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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居间合同的定义(模板8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9-18 06:05:15 页码:12
最新居间合同的定义(模板8篇)
2023-09-18 06:05:15    小编:碧墨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居间合同的定义篇一

居间人(乙方):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为满足甲方对定期资金的'需求,乙方(居间人)受甲方委托,承诺在遵守法律的情况下,乙方向甲方所指定的银行引进定期存款资金,促成甲方指定银行接受并与乙方引进存款客户订立存款合同,如果甲方指定银行接受乙方引进的存款客户并与之订立存款合同,且不存在违约情形,则应当向居间人支付报酬,否则无需向居间人支付报酬。

第二条 居间期限:

居间期限从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且随着本合同约定的继续进行的阶段一直具有法律效力。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与任何人或单位再次签署关于其引进存款的居间合同。

第三条 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及支付期限:

甲方根据乙方在本居间期限内已引进的定期存款金额支付相应的报酬,即引进定期资金额的 ‰,总计居间报酬为_______万人民币(税前),且具体引进的资金金额以甲方指定银行出具的大额存款存单或证实书为准。

乙方完成引进存款目标后,甲方应立即支付报酬。如甲方提前预付乙方报酬的,当发生违约情形,或在该合同规定的居间期限内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人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且需返还预付的相应报酬。

第四条 乙方引进资金需满足的条件

1、资金性质:(个人款/企业款)定期或协议存款

2、存款银行: 银行 分(支)行

3、存款金额:人民币 元整。

4、存款期限:本次存款期限为 。

5、存款利息:依据 银行规定的相应利率为标准。

第五条 乙方的陈述及保证:

1、乙方保证其引进资金是来源合法的、可支配的、没有争议纠纷。

2、乙方保证其引进的存款在存款期内不提前支取,不质押等,以保证该笔存款资金的稳定性。

3、乙方保证了解并遵守本协议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 甲方的陈述及保证:

1、在乙方完成相关居间人任务后支付相应的报酬。

2、在合理条件下协助乙方完成相应的居间任务。

第七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八条 违约情形

1、乙方引进资金不符合甲方要求。

2、乙方所引进资金提前支取的。

3、乙方所引进资金被冻结或引起其他纠纷。

4、甲方未按规定支付报酬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协议履行或有违约情形,则属于乙方违约,乙方退付预付报酬,并赔付甲方产生的损失 万元人民币。

2、甲方未按本协议执行、未能按时支付报酬,乙方可转走资金,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合理费用,且不超过 。

第十条 特别事项

本协议约定,因甲乙双方约定事项引发的纠纷均与存款接受银行无关,存款接受银行仅为甲乙双方监管资金。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意见一致后用书面形式完善,其结果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之一,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时生效执行。

第十二条 本居间合同系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签订,真实、合法、有效,仅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方签章生效。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上述条款都是双方意愿真实表示,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了。

甲方:

乙方(居间方):

日期:

居间合同的定义篇二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条居间期限: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第三条报酬及支付期限: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报酬为促成合同成立金额的___%或者(大写)___元。委托人应在合同成立后的___日内支付报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人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居间合同的定义篇三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居间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华润山东(除青岛)项目建设工程,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居间活动,就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建筑面积:约650000 m

结构类型: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

工程地址:济南市、临沂市、东营市等

建设单位:华润(置地)有限公司

开竣工时间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合同造价约10亿元,具体以施工合同中甲方实际施工范围的合同造价为准。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居间服务,促成甲方以南通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的名义承接华润山东(除青岛)项目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或部分内容;结算依据按03版《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03版《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当地最新版《建筑、安装工程价目表》及省、市的同期配套文件及政策性调整文件后此居间合同成立。

居间费标准:

公建综合体项目:

1、中标价按不低于i类工程基数的所有标准计取,居间费用为甲方税前审计造价的3%。

2、中标价按不低于ii类工程基数的所有标准计取,居间费用为甲方税前审计造价的2%。

3、中标价按不低于iii类工程基数的所有标准计取,居间费用为甲方税前审计造价的1%。

商业住宅项目:

1、中标价按不低于i类工程基数的所有标准计取,居间费用为甲方税前审计造价的2%。

2、中标价按不低于ii类工程基数的所有标准计取,居间费用为甲方税前审计造价的1%。

3、中标价按不低于iii类工程基数的所有标准计取,居间费用为甲方税前审计造价的0.5%。

1、报酬计算依据

居间费计算基数:安南通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实际施工内容的

税前结算造价的比例计算(不包括甲方配合建设单位直接发包或以三方协议形式发包的分包工程的总包管理费及配合费)

甲方:

乙方:

居间合同的定义篇四

甲方(委托人):

乙方(居间人):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建设单位未签订书面的工程施工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并同意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百万元。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业主提供的各种材料单价,必须完全能够成为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订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乙方没有完成委托事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并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4、乙方应保证该工程项目真实可靠、资金到位、各种施工手续齐全,并能够正常施工。否则,视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执行。

5、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如果能够达成施工合同,那么在甲方的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按未按时支付金额的10%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费用为为工程施工合同金额的 %。

小写: 元,大写: 元(人民币) 。

2、居间成功后,在甲方收到建设单位预付款的当日按比例,应向乙方支付 元整;在甲方在收到建设单位备料款的当日,应向乙方支付 元;剩余施工合同金额从正常施工的第三个月开始,根据甲方每月取得的验工计价款,按***%的比例支付;竣工结算完毕,甲方取得全部工程款后五日内全部结清。 3、 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五、居间费用的承担 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或甲方同意承担**差*等**费用)。

六、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3、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向甲支支付 元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七、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至年月 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居间合同的定义篇五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方:___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地址:___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顾问服务等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

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_______土地的转让。

第二条:居间方义务

1、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项目业主,并及时沟通情况。

2、居间方协助委托方做好该宗土地项目的前期投资策划及沟通工作。

3、居间方应积极努力做好居间介绍,协调有关矛盾,促成委托方与项目业主方签订合资或转让合同。

4、居间方应协助项目当事人做好有关部门对项目的技术指标的审批工作,促成项目成功签约。

第三条:委托方义务

委托方承诺一旦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签订项目合资或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委托方即应承担向居间方支付服务费的义务。

第四条: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标准:

委托方与投资方签订的针对本项目整体合资或转让合同总金额(不论何种形式)的__(居间方开具正式合法发票)。

2、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办法:

委托方与项目业主签订合资或项目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包括定金),居间费按该合同签订的具体价格和付款进度同比例支付。

第五条:诚信原则

1、如果委托方与投资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合作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应再与该投资方进行协商并签订合作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2、如果委托方以相关企业或在重庆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____(土地项目的业主单位)签订本合同标的物的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180天(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本项目业主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4、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项目业主方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5、居间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给委托方,如在谈判过程中,委托方发现居间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委托方有权向居间方索取本合同标的物最低成交总金额的居间服务费标准30%的赔偿。

第六条:合同成立及修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本协议共贰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方:___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日期:

日期:

居间合同的定义篇六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居间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精神,结合目前建筑市场中介的一般做法,就甲方拟施工承包项目工程委托乙方进行居间服务一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形成下列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1、委托事项:甲方以直接承包施工以上项目。

2、具体要求:为甲方争取较好的合同环境。

第二条:居间服务期限

从工程项目跟踪至合同签订。

第三条:报酬及支付方式

1、甲方与总包方签订该项工程的承包合同后乙方中介服务完成,甲方应付给乙方签约合同中金额的2.5%(税后)报酬。

2、支付方式:建设单位

第二次拨款至工程总造价35%时,甲方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

第四条:乙方在居间服务期间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合同争议人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六条:其它约定事项

1、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2、如有其它工程项目合作另签合同。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与中止

2、如乙方未能使甲方未能签订施工合同,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间合同的定义篇七

甲方(委托方):

地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乙方(中介方):

身份证号:

上述甲方(委托方)委托乙方(中介方)协助甲方为其(有限公司)进行承包建筑工程,达成居间合同如下:

逸涛半岛三期嘉苑别墅工程的其中217栋别墅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工程施工总分包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6条关于“居间人促成合同签订成功,委托人

应当按按约定支付报酬”的规定,甲方依法完成签订该工程承包项目合同,并顺利的按施工总分包合同约定的时间、约定的内容开工后,收到工程进度款时本合同才生效,反之则无效自动终止该合同。合同生效后甲方同意按如下方式支付居间费:

2、付款方式:

4)、该居间费在甲方第五次收到工程进度款时,甲方一次支付给乙方人民币贰拾万元(税后)居间费。

本居间合同生效后为不可撤消、不可更改、无条件保证兑现的见索即付凭证。与甲方的其他相关承诺和居间不相抵触,独立执行,是甲方全体董事会成员一致的、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因公司股权或法人等变更影响,始终有效。

乙方促成甲方与该幅土地使用权所有者谈判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面终止与

此补偿费放弃所有法律权利及话语权。

如是次乙方为甲方介绍的施工总分包合同不成功,在半年之内,甲方同意不接触由

乙方介绍的该工程发包人(广州南沙建安);如有任何接触该工程施工,皆视为乙方的中介行为成功论,甲方同意无条件支付乙方中介费人民币捌拾万元正(税后),作为对乙方的补偿;并同意对此补偿费放弃所有法律权利及话语权。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签章:签名:

日期:日期:

居间合同的定义篇八

委托方(甲方):

居间方(乙方):

第一条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及其他期货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

1.2 甲方是一家依法成立并具备期货经营业务资格的独立机构。

1.3 乙方是满足中国证监会、中国期货业协会及甲方规定从事期货居间业务条件的自然人。

第二条 居间事项

2.1本合同所称居间业务是指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向甲方介绍客户并提供相关服务的活动,委托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向客户介绍甲方和期货市场的基本情况、向客户传递由甲方统一提供的宣传推介材料、研究报告及与期货投资有关的信息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规定可以委托机构从事的其他活动。

(7)为乙方开发的客户提供开户、期货交易、结算、风险控制、保证金管理等服务; (8)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发放居间报酬,乙方从事居间行为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本条所称居间报酬仅指开展期货经纪业务居间的报酬,如乙方提供其他期货业务居间服务的,相关报酬及支付方式由甲乙双方另行补充约定。

5.6 当提取风险管理金达到时,将不再提取;

5.7 若居间合同终止后满六个月,乙方未发生任何业务风险或损害甲方利益情形的,甲方应在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合同期内提取的全部风险管理金,但不支付相应的利息。

5.8 甲方每次为乙方办理居间报酬划转的最低限额为元,如乙方当月应付报酬不足上述标准的,则由甲方暂代为保管,累计至以后月份达到最低限额或合同终止时划付。

5.9 居间报酬按月以人民币结算,扣除风险管理金后,甲方在每月第十五个工作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划转到乙方指定银行账户,若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5.10 乙方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支付居间报酬账户及账号 第六条 保密条款 6.1 本合同任何条款、本合同所涉及的客户的任何资料,均属于保密信息,任何一方均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正式许可,不能以任何理由,在任何场合泄露、披露本合同任何条款及本合同所涉及的客户的任何资料。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

7.1 本合同自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若确需变更或解除时,应由双方协商达成书面文件。

7.2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本合同,一方如需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7.3 乙方若从事合同约定的禁止情形或其他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条款及甲方制订的规章制度,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8.2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8.3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给客户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独立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第九条 合同生效

9.1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合同经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10.1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常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11.1 本合同附件及其他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合同附件中双方所留的地址即为法定通讯地址,一方按此地址寄出的函件,即视为对方已收到;一方地址如有变更,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另一方,在对方收到变更通知前已经交寄的函件仍为有效。

11.3 本合同如与国家法津、法规和规章以及证监会、期货交易所、中国期货业协会及地方期货业协会等的规定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证监会、期货交易所、中国期货业协会及地方期货业协会的规定为准。

11.4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委托方(甲方):

居间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盖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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