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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实践报告(优质8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9-27 17:26:15 页码:11
检察院实践报告(优质8篇)
2023-09-27 17:26:15    小编:温柔雨

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检察院实践报告篇一

一个多月的实习,我切身感受到了法律的魅力。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通过实习,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专业用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检察官和律师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从他们身上我学到很多为人处世的方法,这些都是在书上学不到的。

我们从整理卷宗这种最琐碎的事情做起,但在完成这些工作的过程中,彻底改变了我之前认为的“打杂”没用的看法,只要你用心,就会从中学到很多。比如,在整理案卷的过程中,会发现,一个案卷就是一个案件从发生到审结、罪犯被送到监狱的全过程。案件的审判流程表反映了一个案件的基本信息,从收案、分案到结案都被归入了电子信息档案。检察院会将案件的起诉书及相关材料提交到法院。公安机关关于各种案件的刑事侦查,一个案子并不是简单的几个物证或口供,而是非常详细完整的环环相扣的证据链,从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人体损伤鉴定、价格鉴定、勘验笔录、工作记录、辨认笔录,到电话清单、各种物证图片,确可证明一个案件的始末。律师的委托书、辩护词,还有民事材料、调解书,虽不是每个案件都涉及,却也是一个刑事案件的组成部分。立案登记表、收案笔录是法院的工作。开庭公告、庭审笔录、宣判公告、判决书还有送达判决书回证、执行书及回证、提票,我们目睹的这些,其实已经是一个刑事案件从公安局到检察院再到法院的最后的.程序。这让我真正把课本上的东西连了起来。不只是知识的拓展,更大的收获是我在做这些细枝末节的工作时能够真正的踏实下来,让自己的心静下来,让我的耐心程度得到很大的提升。

在新闻上看过的冤假错案有很多,在来时对检察院的工作我是很担忧的。但是在工作之后,我发现检察官对待群众的态度非常好,即使是一个无关案件的问题也会认真解答。这让我对中国的司法又有了信心。虽然我们做不到事实上的公正,但至少能做到程序的公平正义。最后,我想借此机会,再一次向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鱼台县人民检察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在实习过程中帮助我的朋友、我的同学致以衷心的感谢,并希望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坚持走下去,为中国的司法公正开辟出新的天地。

检察院实践报告篇二

一晃一个月过去了,我的第一次实习就这样结束了。是满怀收获还是一无所成,或许需要以后的日子来检验。现在突然有些伤感因为还是挺喜欢这种生活的,另外检察院的老师对我,说真的,真的不错。这次去实习全部都是自己去找的,实习前一天去法院碰壁了,因为说已经有几十个厦大的在实习了,让我三十号再去;于是只能去隔壁的检察院,但是很尴尬地等了很久,没有等到政治处主任,只能自己一间一间的去问,所幸苏主任爽快的答应了,闲聊过程中发现竟然还是“邻居”,就住在隔壁小区。说这段经历其实是想说有一个收获“脸皮更厚了”。实习的过程或许刚开始是新鲜,慢慢的觉得有些无聊了,但是回想起来,这段时间我学到的东西确实挺多,也正如一句话所说的:不仅在思想上是一位法律人,在行动上也逐渐成为一位法律人了。

20xx年7月19号,开始走进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我跟随林东明检察官开始为期一个月的实习。当天林老师给了我一个案件,要我整理出案件的证据,在卷宗上做备注,并从中挑选出有用的证据,以组成证据链。这是一个需要细心的工作,所幸没有出现错误,林老师对我完成的任务还是比较满意。而在实习期间,整理了相当多的案件的证据,而这也是实习过程中花费时间zui多的。其中有几个比较复杂的案子还需要加班才能及时地完成。当然,这些证据的整理,对于证据的把握和运用,以及对于证据链的认识,都有很大的帮助。这恐怕是我在实习阶段获益zui多的吧。

公诉科检察官的工作也就几个环节,接到案件、研究卷宗(了解案情、整理证据、查看强制措施是否合法等)、录入、提审、出庭支持公诉(普通程序)。当然有时候也有需要退补的案件。这些环节并不是孤立的而是需要与科室的其他人,与公安部门、法院以及狱政部门经常沟通联系。而在处理一个偷税案件的过程中,还需要经常同税务部门联系。而在实习过程中通过与这些机关的联系,也能够了解到其他机关的工作。我想这对于我也是很有益处的吧。

第一次去提审的时候,心里是很紧张的。因为想象中看守所里的犯人都是非凶即恶的。但是林老师说了一句:怕什么,咱们是这里的主人。事实也证明了这点,我看到那些犯罪嫌疑人看到林老师都很恭敬,也会主动打招呼说“检察官好”。而在讯问过程中,也看到了严厉的林老师,而平时他是待人很和蔼的。当然讯问开始或者结束后,林老师也有人性化的一面,会闲聊几句,问下家里的情况,了解下平时生活的困难,做下思想工作。很幸运的是几次提审我碰到的犯罪嫌疑人都是比较老实的,看到的他们眼神里都满是后悔、焦急。但是,他们当中几个还有前科,有些还是累犯,我想光是后悔是阻止不了他们再次犯罪吧。客观原因恐怕是更重要的,比如生计问题。而开庭恐怕是到检察院实习的同学zui为期待的吧。也是在实习一周后我才有机会跟随林老师出庭支持公诉。第一次去很紧张,因为个人觉得法庭很神圣。而林老师也说,如果不亲身体验一下出庭,实习就白来了。第一次出庭,我所做的很有限,只是念一下起诉书,其他的就看林老师了。而那种感觉跟模拟法庭完全不一样,我想zui重要的是心态的变化吧,毕竟模拟法庭更像是在玩,而我们坐在这里,可能决定了一个人的命运,这种感觉沉甸甸的。而开心的是几次开庭都能得到林老师的夸奖,也在每次开庭结束后,林老师都会很有感触地告诉我他的一些感受,也让我受益匪浅。

在实习阶段zui有成就感的一件事就是自己处理了一个案件。从接到案件开始,到提审,到zui后的出庭支持公诉,。当然这过程都是在林老师指导下完成的。接到案件,整理材料、录入、打印报告、告知相关人员的诉讼权利、提审、出庭支持公诉都是在林老师的指导下自己做的。而提审的时候不是自己在一边看了,而是问犯罪嫌疑人我想了解的问题;开庭的时候从念起诉书到出示证据到提出公诉意见等都由我来做。当法官zui后当庭宣判的时候,突然有点当检察官的感觉了。后来跟一些同学交流,发现我是相当幸运的,有机会能够比较完整的完成检察官的工作。

当然,实习过程中,重要的并不仅仅是学会一些法律实务,对于我来说,还有对于自己品性的改变。在学校,做事都相对比较急,而这段时间跟林老师在一起,做事也开始力求沉稳;另外也学会低调一些。我想这些对于我以后的发展帮助都会相当大的吧。而另外一个比较开心的是实习过程中由于要完成一个暑假作业,有幸采访林老师,了解了他的人生轨迹,也从他那里了解了他的人生顿悟,对生活的态度,对社会的看法。另外还有他对我的教诲。我想这些都是够我一辈子慢慢体会的。zui后想向林东明老师道一声谢谢,也谢谢湖里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的其他老师们,让我度过了充实的一个月。

检察院实践报告篇三

检察院是我国重要的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维护法律公正性的重要工作职能。为本次检察院的社会实践做一个报告。本文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检察院的实践报告范文,仅供参考。

今年暑假,为了锻炼我的专业能力,我去了石家庄市新华区检察院实习,时间是从20xx年7月十六日至八月二十日。实习期间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

这次实习,我幸运的被分配到了一线科室,审查起诉科,因此主要实习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实习中,我实际学习了案件子检察院到法院中的所有过程,同时我也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跟随干警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

此次实习我真实的了解到作为一位公诉人员不仅需要一个严谨的工作态度,还需要一个严格遵守纪律的职业道德,在法律面前容不得一点马虎大意!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察官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同时也学习到作为一个公诉人应有的专业品德!!。

再实习过程中,我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明白,不知道该适用哪一部法律,有一个案件就是这样的,被告人原是某村会计,后来在改选中落选,这样一些会计帐簿、会计凭证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认为《会计法》是规定的要等帐目清算后再移交,所以就坚持不交出,结果被以隐匿会计帐簿、会计凭证罪逮捕。这一个案例就说明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

再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实习中所接触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两个犯有抢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虑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有一些责任的。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始到八十年代末,这是一个重大变革的时期。这一段时间对精神文明建设有些放松,也就是说,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时期就有可能已经沾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气。所以说,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大学的最后一个暑假,我去区检察院实习,时间是从xx年七月十六日至八月九日。实习期间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

此次实习,主要岗位是审查起诉科,因此主要实习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实习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跟随干警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

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察干警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明白,不知道该适用哪一部法律,有一个案件就是这样的,被告人原是某村会计,后来在改选中落选,这样一些会计帐簿、会计凭证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认为《会计法》是规定的要等帐目清算后再移交,所以就坚持不交出,结果被以隐匿会计帐簿、会计凭证罪逮捕。这一个案例就说明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

再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实习中所接触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两个犯有抢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虑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有一些责任的。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始到八十年代末,这是一个重大变革的时期。这一段时间对精神文明建设有些放松,也就是说,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时期就有可能已经沾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气。所以说,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为期六周的实习期结束了,我在这六周的实习过程中学到了很多在学校课堂上根本学不到的知识和技能,应该说是受益颇深。在具体的实习过程中,我了解了国家机关的相关职能,细化了一些课堂上的知识,对自己的学习和生活也有了一些思考。

在实习过程中,我做到了一次不落,全勤到位;中间还加班两次,出差一次共三天;与单位的工作人员打成一片,说来真正体验了具体的实践工作。

一、实习单位的基本状况

我这次实习的单位是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处,从开学初一直到4月7日,共经历了六周。检察院实习报告

反渎职侵权处主要是为了处理国家工作人员犯渎职罪、利用职务侵权罪而设立的。从我国现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来看,反渎职侵权处主要负责四十多个罪名的侦查工作,是具有很强专业性质的检察机构。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处是主要职能是负责对全市检察机关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实施的非法拘禁、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等案件的侦查、预审工作的指导;负责重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侦查;直接立案侦查本地区重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组织、协调、指挥跨地区的渎职侵权犯罪大、要案件的侦查及个案协查工作;协调、指导全市涉外及跨区、县渎职侵权案件工作;研究分析全市渎职侵权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提出惩治对策;承办区、县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事项;研究制定全市有关渎职侵权检察业务工作的规定。

二、实习过程的主要情况

(一)学习渎职侵权案件的具体规定

刚进入实习单位,单位领导向我们介绍了一些关于反渎职侵权处工作的基本情况,又给了我一本关于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手册。我认真学习了有关反渎职侵权案件的一些细节情况。检察院实习报告。

通过学习,使我对于课堂上有关这一类罪名的相关情况有了更细化的认识,对于渎职侵权罪的认知程度加深了。

(二)法律文书处理

在实习期间,我协助处理了大连市各基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科的立案报批表;负责录入一些预立案案件的基本状况;协助打印记录一些询问和讯问笔录以及一些其他的基础法律文书工作。

实践中的检察文书与我所学习的司法文书课程有很多相通的地方,有些有区别,但基本大同小异。对于笔录的记录,我觉得我还是缺少实践经验,不知道该记那些语言,不该记录那些语言,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

(三)协助办案人员办理相关案件

实习过程中,我跟随检察人员办理了一起税务人员渎职案件,一起司法人员渎职案件,一起海关工作人员渎职案件等。值得一提的是,还接触了一起跨地区的重大侵权案件。

通过跟随办案,我深知实践与理论的差别。理论是系统化的,而实践中的案件由于时间地点的差别,可以说是非常凌乱的,没有丰富的经验和能力是根本拿不下来的。

三、专业知识在实习过程中的应用

我在学校学习的是法学专业,可以说是面面俱到式的学习。但由于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处立案管辖的渎职侵权类犯罪包括刑法分则第四章规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和刑法分则第九章规定的渎职犯罪,所以对于我在反渎职侵权处的实习工作具有实用价值的,主要包括刑法和刑事诉讼法。

首先,刑法中关于这些罪名的构成和认定,对于认定犯罪是非常有指导意义的;刑事诉讼法中关于人民检察院独立侦查案件的管辖范围是反渎职侵权处工作的依据,关于侦查的程序规定,询问和讯问的方式和证据等,都是与实际相结合的。

其次,由于刑法本身调整的社会关系就极为复杂,而且国家职能的广博,使得侦查渎职、侵权类犯罪时需要应用许多学科的知识,如会计、税务、交通等等。在处理相关的一些案件中,我明显感觉到其他专业知识对反渎职侵权工作的重要性。如果对于这些知识不够了解,那么就看不出问题,说不定就成了一个外行。

最后,在法律文书的处理过程中,感觉到实践中的法律文书比起书本上的文书类型要多的多。虽然文书格式各异,但与课堂上所讲的也是大同小异。

四、实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其原因和解决途径

由于渎职侵权类案件的复杂特征,加之我们国家体制的一些不完善,使得在处理渎职侵权案件中产生许多问题。结合我的观察,发现了如下的一些问题:

首先,对于案件的后续工作做的不够。侦查人员侦查完以后,对于案件出现的原因等许多方面不作处理,没有及时向一些单位提出司法建议,对于犯罪的再预防不利。

其次,在办案过程中,对于现代科技手段的应用还不完善。在我实习期间,正值辽宁省全面推选询问讯问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但是在跟随办案过程中,发现这些技术设备不完善,而且相应的软件程序不是很先进,技术人员的技术手段也不熟练。

最后,在跨地区办案过程中的效率不够高,在这次实习的出差过程中,我发现行程那么远,只是核实几个问题,等回来后,过几天还得过去,执法效率不是很高,而且浪费了国家的司法资源。

当然,实践中的问题不止这些,这些只是我看到和感觉到的。分析其中的原因,不外乎如下:

一是办案人员有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只管自己所办的案子中的问题,而对于引发犯罪的原因的事项不关注,怕得罪别的机关和人员。

二是培训和学习体系不完备,技术人员的学习和培训没有跟上时代。而且由于技术人员的技术单一,不能适应案件录音录像的专业特点。

三是地区合作不强。异地司法协助的功能没有发挥好。

针对出现问题的原因,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逐步解决和消除这些问题:

完善办案人员的职责,对于办案人员的职责,不但要对其侦查案件的活动,还要针对其办案所接触到的问题。在案件中发现容易出现犯罪的地方,让办案人员给予司法建议的职责;加强案件处理完毕后的再预防工作,防止同类情况的出现。

加强技术人员的学习和培训,从政策和纪律上要求其与时俱进的学习,对于跨专业的知识要求其尽量掌握。

充分加强地区司法合作,对于不需要异地办理的案件,尽量利用当地的司法资源,同时对于对方的司法协助要求也予以配合。

五、实习体会

这次实习,我真正接触到了法律工作的一部分,提高了自己的实践能力和认知水平,更使我明白了一些道理,体会很深。

(一)在课堂中一定要刻苦学习理论知识,应当明白“书永远都不白读”的道理。现在许多同学都说,实践与理念是不同的,书上讲的在实践中是用不上的,看书没什么作用。从我的实践来看,课堂知识对于从总体上把握工作的方向,对于某些工作的指导作用,是实践所不能代替的,加强课堂知识的学习,对于工作是很重要的。

还是很复杂的,不是说光凭一些框架式的理论就能解决的。参加实践对于理论知识的学习和深化,是很有帮助的。

(三)现代科技对于处理实际问题作用太大了。在这次实习中,我们查阅案件,都是通过网络,办案自动化不但节约了时间,而且对于处理案件也不无裨益。全程录音录像,提高了案件的透明度,对于司法文明的发展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办公自动化、网络化,提高了效率,节约了国家资源。

(四)必须扩展知识面,增强综合素质。这次实习中接触的案件,与其他各门科学都有联系。在查帐过程中,会计、税务的知识显得极为重要,不明白,就不懂;交通、海关知识对于了解当事人所处的环境,对于案件的侦查对有帮助。加强综合技能的培养,扩大知识面,可以切实的开展实际工作。

检察院实践报告篇四

大学的最后一个暑假,我去区检察院实习,时间是从xx年七月十六日至八月九日。实习期间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

一:实习单位情况

这次实习,我是被安排在检察院公诉科,刚到科室的时候我主要从事的是内勤工作。学习一些文书的制定,包括起诉书、公诉意见书不起诉书等,帮老师打印有关的案卷材料,做好卷宗的装订归档工作。空闲时间向科室的老师们请教问题,得到很多的指点。在公诉处老师的知道下,很快我就熟悉了进行公诉的一系列法律程序。

二:实习过程的主要情况

在公诉科的实习过程中,我主要从事的是一些法律文书的处理,对一些没有完全经过程序的卷宗进行补充和修订,以及一些辅助性质的工作。在次期间,我又认真学习了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完备深化自己的法律知识,这对我的工作起了很大的作用。以下是具体的实习工作。

学习公诉程序的具体规定

刚进入实习单位,领导给我介绍了一些关于公诉科工作的基本情况,又给我一些关于公诉工作的书籍让我学习。我通过认真的学习理解,大致了解了公诉的具体工作范围和内容。同时也体会到自己知识的匮乏和浅薄,所学东西过于的肤浅。

法律文书处理

在实习期间,我工作的重点就是法律文书的处理和卷宗的装订归档。例如起诉书.审问笔录.裁决判定书等等,在经过长时间的工作后,对这些文书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也更加熟悉了这些文书的书写格式和内容要点,极大的丰富了我的法律知识,对我有很大的帮助。在卷宗装订归档的过程中,我又学习到了在课堂上见不到的知识。例如公安局和法院等相关文件在检察院文件提起公诉后,怎样去整理?各种文件和文书在归档时是否都应该装订上?这些问题在检察院老师的指点下,我慢慢地掌握了。

协助办案人员办理相关案件

实习过程中,我跟随检察人员一起办理了一起关于一起人身意外死亡的案件。在办案期间,我深刻体会到理论知识和现实生活的差距。学校所学的法律专业知识有时候在办案过程中完全没有用处,而且我所学的知识也太过与肤浅,根本不能深层次的去理解,通过实践接触办案过程,亲身体会法律知识的运用,使我受益良多。

三:专业知识在实习过程中的应用

我在学校所学的是法学专业,所包括的法律门数相当的广泛,可以说是面面俱到。正因为这样,我在学习过程中不能更为深刻的理解各门法律知识,不能从本质上掌握这些内容。现在能够通过实习来是自己的理论知识转化为实际需要,对我来说是个很好的时机。抓住这样的机会,我能够把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从而使自己的知识上升一个层次。

在公诉科我从事的工作内容基本上都是与刑法相关,所以在空闲时间我及时充电,又深入学习了刑法和刑事诉讼法。通过学习,使自己在工作中更加有把握,游刃有余。

首先,在整理案件和卷宗过程中,我留意了下起诉书和判决裁定书的制定和具体的内容。把这些东西同我的刑法知识想结合,自己来判断案件的性质和判定结果,再与卷宗对比查出自己的不足之处,通过这样的方法我对刑法的条文规定更加的熟悉。同样,作为一门程序法的刑事诉讼,更加是不能缺少的。各种文书的制定都是要经过法律规定的程序的。

其次,由于公诉科的案卷过于烦琐,单纯的刑法相关知识根本不能应对,其他的法律知识是不可或缺的。一个案件甚至有时候要运用几门法律结合来判断,这对我的理论知识是个很大的挑战。我不断的请教检察院的老师们,请他们指点我的工作方法,暗地里和同学相互交流知识心得,经过长时间的磨练,我有了长足的进步。

检察院实践报告篇五

大二的寒假,我又来到了检察院,开始了我将近一个月的社会实践,望着检察院雄伟的大门,看着顶上的国徽,有一种庄严的感觉由心底油然而生,我很高兴我又可以在这里开始我的社会实践生活,同时我也暗暗告诉自己,要好好把握这次机会,好好学习,好好工作。

实践期间,利用这次难得的机会,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工作,虚心的向领导和同事们学习,求教,并且利用空余时间巩固课本知识和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一些工作技能,为自己以后走上工作岗位打好基础。

因为之前我也有在检察院实践过,所以这次去实践,工作起来还算是比较顺手,但是有些方面还是作得不够好,因为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需要理论的指导和实践的完善,所以不仅需要有过硬的理论知识,还需要我们有较强的动手实践能力,需要我们经常的锻炼和实践,同时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知识是永无至尽的,知识理论是离不开实践的检验和完善的,这真应了一句话“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需躬行”。

在这次的实践中,我碰到了各种类型的案子,有交通肇事的,非法拘禁的,有故意伤害的等等,而且我发现大部分的案子都是青年犯罪的,让我感受最深也最心痛的是我以前的同学也参与在其中,一个本有着美好前途和未来的大学生竟沦为了阶下囚,这真的令我感到很心痛,也很为他惋惜。这些的种种,都在说明着一个问题,那就是我们国家普法的力度不够,国民的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还很薄弱,还需要大力加强普法宣传力度,要真正切实的将普法工作落入实处,而不能只是一个口号,不能只是纸上谈兵。

这次实践的时间虽然不长,但是我却感到忙碌而充实,在这期间,我学到了很多的东西,有工作的,也有做人方面的。在我实践的那段时间,也有一些实践生在,我们每天总是互相配合的完成好工作,大家互相帮助,互相学习,在工作之余,我们常常会交流一些自己对工作,对生活,对学习的看法,大家都相处的很融洽,很开心,跟他人的交往和交流让我明白了,要想好好的完成一件工作,光靠自己是不够的,要发扬团队精神,集思广益,发挥众人的力量,这样才能出色的完成一件工作,这就应了“众人拾柴火焰高”这一古训。

工作之余,我还经常跟检察官还有律师聊天,他们敏捷的思维,流利的谈吐都让我很钦佩,同时暗暗告诉自己,要努力成为像他们那样出色的人。我们经常交流一些对案件的看法,他们都很乐意解答我提出的疑问,从中让我学习到了很多课本上不到的东西,真的让我获益匪浅。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不管现在我们有多少美好的梦想,都只能等我们真正走上社会的时候才能将他们一一实现,现在的我们需要的是好好的努力学习,使我们的专业知识得到加深和巩固,同时也使我们的实践能力得到锻炼和加强,这样才能为我们以后走上工作岗位打下良好的基础。这次的实践是我大学生活中一段难忘且意义重大的经历,它永远都值得我珍惜和怀念,在这里我也很感谢我的同事,特别是我的老师,她不仅耐心的教我各种工作上的事情,而且还常常和我聊天,帮我解决一些工作上的难题,教会我怎样更好的与人相处,怎样更好的为人处世,所以真的很感谢他们,而我也会继续的努力,争取更大的进步。

检察院实践报告篇六

盗窃与抢夺有一个共同特征:行为人窃取财物都违背了所有人或持有人的意思,同时未对所有人或持有人使用暴力或胁迫;而二者的区别,我认为,即在于盗窃手段具有“行为秘密性”的本质特征,而抢夺罪的犯罪手段则不具有这种属性。

综上分析,我认为在本案中孟中最终取得手机并不是因欺诈手段或抢夺而得,而是因秘密窃取而得。孟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欺骗手段,使财物脱离物主的控制,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然后秘密窃取据为己有,其行为属于盗窃性质。孟中非法占有财产起主要作用的具体手段是秘密窃取而非欺骗。孟中的行为属于以欺骗手段造成占有者的财物支配力松弛,违反其意思取得,而不是有占有者自行交付的,不是诈骗而是窃取行为。这种“诈术盗窃”的方法,实际上是通过实施诈骗行为,为盗窃行为创造方便条件,对财物的取得方式最终还是靠窃而非骗,不是财物所有人“自愿”交出了财物。

因此,我认为本案应属于盗窃罪。

三、结语

通过这次实习,我在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方面的知识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用有所了解。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学习,我认为对我以后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度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的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很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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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实践报告篇七

实践主题:跨专业的办公室实践

时间:20xx年1月15日至2月10日

地点:**校办公室

为响应学院有关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号召,本人积极参加,认真的完成了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此次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我的家乡地理位置偏僻,经济极其不发达,没有什么机械类工厂可以供我学习实践,于是我来到了我的母校----**校办公室开始了为期近一个月的社会实践。对于学模具专业的我,对办公室的文书工作生活还不很熟悉,此次社会实践给予我很大的帮助。我加深了对社会的认识,渐渐熟悉了办事程序。近一个月来,我积极配合办公室的其他老师参加文件处理工作,整理档案,并做一些文字修改工作。通过反复的计算机操作,我已能非常熟练地使用word20xx和excel20xx。这些使我受益匪浅。此外,我还积极打扫办公室的卫生,负责收发办公室邮件、传真,打印复印材料,教师工作年终审核,批阅学生试卷,参加会议记录传达消息,接听电话并作笔录,接待来访的学生家长等等。

通过此次社会实践,我学到了很多在我这个专业上学不到的实践经验:

办公人员需要批复大量文件,简单重复的工作是主题。浮躁缺乏耐心是无法做好工作的。对于学模具的我在毕业后的前几年里,必将在工厂中长时间负责同一工序,成天面对冰冷嘈杂的机械设备,工作环境狭小单一,久了难免感到疲倦。然而即使这样还是必须有充分的耐心,否则工作难以完成,更别提想要升入高层。

在办公室学习过程中,学校老师认真细心的工作态度和详实具体的工作方针给了我很深的印象。现代机械设备需要很高的精密度,在模具画图标注数值符号时,零点一毫米的错误都可能使一台机器报废,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通过近一个月的工作,我逐步改掉了粗心的坏毛病,这对我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定是一笔不小的财富。

这次实践让我见了世面,开始改掉见人退缩的毛病,逐步学会大方的对待每一个人,搞好和同事领导的关系。这是我走向社会的第一步,也是最基本的要求。

有条不紊的完成各项份内工作任务,积极主动的要求其他工作并顺利完成,这是我尝试接触实际工作的一个成功的开端。

例如打印复印文件材料和接受传真等等是我以前没有操作过的,此次实践活动给了我一个很好的实际操作机会,我已经可以熟练使用这些设备。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践,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可以避免我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老师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

这次实践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大学面临走向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实践是每个大学生必须拥有的一段经历,它是我在实践中了解社会,让我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根本就学不道的知识,也打开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为我以后进一步走向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我想,学校之所以重视我们大学生参加实践活动,就是想让我们在实践中得到锻炼,在实践中得到真正的知识。

通过这次实践引发我不断地思考一些实际问题:该怎样更广泛的积累知识以及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我深觉自己有许多不足之处,在今后的生活中,我会朝着自己的目标,不断努力学习,弥补不足,为自己的理想而奋斗!

最后,衷心感谢我的母校----**校,给我提供这次实践机会,感谢办公室领导和老师在我实践期间对我的关心与帮助,使我能够圆满的完成此次社会实践。

检察院实践报告篇八

暑假的时候出去检察院做社会实践,那么实践报告要怎么写呢?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检察院暑期社会实践报告范文,欢迎阅读。

大学的最后一个暑假,我去区检察院实习,时间是从20xx年七月十六日至八月九日。实习期间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

此次实习,主要岗位是审查起诉科,因此主要实习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实习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跟随干警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

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察干警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明白,不知道该适用哪一部法律,有一个案件就是这样的,被告人原是某村会计,后来在改选中落选,这样一些会计帐簿、会计凭证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认为《会计法》是规定的要等帐目清算后再移交,所以就坚持不交出,结果被以隐匿会计帐簿、会计凭证罪逮捕。这一个案例就说明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

再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实习中所接触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两个犯有抢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虑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有一些责任的。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始到八十年代末,这是一个重大变革的时期。这一段时间对精神文明建设有些放松,也就是说,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时期就有可能已经沾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气。所以说,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 三人行,必有我师 ,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大学的最后一个暑假,我去区检察院实习,时间是从xx年七月十六日至八月九日。实习期间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

一:实习单位情况

这次实习,我是被安排在检察院公诉科,刚到科室的时候我主要从事的是内勤工作。学习一些文书的制定,包括起诉书、公诉意见书不起诉书等,帮老师打印有关的案卷材料,做好卷宗的装订归档工作。空闲时间向科室的老师们请教问题,得到很多的指点。在公诉处老师的知道下,很快我就熟悉了进行公诉的一系列法律程序。

二:实习过程的主要情况

在公诉科的实习过程中,我主要从事的是一些法律文书的处理,对一些没有完全经过程序的卷宗进行补充和修订,以及一些辅助性质的工作。在次期间,我又认真学习了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完备深化自己的法律知识,这对我的工作起了很大的作用。以下是具体的实习工作。

学习公诉程序的具体规定

刚进入实习单位,领导给我介绍了一些关于公诉科工作的基本情况,又给我一些关于公诉工作的书籍让我学习。我通过认真的学习理解,大致了解了公诉的具体工作范围和内容。同时也体会到自己知识的匮乏和浅薄,所学东西过于的肤浅。

法律文书处理

在实习期间,我工作的重点就是法律文书的处理和卷宗的装订归档。例如起诉书.审问笔录.裁决判定书等等,在经过长时间的工作后,对这些文书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也更加熟悉了这些文书的书写格式和内容要点,极大的丰富了我的法律知识,对我有很大的帮助。在卷宗装订归档的过程中,我又学习到了在课堂上见不到的知识。例如公安局和法院等相关文件在检察院文件提起公诉后,怎样去整理?各种文件和文书在归档时是否都应该装订上?这些问题在检察院老师的指点下,我慢慢地掌握了。

协助办案人员办理相关案件

实习过程中,我跟随检察人员一起办理了一起关于一起人身意外死亡的案件。在办案期间,我深刻体会到理论知识和现实生活的差距。学校所学的法律专业知识有时候在办案过程中完全没有用处,而且我所学的知识也太过与肤浅,根本不能深层次的去理解,通过实践接触办案过程,亲身体会法律知识的运用,使我受益良多。

三:专业知识在实习过程中的应用

我在学校所学的是法学专业,所包括的法律门数相当的广泛,可以说是面面俱到。正因为这样,我在学习过程中不能更为深刻的理解各门法律知识,不能从本质上掌握这些内容。现在能够通过实习来是自己的理论知识转化为实际需要,对我来说是个很好的时机。抓住这样的机会,我能够把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从而使自己的知识上升一个层次。

在公诉科我从事的工作内容基本上都是与刑法相关,所以在空闲时间我及时充电,又深入学习了刑法和刑事诉讼法。通过学习,使自己在工作中更加有把握,游刃有余。

首先,在整理案件和卷宗过程中,我留意了下起诉书和判决裁定书的制定和具体的内容。把这些东西同我的刑法知识想结合,自己来判断案件的性质和判定结果,再与卷宗对比查出自己的不足之处,通过这样的方法我对刑法的条文规定更加的熟悉。同样,作为一门程序法的刑事诉讼,更加是不能缺少的。各种文书的制定都是要经过法律规定的程序的。

其次,由于公诉科的案卷过于烦琐,单纯的刑法相关知识根本不能应对,其他的法律知识是不可或缺的。一个案件甚至有时候要运用几门法律结合来判断,这对我的理论知识是个很大的挑战。我不断的请教检察院的老师们,请他们指点我的工作方法,暗地里和同学相互交流知识心得,经过长时间的磨练,我有了长足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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