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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模板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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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模板9篇)
2023-10-08 12:24:22    小编:曼珠

总结是写给人看的,条理不清,人们就看不下去,即使看了也不知其所以然,这样就达不到总结的目的。那么,我们该怎么写总结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篇一

为深入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长兴“新消费运动日”宣传纪念活动,扎实推进“新消费运动”,进一步营造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长兴县消保委精心谋划,精心准备、精心实施,从而使“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长兴“新消费运动日”宣传纪念活动,形式多样,丰富多彩、扎实有效、成果明显。据统计:这次共举行宣传咨询活动2次、设点7个;发放宣传资料18670份;举办文艺演出1场;开办消费者教育讲座2场;组织新《消法》等知识竞赛2场;举办展览2场;制作图解新《消法》等宣传牌匾35块;广播电视上录用稿件3篇,在《长兴新闻》报开辟特刊1期、发表文章25篇;县四套班子领导亲临“315”宣传咨询活动现场视察指导。具体活动小结如下:

一、开展“3、15”宣传月系列活动。

今年,我们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3、15”宣传月系列活动,掀起学习贯彻落实新《消法》的热潮。

一是开展新《消法》宣传系列活动。组织开展“一会二站”负责人进行新《消法》业务培训的同时,组织消费维权义工开展新《消法》宣传走进社区、走进企业、走进学校、走进农村等活动,针对不同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新《消法》解读活动,形成全社会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县消保委联合长兴新闻报、长兴晨报、长兴移动公司开展“移动杯”新《消法》有奖知识竞赛活动,广大市民踊跃参加;联合网监办开展对网络经营者的新《消法》知识的学习,营造和谐的网络购物环境。

二是开展重点市场消费维权大检查活动。在“3、15”期间,县消保委联合工商、商务等有关部门,加强重点农贸市场、大型商场超市,开展一次执法大检查,以净化长兴市场环境。

三是开展农村消费维权大检查活动。农村是消费维权的薄弱环节,为此,我们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为契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主要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农村商业网点执法大检查与红盾打假保春耕行动,以确保农村消费安全。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篇二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市工商局全面做好20__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筹备工作:

一是举办宣传咨询活动。

市工商局定于3月15日组织全市相关职能部门和各级消委会,以“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为主题,在全市范围设置1个主会场和12个分会场,协同联动开展宣传咨询活动。现场宣传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受理疑难问题咨询、消费投诉和举报案件,引导消费者树立品质消费、绿色消费理念,同时倡导经营者诚信经营和注重产品服务质量,让消费者在便捷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中逐步提升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是发布投诉热点和消费警示。

召开信息通报会,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通报全市消委会系统20__年度投诉热点。20__年,大部分投诉热点均集中在生活服务领域。互联网服务断网、退货需承担高昂运费、共享单车的押金未退问题、“校园贷”等问题成为热点。

三是加大消费纠纷调解力度。

通过制定落实12345工单办理细则、加强工单办理督办反馈、及时更新知识库、加强与12345热线中心沟通交流等措施,全力提高工单按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度。着力创新机制加强消费纠纷调解。通过积极开展行政指导行政约谈、加强消费投诉异常情况跟踪监测、统筹协调推进群体性消费投诉处理等方式,着力提高对新类型、群体性消费纠纷调解处理效能,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篇三

为深入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个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日子,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我市各级消保委根据中消协、省消保委的部署和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以“消费与民生”、“生态消费”为主题的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系列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声势浩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现将活动内容及做法报告如下:

全市各级消保委对“3.15”活动都十分重视,把它作为20xx年消保委工作的重头戏和开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市消保委为了搞好今年“3.15”活动,召开常务委员会、五届五次全委会、相关部门协调会以及多次办公室会议,对全市纪念活动进行部署,下发了《关于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各县(市)、区消保委按照市消保委的要求,分别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周密的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全市各地消保委分别将活动计划贯彻到所属各分会、联络站,明确任务,提出要求,使本级消保委、分会、联络站形成上下联动、城乡联动的良好局面。

为增强活动效果,扩大社会影响,今年全市消保委紧紧围绕社会化维权思路,联合各有关部门、各有关方面,共同开展活动,表现在:一是各地消保委分别将活动安排向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工商局领导进行专题汇报,取得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各地党政领导对“3.15”纪念活动高度关注,应邀参加消保委各种会议,亲临宣传咨询现场视察指导。如鄞州区人大副主任张世华、区政协副主席王飞龙出席区消保委四届五次常务委员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奉化市副市长宋达军在奉化日报上发表题为《坚持民生导向,提升维权水平》的署名文章。北仑区副区长刘文科亲临“3.15”咨询活动现场指导工作。江东区政府把纪念“3.15”活动列入政府3月份工作计划,督促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各级工商局将纪念“3.15”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在人力、物力上给予大力支持。二是联合委员单位、部分行业协会及企业联络站开展纪念活动。各地分别通过全委会、职能部门协调会及有关行业协会、企业联络站会议,研究活动方案,加强沟通协调,得到了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的支持与协作,分别结合自身职能和特点,向消费者宣传法律法规,提供消费和维权知识,作了大量的深入细致的宣传咨询服务工作。三是发挥好有关专家、“3.15”志愿者的作用。在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提供免费服务,为消费者排忧解难。

在今年纪念“3.15”活动中,全市各地消保委普遍以“消费与民生”年主题为主线,通过各种会议大讲年主题,采取各种形式宣传年主题,使“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推动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编印《消费者维权手册》。在“3.15”期间,市消保委编印了4.8万份《消费者维权手册》,内容包括年主题、生态消费及维权知识、消费提示警示和各地投诉电话等,同时收到中消协、省消保委编印的《汽车消费abc》、《低炭生活手册》、《农资商品知识手册》、《新消费漫画》等宣传资料近万份,通过“3.15”现场会,以及消保委维权网络组织免费发放给广大消费者,受到了消费者的欢迎。

(二)开展第二批示范茶楼评选活动。根据省消保委的文件要求,市消保委在3.15期间组织开展了放心示范茶楼评比活动,活动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先由企业自愿申报,县(市)区消保委初审后上报市消保委复审,市消保委会同茶文化研究会进行实地考核,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截止活动结束,全市共评选出4家省级放心示范茶楼。市消保委对评选出的示范茶楼建立定期回访制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促使被评上的茶楼真正发挥其示范作用。

(三)举办优质、生态产品图片展。为倡导健康、绿色、低炭的消费理念,落实扩大内需、改善民生的年活动主题要求,市消保委在“3.15”期间组织开展了一次优质、生态产品图片展,从近年来被评为“消信单位”和“推荐产品”的企业中挑选出30家契合“生态”主题的企业及产品,把这些企业和产品的文字图片内容制成宣传海报在广场上集中展示,让消费者近距离的了解这些企业和产品,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引导消费。各县(市)区消保委也都通过组织消费者体验节能、安全、环保产品企业,生态产品实例讲课,生态消费倡议活动,建立绿色消费体验基地等方式,广泛开展生态消费教育工作。

积极开展中小学生消费教育工作,重点推进生态消费教育。3.15期间全市各地消保委对辖区内的中小学生开展了富有成效的消费教育工作。如鄞州区消保委连续三年在全区初一学生中发放《消费维权手册》,累计已发放消费维权手册30000多册;又联合区教育局、团委在42所中学7万名学生中开展消费维权知识竞赛,深受广大师生欢迎。江东区消保委在宁波十九中学、江东实验小学成立消费教育学校,举行了隆重的授牌仪式,两校全体师生1200余人参加,学生代表还以宣誓的形式发出生态消费倡议。大榭开发区消保委组织第一小学学生及家长到世纪联华超市实地模拟购物,根据模拟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点评,并围绕生态、低炭、绿色消费为学生和家长举办知识讲座,通过小手牵大手,引导学生及家长懂得重视生态消费等。

(四)召开五届五次全委会暨“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新闻发布会。为更好的宣传年主题,使社会各界深入了解年主题,市消保委于3月11日召开了五届五次全委会暨“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新闻发布会,总结20xx年消保委工作,研究部署20xx年主要工作任务;发布了“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新闻,对年主题的涵义、确定依据以及市消保委贯彻落实年主题的六项举措进行了介绍;公布了20xx年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十大典型案例。会议通过新闻媒体的广泛报道,进一步扩大了年主题的社会影响。各县(市)、区消保委也都举行了常务委员会、新闻发布会、座谈会及培训会议,积极宣传“消费与民生”年主题。

(五)围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3月15日前后,全市消保委上下联动,在当地主要城镇、街道开展了“3.15”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把“3.15”活动推向了x。3月15日当天,市消保委会同海曙区消保委在宁波天一广场举办以“消费与民生”为主题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受理消费者投诉和解答消费者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市政府有关部门、部分行业协会、市属部分公用企事业及新闻媒体共30多个单位153名工作人员参加。活动现场烟草部门和工商演示真假烟酒鉴别方法。海曙区消费巡回法庭的法官们热情接待消费者咨询。宁波电视台“来发”、家博汇栏目组搭建了“3.15现场报料台”帮助老百姓维权。各县(市)区消保委、分会纷纷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同时还在活动现场安排文艺演出、开展食品检测、家电免费维修服务、有奖知识竞猜、珠宝首饰鉴定、发送环保袋等服务项目,深受消费者欢迎。据统计,本次“3.15”活动全市共设立宣传咨询服务点91个,参加工作人员xx80余人,提供现场维修服务622件,提供现场检测服务249件,发放宣传资料12.5万份,其中市本级1.34万份,现场接受咨询549人次,受理投诉115起。

全市消保委普遍以“3.15”活动为契机,紧密结合“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抓住消费者反映的突出问题,与有关执法部门配合,广泛开展了对市场的监督检查。期间,全市共参与市场监督检查190余次,通过新闻媒体揭露和批评损害消费者权益案件78起。

市消保委针对消费者抢购食盐,一度造成“盐荒”的现象,积极参与工商等部门的维稳行动,并在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告诉消费者食盐供应充足,理性面对“盐荒”,不要相信谣言。海曙区消保委针对超市低标价高结算现象,走进家乐福超市,着重就《合同法》和有关价格管理规定,结合案例作了讲解,并教育超市方面作为一家颇具影响力的超市,一定要加强内部管理,加强员工培训,提升服务水准,受到了家乐福领导员工的欢迎;江北区消保委就此组织辖区内14家大小超市开展“承诺推行双倍差价补偿”活动,14家超市承诺:今后若有消费者在购物时遇上标价与实际收费不符的情况,不管商品原价多少,超市方除退还多收费用外,一律实行差价两倍的赔偿制度,且不设上限。宁海县、镇海区消保委联合当地工商部门对涉及民生消费领域的格式合同进行了监督检查,这些领域有:房地产、汽车销售、宾馆酒店、美容美发、洗浴足浴、洗涤、健身及大型商场、超市的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根据检查出来的问题召开座谈会,邀请相关的行业协会负责人参加,对行业企业提出改正意见。另外,慈溪市消保委专门召开成立汽车专家委员会新闻发布会,会上各汽车销售、维修企业自愿签署《慈溪市汽车服务行业消费维权自律公约》,建立起汽车行业诚信自律机制。鄞州区消保委联合区工商局开展了“无障碍退货”诚信服务倡议活动,辖区新江厦、三江、麦德龙等22家大型超市卖场的代表签署了推行“无障碍退货”承诺书,这是继海曙“天一商圈”后的更大范围推行,实惠了消费者。

针对质保期内车辆自燃赔偿问题发表消保委观点。根据消费者投诉反映,新买一个多月的轿车,在正常行驶过程中发生车辆自燃。找经销商赔偿,经销商答复:你已经投保自燃险,所以你得先向保险公司理赔,把理赔款拿过来后,我们在排除人为因素的前提下给你补一辆新车。消费者向保险公司理赔,结果却是:在排除人为因素的前提下,保险公司可以给你理赔,但是你要将获赔部分的追偿权移交。可是把追偿权移交给保险公司后,消费者又将如何向汽车公司追偿不足部分?这类相互推诿、消费者维权难的问题,已困惑多年成为“老大难”。市消保委十分重视,对此问题进行了专项调研,先后向各方当事人了解情况,走访保险行业协会,召开由保监局、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公司、汽车经销商、消费者及法律专家参加的案件调处会。在此基础上就“三包”期内车辆发生自燃事故如何赔偿发表了宁波消保委观点:《汽车质保期内“自燃险”该由经销商购买》——汽车质保期内车辆发生自燃事故由经销商负责调换新车,其他费用如车辆购置税,建议地方税务部门退还给消费者以体现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责任,车辆保险费建议保险公司能够延用等,消保委观点在当地媒体及中消协网站等刊出后,引起了很大的社会影响,为今后妥善解决这类矛盾指明了方向。此外,针对部分消费者对车险和车辆“三包”规定的不了解,发布了《新车保险有糊涂账,有些附加险种未必划算》的消费警示,引起了广大消费者的注意。

利用消保委维权网络平台积极宣传“3.15”活动。“3.15”期间,市消保委对网站内容进行了更新,及时发布各地消保委上报的动态信息,及时向消费者提供各类消费和维权信息,提供网上“在线投诉”,加大“在线投诉”的解决力度。

同时,在纪念“3.15”活动中,各级消保委都重视抓好x宣传工作,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与配合,采取多种形式,大造声势,扩大社会影响。市消保委在“3.15”前后与新闻媒体开展了一系列报道活动,在宁波电视台、广播电台开通消费维权热线,先后接受采访10多次,宁波电视台各新闻段多次播放“3.15”新闻,《宁波日报》、《宁波晚报》、《东南商报》《现代金报》、《新闻周刊》报道消保委“3.15”活动多个专版,在宁波网、宁波日报、东南商报设立维权专题栏目,刊播消费维权信息、案例及有关报道20余篇。余姚市消保委作客当地新闻网,与网民互动,就大家关心的邮购、预付费式消费、餐饮服务等内容进行了讨论和解答,得到了网民的广泛支持。鄞州区消保委会同区工商局、电视台制作了“3.15”专题节目,在《鄞州日报》设立了“3.15”专栏,结合去年以来处理的汽车、保健品、房产质量投诉等典型案例宣传年主题的重大意义,提醒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维权意识。奉化市消保委与委员单位共同出资制作了20个路灯灯杆广告,安放在城区主要路口,受到当地群众的好评。镇海、北仑区消保委与当地广播电台合作直播3.15咨询现场活动。象山、大榭消保委与当地新闻单位、学校合作举办了“3.15”消费维权知识有奖竞答,宣传“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消法》、产品“三包”和消保委职责等内容,消费者踊跃参与,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据统计,今年“3.15”活动,全市共开办电视、广播专题节目80多期,开设报刊专栏xx个,有关“3.15”活动的宣传报道120余篇,其中市级50余篇,发布消费信息、警示57条。通过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消费者权益保x》等法律法规更深入人心,广大消费者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倡导规范经营,营造良好消费氛围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篇四

为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__工商局按照__政府办公室下发的《__20__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要求,以民生保障重点为导向,本着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基本原则,从3月1日开始,在全旗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宣传、咨询、受理投诉、执法维权等系列活动.现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我局以宣传服务消费者,提升工商部门形象,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为宗旨,及时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活动细则,明确了此次活动的目的和重点,并把具体工作责任落实到人,由分管局长直接负责,狠抓落实.为能将“3.15”系列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形式多样,富有实效,我局积极与旗电视台、报社等新闻机构以及各有关单位取得联系,得到了他们的大力支持,为此次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是关注消费安全,加大宣传.在察素齐镇繁华地段的广告屏发布食品安全、农资消费警示.活动现场发布消费警示12条,镇内各大商场张贴警示标语35条.

二是部门联合,领导重视.参加宣传活动的共12个单位,其中理事单位6家,企业6家.并设置了展台,悬挂横幅,为纪念活动增添了浓厚的气氛.旗人大、旗政府对此次宣传活动非常重视,并组织三大班子的部分领导亲临现场进行视察和咨询.

三是形式多样,主题显明.活动当日设置法律咨询宣传台,消费者投诉受理台,商品真假识别台及义务服务台,并出动流动宣传执法车,以多形式、多渠道帮助消费者维护其自身的合法权益,活动期间共散发宣传材料3000余份.

四是开展“万家企业诚信承诺联盟”签名活动,我旗60多家企业参加签名活动.企业代表郑重承诺,主动承担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的各项义务,以实际行动构建诚信和谐的消费环境.发放创建“首府放心城市”倡议书300余份.

五是与__市浙加都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举办了消费者有奖知识问答,此活动吸引了众多消费者,他们踊跃答题,既学到了日常的消费知识又获得了精美的礼品,同时增添了活动的热烈气氛.六是现场受理,群众满意.为认真做好消费者的投诉工作,消协与12315投诉中心及各个工商所,制定了3月14日和3月15日两天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实行了48小时值班,随时接受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工作做到快速反应,快速处理.在“3.15”活动现场设置两台笔记本电脑和流动宣传执法车,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共受理投诉3起,正在调查中,咨询500人次.七是严厉打击,媒体关注.对近期查获的假冒伪劣商品进行了无害化销毁,销毁物品涉及9大类30余种,总价值5万余元.旗电视台和报社对此次活动进行了全程采访并进行及时报道.

一是在__第一中学举行了“拒绝三无产品过期食品”签名活动.1200多名学生代表在“拒绝三无产品过期食品拥有健康身体”的横幅上庄重签名.工商局工作人员向学生讲解了辨认识别垃圾小食品、三无、过期食品知识,同时发放健康消费、食品安全常识等宣传资料20__余份.

二是在察素齐镇怡雅社区开展了消费维权进社区活动,设置了法律宣传咨询台、真假商品识别台、受理投诉台,发布消费警示6条活动散发宣传材料200余份.

三是在__镇以广大农民最关心利益最直接的种子、农药、化肥、农膜、农机等农资质量问题为重点开展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发放了《消费维权知识手册》及农资消费警示500多份,现场接待群众咨询100余人次.讲解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农膜等群众最关心的农资产品质量识假辨假及科学使用方面的知识.

此次“3.15”系列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通过此次活动的顺利开展,提高了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同时也展现了工商部门在营造良好经济发展环境方面,服务社会,服务企业,服务消费者的良好形象.提升12315的品牌效应,进一步扩大“3·15”活动的影响力,树立工商执法,消费维权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公信力,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篇五

在20__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县工商局围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度主题,坚持早安排、早策划、早部署,积极筹备20__年“3.15”系列活动。

一是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围绕中消协确定20__年“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度主题,先后召开县消委会理事会及消费维权专题会,听取相关单位意见建议,深入讨论活动细节,结合实际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并整合力量,成立宣传报道、现场活动等五个工作小组,并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强调纪律,要求各司其职,协同配合,传达压力,压实责任,确保活动顺利推进。

二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梳理当前消费投诉热重点,结合年度活动主题,通过公益短信、宣传栏、led等载体加强活动宣传。同时,制作活动宣传手册、展板、横幅及维权要点等资料,利用忠县电视台、忠州日报、忠州之家等媒体动态发布年度活动主题、重庆市“3·15”消费维权网络晚会,并做好活动现场及后续跟踪报道准备,引导科学理性消费,提倡依法积极维权,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三是突出检查,规范市场。联合消委会理事单位加强对辖区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及超市等重点区域和涉农物资、服装、家电等重点日用品开展检查,严格查处无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及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督促商户守法经营,自觉落实经营者义务,共同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四是举办活动,现场维权。以北山广场为活动主场,以各乡镇人流集中点为分场,积极开展消费维权“五进”(进社区、校园、农村、企业、景区)活动,现场普及消费维权知识,曝光典型侵权行为,发布消费警示,受理处置咨询、投诉。同时,充分发挥“12315”维权平台作用,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及时受理、处置消费者投诉,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振消费信心。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篇六

3月15日前后,全区消协上下联动,在当地主要城镇、街道、社区开展了“3·15”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把“3·15”活动推向了高潮。3月15日当天,区消协会与其他区局会同,在步行街广场举办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受理消费者投诉、解答消费者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区政府有关部门、部分行业协会、服务企业及新闻媒体共7个单位40余人参加了本次活动。区工商局的领导都亲自参加了活动。我们在活动现场举行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知识宣传暨农村消费服务调查,将现场气氛推向了高潮。此外,各消协分会结合“3·15”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消费维权网络,重视发挥基层消费维权组织的作用,大力推进消费维权工作向基层延伸。据统计,本次“3·15”活动全区共设立宣传咨询服务点3个,参加工作人员2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现场接受咨询400余人次。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篇七

为深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20xx年消费维权年“信用让消费更放心”主题精神,围绕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及市委、市政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工作要求,落实好维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更好服务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需要求,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xx市消费者协会突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以安排要早、声势要大、宣传要广、影响要深为要求,从2月18日开始拉开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序幕。

一、开好动员会。分管领导召集并主持召开全局宣传动员会,动员各机构以消费维权民生实事为抓手积极参与和配合,开展好各活动区宣传工作。

二、开好培训会。组织55家“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进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动员及业务培训,广泛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活动推广。

三、作好创建活动动员安排。组织55家“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企业负责人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工作动员和工作安排,发挥服务站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分析通报20xx年消费投诉热点、难点工作,开展市场专项综合检查。严厉查处网络消费、食品药品、质量违法、假冒商标、虚假宣传、合同欺诈等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切实规范市场秩序。

五、充分发挥“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监督站的优势,做好“3.15”期间的宣传、义务维修服务活动。利用近一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现场活动,为广大消费者开展送法律知识、送咨询服务、假冒伪劣商品展示、义务维修及消费体验教育引导活动。

六、利用宣传栏、广电网络开机画面、xx报刊专版,xx民情直通车采访报道投诉调解、专题访谈宣传消费年主题精神。

七、向消费者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维权知识》擦亮眼睛、远离陷阱)宣传册20000份。

八、“3.15”前夕开展20xx年第一批“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对15家达标企业在“3.15”活动启动仪式上授牌表彰。

九、筹备“3.15”活动启动仪式,开展现场政策法规咨询服务、企业咨询服务及产品宣传展示、典型案例展板及真假商品鉴别展示、相关法律、法规有奖知识问答、现场受理并解答消费者投诉等服务工作。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篇八

纪念“3·15”活动是消协全年的重点工作,因此全区各分会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区消协为了搞好今年“3·15”活动,专门召开常务理事会及相关部门协调会,对全区纪念活动作出部署,并下发了《关于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

为增强活动效果,扩大社会影响,今年全区消协紧紧围绕社会化维权思路,联合各有关部门、各有关方面,共同开展活动。一是消协将活动安排向当地党委、政府进行专题汇报,取得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协会对“3·15”纪念活动高度关注,在开展纪念活动中,召开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职能部门协调会及有关行业协会、企业联络站会议,研究活动方案,加强沟通协调,得到了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的支持与协作。他们分别结合自身职能和特点,向消费者宣传法律法规,为消费者提供消费知识,指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作了大量的深入细致的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如各消协分会联合有关部门举办大型宣传咨询现场会,工商局加大了宣传报道的力度。三是发挥好有关专家、“3·15”志愿者的作用。开展农村(城乡结合部)“消费维权关注焦点”开展综合调查,把调查的结果作为工商等职能部门加强针对性监管,优化农村消费服务的依据。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篇九

3·15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而今年的3·15同时也是《征信业管理条例》实施__周年纪念日。近期,我行根据人民银行的'相关工作要求与部署,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对此次活动总结如下:

一、在营业厅受理市民咨询,派发征信宣传单张

安排网点大堂经理在各个网点摆放和主动派发《征信业管理条例》知识宣传单和信用上查询宣传单张,主动向客户介绍个人信用报告的用途、查询方式等信息。对市民的问题热情解答,做好征信业相关知识的普及。

二、运用led显示滚动屏宣传

我行全部网点全部采用led显示屏24小时滚动显示“深入贯彻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切实维护信用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宣传标语,让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民心,普及宣传。

三、设摊宣传

我行在3月15日当天在鹤山大润发广场开展主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切实维护信用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现场宣传活动。现场宣传取得比较好的效果,我行宣传人员向现场市民派发了大量的征信业务宣传单张,不少市民主动向我行咨询征信业务的相关内容,在场群众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得到了提高。

四、深入居民社区和小微企业,开展广泛宣传

征信宣传人员到江门象山社区、新会城西社区、台山平湖社区、恩平金润华庭小区、台城商业城中心、恩平恩新批发街、潮连工业区等,通过逐户拜访、派发宣传单、问卷调查等方式积极开展对居民群众和小微企业主的征信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本年3.15征信维权暨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邮储银行江门分行让市民大众、小微企业主等更深入了解《征信业管理条例》及征信相关知识,提高了全民信用和维权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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