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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写一本书的读后感(优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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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写一本书的读后感(优质15篇)
2023-10-06 09:40:14    小编:ZS文王

读后感,就是看了一部影片,连续剧或参观展览等后,把具体感受和得到的启示写成的文章。如何才能写出一篇让人动容的读后感文章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读后感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写一本书的读后感篇一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是查尔斯·金斯利的《水孩子》。

《水孩子》讲的是:在爱尔兰北镇住着一个扫烟囱的孩子——汤姆。他不会读书写字,也不知道他的爸爸妈妈是谁,只是每天被他那狠毒的老板逼着替人家清扫烟囱,所以挨打挨饿是家常便饭。

有一次,汤姆跟着他的老板葛林去约翰爵士府上去扫烟囱,在烟道里走错了路,来到一个小姑娘的家里,可是那里的老保姆觉得汤姆是来头东西的,便派人去追他。汤姆虽然躲过了他们,可是由于找水的时候掉进了水里,变成了一个水孩子。

汤姆为了变成真正的男子汉,就去天外天找他的老板葛林,然后帮助他。在这一路上遇到了许多古怪的事,最后,他终于变成了男子汉。

这本书讲了水孩子从一个调皮的坏孩子变成一个勇敢、聪明、又懂事的好孩子。汤姆正确第面对自己的错误和缺点,不逃避,从点滴小事做起,不断改进与完善自己,终于成为一个男子汉。

在仙女劝说汤姆去找他老板的时候,汤姆本来不想去,可是后来还是去了,并用爱心感动了葛林。在生活中,我们也不要为一点小事斤斤计较,要学会宽容别人。而且不管在什么时候都不能放弃,就咬着牙也要挺过去。

这是一本滋润心田的书,这本书就像精神大餐,这些道理让我深受启发。

写一本书的读后感篇二

今天,我看完了青少年版的《野性的呼唤》一书。书中那只名叫“巴克”的狗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作者以生动的语言描写和讲述了它不一般的一生。巴克原先生活在大法官米勒先生身边,但是赌牌一直输的园丁助手曼纽尔把它卖给了一个穿着红毛衣的狗商,红毛衣又把它转卖给了一个邮差……在经过了一个系列的苦难生活后,巴克的野性被挖掘了出来,最后,他和一群狼结成了朋友,并成了它们的首领。

虽然巴克一生中经历了很多挫折,但是,它一直在努力着,永不放弃,敢于面对,勇往直前,终于冲破重重困难。从雪车狗到狼群首领,这是它费了多少血汗和努力才能做到的啊!

我被巴克的精神所感动,也被巴克的精神所勉励。我要学习巴克这种精神,在任何时候都永不放弃,勇往直前!

写一本书的读后感篇三

我最喜欢看《爱心树》这本书,书就像一支神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书中讲了一个男孩和一棵大树的故事。一开始男孩很喜欢大树,他每天在树上荡秋千、爬树干,吃树上掉下来的苹果,和大树捉迷藏。但是时光流逝,孩子长大了很久没有再来看望大树,大树很难过。终于有一天,孩子又来了,大树高兴极了。孩子说:“我不爱爬树玩了,我需要买些好玩的东西,你能给我一点钱吗?”大树就把苹果给他去换钱。之后的日子里,孩子一直向他索取,直到大树再也不能给予他任何东西,成为一个老树墩。男孩最终变成了老头,他说累了只想找个安静的地方坐坐,好好休息。大树说:“来吧,孩子,坐下吧,坐在我身上休息吧!”,孩子坐下了,大树很快乐。

读完这个故事,我既感动又难过,这棵大树不就像我们身边的爷爷、奶奶、爸爸、妈妈们吗?他们无私奉献,把所有能给予的东西都给了我们,不求回报。但我们一定不要像书中的`男孩一样,只会索取不懂得感恩。

我喜欢看这本书,它提醒我要珍惜家人的爱。

写一本书的读后感篇四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不少有趣的书,其中最精彩的要数那《三国演义》。

它讲了吴、魏、蜀三国之争,在故事中让我认识了:神机妙断的诸葛亮,老奸巨猾的曹操,小心眼的周瑜和心胸宽广的刘备等一大帮子人物。我最赏析的是诸葛亮,他上懂天文,下知地理,还用兵如神!帮他的`主公刘备破敌无数,最后收获了大业。

我最喜欢的一篇是草船借箭。周瑜一心想害诸葛亮,想出一个三天做出十万支箭的不可能的任务交给诸葛亮办,一旦完不收获可以重罚诸葛亮。聪明的诸葛亮早就在心里盘算好了对策,用二十只船,几个助手,借助晚上的大雾与大敌曹操擂鼓宣战。曹操以为敌军突袭又不敢匆忙应战,只好对着鼓声的方向放箭。结果诸葛亮满载而归,戏弄了曹操,完成了周瑜给的任务,把周瑜惊得瞠目结舌,对他的才华心服口服。看得我荡气回肠。

我将来也要像诸葛亮那样,做一个聪明的人。

写一本书的读后感篇五

今天,我看完了青少年版的.《野性的呼唤》一书。书中那只名叫“巴克”的狗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作者以生动的语言描写和讲述了它不一般的一生。巴克原先生活在大法官米勒先生身边,但是赌牌一直输的园丁助手曼纽尔把它卖给了一个穿着红毛衣的狗商,红毛衣又把它转卖给了一个邮差……在经过了一个系列的苦难生活后,巴克的野性被挖掘了出来,最后,他和一群狼结成了朋友,并成了它们的首领。

虽然巴克一生中经历了很多挫折,但是,它一直在努力着,永不放弃,敢于面对,勇往直前,终于冲破重重困难。从雪车狗到狼群首领,这是它费了多少血汗和努力才能做到的啊!

我被巴克的精神所感动,也被巴克的精神所勉励。我要学习巴克这种精神,在任何时候都永不放弃,勇往直前!

写一本书的读后感篇六

人生的趣味,莫过于读书。每个人读书的背后都有一段催人泪下的故事。《我的第一本书》的作者牛汉也不例外,他的第一本书让他难忘终生。

或许他的第一本书并不奇特,也无法令人惊奇,但是其中却包含了浓浓的父爱,人都说父爱如山,却未曾有人把母爱谱写的那样伟大,母爱如水一般淡,淡的足以让人忽略,甚至忘记。牛汉是有童年那美好记忆的,他或许是勤奋爱好书的,虽然对着书上的'“小蚂蚁”不认识,却对那五彩斑斓的世界充满了好奇,他的父亲对他的关心,也不外乎是学习,叫牛汉背书这件事以及挑夜灯补书就足以证明他对牛汉的关心,这种关心是藏而不露的,不仔细感受,是无法晓得的。

学习,你要理解妈妈。”说完,她落寞的走了,我深感愧疚。

毕竟牛汉是懂事的,他从不惹父亲伤心,他也是善良的,把书送给了乔元贞一半,父亲也为了给他做课本,在夜晚的光下为牛汉做书,但他从不把自己的爱表现得过深,他叫牛汉把书从乔元贞那里要回来,却不说自己要干什么,这处细节描写得很好,虽简短却表达了父亲对作者深厚的关爱。

牛汉的童年回忆是美好的,值得回味,而我的童年回忆,虽不美好,却也被我深深藏在心底。因为,那是我心中最美好的母爱,如水,那般沉静无言。

写一本书的读后感篇七

当我津津有味的读完《倘若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时,我被这本书的作者深深的感动了。

《倘若给我三天光明》的作者是美国20世纪著名女作家、教育家海伦·凯勒的`散文代表作。“它具备丰盈的情感蕴含、深厚的思想底蕴和独特的艺术魔力。”这是李学斌给海伦·凯勒这本《倘若给我三天光明的》评价。

可怜的小海伦在出身19个月后便失去了光明和声音,从此,她的世界里只有黑暗与寂静。海伦·凯勒是可怜的又是幸运的,她的一位老师改变了她的一生——安妮·沙莉文老师,是她使这个盲聋女生掌握了说话。

假如大家失明了才知晓双眼的宝贵,就该在未失明时好好借助它,假如年老了才了解开始珍惜时间,就应该在年青时珍惜它!

同学们,让大家像盲人珍惜视力一样来珍惜我们的性命吧!

写一本书的读后感篇八

我在无意中看见了掉落在角落的纸页,被皮筋捆成一摞,有字典一般厚。我把这一摞纸页小心翼翼地拿出来,然后如饥似渴地开始在这些纸页上咬文嚼字,纸张很薄,有点类似于那种纸钱,早已泛黄,爸爸恰好从书房出来,看见了我正在看这一摞纸,就说:“孩子,你不知道吧。这是我一个作家朋友的手稿,看看或许对你有益,但是对我来说是毫无用处了。”我低头看看这份手稿,充满了疑虑,于是我带着好奇一口气读完了手稿。

这是看似像是讲述宇宙的猜想并且通过实验得出的结论,其实与其说是一篇精彩的百科知识,不如说是一部杂文,我从作家的语言中读出他并非是想要讲述宇宙,而是要通过宇宙去说明旧社会的封闭与现实生活的低贱。爸爸说:“这份手稿叫《普林(作家朋友的名字)猜想》。”由此看得出,这位热爱写作的人是个想象力十分丰富的先生。

不多说废话,我来谈谈这份手稿。我最喜欢里面的人物,被普林先生描绘得有血有肉,我喜欢柯丽丽,她虽然自尊心很强,但是她拥有探索精神。我们就应该像柯丽丽学习,什么事情都要钻研到底,不可以放弃。就像大海里的礁石一样,无论海浪有多么大,都会坚持地站在那里。

我佩服阿斯达教授的智慧,他研究出了宝藏的根源还挖掘了海底的资源,和他的小组成员去宇宙探索,与外星人交流,使我不得不佩服他的智慧。是啊我们面对困难如果想要迎刃而解就得有智慧,想要有智慧就得多观察多思考。

读完了这本书,思绪连篇……

文章结尾写到:“我的第一本书实在应当写写,如果不写,我就枉读了这几十年的书,更枉写了这几十年的诗。人不能忘本。”

读过本文,深深打动我们的却不仅仅是关于第一本书的“故事”,而是与书有关或由书引发的父子之间、同学之间那浓浓的真挚的情意,是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遥远的乡村荒寒、苍凉的生活境况和作者对生活那份独特的感受。

没有课本的乔元贞考了第一名,说明他是个聪明好学的孩子,父亲以他教师的经验感觉得出,这样的孩子是能成器的,但是“我”拿回那半本书让父亲装订完整时,他哭着对“我”说,他不能再上学了。这样,那半本书或者说父亲为他装订的那本书,就“是他一生惟一的.一本书”了。而“我”后来到条件好一些的学校上学(再后来,“我”读了中学,读了大学,成了诗人)。

而乔元贞这样一个聪明好学的孩子在最需要学习的时候失学了,人生成长的第一个阶梯就这样永远失去了,再加上当地文化、经济的极度贫困和落后,一辈子只能在生存的底线上挣扎,还能有什么发展可言呢?还能有多大“出息”?在这里,我们可以用一句时髦的话概括一下:“知识改变命运”。但是,谁能给“他”以知识呢?这就促使我们更深入的思考了。

总之,作者对那个时代的苦难进行着辛酸的“诉说”,对苦难生活中小伙伴们寄予深切的同情,也让读者从乔元贞的命运中严肃思考着生活与人生。

回想过去,多少孩子因为贫困,从来没有进过校门;多少孩子被迫中途退学;不是因为他们天生愚钝,而是因为他们从小就没有读书的机会。所谓的“出息”似乎只有有钱人家的孩子才可以实现。多少人才被埋没,多少孩子因不能读书而终生落魄。这不能不引起人思考。作者的心情是沉重的,读者的心情也更沉重,更重要的是,今天的学生读到此文,更应好好的想想,你们都是幸运儿!乔元贞的命运如果在今天的孩子身上重现,那简直就是罪过!读书吧,孩子!

写一本书的读后感篇九

漫长的暑假如同一条小河一样,于我而言,河里面的鹅卵石就是我所读的课外书。在暑假读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的要数法布尔先生写的《昆虫记》了。这本昆虫记虽然比语文书还要厚。但我想这一定是法布尔先生的心血之作。里面写的昆虫有很多很多,比如:毛茸茸的狼蛛,可恨的 菜青虫,美丽的蝴蝶,好帮手七星瓢虫等等。

在这儿,我先给大家讲讲那可恨的的菜青虫吧!菜青虫大家可能会在蔬菜上见到过几次,但对于农村的孩子来说却是十分熟悉,在他们眼里菜青虫是厌恶至极的大坏蛋。农民伯伯通常嘴里嚷嚷着:“看那,这个卷心菜的叶子被菜青虫啃得七零八落,好恶心啊!这个时候,菜青虫往往就躺在那片菠菜叶上饱餐一顿呢!他爱啃食所有蔬菜,是蔬菜的克星。菜青虫妈妈一般都会把卵产在那些新鲜,完整的大青叶上面。

他们不会像辛勤的麻雀妈妈,离开巢穴去给自己的子女们找吃的。他们一产下卵 就一走了之。那片新鲜菜叶便是充足的营养。农民总是把菜青虫一一除掉。 但擒贼先擒王。大王没有抓住,就会繁殖更多的下一代。但是,高尔基先 生听说农民们有一种祖先留下来的消灭菜青虫的有效办法。

先在阳光最猛 烈的地方设一个木制的十字架,在头顶上摆上羊头骨或者牛头骨。距他们 的祖先说:“菜青虫最喜欢呆在有光亮的地方,羊头骨或者牛头骨可以通 过阳光放射光线。它们爬上了骨头上面。那里晒,热,干,最关键的是没 食物。一,二个小时就能晒死一条菜青虫。农民只是说偶尔在头骨上见到 过几条菜青虫被晒死。祖传下来的办法只能消灭少部分的,大部分都呆在 自已那一片大菜叶上睡觉。现在烂菜叶少了,价值更加高了。

你看《昆虫记》给我们讲了多少昆虫。比如我们上初中时要上生物课 可能会用到的。最重要的是它让我们又增长了一些知识。比如我外公种菜 时也会遇到菜青虫啃食蔬菜的时刻。但他们不知道怎么预防,用农药呢, 卖出的收获少了。自已吃怕对身体有害。自从我看了《昆虫记》,知道了高 尔基先生那里的农民祖先有种消灭菜青虫的有效方法。我外公使用了一下。 还真有效。看多书好啊!我外公常赞叹道。

我爱看《昆虫记》,更加爱看课外书。

        这是我第一次接触牛汉先生的文章,从文章中,我感受到了一种强烈的怀念,牛汉先生对他第一本书的怀念,对于父亲的怀念,还有对那段时光的怀念。

牛汉先生人生中的第一本书,是他小学一年级的'课本,虽然是课本但是对他的意义很重大。这本书有着父亲曾经理解的爱、细腻的爱;有着同学、朋友之间有福同享的友情;有着上课时与老师的趣事和同年的回忆„„那不仅是一本书,更是牛汉先生人生的第一课。每一个故事,每一个字眼都透露着深深地怀念。

朱自清先生的文章《匆匆》里曾写过,桃花去了还会再开,燕子去了还会再来,杨柳枯了还会再青可日子去了,却再也回不来。很多很多的时间从眼前流去,从指缝中流逝。

对于少年来说,童年那段无忧无虑的生活已经成为过去;对于青年来说,少年那些没心没肺的生活已经成为回忆;对于成人来说,青年那种无所畏惧的冲劲已经成为历史;对于老人来说,成人时的干劲已经成为故事„„很多人都活在回忆和羡慕中,他们回忆着那些陈年旧事,盼望着回到从前。

时间不回头的走了,那么的义无反顾,它不留恋什么。若它是美好的,它不需要回头看什么,因为他是令人羡慕的;若它是枯燥的,他也不需要回头看什么,因为它早已没有资格回头。

时间已经过去,不会再回来,所以请不要再窥视那些已经过去的悲伤的往事,珍惜现在的每一分、每一秒,扩大到身边的亲人、老师、朋友。珍惜好你拥有的一切,才是对从前失去的最好的怀念和未来最好的憧憬。

牛汉先生说:“人不能忘本。”我们在好好珍惜拥有的一切的同时,要记得那些爱我们的人,和值得我们珍惜的、我们珍惜过的东西。

时不再来,时光不会再回来;失不再来,失去也不会再回来。若不珍惜,所有的一切都将和时间一样,成为过去。

写一本书的读后感篇十

小时候,经常听老人说某个人有知识就说他读的是“砖头厚”的书,当时好生羡慕啊,砖头厚,像字典一样,真了不起。长大后,高中那些练习题书,好多都有砖头厚,但只是技问之学,换言之,就是升学手段,算不得真正意义上的书,应该叫资料。

我读书是有滞后性的,想我欣赏音乐一样,往往是沉淀了有一段时间了,甚至将要淡出人们的视野了,我才开始关注。从《白鹿原》到《平凡的世界》,到《追随三部曲》,到《香港三部曲》,到《台湾人三部曲》,到《秦腔》、《古炉》、《兄弟》等等,每一本书都有砖头厚,再加上许多研究专著和文学史著作,我肚子里的砖头也有一大堆了,如果加上瓦片的话,似乎可以搭一个小棚子了。

每当一本书剩下最后几页的时候,我几乎都不敢读了,就像毕业前几天不敢想毕业的事情一样。合上一本书的时候,心情总是复杂的,我是性情中人,所以总有很多感动和不舍,也常常容易陷入书本所构设的情景,难以自拔。有人说文学研究应该客观一点,但我一直主张有情感的`研究才符合人之常情。

读完一本砖头厚的书,常常像谈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虽然爱里爱外只有自己一个人,虽然恋爱时只是自己左手牵右手。工作以后,有位同事说我很能自嗨,精神世界无比丰富。是的,这是我的特点,我可以随时随地和自己交往,甚至想想脑子里装的相声段子自己都能把自己逗乐,但也是我的致命弱点,我过于独立的精神世界使我常常在生活中与大家习惯性地保持若即若离的态度,所以至今仍是孤家寡人,没有遇到可以并肩而走的伴侣。

当沉浸书中的时候,我常常是那种忘我的激动。我为自己发现新世界并在新世界的指引下发现新的生活方式,从而立志为追求这种新的生活方式而奋斗终生,这是我的梦想,是我孜孜以求、保持生机和活力的动力源泉。然而,走出文学世界,走出书本,我却发现现实是如此难以忍受,难以仔细品评。这是痛苦的根源,读书害我不浅!

常常想,如果没有读书,没有上那么多年学,也许我也会像很多村里的同龄人那样,在十七八岁左右的时候定一门亲事,二十岁左右的时候结婚然后生子,现在孩子也该上小学了,我们天要考虑的事情呢,不是作家作品、外语考博,也不是国家政策、世界局势,更没有美俄对峙、欧债危机和难民问题。

我会是一个平凡的人,在一个被人遗忘的村子里过着数千年流传下来的农耕生活,当然我也可能进城打工,然后把钱寄回家里,养活老婆孩子,孝敬父母,或者挣钱多了,在外面吃喝嫖赌一点,享受一下放纵欲的快乐。

或许那样是幸福的,但我活得却很糊涂,我完成了传承生命的使命,却没有解决为什么而活着的问题,我的一生只是在原有祖先基础上的叠加,像岩层一样,一层遮盖一层,最后变成最底层的时候,又变成岩浆,随火山或地壳运动再翻上来,或随着时间的推移,沧海桑田,我又成了最上层,但仍旧被人踩在脚下。

我不想在我生命垂暮之年的时候,回首往昔,我过的是数十年如一日的生活,就像电影里演的那样,一个镜头十年后或二十年后,就闪过去了,我希望我的每一天都充满精彩,都值得大写特写,都可以拍成一部惊心动魄的电影。或者我在离去的时候,起码回忆自己是做过一些事情,那些事情对别人理解世界是有帮助的,可以启迪来者少走弯路,多行大道。

以上就是我读书获得的一些皮毛,也是我现在之所以这么大了还不安分的原因。容易实现的那不叫梦想,轻言放弃的那不叫诺言,生活是一颗蛋,从外打破是食物,从内打破才是生命。世界上最富有的人是经历挫折最多的人,最勇敢的人是经历挫折之后重新站起来的人,最成功的人是经历了挫折之后重新站起来继续往前走的人。时间上最可怕的人不是最努力的人,而是明明不用努力就可以过得很好却偏偏靠努力争取更多的人。所以,读书告诉我,要做富有的人,勇敢的人,成功的人,可怕的人。

写一本书的读后感篇十一

在放暑假的期间,我在家读了一本一生必读经典dd《天使在人间》,书里主要讲的不是真的有一个天使在人间,而是讲有一些乐于助人称他们为“天使”。

我最记得有一篇是令我最感动的那题目是《助人为快乐之本》,里面讲今天我帮助了一个很可怜的小朋友,他被一块香焦皮给摔倒了,但路过的人不但没有帮助他,而且还取笑他,使他哭的更加伤心。文章中的我看见了,马上走上去扶起他,并且劝他不要伤心了,我送你回家吧!

又有一次我家门口来了一个乞讨的人,他说他很饿想讨点饭吃。但我不但不给他,而且“啪”的一声关了门,没有理睬他。

我现在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人们常常都说:帮助别人就等于帮助了自己。以后我一定要向文章中的作者好好学习乐于助人的好习惯。相信我吧,我一定会做到!我相信你们也会做到的。

写一本书的读后感篇十二

夕阳洒下一片余晖,光穿过透明的窗子,带着“丁达尔效应”钻进摊在桌面的书页上,照得一行字格外耀眼——“父亲是一本书,做子女的也需要用一生的时间才能读懂。”这一句话轻轻地却又重重地触动了我的心弦,轻得像泛起圈圈水纹的鱼塘,重的像卷起波涛的大海。

我觉得我的父亲不仅仅是一本书,更是一位作得一首好“诗”的诗人。

上个月母亲让我收拾屋子,我在父母房间的书桌上看到一本摊开的有些破旧的笔记本,表面是红褐色的,纸张有些黄旧,本页之间放着一只未盖帽的钢笔,是前年父亲生日我送他的生日礼物。我好奇地拿起本子,想看看父亲写的是什么。

“日期:8月3日,工时:12,日结:200元”;“8月4日,12时,200元”……我一字一句地接着读下去,内容都是一连串的日期和数目,到了第二页则是各种支出账单,“8 月2 日煤气一罐100元,8月3日新空调1500元,8月12日……”我读完了一整页,有好几笔账单还没记录完,我顿了顿,心想:应该是父亲昨晚突然加班,匆匆离去而来不及补充吧。我坐在那本账本旁,打开台灯,橙黄色的灯光打照在哪原已发黄的书页上,将一个又一个数字烙印在我心底。此刻,窗外的夕阳已拉下帷幕,不见最后一丝余晖,万家灯火通明,我的父亲还未归家,他会在哪呢?他正在做什么呢?他今天顺意吗?望着窗外的车水马龙,我不知道答案也无处寻找答案,转眼间只觉得那一串串生硬的数字就似一句句扣人心弦的委婉的“诗”,它在那里什么也没说,却又淋漓尽致地体现出了一位真实的父亲,体现出父亲的尽责,体现了父亲深沉的爱,体现了父亲的伟大;一句句动人的“诗”,也替父亲手上的老茧说了话,替父亲肩上的担子称了重。

父亲回家了,我看到门外的他坐在餐桌上静静地吃着饭,吃得很香,很满足。平日里少和父亲沟通的我,通过他用青春写下的一首首“散文诗”认识了他,原来不善于流露感情的他,会有这般细腻的心,他就像一本深奥的书,字里行间难易读懂,同时作为“诗人” 的他,字里行间让人动容、泪流。

写一本书的读后感篇十三

我读的这本书名字叫做《我可以抱你吗,宝贝》。这本书中讲的是人间最伟大的爱—母爱!

本文主要讲了王家的俩个孩子,一个叫王家点点和王家保保。其实,王家点点并不是王家的骨肉,她是从福利院抱来的,长的是斜视、兔唇,非常难看!可是有一天,有个像天使一样的妈妈出现了,她把点点整容成漂亮的小女孩,给了点点无私的爱和幸福的家。

可是不久王家保保降生了,他是一个患有自闭症的小男孩。妈妈为了治好他的病把所有的爱都给了保保。点点开始变得不安、嫉妒,但她还是被妈妈的母爱所感动。保保是一个对眼泪对爱对拥抱、亲人都没有知觉的“星星的孩子”。可妈妈却下定决心要创造一次奇迹,真正的拥抱一次保保,亲耳他叫自己一声妈妈。最终在妈妈爱的努力下,保保在那遥远的星球向着妈妈方向呼喊—“妈妈,抱抱我,抱抱我……”

自从我看完这本书后,我才发现母爱是多么的伟大啊!自那以后每当我看到“妈妈”俩个字的时候,我都会停留片刻。因为这俩个字在我心目中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名字。以前我对自己的妈妈很不满意,但看完这本书后,我对自己的妈妈无比的热爱,因为是她哺育了我,给于了我这世界上最无私的爱。如果有一天你“受伤”了,想要找一个既温暖又安全的地方躲起来,我想没有比她的怀抱更完美的地方了。

我们应时刻牢记这伟大的爱。

写一本书的读后感篇十四

当前,无论学哪一门课程,我都要深上天去学,而不但仅是学一些肤浅的东西。如许,才算真正掌握了这门课程的知识。固然,那本《伊索寓言》我肯定会好好地收藏,它将使我终生受益。小说不但在笔墨和语言气势派头上令读者着迷与陶醉,更以其严谨的布局、饱满的人物形象,深刻的心理形貌,以及引人入胜的恋爱故事,吸引读者步步深入,逐渐进入小说的美妙天下。

小说围绕着班纳特太太怎样把女儿嫁出去的主题展开故事。此中又以二女儿的婚事为主线。男主人公达西富有、高尚但却非常高高傲;二女儿伊丽莎白年老、任性且聪明生动,对达西心存偏见。恋爱在两人之间忽隐忽现、步履维艰,但终于打破了这种狂妄与偏见。小说终极在两人幸福美满的婚姻中落下帷幕。

《狂妄与偏见》是天下上流传最广最久的文学名著之一,是奥斯丁最为众人喜爱的作品。小说的主题是恋爱与婚姻,重要着墨于伊丽莎白和达西,两兽格悬殊,达西总给人狂妄的感觉,伊丽莎白由于听信他人的中伤而对达西存有偏见。在互相来往中,达西爱上了聪明的伊丽莎白,他扬弃家世偏见追求她。而伊丽莎白了解到事实真相,消弭误解后,发明了达西的仁慈与高尚。两人差别的性格正好构成互补,终极他们喜结连理。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是《伊索寓言》,《伊索寓言》是一本富有生存的智慧和想象的魅力,手头正好有一本,我便迫不及待地翻开,先睹为快。

在《伊索寓言》中,险些每一个故事都来自于生存,大部分以动物为主人公,极少部分以神某人做主人公。各个故事都有它的意思。在许多寓言中,我最喜欢的寓言是《狮子和狐狸》。 这则寓言的内容是:狐狸讽刺母狮子每胎只生一子,母狮子答复说:“然而是狮子!”。这个故事固然不长,但它带给我的启示却不小。它让我懂得了,事物不在多,而在于精。

当前,无论学哪一门课程,我都要深上天去学,而不但仅是学一些肤浅的东西。如许,才算真正掌握了这门课程的知识。固然,那本《伊索寓言》我肯定会好好地收藏,它将使我终生受益。

如今,我明白了。就像那一则寓言里的狐狸与母狮子一样,就算狐狸一胎生五六个,可见着一头狮子,还不照样得都颔首哈腰、毕恭毕敬的。学习也是一样,如果只是自觉地为了完成作业而完成作业,心不在焉地学习,学那么多到头来还是一无所得。

写一本书的读后感篇十五

“在磨难和历险中成长,见证书籍与爱的力量。”看见这句话,我便买了这本书――《宇宙最后一本书》,我读得废寝忘食,不到一星期便把它看完了。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为了拯救身患重病的妹妹,12岁的男孩憨头决定赌上自己的性命,力闯重重危险的关卡,去寻找一线生机。最后,通过憨头的努力,妹妹终于脱离了危险。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故事的主人公:憨头。

憨头是个活泼可爱的孩子,他和我一样,喜欢蓝天,无边无际的蓝天;也喜欢长着绿油油青草的大地,只要看见绿草地,就想在上面打个滚儿。大自然给了我们人类无穷的资源,而我们却没有好好地利用它们啊!

跟我不一样的是,憨头在遇到重重危险的时候,有一股百折不挠的精神。为了救出自己的妹妹,他被技安抓进了猴男关,憨头利用穿透塔墩的钢筋一步一步爬下去,最后成功到达地面。又在死寂的只有沙碛的废墟中艰难地跋涉了两个小时,跟粗鲁地猴男巧妙周旋,最后成功逃出了关他们的碉堡。正是因为有这股精神,他才能勇往直前,救出他的妹妹。

暴民虽然烧掉了宇宙最后一本纸质的书,但是真正的书是烧不掉的,因为它深深地刻在了憨头的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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