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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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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精选10篇)
2023-09-24 20:15:07    小编:MJ笔神

计划是人们在面对各种挑战和任务时,为了更好地组织和管理自己的时间、资源和能力而制定的一种指导性工具。写计划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计划书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篇一

(一)根据省、市局、县政府打击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庐食安委〔20xx〕3号文件精神,我局立即行动,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组长,狠抓落实。制定了《xx县质监局20xx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重点整治的范围,明确了人员分工、任务分解、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等事项,对各项工作内容、考核评分标准进行细化。

确定辖区内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集中整治,特别是对量大面广、季节性强和高风险食品的监管。我局确定了高风险重点食品生产企业作为监管的重点,对其实施高频次的检查、巡查,使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摸清企业底数,实行动态管理。全县食品生产加工单位147家,其中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28家,小作坊19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对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实行分类监管,并按规定建立了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及时调整信息,实行动态管理。

(三)实行食品安全监管区域责任制。为切实做好全县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的源头监管工作,解决好监管工作量大,人手少,任务重的突出问题,我局将庐江地域分成庐南、庐北两个监管区域,将机关业务股室和稽查队人员编成两个监管组(庐南监管组和庐北监管组),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企业、定责任的监管模式。

(四)制定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五)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等节假日及中、高考前的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企业95家。

(六)根据企业产品的风险程度和企业规模不同,对企业进行分类监管,及时开展巡查、定检和监督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每月下达食品加工企业巡查计划,月底严格考核。截止目前我局共巡查食品企业115家(次),抽检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65批次,涉及米、面、油、调味品、白酒、黄酒等10大类。

(七)认真做好食品添加物质使用登记工作,确保食品添加剂和添加物质按照规定添加。全县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均按要求进行了使用登记。

(八)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利用网站、报刊,“315”等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共印制和散发了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材料5000余份,对食品生产企业下发了庐质食〔20xx〕12号《关于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关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公告的通知》;制作了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展板。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增强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是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努力构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和谐局面。

(九)开展食品企业帮扶工作。积极帮助企业制定企业标准、同时做好新标准的宣贯工作,帮助、指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合理布置车间、设备,建立化验室。今年以来已经为29家换发生产许可证企业编制、修改申请书、质量手册等材料,指导企业按有关规定组织生产,对提高企业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起到积极的作用。

(十)及时收集、汇总、分析食品监管信息,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提出食品安全监管合理化建议,为监管工作决策提供依据。

(十一)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了水产品、茶叶和含乳企业使用的奶粉等专项检查。检查茶叶生产企业5家,水产品生产企业2家,含乳食品企业2家,均没有发现明显违法行为。

(十二)协助上级部门对相关企业开展监督检查。上半年国家级监督检查企业2家,抽取样品2组,省级监督检查企业6家,抽取样品7组,样品检验均合格。

(一)食品监管经费尚未全部落实到位。《食品安全法》实施后,在食品企业抽取检验样品检验不得收取检验费,且需要购买样品,作为监管部门只能依靠当地政府给予解决,今年到目前为止政府只给了很少的一部分监管经费,这笔监管经费早已用完,还有绝大部分监管经费没有着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食品监管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监管人员少,工作任务多。由于监管人员数量有限,监管工作任务繁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食品监管工作的全面落实。

为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关于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确保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和区域性质量问题,结合我局实际,拟在下半年开展以下工作。

(一)监管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完善重点区域整治机制和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切实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隐患性、区域性问题,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二)监管工作重点

1、监管的重点时段。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为重点监管时段。

2、监管的重点地区。重点地区为城乡结合部,镇、村地域。

3、监管的重点产品。重点产品为量大面广、季节性和高风险食品。

(三)监管工作措施

1、进一步完善食品企业档案,实行动态监管。对已掌握的食品生产企业,补充相关数据,完善档案内容。实行分类监管、分类指导,提高监管的覆盖面、针对性和有效性。

2、加强监督检查,实施重点监控。一是加强巡查。以打假责任区为基础,组织对辖区企业进行巡查,每个企业一年巡查不少于2次,重点企业加大巡查次数。二是定期监督检验。对企业产品定期抽样检验,一般企业和许可证管理的产品一年抽样检验不少于1次。三是专项抽查。除实施产品监督检验外,根据专项整治的要求和企业产品质量状况,不定期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抽查。四是产品强制检验。对不具备产品出厂检验能力,或具备产品出厂检验能力但不按规定对产品出厂实施检验的企业,实行产品强制检验制度。对没有获得许可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加大强制检验的次数,严格限区域销售。

3、开展重点产品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突出对时令食品、量大面广的食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和区域整治。一是开展节日热销食品的专项整治。在中秋、 “十一”等节日前,对热销食品和时令食品开展专项抽查和整治,打击假冒伪劣和计量欺诈行为。二是对容易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敏感的、高风险的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醋、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等食品开展专项检查。三是突出检查重点。重点检查非食用原料、食品添加剂、回收食品、重要卫生安全指标等,对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产品实施专项整治工作。四是完成上级部署的食品专项整治工作。

4、加强企业和小作坊管理制度建设。健全进销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企业和小作坊都必须按照要求建立原辅料进货台账和产品销售台帐,如实记录规定内容。加强对食品添加物质的使用登记制度。督促、指导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建立回收食品登记处理(销毁)制度。

5、强化不合格企业的后处理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查明属于客观原因造成的一般性食品质量问题的企业,要督促彻底整改,并给予帮助和技术服务。对查明属于主观故意造成的质量问题,必须予以行政处罚,追究企业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必须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整改不彻底或整顿不合格的,决不允许恢复生产。加大无证查处力度,切实落实总局无证查处工作的部署,对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一律实行无证查处。对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连续两次市级以上监督抽查不合格或不能保持生产必备条件的,或者故意造假、使用非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的,建议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吊销许可证。对查明已流入市场的伪劣食品,要责令企业强行召回,并通报有关部门停止销售。通过上述措施,增强企业负责人的责任意识,自觉把好食品质量关,为消费者提供良好消费环境。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篇二

(一)粮食管理科:做好粮油的收购、储运监管。

强化收购粮食质量监测和库存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测。

防止重度不宜存粮流入市场。

将粮食配送引入学校及农村“放心店”;在粮油存储企业开展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建立粮油存储企业管理相对人的基本档案,并建立日常监管记录档案。

(二)贸易管理科:加强生猪调运、屠宰管理。

会同农林部门加强生猪调入质量管理,健全风险评估制度,签订产销协作联防协议。

督促生猪定点屠宰场加强肉品品质检验管理和“瘦肉精”等违禁药物自检。

严格生猪定点屠宰,县城以上城区进点屠宰率达100%,乡镇和农村进点屠宰率在达95%,提高机械化屠宰率、定点屠宰覆盖面。

推进牛、羊屠宰的管理工作。

组织开展肉品安全专项整治。

严厉打击屠宰病死猪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负私屠滥宰和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行为的打击力度。

加强对病死猪、生猪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的监管,健全肉品质量可追溯机制。

不发生因食肉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

开展生猪购销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定点屠宰企业管理相对人的基本档案,并建立日常监管记录档案。

贯彻《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规范酒类流通秩序。

(三)市场管理科:推进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

继续推进“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建设,加强村级连锁便民店建设,覆盖面达到90%。

实施“品牌超市进校园”工作,稳妥推进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

配合开展“百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建设。

指导全区开展食品配送工程建设,配合开展“食品安全九大基础工程”相关工作。

乡镇连锁超市、便利店建立健全食品进货索证索票制度,索证索票率达100%。

(四)办公室:与相关科室一起,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专业集中培训。

畅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

强化信息交流。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通报,及时向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上报食品安全信息。

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联络员队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每月报送不少于1篇,在局政务网站设立食品安全栏目,内容及时更新;每季度向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上报监管工作情况,每半年上报食品安全预测预警和监测评估信息。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篇三

为认真贯彻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得到有力查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得到有效落实,食品经营行为规范有序,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一)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食品市场消费安全。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国家总局两个办法、一个意见和八项制度,继续集中执法力量,突出工作重点,强化专项执法检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着力解决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

1、认真开展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执法检查。各科室队所要对食品经营主体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理、依法规范,按照“谁登记、谁规范、谁负责”的原则由注册科依法实施;按照“谁监管、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由工商所采取逐户排查等办法依法实施。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对发现存在食品主体准入方面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

2、认真开展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和节日性、季节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继续突出对食品总经销、总代理、批发市场、批发兼零售(连锁配送)企业、商场超市以及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和对象进行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高度重视五一、国庆、中秋、元旦、春节等节日性食品和季节性食品的专项检查。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总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依法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义务,把经营者落实“进货检验记录、索证索票存档、台账记录规范、食品留样备案、不合格退货拒收”五项准入制度作为基本的责任和义务,切实做到“实物查看、台账记录、进货票据”三者对应,规范食品质量市场准入行为,实现可追溯管理。检查中要注重整治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过度包装、搭售商品、虚假宣传及欺诈消费者等问题,切实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篇四

201x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制工作暨法制宣传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按照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要求,以推进依法行政为核心,以实施专项整治为重点,以建设法治药监为目标,从完善监管机制入手,严格贯彻实施法律法规,勇于探索,积极创新,大力规范行政执法,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今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制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1.着力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以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为载体,大力规范行政执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局领导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定期总结和考评全局依法行政工作,查找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

2.完善重大决策听证、论证制度。对食品药品监管领域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论证,对于专业性较强的重大决策事项,事先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对于涉及面广、影响较大、与他人有利害关系或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布,公开组织听证会、论证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提高决策的质量和实施的效果。

3.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对以市局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认真审核把关,报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其他重要文件,政策法规科积极参与制订,完善法制审查。

4.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案后回访、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行政许可公开办理、行政执法责任制奖惩激励与考评等制度。坚持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立卷归档的考核。

5.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行政执法督查办法》的规定,重点对贯彻法律法规情况、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自由裁量权运用是否适当、有无超越职权等项目进行督查,发现行政执法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视情节轻重责令限期改正或交有关部门处理。加强对市局与各县区及九华山局、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和市食品安全监督所签订的行政执法责任状中行政执法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督查、考核,并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

6.继续推进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认真落实“查审”分离工作机制,加强案件审核工作;进一步做好案件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听证程序,认真组织听证会议,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7.加强对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换发工作。

8.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构筑监督网络。发放行政执法监督卡、明查暗访、对餐饮、药械监管和稽查适时跟踪监督等形式,及时收集相对人和社会各界对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的意见和建议,全面了解和掌握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

9.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原则,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及行政处罚案件统计报告制度。分析研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发生规律、趋势和诱发因素,提出改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建议。

10.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示范点”的作用,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及有关工作规范,及时更新政务信息,推进行政审批改革,使行政执法行为更加公开透明。

11.严格规范行政许可流程。改革许可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按月通报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在局机关门户网站和受理大厅公布行政许可事项。严格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按照公布的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办理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等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强机关内部行政许可监督机制,对行政许可的申请、办理、审批等进行全过程的监督。

12.不断提升窗口服务水平。进一步深化“机关围绕窗口转,窗口围绕群众转”的工作机制,把各项具体工作落到实处。牢固树立为群众服务,为行政相对人服务的理念,丰富服务内涵,创新服务形式,树立服务品牌。高度重视行政相对人的合理诉求,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

13.开展“六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按照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组织部署,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在普法中的作用,采用开办食品药品监管法制栏目、刊登新颁布实施的食品药品法律法规、举办知识讲座、编印普法书籍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扩展食品药品法制宣传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社会影响力。

14.继续推进“法律八进”活动。结合“3•15”、“12•4”和相关食品药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利用网络、电视、电台、报刊等各类媒体,深入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景区和寺庙,开展假劣药品鉴别和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15.强化企业的守法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单位管理人员和餐饮服务单位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强化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提高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生产经营管理水平,采取多种形式,结合监管工作需要,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和培训,努力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

16.加强调研,根据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监管工作面临的一些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防止在体制转变过成监管脱节,确保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交接顺利完成。着手开展新体制下监管工作研究,理清工作思路,转变方式方法,充分发挥新体制的监管优势,更好地开展食品药品监管。

17.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干部带头学习以宪法、基本法律及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为重点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并纳入局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结合机关学习安排,开展学法专题,采取轮流授课制度,激发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培养和造就一支有较高法律素质的执法队伍,营造人人都学法、人人都能普法的良好氛围。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篇五

20xx年餐饮服务监管股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局机关的安排部署,结合餐饮服务监管股工作实际,监督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承担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参与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掌握分析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重点围绕完善改革、加强监管、深化整治、落实责任和推动社会共治,努力提高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确保全县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事故。现将全年工作计划如下:

强化与各股室、稽查大队、各食品药品监管所以及各镇及职能部门的工作沟通协调,着重与行政审批股强化基础档案信息数据的更新与维护,指导监督各食品药品监管所现场核查和日常检查情况,发挥镇乡街道食安办和信息员、协管员的工作互动、信息互通,打好食品安全监管的前沿哨所,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社会共治的监管新格局。

(一)认真落实国家餐饮服务许可管理有关规定,严格现场核查等工作程序,切实把好餐饮服务准入关。按照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行餐饮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和等级公示制度,依法实施动态监管。

(二)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全县46所学校食堂进行全年不少于2次的监督检查,完成大中型餐饮检查覆盖率100﹪,监督抽查各食品药品监管所及乡镇政府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检查。督促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建立健全人员培训、健康管理和食品安全管理员等制度,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强化食品原料的追踪溯源。

突出对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旅游景点餐饮、农村家宴、小餐饮等重点场所;重点检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食品添加剂使用、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凉菜、季节性食品、调味料等重点品种;食品安全风险高发、旅游旺季和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国庆中秋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整治。结合20xx年发布实施的《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四川省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四川省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办法,切实抓好各项重点整治项目。

(一)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各上级局的要求,以食用油、肉类、乳制品、酒类、食品添加剂、调味品和餐饮具消毒为重点,着力开展重点品种和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深化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治理,解决餐饮安全突出问题。

(二)深化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治理。以提供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的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严查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加大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的治理力度。

(三)深入开展小餐饮专项整治。在去年小餐饮整治的基础上,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小餐饮提升经营环境、规范经营行为。

(四)深入开展餐厨废弃物规范处置专项整治行动。结合《xx县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规范建立餐厨废弃物台帐,真实、完整记录餐厨废弃物产生的数量、去向等情况。在餐饮服务单位宣传推广安装油水分离装置,将餐厨废弃物与其他生活垃圾分类,分别单独收集,并交由具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理。

(一)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认真落实国家、省、市下达的监督抽检任务,并根据《20xx年xx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计划表》(见附件)开展县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完成12个品种40个批次的监督抽样,对餐饮安全高风险进行调查与评价,实施餐饮安全风险分析和警示制度。

(二)制定完善重大活动餐饮安全监管保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实施驻点监控,提升重大活动保障能力,有效预防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三)加强舆情监测,及时核查回复各种媒体平台反映的餐饮服务安全事件,规范食物中毒事件报送程序、畅通报送渠道,确保信息报送快速、准确和及时。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准确报告,控制事态,消除危害,有效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切实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一)加强餐饮安全科普宣教,增强人民群众的餐饮安全意识,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餐饮安全知识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全年对全县10个乡镇食品安全培训率达到100﹪,为餐饮安全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培训和考核,督促各餐饮单位落实内部培训制度。开展对乡镇政府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信息员、协管员的食品安全管理培训。开展对乡村厨师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篇六

20xx年,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战略部署,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的要求,围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这一主线,落实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将风险防控理念贯穿工作始终,探索推行餐饮服务单位良好行为规范,切实保障市民饮食安全。

(一)学校食堂。继续开展“四查”(学校自查、季度检查、飞行检查、督导检查),通过八项措施(制定检查计划、确定监管清单、督促学校自查、落实季度检查、实施飞行检查、检查结果公示、纳入年度考核),督促校方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1.市局、各县区局分别制定20xx年学校检查计划,明确监管清单。

2.市局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继续对全市学校食堂进行公开评价。检查形式和检查内容在原有基础上进行完善,由评价现场情况为主逐步向评价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监管责任落实情况为主,半年一次。评价结果在市局外网网站、社会媒体进行公示,并纳入年度考核。

3.各县区局将季度检查和飞行检查列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明确监管频次、重点和责任人,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其中,季度检查由日常监管机构实施,每季度至少一次,每学期开学之初开展全面检查,二、四季度开展重点检查;飞行检查由各县区局采用“双随机”方式开展,每年不少于两次。各项检查要督促校方健全并落实各项食品安全制度,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每月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自查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及时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时整改,并作好记录。自查情况在食堂餐厅醒目位置或学校网站公布。

4.各县区局季度检查、飞行检查情况要及时在市局外网网站进行公布,并于20xx年7月15日、20xx年1月15日前汇总公布半年及全年检查情况。

5.做好省局飞行检查、督导检查的迎查工作。

(二)校外托管场所。继续实施“登记管理、星级公示”,探索校外托管场所“微管理”,促进社会共治,严格落实校外托管场所开办者的食品安全首负责任和主体责任。

1.各县区局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托管场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济食药监餐饮〔20xx〕109号)要求,进一步统一登记条件、内容和程序,统一监管手段和公示形式。

2.春、秋季开学10天内,各县区局对全市校外托管场所进行摸底,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登记和星级评定,评定结果在托管场所、学校门口和市局外网网站同时向社会公示。

3.各县区局对辖区托管场所落实季度检查制度,实行动态星级评定,动态评定结果及时录入校外托管场所公示系统并实时更新。

4.探索实施校外托管场所“微管理”。一是建立“监管群”,成员为监管人员和校外托管场所开办者,以宣贯食品安全知识、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要求为主;二是建立“交流群”,成员主要为监管人员、校外托管场所开办者、学生家长,开设监管动态、明厨亮灶等栏目,让学生家长随时了解食品安全工作要求和监管情况,实时掌握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促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或者:市局开发独立的济南校外托管场所手机app,实现上述功能)。每个县区至少选择10所学校周边校外托管场所较为集中的区域开展此项工作。

5.市局将对校外托管场所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日常监管情况进行随机督查,督查情况纳入对县区局餐饮监管工作的考核。

(三)学校周边餐饮单位。进一步加大学校周边餐饮单位的整治力度,将学校门口周边500米范围内的餐饮单位视同学校食堂,开展季度检查,督促规范提升,严格量化分级,力争学校周边餐饮单位量化评定等级达到b级以上。市局将对校园周边餐饮单位的整治情况进行随机督查,督查情况纳入对县区局餐饮监管工作的考核。

按照《济南市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济食药监餐饮〔20xx〕64号)要求,落实“四查”制度,以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为突破口,探索将风险分级管理与公开评价相结合,增强公开评价工作的针对性和公正性,防范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1.市局修订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公开评价方案和标准,突出风险管理理念。继续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公开评价,每年两次。

2.各县区局督促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落实自查制度,严格落实季度检查和飞行检查,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以学校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大型餐饮单位、城市综合体等重点场所为试点,探索建立食品安全良好行为规范体系,规范经营行为。

1.市局以座谈会、现场会等形式加强调研,探索制定有关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良好行为规范标准,与县区局共同选择试点单位予以指导实施。全年至少选择1家学校食堂、中央厨房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城市综合体开展良好行为规范试点工作。鼓励有条件的餐饮服务单位率先实施haccp、iso等先进管理方法和标准。

2.各县区局加强监督检查工作,检查餐饮服务单位良好行为规范建立、执行情况,督促其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有条件的县区局可以先行先试,带头试点,力争每个县区至少1家餐饮服务单位开展良好行为规范试点工作。

(一)推进城市综合体公开评价工作。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对公开评价办法、标准进行修订,探索引进第三方机构,增强公开评价工作的公正性和社会影响力。

(二)开展小餐饮规范提升行动。《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将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省局也将制定《小餐饮登记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市局、县区局要加强调研,摸清小餐饮底数,按照省局要求推进“六项标准”,即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原料公示、票据留存、加工规范、场所清洁。各县区至少打造1个小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区。

(三)持续推进示范创建。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食安山东”、“食安济南”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示范创建,不断拓展创建范围和层次,突出各县区监管特色和亮点工作,力争做到“区区有亮点、县县有看点”。做好省局示范创建单位复查的迎查工作。

(四)推进网格化监管。按照属地负责、全面覆盖、风险管理、信息公开的原则,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做到“定格、定人、定责、定标”,监管机构、监管人员、检查信息上墙公示,推动监管“两责”落实。

(五)开展规范整治。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及其周边、旅游景点、车站码头为重点区域,以夏秋季、传统节日、中高考、开学前后为重点时段,以畜禽水产品为重点品种,开展重点规范和整治。以问题为导向,加大对高风险单位、品种的监督抽检力度,加大对问题产品的查处及追溯力度。

(六)促进社会共治。引导社会多元参与,支持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规范化建设,加强与教育、商务、旅游、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推进餐饮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建设。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篇七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的正确领导和全区安监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局各项工作水*有了大幅提高,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好转,但工作中仍存在不少问题,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一是目前还存在大量安全事故隐患,发生群死群伤较大以上安全事故风险依然较高;二是长效机制建设和全区安全防控体系建设仍需进一步完善;三是我区危险化学品企业较多,安全监管仍存在漏洞;四是执法监察和“打非治违”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抓好安全生产,坚守城区安全底线,是我区实现转型升级,跨越争先的前提,是龙岗建设“六区一城”的基础。明年,安监局将按照区委、区*的工作部署,时刻保持高度的责任感,真抓实干,求真务实,采取强力手段排查隐患、减压事故,坚守底线,毫不松懈,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努力用使我区安全管理水*再上一个新台阶。

一、坚守安全底线,全面加强“一岗双责”体系建设。坚持用刚性制度保障安全底线,贯彻落实城区安全1+3系列文件,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和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安全生产奖励机制、“一票否决”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强化安全生产日常考核和警示约谈;推进“一岗双责”日常管理体系建设,强化对安监队伍内部考核,形成长效机制保障城区安全。

二、全力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认真总结企业分类分级管理经验,全力以赴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我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采取强力措施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安全投入保障机制,完善安全规章制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切实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精细化管理,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

四、加大安全执法监察力度,不断深化事故处理。对全区工矿商贸企业实行计划执法、重点执法,重点监督设备、管理、技术落后企业;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力度,全面清理排查“三小”场所,加大对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的打击力度。探索“倒推式”监管模式,实现安全执法精细化,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管理体系,形成事故和隐患倒查机制。提高事故处理技术含量,积极做好安全生产信息和死亡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认真查找事故深层次原因及规律,科学预防事故发生。

五、创新安全宣传和教育模式,不断拓宽安全培训范围,形成良好安全氛围。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培训投入,创新安全生产宣传形式;扩大安全生产培训范围,强化企业负责人和安全主任安全培训,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全员培训和重点企业班组长培训,督促企业落实员工安全培训。开展创建安全社区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完善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救援演练,提高企业自救和互救能力。

六、抓好党风廉政,推进安监队伍建设。按照区委统一安排,认真抓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执法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查处“*”,改进安监队伍作风建设,增强队伍责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与水*;坚持把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落实包点街道工作制度,抓好安监系统执法队伍的建设。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篇八

为切实加强我校食堂食品安全卫生工作,预防和控制肠道传染病及食物中毒的.发生,有效提高我校的卫生水平,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校特制定本计划。

学校食堂设备设施、卫生、食品及饮用水

1、学校食堂卫生安全:围绕学生集体用餐食品安全,按照《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和《金沙县特殊教育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及县教育局相关要求,主要检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物中毒预防控制措施、从业人员体检培训、环境卫生、设备设施、原料采购、食品储存、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留样管理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学校饮用水卫生:学校切实解决学生在校饮水问题,提供开水或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对自备水源、供水设施及管道的防护和管理,落实清洗消毒措施。自备水源应经县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

学校食堂安全领导检查小组不定时对学校食堂进行抽查,每月至少一次。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学校食堂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专项检查活动,加强组织领导,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有机结合,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将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完善制度贯穿始终、落实责任贯穿始终、检查指导贯穿始终,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检查效果。学校各块负责人要密切配合,要根据县教育局相关要求,努力开展食堂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在全县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充分发挥示范食堂的引领和辐射作用,不断提高我校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硬件设施,使我校食堂从采购、加工、个人卫生提高到一个新台阶。

(三)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学校领导要加强对食堂食品安全培训,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督促学校切实落实餐饮服务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四)加强食堂检查督导,严查违法行为。学校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将学校食堂作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的重点,采取措施,排查隐患,积极指导学校不断完善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严厉查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认真开展全面排查。

(五)做好检查总结,及时上报信息。学校要确保每月至少对学校检查一次以上。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篇九

坚持“学习食品安全教育法规知识,提高管理水平,培养学生的自护能力,避免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食品安全工作方针,深化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制度保证,重在预防”的工作措施,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办人民满意教育。

二、工作目标

1、参与并力争通过食品卫生分级量化考核,争取食品卫生达标。

2、全面落实学生食品配送工程和校园放心店建设工作。

3、推行“五常法”食品管理模式,完成饮食放心工程示范学校创建任务。

4、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学校食品安全环境。

5、健全机制,力保学校不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三、工作重点

1、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的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有布置、有落实,并及时反馈情况。

2、建立和健全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度和各项规章制度,配备相应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加强对学校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全体师生的食品安全培训与安全教育,在校园内形成全员重视、人人讲卫生的良好氛围。

3、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卫生量化分级考核。

4、实施“食品配送制度”。

5、加大食品安全设施投入,改善食品环境,降低食品安全风险系数。

6、开展学校食品卫生专项检查,积极配合卫生、工商等部门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防止学校饮食饮水中毒事件发生。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食品卫生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细化责任,层层抓落实,形成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危害。要建立预防应急机制,组织、协调、指导应急处置工作,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能迅速处理,把险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并降到最低程度。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突出教育的长效性。

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街头食品管理办法》。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队会、讲座、板报、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要加强教育,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抵制购买流动摊点食品。增强学生的预防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

3、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要始终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作为大事来抓,紧紧围绕确定的工作目标,狠抓落实,力争取得明显效果。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学校食堂安全监管,提高餐饮质量。

学校食堂监管从源头抓起,建立经营者采购食品时索取产品合格证制度,严把进货渠道关,加强食品卫生日常管理,并有专人负责;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落实食品卫生管理措施,规范食品存贮、加工、烹饪各个环节,禁止向学生出售变质的食品和“三无”产品;依法强化学校食品卫生后勤管理,让学生吃上放心的饭菜,坚决严防学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加强对健康体检的把关,有效防止病菌侵入。

(3)加强事前预防工作,严防突发事件的发生。

要进一步落实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工作方针,提高警惕,预防校园侵害。切实做好食堂管理,严格控制外人进入操作间,严防盗窃和投毒事件发生,严把房门关。

4、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监管水平

要加强校医、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依法管理的水平。同时对经营食品的`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让其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掌握卫生操作规范,避免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坚持培训上岗、执证上岗制度,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篇十

为切实做好商务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屠宰行业和酒类流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县食安办有关要求,结合商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

认真贯《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依法行政,集中整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健全工作机制,打击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秩序,确保我县肉品市场和酒类市场安全监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有力保障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1、生猪屠宰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严格依据《条例》强化对定点屠宰业的监管。完善现有定点屠宰场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坚持生猪进场检疫、肉品品质强制检验制度,严厉查处打击私屠滥宰窝点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行为,有效规范屠宰加工及经营秩序,严防病害猪肉流入市场。积极推进“放心肉”体系试点建设,促进规模化生产,发展连锁经营和冷链配送,提高肉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2、酒类流通监管。严格执行《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进一步推进酒类流通企业备案登记工作,会同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开展酒类市场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和执行随附单溯源制度情况,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酒等行为,规范企业经营行为,规范酒类流通秩序,确保酒类消费安全。

3、超市监督检查。根据商务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和《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实行)》,配合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进一步推进超市建立进货检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开展联合监督检查。

4、节假日食品安全。切实加强生猪定点屠宰、酒类流通、餐饮服务、重点流通企业的管理。重要节假日期间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检查活动,重点检查企业库存、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确保市场供应和安全。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商务领域食品安全日常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研究部署本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实处。

2、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教育。开展机关学法执法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增强企业和广大群众食品安全意识,让经营者合法经营,消费者放心消费。

3、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反应机制和质量预警机制,及时报告和发布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加强食品安全的信息交流,及时向县食品安全委员报送日常工作进展情况以及活动总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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