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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公交职工合理化建议 职工代表合理化建议书(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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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公交职工合理化建议 职工代表合理化建议书(精选8篇)
2023-09-16 00:36:47    小编:雨中梧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公交职工合理化建议篇一

xxx:

企事业单位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一百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五十人以上一百人以下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制度;五十人以下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大会制度。

小型企事业单位集中的地区和行业,可以按有关规定建立区域性、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

公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代表)大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非公有制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应当召开一至二次。

职工(代表)大会应当有全体职工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开。

会议议程和提交会议的事项应当在会议召开7日前书面告知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向本选区职工征求意见。重要事项需要表决的,应当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其他有关程序事项,可以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或者举手表决方式进行。

表决事项需获得全体职工代表或者全体职工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中一线职工不少于半数。

公有制企业及其控股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2)审议通过单位改制、重组、破产时职工裁员、分流、安置方案;

(4)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住房补贴等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5)评议、监督单位高级、中级管理人员,并提出奖惩和任免建议;

(8)法律、法规或者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提出企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2)听取和审议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落实情况的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6)法律、法规、企业章程规定或者经企业与工会协商确定由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其他职权。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参照前款规定执行。

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并与企事业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包括单位在岗职工、内退职工、待岗职工、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具有事实劳动关系的临时工)等。

职工代表一般以车间、科室或班组、工段为选区,按照分配的名额,组织职工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直接选举产生。

大型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职工代表可由分厂(分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选举时本选区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参加,方可举行。获得本选区全体职工的过半数同意,方可当选。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到期应当换届改选,可以连选连任。

企事业单位职工总数一百人以上的,职工代表不少于三十五人;企事业单位职工总数五十人以上一百人以下的,职工代表不少于二十人。

职工代表由一线职工、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其他方面的职工组成。其中,中层以上行政管理人员代表不超过职工代表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一线职工不少于百分之五十,农民工代表、青年职工代表、女职工代表的比例应当与本单位农民工、青年职工、女职工占全体职工的比例相当。

职工(代表)大会还可以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小组)。专门委员会(小组)对职工(代表)大会负责,并做好下列工作:

1、审议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处理的有关议案;

4、办理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

(1)成立筹备组。

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一般应在单位党组织领导下,由党委、行政、工会等方面人员组成,筹备工作一般应在职工代表大会30日前开始进行。召开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的单位,筹备工作还应适当提前。

(2)确定职工代表大会议题。

单位工会采用多种形式收集行政方面和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会同行政提出职工代表大会议题建议,征得单位党组织同意后,将初步形成的职工代表大会议题发给职工代表团(组)或职工代表进行讨论修改,同时征集处理各种围绕议题的提案,将经过修改的职工代表大会议题提交预备会议。

(3)拟草职工代表大会情况说明。

主要包括单位的基本情况、职工代表大会届期和年限、职工代表人数、结构比例及资格认定、职工代表大会的议程、表决的方式等内容。

(4)征求职工群众意见。

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报告、议案、职工代表大会情况说明等有关材料,应向职工代表公开。

审议的报告、议案在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前7天应送达职工代表。

改制单位应在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前,召开不同类型的职工座谈会,充分听取职工群众对改制方案、职工安置分流方案和集体企业资产处置方案等意见和建议。

(5)建立预报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由企业工会主持召开,全体职工代表参加,选出大会主席团后,即由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其主要程序是:

(1)报告职代会筹备情况。

(2)通过大会议题和议程。

(3)选举大会主席团。

(4)选举监票人、记票人。

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的主要任务是:

(1)主持大会的召开,领导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

(2)听取和综合各代表团(组)对各项议题审议的意见,审议通过大会议程;

(3)研究大会议题中需要通过和决定的事项,草拟大会决议;

(4)主持大会;

(5)处理大会期间发生的问题。

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会议

大会工作人员核定出席大会的职工代表人数,到会职工代表超过全体职工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方可宣布召开。

1、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

2、由企业领导人做工作报告。

3、由企业行政有关负责人做专题议案的报告。

4、工会主席就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有关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向大会作出说明,提请大会确认。

5、工会主席就上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落实情况、集体合同执行情况等向大会作报告。

6、各代表团分组讨论。

7、对职工代表提出的提案和建议,行政有关负责人进行答复。

8、对有关的各项方案和大会决议、决定草案进行表决。

9、工会主席代表职工与企业经营者签订集体合同等。

10、议程规定的其他议题。

11、主持人宣布大会结束。

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主要工作

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委员会(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2、工会组织职工代表巡视、检查,监督大会决议(决定)的执行。

3、征集、受理建议和申诉。征集职工代表的提案和建议,受理职工代表的申诉。

4、开展职工代表培训。对职工代表进行职代会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公交职工合理化建议篇二

职工午餐问题是每个企业都要涉及的。受企业规模等因素的影响,有的企业设有内部食堂,有的企业直接给员工发放午餐补贴,有的则采取与餐馆合作的.方式提供午餐。无论哪种形式,午餐费用如何做账、纳税是企业普遍关注的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3号)第三条明确把职工食堂经费补贴确定为企业职工福利费的一项内容。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xx]242号)第一条同样将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的核算内容。同时,财企[20xx]242号文件第二条第二款特别指出,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并不是职工福利费核算内容,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与职工食堂相关的补贴或支出的内容,现行法规中并没有进一步细化,通常理解为补贴的对象或者补贴资金流入方向为职工食堂,就可以认定为是与职工食堂相关的补贴或支出。

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法》采取法人所得税制,《企业所得税法》下的自办职工食堂身份的界定应该遵循这一原则。也就是说,自办职工食堂应该只是法人企业内部的一个服务机构,本身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实务处理中,关注最多的就是票据的列支问题。与职工食堂相关的补贴或支出应取得什么样的单据,与补贴或支出的方向紧密相关。通常有以下三种情形:

1.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部职工食堂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除本细则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外,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取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但不包括单位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规定,单位内部职工食堂如果属于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设机构,仅为本企业员工提供餐饮服务,则属于单位内部行为,其功能重在服务而不在经营,不属于提供了《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劳务范畴,因此,不需要缴纳营业税。在这种情形下,企业支付给自办职工食堂的经费补贴取得内部资金往来单据列支即可。

2.依法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部职工食堂

在纳税人的判定方面,现行营业税制与企业所得税法人税制的不同点在于,同一法人企业内部可能会有多个独立的营业税纳税人。如果内部职工食堂除了为本单位员工提供餐饮服务,还同时为本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餐饮服务,那么职工食堂已经成为一个独立的经营性机构,其收入是因提供了营业税应税劳务行为而取得的,应按规定缴纳营业税。这种情形下,企业付给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应该取得食堂出具的餐饮业发票。

3.内部职工食堂以外的其他经营性食堂

与依法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部职工食堂原理相同,企业付给内部职工食堂以外的其他经营性食堂的经费补贴,实质上属于对方的经营性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第二十一条同时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对于企业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无论是直接发放给个人,还是个人提供票据报销后支付,由于已形成对劳动力成本进行“普惠制”定期按标准补偿的机制,具有工资性质,也符合国税函[20xx]3号文件第一条中“合理工资、薪金”的五大原则,因此,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而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这种情形下采用工资支付凭单的形式入账即可。

1.对于职工食堂经费补贴税前扣除的标准,《企业所得税法》并没有给出固定的量的范围,实务处理中企业可以从两个方面把握:

一是符合税法合理性原则(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

二是符合规定的补贴,实际发生时先在福利费中列支,税前扣除时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规定扣除。

2.上述使用发票列支的职工餐费,需要与业务招待发生的餐费正确区分。招待外来客户及人员的餐费支出属于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以按照发生额的60%进行税前扣除,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发生的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无论是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的餐费,还是计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的餐费,申报扣除时都必须提供真实合法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不能提供的不得在税前扣除,无法区分的可能会面临全部作为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的风险。

3.职工福利费的核算应按照国税函[20xx]3号文件第四条的规定,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在食堂账目中,应明确记载米、面、肉、青菜等费用的支出情况,并附有相关票据作为证据。食堂工作人员的工资和费用,在食堂账目中也要具体体现。

公交职工合理化建议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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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午餐问题是每个企业都要涉及的。受企业规模等因素的影响,有的企业设有内部食堂,有的企业直接给员工发放午餐补贴,有的则采取与餐馆合作的方式提供午餐。无论哪种形式,午餐费用如何做账、纳税是企业普遍关注的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明确把职工食堂经费补贴确定为企业职工福利费的一项内容。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第一条同样将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的核算内容。同时,财企[2009]242号文件第二条第二款特别指出,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并不是职工福利费核算内容,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与职工食堂相关的补贴或支出的内容,现行法规中并没有进一步细化,通常理解为补贴的对象或者补贴资金流入方向为职工食堂,就可以认定为是与职工食堂相关的补贴或支出。

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法》采取法人所得税制,《企业所得税法》下的自办职工食堂身份的界定应该遵循这一原则。也就是说,自办职工食堂应该只是法人企业内部的一个服务机构,本身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实务处理中,关注最多的就是票据的列支问题。与职工食堂相关的补贴或支出应取得什么样的单据,与补贴或支出的方向紧密相关。通常有以下三种情形:

1.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部职工食堂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除本细则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外,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取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但不包括单位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规定,单位内部职工食堂如果属于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设机构,仅为本企业员工提供餐饮服务,则属于单位内部行为,其功能重在服务而不在经营,不属于提供了《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劳务范畴,因此,不需要缴纳营业税。在这种情形下,企业支付给自办职工食堂的经费补贴取得内部资金往来单据列支即可。

2.依法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部职工食堂

在纳税人的判定方面,现行营业税制与企业所得税法人税制的不同点在于,同一法人企业内部可能会有多个独立的营业税纳税人。如果内部职工食堂除了为本单位员工提供餐饮服务,还同时为本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餐饮服务,那么职工食堂已经成为一个独立的经营性机构,其收入是因提供了营业税应税劳务行为而取得的,应按规定缴纳营业税。这种情形下,企业付给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应该取得食堂出具的餐饮业发票。

3.内部职工食堂以外的其他经营性食堂

与依法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部职工食堂原理相同,企业付给内部职工食堂以外的其他经营性食堂的经费补贴,实质上属于对方的经营性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第二十一条同时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对于企业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无论是直接发放给个人,还是个人提供票据报销后支付,由于已形成对劳动力成本进行“普惠制”定期按标准补偿的机制,具有工资性质,也符合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一条中“合理工资、薪金”的五大原则,因此,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而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这种情形下采用工资支付凭单的形式入账即可。

1.对于职工食堂经费补贴税前扣除的标准,《企业所得税法》并没有给出固定的量的范围,实务处理中企业可以从两个方面把握:一是符合税法合理性原则(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二是符合规定的补贴,实际发生时先在福利费中列支,税前扣除时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规定扣除。

2.上述使用发票列支的职工餐费,需要与业务招待发生的餐费正确区分。招待外来客户及人员的餐费支出属于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以按照发生额的60%进行税前扣除,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发生的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无论是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的餐费,还是计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的餐费,申报扣除时都必须提供真实合法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不能提供的不得在税前扣除,无法区分的可能会面临全部作为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的风险。

3.职工福利费的核算应按照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四条的规定,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在食堂账目中,应明确记载米、面、肉、青菜等费用的支出情况,并附有相关票据作为证据。食堂工作人员的工资和费用,在食堂账目中也要具体体现。

公交职工合理化建议篇四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建立了崭新的台州市公交集团,我市的公交发展水平上了一个台阶。市公交集团建立后,调整优化了乡镇公交线网、班次,实现了乡镇公交全覆盖,初步实现市区公交一体化。目前全市共有公交营运线路119条,营运车辆1249辆,年公交客运量增长至7390万人次,公交分担率跃升至17%。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加和居民出行频次逐年上升,目前我市的公交发展水平还跟不上城市化的步伐,离争创国家“公交都市”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公交优先发展理念落实不彻底。(一)公交优先发展尚未成为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首要战略措施。据调查,市民主要出行方式为自驾车、公交、电动车占比分别约为64%、18%、12%,自驾车出行仍是当前市民出行的首要选择。(二)公交专用车道的作用尚不够明显。目前仅在一些主干道设置了公交定时专用车道,属于起步尝试阶段,未能对全市公共交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三)我市私家车拥有量非常大且特别强势,强占公交站点泊位、与公交车抢道等不良现象经常发生。

二、公交布局地区不均、层次不同。在线网分布上,市区有些路段公交线网的重复系数较高,而不少居民区、新建区、工业区没通公交车,成为公交盲点。特别是相对偏远的市区西部山区公交通车情况更不理想,有的乡镇大部分村不通公交,村民的交通出行诉求得不到满足,很多无力自己购买出行工具的或无法操作交通工具的村民经常站在路边寻求搭便车,出行非常艰难。有些西部乡镇如富山、屿头等,虽已通公交,但无直达城区的公交班车,要到宁溪站等站点转车,费时太多,出行依然非常不便。有些经村民和乡镇政府多次要求而准备开通的公交线路,至今没有具体落实。还有部分乡镇的公交票价不够合理、均衡,有些乡镇公交票价明显高于同类线路,当地群众心里有点不平衡。在时间安排上,有些客源较旺的路线上下班上放学高峰期班次密度不够,常常人满为患;而有的线路上座率过低,没有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

三、公交基础设施还比较薄弱。在公交软件方面有了大幅改进,推出台州行、台州出行等公交app,乘客可以及时了解公交信息,上车刷卡、扫码付费也都比较方便,但硬件方面短板多多。场站是城市公交的基础设施,在日常的运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我市公交站场总量不足,制约公交发展。有些乡镇还没有公交客运站。市区候车亭大多以招商引资形式由广告公司承建,建筑设计重在广告宣传,设施功能不齐备,维修不及时,如电子告示牌常黑屏或出错。某些公交站点未设置候车凳。乡村线路候车亭、站牌等基础设施没有及时跟上。公交站点与公共自行车点缺乏有效衔接,公交出行还是不方便。

四、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当前公交车的舒适性有待改进,人性化还可以进一步提高。有些规则不够灵活,有时站台明确无人上下车,也要停车开门。火车站始发站点,未到开车时不提前开门让乘客上车,乘客只能在寒风中等待。乡村线路公交车没有行李箱,乡村居民进城携带农产品、出城携带采购物量较多的常被拒载。驾驶员文明素质参差不齐,有些对乘客的询问解释不够耐心、有礼。有时明明有乘客在公交车后面不远处拼命追赶,公交司机却毫不留情开走了。司机的文明服务教育还需加强。

五、公交公司面临诸多困难。从公交公司了解到,目前公司可以上路营运的公交车辆比较充足,但公交驾驶员严重不足,按现有待遇条件,常招聘不到持a照的驾驶员。公交驾驶员严重不足已成为制约我市公交发展的新瓶颈。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建议:

一、进一步落实公交优先策略。在市区交通拥堵路段,应全方位规划建设公交专用车道,在拥堵路口、重点交叉路口设置公交信号灯,优先放行公交车辆。对于学校、菜场等重点拥堵路段且不具备公交专用车道建设的,可以分时段实行单向通行,控制车辆进入量,保障公交车的优先通行。在重点路段、重要站点设置更多抓拍设备,严惩其他社会车辆强占公交站点泊位、与公交车抢道等行为。采取更多鼓励公交出行的措施,在现有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还可建立公交出行积分管理制度,累计的积分可作为购车、停车优惠甚至限行的依据。倡议机关事业单位将工作人员使用公共交通上下班及参加公务活动的公交积分作为评先创优的参考指标。鼓励中小学生公交出行,建议在校中小学生凭市民卡可以享受免费乘坐公交车,或推广校园定制公交,减少校园周边拥堵。

二、进一步优化公交线网布局。(一)扩大公交覆盖面。尽力减少市区公交盲点,尽快解决西部山区公交薄弱问题,着力扩大公交服务广度和通达深度。尽可能早日实现三区村村通公交。争取每个乡镇都有直达城区的公交线路。(二)优化公交线路。以智慧公交管理为手段,利用大数据,合理规划安排线路,建立公交快速反应的调度机制,根据客流量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发车时间、发车频次,满足上下学、上下班等特定时段、特定区域的群众出行需求,让公交运行更有效率。开通更多重点区域、交通枢纽等区域点对点的快速线路,吸引更多人群乘坐公交。在重点线路延长夜间车辆运营时间、缩短发车间隔,提高市民的出行体验。

三、进一步加强公交设施建设。尽快规划实施市区公交设施一体化,解决当前公交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系列问题。要按照规划要求配套建设公交基础设施,将公交场站及配套设施纳入建设规划。加快部分线路首末站、部分乡镇中心站以及大型工程项目的公交配套场站建设。对于该建未建的港湾式站台、候车亭、公交停车场等要抓紧建设。对新建城区、大型商业场所、文体场所、旅游景点、大型居住区等要配套建设公交场站,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未按规定配套建设的一律不予审批、验收。全面推进新能源汽车加气、充电桩(站)的规划实施。

四、进一步提高公交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现有智慧公交软硬件的品质,全面安装公交电子站台系统,提高站点电子显示屏和手机app上发布的公交信息的准确率,让群众随时了解公交信息,特别是公交车行进进度,使群众乘车、候车更方便。进一步加强对司机的文明服务教育、强化优质服务理念,确保公交服务质量在实际运营中服务标准“不走样”、安全保障“不打折”。

公交职工合理化建议篇五

自2xx—x年同国家电网公司管理接轨以来,规范化管理、标准化作业、信息化建设、企业文化建设逐步开展,“国家电网”品牌形象得到充分加强,无论从规范服务标准、服务用语、标识摆放,还是制定企业形象识别计划,都进行专业企业形象设计,但发电企业职工的职业服装制定、设计上仍存在很多问题,总感觉整体形象感不强,很难深入人心,使人眼前一亮。

电力企业是面向社会的公共服务企业,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职工着装是企业职工在其工作岗位上按照规定必须穿着的,由企业统一定做的,色彩、面料、款式统一整齐的服装。职工着装是企业重要的视觉传达媒体,它能体现职业特征,树立企业形象。要具有统一性、整体性和标志性等特点以及相关管理功能。是展现全新的电力企业形象、提升企业凝聚力和影响力的重要载体。

近些年,公司系统各单位每年都在制定,一是职工服装设计方(单位)不专业,样式不一、策划不够。二是国家电网标示使用不统一,也不规范;工作服也不尽相同、各自为阵,让人们感觉无特色可言,电力企业整体形象感不强。三是面料、颜色达不到电力企业工作要求。比如西—藏地处高原地区,紫外线强,服装脱色严重。在选择面料、颜色上要加以考虑。

电力职工服装在设计方面应考虑到“传统又创新,庄重而时尚”,服装的款式设计严格遵循美观和实用密切结合的原则。总体设计和谐而新颖、庄重而不失时尚,展现电力职工在公司化运作后的崭新形象。体现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在设计中贯穿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充分考虑不同岗位的基层员工的差异化需求,实行全员量体裁衣,使服装、服饰更加得体舒适,满足员工个体差异。一是为解决员工冬季御寒问题。设计多功能外勤防寒服,外勤防寒服面料具有防风、防雨、透湿等性能,适应了外勤人员室外工作的特点。二是为满足外勤人员夏季户外工作活动量大、出汗多的特点,提高外勤人员夏装的舒适。四是设计春秋装、夏装、冬装三个系列。

综上所述,有统一性、整体性和标志性等特点以及相关管理功能,使其成为企业凝聚力和影响力的重要载体,在社会公众面前展现出全新的电力企业形象。

实际工作中,电力企业职工佩戴统一印有“国家电网”标识的工装服,不仅可体现出企业良好的操作秩序,还可在每个员工身上都能显现出“努力超越”的工作态度和“追求卓越”的职业修养,让人看起来很养眼,会给人们留下深刻的第一印象,从而提升出企业品牌形象。另外,这对员工有良好的心理暗示作用,有助于提升团队协作意识和“国家电网”品牌建设的向心力,让广大员工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水平。

可见,将“国家电网”标识体现在电力职工身上并非小事,其内涵也远不止“统一形象”这么简单,借助完整的统一策划定位,让电力企业职工装服更多的体现出“国家电网”元素,以最美好的、最专业的整体形象将“国家电网”品牌展现出来,有助于企业标准化建设的深入。

当电力职工穿着印有“国家电网”标识的工装去上班工作或来到工厂街头去服务,社会公众会对“国家电网”更有信耐感、更有美观感、更有品牌感。

公交职工合理化建议篇六

尊敬的领导:

我于20**年3月4日成为公司的试用员工,到今天3个月试用期已满,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现申请转为公司正式员工。

作为一名刚参加工作一年多的毕业生,初来公司,曾经很担心不知该怎么与人共处,该如何做好工作;但是公司宽松融洽的工作氛围、团结向上的企业文化,让我很快完成了从普通职员向高效职员的转变。

在岗试用期间,我在市场部学习工作。这个部门的业务是我以前从未接触过的,和我的专业知识相差也较大;但是在各部门领导和同事的耐心指导下,使我在较短的时间内适应了公司的工作环境,也熟悉了公司的整个操作流程。

在本部门的工作中,我一直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及时做好领导布置的每一项任务,同时主动为领导分忧;专业和非专业上不懂的问题虚心向同事学习请教,不断提高充实自己,希望能尽早独当一面,为公司做出更大的贡献。当然,初入职场,难免出现一些小差小错需领导指正;但前事之鉴,后事之师,这些经历也让我不断成熟,在处理各种问题时考虑得更全面,杜绝类似失误的发生。在此,我要特地感谢部门的领导和同事对我的入职指引和帮助,感谢他们对我工作中出现的失误的提醒和指正。

经过这三个月,我现在已经能够独立处理公司的业务,整理部门内部各种资料,当然我还有很多不足,处理问题的经验方面有待提高,团队协作能力也需要进一步增强,需要不断继续学习以提高自己业务能力。

这是我的第二份工作,这三个月来我学到了很多,感悟了很多;看到公司的迅速发展,我深深地感到骄傲和自豪,也更加迫切的希望以一名正式员工的身份在这里工作,实现自己的奋斗目标,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公司一起成长。

在此我提出转正申请,恳请领导给我继续锻炼自己、实现理想的机会。我会用谦虚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做好我的本职工作,为公司创造价值,同公司一起展望美好的未来!

公交职工合理化建议篇七

本着“信任、鼓励、支持、采用”的活动原则,现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征集合理化建议活动。为了充分调动全体员工参与公司管理的积极性,确保活动公平、公开、有效的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方案包含六部分内容,分别是:

一、组织机构,

二、建议范围,

三、申报和评审细则,

四、纪律与反馈,

五、奖励方案,

六、其他)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合理化建议活动的顺利开展,公司工会成立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由公司工会主席担任委员会主任、各职能部门各经营单位负责人担任委员。委员会负责建议的征集、登记、整理、评审、监督、总评、奖励和存档等工作。

委员会具体组织分工:

(一)、委员会是合理化建议活动的领导机构。其职责是:组织发动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征集、整理、审批建议项目的方案;审核奖励等级以及实施奖励等工作。

(二)、在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公司党群工作部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宣传、发动、督促等日常工作。各委员应及时对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进行整理、分类、转达、初审并上报公司党群工作部。

(三)、在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公司党群工作部、工程管理部、技术质量部做好建议人、实施项目、部门和创造价值等方面的鉴定复审以及奖励等级推荐,报委员会进行审核。

(四)、管理委员会总评各项建议方案,审核奖励等级,进行表彰、奖励。

二、建议范围

(一)、合理化建议,是指有关改进生产作业方法、提高生产技术、降低成本、节约支出和创新经营管理的方案与措施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新举措;此外,还包括生产过程中对仪器、设备、工(器)具、生产流程等方面所作的改进和革新。结合公司各专业的特点,合理化建议划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生产流程、作业方法、作业仪器、设备、工(器)具的改进;

2.安全生产措施、劳动保护技术的改进;

3.降低成本,节约支出的措施与方案;

4.产品(成果)质量的提高;

公交职工合理化建议篇八

xxx:

午餐补贴打入个人就餐卡的举措,既是职工福利的体现,也加强了对食堂的约束,职工食堂意见建议。然而,对于食堂许多人反映不满意,大量职工和合同工以及外来工流向厂外小餐馆和盒饭摊点,从侧面给我厂的生产、管理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厂里可以考虑以下问题是否存在,或许能在某些方面得到启示:

如何定位?职工食堂的第一要务是为职工服务。作为承包者来讲,必须知道食堂是为职工服务,还是为挣钱。肯定两者兼有,但为职工服务肯定是首要的。

但如果把挣钱放到第一位的话,就会忽略职工的感受,失去的不仅仅是职工,还有长期的利益。所以,饭菜类型、质量、价格、服务等等全部要围绕这个来实施。

食堂要想办法赢得职工的心,不要指望100%让人满意,但是要每件事情都要尽力,让职工感到你是在努力去改善,总之,饭菜可口、服务周到就会赢得大家的认可。只要价格和质量接近厂外盒饭的水准,相信即可挽留职工食堂进餐,经营者的口袋也会鼓鼓的。

建议:

或可尝试将食堂外包给食堂管理公司运作。

与食堂管理公司签订合同,由其提供个性化服务。我厂无需投入过多的人力物力。此模式目前被各个企业公司广泛采用,反应良好。

特点:

1、饭菜原料由食堂管理公司统一采购配送,利用其规模效应,能降低成本;

2、我厂只需提供场所和能源费用,不需支付食堂工作人员的工资;

4、每周提供营养菜谱供我厂后勤部选择;

5、合作方式灵活,职工如不满意,或随时替换,不受裙带关系的约束;

6、伙食标准丰俭由人,早餐、中餐(基本型2小荤1素菜或1大荤素菜),范文《职工食堂意见建议》。

7、配备专业厨师,能掌握各季节菜式风味一应俱全。

8、厨房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经过专业培训,避免了不必要浪费,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10、营业时间不受限制,可以增设早餐;

具体实施办法:

1、制定食堂管理规定;

2、为食堂工作人员提供宿舍或就近安排住宿,以便增设早餐;

3、制定考核标准,定期实行考核,奖罚分明;

4、饭菜原料由后勤部验收,保证质量。

5、丰富伙食品种,可提供白粥、面条、水饺、馄饨等速食品种;

6、允许食堂开设外卖窗口或厂外盒饭摊点,参与社会经营,增加竞争意识。

祝职工食堂办好,让大家吃的好,吃的方便,吃的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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