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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宣传方案(实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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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宣传方案(实用8篇)
2023-10-10 14:23:04    小编:字海

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都需要设定明确的目标,并制定相应的方案来实现这些目标。方案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方案。以下就是小编给大家讲解介绍的相关方案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非法集资宣传方案篇一

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防范非法集资能力,保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维护正常经济金融秩序,我局定于xx月-xx月,在全市社会组织领域集中组织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特制定本方案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xx〕46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防范社会组织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持续、深入、有效的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金融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培育公众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正确理念,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在全社会形成抵制非法集资的浓厚氛围,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

主要内容

(一)全面部署开展宣传。做好防范社会组织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是加强源头治理,切实防范非法集资的重要和有效手段之一。各区(市)县民政部门和市级社会组织要充分认识当前防控非法集资风险的严峻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及时制定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明确职责、积极部署,全面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抓住重点内容开展宣传。一要加强法律政策解读。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使群众有效识别非法集资。针对社会服务机构特别是民办教育、养老等案件高发重点领域,加强政策宣传,防止有关政策措施被曲解和误读。二要加强金融知识普及。各地、各单位特别是民办教育机构要通过举办金融知识讲座等方式,使群众树立正确理财观念,着力宣传“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不要相信“竹篮子也能打一筐水”的神话。着力宣传“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责任自负”,消除群众对“非法集资损失政府买单”的误解和不当期盼。

(三)针对重点地区和群体加强宣传。一要加强对非法集资高发地区的宣传,进一步加大对校园、养老院等非法集资高发易发地区的宣传力度。二要针对重点人群开展宣传。重点加强对老年人、学生等风险防范意识差、承受能力弱的群体的宣传;做好金融知识进校园活动,针对大学生群体加强宣传。

(四)创新渠道和方式加强宣传。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拓宽扩大宣传渠道和队伍,创新宣传形式。宣传媒介由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向网络、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拓展。要运用通俗、生动、形象、易懂的群众语言,利用一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针对不同地区和人群,区分运用不同宣传渠道和形式,推动宣传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使宣传真正“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成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格局,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xx月1日至xx月xxxx日)

xxxx市民政局印发《xxxx市民政局防范社会组织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提出工作要求,全面部署启动全市社会组织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各区(市)县民政部门和市级各社会组织按照市民政局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明确责任和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具体实施阶段(xx月1日至xx月xxxx日)

各区(市)县民政部门和市级各社会组织把集中宣传作为工作着力点,开展形式多样、全面覆盖的集中宣传月活动,掀起全市社会组织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新高潮。

(三)总结提高阶段(xx月1日至xx月xxxx日)

全面分析和总结本次宣传月活动存在的问题和成功做法,为今后的宣传积累经验,构建防范打击社会组织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工作要求

(一)健全长效机制,推进宣传工作常态化。各区(市)县民政部门和市级各社会组织在开展好集中宣传月活动的同时,要将宣传工作与日常防范社会组织非法集资相结合,把宣传教育贯穿于全年重点工作,强化日常宣传、持续宣传,推进宣传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二)及时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宣传工作效果。各区(市)县民政部门和市级各社会组织要对集中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形成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宣传教育成效、存在主要问题、完善措施建议等内容的工作报告。工作报告、统计表(附后)及报纸、图片、视频等附件于xx月xxxx日前报送xxxx市民政局。

(三)加强组织领导,市民政局成立防范社会组织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xxxx副局长任组长,社会组织管理处、养老服务处、社会事务处为成员单位,负责对防范非法集资工作的组织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组织管理处,负责宣传月活动组织协调和收集汇总上报工作。

非法集资宣传方案篇二

5月份,根据《xx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的通知》、《xx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领导非常重视,及时布置相关宣传工作,进行广泛宣传。现将此项工作总结如下:

为了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做到实处,我们在全镇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的同时,结合我镇实际的情况,采用了多种形式的宣传工作:

1、利用各种会议宣传,通过校会和教师周末会对全校师生进行了宣传。

2、走访调查教师及教师家属,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

3、特别对学生进行了宣传,通过学生把非法集资的危害传递到千家万户。

4、通过宣传,让师生认识到:天上不会掉馅饼;参与非法集资,钱财难以保全;抵制高息集资诱惑,理性选择投资渠道;树立正确理财观念,警惕非法集资陷阱;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很大。

我校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的开展深入有效,也由于是教育单位,教师政治觉悟、法律意识也比较强,我校教师及家属没有一个参与非法集资。通过宣传,提高了认识,增强了风险防范意识,获得了一举多得的效果。

今后,我们仍然会利用各种机会对非法集资风险进行宣传和防范。

xx中学

2017年7月7日

非法集资宣传方案篇三

(一)指导思想

围绕“金融生态示范区”建设的总体部署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强化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培养正确投资理念,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我镇经济稳定。

(二)工作目标

1.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以农行营业所、农村信用社级邮储银行为重点途径,加大有针对性的宣传力度。大力拓展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积极创新宣传方式,增强宣传教育的互动性和参与性,增强宣传品的通俗性和生动性。

2.贴近群众,贴近生活。针对非法集资参与者主要是基层群众的实际,将宣传重点范围放在各村居委,推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家庭、进村社。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兴载体,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活动。

3.集中宣传,长效管理。本次宣传教育活动在今年5月份集中开展。为保证宣传效果,坚持不懈推动宣传教育长期化、经常化、规范化,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4、打防结合,系统处置。在宣传教育的同时,加强对非法集资案件的日常排查和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的专项排查;从严查严办社会危害性大、涉案金额大、参与人数多的案件,加大对典型案例的剖析和宣传力度。

(一)宣传内容

1.金融政策法规解读。宣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揭露惯用犯罪伎俩,提高社会公众的识别能力。

2.非法集资案例剖析。宣传近年来查处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件,以案说法,揭示非法集资的风险及社会危害,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积极支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

3、加强农村地区宣教。针对农民见识少、贪欲强极易上当受骗的特性,借助助耕增收的干群一家亲活动,扎实开展对农民群众的宣传教育,特别是“购物返现”等新型非法集资活动的防范。

(二)宣传方式

1.利用媒体宣传。结合各地实际,在电视、广播、报刊、网站等传统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上采取系列报道、专题专栏、专家座谈、受害群众现身说法等形式开展宣传。

2.开展讲座培训。对群众开展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政策讲座;设立基层咨询点,接受群众咨询。对于群众参与程度高、开展效果好的村或社区,建立长期的教育示范点,达到以点扩面的效果。

3.发布提示信息。利用发送手机信息覆盖面广、传播速度快的优势,向辖区内手机用户发送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短信。

4.悬挂宣传横幅。在街道、广场、集市等群众集散地,悬挂宣传横幅,设置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4月10日-4月20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及时动员布置,做好相关宣传资料制作和印发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4月21日-5月20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工作部署,采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并将宣传教育与处置打击工作结合起来,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5月21日-5月31日)。在总结宣传月活动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和健全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长效机制。

(一)组建机构,分工合作。各村居委要充分认识非法集资的严峻形势,把主任明确到人。目前脱贫攻坚及大战“红五月”正值高峰期,要求及时组建宣传落实人员,明确分工责任。

(二)提高宣传实效。各村居委要注重把握辖区内非法集资规律和特点,突出宣传重点,特别是加强对重点人群、领域、区域的宣传,确保不留死角。

(三)强化督导。宣传月活动期间,在检查督导的基础上,充分运用干群一家亲活动,将深入打动群众心灵的事例予以表彰,将启动慢、效果差的进行通报批评。

(四)建立长效机制。要在此次宣传活动基础上,注重总结提高,多辟新方式,多出新点子,多谋新路子,注重借鉴其他地区好的经验做法。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强化日常宣传,坚持持续宣传,加强全面宣传,提高社会公众意识。

非法集资宣传方案篇四

各乡镇及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要求,积极主动做好舆论引导工作,深入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媒体聚焦的问题,有效扩大影响,形成品牌示范效应。

(一)抓住重点内容开展宣传。一要加强法律政策解读。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提高群众识别非法集资风险意识。针对民间投融资类中介机构、网络借贷平台、房地产、农民合作社、私募基金、股权众筹、民办教育、医疗、养老等案件高发重点领域,加强政策宣传,鼓励群众举报非法集资线索。二要加强风险提示。根据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工作实际,对以虚拟任务、虚拟货币、消费返利等当下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的集资行为,及时予以风险提示。三要加强金融知识和金融政策普及宣传。通过举办金融知识讲座等方式,使群众树立正确理财观念,着力宣传“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不要相信“竹篮子也能打一筐水”的神话。着力宣传“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责任自负”,消除群众对“非法集资损失政府买单”的误解和不当期盼。

(二)针对重点地区和群体加强宣传。一要加强对非法集资高发地区的宣传。对拆迁区、产业聚集区等非法集资高发易发地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宣传月期间要做到定人、定时、定量。二要注重加大对偏远地区的宣传力度。对偏远村镇、城乡结合部等易忽略地区,要注意“查漏补缺”,确保宣传教育全覆盖。三要针对重点人群开展宣传。重点加强对老年人、农民等风险防范意识差、承受能力弱的群体的宣传;做好金融知识进校园活动,针对大学生群体加强宣传。

(三)创新渠道和方式加强宣传。各乡镇、各有关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拓宽扩大宣传渠道和队伍,创新宣传形式。宣传媒介由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向网络、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拓展。宣传队伍由各级处非工作人员向行业部门、专家、学者、社区网格员、扶贫工作队等拓展。要运用通俗、生动、形象、易懂的群众语言,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针对不同地区和人群,区分运用不同宣传渠道和形式,使宣传真正“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成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格局,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效。宣传部门要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广告片播放工作,协调电视台、网络媒体、政府网站以及交通宣传载体等平台持续播放。

非法集资宣传方案篇五

(一)组织开展集中宣传。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在商务写字楼、拆迁区、产业聚集区、经济开发区、商业广场等人流密集地及非法集资高发易发区域,悬挂宣传横幅,设置宣传展台,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开展现场集中宣传。

(三)建立金融机构宣传阵地。充分发挥金融机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主阵地的作用,在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以及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营业网点内设立防范非法集资宣传专区,通过设置宣传条幅、播放公益宣传片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咨询台等方式,对社会公众进行宣传。

(四)强化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站等传统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采取系列报道、专题专栏、以案说法等形式开展宣传报道。此外,要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广告片的播放工作,协调辖内电视台、网络媒体、政府官网及公共交通宣传载体等全年持续播放,与省级媒体形成上下联动的宣传格局。

非法集资宣传方案篇六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偿还投资者本息的行为。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一)落实职责,上下联动。根据银监会及省局活动通知安排,我分局结合辖内实际,制定了专门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对辖内活动进行统一部署。辖内各机构均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对活动进行统筹安排,将相关工作职责落实到部门和个人,并结合实际,制定和上报本单位宣传教育活动计划和方案;建立联络员制度,专门负责本单位宣传教育活动的上传下达。

(二)制定方案,充分动员。辖内各机构分别制定方案,确定了宣传教育活动的内容、步骤及措施,召开动员大会,要求每一位员工认真对待,层层传达,积极营造宣传氛围。如深圳发展银行温州分行制定了《深圳发展银行关于深入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方案》,详列了活动时间、活动类型、活动形式、工作事项及任务分工,活动内容较为丰富。

(三)形式多样,分步推进。从整体情况看,辖内各机构组织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覆盖面广、形式丰富多样,做到了深入宣传并分阶段逐步推进。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提高了公众对常见非法集资手段的识别能力。此外,部分机构还具体规划了活动进程,分阶段逐步推进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一)利用网点优势,积极营造宣传氛围。

一是打出宣传标语,做好警示教育。各机构通过led电子屏滚动播放、悬挂横幅等方式宣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标语口号,警示客户保护自身利益,警告犯罪分子远离非法集资。二是编制宣传材料,落实网点宣传。制作宣传教育展板、张贴各类海报、编印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手册等形式,对非法集资特征、主要表现形式、常用手段及识别方法等进行宣传。三是发送宣传短信,做好风险提示。向客户发送短信等形式扩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风险防范意识。活动期间,辖内各机构共制作展板横幅1700多块(条),编印手册、折页12.5万余份,发送短信160多万条。

(二)利用专业优势,自觉落实宣传责任。

一是提供咨询服务,主动答疑解惑。各机构通过在营业网点设立咨询点、开展讲座及开通咨询热线等方式,为客户传授和解答有关打击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如华夏银行辖内各支行通过在营业网点举办“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讲座、ppt讲解、设立专门窗口为宣传教育服务咨询台等方式,加大了对客户的宣传教育力度。二是走进社区、农村和企业,积极深入群众宣传。各机构利用“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采取现场咨询、金融社区共建、“三农”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发送宣传资料,树立农民群众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风险观念。如工商银行温州分行发动600人次深入社区、街道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共4万余份。乐清农村合作银行与乐清市公安局、乐清市国税局、人民银行乐清市支行等多家机构联合举办主题为“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共建和谐美好生活”的宣传教育活动。活动期间,辖内各机构共接受咨询2.9万余次,进社区活动380余次,下乡活动480余次。

(三)创新宣传手段,扩大宣传覆盖面。

一是利用微博进行扩散性传播。如宁波银行温州分行在新浪官方微博进行专题发布,从7月9日起,定期持续发布相关内容微博,吸引网友关注并展开互动。该分行各员工也对微博进行转发,以达到有效宣传的目的。二是利用报纸、刊物等进行全面性传播。如永嘉合行在《今日永嘉》等报刊上投放与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相关的公益广告。广发银行温州分行在其内部报刊《广发温州》上刊登题名为《树立正确投资理念,远离非法集资活动》等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文章,并将报邗邮寄给客户。

(四)加强内部宣教,增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意识。

一是加强合规教育,督促员工远离非法集资。如宁波银行总行监察保卫部总经理为温州分行全体人员作主题为“走进法律,远离犯罪”的专题宣讲,系统分析非法集资产生的思想根源,详细介绍集资诈骗罪的量刑和司法实践等,促使该分行员工自觉远离非法集资,提高预防非法集资活动的能力。二是规范员工行为,深入开展风险排查工作。如乐清农村合作银行严格落实人事四项制度、五谈、六必访工作,对辖内人员每年开展2次谈心谈话、1次家访工作。今年该行纪检监察室相关工作人员还专门到非法金融处置办进行社会调查,对全体干部员工参与民间借贷情况进行了排查。活动期间,辖内各机构共举行员工教育培训会350余次。

(一)及时开展部署,持续跟踪指导。我分局在《关于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温银监办〔20**〕98号)中明确要求监管部门要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组织开展本次活动,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集中做好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的指导和督查工作。各监管科室认真收集、审查、核评各机构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做好对活动开展情况的跟踪监督,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运用多种形式,加大督查力度。我分局将督查工作与日常监管、现场检查相结合工作,通过组织访查等方式,15次组织人员前往民生银行等机构,实地了解、掌握银行业金融机构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加强重点指导和督促,及时掌握活动开展情况。此外,在日常监管中,强调对银行员工参与非法集资、民间借贷等实行零容忍,今年以来,我分局先后布置银行业机构开展了全面风险排查、从业人员参与民间借贷风险大排查等工作。

(一)广大公众法制观念不断增强。辖内各机构利用营业网点多、涉众面广的优势,以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语、制作宣传教育展板、编发手册、发送短信等多种形式开展活动,对非法集资特征、主要表现形式、常用手段等进行宣传,广大公众深刻认识到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风险防范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机构案防和内控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活动开展以来,辖内各机构积极落实社会责任,切实开展宣教活动,同时加强风险排查和案件防范,从案件防控机制、内控执行力等方面做实做细工作,提升案防和内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了银行从业人员参与非法集资行为。

(三)常态化宣传机制得以初步建立。各机构通过在营业网点设立咨询点、开展讲座及开通咨询热线等方式,建立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进行常态化宣传。如福建海峡银行温州分行在营业大厅设立咨询点,向前来办理业务的客户现场宣讲防范非法集资相关知识,并对客户的疑问进行一一解答,同时宣传选取正规理财途径和渠道的重要性。建行温州分行开通了非法集资举报咨询热线电话0577-88080357,为群众耐心宣讲政策,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普及有关金融知识。

为认真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加大《条例》普法和防非宣传力度,按照省处非办《关于开展2021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皖处非办〔2021]18号)和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关于开展2021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函》(农(经综)处函〔2021]69号)要求,定于6月开展2021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其中6月15日为集中宣传日。现将方案通知如下:

本次宣传月以“学法用法护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为主题,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要求,各乡镇街道农经站结合自身职责,多层面深入开展宣传活动,面向广大农民群众扎实做好针对性宣传,引导大家主动远离非法集资,共同守护美好生活。

(一)开展《条例》普法宣传。这是今年宣传月的重点和特色,要做好对单位内部的宣传辅导和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农经站要针对《条例》加强自身的培训宣传,落实自身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中的职责任务,增强责任感,充分发挥作用。结合《条例》重点内容,以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投资风险教育等方式,向农民合作社农村资金合作社宣传非法集资的违法性、危害性及其表现形式等,增强广大农民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二)加强风险警示。重点针对农民合作社、农村资金合作社以及各类涉农组织等领域,强化警示提示,使农民群众懂得,做生意要有本钱,借钱要还,投资要承担风险,做坏事要付出代价,“保本高收益”就是金融诈骗。做好三农政策解读,及时总结涉嫌非法集资典型案例和犯罪手法。

(三)引导理性维权。宣传依法依规维护合法权益的方式和渠道,在重大案件风险处置工作中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澄清不实言论,回应社会关切。同时引导社会公众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案件稳妥处置及打非处非整体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各乡镇街道农经站要强化统筹协调,进一步推动宣传教育进社区、进村、进组、进合作社,真正构筑起多层次宣传阵地。

(一)拓宽宣传渠道。要巩固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公交移动媒体等等传统宣传阵地,全年开展常态化宣传。强化线上线下宣传协同,积极拓展“两微一端”、视频平台等新媒体渠道,针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合作社、易感人群,开展差异化宣传和精准投放。要充分发动广大基层农技(农经)人员、示范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骨干群众,鼓励身边人讲身边事。发挥村镇大喇叭、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牌、社区宣传栏等媒介功能,增强宣传渗透力。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鼓励开展灵活多样的“非接触”宣传,减少人员聚集。

(二)丰富宣传方式。要将专业知识转化为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和形式。可通过短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主题海报、“蹭热点”等方式,推出更多接地气的宣传作品;探索开展知识问答、任务挑战、作品评选等趣味活动,拉近宣传距离、搞活宣传方式,提升互动性和参与感。要积极整合资源,将宣传月活动与农业农村领域有关活动有机结合,切实提升宣传质效。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建党100周年,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开展宣传月活动是年度宣传工作的重点之一,在增强广大农民群众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风险识别能力、拓宽发现风险线索渠道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处非工作职责,接本通知后,立即制定宣传实施方案,做好宣传月组织部署和督促落实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确保组织有力、分工明确、成效明显。要积极督促指导贯彻落实防范农民合作社农村资金合作社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职责。要以宣传月活动为契机,推动防范农民合作社农村资金合作社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常态化。

宣传月期间,省处非联办将依托中国银行保险报举办《条例》知识竞赛(见附件1),请各地积极参与。同时省处非联办编写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相关资料》(见附件2)供各地宣传时使用。活动结束后,请各乡镇街道认真总结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措施建议等,连同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于7月1日前报送市农经站,同时发送材料电子版至电子邮箱。

为认真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力度,加强源头管控,保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维护正常经济金融秩序,决定于6月-7月在全市民政系统组织开展2021年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积极营造《条例》实施良好环境,按照《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民政系统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全市民政系统及相关行业协会商会集中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和行业自律,努力提高广大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培育理性投资、盈亏自负、风险自担的正确理念,为在全社会形成抵制非法集资的浓厚氛围做出贡献。

2021年5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正式实施,为全面准确理解把握《条例》精神,切实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保护人民财产安全,防范非法集资普法宣传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级民政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商会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带来的变化,充分认识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提前谋划布局,制定详细宣传方案,上下合力、同频共振,推动宣传教育活动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掀起我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新高潮。

1.各县(市、区)民政局要结合《条例》重点内容,积极开展防范非法集资进养老院活动,特别是在城乡结合部、新兴城镇农村等风险渗透蔓延地区的养老机构,加大宣传力度,不留死角。养老机构要充分运用广播室、宣传栏、传单、海报、宣传册、横幅标语等方式,重点普及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加强对入住老年人的教育引导,提高他们对涉嫌非法集资行为的辨别能力和防范意识,营造防范处置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

2.各县(市、区)民政局要按照各县(市、区)处非工作领导小组要求,配合支持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组织开展金融知识进社区、进农村等活动,及时进行风险提示。

3.市保险行业协会要发挥金融专业优势,充分利用会员单位营业网点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加强金融知识普及,组织宣讲活动。市担保协会等金融领域行业协会商会,立足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活动特点,切实加强行业宣传,加强行业自律,针对案件高发领域有针对性强化风险提示,确保本协会会员单位不开展非法集资活动,不为非法集资活动站台发声。

4、相关行业协会商会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引导鼓励会员单位积极参加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材料、稿件创作报送工作,积极制作形式新颖、寓意深刻、群众喜闻乐见的防非宣传作品(短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主题海报、文案等)。

5、各县(市、区)民政局要充分发挥县属行业协会商会作用,明确职责,提出要求,构筑起多层次宣传阵地。

1.根据我市非法集资发案地区相对集中、民间投融资类中介机构与各类涉农合作组织等重点行业发案突出的形势特点,对社区、农村、养老机构、金融机构等因地制宜开展宣传。对青年、老年、学生、职工、退休职工等不同群体,根据其心理、信息来源等不同特点,采用以案说法、政策解读、宣传片、歌舞、戏曲、手机微信短信等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使“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理念真正入脑入心。将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政策和途径“广而告之”,鼓励社会公众相互提醒、积极举报,让不断变异的各种金融诈骗和庞氏骗局无所遁形。

2.充分利用好社区和村镇工作人员、有关行业协会商会会员单位从业人员等群体,发挥其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进一步推动宣传教育进养老机构、进社区、进农村,织好织密上下左右协调联动的宣传网。

(一)各县(市、区)民政局、各相关行业协会商会要高度重视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因地制宜,明确目标、细化措施,组织专门人员逐级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及时制定具体活动方案。要搞好日常宣传,保持合理频次,做到有序推进。科学安排年度宣传活动内容,注重将宣传教育与非法集资监测预警、风险排查、案件处置以及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

(二)各县(市、区)民政局、各相关行业协会商会把集中宣传作为工作着力点,按照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开展形式多样、覆盖城乡的集中宣传月活动,确保宣传教育全面开花、不留死角,形成全市处非宣传教育新高潮。

(三)各县(市、区)民政局、各相关行业协会商会要积极参与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依托中国银行保险报联合举办的《条例》知识竞赛(附件2)。

(四)各县(市、区)民政局、各相关行业协会商会要对集中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总结,查找不足,形成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宣传教育成效、存在主要问题、完善措施建议等内容的工作报告。7月8日前报送工作报告、统计表(附件1)及报纸、图片、视频等附件。有关经验做法可随时上报,我局将通过“承德市社会组织”微信公众号定期予以发布,并择优报省民政厅,通过金融动态、“河北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微信公众号予以编发,积极推广。

为进一步加大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力度,加强非法集资源头治理,切实提升人民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决定于6-7月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石家庄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石处非办〔2020〕19号)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新形势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坚持“突出重点、面向基层、联动创新、重在长效”原则,通过拓宽宣传渠道、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部门合作、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培育公众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正确理念,在全社会形成防范抵制非法集资的浓厚氛围,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确保全区经济金融秩序稳定与安全。

2020年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成员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宣传教育在非法集资全链条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扩大覆盖面,增强渗透力,提高接受度。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处非工作机制作用,及时印发通知,制定方案,加强宣传月组织部署。充分发动各方力量,明确职责任务,强化资源和人员配备。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明确专人负责宣传月工作,确保组织有力、分工明确、成效明显。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有关行业监管(主管)部门要根据行业领域风险特点,制定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本行业领域宣传教育活动。

紧紧围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主题,结合防疫抗疫、复工复产等形势特点,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1.突出宣传重点。一是突出重点领域,聚焦网络借贷、投资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房地产、私募基金、养老服务、虚拟货币、区块链、电子商务等行业领域,注重防范利用疫情、复工复产等噱头开展非法集资活动。二是针对重点人群,着力加大老年人、青年学生等群体的宣传力度,根据不同受众的认知特点和接受习惯,差异化开展宣传。三是着眼重点区域,对社区、商务写字楼等非法集资易发地区,车站广场、市场商区、电梯间等人流量较大地区,加大宣传力度,不留宣传死角。四是突出以案说法,普及非法集资案件刑事诉讼程序和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使“统一指挥协调、统一办案要求、统一资产处置、分别侦查诉讼、分别落实维稳”办案原则广为人知,引导社会公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

2.拓宽宣传渠道。一是巩固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公交移动媒体等宣传阵地,全年开展常态化宣传(全年电视宣传持续至12月底)。二是针对当前非法集资“上网跨域”特点,树立“以网治网”思维,充分运用互联网、新媒体、新技术,积极拓展微信、微博等自媒体渠道,扩大宣传触及面,加强精准推送宣传。三是充分发动一线部门、社区志愿者等基层力量,发挥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牌、社区宣传栏、村镇大喇叭、学校课堂等宣传媒介功能,增强宣传渗透力。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成员单位应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鼓励开展灵活多样的“非接触”宣传,减少人员聚集。

3.丰富宣传形式。一是将专业知识转化为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和形式,提升宣传效果。可通过短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主题海报、“蹭热点”文案等形式,推出更多接地气的宣传作品。二是探索开展知识问答、任务挑战、作品评选等趣味活动,拉近宣传距离、搞活宣传形式,提升互动性和群众参与感。三是及时开展风险提示,结合在前期工作中发现的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隐患,针对苗头性风险,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解读有关法规政策,专题发声、警示风险。四是加强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政策和方式的宣传,鼓励公众积极举报非法集资。将宣传月活动与抗击疫情有机结合,积极整合资源,教育群众在防疫抗疫同时守护财产安全,引导全社会形成“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的心理预期。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下达任务,强化统筹协调,加强与司法机关普法宣传、金融监管部门消费者保护教育宣传等工作的协同配合,真正构筑起多层次、广覆盖的宣传阵地。

1.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发挥协调作用,精心组织部署,切实加强综合调度,建立工作机制,强化保障服务,推动宣传责任落实,促进宣传教育活动相互协调配合,确保宣传工作“七进”到位(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屯、进网点),组织对本辖区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的督查,及时总结宣传教育的好经验和好做法。

2.区委宣传部协助组织区级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网络媒体合理安排版面、栏目,开展宣传报道、播放公益广告,指导督促新闻媒体开展宣传。

3.公安、司法、法院、检察部门发挥专业性、权威性等优势,结合本系统对社会公众开展普法教育等契机,将防范非法集资列入重点宣传内容,以案说法,普及法律概念、程序和后果,向社会公众揭示犯罪手法、提示风险。

4.教育部门组织开展金融知识进校园活动,开展校园贷整治工作,针对学生群体、学生家长加强宣传,充分发挥高校金融、法律方面专家学者集中的优势,主动组织、积极参加“七进”宣讲活动。

5.民政部门组织协调社会组织、养老机构等社会公益类机构开展宣传,开展防范非法集资进养老院活动,针对投资理财、销售返利、项目投资等老年人受骗多发领域开展有针对性宣传教育。

6.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协调农业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以及涉农社团组织开展宣传,尤其是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和规范整治,增强农民合作社社员防范非法集资的警惕性和守法经营自律意识。

7.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非法集资类讯息广告的监管和查处力度,清理网络、电视、报纸、户外大屏、公共交通等涉及非法集资、民间借贷的非法广告,对投资类公司的门头、店面宣传进行整顿规范,对路边、墙面的融资广告进行集中清理,有效遏制非法集资讯息广告宣传和变相广告宣传行为。

8.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协调全区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开展宣传,在开发商楼盘显著位置悬挂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标语和横幅,向公众宣讲揭示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行为的基本特征及惯用手法。

9.金融监管部门组织指导各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发挥金融专业优势,充分利用营业网点张贴警示标示、提供公益宣传资料、播放宣传标语广告、组织宣讲活动,积极向客户提示非法集资风险。

10.科工局组织指导移动、联通、电信等通讯公司,向区内手机用户发送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公益短信。

11.各成员单位有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的,要常态化推送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在单位内部和所分管行业领域,举办政策法规宣讲,向全体干部职工和相关行业企业宣传非法集资的风险危害和法律后果,严防干部职工和所管辖企业组织或参与非法集资。

区处非办印发全区《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提出工作要求,部署启动全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成员单位按照全区统一部署,结合实际,明确责任和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广泛动员。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成员单位把集中宣传作为工作着力点,开展形式多样、覆盖城乡的集中宣传月活动。为扩大宣传声势,确定6月15日为集中宣传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成员单位要集中发声,掀起宣传高潮。

全面分析和总结本次宣传月活动存在的问题和成功做法,为今后的宣传积累经验,构建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一)健全长效机制。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成员单位在开展好集中宣传月活动的同时,要将宣传工作与日常防范非法集资工作相结合,把宣传教育作为贯穿全年的重点工作来抓,强化日常宣传、持续宣传,推进宣传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二)强化督导检查。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是考核问责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的重要内容。集中宣传月期间,区处非办将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督查、暗访,提升宣传月活动社会效果。对于开展工作流于形式的,将在年度考核中给予倒扣分。

(三)加强沟通交流。一是征集宣传素材。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方法,积极制作形式新颖、寓意深刻、群众喜闻乐见的处非宣传作品(短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主题海报、文案等),选取2件以上优秀作品(多者不限)于6月9日前将电子版报区处非办。二是征集宣传稿件。从即日起至7月7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成员单位至少报送2件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稿件(多者不限),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工作亮点、有关政策解读、典型案例等。区处非办将择优在全区通报推广优秀素材和稿件,对报送积极、稿件优质的单位,在年底平安建设综治考评中给予重点加分。

(四)及时总结经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成员单位要对集中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形成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宣传教育成效、存在主要问题、完善措施建议等内容的工作报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成员单位联系人名单(单位、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于6月3日前报送区处非办;活动方案、工作报告、统计表(附后)及报纸、图片、视频等附件于7月7日前报送区处非办(活动方案、工作报告、统计表请加盖公章后发送传真或电子扫描件,联系人、图片视频等附件请发送至电子邮箱)。

为进一步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切实提升人民群众风险防范意识,积极推进非法集资源头治理,根据处非办《关于开展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现结合街道实际,特制订如下方案。

今年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当前,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多发,涉及领域众多,形势不容乐观,必须进一步加强源头防控,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是年度重要宣传活动之一,在增强公众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风险识别能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各村、社区、相关站所要充分认识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往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开展多层次、全方位、覆盖广的宣传活动,确保组织有力、分工明确,形成上下合力、同频共振,推动活动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

紧紧围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主题,结合防疫抗疫战疫、复工复产复市等新形势、新特点、新要求,认真谋划,创新举措,扎实开展针对性宣传工作。

2021年6月为扩大宣传声势,形成工作合力,确定6月15日为集中宣传日,要集中发声,掀起宣传高潮。要把宣传月活动纳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常态化工作机制,与时俱进,常抓常新,做成响亮品牌。同时,要搞好日常宣传,保持合理频次,做到有序推进。要科学安排年度宣传活动内容,注重将宣传教育与非法集资监测预警、风险排查、案件处置以及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

(一)聚焦宣传重点

一是聚焦重点领域,针对网络信贷、私募基金、养老服务、虚拟货币、区块链、电子商务等行业领域,注重防范利用疫情、复工复产等噱头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二是聚焦重点人群,着力加大老年人、青年学生、待业人员、退休人员等群体的宣传力度,根据不同受众的认知特点和接受习惯,差异化开展宣传。三是聚焦重点区域,对社(村)区办公楼、公交站点、小商场、电梯间等人流量较大地区,加大宣传力度,不留宣传死角。

(二)拓宽宣传渠道

一是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公交、移动媒体等宣传阵地,全年开展常态化宣传.二是积极拓展新媒体、自媒体,通过微信、微博、短视频软件等渠道,扩大宣传触及面,加强精准推送宣传。三是加强公共场所宣传,充分发动一线部门、社区志愿者等基层力量,通过线上线下方式组织开展好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屯、进网点、进家庭“七进”宣传活动;通过社区宣传栏、村镇大喇叭、学校课堂等宣传媒介功能,增强宣传渗透力。各村、社区、各相关站所应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鼓励开展灵活多样的“非接触”宣传,减少人员聚集。

(三)创新宣传形式

要将专业知识转化为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和形式,提升宣传效果。可通过短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主题海报、“蹭热点”文案等形式,推出更多接地气的宣传作品。探索开展知识问答等趣味活动,拉近宣传距离、搞活宣传形式,提升互动性和群众参与感。

(四)丰富宣传内容

为使宣传内容丰富生动、深入人心,省处非办组织印制了-批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手册,已陆续发往各地,供各地在开展宣传活动中使用。同时,国家处非联办整理出了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海报及文字材料,请各村、社区、相关站所依据百度网盘链接和提取码自行下载使。鼓励各村、社区、相关站所积极制作宣传海报、图片、动画、文字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资料,推进宣传工作进一步具象化、生动化、生活化。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相关站所务必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宣传月活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相关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职责,加强活动的督办落实,要强化部门联动,做好各项宣传活动的协调配合,确保方案郎署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二)创先工作思路。各村、社区、相关站所要进一步拓宽扩大宣传渠道和队伍,创新宣传形式。宣传媒介由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向网络、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拓展。宣传队伍要运用通俗、生动、形象、易懂的群众语言,利用一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针对不同地区和人群,区分运用不同宣传渠道和形式,使宣传真正“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成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格局,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决策部署,扎实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各项工作任务,加强金融知识和金融政策普及宣传,提高人民群众防范非法集资意识,根据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定于2021年5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防控非法集资风险的严峻性和紧迫性,提高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精心组织,及时部署,集中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形成抵制非法集资的浓厚氛围,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蔓延势头,确保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取得实效。

各乡镇及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要求,积极主动做好舆论引导工作,深入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媒体聚焦的问题,有效扩大影响,形成品牌示范效应。

(一)抓住重点内容开展宣传。一要加强法律政策解读。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提高群众识别非法集资风险意识。针对民间投融资类中介机构、网络借贷平台、房地产、农民合作社、私募基金、股权众筹、民办教育、医疗、养老等案件高发重点领域,加强政策宣传,鼓励群众举报非法集资线索。二要加强风险提示。根据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工作实际,对以虚拟任务、虚拟货币、消费返利等当下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的集资行为,及时予以风险提示。三要加强金融知识和金融政策普及宣传。通过举办金融知识讲座等方式,使群众树立正确理财观念,着力宣传“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不要相信“竹篮子也能打一筐水”的神话。着力宣传“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责任自负”,消除群众对“非法集资损失政府买单”的误解和不当期盼。

(二)针对重点地区和群体加强宣传。一要加强对非法集资高发地区的宣传。对拆迁区、产业聚集区等非法集资高发易发地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宣传月期间要做到定人、定时、定量。二要注重加大对偏远地区的宣传力度。对偏远村镇、城乡结合部等易忽略地区,要注意“查漏补缺”,确保宣传教育全覆盖。三要针对重点人群开展宣传。重点加强对老年人、农民等风险防范意识差、承受能力弱的群体的宣传;做好金融知识进校园活动,针对大学生群体加强宣传。

(三)创新渠道和方式加强宣传。各乡镇、各有关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拓宽扩大宣传渠道和队伍,创新宣传形式。宣传媒介由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向网络、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拓展。宣传队伍由各级处非工作人员向行业部门、专家、学者、社区网格员、扶贫工作队等拓展。要运用通俗、生动、形象、易懂的群众语言,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针对不同地区和人群,区分运用不同宣传渠道和形式,使宣传真正“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成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格局,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效。宣传部门要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广告片播放工作,协调电视台、网络媒体、政府网站以及交通宣传载体等平台持续播放。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9日至5月14日)。传达部署xx县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精神,制定我县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县处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二)集中宣传阶段(5月15日至5月31日)。县处非领导小组强化督促指导,积极组织协调各乡镇、各有关成员单位全面深入、扎实有效开展宣传月活动。各乡镇、各有关成员单位召开会议,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海报,布置宣传展板,设立咨询点,向群众分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品,播放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题教育片,开展政策咨询服务;银行业各金融部门在营业网点门前悬挂宣传口号条幅,利用led显示屏不间断进行宣传;县有关成员单位在县淮河路永泰村镇银行门前开展集中宣传,县新闻媒体于当日及次日进行集中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受众范围,增强宣传效果。

(一)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各乡镇、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在已有的良好工作基础上,加强协同配合,建立健全宣传教育长效工作机制。县处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发挥各自优势,指导、配合各乡镇加强宣传。各乡镇要切实推动各职能部门落实职责,推广有关经验做法,实现辖内宣传教育资源有效整合,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升宣传月活动的社会效果。

(二)及时反馈工作信息。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是县处非办对各乡镇和各成员单位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年对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请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加强对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的总结,并注意收集保存影像、照片、视频等活动资料,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请各乡镇、各成员单位于5月28日前将工作情况总结(含活动情况统计表)和活动资料报送至县处非领导小组办公室。


非法集资宣传方案篇七

(一)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以民间投融资中介(投资咨询、非融资性担保、财富管理、第三方理财)、网络借贷平台、房地产、农民专业合作社、私募基金、股权众筹、民办教育、医疗、养老及辖内其他风险高发领域为重点,加强对非法集资高发易发地区、偏远地区和老年人、农民、在校大学生等重点人群的宣传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

(二)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注意运用简单、形象、易懂的群众语言,利用一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增强宣传品的通俗性和生动性。针对不同地区和人群,区分运用不同宣传渠道和形式,增强宣传教育的互动性和参与性,真正使宣传教育入脑入心。

(三)注重创新,确保实效。大力拓展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积极创新宣传方式,拓宽扩大宣传渠道和队伍。宣传媒介由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向网络、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拓展。宣传队伍由处非工作人员向行业部门、专家、学者、社区网格员、扶贫工作队等拓展,形成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格局,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四)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宣传教育活动由县处置非法集资领导组统一部署实施,县、乡、村(社区)三级联动,县处置非法集资领导组相关成员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相关金融保险机构协同推进,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非法集资宣传方案篇八

1、大力宣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广大群众熟悉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基本规章制度,遵纪守法,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活动。

2、大力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利用近年来查处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件,以案说法,入情入理的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揭露犯罪份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风险性及其危害性,提高公众对非法集资犯罪行为的甄别能力,引导群众形成抵制非法集资的巨大防线,并向相关部门举报非法集资线索。

3、宣传普及非法集资、民间借贷等非法金融活动与投资理财等正规金融业务的专业知识及区别,教育群众准确识别非法集资、民间借贷,明确非法金融活动和正规金融业务的界限,提高防范意识,防止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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