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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小学 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优秀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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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小学 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优秀9篇)
2023-10-20 15:37:02    小编:影墨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方案吗?以下是我给大家收集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小学篇一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为满足小学生课后在校服务需求,缓解学生家长实际困难,完善社会服务体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以丰富校园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指导,激发学习兴趣,发展个性特长,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现就双井小学开展小学生课后服务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遵循:家长自愿、校内实施、有效监管的原则。

第一,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学校事先征求家长的意见,主动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在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委托申请,并报名登记。

第二,课后服务安排在校园内进行,并合理利用学校现有条件。学校无偿提供校园内教室、运动场地、功能室等场所及其它后勤安全保障。

第三,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保障课后服务学生安全。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措施。

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工作小组。校长任组长,全体教师为成员。领导工作小组主要做好以下工作内容:

1.制订好活动方案,落实具体的活动小组,提出明确的活动要求;

2.根据实施情况及时总结,及时调整有关兴趣小组(内容、指导教师、学生等等);

3.每天查看每班活动是否开展,活动是否正常,存在什么问题,定期召开会议,进行交流、总结,努力使兴趣小组活动开展得富有成效。

(一)课后服务领导

小组组长:

组员:全体教师。

(二)课后服务活动内容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学生年龄特点,一、二年级安排教师免费看护学生写作业,三至四年级本着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互相配合,互相促进,照顾学生的兴趣和特长,因地、因校制宜的原则,以切实减轻学生学习负担,在活动中学习,在活动中进步为目的。以班为单位进行活动,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心理特征及兴趣爱好,兴趣小组课程设置如下:

三—六年级:书法、写作、阅读、口语辅导、绘画。

(三)课后服务活动形式课外活动采用班级为单位活动方式。

班级活动:组织活动必须由教师分工负责,学生有组织、有计划的活动,不得随意活动,活动内容以班为单位做好计划,由班主任每周填写活动记录,期末上交学校存档,作为学校检查落实情况的依据。

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小学篇二

实施计划是指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法、工作步骤等方面对工作进行全面、具体、明确安排的计划文件。这是一种应用写作风格。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小学生放学后托管问题,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结合区各小学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促进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落脚点,以服务学生、家庭和社会为宗旨,着力破解学生放学后,家长下班前孩子难以接回、无人看护的问题。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和《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通知》(吉教联〔2018〕14号)文件精神,着力破解“三点半难题”,解除群众后顾之忧,使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明显增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自愿参加。以服务学生、家长为宗旨,着力破解“三点半难题”。本着家长自愿参加的原则,充分尊重家长需要和意愿,由有需要的家长自愿报名,接受课后托管服务。

2.坚持以学校为主体。课后托管服务由学校组织实施,在教育局的指导下和监督下进行,确保托管科学、规范、安全、有序。

3.坚持规范操作。各校在本方案指导下制定本校的实施方案,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规范操作。以学生自习、为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提供辅导,以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为主。坚决不允许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

4.坚持以安全为主。加强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发挥学生校园保险作用,切实保证课后服务期间学生安全问题。

(一)实施范围

从2020年秋季开学开始,在城区各小学全面实施课后托管。

(二)托管时间

托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下午3:30放学后至5:00(夏季可延长至5:30)。每周五下午3:30放学,3:30-5:00为教师集备或者政治、业务学习时间。

(三)实施步骤

1.调查动员阶段:

各个学校要成立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教师大会,做好教师动员工作,向家长做好宣传工作。

2.工作准备阶段:

学校制定课后托管工作实施方案及安全预案等各项制度,进一步明确托管工作职责分工,上报教育局审核。结合学校实际确定特色活动科目、教师、场所等,为实施课后托管服务做好准备。

3.实施阶段:

课后托管开始实施,学校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对托管服务全程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职责,确保托管服务安全运行。教育局也将加强对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学校课程设置和活动安排进行规范。

(一)师资力量。学校管理和服务工作要由校内教师自愿承担,要筛选身心健康、业务能力精专的教师负责具体工作,学校和教师要签订责任状。

(二)课程内容。采取作业辅导加特色活动课的形式,其中特色活动以体育、艺术、社团活动为主,将琵琶社团活动纳入其中。不得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不得将课后托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

(三)管理形式。以“静态辅导+动态活动”为基本托管运行模式,主要以学校为主,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实施。

(一)托管经费来源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要求,“各地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设定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按有关规定由省级教育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联合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基于我区实际,拟采用收取服务性费用的方式筹措课后服务经费。考虑我区的学校实际、教师工作量、家长承受能力等,同时借鉴其他县市的收费标准,我区收费标准拟暂定为每生每月80元,按月收取。将来省相关部门确定统一收费标准后,如有偏差再依据规定重新核算。

(二)托管经费的使用

课后服务经费专项用于保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产生的开支,如参与课后服务的一线教师、带班领导、后勤保障人员的补助费和因开展课后服务而产生的水电费、开展活动所用设备和耗材的购置、管理运行经费及集体培训等。各学校要定期公示托管经费的使用情况,经费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托管经费的管理

区教育局财务科、监察室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要确保托管经费专款专用。

是否参与课后托管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参加托管服务的学生,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确定后,学校与家长签订托管协议,按照本校工作方案实施。学校要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带班制度,每天由副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督促检查课后服务情况,同时设定专人以年组或者楼层为单位进行监管,做到全程有效监管,确保课后服务安全。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学生课后托管服务,事关百姓福祉、事关社会和谐,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区教育局成立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谋划、指导和监督。局相关科室、直属部门、各小学校要统一思想,切实把学生课后服务作为民生工程抓实、抓好,积极稳妥推进。

(二)强化学校主体责任

学校要制定完善的服务方案和管理制度,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成立组织机构,每学期要制定详细的课后服务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建立学生安全保障机制、家校联系制度、准入和退出机制、公示制度、课后看护日志等各项管理制度和机制,做到集中有人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保障工作安全有序开展,要建立信息平台,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托管的科学化水平。课程设置要科学合理,学校要审核任课教师的教学内容,并给予恰当的指导,确保课后托管服务让学生满意。要加强对参与课后托管服务教师的在岗培训,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观念。

(三)加强安全管理

要加强课程设置、活动场所、设施设备的风险预评估,同时积极协调保险公司,将该时段纳入校方责任险和学生校园意外伤害险的承保范围。各学校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建立托管服务安全管理办法,做好活动安全预案,保障师生的安全,确保托管服务顺利实施。

(四)坚持利民惠民

课后托管服务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贫困家庭学生参与课后服务的给予适当的费用减免政策(以建档立卡为主的贫困学生,每月按收费标准减免一半费用),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也能享受到托管服务,确保惠民实事落到实处。

(五)坚持家校协作

加大宣传力度,增进家长和社会的理解和认识,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通过发放告知书、信息提示、召开家长会、签订托管协议和责任书等形式,明确学校、社会、托管人员和学生的权利义务,切实界定清楚责任、保障各方知情权。定期征求家长意见,及时完善改进课后服务工作质量。要建立以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为主,社会评价机构参与的督导评估体系,切实加强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在检查和督导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小学生放学后托管问题,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结合区各小学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促进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落脚点,以服务学生、家庭和社会为宗旨,着力破解学生放学后,家长下班前孩子难以接回、无人看护的问题。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和《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通知》(吉教联〔2018〕14号)文件精神,着力破解“三点半难题”,解除群众后顾之忧,使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明显增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自愿参加。以服务学生、家长为宗旨,着力破解“三点半难题”。本着家长自愿参加的原则,充分尊重家长需要和意愿,由有需要的家长自愿报名,接受课后托管服务。

2.坚持以学校为主体。课后托管服务由学校组织实施,在教育局的指导下和监督下进行,确保托管科学、规范、安全、有序。

3.坚持规范操作。各校在本方案指导下制定本校的实施方案,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规范操作。以学生自习、为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提供辅导,以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为主。坚决不允许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

4.坚持以安全为主。加强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发挥学生校园保险作用,切实保证课后服务期间学生安全问题。

(一)实施范围

从2020年秋季开学开始,在城区各小学全面实施课后托管。

(二)托管时间

托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下午3:30放学后至5:00(夏季可延长至5:30)。每周五下午3:30放学,3:30-5:00为教师集备或者政治、业务学习时间。

(三)实施步骤

1.调查动员阶段:

各个学校要成立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教师大会,做好教师动员工作,向家长做好宣传工作。

2.工作准备阶段:

学校制定课后托管工作实施方案及安全预案等各项制度,进一步明确托管工作职责分工,上报教育局审核。结合学校实际确定特色活动科目、教师、场所等,为实施课后托管服务做好准备。

3.实施阶段:

课后托管开始实施,学校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对托管服务全程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职责,确保托管服务安全运行。教育局也将加强对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学校课程设置和活动安排进行规范。

(一)师资力量。学校管理和服务工作要由校内教师自愿承担,要筛选身心健康、业务能力精专的教师负责具体工作,学校和教师要签订责任状。

(二)课程内容。采取作业辅导加特色活动课的形式,其中特色活动以体育、艺术、社团活动为主,将琵琶社团活动纳入其中。不得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不得将课后托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

(三)管理形式。以“静态辅导+动态活动”为基本托管运行模式,主要以学校为主,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实施。

 (一)托管经费来源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要求,“各地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设定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按有关规定由省级教育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联合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基于我区实际,拟采用收取服务性费用的方式筹措课后服务经费。考虑我区的学校实际、教师工作量、家长承受能力等,同时借鉴其他县市的收费标准,我区收费标准拟暂定为每生每月80元,按月收取。将来省相关部门确定统一收费标准后,如有偏差再依据规定重新核算。

(二)托管经费的使用

课后服务经费专项用于保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产生的开支,如参与课后服务的一线教师、带班领导、后勤保障人员的补助费和因开展课后服务而产生的水电费、开展活动所用设备和耗材的购置、管理运行经费及集体培训等。各学校要定期公示托管经费的使用情况,经费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托管经费的管理

区教育局财务科、监察室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要确保托管经费专款专用。

是否参与课后托管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参加托管服务的学生,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确定后,学校与家长签订托管协议,按照本校工作方案实施。学校要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带班制度,每天由副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督促检查课后服务情况,同时设定专人以年组或者楼层为单位进行监管,做到全程有效监管,确保课后服务安全。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学生课后托管服务,事关百姓福祉、事关社会和谐,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区教育局成立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谋划、指导和监督。局相关科室、直属部门、各小学校要统一思想,切实把学生课后服务作为民生工程抓实、抓好,积极稳妥推进。

(二)强化学校主体责任

学校要制定完善的服务方案和管理制度,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成立组织机构,每学期要制定详细的课后服务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建立学生安全保障机制、家校联系制度、准入和退出机制、公示制度、课后看护日志等各项管理制度和机制,做到集中有人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保障工作安全有序开展,要建立信息平台,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托管的科学化水平。课程设置要科学合理,学校要审核任课教师的教学内容,并给予恰当的指导,确保课后托管服务让学生满意。要加强对参与课后托管服务教师的在岗培训,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观念。

(三)加强安全管理

要加强课程设置、活动场所、设施设备的风险预评估,同时积极协调保险公司,将该时段纳入校方责任险和学生校园意外伤害险的承保范围。各学校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建立托管服务安全管理办法,做好活动安全预案,保障师生的安全,确保托管服务顺利实施。

(四)坚持利民惠民

课后托管服务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贫困家庭学生参与课后服务的给予适当的费用减免政策(以建档立卡为主的贫困学生,每月按收费标准减免一半费用),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也能享受到托管服务,确保惠民实事落到实处。

(五)坚持家校协作

加大宣传力度,增进家长和社会的理解和认识,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通过发放告知书、信息提示、召开家长会、签订托管协议和责任书等形式,明确学校、社会、托管人员和学生的权利义务,切实界定清楚责任、保障各方知情权。定期征求家长意见,及时完善改进课后服务工作质量。要建立以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为主,社会评价机构参与的督导评估体系,切实加强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在检查和督导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促进学生健康、快乐、幸福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无法按时接送孩子的难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和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进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基发〔2019〕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后,特制定“济南市鲁矿第一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针对我校下午放学后存在接送难问题开展课后延时服务,是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和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在学校规定的课程教学之外开展的便民性服务措施,是坚持以生为本育人理念、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更好地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改革举措,更是主动回应家庭需求,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

二、工作原则

我校在课后服务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在家长学生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长根据家庭所需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2.坚持公益服务原则。学生延时服务应充分遵循公益性、服务性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

3.坚持安全至上原则。各班、小组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保工作,做到有人监管、有安全措施、有统一组织,确保师生安全。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能够扎实有效开展,成立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机构。

组长:张正伟

副组长:廉霞、刘建国

成员:肖颖、张万田、郝文迪及各班主任

四、具体要求

(一)课后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工作主要针对放学后家长接送困难、在家无人照料的学生。

(二)课后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时间为学校工作日早上上课前、午间休息和下午放学后(周四教师学习除外),一般情况下冬季到17:00,夏季到17:30。

(三)服务形式

早间以巡视看护为主,组织早到校学生开展晨间诵读;午间以午间配餐和午休为主;下午放学后以有组织的社团活动及其他学习活动为主。

(四)课后服务内容

主要内容有辅导学生有效完成作业,并进行重点、难点的指导和辅导;带领学生观看具有教育意义的优秀影片和学习资源;在各个开放书架、班级图书角或是图书馆进行自主阅读;带领学生参与各类科普、体育和娱乐游戏、社团等活动,也可以安排其它适合学生身心发展的活动育人课程。

(五)课后服务程序

我校充分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坚持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学校事先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服务内容公示、学生选择、家长申请、班级审核、校长审定、学校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由家长向学校提出托管申请,学校审核申请并与家长签订相关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分工。

五、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学校高度重视课后服务工作,成立专门服务工作机构,并将其作为重要的民生服务事项,纳入学校工作常规,加强领导,精心策划,认真实施。各班主任及值班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将放学后延时服务作为一项分内工作,组织好,服务好,真正让延时服务成为学校的实事工程。

2健全制度。建立健全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相关制度,包括学生看管申报审批制度、学生管理制度、檢査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学生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理机制等,确保课后延时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3规范管理。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1)坚持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将看管服务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学习兴趣班。

(3)不得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4)看管教师要做好看管记录,详细记录每天看管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4考评表彰

为提高课后服务的管理成效,学校将制定有关课后服务工作考核办法,将管理人员、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近年来,各地在这方面作了积极努力和有益探索,积累了许多好经验好做法。但在一些地方还存在着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没有开展、服务机制不健全、服务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为切实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发挥中小学校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广大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积极作为,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要强化学校管理,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制度。要完善工作措施,认真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统筹规划,指导辖区内中小学校具体做好课后服务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对确实不具备条件但有课后服务需求的,要积极协调学校、社区、校外活动中心等资源,做好课后服务工作。具体课后服务时间由各地根据实际自行确定。
二、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要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课后服务要优先保障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亟需服务群体。对于家长要求在校外另行实施的,中小学校要主动提醒家长选择有资质、有保障的课后服务机构。
三、科学合理确定课后服务内容形式。课后服务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课后服务内容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鼓励中小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四、切实保障课后服务学生安全。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由学校组织在校外实施课后服务的,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综治、公安、卫生、食药监督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消除在交通、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五、进一步加强对课后服务工作的领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担当、落实责任,统筹规划各类资源和需求,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努力形成课后服务工作合力。要积极向本地区党委、政府汇报,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资金支持,不断完善经费保障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等方式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学校、单位和教师给予适当补助,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要把课后服务工作纳入中小学校考评体系,加强督导检查。要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积极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课后服务工作模式。
各地要将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有关情况及时报教育部。

健康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认真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健康意识和疾病预防能力,全面推进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特制定20年学校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根据本工作计划的内容和要求,努力推进健康教育工作,增强学生健康意识,提高学生健康水平。

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以提高师生健康素质为目标,把增强学生健康素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规范公共卫生行为,增强健康防病意识,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努力提高卫生健康水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学校充分认识到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站在培养全面发展人才的高度,健全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网络,落实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卫生安全及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配备健康教育专职或兼职教师、卫生保健教师,落实健康教育工作责任制,不断增强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的自觉性,认真落实健康知识的教育教学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健康教育环境。

课教师认真学习钻研教材,制定好教学计划,坚持集体备课,充分利用有关文稿、图片、光盘等开展校本培训,及时总结交流教学经验,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2、按照《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具体目标和基本内容,开设好健康教育课,使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做到开课率、课时、教材、教师和教案、考核和评价“五落实”,健康教育学科教学每学期要安排6—7课时。健康教育课程内容包括健康行为与生活方式、疾病预防、心理健康、生长发育与青春期保健、安全应急与避险等五个领域。同时,还要开设一定的专题健康教育讲座。结合学段、地域、季节及学校实际,有针对性地安排教育内容,确保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性强,针对性突出,教育成效明显。

3、在保证健康教育教学质量的同时,在各科教学中渗透健康教育知识,如在体育课教学中渗透个人卫生习惯教育,在生物课中渗透环境卫生和人口教育、青春期教育,在思想品德课中渗透心理健康教育等,使学生接受健康教育率达100%,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95%以上。

4、着眼于师生疾病预防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提高,通过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让学生了解非典型肺炎、甲型h1n1、流行性感冒、禽流感、手足口病、肺结核病、病毒性肝炎、霍乱、流行性腮腺炎、急性结膜炎等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了解地方病(血吸虫病、碘缺乏病等)等非传染性疾病的起因和预防措施,了解性病、艾滋病等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对学生进行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5、学校在开设健康教育课程的基础上,还要积极举办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建立心理咨询室,为广大留守学生、高考应考学生及存在心理困惑的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帮助他们提高情绪调控能力、心理障碍预防能力,促进坚强意志品质的磨练和团结协作人际关系的培养。

6、把血吸虫病、碘缺乏病等地方病防治知识列入健康教育内容,血防等地方病知识教育每学期安排2-3课时。积极开展创建“无急性血吸虫病人学校”活动。

7、积极开展预防近视眼的健康教育,按照《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和《中小学生视力健康防控工程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中小学生视力普查和建档工作,普及用眼、爱眼知识,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用眼习惯,提高学生视力健康水平。积极开展青春期健康教育,并开展“青春期教育合格学校”的创建工作。

8、强化食品安全教育,通过教学,帮助学生掌握和应用营养知识,了解食物营养价值与合理膳食的构成,懂得学习、劳动、生活过程中对饮食营养卫生的要求,了解和掌握预防食物中毒知识。加强学校食堂管理,食堂食品卫生许可证领证达100%。

加大对健康知识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校园电视台、校园网、黑板报、橱窗、宣传栏等载体普及健康生活知识;要根据自身的实际,组织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在4月7日世界卫生日、5月31日世界无烟日、6月6日全国爱眼日、9月20日全国爱牙日、12月1日世界爱滋病日等开展相关活动。积极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努力改善校园环境卫生,为师生营造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推进学校的整体卫生水平。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小学生放学后托管问题,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结合区各小学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促进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落脚点,以服务学生、家庭和社会为宗旨,着力破解学生放学后,家长下班前孩子难以接回、无人看护的问题。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和《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通知》(吉教联〔2018〕14号)文件精神,着力破解“三点半难题”,解除群众后顾之忧,使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明显增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自愿参加。以服务学生、家长为宗旨,着力破解“三点半难题”。本着家长自愿参加的原则,充分尊重家长需要和意愿,由有需要的家长自愿报名,接受课后托管服务。

2.坚持以学校为主体。课后托管服务由学校组织实施,在教育局的指导下和监督下进行,确保托管科学、规范、安全、有序。

3.坚持规范操作。各校在本方案指导下制定本校的实施方案,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规范操作。以学生自习、为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提供辅导,以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为主。坚决不允许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

4.坚持以安全为主。加强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发挥学生校园保险作用,切实保证课后服务期间学生安全问题。

(一)实施范围

从2020年秋季开学开始,在城区各小学全面实施课后托管。

(二)托管时间

托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下午3:30放学后至5:00(夏季可延长至5:30)。每周五下午3:30放学,3:30-5:00为教师集备或者政治、业务学习时间。

(三)实施步骤

1.调查动员阶段:

各个学校要成立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教师大会,做好教师动员工作,向家长做好宣传工作。

2.工作准备阶段:

学校制定课后托管工作实施方案及安全预案等各项制度,进一步明确托管工作职责分工,上报教育局审核。结合学校实际确定特色活动科目、教师、场所等,为实施课后托管服务做好准备。

3.实施阶段:

课后托管开始实施,学校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对托管服务全程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职责,确保托管服务安全运行。教育局也将加强对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学校课程设置和活动安排进行规范。

(一)师资力量。学校管理和服务工作要由校内教师自愿承担,要筛选身心健康、业务能力精专的教师负责具体工作,学校和教师要签订责任状。

(二)课程内容。采取作业辅导加特色活动课的形式,其中特色活动以体育、艺术、社团活动为主,将琵琶社团活动纳入其中。不得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不得将课后托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

(三)管理形式。以“静态辅导+动态活动”为基本托管运行模式,主要以学校为主,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实施。

(一)托管经费来源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要求,“各地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设定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按有关规定由省级教育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联合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基于我区实际,拟采用收取服务性费用的方式筹措课后服务经费。考虑我区的学校实际、教师工作量、家长承受能力等,同时借鉴其他县市的收费标准,我区收费标准拟暂定为每生每月80元,按月收取。将来省相关部门确定统一收费标准后,如有偏差再依据规定重新核算。

(二)托管经费的使用

课后服务经费专项用于保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产生的开支,如参与课后服务的一线教师、带班领导、后勤保障人员的补助费和因开展课后服务而产生的水电费、开展活动所用设备和耗材的购置、管理运行经费及集体培训等。各学校要定期公示托管经费的使用情况,经费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托管经费的管理

区教育局财务科、监察室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要确保托管经费专款专用。

是否参与课后托管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参加托管服务的学生,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确定后,学校与家长签订托管协议,按照本校工作方案实施。学校要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带班制度,每天由副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督促检查课后服务情况,同时设定专人以年组或者楼层为单位进行监管,做到全程有效监管,确保课后服务安全。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学生课后托管服务,事关百姓福祉、事关社会和谐,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区教育局成立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谋划、指导和监督。局相关科室、直属部门、各小学校要统一思想,切实把学生课后服务作为民生工程抓实、抓好,积极稳妥推进。

(二)强化学校主体责任

学校要制定完善的服务方案和管理制度,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成立组织机构,每学期要制定详细的课后服务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建立学生安全保障机制、家校联系制度、准入和退出机制、公示制度、课后看护日志等各项管理制度和机制,做到集中有人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保障工作安全有序开展,要建立信息平台,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托管的科学化水平。课程设置要科学合理,学校要审核任课教师的教学内容,并给予恰当的指导,确保课后托管服务让学生满意。要加强对参与课后托管服务教师的在岗培训,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观念。

(三)加强安全管理

要加强课程设置、活动场所、设施设备的风险预评估,同时积极协调保险公司,将该时段纳入校方责任险和学生校园意外伤害险的承保范围。各学校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建立托管服务安全管理办法,做好活动安全预案,保障师生的安全,确保托管服务顺利实施。

(四)坚持利民惠民

课后托管服务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贫困家庭学生参与课后服务的给予适当的费用减免政策(以建档立卡为主的贫困学生,每月按收费标准减免一半费用),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也能享受到托管服务,确保惠民实事落到实处。

(五)坚持家校协作

加大宣传力度,增进家长和社会的理解和认识,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通过发放告知书、信息提示、召开家长会、签订托管协议和责任书等形式,明确学校、社会、托管人员和学生的权利义务,切实界定清楚责任、保障各方知情权。定期征求家长意见,及时完善改进课后服务工作质量。要建立以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为主,社会评价机构参与的督导评估体系,切实加强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在检查和督导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新形势下如何针对少年儿童成长的特点,加强学生的体育、卫生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强壮的体格、较强的活动能力、健康的生理和心理、勇敢顽强的毅力、艰苦奋斗和团结合作的精神,使他们更加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是小学阶段的体育和健康教育迫切需要解决的新课题、新任务。因而本着科学、全面、可比、可行性原则,制定本计划。

学校健康教育是学校系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培养学生的各种有益于自身、社会和全民族健康的行为和习惯,提高卫生科学知识水平,从而达到预防和减少儿童少年某些常见病和多发病,尽可能避免意外伤亡事故,增强体质,促进身心发育,为一生的健康奠定基础。

1、提高学生卫生知识水平;

2、降低学校常见病的发病率;

3、提高生长发育水平;

4、促进儿童少年心理健康发展、预防心理卫生问题;

5、改善学生对待个人公共卫生的态度;

6、培养学生的自我保健能力。

1、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保证学生们具有旺盛的精力、愉快的心情投入学习,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

2、培养学生正确的饮食和卫生习惯。注意饮食卫生,吃好早餐,一日三餐,定时定量,不偏食,让学生知道暴饮暴食的危害。

3、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由浅入深,循序渐进,达到教材要求,提高健康教育课的效果。

1、通过课堂内外的教育,向学生传授卫生科学知识,培养学生生活自理能力、个人清洁习惯,使他们自幼养成讲卫生、爱清洁、维护环境的良好品德。

2、培养学生有规律的生活作息制度,养成早睡早起、定时定量进食,既不偏食、挑食、也不过量进食。懂得环境污染对人体的危害,自觉地保护环境,并懂得预防接种的好处,自觉接受预防接种。

3、让学生观察自己身高、体重的变化,了解儿童期的正常生长发育,并注意生长发育期应注意的事项。知道保护眼睛、牙齿、耳朵、鼻子的重要。

4、认识到阳光、空气、水与身体健康的关系。

5、了解均衡饮食对身体发育的好处,培养良好的饮食习惯。总之,加强学生的体育、卫生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强壮的体格、健康的生理和心里、勇敢顽强的毅力、艰苦奋斗、团结合作的精神,是学校教师的职责;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必须抓紧抓好,使学生不仅能学到知识,而且身心健康,体格健壮,使我校的健康教育工作及卫生管理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今天,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入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全市推进课后服务范围、时间、内容、人员及保障措施等提出了具体要求,确保课后服务顺利实施。
坚持自愿原则
确保课后服务两个全覆盖
今年秋季中小学全部返校开学第二周起,南京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将全面开展课后服务,确保全市所有小学、初中全覆盖,确保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
课后服务以解决家长后顾之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坚持需求导向和学生、家长自愿原则。学校不得强制、拒绝学生参加课后服务。
根据《实施意见》的要求,学校每周5天工作日都要开展课后服务,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为18:00。对此后仍有特殊需要的学生,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
有条件的初中,周一至周五可设晚自习(原则上不晚于20:30结束)。
用好各类资源
多举措提升课后服务品质
对于家长最为关心的课后服务质量问题,《实施意见》指出,各区要按照“一校一案”的要求,指导学校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学校要在指导学生自主完成作业基础上,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同时,学校将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德育、体育、科普、艺术、劳动、阅读、影视欣赏等素质拓展活动。学校要增加户外运动时间,重视学生体质健康与视力保护,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
《实施意见》明确,课后服务坚持以学校教师承担为主,也可积极争取退休教师、学生家长、高校优秀师生以及体育、艺术、科技等领域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志愿服务人员。要充分发挥德育示范基地、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以及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青少年宫等校外活动场所育人作用。体育、文旅、科协、团委、妇联等部门要有计划地为学校组织提供课后服务资源,丰富课后服务内容,共同提高课后服务育人吸引力。
完善保障机制
年生均财政补助不少于500元
此次印发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发改、财政、人社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对经费分担机制、教师的补助机制等均作出了规定。
市、区教育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主动抓好统筹协调,全面指导学校课后服务实施工作,会同编制部门为学校补齐补足教师编制,适当增加科技、体艺等教师。发改部门要会同财政、教育等部门加强对课后服务费和代收费的监管。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切实加强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各区财政部门将按照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平均每生每年不少于500元标准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课后服务公用经费和人员补助等支出,为课后服务质量提供经费保障。
根据省有关规定,中小学课后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300元,对建档立卡、低保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减免。民办学校不再另行收取课后服务费。
此外,各区和学校将进一步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安全卫生等管理制度,确保学生人生安全。
强化督导考评
将课后服务成效“三个纳入”
《实施意见》提出,将课后服务开展情况纳入对各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内容体系,纳入义务教育学校高质量考核体系,纳入市对区教育资金综合奖补考核指标。教育督导部门要把课后服务开展情况作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重要任务,责任督学要加强对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经常性督导。从2021年起,每年认定一批课后服务示范区和示范单位。

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教育文体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直属义务学校,安师大附小: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将推进和保障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作为“顺民意、暖民心”的民生工程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民生项目,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发展理念,积极发挥学校教书育人的主体功能,充分利用中小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全面推进课后服务,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有效减轻中小学过重的作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更好地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属地管理。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各县市区政府是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统筹做好本区域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
(二)公益普惠。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政府、学校、家长共同合理分担课后服务运行成本,为学生提供适当的课后服务。
(三)自愿参与。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报名参加,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严禁拒绝有需求的学生参加。
(四)安全有序。各县市区和学校要落实安全保障责任,完善管理制度,确保课后服务工作安全有序、规范科学。

(一)规范服务时间。2021年秋季开学后课后服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覆盖,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时间一般从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开始。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可以结合实际提供延时托管服务,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好家长接学生困难问题。有条件的初中,周一至周五可设晚自习(一般安排2小时以内,原则上不晚于20:30结束)。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
(二)规范服务内容。课后服务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课后服务主要是安排学生完成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劳动实践,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学校要充分用好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具体服务内容由各地各校结合实际确定。不得用课后服务时间开展集体教学,不得上新课、补课和考试训练,不得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三)规范服务流程。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的原则开展课后服务,引导学生自愿参加课后育人活动。学校要充分听取学生和家长意见,根据学校资源状况和学生、家长的实际需求,制定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要通过家长告知书、学校公告公示栏、校园网、各类家校联系平台等方式主动公开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安全措施、收费事项等,为学生和家长选择提供便利,并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四)规范服务队伍。建设一支以学校教师为主、校外专业人员或志愿者参与的课后服务师资队伍。学校要善于挖掘本校师资的潜力,充分发挥本校教师的专业和爱好特长,为学生提供丰富的课后个性化课程。在校内资源不足的情况下,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可组织区域内优秀教师到师资力量薄弱的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支持退休教师、体育教练、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及社会热心人士、学生家长、高校优秀学生等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专业化课程服务,提升学校课后服务能力和吸引力。亦可与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社区活动中心等具备资质、规范的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联合提供服务。

(一)落实组织保障。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开发区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属地课后服务工作的统筹管理。发改部门负责收费行为的指导,财政部门负责课后服务保障经费的落实、监督和管理,人社、财政、教育等部门负责对教师取酬进行监管。
(二)健全保障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建立政府指导、部门联动、学校主体、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共建共治共享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要建立健全教育行政部门与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对课后服务工作的资源、资金、人员队伍等的保障力度和行为监督。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一校一案”制定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做好人员调配、服务内容安排、经费保障、安全管理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学期开学后立即启动开展课后服务。
(三)强化经费保障。各县市区、各校可根据所提供的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切实保障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有效开展。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经费予以支持。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师资队伍,按照参与课后服务性质内容、时间等因素给予适当补助。在绩效工资以外,各级教育部门以学校为单位,根据学生实际需求规模核定财政补贴总额,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经费用于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或其他相关人员补贴(补贴标准按实际参加教育服务每生不高于500元/年统一发放至学校,由学校统筹,偏远地区补贴标准上浮不超过20%)。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或提取课后服务管理费,不得从课后服务经费中列支其他无关费用,学校课后服务费用支出情况要定期公开公示。
(四)严格规范收费行为。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将按规定权限批准的课后服务收费项目、标准等列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主动向社会公开。各校要将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在醒目位置设立固定公示牌、公示栏予以公示。未经公示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不得收取课后服务费。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与课后服务的要减免费用。课后服务费必须专款专用,由各校根据开展课后服务的实际支出列支。严禁将课后服务费用于学校的其他支出,严禁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课后服务费。每学期末学校要主动向家长公示课后服务费的收支情况。课后服务费原则上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并收费。

(一)强化指导监督。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建立学校主责、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工作机制,建立前期规划、中期检查、年度考

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小学篇三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素质教育,充分发挥学校教育设施的育人价值,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遵照镇安县科教体局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布署,学校照顾学生及家长的需求,基于学校实际条件和办学特色,开发实施提供学生自主选择的教育服务,以支持儿童的成长、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

二、组织机构

成立镇安县第三小学课后服务实施领导小组: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xxx、xxx、xx、xxx

具体分工:

xx:负责全面检查督导

xxx:负责课后服务期间的安全管理

xx:负责检查考核,协调落实各项细则

xxx:负责安排课后服务教师的常规管理

xxx:负责课程安排及课后服务研究管理

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组的课后服务相关事宜

教研组长:负责协调本组课后服务课程落实

三、服务原则:

1、坚持自主性: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家长申请为前提,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

2、坚持公益性:学校不能以弹性放学为由头,违规收取学生费用。

3、坚持校本性:学校将根据本校学生需要、家长需求、学校实际等情况,合理安排这段时间。

4、坚持多元性:以学校为主体,用多种方式鼓励社会力量等支持,大学生志愿者参与其中。

四、服务内容

1、提供延时托管,辅导老师在教室指导学生主进行复习、作业、预习或课外阅读等,对学生进行作业个别答疑,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

2、开展集体活动。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学生特点,组织学生参加有意义的集体活动,发展学生兴趣与爱好,增强学生体魄。组织学生集体进行阅读交流、音乐欣赏、美术欣赏、体育运动、劳动实践、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等活动,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根据我校设施设备、师资条件,与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综合实践活动基地、青少年宫的合作情况,组织丰富多样的社团活动、兴趣小组活动或综合实践活动供学生选择,培养学生兴趣特长。

五、服务安排

1、服务时间:20xx年春季开学后,学生在校学习日中午放学期间和下午放学后,六点前结束。

2、场地安排

各班教室及各社团教室和学校操场。

3、人员安排

学校教师为主,社会聘请人员补充。

六、服务费用:

1、收费标准。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开”的原则,实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制度,每生每课时2元,每学期最高不超过300元。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收课后服务费用。

2、费用管理。课后服务工作坚持“学校主导、因地制宜、自愿选择、非营利性”的原则,充分尊重学生及家长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规定自愿提出书面申请,经班级或家长委员会通过后,与学校签订课后服务协议,学校统筹安排,统一组织收费,按学期预收,按课时结算,一期一结,不得结余、结转。

七、保障措施

1、学校教导处制定完备的实施方案和预案,设置合理的课程,科学制定课程表,确定课程辅导老师,安排合理的服务时间,制订课后服务的课堂管理以及课后服务费用的考核细则,系统组织规划此项工作。

2、后勤组依据方案合理配置服务设施,确保人员、场地、设备全部到位,为学生提供安全、温馨的留校生活。

3、安全组建立建全安全责任制度,层层签订安全责任协议,确保课后服务的学生安全。

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小学篇四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和中层领导

组员:全体教师

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学生年龄特点,一、二年级安排教师免费看护学生写作业,三至六年级本着“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互相配合,互相促进,照顾学生的兴趣和特长,因地、因校制宜”的原则,以切实减轻学生学习负担,在活动中学习,在活动中进步为目的,开展课后服务活动。

1、作业辅导安排:

一、二年级进行语文和数学的作业辅导;

三—六年级语文、数学、英语教师进行作业辅导。

2、以班为单位开展兴趣小组活动。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心理特征及兴趣爱好,兴趣小组课程设置如下:

三年级:面塑

四年级:国际象棋

五年级:书法

六年级:自主阅读

3、除了开展班级兴趣小组活动外,学校还将成立各学科社团,以更好地延伸课堂学习知识,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比如:兴趣阅读社团、合唱社团、美术社团、英语课本剧社团、乐器社团、足球社团等,通过社团活动培养学生广泛的兴趣爱好、扩大学生求知领域、激发学生创造能力,使他们在快乐中成长。

课后服务分学校和班级两种活动方式。

1、班级活动:

组织活动必须由教师分工负责,学生有组织、有计划的活动,不得随意活动,活动内容以班为单位做好计划,由班主任每周填写活动记录,期末上交学校存档,作为教导处和学校检查落实情况的依据。

活动时间要求:周一至周四下午第三节课。

2、学校活动:

学校组织的各社团或兴趣小组活动由学校统一安排时间,并认真安排好活动内容,及时地做好相关记录,整理好兴趣小组档案。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保证每次活动质量。教导处将根据学校的课后辅导活动计划表采取定期普查与不定时抽查的方式,进行督导检查。检查成绩将记入年度考核。

活动时间要求:周二、周四下午第三节课。

1、背诵课文最后三个自然段,让哈尔威船长的高大形象永远定格在我们的脑海里,激励和指导我们的行动。

2、练习写一段对话,来表现一个人的性格、特点。

板书:

英雄——船长

遇险临危不惧

自救忠于职守

牺牲舍己救人

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小学篇五

该方案从目的、要求、方法、方法、进度等方面都是一个具体、细致、可操作性强的计划“方案”,也就是说,案例之前获得的方法和案例之前呈现的方法是“方案”。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教育文体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直属义务学校,安师大附小: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将推进和保障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作为“顺民意、暖民心”的民生工程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民生项目,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发展理念,积极发挥学校教书育人的主体功能,充分利用中小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全面推进课后服务,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有效减轻中小学过重的作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更好地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属地管理。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各县市区政府是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统筹做好本区域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
(二)公益普惠。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政府、学校、家长共同合理分担课后服务运行成本,为学生提供适当的课后服务。
(三)自愿参与。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报名参加,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严禁拒绝有需求的学生参加。
(四)安全有序。各县市区和学校要落实安全保障责任,完善管理制度,确保课后服务工作安全有序、规范科学。

(一)规范服务时间。2021年秋季开学后课后服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覆盖,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时间一般从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开始。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可以结合实际提供延时托管服务,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好家长接学生困难问题。有条件的初中,周一至周五可设晚自习(一般安排2小时以内,原则上不晚于20:30结束)。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
(二)规范服务内容。课后服务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课后服务主要是安排学生完成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劳动实践,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学校要充分用好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具体服务内容由各地各校结合实际确定。不得用课后服务时间开展集体教学,不得上新课、补课和考试训练,不得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三)规范服务流程。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的原则开展课后服务,引导学生自愿参加课后育人活动。学校要充分听取学生和家长意见,根据学校资源状况和学生、家长的实际需求,制定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要通过家长告知书、学校公告公示栏、校园网、各类家校联系平台等方式主动公开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安全措施、收费事项等,为学生和家长选择提供便利,并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四)规范服务队伍。建设一支以学校教师为主、校外专业人员或志愿者参与的课后服务师资队伍。学校要善于挖掘本校师资的潜力,充分发挥本校教师的专业和爱好特长,为学生提供丰富的课后个性化课程。在校内资源不足的情况下,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可组织区域内优秀教师到师资力量薄弱的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支持退休教师、体育教练、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及社会热心人士、学生家长、高校优秀学生等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专业化课程服务,提升学校课后服务能力和吸引力。亦可与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社区活动中心等具备资质、规范的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联合提供服务。

(一)落实组织保障。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开发区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属地课后服务工作的统筹管理。发改部门负责收费行为的指导,财政部门负责课后服务保障经费的落实、监督和管理,人社、财政、教育等部门负责对教师取酬进行监管。
(二)健全保障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建立政府指导、部门联动、学校主体、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共建共治共享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要建立健全教育行政部门与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对课后服务工作的资源、资金、人员队伍等的保障力度和行为监督。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一校一案”制定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做好人员调配、服务内容安排、经费保障、安全管理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学期开学后立即启动开展课后服务。
(三)强化经费保障。各县市区、各校可根据所提供的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切实保障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有效开展。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经费予以支持。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师资队伍,按照参与课后服务性质内容、时间等因素给予适当补助。在绩效工资以外,各级教育部门以学校为单位,根据学生实际需求规模核定财政补贴总额,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经费用于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或其他相关人员补贴(补贴标准按实际参加教育服务每生不高于500元/年统一发放至学校,由学校统筹,偏远地区补贴标准上浮不超过20%)。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或提取课后服务管理费,不得从课后服务经费中列支其他无关费用,学校课后服务费用支出情况要定期公开公示。
(四)严格规范收费行为。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将按规定权限批准的课后服务收费项目、标准等列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主动向社会公开。各校要将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在醒目位置设立固定公示牌、公示栏予以公示。未经公示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不得收取课后服务费。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与课后服务的要减免费用。课后服务费必须专款专用,由各校根据开展课后服务的实际支出列支。严禁将课后服务费用于学校的其他支出,严禁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课后服务费。每学期末学校要主动向家长公示课后服务费的收支情况。课后服务费原则上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并收费。

(一)强化指导监督。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建立学校主责、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工作机制,建立前期规划、中期检查、年度考核的监管机制,确保课后服务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进行。各县市区要将课后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学校的督导范围,作为学校参加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指标。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按要求提供课后服务的学校和个人,取消年度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建立退出机制。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也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等第三方专业力量参与课后服务,由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负责组织遴选,供学校选择使用,并建立评估退出机制,对出现服务水平低下、恶意在校招揽生源、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等问题的培训机构,坚决取消培训资质。学校要对第三方提供的课后服务内容严格把关。不得开展学科教学。防止将课后服务变成集体教学或“补课”。
(三)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加强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结合当地实际,综合考虑物价水平等因素,制定课后服务参与教师和相关人员补助办法和补助标准。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根据当地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的实际情况,相应增加绩效工资总量,增核的绩效工资总量,专项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的分配。对聘请校外人员提供课后服务的,课后服务补助可按劳务费管理,可由双方协议确定有关劳务报酬,所需经费可从专项经费中列支。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应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
(四)严格规范管理。严格执行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十严禁”,即严禁违背学生、家长意愿组织开展课后服务;严禁把课后服务演变为学科类集体教学、集体补课或奥数等竞赛培训;严禁增加学生作业量和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严禁以课后服务为名违规收费、乱收费;严禁以课后服务为名违规乱发津补贴;严禁有师德师风问题的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严禁有不良记录的机构和人员参与课后服务;严禁未按程序审核的机构和个人入校提供课后服务;严禁在课后服务时段“搭车”开展商业活动;严禁以开展课后服务为名,将学校资源提供给社会培训机构作为经营场所。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学校,视情节轻重将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并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加强宣传督导。学校要做好课后服务工作的宣传动员,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要通过发放告知书、信息公示、召开家长会、签订服务协议等形式,明确学校、家长、指导人员、学生等各方权利和义务,厘清责任,保障各方知情权。各县市区教育部门、政府教育督导室要把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纳入经常性督导,责任督学要对责任学校课后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措施等加强过程性指导和督查,确保课后服务工作规范有序。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从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开始全面实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为将此工作扎实推进,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拟定如下实施方案。

学校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着力破解小学放学后、家长下班前学生无人看管等社会难题。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有效降低家庭教育成本。同时,利用放学后的时间组织学生在校参加丰富多彩的兴趣小组活动,大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为全面育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1、无偿性原则。课后校内服务工作在校园内进行。学校科学、合理利用教室、操场、功能科室、师资等免费为学生进行全方位的服务,不以任何名义收取任何费用。

2、科学性原则。课后服务课程的设置,将校内外各种课程资源进行统筹安排,精准化制定校内课后服务内容。全面保障服务工作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3、安全性原则。学校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应急预案等措施。明确岗位分工,责任落实到每一位教师。百分百实现课前与课后、课上与课下无缝衔接。确保校内课后服务期间每一位师生的人身安全。

4、自愿性原则。针对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完全遵循家长自愿的原则。对于是否参加课后服务,学校事先征求全员家长的意见,校方明白告知家长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等,在自愿的前提下,凡是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在学校下发的服务工作致家长一封信中,进行书面签字提出服务申请。

领导小组成员的岗位职责:

1、深入学习领悟上级文件精神,多方了解实际情况,严密制定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整体安排、跟进方案推进进程。

2、全程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掌握第一手实际情况的相关资讯,及时对服务工作进行总结。针对服务工作推进过程的活动形式、活动内容、活动场地、师资配比等不合理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优化。

3、深入服务工作当中,做好每天活动的监管与评比。全面保障“弹性离校”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针对评比结果定期召开段某某,进行交流、总结,力争每一个活动小组活动的开展都富有成效。

学校立足于实际,充分利用各种校内外资源,本着“因校制宜”的原则,以培养学习兴趣、发展能力特长、开阔视野、丰厚学识为目的,以校级和班级社团活动为主开展如下课后服务内容:

1、校级社团活动:充分挖掘现有师资资源,根据师资能力与特长,组织开展合唱、舞蹈、器乐、书法、国画、花篮、足球、轮滑、机器人、航模等系列校级社团活动。

2、班级社团活动:充分拓宽学科的外延,着力培养学生各项学习的兴趣与能力,开展德政、劳动、阅读、写字、手抄报等系列班级社团活动。

1、课后服务时间安排:

四、五年级:4:30——6:00六年级:4:30——5:40

2、周五没有课后服务,仍按照原作息时间上下学。

3、校车发车时间

周一至周四第一趟校车发车时间4:40;第二趟校车发车时间5:10

周五第一趟校车发车时间4:10;第二趟校车发车时间4:40

1、不参加活动的学生,家长在原放学时按时接孩子回家。

2、所有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享有免费服务,不向家长收取直接或间接相关费用。

3、此项活动时间以社团活动和班级社团活动为主,任何老师不不允许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或变相补课。也不允许给孩子加留学科作业,增加孩子学习负担。

4、对校级社团活动学生,实行指导教师与班主任无缝隙衔接管理。班主任清晰掌握本班各校级社团活动的参与人数。每日校级课后服务活动结束,指导教师与班主任进行手把手学生交接。确保每一位参与课后服务学生的人身安全。

1、不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在课后服务前按时接孩子回家。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家长,首先请认真阅读《关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致家长的一封信》内容,厘清课后服务边界,明确家长、校方职责。然后填写《***课后服务家长申请表》上交待学校审核。

2、课后服务时间以校级社团活动和班级社团活动为主,任何老师不允许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或变相补课。也不允许给孩子加留学科作业,增加孩子学习负担。

3、对参加校级社团活动学生,实行指导教师与班主任无缝隙衔接管理,确保每一位参与课后服务学生的人身安全。

4、学生在校参加课后服务期间,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携带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5、课后服务时段需家长配合学校管理,保障通信畅通。对不能按时参加约定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要提前和班主任沟通,保障学生安全。

6、学生课后服务时间结束到回家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由家长全权负责。请家长妥善安排好孩子的安全接送问题。

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确有困难的家长解决实际困难,结合家长群体和学校教师工作量实际,积极创造条件,做好学生课后服务工作。

1.主动性原则

本着基于问题、解决困难、促进发展的主动性原则,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作为,征求家委会意见和建议,班主任了解家长需求情况,告知家长服务内容、服务方式,为确有困难的家长和学生提供课后服务。

2.自愿性原则

学校提供课后服务要以家长意愿为前提,不强行要求学生放学后留校。学校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

1.合理安排课程,调整放学时间,尽可能多的解决放学过早问题。

鼓励教师开展中高年级基于兴趣的自选课程,所占课时放至周二、周三下午。每周周一至周三放学时间由4:10调整到4:40左右(为缓解交通压力采取错时放学,三四年级4:40—4:45,五六年级4:45—5:00。因接送困难需要托管的学生和兴趣社团可依实际需要推迟到5:30.)。

2.早读、午写、暮悟解决学生确有接送困难的问题。

学校结合《知书达礼》《墨香至恒》《暮悟手册》校本教材组织早晨早到校的学生开展晨间诵读;中午早到校学生结合《墨香至恒》进行书法练习;放学后,家长不能及时接的孩子结合《暮悟手册》完成阅读和作业任务。

3.加强管理,充分利用资源,以课后兴趣社团促进有需求的学生的个性发展。

(1)学校社团。在下午放学后提供一系列社团,根据双向选择原则,具备条件的学生依据个人兴趣爱好和特长,参加相应社团。现开设乒乓球社团(周二至周五)、足球社团(一二年级周二周四,中高年级周三周五)、舞蹈社团(周五)、合唱社团(周五)、管乐社团(周四周五)。

(2)班级社团。鼓励各班级充分利用家长资源、社会资源积极开展适合本班的社团活动(以低年级为主)。近年来,学校发动各班级家委会,积极组织开设放学后的兴趣社团,以不同的形式为有需要的同学提供课后服务。本学期开学后,部分班级已经开始了班级社团活动,有一年级7班的街舞社团、拉丁舞社团、跆拳道社团,二年级一班的英语社团、书法社团,二年级二班的书法社团、诵读社团,二年级五班的书法社团,二年级七班的儿童画社团、舞蹈社团、书法社团、英语社团,二年级八班的英语社团、绘画社团。其他班级的社团正在组建中,不久,便开始本学期的社团活动。这些社团活动,都是由家委会组织,向家长发出倡议,家长自愿参与,参与社团的家庭,按照家委会的安排,定期到校参与社团的管理,负责社团的成员上课期间的安全,护导社团成员安全离校。学校提供社团活动的场所和安全指导。

1.成立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xxxxxx

组员xxxxxxxxxx

各年级年级组长各班班主任各年级家委会主任

2.课后托管服务时间:

早晨:7:00—8:00,

3.学生自愿申请

确有困难的学生在家长指导下,填写《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申请表》,由家长签字认可,提交本班班主任,由学校课后服务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告知学生和家长,家长做好到校服务,参与护导、管理的准备。

4.成立服务组

(1)教师护导组:室外每天14人,干部4人。

室内:每天42人,具体在班内指导学生晨读、午写、暮悟作业

(2)家长志愿者:组建社团的班级,每班每次不少于2人,轮流参与课后服务及安全管理工作。

5.签订协议

学校与申请提供服务的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厘清服务边界,明确各自职责、权利和义务。服务协议每学期签订一次。

1.完善管理制度

学校要明确课后服务人员的职责,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加强门卫管理,落实出入校园登记制度,严格考勤,保障参与课后服务活动的师生的安全。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到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体系中,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统一管理,严格要求。

2.完善评价机制

学校要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到班级考核评价中,完善学校考核办法和绩效管理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小学生放学后托管问题,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结合区各小学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促进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落脚点,以服务学生、家庭和社会为宗旨,着力破解学生放学后,家长下班前孩子难以接回、无人看护的问题。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和《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通知》(吉教联〔2018〕14号)文件精神,着力破解“三点半难题”,解除群众后顾之忧,使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明显增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自愿参加。以服务学生、家长为宗旨,着力破解“三点半难题”。本着家长自愿参加的原则,充分尊重家长需要和意愿,由有需要的家长自愿报名,接受课后托管服务。
2.坚持以学校为主体。课后托管服务由学校组织实施,在教育局的指导下和监督下进行,确保托管科学、规范、安全、有序。
3.坚持规范操作。各校在本方案指导下制定本校的实施方案,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规范操作。以学生自习、为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提供辅导,以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为主。坚决不允许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
4.坚持以安全为主。加强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发挥学生校园保险作用,切实保证课后服务期间学生安全问题。

(一)实施范围
从2020年秋季开学开始,在城区各小学全面实施课后托管。
(二)托管时间
托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下午3:30放学后至5:00(夏季可延长至5:30)。每周五下午3:30放学,3:30-5:00为教师集备或者政治、业务学习时间。
(三)实施步骤
1.调查动员阶段:
各个学校要成立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教师大会,做好教师动员工作,向家长做好宣传工作。
2.工作准备阶段:
学校制定课后托管工作实施方案及安全预案等各项制度,进一步明确托管工作职责分工,上报教育局审核。结合学校实际确定特色活动科目、教师、场所等,为实施课后托管服务做好准备。
3.实施阶段:
课后托管开始实施,学校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对托管服务全程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职责,确保托管服务安全运行。教育局也将加强对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学校课程设置和活动安排进行规范。

(一)师资力量。学校管理和服务工作要由校内教师自愿承担,要筛选身心健康、业务能力精专的教师负责具体工作,学校和教师要签订责任状。
(二)课程内容。采取作业辅导加特色活动课的形式,其中特色活动以体育、艺术、社团活动为主,将琵琶社团活动纳入其中。不得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不得将课后托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
(三)管理形式。以“静态辅导+动态活动”为基本托管运行模式,主要以学校为主,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实施。

(一)托管经费来源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要求,“各地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设定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按有关规定由省级教育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联合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基于我区实际,拟采用收取服务性费用的方式筹措课后服务经费。考虑我区的学校实际、教师工作量、家长承受能力等,同时借鉴其他县市的收费标准,我区收费标准拟暂定为每生每月80元,按月收取。将来省相关部门确定统一收费标准后,如有偏差再依据规定重新核算。
(二)托管经费的使用
课后服务经费专项用于保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产生的开支,如参与课后服务的一线教师、带班领导、后勤保障人员的补助费和因开展课后服务而产生的水电费、开展活动所用设备和耗材的购置、管理运行经费及集体培训等。各学校要定期公示托管经费的使用情况,经费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托管经费的管理
区教育局财务科、监察室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要确保托管经费专款专用。

是否参与课后托管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参加托管服务的学生,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确定后,学校与家长签订托管协议,按照本校工作方案实施。学校要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带班制度,每天由副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督促检查课后服务情况,同时设定专人以年组或者楼层为单位进行监管,做到全程有效监管,确保课后服务安全。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学生课后托管服务,事关百姓福祉、事关社会和谐,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区教育局成立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谋划、指导和监督。局相关科室、直属部门、各小学校要统一思想,切实把学生课后服务作为民生工程抓实、抓好,积极稳妥推进。
(二)强化学校主体责任
学校要制定完善的服务方案和管理制度,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成立组织机构,每学期要制定详细的课后服务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建立学生安全保障机制、家校联系制度、准入和退出机制、公示制度、课后看护日志等各项管理制度和机制,做到集中有人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保障工作安全有序开展,要建立信息平台,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托管的科学化水平。课程设置要科学合理,学校要审核任课教师的教学内容,并给予恰当的指导,确保课后托管服务让学生满意。要加强对参与课后托管服务教师的在岗培训,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观念。
(三)加强安全管理
要加强课程设置、活动场所、设施设备的风险预评估,同时积极协调保险公司,将该时段纳入校方责任险和学生校园意外伤害险的承保范围。各学校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建立托管服务安全管理办法,做好活动安全预案,保障师生的安全,确保托管服务顺利实施。
(四)坚持利民惠民
课后托管服务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贫困家庭学生参与课后服务的给予适当的费用减免政策(以建档立卡为主的贫困学生,每月按收费标准减免一半费用),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也能享受到托管服务,确保惠民实事落到实处。
(五)坚持家校协作
加大宣传力度,增进家长和社会的理解和认识,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通过发放告知书、信息提示、召开家长会、签订托管协议和责任书等形式,明确学校、社会、托管人员和学生的权利义务,切实界定清楚责任、保障各方知情权。定期征求家长意见,及时完善改进课后服务工作质量。要建立以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为主,社会评价机构参与的督导评估体系,切实加强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在检查和督导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满足学生和家长对课后服务的需求,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基一〔2019〕329号)、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教基〔2020〕56号)精神,在认真总结2019年课后服务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鹤壁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方案》(暂行)。具体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问题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落实减负为目标,积极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构建机制健全、保障完善的课后服务体系,破解中小学生“放学早、接送难”矛盾,满足学生多样化课后服务需求,进一步提升教育服务能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属地管理。各县区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主体,统筹管理本区域的课后服务工作。教育行政部门承担课后服务的管理职责,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课后服务管理工作。
(二)学校为主。学校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针对确实有接送困难的家庭,积极发挥主渠道作用,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各项制度,确保课后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三)自愿参加。课后服务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内容、时间、场地、师资、费用等事项,由学生及家长自愿选择。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与,严禁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学生参与。
(四)公益惠民。课后服务要坚持公益导向,不得营利。各县区根据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性质,坚持成本补偿原则,由政府和家长共同负担服务成本。要对家庭贫困学生提供免费课后服务。
(五)稳妥推进。要统筹考虑城乡差异、学段差异、地域差异等因素,因地制宜,分步推进,把好事办好。

(一)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对象是有服务需求的义务教育阶段本校在读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二)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一般在上学日下午正常放学后进行,时间一般应控制在1.5小时以内,小学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初中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30。具体服务时间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所属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家长需求和季节确定。
(三)服务内容
课后服务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结合学生个性特长、兴趣爱好,加强学生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课后服务内容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中小学校要积极主动开放体育、艺术、图书等场馆,提供体育艺术器材、设施和图书等。鼓励中小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小学阶段以团队活动、体育艺术科普活动、课外阅读、综合实践、作业辅导等为主。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借课后服务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初中阶段以体育艺术活动、科技创新、作业辅导、答疑解惑、课外阅读、综合实践、团队活动等为主。严禁中小学校将课后服务办成变相集体教学或变相补课。作业辅导和答疑解惑等学习性活动时间不得超过一个课时。
(四)服务程序
各中小学校要按照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原则制定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以学期为节点,以需求为依据,认真组织开展针对性课后服务,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
1.摸底调查,征求意见。学校结合本校各类场馆、功能室、活动场地、仪器设备、师资等资源设计课后服务项目,并向全体学生发放课后服务意向调查表,广泛征求学生课后服务需求。
2.编制目录,告知家长。学校结合学生需求和校内外资源,依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结构,编制课后服务内容目录,通过家长会等形式将课后服务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事项、费用开支、安全措施等告知家长。
3.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家长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向班级提出课后服务申请,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加强指导,帮助学生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课后服务项目。在审核时,对于家长申请不能满足的,要加强协调,安排其参加其他适合的课后服务项目。
4.明确责任,分类实施。学校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明确课后服务权责问题。学校依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结构,对所有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进行统筹安排,分类组织实施,并根据服务条件的变化及学生需求对服务内容进行动态调整。
5.加强研究,不断完善。学校要将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校本教研,积极开发课后服务内容,创建课后服务精品课程,推动课后服务工作深入开展。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组织家长代表全过程参与,定期收集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推进各方面信息公开,规范和监督课后服务工作。
(五)服务组织
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需师资要以本校教职工为主,鼓励教职工发挥爱好特长、跨学科指导学生。师资力量确实不足的,可以临时聘请退休教师、文体工作者、科普工作者、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家长志愿者等校外专业人员参与校内课后服务。临时聘请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学校要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按合同或协议支付劳动报酬和保障相关待遇。严禁有不良记录人员参与课后服务,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课后服务工作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管理、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市级层面将成立鹤壁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管理、监督全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见附件1)。市委改革办负责统筹指导课后服务改革工作;市发改委负责会同教育部门提出收费标准指导意见;市人社局负责保障课后服务师资权益;市财政局根据《鹤壁市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采取财政补贴形式予以支持;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对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的监管;市教体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区、各中小学校也要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课后服务工作方案。
(二)加大投入,保障经费。各县区要建立完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制度,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确需收取课后服务费的,具体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根据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提出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执行。对学校外聘的参与课后服务的社会专业人员,可由双方协议确定劳务报酬。课后服务收取的服务费,必须纳入学校财务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只能用于参与课后服务人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并适当用于水费、电费支出,消耗品购置,场地器材维护等,不得挪作他用。有关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当适当考虑学校和单位开展课后服务因素;学校和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
(三)健全机制,确保安全。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坚持把学生安全管理放在首位,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管理制度,制定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切实消除场地、设施设备、消防、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参加课后服务学生的人身安全。要建立损害赔偿的多方承担共担机制,确保课后服务工作科学、规范、安全、有序开展。
(四)强化监督,注重宣传。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督导检查。各中小学要严格上下学制度,严禁将放学后的课后服务时间作为正常教学时间集体上课或以各种形式变相集体补课,严禁借课后服务之名乱收费。要加强宣传,积极争取社会各方支持,及时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健康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认真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健康意识和疾病预防能力,全面推进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特制定20年学校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根据本工作计划的内容和要求,努力推进健康教育工作,增强学生健康意识,提高学生健康水平。

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以提高师生健康素质为目标,把增强学生健康素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规范公共卫生行为,增强健康防病意识,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努力提高卫生健康水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学校充分认识到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站在培养全面发展人才的高度,健全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网络,落实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卫生安全及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配备健康教育专职或兼职教师、卫生保健教师,落实健康教育工作责任制,不断增强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的自觉性,认真落实健康知识的教育教学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健康教育环境。

课教师认真学习钻研教材,制定好教学计划,坚持集体备课,充分利用有关文稿、图片、光盘等开展校本培训,及时总结交流教学经验,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2、按照《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具体目标和基本内容,开设好健康教育课,使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做到开课率、课时、教材、教师和教案、考核和评价“五落实”,健康教育学科教学每学期要安排6—7课时。健康教育课程内容包括健康行为与生活方式、疾病预防、心理健康、生长发育与青春期保健、安全应急与避险等五个领域。同时,还要开设一定的专题健康教育讲座。结合学段、地域、季节及学校实际,有针对性地安排教育内容,确保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性强,针对性突出,教育成效明显。

3、在保证健康教育教学质量的同时,在各科教学中渗透健康教育知识,如在体育课教学中渗透个人卫生习惯教育,在生物课中渗透环境卫生和人口教育、青春期教育,在思想品德课中渗透心理健康教育等,使学生接受健康教育率达100%,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95%以上。

4、着眼于师生疾病预防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提高,通过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让学生了解非典型肺炎、甲型h1n1、流行性感冒、禽流感、手足口病、肺结核病、病毒性肝炎、霍乱、流行性腮腺炎、急性结膜炎等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了解地方病(血吸虫病、碘缺乏病等)等非传染性疾病的起因和预防措施,了解性病、艾滋病等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对学生进行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5、学校在开设健康教育课程的基础上,还要积极举办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建立心理咨询室,为广大留守学生、高考应考学生及存在心理困惑的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帮助他们提高情绪调控能力、心理障碍预防能力,促进坚强意志品质的磨练和团结协作人际关系的培养。

6、把血吸虫病、碘缺乏病等地方病防治知识列入健康教育内容,血防等地方病知识教育每学期安排2-3课时。积极开展创建“无急性血吸虫病人学校”活动。

7、积极开展预防近视眼的健康教育,按照《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和《中小学生视力健康防控工程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中小学生视力普查和建档工作,普及用眼、爱眼知识,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用眼习惯,提高学生视力健康水平。积极开展青春期健康教育,并开展“青春期教育合格学校”的创建工作。

8、强化食品安全教育,通过教学,帮助学生掌握和应用营养知识,了解食物营养价值与合理膳食的构成,懂得学习、劳动、生活过程中对饮食营养卫生的要求,了解和掌握预防食物中毒知识。加强学校食堂管理,食堂食品卫生许可证领证达100%。

加大对健康知识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校园电视台、校园网、黑板报、橱窗、宣传栏等载体普及健康生活知识;要根据自身的实际,组织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在4月7日世界卫生日、5月31日世界无烟日、6月6日全国爱眼日、9月20日全国爱牙日、12月1日世界爱滋病日等开展相关活动。积极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努力改善校园环境卫生,为师生营造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推进学校的整体卫生水平。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小学生放学后托管问题,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结合区各小学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促进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落脚点,以服务学生、家庭和社会为宗旨,着力破解学生放学后,家长下班前孩子难以接回、无人看护的问题。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和《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通知》(吉教联〔2018〕14号)文件精神,着力破解“三点半难题”,解除群众后顾之忧,使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明显增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自愿参加。以服务学生、家长为宗旨,着力破解“三点半难题”。本着家长自愿参加的原则,充分尊重家长需要和意愿,由有需要的家长自愿报名,接受课后托管服务。

2.坚持以学校为主体。课后托管服务由学校组织实施,在教育局的指导下和监督下进行,确保托管科学、规范、安全、有序。

3.坚持规范操作。各校在本方案指导下制定本校的实施方案,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规范操作。以学生自习、为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提供辅导,以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为主。坚决不允许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

4.坚持以安全为主。加强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发挥学生校园保险作用,切实保证课后服务期间学生安全问题。

(一)实施范围

从2020年秋季开学开始,在城区各小学全面实施课后托管。

(二)托管时间

托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下午3:30放学后至5:00(夏季可延长至5:30)。每周五下午3:30放学,3:30-5:00为教师集备或者政治、业务学习时间。

(三)实施步骤

1.调查动员阶段:

各个学校要成立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教师大会,做好教师动员工作,向家长做好宣传工作。

2.工作准备阶段:

学校制定课后托管工作实施方案及安全预案等各项制度,进一步明确托管工作职责分工,上报教育局审核。结合学校实际确定特色活动科目、教师、场所等,为实施课后托管服务做好准备。

3.实施阶段:

课后托管开始实施,学校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对托管服务全程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职责,确保托管服务安全运行。教育局也将加强对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学校课程设置和活动安排进行规范。

(一)师资力量。学校管理和服务工作要由校内教师自愿承担,要筛选身心健康、业务能力精专的教师负责具体工作,学校和教师要签订责任状。

(二)课程内容。采取作业辅导加特色活动课的形式,其中特色活动以体育、艺术、社团活动为主,将琵琶社团活动纳入其中。不得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不得将课后托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

(三)管理形式。以“静态辅导+动态活动”为基本托管运行模式,主要以学校为主,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实施。

 (一)托管经费来源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要求,“各地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设定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按有关规定由省级教育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联合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基于我区实际,拟采用收取服务性费用的方式筹措课后服务经费。考虑我区的学校实际、教师工作量、家长承受能力等,同时借鉴其他县市的收费标准,我区收费标准拟暂定为每生每月80元,按月收取。将来省相关部门确定统一收费标准后,如有偏差再依据规定重新核算。

(二)托管经费的使用

课后服务经费专项用于保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产生的开支,如参与课后服务的一线教师、带班领导、后勤保障人员的补助费和因开展课后服务而产生的水电费、开展活动所用设备和耗材的购置、管理运行经费及集体培训等。各学校要定期公示托管经费的使用情况,经费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托管经费的管理

区教育局财务科、监察室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要确保托管经费专款专用。

是否参与课后托管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参加托管服务的学生,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确定后,学校与家长签订托管协议,按照本校工作方案实施。学校要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带班制度,每天由副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督促检查课后服务情况,同时设定专人以年组或者楼层为单位进行监管,做到全程有效监管,确保课后服务安全。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学生课后托管服务,事关百姓福祉、事关社会和谐,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区教育局成立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谋划、指导和监督。局相关科室、直属部门、各小学校要统一思想,切实把学生课后服务作为民生工程抓实、抓好,积极稳妥推进。

(二)强化学校主体责任

学校要制定完善的服务方案和管理制度,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成立组织机构,每学期要制定详细的课后服务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建立学生安全保障机制、家校联系制度、准入和退出机制、公示制度、课后看护日志等各项管理制度和机制,做到集中有人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保障工作安全有序开展,要建立信息平台,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托管的科学化水平。课程设置要科学合理,学校要审核任课教师的教学内容,并给予恰当的指导,确保课后托管服务让学生满意。要加强对参与课后托管服务教师的在岗培训,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观念。

(三)加强安全管理

要加强课程设置、活动场所、设施设备的风险预评估,同时积极协调保险公司,将该时段纳入校方责任险和学生校园意外伤害险的承保范围。各学校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建立托管服务安全管理办法,做好活动安全预案,保障师生的安全,确保托管服务顺利实施。

(四)坚持利民惠民

课后托管服务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贫困家庭学生参与课后服务的给予适当的费用减免政策(以建档立卡为主的贫困学生,每月按收费标准减免一半费用),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也能享受到托管服务,确保惠民实事落到实处。

(五)坚持家校协作

加大宣传力度,增进家长和社会的理解和认识,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通过发放告知书、信息提示、召开家长会、签订托管协议和责任书等形式,明确学校、社会、托管人员和学生的权利义务,切实界定清楚责任、保障各方知情权。定期征求家长意见,及时完善改进课后服务工作质量。要建立以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为主,社会评价机构参与的督导评估体系,切实加强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在检查和督导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市教育局《关于积极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意见》(内教基【2017】70号文),以及**市教体局《关于深入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回应群众关切,帮助家长解决接送困难,破解学生课后监管难题,增强教育服务能力,结合学生家长需求和学校办学条件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拓展学生学习空间、推进素质教育、落实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满足家长接送便利和学生巩固学习成果需求,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1.安全原则

学校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管理措施,根据家长和学生自愿需求(优先保障留守学生、家庭困难学生自愿需求)落实责任教师,安排活动场所,规范作息时间,加强管理措施,确保参加课后服务的每一名学生在校期间安全。

2.规范原则

杜绝集体教学、补课行为,坚持课外阅读、兴趣小组、作业辅导、答疑解惑、多元发展等工作原则。学校加强监管检查力度,建立监管工作台账。

3.自愿原则

学校开设的课后服务,完全采取学生和家长自愿参加,由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复核、统筹安排,以学期为周期统一组织实施,杜绝一切强制行为。

解决当前小学放学时间早,部分家庭孩子放学接送困难、在家无人监管、孩子学习能力较弱,家人无力辅导,需学校提供辅导帮助的;安全存在隐患的社会难题。根据学生和家长自愿申请,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实际情况,在下午放学至家长接学生回家(不迟于学校下午放学2小时)时间段内开展下列课后服务内容。

1.把课后服务与“书香校园”结合起来,开展课外阅读活动。

课外阅读活动打破班级单位,根据实际申请人数组织学生到学校阅览室开展课外阅读(若申请人数较多再开辟专用阅览教室),落实责任教师与管理措施。

2.把课后服务与社团活动结合起来,发展学生兴趣特长。

社团活动打破班级单位,结合学校师资力量、活动场地、整合社会力量等条件,开展球类、舞蹈、音乐、书法、国画、美术、泥塑、思维体操、棋类、心理健康辅导、诗词、主持、英语等社团活动,根据实际申请人数以兴趣小组为单位,安排活动场地,落实责任教师与管理措施。

1.前期调查

班主任在开学时根据学校工作方案调查学生家长是否有服务需求,开展家长自愿申请,填写申请表,由班级审核后学校复核汇总申请信息。

2.统筹安排

学校根据学生和家长申请汇总情况,统筹安排工作内容、活动场所、责任教师、管理措施。责任教师根据学校统筹安排认真开展工作,提高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工作质量,做到家长满意、社会认可。

3.经费来源

每人每课时3.5元

1.成立组织

明确分工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全体中层干部和各班班主任

2.加强管理、保障安全

学校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对学生切实负起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师生安全意识教育,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配备足够的值班人员和责任教师,明确值班人员和责任教师工作责任,制定严格的考勤、管理、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

3.加大宣传、加强监管

学校向学生和家长开展课后服务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争取家庭和社会支持,形成教育合力,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学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课后服务行为,对课后服务进行职责明确和界定,严禁变相补课。学校加强过程管理,对课后服务的内容、人数、时间等进行档案资料留存,做到过程清晰,有案可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满足学生和家长对课后服务的需求,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基一〔2019〕329号)、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教基〔2020〕56号)精神,在认真总结2019年课后服务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鹤壁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方案》(暂行)。具体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问题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落实减负为目标,积极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构建机制健全、保障完善的课后服务体系,破解中小学生“放学早、接送难”矛盾,满足学生多样化课后服务需求,进一步提升教育服务能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属地管理。各县区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主体,统筹管理本区域的课后服务工作。教育行政部门承担课后服务的管理职责,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课后服务管理工作。

(二)学校为主。学校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针对确实有接送困难的家庭,积极发挥主渠道作用,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各项制度,确保课后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三)自愿参加。课后服务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内容、时间、场地、师资、费用等事项,由学生及家长自愿选择。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与,严禁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学生参与。

(四)公益惠民。课后服务要坚持公益导向,不得营利。各县区根据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性质,坚持成本补偿原则,由政府和家长共同负担服务成本。要对家庭贫困学生提供免费课后服务。

(五)稳妥推进。要统筹考虑城乡差异、学段差异、地域差异等因素,因地制宜,分步推进,把好事办好。

(一)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对象是有服务需求的义务教育阶段本校在读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二)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一般在上学日下午正常放学后进行,时间一般应控制在1.5小时以内,小学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初中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30。具体服务时间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所属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家长需求和季节确定。

(三)服务内容

课后服务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结合学生个性特长、兴趣爱好,加强学生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课后服务内容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中小学校要积极主动开放体育、艺术、图书等场馆,提供体育艺术器材、设施和图书等。鼓励中小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小学阶段以团队活动、体育艺术科普活动、课外阅读、综合实践、作业辅导等为主。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借课后服务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初中阶段以体育艺术活动、科技创新、作业辅导、答疑解惑、课外阅读、综合实践、团队活动等为主。严禁中小学校将课后服务办成变相

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小学篇六

落实政策,合理安排学生放学课后活动,加强规范管理,确保安全有序,实现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促进服务协同发展,满足学生多元素质教育发展需求。

(一)完善课后服务课程体系。

充分发挥作用,拓展课后服务资源,创新组织形式,探索课后服务融合路径,积极构建课程体系。一是打造灵活化课堂。二是建立常态化体美劳育课堂。三是构建高效基础托管课堂。四是打造多样实践课堂。

(二)提升课后服务整体水平。

丰富课后服务供给,利用特有的资源优势,发挥专业特长,设立符合专业背景、教学特长的项目,同时创设条件和平台,支持参加相关专业培训。

(三)强化课后服务经费保障。

要加强收费监管,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支出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

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服务是支撑实现工作目标的重要举措,是减轻家庭负担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手段,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

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小学篇七

为全面贯彻落实20xx学年度实施校内延后课后服务工作。为将此工作扎实推进,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拟定如下实施方案。

学校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着力破解小学放学后、家长下班前学生无人看管等社会难题。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有效降低家庭教育成本。同时,利用放学后的时间组织学生在校参加丰富多彩的兴趣小组活动,大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为全面育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1、无偿性原则。课后校内服务工作在校园内进行。学校科学、合理利用教室、操场、功能科室、师资等免费为学生进行全方位的服务,不以任何名义收取任何费用。

2、科学性原则。课后服务课程的设置,将校内外各种课程资源进行统筹安排,精准化制定校内课后服务内容。全面保障服务工作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3、安全性原则。学校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应急预案等措施。明确岗位分工,责任落实到每一位教师。百分百实现课前与课后、课上与课下无缝衔接。确保校内课后服务期间每一位师生的人身安全。

4、自愿性原则。针对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完全遵循家长自愿的原则。对于是否参加课后服务,学校事先征求全员家长的意见,校方明白告知家长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等,在自愿的前提下,凡是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在学校下发的服务工作致家长一封信中,进行书面签字提出服务申请。

领导小组成员的岗位职责:

1、深入学习领悟上级文件精神,多方了解实际情况,严密制定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整体安排、跟进方案推进进程。

2、全程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掌握第一手实际情况的相关资讯,及时对服务工作进行总结。针对服务工作推进过程的活动形式、活动内容、活动场地、师资配比等不合理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优化。

3、深入服务工作当中,做好每天活动的监管与评比。全面保障“弹性离校”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针对评比结果定期召开段某某,进行交流、总结,力争每一个活动小组活动的开展都富有成效。

学校立足于实际,充分利用各种校内外资源,本着“因校制宜”的原则,以培养学习兴趣、发展能力特长、开阔视野、丰厚学识为目的,以校级和班级社团活动为主开展如下课后服务内容:

1、校级社团活动:充分挖掘现有师资资源,根据师资能力与特长,组织开展合唱、舞蹈、器乐、书法、国画、花篮、足球、轮滑、机器人、航模等系列校级社团活动。

2、班级社团活动:充分拓宽学科的外延,着力培养学生各项学习的兴趣与能力,开展德政、劳动、阅读、写字、手抄报等系列班级社团活动。

1、课后服务时间安排:

一年级:4:30——5:40

二年级:4:30——5:50

三年级:4:30——5:55

四、五年级:4:30——6:00

六年级:4:30——5:40

2、周五没有课后服务,仍按照原作息时间上下学。

3、校车发车时间

周一至周四第一趟校车发车时间4:40;第二趟校车发车时间5:10

周五第一趟校车发车时间4:10;第二趟校车发车时间4:40

1、不参加活动的学生,家长在原放学时按时接孩子回家。

2、所有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享有免费服务,不向家长收取直接或间接相关费用。

3、此项活动时间以社团活动和班级社团活动为主,任何老师不不允许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或变相补课。也不允许给孩子加留学科作业,增加孩子学习负担。

4、对校级社团活动学生,实行指导教师与班主任无缝隙衔接管理。班主任清晰掌握本班各校级社团活动的参与人数。每日校级课后服务活动结束,指导教师与班主任进行手把手学生交接。确保每一位参与课后服务学生的人身安全。

1、不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在课后服务前按时接孩子回家。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家长,首先请认真阅读《关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致家长的一封信》内容,厘清课后服务边界,明确家长、校方职责。然后填写《xx课后服务家长申请表》上交待学校审核。

2、课后服务时间以校级社团活动和班级社团活动为主,任何老师不允许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或变相补课。也不允许给孩子加留学科作业,增加孩子学习负担。

3、对参加校级社团活动学生,实行指导教师与班主任无缝隙衔接管理,确保每一位参与课后服务学生的人身安全。

4、学生在校参加课后服务期间,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携带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5、课后服务时段需家长配合学校管理,保障通信畅通。对不能按时参加约定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要提前和班主任沟通,保障学生安全。

6、学生课后服务时间结束到回家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由家长全权负责。请家长妥善安排好孩子的安全接送问题。

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小学篇八

为促进我校学生健康成长,满足学生和家长的课后服务需求,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沈阳市中小学生实行弹性离校做好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和《法库县关于中小学校实行弹性离校做好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此实施方案。

一、 基本原则

1.属地管理。十间房镇中心小学在县教育局和十间房镇人民政府领导下依法履行主体责任,承担“弹性离校、做好课后服务”工作主要职责。

2.自愿参加。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参与“弹性离校”,不搞强制或拒绝学生参加。

3.免费参加。学生一律免费参加,不向学生和家长直接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或擅自“搭车”进行其他有偿服务。

4.不集体教学。课后服务内容主要安排学生完成作业及答疑解惑,对完成作业及没有作业的学生可安排学生自主阅读,适当开展体育、艺术、科普、观看影片等活动。不得利用“弹性离校”时间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体教学或补课。

5.具体工作。关于课后服务的具体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统一管理,服务内容要求多样化,以满足学生课后服务的需要。

二、组织实施

1.实施对象。凡是我校1—6年级在校在籍学生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均可由学生家长自愿提出申请。

2.实施程序。一是学校制定并公示和宣传“弹性离校” 方案,二是家长和学生自愿申请(申请表一式两份),对参与学生人数进行摸底;学校与家长签订“弹性离校”协议书;班级、学校审核并上报教育局备案。三是指定课后服务计划。做好编班、教师及内容安排。学校教师是提供课后服务的主体,鼓励教师积极承担课后服务任务。鼓励非工具学科任课教师积极主动承担课后服务任务,积极整合各学科(考试科目外)教学内容,四是建章立制。带班教师做好日出席签到、周统计、月汇总,并及时上交到教导处存档;建立安保预案;做好学生交接、提前离校登记工作。五是建档备案。学校建立专项工作档案,课后服务工作全程纪实,特别是申请表、协议书、出勤出席统计表、课后服务计划表、补助资金月发放明细表、安保预案等重点保存。

3.实施时间。本方案从2017年9月18日开始执行,实施具体时间为每周一到周五,每天下午15:30—17:30。

三、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1.学校实施“弹性离校”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承担,按照实际参与学生人数拨付,用于保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产生的水电费、消耗品购置、场地使用、各项管理、人员补助等开资,其中百分之九十用于人员补助。

2.结合本校学生人数较少的实际情况,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补助标准约为35元/人/时(暂定)。

3.“弹性离校”的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并实名登记予以发放。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学校成立了以校长王世贵同志为组长,党支部书记赵伟同志、副校长史勇飞同志、工会主席张淑媛同志为副组长,学校中层领导及所有班主任老师为组员的领导小组。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要建立以政府主导、教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管理和保障机制,指导本校做好课后服务工作。

2.审批流程。我校学生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均可由学生家长自愿提出申请,经班主任同意、学校审核,并向县教育局报备后,可以参加学校提供的延时离校服务。

3.落实责任。学校通过实施此次“弹性离校”工作,既要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又要减轻家长的经济负担,同时进一步加强教师备课和上课的质量。学校还要联合相关管理部门,在学校门前、人行横道等处设置标识,加强校门前流动商贩、占道经营、私自搭车等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在“弹性离校”的期间学生和教师的安全。

四、有关要求

1.不得讲课。学校科学合理安排学生“弹性离校”的课后服务内容,任何教师在此时间内不得讲授新课或者变相补课。

2.确保安全。学校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岗位分工,落实责任到人,确保“弹性离校”期间内的师生安全。

五、职责划分

1.家长责任。家长有责任早上将孩子送上校车,并在学生离校后将孩子安全带回家中。

2.班主任职责。班主任有责任在课后服务结束后将本班级的学生有序带到停车场,并组织学生有序上校车。

方案未尽事宜将由负责此项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商讨研究决定。

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小学篇九

开展学生课后服务,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为配合国家扶贫攻坚战略,切实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的困难,结合安顺教育的实际情况,做到利用学校资源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宗旨,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组长:

副组长:

成员:中层及各科室负责人、各年级班主任

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由邓增西仁副校长具体负责安排各项课后服务工作,集中学校师资力量,调配各方资源,课后服务下设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要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课后服务要优先保障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亟需服务群体。

学生课后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每天下午放学后安排学生做作业、各学科作文、书写辅导、各种兴趣爱好班辅导、体育特长生活动、各种体育类训练辅导以及社会实践活动等。

根据我校学生的生源结构,大部分学生来至周边县区,区外学生居多,尤其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占据一定的比例,为了更好地满足学生家庭和学生的发展需要,课后服务时间安排:

2、每周从5:30-6:00进行课后服务自习作业辅导,低年级采用年级班主任轮流值班管理方式进行纪律管理,所有辅导老师必须认真给学生布置作业并进行检查验收;高年级晚5:30—6:30可安排适当的辅导,但不得讲授新课内容。

3、每周专门根据学生需要开设数学、语文、藏文、综合等辅导课,同时开设创体育、艺术、信息技术等兴趣班以及社会实践活动,供学生自愿选择参加。

5、把六年级和一年级培优工作纳入课后服务的范畴,根据学生自愿报名,安排每天晚上5:30-6:00作为辅导时间。

课后服务是教育部统一部署的民生工程,学校要结合实际,积极作为,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凡是参与此项课后服务的老师必须提高“四个意识”,切实做到真正为广大群众排忧解难,真正做到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所有参加老师要按学校的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这项工作。

根据学校统一部署,所有课后服务一律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必须是完全自愿参加,需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家长签字后即可参加以上学校举行的课后服务活动。

参与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教职工,学校将适当给予补助。

学校将参与课后服务的辅导教师工作表现纳入教师考核范围,并对参与课后服务的老师计算一定的工作量,每月将对课后服务的出勤情况和作业批改等常规管理的'情况给予公示,对在这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老师学校将给予表彰,对不认真参与的老师将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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