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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水利工程合同完工验收鉴定书(优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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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水利工程合同完工验收鉴定书(优质14篇)
2023-10-08 17:21:13    小编:琉璃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水利工程合同完工验收鉴定书篇一

发包方:故县村(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丁三明(以下简称乙方)

今因甲方兴建防洪抗旱工程,需要委托乙方承建,经双方协议后,根据本工程具体情况,签订合同,作为今后施工工程依据,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防洪堤、灌溉水渠。

二、工程地点:故县三公里处

三、施工范围:

四、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五、质量标准:乙方严格按照设计施工,保证工程质量标准,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甲方应及时提出,乙方应及时处理,返工。

六、工程承包造价:贰万陆仟壹佰陆拾肆元整

七、付款方法:承包方全额垫款。

八、施工期限:两个月

九、本工程不能转让,否则没收押金,终止合同。

十、劳保安全:在施工中发生的工伤事故,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十一、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派马金龙同志为现场施工代表,隐蔽工程必须由施工代表现场鉴后,凭通知才能施工,并做为工程决算的依据。

十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凡车辆通行及补偿均由乙方自理,工程结束后,所有道路、农田、必须恢复,恢复费用由乙方自理。

十三、本工程完工后,需经过第二年洪水考验方才进行组织有关人员验收。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一份,镇水利工作站备案一份。

甲方: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

水利工程合同完工验收鉴定书篇二

甲方:

乙方: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内容:

3、 工程施工地点:

4、 工程量计量:

5、 单价:

6、 结算办法:。

二、 施工工期要求

1、 开竣工日期:

2、 施工进度计划(天):

三、 工程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等级:

四、 安全施工

分包人应遵守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制定安全保证细则,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担施工中出现的一切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五、 甲方职责权利

1、 甲方负责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并负责合同的管理。

2、 甲方统一管理,机械队伍的选择均有甲方认可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中技术指标、工程进度、质量均有甲方认可达到设计要求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3、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否则甲方有权废除本合同,拒付工程款并更换施工队伍。

六、 乙方职责权利

1、 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接受业主、监理及甲方的管理,及时提供相关工程项目信息。

2、 乙方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有关工程技术规范,施工操作规程和工程质量验评标准及安全技术规范,安全按期完成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若由乙方原因造成的有关经济处罚,由乙方承担。

3、 施工中为保证施工工期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配备足额数量的施工机械及人员,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均有乙方负责。乙方应认真履行合同条款,在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形象等方面,严格执行业主、监理、甲方以及相关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

4、 乙方在每道工序施工前,必须对操作工人进行工程技术交底、工程质量标准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凡因乙方管理不善出现工程质量低劣和不安全的人、机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严重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

5、 工程项目施工中因乙方发生的债务及民事、刑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6、 负责施工物料、机械和人员的安全,以及施工技术和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承担相关安全责任。

7、 负责处理生产经营过程中因乙方所发生的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法律责任,相关法律诉讼,独自承担相关责任。

8、 维护企业形象,做好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9、 工程竣工后,乙方做好竣工清理工作,做到工完场地平整,达到甲方、业主和地方的满意。在未验收前,负责工程的成品保护,如有损失,自费修复。

七、 违约责任

1、 乙方不按施工进度和验评标准施工,所造成的返工修复费用及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

2、 乙方用于该工程所赊欠材料款,拖欠人工费,设备租赁费等债务及经济纠纷,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

3、 乙方不能以任何方式自行从建设单位领取工程款,否则出现的一切后果均有乙方承担。

八、 其他

1、 由于工程变更所增减工程量所发生的费用按实际工程量兑付。

2、 违背管理规定或不严格执行各项条款或不能保质按进度施工,甲方有权按建设单位合同管理有关规定要求第一次提出警告限期纠正的指令,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达到合同要求,如乙方经过努力仍达不到合同要求,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乙方负责一切损失。

3、 协议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质保期满后,工程款付清合同自行解除。

4、 双方因此工程出现的争议,发生纠纷、诉讼,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5、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双方各执一份,复印无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 日

水利工程合同完工验收鉴定书篇三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文件及原《施工合同》,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外相关补充施工内容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补充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

二、工期及质量

增加工作内容在施工计划进度关键线路上的监理签证相应顺延总工期,不影响工期的不顺延工期。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三、工程价款补充施工内容工程价款为万元整。以财政审核造价为结算价。

补充施工内容工程价款的确定。补充工程内容结算价一律套用当地现行相关定额及相应取费标准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确定,主材价格按施工期间当地发布的信息价,结合监理、发包方签证进行调整。

四、其它

补充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的相关问题一律按原《施工合同》约定执行。本补充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补充协议订立时间: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_________年月日

水利工程合同完工验收鉴定书篇四

发包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负责工程各种联系和协商工作,负责施工现场的(水通、电通、道路通,场地平整)。

2.负责现场技术指导管理及协助乙方施工及技术资料整理的工作。

3.提供桩基础施工图纸贰套。

4.甲方负责处理好施工现场地下的一切障碍物。

二、乙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负责提供施工机械设备及施工操作人员,并根据图纸及甲方技术人员要求进行施工并做好记录。

2.乙方严格按照国家和市颁发的有关安全施工要求管理好工程施工并对负责。

沉管碎石桩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松福大道(福永码头至公明北环码头道路工程)土建工程(k0+120-k3+130)

发包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负责工程各种联系和协商工作,负责施工现场的(水通、电通、道路通,场地平整)。

2.负责现场技术指导管理及协助乙方施工及技术资料整理的工作。

3.提供桩基础施工图纸贰套。

4.甲方负责处理好施工现场地下的一切障碍物。

二、乙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负责提供施工机械设备及施工操作人员,并根据图纸及甲方技术人员要求进行施工并做好记录。

2.乙方严格按照国家和市颁发的有关安全施工要求管理好工程施工并对负责。

3.乙方必须按照图纸施工,保证桩达到设计要求的承载力。如达不到要求,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负责;属甲方责任的,由甲方负责。

4.乙方保证从进场试桩之日起个工作日完成(不可抗拒的因素及甲方责任造成的停工除外)。每延误一天,乙方赔偿给甲方工程总价的0.3﹪的损失费。

5.如因机械设备严重故障影响工期,乙方负责增加或更换机械进场补充。

6.乙方保证进场的机械符合国家及规定的要求,并负责向甲方提供有关。

三、结算及:_________________

1.以包工的形式,沉管碎石桩以每米元的单价由乙方承包施工。

2.:_________________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五、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水利工程合同完工验收鉴定书篇五

乙方: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河治理工程施工质量、进度,完善目标施工管理,依照建筑施工法规及民法典,经甲乙双方共同商议,特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一、 基本条款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施工区段: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

承包性质及范围

(一) 承包性质:

1、 本工程性质为纯包工。

2、 甲方除负责大型机具,如大型机械设备、搅拌机、和灰机以及电线电缆外,其余设施、设备机械(机具)由乙方负责。

3、乙方负责本施工区域的基槽清底、抽水工作。 配合甲方做好本区域的定位放线,标高测设工作。 工程所用的所有小型机具、工具、斗车、元钉、铁丝、马钉、钢钎、绳索、榔头、锄头、铁铲由乙方自备。

4、 乙方负责手套、安全帽等劳保用品购置。 无论什么原因引起,土方回填前,所施工段的片石、周转材料均由乙方负责清理,不得影响土方回填工作。

二、承包单价、结算及付款方法

1、承包单价:按本合同第二款范围,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以综合单价立方米包干。(设计变更包括在内)

2、本工程原则上不产生计时工。如果甲方指派或甲方认定属合同范围外的计工日计算。

3、结算: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由甲方开具结算清单。

4、付款方法:

(1)每完成 工程量,经业主、监理、甲方三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已完工程的 _________。

(2)所有施工段完成后,经业主、监理、甲方三方验收合格,付款至总额的 _________。

(3)余额主体竣工验收达到要求后,除留百分之五作为质保金,一年后结清外,其余余款项结算完毕后三个月内付清。

(4)工资发放时由乙方出具所完工程量的全部工资表并签字。

四、质量条款:

1、严格按照设计(变更)图纸、技术交底、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2、精心组织,规范施工,服从甲方指挥,维护甲方声誉。质量须达到优良工程标准。

3、所有工程必须由甲方、建筑方、监理、质检部门的验收合格后,方能办理结束按手续。验收不合要求,必须返工,直至验收合格。返工后仍达不到质量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退场。退场结算时工程量按时计算,单价按合同单价的百分之_________。对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甲方可采取勒令返工、索赔、追究其法律责任等手段。

五、安全条款

1、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和项目部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细则、安全管理制度及治安管理条例。

2、乙方必须设立安全负责人及班组兼职安全员,做好进场及日常安全工作。定期做好班内安全学习、教育,做到安全工作天天讲,使每个人员均有较强的安全意识,确保施工安全。

3、工地禁用55岁以上工人及17岁以下童工,有疾病、心脏病、高血压、残疾等病的人员禁止参入施工工作,原则上不使用女性工人。

4、加强各班组及个人之间的团结,相互配合、协调一致,严禁打架斗殴,如有发生,不论谁是谁非,均处以_________元罚款。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对员工进行安全能教育,遵守国家安全法规、法令,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若发生一般性安全事故_________元以内由乙方承担,_________以上事故分析责任,按责任大小分别承担。

6、甲方对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引起的安全事故不承担直接或连带责任。

六、进度要求

1 、乙方必须按甲方下达的控制进度时间,按期或提前完成,每拖延一天,罚款_________元。

2、甲方每周对乙方施工进度考核一次,由于乙方原因连续两次达不到进度要求,甲方有权勒令乙方无条件退场,乙方必须服从。

七、文明施工

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班组内部文明施工教育,搞好承包范围的现场文明施工及住宿范围内的清洁卫生。

2、乙方下班前应对施工现场的场地进行清理,现场不能剩有未用完的砂浆等,做到工完场清,否则甲方指派专人清理,所发生人工费用从乙方结算单中扣除。

3、乙方在施工期间,严禁在作业层违章作业,野蛮施工及骂人、争吵、扯皮打架等不文明行为,每发生一次,罚款_________元/人次。被业主和监理罚款者,有乙方负责。

八、甲、乙双方职责

甲方职责:

1、 甲方为乙方提供住宿条件(乙方自备床铺、行李,水电、生活自理。)

2、 乙方上岗前,甲方应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人员进行教育培训。

3、 甲方根据生产情况安排乙方任务,并对乙方进行部分项工程技术交底及技术指导,解决施工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4、 提供必要的施工材料及施工机具。

乙方职责:

1、 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有关人员及相关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未经甲方安排、同意的工程量不予结算,擅自作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在施工中,不得随意动用甲方专业人员操作的设备及电器开关箱。

3、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在工作和生活区以外随意逗留、玩耍、娱乐。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4、乙方必须按照工程图纸,甲方施工方案、工艺标准、技术交底以及甲方其他要求进行施工作业,必须按期、保质、保量、安全地完成承包的分项工程。

5、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6、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材料节约,不得浪费,不得偷窃,如有浪费或偷窃,甲方按损失材料价值加倍罚款。触犯刑律者,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7、 乙方的进、退场费用自负。

8、 乙方人员的劳动保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9、 乙方必须进行班前安全活动,进行班前安全检查。

九、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甲方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要求施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在施工现场发生打架斗殴时间,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甲方造成的损失。

3、不服从甲方安排、指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由甲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十、其他事项

1、签订合同后一周内,乙方必须将进场人员造册上报甲方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2、乙方必须保证其队伍的人员稳定,不能随意变动,如需要变动或增减人员,必须在三天前向甲方提供变更人员名单。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人员进行查对,一旦发现乙方人员与花名册不符,每人罚款_________元,乙方人员与花名册不符者所发生的伤亡事故,甲方将视其为私招乱雇,无论原因,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乙方负责人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若有急事或重要事情须向甲方请假,如未请假或未委托代理负责人,每次罚款_________元。

4、施工过程中,如无甲方指令,乙方不得擅自停工,如发生,乙方赔偿甲方一切损失,并根据对工程影响大小罚款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

5、乙方必须做好承包范围内的成品保护工作,并不得破坏其他班组的成品,否则按损失状况加倍处罚。

6、甲方有权辞退乙方不听指挥或不听安排的人员。

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以补充条款解决。以上合同条款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此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水利工程合同完工验收鉴定书篇六

委托人:

监理人:

合同编号:

合同名称: 简称委托人),委托(以下简称监理人)提供 工程监理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等别(级):

4.工程总投资(人民币,下同):

5.工 二、监理范围

1、监理项目名称:

2、监理项目内容及主要特性参数:

3、监理项目投资:

4三、监理内容、期限

1、监理服务内容: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2、监理服务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监理服务酬金

监理正常服务酬金为(大写)____ __元,由委托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支付。

五、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1、监理合同书(含补充协议);

2、专用合同条款;

3、通用合同条款;

4、监理大纲;

5、双方确认需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六、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委托人执壹份,监理人执壹份。

委托人:_______(盖章) 监理人:___ 法定代表人:_____(签名) 法定代表人:_ _(签名) 委托代理人:_____(签名) 委托代理人:_ _(签名)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__

电话:_

电子信箱:

传真: ____

开户银行:___ ___

账号:___ _____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拉萨市江苏路11号附1号邮政编码:850000__ 电 话: 电子信箱: 传 真: _ 开户银行:账号:

水利工程合同完工验收鉴定书篇七

委托人:

监理人:

合同编号:

合同名称:简称委托人),委托(以下简称监理人)提供工程监理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等别(级):

4.工程总投资(人民币,下同):

5.工二、监理范围

1、监理项目名称:

2、监理项目内容及主要特性参数:

3、监理项目投资:

4三、监理内容、期限

1、监理服务内容: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2、监理服务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监理服务酬金

监理正常服务酬金为(大写)______元,由委托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支付。

五、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1、监理合同书(含补充协议);

2、专用合同条款;

3、通用合同条款;

4、监理大纲;

5、双方确认需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六、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委托人执壹份,监理人执壹份。

委托人:_______(盖章)监理人:___法定代表人:_____(签名)法定代表人:__(签名)委托代理人:_____(签名)委托代理人:__(签名)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__

电话:_

电子信箱:

传真:____

开户银行:______

账号:________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单位地址:拉萨市江苏路11号附1号邮政编码:850000__电话:电子信箱:传真:_开户银行:账号:

水利工程合同完工验收鉴定书篇八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江引水工程灌区节水续建配套项目工程渠道衬砌总长为_____km,经公开招标,确定为中标单位,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在施工过程_____同遵守和执行。

第一条:承包范围

1、_____水库引水渠、上湖垅水库引水渠、上湖垅水库排灌渠、_____水库排灌渠等总长为_________km。

2、相应渠系建筑物_____处。

第二条:工程期限

本工程要求在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工。

第三条:承包方式

1、本工程所需的材料,均按当前的市场价考虑风险系数进入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内不作调整,总价按实际工程量造价计算。有关漏项或新增项目单价则由乙方按标底价格书内相应的材料价格、预算定额组价,并按原报价综合优惠率进行优惠,经监人审核同意后,作为该项承包单价,调整合同价并支付。工程量:土石方按衬砌标准断面范围内实际工程量计算。砌石和砼工程方量按图纸及设计变更和联系单断面进行计算。砌石和砼工程方量按图纸及设计变更和联系单断面进行计算。

2、若由于乙方未能遵守施工详图,变更设计通知单等有关技术要求正确施工造成工程量的增加,如超挖、超填、返工等,则甲方将不予承认,其损失由乙方自负。

3、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整体转包、分包。否则乙方得承担本合同规定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工程质量与技术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详图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水利水电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及其它相应的技术规程规范施工,并保证工程质量,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责任到人,符合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2、甲方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造价进行全面的监督和检查。同时委托市水利水电质量监督站和______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监理。乙方应服从甲方派出有关人员的有效监理,并积极配合甲方代表复验工程质量。对不符合合同符定的单项工程和材料,甲方有权拒发签订,直到下达“返工令”。

3、对隐蔽工程,乙方应书面通知监理人和甲方,三方按时到现场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监理人出具合格证书,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并自觉接受监理公司、质量监督站对本工程的质量控制和监督。否则,甲方有权提出异议和复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4、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面采用搅拌机拌和混凝土及砂浆,严禁使用人工拌和,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改正。

5、乙方进场施工后,由甲方提供技术数据(如明渠中心线、水准点、控制点)及成果数据,乙方接到数据成果后,在三天内应复核签定方可进行施工。

乙方在本工程开工之后,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承诺施工技术人员到位,项目经理每月驻工地,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天。

6、本工程竣工验收前,乙方必须出示下列完整资料:

(1)工程实施概况和大事记;

(2)乙完工程移交清单(包括工程设备);

(3)永久工程竣工图;

(4)列入保修期继续施工尾工工程项目清单;

(5)未完成的缺陷修复清单;

(6)施工期的观测资料;

(7)监理人指示应列入完工报告的各类施工文件,施工原始记录(含_____、录像资料),以及其相应补充的完工资料。

第五条:工程修改

设计文件、图纸和技术资料的提供合同签定后,甲方提前10天交付给乙方施工图纸一式_____份,如图纸出现修改,甲方必须在部位施工前通知给乙方。

第六条:材料供应

1、本工程所需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并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各种材料的使用,乙方必须同时向甲方出具材料质保单。

2、焊破器材的使用需严格遵照国家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安全生产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先制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按规章操作,并接受甲方组织的工程安全监督和检查。在承包期内乙方出现的一切工伤事故,甲方均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八条:工程价款结算方式

1、本工程预计总造价万元(其中施工临时工程费一次性包死不做调整),工程预付款总金额为合同价(扣除备用金)的10%,第一次支付金额为该预付款总额的40%(工程进场开工前5天内支付),第二次支付金额为该预付款总额的60%(工程开工10天即支付);当工程进度付款至合同价15%时,工程预付款开始起扣,扣除比例为月完成工程量应付金额的15%,直到扣完为止。

2、工程进度款发包人按月进度款证书中的75%付款(于次月10号前支付),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按工程款90%付款,财务决算审计后,总付款额为工程结算价款的95%,余款作为保留金,待缺陷责_____(__________)期满之日起一个月内结清。

3、总价承包项目的支付按实际完成情况进行支付。

第九条:工程试用保修期

本工程竣工验收之日__________年为工程试用保修期,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对工程进行积极维修保养,对工程出现的质量缺陷负责修复。在保修期内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临时设施及进度统计

1、甲方仅向乙方提供临时设施用地,乙方自行建设临时设施。

2、工地生产、生活用水及施工照明用电、施工道路均由乙方自行解决。

3、乙方应按时向甲方递交工程完成情况、工程质量以及工程量的统计表,并于每月的15日、30日报出。

第十一条:奖惩办法

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预定工作,造成逾期完工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标准为每天__________元,但其最终的累计总金额不超过合同价格的______%;提前完工不奖励。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隐患或不按施工规范及甲方有关要求进行施工,甲方有权提出警告,责令停工整改,并按有关文件进行处罚。

3、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精心管理,精心施工。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工期,自行转让合同或将合同规定进入工地设备、材料、人员撤离工地、否认合同有效并拒绝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均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采取警告,责令停工整改,最终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纠纷处理

承包单位与发包单位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补充条款,作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款项付清后自动终止。

4、本合同一式____份,正本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副本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份,其余副本由发包人分送有关单位。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利工程合同完工验收鉴定书篇九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简称甲方)

承建单位: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为了保质保量完成龙泉庄村自来水建设项目,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镇__________庄(_______________自然村)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承包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施工要求: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后附图纸)。

2、为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单位需按水利工程规范进行施工(主要原材料需甲、乙方共同考察后方可进场使用)。

3、甲方及县有关部门验收时,如工程质量不合格或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除并重新施工,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负责协调上级有关部门及时足额拨付工程款。

工程完工后,负责资金及时到位,有权派专人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1、及时开工,保证工期,负责工程质量,如无故不能按期完成或达不到合同质量要求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2、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如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

3、工程验收后质保期一年。

4、承担施工期间的水、电等一切费用。

5、如乙方不能按期完工,每拖延一天按工程总造价的5‰作为违约金处罚,若遇雨天工期顺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关部门各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盖章)乙方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水利工程合同完工验收鉴定书篇十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委托乙方承包沉管碎石桩工程施工部分,为确保工程质量,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双方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1、负责工程各种联系和协商工作,负责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水通、电通、道路通,场地平整)。

2、负责现场技术指导管理及协助乙方施工及技术资料整理的工作。

3、提供桩基础施工图纸贰套。

4、甲方负责处理好施工现场地下的一切障碍物。

1、乙方负责提供施工机械设备及施工操作人员,并根据图纸及甲方技术人员要求进行施工并做好记录。

2、乙方严格按照国家和市颁发的有关安全施工要求管理好工程施工并对施工安全负责。

3、乙方必须按照图纸施工,保证桩达到设计要求的承载力。如达不到要求,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负责;属甲方责任的,由甲方负责。

4、乙方保证从进场试桩之日起 个工作日完成(不可抗拒的因素及甲方责任造成的停工除外)。每延误一天,乙方赔偿给甲方工程总价的0.3﹪的损失费。

5、如因机械设备严重故障影响工期,乙方负责增加或更换机械进场补充。

6、乙方保证进场的机械符合国家及深圳市建设局规定的要求,并负责向甲方提供有关施工资料。

1、以包工的形式,沉管碎石桩以每米 元的单价由乙方承包施工。

2、付款方式: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 约 代 表: 签 约 代 表: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

签 约 时 间: 签 约 时 间:

水利工程合同完工验收鉴定书篇十一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打井施工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工程地点:校门房旁

二、工期要求:施工工期为20**年12月20 日至20**年 12 月25 日,日历天数5 天。

三、工程项目及相关要求:

1、施工项目:水井一眼,成井实际深度视地下水位情况而定。

2、井管规格:内径90cm、外径100cm、,保证潜水泵及维修人员上下畅通。

3、井堡要求:必须达到坚固、表面光滑。

4. 水深要求:60cm

四、工程价款:

1、打井深6米以内1800元,如超50厘米以下不另收工价,()超50厘米以上按每米人工价300元支付,总价款以实际打井深度(下管米数)计算为准。

2、工程总价款为甲方应付给乙方的费用,含工程辅助材料费、人工费、运杂费等全部费用,此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五、付款方式:工程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总价款的90%,预留总价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一年后付清。

六、甲方承担的义务:

1、及时整理出施工所需场地。

2、保证施工所需的水电供应,并承担此项费用。

七、乙方承担的义务:

1、负责勘探工作和打井所需的相关设施。

2、保证安全施工,如因违反操作规程等原因造成人员伤亡等一切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3、洗井、清淤后,保证井深不小于7米。并协助学校将挖出的土方填于操场的沙坑内。

4、因质量问题造成废井、塌陷、不出水或出水不达标等,由甲方按每米100元支付人工费,但另选址打井,工价同前,由乙方负责及时修复。

5、井使用后一年(质保期)内发生质量及技术问题,乙方负责维修、解决。

6、除甲方应承担的二款义务外,未列入本合同的其它本工程事宜皆由乙方负责。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本合同签订日期:年 月 日

水利工程合同完工验收鉴定书篇十二

建设单位(简称甲方):xx人民政府

施工单位(简称乙方):巢湖市xx兴建筑装饰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签订日期:20xx年11月1日

发包方(简称甲方):xx镇人民政府

承包方(简称乙方):巢湖市xx兴建筑装饰有限责任公司

为了更好地完成xx镇大秀至岱山避洪沟治理及堤防加固工程的建设任务,本着团结协作、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合同承包条例》的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望共同遵守履行。

一、工程名称:xx镇大秀至岱山避洪沟治理及堤防加固工程

二、工程地点:xx吕婆大秀至岱山银山桥(一标段)

四、开工时间:20xx年11月2日竣工时间:20xx年11月27日

五、工程价款:281397.9元(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六、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七、工程款结算方式:

(1)工程结算总价为合同价加(或减)变更价款。

(2)变更工程量的计价方式:工程项目发生变更时,变更项目合同中有类似价格的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无类似价格的项目按相应20xx年安徽省定额进行综合计价和相应取费及政策性调整,材料价格执行当期《巢湖市工程建设》信息价,如信息价没有的材料价格执行双方签证价。

水利工程合同完工验收鉴定书篇十三

签定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按本建设监理合同要求进行项目的建设监理。

工程概况:

(二)监理范围: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范围承担监理业务。

(三)监理内容: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承担监理业务。

(四)工程建设监理的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建设监理报酬为(大写)_____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结算支付。

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二)监理合同书。

(三)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四)专用合同条款。

(五)通用合同条款。

(六)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七)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份,各执______份。

发包人:___________(公章)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签章)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签章)

通用合同条款

词语涵义及适用语言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一、“工程项目”是指发包人委托监理人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

二、“发包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三、“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四、“监理机构”是监理人派驻本工程项目现场直接承担监理业务实施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

五、“建设工程监理”是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和额外的监理工作。

六、“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人提名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委派到监理机构履行本合同的现场负责人。

七、“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施工人。

八、“天”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之前的时间段。

九、“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段。

十、“本合同”指经双方签署并生效的本监理合同。

十一、“工程建设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所签署并生效的有关本工程项目建设的合同。

十二、“进驻”是指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进入工地,开始实施或准备实施监理业务的行为。

十三、“现畅?是指建设项目实施的场所。

十四、“地方法规和规章”是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规和规章。

一、词语涵义

1.词语涵义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1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单位的词语

(1)发包方: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

继承人。

(2)承包方:指已由发包方授标,并与发包方正式签署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

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方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单位: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方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

当事人。

1.2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

(1)合同:指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列入

本合同条件第3条的全部文件以及其它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单位作出的或批准的对技术条

款的任何修改或补充文件。

(3)图纸:指招标图纸和发包方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

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投标图纸和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单位批准的所有图纸

(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

交并经监理单位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放样的图纸。

(5)投标书:指承包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发包方提交并为发

包方所接受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和经发包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

件。

(6)中标通知书:指发包方正式向承包方授标的通知书。

1.3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

工程设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

包括施工设备)。

(4)主体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单位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

(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

备、仪器装置及其它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7)施工设备: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设备、

器具和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在内的其它一切物品。

(8)承包方设备:指承包方的施工设备。

(9)进点:指承包方接到开工通知后进入施工场地。

1.4有关工期的词语

(1)开工通知:指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通知承包方开工的函件。

(2)开工日期:指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过

完工验收后在移交证书(或临时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

1.5有关合同价格和费用的词语

(1)合同价格:指协议书中写明的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应付给承包方

的总金额。

(2)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它

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6其它词语

(1)施工场地(或施工地):指由发包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场所以及

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它场所。

(2)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等。

(3)天:指日历天。

二、合同文件

2.语言文字和法律

2.1语言文字

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2.2法律、法规和规章

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

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

一致时,由监理单位作出解释或修正。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

序如下:

(1)协议书(包括协议书备忘录);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报价书;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条款;

(7)图纸;

(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9)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三、双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发包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1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发包方应在其组织实施本合同的全部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

规章,并应承担由于其自身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责任。

4.2发布开工通知

发包方应委托监理单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承包方发布开工通知。

4.3安排监理单位及时进点实施监理

发包方应在开工通知发布前安排监理单位及时进入工地开展监理工作。

4.4提供施工用地

发包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承包方用地范围和时限,办清施工用地范围内

的征地和移民,按时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用地。

4.5提供部分施工准备工程

发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完成应由发包方承担的施工准备工程,并按

合同规定的时限提供承包方使用。

4.6移交测量基准

发包方应按第27.1款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委托监理单位向承包方移交

现场测量基准点及其有关资料。

4.7办理保险

发包方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发包方投保的保险。

4.8提供已有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

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提供已有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但只

对列入合同文件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负责,不对承包方使用上述资料所作的分析、

判断和推论负责。

4.9及时提供图纸

发包方应委托监理单位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承包方提供应由发包方负责提供

的图纸。

4.10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方应按第33、35条和36条的规定支付合同价款。

4.11统一管理工程的文明施工

发包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为承包方实现文明

施工目标创造必要的条件。

4.12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

发包方应按第29条的有关规定履行其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职责。

4.13环境保护

发包方应按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统一筹划本工程的环境保

护工作,负责审查承包方按第30条规定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并监督其实施。

4.14组织工程验收

发包方应按第52条的规定主持和组织工程的完工验收。

4.15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发包方应承担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5.承包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5.1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承包方应在其负责的各项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并保证发包方免于承担由于承包方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任何责任。

5.2提交履约担保证件

承包方应按第6条的规定向发包方提交履约担保证件。

5.3及时进点施工

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按

施工总进度要求完成施工准备工作。

5.4执行监理单位的指示,按时完成各项承包工作

承包方应认真执行监理单位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按合同规定的内容

和时间完成全部承包工作。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应提供为完成本合同工作所

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施、工程设备和其它物品。

5.5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部分施工图纸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

由承包方负责的施工图纸提交监理单位审批,并对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和可

靠负全部责任。

5.6办理保险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承包方投保的保险。

5.7文明施工

承包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施工全过程的

文明施工措施计划。

5.8保证工程质量

承包方应严格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5.9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

承包方应按第29条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和由其管辖

的人员、材料、设施和设备的安全,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地附近建筑物和居民

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害。

5.10环境保护

承包方应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按第30条的规定采取必要

的措施保护工地及其附近的环境免受因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声和其它因素所造成

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5.11避免施工对公众利益的损害

承包方在进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时,应保障发包方和其他人的财产和利益

以及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和公共设施的权利免受损害。

5.12为其他人提供方便

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为其他人在本地或附近实施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各

项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有关提供条件的内容和费用应在监理

单位的协调下另行签订协议。

若达不成协议,则由监理单位作出决定,有关各方遵

照执行。

5.13工程维护和保修

工程未移交发包方前,承包方应负责管理和维护;移交后承包方应承担保修期

内的缺陷修复工作。

若工程移交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完工程需要保修期内继续完

成,则承包方还应负责该未完工程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直至完工后移交给发包方为

止。

5.14完工清场和撤离

承包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地清理并按期撤退人员、设备和剩余材料。

5.15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承包方应承担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四、履约担保

6.履约担保

6.1履约担保证件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格式和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金额,在正式签署协议书前

向发包方提交经发包方同意的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或经发包方同意

的具有担保资格的企业出具的履约担保书。

取得证件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6.2履约担保证件的有效期

承包方应保证履约保函或履约担保书在发包方颁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前一直有

效,发包方应在保修责任终止证书颁发后14天内把上述证件退还给承包方。

五、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

7.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

7.1监理单位的职责和权力

(1)监理单位应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职责;

(2)监理单位可以行使合同规定的和合同中隐含的权力,但若发包方要求监

理单位在行使某种权力之前必须得到发包方批准,则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规定,

否则监理单位行使的这种权力应视为已得到发包方的事先批准;

(3)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监理单位无权免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方或发包方

的责任和权利。

7.2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总监)是监理单位驻工地履行监理单位职责的全权负

责人。

发包方应在开工通知发布前把总监的任命通知承包方,总监易人时应由发包

方及时通知承包方。

总监短期离开工地时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并通知承包方。

7.3监理人员

总监可以指派监理人员负责实施监理中的某项工作,总监应将这些人员的姓名 、

职责和授权范围通知承包方。

他们出于上述目的而发出的指示均视为已得到总监

的同意。

7.4监理单位的指示

(1)监理单位的指示应盖有监理单位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总监或按上述第

7.3款规定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名。

(2)承包方收到监理单位指示后应立即遵照执行。

若承包方对监理单位的指

示持异议时,仍应遵照执行,但可向监理单位提出书面意见。

监理单位研究后可作

出修改指示或继续执行原指示的决定,并通知承包方。

若监理单位决定继续执行原

指示,承包方仍应遵照执行,但承包方有权按第44.1款的规定提出按合同争议

处理的要求。

(3)在紧急情况下,监理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但监理单位应在

发出临时书面指示后48小时内补发正式书面指示,如监理单位未在48小时内及

时补发,则承包方可提出书面确认函,声明已视临时书面指示为正式指示。

(4)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只从监理单位总监或上述第7.3款规定的

监理人员处取得指示。

7.5监理单位应公正地履行职责

监理单位应公正地履行职责,在按合同要求由监理单位发出指示、表示意见、

审批文件、确定价格以及采取可能涉及发包方或承包方的义务和权利的行动时,应

认真查清事实,并与双方充分协商后作出公正的决定。

六、函件

8.函件

8.1联络以书面函件为准

合同文件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给出的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请

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是双方联络和履行合同的凭证,

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和办理签收手续。

8.2来往函件的发出和答复

上述第8.1款中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

书、证明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

和拖延,否则由责任方对由此造成的后果负责。

七、图纸

9.图纸

9.1招标图纸和投标图纸

(1)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及其补充通知仅作为承包方投标报价和在履行合同

过程中衡量变更的依据,不能直接用于施工放样。

(2)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及其补充资料仅作为发包方选择中标者和在履行合

同过程中检验承包方是否按其投标内容进行施工的依据,亦不能直接用于施工放样。

9.2施工图纸

(1)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提供给承包方的施工图纸包括工程建

筑物的结构图、体形图和配筋图以及合同规定由发包方负责的细部设计图、浇筑图

和加工图等均应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时限和数量提交给承包方。

由于发包方未能按

时提交施工图纸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应按第42条的有关规定办理;施工图纸中涉及

变更的应按第39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2)按合同规定由承包方自行负责的施工图纸,包括部分工程建筑物的结构

图、体形图和配筋图以及承包方按发包方施工图纸绘制的细部设计图、浇筑图和车

间加工图等均应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时限提交监理单位审批。

监理单位应在收到上

述图纸后的28天内批复承包方。

承包方应对其未能按时向监理单位提交施工图纸

而造成的工期延误负责;若监理单位未在28天内批复承包方,则应视为监理单位

已同意按上述图纸进行施工。

监理单位的批复不免除承包方对其提交的施工图纸应

负的责任。

9.3设计修改图和设计修改通知单

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提交给承包方的施工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时,应由监理单

位在该工程(或工程部位)施工前签发设计修改图或设计修改通知单提交承包方,

具体时限应视修改内容由双方商定,设计修改图和设计修改通知单与施工图纸具有

同等效力。

设计修改涉及变更时应按第39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9.4图纸的保管

监理单位和承包方均应按第1.2款第(3)项所包含的内容,在工地各保存

一套完整的图纸。

9.5图纸的保密

未经对方许可,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和承包方相互提供的图纸不得泄露给与本

合同无关的第三方,违者应对泄密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八、转让和分包

10.转让

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转让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门或任何权利,下述情

况除外:

(1)承包方的开户银行代替承包方收取合同规定的款额。

(2)在保险人已清偿了承包方的损失或免除了承包方的责任的情况下,承包

方将其从任何其他责任方处获得补救的权利转让给承包方的保险人。

11.分包

11.1工程分包应经批准

承包方不得将全工程分包出去。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监理单位同意,承包

方不得把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

经监理单位同意的分包工程不允许转包。

承包

方应对其分包出去的工程以及分包人的任何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

即使是监理单

位同意部分分包,亦不能免除承包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

时,承包方应向监理单位提交分包合同。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下列事项不要求承包

方征得监理单位同意:

(1)提供劳务;

(2)采购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材料;

(3)合同中已明确了分包人的工程分包。

11.2发包方指定分包人

(1)发包方根据工程特殊情况欲指定分包人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分

包工作内容和指定分包人的资质情况。

承包方可自行决定同意或拒绝该指定的分包

人。

若承包方在投标时接受了发包方指定的分包人,则该指定分包人应与承包方的

其它分包人一样被视为承包方雇用的分包人,由承包方与其签订分包合同,并对其

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

(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若发包方需要指定分包人时,应征得承包方的同意,

此时发包方应负责协调承包方与分包人之间签订分包合同。

发包方应保证承包方

不因此项分项而增加额外费用;承包方则应负责该分包工作的管理和协调,并向指

定分包人计取管理费;指定分包人应接受承包方的统一安排和监督。

由于指定分包

人造成的与其分包工作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和损失赔偿均应由指定分包人直接对

发包方负责,承包方不对此承担责任。

九、承包方的人员及其管理

12.承包方的人员

12.1承包方的职员和工人

承包方应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工地派遣或雇用技术合格和数量足够的

下述人员:

(1)具有合格证明的各类专业技工和普工;

(2)具有技术理论知识和施工经验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及有能力进行现场施

工管理和指导施工作业的工长;

(3)具有相应岗位资格的管理人员。

12.2承包方项目经理

(1)承包方项目经理是承包方驻工地的全权负责人,按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责

任和权利履行其职责。

承包方项目经理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和监理单位的指示负责组

织本工程的圆满实施。

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监理单位联系时,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

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决定采取措施后24小时向监理单位提交报告。

(2)承包方为实施本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方授权的现场机构公

章和承包方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3)承包方指派项目经理应经发包方同意。

项目经理易人,应事先征得发包

方同意。

项目经理短期离开工地,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并通知监理单位。

13.承包方人员的管理

13.1承包方人员的安排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应自行安排和调遣其本单位和从本工程所在

地或其它地方雇用的所有职员和工人,并为上述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及

负责支付酬金。

(2)承包方安排在工地的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骨干应相对稳定,不应频

繁调动。

13.2提交管理机构和人员情况报告

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84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承包方在工地的管理机构

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管理机构的设置、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资质以

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配备状况。

若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还应按规定的格

式,定期向监理单位提交工地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3.3承包方人员的上岗资格

技术岗位和特殊工种的工人均应持有通过国家或有关部门统一考试或考核的资

格证明,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还应在上岗前进行岗位培训,并进行理论和操作的

考试和考核,合格者才准上岗。

承包方应按第13.2款要求提交的人员情况报告

中说明承包方人员持有上岗资格证明的情况。

监理单位有权随时检查承包方人员的

上岗资格证明。

13.4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撤换承包方的人员

承包方应对其在工地的人员进行有效的管理,使其能做到尽职尽责。

监理单位

有权要求撤换那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任何人员,承包方应

及时予以撤换。

13.5保障承包方人员的合法权益

承包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充分保障承包方人员的合法权益,

承包方应做到(但不限于):

(1)保证其人员有享受休息和休假的权利,承包方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安

排其人员的工作时间。

因工程施工的特殊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不应超

过规定的限度,并应按规定给予补休或付酬。

(2)为其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宿条件和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生活环境,

配备必要的伤病预防、治疗和急救的医务人员和医疗设施。

(3)按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止粉尘、有害气体和保障高温、高

寒、高空作业安全等的劳动保护措施。

人员在施工中受到伤害,承包方应有责任立

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和治疗。

(4)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其管辖的所有人员办理养老保险。

(5)负责处理其管辖人员伤亡事故的全部善后事宜。

十、材料和设备

14.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提供

14.1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为完成本合同各项工作所需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

承包方负责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

(2)承包方与供货厂家的供货协议一经签订,应将一份副本提交监理单位。

14.2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

(1)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地点和

计划交货日期均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

(2)承包方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进度安排,提交一份满足工程设备安装要

求的交货日期计划报送监理单位审批,并抄送发包方。

监理单位收到上述交货日期

计划后,应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交货日期。

(3)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不能按期交货时,应事先通知承包方,并应按第

20.2款的规定办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4)发包方要求按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提前交货期限内提前交货时,承包

方不应拒绝,并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5)承包方要求更改交货日期时,应事先报监理单位批准,否则由于承包方

要求提前交货或不按时提供所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6)若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交货日

期拖后,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15.承包方材料和设备的管理

15.1承包方设备应及时进入工地

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设备应按合同进度计划(在施工总进度计划尚未批准前,按

签署协议书商定的设备进点计划)进入工地并需经监理单位核查后投入使用,若承

包方需变更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设备时,须经监理单位批准。

15.2承包方的材料和设备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1)承包方运入工地的所有材料和设备应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2)承包方除在工地内转移这些材料和设备外,未经监理单位同意,不得将

上述材料和设备中的任何部分运出工地。

但承包方从事运送人员和外出接运货物的

车辆不要求办理同意手续。

(3)承包方在征得监理单位同意后,可以按不同施工阶段的计划撤走其属于

自己的闲置设备。

15.3承包方旧施工设备的管理

承包方的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年检和定期检修,并应由

具有设备鉴定资格的机构出具检修合格证或经监理单位检查后才准进入工地。

承包

方还应在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提交主要设备的使用和检修记录,并应配置足够的

备品备件以保证旧施工设备的正常运行。

15.4承包方租用的施工设备

(1)发包方拟向承包方出租施工设备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各种租赁

设备的型号、规格、完好程度和租赁价格。

(2)承包方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选租发包方的施工设备。

若承包方计划租赁

发包方提供的施工设备,则应在投标时提出选用的租赁设备清单和租用时间,并在

报价中计入相应的租赁费用,中标后另行签订协议。

(3)承包方从其他人租赁施工设备时,则应在签订的租赁协议中明确规定若

在协议有效期内发生承包方违约而解除合同时,发包方或发包方邀请承包本合同的

其他承包方可以相同的条件取得该施工设备的使用权。

15.5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

监理单位一旦发现承包方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时,有权要求承

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承包方应予及时增加和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

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十一、交通运输

16.交通运输

16.1场内道路

(1)发包方按第4.5款规定提交给承包方使用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应

由承包方负责其在合同实施期内的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2)除本款(1)项所述的由发包方提供的部分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

包方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其余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

设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3)承包方修建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方和监理单

位使用;其他承包人需要使用上述道路和设施时,应按第5.12款的规定办理。

16.2场外交通

(1)承包方的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

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承包方车辆应服从当地交通部门的管理,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

重安全行驶,并服从交通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检验。

16.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由承包方负责运输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时,应由承包方负责向交

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

运输合同规定的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进行的道路和桥梁

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它有关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

若实际运输中的超大件或超重

件超过合同规定的尺寸或重量时,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各自分担的费

用。

16.4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

承包方应为自己进行的物品运输造成工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负全部责

任,并负责支付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赔。

16.5水路运输

本条上述各款的内容适亦用于水路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含义应包括水闸、

码头、堤防或与水路有关的其它结构物;“车辆”一词的含义应包括船舶,本条各

款规定仍有效。

十二、工程进度

17.进度计划

17.1合同进度计划

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规定的内容和时限以及监理单位的指示,编制施工总进度

计划提交监理单位审批。

监理单位应在技术条款规定的时限内批复承包方。

经监理

单位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称合同进度计划)作为控制本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

并据此编制年、季和月进度计划报送监理单位。

在施工总进度计划和监理单位的指

示控制工程进展。

17.2修订进度计划

(1)不论何种原因发生工程的实际进度与第17.1款所述的合同进度计划

不符时,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在28天内提交一份修订进度计划报送监理单

位审批,监理单位应在收到该进度计划后28天内批复承包方。

批准后的修订进度

计划作为合同进度计划的补充文件。

(2)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施工进度计划的拖后,承包方均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

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

承包方应在向监理单位提交修订的进度计划的同时,编制

一份赶工措施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审批,赶工措施应以保证工程按期完工为前提调整

和修改进度计划。

由于发包方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拖后,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

理;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拖后,应按第20.3款的规定办理。

17.3单位工程进度计划

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指示的内容和时限,并根据合同

进度计划的进度控制要求编制单位工程进度计划报送监理单位。

17.4提交资金流估算表

承包方应在按第17.1款的规定向监理单位提交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同时,按

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格式向监理单位提交按月的资金流估算表。

估算表应包括承包

计划向发包方获取的全部款额,以供发包方参考。

此后,如监理单位提出要求,承

包方还应按监理单位指定的时限内提交修订的资金流估算表。

18.工程开工和完工

18.1开工通知

监理单位应在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限内向承包方发出开工通知。

承包方应在

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并从开工日起按签

署协议书时商定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准备。

18.2发包方延误开工

监理单位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发出开工通知或发包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

提供开工的必要条件,承包方有权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

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承包方

的要求后立即与发包方及承包方共同协商补救办法,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

任由发包方承担。

18.3承包方延误进点

承包方在接到开工通知后14天内未及时进点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可通知承包

方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承包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一

份补救措施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审批。

补救措施报告应详细说明不能及时进点的原因

和补救办法,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18.4完工日期

属于本合同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和部分工程的要求完工日期规定在专用合同

条款中,承包方应在上述规定的完工日期内完工或在第20.2款和21条规定可

能延后或提前的完工日期内完工。

19.暂停施工

19.1承包方暂停施工的责任

属于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引起的暂停施工,承包方不能提出增加费用和延长工期

的要求:

(1)合同中另有规定的;

(2)由于承包方违约引起的暂停施工;

(3)由于现场非异常恶劣气候条件引起的正常停工;

(4)为工程的合理施工和保证安全所必须的暂停施工;

(5)未得到监理单位许可的承包方擅自停工;

(6)其它由于承包方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19.2发包方暂停施工的责任

凡不属于第19.1款所列情况引起的暂停施工,均为发包方的责任,由此造

成的工期延误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

19.3监理单位的暂停施工指示

(1)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向承包方发布暂停工程或部分工程施工的指

示,承包方应按指示的要求立即暂停施工。

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承

包方应在暂停施工期间负责妥善保护工程和提供安全保障。

(2)由于发包方的责任发生暂停施工的情况时,若监理单位未及时下达暂停

施工指示,承包方可向其指出暂停施工的书面请求,监理单位应在接到请求后的4

8小时内予以答复,若不按期答复,可视为承包方请求已获同意。

19.4暂停施工后的复工

工程暂停施工后,监理单位应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停

工因素的影响。

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单位应立即向承包方发出复工通知,

承包方应在收到复工通知后按监理单位指定的时间复工。

若承包方无故拖延和拒绝

复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19.5暂停施工持续56天以上

(1)若监理单位在下达暂停施工后56天内仍末给予承包方复工通知,除了

该项停工属于第19.1款规定的情况外,承包方可向监理单位提交书面通知,要

求监理单位在收到书面通知后28天内准许已暂停施工的工程或其中一部分工程继

续施工,监理单位逾期不予批准,则承包方有权作出以下选择:当暂时停工仅影响

合同中部分工程时,按39.1款规定将此项停工工程视作可取消的工程,并通知

监理单位;当暂时停工影响整个工程时,可视为发包方违约,应按第42条的规定

办理。

(2)若发生由承包方责任引起的暂停施工时,承包方在收到监理单位暂停施

工指示后56天内不积极采取措施复工造成工期延误,则应视为承包方违约,可按

第41条的规定办理。

20.工期延误

20.1发包方的工期延误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使关键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拖后而造成工期延

误时,承包方可要求发包方延长合同规定的工期。

(1)增加合同中任何一项的工作内容;

(2)增加合同中任何项目的工程量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第39.1款规定的百

分比;

(3)增加额外的工程项目;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性质;

(5)本合同中涉及的由发包方责任引起的工期延误;

(6)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7)非承包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干扰或阻碍;

(8)其它可能发生的特殊情况。

20.2承包方要求延长工期的处理

(1)若发生第20.1款所列的事件时,承包方应立即通知发包方和监理单

位,并在发出该通知的28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细节报告,详细申述发生该事

件的情节和对工期的影响程度,并按17.2款的规定修订进度计划和编制赶工措

施报告提交监理单位审批。

若发包方要求修订的进度计划仍应保证工程按期完工,

同则应由发包方承担由于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费用。

(2)若事件的持续时间较长或事件影响工期较长,当承包方采取了赶工措施

而无法实现工程按期完工时,除应按上述第(1)项规定的程序办理外,承包方应

在事件结束后的14天内提交一份补充细节报告,详细申述要求延长工期的理由,

并最终修订进度计划。

此时发包方除按上述第(1)项规定承担赶工费用外,还应

按以下第(3)项规定的程序批准给予承包方延长工期的合理天数。

(3)监理单位应及时调查核实上述第(1)和(2)项中承包方提交的细节

报告和补充细节报告,并在审批修订进度计划的同时,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确定

延长工期的合理天数和补偿费用的合理额度,并通知承包方,抄送发包方。

20.3承包方的工期延误

由于承包方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预定工作,承包方应按第17.2款

(2)项的规定采取赶工措施赶上进度。

若采取赶工措施后仍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完

工日期完工,承包方除自行承担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外,还应支付逾期完工

违约金。

逾期完工违约金额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

21.工期提前

21.1承包方提前工期

承包方征得发包方同意后,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若能按合同规定的完工

日期提前完工时,则应由监理单位核实提前天数,并由发包方按专用合同条款中的

规定向承包方支付提前完工奖金。

21.2发包方要求提前工期

发包方要求承包方提前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时,由监理单位与承包方共同协商

采取赶工措施和修订合同进度计划,并由发包方和承包方按成本加奖金的办法签订

提前完工协议。

其协议内容应包括:

(1)提前的时间和修订后的进度计划;

(2)承包方的赶工措施;

(3)发包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费用和奖金。

十三、工程质量

22.质量检查的职责和权力

22.1承包方的质量管理

承包方应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在工地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

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

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的84

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内容包括质量检查机构和质检人员的资质和组成、质量

检查程序和细则等的工程质量检查计划和措施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审批。

22.2承包方的质量检查职责

承包方应严格按技术条款的规定和监理单位的指示,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

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详细作好质量检查

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定期提交监理单位审查。

22.3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权力

监理单位有权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

检查和检验。

承包方应为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提供一切方便,包括监理单位

赴施工现场或制造、加工地点或合同规定的其它地方进行察看和查阅施工记录;要

求提供试验样品、进行现场取样试验、工程复核测量和设备性能检测;提供试验和

测量成果以及为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所应进行的其它工作。

监理单位的检查

和检验不免除承包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23.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

23.1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和交货验收

(1)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由承包方负责检验和交货验收,验收时应

同时查验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

承包方还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进行材料的抽样

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并将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单位,其所需费用由承包方承

担。

有必要时,监理单位可要求参加交货验收,承包方应为监理单位对交货验收的

监督检查提供一切方便。

监理单位参加交货验收不免除承包方在检验和交货验收中

应负的责任。

(2)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共同

进行交货验收,并由发包方正式移交给承包方。

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进行工

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并将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单位,其所需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工程

设备安装后,若发现工程设备存在缺陷时,应由监理单位与承包方共同查找原因,

如属设备制造不良引起缺陷应由发包方负责;如属承包方运输和保管不慎或安装不

良引起的损坏应由承包方负责。

23.2检查和检验的时间、地点和费用

对合同规定的各种材料和工程设备,应由监理单位与承包方商定进行检查和检

验的时间和地点。

若监理单位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派出监理人员到场时,承包方可

自行检查或检验,并立即将检查或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单位。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监

理单位应在事后确认承包方提交的检查或检验结果,若监理单位对承包方自行检查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

水利工程合同完工验收鉴定书篇十四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为保证工程质量及安全,强化现场管理确保文明施工,甲方现将楼防水分部工程委托于乙方承担施工,经协商双方在遵守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下定列以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范围及标准选用:

图纸设计及甲方要求的所有防水工程,全部操作内容(包括采购、运输、清理基层、处理附加层、铺贴卷材、养护、成品保护、施工清理及原材料复试)由乙方完成。

a、材料选用:

1、屋面:

(1)隔汽层:

(2)弹性体:

2、多水房间:

3、地下室外墙防水:

b、材料与质量验收标准选用:

2、高分子复合防水卷材试验选用gb18731.1-20_________。

c、承包方式:并包质量、安全与进度。

二、工期及质量要求:

1、工期:天(若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工期,工期自行顺延)。

2、质量要求:

三、承包价格及计算方法:

1、屋面防水(含隔气层)每平方米元(元/m2)

2、多水房间防水(不含水泥)每平方米元(元/m2)

3、地下室外墙防水每平方米元(元/m2)

4、计算办法:

四、结算条件及付费方法:

1、条件:

必须满足国家规定的行业标准要求,并经各方施工验收,满足业主使用。

2、付款办法:

防水工程经各方验收合格后,扣除工程总价%质保金,剩余工程款交工后一年内付清(保修期五年)。(时间自结算之日起,人为或自然灾害除外)

五、双方利益与义务

a、权利

1、甲方

(1)有权拒绝一切不合格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和停止一切违反合同约定及规范的施工过程。

(2)有权按公司制度处罚和制裁一切违反公司规定的施工行为和施工人员。

(3)有权对乙方施工和过程进行监督和随机抽查(含场外采购)。

2、乙方

(1)有权在安全得不到保障情况下拒绝施工。

(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违反合同约定及规范规定的不合理行为。

b、义务:

1、甲方:

(1)按相关要求组织协调各工种,合理安排生产,保障生产顺利进行。

(2)提供材料堆放场地及施工用水、电。

(3)协调维护工程成品及相关设施的安全。

(4)材料复试,送检由甲方完成,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

(1)按照专业及现场要求编制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措施、施工措施,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进场计划,并以书面形式报甲方审批。乙方给甲方提交书面质量承诺壹份。

(2)施工前向甲方提供合格的防水工程、施工资质及防水工施工上岗证件。

(3)按合同约定及规范规定给每位施工人员进行书面技术和安全交底,并按照工艺标准和要求精心施工,确保质量及生产安全。

(4)无条件服从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加强成品保护意识和节约资源意识。

(5)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委派安全员,技术指导员各一名,并对该分部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全面负责。

(6)因自身不慎发生的工伤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在施工现场外发生的一切事,甲方概不负责。

六、甲乙双方应自遵守合同条款,若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者:

1、乙方违反合同,延迟交工在5天以内,按每天支付工程款的0.5%的违约金;若超过5天以上,另按天扣减总造价1%的违约金。

2、经验收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造成任何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3、乙方施工质量未达到规范规定,在保修期五年内发生的质量事故,给公司、业主的(含业主装修部分的财产)受到损坏,全由乙方承担。

4、在保修期内质量问题,乙方如不能及时处理甲方有权组织队伍处理,所发生的费用在保修金中扣除。

七、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现场协商处理,本合同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八、此合同从签字之日起生效,结算完一切手续后自行失效。

九、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负责人: 负责人:

电话: 电话: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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