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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雾都孤儿读后感(通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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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雾都孤儿读后感(通用14篇)
2023-10-03 20:20:27    小编:琉璃

当看完一部影视作品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吧,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读后感精彩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雾都孤儿读后感篇一

《雾都孤儿》是一部十分著名的小说,作者狄更斯,是英国的一位非常著名的.作家。

记得第一次看《雾都孤儿》,是在八年级的时候,当初是为了学好英语,才看了英汉对照版的。当时的感觉就是,奥利弗很善良,所以没有被带坏,好人还是有好报的。只是南希死的太惨了,不过除了这一点,结局也还算不错,坏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第二次看《雾都孤儿》,是初三毕业那年的暑假。当时看了一部电影,叫《八月迷情》,总觉得这部电影的剧情跟《雾都孤儿》很像,于是就看了第二遍。这次才发现,奥利弗不但善良,而且非常勇敢。他敢于开口再要一些粮食;他敢于动手打侮辱自己妈妈的人;他敢于一个人跑到伦敦奋斗;他敢于逃出贼窝;他敢于去监狱探望费金。正是因为他的善良和勇敢,加上好心人对他的帮助,才使得他得到收留,过上幸福的生活。

现在进入大学了,开设了外国文学这门课,我再一次翻开了《雾都孤儿》,还看了一遍电影版的,于是心灵又被撞击了一次。我发现主人公奥利弗除了善良、勇敢,还非常的坚强,不服输,并且懂得知恩图报。他一出生就注定要经历很多很多的磨难,没有父母的疼爱,没有家庭的温暖,有的只是他人的打骂和瞧不起。但是他没有向命运屈服,他要去伦敦,他要去奋斗,他要过得更好。终于到了伦敦,却又不幸被骗进了贼窝。老贼和小贼们教了他种种偷的技术,但他并没有因此也变成一个小贼,他知道偷东西是不好的。还好,再一次行动中,他幸运的被布朗鲁先生同情和收养了,他很感谢布朗鲁先生,主动要帮布朗鲁先生还书,却又被盗贼集团抓了回去,他恳求他们放他回去,他要把书和钱还给布朗鲁先生,他不想让布朗鲁先生认为他也是一个小偷,一个骗子。

整部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为奥里弗的身世叹息,为坏人说愤怒,被善良人所感动,为奥里弗最后的幸福生活而高兴。而我最喜爱的人物,是在两次奥里弗陷入危难时,没有计较他偷了东西,而是十分同情他,并帮助了他的两个人。因为他们的善良,奥里弗才得救,也因为他们的善良,才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是将来少了一个贼,多了一个好人。如果世间的人都想他们一样的话,我想,世上便不会有受苦的人,不会有那么多的孤儿。正如一首歌中所唱的:“只有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而我也为其中的南西所感动,她是贼窝得一分子,但她没有被贼窝染黑了心,她知道悔改,知道去怜悯一个孤儿。但她也是被那个善良的人所感动了,可见如果多一个善良人,也许可以多感化一个在贼窝里的一刻还有一点点人性的心。但是,我也为南西所悲哀,她最后的结局十分惨,她被打死了,而打死她的人,确是她一直不舍得离开的人。南西曾有许多机会逃离那个肮脏的世界,但她放弃了,就是舍不得最后那个打死她的人。

奥里弗,南西,善良的绅士和小姐,贼窝里的人以及《雾都孤儿》中的所有人,都使我知道了许多东西。《雾都孤儿》,一本好书。

雾都孤儿读后感篇二

摘录小说里一句话:“宁静的乡村景色唤起的回忆和这个世界,与凡俗的思想格格不入,它可以净化我们的思想,消除旧愁宿怨。有一种朦胧的意识游荡于我们反映迟钝的脑海:很久以前,在非常遥远的过去似曾有过这种感受,它鼓励我们对遥远的未来做严肃的思考,把傲慢及俗念踏翻在地。”

和这句话对应的是小说中奥列弗一有悲惨的境遇后就被好心人搭救到乡下,住上了一阵子,奥列弗就欣欣向荣的恢复了。

这句话和相关的.情节都深深打动了我。奥列佛经历的痛苦和我们今天社会相仿。过份城市化,人的生存压力增大,看不到将来回不到过去。尔虞我诈,城市里充满险恶。只能靠运气和机缘生存。美好的乡村和景色能医治人们的痛苦。能让人安静的思考,重新判断自己的行为。小说让我们读出了现代社会人的境遇,体会了所谓发达带来的无奈。

今天的英国是世界上唯一逆向城市化的国家。现在,这个国度里年轻人都愿意回到乡村,田园能解除200多年发达带来的愁苦。在今年奥运会的开幕式里也有过类似隐约的表达。

既然我们来自自然,首先要敬畏自然,然后要接近自然,最后会在自然中自愈。自然会让我们冷静,慢一点,经常换个角度看待生活,才能知道自己,读懂他人。也就能分辨社会,抑恶扬善了。

我们以后的生活可能是住在田园中,端着品牌的咖啡,手指轻轻一点,宽带告诉我们300里以外城市的天气状况,因为下午有个要迎接客户正在城里等候着我们。今后的生活所有目标就是让孩子和我们一道来摆脱那个景物暗淡,人心迷茫雾色之都。

雾都孤儿读后感篇三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奥力弗。退斯特的弃婴在孤儿院里被悲惨地教育了9年,然后又被送到棺材老板那儿当学徒。由于难以忍受的饥饿和暴力以及侮辱,他逃亡伦敦。又不幸误入贼窝,期间被一位善良的的老绅士班布尔先生收留。但又被那一伙贼绑回贼窝。最后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班布尔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在书中并不起眼,但是不能没有的人就是女扒手南希,她的形象是世上母亲的形象,看到可怜的而有善良的小奥力弗,她不顾背叛他所爱的人塞克斯,也不顾自己冒着被抓,被处以绞刑的危险,为小奥力弗逃出悲惨的生活,最后掺死于塞克斯的拳头之下。没有太多对于南希的描写,但是她的内心世界读者能略微感受得出来:无助,愤怒,矛盾。她与习艺所的曼太太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可憎的曼太太贪婪地剥削着那些可怜的小生命,却从来不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可耻,也许我们也不能太多地责怪于曼太太,生活的残酷造就了人们的残酷。只是在一些勇敢的人心中残存的那一点善良给予了我们那么一点感叹,但是最后的命运仍逃脱不了悲惨的死去。

这本书给我的第二个很深的感触就是主人公小奥力弗的勇敢的精神,虽然在黑暗的习艺所里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是并没有给这么一个美好的心灵蒙上灰尘。由于饥饿他向干事提出需要一碗稀粥时,被那些干事认为“这2孩子将来一定会被绞死。在当学徒的时候他面对人们对于他母亲的羞辱,奋起反抗。他啊也许是由于初生牛犊不怕虎,竭尽全力反抗着。后来逃亡到伦敦后,纯洁的心灵让人们感到可笑。其中有一段话让我记忆尤深”那些都是老先生的,在我还热病快死掉的时候,是那位好心的先生把我带到他家里去,照看我养好了病。哦,求求你们把这些都送回去吧,把书和钱还给他。你们要我一辈子待在这儿都可以,我只求你们把这些东西送回去,不然他们应定会以为我逃跑了的,你们可怜可怜我,把书和钱送回去吧“这是小奥力弗被抓后说的话。我不禁被他维护尊严的行为所打动。一个人活着就要有尊严。

合上这本书我没有太多的感慨,只有一个: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这梦想千金不需要顾虑太多,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在我们手中。

前不久,读了狄更斯的.《雾都孤儿》,今天在这儿跟大家浅谈一下我读完这本书的感受。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孤儿奥立弗因为一出生母亲便去了他天堂,并且没有父亲,遭到了大家的歧视。他在济贫院里受到了理事们的歧视,并且把他对这种歧视的放抗看做罪恶,看做坏。他被卖到了一个棺材铺里当学徒,却被其余学徒以及老板娘欺负得忍无可忍,他打算离家出走,却意外地被人诱骗,去学做小偷,他意识到这一行业的罪恶,在一次意外中被一位绅士收留,但他又被那些强盗拐走了。在一次入室行窃活动中,他制止了这行为,并且不小心挨了一qiang,事后,被一家好心人收留,那家好心人通过一个忏悔的女人口中得知他的身世,并且找到了那位曾收留他的好心人,联合为奥立弗讨会公道,还找到了属于他的一份遗产。

当我读完这个故事后,我简直不敢想象,这个世界上到底有多少人,他们可以为自己的利益,可以为了钱,不惜欺骗,不惜以别人的人生作为得到金钱的代价,他们还有属于自己的良心么?是被金钱吞噬了吗?古代有一句话说得好“有钱能使鬼推磨”,是的,多少人就是这样。他们给自己盖上了一个伪善的面具,当撕开面具以后,就是凛冽的面目。势利,对穷人的歧视,以及那些对上帝假惺惺的崇拜······为什么崇拜?也不过是为了自己以后能上天堂,不受自己所干过的亏心事的影响,那种崇拜也不过是一种伪善的手段而已。真正能上天堂的人,其实根本不需要崇拜上帝,他们已经踏踏实实地过好了自己的一辈子,不作亏心事,济贫救困,难道这种人不足以上天堂吗?所谓的济贫院的绅士们,也不过是势利以及歧视穷人的下等人与卑鄙人罢了,无非是墙头的一根小草,哪里风大就往哪里靠,恃强凌弱。且看书里的邦布尔先生,他所做的也不过是专门欺负穷人,他哪儿配得上济贫院理事这个神圣的职位呢?口口声声喊着罪恶,口口声声喊着无耻,口口声声喊着仁慈的上帝,然而,他自己到底做了什么?利用各种手段,把一个个孤儿卖了去,减轻他的负担,呵!也就是“说一套做一套”。

善与恶之间的区别不大,它们也无非是两条路,就摆在所有人的面前,有的人选择了恶,然而面前的是一片漆黑,但是有利益一直在诱惑着人,一直诱惑着人向前走。有的人选择了善,他的面前永远是光明的,从来不怕会有乌云,雨。当不经意中走上了恶,只要愿意忏悔,重新堂堂正正地做人,仍然可以原谅,回头是岸。

查理·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最伟大、最杰出的小说家之一。我拜读了他的作品——《雾都孤儿》,从中感触很深。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取得辉煌成就和个人创作高峰时期的作品。它以犀利的笔锋,幽默风趣的手法,和超乎寻常的想象力,描绘出了一幕幕出人意料的故事情节,成为不朽的经典之作。

书中情节跌宕起伏,文字相互照应,谋篇布局天衣无缝。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的传奇身世,令人看后兴奋不已。

全篇文章的内容是以小奥利弗为中心和线索展开的。通过奥利弗流浪和求生的经历,带出了形形色色的周围人物,从侧面反映了英国资本主义社会的阴暗面,以及作者对“快乐英格兰”的向往。犹如一场背景时时更迭的戏剧,将人性的本质表现的淋漓尽致。

《雾都孤儿》中的人物众多,但特点鲜明,每个人代表了当时社会的一类人。如:性情暴躁、两面派的邦布尔;老奸巨猾的犹太人费金;凶猛残暴、犹如野兽的塞克斯;狡诈阴险的蒙克斯;善良可爱的露丝;毛手毛脚的罗斯波力医生;聪明机智、办事果断的布朗罗;疯疯癫癫的格林维格;还有心地善良、出淤泥而不染、命运悲苦的南茜;更有天真活泼、纯洁善良,令人怜悯的奥利弗。

值得一提的是,全篇文章中还详细刻画了每个人物的习惯性动作和口头禅。比如邦布尔总是戴着一顶三角帽,手握藤杖,走起路来大腹便便、大摇大摆,一幅不可一世的样子;再如,老费金计上心来时,总爱抚摸鼻子;塞克斯的口头禅:“天打雷劈”;格林维格的口头禅“我宁愿吞掉自己的脑袋”等等。真是妙趣横生,颇有意思。

文章的结尾,狄更斯给每个人都设定了一个归宿。所有正面人物均回归田园,过上了安定的生活。所有反面人物都被绳之以法,或流浪,或客死他乡。由此说明,作者是崇尚善良的。

虽然奥利弗生活的那个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但我们仍然要崇尚善良,不要去做坏事,善有善报,恶必有恶报。

《雾都孤儿》讲述的是一个处境非常艰难的孤儿——奥利弗尔的故事。奥利弗尔的母亲在生下他的时候已经力竭而死,而母亲的唯一财产也被在场的一位老妇人窃取,因此,奥利弗尔不得不在济贫院生活了下来。上帝在此时仿佛显得十分刻薄,奥利弗尔这个可怜人儿在济贫院吃不饱、穿不暖;后来在棺材店被诺厄尽情辱骂殴打;好不容易支撑着瘦弱的身体逃了出去,却被一不小心进入了贼窟······但善良和正义最终会战胜邪恶的,在参与一次入室抢劫时,奥利弗尔被房子的主人拯救了。而女贼南希不忍欺骗这个可怜的孩子,将奥利弗尔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想将他变成一个十恶不赦的贼,因此独吞财产的可恶阴谋告诉了罗斯。案发后,老费金、蒙克斯判处绞刑,而主人公奥利弗尔则被布朗洛先生收养,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与一个心灵高尚的穷人交往,不但不会玷污你的灵魂,反而会使你的智慧更添光彩。因为,穷不在于物质上的穷,而在于心灵上的穷。一个人即使再有钱,只要心灵是残缺的,他就是一个里里外外都极穷的人;反之,一个人即使再穷,只要流露出心灵的美来,他就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光凭钱来判断一个人是很武断的,钱是这个世界上最没有人情味儿的东西,它能腐蚀人的灵魂。一个崇尚金钱的社会,真正正义、高尚的人如覆薄冰,得不到重用。而很有可能,那个年代动荡如同家常便饭,久久不能歌舞升平的一个主要原因,那绝对就是金钱的腐蚀力量。

在那个时代,穷人都受到了有钱人的冷嘲热讽,这就是作家狄更斯体会到的,这也是每一个读者体会到的。这也是狄更斯写作的原因,他希望自己的书能唤醒每一个沉睡的人,终止愚蠢的做法,开始爱和情义的撒播。

雾都孤儿读后感篇四

暑假的一天,我在书柜里翻来了一本爸爸妈妈给我买来许久的世界名著—《雾都孤儿》,细细品味,读到小说中那一个个感人片段,不禁让我掉下了同情的眼泪。我为奥利弗的悲惨命运所难过,同时更被奥利弗那顽强的毅力所感动。

我们的主人翁—奥利弗出生在一个孤儿院,出生就失去了母亲,在孤儿院受尽折磨。他九岁的时候被卖到一个棺材店,在那儿天天被虐待,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小说中最令我感动的就是他遇到小偷的那一段,因为奥利弗从棺材店逃走,走了七天七夜没有吃一点儿东西,饥饿难耐,疲惫不堪,他偶遇到小偷杰克,杰克把奥利弗带到了一个贼窝,想把他训练成一个小偷,可是奥利弗即使在贼窝里受尽折磨也不愿意做小偷。后来他找机会逃了出来,可见他是一个多么正直、勇敢、心地善良的孩子。

看到这里,我想:我和他同岁,可是我天天吃得饱,穿得暖,衣食无忧,自己和他比,那是多幸福,但有时还不满足是多么不应该啊!前几天我在留旱冰时不小心摔了一跤,腿上流出一点儿血来,我痛的不得了,眼泪不听话的.流了下来,正在我伤心难过的时候,我突然想起奥利弗那坚强不屈,不向困难低头的精神,我就有了很大的勇气,坚强起来,不再感到难过,一瘸一拐地走回了家。

在未来的学习生活中,我会以奥利弗为榜样,学习他那顽强、勇敢、永不向命运低头的精神,向着目标不断努力。

所以我向大家推荐这本书。

雾都孤儿读后感篇五

在孤独下成长,在痛苦间挣扎,在尊严的摧残下斗争,在悲惨的出身下奋进,这就是狄更斯笔下的“雾都孤儿”——奥利弗。

这是一本经老师推荐才想来读一读的名气极大的书,感谢老师的推荐,让我再一次领略到狄更斯的语言魅力。只用了两个多小时,我就读完了,然而从动笔酝酿写读后感到完成千把字的感触抒发,却用了足足大半天的时间。

书中情节跌宕起伏,文字相互照应,谋篇布局天衣无缝。主人公奥利弗的传奇身世,令人看后兴奋不已。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第一部伟大的社会批判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位置。《雾都孤儿》也是狄更斯取得辉煌成就和个人创作高峰时期的作品。它以犀利的笔锋,幽默风趣的手法,和超乎寻常的想象力,描绘出了一幕幕出人意料的故事情节,成为不朽的经典之作。

小说主要反映刚刚通过了济贫法的英国社会最底层现实生活。富人的弃婴奥立佛在孤儿院挣扎了9年,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立佛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扒手。他曾被富有的布朗劳先生收留,不幸让小扒手发现又入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茜为了营救奥立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劳报信,说奥立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茜被贼窝头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立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作者在创作上爱憎分明,充分地体现了其形象生动的故事特点。他笔下的人物富有鲜明的个性,整个作品有着强烈的感染力。

雾都孤儿读后感篇六

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出生在一个小济贫院。出生不久,母亲去世,他连父亲都不知道是谁,就成了孤儿。他的名字奥利弗·退斯特也是教区事干班布尔先生随便取的。以后的日子里,他吃不饱穿不暖。9岁时,他被迫送到了棺材铺做学徒,出走后又两次误入贼窝,甚至险些丢了性命,但逃跑中他幸运地结识了露丝小姐、布朗罗先生等人,他们一起冲垮黑暗,迎接光明。

作者描写人物生动传神,有布朗罗先生,露丝小姐这样善良的人;也有费根,蒙克斯这种十恶不赦的人,但有一个人,给我的印象深刻:说善良吧,也会做一些偷鸡摸狗的.事,说邪恶吧,有在奥利弗困难时伸出援手,她就是——南希。

南希一出场就和费根一起犯罪,又当上坏人赛克斯的情妇,贴上了“邪恶”的标签,但她良心未泯,在奥利弗挨打时南希伸手抵挡,在他最无助时,为了让他重获自由,以生命而代价,帮助了奥利弗,令人落泪。

作者在刻画人物形象时很有趣,班布尔先生,总是戴着帽子,手持藤杖,好像不可一世,其实与太太都是见钱眼开的人;费根老奸巨猾,想出办法时,总要摸一下鼻子;赛克斯残忍可恶,总是说“天打雷劈”等等。品味这些细节,真是别有一番风趣。

结局呢,当然是奥利弗与帮助过他的好人安详快乐地生活在一起。而坏人有的被判死刑,有的终身监禁,还有的客死他乡,只有改邪归正的贝兹获得幸福,作者用一段段故事告诉了我们一个朴素的道理:邪恶的人终究会受到制裁,只有善良的人才能获得幸福。

雾都孤儿读后感篇七

暑假的一天,我在书柜里翻来了一本爸爸妈妈给我买来许久的世界名著——《雾都孤儿》,细细品味,读到小说中那一个个感人片段,不禁让我掉下了同情的眼泪。我为奥利弗的悲惨命运所难过,同时更被奥利弗那顽强的毅力所感动。

我们的主人翁—奥利弗出生在一个孤儿院,出生就失去了母亲,在孤儿院受尽折磨。他九岁的时候被卖到一个棺材店,在那儿天天被虐待,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小说中最令我感动的就是他遇到小偷的那一段,因为奥利弗从棺材店逃走,走了七天七夜没有吃一点儿东西,饥饿难耐,疲惫不堪,他偶遇到小偷杰克,杰克把奥利弗带到了一个贼窝,想把他训练成一个小偷,可是奥利弗即使在贼窝里受尽折磨也不愿意做小偷。后来他找机会逃了出来,可见他是一个多么正直、勇敢、心地善良的孩子。

看到这里,我想:我和他同岁,可是我天天吃得饱,穿得暖,衣食无忧,自己和他比,那是多幸福,但有时还不满足是多么不应该啊!前几天我在留旱冰时不小心摔了一跤,腿上流出一点儿血来,我痛的不得了,眼泪不听话的.流了下来,正在我伤心难过的时候,我突然想起奥利弗那坚强不屈,不向困难低头的精神,我就有了很大的勇气,坚强起来,不再感到难过,一瘸一拐地走回了家。

在未来的学习生活中,我会以奥利弗为榜样,学习他那顽强、勇敢、永不向命运低头的精神,向着目标不断努力。

所以我向大家推荐这本书。

雾都孤儿读后感篇八

在炎热的暑假里我读了《雾都孤儿》这本书。我相信,只要读过这本书的人一定会感到很心疼!

《雾都孤儿》的作者是狄更斯,是英国19世纪的作家。

这个小男孩奥利弗正在饥饿无助的时候,是一个叫费金的把它领回了家,给他面包吃,还让他住下了。当时奥利弗还很感激费金,但他不知,费金是想把他培养成为一个小偷,替他去卖命。

有一次,费金让奥利弗和其余两个孩子去上大街上去转转,他们走啊走,看见一个有钱的老人站在书摊旁,那两个孩子就走上前去,偷走了老人的钱包后,撒腿就跑。奥利弗吓呆了,也慌慌张张地跑,书摊老板说:“你的钱包被偷了!”老人摸了摸,后头一看,正见奥利弗在慌慌张张的跑,就误把奥利弗当成了贼,叫路人把它抓了起来,送到了警察局。

这还不是我读过最心痛的地方,最最心痛的地方就是:

“费金让奥利弗爬上窗台,去把一个富人家的玻璃砸碎后再跑去把大门打开,让费尽他们一伙人进去偷东西。”此时的奥利弗是那么的不情愿,但他却又不能不去,因为有一支枪再逼着他呢!这儿的时候,我真想上去把费金那伙小偷给降服喽!让奥利弗从此过上幸福而又快乐的生活!

生活的贫穷不仅带来了经济上的压力,而且还让奥利弗有一次的成为了一个孤独无依的孤儿。

开头部分有讲,一个好心人收养了奥利弗,但他们家实在是太穷了,再也不能有多余的饭、多余的钱养奥利弗了,她的养父就背着她的养母偷偷的把奥利弗卖了。

哎!可怜的奥利弗!

虽然奥利弗的生命经历那么多的困苦和磨难,但他仍然拥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这是多么了不起啊!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每个人都有可能身陷绝境,但是千万不要绝望,要呵护好自己的心灵,朝着光明前进!

雾都孤儿读后感篇九

书中描写孤儿等待、盼望有人领养和在收养家庭挣扎着生活的情节容易引起有同样经历的人产生共鸣,对于已经得到幸福或脱离苦难的孩子来讲,主人公的遭遇会是记忆深处的一把钥匙,打开陈年的酒酿,而记忆的味道可能并不醇香。很多人不愿提及作为孤儿时流浪或被收养的经历,并不是觉得难以启齿,而是不想让稍微愈合的伤口又撕裂开给别人看,无论是关心爱护自己的现养父母、朋友、老师或是爱人,都很难跨越他们心中的屏障,即使现在的生活幸福稳定,那道枷锁也无法轻易地解开,像书中的主人公一样,一旦把所有的爱和希望寄托在一个人身上,就注定要失去,从童年到成人后一直这样,再也不易将心门彻底敞开。

失去——重获——再失去,是作者隐隐设置的一颗催泪弹:

一无所有的孤儿被收养后希望能吃饱穿暖活下去,然而收养家庭并不尽如人意,逃离或再次被抛弃的孩子又无依无靠,经历第二第三第n个家庭后,孩子早已淡然,不再抱怨更没有期望。

妮芙和“德国仔”的重逢似乎是主人公生活中幸福的.巅峰,而好景不长(秀恩爱果然死得快),结婚不久德国仔阵亡。妮芙把孩子送人,不是没有能力抚养,我想她是不想面对故去爱人的影子,应该也包含对命运的失望吧。

薇薇安一直认为妹妹梅茜在大火中丧生,得知她生还被徳裔夫妇收养时妹妹却已高龄亡故,仿佛从手中挣脱的风筝,飘浮在远远的天边,看得见却够不到了。

作者正是抓住人们的同理心,不呼吁不煽情,以娓娓道来的叙事让读者陷入此情此景久久难忘。无论我们是不是孤儿列车上的一员,都可以体会到流浪在这人世间,孤独无依时连落在肩上的雪花都无比沉重。

雾都孤儿读后感篇十

一个混乱的年代,一群善良的大家,一群可恶的小偷。这就是长篇小说《雾都孤儿》。没多么高贵的语言,但如一杯上等的茗茶,回味无穷。请走进英国作家狄更斯,走进他的作品《雾都孤儿》。

狄更斯的文字有神,刚中带柔,柔中带刚。《雾都孤儿》描写的是一位名叫奥利弗的小孩子先是被教区的老太婆收留,但老太婆对待他们不以慈善为目的,而以盈利为目的,虐待奥利弗。接着,他又去了济贫院,但因被指造反,被济贫院的人赶出,当起了童工。因为不堪棺材店老板娘、教区执事邦布尔夫等人的虐待而来到了雾都伦敦,探寻我们的亲戚,但被费金为首的神偷团伙盯上,小小的奥利弗被迫加入了他们的队伍,经历了无数的辛酸泪。他遇上了好心人,几进几出犯罪窝点,但他的心依旧是善良的。最后罪犯们被绳之以法,奥利弗也发现这部分好心人居然是他的亲戚。真相大白了,他获得了家的温暖。从此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

无巧不成书,写的真是一波三折,这情节深深地迷住了我。也印证了一句老话:“邪不压正”。有时候做事就是自己内心的较量,搏得过就是你厉害,搏不过就是他成功。

在乡下,大家对于文化水平不是非常看重,初中毕业,上个高中,大学就上不上无所谓了,出国留学那就更不要想了。村里有一个好看的姐姐,家条件不好,但成绩一直名列前茅,考上了高中。可高中的条件艰苦,学校里又有很多不学无术的人常常惹是生非,各种脏话各种动作都做得出来。学校里是一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五天非把人打出血来了。学校好多品学兼优的学生都被带坏了,日渐地,好学生屈指可数。高考考试了,她崭露头角,成为武进区的高考考试状元。所有人都为之惊讶,混乱的学校居然能出个好苗子,也不经赞叹她的抗打压能力。她越学越轻松,拿到了硕士学位,出国修学,拿到了全额奖学金。成为一名乡村学霸。

这就是美,生活如梦,有好有坏,处境你管不了,其他人你管不了。只须你正义,所有都会给你开绿灯。莲藕有“出淤泥而不染”,你有“出恶境而不败”!

雾都孤儿读后感篇十一

《雾都孤儿》是一部非常成功的作品,是狄更斯这位享誉盛名的代表作之一,它揭露了隐藏在伦敦狭小、肮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和暴力,也展示出了18世纪伦敦罪犯的真实面目;同时,狄更斯还试图说明:善良最终能够克服一切艰难险阻。《雾都孤儿》不仅吸引了评论家和公众的注意,同时它背后潜藏着的那一种强烈的情感不仅打动了与他同时代的读者,也深深地打动了我。

《雾都孤儿》中主人公的英文名字为olivertwist,而twist其英文意思是“扭曲,曲折,使苦恼”,这暗示着主人公oliver的一生很坎坷,要经历很多的痛苦。在这个对社会进行抗议的情节剧式的小说中,奥利弗被当作一个主人公,其目的不是要触动我们的文学敏感性,而是要打动我们的情感。

奥立弗·退斯特出生于19世纪30年代英国的一所济贫院,他妈妈用冰冷而毫无血色的嘴唇怜爱地在孩子的额头亲了一下后倒过去,咽了气。没父没母的奥立弗的童年过得极其凄惨,最初的9年是生活在一个管理不善的孤儿院,之后被转到收容成年人的济贫院。济贫院是维多利亚时期中产阶级建立的用来收养穷孩子的机构,因为人们认为穷人的身上有固有的恶习,穷人的家庭造就了这样的恶习,为了阻止这样的恶习产生,所以穷人夫妻就要分开,以阻止他们生孩子,从而减少下层社会的人。但可以这样形容当时的济贫院:济贫院给穷人提供的'是慢性挨饿的机会,而在街头则是快速饿死。奥利弗和他的小伙伴们忍受着“慢性饥饿的折磨”。曾给我留下一个特别深刻印象的镜头是:一天晚上吃饭时,一个小孩子跟其他小孩子说,如果不给他多吃一碗粥,说不定会吃了谁。孩子们都很害怕,于是抓阄决定谁输了就要为那个孩子多要点吃的来。奥立弗输了,于是午饭后,其他孩子坚持奥立弗在晚饭时多要点食物。他的请求震惊了当局,结果使他们出5英镑作为酬金,要人把他从他们手上带走。因而可见,《雾都孤儿》是对维多利亚时期穷人的社会境遇的严厉批判。

《雾都孤儿》的起势情节是:绝望之中的奥立弗在黎明中出逃,奔向伦敦,在伦敦城外,又饿又累的他遇到了一个与他相仿年纪的男孩—杰克,杰克让他住在自己的恩人费金的住处——实际上是一个窃贼之家,费金这个“枯瘦如柴的犹太老头”兼职为犯罪头头专门训练孤儿为他偷东西。经过几天的训练,奥立弗和其他两个小孩被派去偷东西。当奥立弗看到他们偷了一个老绅士的手绢的时候,吓得拔腿就逃,他被抓住了,但勉强地躲过了指控,没有因偷盗被定罪。布朗罗先生,就是手绢的被偷者,把发烧的奥立弗带回家中护理,让他恢复健康,原本以为黑暗的生活会远离他而去,但是费金贼帮里的两个大人赛克斯和他的情人南希把奥立弗抓住,并送回费金那里。在《雾都孤儿》中,颇具争议性问题的人物是南希。南希在道德上的复杂性在几位主要人物中是很独特的。南希自幼便是一个小偷,饮酒无度,而且是一个妓女,她所陷入的罪恶为她的社会所不齿,但当她牺牲自己的生命去保护奥立弗这个她并不是很熟悉的小孩时,她的行为又是最为高尚的。正因为南希,奥立弗被狄更斯掩藏下的真实身份才有了渐渐浮出水面的一刻。

随后,费金派奥立弗去帮助赛克斯抢劫。奥立弗被那家的仆人用枪击中,赛克斯弃下受伤的奥立弗逃跑了。上天可怜善良的奥立弗,他被住在那里的梅莱太太和她漂亮的养女露西收留了。奥立弗开始了一种新生活。他常常与露西和梅莱太太外出散步,有时露西读书给他听,他也努力地学习功课。他觉得自己好像永远把罪恶,艰辛和贫困的世界抛在背后了。小说中,梅莱太太和露西所担任的母性角色使奥立弗第一次生活在正常的家庭当中,在她们母亲般的关爱下,奥立弗在乡下度过了美好的夏天。并且在梅莱一家的帮助下,布朗罗先生和奥立弗又团聚了,并消除了彼此间的误会。随后,布朗罗先生找到孟可思,追问奥立弗的真实身世,真相终于大白。原来孟可思是奥立弗同母异父的,和费金一起密谋陷害奥立弗,使之声名狼藉,并且是病态的,品行不端的坏兄弟,而且还查明了露西是奥立弗的亲生阿姨。

小说的最后总结了狄更斯的道德和宗教观念:如果没有强烈的爱,没有博爱之心,如果对以慈悲为准则,以博爱一切生灵为最高标志的上帝不知感恩,那是绝对得不到幸福的,因而,有罪恶的得到了严厉的惩罚,穷凶恶及的人物到最后仍承担着罪恶,相应的,好人终究有好报,布朗罗先生收养了品性善良,道德高尚,宽容仁慈的奥立弗,他们和梅莱一家一起回乡下,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

雾都孤儿读后感篇十二

同学们,你们知道哪本书被鲁迅先生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哈哈!这个问题很简单对吧,那就是——《史记》。

“史记”可谓是一部无比伦比的文学巨著。《史记》在我国史学史和文学史都具有很高的地位。这次去书店我一见到这本书就两眼发光。妈妈奈何不了我勉强给我买了一本。这哪能勉强,《史记》又不是坏书。

一回到家我就迫不及待地翻开书的目录,一个一个地选择,当我看见《赵氏孤儿》一文的题目时,就深深被它吸引住了。我翻到那篇文章开始阅读。

文章看完后,我深深被程婴、公孙杵臼的所作所为感动了。

本文的大概内容:在晋国相国赵盾死后,儿子赵朔继承了爵位。图岸贾图谋诛灭赵氏家族。当图岸贾担任了司寇,以为大权在握,就准备实施灭赵的计划。图岸贾告诉将领,要灭赵氏家族。大将韩厥万分危急,叫赵朔逃走。赵朔却说:“我的妻子庄姬已经怀孕,如果天幸生男可饱一脉香火,这点骨肉望将军饱全。”赵朔门下有一心腹叫程婴,为人正直。程婴把孩子抱到公孙杵臼那里,说:“孩子满的瞒得了一时,瞒不了一世。公孙君有什么办法?”他说:“如果能找到一个婴儿,假称赵氏孤儿,我抱到山中躲藏,你去告发,说出孤儿所在的地方。这样他得到‘孤儿’就会罢手。”于是,他把真的藏到自己家,去向图岸贾报告,图岸贾得知孤儿所在之处,连忙上山,找到孤儿,以为真的是他拿走孤儿。把程婴当做自己的心腹,把程婴的“儿子”当做义子,没乡到二十年后,自己的“义子”杀了自己。

读完我明白坏人终究会得到报应的。我们还是不要做坏事好,不要像图岸贾一样哦!

如果你们有空可以去书店看看这本书,这的确是一本好书哦!

雾都孤儿读后感篇十三

我一直喜欢伦敦的别名——雾都,虽然知道它的涵义,但是这个名字很空灵,很虚幻。而在这个大城市中的一名孤儿将牵出多少是非,将怎样体现19世纪中叶资本主义经济蓬勃发展的英国真是原图,正是我所好奇的。

本书的主角是奥利弗·特维斯特,一名孤儿。教区将他养大但是他受不了虐逃出了棺材铺,徒步走到了雾都伦敦。但是他还是没能逃脱悲惨的命运,他接连掉入贼窝,甚至掉入了一场巨大的阴谋之中。尽管他有时候被迫生活在人类邪恶的聚集之地——贼窝,但他始终保持着纯洁的灵魂。所幸,他遇到了生父的老朋友,生母的妹妹(虽然一开始互相不认识)梅里夫人……,在这些好人的帮助下他终于逃脱了黑暗,而那个阴谋也被揭穿。

读的过程中我经常会忍不住偷看结局,因为每当我读到奥利佛被人虐待时总是希望这种日子早点结束。这篇小说的故事情节吊人胃口,人物栩栩如生,以至于令人怀疑当年在雾都有多少纯洁的心灵曾被世俗所抹黑,有多少人坚守着心底深处,灵魂深处的纯净。

不过,风雨过后总会有艳阳天。小奥利佛经历了种种磨难之后终于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也和在世的唯一的亲戚露丝小姐相认了。而他这位姨妈也终于和心上人在一起了。这一切显得那么的.美好,就像童话故事里的结局。但这一切也是必然的,因为苦难是幸福来临前的考验。

虽然这本书是以19世纪的伦敦为背景的,但在当今生活中也有很多少年因年少无知掉入了贼窝,从此踏上永远的黑暗之旅。但是就如奥利弗一样保持纯真自我的话,也许光明就会在前方。

雾都孤儿读后感篇十四

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雾都孤儿》的书。

还记得第一次翻开这本书,是在一个温暖的午后。我坐在阳台上,轻轻翻开这本书,细细的品味着......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名叫奥利弗.退斯特小男孩的悲惨童年。他出生在寄养所,是一个可怜的弃婴,妈妈在他一出生就死了。他从小生活在寄养院,九岁时,他像包袱一样塞给了寄贫院,,在哪里他每天吃不饱也穿不暖,还要干许多活,瘦得像麻杆一样。后来又被送到棺材铺当学徒,他便更加辛苦,被诺亚和夏洛蒂欺负,被苏尔伯雷太太辱骂,整天以泪洗面。就这样,他一天天坚强起来,他逃离了这里,却不幸落入贼窝,但他十分善良,没有成为扒手,期间,被好心的布朗劳先生收养,但不久,又被那一伙贼骗走了,再一次陷入不幸的深渊。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不顾自己的安危,冒死跑出去报信给布朗劳先生,告诉他奥利弗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南希被贼伙头目打死,也很快找到了贼窝。奥利弗终于和家人团聚在一起!

看着这本书,泪水曾多少次打湿我的眼眶:奥利弗真是太勇敢,坚强了。他吃不饱穿不暖,而我们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我们坐在温暖的教室里听老师讲课,他却四处逃难,我们和他的生活有多大的差别呀!

我们应该学习他勇敢,坚强的精神,面对困难,不要放弃,一次不行,还有第二次,总有一次会成功的。总之努力了,就一定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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