貌整治“扫一遍”的总体目标,带领广大群众开展“三清三拆三整治”乡村风貌提升专项行动。二是广泛宣传动员。多次召开乡村风貌提升行动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开展工作,着力推进乡村风貌提升工作,镇主要领导、包村工作组、村“两委”干部等多次进村入户进行乡村风貌提升工作的宣传发动,做好政策的解读、群众的思想工作,广泛发动群众开展“三清三拆”工作,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在全镇干群的共同努力下,共组织“三清三拆”群众会议近x次/x人次。三是狠抓落实促成效。根据《2019年乡村风貌提升“三清三拆”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相应方案,层层落实责任。2019年以来,我镇清理生活垃圾、禽畜粪便、建筑垃圾共x吨,清理非正规垃点x多处;清理池塘沟渠x米,清理池塘淤泥x处;拆除危旧房、废弃猪牛栏、露天厕所茅房共x间,拆除广告牌招牌x块;各村均成立有新乡贤理事会、村民理事会,在镇工作组及各村党组织带领下,由理事会牵头组织群众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新乡贤理事会领头作用,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共同参与乡村风貌治理。累计组织乡贤捐款x元,乡外干部返乡开展工作x人次。

(二)基本整治型村庄建设。通过广泛发动、组织、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投身乡村风貌提升建设,加快推进基本整治型村庄“三清三拆”工作。加上在外务工的青壮年主动捐款支持工作,在村的群众自发投工投劳,形成合力投入到乡村风貌提升“三清三拆”工作。

(三)加强乡村农房管控工作。认真抓好农房管控的全面工作,集中精力在全镇范围内扎实深入地推进农房风貌管控工作。一是认真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挂点领导干部带头,村委干部配合通过与群众直面交流,宣传整治政策等相关问题,广泛发动群众配合农房管控工作。二是加大整治管控力度。严格把控群众建房“准入”,严格实行“先拆后批”。由镇工作组、驻村工作队、村委干部联合摸排村庄危旧房、一户多宅、违建房情况;加强“两违”巡查力度,对在建农房进行定期巡查,持续对辖区内国土资源进行动态执法巡查,坚决杜绝违建现象。对违法占地违建农房的,组织工作人员多次做思想工作,下发限期整改拆除通知书,动员其自行拆除。三是高度重视农村危房改造建房面积管控工作。严控农村危房改造建房面积。对于已开工建房中、发现超过农村危房改造建房面积要求的,第一时间坚决制止,督促其做好整改,从初始阶段遏制超面积情况,做好宅基地面积、房屋建筑面积和房屋层数的管控,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建房未出现“超高超大超标准”的情况。

(四)项目资金筹措情况。全镇2019年乡村风貌提升项目完成实际投资额x元,实际支付x元,其中村级垃圾处理设施实际支付金额为x元,基本整治型村庄建设实际支付x元,群众集资、乡贤捐份资共x元。

(一)群众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参与乡村风貌提升工作意识不强,积极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引导。且部分村屯外出人口较多,工作开展的规模和力度小,有流于形式和被动开展工作现象。

(二)村庄基础较薄弱,部分村屯工作相对滞后。村庄缺少统一布局和规划,建房用地协调难度大,房屋较零乱。

(三)资金缺口大。群众缺乏资金,对村庄危旧房的拆除及“三微”建设力度不够。

(四)部门联动不足,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有待完善。仍有个别部门配合积极性不高,目前仅依靠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现有人手开展统筹工作,在材料收集和进度督促方面的工作上未能跟上进度要求。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带动群众参与,发动群众投工投劳,实现“要我干”为“我要干”。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做好巩固提升工作,不断提高广大村民的积极性,激发群众主动参与乡村风貌提升的热情。

(二)持续推进“三清三拆”整治工作,进一步组织和加强三心一带村屯及示范村的工作,通过示范作用,继续凝聚起群众的强大力量,持续带动全镇工作广泛深入地开展。加强对街道、市场的监管,对乱搭乱建、乱堆乱放、违法广告牌招牌进行清理整顿,不断营造良好的街面秩序和经商环境。

(三)进一步解决好乡村风貌提升提供资金保障,增加资金投入。

乡村风貌提升总结篇五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桂办发〔2018〕39号)和《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室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办发〔2019〕22号)有关精神,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结合兴宁区实际,制定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到2021年,实现对城区村庄风貌整治“扫一遍”的目标,完成村庄空间规划编制试点,根据资源禀赋的差异按基本整治型、设施完善型、精品示范型推进村庄整治,建立乡村风貌管控的长效机制,逐步塑造和形成“传承文明、桂风壮韵、生态宜居、和谐美丽”的兴宁区乡村风貌。

(一)规划体系要求。以南宁市的乡村建设规划为引导,优化居民点布局、落实宅基地安排、明确配套标准、改善人居环境,推动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实现乡村规划基本覆盖。

对于已完成村庄规划编制的村屯,按照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乡村风貌提升和“多规合一”的要求及时修编规划。50户或200人以上、未编制过村庄规划的村屯,按照“多规合一”和“好编、好懂、好用”的基本要求,与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做好衔接,划定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村庄建设用地范围;优先配套完善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制定村庄生态环境的保护措施以及公共环境的整治措施;因地制宜制定村庄风貌特色管控要求。50户或200人以下的分散型、小规模村庄,可以在上位的乡村建设规划的总体约束下,以文字形式规定农房建设管理、宅基地预留和安排要求。

(二)建设分类要求。坚持整治提升为主,按照基本整治型、设施完善型、精品示范型三种类型分类进行建设。

1.基本整治型。重点是开展“三清三拆”、落实“一户一宅”要求整治宅基地、营造干净整洁的乡村环境、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2.设施完善型。在完成基本整治改造的基础上,选择基础条件好、群众意愿高的村屯,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因地制宜改造和完善村庄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村庄公共服务。

3.精品示范型。在完成基本整治和完善设施服务的基础上,选择部分区位条件好、生态环境优、资源禀赋强、发展潜力大、群众意愿高的村庄,开展旧房风貌改造和居住功能提升工程。实施乡土化环境改造,增添乡村韵味。具备条件的村庄可推进村史室建设,提升乡村文化品位。推动乡村产业转型和提质升级,发展特色产业,培育乡村旅游新业态,将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促进农民就业创业和增产增收。开展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加强农村宅基地档案管理,完善“一户一宅”合理分配机制,严格宅基地审批管理,强化村民自主管理,建立宅基地有偿使用、有偿退出和增值收益分配制度,促进农村宅基地节约集约利用、科学规范管理。

基本整治型村庄的主要任务是开展乡村规划“三落实”行动、“三清三拆”、乡村文明“三治理”行动;设施完善型村庄的主要任务是因地制宜开展村庄基础设施“六改造”和公共服务“十完善”行动;精品示范型村庄的主要任务是实施特色风貌“三提升”行动,突出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特色风貌改造、环境改善、文化提升和产业发展等精品建设工程。

(一)开展乡村规划“三落实”行动

1.落实居民点空间布局。确定规划应保留和撤并的村庄,引导农民向规模较大的居民点和产业发展区集中。(牵头单位:城区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2.落实宅基地安排。推动村庄规划有效实施,落实宅基地安排,推进农村废弃住宅、废弃宅基地、“空心村”等闲置建设用地拆旧复垦或建设为小花园、小菜园、小果园等,依法依规消除存量违法用地,严格遏制违法用地增量,建设集约节约型村庄。(牵头单位:城区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3.落实规划实施保障。建立乡村建设规划有效实施机制,加强村庄规划实施监管,夯实各镇主体责任,推动“两违”(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整治向农村延伸。优化“四所合一”办事审批流程,完善权责清单和服务清单,加强基层规划建设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培育,加强农村建筑工匠的培训和规范管理,整体提升农房建设管理水平和质量。贯彻落实自治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保障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依规划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区委编办;责任单位:城区“两违”办、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应急管理局,各镇人民政府,兴宁生态环境局)

(二)开展村庄环境整治“三清三拆”行动

开展“三清三拆”,即清理村庄垃圾、清理乱堆乱放、清理池塘沟渠,拆除乱搭乱盖、拆除广告招牌、拆除废弃建筑。具体是通过组织发动群众,开展清理村庄垃圾、庭院杂物、卫生死角、禽畜粪便,清理乱堆乱放,清理池塘沟渠,拆除私搭乱建、违章建筑,拆除废弃危旧建筑,清除残垣断壁、废弃猪牛栏及露天厕所茅房,拆除非法违规广告、招牌等。(牵头单位:城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城区乡村办、城管局、“两违”办,各镇人民政府)

(三)开展乡村文明“三治理”行动

1.推进村民自我治理。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提高村规民约的针对性实用性,充分发挥其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老党员、老干部、老战士、老教师、老劳模等本土乡贤在乡村规划建设管理中的沟通协调和带动作用。到2021年实现所有50户或200人以上村庄制定有村规民约等制度。(牵头单位:城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城区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各镇人民政府)

2.推进乡村以德治理。开展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开展寻找最美乡村教师、医生、村官、家庭等活动,营造爱国爱家、和谐文明、共建共享的社会新风尚。(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城区民政局、乡村办、住建局、司法局、农业农村局、妇联、教育局、卫生健康局,各镇人民政府)

3.推进乡村依法治理。依据乡村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深化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制度改革,强化村庄规划实施监管,加大“两违”查处力度。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村民的法治意识,形成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城区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城区城管局、“两违”办、司法局,各镇人民政府)

(四)开展村庄基础设施“六改造”行动

1.改路行动。推进村村通柏油路或水泥路工程建设,实现兴宁区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全部通硬化道路的目标,完成约5个左右便民候车亭建设(具体以上级下达任务为准)。(牵头单位:城区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新建砂石或硬化屯级道路1公里以上,实现所有具备条件的20户以上自然村(屯)基本通砂石路以上的等级道路,完成约20个中心村和一般自然村的屯内道路硬化(具体以上级下达任务为准)。(牵头单位:城区扶贫办;责任单位:城区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各镇人民政府)

2.改水行动。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到2020年,城区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率达95%以上,自来水普及率达95%以上。(牵头单位:城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3.改厕行动。推动农村“厕所革命”新三年行动,改造农村户用厕所(具体任务数以上级下达为准),重点推进贫困村改厕所,重点支持竹排江、那考河、那平江、四塘河等内河流域内农村区域户用厕所改造工作,实现城区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保持在100%。推进具备建设公厕条件的行政村所在自然村或集中连片300户以上的自然村、集贸市场、中小学校、乡村旅游景区等人群聚集地区公共厕所的建设或改造。(牵头单位:城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城区卫生健康局、住建局、城管局、教育局、文旅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局,兴宁生态环境局,各镇人民政府)

4.改厨行动。开展以“改灶、改台、改柜、改管、改水”为主要内容的改厨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具体任务,建设干净整洁卫生、满足基本功能、管线安装规范、烟气排放良好的清洁厨房,走向厨房文明。(牵头单位:城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城区卫生健康局、住建局,各镇人民政府)

5.改沟渠行动。按轻重缓急开展清淤疏浚行动,按照上级下达的任务抓好村庄清淤疏浚治理试点,参照其它地区的经验全面推进村屯内部河塘沟渠的治理。(牵头单位:城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兴宁生态环境局,各镇人民政府)

6.改农村电网行动。推动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具体以上级下达任务为准)。(牵头单位:城区发科局;责任单位:市供电局兴宁分局,邕宁供电有限公司,各镇人民政府)

(五)开展村庄公共服务“十完善”行动

1.完善村级公共服务平台。继续巩固提升各类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到2020年,覆盖全城区具备建设条件的行政村。选择有条件的村庄推进乡村文化讲堂建设,充实乡村文化载体,为村民打造精神家园。(牵头单位:城区文旅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有效解决农村儿童特别是留守儿童的校外游戏、娱乐、教育、卫生、社会心理支持和转介服务等问题,加快推进“儿童之家”建设。到2020年,实现90%以上的行政村建设“儿童之家”。(牵头单位:城区妇联;责任单位:城区教育局、民政局,各镇人民政府)

2019年至2020年,对一批农家书屋进行补充更新,每年每个书屋补充更新图书不少于80本。到2020年,建成约39家数字农家书屋。(牵头单位:城区文旅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2.完善公共交通服务。进一步完善农村客运基础设施。到2020年,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率达100%。重点完善十里花卉长廊干道旁新建乡村公交站点和便民候车亭,统一制定站台建设标准,设置顶棚、休息椅、站牌,张贴乘车时间表,方便村民出行。重点发展乡村旅游的村庄还应设置旅游指示标牌、建设生态停车场。(牵头单位:城区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城区文旅局,各镇人民政府)

3.完善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探索农村污水治理ppp试点工作,结合市场手段,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重点支持那平江和四塘河等周边村屯的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着力推动灭源控污、截污纳管工作。

新建成昆仑镇级垃圾中转站项目。合理设置农村生活垃圾二次分拣站及垃圾桶,配备一支强有力的乡村保洁队伍,巩固完善农村垃圾转运和处理体系,到2020年城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率保持在90%以上。全面推进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及时关闭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分阶段清运和处理陈年垃圾,基本消除垃圾山、垃圾沟、工业污染“上山下乡”现象。(牵头单位:城区城管局;责任单位:城区乡村办、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兴宁生态环境局,各镇人民政府)

新建成昆仑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各镇要实施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向镇区周边村屯延伸工程,提高镇级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和负荷率。(牵头单位:城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城区自然资源局,兴宁产业园区,各镇人民政府,兴工公司)

完成10个以上自然坡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具体以上级下达任务为准),优先考虑那平江、四塘河等内河沿河村屯,探索采取ppp模式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牵头单位:城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城区发科局,兴宁生态环境局,各镇人民政府,兴工公司)

4.完善金融服务。持续开展农村金融服务进村示范点专项活动,推进农村支付户户通工程和移动支付便民示范工程。(牵头单位:城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5.完善医疗健康服务。标准化配置医疗设施,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组织实施村卫生室订单定向农村医学生培养计划,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动完善慢性病处方用药政策,为农民及时提供基本医疗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牵头单位:城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6.完善便民超市服务。具备条件的中心村可建设完善便民超市,以安全可靠和价格实惠的商品服务广大农民,并为农民提供商品代购、收寄快递、费用代缴、农产品网上销售等便民服务项目。重点支持贫困村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村邮乐购”便民服务站),推动邮政农村电商一体化运营建设。(牵头单位:城区经信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7.完善广电网络服务。2019年至2020年,每年建设一批乡镇无线台站;全面推进数字广西“广电云”村村通户户用基础网络全覆盖。(牵头单位:城区文旅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8.完善通信网络服务。到2020年底,实现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个4g基站,并以行政村通光纤和4g网络为基础,逐步将光纤宽带网络和4g网络向有条件的自然村延伸。(牵头单位:城区经信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9.完善气象为农服务。依托广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利用气象预警大喇叭、气象多媒体显示屏、手机短信等渠道推送0—12小时天气预报服务信息,提升农村综合防灾减灾能力。(牵头单位:城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10.完善教育服务。(1)小学教育。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工程,进一步优化乡村学校布局,重点建设寄宿制学校,保留并办好必要的教学点。完善乡村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加快薄弱学校改造,全面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加快乡村学校信息化建设,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进一步完善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机制和管理办法,将村小学和教学点纳入乡村中心学校考核范围,加强乡村中心学校对村小学、教学点的指导和管理。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开齐开足国家课程,不断提高乡村学校教育质量。(2)幼儿园教育。实施学前教育普惠工程,扩大农村公办学前教育资源。支持有条件的小学附设幼儿园独立办园,继续实施公办幼儿园建设奖补政策,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激励政策,加强农村幼儿园保教人员配备,规范园内管理,健全监管体系,为农村幼儿提供就近普惠的学前教育。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牵头单位:城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

(一)第一阶段(2019年10月前)。制定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推进乡村空间规划编制,总结、推广试点实施经验和做法,按照上级下达的任务启动村庄规划编制,推进并完成上级下达的基本整治型、设施完善型、精品示范型村庄建设任务。贯彻落实自治区、南宁市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工作的政策文件。

(二)第二阶段(2019年10月—2020年11月)。总结、推广第一阶段的实施经验和做法,完成上级下达的村庄规划编制任务和基本整治型、设施完善型、精品示范型村庄建设任务。

(三)第三阶段(2020年11月—2021年底)。在巩固第二阶段成果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其它基本整治型村庄建设,完成村庄“三清三拆”整治任务,完成设施完善型和精品示范型村庄建设任务;组织开展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总体验收考评,系统总结经验做法,适时召开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总结大会,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责任。兴宁区“美丽兴宁”乡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城区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工作。建立兴宁区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在兴宁区“美丽兴宁”乡村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工作,召集人由城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召集人由城区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城管局、乡村办负责同志担任,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城区住建局主要负责人兼任,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具体人员名单由城区住建局商各单位确定后自行印发)。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是乡村规划建设管理的直接责任主体,要切实担负起落实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的责任。

(二)加强资源整合,形成投入合力。各级各部门要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充分整合各类项目和资金,并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将拆旧复垦、扶贫开发、“一事一议”等涉农项目资金统筹使用,项目资金采用整合部门涉农投入、自治区财政奖励资金、市和城区筹措的资金,鼓励群众自筹、社会投入参与乡村风貌提升,做到项目主体不变、资金渠道不变、使用性质不变、管理权限不变,整合各部门涉农项目资金集中投入,形成放大效应。充分引入市场机制,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具有市场前景和招商可能的项目建设。

(三)加强统筹协调,优化指导服务。要建立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强化监督考核激励,加强上下联动、部门协作,抓好进度统筹、问题协调、资金筹措和项目推进,形成各地各部门共同参与、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四)创新机制模式,确保持续发展。转变思维模式,从农民生产生活实际需要出发,按照“疏堵结合、奖惩并重、注重长效”的原则,贯彻落实广西乡村规划建设管理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有新房没新村、有新村没新貌”的问题。勇于探索投入模式、推动模式和管理模式,激活和培育乡村内生动力,让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迸发出来,让全社会支农助农兴农的力量汇聚起来,为乡村风貌提升添活力、强动力、增后劲。

(五)强化宣传引导,形成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的重大意义和政策措施,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统一思想认识,激发工作热情,切实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全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乡村风貌提升的良好氛围。结合开展试点示范,总结并提炼出一系列符合当地实际、能复制、易推广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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