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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优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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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优质12篇)
2023-09-25 23:23:09    小编:GZ才子

计划是提高工作与学习效率的一个前提。做好一个完整的工作计划,才能使工作与学习更加有效的快速的完成。我们在制定计划时需要考虑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并保持灵活性和适应性。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计划书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篇一

5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201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启动,本次计划招募70人,其中支教13人、支农12人、支医15人、扶贫10人、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20人。

今年“三支一扶”的招募对象主要是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2013年应届毕业生,要求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支教岗位须是师范类专业或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专业高校毕业生,支医岗位须是医疗卫生类专业高校毕业生,支农岗位须是农林牧类专业高校毕业生,扶贫、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岗位不受专业限制。

本次报名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为2年,期限为2013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在服务期内,高校毕业生有工作、生活补贴,按照规定,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每月待遇分别不低于1500元、1600元、1700元。另外,所有参加“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都要参加相应社会保险,同时由当地财政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6月8日至10日,报考“三支一扶”的考生可到新区会展中心b区服务大厅北侧环岛9号窗口报名。报名前需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三支一扶”专栏下载并填写河南省201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粘贴近期免冠彩色2.54厘米(1寸)照片,同时准备同底版照片两张。报名时,应届毕业生需由所在院校出具毕业证明并加盖公章,并由本人提交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2012年离校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6月20日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禁止他人代领,笔试时间为6月22日。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篇二

紧紧围绕中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坚持“稳定规模、优化领域、改进管理、提升质量、强化保障”的基本思路,有计划地招募一批高校毕业生从事“三支一扶”服务,为基层输送和培养一批青年人才,为促进基层教育、农业、卫生、水利和扶贫等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撑,营造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招募数量和岗位

2018年全省新招募1545名高校毕业生,主要到乡镇从事2年的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等服务。其中:

“支教计划”招募247人,到师资紧缺的基层义务教育学校从事支教服务;

“支农计划”招募359人,到乡镇或农技服务部门从事支农服务;

“支医计划”招募663人,到乡镇卫生院从事支医服务;

“扶贫计划”招募276人,到乡镇从事扶贫开发项目服务。

三、招募对象和报考条件

招募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至2018年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其中,“支医计划”可放宽到成人教育医学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二)自愿到基层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三)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

(五)符合招募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凡在招募报名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招募程序

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主要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公布需求岗位(4月10日):需求岗位于4月10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上公布。

(二)宣传动员(4月10日—4月25日):省“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在省级媒体上发布招募宣传信息,各市(州)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三)网上报名(4月19日—4月25日):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免交报名费。报名网址为四川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4月19日至4月25日上午8:00。考生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后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201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考试信息表》,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的相关页面上按要求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jpg格式,小于20kb),网上报名截止后,照片上传功能同时关闭。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上传的照片必须与本人相符,报考人填报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必须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

(四)资格初审(4月19日—4月26日):资格初审时间为4月19日至4月26日17:00。4月19日至25日上午8:00期间,资格初审未合格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照片质量检查未合格的,可以重新上传照片;4月25日上午8:00之后,报考资格未审查或资格初审未合格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照片质量未检查或照片质量检查未合格的,不能再重新上传照片。报考者可在资格初审时间内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五)打印准考证(5月15日—5月18日):报名成功的考生,在5月15日-5月18日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相关页面,按照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不具备打印条件的考生,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考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打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考试时,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六)笔试(5月19日):笔试时间为5月19日,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考试地点设置在各市(州)政府所在地,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七)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6月21日):笔试成绩于6月14日前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面试人员名单于6月21日在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和人事考试网站上公布。

(八)资格复审及面试(6月28日—7月6日):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后组织面试。资格复审须查验考生身份证、毕业证(工作证)原件及《四川省201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试信息表》;若政策规定需要单位同意才能报考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以及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以上各种荣誉称号的,少数民族地区“双语”人才,农村紧缺专业及自愿回原籍(县、市、区)的,家庭生活困难的大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

(十)确定人选(7月14日—7月16日):拟招募人员名单于7月16日在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和人事考试网站上公布。

(十一)签定协议(8月6日—8月9日):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招募人员签订服务协议。

(十二)岗前培训(8月13日—8月29日):以市(州)为单位对新招募人员进行培训。

(十三)正式上岗(9月1日)。

五、政策保障

(一)服务期间待遇

1.工作生活补贴。“三支一扶”人员的工作生活补贴,参照本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按月发放。工资收入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按规定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2.安家费补贴。对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补贴2000元。

3.社会保险。“三支一扶”人员在当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在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的地方,办理补充医疗保险。

4.职称评定。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职称资格评定或考试,“三支一扶”服务年限计算为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在乡镇工作的,可免于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由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代为申报。支医人员在乡镇卫生院的服务时间,计算为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前,到基层累计服务的时间;经过规范化培养的全科医生,可提前一年申请职称晋升,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到全科主治医师岗位。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规定的支医人员,由服务地相应医疗机构出具相关证明,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有关手续后可参加考试。

5.户档管理。户口可统一由省人才交流中心免费管理,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人事档案原则上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的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免费管理,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服务期满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其户口、档案和党团关系及时转入接收单位;暂未就业的,户口转入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档案转至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6.休假。参加“支教计划”的人员,享受国家规定寒暑假。其他计划的人员服务期满一年且考核合格的,在服务的第二年可享受7天的休假(不含法定节假日)。在享受上述休假期间,工作生活补贴照发。

(二)服务期满优惠政策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定向考录公务员。可报名参加从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中定向考录公务员的考试。

2.推荐报考选调生。服务期满且连续两年考核优秀,符合选拔条件的,可按选调生选拔程序充实到选调生队伍中。

3.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在乡镇及以下(含社区)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4.考核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岗位聘用条件,可直接考核招聘到服务所在县(市、区)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其中,对在甘孜、阿坝、凉山州及乐山市峨边、马边、金口河区(县)服务的人员,可直接考核招聘到服务所在县(市、区)的县乡事业单位。“三支一扶”人员进入事业单位工作,不再约定试用期。

5.费用减免。困难家庭“三支一扶”人员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免缴报名费和体检费。

6.报考硕士研究生加分。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免试入学和保留入学资格。高职(高专)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学校为其保留入学资格。

8.助学贷款代偿。按照国家和省教育部门有关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9.工龄计算。考录(招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基层服务年限按相关规定计算为工龄。

10、纳入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服务期满后留在基层工作的人员,及时纳入高校毕业生成长计划跟踪培养。

六、相关提示

(一)招募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省、市(州)“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三)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联系方式并在报考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对招募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考生可直接与各地“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联系。

附件:1.2018年“三支一扶”计划岗位表

2.各地“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篇三

“三支一扶”是大学生在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其目的在于为高校毕业生向基层单位落实就业问题提供具体的指导和保障。据了解,2023年“三支一扶”计划选派3.4万名高校毕业生!

4月2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举行2023年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介绍2023年一季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司副司长孙晓丽:

“三支一扶”计划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中组部、教育部、财政部等10个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的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自2006年实施以来,已累计选派51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服务等,在促进基层事业发展、优化基层人才结构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对于引导树立科学的就业观、成才观也发挥了示范作用。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实施2023年“三支一扶”计划,共选派3.4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计划实施继续向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倾斜,在中央财政补助名额上,中西部地区将占到83.5%。下一步,我们将从四个方面扎实推进“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

一是拓展服务岗位。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围绕基层实际发展需求,积极拓展农技推广、水利建设、生态环保、医疗卫生等基层急需紧缺岗位,不断优化人员招募结构。

二是强化培养使用。进一步健全“三支一扶”人员培养培训体系,实施好能力提升专项培训计划,大力提升支扶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完善导师结对帮带等培养制度,立足岗位强化实践锻炼。

三是健全服务保障。落实好工作生活补贴、社会保险、期满服务等支持政策,加强对“三支一扶”人员的关心关爱,积极为“三支一扶”人员干事创业创造有利条件。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党和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措施,大力宣传扎根基层、青春报国的典型事迹,积极营造“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成长成才的良好氛围。

事实上,三支一扶就是指的大学生在毕业之后,到农村的基层从事支农、支教以及支医和扶贫工作。这个活动是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等多个部门联合组织开展的,为的就是给高校毕业生向基层单位落实就业问题提供具体的指导和保障。

1、期满转编

就拿支教来说,支教两年期满后经考核可以转为编制,对想考编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好机会。而且,一般都是就地转编,原则上还可以调动,还有遴选到市区的机会,所以也不用担心会永远留在农村发展。

2、报考加分

三支一扶期满后拿到期满证书,报考事业单位加2分,考公务员教育部门有定向招录的。2020国考就是报考的“四有项目”人员定向招录的,笔试已经通过的,等待面试,所以当你觉得考公、考事业单位一次上岸太难,不如曲线救国通过三支一扶政策,为上岸助力。

3、基层工龄

三支一扶期间是算工龄的,算基层工作经历的,都是可以丰富我们的简历,而且有基层经历,会更容易应对压力,所以这两年不吃亏。

对于三支一扶工作者来说,他们要经历的一个事情就是,下基层,对于很多在城市长大的孩子来说,这可能确实是一个比较艰辛的事,需要你有坚定的信仰以及吃苦的决心,不过辩证的看,其实下基层去锻炼,对于年轻人来说其实是一件好事。

相对的弊端便是,我们需要两年的时间来沉淀自己,很多考上三支一扶的学员,觉得工作太辛苦,工资还相对不高,而选择辞职。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篇四

为做好我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的

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经受锻炼,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为促进农村基层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社会事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福建做出贡献。

二、工作任务

省“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约500名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县(市、区)的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省公务员局、省民政厅、共青团福建省委《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闽人发〔〕30号)要求,实施市“三支一扶”计划。参加市级“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享受省级“三支一扶”计划相关政策待遇。

统筹做好在岗“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日常管理、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及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跟踪工作。

三、宣传口号

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为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福建贡献力量。

四、宣传动员

各级“三支一扶”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广泛开展“三支一扶”计划宣传活动,营造良好工作氛围。组织招募期间,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在所属网站和人才服务机构网站的首页显著位置与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的“三支一扶”网络招募系统(以下简称招募系统,网址:222.77.176.102:8083/szyf/)建立链接。各高等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内广播台、校园网、公告栏、海报等媒体,广泛宣传“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信息和相关政策。

五、组织招募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招募对象为20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和近年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2、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分配;4、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88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28周岁(1985年7月1日后出生);5、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派遣服务单位所在县(市、区)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

(二)岗位征集(3月初)

1、1月31日前,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通过公共网将本地乡(镇)教育、农业(含林业、海洋与渔业)、卫生、扶贫等基层岗位需求信息,报各设区市“三支一扶”办。

2、2月28日前,各设区市“三支一扶”办对县(市、区)上报的岗位需求信息进行审核,确保完整、准确、详实后,报省“三支一扶”办。平潭综合实验区完成岗位征集和初审后直接报省“三支一扶”办。

3、3月初,省“三支一扶”办汇总审核全省岗位需求信息,报经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招募岗位信息。

(三)组织报名(3月11日―3月31日)

1、报名时间。3月11日8:00至3月31日24:00。

2、报名方式。依托公共网招募系统,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招募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规定期限内登陆招募系统查询招募岗位信息,选择合适的岗位报名。

3、报名要求。高校毕业生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后,按照招募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网上详实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报名人员对本人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或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和派遣资格。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未获得毕业资格的,将取消“三支一扶”计划派遣资格。

(四)审查考核

1、资格审查。省“三支一扶”办按照招募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公共网反馈给报名人员。

2、院校考核(4月1日―4月12日)

(1)省内院校高校毕业生考核,由报名高校毕业生所在院校学生处或就业指导中心按照《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省内高校毕业生考核办法》(可登陆招募系统查询,下同),登录公共网进行。具体步骤:一是按照《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省内高校审核功能使用说明》审核报名高校毕业生简历所填信息是否属实,填写考核意见;二是按照《福建省“三支一扶”报名高校毕业生高校考核基本分和加分评定说明》,给高校毕业生评分。其中,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加分政策的`高校毕业生,需附学校有关部门统一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请省内各高等院校于2013年4月12日前,将相关材料报省“三支一扶”办。

(2)省外院校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考核,按照《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省外高校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考核办法》执行。具体步骤:一是由报名高校毕业生登录公共网下载《福建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表》和《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省外高校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考核办法》,打印本人报名简历,一并提交所在学校院、系审核;二是高校毕业生所在学校院、系审核报名高校毕业生所填信息是否属实,填写《福建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表》加盖公章后传真至福建省“三支一扶”办,由福建省“三支一扶”办统一审核并评分。其中,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加分政策的高校毕业生需附上学校有关部门统一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五)确定体检人选(4月15日―5月15日)

省“三支一扶”办通过招募系统,按照岗位要求,对各岗位报名高校毕业生进行量化评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将通过公共网反馈报名高校毕业生。

5月下旬,省“三支一扶”办按照全国“三支一扶”办制定的体检标准,统一组织入选的高校毕业生到指定医院体检。

(六)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省“三支一扶”办经审核确认后在公共网公示五天。经公示无异议的,作为派遣对象。

(七)岗前培训和出征派遣(6月底)

省“三支一扶”办组织派遣对象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后,举行出征仪式,派遣“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服务单位报到。各服务单位和当地“三支一扶”办要做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接收安排工作。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岗服务后,原则上不再调整服务地区和单位。

上述组织招募的日程安排如有调整,省“三支一扶”办将及时在公共网公布。

六、政策支持

(一)在岗待遇

1、服务期第一年生活补贴1600元,第二年1800元,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各设区市组织的“三支一扶”计划可参照省级标准执行。

2、到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县(市、区)的乡(镇)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服务县(市、区)财政按每年元代为偿还。

各高校要根据自身特点,结合实际制定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的具体措施。

(二)期满政策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自主择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经省“三支一扶”办审核,颁发《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证书》,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在全省公务员招考中,安排不少于当年“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人数10%比例的职位,面向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定向考录。

2、“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的事业单位中自然减员空岗,可用于聘用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省、市、县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拿出一定比例,聘用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考省、设区市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3分;报考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5分。

3、对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符合用人单位岗位要求并愿意继续在我省农村基层工作的,在我省乡(镇)事业单位编制内新增工作人员时,可免于参加统一招考,由接收单位报县(市、区)人事部门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核准相关手续。各地在实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乡镇卫生院等基层紧缺人才补充计划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要设置“专门职位”面向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招考,或采取“考核聘用”等方式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

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符合报考条件,在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在同等条件下招生单位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至服务期满。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可免试入读我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5、服务期间,由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档案保管等人事代理服务,并建立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专门人才数据库,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指导和推荐服务,帮助其落实就业单位。

6、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或进入国有企业就业的,其服务期间计算工龄,支教服务期间计算教龄。其中:被录用为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可高于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按相同学历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工资标准低1个级别工资档次的数额确定;被事业单位录(聘),已明确岗位的,岗位工资按所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比照本单位相同学历新录(聘)用人员定级工资标准确定;未明确岗位的,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工资待遇。

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再享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专门职位、报考事业单位加分和基层事业单位考核聘用等就业优惠政策。

七、管理服务

(一)落实工作责任。坚持“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和分级管理的原则,省“三支一扶”办负责全省“三支一扶”计划的统筹实施和成效评估;设区市“三支一扶”办负责对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县(市、区)“三支一扶”办负责“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保管,年度和期满考核、表彰,管理信息系统维护,安全健康管理和期满就业跟踪服务等工作,并负责协调服务单位落实毕业生服务岗位、提供基本工作和生活条件保障。

(二)重视安全健康管理。各级“三支一扶”办和各服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全面担负起“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安全、健康等服务管理的领导责任,经常督促落实、检查指导毕业生安全、健康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定期联系制度、异常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和杜绝各种安全隐患。

(三)做好户口、档案、组织关系接转。服务期间,毕业生户口可根据本人意愿迁往服务单位所在地或家庭户籍所在地或服务单位所在市、县(区)人才服务机构,迁入地公安机关凭毕业生报到证、毕业证书和户口迁移证为其办理落户手续。人事档案统一转至县(市、区)公务员局(人事局)。党团组织关系由毕业生凭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转至服务单位。服务期间申请入党的,由乡(镇)一级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服务期满后,户口、档案和组织关系按照有关规定转迁。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各县(市、区)公务员局(人事局)负责收集、改签(备注“参加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并保管。

(四)规范协议解除。“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应按照协议规定期限完成服务工作,由于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应按照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协议解除工作的通知》(闽毕支〔〕13号)规定,经省“三支一扶”办批准,并履行有关手续,方可离开服务单位。服务期未满离开服务单位的,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对管理服务不到位、优惠政策不落实的县(市、区),省“三支一扶”办将调减其今后的招募计划,直至停止招募。

八、经费保障

(一)省级“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体检、社会保险、培训所需费用以及省“三支一扶”工作经费由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支付;各设区市“三支一扶”计划毕业生的生活补贴、体检、培训、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社会保险等费用,原则上由设区市、县(市、区)财政按1:1比例安排专项经费支付。

(二)各有关市、县(区)财政要安排一定经费作为本级“三支一扶”办专项工作经费,并对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就业服务的人才服务机构和职业介绍机构,给予适当经费补助。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篇五

(一)考试时间为2019年 6月23日上午9∶00—11∶00。

(二)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和农村工作能力测验》。

(三)公布成绩的时间为7月下旬。

(四)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点设在各设区市,报考人员在填报岗位所属的设区市参加考试。考试题型为主、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专用答题卡指定区域填涂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专用答题卡指定区域作答。

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

(五)应试人员应遵守考场规则,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篇六

岗位报名采取网上填报方式,共分两个阶段:

(一)网上岗位报名(5月21日10:00-5月25日10:00)

参加两门科目笔试并取得成绩的考生,可登录上海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报名系统(http:///szyf)进行岗位报名。考生填报岗位信息时,须详细阅读招募相关文件,按照公布的岗位资格条件、专业要求,以及自身情况,填报相应的岗位。

各区"三支一扶"办公室于5月25日12:00前,根据相应的岗位要求(学历、专业、其他等),完成对考生岗位报名资格的审核。

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在通过区"三支一扶"办公室资格审核的考生中,根据招募具体岗位报名考生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募岗位人数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名单可于5月25日下午15:00起,在"三支一扶"计划招募报名系统内查询。

(二)岗位补报名(5月25日15:00-5月28日12:00)

招募岗位面试人数未达到1:5比例的岗位,通过补报名补充人选。在第一轮岗位报名中未进入面试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补报名。

各区"三支一扶"办公室于5月28日13:00前,根据相应的岗位要求(学历、专业、其他等),完成对考生岗位补报名资格的审核。

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在补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中,根据招募具体岗位需要补充的面试人数,按补报名考生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补报名考生中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全部面试名单可于5月28日16:30起,在"三支一扶"计划招募报名系统内查询。

(三)信息登记确认

报考人员网上岗位报名的同时须在线填写、打印《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正反面a4打印,一式三份),并在打印出的《登记表》"本人承诺"一栏签字。在参加面试前到所在高校就业主管部门进行信息确认和政审。经所在高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登记表》由本人保存,参加面试时随身携带原件。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篇七

根据省人社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7〕43号)文件精神,从即日起部署吉林省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7年全省计划招聘25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乡镇(街道)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支教、支医、支农和扶贫)服务,服务期限2年(具体岗位情况见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届(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间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6. 历届在吉林省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并取得服务证书且未落实编制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二)岗位条件

1、报考支教岗位的考生应为师范院校的师范专业毕业生,或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生。

2、鼓励历届在吉林省服务期满2年及以上,考核合格并取得服务证书且未落实编制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2017年“三支一扶”岗位,笔试成绩加10分。

三、政策待遇

“三支一扶”大学生为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期限为2年,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一)2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取得服务证书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直接在服务单位办理落编聘用手续。落编聘用后3年内不得调转。

(二)服务期间按月发放工作生活补贴,按照当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三支一扶”大学生生活补贴标准。

(三)“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基层服务期间,由服务单位所在县(市、区)“三支一扶”办负责统一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各项社会保险。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由地方负责发放“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的部门缴纳,个人缴纳部分由地方负责发放“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的部门在个人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具体手续由县(市、区)“三支一扶”办持“三支一扶”协议书及相关手续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四)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1年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3000元。建立年度考核奖励机制,每年为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的人员奖励1700元。鼓励基层服务单位积极为“三支一扶”人员提供交通、住宿和伙食等方面便利,提高保障水平。

(五)根据《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取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2号)要求,在我省招录公务员时,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定向招考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在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情况下,未被录用为公务员的“三支一扶”人员可不限制报考次数。

(六)全省县以上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招考专业对口且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聘用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七)“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其在基层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正式录用(聘用)后无试用期。

(八)“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的,享受《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6〕90号)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由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提供就业指导、就业推荐、创业指导等公共服务。

(九)服务期满落实工作单位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其户口、档案原则上随工作需要流动;暂未就业的,户口应转入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档案应转至户籍所在地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代理。

四、报名办法

2017年“三支一扶”大学生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17年7月8日8:30—7月10日14:00。

考生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http:///)报名。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考生因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本考试不需要缴纳考试费用。

(二)网上资格审查

时间:2017年7月8日9:00—7月10日15:00。

考生须及时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审查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审查截止时间为7月10日15:00,未改报、虽改报但仍审查不合格或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审查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7月12日15:00。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务必及时打印《吉林省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情况登记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7年7月13日8:30—7月15日9:00。

请考生在规定时间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加分资格审核

7月11日8:30—7月12日16:30,笔试加分的考生,要到报考单位所在市州、公主岭、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笔试加分审查(具体地点及联系电话见附件)。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三支一扶”协议书、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逾期未按规定进行笔试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各地要将资格审查结果于7月13日11:00前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

(五)相关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4.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五、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时间:2017年7月15日(周六)9:00—11:00(120分钟)。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本人《准考证》、二代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

笔试成绩于2017年7月16日后,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进行查询。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法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请考生关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面试前3天,由各市州、梅河口、公主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地点及联系电话见附件2)。资格审查时,参加面试人员应携带3份网上打印的《吉林省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情况登记表》(附带3张未粘贴的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与网上报名时的照片一致)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没有取得毕业证的考生可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经审查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即折算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50分。

六、体检与公示

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由各市州、梅河口、公主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在吉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招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招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招聘的,经培训后组织签订协议并上岗。

七、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查、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同时,对应考人员作弊行为经查实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5年内不得参加全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聘考试;考试工作人员参与考试作弊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http:///)为本次招聘公告的发布网站。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http:///)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公开招聘公告(补充公告)、考试报名、笔试成绩查询等信息均通过本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一)政策咨询电话

(二)技术咨询电话

此公告未尽事宜请及时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

1. 吉林省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岗位情况一览表

2. 各市(州)人社局联系电话及地址

2017年7月3日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篇八

(一)本次全省招募“三支一扶”岗位数、岗位要求详见《2019年江西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二)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9:00至5月24日17:00,报名网址为江西人事考试网( ),考生须登录“三支一扶”招募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每人限填报一个服务县(市、区)及一个服务岗位。服务岗位的招募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报名不收取费用。

(三)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办)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如因不符合岗位条件被取消招募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如所报岗位要求专业为大类,则该大类中原专业已取消的视为符合条件。

已报考人员须按时参加考试。

(四)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招募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招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五)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9年6月20日9:00至6月22日17:00,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篇九

2018年本市计划招募岗位、岗位要求等,详见《2018年上海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岗位需求信息》。从即日起可通过"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和"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查询。

(二)报名时间

3月12日10:00-3月16日16:00。

(三)报名方式

为减少考生重复考试,本次招募考试与2018年度上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合并举行,笔试成绩可同时作为"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和本年度上海市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使用。

考生须登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网上报名栏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具体报名要求和说明详见报名系统常见问答。

拟同时参加本次"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和上海市事业单位招聘的考生,只需填报本人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岗位。对确实不符合相关事业单位岗位要求,只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的考生,可选择"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专项岗位,但不能参加本次其他事业单位岗位的招聘。

(四)下载准考证

2018年4月18日10:00至4月20日16:00,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篇十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热爱基层,志愿服务基层、扎根基层、奉献基层。

4、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募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具备招募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篇十一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2022届毕业生需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国(境)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需在2022年7月31日前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届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或学历认证书的,取消招募资格。

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技校学历,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但未列入招募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8.有户籍要求的岗位,报考人员户口在本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篇十二

为满足用人单位需要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对于在笔试、面试、体检阶段出现的空缺岗位,由省“三支一扶”办从参加面试但未确定为拟招募对象的考生中,按照岗位要求和综合成绩进行一次性调剂。

一、调剂原则和条件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本人自愿原则;

(三)符合调剂岗位要求;

(四)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实行高分优先。

二、调剂办法

(一)现场报名。自愿参加岗位调剂的考生,须于8月11日09:00-09:30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大楼3楼第二会议室)领取并填写《海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调剂申请表》。

(二)条件审核。省“三支一扶”办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核。

(三)现场调剂。组织申请人员根据综合成绩及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调剂,并当场公布结果,调剂分两轮进行。

第一轮:按原招募岗位专业、学历等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进行第一轮调剂,出现竞争的岗位按高分优先原则进行调剂,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优先;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有权放弃第一轮参加第二轮调剂。完成调剂的岗位和申请人员不再进行第二轮调剂。

第二轮:对第一轮调剂后剩余的岗位,省“三支一扶”办将按公布的条件要求,组织其他申请人员进行第二轮调剂。出现竞争的岗位按高分优先原则进行,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优先。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完成调剂的考生被确定为拟招募对象,参加省“三支一扶”办组织的体检。

体检时间:2015年8月12日;地点:海南省干部疗养院体检中心(海口市琼山区高登街新桥路15号)。请参加体检的人员空腹于12日08:00前到体检地点报到。

四、相关要求

(一)调剂前已列为拟招募对象,但主动放弃体检的不得参加本次调剂。

(二)已递补并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调剂。

附件: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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