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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优秀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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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优秀13篇)
2023-09-23 06:04:39    小编:念青松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方案能够帮助到我们很多,所以方案到底该怎么写才好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篇一

为确保我镇人民群众出行的安全,进一步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打击道路交通各类违法行为,促进下司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健康有序的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化整治,加强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认真落实车辆管理责任,加强道路交通危险路段的排查治理工作,严厉打击超员、超载、违章驾驶、非法营运的不良行为。现结合本辖区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目标,积极深入辖区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工作,以解决好道路交通薄弱环节的管理为重点,加强驾驶员和乘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原则,积极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的不良行为,有效地遏制各类事故,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为加强我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攻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特成立下司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监站,卢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吴华华同志、邱臣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袁家明、杨波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一)重点道路。下司镇辖区内国道、省道、县乡道,以及通村通组道路。

(二)重点路段。存在翻坠事故风险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等重大隐患路段;易发生正面碰撞交通事故的双向私车道路段;存在安全提示标志不明显路段;国道、省道、县乡道及农村其他重要交通干道沿线摆摊设点或“赶集”的各类“马路市场”路段;进出镇等周边道路。

(三)重点区域。“十三五”期间农村事故、摩托车事故、夜间事故、无证驾驶肇事、酒后驾驶肇事,道路交通事故较多的路段。

(五)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车、占道行驶,报废车辆、非法拼装改装车辆上路行驶;机动三轮车、拖拉机、各类摩托车无证上路、非法营运等;镇区机动车闯信号、逆向行驶、乱停乱放、争道抢行、野蛮驾驶、危险驾驶等;非法营运车辆非法载人、非法改装车辆从事道路营运以及非法从事客运和出租车运输等。

(一)从严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

1.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工作机制

(1)明确镇干部、村两委、各有关部门交通安全管理的工作职责。

(2)将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纳入平安独山建设、乡村振兴重要工作内容,纳入“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

(3)保障工作开展经费。

(4)镇交管站设在镇应急办,杨波为专职交管员。

(5)6月上旬前,根据辖区内各行政村自然寨及道路分布出行情况,在各村寨适当位置科学设立劝导点,每个行政村明确至少2人为本村劝导员,由镇交管站统一管理。

(6)成立由镇派出所、应急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司分局、村委会人员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负责赶场、红白喜事、重大节庆活动、学校集中上学放学等重要时段的监管工作。

(7)6月中旬起,要全面运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云平台(交安云app),落实交管站工作员、交通劝导员通过“交安云app”开展基础人、车、路工作数据采集,实现“节点有人守、隐患有人查、赶场有人跟、乱象有人管”。

(8)明确村支两委职责,在农村婚丧嫁娶、赶集赶场、重要节假日等重要时段,常态开展巡查、打招呼等工作,及时发现消除风险隐患。

(9)镇应急办、各村建立交通安全基础台账、开展村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劝导制止交通违法行为、排查报告农村交通安全隐患,协助执法部门开展乡村交通秩序整治等工作。

2.进一步压实农村交通安全工作责任

(1)镇分管安全领导每月不少于1次组织上路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整治。

(2)镇分管安全领导每月召开不少于1次道路交通安全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本辖区交通安全问题。

(3)6月底前,对本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全面风险研判,梳理剖析近三年交通事故原因,建立人、车、路问题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限期治理、对账销号。

(4)7月起,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动态排查和长效治理机制。

3.推动农村交通安全协作自治

(1)利用(交安云app)应用为载体,组织村干部、学校教师等人员在节假日、赶集赶场、红白喜事、学校集中上学放学等重要节点,落实好常态的农村交通安全宣传、红白喜事打招呼、跟场管理等措施。

(2)各村将农村交通安全规范纳入“村规民约”中。

(二)从严整治道路运输安全风险

全面加强重点车辆风险隐患排查。对本辖区内的农村面包车逾期未检情况进行100%告知。

(三)从严整治道路风险隐患

1.全面加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相关部门推送反馈的交通安全风险隐患问题以及排查出来的隐患,及时建立台账,开展治理工作,对属于其他部门管养的路段及时反馈给管养部门进行治理。

2.全面完善公路标识标牌标线。6月底前,对安全隐患路段进行摸排,完善相关标识标牌。

3.严格落实农村公路安全措施。配合县交通运输局进一步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4.强化“马路市场”的综合治理。

(1)6月30日前完成辖区内“马路市场”的排查,将情况报县道交办。

(2)制定治理方案,研究治理办法,明确治理时限,组织涉及相关单位开展联合执法,确保尽快消除安全隐患。对难以整治到位的“马路市场”,通过临时规划场地、设置提示警示标志、建立临时管理措施、专人巡查等工作机制,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提示:9月底前,县道交办牵头对“马路市场”治理情况进行复查)

(四)严管严治交通违法,净化道路通行秩序

1.加强道路交通安全严重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力度。加强联合执法力度,组织交警、派出所、运政、综治等力量重点治理非法营运、酒醉驾、无牌无证、逾期未检车上路、客车及面包车超员、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摩托车和非机动车骑乘多人、非法加装雨棚、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违规行为。

2.加强非法营运打击力度。配合县交通运输局做好非法营运摸排、明察暗访工作,积极提供相关信息。

3.严防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配合县公安局开展摩托车、电动车违法大整治工作,及时劝阻、制止、纠正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无证驾驶、不戴头盔、超载、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

4.严防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事故。配合县教育局构建学校、村、家庭三位一体的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监管格局,压实家长监护看管责任、学校教育管理责任、村基层治理责任,全方位禁止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

5.严防农村老年人驾驶摩托车(三轮货车、电动车)事故。落实好网格员责任,进组入户,开展摸底排查、劝导和告诫工作,禁止老年人驾驶摩托车(三轮货车、电动车)上路行驶。

(五)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全面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1.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由村委会与各户村民签订县公安局制作的《交通安全承诺书》。

(2)以村民大会、村小组会等为载体,组织村支两委、驻村干部深入村寨开展不少于1次“知危险、会避险”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和拒绝酒驾、佩戴安全头盔、不骑“带病车”的宣讲活动,重点针对公路沿线村寨老年人、儿童群体开展不少于1次“安全过马路”的交通安全常识宣传。

2.强化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

(1)每个村在公路沿线至少设立1处交通安全宣传栏,张贴交通安全宣传常识内容(内容由县道交办制定并下发参考)。

(2)在每个自然寨至少刷制1条交通安全提示标语。

3.开展交通安全常态化警示提示。镇、村、网格员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微信群,常态化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安全风险警示提示。

(六)强化调度和跟踪问责问效

1.定期调度,落实督导措施。结合每月召开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题会议调度工作落实情况,督促工作及时推进。

2.强化执纪问责。专项行动期间,对公职人员、党员酒驾醉驾,将严肃问责。

3.强化工作落实。辖区内一旦发生交通死亡事故,县相关部门将会进行责任倒查,各村各部门务必按要求认真推进各项工作,做好材料收集,做到尽职免责。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10日前)。开展动员部署,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全面排查和整治阶段(20xx年6月至10月15日)。全面开展辖区内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制定时间表、路线图,落实好“三个清单”,对账销号,加快推进实施。

(三)检查验收和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10月16日至10月31日)。按要求全面收集相关材料,迎接县政府检查验收。

(一)强化组织领导。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攻坚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全面统筹好各项工作,形成治理合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二)强化信息收集和上报。各村各部门要及时收集相关信息。镇应急办负责全面收集工作信息,每周上报一次工作推进情况和下步工作措施,报到县安委办,20xx年10月30日前认真书写工作总结报县安委办。

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篇二

为确保全镇消防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及《四川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崇州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排查火灾隐患为基础,以做实消防信息化为载体,以夯实基层基础为根本,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人民群众安全感显著增强。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消防标识标志建设(责任人:副镇长乐明,责任办所:应急办公室)

工作任务:2020年,公共建筑和新建住宅小区完成消防车通道标线标识施划工作,其余住宅小区标线标识施划达到50%,未完成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完成消防车通道的调查研判,对纳入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的区域,制定“一镇一策”“一街一策”治理方案;建立消防车通道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的应急技防措施基本落实。2021年,全部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完成消防车通道标识施划工作;按照“一镇一策”“一街一策”的要求完成60%的消防车通道治理。2022年,按照“一镇一策”“一街一策”的要求消防车通道治理达到100%;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的车位基本满足停车需要;消防车通道基本实现智能化管理。

2.文博单位、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基础提升。(责任人:副镇长李学明,责任办所:民生发展办公室)

工作任务:2020年,完成对本地文博单位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全面排查,列出消防安全风险清单,建立工作台账;按照“一寺一策”“一庙一策”的原则,分类制定风险控制方案;明确本地“三定三禁”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单位场所。组织对宗教活动场所现有消防基础条件进行系统评估,对存在问题和隐患进行调查研判,制定科学可行的整体改进方案。2021年,本地宗教互动场所全面实施“三定三禁”消防安全管理,并在所属社区(村)全部建成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对宗教活动场所内老旧电气线路、电气设备进行规范改造,定期检测维护。

3.森林火灾防控能力提升。(责任人:人大主席岑元清,责任办所:社区发展办公室)

工作任务:2020年,制定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开展“森林火灾监控扑救指挥系统”现有系统增效提能工作。2021年,相关村(社区)在林区开展森林消防水池建设,推进重点治理区森林防火通道建设,推动基层标准化森林资源管护站建设,强化人员配备、防火物资储备和业务技能培训。2022年,完成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能力提升工作,对存在的普遍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固化长效机制。

(二)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1.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

工作任务:2020年,全市完成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的风险评估,出台三年整治计划,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网络。2021年,持续推动老旧场所公共消防设施和微型消防站的升级改造。2022年,以村(社区)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2.加强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监管。

工作任务:2020年,30%居民住宅区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2021年,60%居民住宅区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2022年,100%居民住宅区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

3.加强彩钢板建筑安全监管。

工作任务:2020年,针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完成全镇30%违规彩钢板房整改、拆除。2021年,完成全镇70%违规彩钢板房整改、拆除。2022年,完成全镇100%违规彩钢板房整改、拆除。

(三)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

工作任务:2020年,各村(社区)专题研究一次本村消防工作,完成本村地区消防评估;建立健全本村消防安全机制;完成本村消防规划编修;将消防工作纳入农村改造。2021年,持续推动农村消防工作,全镇乡村消防安全条件和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有所改善。2022年,进一步推动农村消防工作,全镇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四)抓牢重点行业消防标准化管理

工作任务:2020年,完成行业部门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各涉安办所确定不少于1个重点整治单位和1个行业标杆示范单位。2021年,行业重点整治单位完成隐患整改,行业单位基本实现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全面推广标准化管理中的典型经验做法。2022年,形成行业消防标准化管理制度,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五)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工作任务:2020年,全市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完成本级消防大数据汇集工作,建成城市消防数据资源库和消防大数据平台。2021年,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2022年,完成火灾高危单位100%接入;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和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

(六)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工作任务:本镇建成达标1处对应级别的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分批次、分类别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物业管理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常态化运行。2022年,重点人群消防教育培训覆盖率达100%。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至8月)。按照国家、省、成都市、崇州市统一部署,启动全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村(社区)、各办所结合实际根据本实施方案进行工作,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职责分工、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地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2021年5月)。各村(社区)、各办所对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发动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精准推进排查任务。

(三)集中攻坚(2021年6月至12月)。各村(社区)、各办所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由镇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村(社区)、各办所边整治、边总结,结合实际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办所要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本地方案中各项任务牵头责任部门、实施主体,提供组织和政策保障。

(二)加强工作统筹。各村(社区)、各办所要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扶贫等重点工作,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地区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要细化分解三年目标任务,列出年度任务清单,加强跟踪问效,逐项推动落实,真正实现“每年有进步、三年大提升”。

(三)抓好典型示范。各村(社区)、各办所要在全面部署推进的基础上,组织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开展试点治理工作,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工作体系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

(四)严格考核督导。专项整治成效将纳入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考评和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并作为对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和村委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篇三

为落实《诸城市校舍消防抗震安全专项整改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彻底解决校舍安全风险和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初步调查,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实施计划。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全面改善校舍安全现状,完善校舍建设程序,确保校舍建设质量,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建立校舍安全长效机制。

(1)目标。发现校舍存在问题,制定一政策实施计划,进行消防整改、校舍安全评价整改、施工程序完善、抗震验算评价整改,确保校舍使用安全。

(2)主要任务。根据目标,每栋校舍的详细整治方案将于9月24日前完成。学校用地()平方米,土地手续,共有()栋校舍,存在问题()栋。详细整改方案见附件。

1.明确责任。校长亲自执行,是第一责任人,安排xxx负责整改。

2.规范管理。一是根据任务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制度,整改后验收一个销号。二是按程序保存整改档案(纸质、电子)。

3.进展有序。聘请专业第三方机构进行相关评价,可同时具有校舍质量、消防、抗震评价权限,并出具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工作安全快速推进。

4.确保质量和安全。现场评价、评价,特别是在改造、加固、拆除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和规范实施,制定安全措施和计划,确保整改的质量和安全。

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加强旅客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预防并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的发生,根据县局关于印发《全县道路旅客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城乡客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经安委会集体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为使安全生产整治活动实施有效,各项活动得以落实,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道路旅客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平安交通”示范建设为主线,以隐患排查治理为抓手,健全责任体系,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牢固树立“苗头就是隐患、隐患就是事故”的安全理念,集中整治运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突出问题,确保公司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通过开展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促使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体系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道路旅客运输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服务意识明显提高,运输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为组织开展好道路旅客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公司成立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开展好道路旅客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以对岗位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工作的主要内容抓紧抓好,推动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领导小组要亲临现场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以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加大源头治理、改善安全生产状况、实现安全无事故的工作目标,认真谋划,精心部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做到开展活动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同时要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不能搞形式、走过场。

查整改隐患,做好驾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大力倡导安全文化,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确保安全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

(三)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利用悬挂宣传条幅、安全标语等多种形式,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主题,进行广泛宣传。大力营造“平安交通”的安全生产警示氛围,提高一线驾乘人员的安全意识。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由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具体方案如下:

(一)宣传教育动员阶段(6月1日-6月15日)

组织全体驾乘人员、管理人员,结合自身岗位特点学习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精神及意义。

(二)自查自纠、集中整改阶段(6月16日-11月30日)

安全领导小组对公司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查找安全隐患。

1、检查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的落实情况;

3、检查消防器材是否按要求设置摆放到位,是否齐全有效;

4、检查有无其它安全隐患存在。

5、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集中整改,一是对出现安全隐患情况进行分析,查找原因,找出根源,然后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二是领导小组将限期整改,跟踪监督。

(三)活动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领导小组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资料,总结活动成果,找出活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以及在自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找出根源,制定出防范措施,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隐患。年底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就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取得的成果和存在的不足,召开总结大会。研究讨论如何做好安全防范及下步安全工作如何开展,制定下步安全工作计划。讲评活动开展情况,对好的做法予以推广,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通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达到不断地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同时把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完成,全面促进安全生产管理,为城乡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篇五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存在的系统性安全风险以及化工园区存在的区域性安全风险,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形成和落实一批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和完善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现对重大安全风险的智能分析和动态监测预警。

——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显著提高。2022年年底前,全省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达到100%、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运行率达到100%、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等考核达标率100%,企业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落实。

——危险化学品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省危险化学品领域和化工行业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较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一)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1.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2020年年底前,省和化工产业作为发展重点的市、县(市、区),要进一步明确产业定位,组织相关部门参加,加快制定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设立安全生产专篇,并制定出台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2021年年底前,各设区的市或者化工园区要制定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对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以下简称有毒气体),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指《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危险性类别为爆炸物的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严格控制。三年行动期间,全省要强化源头管控,严禁已淘汰落后产能和“两低三高”(附加值低、技术水平低、能耗高、污染物排放高、安全生产风险高)化工项目落地入园,支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升级,依法淘汰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产能。

2. 提升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水平。2020年年底前,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要求,全省统一组织开展化工园区(包括独立设置的化工园区和内有化工园区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工作。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a级(高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原则上不得批准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并纳入重点治理和监管范围,限期整改提升,2020年年底前仍为a级的,要予以关闭退出;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b级(较高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原则上要限制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2021年年底前仍未达到c级(一般安全风险)或d级(较低安全风险)的,要予以关闭退出。

3.深入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2020年7月底前,各设区的市、县(市、区)要组织、督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要制定整改方案,依法上报重大隐患,有关监管部门实施挂牌督办,对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2020年年底前,省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回头看”,对安全风险评估等级为“红、橙”的企业对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再次逐一进行核查,从源头提升发证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2020年年底前,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要全面建成并规范运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4. 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贯彻实施,2022年年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严格执行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严格特大型公路桥梁、特长公路隧道、饮用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加强港口、机场、铁路车站以及与铁路接轨的专用线、专用铁路等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场所和设施的安全监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进行清理整顿。鼓励化工园区内具有上下游产业链关联的企业运用管道输送代替道路运输,有危险化学品车辆聚集较大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应建设符合标准规范的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组织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

(二)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 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2020年年底前,各设区的市、县(市、区)要组织、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19) 等标准规范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开展风险外溢安全评估,充分考虑风险外溢、风险叠加等因素,模拟构建巨灾情景,分析事故波及范围和伤亡人数,完善落实相应安全防控措施。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企业必须保持足够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严禁超设计量储存,尽可能减少储存量,防止安全风险外溢。对于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经评估具备就地整改条件的,整改工作必须在2020年年底前完成,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止使用;需要实施搬迁的,在采取尽可能消减安全风险措施的基础上,于2022年年底前完成;巳纳入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计划的,要确保按期完成。严格落实化工园区空间规划和土地规划,保护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禁止在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

2.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2020年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100%,未实现或未投用的,一律停产整改。2022年年底前,推动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最大限度减少作业场所人数。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已建成投用的必须于2020年年底前完成整改;涉及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原则上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确需布置的,应按照《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gb50779-2012),在2020年年底前完成抗爆设计、建设和加固。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厂房(含装置或车间)和仓库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2020年8月前必须予以拆除。

3.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从2020年起,按照《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7〕1号)要求,凡列入评估范围但未开展评估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不得生产。2021年年底前,现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必须完成有关产品生产工艺全流程的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同时对相关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副产物进行热稳定性测试和蒸馏、干燥、储存等单元操作的风险评估。2022年年底前,强化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运用,已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企业要根据反应危险度等级和评估建议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补充完善安全管控措施,及时审查和修订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设施满足工艺安全要求,未落实有关评估建议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停产整顿。

4.推动技术创新。从2020年起,加快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独栋厂房限人、二道门防人”工程,降低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加快新材料应用和新技术研发,研究生产过程危险化学品在线量减量技术路线和储存数量减量方案,开发以低毒性、低反应活性的化学品替代高危险性化学品的工艺路线,开展缓和反应温度、反应压力等弱化反应条件的技术改造,积极推广气体泄漏微量快速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微通道反应器等先进技术方法的应用。聚氯乙烯生产企业按照《氯乙烯气柜安全运行规程》和《氯乙烯气柜安全保护措施改进方案》,进一步完善氯乙烯气柜安全管理措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5.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依据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立法进展,结合我省实际,适时出台《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条例》。各设区的市根据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特点,加强地方性法规建设。省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相关地方标准。

(三)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

1.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每年至少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一次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按照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开展至少一次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并按照新上岗人员培训标准离岗培训,2021年年底前安排1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职业技能晋级培训,2022年年底前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严格从事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学历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2022年年底前,化工重点市至少扶持建设一所化工相关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或者现有院校增设化学化工类专业,依托重点化工企业、化工园区或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实习实训基地。

2.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自2020年5月起,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新入职的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现有人员应在2022年年底前达到相应水平。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规定配备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

(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严格精准监管执法。省、市、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制定年度执法计划,对同一企业确定同一个执法主体,避免多层多头重复执法。强化精准执法,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强化事故责任追究,经事故调查明确应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责。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建立企业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必须做出安全承诺并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不按规定作出安全承诺和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或安全承诺和报告失实的,要依法依规对有关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对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到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依法对其实施职业禁入。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未科学管控和消除事故隐患产生根源、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处罚,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20年年底前,制定出台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编制指南和化工单元操作安全要点,指导、规范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班组达标、岗位达标和专业达标,推动涉及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建成并有效运行二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积极培植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对一、二级标准化企业项目立项、扩产扩能、进区入园等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并减少执法检查频次。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内容和日常执法检查重点内容有机结合,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管理。

3.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深入排查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的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是否一致,对于发现的问题企业,要认真甄别其行业属性和风险,逐一明确并落实监管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深入开展反“三违”行动,落实《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反“三违”行动指南(试行)》,防范“三违”行为引发事故。组织开展危化品动火和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外来施工队伍、试生产、开停车、检维修等环节的安全执法检查。

(五)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1.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各市、县(市、区)根据本地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数量、规模等情况,配齐配强满足实际需要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2022年年底前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制度,新入职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在职人员每年复训时间不少于2周,并到大型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岗位实训。省和化工重点市、县(市、区)要建立聘请专家指导服务制度,每年定期安排检查,持续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和水平,提升安全监管效率效果。

2.运用“互联网+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2020年年底前,建设完善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接入三、四级重大危险源储存单元(储罐区和库区)温度、压力、液位、有毒有害监测报警等关键实时参数,以及值班监控中心、重大危险源罐区的视频图像,实行风险智能分析和管控,实现对重大安全风险的动态监测预警。2020年年底前,全省85个化工园区、125个重点监控点所有危险化学品储罐按标准配备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建设化工园区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对园区内企业、重点场所、重大危险源、基础设施等风险进行实时监控预警。2020年年底前,推进全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全过程信息化监管体系建设,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人员、装卸作业、道路行驶、临时停放、罐体清洗、交通安全等环节的安全风险,实行监测预警、综合研判和全过程信息化管控,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6个重点市、27个重点县(市、区)要全面建成并投入运行。2022年年底前,建设完成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信息监管系统,对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运输、使用、经营、废弃处置各环节实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

3.强化社会化技术服务能力。制定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清单化管理制度,搭建安全技术服务网上平台,扶持培育一批安全培训、咨询、评价、检测检验技术服务龙头企业,引导行业协会、科研院所、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治理,为政府监管和企业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服务,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社会治理水平。严格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对设计不合规、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报告等行为,要依法严肃追究第三方服务机构和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健全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和危险化学品专业救援力量协作机制。加快省危险化学品事故灾害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增强现有12个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救援中心力量,提高救援覆盖面和区域协同救援能力。全省85个化工园区(专业化工园区)要规范建设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含按特勤站标准建设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落实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南,按标准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实训演练,未建立的,要与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从现在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各市、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整合一切条件,明确责任分工,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市、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科学组织、周密安排,进一步摸清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管理状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跟踪督导、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推动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市、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大力推广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经验做法,及时形成并推广制度性成果。

各市、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要实施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及时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市、区)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突出重点目标任务,制定相应的优惠扶持政策,从项目准入、财税、信贷、技术服务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要明确职责分工,压实责任,协调推进本地、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跟踪督导。各市、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定期督查梳理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研判分析和信息归集,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适时组织督导检查,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要组织专家深入基层一线,帮助相关中小企业解决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改造、重大危险源监控等重点任务推进过程中的难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三)严格闭环管理。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各市、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及时下达整改指令,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直至销号清零。对重大隐患要责令立即整改或停产整改,实施分级挂牌督办;企业逐一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限期整改完毕。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通报、警示、约谈、挂牌督办、重点关注、责任追究、“黑名单”等制度,强力推进工作落实。

(四)广泛宣传发动。各市、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及时曝光一批关闭、停产、处罚典型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推动专项行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要鼓励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篇六

根据邵阳县《邵阳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推动局机关有关股室、各学校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教育系统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实现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一)全面落实教育系统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学校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落实教育系统干部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承担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工作。落实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指导督促学校加强各领域安全管理,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监管机制,推动学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着力消除盲区漏洞。(局各股室站、各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的安全防控体系。指导学校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形成安全风险清单,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公告制度。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开展排查整治活动,实现隐患排查、登记、整治、报告、销账闭环管理。构建学校安全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与政法、公安、自然资源、住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协同联动,促进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专业企业、师生公众等力量参与,凝聚学校安全治理合力。(局机关各股室站、各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治理。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2020年组织各学校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高层建筑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全面排查测试消防给水系统、消防设施器材、外保温防护层防火性能、管井防火封堵等方面的问题。对宿舍、教学楼、图书馆、办公楼、食堂、礼堂、校园小卖部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排查,重点查看是否存在电气线路铺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电气线路老化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严格整改管理缺位、设施损坏、疏散不畅、违章用火、违规用电、排油烟道积油等安全隐患。对校园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进行排查,在办公区、住宅区设置规范的集中充电、停放场所,解决乱停乱放、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等突出问题。结合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做好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问题专题宣传教育和整治,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消防车通道标识标志施划工作。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2022年前基本整改完毕。按照《湖南省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范》要求,深化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0年,在我县打造不少于2个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学校,2021年,全面推广示范学校典型经验做法,全面推进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2022年,有效落实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局维稳牵头,各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加工制作、留样、清洁消毒等关键环节管理。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中小学、幼儿园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推进学校食堂(伙房)基础建设标准化,进一步改善学校食堂(伙房)基本设施条件,确保所有学校食堂(伙房)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登记证》。实施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2020年力争实现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基本全覆盖,城市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大幅提高。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强评价考核,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科普宣传教育。(局体卫艺股牵头,各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学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健全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实验室人员安全培训机制,完善危险化学品存放场所技防、物防建设。定期组织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等排查,强化危险化学品购买、储存、使用、废物处理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建立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开设实验室安全相关专业及课程,把实验安全教育纳入相关人才培养方案。(局电教站牵头,各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4.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定期开展校车安全检查,督促指导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服务方案,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管,保障校车通行安全。加强与公安、交通、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完善联动工作机制。(校车办、维稳股配合,各中小学幼儿园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学校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指导学校全面排查和整治建筑物(含构筑物)和学校周边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整治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的安全隐患,加强学校在建项目安全管理,全面开展设施设备专项检查,查找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落实学校建筑所有权人承担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局基建办牵头,各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强校内交通安全管理。加强校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设置隔离栏或隔离墩,校内机动车行驶、停放与学生活动区域实现物理隔离;结合地形、道路情况规划机动车线路,减少人车混行和交叉,设置减速带、交通安全标志,施划交通标志线、人行横道标线、停车位、禁停线等,整治校内交通秩序。教育学生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严禁学生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无证驾驶机动车上学进入校园道路。(局维稳股牵头,各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安全基础支撑保障能力。

1.加强学生安全素质教育。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将消防知识纳入各学校安全教育内容和高中新生军训内容。加强安全应急演练,中小学每月、幼儿园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应急疏散演练;职业学校按照实际,组织好应急疏散演练;各学校结合实际,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地震、防溺水、防暴恐等应急演练。各学校根据学生年龄,结合事故发生规律和季节特点,通过科普讲座、亲身体验、专题专栏等多种形式开展各项专题安全教育,以案例警示教育和沉浸式互动体验,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重点开展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实验室安全、防一氧化碳中毒、法治教育、心理健康、生命安全、防电信网络诈骗、防不良网贷、防传销、防灾减灾、防暴恐等主题教育。加强实训实习期间和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教育管理。(局基础教育股牵头,各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安全管理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建设一批安全管理相关在线开放课程,运用虚拟仿真技术开展学校安全教育,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安全检查信息系统。推动中职学校和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积极推广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烟雾报警、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技术,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平台建设,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进行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扎实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面落实校园“4+n”安全防范措施,着力提升校园安防建设整体水平。(局维稳股、电教站、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安全教育管理能力提升。举办安全管理专题培训班,分批分类对学校安全保卫管理骨干队伍进行培训。(局维稳股牵头,各学校配合)

从2020年11月5日至2022年12月,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11月5日至11月15日)。制定印发全县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局机关相关股室、各县直学校、中心学校和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依据实施方案,制定本单位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0年11月15日至12月30日)。各学校对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三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实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全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

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跟踪整治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确保按时整改销案,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全年)。深入分析校园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实施。总结各学校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县推广,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从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各中小学幼儿园党政一把手要亲自组织专项整治工作,本着对社会和谐、家庭幸福、学生生命负责的态度,把专项整治作为当前教育系统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认真动员部署,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扎实开展检查督查。

(二)创新工作方法。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抓住校园安全重点工作和面临的突出问题,加强排查检查,想办法、出实招、补短板,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方法。要在专项整治工作中主动发现问题,深入研究问题,有效缓解问题。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以排查促整改,对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薄弱环节,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整改结果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报上级主管部门。要落实安全工作责任,严格实行跟踪督办制度,对排查不细致、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倒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为加强校园安全整治,根据《全省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市校园安全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排查校园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夯实校园安全基层基础,扎实推进校园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校园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全力防范和化解校园安全风险隐患,全面维护好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

(一)全面落实教育系统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学校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落实教育系统干部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落实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责任,指导督促学校加强安全管理,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监管机制,推动学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着力消除盲区漏洞。

(二)建立风险隐患安全防控体系。指导学校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形成安全风险清单,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健全安全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和责任“六项机制”。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隐患整治闭环管理。构建安全生产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与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协同联动,促进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专业企业、师生公众等力量参与凝聚学校安全治理合力。创新校园安全管理,全面建成市、县两级校园安全风险防控平台,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和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以双重预防机制为基础,形成事前预防、事发预警、事中应急和事后处理的校园安全闭环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效率,做到安全工作有留痕、有标准、可量化。

(三)加强教育系统消防安全整治。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督促各级各类学校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本校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逐级明确责任人员,落实工作经费,组织实施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2.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制定消防安全教学计划,对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学年至少组织学生开展一次避险自救、应急疏散演练。

3.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对校园所有建筑、用火用电设施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时整改;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学校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四)加强学校建筑物安全整治。

1.加强校舍建设管理。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在实施校园建设过程中严格履行好相关建设手续,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符合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保证工程质量。

2.强化校舍日常维护。加强对校园建筑的日常管理和定期维护,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支持公办中小学校维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扩建校舍及其附属设施,逐步使所有校舍满足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

3.排查违规改建校舍。根据市安委会统一部署,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积极配合属地住建部门,全面排查违规改建校舍的情况,查找是否存在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

(五)加强校车安全管理。

1.全面排查隐患。结合春、秋季开学检查开展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问题清单,做到立行立改。

2.规范驾乘行为。扩大校车安全知识教育覆盖面,严格安全文明驾驶,严格乘车交接手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开学前、恶劣天气时的工作提醒。

3.实施动态监管。制定校车动态监管平台建设基本规范,加强对校车和驾驶员的动态监管。

(六)加强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管理。

1.开展教育培训。按照“全员、全程、全面”的要求,扎实开展实验室危化品安全教育,全面提高师生的安全防护意识,规范操作水平和自我防护能力。学校要建立实验室的安全准入制度,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必须进行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的培训,未经相关安全教育并取得合格成绩者不得进入实验室。

2.强化隐患治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建立实验室危化品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建立自查和整改台账,实施精准监管、整治。

3.加强风险管控。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危化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预案,配备监测报警设备,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控。制定完善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演练,增强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七)加强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

1.严格制度规范。对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2.改善卫生环境。重点解决包括农村中小学食堂建设在内的薄弱环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不断加大学生食堂设施的建设和设备更新升级,改善学校食品卫生环境,满足师生教育教学和生活基本需要。

3.加大培训力度。将食品安全内容纳入国培、省培计划,推行分级分类培训,对学生食堂、校园超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法规文件和规章制度的培训,提高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八)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推动相关部门加强校园周边200米安全区建设,加强对安全区内有关经营服务场所、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落实“四个禁止”,即禁止设立上网服务场所、禁止设立歌舞厅、游戏厅等娱乐场所、禁止设立彩票专营场所、禁止设立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协调相关部门清理整顿校园周边非法经营商贩、摊点、违章建筑等;严格整治向学生出售非法出版物、贩卖“三无”、“五毛”食品等突出问题。

(九)加强专项安全管理。一是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联合市委政法委等部门,深入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推动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及学校落实工作职责。深入开展防溺水教育,教育引导学生掌握防溺水知识。组织发放《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提醒家长加强对孩子的防溺水教育和监管。二是做好学生欺凌防范工作。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建立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机制,做好学生欺凌排查、防范和处置工作。密切家校联系,共同防范欺凌事件的发生。三是加强防灾减灾工作。切实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着力提升灾害防范预警能力,切实增强学校防御自然灾害能力。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校舍年检、预警、信息监测公告、隐患排除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构建保障校舍安全的制度体系。四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扫黑除恶攻坚冲刺和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工作,根除影响师生安全和学校稳定的黑恶隐患,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五是做好反恐怖工作。开展反恐怖专项行动,提升教育系统反恐怖综合能力和治理水平。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至5月中下旬)。按照市安委会统一部署,启动校园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各地各校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本地本校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动员部署校园安全整治三年行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下旬至12月)。各地各校全面排查校园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地各校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直至整改销号,推动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查找分析校园安全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及时总结各地各校整治行动的成熟经验,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校园安全制度体系。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学校(园)分季度、半年、年度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进展情况,2022年12月对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并及时将季度、半年、年度、三年总结报送市校园安全生产专委会办公室。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校园安全生产专委会成立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市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专委会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定期研究专项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地各校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确保人员落实、经费落实、质量落实,按期完成校园安全整治三年行动。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地各校要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大力向师生宣讲安全知识,传授安全技能,规范安全行为。要扎实开展以消防、自然灾害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演练,切实提高师生自救互救能力和学校应急处置能力。要科学设计学生在校安全、居家安全、出行安全等主题宣传片,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开展宣传,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校园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基础建设。各地各校结合推进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不断夯实学校基层基础,保障校园安全整治三年行动顺利实施。对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分类指导,督促对照“中小学、幼儿园三十条”,细化方案,加快推进,推动实现人防专业化、物防标准化、技防智能化、心防人性化、阵地防规范化、环境防人文化、机制防制度化,切实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

(四)加强督促指导。结合春秋季学期重点督查和常态化督查,建立指导、督办、评估、通报机制,督促各地各校按期推进校园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各地各校要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对整治工作不作为,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依法依规坚决问责。


通过开展本次三年行动实施整治,强化源头治理,进一步排查校园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夯实校园安全基层基础,扎实推进校园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校园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任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全力防范和化解校园安全风险隐患,全面维护好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

学校召开专项会议,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的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2020年6月上旬)
按照市安委会统一部署,启动校园安全整治三年行动。我校结合实际制定本校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动员部署校园安全整治三年行动。
2、排查整治(2020年6月中下旬至12月)
我校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使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3、集中攻坚(2021年)
我校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直至整改销号,推动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从而使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4、巩固提升(2022年)
深入分析我校安全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及时总结其他学校整治行动的成熟经验,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校园安全制度体系。

为贯彻落实《诸城市校舍消防抗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彻底解决校舍安全隐患和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前期排查摸底情况,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立足学校实际,全面改善校舍安全现状,完善校舍建设手续,保证校舍建筑质量,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建立校舍安全长效机制。

(一)目标。对排查出存在问题校舍,制定“一栋一策”实施方案,进行消防整改,校舍安全鉴定整改,建设手续完善,抗震验算鉴定整改,确保校舍使用安全。
(二)主要任务。根据目标,9月24日前完成学校每栋校舍详细整治方案。学校用地()平方米,土地手续情况,共有()栋校舍,存在问题()栋,详细整治方案见附件。

1.明确责任。校长亲自抓落实,是第一责任人,安排xxx等具体负责整改工作。
2.规范管理。一是根据任务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制度,整改完一栋验收一栋销号一栋。二是按程序推进,保存好、保存全整改档案(纸质和电子)。
3.有序推进。聘请专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相关评估评定,能同时具有校舍质量、消防和抗震评估鉴定权限范围,并能出具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工作安全、快速推进。
4.确保质量和安全。现场评估、鉴定,特别是改造加固拆除过程中,严格按规程、规范实施,制定安全措施和预案,确保整改质量和安全。


通过开展本次三年行动实施整治,强化源头治理,进一步排查校园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夯实校园安全基层基础,扎实推进校园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校园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任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全力防范和化解校园安全风险隐患,全面维护好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

学校召开专项会议,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的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2020年6月上旬)
按照市安委会统一部署,启动校园安全整治三年行动。我校结合实际制定本校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动员部署校园安全整治三年行动。
2、排查整治(2020年6月中下旬至12月)
我校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使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3、集中攻坚(2021年)
我校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直至整改销号,推动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从而使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4、巩固提升(2022年)
深入分析我校安全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及时总结其他学校整治行动的成熟经验,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校园安全制度体系。

为加强全市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全市校园安全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推动各地各校各部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教育系统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提升安全基础支撑保障能力,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为实现全市教育系统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证。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教育系统各单位各部门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安排专题学习,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结合实际贯彻学习。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纳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新时代新作为新篇章”重大主题宣传范畴,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在报、网、端、微等平台进行专题宣传,形成集中宣传声势。

(二)全面落实教育系统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学校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落实教育系统干部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落实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责任,指导督促学校加强安全管理,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监管机制,推动学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着力消除盲区漏洞。

(三)建立风险隐患安全防控体系指导学校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形成安全风险清单,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健全安全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和责任“六项机制”。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隐患整治闭环管理。构建安全生产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与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协同联动,促进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专业企业、师生公众等力量参与,凝聚学校安全治理合力。

(四)开展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治理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2020年组织各类学校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2022年前基本整改完毕。建立完善教育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2.加强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指导和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强评价考核,推进健康教育。

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等排查,建立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

加强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教育。

4.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清理不达标载客汽车、非专用校车,保障校车发展与服务需求相适应。督促指导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服务方案,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管,保障校车通行安全。加强交通安全教育。

5.加强学校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指导学校全面排查建筑物安全隐患,查找并整治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的安全隐患,落实学校建筑所有权人承担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设施设备专项体检,查找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

6.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联合监管机制,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的资格准入和办学管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推进办学机构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五)提升安全基础支撑保障能力1.加强学生安全素质教育。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在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和中职、高中新生军训课程中加入消防知识教育,充分把握消防日、安全生产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活动契机,开展科普讲座、亲身体验、专题专栏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以案例警示教育和沉浸式互动体验,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加强实训实习期间和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

2.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学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和风险特点,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标准,规范安全管理和监督行为,把安全生产要求贯穿学校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落实教育系统安全管理统计分析制度,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事故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

3.提升安全生产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积极推动学校开设安全管理相关在线开放课程,推进运用虚拟仿真技术开展学校安全教育,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安全检查信息系统。加强校园“三防”建设,推动学校建设安全物联网监控系统和安全管理平台,积极推广应用温度传感、烟雾报警、视频监控等技术,加强安全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进行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

4.强化学校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督促各类学校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推动与学校周边重点救援力量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学校应急保障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应急管理分级响应制度和程序,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出现险情第一时间有效应对,提升风险防范能力。根据学校实际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

1.动员部署(2020年5月至6月)。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相关股室、单位依据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部署。

2.组织实施(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组织各级各类学校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化实施方案,对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实效。

3.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跟踪整治,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确保按时整改销案,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4.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教育系统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实施。总结各地各校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市推广,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分年度对专项整治行动完成情况实施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并于每年年底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2022年底前形成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报告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1.提升政治站位。各地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三年专项整治作为解决学校安全重点难点问题的攻坚行动,抓紧整治实施,切实保证落实。

2.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对照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强化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市教育局将三年专项整治纳入教育督导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落地见效。

3.狠抓对标落实。各地各校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市安委会统一部署与要求,结合本地本校本部门安全生产实际制订实施方案,确保统一行动的整治内容不出现一个盲区和漏洞,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学校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落实校园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加强校园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延安市教育局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及市委、市政府和市安委会要求,现就全市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三年行动,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对安全生产特别是校园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夯实学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工作制度,摸清校园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深化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突能力,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彻底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一)全面提升日常管理能力

1.夯实工作责任。要建立健全学校“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校园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和校园长第一责任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2.健全体制机制。要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安全事故处理和风险化解机制以及应急救援机制、安全教育机制、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协调机制等体制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3.严格日常管理。要严格门禁管控、消防安全、校车安全、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各类学生活动安全管控、预防溺水、预防踩踏等日常管理事项内容。特别是对原有其它建筑物改造成学校教学等场所及设施的,要加强日常隐患排查,严格按照人员聚集场所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4.加强基础能力建设。要加强在学校安全基础能力建设方面的经费投入,严格按照学校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要求,强化安全基础建设,配齐配强专兼职保安和安全管理人员,积极构建全员参与的人防体系。结合学校及周边治安特点,按要求建设必要的隔离栏、减速带、升降柱等安全防控设施,确保安全设施到位、安全防护用品齐全,安全警示标识齐备,构建安全适用的保障体系。做好校园安全三个“100%”质量提升工作,全力保障我市校园安全稳定。

(二)深入开展校园安全宣传教育

1.做好日常安全教育工作。以全国各地学校近年来多发、频发的安全事件为教训,认真研判中小学面临的安全形势,深入总结分析本地中小学安全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认真查找安全教育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研究制定安全教育工作方案,上好安全教育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加强中小学生预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防范学生欺凌和暴力等方面教育,将安全教育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全方位,做到警钟长鸣,毫不松懈。

2.开展好主题教育活动。要围绕安全生产月、“4·15”国家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i1·9”消防日、“12·2”交通安全日等特定时间节点以及节假日、寒暑假和开学后等重点时段和关键环节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突出安全教育内容。要做好对安全教育日活动的组织领导,增强教育活动吸引力,对各类进校园活动要严格落实备案审核制度,严禁在活动中发布、夹带商业广告。

3.重视应急疏散演练。要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有关要求,坚持做好中小学校每月一次、幼儿园每季度一次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对于在校生较多的镇中小学、农村寄宿制学校以及存在安全风险点的学校,要适当增加应急疏散演练次数。使用校车的学校,还应定期组织学生进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演练。应急疏散演练可与学校升旗、课间操、集体活动等相结合,以组、班或年级为单位开展小规模应急演练。演练期间要认真做好演练准备工作,加强对演练的过程监测和数据采集,确保应急演练安全和效果,坚决防止因演练引发的拥挤踩踏、烟雾中毒等安全事故。

4.强化家校协同。要进一步密切家校联系,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建立周末和节假日学生校外安全提醒制度,让家长切实承担起学生离开学校后的看护责任。特别是对农村留守儿童、单亲家庭、进城务工子女要予以重点关注,共同构筑起安全防线,确保学生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强化对家长预防学生网络沉迷的提醒,做好《关于预防学生网络沉迷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的复印发放、回执回收保管工作。

(三)做好防溺水安全管理工作

1.落实防溺水工作责任。各学校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积极预防、失职追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健全责任体系,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工作协同,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水务部门要在辖区危险水域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深入研究工作中的不足和短板,进一步强化应对举措,对预防工作提早安排、全面部署。各学校要做好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家长要履行好学生在节假日、周末、上学前放学后的安全监管责任。

2.落实好《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要认真落实好《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的发放、签订及回执回收保管工作,明确家长签字职责(不可代签),确保预防溺水教育落实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学生。

3.加大隐患排查整治。水务部门要督促各类水工程、蓄水设施、河道管理单位、涉水涉河工程建设单位、河道采砂经营企业、涉水旅游单位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特别是要为中小学生设置图文并茂言简意赅的标志,配备必要的救生设备,有条件时要对辖区内易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域进行巡查,落实救援措施。

4.建立“三位一体”机制。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联系,通过家访、家长会、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普及预防溺水安全常识,增强学生家长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督促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切实履行对子女监护主体责任,切实承担起学生在放学后、周末和节假日的监管责任。各镇办、村组(社区)要依托周边村镇,主动沟通,充分调动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的积极性,要在重点水域的醒目位置悬挂预防溺水宣传横幅(标语),宣传预防溺水知识。暑期,聘请一些热心群众、教师、离退休人员等义务监管员(志愿者)组成学生安全监护小分队,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学生生命安全的浓厚氛围。加强对学校周边湖泊、河道、水渠、鱼塘等管理,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预防工作责任体系,营造全社会预防学生溺水的工作氛围,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四)持续做好消防安全

1.排查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各学校要按照相关要求,制定和完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抓好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突出风险预防,实行关口前移、主动防范,认真查找学校安全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风险隐患,把教室、宿舍、食堂、实验室、图书馆、会议室等人群集中场所作为检查的重点。要在总结近年我市在消防安全工作中的宝贵经验和深刻教训基础上,结合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邀请消防、应急等部门,针对区域性各类易发灾害可能带来的威胁,抓好重点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专门力量集中开展全面、系统的火灾风险隐患排查,做到不遗漏一栋校舍、不放过一处隐患。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按照“一患一档一策”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建档、整治、销号”闭环管理要求,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要对校园周边存在的火灾风险隐患,进行集中排查,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协调解决。

2.强化宣传教育效果。要落实“上好一堂消防课、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布置一次寒假消防作业、完成一次疏散逃生演练”的“四个一”活动。消防安全课和主题教育活动可结合学校“火灾案例”,以警示教育为主,简单易学、日常生活中的消防安全常识;暑假消防作业要突出家庭火灾逃生疏散路线和辨认消防疏散标识,防范烟火入侵等知识为主;疏散逃生演练应正视模拟火灾灾景,严格演练程序、严肃演练纪律,起到示范和规范作用。

3.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要严格落实值班和值守应急工作,坚持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时立即启动预案,反应灵敏、行动迅速、处置有力,最大限度的降低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不断强化校车安全

1.强化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要与校车管理工作人员、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工作职责;要建立防范校车交通事故的制度、措施和应急预案;要有完整的随车接送台账;要按照规定对校车驾驶人和师生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要按照校车“六定”管理模式,即定人(定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定车(固定班次)、定座位(固定学生座位)、定检(定时对校车进行检测维护)、定线路(固定接送线路)、定时间(固定接送时间),对照日常校车管理进行自查整改。要加强对提供校车专业服务企业、单位的专业监管和日常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增强安全保障,提高服务质量。

2.进行全面排查。要按照“不漏一校一园,不漏一车一人”的原则,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自有校车、租借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的各类车辆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各地校车管理台账,详细掌握接送学生车辆数量、车辆状况、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基础实、台账全。对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分类建立问题清单,认真落实隐患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予以挂牌督办,实行整改销号制度,确保隐患彻底消除。

3.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核查整治。要严格落实校车和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的源头管理,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对学校校车和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车辆,对照相关技术标准集中进行检查,对安全技术性能达不到校车标准,没有运营资质、未办理校车登记(即无专用校车外观的标识或非专用校车标牌)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接送学生车辆立即停驶。对校车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和安全驾驶资历要进行再次审查,坚决杜绝聘用不合格驾驶人驾驶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各地要在专项整治阶段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职业培训。

4.完善校园周边标线标识。要主动联合交通、公安、住建等部门对辖区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道路的学校标志、人行横道标志标线、校车停靠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隔离护栏和车辆减速设施等。对发现破损、缺漏和不规范的交通设施以及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完善整改。

(六)全面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

1.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机制。要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创新,逐步建立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机制。明确将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题培训纳入教育行政干部和校长、教师在职培训内容。将本区域学生欺凌和暴力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作为考评内容,纳入文明校园创建标准,纳入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年度考评,纳入校长和学校相关岗位考评。建立健全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制度,明确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具体职责和工作流程,把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作为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主动开展以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为主题的法治教育,推进学校在规章制度中补充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内容,落实各项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措施。

2.强化预防学生性侵害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保护暨“一号检察建议”,进一步推动未成年人保护,要完善机制体制,明确职责任务,加强统筹协调,严肃追责问责;强化校园安全管理,特别是学生寝室、教室、保安室等重点区域管理,深入查找校园安全管理漏洞,化解隐患;完善教师准入制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杜绝性侵幼儿园儿童和中小学生案事件,切实维护幼儿园儿童和中小学生权益。

3.开展积极有效宣传。通过每学期开学时集中开展教育、学期中在道德与法治等课程中专门设置教学模块等方式,定期对中小学生进行学生欺凌和暴力防治专题教育。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配合学校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安全自护教育。要通过组织学校或社区定期开展专题培训课等方式,加强家长培训,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知识。

4.严格学校日常管理。要严格按照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管理,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要通过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或组织学校开展等方式,定期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和暴力事件。

5.强化教育惩戒作用。要明确具体负责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的处(科)室并向社会公布,妥善处理申诉请求。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定学时的专门教育方案并监督实施欺凌和暴力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时针对欺凌和暴力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至2020年8月)。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各学校结合实际,广泛宣传动员,做好前期准备和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细化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

(二)排查整治(2020年9月至2020年12月)。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对本校的校园安全进行梳理研判,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开展自查自纠,对所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帐。要根据整改难易程度及危害后果进行分析研判,各学校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进行全面整治,严防走形式、摆过场。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学校要负责对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逐条逐项落实排查。对整治不力、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久拖不改的学校,将采取相应措施,督促其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跟踪督查、一盯到底。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学校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深入分析校园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深层次的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机制体制方面需要建立健全的具体措施,各学校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可复制的成果,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各校园长要亲自组织专项整治工作,本着对社会和谐,家庭幸福、学生生命负责的态度,把专项整治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认真动员部署,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扎实开展自查、排查工作。

(二)创新工作方法。各学校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抓住校园安全重点工作和面临的突出问题,加强排查检查,想办法、出实招、补短板,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方法。要在专项整治工作中主动发现问题,深入研究问题,有效缓解问题。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学校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以排查促整改,对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薄弱环节,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整改结果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报上级主管部门。要落实安全工作责任,严格实行跟踪督办制度,对排查不细致、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倒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0〕4号)、《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安委〔2020〕3号)要求,以及中共教育部党组审议通过的《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决定在教育系统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和“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着眼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工作,推动各级各类学校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层层压紧压实安全责任,扎实开展教育系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有声势、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促进学校安全水平稳步提升、安全形势持续向好,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坚决守住教育系统安全底线。

今年6月是第19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围绕“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的活动主题,6月1日至30日在全国教育系统范围内统一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地各校要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行业专家深入讲、一线人员互动讲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网络课堂培训。要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平台开设专栏专题,根据学校安全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解读宣传,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
(二)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各地各校要紧密结合《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工作任务,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对排查整治工作广泛宣传发动,持续深入推进,反映工作进展,及时报道成效。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对涌现的先进典型和取得的成果及时总结,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做法,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借鉴;加强典型事故案例剖析和通报,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广泛发动师生、干部职工,开展“校园安全啄木鸟”“学校风险扫描仪”“隐患排查显微镜”“查找身边隐患”“专项整治纠察员”等活动,对学校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隐

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篇七

进入春天,高温大风天气增加,林区内干燥的草木等可燃物增加,我镇森林防火和农村消防形势非常严峻。各村、各部门应高度重视,正确认识当前森林防火和农村消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加强对两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为了切实把握工作的研究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首先,我们必须加强领导。成立以镇主要领导为领导、其他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的两防工作领导班子,严格执行主要领导班子制度,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及时组织人员进村调查和消除火灾危险,抓住两防严格管理期间各项工作的执行。

二要落实包保责任制,明确责任。建立主要领导包总,管理领导包村、镇干部(县直部门合作部门干部)包组,建立村干部包户层负责制。全镇分为8个责任片区,镇干部41人组成8个宣传巡逻组,保证山顶、林地、50户以上自然村寨、社会成员实行保险责任制。

三、做好检查和村寨、山林巡查。进入林区的交通要道口设置检查卡,严格防止火源进入山区。进村入户和上山开展火灾危险安全巡逻,及时发现危险,立即排除村寨内柴草乱堆,立即停止野外火灾看烟就查,看火就灭。

四、做好紧急准备。一是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城镇建立森林防火和农村消防应急队伍,严格管理期间实施24小时待命制度,保障通信顺利,保证紧急情况随访,同时各村建立民兵应急队伍,实现一村一队、一村一队训练、登记册、不出席,人人使用灭火器二是充分调动各类救火资源,做好应急准备。

五、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公安、林业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迅速调查森林火灾事件,依法严惩加害者。

六、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和农村消防安全的有效工作机制。建立森林防火和农村消防管理的长期防范机制,包括乡规民约、村规民约、鸣锣喊寨制度等,实行家庭联合防卫、初组联合防卫、寨联合防卫,形成综合治理、综合管理、综合防范的工作结构。二要普遍建立村级森林防火和农村消防管理组织,每天监督村民安全用火、安全用电、大人和孩子玩火、低行为能力者用火情况等情况,实行早期注意晚期检查和白天有人看护晚上巡逻的工作制度。

七、建立火灾救援联防联勤机制。与周边乡镇建立森林防火联防机制,实现信息交流,发生森林火灾时,应立即向对方报告火灾信息,协助搞好森林火灾救援工作。

八、切实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一是建立镇监察组,加强镇内两防工作监察,监察工作中发现麻痹松懈,工作不能执行,忽职守,不能工作,工作不真实,离职或失职的人,该停职的停职,该停职的停职,该停职的停职,该移动司法机关的必须坚决移动。

二是对工作不力,发生森林火灾的责任区域,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是讲政治,讲纪律。领导干部应带头到达工作岗位,对离开工作岗位失控、火灾频发的,追究领导责任。

四是加强信息的提交。实行信息零报告制度,各村工作组明确信息提交人员,每天14点前向镇森防卫办公室报告,镇森林防火办公室每天15点前向县森林防火办公室报告信息。

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篇八

“消防”即消除隐患,预防灾害即预防和解决人们在生活、工作和学习过程中遇到的人为、自然和意外灾害。当然,狭义的含义是:灭火在人们认识的早期阶段。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根据《金寨县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重点领域消防安全整治,建立健全更加完善的源头治理、更加严密的责任体系和更加有效的风险管控等措施,扎实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实现火灾事故总量不断降低、社会火灾防控水平持续提升,为维护全镇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优质的消防安全环境。

利用三年时间,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四类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打牢村级消防基础、强化重点行业管理“五大攻坚行动”,和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两项提升工程”,努力实现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得到明显整治、消防治理责任机制明显加强、火灾风险防控体系明显优化、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升、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各村、单位和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各相关单位要按照金寨县《关于印发畅通消防车通道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金安办[2020]6号)文件要求,积极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镇项目办要将消防车道划线工作纳入在建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建设过程,与工程建设统一实施、统一验收。公安派出所负责提供技术指导,对已投入使用的公共建筑和小区,督促其物业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实施。2020年7月底前,完成摸排建立公共建筑和新建住宅小区清单,分类建立底数台账。

2.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镇执法中队要按照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并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已建停车位发挥实际效用,不随意改变使用性质。同时,要根据我镇住宅小区实际情况予以改造,最大程度的增加公共停车位。

3.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镇执法中队牵头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发文推动相关行业部门、社会单位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公安交派出所要在不影响集镇道路正常通行的前提下,采取限制区域等方式,适当放宽集镇道路车辆停放限制,缓解停车难题。物业管理要履行监管职责,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作用,合理利用规划建设停车位,规范管理居民停车。

5.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小区周边道路停车管理,对消防救援机构及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过程中,需要查询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的,予以积极配合、及时提供,在依法查处监督检查中发现、群众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阻碍消防车通行、妨碍公务的,依法处罚;镇执法中队要配合公安派出所督促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户外广告牌、灯箱等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及时予以拆除;镇国土所要指导督促各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拆除,配合镇执法中队做好“僵尸车”清理等工作;公安派出所要对违法设置在镇道和村道上,影响消防车等应急通行或存在安全隐患的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等限高、限宽设施,依法予以拆除;镇宣传办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结合典型案例以案说法,集中曝光一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警示居民群众自觉规范停放车辆,杜绝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要充分发挥监管单位作用,实施联合执法,发挥执法合力,切实查处一批,形成震慑。2020年8月20日前,各相关单位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

(二)集中开展四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1.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对于高层住宅小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八条,物业服务企业承担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的职责,是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责任单位,镇执法中队要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督促指导高层住宅小区所属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逐一制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推进计划,8月15日前督促建立整改清单,建立责任清单,并按照“一楼一册”要求,完善消防工作档案。重点对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检查测试,落实维护保养制度,逐栋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自查高层建筑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以及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对需要动用维修基金开展修缮的,及时依法予以审批。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或者问题复杂,难以短时间内整改的,9月15日前,由镇安监所牵头、公安派出所跟踪服务指导,列出高层小区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清单,制定三年整治计划。同时加强日常监管,重点巡查控制室持证值班落实,督促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配齐持证值班人员,确保消防控制人员持证上岗,24小时不间断值班。2022年,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易燃易爆、危化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镇安监所、市管所、公安派出所一是要督促易燃易爆、危化企业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全面落实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二是督促易燃易爆、危化企业依据规范和行业标准组织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三是督促县危化企业依法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和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加强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每年,要组织易燃易爆、危化企业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演练。

4.医疗、养老机构火灾隐患排查。8月20日前,分别由镇计生办、民政办牵头,公安派出所跟踪服务指导,共同组织召开卫生院、敬老院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会议,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健全完善“五实十岗”消防责任体系,强化督导考核。8月底前,镇计生办、民政办牵头,公安派出所、安监所督促指导卫生院、敬老院全面落实自查自改,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同时全面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单位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自查隐患整改情况、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等,真正实现从“查隐患”向“查责任”转变,切实消除一批医疗、养老机构火灾隐患存量,夯实单位火灾防控基础。9月底前,民政办要加快完成敬老院消防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工程。2021年,全面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2022年,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单位火灾防控能力进一步提升。

(三)整治老旧场所、新材料新业态和区域性火灾隐患等突出风险。

1.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镇安监所要认真排查梳理全镇范围内的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群租房,7月底前完成全部类型场所的统计工作。2022年底前,以街道镇村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2.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各行业部门要充分发挥安委会成员单位职责,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镇执法中队等有关部门要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市场监管所要加强对电子商务行业监管,特别对货物仓库和仓储式办公场所,要全面排查到位,督促隐患整改。邮政监管部门要对物流、快递行业开展全覆盖检查,重点解决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器材配置不到位,仓库、物流中心等随意分隔,违规住人存货等违法违规行为。2022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2020年底前,各相关部门要对本镇电子商务、物流业等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开展分析评估,推动相关行业部门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引导产业安全发展,提高安全设防等级。

3、抓好区域性火灾隐患突出风险治理。结合我镇实际,开展针对性区域火灾隐患治理。制定专项治理整治方案,按步推进,既管当前,又顾长远,建立同类型场所管理模板,全面提升同类型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2020年12月25日前,完成全面普查,建立台账,有效遏制火灾多发势头;2021年,建立行业标杆单位,全面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2022年,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辖区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四)打牢村级地区火灾防控基础。

1.推动压实农村消防工作责任。各村要结合脱贫攻坚工作,积极发挥防灾减灾救灾助力脱贫攻坚作用,摸准摸清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针对性风险防范和应对措施。要重点明确村两委和综治、公安、民政等部门消防工作责任,有效防范化解农村地区火灾风险,将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应急救援力量等纳入民生工程。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建设,将消防管理责任向行政村、居民组延伸和下沉。同时,要发挥行政村基本治理单元的作用,指导成立由村“两委”成员牵头的消防管理组织,制定村民防火公约,开展经常性防火安全巡查,组织村居民加强自我管理、自我宣传、自我监督等群防群治工作。公安派出所要结合平安乡村建设和农村社会治安工作,进一步细化明确公安派出所指导村委会开展日常消防工作的具体措施和驻村民警消防安全职责。

2、统筹实施农村地区火灾隐患治理。各村要通过人居环境治理、异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民房恢复重建等工程,结合乡村文物古迹、传统村落、传统建筑历史文化保护工作,进一步解决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通道不畅通、防火间距不足、电气线路老化等问题。各村、公安派出所、驻村工作队等要盯紧农村新兴产业和扶贫产业中的新问题、新风险,强化产业工业园、特色小镇、家庭工厂、手工作坊、电商、农家乐、宾馆等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加强对农村地区“老幼病残”和贫困地区建档立卡等特殊人群居住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

3.推进村级公共消防基础建设。2020年底前,有条件的村、街道,要加快消火栓建设速度,确因条件限制,无法多处布点的,要积极利用现有天然水源,改建取水码头,配备抽水泵等应急装备,要开展一次联合演练和一次集中培训,提高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

4、深入开展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要围绕提升农村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技能,广泛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和乡村大喇叭、宣传栏等,开展贴近农村实际和农民生活的经常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要综合利用村民活动室及为民服务场所设置消防科普教育专区,为农村居民提供体验式、参与式消防科普宣传教育服务。针对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留守妇女儿童、独居老年人、残疾人特别是未摘帽贫困地区建档立卡人员等特殊群体,组织志愿者开展上门宣传、入户培训,发放家庭消防安全宣传手册,强化关爱服务和精准帮扶。公安派出所要加大对农村的基层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个体经营者的消防安全培训力度,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等方式,重点讲解火灾风险、安全责任、隐患排查及应急措施等。

(五)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1.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2020年10月20日前,相关行业部门要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工作检查协调,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要对学校及幼儿园、敬老院、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下发通报,督促隐患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分类制定整改对策,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

2.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住建、商务、经信、邮政、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部门,要持续推动贯彻行业标准化管理要求,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2年,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六)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1.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结合本镇、本行业系统实际,积极推广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智能感知。2021年6月20日前,各地针对本镇、本行业风险较大场所要全部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

2.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2020年11月底前,镇综治办要推动在村级综治、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中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将消防工作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镇民政办要配合整合基层部门管理服务资源,综合运用社会治理“人、地、事、物”等关联数据信息,构建网络化、社会化、信息化的基层消防管理体系。公安派出所要积极加强本镇日常消防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七)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宣传办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司法所要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学校要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和高中新生军训课程;组织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有关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内容。

2.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2020年8月20日前,各相关单位要制定培训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分批、分类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要督促行业系统内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3、加强重要节点消防安全教育。各相关单位要紧紧围绕“中小学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主题活动,紧密结合区域消防安全形势、火灾特点,利用线上、线下手段开展提示性、警示性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安全常识。

自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7月31日前)。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8月至12月)。各相关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全面排查本地区、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各相关单位要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进一步细化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一律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确保按时整改销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各相关单位要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镇、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细化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全面落实三年行动的各项任务和要求。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成立组织,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统筹推进。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的原则,精准发力,综合施策,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相关行业部门要紧抓当前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围绕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措施,量化、细化工作要求,制定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要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三)强化示范引领。要在全面部署推进,坚持一手抓突出风险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消防管理制度、治理标准规定。

认真贯彻以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各个房间的作用,大力进行防火安全检查,严格执行火灾危险的整改,提高我校防火能力,切实保护全校师生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为我校各项工作创造新的消防安全环境。

领导:任全喜。

副组长:王治银、国祥、洪火艳、李小梅、云松。

成员:陶福珍、谈国良、李钧、胡晓英、任卫东、项春明、王香娇、叶俊。

李家祥、熊才和、周先娇、李小梅、谈宝贵。

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学期消防安全工作。洪火艳丽兼任办公室主任。

1.抓住各科、各班、校舍食堂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执行。

各科室、各班和食堂宿舍应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本责任区域内消防安全责任人,明确各科室、各班在消防安全工作中的责任分工,逐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2.开展全校性消防安全大检查,切实消除火灾危险。

各科、各班组织本部门开展消防安全自我调查活动,建立消防安全自我调查、火灾危险自我调查、法律责任自我调查的消防工作新机制。每学期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重点部位应坚持每月检查、巡逻,创建周检记录。

3、加强学校消防建设,提高防火能力。

4.加强工作准备,准备灭火和救援。

学校应根据冬春火灾的特点,加强教师和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加强教师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让教师和学生了解自己职场的防火措施,报警,用灭火材料救初期火灾,自助逃生,组织人员疏散。

时间工作内容实施场所负责人。

9月组织7年级新生进行宿舍内防火逃生应急训练,对全校师生进行教学楼防火逃生应急训练。

10月份利用安全教育课程和学生大会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11月1日,各教室组织消防安全主题班2、各部门根据学到的知识调查消防危险。各班教室、各科办公室和责任区、各科主任、各班主任自行调查。

12月对教育局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细分岗位。

1月2月继续月调查、周调查制度各责任区。

1、校长是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科主任、各班主任是消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高度认识秋冬两季消防工作的严峻性和任务的艰巨性,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全力做好本学期的消防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配置、分工合作、负责人。

2、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责任区消防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消防工作情况应作为各负责区负责人年底审查的重要内容。年底检查防火站的情况,总结经验,找出差距,不重视,不执行工作,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必须追究直接负责人的责任。

3、学校各科、班级应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部署下,按照工作部署积极做好本责任区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积极配合合作机构,密切配合,凝聚力量,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确保消防工作落实。

4、各责任区负责人必须坚持每周的自我调查制度。开展防火检查时,要检查一处,登记一处,各负责人应将消防工作情况每月底逐步总结,及时将总结情况书面提交给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组织全校消防安全大检查。必须及时通报和整理各负责人周检和全校性检查的情况。

为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广东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湛江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吴川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得到明显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城中村、电动自行车、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老旧场所、新材料新业态、乡村地区、重点行业等区域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2022年底前,城乡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明显减少。
——消防治理责任机制得到明显加强。全面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优化,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火灾风险防控体系得到明显优化。全面融入吴川“数字政府”建设,建立健全风险研判、精准治理、源头管控的火灾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面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化技术,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升级开展社会消防安全管理系统可视化建设,全手段、可视化监测消防安全状况,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2022年底前,全市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基本建成,差异化精准监管全面推行。
——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得到明显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推广使用全民消防学习云平台,分区域、分重点打造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场馆和微体验点体系,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公民消防安全个人积分档案基本建立。2022年底前,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2020年至2022年,火灾总量和亡人数量总体下降,较大火灾事故有效减少,重特大火灾事故得到明显遏制,消防安全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并保持总体稳定,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开展消防车通道集中治理。2020年,各镇(街道)组织单位和住宅小区管理使用单位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2020年底未完成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分批督办整改;人防工程管理部门充分挖掘城市人防地下空间潜力,列出三年工作计划在城市推动新建一批公共停车设施;组织各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定期对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开展联合突击检查行动;消防救援机构及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过程中,需要查询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的,公安交管部门予以积极配合、及时提供。2020年至2022年,新建住宅小区全部安装摄像头等技防措施,推进消防车通道智能化管理;要加强和改进城市停车管理工作,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等相关规划重要工程推动建设,将城市停车场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老旧住宅小区周边的路侧停车场等公共停车设施,对老旧住宅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积极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规范管理居民停车。〔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党(工)委和政府(管委会)负责,以下均需要各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党(工)委和政府(管委会)负责,不再列出〕
2.开展安全疏散设施综合治理。2020年至2022年,各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开展小档口、“三合一”场所、出租屋、养老服务机构、人防工程商业部分、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疏散设施综合治理,加大对违章建筑和乱搭乱建设施的打击力度,对防盗铁栅栏、户外广告牌等影响消防安全的情况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水平提升工程
1.全面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排查摸底。2020年,全面排查摸清高层建筑底数,认真统计本地高层建筑数量、高度、地点等基础信息以及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督促责任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管理使用单位全面自查隐患、测试消防设施,逐项登记整改修复;全面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清单,逐年重点督办整改一批高层建筑严重问题。推行高层公共建筑专职消防安全经理人、高层住宅建筑消防楼长制度。2021年、2022年,市政府对上年尚未整改到位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进行挂牌督办,确保排查登记的高层建筑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市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有关行业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逐年分类开展高层建筑专项整治。2020年,全市集中开展既有超高层建筑专项整治。2021年,全市集中开展高层公共建筑专项整治。2022年,全市集中开展高层住宅小区专项整治。要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逐一查清高层建筑底数及消防安全现状,及时检查、发现、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建立健全“一楼一档”制度,针对性做好隐患排查统计和整改情况记录,实现“整改一处、销案一处”。2022年,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得到全面优化提升。(市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有关行业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立完善高层建筑消防队伍建设。2020年,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每栋超高层公共建筑按照“一站两队”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灭火救援技术处置队、辖区消防救援站建立灭火救援专业队。2021年,市政府出台微型消防站队员优抚优待、激励保障等配套政策。(市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有关行业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管理水平提升工程
1.对照标准开展达标创建活动。2020年,严格落实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等有关要求,对照标准组织开展达标创建活动,培育1至2个标准化管理示范单位,并召开现场会推广,2020年内全市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达标率应达70%以上。大型商业综合体内部以功能分类分区、以店铺为单元推行网格化消防管理制度,建立责任清晰、高效运行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实行每季度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制度。综合运用2019年度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评估结果,制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计划并推进整改工作落实。2021年,大型商业综合体对照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评估发现问题全部整改完毕,逐家单位实施整改实效评价。2021年内全市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达标率应达90%。2022年,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达标率实现100%。(市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科工贸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民政局、市国资委、市邮政管理局、吴川供电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立建强内部专兼职消防队伍。2020年,大型商业综合体按照“1分钟到场”原则,分区域设置微型消防站执勤点,健全防火巡查、值班值守、灭火救援、业务训练等工作制度并常态化运作,接受辖区消防救援站业务培训、执勤调度和联动演练。(市消防救援大队牵头,有关行业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能力提升工程
1.建立隐患排查机制。2020年,应急管理部门督促石化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自查、防火巡查,全面查找因生产安全问题可能带来的火灾风险,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清单,严格火种管理,严禁违章动火,严防火灾发生。消防救援机构加强对石化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单位消防设施运行、消防安全培训教育、专(兼)职消防队伍和工艺处置专家小组建立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2022年,全市集中开展石油化工消防安全达标活动,推动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积极推动整改重大消防问题。(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牵头,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湛江吴川石油分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立风险评估机制。2020年,对全市化工园区进行专项调研,石油化工企业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评估,全面落实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组织按园区开展消防安全专项评估论证,出台加强和改进化工园区灭火救援的意见;根据评估结论,研判园区消防安全风险和灭火救援难题,指导园区优化项目布局、规范基础建设、升级消防设施,切实提升企业本质消防安全条件。(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石化企业依据规范和行业标准组织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2020年,石化企业和化工园区按照队站建设标准建强“两队两站”(即:企业专职消防队、工艺处置队、微型消防站和消防救援站)。2020年至2022年,石化企业制定工作方案、投入专项经费、明确工作责任,利用三年时间,分步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三项任务。(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治理工程
1.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2020年,针对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接合部等突出风险,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2020年起,每年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办整改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问题,推广安装联网式无线火灾报警器和简易喷淋。2022年,以街道乡镇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抓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回头看”。2020年,按照省和湛江市统一部署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回头看”活动,科工贸和信息化部门组织开展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2020年至2022年,将住宅小区、老旧居民楼院、城中村出租屋集中区域纳入平安社区、平安村居建设,逐个社区、行政村、住宅区、城中村建设电动车集中充放点。2022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2020年至2022年,按照《湛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抓好电动自行车的销售、登记、通行、消防安全、废铅蓄电池回收问题,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市科工贸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抓好“三现”交易批发市场突出风险治理。2020年,我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对本地“三现”(现金、现场、现货)交易批发市场存在的突出火灾隐患开展全面的摸底排查,重点检查市场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及安全疏散设施、平面布置、内部装修、防火分隔、建筑消防设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查清市场底数、建立隐患台账、列出整改清单、逐项推进整改。2020年底前未完成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市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各有关行业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各行业监管部门及生产企业和科研单位健全完善新材料、新业态的火灾风险预估预判机制,优化落实本质安全措施。2020年至2022年,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住建部门、城综部门等有关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要组织分析评估本地电子商务、物流、新型商业等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引导产业安全发展,提高安全设防等级。(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升级工程
1.加大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力度。2020年,要加强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民宿(农家乐)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制定三年治理计划,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有效降低火灾风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吴川供电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2020年,依托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实施,将乡村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研究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要根据《广东省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行动方案》及加强乡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要求,因地制宜推动建设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应建尽建。2021年,按照《广东省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行动方案》要求,配齐欠发达地区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车辆装备。2022年,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开展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2020年全市集中开展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深化消防安全“敲门”行动,严查违章搭建,规范出租屋管理,实施城中村“路改”“水改”“电改”“气改”等工作,加强消防安全组织建设和消防宣传培训。(市委宣传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科工贸和信息化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开展小微工业企业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2021年全市集中开展小微工业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突出抓好服装、制鞋、家具、电镀、印刷、包装、工艺品等消防安全问题突出的工业企业消防安全整治,重点解决消防安全投入不足、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不够、隐患治理不到位等问题。(市科工贸和信息化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开展民宿(农家乐)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2021年全市集中开展民宿(农家乐)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国家旅游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的通知》要求,重点解决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耐火等级不足、消防设施或器材不足、防火分隔不到位、从业人员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市消防救援大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实施重点行业消防安全标准管理创建工程
1.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2020年,教育、民政、文广旅体、卫生健康、宗教等重点行业部门,通过委托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牵头组织对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星级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等行业部门各自牵头,市消防救援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集中开展全市重点场所消防安全达标工程建设。2020年,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养老机构、学校、医院、文博单位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达标活动;2021年,开展高层公共建筑、地下空间、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宗教场所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达标活动;2022年,开展宾馆饭店、工业企业、石油化工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达标活动。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科工贸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各自牵头负责,市消防救援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1.推行城市消防大数据管理。2020年,全面纳入吴川“数字政府”建设工作体系,将消防涉民涉企服务事项,分批分步集成到“粤省事”“粤商通”等“粤系列”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开展智慧消防数据治理工作,电子政务、综治、公安、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按照《广东省消防大数据建设应用指导意见》等要求开展数据资源共享、交换、使用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积极支持,将危化品、建设工程、养老机构、学校、医院、供水、供气、供电、保险等相关数据纳入消防大数据共享范围。2020年建成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将重点单位、文保单位、大型商业综合体纳入平台,2021年、2022年逐渐将一般单位和小场所纳入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力争在全市建成实现火灾防控一张网、指挥调度一张图、公众服务一门户、数据处理一中心的防火监督大数据建设格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水务局、吴川供电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2020年,按照《关于全面推进“智慧消防”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广东省消防大数据建设应用指导意见》的要求,依托广东省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平台,全面完善城市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2020年10月底前全市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重点单位、大型城市综合体、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物联网设备采集工作全面完成并上线运行;2020年底前,推广应用水压检测等消防水系统、视频监控上线运行。推广应用全省地市一般单位物联网监控模块,2022年底前,全市完成重点单位、大型城市综合体、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的采集工作,推广应用一般单位物联网监控模块,确保全市消防完成物联网监控系统建设。(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2020年,进一步落实省政法委《关于将消防工作模块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的批复》(粤政〔2017〕40号)和《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中共广东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意见》(粤消安〔2017〕3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省、市统一部署,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全科网格中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模块的试点运行工作;2020年底前按照“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体系模式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模块纳入基层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市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市委政法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2020年,制定《关于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的三年计划》,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联席制度,相关组织、单位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建立和培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队伍;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网格员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科工贸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共青团吴川市委、市妇女联合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2020年起,宣传部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市党校(行政学院)将消防知识纳入相关班次培训内容;司法行政机关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教育部门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和高校、高中新生军训课程,且不少于4个课时;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有关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内容。(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202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纳入全市安全技能提升工程,实施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并实施消防从业技能水平评价。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推广使用全民消防学习云平台,分批次、分类别组织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20年底前全面推广使用全民消防学习云平台,实现重点人群线上教育全覆盖,并健全消防安全个人积分档案。2022年,利用全民消防学习云平台,建立公民消防安全个人积分档案,实现全民全覆盖培训。(市委政法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工贸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开展消防宣传体验教育。依托各类安全宣传教育资源,按照《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标准》要求,2020年,市建成命名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2022年底前,市消防科普体验中心开放实现常态化,镇(街)、社区、农村消防微体验点普遍建立。深入推进消防主题公园建设,2022年底前,市至少建设一个消防主题公园或一条消防文化街或一个消防文化广场。(市科协、市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消防志愿者队伍建设。创新志愿活动形式,发展壮大消防志愿者队伍,将消防志愿者服务纳入志愿服务体系,全社会有关团体共同开展消防宣传志愿者活动。2020年底前,全市不少于1支的消防志愿服务队;2021年底前,拥有一支拉得出、叫得响的消防志愿者队伍;2022年底前全市注册消防志愿者人数不少于360人。(市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共青团吴川市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每年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每年1月1日至当年2月28日)。2020年,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省消安委会、湛江市消安委会和市消安委会统一部署,启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2021、2022年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本地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地行动的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每年3月1日至8月31日)。各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党(工)委和政府(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对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每年9月1日至10月31日)。各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党(工)委和政府(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每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各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党(工)委和政府(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党(工)委和政府(管委会)、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相关部门出台配套支持政策意见,协同推进落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抽调专人成立专班,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救援大队。各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党(工)委和政府(管委会)、各有关部门也要建立工作专班,定期梳理整治情况,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党(工)委和政府(管委会)、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城市停车管理、消防执法改革、全科网格建设、火灾高风险区域等重点工作,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地区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三)强化示范引领。各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党(工)委和政府(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在全面部署推进的基础上,组织一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先行开展试点治理工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工作体系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坚持一手抓突出风险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消防管理制度、治理标准规定。
(四)强化考核督导。此次专项整治作为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内容以及市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同时,市消安委将适时组织明察暗访,及时通报,督促落实。
各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党(工)委和政府(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要在每年12月1日前总结形成本专项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报市消安委办(设于市消防大队),市消安委办每年12月5日前总结年度(三年)工作情况报市安委办。(吴川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联系人:唐祺,电话/手机:5563119/15812352255;电子邮箱:)

为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永丰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村民消防安全整体素质,建立完善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一)全力防控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企业、物流仓储企业以及老旧场所、新材料新业态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到2022年,全镇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明显减少。

(二)健全完善消防治理责任机制。全面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三)持续夯实村民消防安全素质。村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到2022年,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四)大力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2020年至2022年,火灾总量下降,力争全镇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消防安全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并保持总体稳定,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按照区政府办《凉州区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凉政办发〔2020〕7号)要求,完成社会单位、住宅区标线施划、障碍物清理、曝光警示等重点任务。

(二)夯实农村消防安全治理。

1.夯实农村消防安全基础。各村、各单位按照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州区农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凉政办发〔2019〕188号)要求,继续推进落实农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组织领导,督促基层村民委员会完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细化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充分发挥专(兼)职、义务(志愿)消防队伍作用,着力解决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基础消防设施建设滞后、柴草垛乱堆乱放等问题,督促村民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消除身边的火灾隐患。2022年,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

2.持续推动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推动落实近年来农村火灾隐患整治经验,结合脱贫攻坚和危房改造计划,将电改、灶改纳入改造范围,持续改造农村老旧电器线路,改造农村厨房灶台、炉灶、火炕等明火取暖设施,为烟囱安装防火罩,切实解决烟囱飞火、炕洞余火等生活用火不慎发生火灾的问题。各村要成立志愿消防队,按照标准配备消防器材和装备;镇政府、村委会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重要时段落实24小时防火巡查;组织开展农村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大会和疏散逃生演练,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升自防自救能力。2022年,农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农村火灾起数明显减少。

(三)推行消防安全智能化专业化管理。

1.加强基层消防管理共建共治。2020年底前,将消防安全工作融入我镇“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范围,纳入基层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基层一体化信息系统和综合指挥平台,整合发动群防群治力量使用手机app确保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完成率达到100%;严格落实《武威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经费保障、考评激励等机制,开展针对性培训,加强基层网格员队伍建设。镇应急管理站设置1名消防安全专干(兼网格专员),专职调度指导各村消防检查、宣传培训工作。2021年底前,结合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部署,将消防工作纳入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职责,推行落实消防安全专业化监管。

(四)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联席制度,相关组织、单位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建立和培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队伍,2021年底前培树“五进”宣传示范单位不少于1个,形成社会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良好格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网格员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2.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2020年起,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内容;镇司法所要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各中小学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和新生军训课程,推动消防安全教育制度、教材、师资、课时、场地“五落实”。

3.开展消防宣传体验教育。依托各类安全宣传教育资源,定期组织广大群众参加消防教育培训,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壮大消防志愿者队伍,创新志愿活动形式,社会有关团体共同开展消防宣传志愿者活动。

4.实施消防安全精准宣传。辖区各学校要持续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全面发动中小学生开展“消除家庭火灾隐患”“消防安全开学第一课”、假期消防宣传社会实践等活动。镇属各站办所对辖区老幼病弱等重点群体开展上门防火检查和送平安宣传服务活动。

5.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包村民警、村委会工作人员、网格员、共享共管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30日前)。各村、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动员部署,成立领导组织机构,明确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各村、各单位按照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紧盯工作重点、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村、各单位对照前期排查“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村、各单位结合实际,巩固经验成效,建立健全本村、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各单位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镇政府落实组织实施工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各村、各单位要建立工作专班,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统筹推进。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整体规划部署本辖区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区域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三)强化工作责任。各村、各单位要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实施项目化管理,挂表式推进,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专项整治期间,发生有影响和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进入春天,高温大风天气增加,林区内干燥的草木等可燃物增加,我镇森林防火和农村消防形势非常严峻。各村、各部门应高度重视,正确认识当前森林防火和农村消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加强对两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为了切实把握工作的研究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首先,我们必须加强领导。成立以镇主要领导为领导、其他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的两防工作领导班子,严格执行主要领导班子制度,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及时组织人员进村调查和消除火灾危险,抓

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篇九

专项整治是由主管部门或多个部门在短时间内对某一市场行为、某一行业或突出社会问题实施的行政检查、执法和处罚行动。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建立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努力消除各类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坚决杜燃气安全生产事故,把该项工作做实做细做深,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全面排查城镇燃气供应场站设施,整治供应、使用环节的安全风险隐患,扎实做好查底数、列清单等基础性工作;整治瓶装液化气违规违法经营;严厉打击充装非自有钢瓶、超期未检钢瓶、违规检验钢瓶等行为;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全面落实入户安检工作,排查燃气使用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整改,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一)燃气设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对照《安徽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建城〔2017〕164号)《关于加强城镇燃气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建城〔2017〕58号)督促燃气企业对天然气门站、天然气储配站、车用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场站、液化天然气场站、液化天然气场站、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天然气管道等设施,以及储罐安全阀、压力表等监控设施开展全面自查,全面排查燃气设施安全风险隐患,并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点查找手册》及风险管控、隐患整治双重预防机制,按周期滚动排查,实施“清单管理、动态销号”管理;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制定专项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运行。在督促企业排查整改的基础上,按季度开展滚动排查和风险隐患整治。

(二)规范城镇燃气市场经营秩序

1.规范燃气企业经营行为,督促管道燃气经营企业严格落实入户安检工作,严格按标准执行每年不低于一次的入户安检,积极推进落实瓶装燃气色标管理、溯源管理、配送经营的制度化、标准化和常态化,强化落实主体责任。督促燃气企业加强对供应站(点)、送气车辆、送气人员的管理,统一车辆及人员标志标识,发现送气车辆及人员非该企业所属,应立即责令企业停业整改,拒不整改的应依法按照“向无经营许可单位和个人供应用于经营的燃气的行为”进行处罚。

2.督促瓶装液化气企业落实用户实名制气登记,发放《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安全用气告知书》(详见附件),在进行实名制管理建立用户档案的基础上,推动瓶装液化气企业建立用户信息提供,实现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服务。

3.督促管道燃气企业开展燃气设施排查工作,加强市政管网巡查力度,及时维修更换老旧燃气设施,精准理清市政燃气管网路线走向,完善燃气设施标识标牌。

4.督促燃气企业加强员工安全、消防和保卫教育培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持证上岗的必须确保100%持证上岗;要求生产一线员工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禁止违章操作,对存在“三违”行为的企业和个人从重处理。

5.加快瓶装液化气市场整合。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号)文件精神,严格安全准入,提高市场准入门槛,严格对照相关要求,严控新设立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对于安全措施不到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停业整顿。

6.依法查处餐饮场所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天然气的行为。重点检查在地下室、半地下室、车库、住改商、密闭场所等从事餐饮服务的公共聚集场所。依法查纠气瓶存放不符合要求、用气场所不符合要求、燃气设备设施不符合要求、用气操作不符合要求等行为,重点查处餐饮场所违规储存、使用瓶装液化气的行为。在执法过程中,及时移交存在需其他部门查处的违规行为。

(三)加大燃气使用安全宣传,提高用户安全意识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渠道,依托宣传、教育等部门广泛开展用气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居民用户、非居民用户(包括机关、学校、医院以及养老机构食堂、工地食堂等)安全使用燃气的意识。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制定用户安全用气规则,通过向用户发放安全用气手册、公众号推送等方式,对用户进行燃气安全使用宣传教育。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认真落实工作方案,广泛宣传动员,部署有关工作,营造工作氛围。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对照本方案整治内容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完成问题和风险隐患摸排梳理,落实安全整治主体责任,建立隐患及措施清单,整治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针对整治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攻坚整改工作,强力推进问题整改,确保整治无死角。

(四)巩固提升(2022年)认真分析突出的安全问题,查找深层次原因,总结经验,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过程安全管理的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制度成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郑文

副组长:汪承金、毛纯君、夏纯成、刘兴刚

成员:邓应何、郑志华、张迪福、谢予晖、陈斐

叶凡晶、李鸿胜、田勇、伍德传、包琪

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听取整治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解决问题,强化责任落实。

(二)加大部门间协调。各二级机构、科室积极配合落实燃气专项整治工作,形成整体工作合力,明确各部门责任。一二大队、开发区分局要加强辖区内餐饮也燃气安全使用巡查力度,及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物业管理中心加大小区内燃气使用安全宣传力度,督促物业工作人员加强巡查小区内燃气管网设施安全,及时发现整改隐患;公共事业局负责全县燃气经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对照工作方案定期巡查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局机关各科室负责法制、人事、物资等保障。

(三)严格督促指导。局督查科对专项整治行动全过程督查检查,准确掌握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强化跟踪督办,确保任务按期完成。

为加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根据《xx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通过实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完善燃气安全长效机制、责任体系、制度成果和预防体系,扎实推进燃气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严格落实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违法经营以及超范围经营等行为,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燃气安全预防体系,突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筑牢安全底线,提高安全水平,促进我县燃气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一)全面落实相关法规规范。

1.严格落实法律法规。执行《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xx省燃气管理条例》规定,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工作落实。

2.严格落实标准规范。工程建设质量监督部门严格落实《城镇燃气技术规范》《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严格工程质量标准,严守工程质量底线,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

3.严格工程建设程序。住建、规划、审批部门对于新建燃气场站、燃气管线等,严格落实工程建设程序,依法办理立项、规划、施工、竣工验收等手续。按照《xx省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一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二)细化实化燃气管理体系。

4.推进“双控”机制建设。燃气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燃气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价与管控技术标准》《xx县城镇燃气行业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组织燃气企业建立健全“双控”机制,提高企业风险管控水平。

5.开展年度监督检查。燃气行业管理部门要对燃气经营企业开展年度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建章立制、安全运行、企业经营、入户安检、企业服务等情况,公示年度监督检查合格企业、不合格企业名单。

6.完善各级应急体系。严格落实《xx省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燃气行业管理部门应当提请当地政府成立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级应急预案,充实应急力量,提高城镇燃气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三)扎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7.开展“打非治违”行动。严厉打击燃气企业无证经营、违法经营以及超范围经营等行为,深化全县液化石油气行业整顿和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持续加大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非法储存、运输、充装、销售等环节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液化石油气游商倒灌、掺混二甲醚等行为。

8.强化餐饮场所及大型综合体用气安全管理。重点消除酒店饭店、夜间烧烤、美食街、火锅店、流动商贩等使用不合格燃具、软管老化、未安装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隐患,坚决打击地下密闭空间使用液化气行为,严厉查处充装超期未检、报废钢瓶等问题,坚决防止恶性事故发生。

9.细化完善巡检巡护工作。建立定期巡检制度,加大对第三方施工破坏、违章占压等影响燃气安全行为的巡查巡检力度,检查设备设施运行、维护,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切实保证燃气设施安全运行。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实行挂账督办,确保限期整改到位。对问题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问题线索移交当地政府,严肃问责相关单位及负责人。

(四)做好安全宣传培训。

10.保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全面开展安全培训,做到燃气行业管理人员、燃气企业从业人员全覆盖,确保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持证上岗。

11.开展燃气“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燃气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开展燃气安全知识进课堂、进社区、进家庭,充分运用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广泛开展各种宣传活动,提高用户安全用气水平。

12.强化安全用气宣传。优化燃气安全知识宣讲方式和方法,将进课堂、进社区、进家庭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台作用。

三、时间安排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5月)。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县安委办统一部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根据工作职责,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6月至12月)。全面排查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动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1月至12月)。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先进经验、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推动建立健全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月至12月)。深入分析燃气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固化工作成果,完善长效机制,逐项推动落实。

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成效,查找问题,提出措施建议,每年12月10日前报县安委会。

商务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餐饮场所及大型商业综合体用气安全隐患排查;

公安、应急、市场监管、交通运输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液化石油气行业隐患排查整治相关工作。

(二)强化督促指导。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深入开展明查暗访、突击检查、交叉互查、随机抽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严肃问效问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手段,加强督促检査,确保工作实效。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逾期未整治到位的,坚决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四)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积极营造浓厚社会舆论氛围。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为切实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职能力,榆社县始终坚持以“拓宽渠道建强队伍、搭建平台提升能力、突出保障强化管理”为抓手,全力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上档升级。

拓宽“引、选、派”三条渠道建强带头人队伍

一是回引一批带头人队伍。近年来,榆社县深入开展“农民工还乡创业、能人返乡创业、退休干部回乡创业”的“三创”活动,紧盯2021年村“两委”班子换届,及早谋划,持续优化投资环境,提供就业创业平台,为能人回乡就业创业打通“绿色通道”。目前,本土人才542人录入榆社籍在外能人信息台账,为换届储备人才。二是选配一批带头人队伍。结合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每年对全县村“两委”干部进行联审,坚决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人员“挡在门外”,严防“带病上岗”。截至目前,调整撤换34名支部书记。三是下派一批带头人队伍。开展了选派机关干部到村任职工作,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本人自愿、双向选择,目前,共选派30名机关干部到26个行政村村任职。

做好“建、优、创”三个平台提升带头人能力

一是建设教育平台。今年对县委党校进行扩容提质改造,同时挂牌成立4个乡镇党校,为按期轮训党组织书记提供了教学场所。打造博物馆红色展厅、河峪圪坨惨案旧址、讲堂(韩庄)军械所旧址等一批红色教育基地,以实物、实景、实例、实事为载体,搭建党性教育课堂。二是优化培训内容。以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精准度为目标,统筹规划培训内容,精心设计培训程序,以讲党课、课堂教学、交流研讨、观摩实践、结业考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培训内容和程序的优化着力提升了党组织书记理论基础、实践操作能力和贯彻落实党建规定动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也激发了党组织书记干事创业的热情,达到培训实效。三是创新教育模式。为全面改善农村党组织书记队伍的学历层次和知识结构,县委组织部联合县教科局、县职业中学分2批开展农村干部基础学历提升培养计划,预计培训学员200名。实行学分制管理,采用集中分段在校学习、现场实训等模式,将培训学员的理论学习、技能证书、经验交流等内容转化为学分,累计达到规定学分,领取职高毕业证书。

突出“责、职、考”三个主体强化带头人管理

一是压实责任主体。结合市委“一带三创全域升级”行动,榆社县配套制定了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的工作措施。健全了责任体系,明确了乡村党组织书记既是领导主体,也是工作主体,更是推进主体,切实担负起党组织的创建直接责任,把工作重心放在提升村党组织战斗力上。二是亮化职责主体。出台了《榆社县农村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责任清单20条》和农村党组织开展“三亮三提三促”活动,以清单化推进党组织书记履职,明确了基层组织建设、党员干部管理、村级事务决策、任期承诺事项四个方面工作任务,为干部履职提供了“说明书”。三是落实考核主体。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制定了《关于对农村“两委”主干“强化目标考核、实行末位淘汰”的工作措施(试行)》,采取“一月一考核、一季一排队、半年一测评、一年一评价”的方式对村“两委”主干进行综合考核,对不尽职、不胜任的村主干实行末位淘汰。截止目前,已经初步确定34名村主干列入腾退调整名单。

xx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加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根据《xx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通过实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完善燃气安全长效机制、责任体系、制度成果和预防体系,扎实推进燃气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严格落实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违法经营以及超范围经营等行为,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燃气安全预防体系,突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筑牢安全底线,提高安全水平,促进我县燃气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一)全面落实相关法规规范。

1.严格落实法律法规。执行《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xx省燃气管理条例》规定,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工作落实。

2.严格落实标准规范。工程建设质量监督部门严格落实《城镇燃气技术规范》《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严格工程质量标准,严守工程质量底线,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

3.严格工程建设程序。住建、规划、审批部门对于新建燃气场站、燃气管线等,严格落实工程建设程序,依法办理立项、规划、施工、竣工验收等手续。按照《xx省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一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二)细化实化燃气管理体系。

4.推进“双控”机制建设。燃气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燃气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价与管控技术标准》《xx县城镇燃气行业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组织燃气企业建立健全“双控”机制,提高企业风险管控水平。

5.开展年度监督检查。燃气行业管理部门要对燃气经营企业开展年度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建章立制、安全运行、企业经营、入户安检、企业服务等情况,公示年度监督检查合格企业、不合格企业名单。

6.完善各级应急体系。严格落实《xx省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燃气行业管理部门应当提请当地政府成立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级应急预案,充实应急力量,提高城镇燃气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三)扎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7.开展“打非治违”行动。严厉打击燃气企业无证经营、违法经营以及超范围经营等行为,深化全县液化石油气行业整顿和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持续加大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非法储存、运输、充装、销售等环节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液化石油气游商倒灌、掺混二甲醚等行为。

8.强化餐饮场所及大型综合体用气安全管理。重点消除酒店饭店、夜间烧烤、美食街、火锅店、流动商贩等使用不合格燃具、软管老化、未安装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隐患,坚决打击地下密闭空间使用液化气行为,严厉查处充装超期未检、报废钢瓶等问题,坚决防止恶性事故发生。

9.细化完善巡检巡护工作。建立定期巡检制度,加大对第三方施工破坏、违章占压等影响燃气安全行为的巡查巡检力度,检查设备设施运行、维护,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切实保证燃气设施安全运行。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实行挂账督办,确保限期整改到位。对问题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问题线索移交当地政府,严肃问责相关单位及负责人。

(四)做好安全宣传培训。

10.保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全面开展安全培训,做到燃气行业管理人员、燃气企业从业人员全覆盖,确保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持证上岗。

11.开展燃气“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燃气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开展燃气安全知识进课堂、进社区、进家庭,充分运用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广泛开展各种宣传活动,提高用户安全用气水平。

12.强化安全用气宣传。优化燃气安全知识宣讲方式和方法,将进课堂、进社区、进家庭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台作用。

三、时间安排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5月)。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县安委办统一部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根据工作职责,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6月至12月)。全面排查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动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1月至12月)。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先进经验、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推动建立健全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月至12月)。深入分析燃气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固化工作成果,完善长效机制,逐项推动落实。

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成效,查找问题,提出措施建议,每年12月10日前报县安委会。

商务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餐饮场所及大型商业综合体用气安全隐患排查;

公安、应急、市场监管、交通运输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液化石油气行业隐患排查整治相关工作。

(二)强化督促指导。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深入开展明查暗访、突击检查、交叉互查、随机抽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严肃问效问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手段,加强督促检査,确保工作实效。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逾期未整治到位的,坚决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四)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积极营造浓厚社会舆论氛围。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通过实施城市管理和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重点解决城区地下管线产权位置信息不清、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存在短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燃气企业安全生产过程不规范、农村安全用气隐患多、燃气安全运行体系不健全等方面的问题,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城市管理和燃气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生产制度、管理办法、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燃气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到2022年底前,城市管理和燃气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一)强化城市运营安全管理

1..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安全。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运营安全和应急管理,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城市道路桥梁、照明、供水、排水、供气、热力等运维管理单位安全生产监督。强化市政公用有限空间作业管控,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履行作业审批手续,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积极采用机械疏通车、机器人等自动化装备,严防中毒、窒息事故。加强城市道路、路灯、桥梁的巡查养护,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按有关养护技术规范进行维修,定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对城市桥梁进行检测评估,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进行养护维修或加固。

2.提升地下管线信息化管理水平。深入推进县城区地下管线补测补绘工作,根据城市发展及规划需要扩大普查范围,将新(扩)建道路、机关事业单位、老旧小区范围内的地下管线纳入普查范围。严格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程监理、竣工验收以及档案移交等规定,实现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的即时录入、动态更新、共建共享。2022年12月前,探索建立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与专业管线信息系统共享数据同步更新机制,加强地下管线信息数据标准化建设,构建安全可靠、智能高效的地下管线管理平台。

(二)大力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3.开展垃圾处理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加强建筑垃圾消纳、资源化利用等处置活动管理,完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名录管理制度,并作为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许可的前提条件。实行建筑垃圾处置特许经营,建立渣土堆放场所常态化监测机制,规范作业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4.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加快补齐我县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全面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和水平。2022年12月前,实现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泥无害化处置目标。2022年12月前,县城建成区彻底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系统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到2022年县城建成区全面消除黑臭水体。

5.加强城市公园、广场安全管理。加强城市公园、广场日常运行维护与管理,加强对城市公园水系安全隐患排查,设置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并巡检维护,公园内的游乐项目加强监管,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做好节假日等重点时期管控和游客密集区域的安全疏导,严防拥挤踩踏事件。健全城市公园、广场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实地演练。

(三)强化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6.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一是加强调度。结合本行业工作实际,定期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调度会和现场会,研究解决燃气安全运行、管理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消除盲区漏洞。二是严格落实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三是强化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从业人员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7.提高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水平。一是加强风险管控。建立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辩识生产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风险,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分级分类进行管理,逐一落实公司、部门、班组管控责任,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管控。二是强化危险源管理。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加强危险源监测和预警。三是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加强对事故隐患治理,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2021年5月底前,完成四次全县范围内双重预防体系检查。

8.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一是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力支持安全管理机构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持续提升安全管理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安全技术团队。二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坚持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严禁违规挪作他用。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三是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2021年底前,各企业要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四)强化燃气企业安全生产过程专项治理

9.加强基础管理工作。一是开展全县范围内安全专项指导。组织第三方机构、聘请燃气行业专家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指导,重点检查燃气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主体责任制落实、安全投入、教育培训、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设施设备管理、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准备等基础管理的建设情况,帮助燃气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建设,提高管理水平。二是加强燃气设施运行及安全管理。重点开展储气设施、老旧管线和管道占压等安全隐患治理,针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全部建立整改台帐,逐一明确整改责任人、措施及时限。加强部门联动配合,开展燃气安全联合执法;突出重点场所、重点部位专项整治,组织开展重要时间节点专项督导检查。三是强化持证上岗。重点检查三级教育档案、从业人员上岗证书、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书、特殊岗位使用具有相关资质的员工等情况,严肃处理无证上岗行为。检查从业人员掌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等情况。2021年5月底前,完成四次全县范围内安全专项检查。

10.开展燃气行业各领域专项整治。一是加强瓶装燃气企业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建立自有钢瓶的安全管理和标识制度,检查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为超期未检、检验不合格或者报废的钢瓶充装燃气,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等不法行为。二是加强汽车加气站安全管理。督促燃气企业加强燃气质量管理,严把气源质量关,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燃气。严格遵守充装操作规程,加气前、后对加气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充装记录。三是加强管道燃气企业安全管理。切实履行安全管理义务,严格按照《东营市燃气管理办法》要求,对单位用户开展安全检查,对居民用户进行入户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实行闭环管理。

(五)强化农村用气安全专项治理

11.加强农村管道天然气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一是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加强对农村地区用气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做好燃气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职责,加强监管、规范秩序,建立健全安全监管制度,建立完善基层安全管理服务体系。二是加强农村管道天然气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燃气工程建设,参与配套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应具有相应资质。县直有关部门加强对农村管道天然气工程建设的过程管理,依法履行项目核准或备案、规划、施工许可、工程验收备案等手续。承接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业务的单位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统筹安排好设备采购、工程设计、建设施工、竣工验收等工作,科学组织建设,确保工程质量。三是开展农村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定完善各类隐患排查整改计划,强化工作措施,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2020年底前,对有用气需求且符合安全送气条件的用户全部开通天然气。

12.加强燃气安全使用宣传。一是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加强农村地区燃气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对企业、农村安全员和用户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农村地区居民安全使用燃气的意识和技能,掌握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法。二是制作通俗易懂、简单易记的宣传材料。根据农村地区留守老人多、新增“煤改气”用户安全知识欠缺等情况,制作、印发燃气安全使用手册、天然气安全使用明白纸等宣传材料,强化室内安全用气常识及燃放烟花爆竹、车辆挤压、自然灾害等对户外燃气设施安全危害的宣传教育。三是开展燃气安全集中宣传活动。组织企业深入农村、社区、街道、“煤改气”用户家庭,发放燃气安全使用手册、明白纸等,手指口述,大力开展燃气安全法规和使用常识宣传。尤其是对新增“煤改气”用户,当面告知燃气安全注意事项、隐患和泄漏处置方法。

(六)健全燃气安全运行体系

13.加强燃气设施运行管理和保护。一是强化燃气设施运行管理。组织燃气企业对天然气门站、储配站、调压站、燃气管网、加气站及附属设备进行全面细致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对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状况进行摸查,加强对仪表和安全附件特别是储罐安全阀、管道安全阀、压力表等定期检测和运行维护。二是强化燃气设施安全保护。加强对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施工作业、交通运输等行为的管理,落实地下管线及架空管线保护措施,防止管线设施被外力损坏,保障管线设施安全运行。督促燃气企业完善相关标识标志工作。三是强化用户设施安全检查。燃气企业要本着“谁供气,谁负责”的原则,定期不定期入户检查燃气管道及附件、燃气灶具、连接软管、热水器等。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的风险防控、灾害防治、预测预警、监测监控等安全技术和产品。

14.加强应急处置机制和应急队伍建设。一是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坚持厘清权责与加强统筹并重,健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工作协调机制,针对农村地区特点完善燃气事故应急预案,提高突发事件处置水平。建立健全燃气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充分考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气源种类、供气方式、村居环境等具体情况,分别制定抢险、抢修、恢复供气方案,做好农村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二是建立专业应急抢险队伍。燃气企业充分整合现有人员、设备等资源,建立具有快速反应能力的专业化抢险救援队伍,认真开展定期演练。配备适合农村地区使用的抢险救援车辆、设备,组织开展实地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强化应急响应与保障。设立、公布应急电话,并保持畅通。针对农村燃气使用环境,根据运行发现问题或突发事故的严重程度,建立预警机制,分级启动应急响应,保障应急过程中各环节通信通畅,应急物资、器材供应及时到位,确保应急迅速高效。2022年底前建立燃气安全预警联动机制。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6月)。按程序制定印发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召开全县城市管理和燃气安全管理会议,部署启动全面开展城市管理和燃气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7月至12月)。按照总体部署要求,全面组织实施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排查城市管理和燃气领域存在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台账,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动态更新隐患台账,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有关优秀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总结城市管理和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县城市管理和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深刻认识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将其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强化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将其纳入城市管理和燃气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深入一线开展督查,积极推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

(二)落实工作责任。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促指导,落实时限进度,定期对表销账。强化调度督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组织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情况开展调度、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纠正工作中各类不严不实问题,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

(三)创新监管方式。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加强部门联动,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邀请安全专家开展精准指导服务,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主动搞好跟踪指导服务。

(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安全宣传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专项整治的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社会氛围。针对季节性防范特点和事故发生规律,督促各有关单位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切实增强企业安全防范能力。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建立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努力消除各类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坚决杜燃气安全生产事故,把该项工作做实做细做深,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全面排查城镇燃气供应场站设施,整治供应、使用环节的安全风险隐患,扎实做好查底数、列清单等基础性工作;整治瓶装液化气违规违法经营;严厉打击充装非自有钢瓶、超期未检钢瓶、违规检验钢瓶等行为;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全面落实入户安检工作,排查燃气使用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整改,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一)燃气设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对照《安徽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建城〔2017〕164号)《关于加强城镇燃气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建城〔2017〕58号)督促燃气企业对天然气门站、天然气储配站、车用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场站、液化天然气场站、液化天然气场站、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天然气管道等设施,以及储罐安全阀、压力表等监控设施开展全面自查,全面排查燃气设施安全风险隐患,并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点查找手册》及风险管控、隐患整治双重预防机制,按周期滚动排查,实施“清单管理、动态销号”管理;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制定专项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运行。在督促企业排查整改的基础上,按季度开展滚动排查和风险隐患整治。

(二)规范城镇燃气市场经营秩序

1.规范燃气企业经营行为,督促管道燃气经营企业严格落实入户安检工作,严格按标准执行每年不低于一次的入户安检,积极推进落实瓶装燃气色标管理、溯源管理、配送经营的制度化、标准化和常态化,强化落实主体责任。督促燃气企业加强对供应站(点)、送气车辆、送气人员的管理,统一车辆及人员标志标识,发现送气车辆及人员非该企业所属,应立即责令企业停业整改,拒不整改的应依法按照“向无经营许可单位和个人供应用于经营的燃气的行为”进行处罚。

2.督促瓶装液化气企业落实用户实名制气登记,发放《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安全用气告知书》(详见附件),在进行实名制管理建立用户档案的基础上,推动瓶装液化气企业建立用户信息提供,实现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服务。

3.督促管道燃气企业开展燃气设施排查工作,加强市政管网巡查力度,及时维修更换老旧燃气设施,精准理清市政燃气管网路线走向,完善燃气设施标识标牌。

4.督促燃气企业加强员工安全、消防和保卫教育培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持证上岗的必须确保100%持证上岗;要求生产一线员工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禁止违章操作,对存在“三违”行为的企业和个人从重处理。

5.加快瓶装液化气市场整合。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号)文件精神,严格安全准入,提高市场准入门槛,严格对照相关要求,严控新设立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对于安全措施不到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停业整顿。

6.依法查处餐饮场所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天然气的行为。重点检查在地下室、半地下室、车库、住改商、密闭场所等从事餐饮服务的公共聚集场所。依法查纠气瓶存放不符合要求、用气场所不符合要求、燃气设备设施不符合要求、用气操作不符合要求等行为,重点查处餐饮场所违规储存、使用瓶装液化气的行为。在执法过程中,及时移交存在需其他部门查处的违规行为。

(三)加大燃气使用安全宣传,提高用户安全意识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渠道,依托宣传、教育等部门广泛开展用气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居民用户、非居民用户(包括机关、学校、医院以及养老机构食堂、工地食堂等)安全使用燃气的意识。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制定用户安全用气规则,通过向用户发放安全用气手册、公众号推送等方式,对用户进行燃气安全使用宣传教育。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认真落实工作方案,广泛宣传动员,部署有关工作,营造工作氛围。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对照本方案整治内容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完成问题和风险隐患摸排梳理,落实安全整治主体责任,建立隐患及措施清单,整治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针对整治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攻坚整改工作,强力推进问题整改,确保整治无死角。

(四)巩固提升(2022年)认真分析突出的安全问题,查找深层次原因,总结经验,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过程安全管理的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制度成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郑文

副组长:汪承金、毛纯君、夏纯成、刘兴刚

成员:邓应何、郑志华、张迪福、谢予晖、陈斐

叶凡晶、李鸿胜、田勇、伍德传、包琪

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听取整治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解决问题,强化责任落实。

(二)加大部门间协调。各二级机构、科室积极配合落实燃气专项整治工作,形成整体工作合力,明确各部门责任。一二大队、开发区分局要加强辖区内餐饮也燃气安全使用巡查力度,及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物业管理中心加大小区内燃气使用安全宣传力度,督促物业工作人员加强巡查小区内燃气管网设施安全,及时发现整改隐患;公共事业局负责全县燃气经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对照工作方案定期巡查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局机关各科室负责法制、人事、物资等保障。

(三)严格督促指导。局督查科对专项整治行动全过程督查检查,准确掌握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强化跟踪督办,确保任务按期完成。


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篇十

(一)及时部署,制定方案,自查自纠(x月份)。

各乡(镇)、开发园区要结合各自实际,及时制订本辖区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落实责任,确保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x月xx日,全县各加油、加气站进行自查,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方案要求,认真全面的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写出自查工作总结备查。

(二)乡(镇)、开发园区安全检查(x月份)。

x月x日至x月xx日,各乡(镇)、开发园区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对辖区内中石化、中石油之外的加油、加气站进行逐一检查,对中石化、中石油所属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城市交通要道周边加油、加气站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送企业所在乡(镇)、开发园区安委会办公室。

(三)市、县抽查(x月份)。

x月份,市、县有关部门将组织对全县加油站、加气站安全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县安全监管局负责组织对全县加油站安全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并做好迎接市安监局检查,县住建部门负责组织对全县加气站安全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并负责做好迎接市城乡建委检查,县商务局负责组织对全县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加油站(点)情况进行抽查并做好迎接市商务局检查,x月xx日前将抽查情况报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篇十一

为加强全市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全市校园安全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通过开展三年行动,推动各地各校各部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教育系统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提升安全基础支撑保障能力,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为实现全市教育系统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证。

二、主要任务(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教育系统各单位各部门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安排专题学习,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结合实际贯彻学习。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纳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新时代新作为新篇章”重大主题宣传范畴,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在报、网、端、微等平台进行专题宣传,形成集中宣传声势。

(二)全面落实教育系统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学校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落实教育系统干部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落实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责任,指导督促学校加强安全管理,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监管机制,推动学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着力消除盲区漏洞。

(三)建立风险隐患安全防控体系指导学校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形成安全风险清单,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健全安全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和责任“六项机制”。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隐患整治闭环管理。构建安全生产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与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协同联动,促进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专业企业、师生公众等力量参与,凝聚学校安全治理合力。

(四)开展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治理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2020年组织各类学校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2022年前基本整改完毕。建立完善教育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2.加强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指导和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强评价考核,推进健康教育。

3.加强学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指导和督促学校健全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实验室人员安全培训机制;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等排查,建立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加强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教育。

4.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清理不达标载客汽车、非专用校车,保障校车发展与服务需求相适应。督促指导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服务方案,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管,保障校车通行安全。加强交通安全教育。

5.加强学校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指导学校全面排查建筑物安全隐患,查找并整治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的安全隐患,落实学校建筑所有权人承担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设施设备专项体检,查找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

6.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联合监管机制,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的资格准入和办学管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推进办学机构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五)提升安全基础支撑保障能力1.加强学生安全素质教育。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在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和中职、高中新生军训课程中加入消防知识教育,充分把握消防日、安全生产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活动契机,开展科普讲座、亲身体验、专题专栏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以案例警示教育和沉浸式互动体验,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加强实训实习期间和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

2.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学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和风险特点,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标准,规范安全管理和监督行为,把安全生产要求贯穿学校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落实教育系统安全管理统计分析制度,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事故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

3.提升安全生产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积极推动学校开设安全管理相关在线开放课程,推进运用虚拟仿真技术开展学校安全教育,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安全检查信息系统。加强校园“三防”建设,推动学校建设安全物联网监控系统和安全管理平台,积极推广应用温度传感、烟雾报警、视频监控等技术,加强安全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进行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

4.强化学校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督促各类学校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推动与学校周边重点救援力量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学校应急保障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应急管理分级响应制度和程序,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出现险情第一时间有效应对,提升风险防范能力。根据学校实际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

三、时间安排从2020年5月到2022年12月,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2020年5月至6月)。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相关股室、单位依据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部署。

2.组织实施(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组织各级各类学校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化实施方案,对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实效。

3.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跟踪整治,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确保按时整改销案,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4.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教育系统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实施。总结各地各校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市推广,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分年度对专项整治行动完成情况实施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并于每年年底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2022年底前形成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报告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1.提升政治站位。各地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三年专项整治作为解决学校安全重点难点问题的攻坚行动,抓紧整治实施,切实保证落实。

2.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对照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强化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市教育局将三年专项整治纳入教育督导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落地见效。

3.狠抓对标落实。各地各校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市安委会统一部署与要求,结合本地本校本部门安全生产实际制订实施方案,确保统一行动的整治内容不出现一个盲区和漏洞,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学校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

为推进我县“平安校园”的创建工作,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保障广大青少年学生平安健康成长,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及校园周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平安校园”为目标,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积极开展学校及周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校及师生的合法权益,为我校创造一个良好的教书育人的环境。

我校成立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1、开展师生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预防学生意外伤亡事故和犯罪行为发生。

2、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学校各项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完善校园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3、继续抓好学校危房改造,完善学校内外各类活动场所的安全设施,确保师生校内各项学习、生活、活动安全。

4、加强校内外活动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伤亡事故发生。

5、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6、积极开展暑期防学生溺水工作,确保学生暑期活动安全。

7、深入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工作,提高应急能力。

8、加强学校门卫及校内巡查和机动车辆进出校园管理,加大学校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力度,积极化解发生在学校内部的学生之间、师生之间、学生与教师之间的矛盾纠纷。同时,积极配合公安、交通、文化、卫生等部门,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治理,创设良好育人环境。

1、排查和消除教师和学生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杜绝教师在教育学生过程中的不冷静、不理智行为,防止激化师生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制定并细化教育措施,循序渐进进行教育培养的计划。

2、按照学校要求,根据各年级学生实际进行教育管理,通过班主任了解本年级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向学校汇报。

3、班主任负责对本班学生的教育和学生情况的了解及时化解学生的思想问题和学生之间、师生之间的矛盾,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向学校汇报,征求解决问题的意见。

4、各任课教师负有教育学生的责任,在与学生接触过程中和通过其他渠道了解到的学生中存在的问题要主动进行教育处理,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告诉班主任。体育老师负责体育课中的安全,特别是器械使用和运动过程中的学生安全。

5、各实验教师、信息学科教师在学生做实验或上机时,要进行安全用电和操作规程的教育,尤其在使用化学危险药品时更要高度警惕,防止学生触电或被药品灼伤。一旦出现意外,要立即采取急救措施。

(一)切实抓好班级安全工作。

1、抓好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做到随时检查室内门窗,特别是电器设备的隐患。保证用电安全检查,不乱动电源插座,信息课上要按规定程序操作机器。

2、严格遵守制度饮用水卫生制度,做好卫生教育工作,不到小摊小贩购买食物,不吃不洁食物,注意身体健康。

3、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报告制度。保证学校学生的人身安全,校内课间不乱跑,不拥挤,上下楼梯快步轻声,靠右边。在学校设立警示标志,教育学生放学按时离校,不经老师允许不能随意在校园内逗留。入校后不得随便出校门。上体育课、晨练及课外活动是要注意与他人合作,防止机械伤人,保证安全。

4、组织学习《中小学学生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安全责任事故。

5、向家长发放有关安全方面的通知和要求,确保做到安全告知的义务。

(二)大力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和青少年自护教育。

1、在学生中开展普法教育,是抓好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

2、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使学生在创建中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

3、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青少年自我保护教育。利用班训、班会和队会等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对学生进行自我保护教育,传授自护的知识和技能,切实增强学生的自护意识和自护能力。加大防范力度,防患于未燃。

4、加强对学生心理健康的指导和服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等措施,帮助学生了解心理健康的基本知识,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优化个性心理品质,进行挫折教育,增强心理调适和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加强自我教育,培养自身良好的心理品质,与同学、老师保持和谐的关系,以积极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自觉遵守《青少年文明网络公约》,不看不健康的书、报等;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5、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建立“行为不良”学生帮教机制,教好“行为不良”学生的转化工作。进一步加强家访谈话制度。

6、做到关爱,关心学生,特别要关心贫困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三)开展校园周边安全活动。

1、开展“学生远离网吧”和“学生远离无证摊贩”的活动。

2、上学、放学途中要遵守交通规则,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3、放学后按时回家,不在街上逗留,不与陌生人交往,不能接受陌生人馈赠礼物,受到不法侵害时及时打急救电话和必备电话求得110帮助。

(一)宣传发动阶段

我校从实际出发,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在组织开展“综治宣传月”、“中小学安全宣传日”、“学校安全教育周”、“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活动中,抓好活动安全、游泳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等重要环节的安全常识教育,强化全员安全意识。通过广播专刊、专题讲座、升旗仪式、收看专题片、每日五分钟安全教育等形式,使专项整治工作成为全体师生员工的自觉行动,真正落实到位。

(二)检查整改、完善措施阶段

开展重点专项整治行动,重点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卫生安全、学校化学危险品管理及学校危房危屋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专项整治行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对学校平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确立“平安第一、健康第一”思想,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全面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平安管理工作,为广大师生发明平安健康的良好环境。

全面排查和消除中小学、幼儿园内部平安隐患,完全整治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环境。全面清理整顿不合格办学机构和教职工队伍;督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进一步健全平安工作体系,空虚完善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和完善平安工作规章制度;广大师生的平安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增强,中小学、幼儿园内部各种设施的平安隐患明显减少,学校及周边环境平安状况明显改善,恶性刑事案件和校园重大责任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学生和少年儿童的意外伤害死亡人数明显下降,全社会对少年儿童的平安维护水平明显提高。

(一)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收集、整理各县区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情况,定期编发《工作简报》指导、协调各县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向市政府领导演讲工作进展情况。各县区均要建立专项整治行动协作机制,由政府领导亲自挂帅,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与,统一行动,各负其责,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外地专项整治行动。各县区结合自身实际,依照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平安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本实施方案提出的各项要求,迅速制定外地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法。

(二)各县区教育、公安、司法、建设、文化、卫生等有关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组织下。清理整顿周边违章建筑,查处取缔违法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厅、录像厅、歌舞厅、图书报刊音像制品、无证经营的饮食、食品、生活日用品摊点以及出租房屋等。大力整治校园及周边的交通秩序,加强各类交通设施的建设,减少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对学校内部进行严格、细致的平安大检查,及时督促整改各类平安隐患,坚决杜绝火灾、建筑物倒塌和食物中毒等恶性事故的发生。要通过这次专项治理行动,力争达到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有明显改善,广大师生的平安感明显增强,涉及师生的各类案件和事故明显减少,并建立起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长效管理机制的目标。

(三)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结合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平安工作的紧急通知》教电〔2004〕282号)精神。尤其要加强对城乡结合部、事故多发地区的中小学、幼儿园的检查,加强对校园危房、食品卫生等方面的检查,消除各种平安隐患,确保不留死角。对查出的平安隐患要立即处理,限期整改。

(四)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规设立的各类非法办学机构要一律限期整改,经教育行政部门验收达到办学条件和规范后再履行合法办学手续;对存在平安隐患的要坚决关闭或限期整改,并妥善安排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到其他中小学、幼儿园就学。其他部门审批的各类校外教育机构由审批部门负责清理整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幼儿园管理条例》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进行清理,对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要坚决调离教师岗位;对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排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要限期调离或辞退。当地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协助学校妥善安排有关人员。

(五)各县区公安机关要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治安状况进行全面检查。严厉打击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侵害师生平安的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逐一梳理近年来发生的针对中小学生、少年儿童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对影响恶劣、社会反映强烈的案件要挂牌督办,限期侦破,坚决打击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重点侦破、查处伤害未成年人的案件,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从重从快判决。对影响恶劣、社会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

(六)各县区对专项整治行动中检查发现的平安隐患和工作单薄环节。由当地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责成有关部门限期解决,并及时检查和督促整改落实情况。有关部门要提出整改的时间表并明确相关的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书。各县区要加强对外地区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把专项整治工作与法制宣传教育紧密结合,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总结交流各地经验,建立工作演讲制度。各县区要加大对中小学、幼儿园平安工作的宣传力度,要通过新闻发布会、简报等形式,及时公布外地区中小学和幼儿园平安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情况。各县区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将外地专项整治相关人员和具体实施方法报市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平安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

明确集中专项整治的目标任务、措施方法和各有关部门的责任,第一阶段(11月初—11月中旬)为集中专项整治阶段。各县区要作出全面安排。并向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演讲布置情况。11月中旬前,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具体落实专项整治的目标任务。

各县区对辖区内的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向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演讲专项整治情况。12月初,第二阶段(11月中旬—11月底)为检查验收阶段。11月30日前。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若干小组对各地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12月中旬,市迎接省督查组的验收,并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加强领导。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有序进行。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平安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领导,全市成立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平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汪景宁任组长,市政府副市长谢广祥、徐恒秋任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戚伟、杨杰,市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建委、文化局、卫生局、工商局、市容局、新闻出版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各县区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抽调人员集中办公。领导小组成员实行联系点制度,各负其责,分片包干。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各职能部门要明确任务,明确要求,明确责任,及时掌握专项行动的情况;要各司其职,加强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对难点、重点问题,要深入一线,分析指导,及时解决。领导小组办公室是牵头部门,要认真做好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各学校要认真填写“一校两表”即《校内平安隐患排查表》校园周边治安隐患及其他问题排查表》对校园平安进行集中大检查,及时向主管部门与属地管理部门报告情况,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

(二)广泛动员。广泛宣传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宣传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校园治安工作的积极意义,宣传整治行动的有效做法和成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和氛围。要通过设立举报信箱、投诉电话等便于群众参与的方式,让学生、教师、家长以及关心青少年健康生长的社会各界人士都行动起来,群策群力、献计献策,为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发明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从实际出发,针对学校及幼儿园的不同情况,抓住突出的治安问题,明确整治工作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和重点问题,因地制宜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县区专项治理成员单位要坚持整治巩固并进的方针,认真进行总结,找出差距,认真研究并建立中小学及幼儿园平安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严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好管理和整治责任,对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到位、防范措施不落实而造成中小学幼儿园和师生重大治安和安全事故的要按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请县区、各成员单位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于11月30前报市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平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行动中有关信息要及时报送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平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篇十二

实施方案是指对某项工作,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文体。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篇一】幼儿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消除车辆安全隐患,有效预防车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幼儿的生命安全,经县政府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维护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生命安全和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为目的,以“全面排查、集中整治”为原则,强化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安全管理,集中整治超载、超速、违规营运等行为,消除校园交通安全隐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工作机制,预防和避免涉及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生命安全交通事故发生,保障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通过集中整治,为符合条件的车辆办理校车标识,使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广大师生和车辆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全县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得到有效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及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杜绝涉及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成立县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检查整治活动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建峰同志兼任。

(一)检查整治范围:全县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及交通安全状况。

(二)检查整治内容

1.检查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权属、核载人数、车况、行车线路及保险等情况。

2.检查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管理制度、出车情况登记台帐,学校、幼儿园是否与车辆驾驶人签订安全责任书等。

3.检查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车辆驾驶人参加交通安全培训、学习情况等。

4.整治接送学生上下学违法违规车辆(如无牌无证车辆、无保险车辆、报废车、低速载货汽车、电三轮车、三轮车、拖拉机等)及其违法违规行为。

5.整治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超速、超员、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搭载学生行为。

6.检查专用校车未按规定喷涂校车统一标识问题。

7.检查和整治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一)县教育局职责

3.协助县交警大队对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及驾驶人员资质进行审核;

4.协助县交警大队对校车外观标识及车内的技术条件进行检查督导;

7.负责校门口放学学生乘车安全秩序维护;

8.协助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开展集中检查整治行动。

(二)县交警大队职责

1.负责对校车外观标识及车内技术条件进行检查督导;

2.负责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驾驶人员资质审核工作;

4.负责打击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无证照、超员、酒后驾驶等违规违法行为;

5.协助教育部门对学生开展交通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教育;

6.负责制定全县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检查整治具体行动方案。

(三)县交通运输局职责

2.负责打击非法接送中小学(幼儿)的黑车;

3.负责对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督促其遵纪守法;

4.协助公安、教育、安监部门开展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集中整治行动。

(四)县安监局职责

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办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安全事故。

(五)县广电台职责

设立专栏,滚动播发宣传标语,做好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六)各镇人民政府职责

1.协助县教育局做好本辖区的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登记工作;

3.协助公安、教育、交通、安监部门开展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集中整治行动。

(一)宣传动员阶段:各镇、各有关部门要要及时召开会议,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

(二)排查整治阶段:由县公安、交通、教育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到各中小学、幼儿园,对学生上、放学乘车情况进行调查,对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及基驾驶人开展拉网式排查。要对所有接送学生车辆、车主及驾驶人基本情况,车辆运行路线、运行时间及接送学生人数情况,是否签订安全管理和安全行车责任书的情况逐一登记。在排查的基础上,对固定接送学生车辆开展安全技术性能检查,对车辆驾驶人资格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及其驾驶人,责令整改,经检验不合格的车辆要立即停止运营;对有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严厉查处。所有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及其驾驶人都要经审核确认,领取有关证件,各项手续齐全后方可从事接送学生工作。同时,在接送学生时车前要放置醒目的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标识牌,便于执法部门检查和群众监督。

(三)抽查巩固阶段:由县政府领导带队,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教育局等部门牵头有关镇配合,对各镇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重点检查验收内容为:

1.查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资质。对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车辆是否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承运人责任险和司乘人员保险,校车是否喷涂统一外观标识,是否放置“校车专用通行证”等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接送学生上下学条件的车辆一律扣处。

2.查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驾驶人的资质。对驾驶人的驾驶资格进行全面审验。车辆驾驶人必须身体健康,年龄在55周岁以下,并具备相应准驾车型三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三年任一记分周期违法记分均未达到12分,没有发生重大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交通事故。发现不符合条件的车辆驾驶员,要对其进行安全教育,督促其遵纪守法。

3.查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维护保养和安检制度的落实。检查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是否按规定到具有检验资质的检查站对车辆进行检测,并出具“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报告单”及“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检查各校车的维护保养、安检制度以及校车跟车员的责任制度落实情况。严禁使用安全技术不合格车辆、报废车辆、非法改装车辆接送学生。

4.查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上路情况。重点整治车辆超速、超员、酒后驾驶,在不符合通行条件的道路上接送学生,不按核定线路运行以及使用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搭载学生和报废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没有取得校车手续的车辆接送学生等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严肃查处。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服务民生、维护稳定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到加强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狠抓各项措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各镇、县教育部门要针对我县目前接送学生车辆存在的现状,在搞好调查摸底的情况下,会同县公安交警部门对车主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让车主了解有关政策和法规,认识到自己肩负的责任以及做好整治工作的意义。县广电台、各级各类学校,要以这次集中整治为契机,对学生、学生家长进行一次专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设立专栏,滚动播发宣传标语等方式,做好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教育学生拒乘农用车、三轮摩托车、报废车辆和手续不全车辆,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人人关心学生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导,严格整治。各镇、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专门人员,强化对集中整治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单位予以表扬;对行动慢、工作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交通事故的,严肃追究责任。公安、交通运输、教育部门,要广泛听取师生、家长对按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管理工作工作的意见书、建议,动员教职工、学生和对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进行监督。

(四)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整治过程中要保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在进一步规范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相互支持与配合,共同致力解决学生上学放学交通难点问题。

【篇二】幼儿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环节相关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落实,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到20xx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达到100%、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率达到100%、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等考核达标率100%,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足和城镇人口密集区的企业搬迁改造任务如期完成,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一)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1.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源头管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科学审慎引进化工项目。涉及化工行业的省级、市级人民政府和重点化工园区要结合现有化工产业特点、资源优势、专业人才基础和安全监管能力等情况,进一步明确产业定位,加快制定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20xx年底前制定出台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20xx年底前,设区的市要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对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以下简称有毒气体),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指《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危险性类别为爆炸物的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控制,严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异地落户和进园入区;支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升级,依法淘汰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产能。

2.提升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水平。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建立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要求组织开展化工园区(含化工集中区)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工作。20xx年10月底前,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化工园区进行认定并公布名单,在认定基础上开展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a级(高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原则上不得批准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并纳入重点治理和监管范围,限期整改提升,20xx年底前仍为a级的化工园区要予以关闭退出;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b级(较高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原则上要限制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20xx年底前仍未达到c级或d级的化工园区要予以关闭退出。

3.深入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督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在20xx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对于重大隐患要依法上报地方有关监管部门并实施挂牌督办,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实现规范达标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依法淘汰一批。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回头看”,20xx年底前要对安全风险评估等级为“红、橙”的企业对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逐一再次进行核查,从源头提升发证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企业、化工园区、监管部门信息共享、上下贯通,20xx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全面完成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4.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贯彻实施,20xx年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严格执行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严格特大型公路桥梁、特长公路隧道、饮用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加强港口、机场、铁路车站以及与铁路接轨的专用线、专用铁路等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场所和设施的安全监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进行清理整顿。鼓励化工园区内具有上下游产业链关联的企业运用管道输送代替道路运输,有危险化学品车辆聚集较大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应建设符合标准规范的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组织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

(二)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xx)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xx)等标准规范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经评估具备就地整改条件的,整改工作必须在20xx年底前完成,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止使用;需要实施搬迁的,在采取尽可能消减安全风险措施的基础上于20xx年底前完成;已纳入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计划的,要确保按期完成。严格落实化工园区空间规划和土地规划,保护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禁止在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企业要保持足够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严禁超设计量储存,并尽可能减少储存量,防止安全风险外溢。??2.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继续推进“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建设完善,20xx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上述系统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100%,未实现或未投用的,一律停产整改。推动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20xx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最大限度减少作业场所人数。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已建成投用的必须于20xx年底前完成整改;涉及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原则上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确需布置的,应按照《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gb50779-20xx),在20xx年底前完成抗爆设计、建设和加固。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厂房(含装置或车间)和仓库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20xx年8月前必须予以拆除。

3.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凡列入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范围但未开展评估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不得生产。现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必须于20xx年底前完成有关产品生产工艺全流程的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同时按照《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xx〕1号)的有关方法对相关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副产物进行热稳定性测试和蒸馏、干燥、储存等单元操作的风险评估。强化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运用,已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企业要根据反应危险度等级和评估建议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补充完善安全管控措施,及时审查和修订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设施满足工艺安全要求,20xx年底前未落实有关评估建议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停产整顿。

4.推动技术创新。积极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生产设备设施,实现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降低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加快新材料应用和新技术研发,研究生产过程危险化学品在线量减量技术路线和储存数量减量方案,开发以低毒性、低反应活性的化学品替代高危险性化学品的工艺路线,开展缓和反应温度、反应压力等弱化反应条件的技术改造,积极推广气体泄漏微量快速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微通道反应器等先进技术方法的应用。聚氯乙烯生产企业按照《氯乙烯气柜安全运行规程》和《氯乙烯气柜安全保护措施改进方案》,进一步完善氯乙烯气柜安全管理措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5.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规标准。推进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管理指导意见,整合完善提升化工和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工程设计、施工、设备建造、维护、监测标准,着力解决标准空白、滞后和标准执行不一致问题。制定出台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和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标准等技术规范。

(三)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

1.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每年至少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一次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按照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开展至少一次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并按照新上岗人员培训标准离岗培训,20xx年底前安排1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职业技能x级培训,20xx年底前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严格从事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学历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20xx年底前,化工重点省份和设区的市至少扶持建设一所化工相关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依托重点化工企业、化工园区或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实习实训基地。

2.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自20xx年4月起,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新入职的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现有人员应在20xx年底前达到相应水平。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规定配备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

(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严格精准监管执法。制定并公布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执法计划,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强化事故责任追究,经事故调查明确应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责。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建立企业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必须做出安全承诺并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不按规定作出安全承诺和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或安全承诺和报告失实的,要依法依规对有关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对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到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依法对其实施职业禁入。对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执行暂扣或吊销安全许可证的有关规定。

2.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培植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对一、二级标准化企业项目立项、扩产扩能、进区入园等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并减少执法检查频次。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内容和日常执法检查重点内容有机结合,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管理。

3.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结合本地区化工产业特点,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全面整治违规违章问题,特别是强化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执法检查;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处罚,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深入排查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的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是否一致,对于发现的问题企业,要认真甄别其行业属性和风险,逐一明确并落实监管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五)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1.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根据本地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数量、规模等情况,配齐配强满足实际需要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20xx年底前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制度,新入职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在职人员每年复训时间不少于2周。鼓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到大型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岗位实训。各省和有关市、县要建立聘请专家指导服务制度,每年定期安排检查,持续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和水平,提升安全监管效率效果。

2.运用“互联网+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加快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进监管数据归集共享,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对危险化学品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20xx年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投用,依托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自动预警机制和管理制度,初步实现安全风险分类、分析、自动预警等功能。

3.强化社会化技术服务能力。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清单化管理制度,培育引导一批有能力信誉好的行业协会、技术机构、科研院所、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治理,为政府监管和企业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服务,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社会治理水平。严格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对设计不合规、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报告等行为,要依法严肃追究第三方服务机构和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合理规划布局建设立足化工园区、辐射周边、覆盖主要贮存区域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强化长江干线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实训演练,指导企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从20xx年4月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4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xx年5月至20xx年12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按照实施方案,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xx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xx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大力推广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经验做法,及时形成并推广制度性成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要实施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及时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专项工作机制,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专项整治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公安、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压实责任,协调推进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特点,突出重点目标任务,制定相应的优惠扶持政策,从项目准入、财税、信贷、技术服务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引导危险化学品企业积极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自动化控制系统建设、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提升、先进安全科技成果运用等。

(三)加强示范引领。各地区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重点任务的进展,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专项行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同时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四)抓好督导服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适时组织进行督促、指导、检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组织专家深入基层一线,帮助相关中小企业解决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改造、重大危险源监控等重点任务推进过程中的难题,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

【篇三】幼儿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长沙市望城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基本建设三年实施方案》(望安办发〔20xx〕22号)、《长沙市望城区全面推进“强三基、促三安、抓三大”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委办“四大三基”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根据我街道实际情况,现制定长沙市望城区丁字湾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基本建设三年实施方案。

按照“科学监管、依法行政、有效救援”的要求,全面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和实训考核体系、应急救援指挥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及信息化建设,推动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条件标准化达标,解决安全生产“基层薄弱、基础脆弱”及安全监管执法能力不足的实际问题,提高安全监管执法的科学性,提升应急救援指挥的时效性,增强技术支撑保障的有效性,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现代化公园式城区”和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性好转奠定坚实的安全基础。

二、建设原则

——统筹规划、明确目标。紧密结合《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统筹长远规划与近期目标,根据我街道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实际,分年组织实施,着力解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执法工作条件建设滞后问题。

——重点突破、带动全面。以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执法装备为重点,带动信息、实训考核、应急救援指挥和技术支撑等体系建设。

——分级管理、分步实施。按照事权划分原则,合理区分街道、村(社区)二级职责和财政投入责任,按阶段目标分步实施。街道安监站建设资金原则上由同级财政负责,根据有关规定,省、市财政将对街道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监管能力建设予以适当补助。

——优化配置、资源共享。进一步理顺监管能力建设体制关系,以监管需求为导向,优化整合我街道技术支撑和业务保障系统资源,避免重复建设。

到20xx年,基本完成我街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条件及执法装备建设、信息系统建设和科技支撑体系建设任务。街道安全监管部门依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监管部门及支撑机构工作条件建设基本配置标准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12〕9号)的要求,达到标准配置目标;安监部门信息化建设达到“办公无纸化(移动化),政务公开网络化,行政许可、行政执法、隐患排查治理、事故调查及统计、应急救援网络化,会议培训视频化”的“四化”水平;基层企事业单位救援队伍,达到三级或四级资质标准。

(一)加快安全监管工作条件和执法装备建设

1.街道安全监管执法装备建设。街道安全生产监管管理站根据本单位装备采购的需求,在省安监局制定的统一招标名录中,组织对现场监督检测设备、部分现场执法与调查取证分析设备、部分监管执法配套设备进行招标,按“统招分签”方式招标确定供货商及供货价格,并统筹安排合同签订、验收、付款及培训工作;街道安全生产监管管理站根据安全监管工作实际需求也可按政府采购程序自行采购未纳入统一招标名录的现场执法与调查取证分析设备、监管执法配套设备。根据相关规定,街道安全生产监管管理站现场执法装备由省、区两级统筹配备。

时间安排:20xx年10月前完成20xx年度国家投资区安全监管部门监管执法专业装备配备工作,20xx年6月前完成20xx年国家投资装备配备工作,20xx年10月前,接受全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执法专业装备建设验收评估,20xx年开始启动街道安全生产监管管理站现场执法装备配备工作,20xx年全面完成。

2.办公业务用房及执法监管交通工具建设。街道安全生产监管管理站将争取街道办事处的大力支持,整合办公用房资源,调剂解决街道安全生产监管管理站办公用房及业务用房,保证安全监管执法交通工具。

时间安排:20xx年底前落实办公业务及保障用房及执法交通专用工具。

(二)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体系建设

1.严格规范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规范。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规划(20xx-2018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的《隐患排查治理数据规范(试行)》、《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数据规范(试行)》、《生产经营单位基础数据规范(试行)》、《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代码编制规则(试行)》等4项规范和《湖南省安全生产信息化数据规范》,全面推进我街道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按照市安监局的统一部署,除继续完善和推进安全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系统、实时综合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外,强力推进和应用市安监局开发的信息系统,不再搞重复建设;按照统一的信息指标代码体系、数据结构和数据传输格式,整合现有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时间安排:按区安监局的部署开展,20xx年底完成。

2.积极应用办公自动化系统。街道安全生产监管管理站全面应用省安监局开发的办公自动化系统,及时反馈完善远程办公、移动办公、公文传输、公文阅文等功能的建议,构建信息畅通、功能完善的协同办公平台。

3.配齐装备,全面应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系统。积极应用省安监局开发的行政执法系统,配齐必要的装备,实现处罚决定在线审批、处罚文书现场打印、执法依据自动提示、领导实时全程监管。

时间安排:按区安监局的部署开展,20xx年底完成。

4.衔接各有关部门,综合应用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管理系统。及时衔接、沟通区安监局和区政府政务中心,协调和应用相关行政许可系统。

时间安排:按区安监局的部署开展,20xx年底完成。

5.拓展升级隐患排查治理系统,高质量完成试点任务。对我街道开发的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系统继续拓展升级,并向其他行业逐步推进,促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过程记录和管理。

时间安排:20xx年7月启动,20xx年10月前完成。

6.完善机制,积极应用事故调查及统计系统。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及统计分析机制,配齐装备,积极应用省安监局开发的事故调查及统计系统,实现与相关软件系统的良好对接。

时间安排:按区安监局的部署开展,20xx年开始应用。

7.安全培训信息管理和考试系统建设。按照上级的总体部署,全面实行安全生产培训计划申报、审批、考试、制证、查询和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持证信息上网操作,达到安全培训工作的标准化、考核网络化、证书规范化、查询便捷化、管理高效化的要求。

时间安排:按区安监局的部署开展,20xx年试用,20xx年开始全面应用。

8.支持基层对重点场所进行监控试点,对接市安监局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对重点场所和重大危险源治理的有效监管。

时间安排:按区安监局的部署开展,20xx年开始应用。

(三)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1.扶持队伍,完善应急救援体制。按照“依托企业、政府补贴、协议服务”和“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基地建设,指导和组织有关应急救援队伍参与应急救援的培训、演练、训练和救援,指导、帮助和督促应急救援队伍确定相应资质。

时间安排:按区安监局的部署开展,20xx年完成。

2、完善应急平台,实现互联互通。积极与市安监局应急平台、区政府应急平台、终端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加强值班值守,强化生产安全应急预案备案管理。

时间安排:按区安监局的部署开展,20xx年底,完成与区安监局应急平台对接。

按照“事权划分,属地管理”原则,街道办事处将统一组织和协调全街道安监部门监管执法装备建设、信息系统建设、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技术支撑体系工作,负责全街道安全监管部门监管能力基本建设。根据有关规定,省、市财政对基层安全监管部门能力建设(包括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办公业务用房、执法交通工具、专业装备、信息化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市级技术支撑能力建设予以支持和补助。

(一)加强领导、务实推进。街道办事处成立安全监管能力基本建设领导小组,街道办事处主任刘灿辉同志任组长,街道党工委委员谢定伟同志任副组长,各办主任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安全生产监管管理站,负责统筹协调安全监管能力基本建设的规划、资金投入和装备的配置。

(二)统筹协调、加大投入。各村(社区)要积极争取街道办事处的大力支持,把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纳入公共财政优先支出领域,落实财政投入,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投入长效机制。

(三)健全制度、落实责任。街道办事处将对各村(社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

【篇四】幼儿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1、建立健全幼儿安全管理网络,成立幼儿园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明确各小组的职责。实行分工合作、责任到人,并把安全工作要求列入各岗位职责中。

2、幼儿园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及运动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检查,及时维修,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伤,预防异物入耳、鼻及气管以及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3、保健员必须妥善保管幼儿的药品,病儿服药时,必须仔细核对药名、药量、幼儿姓名按时给幼儿服药,不准吃错药。保健室药品标签清楚,不得存放、使用过期的药品,消毒药品专人管理。

4、认真贯彻卫生防预部门下达的有关食品卫生的规定,严把食品的进园关和食品入口关,严防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5、对幼儿加强安全教育,各班根据实际通过游戏、儿歌、故事、角色表演等教学活动对幼儿进行防拐骗、绑架等自我防护意识的培养,开辟专栏定期向幼儿及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在幼儿园有危险的地方张贴醒目的安全警戒标志,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6、工作人员进行卫生保健知识的业务学习。每学年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工作,加强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救助培训及演练(如:消防演练等)。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对幼儿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或变相体罚,杜绝因上述原因造成的事故。

7、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都应以幼儿的安全为第一要素,进行认真细致的事先准备、对场地进行全面考察,考虑周详。严禁带幼儿到有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8、幼儿来离园严格实行安全接送,并由门卫加强管理,防止幼儿出大门走失,禁止外来人员来园玩耍。外来人员来访的一律要求实行登记。坚持规范使用“代接条”,凡幼儿呼不出称谓者及未成年人不得带幼儿离园。

9下班后,各班教师要负责关好门窗,整理好教室内的物品。及时关灯,电视、电扇、饮水机等电器插头应拔下。门卫或值班人员要做好安全巡查工作,严防各类事件的发生。

10.每月进行安全检查并有记录。实行安全事故及时上报制度,发生一般事故做好记录,幼儿园内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后,应在2小时内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情况,并报当地的有关部门。不得漏报。

附:常见事故分类:

(1)一般事故:由于缺乏自身保护能力或客观因素和条件所限等原因而发生的擦伤、划伤、骨折、跌伤、脱臼、吞入异物等事故。

(2)责任事故:凡由于保教人员责任心不强、照顾儿童不细心,擅离岗位,不执行安全制度或园内其他规章制度而发生的服错药、食物中毒、骨折、缝针、烧(烫)伤、儿童被冒领、走失、高处坠落、体罚、触电、溺水等事故,经积极采取措施未造成重大伤害的,为责任事故。

(3)重大事故:导致儿童死亡、残疾、重要组织器官损伤或增加儿童严重痛苦的事故为重大责任事故。

1、门卫人员应认真对进入幼儿园的外来人员进行检查,对神情异样的外来人员要仔细盘查,严禁其进入园内。外来人员出示介绍信,身份证或工作证,门卫查验后请示园长或相关领导,批准后要求其填写登记表,准其入园,但不得随意接触幼儿。

2、教职工骑自行车、摩托车出入园时要下车推行,园外的车辆除特殊情况外不得进入幼儿园或在幼儿园停放。为幼儿园送拉货物的车辆应在采买人员的指引下方可入园。

3、进入园内的车辆要谨慎慢行,凡撞坏门,墙等设施,由肇事者或所在单位承担维修费用。任何人都不得翻越破坏园门设施。

4、谢绝外部人员来我园玩耍、散步、锻练、闲逛等。严禁商贩,传推销人员进入我园。

5、幼儿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门卫做到按时开门、关门。

1、非幼儿园教职员工进入幼儿园,应主动向保卫人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幼儿园保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幼儿园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幼儿园。

3、对拒绝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幼儿园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园内并做好解释工作。

4、在上课期间,幼儿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接回去时,家长必须持有接送卡和班主任签字同意接走的字条,保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字条存档备查。

5、因特殊情况,家长需要探视送药物给幼儿,家长必须持班主任签字同意进入的字条,保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字条存档备查。

1、外来人员进入幼儿园,门卫必须在园门口卫室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篇五】幼儿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执行国家“隐患治理年”的一系列要求,认真落实市、区政府的安排部署,乡政府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最大限度地整改、消除各行业领域的重大安全隐患,结合国家、省、市、区“隐患治理年”的相关要求和部署,以及当前我乡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深入推进“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村及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到实处;对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整改消除重大隐患,落实防控措施,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减少一般事故,促进全乡各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按照乡党委、政府的部署,此次全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主要包括:道路交通、非煤矿山、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农机、水利、教育、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和领域。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领导,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乐居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安监站,由周兆雄担任主任,负责处理相关事务。

(二)职责分工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按照乡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依法履行主体责任的原则,由各村、各部门组织实施。

1、各村要结合实际,按照“重点突出,整体推进”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乡安监站要搞好全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与指导,并按照“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和国务院安委办关于重点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本乡实际,督促相关单位和生产经营企业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指导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乐居派出所主要负责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组织、指导、督促民爆器材的储存、运输、使用和对烟花爆竹运输、燃放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对辖区内的“三无”车辆、超员超载超速、违章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事故育点、黑点路段的监控和治理。

4、乐居国土所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矿产资源勘查企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打击种类非法开采国家矿产资源的行为;加强地质灾害的排查、评估、监控,落实有效防范措施。

5、乐居交警中队的主要负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加大对“三无”车辆、超员超载超速、违章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事故育点、黑点路段的监控和治理。

6、乐居工商所、卫生院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7、乐居乡中心学校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本系统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

8、乡水管站根据各自监管职责,按照“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实施意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的实际,认真研究,组织实施本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

9、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乡各级政府“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监管部门的有关指令,深入开展隐患自查工作,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积极开展整改活动和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严防隐患转化为事故,确保安全。

各行业监管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刻吸取xx县“3·14”煤矿事故教训,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省、市、区领导相关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组织好、开展好、实施好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全力以赴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根据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全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从今年3月27日开始,到5月2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隐患排查阶段(3月27日至3月31日)

各村、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乡党委、政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和去年专项行动中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成立机构,落实人员、经费、及时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隐患排查工作采取乡政府组织抽查和企业自查、申报的方式进行。排查阶段结合后,要如实填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登记表》,对每一条隐患都要进行逐一登记。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水利等工矿商贸行业监管部门和道路交通、水运等交通运输监管部门以及教育、文体、农机、水利等行业监管部门,要按照全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及时组织督促开展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活动。发现重大隐患,应当立即责令相关单位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当地行业监管部门申报,纳入督办整改内容,隐患不消除,坚决不允许恢复生产经营活动。凡因排查不力或满报、虚报安全隐患、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督促整改阶段(4月1日至4月25日)

各生产经营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刻吸取区内外的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分析研究,周密部署,结合隐患排查情况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列出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预案和临控“五落实”,严防隐患酿成事故。各村和相关部门要适时组织深入生产经营企业,对排查登记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抽查、指导和督促,如实填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汇总表》。各村和相关部门务必于4月25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材料和《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登记表》、《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汇总表》报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三)督查验收阶段(4月26日至4月30日)

为确保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乡政府将组织督查组,于4月26日至4月30日对各村、各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验收。督查的主要内容是:一是查各村、各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放执行专项行动目标责任状的情况以及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履职情况;二是抽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改的情况;三是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四是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五是查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情况;六是查各村、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打非”工作情况。

督查验收工作结束,乡党委、政府按照此次专项行动目标责任状的考核内容和奖惩办法,对各村、各相关部门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并将考核结果一并纳入全年安全生工作目标责任状的考核。

(四)迎接市区级督查验收阶段(5月1日至5月20日)

各村、各相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乡级督查验收情况,进一步查缺补漏,做好迎接市、区督查验收的相关准备工作。

一是各村、各相关部门要深刻吸取xx县“3.14”煤矿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思想上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在行动上更加扎实地抓安全生产,保持高压态势,狠抓具体措施的落实。要加强舆论监督和宣传教育,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始终,营造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浓厚氛围,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从业人员全面细致的查找事故隐患,出谋划策,群防群汉,深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专一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是要结合国家、省、市、区有关“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进一步强化监管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亲自部署、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要结合实际,层层分解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将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落实到每一个行业主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

三是排查治理工作要全面、深入、细致、不留死角,切实做到责任清、情况明、数字准。排查出的每条安全隐患都要注明基本情况、类型、需整改的内容、主体责任单位、监管单位、措施落实情况等。要认真总结去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地至今尚未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要进行认真梳理,查清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采取有力的措施,加快整改进度。暂时不能完成整改措施的重大安全隐患都要由主体责任单位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预案和监控“五落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防止事故发生。

四是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要加强对隐患具体责任单位排查治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检查,狠抓整改落实。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规定时限内未进行整改或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单位、企业,要依法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该停产停业的要停产停业,该吊销证照的要吊销证照,该关闭的要依法关闭;对长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迟迟不进行治理的,要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凡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六】幼儿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和《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我县认真组织重点行业领域主管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现将2020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亲自批示、亲自部署的重要工作,省、州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亲自安排部署工作落实,我县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政治站位,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为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并将之列为当前以及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头等大事。7月份,由县安委办牵头,拟定《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多次征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意见,不断细化完善方案内容,强化统筹协调,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把解决实际问题、夯实企业主体责任、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严格监管执法等内容作为专项整治的主攻方向,推动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稳扎稳打。

(一)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同志等7个副县长为副组长,其他29个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由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安全专员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11个专项(专题)整治工作专班,分别负责各专项(专题)整治工作的具体推进落实,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整治工作具体情况。各专项(专题)整治专班组牵头单位确定1名联络员,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人员。

(二)印发实施方案。对标对表省、州行动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印发了《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全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包含1个总方案,2个专题实施方案和9个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形成了“1+2+9”的任务框架。所有专项整治方案均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

为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在整体推进、拉网式全覆盖排查整治的基础上,我县着力狠抓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对发现的一般隐患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即知即改;对重大隐患按照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的要求,坚决彻底闭环整改,务求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特大事故和对社会有严重影响事故的发生。

道路交通安全:围绕“五保三提升”,积极开展“奋进系列”、“减量控大”、“一盔一带”、“零酒驾”等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道路违法行为,以安全防范为基础,抓宣传、抓教育、抓源头,切实提高全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截止目前,全年排查隐患道路点段20余处,上报预警报告17份,与各区乡、各企事业单位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68份;共发现县乡道安全隐患58处,整治县乡道安全隐患58处,设立安全警示标志牌210个,投入推土机1台,运料车1台,装载机2台,投入人力190人次;处理路政案件一起,下发责令通知书3份,审批道路施工1起,全年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宣传23场次,悬挂横幅30幅,发放宣传资料6000份,累计巡查公里数57228公里,检查车辆97452台,查处非法运营车辆14台,处理9台,学习教育2台,待处理3台,检

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篇十三

实施计划是指对某项工作在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法和工作步骤等方面作出全面、具体、明确安排的计划文件。这是一种应用写作风格。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推进我县“平安校园”的创建工作,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保障广大青少年学生平安健康成长,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及校园周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平安校园”为目标,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积极开展学校及周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校及师生的合法权益,为我校创造一个良好的教书育人的环境。

我校成立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1、开展师生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预防学生意外伤亡事故和犯罪行为发生。

2、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学校各项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完善校园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3、继续抓好学校危房改造,完善学校内外各类活动场所的安全设施,确保师生校内各项学习、生活、活动安全。

4、加强校内外活动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伤亡事故发生。

5、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6、积极开展暑期防学生溺水工作,确保学生暑期活动安全。

7、深入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工作,提高应急能力。

8、加强学校门卫及校内巡查和机动车辆进出校园管理,加大学校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力度,积极化解发生在学校内部的学生之间、师生之间、学生与教师之间的矛盾纠纷。同时,积极配合公安、交通、文化、卫生等部门,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治理,创设良好育人环境。

1、排查和消除教师和学生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杜绝教师在教育学生过程中的不冷静、不理智行为,防止激化师生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制定并细化教育措施,循序渐进进行教育培养的计划。

2、按照学校要求,根据各年级学生实际进行教育管理,通过班主任了解本年级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向学校汇报。

3、班主任负责对本班学生的教育和学生情况的了解及时化解学生的思想问题和学生之间、师生之间的矛盾,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向学校汇报,征求解决问题的意见。

4、各任课教师负有教育学生的责任,在与学生接触过程中和通过其他渠道了解到的学生中存在的问题要主动进行教育处理,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告诉班主任。体育老师负责体育课中的安全,特别是器械使用和运动过程中的学生安全。

5、各实验教师、信息学科教师在学生做实验或上机时,要进行安全用电和操作规程的教育,尤其在使用化学危险药品时更要高度警惕,防止学生触电或被药品灼伤。一旦出现意外,要立即采取急救措施。

(一)切实抓好班级安全工作。

1、抓好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做到随时检查室内门窗,特别是电器设备的隐患。保证用电安全检查,不乱动电源插座,信息课上要按规定程序操作机器。

2、严格遵守制度饮用水卫生制度,做好卫生教育工作,不到小摊小贩购买食物,不吃不洁食物,注意身体健康。

3、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报告制度。保证学校学生的人身安全,校内课间不乱跑,不拥挤,上下楼梯快步轻声,靠右边。在学校设立警示标志,教育学生放学按时离校,不经老师允许不能随意在校园内逗留。入校后不得随便出校门。上体育课、晨练及课外活动是要注意与他人合作,防止机械伤人,保证安全。

4、组织学习《中小学学生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安全责任事故。

5、向家长发放有关安全方面的通知和要求,确保做到安全告知的义务。

(二)大力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和青少年自护教育。

1、在学生中开展普法教育,是抓好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

2、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使学生在创建中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

3、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青少年自我保护教育。利用班训、班会和队会等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对学生进行自我保护教育,传授自护的知识和技能,切实增强学生的自护意识和自护能力。加大防范力度,防患于未燃。

4、加强对学生心理健康的指导和服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等措施,帮助学生了解心理健康的基本知识,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优化个性心理品质,进行挫折教育,增强心理调适和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加强自我教育,培养自身良好的心理品质,与同学、老师保持和谐的关系,以积极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自觉遵守《青少年文明网络公约》,不看不健康的书、报等;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5、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建立“行为不良”学生帮教机制,教好“行为不良”学生的转化工作。进一步加强家访谈话制度。

6、做到关爱,关心学生,特别要关心贫困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三)开展校园周边安全活动。

1、开展“学生远离网吧”和“学生远离无证摊贩”的活动。

2、上学、放学途中要遵守交通规则,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3、放学后按时回家,不在街上逗留,不与陌生人交往,不能接受陌生人馈赠礼物,受到不法侵害时及时打急救电话和必备电话求得110帮助。

(一)宣传发动阶段

我校从实际出发,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在组织开展“综治宣传月”、“中小学安全宣传日”、“学校安全教育周”、“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活动中,抓好活动安全、游泳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等重要环节的安全常识教育,强化全员安全意识。通过广播专刊、专题讲座、升旗仪式、收看专题片、每日五分钟安全教育等形式,使专项整治工作成为全体师生员工的自觉行动,真正落实到位。

(二)检查整改、完善措施阶段

开展重点专项整治行动,重点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卫生安全、学校化学危险品管理及学校危房危屋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一是深化认识强责任。校园安全事关广大幼儿的健康成长,事关千万个家庭的幸福生活。一直以来,我园坚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校园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把广大师生生命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把安全工作作为打基础、抓根本、管长远的重要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人人明晰工作职责,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形成了全园上下一心、凝心聚力、齐心协力,共同抓好安全稳定工作的良好格局。

二是完善机制谋措施。我园坚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全域覆盖”的安全工作体系,切实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网络体系,在安全教育、风险研判、隐患排查、环境整治、应急演练、校园安保等多方面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夯实管理措施,进一步筑牢防范网络,全力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三是家园共育显合力。家庭是幼儿园重要的合作伙伴,是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拓展和延伸。我园通过建立家长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家园联系栏等途径及时向家长推送每天的安全教育内容;通过小手拉大手、安全亲子行等活动,充分构建家园共建桥梁,彰显家园共育合力。

一是抓实主题教育,提升防范意识。我园切实把安全教育纳入幼儿园课程之中,落实到日常保教工作之中,坚持做到每周开展一次与安全相关的主题活动。结合幼儿年龄特点,精心设计“遇到坏人怎么办?”“上下楼梯莫打闹”“哪些危险物品不能玩”等主题教育,切实培养幼儿对危险事物的鉴别能力,使幼儿懂得保护自己、免受伤害、远离危险。

二是强化应急演练,提升自护能力。安全在于防范,预防重在演练。我园高度重视安全应急演练,认真制定演练方案,匠心设计演练线路,扎实开展演练培训,精心组织演练活动。通过开展地震逃生演练、消防应急演练、疫情防控演练等多种形式的演练活动,让幼儿进一步明确应急事件处置的方法和流程,切实提高幼儿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

三是创新教育形式,提升安全实效。在保教活动中,我园将幼儿日常生活、游戏玩耍、安全自救、灾难应对等安全知识,融入幼儿喜闻乐见的游戏、故事、儿歌、情景表演等形式之中。通过升旗仪式礼仪小标兵安全儿歌诵读、幼儿园课间及离园时安全铃声提示等形式帮助孩子们掌握安全知识,让安全意识入脑入心。

一是强力推进周边环境整治。两年前的示范幼儿园,北靠居民楼、西邻农贸市场、东挨木材加工厂和废品收购站,深陷“三面干扰”的囧地。周边环境脏乱差,给幼儿入园离园带来极度不便,教育活动严重安全隐患。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县教委、公安局、林业局、桂溪街道、北街社区等多个部门联动配合,召开校园周边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协调会、推进会2次,大刀阔斧改善了幼儿园周边环境。搬迁了木材加工厂和废品收购站,绿化美化了休闲场所、规范了市场经营秩序。如今,崭新的面貌为孩子们提供了良好的保育教育环境:园门前是笔直平坦的(冰河)大道,围墙外是鸟语花香、流水清清的滨河花园,不远处是整洁宽阔的休闲广场;幼儿园内也提档升级,在原废品收购站处设置了100米牡丹长廊,幼儿尽情的玩在其中,乐在其中,美在其中。家长表示:现在幼儿园周边环境治理好了,接送孩子方便了,把孩子放在这么美的幼儿园也更放心了;周边居民早晚都会在休闲广场跳坝坝舞,平时没事时也会坐在滨河路的长椅上晒是太阳,看园内孩子尽情的嬉戏、玩耍。幼儿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是竭力消除校园隐患风险。我园坚持定期开展风险研判,严格落实“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全面加强围墙堡坎、教学楼、水电设施、电气线路等领域隐患排查,分类建立隐患台账,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今年以来,幼儿园共召开安全风险研判会6次,开展隐患集中排查10余次,排查出线路老化、屋面渗水、地面积水等安全隐患4个,已完成整改3个,切实确保将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是着力改善校园安全设施。幼儿园着力加强安全硬件建设,每年投入3—5万元,用于灭火器、楼道护栏、安全标识等设施设备的安装、维护和更换。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关心下,今年第四季度,将投入资金11万元,将解决园内监控线路老化、镜头模糊、内存不足等问题,实现园内高清监控镜头全覆盖,确保幼儿一日活动更加安全有序。

各位领导,安全管理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将继续按照上级的指引,在宣传教育、常规管理、设施改善等方面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将安全工作抓紧抓细抓实,为示范园的发展和师幼平安健康筑起一道铜墙铁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保障和改善教育民生,确保“幼有所育”,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县教委等各级各类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关怀下,幼儿园及周边环境得到了彻底的改善。如今,该园校门前是笔直平坦的(冰河)大道,围墙外是鸟语花香、流水清清的滨河花园,不远处是整洁宽阔的休闲广场。园内环境也提档升级,办学品质进一步提升。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获得感、幸福感。

1、建立健全幼儿安全管理网络,成立幼儿园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明确各小组的职责。实行分工合作、责任到人,并把安全工作要求列入各岗位职责中。

2、幼儿园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及运动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检查,及时维修,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伤,预防异物入耳、鼻及气管以及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3、保健员必须妥善保管幼儿的药品,病儿服药时,必须仔细核对药名、药量、幼儿姓名按时给幼儿服药,不准吃错药。保健室药品标签清楚,不得存放、使用过期的药品,消毒药品专人管理。

4、认真贯彻卫生防预部门下达的有关食品卫生的规定,严把食品的进园关和食品入口关,严防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5、对幼儿加强安全教育,各班根据实际通过游戏、儿歌、故事、角色表演等教学活动对幼儿进行防拐骗、绑架等自我防护意识的培养,开辟专栏定期向幼儿及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在幼儿园有危险的地方张贴醒目的安全警戒标志,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6、工作人员进行卫生保健知识的业务学习。每学年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工作,加强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救助培训及演练(如:消防演练等)。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对幼儿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或变相体罚,杜绝因上述原因造成的事故。

7、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都应以幼儿的安全为第一要素,进行认真细致的事先准备、对场地进行全面考察,考虑周详。严禁带幼儿到有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8、幼儿来离园严格实行安全接送,并由门卫加强管理,防止幼儿出大门走失,禁止外来人员来园玩耍。外来人员来访的一律要求实行登记。坚持规范使用“代接条”,凡幼儿呼不出称谓者及未成年人不得带幼儿离园。

9下班后,各班教师要负责关好门窗,整理好教室内的物品。及时关灯,电视、电扇、饮水机等电器插头应拔下。门卫或值班人员要做好安全巡查工作,严防各类事件的发生。

10.每月进行安全检查并有记录。实行安全事故及时上报制度,发生一般事故做好记录,幼儿园内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后,应在2小时内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情况,并报当地的有关部门。不得漏报。

附:常见事故分类:

(1)一般事故:由于缺乏自身保护能力或客观因素和条件所限等原因而发生的擦伤、划伤、骨折、跌伤、脱臼、吞入异物等事故。

(2)责任事故:凡由于保教人员责任心不强、照顾儿童不细心,擅离岗位,不执行安全制度或园内其他规章制度而发生的服错药、食物中毒、骨折、缝针、烧(烫)伤、儿童被冒领、走失、高处坠落、体罚、触电、溺水等事故,经积极采取措施未造成重大伤害的,为责任事故。

(3)重大事故:导致儿童死亡、残疾、重要组织器官损伤或增加儿童严重痛苦的事故为重大责任事故。

1、门卫人员应认真对进入幼儿园的外来人员进行检查,对神情异样的外来人员要仔细盘查,严禁其进入园内。外来人员出示介绍信,身份证或工作证,门卫查验后请示园长或相关领导,批准后要求其填写登记表,准其入园,但不得随意接触幼儿。

2、教职工骑自行车、摩托车出入园时要下车推行,园外的车辆除特殊情况外不得进入幼儿园或在幼儿园停放。为幼儿园送拉货物的车辆应在采买人员的指引下方可入园。

3、进入园内的车辆要谨慎慢行,凡撞坏门,墙等设施,由肇事者或所在单位承担维修费用。任何人都不得翻越破坏园门设施。

4、谢绝外部人员来我园玩耍、散步、锻练、闲逛等。严禁商贩,传推销人员进入我园。

5、幼儿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门卫做到按时开门、关门。

1、非幼儿园教职员工进入幼儿园,应主动向保卫人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幼儿园保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幼儿园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幼儿园。

3、对拒绝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幼儿园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园内并做好解释工作。

4、在上课期间,幼儿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接回去时,家长必须持有接送卡和班主任签字同意接走的字条,保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字条存档备查。

5、因特殊情况,家长需要探视送药物给幼儿,家长必须持班主任签字同意进入的字条,保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字条存档备查。

1、外来人员进入幼儿园,门卫必须在园门口卫室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和我县根据实际情况所开展的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现对我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情况作如下总结: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精神和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夯实安全发展基础,为全县安全生产有力有序推进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精神和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部署安排工作为加强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工作的领导,我县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统筹、决策、指导。各专项(专题)整治专班组牵头单位确定1名联络员,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人员。

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目标明确,线路清晰,主要内容为“1+2+9”方案,即1个总方案、2个专题、9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两个专题分别是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9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分别是危险化学品、消防、道路运输、交通运输(邮政)、城市建设、危险废物、工贸行业、特种设备、农村安全(农牧业机械、农村沼气、农村建房)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做实两个专题强化责任落实紧扣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提出两个专题:第一个专题是学深悟透和准确把握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实质,增强从根本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全社会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把安全生产贯穿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提高本质安全发展水平;推动党政领导干部切实承担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第二个专题是通过三年行动,推动全县各行业领域企业建成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及安全生产社会化治理体系,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得到有效保障。在三年行动中,为解决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上存在的问题,县从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企业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治理体系强化入手,力求通过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政策措施推进企业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实现“三个转变”。即: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实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抓好10个专项整治筑牢安全基础危险化学品、消防、道路运输、交通运输(邮政)、城市建设、危险废物、工贸行业、特种设备、农村安全(农牧业机械、农村沼气、农村建房)9个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状况是县安全生产水平提升的关键,县相关部门针对这9个重点行业领域不同特点,从安全源头管控上入手,出台了9个专项整治方案。这些方案从规划布局、审查审批、行政许可等方面明确了实施的目标任务、具体措施。突出本质安全,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特别是吸收了县初步开展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取得的经验,把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艺技术改造、安全工程改造、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等作为整治的重点内容,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方案出台后,各部门迅速行动,围绕方案认真开展工作。危化品领域:县应急局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有资质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对全县所有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开展了一次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搞清现状,消除了一大批安全隐患。消防领域:县消防救援大队以问题导向、目标结果导向为出发点,通过抓牢抓实“直面消防现实斗争”和“夯实打牢火灾防控基础”两条主线,着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健全完善消防工作长效机制。道路运输领域:县交通运输局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抓好“平安工地”建设管理,桥梁、涵洞施工安全,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及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真分析县道路交通安全所面临的形势,多措并举推进安全生产三年行动计划。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分析,扎实推进国道、省道、县道、以及通乡通村交通安全文明创建,深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安全“除隐患、防风险”专项整治行动,做实事故约谈和深度调查。

2020年以来,全县道路交通事故指数全面下降,事故次数同比减少、死亡人数同比减少,工业园区领域:城市建设领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城市安全发展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不断完善城市安全治理措施,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质量,提高城市质量水平,实现城市全面健康发展。危险废物领域:县生态环境局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和安全环境风险评估论证,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建立危废监管源清单和数据库,督促企业建立规范化的危废清单台账,制定危废管理计划和按时申报登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重、持续时间长,需要我们加倍努力。相信,在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县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合力推动下,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下,全县安全生产水平必将得到大幅提升,为全县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为切实做好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消除车辆安全隐患,有效预防车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幼儿的生命安全,经县政府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维护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生命安全和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为目的,以“全面排查、集中整治”为原则,强化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安全管理,集中整治超载、超速、违规营运等行为,消除校园交通安全隐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工作机制,预防和避免涉及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生命安全交通事故发生,保障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通过集中整治,为符合条件的车辆办理校车标识,使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广大师生和车辆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全县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得到有效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及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杜绝涉及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成立县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检查整治活动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建峰同志兼任。

(一)检查整治范围:全县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及交通安全状况。

(二)检查整治内容

1.检查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权属、核载人数、车况、行车线路及保险等情况。

2.检查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管理制度、出车情况登记台帐,学校、幼儿园是否与车辆驾驶人签订安全责任书等。

3.检查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车辆驾驶人参加交通安全培训、学习情况等。

4.整治接送学生上下学违法违规车辆(如无牌无证车辆、无保险车辆、报废车、低速载货汽车、电三轮车、三轮车、拖拉机等)及其违法违规行为。

5.整治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超速、超员、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搭载学生行为。

6.检查专用校车未按规定喷涂校车统一标识问题。

7.检查和整治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一)县教育局职责

3.协助县交警大队对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及驾驶人员资质进行审核;

4.协助县交警大队对校车外观标识及车内的技术条件进行检查督导;

7.负责校门口放学学生乘车安全秩序维护;

8.协助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开展集中检查整治行动。

(二)县交警大队职责

1.负责对校车外观标识及车内技术条件进行检查督导;

2.负责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驾驶人员资质审核工作;

4.负责打击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无证照、超员、酒后驾驶等违规违法行为;

5.协助教育部门对学生开展交通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教育;

6.负责制定全县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检查整治具体行动方案。

(三)县交通运输局职责

2.负责打击非法接送中小学(幼儿)的黑车;

3.负责对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督促其遵纪守法;

4.协助公安、教育、安监部门开展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集中整治行动。

(四)县安监局职责

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办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安全事故。

(五)县广电台职责

设立专栏,滚动播发宣传标语,做好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六)各镇人民政府职责

1.协助县教育局做好本辖区的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登记工作;

3.协助公安、教育、交通、安监部门开展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集中整治行动。

(一)宣传动员阶段:各镇、各有关部门要要及时召开会议,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

(二)排查整治阶段:由县公安、交通、教育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到各中小学、幼儿园,对学生上、放学乘车情况进行调查,对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及基驾驶人开展拉网式排查。要对所有接送学生车辆、车主及驾驶人基本情况,车辆运行路线、运行时间及接送学生人数情况,是否签订安全管理和安全行车责任书的情况逐一登记。在排查的基础上,对固定接送学生车辆开展安全技术性能检查,对车辆驾驶人资格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及其驾驶人,责令整改,经检验不合格的车辆要立即停止运营;对有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严厉查处。所有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及其驾驶人都要经审核确认,领取有关证件,各项手续齐全后方可从事接送学生工作。同时,在接送学生时车前要放置醒目的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标识牌,便于执法部门检查和群众监督。

(三)抽查巩固阶段:由县政府领导带队,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教育局等部门牵头有关镇配合,对各镇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重点检查验收内容为:

1.查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资质。对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车辆是否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承运人责任险和司乘人员保险,校车是否喷涂统一外观标识,是否放置“校车专用通行证”等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接送学生上下学条件的车辆一律扣处。

2.查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驾驶人的资质。对驾驶人的驾驶资格进行全面审验。车辆驾驶人必须身体健康,年龄在55周岁以下,并具备相应准驾车型三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三年任一记分周期违法记分均未达到12分,没有发生重大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交通事故。发现不符合条件的车辆驾驶员,要对其进行安全教育,督促其遵纪守法。

3.查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维护保养和安检制度的落实。检查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是否按规定到具有检验资质的检查站对车辆进行检测,并出具“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报告单”及“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检查各校车的维护保养、安检制度以及校车跟车员的责任制度落实情况。严禁使用安全技术不合格车辆、报废车辆、非法改装车辆接送学生。

4.查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上路情况。重点整治车辆超速、超员、酒后驾驶,在不符合通行条件的道路上接送学生,不按核定线路运行以及使用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搭载学生和报废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没有取得校车手续的车辆接送学生等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严肃查处。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服务民生、维护稳定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到加强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狠抓各项措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各镇、县教育部门要针对我县目前接送学生车辆存在的现状,在搞好调查摸底的情况下,会同县公安交警部门对车主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让车主了解有关政策和法规,认识到自己肩负的责任以及做好整治工作的意义。县广电台、各级各类学校,要以这次集中整治为契机,对学生、学生家长进行一次专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设立专栏,滚动播发宣传标语等方式,做好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教育学生拒乘农用车、三轮摩托车、报废车辆和手续不全车辆,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人人关心学生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导,严格整治。各镇、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专门人员,强化对集中整治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单位予以表扬;对行动慢、工作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交通事故的,严肃追究责任。公安、交通运输、教育部门,要广泛听取师生、家长对按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管理工作工作的意见书、建议,动员教职工、学生和对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进行监督。

(四)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整治过程中要保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在进一步规范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相互支持与配合,共同致力解决学生上学放学交通难点问题。

根据市建设局文件:《市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实施办法》、《关于加强施工现场模板支撑系统管理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的通知》精神为指导,我项目部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传达学习,研究落实整治措施,为确保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为创建文明标化营造平安工地,特订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措施方案。

以市旗两级文件精神为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执行经理、专职安全员为副组长,各科室管理人员及各班组长为成员的专项整治班子,建立完整的安全台帐,对必须办理备案的各级政府任何证件,进行逐一落实备案,对施工现场必须编制的专项方案,若未编制的立即补编,规定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设立安全生产专项基金帐户,对安全生产带来影响必须要投入的费用、立即投入。项目部规定对下面班组工人订立临时用工合同,对领导小组成员若管理不力的对其进行严肃处理,做到各负其责。

项目部将对下面作业人员进行直面管理、监督,做到人人参与安全生产管理,由专职安全员带头,各班组长协助,把整治方案措施张贴到各班组用房面前,动员作业人员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年”活动,对发现未戴安全帽及违规操作者,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罚款处理,对屡教不改者,通知班组长,对其驱逐出工地,对新进场工人进行实行对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做到人人遵章守规。

项目部实行周检查制度,督促外架工,支模架工=专业电工、各类垂直运输操作人员,随时观察各类情况,若发现问题立即要用电话联系,或当面向项目部汇报由项目部派专业人员解决问题,对突发事情发生所有班子成员应立即到位,各负其责若发现知情不报或隐瞒者,将实行严肃处理,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其经济责任。

对“四口”“五临边”、塔吊、井架卸料平台、斜道、通道、施工用电、施工机械设备安全防护、将作全面检查整改,对起重吊装的各种料斗,督促操作人员在吊装前先作一次钢绳保险检查,以防物体打击及高空坠落,无联络或恶劣天气严禁使用吊装。安全与进度矛盾时,首先服从安全,施工用电做到专人接线、对各类配电箱,设置明显分路标记和维修记录,要求专业电工每周对各类配电箱进行检查维修,对私自乱接电线者进行重罚。

四月至十月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月,为创建文明标化营造平安工地,项目部决定由专人打扫场地卫生,整理各种废料,各施工班组的材料堆放,要按项目部指定的地点,归类堆放,施工场地内及重要部位必须挂设警示牌,提醒作业人员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发现各班组操作人员违规操作者,项目部决定对其本人罚款外,对班组承包人在工程进度款发放时进行重罚,促使承包人对下面作业工人进行严密管理。望全体人员切实按整治措施方案实施。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学校安全治理体系、治理能力、应急能力、技术防范能力现代化。推动我校师生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筑牢防线、织密网线、严守底线,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校园隐患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按照“不能等事故发生再倒查是谁的责任;不能等隐患变成事故再倒查整改隐患;不能等事故处置不力再倒查应急准备;不能等吸收事故教训再倒查制度机制;不能等事故问责再倒查履职尽责”的五个不能要求,完善和落实安全治理管控的责任链条、制度预案、管理办法、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大力防范和化解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各类安全隐患风险,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结合学校特色发展,进一步提高保卫干部和安保人员的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加强校园安全教育学科化建设。通过为期三年的专项整治行动,使学校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提升,学校持续保持无较大以上安全风险,一般类安全隐患风险得到基本遏制,校园安全基础建设水平明显提高,校园及周边安全环境明显改善,校园安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校园安全稳定形势明显持续向好,涉校、涉师生的“发案率”进一步降低,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新时代、新长旅”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安全保障。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学校理论中心组有计划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最新指示要求,精心制作系统性学习方案,并纳入学校宣传工作重点,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二是集中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三是组织开展校园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深刻汲取典型的校园安全事故教训,以案说法、以案警示、以案促改,结合学校“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及时组织学校全体师生、全体辅导员、新任职教师员工、实训室管理人、图书馆员工等,结合岗位工作实际,分批次开展专项警示教育活动,制作并转发校园安全警示教育资料,组织观看校园安全警示教育片,加大学校网络宣传和各类平台的教育力度,推进预防灾害事故的科普和宣教。

(二)全面落实学校安全责任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部门安全生产主要责任清单》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学校各单位、各部门,特别是教学实训场所、学生公寓、图书馆、食堂及各营业网点等重要部位要做到不留死角、不留责任盲区,全方位、全过程、全链条压紧压实安全管理责任,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学校每个部门、每个科室、每项具体工作所对应的具体人员做到层层落实、无缝对接,健全“明某某、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学校各部门党政负责人要切实扛起防范化解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强化隐患整改、跟踪、督办、落实。由学校保卫处牵头,加强隐患整改指导工作,全面细化隐患的识别、评估、预警,充分利用专项治理推进会、党政联席会等工作方式,强化整改责任落实。

(三)全面推进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的防控体系建设。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学校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逐步建立科学完善的摸排治理机制、健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的工作方法、进一步明确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落实安全整改过程中的管理、完善整改工程验收制度,实现隐患摸排、分级登记、隐患整治、验收销账的闭环管理,验收后形成工作简报予以公示。在整改过程中按照隐患风险等级,完善预案、管控、进度报送等相关制度,提升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保障能力,夯实遏制防范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坚实基础。

(四)加强重点领域的专项治理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一是属地联动,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完善学校消防安全各类规章制度,健全与属地消防救援机构的教育培训联动、应急处置联动、安全整治联动等工作机制,提升联防联动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二是加强消防宣传。将消防安全纳入校园安全宣教的重点内容,积极推进消防宣传走进每一个班级、每一个寝室,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开学第一课”等专题教育活动,2020年将消防知识按照学校不同岗位职能,分门别类针对全体师生、生活辅导员、实训室管理人、图书馆员工、后勤维修人员、食堂及营业网点从业人员制定专项的消防教学内容,2022年实现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教育全覆盖。三是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的工作方法,全面提升教职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四是加强学校电气安全、食堂用火用油安全,完善落实学校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细化食堂用火用油管理流程,规范电器设备设置、电气线路和用油管路的合理敷设,积极完善火灾技防系统。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工作不足,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

2.加强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主管校长负责制、相关部门责任人具体责任制。从严落实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原材料索证索票、食品留样检测、原材料公示、餐具消毒等一系列学校食堂及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加大对各档口主厨人员、从业人员全员培训力度,加强对在校师生的食品安全和膳食营养的宣传教育。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硬件设施及管理,不断完善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进一步完善食品质量评价考核机制。

3.加强学校班车交通安全管理。学校后勤主管部门,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_*法》,依法规范确保学校班车和司乘人员各项证照齐全。保障班车服务与学校发展需求相适应,按期按时检车验车,落实周期性车辆维护,明确班车淘汰退出期限。后勤处车队严格落实班车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服务方案,强化车辆行驶前、行驶中和收车后的动态管理,保障班车运行安全。加强班车驾驶人常态化培训教育,利用典型事故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建立健全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开展车辆运行应急处置培训,同时加强师生交通安全教育。完善车辆动态监控装置、应急锤、三脚架、灭火器等应急设施的配备,并确保车辆逃生门可随时人工开启。持续保持学校班车全年安全稳定运行。

4.加强学校实训室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健全实训室安全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实训室人员安全培训机制。全面开展易燃、可燃实训物品的排查工作,明确实训室电力、设备的危险源部位,进一步明晰和完善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明确故障实训设备暂停使用的管理规定。加强实训室安全教育,按照学校实际,训前开设实训室安全相关培训,把实训室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培养方案。加强学校换热站压力容器、管道、室外变电站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特种设备管理人员须持证上岗,落实周期性巡检,常态化点检,加强对特种设备日常检查保养。

5.加强学校建筑设施安全管理。建全学校建筑外墙、防避雷装置及内部设施定期检查报告、维护维修、改造验收制度,确保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定期全面排查建筑物安全隐患,遇极端恶劣天气做好室外停工作业,重点检查楼体安全、校园基础设施安全,做好防倒塌、防坠落、防触电安全工作,确保校内无隐患墙体、危墙、花房、彩钢板临时建筑等安全隐患。

(五)实施师生安全素质提升工程。一是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推动安全教育进课堂、进头脑,把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设置必修课程。充分利用119消防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有力契机,开展科普讲座、消防实操演练、制作安全教育宣传资料、板报等多种形式的安全宣教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灾减灾、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防溺水、防踩踏、反恐怖、扫黑除恶等专题教育,强化安全教育实践环节,普及师生消防安全实操培训,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应急疏散演练。二是提升保卫干部的专业化管理水平。加快完善保卫干部教师化、安保人员专业化建设。提升保卫干部业务素质能力,组织保卫干部参加**_*、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救援支队开展的专题培训、观摩培训等多种培训,鼓励保卫干部考取相关职(执)业资格,发表有关高校安全保卫工作的论文期刊,加强职称晋升,同时加强安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安保队伍整体素质。

(五)实施提升安全基础支撑保障能力工程。一是加强安全防范基础建设。强化学校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全面提升学校安全防范建设的整体水平。加快实现校园天网工程建设,全面普及安装校园视频监控、消防联动等技防设施,并接入属地公安机关监控或报警平台。二是强化学校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根据学校实际发展,适时修订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值班信息报告制度,推动与属地救援力量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学校校卫队伍、义务消防队伍、后勤抢修队伍以及医疗保障组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应急管理响应处置程序,定期开展综合应急演练,提升风险防范能力。三是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标准,规范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把安全生产贯穿学校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依法依规参与有关校园矛盾纠纷案件的调查和风险隐患的协调处理,检查指导隐患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按照省教育厅制定的《吉林省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安排,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组织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等内容,全面做好学校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底)。按照本实施方案,在复学复课期间全面排查学校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方式方法、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学校各单位、各部门,精准推进各项排查任务落实,确保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全年)。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细化各项治理举措。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巡回检查、跟踪指导、工作推进会、党政联席会等措施,加大力度保质保量按时销案,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全年)。在推进校园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共性问题,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总结梳理专项整治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及时上升为制度规范,补制度、补短板,形成长效机制,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学校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要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通过党政联席调度,分管领导具体主抓,保卫处积极指导,后勤部门协助整治,各单位具体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各类校园安全问题。定期跟进整治进度汇报,研究制定工作举措,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完善工作机制。充分运用法治思维,贯穿依法治校理念,推动解决难点问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梳理学校应急预案、制度汇编,重点岗位的具体工作方法和操作流程,形成分工负责、密切配合、高效联动的工作格局。坚持部门负责人一手抓突出风险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长效机制。

(三)强化督导问责。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检查和指导,及时总结工作亮点和存在的问题不足,对好的做法进行表扬推广,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的,将依纪依规对相关负责人追责、问责。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专项整治行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对学校平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确立“平安第一、健康第一”思想,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全面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平安管理工作,为广大师生发明平安健康的良好环境。

全面排查和消除中小学、幼儿园内部平安隐患,完全整治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环境。全面清理整顿不合格办学机构和教职工队伍;督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进一步健全平安工作体系,空虚完善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和完善平安工作规章制度;广大师生的平安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增强,中小学、幼儿园内部各种设施的平安隐患明显减少,学校及周边环境平安状况明显改善,恶性刑事案件和校园重大责任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学生和少年儿童的意外伤害死亡人数明显下降,全社会对少年儿童的平安维护水平明显提高。

(一)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收集、整理各县区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情况,定期编发《工作简报》指导、协调各县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向市政府领导演讲工作进展情况。各县区均要建立专项整治行动协作机制,由政府领导亲自挂帅,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与,统一行动,各负其责,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外地专项整治行动。各县区结合自身实际,依照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平安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本实施方案提出的各项要求,迅速制定外地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法。

(二)各县区教育、公安、司法、建设、文化、卫生等有关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组织下。清理整顿周边违章建筑,查处取缔违法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厅、录像厅、歌舞厅、图书报刊音像制品、无证经营的饮食、食品、生活日用品摊点以及出租房屋等。大力整治校园及周边的交通秩序,加强各类交通设施的建设,减少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对学校内部进行严格、细致的平安大检查,及时督促整改各类平安隐患,坚决杜绝火灾、建筑物倒塌和食物中毒等恶性事故的发生。要通过这次专项治理行动,力争达到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有明显改善,广大师生的平安感明显增强,涉及师生的各类案件和事故明显减少,并建立起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长效管理机制的目标。

(三)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结合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平安工作的紧急通知》教电〔2004〕282号)精神。尤其要加强对城乡结合部、事故多发地区的中小学、幼儿园的检查,加强对校园危房、食品卫生等方面的检查,消除各种平安隐患,确保不留死角。对查出的平安隐患要立即处理,限期整改。

(四)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规设立的各类非法办学机构要一律限期整改,经教育行政部门验收达到办学条件和规范后再履行合法办学手续;对存在平安隐患的要坚决关闭或限期整改,并妥善安排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到其他中小学、幼儿园就学。其他部门审批的各类校外教育机构由审批部门负责清理整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幼儿园管理条例》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进行清理,对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要坚决调离教师岗位;对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排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要限期调离或辞退。当地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协助学校妥善安排有关人员。

(五)各县区公安机关要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治安状况进行全面检查。严厉打击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侵害师生平安的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逐一梳理近年来发生的针对中小学生、少年儿童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对影响恶劣、社会反映强烈的案件要挂牌督办,限期侦破,坚决打击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重点侦破、查处伤害未成年人的案件,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从重从快判决。对影响恶劣、社会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

(六)各县区对专项整治行动中检查发现的平安隐患和工作单薄环节。由当地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责成有关部门限期解决,并及时检查和督促整改落实情况。有关部门要提出整改的时间表并明确相关的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书。各县区要加强对外地区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把专项整治工作与法制宣传教育紧密结合,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总结交流各地经验,建立工作演讲制度。各县区要加大对中小学、幼儿园平安工作的宣传力度,要通过新闻会、简报等形式,及时公布外地区中小学和幼儿园平安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情况。各县区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将外地专项整治相关人员和具体实施方法报市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平安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

明确集中专项整治的目标任务、措施方法和各有关部门的责任,第一阶段(11月初—11月中旬)为集中专项整治阶段。各县区要作出全面安排。并向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演讲布置情况。11月中旬前,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具体落实专项整治的目标任务。

各县区对辖区内的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向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演讲专项整治情况。12月初,第二阶段(11月中旬—11月底)为检查验收阶段。11月30日前。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若干小组对各地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12月中旬,市迎接省督查组的验收,并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加强领导。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有序进行。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平安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领导,全市成立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平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汪景宁任组长,市政府副市长谢广祥、徐恒秋任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戚伟、杨杰,市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建委、文化局、卫生局、工商局、市容局、新闻出版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各县区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抽调人员集中办公。领导小组成员实行联系点制度,各负其责,分片包干。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各职能部门要明确任务,明确要求,明确责任,及时掌握专项行动的情况;要各司其职,加强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对难点、重点问题,要深入一线,分析指导,及时解决。领导小组办公室是牵头部门,要认真做好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各学校要认真填写“一校两表”即《校内平安隐患排查表》校园周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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