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2023年先进个人评选方案(模板16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0-20 09:24:08 页码:11
2023年先进个人评选方案(模板16篇)
2023-10-20 09:24:08    小编:温柔雨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方案吗?以下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方案范文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先进个人评选方案篇一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山天中学学生须知》,品德测评等第为优。

3.积极组织、参加集体活动,起模范带头作用。

4.能代表时代青年的良好精神风貌。

5.积极参加社会志愿者服务活动,按时完成课时量。

6.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7.体育成绩达到优良(免修除外)。

1、个人素养30%主要是对候选先进个人者在时政知识、生活常识、艺术素养等方面的书面考察,满分50分,折合30%算入总成绩。

2、教师评议20%请候选人的`相关所有任课老师对候选人的课堂、日常表现进行打分,从学习成绩、思想品德、行为规范与班级工作四个方面分别打分。

3、体育测试30%候选者必须通过以下体育测试:50米跑、立定跳远、投实心球、800米耐力跑。应试者在前三项中选择两项,800米耐力跑为必考。

4、个人材料展示20%每位先进个人候选者需为自己制作一份个人材料作为全校展示,并接受评审组老师的打分。

本次评委会由行政老师、任课老师、年级组长、体育老师

1月下旬校级初评

2月22日~2月29日班级评审、年级评审

3月3日候选人申报截止

3月3日中午12:00候选人培训

3月10日~3月14日候选人个人材料展示

3月3日~3月7日任课老师打分

3月11日个人体育、综合素质测试

3月12日团委汇总分数

3月12日校级评审,报校长室

3月14日行政会通过并张榜

3月17日张榜三日无疑议后报送团区委

备注:

(1)出现以下情况即被取消资格

1.体育测试不合格

2.基本政治观点错误

3.社会实践学分未满

4.作弊

5.不友好竞争

(2)个人材料展示内容

(1)参与艺术节筹备工作,高三年级学生参与年级常规管理工作。

(2)个人材料展示:自我介绍、特长介绍、所获奖励介绍。

先进个人评选方案篇二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以及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冈武一中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方案》。

以z和z理论为指导,以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为目的,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准绳,树立以人为本、依法治教、以德治教的新理念,强化师德素养,全面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准。通过开展评选“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活动,树立典型,弘扬正气,努力营造“以师德立身,以师德立业”的浓厚氛围;着力培养一批“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优秀教师;以优良的师风,带动教风,促进学风,优化行风,为学校的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队伍保障。

全校教职工均可参评,但以一线教师为主,班主任和有关领导及工作人员分别不少于师德标兵和先进个人总数的60%。指标总数分别为全校在职教职工总数3%和5%左右,并根据实际情况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确定分配方案。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高的思想道德水平。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敬业爱岗,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无私奉献精神,工作勤奋,任劳任怨,深受师生好评。

3、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廉洁从教,受到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

4、思想解放,勇于创新,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努力学习新知识。注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和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在教育教学或科研方面有突出成果;熟练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和技术,教育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教学成绩显着,综合量化考核位于可比系列前15%。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报参评:

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受到处理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等次的;教育教学上有严重失误,造成不良影响者;讽刺、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向学生传播不良信息而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向学生乱收费、乱征订资料或乱推销商品的;搞有偿补课、有偿辅导和校外有偿家教的;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学生或家长为个人谋取私利的。

充分发扬民主、自下而上、层层选优的原则,最后产生师生公认的学校师德标兵和先进个人。

1、由学校党总支委员扩大会将师德标兵和先进个人指标一次性分配到年级、处室,同系列分别按综合量化的前15%向校办公室进行申报。

2、符合条件的申报者在所在年级、处室进行述职,由所在年级、处室按学校规定组织初评。

3、由学校党总支委扩大会议根据《冈武一中教师职业道德考评方案》认真研究,确定初选名单。

4、由学校党总支负责对初选的师德标兵和先进个人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正式确认为校级师德标兵或先进个人;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经调查确认不符合评选条件的,不予确认。

1、评选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是一项促进教师自我全面发展的活动,要求全校教师对照师德标准积极参与,学校将精心组织,严格操作,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2、校级师德标兵和先进个人每年评选一次。学校对评选出的校级师德标兵和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必要物质奖励。

3、对校级师德标兵在市、县级评先、评模中予以优先考虑。

4、关于2014年度评选的时间要求:各处室、年级部务必在十一月底以前将初评名单及各2000字以上的材料交校办公室,学校将于十二月中旬上交市教育局。

5、校级师德标兵的事迹材料将在校园网上设立专栏进行宣传。

先进个人评选方案篇三

为全面提高我校行政干部、教职工的整体素质,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娴熟的优秀教职工队伍,激励行政干部、教职工服务教育教学工作积极性,学校特制定先进教育工作者、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

“先进教育工作者”在全体行政、年级主任当中评选,“先进工作者”在教辅、后勤、保卫、校办、公益岗人员中评选。

1、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主动参与和落实学校的办学思想,能充分认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将育人工作放在首位,严于律己,甘于奉献。

2.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热爱学生,了解学生,关心学生,对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工作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者。

3.热爱学校,关心集体,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顾全大局,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能。

1.认真学习理论知识,坚持业务进修。行政干部、年级主任能认真完成行政管理及教学任务,认真做好学生成长的引导工作,组织学生开展多种健康有益的校园文化活动,激发学生创新意识和个性发展意识,有效推进学生全面发展,切实为拓展学生素质做出实绩。扎实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在学生日常管理及服务工作中踏实严谨,所带年级在学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文明宿舍建设、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着,无重大违纪事件和重大事故发生。行政管理工作人员,应根据自身岗位情况,应认真总结各自的工作内容及方法,努力开拓进取,满足岗位的要求,不断创新再进步。

2.认真落实学校德育工作要求,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在工作中渗透德育教育,做到师生关系融洽。

3.不断更新教育理论,积极参与新课程教改,教学安排适应我校学生的实际需求,管理方法灵活,管理效果明显,能充分得到学生认可。

4.在学校发展过程中,勇于提创新建议,所分管的工作有特色、成绩明显,所带年级教学成绩处全市前列,所教的班成绩处全级前列,所承担工作完成出色,受到分管领导、部门领导和师生好评。

严格遵守学校教职工出勤考核办法,不无故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席会议、活动等,严格执行工作制度、工作纪律。

经各部门推荐后进行一定范围的民主测评,在本年级师生、所处部门职工及校级领导评价中满意率达80﹪以上。

1、各处室、各部门推荐:根据教职工的工作表现情况、学生评价和工作业绩,选出各处室、各部门的推荐名额。其中行政人员由校长书记根据行政人员平时工作表现和成绩提名,教辅、后勤、保卫、校办、公益岗人员名额由各分管校长提名。

2、由校办牵头,汇总提名名单并对候选人进行一定范围内的民主测评。

3、召开校长书记办公扩大会,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人选。

4、公示: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审批发文。

1、进校未满一年的教职工不参加评选。

2、一年内请假累计超过十天的职工不参加评选。

3、一年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十次的不参加评选。

4、无故旷工、旷课一天者不参加评选。

5、发现有体罚变相体罚、向学生违规收费或发生其他重大责任事故、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造成不良影响的,则实行“一票否决制”。

先进个人评选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现代文明素质,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丰富校园文化内涵,树立典型,发挥榜样的带头作用,在全校形成崇尚文明、好学上进的班风和校风。经研究,学校决定于本学年开展第三届“校园之星”评选活动。“校园之星”下设“礼仪之星”、“诚信之星”“环保之星”“感恩之星”“科技之星”“艺体之星“六个类别。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学校成立“校园之星”评审领导小组

组长:杨文松

副组长:贾文丽郭以才叶晓红

组员:陈逾张莉林小兰隆婷婷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陈逾(兼)

成员:陈佳杨佳翁邦君李成玖

逐层推荐,公开评选

校级60名;班级140名

学校为获得校级“校园之星”荣誉称号的60名学生在“六·一”庆祝大会上颁发绶带、证书、奖品。班级“校园之星”颁发证书、奖品。学校将校级“校园之星”获奖者照片及先进事迹通过广播站、网站、橱窗大力宣传并在学校荣誉墙上展示。

1、坚持佩戴好少先队员标志,升旗仪式精神饱满,保持安静,认真听讲。

2、在校积极使用礼貌用语,举止文明大方,不说粗话、脏话,不打架,不叫他人绰号,见到师长和外来客人能主动问好。

3、同学之间和睦谦让,互相帮助,不闹纠纷,不吵架打架。课间玩耍文明,不追逐打闹,不串班,不爬窗。

4、穿着整洁,个人卫生良好,不在地上滚爬,不乱丢杂物,见到有人乱丢能劝阻,见到杂物能主动捡起。

5、集会做操做到“快、静、齐”,不插队、不推搡、不拥挤,上下楼梯靠右行,脚步轻轻,保持安静,遇到交叉主动避让。

1、讲诚实、守信用,表里如一,具有优良的诚信品质和道德素质。

2、模范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能按《玉屏实验小学养成教育目标》规范自己言行。

3、严格遵守学校纪律和班级规定,无考试作弊等投机取巧行为。

4、为人正直,不隐瞒自己与他人的错误,不弄虚作假,勇于承认并改正错误。

5、团结同学,热爱集体。自觉融洽同学关系,保持和谐的人际关系,不做有损集体荣誉的事。

6、勤奋俭朴,助人为乐。刻苦学习文化知识和劳动技能,积极参加有益的文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1、有较强的环保意识和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生活自理能力强。

2、爱护公共环境,带头开展校园卫生保洁,并能带领周围同学美化校园,自觉维护校园环境。

3、积极参加卫生责任区等卫生清理工作。

4、无乱扔乱丢乱贴乱写乱画现象,积极开展“弯弯腰,拾起身边的垃圾”等环保行动。

5、节约水电,养成随手关灯、关水龙头等好习惯。

6、主动了解、学习环保知识,积极向身边的人们宣传环保。

1、在校尊重老师,学习努力。见到老师能主动问好,与老师关系融洽。

2、乐于助人,团结同学,与同学关系融洽,赢得同学的信任和喜欢。

3、在家孝敬长辈父母,能为家庭做力所能及的劳动,积极为父母分忧,以实际行动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恩。

4、爱护自然,保护环境,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桥梁。

5、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以实际行动回报国家和社会的培养之恩。

6、积极参与感恩教育的各项活动,成绩突出。

1、崇尚科学、勤奋学习、追求真知,积极参加科学实践活动,大胆质疑,拥有较强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

2、坚持参加一项科技活动、实验操作能力强。

3、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科技作品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

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艺术、体育活动。

2、具有一定的艺术或体育特长。

3、参加各级比赛,取得优异成绩。

学校通过升旗仪式、橱窗、广播广泛宣传“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各班召开主题为“寻找身边的榜样,争做校园之星”的班(队)会,宣传评选方案,让学生人人知晓,并积极投入到争当“校园之星”,督促自我养成文明习惯的活动中来。

各班按照评选条件采取学生自荐和师生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按不超过班级人数10%的比例确定“班级之星”;班(队)会上,“班级之星”登台演讲,学生投票,公正、公平评选出“校园之星”候选人上报学校。每类“校园之星”各班限报1名,6类中最多选报3类。未推荐为校级“校园之星”候选人的做为班级“校园之星”进行表彰。校级“校园之星”候选人推荐材料纸质件交至“校园之星”活动评选办公室(行政办公室),电子文档以年级组为单位发翁邦君oa。材料截止时间:3月31日下午4:00。逾期视为放弃。

公示候选人照片及事迹材料,候选人通过校园广播进行自我介绍,让全校师生全面了解候选人情况,同时,候选人每天在校内佩戴袖章,接受全校师生监督。组织候选人进行与文明礼仪相关的社会调查和志愿服务活动。

本次活动最后评选过程采用“票选”进行。各班自行设计制作个人简介展示牌,尺寸为80cm×80cm,形状不限。展示牌上必须注明姓名、班级、申报类别、个人简介。展示牌底部离地面距离为1。2米。各班自行设计稳定的支架用于支撑展示牌,避免在票选时被风吹到。票选所需投票箱由学生自行设计制作。各班选派10名学生参与投票(候选人不参与)。学校将候选人个人简介展示牌按“六星”类别排成6排。320名学生代表将手中的60张选票分别放入候选人的投票箱里,每位候选人投票箱中限投一票,每类候选人中最多投10人。最后,组委会统计每位候选人实得票数,每类“校园之星”得票数前10名当选。未入选校级“校园之星”的做为班级“校园之星”进行表彰。

学校走廊张贴每名校级“校园之星”的照片及优秀事迹,并在全校“六·一”庆祝大会上为校级“校园之星”颁发绶带、证书、奖品,并邀请受表彰的学生家长参加表彰活动。班级“校园之星”颁发证书、奖品。

1、各班要认真选拔,按时完成各阶段工作,确保评选活动不搞形式,走过场。

2、大造声势,形成氛围。要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大造声势,利用评选活动推动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在学生中营造人人争当“校园之星”的良好氛围。

3、纪律要求: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严禁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该班评选资格,并全校通报批评。

4、注重实效。各班要结合评选活动,促使学生从小养成良好的生活、学习和行为习惯,形成人人争当“校园之星”、人人为创建和谐校园争作贡献的氛围,力争使此次活动起到良好教育效果。

5、学生主要事迹严格控制在100字内,超字数视为弃权。

6、本通知解释权属玉屏实验小学“校园之星”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7、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先进个人评选方案篇五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夯实安全工作基础,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参与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先进,推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评选月安全生产及年度安全标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月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公司在岗职工。

2、年度安全标兵:月公司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或有突出表现者

二、评选条件

(一)月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1、认真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熟知与本岗位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本岗位安全管理要求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意识强,较好地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善于钻研和思考安全工作,创新意识强,积极探索安全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成绩突出。

3、积极参加公司部门举办的各项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等活动,表现突出。

4、在各项安全检查整治及日常安全工作中能及时发现问题,积极反映,表现突出。

5、坚持原则,办事认真,敢于向“三违”行为作斗争。

6、面对突发事故临危不惧,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

(二)年度安全标兵

2、多次获得月安全明星称号,对安全制度完善,安全责任落实提出合理化建议,健全本岗位安全管理,安全工作成绩显著。

3、安全工作有创新、有亮点,得到广泛认可。

4、积极参加车间、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表现突出。

三、评选办法

1、年度安全标兵:由各部门自行申报,上报先进材料。

2、月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由各部门根据月安全生产情况报送人选,上报先进材料。

3、月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由安环部根据各部门上报的评选材料,组织中层干部进行评议,在安全生产宣传栏上进行公示。年度先进安全生产个人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一评定,公示后在年度公司工作总结会议上进行表彰奖励。

四、表彰和奖励

1、月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在每月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奖励,公示在安全宣传栏,写作每人奖励100元。

2、年度安全标兵颁发证书,每人奖励500元。

五、要求

1、评选活动是对月安全工作和年度安全工作的一次全面总结和展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积极做好推荐评选工作。

2、评选活动不设定各部门指标,请各部门好中选好、优中评优,确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优秀个人推选出来。

3、各部门于每月30日前月安全明星的先进事迹报送安环部,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先进个人评选方案篇六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激励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人社部对疫情防控突出贡献者给予及时表彰奖励的有关要求,区委组织部拟开展评选“战疫堡垒”“战疫先锋”活动,及时宣传表扬我区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基层党组织,共产党员及非党群众,以先进典型为样板,激励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提振士气、无私无畏、勇往直前,在疫情防控一线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

1.“战疫堡垒”:疫情防控工作中,在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上发挥突出作用的基层党组织。

2.“战疫先锋”:疫情防控工作中,志愿参加,冲在一线,攻坚克难的党员、干部、群众。

主要以各党(工)委、党组推荐为主,严禁层层要材料、反复修改材料。

以xx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形式讨论通过后,进行表彰奖励。表彰通报在“xx党建微平台”“聚焦xx”等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1.对于确定的“战疫堡垒”“战疫先锋”,区委组织部在“xx党建微平台”“聚焦xx”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先进事迹,向全区通报表扬,号召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学习。

2.由区管党费发放慰问金,获评“战疫先锋”的党员每人xx元,其中一线医务工作者每人奖励xx元;获评“战疫堡垒”的基层党组织奖励党组织xx元。

3.积极向上级党组织,媒体推荐,获评市级“战疫先锋”每人xx元,其中一线医务工作者每人xx元;获评市级“战疫堡垒”的基层党组织奖励党组织xx元。

4.坚持在疫情防控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对干部获评“战疫先锋”的,在提拔、使用时重点考虑。

1.评选表彰重点面向基层,突出在医疗救助、基础预防、物资援助、群防群控、服务群众等疫情防控一线工作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

2.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给基层增加负担,采取特事特办,边公布边公示,相应手续后补。

3.个别表现特别突出的非中共党员、群众也可参评。

4.申报“战疫先锋”“战疫堡垒”事迹材料在xx字左右,由各党(工)委、党组推荐呈报,推荐呈文电子版请上传至邮箱xx,联系人xx,电话xx,手机xx;推荐呈文纸质版待疫情过后送到组织部xx室。

另外,各级党组织要畅通举报渠道,广泛动员党员群众反映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好的党员干部,一经查实,及时严肃处理。(此通知立即传达至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

先进个人评选方案篇七

一、评选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山天中学学生须知》,品德测评等第为优。

3.积极组织、参加集体活动,起模范带头作用。

4.能代表时代青年的良好精神风貌。

5.积极参加社会志愿者服务活动,按时完成课时量。

6.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7.体育成绩达到优良(免修除外)。

二、先进个人评选成绩单构成

1、个人素养30%主要是对候选先进个人者在时政知识、生活常识、艺术素养等方面的书面考察,满分50分,折合30%算入总成绩。

2、教师评议20%请候选人的相关所有任课老师对候选人的课堂、日常表现进行打分,从学习成绩、思想品德、行为规范与班级工作四个方面分别打分。

3、体育测试30%候选者必须通过以下体育测试:50米跑、立定跳远、投实心球、800米耐力跑。应试者在前三项中选择两项,800米耐力跑为必考。

4、个人材料展示20%每位先进个人候选者需为自己制作一份个人材料作为全校展示,并接受评审组老师的打分。

三、评委组成

本次评委会由行政老师、任课老师、年级组长、体育老师

四、工作流程

1月下旬校级初评

2月22日~2月29日班级评审、年级评审

3月3日候选人申报截止

3月3日中午12:00候选人培训

3月10日~3月14日候选人个人材料展示

3月3日~3月7日任课老师打分

3月11日个人体育、综合素质测试

3月12日团委汇总分数

3月12日校级评审,报校长室

3月14日行政会通过并张榜

3月17日张榜三日无疑议后报送团区委

1)参与艺术节筹备工作,高三年级学生参与年级常规管理工作。

2)个人材料展示:自我介绍、特长介绍、所获奖励介绍。

先进个人评选方案篇八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专业发展能力,促进师德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特色化,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驿马力农小学师德标兵评选方案。

本校在职在岗、工作满3年以上的教职工。

1、政治坚定,忠诚教育。政治立场坚定、方向明确,拥护党的领导;积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和政策,热爱教师职业;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有强烈的职业使命感。适时对学生进行国情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安全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2、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工作中能顾全大局,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以身作则,乐于助人,尊重学生,作风正派。

3、钻研业务,成绩突出。积极进行课程与教学改革,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积极投身到“课堂教学改革”活动中,教育教学质量高,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成绩突出。

4、同事认可,学生喜爱。模范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履行岗位职责,自觉规范思想行为和职业行为,热爱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平等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学生,学生、家长、同事满意度高。

5、有真实典型的事迹和鲜活的教育经验,并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6、从教满3年,担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等工作2学年以上,并至少有一次被评为校级优秀班主任等奖项。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票否决”,不得参加评选:

1、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

2、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

3、参加赌博、邪教、封建迷信等活动;

4.向学生传播不良思想或信息,误导学生。

对照评选条件,个人自行申报,学校进行推荐,考核小组组织评议,推选一名。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本次评选工作,充分发扬民主,把真正受学生欢迎、师德高尚的优秀教师选拔出来,要特别注重评选工作的过程性和教育性。

2.评选要严格对照评选标准,规范流程。

3.评选工作要向一线教师倾斜、向长期担任班主任的教师倾斜。

先进个人评选方案篇九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突显广大教职工在异常严峻的防疫形势下坚持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迎难而上、勇于担当、恪尽职守、无私奉献,展现广大教师立足教育教学岗位助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为复学复课和校园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一)评选对象

学校全体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在疫情防控工作期间,挺身而出、冲锋在前,当好“战斗员”“宣传员”“保障员”,积极投身到抗疫工作、线上教学和复学复课工作中,在值班值守、人员排查、体温测试、爱心捐赠、科普宣传、志愿服务、心理疏导、信息报送、应急处置、物资保障、后勤服务以及家属区门岗值班等急难险重工作中积极主动,表现突出,为学校疫情防控做出重要贡献。

(三)评选名额、比例

校本部评选名额为30人。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附属口腔医院评选比例为职工人数的2%,援鄂人员可优先评选。

(四)评选程序

1.由各部门推荐。各二级党组织对申报材料须审核把关。

2.学校相关部门会同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工作组进行复核评议。

3.学校党委研究决定。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严格把关

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对照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把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冲在前、勇担当、靠得住的先进个人推荐出来。要严格推荐纪律,规范工作流程,确保推荐对象事迹真实突出、在广大师生中认同度高。各单位要认真组织,个人要真实填写并报送

先进个人评选方案篇十

为表彰先进、选树典型,激励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攻坚克难,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脱贫攻坚,营造学习典型、争当典型的浓厚氛围,经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202--202-年度全市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为做好评选表彰推荐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奖项设全市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其中先进个人分设奋进类、贡献类、奉献类、创新类四个奖项。

(一)先进集体表彰对象。在脱贫攻坚中表现突出、脱贫成效显著的集体:

2.各级定点扶贫单位;

3.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积极参与脱贫攻坚的社会团体、企业。

(二)先进个人表彰对象

1.奋进奖:从脱贫主体中产生,对象为脱贫致富群众、村两委班子成员(含大学生村官)、村级经济合作组织负责人、脱贫致富带头人等。

2.贡献奖:从扶贫工作主体中产生,对象为各级党政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军队和武警部队、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含挂职扶贫干部、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中的先进典型。

3.奉献奖:从社会帮扶主体中产生,对象为各类社会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和公民个人中的先进典型。

4.创新奖:从脱贫攻坚理论与实践创新的主体中产生,对象为推动扶贫改革创新的先进典型。

被推荐的集体和个人,必须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执行脱贫攻坚政策,聚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立足岗位、勇于奉献,为我市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积极贡献,并具备以下评选条件:

(一)脱贫攻坚先进集体方面

1.减贫带贫事迹突出、成效显著,工作模式方法可复制可推广;

4.202-年至今,在国家、自治区、市组织的脱贫攻坚考核、督查中发现突出问题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被自治区、市“黑榜”通报和专报批评的市、县(市、区)直单位、乡镇、村原则上不予推荐,所帮扶贫困村被自治区、市“黑榜”通报和专报批评的市、县(市、区)直单位原则上不予推荐。

(二)脱贫攻坚先进个人方面

3.202-年至今,被自治区、市“黑榜”通报和专报批评的个人不予推荐。

4.其他条件。奋进奖:艰苦奋斗、自力更生,带头光荣脱贫;积极作为、勇于担当,带领贫困群众摆脱贫困,事迹催人奋进。贡献奖:履职尽责、深入脱贫攻坚一线,倾心用力真扶贫、扶真贫,扶贫扶志扶智,出色完成扶贫任务。奉献奖:扶贫济困、甘于奉献,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关心关爱贫困群众,扶贫成效明显,受到社会广泛好评。创新奖:勤于钻研、勇于探索,创新扶贫措施或方式方法,理论或实践创新在自治区产生重要影响,具有较高的推广价值。

推荐评选工作必须公开、公平、公正,面向基层、面向脱贫攻坚一线,坚持评选标准,严格推荐程序,严明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监督,保证评选质量。

(一)评选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充分体现广泛性、代表性和典型性。

(二)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评选要面向基层和脱贫攻坚一线,推荐候选对象重点向乡镇、村和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村“两委”干部、脱贫户倾斜。副厅局级以上单位和干部不列入评选范围,不评选县级以上党委或政府,县处级干部评选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评选总数的20%。

(三)评选工作应自下而上推荐,逐级审核推荐,并在本地区、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各推荐单位要严格审核推荐对象实际情况,对所推荐对象的真实性负责。各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协调纪检监察、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推荐对象进行审核、把关。

全市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产生,采取自下而上的推荐、评选、审批的程序进行。

(一)确定初选推荐对象。各推荐单位对照推荐条件,研究确定初选推荐对象。各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在县级报刊、电视上公示;市直各推荐单位要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行文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确定拟表彰对象。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县(市、区)、各单位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汇总、审核,组织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专责小组进行评选,提出候选表彰对象,并将候选表彰对象在市主要媒体上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审议,确定拟表彰对象名单。

(三)确定正式表彰对象。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表彰对象报市委、市政府审定,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四)开展表彰活动。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表彰决定,并于9月在全市脱贫攻坚推进大会上进行表彰。

(一)各县(市、区)推荐先进集体不超过8个,其中推荐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个、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责小组2个、市派定点扶贫单位1个、县派定点扶贫单位或乡镇或村2个、社会团体或企业1个;推荐先进个人不超过8人,其中推荐奋进奖2人、贡献奖3人、奉献奖2人、创新奖1人,且推荐对象中至少有1名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

(二)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专责小组推荐先进集体不超过6个,其中推荐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个、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责小组2个、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1个、社会团体或企业1个;推荐先进个人不超过4人,其中贡献奖2人,奉献奖1人,创新奖1人。

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先进个人评选方案篇十一

一、评选宗旨:

深入贯彻"科研兴校"的战略方针,充分调动各部门从事教育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学校浓厚的科研氛围,阶段性地培养一批学校科研型的骨干教师队伍,全面提高我校教育科学研究的水平和质量。

二、评选对象:

积极参与教科研工作的教师。

三、评选办法:

(一)课堂教学改革:

以"先学后教,当堂训练"的导学案教学模式为突破口,全面深入开展课堂教学改革。

1、学期初提供改革计划赋5分;

2、学期末总结实施过程,提供改革实施案例或论文赋10分;

3、学校组织人员对成果进行评定,一等奖10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3分。

(二)课题研究:

以xx一中《教科研实施办法》为基本依据。

2、全程参与课题研究并完成各项课题要求赋5分;

3、科研论文发表,校级赋3分,县级赋5分,省级赋8分,国家级赋10分;

(三)课程开发:

认真研究学习课程开发的相关理论,立足于我校的课程设置现状进行实践探索,开发出适合我校学生实际的校本课程。

1、课程开发活动有计划、有实践记录赋10分;

2、校本课程编写赋10分;

3、学期末学校对课程资源进行评定,一二三等奖分别赋5分、3分、2分;

4、在课程开发方面获得优质课或有研究论文发表或参加科技创新大赛获奖(教师获奖与学生获奖赋分相同),校级1分、县级2分、地级3分,省级以上5分。

(四)竞赛辅导:

以龙口一中《竞赛与自主招生辅导实施方案》为基本依据。

1、参与一类竞赛辅导赋5分,参与二类竞赛辅导赋3分;

2、辅导过程完备(有计划、有记录、有教案)赋10分;

3、竞赛获奖,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赋分为6、3、2,国家级为10、8、7,省级以下一等奖5分。

4、自主招生辅导每取得清华北大资格一人次记10分,南大、浙大、复旦等一类985院校一人次记8分,其他985院校一人次记6分,其他211院校一人次记4分。

先进个人评选方案篇十二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扶贫工作的通知》“每两年组织开展一次定点扶贫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评选表彰活动”的要求,经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准同意,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决定对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以来,在定点扶贫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以来参加定点扶贫工作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国有大型骨干企业、国有控股金融机构、教育部直属高校、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民营企业,以及在上述单位中从事扶贫工作的个人。2012年底新参加中央定点扶贫工作且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也可参加申报。

表彰名额共160个(原则上先进集体120个,先进个人40名)。表彰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不评选副司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司局级及以上单位和个人,处级干部比例控制在20%以内。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领导重视。把定点扶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有负责定点扶贫工作的机构、人员和经费,有明确的定点扶贫工作规划或实施方案,有完善的定点扶贫工作规章制度和办法。

2.措施有力。坚持选派优秀中青年干部挂职扶贫,单位领导同志每年至少到定点扶贫县开展一次扶贫调研;充分调动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职工参与定点扶贫的积极性,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扶贫开发。

3.勇于创新。坚持帮扶工作到村到户,有效解决贫困地区、贫困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民生问题;结合本单位实际,多渠道广泛筹措帮扶资金,创新帮扶项目管理机制;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典型,大力宣传。

4.成效显著。定点帮扶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稳步增长,帮扶对象脱贫致富和自我发展能力显著提升;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职工对定点扶贫工作关注度高、参与积极,社会反响好,定点扶贫地区干部群众评价高。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政治坚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部署;密切联系群众,廉洁自律,作风优良。

2.业务精湛。从事定点扶贫工作至少在1年以上,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出色完成定点扶贫各项工作任务。

3.开拓创新。积极主动研究扶贫开发工作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改革创新、锐意进取。

4.成绩突出。高度重视定点扶贫工作,热心参与扶贫开发事业;深入基层调研,工作重心下沉,帮扶工作到村到户,及时帮助解决贫困地区、贫困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民生问题,帮扶工作成绩显著,深受定点扶贫地区干部群众好评;在本单位本系统定点扶贫工作中贡献突出,事迹感人。

(一)推荐

1.中央、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可按照评选条件,向评选表彰领导小组推荐1个候选先进集体或个人(推荐先进集体的,就不再推荐先进个人,反之亦然;帮扶5个及5个以上定点扶贫县的单位,可同时推荐1个候选先进集体和1个候选先进个人),表彰名额共145个。解放军总政治部负责军队和武警部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表彰名额共10个。全国工商联负责民营企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表彰名额共5个。

2.各单位对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在相应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候选先进个人是干部身份的,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本单位纪检部门意见;候选先进集体是民营企业的,应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相应级别工商行政部门审查同意。

3.各单位在完成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初审和公示后,将推荐表(见附件1、2)报送国务院扶贫办。

(二)审核

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副组长单位、中央定点扶贫工作牵头单位的有关负责同志及相关专家,组成中央国家机关等单位定点扶贫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在充分征求各单位定点扶贫县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扶贫部门意见基础上,对候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审核。

(三)审批

审核结果在国务院扶贫办网站进行公示且无异议后,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

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名义表彰。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分别授予“中央国家机关等单位定点扶贫先进集体”、“中央国家机关等单位定点扶贫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不享受劳模待遇),并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事迹进行大力宣传。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评选表彰工作,在推荐评选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操作,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参评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或变相收费。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集体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通报相关单位。

(二)保证进度、材料完备

各单位在完成本单位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初审和公示后,请务必于9月10日前(以邮戳为准)将推荐表(一式2份)报送国务院扶贫办,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表中先进事迹材料要求真实、具体、生动,重点突出,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

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以纸质和电子两种形式同时申报。本通知及相关表格可在国务院扶贫办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先进个人评选方案篇十三

乡镇民族团结先进集体事迹材料关于民族团结先进集体事迹材料**x单位多年来把民族团结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坚定不移的贯彻自治区、市、区党委、政府的各项民族政策,将民族团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当做事关大局的头等大事,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促进了民族团结工作蓬勃发展。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工作,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切实把民族团结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各级党组织的重要议事日程,自始至终把民族团结教育融入到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与业务工作同抓同促,定期与民宗局等相关单位召开会议,安排研究部署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加强民族团结,不断推动民族团结向纵深发展。

二、与业务工作结合,推动民族团结工作深入开展一是打造民族示范街。按照自治区民族委员会规范各街道蒙汉文规格一致的要求,将******x三条街作为蒙汉文规范化示范街,按照要求,示范街约4家商户达到蒙汉文材质一致、大小一致、蒙汉文的排序规范、突出蒙文等标准,打造了一批具有民族特色的示范街,我局也因此被评为市级蒙文示范先进单位。二是严格把关门头牌匾的审批工作。在门头牌匾的审批上,我局与民宗局采取联办工作机制,遵循“五同”标准,同比例、同材质、同亮化、同质量、同颜色,严把审批关,规范门头牌匾蒙语的使用,218年截至目前共审批通过门头牌匾55余块。每半年与民宗局联合开展门头牌匾的督查工作,对前期摸排的14余块牌匾进行蒙汉双语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形成台账,对存在问题的牌匾及时督促商家进行整改。三是加大联合检查力度,与****联合规范清真食品经营。我局联合******局开展了校外托管、私立幼儿园专项检查、建筑工地食堂专项检查和清真食品专项检查,共对辖区内113家清真食品工商个体户进行了检查,对辖区内未取得清真许可擅自从事清真食品经营的食品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另外在古尔邦节等重要节点提前做好安排部署,重点对清真食品混放等问题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及时地排查了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隐患。四是抓好矛盾排查化解,维护民族团结。如针对新疆阿德力烧烤店外摆放影响市容、噪音扰民的情况,我局联合**************多次深入商户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教育劝导工作,现店外摆放等现象已不存在。火车站站前广场常年存在贩卖各类民族特色纪念品的零散摊位,通过引导教育,现将这些商户引入正规市场贩卖,进一步规范了站前广场的秩序,多措并举,及时有效的化解民族矛盾,实现民族稳定。

拓创新,在深入学习开展四个认同教育工作中,大力扶持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发挥他们本民族的优势,把各族职工密切团结在党组织的周围,在全面建小康社会中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实施人才理论战略,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真正形成人才辈出的局面,使各项工作基础扎实,蒸蒸日上,各族职工团结互助,共同学习、共同提高、共同奋斗,很好的实现了各民族的共同发展、共同进步和共同繁荣。

乡镇民族团结先进集体事迹材料关于民族团结先进集体事迹材料**x人政府办公室共有在职干部职工52人,是有汉族、朝鲜族、满族三个民族成份组成的大家庭。长期以来,办公室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抓好“三个服务”工作,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凝心聚力,切实树立民族团结集体的良好形象多年来,县政府办公室在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干部职工的同时,也把学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民族理论和加强民族团结政治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渗透到各项工作中去,积极推进民族团结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并作为检验和考核工作业绩的一个重要内容,不断教育干部职工贯彻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以民族团结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在民族团结教育的组织推进上,每年办公室专门成立以主任为组长,各位副主任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教育工作,使办公室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有组织、有领导、有内容、有形式的进行。在民族团结工作的实践中,坚持加强对各族干部职工的民族团结教育,开展各种形式民族团结创建活动,使民族团结的思想深深扎根在办公室各族干部职工的心中,不同民族的领导、干部、职工之间,建立起了鱼水相依、休戚与共的深厚情谊,形成了共同进步、互相帮助、全心全意维护团结、维护民族大家庭和睦的优良传统,办公室领导班子齐心干事创业、全体干部职工合力务实敬业,人人讲团结、个个争先进已蔚然成风。

二、做好服务,全力为安图又好又快发展贡献力量政府办公室作为机关的窗口,坚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着力为领导、为基层、为群众服务提供优质服务,特别是在开展“兴边富民行动”、全心全意为各族群众服务和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中,充分发挥参谋和助手作用,使我县经济社会得到了快速发展,使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县各族人民。在服务理念上,办公室工作起着综合、枢纽、协调的作用,因此要求我们全体干部职工必须树立服务观念、群众观念、全局观念,必须周到服务,得力办事,工作讲求效率,事事做出表率。只有这样,才能及时提供比较准确的情况,协调各方面落实好决策、指示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组织好信息反馈,保障后勤服务和政令畅通。

大厅的日常管理.受理县长公开电话.县政府政务督办.县投资服务中心等工作中,努力为人民群众.县政府.部门和基层提供了质量优.效率高的各项服务。信息中心建立了百姓热线,及时.准确地把社会公众.各界人士提出的意见建议反馈到县政府以便解决。应急管理办公室共处置和协调突发公共事件4余起,为广大人民群众解决了实际困难并化解了矛盾。事务管理方面,制定了财务、车辆、工勤人员管理制度,规范了财会纪律,节约了开支,保证了行车安全,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一直在县直部门排名前列。这些制度的执行,确保了办公室各项工作的有序运转,实现了内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从而调动了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做到了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团结协作,使整个工作得以有条不紊、高效率、高质量地进行。县政府办公室下设的综合信息科的全体工作人员在做好文字综合.政务信息.政务调研.会务办理.事物协调等工作的同时,努力为县政府领导和部门.基层提供质量优.效率高的智力服务.政务服务和事物服务。从而为**县各民族的团结.稳定.发展提供了保障。

三、心系群众,努力帮助困难群众共同发展政府办公室坚持把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作为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载体,努力为所包保的佳坪、龙泉两个村屯和**一小两名贫困生提供帮助,积极开展捐款捐物等扶贫帮困活动,仅26年共走访慰问困难群众5户,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并从自己微薄的工资中拿出钱来资助贫困户达5余元,同时为贫困生送去了生活必需品,轮流为他们辅导功课,同时鼓励教育在逆境中成长的拼搏精神。“人民群众无小事”县政府办在做好扶贫村的工作外,每年深入农村积极开展帮扶活动,有计划的为少数民族贫困农民办实事,开展助农活动,奉献爱心,充分体现民族大团结的精神。并经常为各族来访群众给予直接或间接方面的帮助,体现了各族人民同甘共苦、心连心的良好精神风貌。

多年来,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政府办在机关和社会当中树立起了良好的形象,使办公室成为富有凝聚力和感召力的先进集体,为促进政府政令畅通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为加强各民族间的友谊树立了良好的典范。连年被县政府评为先进集体;被县委、政府评为工作实绩突出单位,受到了领导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在步入“十一五”的今天,县政府办这棵民族团结之花,正以她更火红的笑脸迎接着新的春天!乡镇民族团结先进集体事迹材料关于民族团结先进集体事迹材料2多年的辛勤培育,2多年的精心呵护,民族大团结这朵奇芭正在西部边陲阿克苏灿然开放。作为民族大团结这个花园的守护者之一的地区发展计划委员会,依然如故恪守职责,始终如一挥洒着真情和汗水,用真心和实际行动不断谱写民族大家庭的和睦之歌。时光飞逝,不变的是民族情,年复一年,永恒的是兄弟谊,这是阿克苏地区发展计划委员会民族团结工作的真实写照。

展计划委员会多次被地区评为“文明单位”、“民族团结模范单位”被自治区发改系统评为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主要做法一、坚持团结进步两大主题促进地区计委两个文明建设多年以来,地区会在地委、行署和自治区发改委的关怀指导下,坚定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的各项民族政策,坚持用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对干部职工进行教育,对历史和现实提出的重大问题作出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回答;坚持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政策的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各族职工正确认识民族与国家的关系、民族与民族的关系;不断增强干部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自觉性。地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各族干部紧密团结,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相互了解、相互支持,“三个离不开思想”深入人心,凝注了各族干部职工亲如兄弟姊妹的亲情,互帮互助的友情和携手并进的民族情,有力地促进了两个文明建设,全面推动我委各项工作的向前发展。

始终把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工作作为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非常注意平时教育,通过对近年来涌现出的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的学习,积极教育和引导各族干部职工向先进典型学习,要像他们那样,热爱祖国,热爱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新疆,热爱发展计划工作;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珍惜民族团结,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要从自身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采取寓教于乐的教育方式,加深各族职工之间的感情。把创建文明科室、五好家庭、文明个人等各项活动与民族团结有机地结合起来,制定了具体的办法和制度,使民族团结在内容和形式上更充实更丰富,利用每周五下午党团及工会的活动时间及重要节假日举行舞会和一些协作性很强的文娱比赛,各族职工在娱乐中交流感情,增进友谊,从而达到各族职工大团结的目的。

为使民族团结之花常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列入干部管理考核责任制,切实保证点、片、面的团结;推行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采用目标管理、逐级考核、标准量化、百分考评的方法,年初签订责任制,年内进行检查督促,年末考核并兑现奖惩,这样使得一些影响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排查调处,原创文秘材料,网。从未发生过群体性事件;定期对党员干部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民族观的教育,进行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教育,每年举办一到两期民族政策学习班,结束时进行考核,并作为评选先进的条件;举办民族互学语言活动,民族同志和汉族同志结成“一帮一”“一带一”对子,成效明显。

处的各民族大团结局面,增强了凝聚力和向心力。单位领导不仅从生活上关心民族同志,更多地从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入手,加大培训力度,使民族干部的整体素质得到明显增强,综合素质显著提高。充分利用每年五月民族团结教育月等活动,把民族团结同加强爱国主义教育、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结合起来,同深入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反对民族分裂主义斗争教育结合起来,同为各族职工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结合起来。

我委的各项工作成果的取得充分证明了民族团结是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坚实基础。有了这个基础,地区发展计划委员会才能取得今天的成就。愿民族大团结这朵奇芭在阿克苏这块热土上常开。

先进个人评选方案篇十四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学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我校全体教职员工齐心协力,共克时艰,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取得突出成效。为进一步凝聚人心、鼓舞士气,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先进集体两个,先进个人若干名;先进个人每个单位原则上推荐1-2名(包括社会服务企业);表现突出的集体或个人,可不受指标限制,单独报送。

(一)抗疫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在疫情防控期间,班子成员身先士卒,冲锋在前,单位教职工广泛参与一线防控工作;充分发挥本单位职能,在值班值守、线上教学、人员排查、物资保障、科普宣传、心理疏导、应急处置、后勤服务、志愿服务、疫苗接种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做出突出贡献。

(二)抗疫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在疫情防控中,不畏艰险、挺身而出、冲锋在前、迎难而上;为疫情防控奉献爱心,贡献突出;忠于职守,在本职岗位上为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作出重要贡献。

各推荐单位要做好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联评产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1.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对照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把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事迹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出来。

3.报送时间:

先进个人评选方案篇十五

为进一步落实地委、行署《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地区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民族团结工作实际,特制定xx关于评选“民族团结办公室”方案。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第八届七次、八次全委会议精神,以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为重点,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切实增强教职工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的责任感与使命感。

通过深入开展评选“民族团结办公室”的活动,使民族团结教育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使民族团结教育深入到广大教职工的心中,进一步提高开展民族团结教育重要意义的思想认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蓬勃发展。

2.能够自觉主动地践行“新疆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新疆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学校的重点工作,创造性地完成任务,成绩突出。没有发生影响民族关系和民族团结的较大事件,各民族教职工和睦相处,关系融洽。

3.能够根据学校安排,结合实际,坚持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及实践活动。加强民族宗教政策理论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全面正确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将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安排、有部署、有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在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中成绩突出。

4.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有益于民族团结的各项活动。5.在民族团结活动中表现突出,不断创新民族团结教育载体,丰富创建内容,注重挖掘选树典型,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常态化。

6.风气正,讲文明,讲礼貌,凝聚力强。工作成效显著,教职工遵纪守法,爱护公物,知荣知耻,成绩突出,明辨是非,远离宗教,不信邪、不信教、不进清真寺,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1.推荐方式可以是科室推荐,也可以是毛遂自荐。科室推荐、毛遂自荐要由推荐科室提交《“民族团结办公室”推荐(申请)表》,推荐时提供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事迹简介,经校民族团结领导小组审核实后,填写《“民族团结办公室”推荐登记表》。

2.“民族团结办公室”的事迹一定要紧紧围绕“热爱伟大祖国、促进团结和谐、建设美好学校”这一主题,典型事迹要可亲、可信、可敬、可学,材料要真实、具体、感人,能为广大教职工认可和学习。

推荐办公室要高度重视,确保评选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和规范有序。同时,学校要大力宣传有关民族团结办公室评选活动,使评选活动在推动和促进民族团结工作中取得实效。

xx

先进个人评选方案篇十六

各院、部、处、办及直属单位:

为表彰在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激励广大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高标履职、担当作为。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拟对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评选条件

(1)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组织得力、措施得当,本单位(部门)能够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及学校相关要求,疫情期间在学生返校复学、在线教学与线上考试等方面主动工作,攻坚克难,真抓实干,为保障全校抗击疫情工作的顺利完成做出积极贡献。

(2)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积极主动响应防控领导小组的要求,组织有序、传达到位、摸排精准、上报数据及时,本单位内未出现重点人员或信息摸排漏报、错报等情况,对于本单位师生发烧发热等异常情况或突发事件处理得当,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迅速到位。

2.评选名额及评选办法:机关部门及学院按照30%的比例(18个机关部门,12个院部),拟定评选先进集体8个,采用各单位申报,由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评选表彰工作组评选的方式产生。

3.奖项设置:突出贡献集体4个,优秀组织集体4个。

1.优秀组织工作者

(1)评选条件: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组织有力、推进有序、冲锋在前、勇于担当,全面参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统筹协调防控工作有效,执行落实防控措施到位,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出重要贡献。

(2)评选名额及评选办法:拟定评选优秀组织工作者32名(校部机关及直属单位优秀组织工作者16名,学院优秀组织工作者16名),由基层单位推荐申报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表彰工作组提名,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评选表彰工作组评审。

2.优秀一线工作者

(1)评选条件: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爱岗敬业、真诚服务、不辞辛劳、默默奉献,始终坚守在一线工作岗位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表现突出,受到师生员工好评。

(2)评选名额及评选办法:拟定评选优秀一线工作者75名(学生辅导员系列20人,后勤系统25人,一线教师20人,机关部门10人);评选工作由学生工作处、教务处、后勤保卫处、机关党委分别组织,评选结果提交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评选表彰工作组评审。

3.居家抗疫坚持者(先进个人)

(1)评选条件: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顾全大局、服从安排、克服困难、共渡时艰,以积极乐观的心态面对疫情防控各项安排,以服从大局的行动严格落实各级管理部门要求,传递了同心抗疫的正能量。

(2)评选名额及评选办法:拟定评选居家抗疫先进个人2名;由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评选表彰工作组提名。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申报,将纸质版与电子版申报材料于12月10日下班前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优秀一线工作者申报材料由学生工作处、教务处、后勤保卫处、机关党委评选后提交)

疫情防控个人表彰通报范文

抗疫先进个人自荐材料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