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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读后感(优秀10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0-07 11:59:26 页码:9
莎士比亚读后感(优秀10篇)
2023-10-07 11:59:26    小编:书香墨

认真品味一部作品后,大家一定收获不少吧,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如何才能写出一篇让人动容的读后感文章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的读后感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莎士比亚读后感篇一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偷莎士比亚的贼》。我一开始看这本书的名字,就想:咦,莎士比亚是个人,怎么会被人偷走呢?我带着这样一个疑团看这本书,下面我来讲讲读了这本书后的读后感。

其实这本书的内容非常精彩,描述了一位十四岁的男孩仔仔,因一生下来就没有父母,也没有真正的名字,所以他被送到了孤儿院。他们那里有一个这样的说法:每当四年,就会有一位人到孤儿院去领养一个小孩,幸运的话,会被领养走;不幸运的话,就会继续待在孤儿院。仔仔很幸运,他就是被领养走的其中一个。他的主人教他快速记字的好方法。在16世纪中叶的英国伦敦,剧本通常只有一部,所以必须小心上锁,并由专人守护。仔仔的主人指派他到伦敦环球剧院看戏,并命令他以速记的方式偷取莎士比亚的新剧本《哈姆雷特》。仔仔的主人是个残暴的人,所以他根本无法违抗这个命令,他只得设法溜进剧院,偷偷记下了整个剧本,可没想到这时候剧院突然着火了,最后仔仔把整个剧本给弄丢了。

我读这本书读到仔仔被卖掉的一文时,十分紧张,怕他被杀死或去作奴隶之类的活。不过还好,是到了剧院,被派去偷剧本。当他到伦敦第一次坐船是,竟晕船了,还掉进了水里,这时,我也十分担心他会死掉,虽然他是去干不好的事,但我也十分希望他活下来,因为他的内心并不坏,只是被人利用。接着,事情没什么起伏,直到他在偷偷抄剧本时,我感到有点害怕,因为被人发现就完了。第一次,他是抄了一半多一点,我当时真害怕他被他的主人打死,不过还好,戏院还会演出一次这戏。第二次,仔仔抄完了剧本,当他要走时,竟被人发现了,我当时还以为他要死了,这时,戏院突然着火了,不知是上天帮他还是有人故意的,不过,仔仔在着火时乘乱逃了出来,而剧本却丢了,我顿时害怕他会被主人打死,不过,当时主人并没找到他,我也松了一小口气。

这时候仔仔被剧院里的人发现了,他没有办法,只好在剧院里当学徒。他在剧院里交了许多朋友,知道了什么是友谊。他一想起他曾经交过的朋友,就觉得如果他偷了剧本觉得很对不起朋友们,最后决定没有偷剧本。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友谊是最重要的,你欺骗了友谊,就等于欺骗了自己。所以大家要珍惜友谊,如果你欺骗了友谊,或许有一天,你一个朋友也没有了。

莎士比亚读后感篇二

莎士比亚,十六世纪后半叶到十七世纪初英国最著名的作家,也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的集大成者。它影响深远的作品有《罗米欧与朱丽叶》。其代表作最高峰的四大悲剧《王子复仇记》、《奥赛罗》、《李尔己》和《麦克白》。我所读的就是堪称世界最悲剧的《王子复仇记》主人公哈姆雷特也成了最复杂的文学典型之一。

《王子复仇记》是将讲述一位丹麦王子复仇的悲掺故事。故事说: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父皇——老聃麦网离奇的死亡。因此,王子十分困惑和伤心。在敌楼上他见到了他死去的父皇的灵魂,父王的灵魂告诉他是现任的国王克劳迪亚斯把他给杀死了。为了证实,聪明的他,最终证明了父亲说的话,并且找出了真凶。此后,哈姆雷特也开始了他的复仇计划。但在复仇记划中失去了他的爱人奥菲莉娅,最后奥菲莉娅的哥哥奥提斯被国之利用与王子交战,结果,当真像大白于天下时,所有人也为此死去。

看完后,我觉得哈姆雷特真的很可怜。原来快乐的他却在父亲死后不久,背上了父亲灵魂施加的包袱。他每天都活在复仇的痛苦之中,被迫装疯的他,身心疲惫,哈姆雷特真是活得累极了,多想让自己放松呢?可是他不能放松,因为他那丑恶的叔叔在他的身边安插了好多,一旦发现,就是死路一条。这些密探也不过就是他的朋友。从哈姆雷特身边的朋友一个个背叛中,我看到了人类良知的泯灭。那些曾经要好的朋友为了金钱露出了一副副贪婪的嘴脸!再回头说说王子吧!我不得不佩服他的勇气和智慧,就是他的聪明,是他一次一次逃过了克劳迪亚斯为他设下的圈套。他是很勇敢而且很聪明,但是他善良的本性却出卖了他!他相信所有的人都向他一样善良。他相信奥提斯是善良的,所以他答应了决斗。也就那样死在了奥提斯的毒剑下,我想,y也许他的死是必然的。

哈姆雷特向我们一样真实,但又比我们伟大。他以自己的“毁灭”毁灭了丑陋的叔叔克劳迪亚斯、深深的吧丑陋的现实次了一刀、成就了他的祖国——丹麦、留下了振聋发聩的“哈姆雷特命题”。他是与恶劣世俗同归于尽的悲剧英雄,但他悲壮不悲观。

其实悲剧共有一种深刻的美,悲剧纯在的意义就在于他不只赢得人们一掬同情的眼泪,而是通过对悲剧的产生、发展、结局的整个过程唤起人们对生命意义的严肃思索。悲剧也是通过对一切必然性的揭示,表达了对真、善、美的肯定。

莎士比亚读后感篇三

这本书的的主要内容是:14岁的男孩仔仔没有双亲,也没有真正的名字,但他却有一手速记的好本领。仔仔小时侯被一个医生收养,但被医生卖到了一个小剧院。在16世纪中叶的英国伦敦,剧本通常只有一部,所以必须小心上锁进由专人守护。仔仔的主人任指派他到伦敦环球剧院看戏,并命令他以速记的方式偷取莎士比亚的新剧本《哈姆雷特》。

第一次,他是抄了一半多一点,我当时真害怕他被他的主人打死,不过还好,戏院还会演出一次这戏。第二次,仔仔抄完了剧本,当他要走是,竟被人发现了,我当时还以为他要死了,这时,戏院突然着火了,不知是上天帮他还是有人故意的,不过,仔仔在着火时乘乱逃了出来,而剧本却丢了,我顿时害怕他会被主人打死,不过,当时主人并没找到他,我也送了一小口气。但仔仔并未幸免,因为他的主人也在伦敦,总有一天会找到他的,因此,我还有点担心。不过,仔仔见到自己无家可归,就到了剧院,说要当演员,当时有些人不同意,但大部分人还是同意的,就这样,仔仔当了演员。环球剧团里的演员都很喜欢仔仔,他有几个好朋友是山德和居里安,剧团里的尼克非常讨厌仔仔,也是一个大酒鬼,这些人都是剧团里的演员,还有他们的老师阿敏先生,菲利蒲先生和莎士比亚先生。当时而仔仔也多次拿到了剧本,当时他想偷偷溜之大吉。他和他的朋友玩儿得非常开心,日子也一天一天的过去了,有一天在去剧团的路上,他的主人就碰到他了,并拿剑刺了仔仔,叫他快交剧本,我当时十分担心仔仔会死,不过还好,仔仔剧院里的击剑老师来了,帮他包扎了。

仔仔在剧团里演出,又去了皇家演出,仔仔好像意识到自己已经成为了这个大家庭的一员,正当剧团一切平安是,剧院里的尼克却偷走了剧本,去拿给了仔仔的主人,这时,仔仔和他的击剑老师一起去追。我当时真担心追不上,就这样把剧本给丢了。不过还好,仔仔他们追上了,可仔仔的主人会击剑,于是和仔仔的击剑老师阿敏先生展开了搏斗,这时,我真希望击剑老师赢,不然,这老师必死无疑,后来,跟我想的一样,是击剑老师赢了,并杀死了仔仔的主人,当时,我有点同情,因为又有一个生命死了。之后,仔仔和剧院的人就一直过着幸福的生活,使我感到很高兴。

读了这本书使我懂得了友谊和亲情是最重要的!

莎士比亚读后感篇四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莎士比亚悲剧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莎士比亚是17世纪世界最著名的剧作家,他写的剧本闻名中外。暑假,我央求爸爸给我买了莎士比亚悲喜剧。我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

我一口气就把莎士比亚悲剧读完了。读了四大悲剧中的《麦克白》和《李尔王》以后,我深有感触。一个人为什么要听信别人的谗言,最后害了自己呢?就拿麦克白来说吧。他是百战百胜的大臣,对国王十分忠诚。可是,有一天,麦克白碰到了三个女巫,女巫们都说他可以当国王,可是,继承王位的却是好朋友班柯的子孙。他信以为真,把这事告诉了他的妻子,他的妻子是个自私自利的人,她劝麦克白把国王和班柯杀了。麦克白听了,大吃一惊,心想:国王是我的主人,班柯又是我的朋友,我怎么下得了手呢?可他还是禁不住王位得诱惑,杀了无辜得国王和班柯。他虽然当上了国王,可是,生活并没有他想象得那么好,他的良心受到了谴责,他总怕班柯的鬼魂和他的儿子来报仇。最终,麦克白还是被真正的国王马尔康打败了,成了一个悲剧人物。李尔王也一样,李尔王如果按照他三个女儿平时的表现来分辨谁孝顺他的`话,也不会害了自己,并连累了自己的小女儿。

说到这,我不得不把我最喜欢的“哈姆雷特”也向大家介绍介绍了。哈姆雷特是丹麦的王子,他的父亲莫名其妙地死了,他的叔叔登上了王位,哈姆雷特感到闷闷不乐。一天,哈姆雷特正在为父亲祈祷时,他看到了父亲的鬼魂。鬼魂说:“是你的叔叔用毒药害死我的。”哈姆雷特是个爱父亲的人,他热血沸腾,决定要为父亲报仇。第二天,他就装疯卖傻,叫人排了一出害死国王的戏,这出戏激怒了国王。哈姆雷特甚至抛弃了自己的母亲和女友,把毒剑进了叔叔的胸膛,为父亲报了仇,自己也死在了毒剑下。我觉得叔叔是个自私自利,恶毒的人,它把原来一个美好的家庭拆散了。哈姆雷特是个英雄,他是个孝顺的孩子。如果他是个国王的话,一定是个贤君。可是,他却为了他的父亲,他的国家而永远地闭上了眼睛。

莎士比亚的悲剧在我为主人公惋惜时,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

莎士比亚读后感篇五

故事发生在十三世纪丹麦的京城艾尔西诺。丹麦国王在花园打盹时突然死去。他的弟弟克劳迪亚斯接替王位,又娶原王妃为妻,前国王的儿子哈姆雷特对父亲的死因有所怀疑,忧郁过度,终日愁容满面。他听从好友的劝告,半夜跟出现在城堡上的父亲幽灵相会,终于得知父王是克劳迪亚斯与母亲合谋害死的。为了取得证据,他特地请来了一批戏子,在王宫里演出一出十分相似的杀人剧,将父王当时被杀的经过表现出来。哈姆雷特一看母亲与叔叔的反应,便明白了真相。

大臣波洛尼亚斯有个女儿叫奥非莉娅,她仪表出众,清丽纯洁,痴心地爱着哈姆雷特。但哈姆雷特由于父仇未报,故意对奥菲莉娅十分冷淡。狡猾的克劳迪亚斯也了解到哈姆雷特的真心实意,于是施展计谋。哈姆雷特由于失算,误将躲在幕后听他与奥菲莉娅谈话的波洛尼亚斯刺死,奥菲莉娅承受不了失去恋人和父亲的打击精神崩溃,失足落水而死。波洛尼亚斯的儿子闻讯从国外赶来,誓死要为父妹报仇。克劳迪亚斯叫他跟哈姆雷特决斗,并且在剑头敷以毒药。那天,皇宫大厅里刀光剑影,杀气腾腾。间歇时,克劳迪亚斯叫哈姆雷特喝一杯已下了毒的酒,母亲深受良心谴责,一把夺过喝下,当着儿子的面死去。哈姆雷特义愤填膺,挥剑击中对手,冷不防也被对手暗剑刺伤。顿时毒性发作。哈姆雷特拼足最后的力气将十恶不赦的克劳迪亚斯刺死,为父报了仇,自己也倒下了。

读完这一剧,我认识了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扳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是活下去还是灭亡,这是个问题”这句绝望的叹息的全部心理背景。实际上,哈姆莱特的尴尬在于一个纤弱而又明达的心灵肩负着与其行为能力不相称的重任,比坦特鲁斯更难堪饥渴,比西绪弗斯更枉费心力。用歌德的说法,“这是一株橡树给栽在一个只应开放娇红嫩绿的昂贵的花瓶里。”在哈姆莱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相反而又相成,以致这个独特的性格在内涵方面显得密致而厚重,在外延方面也显得博大而深广。其实就是如此的扑朔迷离,让我的同情也不得不转移到配角奥利菲亚的身上,她是如此的年轻,心灵和身体都没有成熟,种种柔情连她自己都不明其所以然,便提前油然而生,爱和恨一起压挤着、煎熬着她脆弱的身心。她爱人,同时渴望被爱,却往往意识到自己爱人胜过被爱。她不幸而又无助,不是因为品质上的弱点,完全只是由于自己也不了解的天真无邪,她当然十分痛苦,却从未流露出来。所以在我看来,她更像一只小鸟,为了寻求庇护,投向哈姆莱特的怀抱;可叹他在神经错乱中,竟把她从自己身旁摔开去,摔的那么重,终于无意间杀死了她。她死在了她爱的人手上,上天对她还是仁慈的。

《哈姆莱特》不断的被人们以各种方式各种形式演绎,电影一部又一部,人们却百看不厌,源于《哈姆莱特》紧凑的戏剧情节,高潮迭起,惊喜不断,所有的紧张气氛都要等到故事的最后才会得到缓解。多种多样对大师作品的演绎不断给予我们新的惊喜和意外,对于仇恨的.解释,对莎士比亚的解释。即使有一些并不太尽如人意,人们依旧对次充满好奇。因为莎士比亚,因为这位最伟大的戏剧作家和他最伟大的作品之一,无论从哪一个角度演绎都会让人对这一部经典再一次来一遍心灵对话,每一次的对话都是对人生新的体验,这就是《哈姆莱特》的魅力所在。作家们用他们的文字时刻提行这人们这把剑的冷酷和恐怖。仇恨的双刃剑,舍弃它比拿起他来捍卫自己明智得多。

假,我看了莎士比亚中的《哈姆莱特》,19世纪俄国的批评家林斯基称莎士比亚为“戏剧诗人之王”,而《哈姆莱特》则是莎士比亚“灿烂王冠上面的一颗最光辉的金刚钻”。《哈姆莱特》是由五幕悲剧组成的。在这位戏剧大师的几部悲剧中间,《哈姆莱特》是最扑朔迷离的,也是最富有哲理性的。其中如父王为恶叔所弑,王位被篡,母后与凶手乱伦而婚,王储试图复仇而装疯等基本情节。十分吸引我,却又十分悲惨。

故事发生在十三世纪丹麦的京城艾尔西诺。丹麦国王在花园打盹时突然死去。他的弟弟克劳迪亚斯接替王位,又娶原王妃为妻,前国王的儿子哈姆雷特对父亲的死因有所怀疑,忧郁过度,终日愁容满面。他听从好友的劝告,半夜跟出现在城堡上的父亲幽灵相会,终于得知父王是克劳迪亚斯与母亲合谋害死的。为了取得证据,他特地请来了一批戏子,在王宫里演出一出十分相似的杀人剧,将父王当时被杀的经过表现出来。哈姆雷特一看母亲与叔叔的反应,便明白了真相。

大臣波洛尼亚斯有个女儿叫奥非莉娅,她仪表出众,清丽纯洁,痴心地爱着哈姆雷特。但哈姆雷特由于父仇未报,故意对奥菲莉娅十分冷淡。狡猾的克劳迪亚斯也了解到哈姆雷特的真心实意,于是施展计谋。哈姆雷特由于失算,误将躲在幕后听他与奥菲莉娅谈话的波洛尼亚斯刺死,奥菲莉娅承受不了失去恋人和父亲的打击精神崩溃,失足落水而死。波洛尼亚斯的儿子闻讯从国外赶来,誓死要为父妹报仇。克劳迪亚斯叫他跟哈姆雷特决斗,并且在剑头敷以毒药。那天,皇宫大厅里刀光剑影,杀气腾腾。间歇时,克劳迪亚斯叫哈姆雷特喝一杯已下了毒的酒,母亲深受良心谴责,一把夺过喝下,当着儿子的面死去。哈姆雷特义愤填膺,挥剑击中对手,冷不防也被对手暗剑刺伤。顿时毒性发作。哈姆雷特拼足最后的力气将十恶不赦的克劳迪亚斯刺死,为父报了仇,自己也倒下了。

读完这一剧,我认识了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扳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是活下去还是灭亡,这是个问题”这句绝望的叹息的全部心理背景。实际上,哈姆莱特的尴尬在于一个纤弱而又明达的心灵肩负着与其行为能力不相称的重任,比坦特鲁斯更难堪饥渴,比西绪弗斯更枉费心力。用歌德的说法,“这是一株橡树给栽在一个只应开放娇红嫩绿的昂贵的花瓶里。”在哈姆莱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相反而又相成,以致这个独特的性格在内涵方面显得密致而厚重,在外延方面也显得博大而深广。其实就是如此的扑朔迷离,让我的同情也不得不转移到配角奥利菲亚的身上,她是如此的年轻,心灵和身体都没有成熟,种种柔情连她自己都不明其所以然,便提前油然而生,爱和恨一起压挤着、煎熬着她脆弱的身心。她爱人,同时渴望被爱,却往往意识到自己爱人胜过被爱。她不幸而又无助,不是因为品质上的弱点,完全只是由于自己也不了解的天真无邪,她当然十分痛苦,却从未流露出来。所以在我看来,她更像一只小鸟,为了寻求庇护,投向哈姆莱特的怀抱;可叹他在神经错乱中,竟把她从自己身旁摔开去,摔的那么重,终于无意间杀死了她。她死在了她爱的人手上,上天对她还是仁慈的。

《哈姆莱特》不断的被人们以各种方式各种形式演绎,电影一部又一部,人们却百看不厌,源于《哈姆莱特》紧凑的戏剧情节,高潮迭起,惊喜不断,所有的紧张气氛都要等到故事的最后才会得到缓解。多种多样对大师作品的演绎不断给予我们新的惊喜和意外,对于仇恨的解释,对莎士比亚的解释。即使有一些并不太尽如人意,人们依旧对次充满好奇。因为莎士比亚,因为这位最伟大的戏剧作家和他最伟大的作品之一,无论从哪一个角度演绎都会让人对这一部经典再一次来一遍心灵对话,每一次的对话都是对人生新的体验,这就是《哈姆莱特》的魅力所在。作家们用他们的文字时刻提行这人们这把剑的冷酷和恐怖。仇恨的双刃剑,舍弃它比拿起他来捍卫自己明智得多。

莎士比亚读后感篇六

《莎士比亚抒情诗精选》读后感

坦白地讲,我第一次读莎士比亚的抒情诗,从夜莺到西风无一不是激荡如春起的潮水,间或夹杂着莎士比亚的一两首十四行诗,却是另一番安谧静美的气质,那样的细细的爱与欢喜,像一朵花努力开满的整个初夏,细心嗅去有安神的清馨。后来终于知道在诗歌之外还有喜剧、在喜剧之外还有悲剧,于是如同冒失地闯进了迷宫,兜兜转转徘徊在艰涩与困惑之中。

读他的十四行诗,使我看到影像的跳跃与更替,感到音乐的飘荡与亲切。我也隐隐体味到他的十四行诗如明镜般反射出人生的全貌,概括了人世间一切悲喜哀乐。虽然这154首十四行诗的创作时间距今甚远,但跨时空的永恒作品不会因为历史的磨砺而有丝毫褪色,因为它更简洁,更纯朴,更严肃,多些灵魂,多些爱,多些情感,因为简单,却融入了最初始的人性,它至少理应被我好好地珍爱。于他的诗歌种种,大抵第十八首十四行诗是颇负盛名的,以至于我的童年为数不多对莎士比亚的记忆均来自于它。而今再读,寥寥的诗句格外单薄,然而这正是莎士比亚的高明之处,他娴熟地驾驭并超越了既定的形式和结构,既尊重规则,又不刻意墨守陈规。对诗人而言,诗之结构愈严谨,就愈难以抒情,而莎士比亚自由奔放、热烈真挚的感情却在诗歌中娓娓道出,毫不拘谨,鲜明的节奏与和谐的韵律犹如淙淙之溪涧,时轻时重,似缓似急,于是讶异,于是愉悦,于是觉得美好素朴的力度应当如此持久。若是抛却了十四行诗固有的章法,单单主题和内容却是分外厚重的。在哈姆雷特口中反复颂咏的人文之美也毫不吝啬地在诗中彰扬,只是出于技法的缘故而显得更加隐晦。他的诗亦歌颂和肯定人的'价值和力量,表扬和赞颂人高贵的尊严和理性,用温柔而深刻的语言阐释人文主义的思想。席勒说:“对素朴的要求是,自然要享有由它而来的对艺术的胜利,而要实现这个要求,要么靠人的知识和意志,要么借助于人的充分领悟。在第一种情况下有惊异的素朴并使人快活,在第二种情况下有信念的素朴而让人感动。”

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是在艺术的基础上超越了艺术本身。喜欢这样的示爱:“我怎么能够把你来比作夏天?你不独比她可爱,也比她温婉。”在绿荫繁茂、花枝缤纷的季节,这样简洁而直白的表达让人内心通透。喜欢这样的坦然:“狂风把五月宠爱的嫩蕊作践,夏天出赁的期限又未免太短。”在夏天极为珍惜郑重的时候,时时担当与之隔绝的落寞,坦然于自然盛衰、转瞬即逝的规律。喜欢这样的理性:“天上的眼睛有时照得太酷热,他那炳耀的金颜又常遭掩蔽;被机缘或无偿的天道所催折,没有芳艳不终于凋残或销毁。”自然虽然伟大,亦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要受自然规律的约束。这一份朴素的平常心,是我们与世间周遭和睦妥当相处的道理,不剧烈,也不卑微。喜欢这样的颂扬:“但是你的长夏永远不会凋落,也不会损失你这皎洁的红芳;”这样安然的美,抽象,鲜活,真实,永恒,却是属于人类的,这样生命的美,不仅仅值得迷恋。喜欢这样的高潮:“或死神夸口你在他的影里漂泊,当你在不朽的诗里与时同长。”因为纯粹,所以有了美对死神的抗争,有了美的力度的不灭。喜欢这样的迸发与思考:“只要有一天有人类,或人有眼睛,这诗将长存,并且赐给你生命。”美,因为与智慧和爱紧紧相连,故而存在于人的价值,仿佛又一个哈姆雷特在讴歌“人类作为万物的主宰,拥有丰富的情感,高贵的理性,无尽的智慧与爱的能力”。这样的诗,只要人类延续,生命就会绵延,艺术就能永恒。在莎士比亚的情感世界里,真、善、美是生活的最高标准,三者的结合就是我们人类所要求索的全部的主题。()他在其十四行诗第105首中写道:“美、善和真,就是我全部的主题,美、善和真,变化成不同的辞章;我的创作力就用在这种变化里,三位一体,产生瑰丽的景象。”他灿若朝霞的十四行诗令我忆起了南美诗歌女皇米斯特拉尔的成名之作《死的十四行诗》和英国文学史上的珍品勃朗宁夫人的《葡萄牙人十四行诗集》。前者以超越爱情与死亡的坚定执着,宣泄着郁积已久的情感,放射出闪电般的耀眼光芒。这一组十四行诗作,语言质朴健康,格调清新明朗,与当时拉美诗坛流行的句子剥离、形式散碎的所谓现代主义诗作迥异。后者则以亲身经历加上卓越才华,写就一首爱情和死亡拼搏的协奏曲,爱与死的争夺与较量,爱情战胜死亡,成了诗歌的主旋律。这一组十四行诗是勃朗宁夫人内心深处生与死、痛苦与挣扎、感激与柔情的交织,忠诚地记录了爱情火苗的点燃、熄灭、进而复燃为熊熊烈焰的过程。

夸张的说,莎士比亚是雄踞在文艺复兴峰巅上的高吻苍穹的鹰。在他站立的地方,没有第二个人同他比肩。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却是另一般滋味,浑然天成、单纯、自然并且美好,如同在夏天的季节里,此起彼伏,如浪水席卷而来的花朵,在错愕的美中格外心安。读着这样简单而深邃的句子,我很欢喜。

莎士比亚读后感篇七

其代表作最高峰的四大悲剧《王子复仇记》、《奥赛罗》、《李尔己》和《麦克白》。我所读的就是堪称世界最悲剧的《王子复仇记》主人公哈姆雷特也成了最复杂的文学典型之一。

《王子复仇记》是将讲述一位丹麦王子复仇的悲掺故事。故事说: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父皇——老聃麦网离奇的死亡。因此,王子十分困惑和伤心。在敌楼上他见到了他死去的父皇的灵魂,父王的灵魂告诉他是现任的国王克劳迪亚斯把他给杀死了。为了证实,聪明的他,最终证明了父亲说的话,并且找出了真凶。此后,哈姆雷特也开始了他的复仇计划。但在复仇记划中失去了他的爱人奥菲莉娅,最后奥菲莉娅的哥哥奥提斯被国之利用与王子交战,结果,当真像大白于天下时,所有人也为此死去。

看完后,我觉得哈姆雷特真的很可怜。原来快乐的他却在父亲死后不久,背上了父亲灵魂施加的包袱。他每天都活在复仇的痛苦之中,被迫装疯的他,身心疲惫,哈姆雷特真是活得累极了,多想让自己放松呢?可是他不能放松,因为他那丑恶的叔叔在他的身边安插了好多,一旦发现,就是死路一条。这些密探也不过就是他的朋友。从哈姆雷特身边的朋友一个个背叛中,我看到了人类良知的泯灭。那些曾经要好的朋友为了金钱露出了一副副贪婪的嘴脸!再回头说说王子吧!我不得不佩服他的勇气和智慧,就是他的聪明,是他一次一次逃过了克劳迪亚斯为他设下的圈套。他是很勇敢而且很聪明,但是他善良的本性却出卖了他!他相信所有的人都向他一样善良。他相信奥提斯是善良的,所以他答应了决斗。也就那样死在了奥提斯的毒剑下,我想,也许他的死是必然的。

哈姆雷特向我们一样真实,但又比我们伟大。他以自己的“毁灭”毁灭了丑陋的叔叔克劳迪亚斯、深深的吧丑陋的现实次了一刀、成就了他的祖国——丹麦、留下了振聋发聩的“哈姆雷特命题”。他是与恶劣世俗同归于尽的悲剧英雄,但他悲壮不悲观。

其实悲剧共有一种深刻的美,悲剧纯在的意义就在于他不只赢得人们一掬同情的眼泪,而是通过对悲剧的产生、发展、结局的整个过程唤起人们对生命意义的严肃思索。悲剧也是通过对一切必然性的揭示,表达了对真、善、美的肯定。

莎士比亚读后感篇八

这个暑假我在家读了莎士比亚写的悲剧集,莎士比亚确实是位伟大的作家,在他的作品中悲喜剧皆有,可以说他的戏剧包含着十分深刻的含义。正如文艺复兴时期其他杰出的作家、艺术家一样,他的创作中充满了对人性的关怀,如诗人一样满怀激情的对白、如哲人一样深邃的思想,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正是其中的代表。

悲剧具有其独特的魅力,古希腊时代的剧作家,如索福克勒斯、埃斯库罗斯都是以悲剧扬名希腊。一部不朽的《俄底甫斯王》被后人研究了几千年也不能穷尽其中的奥妙,心理学、宗教学、文学都从这部剧作中得到了启发。莎士比亚的悲剧又是一个不可逾越的高峰,他完全可以和古希腊多产的作家相媲美。这些作品就像甘泉一样不可干涸,总能让我们思考生命乃至宇宙的意义。

我认为悲剧应该具备以下四个元素,无论是哪出悲剧,或多或少都可以找到这四种基本的元素。第一,理想和现实的冲突。第二,人性的缺点所造成的不可避免的悲剧。第三,对所谓命运的无可奈何。第四,悲剧人物理想人格的彻底破灭,通常以悲剧人物的死亡而告终。

《麦克白斯》颇似古希腊悲剧,其中很强调命运对人嘲弄。麦克白斯原本功成名就,可是他却相信三女巫的预言,最终预言一一应验,但是麦克白斯也身败名裂。这让我想起索福克勒斯的《俄底甫斯王》以及埃斯库罗斯的《阿伽门农王》,人的举动都受到神的干涉,当然其中也体现着主人公性格的缺陷。可是《俄底甫斯王》中几乎没有表现出俄底甫斯王的人格或者是性格带来必然的毁灭,可以说俄底甫斯是一个生性善良的人,当必然的命运来袭却无力逃避。也许悲剧的悲就体现在人的无辜和无助上,悲剧的美表现为主人公的抗争上,虽然看起来是徒劳的。

《奥塞罗》中明显的悲剧元素就是奥塞罗性格的缺陷,只要是人总会有些嫉妒心的。可是这出戏中的悲剧并不是奥塞罗的性格作祟,也不能归罪于那个蛇蝎心肠的恶汗亚果(我甚至有点喜欢这个敢于剖析自己心理的阴谋家),在戏剧的刚开始我们就能感受到奥塞罗和玳丝德摩娜的爱情注定是个悲剧。玳丝德摩娜并不了解奥塞罗,她喜欢奥塞罗的理由很简单,她喜欢他讲述那些颇具传奇性的经历,一句话她只喜欢一个浪漫的理想。当亚果的妻子告诫玳丝德摩娜当心奥塞罗的妒忌的时候,她却说“我想他在出生地让阳光把这种气质(妒忌)都吸去了。”而奥塞罗有点明白自己的妻子为什么喜欢自己,或者说他对自己妻子的爱本来就不放心,在这种情况下他对玳丝德摩娜又爱又恨又怕。最终,亚果只是起了一个导火索的作用,将这种虚假的、毫无信任的、不牢固的爱情炸个粉碎,而真正具有爆炸力的火药却在奥塞罗和玳丝德摩娜的身上。由此看来这出悲剧倒有些主人公咎由自取的味道,可能是这种惩罚太重了――以男女主人公的死而结束,所以才有了很强的悲剧色彩。

可以看到悲剧中必然会出现痛苦和死亡,人们喜欢悲剧正是由于每个人都是悲剧的主角,因为同悲剧一样,人的一生也要以死亡作为结局而谢幕。但是悲剧并不是悲观,我们的结局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在短暂的悲剧中却表达了一种不妥协的永恒的精神。因此,明知理想遥不可及我们还是执着追求,明知人无完人但还是要不断完善自我,明知命运无常可是一点也不畏惧,死亡是生命的终结,但不是生命存在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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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读后感篇九

昨天,刚刚看完了美国加里布莱克伍德的书《偷莎士比亚的贼》。看完后,我感受到了友谊是多么重要,和孩子是多需要一个家。

这本书虽然语言不怎么华丽,但却清楚的.描写了人物的心理活动。让读者亲身体会了主人公仔仔的处境与心理想法。从刚开始的“帮凶”到后来真正明白了什么是友谊和友谊的重要性,也明白了做事的错与对。也让我明白了一颗真实、认真的心,会战胜一切。看了后,我既为仔仔能弃恶从善感到高兴,也为他可怜的身世感到伤心。

那一段,让我记忆深刻。仔仔在和山德聊天时,说他以前在和法肯纳在一起时,只要不听话,就会被打。山德听了就说:“你以前的家是什么样呀?”仔仔听了以后,很惊讶的说:“家?”好象他从没听说过一样。

看到这儿时,我不由得对仔仔有了同情感。他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在白医生家时,白医生并不爱他,只是逼他学习。后来到了巴先生家后,只是对他好,但并每人爱他。直到进了剧场,到了波普先生家,他才真正体会到了家的感觉。这时,我才真正理解了那些没家的孩子的伤心感,他们是多需要一个美满的家庭呀。

还有,我们要真心的对待每一个人,这样才会让更多没有完全变坏的人弃恶从善。

莎士比亚读后感篇十

人都是有欲望的动物,人们的本性会使他们渴望更多,最终却走向毁灭与虚无。

《麦克白》是澳洲文艺复兴时期,英国杰出的戏剧家。作家---威廉莎士比亚所创作的一篇悲剧。它与《哈姆雷特》、《奥赛罗》、《李尔王》一起被称为“莎士比亚四大悲剧”。而《麦克白》一书整部看下来,也确实笼罩着浓浓的悲伤气息,令人感慨万千。

此书大致讲了这些事:苏格兰国王邓肯的表弟麦克白,在英勇平叛战争后,立功归来。途中遇三位女巫,然后麦克白得知:“自己成为了葛莱密斯,考特爵士,甚至在不久的将来,他会成为国王。”而除此之外还有对麦克白的同伴班柯的预言:“他虽做不成国王,但他的子子孙孙会历代为王。”

老天有眼,做这样坏事的人又怎么可能逃脱呢?后来,麦克白被恐惧和猜疑逼的心中越来越有鬼,也越来越冷酷。麦克白夫人死了,精神失常而死,而麦克白最终也走向毁灭——天道好轮回,他被邓肯之子和他请来的英格兰援军围攻,最终落得削首的'下场,故事巨幕。

这当真是一部悲剧,一想到麦克白一开始是一个勇敢正义的人啊!却慢慢堕落,最终落到这种下场,我就感到心情难以平复。为什么莎士比亚会成为伟大、杰出的作家?即使他的文章让人反复翻看都难以理解,可文章下蕴含的,却是满满的真理与情感。《麦克白》述写了太多太多,四百多年前的小说了,所蕴含的道理在今天却依然使用,仔细想想,人就是这样的动物呀!即使最初的目标很简单,但慢慢地,谁又会只满足于现状呢?毕竟世上没有那么多的成功人士与圣人。

人心难测。初心不改,洁身自好,每每这样说着的人,又真能做到?

《麦克白》一书实属令我着迷,也让我明白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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