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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贷款居间服务协议 居间服务协议(优质9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9-19 01:31:31 页码:8
抵押贷款居间服务协议 居间服务协议(优质9篇)
2023-09-19 01:31:31    小编:灵魂曲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抵押贷款居间服务协议篇一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乙方(被委托人):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之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满后可续约,具体事宜另行约定。

1、费用标准: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

2、费用支付方式:甲方向乙方通过_____方式一次性付清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居间费。(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于协议订立之日将准备好的个人材料交付乙方。

1、在协议约定期限内帮助甲方通过考试、准备材料。

2、保证甲方顺利工作后能够按照承诺的`工资标准实际获得__________元/月的工资(扣掉五险一金保证到手工资__________元)

3、若乙方未完全履行上述义务,甲方最后未通过考试、未取得编制、未正式上岗或者甲方上岗后实际到手工资不符合约定的,乙方应将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向甲方一次性全数退还。

1、乙方不得在甲方不知情的其情况下向第三方透露和知会转让相关事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在交易过程中如因任何原因出现终止履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无法履行、争议诉讼、仲裁等,甲方有权随时终止与乙方的委托服务。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该居间服务为独家委托,在委托期限内甲方不得另行委托他人,若甲方另行委托他人,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抵押贷款居间服务协议篇二

合同编号:

协议正文:

甲方(资金借入方):

聚信行用户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资金借出方):详见《资金借出方列表》

丙方(网贷平台):

住所地:

网贷平台:运营主体是广西南宁信立成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本协议由上述资金借入方和资金借出方签署并据此建立民间借贷合同关系,聚信行作为双方民间借贷的居间服务方,聚信行不对借贷双方的资信、还款能力等提供任何担保或承担连带或赔偿责任。本协议由借贷双方及聚信行通过聚信行平台于 年 月 日签署电子合同且签署地为聚信行平台所在地广西南宁市青秀区。

定义:

除非缔约方另有约定,本协议下列术语定义如下:

1. 网贷平台:在本协议中如无特别说明,均特指由广西南宁信立成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运营的聚信行平台(网址为:),是专业提供借款项目信息发布与管理、交易管理、交易资金结算(由第三方支付机构或者银行提供)等服务的互联网金融和商业信息中介服务平台。

2.甲方:指存在资金需求,同意通过丙方平台发布其借款需求,承诺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还本付息从而获得乙方借款资金的自然人。其实际身份由聚信行网站用户名或者身份证号码作为标识。

3. 乙方:指在丙方平台注册,向在聚信行平台发布借款需求的甲方提供借款,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乙方具有合格的投资能力、相应的风险识别与承受能力,并自愿承担交易风险。其实际身份由聚信行网站用户名或者身份证号码作为标识。

4. 第三方支付机构:指具有《支付业务许可证》等合法业务资质的,独立于交易各方的,为平台用户提供交易资金结算等服务的第三方非金融机构。本协议第三方支付机构为上海汇付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5. 汇付账户:指甲方、乙方、丙方以各自名义申请注册的,以接受第三方支付机构提供的可实现资金支付管理与托管的托管账户。该账户以申请人身份证号码作为唯一标识,与其聚信行账户具有一对一的绑定关系,其充值、投标、提现、还款等操作指令均在聚信行平台做出。

6. 第三方资金托管:第三方支付机构为甲方和乙方提供独立的托管账户及资金交易结算服务,保证其资金独立性,与聚信行的自有资金相互隔离。

7. 筹集期:指从乙方借款项目在平台发布之日起至借款资金筹集完毕之日止的时间段。该期限以聚信行平台具体留存记录为准。

8. 借款本金:指乙方在聚信行平台发布的借款项目在筹集期所筹集达到的资金总额。

鉴于:

1.广西南宁信立成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在中国南宁市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拥有聚信行平台的经营权(网址:),向聚信行平台注册用户提供咨询及相关管理服务。

2.资金借入方和资金借出方均已在聚信行平台实名注册,同意聚信行平台的《网站注册服务协议》,并自愿根据《网站注册服务协议》达成并签订本借款协议。本协议资金借入方和资金借出方事先已充分阅读并认可聚信行平台提供的借款协议样本。

3.资金借入方和资金借出方均已承诺其提供给聚信行的所有信息真实、完整、有效。

4.资金借入方具有合法的借款需求,资金借出方自愿以其自有的合法资金向资金借入方提供借款。资金借出方以本协议为依据与资金借入方形成真实、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

为此,资金借入方和资金借出方基于平等自愿原则,经聚信行的居间撮合,就有关借款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守:

1. 借款基本信息:

1.1 资金借出方:指在聚信行平台注册,并通过聚信行平台而促成的实现资金出借且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人居民。

1.2 资金借入方:指由聚信行平台促成的、与资金借出方签署借款协议,从而得到资金借出方出借资金且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的中国境内自然人,或者资金借出方受让的其他资金借出方的既有债权所对应的、因此而对资金借出方负有相应债务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的中国境内自然人。

1.3 借款用途: 。

1.4 借款开始日(起息日):资金借出方通过聚信行平台下达网络点击指令,不可撤销地授权第三方支付机构将借款本金金额的资金由以乙方名义开立的汇付账户划转至以甲方名义开立的汇付账户中。本合同下借款开始日为 c 年 月 日。

1.5 借款到期日: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节假日不顺延(如到期当月不存在该借款开始日的对应日的,则应为当月的最后一日)。本合同下借款到期日为 c 年 月 日。

1.6 还款方式:等额本息。

1.7 每期还款日:自第二个月起每个自然月的借款开始日的对应日,节假日不顺延(如当月不存在该借款开始日的对应日的,则应为当月的最后一日)。

1.8借款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

1.9 借款期限:【 】个月,本协议所载的借款期限起始日与借款实际发放日期不一致的,借款期限起始日(即起息日)以实际放款日期为准,借款到期日根据借款期限相应调整。

1.10 借款费率:年利率 %,按照借贷双方在借贷关系成立时共同确定的借款费率标准,并按照借款期限和还款方式确定。详见还款计划表。

2. 借款支付及还款:

2.2 资金借入方在还款时,资金借入方应向其在聚信行平台的平台账户提前注入足额资金,并委托聚信行平台将还款直接划付至资金借出方在聚信行平台的平台账户。还款明细见附件《还款计划表》。

2.3 资金借入方和资金借出方均同意上述网站接受委托的行为,由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相应委托方承担。

2.4 资金借入方承诺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按期足额向资金借出方还款。资金借入方将主动根据本协议规定之还款日及还款数额按月还款至其在聚信行平台的平台账户并委托聚信行平台划付至资金借出方在聚信行平台的平台账户。资金借入方的最后一期还款必须包含全部剩余本金、利息及所有根据本协议产生的其他费用等。

3. 债权转让:

3.1 资金借入方知晓并同意资金借出方对其所享有债权在债权形成的30日后于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有权将其享有的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不特定的第三人(该等第三人可以为一人或多人,下同),且可依次再进行多次、转让次数无限制。资金借入方逾期还款情况下,资金借出方不能转让该债权。

3.2 因资金借入方还款系委托聚信行进行拨付,故资金借出方进行上述债权转让时,可以以聚信行网站操作方式告知资金借入方,亦可以通过聚信行平台以其他方式告知。

3.3 因资金借入方逾期还款、恶意逃避或者其他因素不能正常还款,聚信行平台可以指定一第三人受让该债权。第三人通过聚信行平台的汇付账户向债权出让方汇付账户转划等价款项,以聚信行网站操作方式告知资金借入方,或通过聚信行平台以其他方式告知资金借入方,即完成债权受让。

3.3 资金借出方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本借款协议中对应权利及义务一并转让给债权受让方,包括但不限于主张罚息、利息、解除合同等权利及支付管理服务费用的义务;并且,债权受让方应确认并受本协议约束。

3.4 资金借出方转让债权的,需向聚信行支付债权转让管理服务费:待收本金*【0.00】%。

4. 通知:

4.1 在本协议正常履行和借贷未逾期或违约的情形下,借贷双方无须向对方以任何形式发出通知或进行联络,均通过聚信行平台相应操作进行联络。

4.2 在出现贷款逾期的情形下,且聚信行不再负责清收并由资金借出方直接清收时,聚信行有权将资金借入方的相关信息和联络方式告知资金借出方,其有权向资金借入方直接发出通知和/或文件均应以书面形式做出,通过专人送达、挂号邮递、特快专递、短信及邮件等方式传送。

5. 借款居间服务:

5.1 聚信行为借贷双方提供交易信息、信用咨询、评估、划款提醒、账户管理、还款特殊情况沟通等系列相关服务,同时借贷双方授权聚信行作为双方借贷业务办理的管理方,有权监督借贷双方按照本协议及聚信行平台规定进行操作,并在相应约定情形下拨付、收取及对外支付相应款项。

5.2 聚信行为资金借入方提供的咨询和管理服务(包括交易信息、信用咨询、评估、还款提醒、账户管理、还款特殊情况沟通等系列相关服务),借款人同意在借款成功时按借款金额的一定比例向聚信行支付服务费用,双方可以另行签订协议约定。

【0】%,此笔费用借出方应当每月按照约定还款方式主动向聚信行支付。

6. 提前还款

资金借入方提前偿还借款的,资金借入方需按照剩余借款本金的3%向资金借出方支付违约金。

7. 逾期还款:

7.1 资金借入方应严格履行还款义务,资金借入方未于借款协议规定的还款日前足额还款的,则需从还款日之次日起按如下约定向资金借出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违约金计算方式:违约金总额=逾期应还款金额×【0.6】%×逾期天数资金

7.2 若资金借入方逾期支付任何一期还款,聚信行有权将资金借入方信息通过网站“逾期资金借入方名单”进行公布,并/或记入相关合作方的信用记录以及国家和地方的公民征信系统;由于信息公布产生的一切相关法律责任及后果概由资金借入方自负,与资金借出方及网站无涉。

7.3 若资金借入方逾期支付任何一期还款超过30天或资金借入方在逾期后出现逃避、拒绝沟通或拒绝承认欠款事实等恶意行为,经聚信行确认,本协议项下的全部借款本息视同提前到期,资金借入方应立即清偿本协议项下尚未偿付的全部本金、利息、逾期违约金及根据本协议产生的其他全部费用。

若资金借入方逾期支付任何一期还款超过30天,或资金借入方在逾期后出现逃避、拒绝沟通或拒绝承认欠款事实等恶意行为,经聚信行确认,资金借出方与聚信行均可将资金借入方违约失信的相关信息及资金借入方其他信息向媒体、用人单位、公安机关、检查机关、法律机关等披露,并有权将资金借入方提交或聚信行自行收集的资金借入方的个人资料和信息与任何第三方进行数据共享,以便资金借出方、聚信行和第三方催收逾期借款及对用户的其他申请进行审核之用,由此造成的损失,资金借出方与聚信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7.5 为集中维护各资金借出方权利,如资金借入方出现逾期还款30天,或资金借入方在逾期后出现逃避、拒绝沟通或拒绝承认欠款事实等恶意行为的,全体资金借出方一致同意将本协议项下债权委托聚信行统一向资金借入方追索。聚信行催收无果后,资金借出方收到聚信行书面通知后有权自行向资金借入方进行债权的追索,聚信行将配合提供资金借出方为实现债权所需文件。资金借出方应当承担因债权无法追索产生的一切损失。

7.6 资金借出方一致同意,经追索实现的债权款项,资金借入方应当全额支付至其在聚信行的平台账户,并在扣除聚信行为实现债权支付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保全费用、律师费用及诉讼费用后,按各债权人的债权比例向资金借出方进行支付。如经追索实现的债权不足以偿还本协议项下约定的本金、利息及违约金的,在扣除为实现债权支付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保全费用、律师费用及诉讼费用后,资金借出方同意各自按照其借出款项比例收取本金、利息及罚息。

7.7 资金借入方的个人信息或工作情况发生重大变动,可能影响资金借入方按时还款的,资金借入方应于发生前述变更后的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资金借出方与聚信行该种逾期可能。

8. 违约责任:

8.1 本协议各方均应严格履行协议义务,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违约使其他各方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诉讼费、律师费等。

8.2 各方同意,若出现如下任何一种情况,本协议项下的全部借款本息自动提前到期,资金借入方应立即清偿本协议项下尚未偿付的全部本金、利息、逾期违约金及根据本协议产生的其他全部费用:

(1)资金借入方连续三期或累计五期还款逾期以及任一期还款逾期【30】天的;

(5)资金借入方未按照约定时间向乙方偿还借款本金及/或支付利息;

(6)资金借入方的经营出现足以令乙方依法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

(7)资金借入方提供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料;

8.3 资金借入方的逾期还款均应按照如下顺序清偿:

(1)本金;(2)利息;(3)根据本协议产生的与催收相关的费用;(4)逾期违约金。

9. 相关承诺与安排:

9.1 资金借入方承诺向聚信行和资金借出方提交的一切文本、图文、个人信息等资料等均为真实、有效。

9.2 一旦资金借入方项目中止或失败,资金借入方需提前还款从而终止资金借入方与资金借出方的民间借贷关系。

9.3 未经聚信行与全部资金借出方的一致同意,资金借入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将获得的借款用于前述借款用途之外的任何其他用途。

9.4 资金借入方和资金借出方承诺任何发自资金借入方和资金借出方注册时提供的邮箱、手机的电子邮件与短信均为资金借入方和资金借出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10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终止、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 其他事项:

11.1 资金借入方的借款需求与资金借出方的投资需求匹配成功,即一个或多个资金借出方愿意提供出借的资金等于或大于资金借入方的借款需求后【2】日内,资金借入方无法撤销借款。

11.2 资金借入方的筹款金额到期未达到流标,无需向资金借出方支付利息。

律效力。

11.4 资金借入方及资金借出方均同意聚信行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借款协议进行更新,更新后的条款对双方均有拘束力。

11.5 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一条或多条违反适用的法律法规,则该条将被视为无效,但该无效条款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11.6 资金借出方通过该借款协议所获得的收益应自行申报并缴纳税款。

11.7 聚信行接受资金借入方和资金借出方的委托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相应委托方承担。如因资金借入方或资金借出方或其他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问题)造成的延误或错误,聚信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11.8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11.9 资金借入方和资金借出方签署和确认的《网站注册服务协议》为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资金借入方):

乙方(资金借出方):

《资金借出方列表》

丙方(网贷平台方):

抵押贷款居间服务协议篇三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email: 身份证号: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email: 身份证号:

鉴于:

甲方希望通过乙方介绍,使甲方获得贷款机会,乙方愿为甲方提 供相关服务。经协商,甲、乙、丙三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贷款服务事项

(一)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为甲方推荐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信托公司、个人(以下简称“出借人”)等申请贷(借)款,并提供经纪信息咨询、财务顾问、贷款方案策划、第三方担保及贷后管理等相关贷(借)款服务。

(二)甲方同意,甲方确认乙方所推荐的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信托公司、个人(以下简称“出借人”)等后,甲方或其股东或其他关联机构或人员(若甲方为法人主体的)与该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信托公司、个人(以下简称“出借人”)等达成各种贷(借)款协议并获得贷(借)款的,均视为甲方在乙方服务下贷(借)款成功。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贷(借)款服务费。

二、贷款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前期服务费收取:甲乙双方初步沟通确认需要乙方为甲方拟定贷款方案,推荐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信托公司、个人等后,收取拟贷款金额的 %作为前期服务费,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经纪信息咨询、财务顾问、贷款方案策划、推荐匹配甲方的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信托公司、个人等。

甲乙双方确认,甲方自乙方所推荐的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信托公司、个人(以下简称“出借人”)等处获得的每笔贷款款项到账之后,甲方应将到账金额的 %作为贷款服务费每月在贷款合同中约定支付利息当日连同利息一并支付给乙方。如甲方逾期支付贷款服务 费,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应付贷款服务费总额的 %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本协议乙方收取的服务费中将有 %为乙方代第三方 收取,该第三方为甲乙双方介绍人,甲方知晓并同意乙方代收第三方中介费的行为,如对该部分中介费发生争议甲方同意直接追诉第三方责任,不再追诉乙方任何责任。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本协议项下甲乙双方涉及贷款金额人民币 元。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须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贷款所需的详细资料。

2.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甲方须就贷款事宜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3.按照本协议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4.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各项费用,因申请借款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甲方不得以与出借人或第三方就费用承担产生纠纷为由而拒付或延迟支付乙方服务费。

5.甲方已知悉有关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信托公司、个人间借贷的法律法规及贷款政策要求,若因银行贷款政策(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期限、贷款额度、逾期收费等)及相关因素发生变动,致使在贷款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纠纷和责任,均与乙方无关,如乙方因此遭受损失的,乙方可向甲方追偿;已完成本协议服务内容的,甲方有义务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如甲方已支付服务费,因甲方单方终止协议,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服务费。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就甲方贷款事宜提供咨询服务并提出初步建议和指导。2.协助甲方与贷款公司签订借款协议,相关协议签署后,尽乙方所能,协助甲方督促贷款人资金到位。

3.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4.甲方同意乙方推荐的第三方为其提供担保服务,并收取担保费(在贷款服务费中每月一并收取)。甲方在履行借款合同或者本合同违约时,乙方将通知其2次,2次通知仍未有弥补措施归还钱款的,可以由该第三方直接履行担保义务,在合法债权范围内承担担保义务,并且可以向借款人追偿所有已履行的担保金额,同时每月原本支付给出借方的违约金、利息等继续向担保方支付,继续由乙方代收。担保方在履行担保义务时无需得到借款人同意,只需在两次通知客户未果后,以任何方式通知客户即可。

四、丙方的权利义务

1、乙、丙双方作为战略合作伙伴,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丙方将提出贷款申请的借款人推荐给乙方,乙方对借款人进行初步资信审查,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客户提供金融服务。

2、丙方需要向乙方提供其推荐借款人完整有效的相关信息。对符合要求的借款人,乙方将为其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

3、丙方将把满足乙方要求的借款人推荐给乙方,在乙方为借款人办理相关的手续过程中,丙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向借款人收取相关材料。

4、丙方需保证客户来源的取得和客户资料的获取合法正规,相关行为由丙方负责,相应法律责任由丙方承担,乙方不对丙方的违规行为担责。

五、保密条款

甲、乙、丙三方应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得的各方的保密信息等保密。如违约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六、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争取各方之间友好协商解决。如果未能协商解决,双方可向本合同签订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合同各方均确认本合同项下所记载联系地址方式为诉讼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

七、其他

本合同所明示的各方联系地址、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均为真实有效的,并保证联系地址有人、电话畅通、可随时收发传真和电子邮件。如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变更方均有义务及时书面通知对方。任何一方依据本合同所列明的联络方式向对方邮寄文件资料、发送传真、电邮、手机短信等,无论对方是否收悉,均视为已送达。本协议书由乙方保管,甲、丙有权查阅。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甲方: 乙方: 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 日

(或授权代理人)

抵押贷款居间服务协议篇四

一、借款单位(户)住址 借款用途利率月息%

二、借款方同意遵守以下条款:

1.上列借款,保证按上述用途使用,不经贷款方批准,不挪作他用。如转移贷款用途,贷款方有权给予加收_________%罚息、提前收回借款等信用制裁。

2.上列借款,保证按期归还。如按期归还确有困难,在到期3天前向贷款方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如不经批准延期或不申请办理延期手续,从逾期之日起,由贷款方按规定加收利息。

3.上列借款,在逾期1个月后仍不归还,贷款方有权从借款方的存款账户中扣收,或通过法律程序处理。

借款方(盖章):_________

贷款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抵押贷款居间服务协议篇五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工商银行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委托贷款协议。

一、甲方愿将自主使用的资金人民币________万元(大写)存入乙方,开立委托贷款基金存款专户,用于甲方指定的贷款项目,乙方负责在存入的资金额度内发放委托贷款。

二、委托贷款的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均由甲方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核定。

三、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委托贷款,必须纳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取得有权批准文件,方可办理。

四、委托贷款项目由甲方审核指定,并附可行性分析报告、有关批准文件、企业财务报表等材料交乙方,由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对委托贷款项目进行调查。

五、甲方指定的贷款单位在接到甲方或乙方的通知后,直接向乙方或乙方代理人申请办理委托贷款,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贷款手续。

六、劳务费按月贷款余额的______‰按季从利息收入中扣收。劳务费收入甲方得______%,乙方得______%。

七、委托贷款资金按借款合同规定从甲方汇出之日起计息,乙方负责按季把贷款利息和甲方应收的劳务费以及到期应收回的本金及时汇往甲方账户(______________万元以上用电汇),并开列清单(见清单样式。若电汇请在资金汇出时同时将清单寄往甲方)。

八、本协议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业务终了资金结清,协议自动终止。

九、本协议正本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副本____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单位各执1份。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 受托方:(公章) 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 法定代表: 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 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 帐 号: _________

日 期: ___年___月___日 日 期:___年___月___日

抵押贷款居间服务协议篇六

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

第一条、代理服务内容

1、乙方全权委托甲方推荐接洽贷款合作银行。

2、乙方全权委托甲方办理贷款服务事宜。

3、甲方承诺自乙方提供办理贷款所需的必要手续齐全,甲方为乙方完成该贷款审批手续,并取得银行放款。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乙方的贷款要求推荐贷款合作商(包括商业银行、担保公司及其他与本协议所约定服务有关的服务提供商)。

2、甲方须向乙方与贷款合作商之间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及提供媒介服务。

3、甲方接受委托,代乙方办理乙方所要求贷款业务的相关手续。

4、甲方有义务在银行贷款条件允许的范围内,为乙方提供相关的咨询及服务。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须向甲方如实披露在本协议签署前是否曾委托其他公司、机构办理贷款服务居间事物,如曾经委托,须如实向甲方披露所委托公司、机构的合法登记名称,以及委托权限及期限。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贷款所需的全套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信息的真实性,若乙方提交的资料对相关事实有所隐瞒或有虚假陈述,甲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协议,甲方履行本次贷款协议所约定义务已支付的费用,及因此导致甲方所遭受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须保证该贷款的所有权及处置权无可争议,无法院查封或其他抵押等债权纠纷,由此引起的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乙方在收到甲方推荐的贷款合作商名录,或受到甲方与所推荐的贷款合作商接洽通知时,须向甲方作出有效确认。在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自行与甲方推荐的贷款合作商洽谈合作事宜,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协议,甲方所收取的代办服务费用不予退还乙方。

5、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对该贷款的委托单方面终止该合同,若单方面终止,则已收服务费甲方不予退还。

第四条、协议期限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本协议约定贷款服务业务全部办理完毕之日止。

第五条、相关费用

1、本协议所约定贷款服务费用为乙方实际贷款额的_______%(百分之_______)。(其中未包含公证费用及评估费用)

2、在签订本协议当日,乙方须向甲方预付贷款服务费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rmb )若乙方向银行提交贷款申请未借出款,甲方退还预收服务费,但乙方必须支付甲方在实际代理服务过程中的活动费用计人民币_______(大写)元(小写:rmb_______ 元)

3、甲乙双方签订本贷款服务协议自乙方实现贷款目后的当日,乙方应向甲方结算贷款服务费共计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rmb 元)(不含预付款),届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贷款服务费用应全部支付完毕。如乙方延迟支付,每延一日,甲方另按贷款服务费金额的%(百分之)加收滞纳金,乙方贷款目的由乙方申请办理贷款服务类型确定。

4、乙方所能申请的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以贷款合作商审批为准,若因乙方个人资质原因导致贷款合作商所提供的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未能满足乙方贷款要求的,不视为甲方未履行本次委托合同所约定的义务,甲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其他事项第七条、相关责任如未贷出款,预付款退还,如乙方违约,则预付款不退还。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贷款居间服务协议篇七

委托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居间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介绍服务等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居间方将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黄果树旅游文化商品博览底价交易中心工程项目部之建设居间服务介绍给委托方施工。

二、委托方必须出示有关建设施工资质,具备该项目建设施工条件。

三、居间方在委托方具备该项目建设施工的条件下,居间方提供准确信息介绍服务委托方将该项目承包。

四、居间信息服务费:委托方按该项目施工土石方每立方支付三角居间信息服务费给居间方。

付款方式:委托方承包该项目建设施工合同时,委托方必须支付居间方信息服务费贰万元委托方进场施工十天后,委托方须支付居间信息服务费贰万元,余款按委托方土石方施工进度支付给居间方。

五、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贷款居间服务协议篇八

甲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因资金周转需求特委托乙方办理,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利用自身资源为其提供相关服务,使甲方 从中获得贷款机会。经双方商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贷款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贷款服务事项

(一)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为甲方办理贷款事宜,并提供相关贷款服务。

(二)甲方同意,甲方确认乙方所推荐的贷款银行后,甲方或其股东或其他关联机构或人员与该贷款银行达成各种贷款协议并获得贷款的,均视为甲方在乙方服务下贷款成功。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贷款服务费。

二、贷款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甲方计划贷款金额为 元,甲乙双方确认,甲方自乙方所推荐的贷款银行处获得的贷款款项到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放款金额的 1 %作为贷款服务费支付给乙方。如甲方逾期支付贷款服务费,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应付贷款服务费总额的 5 %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具体的贷款金额、借款时间、贷款利率,以银行或相关机构与甲方签署的正式合同等相关内容为准。)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须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贷款所需的详细资料。2.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甲方须就贷款事宜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3.按照本协议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4.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各项费用。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就甲方贷款事宜提供咨询服务并提出初步建议和指导。

2.协助甲方与贷款公司签订借款协议,相关协议签署后,尽乙方所能,协助甲方督促贷款人资金到位。

3.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四、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应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得的对方的保密信息等保密。如违约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五、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争取各方之间友好协商解决。如果未能协商解决,双方可向本地协议签署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2018

****年**月**日

抵押贷款居间服务协议篇九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居间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居间服务,如促成甲方与第三方订立买卖合同并验收合格,则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

二、双方约定的居间服务费标准为:按中标后第三方签约客户购买的甲方产品价值总额的进行支付,在签约客户对甲方产品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

三、甲方的义务:

1、负责投标过程中的报名、标书文件的编制,并根据投标需要提供相关资质文件;

2、按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3、中标后向第三方签约客户提供产品。

四、乙方的义务:

1、保证乙方的信息资源及时提供给甲方,以利于甲方的标书文件的高质量编制;

五、服务费的支付:

1、乙方促成甲方与第三方订立合同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未能促成,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乙方所花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促成甲方与第三方订立合同的,在甲方与签约客户签订合同且签约客户对甲方产品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额服务费,在此之前乙方向甲方的借款可冲抵服务费,并且该借款不计算利息。乙方未能促成甲方与第三方订立合同的,应当按照借款时的约定计算利息,并在本协议终止后三日内归还甲方借款。

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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