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去极端化心得体会(实用10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9-29 18:47:12 页码:14
去极端化心得体会(实用10篇)
2023-09-29 18:47:12    小编:MJ笔神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去极端化心得体会篇一

上海是中国共产党的诞生地,是改革开放的前沿窗口。“四史”学习教育要把握正确方向、创新内容形式,充分发挥红色资源优势,灵活运用各种载体方法,做到有声有色、入脑入心。要把“四史”学习教育与做好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从历史中汲取精神力量、汲取经验智慧、汲取坚守人民立场的定力,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坚定不移做好自己的事情,更好推动改革开放再出发,更好增进人民群众福祉。

观察风云变幻的世界,需要我们从历史中汲取智慧。今年开年就不同寻常,放眼全球,乱象丛生。经济、政治和军事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相互交织,其复杂性、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难以预测,尤其对“逆全球化”思潮和意识形态逆主流化现象更需要高度警觉。如果我们能够按照***总书记的要求,站在新的时代制高点上,重温历史的经验,研究眼下的现实,“仰以观于天文,俯以察于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切实做到认清大势,透过现象看本质,就能够“验在近而求在远”,结合各自担负的领导职责,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在错综复杂的世界大变局之中掌握主动,从容应对。

读“四史”保持领导干部应有的气节操守,也需要从历史文化中汲取营养。在反腐败的严峻斗争中,***总书记多次用历史上卖官鬻爵、拉票贿选、拉帮结派导致人亡政息的例子教育全党,同时列举“治绩大举、民称其德”的王安石,“明断讼案、革除弊习”的冯梦龙,“案无留牍、室无贿赂”的郑板桥启迪各级领导干部,用千古流传的爱民心声来滋养和净化我们的灵魂。实践告诉我们,***总书记要求领导干部学点历史,一方面是为了不断丰富做好领导工作所需要的历史知识,以学益智,以史资政;还有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继承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和民族精神,以学修身,以史为鉴,把现实中发生的一些问题看得更深更透。

以敬畏之心仰慕历史先贤哲人,以谦虚之心求教历史这本大书,以智慧之心吸取历史沉淀的精髓,以开拓之心借鉴历史之光照亮未来。***总书记在这方面更是率先垂范,给全党做出了一个好榜样。我们反对那种把读史和守旧画等号的说法,也不赞成那种钻在故纸堆里与现实工作脱节的做法,了解历史是为现实和争取美好的将来服务的,学习古人是为今人增益的。对过去和今天都不太明白的人,自然很难干出有光明前景的事业。只要站在这个正确的立足点上,我们就能够在历史与现实的时空中任意穿越而永不迷航。

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是党员干部的一门必修课。学习四史是了解历史事实、理清历史脉络、把握历史规律、得出历史结论。要通过学习“四史”,在思想上弄清楚、理解透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

学习三个白皮书既新疆反恐去极端化斗争与人权保障老师的心得体会什么是“四史”教育呢?四史教育是指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是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的统称。以史鉴今、资政育人,重视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而这些正是***总书记在考察上海时专门指出的,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让初心薪火相传,把使命勇担在肩”。所以作为一名当代大学生更应该肩负起这一责任,把使命谨记在心中。

***总书记指出,“只有坚持思想建党、理论强党,不忘初心才能更加自觉,担当使命才能更加坚定”、“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作为思想武装的重中之重,并同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结合起来”。为了提升当代大学生的精神和思想我们更应该学习“四史”教育,牢记“四史”教育,把“四史”教育作为我们前进路上的明灯,把“四史”教育作为我们回报祖国的信念,把“四史”教育作为我们的精神信念。只有有信念有担当才能让我们当代大学生进步,才能让我们当代大学生有方向不迷茫。

去极端化心得体会篇二

记得有一句维吾尔族谚语是这样说的:如果潜水的人惧怕鳄鱼,他就取不到价值昂贵的珍珠。当前,新疆正处于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天山南北正在发生着令人振奋的新的历史性变化,全疆呈现出经济大跨越、民生大改善、城乡大变样、民族大团结的全新气象。但毋庸置疑的是:反分裂斗争仍然面临着复杂、艰巨的形势。

怀揣险恶用心的“三股势力”为了达到他们分裂祖国的罪恶目的,大肆篡改宗教教义,编造异端邪说,通过各种方式,从意识形态、经济制度、法律规范、文化艺术、伦理道德、风俗习惯等方面进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对各族群众进行全方位的腐蚀、煽动和蛊惑。事实也早已表明,“三股势力”的根子是民族分裂主义,思想基础是宗教极端主义,活动方式是暴力恐怖活动。少数青年在极端宗教势力的教唆、蛊惑、欺骗之下,走上了极端主义的歧途,坠入了与恐惧、孤独、悔恨为伴的罪恶深渊,他们选择了与人民为敌,极其可悲地成为极端宗教势力的“炮灰”,成为被各族人民极度愤恨唾弃的犯罪分子。教训极其沉重、警示极其深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推进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引领,以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为基础,以维护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团结等为重点,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贯彻新发展理念,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巩固民族团结,努力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因此,必须把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作为当前反分裂斗争的重点,高举社会主义法治旗帜,大力提高群防群治预警能力,筑起铜墙铁壁,构建天罗地网,坚决遏制和清除宗教极端思想。

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珍惜来之不易的发展成果是每一个公民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我们要积极响应党中央的号召,贯彻落实各项维稳措施,为建设稳定、和谐、美丽新疆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无数事实证明,任何反人类,反社会,反文明的行径都不会有好的下场,在历史滚滚的车轮面前,一小撮极端分子终将被无情的碾碎,在党和政府强有力的打击下,他们难逃法网,在万众一心的人民战争中他们将不堪一击。

无数事实证明,团结稳定是福,分裂**是祸。社会稳定是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没有社会稳定,社会就不会发展,大家也过不上好日子。

维吾尔族还有句谚语说得好,谁玩火,火烧谁的手。我们必须依法打击民族分裂主义势力的破坏活动,尤其是暴力恐怖活动。我们必须依照宪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坚持主动进攻,先发制敌的方针,下好先手棋,出重拳严厉打击;坚持标本兼治,既治标更治本,把广大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形成反分裂斗争的钢铁长城,使一小撮分裂主义分子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我相信,只要我们各族同胞心连心,手拉手,团结一致,众志成城,一定会将暴恐分子赶出我们的家园,赶出新疆,赶出祖国的领土,使得我们新疆更加美丽富饶,使我们的祖国变得更加繁荣富强。

去极端化心得体会篇三

极端化是一个精神毒瘤,须用智慧和韧劲抵御,并去之。

众所周知,通过极端思想渗透进行民族分裂,是“三股势力”惯用的手法。极端思想渗透,是发生暴力恐怖活动的重要推手,不根除极端思想,暴力恐怖活动就会像癌细胞一样复制繁衍。

去极端化工作事关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对此高度重视,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和决策,各地各部门也纷纷行动起来,主动作为、协调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和成功经验。

那么到底什么是极端化?为何通过制定一部法规来遏制和消除它?翻开4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在第一章总则里,这样写道,“本条例所称极端化,是指受极端主义影响,渲染偏激的宗教思想观念,排斥、干预正常生产、生活的言论和行为。”“本条例所称极端主义,是指以歪曲宗教教义或者其他方法煽动仇恨、煽动歧视、鼓吹暴力等的主张和行为。”

通过深入学习,使我对“宗教极端化”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使我清醒地认识到:宗教极端化思想是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主义、非法邪教分子家用宗教名义,歪曲宗教正道教义、篡改在、甚至捏造教义、宗教史,鼓吹暴力极的端思想,是“三股势力”用以煽动、蛊惑穆斯林和其他群众的极端谬论思想,在其极端谬论思想的煽动、蛊惑下,使不明真相的信徒、群众盲目的信奉宗教狂热,以达到其控制受其极端思想毒害的群众的精神,甚至采用各种残忍的威逼胁迫手段,操纵受害群众充当其制造暴力恐怖事件、进行分裂破坏的工具,挑起宗教纷争、民族仇视,破坏社会和谐安宁。宗教极端主义,为达其罪恶目的,不择手段,无视生命、残害无辜,制造血腥事件,鼓动恐慌**,妄图伺机实现其分裂民族团结、破坏祖国统-、颠覆社会主义制度的罪恶目的。

宗教极端主义在新疆的渗透和扩散,一方面是近年来境外极端主义思潮通过各种方式,特别是借助互联网以及新型社交工具,不断向1新疆以穆斯林社会为主要对象,进行传播侵染,造成了传播污染和思想侵蚀;另一方面,境内外“三股势力”与地西方敌对势力相互勾结、狼狈为奸,大肆宣扬暴力极端思想,推崇宗教极端崇拜、蛊惑极端的宗教“圣战”思想,宣扬荒谬的“世界末日论”,误导、唆使群众相互仇视,制造血腥恐怖事件,扬中损害了宗教正道形象,破坏宗教和谐,蓄意深化矛盾。

宗教极端主义的罪恶行径和目的,是完全和宗教正道教义背道而驰的,是侵害各族人民利益的毒瘤!因此,中央和自治区对极端宗教思想和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的举措是对各族人民利益的坚决维护!是完全正确的!作为人民教师,在认清“三股势力”反动本质的前提下,我深知自己的责任重大,如今,民族分裂势力和宗教极端思想正加紧对我们进行颠覆、破坏活动,并利用宗教向学校渗透,妄图达到和我们长期抗衡;作为教师,我一定会认清“三股势力”的危害程度,对我而言,我会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旗帜鲜明的维护祖国统一和各民族的大团结,要始终牢记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散布事实不清的信息,特别是面对严峻复杂的反分裂斗争形势,自觉站在反分裂斗争的第一线,肩负起祖国统一和民族疥的神圣使命,在事关国家利益和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大是大非问题上,始终做到认识不含糊,态度不暖味,行动不动摇,始终立场十分坚定,旗帜十分鲜明,稳定情绪,用心做好本职工作,用实实在在的行动捍卫来之不易的改革开放成果和稳定的政治局面。

通过学习,使每位教职工更进一步加深了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和认识,全面地提高了全体教职工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意识和教育教学的综合素质。使我校教职工的理想想念得到了进一步坚定,师德师风的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为人师表的模范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为我校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跨越式发展再上新台阶提供了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教职工们一致表示,通过学习一定要尽职尽则地做好本职工作,关爱每因为仪位学生,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而努力做出贡献。

去极端化心得体会篇四

今天,学校带我们上四楼听“去极端化”的演讲。宗教极端主义是当代世界政治生活中的一个毒瘤。它利用各种宗教形式,宣扬宗教极端主义。

宗教极端化的思想是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主义。

宗教极端主义的本质是反社会、反人类、反科学、反文明,因此宗教极端主义是人类社会一股邪恶的反动势力,是全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共同敌人。

当前,民族分裂主义以宗教极端主义为手段,不停的制造暴恐活动,现在已经成为了新疆社会稳定的最直接的严重危害。这也是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的新动态,我们必须坚决打击其破坏活动,维护新疆社会稳定。然而,要实现首府社会稳定、长治久安,必须要“去极端化”,铲除干扰经济发展,改善和提高群众生活水平的滋生与土壤。

在这场全民反恐的战役中,严峻的事实告诉我们,没有一个是旁观者,我们与宗教极端主义的斗争是不容否认、不容回避的。因此,我们只有团结一致,才能在这场维护新疆和谐稳定的战役中取得最终胜利,让那些企图分裂我国的暴力恐怖分子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让我们一起打击其破害活动,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吧!不要让恐怖分子的阴谋得逞,千万不要让宗教极端活动使我们民族分裂了!

去极端化心得体会篇五

历时两年,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4月1日起实施,这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继《自治区实施办法》后,向极端化宣战的又一利器。

去极端化工作事关自治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中央对此高度重视,对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提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积极行动,主动作为,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和经验。

自治区去极端化立法工作于2015年年初启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成立了去极端化立法领导小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乃依木·亚森担任组长,确定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自治区政法委、统战部、公安厅、司法厅、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等十三个单位派人参加,组成去极端化立法工作班子。

中央新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对《条例》非常关注,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修改意见。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多次听取审议情况。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也把制定该《条例》作为地方立法的重中之重,集中力量、重点突破。

在《条例》制定过程中,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多次进行立法调研、专家论证,并向中央新疆办、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家宗教局,以及自治区政协、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和自治区二十多个相关厅局广泛征求了意见。

在常委会审议环节,常委会组成人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畅所欲言、集思广益,提出了很多修改意见和建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乃依木·亚森说,《条例》出台实施后,对维护祖国统一和国家安全有意义;对依法治疆、长期建疆、团结稳疆有意义;对维护社会安定和谐有意义;对强化重点区域防控有意义;对推进宗教和睦和顺有意义;对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有意义;对加强教育转化有意义;对促进民族团结融合有意义;对协调推进、综合治理、落实责任有意义;对保证各族群众安居乐业有意义。

去极端化心得体会篇六

【篇一】

众所周知,中小学教师肩负着培养新一代德才兼备优秀接班人的重要任务,责任重大,使命艰巨。如果中小学生思想上存在问题就很容易被敌人利用,我们一定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用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教育和影响学生,努力做各族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去极端化”守住中小学生阵地,教师承担着特殊的责任和使命,应该让中小学生成长为“去极端化”的先锋。

宗教极端思想的影响。”做为中小学的教师,我们要竭尽全力培养爱党、爱国、爱疆的高素质人才,让学生明辨是非黑白,团结起来抵制宗教极端思想,敢于向暴恐分子发声,这样我们才无愧于‘人民教师’这神圣的称呼。所以中小学全体老师要正确认识宗教活动与风俗习惯的关系,认清宗教极端主义真实目的,引导学生抵制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其一,要加强学生们、尤其是中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应增加思想政治教育课程。要坚持依法依规处理“校园宗教问题”,抵御和防范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必须坚持教育引导与依法管理相结合,对中小学生教职工和学生违反校纪校规和法律法规的要严肃处理。

其二,校园要加强学生们的法制教育,维护育人阵地。中小学作为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的基地,也是境内外“三股势力”进行渗透、破坏、争夺的主阵地。当前宗教极端主义妄图占领中小学思想阵地,要抵御宗教极端思想,加强学生法制教育。”

其三,中小学要建设开放式教学模式,开办论坛邀请各民族文化名人、学者、企业领导和高管、创业者等到中小学举办讲座;广泛开展校园文体活动和比赛,活跃校园文化体育氛围;加强社会实践,积极引导学生走出校门,深入农村、社区、工厂、机关,充分发挥智力优势,在实践中亲身感受社会的进步;加强中小学科技文化建设,增强中小学生科技创新意识。

综上,要加强师生的法制教育,用正确的思想理念引导师生。在师生中开展“去极端化”教育,优化绿色网络环境,传播优秀民族文化,在各民族师生中开展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用多样的活动丰富青少年精神生活,引导各族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只有这样,中小学才能筑牢“去极端化”思想的防火墙。最后希望广大青年学生都能正确地对待暴恐事件、看待宗教,立场坚定地反对宗教极端思想,反对暴力恐怖,并争做“去极端化”思想的先锋。

【篇二】

为深入揭批“三股势力”的反动本质,使尉犁县第六小学全体师生彻底认清宗教极端思想的真实面目,旗帜鲜明的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根据尉犁县教科局尉科党字2号《关于转发的通知》、3号《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切实贯彻实施文件精神要求,现将“去极端化”第一阶段工作总结如下:

一、活动形成载体

我校以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去极端化”为目标,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以“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的治疆方略和治疆理念为抓手,大力开展“去极端化”、爱国主义教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大主题活动,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抓手,以践行“新疆精神”为着力点,倡导科学文明、包容开放、敢于创新,反对愚昧落后、封闭保守、不思进取;倡导“我能行”的主体意识,以“四个认同”统一共识。积极开展了一系列的去极端化活动,以活动为载体,积极推进去极端化活动的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具体主要活动有:召开去极端化动员会活动、校长引领国旗下宣誓活动、“我是中国公民”爱国主义宣誓活动、制作去极端化宣传横幅等一系列活动,自觉抵制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引领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自觉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不断增强向心力和凝聚力,让求发展、谋富裕、盼和谐、思稳定成为全县师生的共同梦想。

二、学习成为助力

我校按照现代文化引领要求,积极搭建活动载体,学习现代文化知识和先进文明成果,传播现代文化理念。严厉打击防范非法宣传品的传播、渗透,引导广大师生远离宗教极端思想,在全校形成崇尚科学、热爱真理、反对迷信、拒绝愚昧、追求健康文明的良好氛围。使“新疆精神”融入到教育教学之中,渗透到师生日常生活工作之中,内化为师生群体意识,外化为师生的自觉行动,筑牢抵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防线,形成去除极端化的强大助力。把“去极端化”中的生动故事和强大声势大力宣传,在全校形成对宗教极端化和暴恐分子同仇敌忾、人人喊打的局面。

三、宣传营造氛围

我校根据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去极端化”宣传教育活动具体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学校实际,切实落实方案要求,明确具体任务标准,抓紧为开展“去极端化”教育活动第二阶段营造校园德育氛围。我校充分利用学校公众微信、qq群、校园广播、简报、黑板报、升国旗仪式、团队活动、家长学校、道德讲堂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开展“去极端化”活动的重要目的及深远意义,切实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为下一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继续努力方向

我校将紧紧围绕“去极端化”教育这一主题,通过召开教职工和学生大会、教职工座谈会、主题班会、主题团队会、主题教育等方式,继续深入开展大讨论、大揭批活动。定时定期在全校开展宣讲活动,让广大教职工和学生擦亮眼睛,明辨是非,形成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自觉同民族分裂分子作斗争的良好局面,确保尉犁县第六小学的团结稳定局面。

去极端化心得体会篇七

----《用心去做教育》

影壁山小学

鲁丽丽

教育是阳光下最美丽的职业,教育是阳光下最美丽的事业。教师不但要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更要指导学生怎样健康的成长,这就要求教师自身必然也要进行健康的专业发展和成长。只有这样,才能“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去教育和引导学生。”

让学生在教师的赞美中成长。教师的赞美是阳光,是空气,是水,是学生成长不可缺少的养料;教师的赞美是一种无形的催化剂,能增强学生的自尊、自信、自强;教师的赞美越多,学生就越显得活泼可爱,学习的劲头就越足。

作为教师都有这样一种感觉,各班总有几个学生既不勤奋上进,又不惹是生非,对班级一切活动既不反对抗议,又不踊跃参加;虽然学业平平,却不名落孙山。一般情况下,既得不到教师的表扬,也得不到教师的批评,是一些容易被老师忽视的学生。我班于涵就是这样一个似乎没有什么特色的学生。直到有一次,同学们排队站排,门后的拖布倒了,于涵急忙喊着:“同学们别绊倒了。”又把拖布扶了起来,这时我才注意到这个同学。我当时立刻在班级表扬了他,并尽力赞美了他关心集体、为他人着想的好行为。渐渐地我发现他变了,上课特别认真,作业完成得很好,学习成绩也有了很大的提高。这件时给我启示颇深。在班主任工作中,我开始注重以人为本,面向全体,细心观察,捕捉他们身上的每一个闪光点,及时把赞美送给每一个学生,使之发扬光大,使每个学生都感到“我能行”、“我会成功”。实践使我懂得,教师一句激励的话语、一个赞美的眼神、一个鼓励的手势……,往往能给我们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

让后进生在爱心的天空下成长。我们常把孩子比做初升的太阳,农民后进生就是迟升的朝阳,比起其他学生,后进生更需要老师耐心、细心的呵护,需要理解与尊重,需要循循善诱。“要小心的像对待一朵玫瑰上颤动欲坠的露珠”,这句话或许有些夸张了一点,却实实在在告诉我们对待后进生不可疏忽大意。作为教师,我们有责任也有义务教育爱护好这些后进生,使他们和其他学生一样健康快乐的成长,展现自己独特的风采。

对后三分之一学生,老师一定要抓住他们的弱点,从各个方面去关心和爱护他们,使他们感受到老师给予他们的温暖、信心和关怀,这样让学生从内心发现自己的错误所在,找到提高的办法,从而努力学习。这样的办法的确是很好的,我想,这些宝贵的经验都会为我以后的班主任工作起到良好的作用。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的8篇《去极端化教育学习心得体会【最新】》,您可以复制其中的精彩段落、语句,也可以下载doc格式的文档以便编辑使用。

去极端化心得体会篇八

《条例》的'出台实施是坚持依法治疆、推进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表现新疆学习《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新疆学习《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4月6日,昌吉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艳华说,我们将充分发挥宣传系统优势,在全市掀起学习贯彻《条例》的热潮,让《条例》家喻户晓,让各族干部群众充分认识“极端主义”的反动本质,增强辨别力,营造人人主动参与去极端化工作的浓厚氛围。

《条例》明确了‘极端化’的定义,对我们开展好去极端化工作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4月6日,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文杰说,“作为基层组工干部,我们要带头学习《条例》,充分发挥好干部、教师、宗教人士队伍的作用,开展‘去极端化’大宣讲活动,用‘苞谷馕’式的语言,深入宣传《条例》。同时,不断完善和推进县、乡、村三级去极端化工作网络,通过在村(组)、社区开展育民工程、惠民工程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多措并举,切实预防、遏制和消除极端化的影响,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4月6日一大早,乌恰县黑孜苇乡康什维尔村驻村管寺干部托合提白克·克亚孜就带着200份《条例》宣传单和30块去极端化宣传图板,赶往康什维尔村召集村民进行宣讲,通俗易懂的语言、简明扼要的图画让村民对“极端化”的表现有了进一步认识。托合提白克·克亚孜说:“《条例》颁布以前,我们进行去极端化宣讲缺乏法律依据,有时干部讲不明白,群众听不明白,工作不好开展。现在有了《条例》,我们开展工作更方便了。今后,我们一定要学好用好《条例》,让更多群众擦亮眼睛,自觉抵制和反对‘极端化’,维护好民族团结,带领各族群众共同建设美丽家园。”

去极端化心得体会篇九

新疆是古代四大文明的交汇地,我们应该保护这样的文化聚宝盆,作为新疆人感到骄傲。

要实现团结和谐、繁荣、文明进步、安居乐业,必须加强各民族的文化认同,文化认同是民族团结的根本民族和平之魂。我将像往常一样积极承担意识形态领域反*斗争的重要使命。大非问题头脑清醒,危难时刻敢于挺身而出,以实际行动建立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长安的基础。

只要我们团结起来,就一定能建立各族人民共同维持祖国统一,维持民族团结,维持社会稳定的钢铁长城。

我充分认识到三股势力和两面人的危害,同时,我要更加负责,积极地围绕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长安的总目标,对党和国家绝对忠诚,遵守纪律,言行一致,坚决保护经济社会秩序,积极帮助他人,为实现总目标提供坚实的服务保障。以实际行动为三股势力拔刀亮剑发声,旗帜鲜明地维持祖国统一和各民族大团结。

我们必须率先教育家人、朋友和周围的大众。

势,当好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的“石榴籽”、“扬声器”、“连心桥”做好宣传员、调解员、揭露“三股势力”的真实面具,坚决洗清“四风”、“四气”坚决不做“两面人”切实做到在与“三股势力”的斗争中冲在第一线带头做表率。

我们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责任重大,维护民族团结从我做起,我们要站在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促进民族团结的最前沿,揭露“三股势力”的罪恶本质。

要做社会正能量的传递着,我们要以自身的正能量感染、影响、带动身边的同事、家人同一维护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积极向全社会传递民族团结的正能量,传播爱和温暖,传播友谊和希望,培育团结互助之花。

我坚信各民族团结一心、努力奋斗,一定可以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新疆的未来一定会更美好。

去极端化心得体会篇十

历时两年,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4月1日起实施,这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继《自治区实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后,向极端化宣战的又一利器。

去极端化工作事关自治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中央对此高度重视,对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提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积极行动,主动作为,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和经验。

自治区去极端化立法工作于2015年年初启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成立了去极端化立法领导小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乃依木·亚森担任组长,确定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自治区政法委、统战部、公安厅、司法厅、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等十三个单位派人参加,组成去极端化立法工作班子。

中央新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对《条例》非常关注,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修改意见。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多次听取审议情况。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也把制定该《条例》作为地方立法的重中之重,集中力量、重点突破。

在《条例》制定过程中,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多次进行立法调研、专家论证,并向中央新疆办、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家宗教局,以及自治区政协、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和自治区二十多个相关厅局广泛征求了意见。

在常委会审议环节,常委会组成人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畅所欲言、集思广益,提出了很多修改意见和建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乃依木·亚森说,《条例》出台实施后,对维护祖国统一和国家安全有意义;对依法治疆、长期建疆、团结稳疆有意义;对维护社会安定和谐有意义;对强化重点区域防控有意义;对推进宗教和睦和顺有意义;对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有意义;对加强教育转化有意义;对促进民族团结融合有意义;对协调推进、综合治理、落实责任有意义;对保证各族群众安居乐业有意义。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