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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教育收费自查报告(实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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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教育收费自查报告(实用12篇)
2023-10-03 17:43:13    小编:MJ笔神

“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报告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报告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报告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教育收费自查报告篇一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河南省和县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在接到上级文件精神后,学校领导高度重视,从大局出发,从小处着手,开展了一次彻底的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

一、提高认识,成立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学校行政班子认真学习了通知后,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这次检查很有必要也很重要。因此,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教育收费自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守聪(第一负责人。负责学校教育收费自查工作的安排部署、督查。)

副组长:张晓阳(直接负责人。负责本次自查工作的日常事务。)成 员:安爱景、刘俊伟(直接负责人。分别负责一至六年级各班自查情况的收集、督查工作。)

二、自查工作程序。

本次自查工作首先由各班开展认真的自查自纠,将有关情况向分管人员汇报,分管人员在此期间要进行严格督查,然后由学校自查领导小组复查。

三、自查情况。

1、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或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费。

2、学校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补习班、培训班和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也没有教师私自收费补课的现象存在。包括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以民办学校的名义,由本校动员、本校老师上课,举办以本校学生为主要对象的文化补习并收费以及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针对学生收费补课的行为。

3、学校严格执行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不存在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的现象。

4、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开展教育收费公示,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收费政策调整后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

5、不存在将捐资、赞助等费用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6、没有违规举办“校中校”或“校中班”,并收取费用。

7、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四、一如既往,继续规范教育收费。

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认真加以巩固,加强对学校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加强领导,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滑县焦虎乡第一中心小学

2015年3月

教育收费自查报告篇二

11月12日,学校组织学习了《毕节市教育局、毕节市财政局、毕节市物价局、毕节市第五纪工委关于清理教育乱收费、规中小学(幼儿园)收费行为的通知》(毕教基发[20xx]179号)的文件精神后,我根据文件要求,结合信息技术教师的工作性质进行认真的自查和梳理,情况如下:

1、从没有利用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和寒假时间收费补课等行为的发生。

2、从没有在校外租房或在中办班收费补课行为的发生。

3、从没有利用晚自习上新课或给学生补习,向学生收取补课费行为的发生。

4、从未违规参与社会办学机构举办的有偿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行为的发生。

5、从未相互介绍家教生源或为其他人员介绍生源从中获利。

6、从没有以家长委员会的名义或向学生班干部示意向学生收取班费、资料费、卫生费等行为的发生。

7、从没有以奖惩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违规奖惩学生。

8、从没有指定学生到相关地点购买教辅资料,从中吃回扣等行为的发生。

总之,我将继续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校、为学生、为家长、为社会做实事,加快教育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认识治理小学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意义,做人民满意的人民教师。

教育收费自查报告篇三

为认真贯彻市教委等七部门《关于20xx年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沪教委监[20xx]11号)的规定,进一部规范区各级各类学校收费行为,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有关精神,根据区纠风办、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审计局等区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规定的要求,我园本着诚信、严肃、务实的态度,由任敏为领导朱红等人员的领导小组对幼儿园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明确任务,规范工作流程,对各项收费规范化进行严格的审视和管理。

我园是一所示范性幼儿园,现有4个年龄段(托班、小班、中班、大班)的12个班级在园幼儿300多名,历年来,幼儿园在开展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中,本园领导高度重视学校的此项工作并加强组织落实,经常与财务工作人员交流思想,理清思路,结合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规范收费制度及相应措施,为按时、准确收费并服务于每位幼儿家长得到了有力保障,切实有效的使收费工作顺利进行。

长期以来,幼儿园在实施幼儿招生入园中,不提前预收各项费用,不存在违规将捐资赞助费用与入学挂钩。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财政局票据规范操作,做到不该收的一分不收。让每位家长有目共睹。

我园一直以来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并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所有公示项目与标准都是经过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如遇收费政策调整,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以便让家长明白了解,并且提供收费监督联系方式。每年新生入园前,召开家长会向每位家长告示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范围与标准。

按照市教育委员会、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我园不存在强制收取有关代办性生活用品与学生学习用品。在园幼儿使用校服、被服等是通过家委会讨论决定,区物价局备案,同供应商签订合同,根据幼儿在园活动实际需求,家长自愿订购。我园还用公用经费每学期为每位幼儿提供各种读物,为幼儿、为教育提供良好的服务。

我园经教育局同意有出租出借与李惠宜教师培训中心,用于师资培训办公室,并按规定交纳一定比例的租赁税,不存在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违规办班等情况。幼儿园合理使用各项经费,保证提供幼儿日常教学活动的有序展开。不存在违反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摊派服务性费用等。按工作要求,通过对本园的对照自查清理,目的在于进一步地加强监督,维护工作意见的严肃性,进一步促进教育事业的全面、健康、有序发展,依法治校,更好地提高家长及社会各方面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全面提升全心全意服务思想。

教育收费自查报告篇四

根据《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开展我市2015年度教育收费年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认真对2015年度收费情况进行对照自查,现将教育收费自查情况小结如下:

1、我校依据粤教督函[2016]35号和粤府[1994]66号等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收费指导思想,做到严格执行“免费制”收费政策,没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认真根据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和项目收费,及时更新《广东省教育收费许可证》(教育收费),做到亮证收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开公示,使用统一的收费收据。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学校没有出现“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行为。

2、严格执行课程安排,为学生订齐课本,开足课程,按规定填写收费收据。没有提高收费标准、搭车收费或分解收费项目,没有强制或组织学生订购各种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等。

3、学校没有出现违反规定举办或变相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辅导班、补习班、提高班和各种补课行为。

4、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依据汕头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颁布的汕价[2016]72号文件要求,以自愿原则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活动,每生收费60元(收费标准经教育局、物价局批准后执行收费),并坚持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的原则,并对收支情况进行公示。

5、没有向学生代收代购教辅资料,课外读物的行为。

6、我校没有超越权限,自立项目或自定标准收费的行为。我校没有其他违规收费的行为。

汕头市沟南小学

2016年10月20日

教育收费自查报告篇五

我院接到《关于转发〈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2013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重点督查查处的典型问题情况通报〉的通知》后,学院领导十分重视,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各部门积极配合,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现将我院20xx年教育收费检查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自接到通知以后,学院领导高度重视,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权益为出发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和学院发展稳定的大局从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和学院权益的长效机制,促进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规范教育收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落实治理工作责任制,构建治理工作全覆盖的管理机制,认真制定自查自纠方案,抽调专门力量,加强督导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我院教育收费工作,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坚持由财务处统一归口收费制度。收费标准、收费项目严格执行教育厅、财政厅和省物价局规定,未经批准的项目一律不收费。我院不存在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自行设立收费项目的行为;也不存在收取学费后,仍向学生收取实验实习、论文辅导、毕业论文答辩等其他费用等行为;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没有违反规定乱收费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教育收费资金的.情况。

我院按照教育厅及相关部门的要求,严格执行教育收费的文件和规定,对所有收费项目和标准都进行审核,并且予以公示,所有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都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学院党委、行政要求和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加强对学院各项收费的监督检查,不断改进监督的方式方法,采取经常性检查、专项检查、重点跟踪等多种形式,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决制止任何教育乱收费现象的产生。下一步,我们要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常抓不懈,严格按上级文件要求完成教育收费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各项工作的落实,为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职业学院做出贡献。

教育收费自查报告篇六

区收费检查领导小组:

深圳市蛇口育才教育集团育才二小根据深南教〔20xx〕64号文件《关于开展20xx年秋季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由育才二小王升平校长亲自牵头,各部门协助,于20xx年9月5日至20xx年9月11日对育才二小的教育收费进行了严格自查,自查分为五部分,先将教育收费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育才二小自查小组首先检查了“一费制”的收费公示,根据区教育局的有关文件精神,二小在校门口显著位置悬挂由深圳市南山区物价检查所监制的“一费制”的收费标准,并公布区教育局和二小收费举报电话。其次,自查小组检查了学校公布的《05-06学年上学期书杂费缴费通知》,二小的书杂费交费通知严格按照 “一费制”的收费标准,未发现有违反“一费制”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搭车收费”及摊派费用的情况。

育才二小严格按照深价联〔20xx〕号和深教〔20xx〕53号以及深教〔20xx〕393号文件精神,自查小组检查了本学期转学生的书杂费交费收据,未发现违规收取“择校生”的有关费用。经过对教务处的自查,未发现对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收取转学费用的情况。

育才二小严格按照区教育局的有关文件精神,坚决杜绝私自收取各种赞助和集资款项,坚决杜绝以勤工俭学的名义向学生摊派钱物或收取以资代劳款。在王校长的带领下,育才二小上下达成一致共识,学校是教授知识和学习做人的地方,不是经营收益的地方。

育才二小的兴趣班和各种管托班都由深圳市育才教育集团下属单位深圳市康柏英公司主办,学生报名时必须持家长签名回执,收费通知中要求明确说明学生和家长自愿参加。图书室的自检发现,二小发放的各种教材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以及区教育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未发现强制学生订阅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统一规定的学生课本目录以外的参考书籍、资料、报刊和读物。

经过此次自检,育才二小对教育收费的认识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在以后的工作中,育才二小将严格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收取各种费用,为南山教育贡献一份力量。

育才二小

xx年9月12日

教育收费自查报告篇七

为深入贯彻中央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落实国家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部署,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推进学校教育工作的健康发展,我校在今年春季开学之后,组织开展了本校教育收费自查自纠。

(一)提高认识,认真组织

在九届省纪委第四次全会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坚决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重点纠正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保障性住房、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强农惠农资金等涉及民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学校,要把治理乱收费工作检查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工作,认真开展、科学安排,层层落实检查责任,确保专项检查工作扎实开展,以有效地治理成果取信于当地群众。

(二)自查内容

我校在校内醒目位置,公示20xx年以来各学期经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同时公示实际收费项目(包括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标准和依据,并公布举报电话,另外,根据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自查。

主要内容如下:

2、针对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使用情况,我校严格按照“一教一辅”政策,严禁教师向学生摊派资料。对于违反学校政策及上级有关政策乱向学生摊派资料的老师及职工,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3、我校食用水是深水井水,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不存在向学生收水费等其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4、针对中央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我校享受了农村薄弱学校改造中教学仪器、体育用品、班班通、图书、仪器柜的配备,享受到了农村学校对于住宿生的两免一补政策,学校积极落实,把国家惠民政策落实到学生身上。

5、我校属于偏远农村学校,生源有限,不存在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情况。

6、我校总务处严格学校账目管理,坚持收费票据管理使用和执行收支两条线情况,有制度,有监督。完善学校资金管理。用好国家拨付的每一分钱。

7、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严格监管学校收费情况,严格按照政策执行。为学校健康有序的发展,领好了路。

以上是我校关于教育乱收费工作的自查内容。这项工作将作为学校工作的重点,常抓不懈。

重点突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检查。主要内容如下:

1、中小学补课乱收费情况;

2、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使用情况;

3、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情况;

4、中央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

5、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情况;

6、幼儿园收费情况;

7、普通高中和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后办学及收费情况;

8、普通高中“择校生”政策执行情况;

9、高校招生及收费情况;

10、收费票据管理使用和执行收支两条线情况;

11、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向学校违规收费情况;

12、其他违反教育收费有关政策和规定的情况。

教育收费自查报告篇八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格依法办学,依法治教,促进教育健康均衡发展,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教育形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百色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百教纪检[20xx]17号)的文件要求,我校立即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我校在开学初8月20日、24日分别召开的领导班子会议和全体教职工会上,组织学习了教育乱收费相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加深了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和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思想认识,增强了依法依规收费自觉性。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和不规范的办学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

高度重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工作责任制,规范落实收费工作。把规范治理教育乱收费当作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践行“中国梦”,树立教育良好形象的头等大事来抓,我校成立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自查自纠领导小组:

组长:黄仕锋(校长)

副组长:杨进文(副校长)

成员:黄永先、张成光、李帮文、杨明先

负责全校治理教育乱收费自查工作的安排部署、督查和自查工作的日常事务。明确各自职责和任务,从思想上、源头上、过程中把好收费关口。本次自查工作首先由党支部认真开展的自查自纠,将有关情况向校长汇报,严格督查。

1、教育惠民政策落实

我校8月20日已从新华书店拉新书到学校,开学第一天就人手一册分发到了学生手中。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操作,班级申报、学校审察、张榜公示,各个环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规范有序。上有划拨资金后,按时足额发放给学生本人,没有贪污、挪用、截流、滞留资金等现象。

2、服务性收费规范

我校严格按照自治县物价局给我校食堂饭菜价格的备案,给学生自行交纳295元的寄宿生生活费外,未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保险费学生自愿参保,不作强制要求,未出现搭车收费现象。

3、教辅材料征订发放有序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做好教辅资料的征订发放工作。一是严格执行教辅材料准入制度,成立了教辅材料选用委员会,依据学生自愿选的原则,只宣传百色市使用的大显身手资料,供家长学生自愿选购。二是坚决杜绝了滥发教辅材料现象,严禁教师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严禁教师要求学生到指定的书店和地方购买指定的教辅材料(含各种形式的练习、测试题集),严禁经销商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教辅材料。

4、坚决杜绝学校及教师补课办班

开学初认真传达上级有关部门文件精神及要求,明确禁止教师补课、私自办班及强迫学生到指定的补习班补课,严禁教师到校外兼职,坚决杜绝教师为社会办学招生拿回扣行为。

1、加强教师管理,规范教师职业行为

认真组织教师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义务教育法》等,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促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不侵犯学生合法权益,主动关心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积极探索学校绩效考核管理的新途径、新方式,加强教师业绩考核,促使教师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认真完成本职工作,提高教学效率。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促使广大教职工严格自律,树良好教育形象。

2、加大监管力度,实行责任追究

学校公布了监督电话,开设校务公开栏和意见箱,接受社会的监督,做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的排查摸底和清理整顿工作,坚决纠正违法违规的办学行为。

教育是服务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公益性事业,是创造和谐社会的重要窗口,是实现社会可持续性发展的重要阵地。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法规,围绕教学管理和教师从业行为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抓好教育收费的自纠和整改工作,真正落实依法办学、依法治教、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强化学校内部办学行为的规范化管理,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教育收费自查报告篇九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精神, 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全面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根据曲靖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局际办【2021】1号文件“曲靖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系会议办公室转发《云南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系会议办公室关于加强教育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活动,取得较好的效果,现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成立机构

为更好落实上级教育部门通知精神,开展好本次规范教育收费自查 作,我校特成立教育收费自查领导小组: 组长:陈瑞林 副组长:陆建平成员:范礼玉,李玉坤,李志成。

二、自查程序

本次自查工作,首先召开全体教师大会,由校长带领学习关于治理乱收费自查工作文件精神,再由各教师对照文件精神开展认真的自查,最后由领导小组汇总、复查。

三、自查情况

3、规范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收费行为(1)学校无超标准、超范围和自立项目收费。(2)学校无违反规定举办收费辅导班、补习班,学校也没有在节假日期间办各种补习班的办班活动和以竞赛的名义收取任何费用。(3)我校严格禁止以各种名目向学生摊派钱物。未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没有向学生收取赞助费、捐资费等情况发生。(4)学校对代收费采取自愿原则,不强制收费。

四、自查结论

综上所述,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我校认真开展教育乱收费自查工作。结论是:我校始终严格执行上级的收费政策,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做好收费政策的宣传,依法治校,无任何乱收费行为。

学校教育自查报告怎么写

涉农收费自查报告

卫生院收费自查报告

学前班收费自查报告

教育收费自查报告篇十

2.幼儿园没有以各种名义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问题

3.幼儿园不存在擅立收费项目,擅定收费标准问题

1.我校就近入学比例达到100%。

2.学校没有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1.我校及教师不存在课堂内容课外补问题。

2.我校没有以家长委员会等各种形式组织有偿补课。

3.我校及教师没有联合、委托或参与社会培训机构对学生开展有偿补课。

学校没有变相以民办学校名义高收费乱收费

学校、教师没有存在违背学生自愿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订购教辅材料的问题

学校已出台严禁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的制度、措施及违规惩处办法

1.学校没有将国家明令禁止的收费项目及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如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自行车看管费、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费,以及午休管理服务费、课后看护费、图书馆查询和电子阅览费等)。

2.学校没有违规收取学具费、商业保险费、班费等,没有通过家长委员会、班委会等形式违规收费。

3.学校不存在违反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服务、强行收费,或从中收取回扣、牟利,跨学期或学年收费,以及结余款项没有未及时清退等问题。

学校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均已公示。

教育收费自查报告篇十一

根据省、市、区教育局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有关通知精神,按照区教育文体局的统一部署,我校针对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教育收费行为自查自纠,现将xx年秋季以来学校收费项目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学校按上级要求成立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领导小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责任完善,宣传教育工作到位。

2.收费管理制度落实,严格按规定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和许可证制度,收费项目、标准、资金管理情况,收费投诉电话等通过通过学校校务公开栏向学生、家长、社会公示,本学期我校在上学期的基础上,根据最新要求,制作了区物价局统一规定的教育收费公示表等。

3.我校学生收费的具体情况如下:杂费:90元/学期;借读费:190元/学期(本省),250元/学期(外省);信息技术教育费:20元/学期(三年级以上);课本费35元/学期(一、二年级),70元/学期(三、五、六年级),80元/学期(四年级);作业本费:11元/学期(一二年级),14元/学期(三~六年级);讲义费8元/学期。其中课本费、讲义费均严格执行市教育局“一费制”中的“多退少不补”要求。

4.学校积极吸纳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入学,凡符合规定的农民工子女,完全享受本地学生同等待遇,一律不收取借读费等其它费用。

5.学校不存在擅自立项收费、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现象,无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和为学生代办保险的现象。

6.学校克服教育经费紧张,坚持执行对贫困生的杂费减免措施,也贫困生减免杂费(90元),本学期全校共有7名贫困生凭低保卡减免。

7.票据使用规范,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教育收费缴入财政专户和返拨教育部门符合规定。

8.代办费按规定开支,无挪用学杂费和代办费的现象。学校每学期末都进行代办费结算,实行多退少不补的办法,把结算清单交学生家长看后再结算,请家长严格监督。严格执行各项收费政策,无通过分班在杂费外另行收费。

9.积极开展“教育收费规范学校”创建活动。

我校在自查中坚持边查边纠,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杜绝违规行为,做到群众满意、家长满意、社会满意。

教育收费自查报告篇十二

按照省《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实施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制的通知》(粤教监函[20xx]6号)和县局关于教育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全面落实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文件,我校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努力做好治理乱收费工作,并经常进行自检自查。

为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落到实处,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召开了自查自纠工作会议,强调各班班主任是规范教育收费第一责任人,要求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谁出问题追究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坚决刹住教育乱收费现象。

1、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依法依规收费的自觉性。加强各教师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思想认识,保证收费工作规范落实,强化收费工作的责任制,统一思想,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定。

2、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工作责任制,规范落实收费工作。

3、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八条禁令”。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坚决抵制各种乱摊派和搭乱车收费。

4、加强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宣传教育。实行“阳光收费”,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规范公示,及时向社会公示学校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规范收费票据的使用和管理,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5、不强制学生统一征订报刊杂志、教学辅导资料;不强行向学生推销、帮办学生保险和学习、生活用品,不为学生统一定购着装。

6、不以组织举办“辅导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不租借学校场所给社会培训机构或校处人员开展针对中小学课程的有偿补习活动。禁止本校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的各类收费的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

7、严格财经纪律,加强教育经费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不挪用教育经费。

管理,确保收费工作落到实处,管理规范,符合要求。

1、我校在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工作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级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遵照先审批后收费的原则进行收费。没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现象发生。学校没有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确实需要学校代收的费用,也是在学生自愿和非盈利的原则下进行,并按要求为学生开据合格的收费凭据。

2、扎实推进政务、校务、收费公开,做到公开透明。学校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立“校务公示栏”,通过公示,加强公示内容的动态管理,让学生家长在收费前了解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收费范围、减免政策、投诉方式,使教育收费在阳光下操作。

3、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以举办“辅导班”“提高班”等为由向学生强制收取费用。

4、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规定,没有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多年来一直坚持严把教材、教辅资料入口关。在教材征定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课程征定,禁止各班统一组织征订教辅资料和搭售教辅资料,更不允许任何班级和教师强制性要求学生购买教辅资料。

5、认真落实国家救助贫困生政策,对所有接受资助的学生张榜公布,按政策办理。对一些有特殊困难家庭的子女,学校实行了该免则免、该减则减的办法,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减少学生流失。

我校通过开展对中小学收费行为的集中清理活动,有效促进了学校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规范教育收费的要求,对学校杜绝乱收费行为的发生、真正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有着深刻的意义,加快了建设和谐校园、放心校园、人民满意的学校的步伐。

20xx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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