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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宪法讲宪法发言稿网(优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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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宪法讲宪法发言稿网(优质8篇)
2023-10-06 06:55:14    小编:薇儿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学宪法讲宪法发言稿网篇一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国旗下谈宪法》。那同学们知道什么是《宪法》吗?《宪法》与国旗之间又有什么联系么?《宪法》与我们又有什么关系呢?下面我就和同学们谈一谈。

一、什么是宪法。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她适用于每个公民,规定了我们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她具有最高的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除宪法之外的其他法律的制定都必须以宪法为基础,任何法律的制定都不得与宪法相违背。由此可见,宪法的意义多么重大,多么庄严和神圣。

我国的宪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同学们,我们的国旗和国歌是写进宪法的。她是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那每当升旗的时候我们该怎么做呢?是全神贯注面对国旗,还是该窃窃私语呢?我希望同学们用好宪法所赋予我们的权力和义务。

三、为什么要学习宪法。我们国家是依法治国的`国家,我们从呱呱坠地的娃娃开始就受到法律的保护。宪法和法律赋予了我们生活、学习、工作的权力和义务。我们必须学法、知法、守法做合格公民。否则,一旦有人触犯法律,就要受到相应的惩罚和制裁。最近几年,青少年的犯罪率一直攀升,好多孩子因为不懂法,不守法而最终锒铛入狱,毁掉了自己的一生。由此可见,学法对我们青少年来说是多么重要。

最后,请我们面向国旗,许下诺言:做学法、守法的好学生。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天正好是12月4日,所以,我今天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文明中学生”。

学校的培养目标是要把学生培养成为一个合格的公民。而作为一个合格的公民,知法、懂法、守法,这是一个最基本的条件。所以,当文明学生,做守法公民,这既是国家、社会、学校、父母对中学生的要求,更是我们中学生成人、成才、成学、成业的重要前提。

对于我们中学生的学校生活而言,法律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律法规,也包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条例。所以,中学生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校纪校规就是守法的开始。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纪校规大不了被老师批评,没什么大不了的,殊不知习惯成自然,违纪就会逐步成违法,以后到社会就有可能做违法的事。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在学校纪律意识淡薄,走向进而社会法律意识淡薄,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沦为阶下囚。

要做一个守法的公民,就应该将守法精神落在行动上,从日常生活中的小事做起。

二是同学之间要互相关心、互相尊重、团结合作、理解宽容、友好相处,要正常交往,不以大欺小,不以强欺弱,不戏弄他人,要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如果遇到意见不和或者发生矛盾与摩擦,一定要有纪律观念,冷静处理,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在校可以向老师求助,决不可意气用事,不可出言不逊、恶语伤人,更不可拳脚相向。

三是要多参加有益活动,杜绝不良嗜好。课余时间应该多参与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有益活动。不要上网吧,沉迷游戏,要充分地认识现代通讯和互联网给我们生活带来的利弊,认识中学生热衷于交往和娱乐、沉湎于虚幻世界给身心健康成长、给成就学业带来的不良影响。

四是要不断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自觉遵纪守法,要有正义感,在校发现问题,及时向老师反映;在外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机构反映,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和别人。

五是要择友而交,要善交益友、不交恶友。生活实践告诉我们:相当一部分的中学生由于结识了有良好行为习惯的朋友,自然比翼齐飞;但也有个别学生因糊里糊涂结识了有不良嗜好的损友,人生充满荆棘或走向末路。真正的朋友,应该建立在共同的思想基础和奋斗目标上,一起追求、一起进步。

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我们要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文明中学生!

我的讲话完毕,谢谢大家!

同学们:

按照总站党总支学习安排,我认真学习《宪法》方面的知识,现对学习后的心得,我讲以下几点意见。

一、自觉学习宪法,增强宪法意识和法律观念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它同一般法律相比,有以下3个特点:

第一,从地位看,宪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和基础。宪法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统一到哪里?统一到宪法。从法律体系内部来说,宪法是母亲,一般法律是子女,正如人们通常说的,宪法是“母法”,一般法律是“子法”,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第二,从内容看,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也就是说,宪法解决的是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带全局性、长期性、根本性的问题。一般法律只是解决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某一领域的问题。

第三,从效力看,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这里,“各政党”当然包括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宪法上述规定同《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的规定是一致的。

二、自觉贯彻宪法,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近年来,随着依法治国的力度不断加大,法制教育的不断深化,以及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的不断完善,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观念逐步增强,行政执法能力不断提高,在推进依法行政的实践中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难点:

一是行政法律、法规还不完善。有些法律、法规条款规定得过于原则化,在行政执法实践中弹性很大,不好把握。有的法律、法规对一些政府机关的职责范围界定不清,管理职权划分模糊,有时产生多头管理,重复执法的问题。

二是人治现象还较严重。由于受中国几千年封建统治思想以及计划经济时期“行政命令”工作方式的影响,有的人个人意志、长官意志、特权思想比较重,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行政权力的自觉性还不高,甚至仍存在着“权大于法、权重于法”的观念,自觉不自觉地出现“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乱法、以权废法”的行为。加之部分群众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不是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是千方百计地拉关系、托熟人、找门路、找领导,客观上助长了一些干部的长官意志、特权思想。

三是法治观念淡薄。一些机关干部片面认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是法定的执法机关,一般的政府部门不是执法机关,无所谓依法行政问题,对自己要求不严,从而导致行政行为的盲目性、随意性,甚至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罚代法等现象。

四是实用主义较为普遍。不少单位在行政管理活动中采取实用主义的做法,对单位和个人有利的事情当仁不让,没有好处的事情拱手相让,以致出现互相推诿、行政执法不作为的现象,严重地损害了行政机关的形象。

五是执法环境不宽松。由于社会关系网干扰较多,来自社会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纵横交错的关系网,无时无处不在严重地干扰着依法行政。致使许多本来并不复杂的事情,相关法律、法规条文也很明晰,但处理起来却很棘手,导致久拖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果。

六是执法监督不够有力。在行政执法实践中,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仍很不完善,监督制约乏力,存在监督真空、盲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还未真正达到全方位的监督。

上述问题有的属于国家管理体制的问题,有的属于行政执法运作机制的问题,有的属于个人素质的问题。归根到底,我认为主要是宪法和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对于国家体制、管理机制以及法律、法规不完善问题,我们要有一种信念,即坚信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有一个历史的发展过程,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向前推进,民主政治制度的不断完善,现存的一些问题和难点一定会得到解决。而对我们每一位行政机关干部,一定要克服行政行为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务必从强化自身的宪法和法律意识入手,从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着眼,严格按照宪法的要求履行职责,自觉以宪法为准绳,把自己的从政行为纳入宪法和法律的轨道,依法行政,从严治政,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以自己的努力实践和具体的行为,为依宪治国、依法行政做出积极贡献。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每天,当第一缕阳光照耀着我们的时候,我们兴高采烈地开始了一天的学习、生活。为什么我们可以在学校里聆听老师的教诲,坐在明亮的教室里读书、写字、学知识,长本领?是因为《宪法》中第二章第四十六条中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你们受着法律的保护,在法律的保护伞下,茁壮成长。你们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说到这里,想必同学们已经猜到了国旗下讲话的内容。今天我们就在《国旗下讲宪法》。

21世纪,我们要建设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我想同学们应该对法律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宪法是母法,就像是家里的母亲一样,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身财产受到保护。宪法一共有一百三十八条,如果你有兴趣,可以去图书馆或在电脑上查阅学习。无规矩不成方圆,国家无法则乱,家无法则衰。12月4日,是我们中国的“宪法日”。之所以确定为这一天,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是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所以我们将每年的12月4日定为国家的“宪法日”。或许大家觉得《宪法》离我们很遥远,其实不然,宪法一直在默默的陪伴、保护着我们,它离我们很近。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从一出生开始,你们就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是具有独立人格的“人”,从这一刻起,你们就已经开始受到宪法的保护了。《宪法》中第二章第三十三条中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法律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都做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的成长,安全的拥有,幸福的生活。

在红灯面前,我们停一停脚步;

在道路两旁,我们弯腰捡起一片废纸;

在家里,我们替父母分担一些烦恼。这些都是遵守法律和道德的表现。在我们学校,同学们也要遵守我们学校的校规,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在学校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如:《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

二、在学校里,我们要遵纪守法。从认真听课做起;

从保证每一个课间的纪律开始;

当你受到不良侵害时,你又能否运用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呢?我们走在新世纪的前端,健全的法律,和谐的社会,温暖的家庭,无不充溢着我们年轻的心。然而,正是因为我们有着年轻的心,才有一份狂妄,有一份叛逆。有些人从小偷小摸一步步走向了犯罪的深渊。所以在家要听家长的话,不做家长不允许的事情。在学校,要听老师的教诲,做一个德才兼备的好学生,在社会做个好公民,不争强好胜,尽量避免和别人发生冲突。作为未成年人,我们还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时,要记住两点: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拨打“110”报警。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同学们,我们要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我们就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法治的社会是和谐的,法治的天空是湛蓝的,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学法、守法、用法,争做21世纪的法治少年!

敬爱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我今天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学习宪法,做合格公民。

11月30日,我校举行了高三年级全体学生成人礼仪式,我们高三每一位同学都受到了来自学校的一份特殊的礼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一个国家从上到下,权力设置,机构安排,都是宪法规定的。宪法具有崇高的地位,也是其他一切法律的根源,民法、商法、刑法等都从属于宪法,继承了宪法的血脉和精神。

宪法,更是每个现代公民的一堂必修课。宪法不仅是国家的法,更是每个人的法,是每个人心中的价值准则。

18岁成人礼那天,当我们全体高三同学在国旗下宣誓完毕,就代表着从此我们正式成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公民合法权益并承担相应义务。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身财产受到保护。宪法就像大气层,人人都生活在里面,它塑造了我们生活的形态,但我们的眼睛却看不到它。其实宪法一直就在我们身边,默默的陪伴并保护着我们。

从我们一出生开始,我们就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是具有独立人格的“人”,从那一刻起,我们就已经开始受到宪法保护了。《宪法》第二章第三十三条中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法律对公民受教育权、生命财产权、医疗保障等都做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平安、快乐的成长。

1762年,卢梭隐居在巴黎郊外,写下了这么一句话:“我们是在成为公民之后,才真正开始成为人的。“这句话,正是出自他的《社会契约论》。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还有一个和宪法相对应的身份。我们之所以被称作现代人,不是因为我们比起古人,可以用互联网联络到更多的人,可以依靠飞机去更远的地方,而是无论比起白居易、司马光还是沈万三,我们有了更多的自由,也有了公民这另一重身份。这个身份,是宪法赋予我们的,这个身份,才是真正的现代人标志。

法治是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保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几千年来无数志士仁人不断追求的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神,更是我们青年学生健康成长的保护神。“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无规矩不成方圆”。作为新时代的青年学生,我们不仅要遵守宪法,更要学法懂法,用法律约束我们的.言行,用法律指导我们前行。愿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社会更加美好。

谢谢大家。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

“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以和矗立。”我们的国家因为和平,因为和谐,所以能够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在当下我们的家庭生活,学校生活,以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宪法。我们身边的许多问题都要依法解决。所以,一个合格的公民必须是一个知法,懂法,且要守法的公民。要有法制观念,要懂法律知识,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而我们作为一名高中生,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每年的12月4号是我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同时也是宪法宣传日。以宪法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就是要在全社会进一步强化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观念。而宪法的意义在于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一特点决定了它的法律地位高于普通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的内容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与宪法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是无效的。

那宪法到底对我们青少年有什么作用呢?为了让我们更好的成长,国家制定了像《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来规范人们对青少年儿童的教育和保护。有了这些法律还不够,我们还应该学习宪法,了解宪法,并且能够讲宪法,让这些法律法规不沦落为空话套话,而是实实在在地在我们的生活中起到真正的作用,帮助青少年健康快乐的成长。

而我们作为一名高中生所要做的则是:刻苦学习,积极进取,提高素质,全面发展;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为学校和班级争光;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听从父母教育,尽力承担家务劳动,体谅父母;诚实守信、热爱劳动、爱护公物、保护环境。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更要做到宪法在我们的心中。

我的讲话结束了,谢谢大家。

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

同学们,你们知道每年的12月4日是什么日子吗?对,是国家宪法日,1982年的这天,我国现行宪法正式通过并颁布实施,历经1988年、1993年、、修订,自20起,12月4日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十一届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国家宪法日。今年是我国的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今年的主题是“学宪法,讲宪法”。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而且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的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氛围;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利属于人民,权利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作为中学生的我们,该怎样看待宪法等其他法律,我们应该怎么做呢?我认为从以下三个方面去认识:

首先是知法。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我们,作为祖国壮丽事业的接班人,我们必须学习法律知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树立法治观念,才能明白什么事该做什么是不该做,这样我们的人生道路就一清二楚。

第三是用法。当你的权利受到严重侵害时,要毫不犹豫的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在这,我们不提倡未成年人人直接同违反犯罪分子进行搏斗,我们要学会自我保护,以保护生命为第一原则,遇事不慌,设法摆脱困境,大声呼救,拨打110,及时向学校、家庭或其他监护人报告,做到“见义智为”。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你们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那么,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是祖国对我们的期望,是党和人民对我们的期望。让我们用实际行动来回应祖国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吧!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各种强制行为规则的总称。”这是《新华词典》对法律的解释。但这种解释对年少的我来说太模糊,太抽象了。法律,它到底是什么?为什么这样至高无上,人人都要遵守?是儿时的游戏,让我懂得了规则的制定和遵守;是《青少年保护法》让我真正明确了法律条文;是学校的普法教育,让我学到了更多法律常识。渐渐的,我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

“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看看社会中的那些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一步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我们青少年预防犯罪要从预防不良行为的发生做起。

人们常说,家庭是我们的第一课堂,父母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记得班里曾做过一次试验。老师问:“同学们,如果有人欺负你,你怎么办?”竟然有半数同学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师接着问:“为什么?”那些同学便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我庆幸,我没有生活在那样的家庭里,我庆幸,爸爸妈妈从没有用这样不正当的思想教育我。但是,同龄人的话仍让我吃惊。

目前,有迹象表明,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开始犯罪。自私与无知多么可怕,对法的无知又更是多么可怕啊!无数事实说明,青少年自身的道德品质和法律观念起着决定作用。

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尊言!

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制的社会,而法制的社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们才能创造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的多”。所以,我们青少年应当把法“根植”在心中。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法在我心中”,我们无愧于自己,无愧于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

我的演讲结束了,谢谢大家。

学宪法讲宪法发言稿网篇二

首先要深化“巾帼维权行动”。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融入促进妇女发展、妇女维权等工作中,努力提升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多形式开展“万家联动”系列活动,面向广大妇女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动员引导广大妇女自觉增强法治观念、践行法治精神,努力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其次要提高各级妇女干部学法用法的水平和能力。将法律知识培训列入妇女干部的培训计划中,加大女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探索有效方法途径,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履行基本职能,维护好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要建立健全基层维权服务机制,成立“市妇联法律咨询顾问团”,为广大妇女提供近在身边的维权服务。发挥女法官协会、女检察官协会等团体会员作用,用妇女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信法护法的自觉行动,凝聚各行各业妇女同心携手建设法治__的强大正能量。要加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等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利用信访接待、热线服务、法律咨询、诉讼代理等形式,为广大妇女群众提供方便有效的法律服务。

市总工会副主席张建军:

在“七五”普法工作中,首先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各类人群法律素养。要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健全完善普法工作机制,用领导干部的依法治理模范带动作用推动形成全民学法、尊法、信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环境。要创新宣传教育模式,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的组织优势和阵地优势,调动各类人群学法积极性,营造人人学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其次要继续加强法律的实施监督,增强法律权威。再次,借助“互联网+”技术,全面提升法律服务水平。整合全市普法资源,尽快建立开通“__普法网”,开通__普法工作网络办公平台,增强普法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同时为有法律需求的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及时便利、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同时还要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提升普法工作实效。将普法工作纳入全市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明确普法工作与各单位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扩大全市普法工作覆盖面,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全面提升我市法律服务水平,使普法工作真正做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学宪法讲宪法发言稿网篇三

老师和同学们:

早上好!

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法律界由来已久的呼声。12月4日是中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之所以选择这一天作为全国法律宣传日,是因为中国宪法于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首要坚持宪法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就拟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将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国家开展多种形式的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全面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国家宪法日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是一个重要的仪式,它传达了依法治国的理念。国家宪法日的设立也是为了将宪法思想内化于所有公职人员之中。权力属于人民,属于宪法。

为什么所有人都应该学习宪法?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法律是我们整个社会每个人都应该遵守的规则。是的,我们应该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遵守基本规则,各种法律法规规范我们的行为。

在课堂上,学习《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守则》对我们的要求;当我们在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规范了我们的行为:《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小学生行为守则》等也对小学生在投掷废弃物和纸屑时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残疾人保护条例》对残疾人的关爱行为也作了具体规定。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未成年人防治法》都有明确规定。

法律在我们的学习和生活中无处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国的根本法,是国家制定的一切法律法规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规定。

如果每个人都能遵守法律,我们的社会将会更加和谐,人们的生活将会更好。

同时,我们应该知道:法律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则,它告诉我们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我们只有严格遵守法律,才能学习和生活在一个健康快乐的成长的国家。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儿童的法律素质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未来社会的稳定。

那么,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自觉学习法律知识,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这是祖国对我们的期望!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

谢谢大家!

学宪法讲宪法发言稿网篇四

3月11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是继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后,我国宪法迎来的又一次修改。

一、修改宪法的重大意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一)修改宪法,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宪法修改是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自2004年修改宪法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又有了许多重要发展变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毫不动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了重大战略部署,确定了新的奋斗目标。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更好地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1 中的重大作用需要对宪法作出适当修改,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

(二)宪法修改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全面依法治国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依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全面依法治国,我们就治不好国、理不好政,我们的战略布局就会落空。必须坚持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不断把法治中国建设推向前进。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三)宪法修改是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发展的必然要求

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了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斗争和根本成就,确立了国体和政体等国家的根本制度,确立了国家的根本任务领导核心、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奋斗目标等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我国宪法是一部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宪法。1954年宪法诞生后,一直处在探索实践和不断完善过程中。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后,根据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和发展,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 2 年、2004年进行了4次修改。通过4次宪法修改,我国宪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紧跟时代步伐,不断与时俱进,有力推动和保障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有力推动和加强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我国宪法应该坚持与时俱进,更好体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根据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形势、新任务,对我国宪法作出适当修改是必须的、适时的,是符合宪法发展规律、符合时代发展和实践需要的。

二、宪法的五次重大修改

回顾64年来,自1954年首部宪法通过,我国宪法一直 处在探索实践和不断完善过程中。1982年宪法公布实施后 根据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与发展,分 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进行了 5次修改。

(一)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宪法——‚五四宪法

1954年9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进行了最重要的议程: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新中国的根本大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这是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第一部宪法,是在毛泽东主席亲自主持下,经过宪法起草委员会起草和全国1.5亿人的广泛讨论后制定颁布的。它确立了新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首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此后1975年四届全国人 3 大一次会议和1978年五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分别对宪法进行了两次大规模修改。

(二)我国现在用的哪年宪法—‚八二宪法‛

随着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的不断发展和变化,制定部符合时代和国情的新宪法的要求越来越迫切。

历时两年,1982年12月4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300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迄今为止宪法最后一次大规模修改,也是一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宪法。

1982年宪法以1954年宪法为基础,由‚序言钢‛‚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徽、首都‛5章组成,共138条。从内容上,把四项基本原则写入序言;重申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同时在结构上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章提到了‚国家机构‛之前,更好地体现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精神。

1982年后,我国又由于国家发展的现实需求,对宪法进行了四次小规模修改,今年是第5次修改。

回顾前几次宪法修订的内容,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哪些变化? 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确立私营经济法律地位。根据1982年宪法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国家保障国营经济的巩固和发展,以及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的权利和利益。但自1978年改革开 4 放,大量私营经济和多种所有制形式出现,可并不受法律保护。

1988年,宪法进行了第一次小规模修订,这次修订主要就是为了配合改革开放的需要。

宪法第十一条增加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立法上确立了私营经济的法律地位和政策,私营经济和民营经济也自此获得了进一步的发展,对社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与此同时,土地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进入了市场,1987年至1989年出现了房地产热和开发区热。为了使土地买卖合法,1988年宪法修正案对此也进行了修改,土地使用权商品化首次获得法律承认。

1992年,邓小平南巡并发表了重要讲话,为中国走上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道路奠定了思想基础。同年秋季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明确提出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

第二年(1993年),宪法迎来了第二次小规模修订,中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被明确写入宪法,同时,计划经济体制也自 5 此退出了历史舞台。宪法第十五条修改为:‚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国家依法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在1999年第三次修宪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被定为国家的根本任务:同时,私营经济、个体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也成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依法治国贯穿于历史宪法修改全过程

度,服从宪法和法律,努力为人民服务。第八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1982年宪法,第五条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 6 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这可以说在宪法中确立了法治原则。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都一直十分重视以法制保障改革开放的成果和秩序。20世纪末,随着一系列基本法律的陆续出台,国家法治基础已经具备。1988年8月至1995年提出了要实行法治、反对人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也初步形成。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中,正式将‚依法治国‛写入了宪法。而这也为后来‚人权‛入宪打下了基础。

有宪法专家分析认为,把‚依法治国‛写入宪法,这充分表明宪法是实行依法治国的前提。依法治国是在宪法下的依法治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也是以尊重宪法的权威为核心的法治国家。没有宪法,就不可能有法治;不实施宪法,也就不可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四)以人为本写入宪法

进入新世纪,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推进,我们党和国家对依法治国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化。2004年,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7 第二次会议通过了第四次宪法修正案,这是历届宪法修正案中修改条数最多,涉及内容最广泛,最贴近人民切身利益的一次。

这一次修改最重磅之一的就是‚人权‛入宪,从1954年宪法到1982年宪法,虽然一直都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但并没有明确地讲到人权。

再加上同时修改的征地补偿入宪、私有财产入宪,更是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

现行宪法通过四次修订之后,在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发挥出重要作用,作为公民的我们也从中不断得到实惠。

三、关于宪法修正案(草案)的具体内容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才具有持久生命力。为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需要对现行宪法作出适当修改,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

2017年9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 8 决定启动宪法修改工作,对宪法适时作出必要修改为此,决定成立宪法修改小组,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由张德江同志任组长,栗战书、王沪宁同志任副组长,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有关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参加。

根据党中央对宪法修改的部署,2017年11月13日,党中央发出征求对修改宪法部分内容意见的通知,请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在精心组织讨论、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宪法修改建议。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共提交书面报告118份受党中央委托,中央统战部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听取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经过梳理,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共提出修改意见2639条。宪法修改小组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确定的总体要求和原则,深入研究、扎实工作,在充分发扬民主、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反复修改形成了中央修宪建议草案稿。

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分别审议了中央修宪建议草案稿。12月12日,根据党中央决定,中央办公厅发出通知,就中央修宪建议草案稿下发党内一定范围征求意见。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反馈书面报告118份,共提出修改意见230条。党中央还以适当方式征求了党内部分老同志的意见。

12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当面听取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党外人士提交了书面发言稿10份。

9 2018年1月2日至3日,根据党中央安排,张德江同志主持召开4场座谈会,分别听取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党委(党组)负责同志、智库和专家学者、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负责同志对中央修宪建议草案稿的意见和建议。与会同志提交书面材料52份。

从征求意见的情况看,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坚决拥护党中央关于宪法修改的决策部署,一致认同这次修改宪法的总体要求和原则,完全赞成中央修宪建议草案稿,认为中央修宪建议草案稿总体上已经成熟。一致认为这次宪法修改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体现了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有机统一,对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有力宪法保障,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一致赞成把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宪法序言部分;一致赞成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进宪法第一章《总纲》条文部分;一致赞成对国家主席任期作出新的规定;一致赞成在宪法第三章《国家机构》中增加一节‚监察委员会‛,就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性质、地位、名称、人员组成、任期任届、领导体制、工作机制等作出规定;一致赞成对宪法序言和条文部分作出的其他修改,包括充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内容,完善依法治国和宪法实施举措,充实我国革命、建设改革发展历程的内容,充实爱国统一战线和民族关系的内容,充实对外政策方面的内容,增加 10 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观的内容,增加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规定,等等。

对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宪法修改小组认真汇总梳理,逐条进行研究,对中央修宪建议草案稿作出进步修改完善。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和中央政治局会议再次审议了修改后的中央修宪建议草案稿。

2018年1月18日至1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习近平总书记作了重要讲话,张德江同志就建议草案向全会作了说明。1月26日,中共中央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

1月29日至30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宪法修改小组副组长栗战书同志受中共中央委托,就中央修宪建议向常委会作了说明。会议讨论了中央修宪建议,一致表示坚决拥护党中央关于宪法修改工作的决策部署,一致赞同党中央确定的这次宪法修改的总体要求和原则,一致认为中央修宪建议是成熟的。受委员长会议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以中央修宪建议为基础,拟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经会议审议和表决,决定将宪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根据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的规定,表大一次会议决宪法修正案草案,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 11 二以上赞成票通过。赞成2958票,反对2票,弃权3票。

本次宪法修正案(草案),对我国现行宪法作出21条修改,其中11条同设立监察委员会有关。具体修改内容如。

宪法修正案(草案)将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中‚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修改为‚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同时,在‚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前增写‚贯彻新发展理念‛。

作出以上修改的主要原因是,科学发展观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大成果,党的十八大党章修正案已经将其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党和人民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根本理论指引,其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已被实践所充分证明,在全党全国人民中已经形成高度共识。党的十九大党章修正案己经将其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在宪法中把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 12 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在一起,确立其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明确了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调整充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内容

宪法修正案(草案)将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中‚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修改为‚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与此相适应,在宪法第三章《国家机构》第三节第八十九条第六项‚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后面,增加‚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容。

作出以上修改的主要原因是: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 13 文明协调发展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丰富和完善。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党的十九大确立的奋斗目标。作这样的修改,在表述上与党的十九大报告相一致,有利于引领全党全国人民把握规律、科学布局,在新时代不断开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局面,齐心协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三)完善依法治国和宪法实施举措

作出以上修改的原因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已于2015年7月1日通过了关于实行宪法宜誓制度的决定,不久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又作了修订,将宪法宣誓制度在宪法中确认下来,有利于促使国家工作人员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 14 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也有利于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

(四)充实完善我国革命和建设发展历程的内容

宪法修正案(草案)将宪法序言第十自然段中‚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修改为‚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将宪法序言第十二自然段中‚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成就是同世界人民的支持分不开的‛修改为‚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成就是同世界人民的支持分不开的‛。作这些修改,党和人民团结奋斗的光辉历程就更加完整。

(五)充实完善爱国统一战线和民族关系的内容

宪法修正案(草案)将宪法序言第十自然段中‚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修改为‚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作出以上修改的主要原因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已经成为团结海内外中华儿女的最大公约数。实现中国梦,需要凝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奋斗。只有把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都团结起来、凝聚起来,实现中国梦才能获得强大持久广泛的力量支持。

将宪法序言第十一自然段中‚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义民 15 族关系已经确立,并将继续加强。‛修改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已经确立,并将继续加强。‛与此相适应,将宪法第一章《总纲》第四条第一款中‚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修改为‚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

作出以上修改的主要原因是,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反复强调的一个重要思想。作这样的修改,有利于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六)充实和平外交政策方面的内容

宪法修正案(草案)在宪法序言第十二自然段中‚中国坚持独立自主的对外政策,坚持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士完整、互不侵犯、互不于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后增加‚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开放战略‛;将发展同各国的外交关系和经济、文化的交流‛修改为‚发展同各国的外交关系和经济、文化交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作出以上修改的原因是,有利于正确把握国际形势的深刻变化,顺应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时代潮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发展安全两件大事,为我国发展拓展广阔的空间、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七)充实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的内容

作出以上修改的原因是: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国家的最高政治领导力量。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宪法从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属性角度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进行规定,有利于在全体人民中强化党的领导意识,有效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八)增加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

宪法修正案(草案)将宪法第一章《总纲》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中‚国家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修改为‚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

作出以上修改的考虑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凝结着金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作这样的修改,贯彻了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利于在全社会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

(九)修改国家主席任职方面的有关规定

宪法修正案(草案)将宪法第三章《国家机构》第七十九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中‚连续任职不得超 17 过两届‛删去。

作出以上修改的原因是,这次征求意见和在基层调研过程中,许多地区、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一致呼吁修改宪法中国家主席任职期限的有关规定。党的十八届七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召开期间,与会委员代表在这方面的呼声也很强烈。大家一致认为,目前,党章对党的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宪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都没有作出‚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规定。宪法对国家主席的相关规定也采取上述做法,有利于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加强和完善国家领导体制。

(十)增加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规定

增加这一条规定的原因是,有利于设区的市在宪法法律的范围内,制定体现本行政区域实际的地方性法规,更为有效地加强社会治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也有利于规范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行为。

(十一)增加有关监察委员会的各项规定

为了贯彻和体现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精神,为成立监察委员会提供宪法依据,宪法修正案(草案)在宪法第三章《国家机 18 构》第六节后增加一节,作为第七节‚监察委员会‛,就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性质、地位、名称、人员组成、任期任届、领导体制、工作机制等作出规定。与此相适应,还作了如下修改。

2、将宪法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六十五条第四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修改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

3、将宪法第三章《国家机构》第一百零三条第三款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修改为‚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

4、在宪法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六十二条第六项后增加一项,内容为‚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在宪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后增加一项,内容为‚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在宪法第六十七条第六项中增加‚国家监察委员会‛在第十项后增加一项,内容为‚根据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请,任免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 19 任、委员‛。

5、将宪法第三章《国家机构》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中‚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修改为‚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监察委员会主任、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将宪法第一百零四条中‚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修改为‚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6、删去宪法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八十九条第八项‚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和监察等工作‛中的‚和监察‛。删去宪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中的‚监察‛。

作出以上修改,反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成果,贯彻了党的十九大关于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部署,也反映了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职权的新变化以及工作的新要求。

四、深入学习贯彻宪法

此次宪法修改是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20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我们要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一)尊崇宪法,牢固树立宪法权威

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工作。法治权威能不能树立起来,首先要看宪法有没有权威。全社会都要深刻认识到,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实现。领导干部要时刻牢记,权力来源于宪法法律,权力受宪法法律约束,严守权力边界,规范行使权力,接受人民监督。作为公民要充分认识,宪法法律既是保护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二)学习宪法,把握宪法精神实质

学习掌握宪法,是贯彻实施宪法的前提和基础。要学习宪法文本,精读宪法序言和条文,准确把握宪法的核心要义,深刻领会宪法的基本精神。要把学习宪法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同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结合起来,同学习中国近现代史特别是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奋斗的历史结合起来,深刻认识宪法的深厚根基和丰富内涵,深刻认识宪法的至上地位和最高权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三)宣传宪法,切实增强宪法意识

要深入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 21 体、政体,宣传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基本内容,切实增强公职人员宪法观念,增强全体人民宪法意识,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要紧密结合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的成就,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取得的辉煌成就,深入宣传宪法的重大现实意义,使全社会深刻认识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法制保证,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

学宪法讲宪法发言稿网篇五

新时期的法治建设,迫切要求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增强依法审计意识,积极发挥审计职能,在坚持依法审计的同时,推动部门和单位自觉依法履职尽责,全面提升政府的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推进法治__建设。要加大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审计力度,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其领导干部提高依法履职尽责的自觉性。通过审计,揭示和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以及以权谋私、失职渎职、贪污受贿、内幕交易等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增强依法履职尽责的自觉性,真正做到敬畏法律、信仰法律,严格依法办事。要深入研究和分析总结审计发现的问题,推动完善国家法律规范体系。特别要关注体制机制性问题,积极反映法律法规政策不适应、不衔接、不配套甚至阻碍科学发展等问题,推动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为有关部门单位依法履职尽责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要加强审计整改,加大追责问责力度,督促有关部门单位严格依法履职尽责。在纠正违规违纪问题的同时,有关部门和单位应重视审计提出的建议,及时修订和完善制度,切实强化内部控制和管理,不断提高依法理财和依法行政水平。

学宪法讲宪法发言稿网篇六

此次发言是关于冤假错案如何产生和追责。

提到冤假错案,我脑中立马闪现的是文革时期产生的冤假错案。那是一个全民性的疯狂的年代,千千万万人掏出“红宝书”高喊“打倒臭老九”、“破四旧”或者“批斗某某”,将一个人的话奉为至上教条。那个年代,许许多多杰出的文学家、艺术家和政治领导人被加上莫须有的罪名,遭到批斗、迫害。所以说政治是影响巨大的的,因为可能一个权力很大的人的无端猜测,几声命令,无数人蒙受不白之冤,并为此丧命。所以政治也是黑暗的,一群人不明所以,只是坚持着他们口中的教条便要你偿命。还好历史的转折出现,曾经被批斗的人能够挺直腰板做人,曾经不幸付出生命的人也恢复名誉,但破碎的心即使粘上还是会有伤痕。所以我希望冤假错案能够尽量少的发生。

几十年过去了,到如今,我们还是能在新闻中知道:冤假错案没有停止,仍然有人为它失去所爱,付出自由和生命。还有人在不断地翻查着案宗,发现卷宗里那些不甘的灵魂,他们在哭泣,在哀鸣,在试图冲破束缚他们的牢笼。还好有这些人,他们发现了这些冤假错案的存在,这无疑是为那些可怜的人带来一束能够洗清自己冤屈的希望之光。

随着时代变迁,我们的法律制度也得到优化。从“有罪推定”到“疑罪从无”折射出我国在法治建设进程中对法律价值的重新协调和平衡,对公民人权的保障和尊重和现代刑事的司法文明与进步。

尽量避免产生冤假错案的做法可以是增加审判的透明度和公开化,加强社会对审判的监督;也可以是增加审判过程依法化,程序化,避免钱权勾结。对于冤假错案制造者追责,坚决不放过任何人,翻查卷宗文件,调查事件背后的故事,走法律程序重申当年案件,质询相关机构人员,政治经济上惩罚冤假错案制造者,坚决还无辜者清白,给予他们应有的赔偿。希望有一天冤假错案能够大幅减少甚至消失,法律能真正地保护公平与正义。

学宪法讲宪法发言稿网篇七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高二一班的庄欣,今天我在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认识宪法,做宪法的守护者》。

我要引入三个问题:

1、为什么我们的国旗必须是五星红旗呢?

2、为什么我们不每周换一种国旗升呢?

人会说规定的吧,那是谁规定的?是老师,家长,还是学校呢?都不是,是法律。准确的来说是宪法,宪法不仅给予了我们教育的权利,也规定我们必须接受教育的义务。你们在这个时候,又有人会说:宪法是不是限制了我们的人生自由呢,其实不是的为了维护社会的各项秩序,宪法必须对一切组织,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作出规定。

那么我们为什么又要学习宪法呢?接下来请允许我为大家讲个故事。十五岁的小张家境优越,父母是做服装生意的,但他因为诈骗被公安局逮捕,他的父母百思不得其解:儿子有吃有喝不缺钱花,为什么要到同学家,对同学进行诈骗呢?儿子在服刑期间说道,爸爸妈妈每晚都在讨论如何赚钱的事,吹嘘自己如何将服装卖出高价,把冒牌服装当名牌卖出。而小张正是因为听了这些觉得有趣,很有吸引力,才会以身犯险踏上诈骗这条路。在这件事情中,如果小张的父母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那么这个惨剧就不会发生了。所以,我认为学习宪法至关重要,每个公民都应该学习社会主义法律知识,也许有人认为学习宪法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事。这个观点是错误的,作为一名合格的公民,应该是知法懂法守法的,我们的家庭学校生活中以及社会生活中方方面面都离不开法,许多问题都需要依靠法律才能解决。

作为一名青少年应该有法律观念,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而作为一名学生,我们应该刻苦学习,积极进取,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为班级学校争光,尊敬老师关爱同学听从父母教育,诚实守信,保护环境。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学宪法讲宪法发言稿网篇八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

老师说法律是阳光灿烂的。有阳光的地方,耕地、江河、森林、草原、湿地和野生动物都受到相关的法律保护。法律的保护使天空更蓝,草更绿,水更清,大自然更和谐。

妈妈说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衣。法律对儿童、子女教育、婚姻、生命财产保护、社会医疗保障、养老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的成长,安全的拥有幸福的生活。

爸爸说法律是行动的指南针。正如我们不能说粗口话,也不能动手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受到法律的约束和保护。成年人做每一份工作,签订每一份合同,都涉及到很多法律条文,法律使我们的社会运行有序、和谐、健康发展。

法律和道德在日常生活中是不可或缺的。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不需要做很多大事,我们应该从小事做起。比如在拥挤的公交车上,我们可以给老人让座;我们在红灯处停下来;在路的两边,我们弯下腰捡起一张废纸;在家里,我们帮父母分担家务。

这都是遵纪守法的表现,如果我们都这样做,那么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生活将会变得更好。在我们国家有句老话说:今天我们是青少年,明天我们是国家的建设者。

现在我们不仅要学习知识,锻炼身体,养成良好的习惯,还要树立法律观念,养成良好的道德修养,知法、懂法、守法。

法律是我们健康成长的保障,也是作为一个小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我们每个人都要认真学习法律,做一个守法的孩子。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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