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招标委托物业管理合同篇一
甲方:(开发建设单位)
乙方:(物业管理单位)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德盛广场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德盛广场
物业类型:商业综合体
座落位置:花津南路与纬六路交叉口
建筑面积:约26万平米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标准
第二条物业早期介入阶段(即从20年10月1日起至项目整体交付完毕业主委员会成立止)
1、从物业管理和使用者的角度,为项目的规划设计提供合理化建议;
4、向甲方提供项目所需的各类标识系统,以符合项目交付的需要;
5、应甲方要求参与其他相关物业配套设施的评审,并提供相关合理化建议。
第三条物业施工阶段
第四条物业验收阶段
1、组建物业管理处;
2、招聘员工;进行物业管理业务知识和实务操作技能培训;
3、确定物业管理和服务所达到的标准,制定前期物业管理各类方案;
4、协助甲方编制业主手册;
5、协助甲方做好工程扫尾阶段的成品保护措施;
7、做好物业的接管验收工作;
第五条物业交付后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道路交通、泊位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事项的协助管理;装饰装修管理服务;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章服务费用
第六条前期物业管理开办费用壹拾万元,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签订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前期服务开办费。
第八条甲方承担前期物业管理期间发生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问题的维护费用,并承担保修内由于设施设备质量问题产生的损失费用。(可向施工单位质保金中收取)
第九条物业服务费用(不包括私家财产和报关费)具体标准如下:
2、小区公共能耗费按实按月按户向小区全体业主和使用户平均分摊交纳,控制放分摊能耗由开发建筑单位承担。
第二年全额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由甲方全额交纳;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12个月向业主预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期的前15日履行交纳义务。业主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用的每月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
第十二条若开发商与业主在销售合同中未确定由谁承担物业管理费用的,则乙方有权直接向甲方按本条约定收取物管费。
第十三条业主拒不缴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可申请禁止该业主转让、出租或抵押物业。
第十四条停车场收费及经营收入分配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收费标准:按物价审核部门核准的价格收取费用,如前期甲方因招商采取的一系列优惠免费行为,由甲方补贴乙方。
2、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的所有的物业公共部分,共用设备设施(外立面的广告)统一由乙方经营。
第十五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自行办理。第十六条乙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十七条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的收费如下:
1、装修垃圾清运费按国家规定执行;
2、其他有偿服务项目的收取标准另行约定。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第四章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十八条甲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5、按政府规定提供物业管理用房,并进行装修及配备乙方日常办公所需的相关设备(如办公电脑、打印机、传真复印机、办公桌椅、空调、办公文件柜等)。
6、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各项费用;
7、公共能耗部分因目前无法估算,暂不约定,今后在补充协议上约定。
8、小区生活垃圾处置费用由甲方一次性向环卫部门支付;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方案;
2、受甲方委托对小区交付后的物业进行日常管理;
5、每12个月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向全体业主提供专项维修资金收支使用情况;
第二十一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甲方所有。会所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将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会所活动场所收费标准,并上墙公布(另定合同)。
第五章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二十二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1、物业单体的共用部位(屋顶、墙体、楼道)
2、道路市政设施;
3、环境绿化设施;
4、其他公共配套设施;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
1、因甲方原因造成施工遗留问题的;
2、因材料质量问题未达到材料使用年限的;
3、共用设施设备未能达到正常使用寿命的;
4、保修期内进行更新和关键部件维修更新的。
甲方应承担解决以上问题的责任,解决办法如下;
1、承担维修责任和费用;
2、委托乙方维修,承担费用;
3、及时更新设施设备或相关部件,重新承担维保期。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有关物业销售方面的资料。
第二十六条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六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二十七条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二十八条乙方可采取规劝、制止、举报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三十条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三十一条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三十三条协助乙方与施工单位或安装、供应单位共同订立三方维保合同。
第三十四条乙方提供标识系统清单由甲方负责制作及安装;同时提供承诺的配套活动场所,并按正常使用状态配置设备。
第三十五条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七章专项维修资金
第三十六条根据“芜湖市住宅区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本物业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维修资金。物业买受人在购房时,按规定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物业买受人代收代缴专项维修资金。
第三十七条专项维修资金由芜湖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管理。
第三十八条维修资金的使用在公共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由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业主委员会批准,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之前,不得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因公共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需要维修的费用,仍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九条维修资金不敷使用时,需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按业主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续筹。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四十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至第七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四十一条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至第七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甲方应书面要求乙方整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乙方有权利按服务费3‰·月的标准要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支付违约金。
第四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四十三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十条的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四十四条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5、乙方已履行物业管理前期服务协议的约定义务,造成业主生命及财产损失的。
第九章其他事项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期限自20年10月1日起至首届业主委员会成立时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内,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期满前2个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新聘的物业管理企业代管。
第四十八条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即为对接受本合同内容的承诺。
第四十九条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1、2中方式处理:
1、向芜湖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经甲、乙双方盖章、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招标委托物业管理合同篇二
为提高广大业主及使用人的生活水平,创造一个良好的社区环境,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要求,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聘请专业的物业管理公司对其实施物业管理。
一、物业项目名称
座落位置:
四至:东 南
西 北
二、规划建设基本情况
1、物业的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交付使用的日期:
房屋验收情况:
2、总占地面积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商业经营用房 平方米,办公用房 平方米,车库 平方米,其它 平方米。共有房屋 幢,住宅 户。
3、公用设施设备及公共场所情况
(1)绿化面积 平方米,道路面积 平方米;
(2)物业管理用房 平方米,社区用房 平方米;产权归业主所有。
(3)路灯 盏,垃圾箱 个,排污管道 米,化粪池 个;
(4)体育设施及场所;
(5)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控制室 平方米,消防设备有哪些;
(6)出入道闸、报警、监控、对讲系统;
(7)电梯及备用电源;
(8)小区出口 个,其中人行出口 个,车辆出口 个,消防通道 个;
(9)其它
三、物业管理的内容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管理;
3、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
5、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和管理;
6、区内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7、装修管理;
8、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户档案和竣工验收资料;
9、法律政策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
四、有关说明及要求
1、中标人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对 物业项目实施专业化管理,综合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本物业项目管理期限为 年。
3、招标人于中标后一个月内与 签订本物业项目的物业服务合同, 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和相关的档案资料。
4、本项目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核算,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实行市物价局批准的指导价,待中标后,报物价局审核批准。
5、经过资格预审入围的投标人须缴纳 万元的履约保证金。中途退标者,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将转为风险抵押金。中标单位如未达到预定的目标,抵押金不予退还,抵押金期限为三年。
五、物业管理标准及惩罚
1、物业项目的物业管理按照《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执行及标书、委托合同的有关规定。
2、招标人每年对 物业管理进行考核。如未达到上述物业管理标准或出现重大管理失误、业主投诉多、管理服务水平下降等情况,可终止物业服务合同并进行财务审计,由中标人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六、投标、开标时间
1、各投标人应做好投标书,密封后于 年 月 日送达招标工作负责人办公室;逾期送达的,视为无效标书。
2、开标时间为 年 月 日。
七、其他事项
1、 的物业管理招投标违反招标文件规定,或在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投标资格;已中标的,终止物业服务合同,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2、欢迎社会各界对此次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
项目标书及答辩要求
一、标书(100分)
(一)投标人拟采取的管理方式,管理组织机构(管理体制、管理方法、机构设置);
(二)管理人员的配备、培训及管理;
(五)档案建立与管理。包括房屋档案、管理服务资料等;
(六)各项指标的承诺及完成承诺指标所采取的措施。
各项指标:1、房屋完好率;
2、房屋维修及时率;
3、维修质量合格率及回访率;
4、管理费收缴率;
5、业主满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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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委托物业管理合同篇三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住建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精神,甲乙双方在友好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乙方就广场商住项目的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事宜协助甲方开展工作,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简介
本项目招标名称:总建筑面积:总户数:物业类型:招标方式:
乙方于招标文件审批、首次付款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协助甲方办理完本次招标、投标相关事宜,并完成在房管局相关部门的合法备案手续。
二、费用金额约定:
根据市场情况,双方约定本次招标、投标咨询服务费共计元,甲方分三次支付给乙方。在本合同签字盖章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开标结束时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其余于本招标、投标工作结束,且乙方做完招标备案工作后给付乙方。
三、甲方权利及义务:
1、
2、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物业招标需要的相关资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双方约定时间协助完成本次招标、投标工作;甲方有权对乙方实施的物业招标、投标服务行为进行全程监督。
四、乙方权利及义务:
3、乙方负责与市房屋管理局物业处就本次招标、投标全过程进行沟通和审
核,并经市房屋管理局相关部门确认备案,达到招标、投标要求。
4、乙方应当对本次招标、投标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相关情况承担保密责任。
5、乙方按照合同总款项提供相应的完税发票。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背本合同约定,不能按时支付咨询服务费用,乙方有权终止服务,并保留追偿欠款的法律权力。
2、乙方违背本合同约定,不能在约定时间内协助甲方完成招投标工作(完成以开标结束确定中标单位时间为准),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咨询服务费用;若因甲方资料缺陷或迟延提供,导致招标工作时间延误,所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招标备案结束后履行完毕。
八、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房地产开发公司
乙方:房地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时间:年月日
招标委托物业管理合同篇四
1.1 物业名称(以下简称该项目):
1.2 物业地点:市区街号
1.3 物业规模:
1.3.1 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占万平方米,地下占万平方米;
1.3.2 停车场规模个车位;
1.3.3 物业管理区内人口人;
1.3.4 物业管理区占地面积万平方米;
1.3.5 物业管理区内的其他设施:.
1.4 物业管理合同形式:小区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公司管理,签订专业的委托管理合同。
1.5 招标范围:
1.6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1.7 本次招标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2 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至少满足以下合格条件
a 具有物业管理级资质;
b 有独立法人资格;
c 有相关小区管理经验;
d 信誉良好、实力雄厚、管理科学、能使本小区管理上一档次,满足小区居民的要求。
2.2 为了被授予签订合同的资格,投标单位应按招投标书附表格式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为此,所提交投标文件中至少应包括下列资料:
b 投标单位近年完成小区管理和现在正在管理小区的情况;
d 提供为完成本小区管理拟采用的主要经营策略;
e 投标银行保函;
f 投标保证金契约担保书;
g 投标人保证书;
h 授权书。
2.3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时,除按本条上述要求提供参加联合体的每一成员资料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的每一成员均有法律约束力;
e 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否则,有关投标将被拒绝。
2.4 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成员。
3 投标费用
3.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无须对投标人因本次招标事宜引起的任何费用或损失负责。
4 管理目标
该项目无论从设计上、建筑上以及规模上,都可在本地及乃至全国名列前茅,因此在管理上也应达到与之相匹配的水平,具体管理目标是:
4.1 树立正确的物业管理观念,以“服务至上,客户第一”为管理宗旨,从而达到一流的管理、一流的形象、一流的效益,以提高整个物业的档次和社会形象。
4.2 该物业入伙开园后1年内,使该物业的管理水平达到本地区先进。
4.3 2年内使该物业达到省(直辖市)内先进水平。
4.4 3年内力争达到全国物业管理优秀的标准。
5 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
5.1 投标人准备的投标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各项内容:
a 投标书及其附录、附表格式;
b 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授权书);
c 物业管理建议书;
d 合同协议书格式;
e 履约担保格式;
f 证明合格条件和资格的其他材料。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5.3 凡获得招标文件者,无论投标人中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并承担因其泄密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6 招标文件的修改
6.1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可因任何原因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以向投标人发出补充招标文件的形式做出。
6.2 招标补充文件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收到招标补充文件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
6.3 如果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当他认为必要时,可以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截止日期。
7 现场考察
7.1 投标人应按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由招标人组织的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的考察,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7.2 招标人组织的现场考察仅是对招标物业现场基本情况的初步考察,并不承担满足投标人获取投标所须全部资料的责任。投标人应自负其责地获得与编制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必须材料。
7.3 现场考察后,投标人将被认为已了解该物业的基本情况,物业的地理环境、各种配套设施、文化背景、市政配套情况、通讯、交通、周边物业状况、工作环境及一切可能对该物业管理构成影响的现场和周围环境情况,并已充分认识到自己应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以便将所有因现场环境因素产生的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接受任何与现场环境有关的索赔。
7.4 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发生人身伤亡、财产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 语言
8.1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一切往来函件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书提供的证明文件和印刷品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本。投标书的解释以中文为准。
8.2 投标人准备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
9 报价编制要求
9.1 投标单位按物业管理目标及管理预算方案、北京市有关规定、结合市场实际情况编制该项目管理费用概(预)算书。
9.2 该物业业主保留对中标人某项报价偏高且明显不合理而无法接受的单价进行调整的权利,并以此作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条件之一。
9.3 该投标价将被认为是全面达到本招标文件中已明确的优质物业管理标准的报价。
10 投标货币
10.1 本招标物业项目采用人民币。
11 投标书有效期
11.1 自递交投标书截止日算起60天。
11.2 在原定投标书有效期届满之前,招标人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书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拒绝延期的投标人将失去中标资格,但不会失去投标保证金或保函。接受延期的投标人,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它的投标文件,但必须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的有效期。
12 投标文件的形式和签署
12.1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书第5条的规定,向招标人递交一式五份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并应在文件封面上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2.2 所有文件均应打印(签字除外).
12.3 “投标书”应由投标人的合法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中正本的任何一页,都要由“投标书”签署人小签。投标文件不应有任何改动,否则应由“投标书”签署人在改动处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3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识
13.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内、外两层信封中,并在内、外两层信封上均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3.2 递交投标文件时,正、副本应分别包装在两个密封袋中。
内层信封上应分别写明投标人(作为收件人)和招标人(作为发件人)的名称及地址,以便因标书迟到或其他原因宣布不能接受时,招标人得以将标书原封退回。内层信封的封口外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
13.3 投标密封必须在投标文件袋背面上方开口外密封,并填写密封日期。封条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印鉴各两枚。投标文件袋正面按照规定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各一枚。
14 投标截止时间
14.1 投标人应在投标邀请书规定的递交投标书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原封退回。
14.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退回全部资料。否则,投标文件将不被接收。
15 开标
15.1 本招标项目将按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所有已签收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表(携本人身份证明及授权书)出席。
15.2 在开标时,招标人将当场对已签收的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进行开封,并核查每一份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投标书内容等有关情况,以确定其完备性。
15.3 在进行上述核查后,将宣布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的名称,并同时宣布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名称。
15.4 开标结果宣布完后,由各投标人的合法代表人对开标结果当场签署确认。投标人不出席开标活动,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15.5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以废标处理,予以拒绝:
a 投标文件签署不全或不符合要求;
b “投标书”中未填报总价;
c 投标文件将招标文件的格式、文字进行任何改动;
d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格式、顺序编写。
16 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16.1 在评标阶段,招标人认为需要时可要求投标人澄清投标书中的问题,或要求补充部分其他资料,或要求对其管理方案进行答辩。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并应以书面形式送交招标人。但投标人不得借澄清问题的机会,对原投标报价和标书内容提出任何形式的修改。
16.2 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前,招标人将首先对投标文件按照本招标书中的有关规定进行符合性审查。
16.3 对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对其管理方案和管理(概)预算进行校核,并对管理(概)预算在算术上或累加运算上的错误予以修正。
16.4 招标人将只对合格的招标单位管理费用(概)预算符合性和算术性审查,并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经招标人对所有符合投标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出复合标底。
复合标底=各符合投标报价之和/符合投标单位个数
高于复合标底+50%以上(不含+50%)的投标,将被视为无竞争性而不进入评比,低于复合标底-20%以下(不含-20%)的投标,将被视为低于成本价也不进入评比。
16.5 除评标价之外,招标人还将进行商务评审和技术评审,一经评审后合理代价中标。
商务评审的主要内容是:
a 总管理(概)预算标价应合理;
b 其他影响该物业内业主增加或减少支付的因素;
c 投标价与复合标底价相比较;
d 未提出与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相悖的要求;
e 良好的信誉和优良的业绩。
技术评审的主要内容是:
a 总经理及各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总工的资质、资历;
b 现场组织机构,项目经理部其他人员资质、资历;
c 以往类似项目经验、管理情况;
d 物业管理方案的合理、可行、科学及技术先进性;
e 对该物业周边环境的保护措施;
f 物业管理各项应急措施;
g 质量、消防、交通、环保及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
h 专业技术力量能否满足物业管理目标要求。
16.6 定标方式
招标人将从管理方案的可行性、投标报价、物业管理技术的先进性、质量、安全、消防、交通、环保等保证体系、投标人履约能力、履约信誉、社会声誉等多方面进行商务评审和技术评审,以经评审后确定中标人。
16.7 招标人没有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17 接受和拒绝投标的权利
17.1 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接受和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投标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并对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的影响不承担责任,也不解释原因。
18 中标通知书
18.1 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日前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写明该物业业主委员会(如在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前,由该物业的开发商代表全体业主)将与中标单位所签订委托管理合同规定实施和完成本物业项目管理费用总价(即合同价格).
18.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18.3 招标人将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但不负责解释未中标原因。
19 履约担保
19.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应按招标人的指定或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一份由银行出据的履约保函,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
20 合同协议书
20.1 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持履约保函,与招标人签订委托管理合同协议书。
20.2 合同协议书须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加盖公章后生效。
20.3 如果中标人未能遵守前款规定,招标人可宣布中标无效,将合同授予下一个预期中标,或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委托物业管理合同篇五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物业管理条例》、《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济南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
二、招标要求
物业管理资质________级。
三、价款支付方式
中标人向受托人支付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五、本协议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他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方式和时间,向受托人支付报酬。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约定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委托物业管理合同篇六
1.1 物业名称(以下简称该项目):
1.2 物业地点: 市 区 街 号
1.3 物业规模:
1.3.1 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占 万平方米,地下占 万平方米;
1.3.2 停车场规模 个车位;
1.3.3 物业管理区内人口 人;
1.3.4 物业管理区占地面积 万平方米;
1.3.5 物业管理区内的其他设施:.
1.4 物业管理合同形式:小区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公司管理,签订专业的委托管理合同。
1.5 招标范围:
1.6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1.7 本次招标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2 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至少满足以下合格条件
a 具有物业管理 级资质;
b 有独立法人资格;
c 有相关小区管理经验;
d 信誉良好、实力雄厚、管理科学、能使本小区管理上一档次,满足小区居民的要求。
2.2 为了被授予签订合同的资格,投标单位应按招投标书附表格式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为此,所提交投标文件中至少应包括下列资料:
b 投标单位近年完成小区管理和现在正在管理小区的情况;
d 提供为完成本小区管理拟采用的主要经营策略;
e 投标银行保函;
f 投标保证金契约担保书;
g 投标人保证书;
h 授权书。
2.3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时,除按本条上述要求提供参加联合体的每一成员资料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e 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否则,有关投标将被拒绝。
2.4 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成员。
3 投标费用
3.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无须对投标人因本次招标事宜引起的任何费用或损失负责。
4 管理目标
该项目无论从设计上、建筑上以及规模上,都可在本地及乃至全国名列前茅,因此在管理上也应达到与之相匹配的水平,具体管理目标是:
4.1 树立正确的物业管理观念,以“服务至上,客户第一”为管理宗旨,从而达到一流的管理、一流的形象、一流的效益,以提高整个物业的档次和社会形象。
4.2 该物业入伙开园后1年内,使该物业的管理水平达到本地区先进。
4.3 2年内使该物业达到省(直辖市)内先进水平。
4.4 3年内力争达到全国物业管理优秀的标准。
5 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
5.1 投标人准备的投标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各项内容:
a 投标书及其附录、附表格式;
b 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授权书);
c 物业管理建议书;
d 合同协议书格式;
e 履约担保格式;
f 证明合格条件和资格的其他材料。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5.3 凡获得招标文件者,无论投标人中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并承担因其泄密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6 招标文件的修改
6.1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可因任何原因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以向投标人发出补充招标文件的形式做出。
6.2 招标补充文件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收到招标补充文件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
6.3 如果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当他认为必要时,可以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截止日期。
7 现场考察
7.1 投标人应按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由招标人组织的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的考察,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7.2 招标人组织的现场考察仅是对招标物业现场基本情况的初步考察,并不承担满足投标人获取投标所须全部资料的责任。投标人应自负其责地获得与编制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必须材料。
7.3 现场考察后,投标人将被认为已了解该物业的基本情况,物业的地理环境、各种配套设施、文化背景、市政配套情况、通讯、交通、周边物业状况、工作环境及一切可能对该物业管理构成影响的现场和周围环境情况,并已充分认识到自己应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以便将所有因现场环境因素产生的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接受任何与现场环境有关的索赔。
7.4 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发生人身伤亡、财产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 语言
8.1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一切往来函件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书提供的证明文件和印刷品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本。投标书的解释以中文为准。
8.2 投标人准备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
9 报价编制要求
9.1 投标单位按物业管理目标及管理预算方案、北京市有关规定、结合市场实际情况编制该项目管理费用概(预)算书。
9.2 该物业业主保留对中标人某项报价偏高且明显不合理而无法接受的单价进行调整的权利,并以此作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条件之一。
9.3 该投标价将被认为是全面达到本招标文件中已明确的优质物业管理标准的报价。
10 投标货币
10.1 本招标物业项目采用人民币。
11 投标书有效期
11.1 自递交投标书截止日算起60天。
11.2 在原定投标书有效期届满之前,招标人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书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拒绝延期的投标人将失去中标资格,但不会失去投标保证金或保函。接受延期的投标人,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它的投标文件,但必须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的有效期。
12 投标文件的形式和签署
12.1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书第5条的规定,向招标人递交一式五份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并应在文件封面上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2.2 所有文件均应打印(签字除外).
12.3 “投标书”应由投标人的合法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中正本的任何一页,都要由“投标书”签署人小签。投标文件不应有任何改动,否则应由“投标书”签署人在改动处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3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识
13.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内、外两层信封中,并在内、外两层信封上均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3.2 递交投标文件时,正、副本应分别包装在两个密封袋中。
内层信封上应分别写明投标人(作为收件人)和招标人(作为发件人)的名称及地址,以便因标书迟到或其他原因宣布不能接受时,招标人得以将标书原封退回。内层信封的封口外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
13.3 投标密封必须在投标文件袋背面上方开口外密封,并填写密封日期。封条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印鉴各两枚。投标文件袋正面按照规定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各一枚。
14 投标截止时间
14.1 投标人应在投标邀请书规定的递交投标书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原封退回。
14.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退回全部资料。否则,投标文件将不被接收。
15 开标
15.1 本招标项目将按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所有已签收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表(携本人身份证明及授权书)出席。
15.2 在开标时,招标人将当场对已签收的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进行开封,并核查每一份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投标书内容等有关情况,以确定其完备性。
15.3 在进行上述核查后,将宣布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的名称,并同时宣布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名称。
15.4 开标结果宣布完后,由各投标人的合法代表人对开标结果当场签署确认。投标人不出席开标活动,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15.5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以废标处理,予以拒绝:
a 投标文件签署不全或不符合要求;
b “投标书”中未填报总价;
c 投标文件将招标文件的格式、文字进行任何改动;
d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格式、顺序编写。
16 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16.1 在评标阶段,招标人认为需要时可要求投标人澄清投标书中的问题,或要求补充部分其他资料,或要求对其管理方案进行答辩。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并应以书面形式送交招标人。但投标人不得借澄清问题的机会,对原投标报价和标书内容提出任何形式的修改。
16.2 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前,招标人将首先对投标文件按照本招标书中的有关规定进行符合性审查。
16.3 对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对其管理方案和管理(概)预算进行校核,并对管理(概)预算在算术上或累加运算上的错误予以修正。
16.4 招标人将只对合格的招标单位管理费用(概)预算符合性和算术性审查,并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经招标人对所有符合投标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出复合标底。
复合标底=各符合投标报价之和/符合投标单位个数
高于复合标底+50%以上(不含+50%)的投标,将被视为无竞争性而不进入评比,低于复合标底-20%以下(不含-20%)的投标,将被视为低于成本价也不进入评比。
16.5 除评标价之外,招标人还将进行商务评审和技术评审,一经评审后合理代价中标。
商务评审的主要内容是:
a 总管理(概)预算标价应合理;
b 其他影响该物业内业主增加或减少支付的因素;
c 投标价与复合标底价相比较;
d 未提出与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相悖的要求;
e 良好的信誉和优良的业绩。
技术评审的主要内容是:
a 总经理及各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总工的资质、资历;
b 现场组织机构,项目经理部其他人员资质、资历;
c 以往类似项目经验、管理情况;
d 物业管理方案的合理、可行、科学及技术先进性;
e 对该物业周边环境的保护措施;
f 物业管理各项应急措施;
g 质量、消防、交通、环保及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
h 专业技术力量能否满足物业管理目标要求。
16.6 定标方式
招标人将从管理方案的可行性、投标报价、物业管理技术的先进性、质量、安全、消防、交通、环保等保证体系、投标人履约能力、履约信誉、社会声誉等多方面进行商务评审和技术评审,以经评审后确定中标人。
16.7 招标人没有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17 接受和拒绝投标的权利
17.1 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接受和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投标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并对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的影响不承担责任,也不解释原因。
18 中标通知书
18.1 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日前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写明该物业业主委员会(如在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前,由该物业的开发商代表全体业主)将与中标单位所签订委托管理合同规定实施和完成本物业项目管理费用总价(即合同价格).
18.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18.3 招标人将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但不负责解释未中标原因。
19 履约担保
19.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应按招标人的指定或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一份由银行出据的履约保函,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
20 合同协议书
20.1 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持履约保函,与招标人签订委托管理合同协议书。
20.2 合同协议书须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加盖公章后生效。
20.3 如果中标人未能遵守前款规定,招标人可宣布中标无效,将合同授予下一个预期中标,或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委托物业管理合同篇七
为提高广大业主及使用人的生活水平,创造一个良好的社区环境,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要求,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聘请专业的物业管理公司对 实施物业管理。
一、物业项目名称
座落位置:
四至:东 南
西 北
二、规划建设基本情况
1、物业的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交付使用的日期:
房屋验收情况:
2、总占地面积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商业经营用房 平方米,办公用房 平方米,车库 平方米,其它 平方米。共有房屋 幢,住宅 户。
3、公用设施设备及公共场所情况
(1)绿化面积 平方米,道路面积 平方米;
(2)物业管理用房 平方米,产权归业主所有。
(3)路灯 盏,垃圾箱 个,排污管道 米,化粪池 个;
(4)体育设施及场所;
(5)消防设施;
(6)报警、监控、对讲系统;
(7)电梯及备用电源;
(8)其它
三、物业管理的内容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管理;
3、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
5、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和管理;
6、区内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7、装修管理;
8、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户档案和竣工验收资料;
9、法律政策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
四、有关说明及要求
1、中标人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对 物业项目实施专业化管理,综合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本物业项目管理期限为 年。
3、招标人于中标后一个月内与 签订本物业项目的物业服务合同, 移交物业管
理用房和相关的档案资料。
4、本项目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核算,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实行市物价局批准的指导价,待中标后,报物价局审核批准。
5、经过资格预审入围的投标人须缴纳 万元的履约保证金。中途退标者,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将转为风险抵押金。中标单位如未达到预定的目标,抵押金不予退还,抵押金期限为三年。
五、物业管理标准及惩罚
1、物业项目的物业管理按照《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执行及标书、委托合同的有关规定。
2、招标人每年对 物业管理进行考核。如未达到上述物业管理标准或出现重大管理失误、业主投诉多、管理服务水平下降等情况,可终止物业服务合同并进行财务审计,由中标人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六、投标、开标时间
1、各投标人应做好投标书,密封后于 年 月 日送达招标工作负责人办公室;逾期送达的,视为无效标书。
2、开标时间为 年 月 日。
七、其他事项
1、 的物业管理招投标违反招标文件规定,或在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投标资格;已中标的,终止物业服务合同,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2、欢迎社会各界对此次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
项目标书及答辩要求
一、标书(100分)
(一)投标人拟采取的管理方式,管理组织机构(管理体制、管理方法、机构设置);
(二)管理人员的配备、培训及管理;
(五)档案建立与管理。包括房屋档案、管理服务资料等;
(六)各项指标的承诺及完成承诺指标所采取的措施。
各项指标:1、房屋完好率;
2、房屋维修及时率;
3、维修质量合格率及回访率;
4、管理费收缴率;
5、业主满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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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委托物业管理合同篇八
物业管理招标书招标须知(示范文本)
1 物业概述
1.1 物业名称(以下简称该项目):
1.2 物业地点:市区街号
1.3 物业规模:
1.3.1 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占万平方米,地下占万平方米;
1.3.2 停车场规模个车位;
1.3.3 物业管理区内人口人;
1.3.4 物业管理区占地面积万平方米;
1.3.5 物业管理区内的其他设施:
.
1.4 物业管理合同形式:小区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公司管理,签订专业的委托管理合同。
1.5 招标范围:
1.6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1.7 本次招标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2 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至少满足以下合格条件
a 具有物业管理级资质;
b 有独立法人资格;
c 有相关小区管理经验;
d 信誉良好、实力雄厚、管理科学、能使本小区管理上一档次,满足小区居民的要求。
2.2 为了被授予签订合同的资格,投标单位应按招投标书附表格式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为此,所提交投标文件中至少应包括下列资料:
b 投标单位近年完成小区管理和现在正在管理小区的情况;
d 提供为完成本小区管理拟采用的主要经营策略;
e 投标银行保函;
f 投标保证金契约担保书;
g 投标人保证书;
h 授权书。
2.3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时,除按本条上述要求提供参加联合体的每一成员资料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的每一成员均有法律约束力;
e 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否则,有关投标将被拒绝。
2.4 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成员。
3 投标费用
3.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无须对投标人因本次招标事宜引起的任何费用或损失负责。
4 管理目标
该项目无论从设计上、建筑上以及规模上,都可在本地及乃至全国名列前茅,因此在管理上也应达到与之相匹配的水平,具体管理目标是:
4.1 树立正确的物业管理观念,以“服务至上,客户第一”为管理宗旨,从而达到一流的管理、一流的形象、一流的效益,以提高整个物业的档次和社会形象。
4.2 该物业入伙开园后1年内,使该物业的管理水平达到本地区先进。
4.3 2年内使该物业达到省(直辖市)内先进水平。
4.4 3年内力争达到全国物业管理优秀的标准。
5 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
5.1 投标人准备的投标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各项内容:
a 投标书及其附录、附表格式;
b 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授权书);
c 物业管理建议书;
d 合同协议书格式;
e 履约担保格式;
f 证明合格条件和资格的其他材料。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5.3 凡获得招标文件者,无论投标人中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并承担因其泄密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6 招标文件的修改
6.1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可因任何原因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以向投标人发出补充招标文件的形式做出。
6.2 招标补充文件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收到招标补充文件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
6.3 如果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当他认为必要时,可以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截止日期。
7 现场考察
7.1 投标人应按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由招标人组织的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的考察,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7.2 招标人组织的现场考察仅是对招标物业现场基本情况的初步考察,并不承担满足投标人获取投标所须全部资料的责任。投标人应自负其责地获得与编制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必须材料。
7.3 现场考察后,投标人将被认为已了解该物业的基本情况,物业的地理环境、各种配套设施、文化背景、市政配套情况、通讯、交通、周边物业状况、工作环境及一切可能对该物业管理构成影响的现场和周围环境情况,并已充分认识到自己应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以便将所有因现场环境因素产生的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接受任何与现场环境有关的索赔。
7.4 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发生人身伤亡、财产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 语言
8.1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一切往来函件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书提供的证明文件和印刷品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本。投标书的解释以中文为准。
8.2 投标人准备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
9 报价编制要求
9.1 投标单位按物业管理目标及管理预算方案、北京市有关规定、结合市场实际情况编制该项目管理费用概(预)算书。
9.2 该物业业主保留对中标人某项报价偏高且明显不合理而无法接受的单价进行调整的权利,并以此作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条件之一。
9.3 该投标价将被认为是全面达到本招标文件中已明确的优质物业管理标准的报价。
招标委托物业管理合同篇九
《 》物业小区由 开发建设。为推进物业管理服务的市场化运作,现决定按照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和市房地资源局《关于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的若干规定》的规定,采用(公开/邀请)招标的方式选聘本项目的物业管理企业。
本项目建造的物业类型为:
地块四至范围:东至 路,西至 路,南至 路 ,北至 路(或见附图)。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 平方米。用地构成为:物业用地 平方米。道路用地 平方米。公建用地 平方米。绿化用地 平方米。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地下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 平方米,非住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他物业建筑面积 平方米)。
本项目共计建筑物 幢(其中住宅 幢,非住宅 平方米)。建筑结构为 。
本项目的建筑覆盖率为 %。综合容积率 。绿化率 %。绿化面积 平方米。集中绿化率 %。集中绿化面积 平方米。
本项目规划建设机动停车位 364 个,其中地上停车位 个,地下停车位 个。按照规划设计建造了非机动车停车位 。
本项目已于 年 月开工建设,共分 期开发建设。第一期工程计划于 年 月竣工并交付使用。整个建设项目计划于 年 月全部建成并交付使用。
1、物业管理企业办公用房。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座落位置:
2、业主委员会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座落位置:
(一)物业管理的内容
1、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场所的使用管理及维修养护。
2、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保洁服务。
3、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
4、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绿化养护和管理。
5、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驶、停放及经营管理。
6、供水 、供电、供气、电信等专业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对相关管线、设施维修养护时,进行必要的协调和管理。
7、物业管理区域的日常安全巡查服务。
8、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巡视、检查,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帐务管理,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
9、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使用人装饰、装修物业的行为管理。
(二)物业管理的要求
1、 按专业化的要求配置管理服务人员,
2、 物业管理服务与收费质价相符。
1、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 级以上物业管理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2、具有经营管理相似物业 万平方米以上的管理经验。
1、管理服务理念和目标
要求结合本项目的规划布局,建筑风格,智能化硬件设施配置及本物业使用性质特点,提出物业管理服务定位、目标及具体实施措施。
2、项目管理机构运作方法及管理制度
编制项目管理机构、工作职能组织运行图,阐述项目经理(小区经理)的管理职责、内部管理的职责分工、日常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目录。
3、管理服务人员配置
拟配小区(项目)经理、主要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的姓名,年龄、学历、职称,以及相似工作岗位工作年限,经历。其他岗位人员拟配人选,数量,职称。
4、物业管理用房及相应管理设施的配置
提供物业管理用房的使用计划、办公经费的投入预算、开办费筹措和处理意向。
5、物业管理费用的收支预案
按照本物业的使用性质,分项计算出本项目范围内住宅和非住宅收取的物业管理费(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以及各项管理费用支出计划与数额。
6、物业管理服务分项标准与承诺
(1)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管理标准与完好率承诺。
(2)房屋零星小修、急修质量标准和保质期承诺。
(3)维修工程质量合格率和回访验收率承诺。
(4)电梯、水泵等大型机电设备维修保养标准和完好率承诺。
(5)街坊道路、小区绿化、住宅楼道、楼梯、门厅及非住宅物业场所等公共部位24小时内保洁次数与洁净程度承诺。
(6)街坊道路、路灯、草坪及住宅内楼道公共灯具设备完好率和亮灯率承诺。
(7)住宅和非住宅物业建筑、地下停车库内消防设施管护措施与承诺。
(8)小区街坊道路管护措施和完好率承诺。
(9)小区绿化乔灌木、草坪和园林建筑附属设施的管护标准措施和苗木成活率承诺。
(10)管理服务质量投诉处理及时率承诺。
(11)业主及使用人对管理服务满意度及对满意度测评方法的承诺。
7、物业的维修养护管理,保洁、保安、护绿工作的实施方案
(1)对业主、使用人自用部位提供维修服务的措施。
(2)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措施。
(3)业主、使用人装饰、装修物业的管理措施。
(4)住宅外墙或建筑物发生危险,影响他人安全时的工作预案。
(5)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清洁度的措施。
(6)物业管理区域内保安24小时值勤,巡视重点部位24小时监控的岗位责任描述。
(7)小区绿化(乔灌木草坪及其他附属设施)按季节维护、保养项目和措施。
8、物业维修和管理的应急措施
(1)业主、使用人自用部位突然断水、断电、无煤气的应急措施。
(2)小区物业管理范围突然断水、断电、无煤气的应急措施。
(3)业主与使用人自用部位排水设施阻塞的应急措施。
(4)雨、污水管及排水管网阻塞的应急措施。
(5)电梯突然停运或机电故障的应急措施。
(6)发生火警时的的应急措施。
9、丰富社区文化,加强业主相互沟通的具体措施。
10、智能化设施的管理与维修方案。
11、施工噪声控制等与业主生活密切相关事项的应对预案。
12、提供《业主临时公约》的建议稿。
1、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要求,表明对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总收费报价金额、分项收费报价金额及测算依据。
报价计算单位为建筑面积 元/每平方米/月。
2、说明物业服务费的结算形式(包干制/酬金制/ )。
1、投标单位应于 年 月 日 时 分前至招标工作小组购买标书,每套标书收取成本费 元整并同时缴纳投标保证金 元整 。未中标者在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的5日内退还保证金,利息不计。
2、招标人定于 年 月 日 时 分约请投标人在施工现场 集中后,共同踏勘招标物业现场并答疑。
3、投标单位应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书共 套,并加盖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密封后于 年 月 日 时 分截标前,送达招标人指定的投标箱内,招标人将出具收件证明。逾期送达的,视作为放弃投标。
投标人在截标前可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经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截标后送达经补充修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收。
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
(1)未密封的。
(2)未加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与投标单位印章的。
(3)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
(4)逾期送达的。
1、 开标的时间 地址 。
2、 开标的方法与程序。
1、招标人根据有关规定,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共设 人。其中,招标人指派 人,由招标人从市房地资源局建立的专家名册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物业管理专家成员 人 。
2、招标人、开标、评标会议定于 年 月 日 时 分,在 路 弄 号 室召开。由评审委员会分别对投标书编制和投标人陈述与答辩进行评审。其中投标书编制占总分的 %,投标人陈述与答辩占总分的 %。
1、招标人在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的 日内(最长不超过30日)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并返还其投标书。
2、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的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书面形式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1、本招标项目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中标价格确定。
2、投标人根据《关于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的若干规定》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招标人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3、由于中标人悔标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管理服务合同的,本次招投标的全部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投标人应表明对招标人在招标邀请书,招标文件中所提出的规定和要求表示理解。应表明投标书连同招标者的书面中标通知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应表明投标报价的有效期自 至 。
5、投标人应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物业管理资质等级证书、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和 等证明文件,并概要介绍本公司的资质等级,以往管理业绩等情况。
招标人:
地址:
电话:
邮编:
联系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招标委托物业管理合同篇十
2、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招标书》、《投标单》、《投标企业资格审查表》、《投标须知》、《招标章程》、《招标项目说明书》、《物业服务合同》等。
3、发布招标消息:招标单位可以根椐招标方式的不同,采用不同的途径发布招标消息,如召开招标新闻发布会、公布招标公告(广告)或函寄招标邀请书等。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在公共媒体上公布招标公告。
4、招标单位的资格预审: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可以根椐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但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资格预审条件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法。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可以由招标人从中选择不少于3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招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的主要内容通常有: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质量认证证书、财务状况、社会信誉、人员结构、技术装备、有无投票保证书;管理规模;以住业绩,已承担的项目,主要负责人的经历和企业背景情况等证明材料。经资格预审后,公开始标的招标人应当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并告知获得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
5、发售招标文件及有关设计图纸、技术资料等:招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符合条件的物业管理投标单位发售标书,并根椐实际情况,向他们提供有关设计图纸,技术资料等,以利于投标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编制出符合本物业区域管理具体情况的投标书。
6、组织投标单位现场勘察答疑。投标单位在准备投标文件时,可能会向招标单位提出一些问题,要求招标单位给以澄清或解释。招标单位应根椐具体情况,尽快安排有关工作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前会议,或安排投标单位实地勘察物业现场,由招标单位负责对投标单位提出的问是给予解答或澄清,解答或澄清必须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的招标文件收受人,招标人对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考试|大|前,澄清或修改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接收和收存投标书 .招标人要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公开招标的物业管理项目,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地点接受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经审查,如认为收到的文件各项手续齐全或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应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日期的凭证,并妥善收存投标文件,对于在规定的时间之外送来的投标文件和没有按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办理的(如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为无效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该拒收,并原封不动地退回投标单位。
提出书面评标报告,阐明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意见,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推荐不超过3名有排序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在评标过程中也可召开现场答辩会,但应当事先在招标文件中说明,并注明所占的评分比重。
招标人按照中标候选人的排序确定中标人,当确定中标的中标者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依序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0、发出中标或未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应在投标有效截止时限(投标有效期在招标文件中载明)30日前确定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也应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应返还其投标书及投标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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