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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汇总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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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汇总12篇)
2023-10-26 00:54:13    小编:雅蕊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方案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活动方案》精神及筹建处《关于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我项目部行业工作实际,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加强领导、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认真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树立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坚绝遏止重特大事故,有效推动我标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项目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根据《筹建处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活动方案》确定的原则,成立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部,具体负责本次活动的日常工作。

(一)排查治理范围

项目部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组织管理、责任保障、安全制度、应急保障体系,落实好安全会议、培训、检查、整改等工作要求,确保职责履行到位、工作程序规范、归档资料齐全。

(二)排查治理内容

针对项目部实际,突出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认真查找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各种危险因素和管理漏洞。要排查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施工人员中的隐患,规章制度、监督管理、教育培训、事故查处等方面的问题。主要包括: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取得合法证照、资质的情况;安全部门安全生产制度、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安全管理基础台账等情况;安全施工作业资格和安全教育情况;作业人员发生违法行为的教育处理情况;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秩序及“三及”检查情况;机械安全技术检测情况;落实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情况。

(三)排查治理方式

1、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道路施工安全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着力解决影响安全运营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日常安全监管结合起来,加大对“三危”(易燃、易爆、有毒物品)查堵。

3、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加强安全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监管和现场管理,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

治理行动自9月6日开始。

各种形式,层层宣传发动,构建声势强大、务实高效的工作格局,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施工队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积极主动地开展宣传工作。要把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落实到作业人员,加强与宣传部门沟通联系,积极提供新闻信息和新闻材料。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一是特种设备必须做好日检、周检、月检、季检工作。二是做好消防设备的使用,事故(火灾)发生后的应急措施和预案工作。三是要认真组织人员学习逃生自救基本常识。

(2)集中自查、排查和强化治理阶段(9月6日至9月30日)。要安排专职人员对所属机械进行一次拉网式的大排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治理,明确责任到人,对检查不合格的机械车辆要强制停运整改,整改验收达标后才能恢复运行。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不同隐患的具体预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对查出的隐患逐项造册登记。根据不同时段安全生产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加快隐患治理和除险加固进度,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边查边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定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隐患排查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

(3)检查验收和集中治理阶段,项目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对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机械检查内容:

1、各机械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定情况;

3、各机械重大危险源申报建档监控情况;

4、各机械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

5、各车机械安全培训工作开展情况;

6、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落实情况;

7、检查三漏,包括漏油(气)、漏电、漏液;

8、灭火设施;

9、彻底检查机械消防系统及逃生方面的设备,杜绝故障机械运行。

各机械检查的同时要填写《机械安全技术状况检查表》,该表必须由驾驶员亲自填写。

各机械对前阶段排查出的一时难以治理的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治理,制定整改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严格按限期整改,同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加强防范和监控,建立健全安全防范长效机制。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在项目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机械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组织并参加安全生产专项排查,制定具体的隐患排查方案,做到步骤清楚,目标明确,措施得力,在取得实效上下功夫,务必做到严而又严,细而又细。检查工作要责任到位,查处的事故隐患要登记上台账,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项目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2、本次排查治理范围广,任务重、要求高、政策性较强,要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各队要排查到每台机械,检查易存在安全隐患的每一个环节,依据《安全隐患登记、整改记录本》进行详细登记,对当场无法解决的.问题或隐患,要制定可行的措施,限期整改,检查人员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复查。凡是由于自查工作不认真,走过场而疏漏重大安全隐患的各队予以点名通报,情节严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发动职工群众。要充分利用板报、简报等形式,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要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所有人员,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特别是加强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教育培训,确保操作人员受教育率达到100%。

4、标本兼治,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各机械队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与监督。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和隐患数据库,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实现隐患登记、整改、消号的全过程管理。要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治本之策,加快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彻底消除一切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5、建立隐患排查报告制度。各施工队从现在开始每月向项目部安全技术报送一篇隐患排查生产方面的书面材料。每阶段结束后要及时将阶段总结以书面形式报项目部安全部门。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篇二

根据上政办[]42号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实际,x年我办将集中对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排查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政府统一领导和区安委会组织协调下,辖区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自查管理和隐患排查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安全生产自查预案和自查机制。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安全生产事故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区政府为主,实行单位负责制。有关部门应当与政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排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一)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由派出所牵头负责,巡防队、城管队配合。

(二)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专项整治。由派出所牵头负责,对剧毒危化品的整治;巡防队、企服中心、辖区各部门配合。

(三)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由派出所牵头负责,巡防队、辖区各部门配合。

(四)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由村建中心负责。

(五)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由村建中心负责,设备单位配合。

(一)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排查。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对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进行集中治理。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排查。加大整治力度,凡达不到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报上级部门,坚决予以关闭。

(三)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排查。重点整治烟花爆竹销售单位的现场安全距离和火灾隐患,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四)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排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和未经安全审查获取施工许可手续擅自建设的建设工程进行集中整治。

(五)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排查。重点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以及锅炉等特种设备的检测情况和存在隐患进行集中治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排查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有排查分队人员,各村,居委会安全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杨爱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及时上情下达,互相沟通。对排查整治工作的领导,要从解决问题入手,认真研究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治责任。把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抓紧、抓细、抓到位。

(二)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各牵头及配合部门在整治工作中要相互支持,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协调会,沟通信息、通报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逐步建立企业内部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进安全生产从集中整治向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转变,逐步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加强全员的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区安委会的排查整治时间安排,有步骤地开展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各项措施要具体可行,切实将我办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推向深入,确保x年辖区安全生产工作总体目标的实现。

为切实加强全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4号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安全工作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通过全面开展安全工作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进一步排查局系统内安全隐患,以自查自纠为核心,以完善安全监管责任机制和“平安单位”创建为抓手,广泛深入开展对全局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为主要内容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促进全局平安单位创建各项工作。

加强对全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各股室、各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方案制定、日常安全工作督查、安全隐患纠正整改等。

(一)明确职责,抓好落实

局属各单位负责本部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督促本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促等相关工作。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作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责任主体,要经常性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落实整改措施、责任和预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安全工作动态监控体系,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隐患,并详实记录安全工作台账。

(二)摸清底数,分步实施

第一步:全局各单位要在6月10日前对本部门消防设施、电源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做好安全情况台账登记。

第二步:全局各单位11月15日前要全面推行安全工作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形成覆盖全局系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三)全面开展自查自报和统计分析工作

以市、县安全工作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为依托,建立我局安全隐患排查自查自报管理系统,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过程记录和管理,强化对自查隐患、上报隐患、整改隐患、接受监督指导等工作的管理。及时掌握全局安全工作动态,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动员部署宣传阶段(4月中旬—5月31日)。全局集中学习《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安委办〔〕1号)和《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4号),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明确责任,落实人员,认真组织实施,并于5月1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同时加大力度宣传该项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隐患排查体系建设阶段(6月1日—11月30日)。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安全工作标准化建设的要求,结合实际,开展隐患排查,区分一般隐患及重大隐患,并将结果于6月20日前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

2、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并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一般隐患于每月25日前上报县行业主管部门,重大隐患实行边治理边上报。

3、检查评比。为确保我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局属各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进度进行督查调度,并将整治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20日——11月底)

对局属各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结果作为年度“平安单位”创建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责任不落实、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在全局通报,对责任人问责,限期整改。

(一)局属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贯彻落实,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确定专人负责,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方案,周密安排,科学实施,全面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充分调动本单位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定期汇报、定期检查和安全隐患治理制度,促使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开展安全管理转变。切实从源头上及时排查并消除事故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进一步理顺和细化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责范围、内容和要求,人人参与,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进一步增强全局人员安全工作无小事的责任意识。

(四)注重统筹兼顾,构建长效机制。局属各单位要将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日常安全督查监管、争创“平安单位”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一部署,共同推进,以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为契机,推动我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篇三

优秀作文推荐!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切实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全面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体制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原则,有序推进全省行政村(含乡镇政府驻地行政村和街道办事处下辖行政村)范围内所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到20xx年底,基本完成用作经营的自建房排查工作,20xx年6月底,基本完成对全省行政村各类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基本完成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重点整治;到20xx年12月底,基本完成农村各类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相关标准,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一)动员部署(20xx年10月底前)。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制定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步骤、方式方法,明确工作责任、推进机制、完成时限,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开展业务培训,层层压实责任,抓紧组织推进。

(二)摸底排查(20xx年6月底前)。

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充分运用排查整治app,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建立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平台。对排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1.分类登记统计。县(市、区)、乡(镇)政府统一组织,以村为单位,全面动员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包村干部,结合相关部门已有数据,对本村辖区内所有房屋进行分类登记统计,摸清区域内房屋底数及房屋责任主体、类别(自建房、非自建房及是否用作经营等)。20xx年11月15日前基本完成。

2.重点排查。各地要统筹县、乡、村三级力量作为排查责任主体,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专业机构参与,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开展重点排查、集中排查,排查重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按照行业监管职责,调配力量参与排查,配合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情况作出初步判断。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要及时组织进行安全性评估,或依据《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和《湖北省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指南(20xx简明图文版)》及相关行业技术标准进行安全性鉴定,形成最终排查结果。20xx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

3.全面排查。在开展重点排查的同时,在地方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组织下,根据初步登记统计情况,结合实际,按属地按行业按类别确定各类房屋排查牵头责任单位,对所辖行政村区域内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及周边环境安全等。各级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加强排查组织、信息共享、沟通协调、指导培训。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三)整治提升(20xx年12月底)。

1.重点整治。各地要以在排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仍用作经营场所的农村自建房作为重点开展整治,要根据安全隐患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经费安排、时限要求和职责分工等。严格落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由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进行整治。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县、乡、村三级要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组织所属行业部门扎实开展排查、整治、督导等相关工作。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2.全面整治。各地要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年度整治计划,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所有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3.建章立制。各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将经营场所安全性作为行政审批和日常监管重要内容。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健全乡镇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构,充实技术力量;培育和规范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加强从业人员政策法规、工程技术和操作技能培训。健全农村房屋建设规范标准,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拆除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省政府建立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副省长为召集人,省住建厅、省应急管理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为牵头单位,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民宗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住建厅。要坚持“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市、县两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狠抓落实,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落实工作经费,细化任务目标,明确工作责任,强力组织推进。乡镇、村要主动作为,克服困难,广泛动员,倒排工期,将排查整治任务落实到责任人,落实到时间节点,抓实抓细各项工作。

(二)强化综合保障。各市(州)、县(市、区)要将排查整治工作与农村房屋确权登记、乱占耕地违规建房专项整治、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等工作统筹结合,加强信息共享,避免重复摸排。各地要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加强人员培训,强化技术保障。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排查、评估鉴定工作。审判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中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工作,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统筹推进排查整治行动。各地要结合此次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将农村房屋安全调查登记、排查、鉴定、解危救助、应急处置及宣传教育等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纳入财政预算保障范围。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坚决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行业指导监督,全过程抓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培训、整治及长效机制建立工作。

(三)强化监督检查。省政府将对各地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开展督促指导,对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约谈相关负责人;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严肃问责。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定期对本部门排查整治情况开展调度。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对各地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促、协调、调度,及时汇总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报告省委、省政府。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地要广泛宣传,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农村房屋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提升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密切关注农村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效化解排查整治中的社会风险隐患。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房屋安全意识,支持和拥护排查整治工作,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各级政府要第一时间向同级党委汇报,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扎实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各市、州人民政府要于20xx年11月1日前,将本地区实施方案报送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自20xx年11月起,市、州政府及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13日、28日前报送省联席会议办公室。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篇四

根据《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监理项目部根据文件精神并结合现场情况,编制建筑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监控的长效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所属企业安全生产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要达到四个100%和一个目标:即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制度的建立达到100%;隐患排查率达到100%;重大隐患的公告公示达到100%;重大隐患整改率达到100%。一个目标:即企业实现安全生产“零伤亡”目标。

三、排查方式和重要内容

(一)、排查方式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企业全面排查治理,领导组指导、监管、督促、检查的方式进行。

(二)、重点排查内容

在继续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项目部的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6、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8、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10、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制定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尽快落实到各班组,企业法人代表要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精心组织,统筹安排,一般隐患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资金和监管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领导组报告。工作中坚持“四个结合”即要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落实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与日常安全监管检查结合起来,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坚持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务实安全管理基础;坚持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

(二)、完善制度,建立机制。企业要完善各项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定期报告和监督管理制度,重大隐患公告、公示,分级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重大隐患责任追究制度,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制度,隐患排查治理会议制度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等,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

(三)、广泛宣传,强化监督。要利用板报、标语、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企业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调动从业人员积极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同时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

(四)、严格执法,确保实效。要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项目部,要关闭取缔,要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追究力度,特别是由于存在重大隐患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处,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隐患排查领导组要统筹协调好督查行动,深入基层加强督促指导。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篇五

20xx年1月28日至2月29日。

1、工厂企业(含厂房、仓库)

是否存在违法建设现象;水源、车道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消防设施和疏散条件是否达到安全要求;生产车间与仓库独立分隔到位,不得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作为其他场所使用。

2、出租房屋

(1)出租房屋应设有2个疏散楼梯,并保持楼梯和安全出口的畅通;

出租房屋底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该网点的.安全出口必须与住宅安全出口分别设置,一层商业店面严禁住人。

(2)出租房屋内或室外应按每一承租户不少于1具标准配备4公斤abc型干粉灭火器。出租房屋不得乱拉乱接临时电线,电气线路应采取穿金属管、阻燃塑料管等防火保护措施。

(3)出租房屋的灶间(厨房)内使用的煤气、液化气石油气应与蜂窝煤炉等易于散发明火的其他用火设备保持安全距离。

(4)出租房屋内严禁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设置其他仓库和生产车间。

(5)出租房屋的出租方要与承租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和义务,并在各自义务范围内,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3、酒店桑拿、商场超市、餐馆饭店、网吧、出租房屋等人员密集场所;生产性“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等。三、大检查的责任分工具体责任分工:

各片、村:负责辖区内出租房建筑消防安全隐患的“拉网式”排查整治,做好辖区村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镇安办、消安办:做好全镇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综合指导协调工作,指导各村做好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和检查整治工作,对全镇工厂企业(含厂房、仓库)特别是易燃易爆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派出所、工商所、综治办:对全镇酒店桑拿、商场超市、餐馆饭店、网吧、出租房屋等人员密集场所;生产性“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进行大排查大整治。

1、各片、各村、镇直各相关单位要切实负起工作责任,组织力量,全面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做到不留死角。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的职责,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各片工作人员要积极协助各村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篇六

为全面检查我县20xx年学校安全工作情况,进一步排查整治学校安全隐患,促进全县学校安全工作水平新提高,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学校安全综合检查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维护校园及周边安全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学校安全无小事的思想,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政府领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综合防范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以检查促落实,排查、整治学校幼儿园安全隐患,为广大师生创造安全和谐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为创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检查时间:20xx年12月16日至12月19日、22至26日,共9天。

检查方式:由县政府牵头,安监、住建、教体、公安、交通、港航、工商、卫生、消防、文化执法、综合执法、质检、食药监等部门组成三个专项检查组(校舍安全组、交通安全组、校园安全组),一是听取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汇报;二是现场抽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所辖的中小学幼儿园及县直学校幼儿园(分组名单附后)。

各检查组依据自身职责范围分组对学校安全管理整体工作进行综合检查。(专项检查细则附后)

(一)参与检查单位,每个检查组至少选派1人,对提前随机选取的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学校进行检查。县直学校做到每校必到。

(二)各检查组严格按照检查标准逐项检查,并由学校负责人签字(盖章)。

(三)各组检查结束后一周内形成本组检查情况通报,汇总到县教体局基础教育股。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篇七

为全面加强和规范全镇出租房屋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xx〕39号)和《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6号)等部署要求,根据《全省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苏办发电〔20xx〕76号)工作部署,我镇决定,从即时起至今年年底,在全镇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公共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的原则,以群众反映强烈、安全隐患突出的群租房等为重点,在全镇集中组织开展出租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规范房屋租赁,强化治安、消防安全措施,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涉及出租房屋的暴恐案事件和重大公共安全案事件,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一)摸清出租房屋和承租人底数。全面、及时、准确采集登记信息,农村地区出租房屋登记率必须达100%,承租人登记率达100%;出租房屋和承租人主项信息的准确率、完整率均达100%。

(二)整改、查处房屋违法租赁行为。依法取缔非法出租户,整顿不执行登记制度、不落实治安责任的出租屋。

(三)发现、整改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全面整治整改出租房屋存在的突出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四)完善出租房屋日常管理制度。出租人治安责任书签订率、出租人、承租人对其治安责任知晓率达100%,履行治安责任的意识明显增强。

(五)发现、查处出租屋内的违法犯罪行为。查获隐藏在出租屋中的违法犯罪分子,查处黄娼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六)明晰部门管理职责。充实出租房屋管理力量,建立执法联动、信息共享制度,出租房屋长效管理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本次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重点对全镇范围内的所有出租房屋、房屋中介,以及出租人、承租人(尤其是流动人口)开展全面排查整治,摸清出租房屋底数,强化流动人口管控、排查整治存在的安全隐患。主要内容有:

(一)人均租住面积低于当地政府规定最低标准或者居住人数10人以上(含10人),存在治安、消防等安全隐患的出租房屋。

(二)属于违法建筑或者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出租房屋。

(三)没有依法依规履行登记备案手续或未签订治安责任书的出租房屋。

(四)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出租房屋。

(五)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混合设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三合一”等租赁场所。

(一)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9月15日前)。制定全镇集中整治工作方案,部署工作任务。同时,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发动,营造集中整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16日至10月底)。坚持边排查、边整治,组织开展“拉网式”实地走访调查,全面排摸出租房屋和居住人员情况,采集登记信息,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等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彻底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三)总结巩固阶段(11月至12月)。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检查考核,总结推广出租房屋管理成功经验,建立健全出租房屋管理长效机制。

(一)广泛宣传发动。各村(居)要结合党员大会、村民组长会议等时机,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整治工作宣传,引导群众自觉遵守出租房屋管理规定,主动抵制违法租赁行为,积极举报出租房屋各类安全隐患和藏匿其中的违法行为。动员广大群众和平安志愿者等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派出所负责将《关于加强出租房屋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的通告》张贴至外来人员聚居地、建筑工地、商业商贸区、集贸批发市场以及居民新村小区出入口、物业公司、房屋中介机构、村(居)委会等出租房屋多、流动人多,人员密集的场所;派出所同时做好《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签订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好出租房屋监管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引导公众配合、监督出租房屋规范管理,积极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二)全面调查摸底。此次集中整治由镇党委、政府总指挥,组织派出所、综治、司法、大调解、消防、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共同参与,由镇综治办负责牵头实施。要以村(居)为排查登记整治基本单元,由派出所社区民警为单元负责人,整合村(居)干部、村民小组长(楼长)、网格员以及保安联防队员、外口协管员等各类政务、警务辅助人员,将人员力量分至网格内,开展调查摸底。

1、采集登记信息:要以“进屋、见人、看物、查隐患”的要求,调查网格内的所有房屋,确保不漏出租房屋、不漏承租人员。对调查摸底到的出租房屋,走访调查人员要对照《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表》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表》的项目、内容和填写要求,客观、如实采集登记信息。派出所对辖区内的房屋租赁中介机构逐一上门核实信息,填写《房屋中介信息登记表》。

2、发现安全隐患:调查摸底过程中,发现出租屋内存在用电、用气以及杂物堵塞消防楼梯、通道等一些能当场整改的隐患,要督促出租人、承租人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记录在案并督促限期整改;对发现储存、藏匿、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等违禁品的,要及时查处收缴;对发现居住出租房内的精神病人以及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等人员,要及时报告,纳入视线,严密管控;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化解。对需要上级部门协调整治的,由派出所统一填写《需上级协调整治的安全隐患列表》,报镇综治办。

3、办理证照手续:排摸过程中,调查人员要认真核查承租人的身份证和居住信息。未登记居住信息的,要拍摄其清晰的居民身份证照片和人像照片;与未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的出租房屋房主签订责任书。

4、发放宣传告知:调查摸底结束后,走访调查人员要向出租房屋(租赁场所)出租人、承租人发放《出租房屋管理规定告知书》,宣传出租、承租的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其权利义务和规定,需办理的合规手续和违法违规的法律责任,督促主动整改隐患,主动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5、信息汇总录入:调查摸底采集登记的出租房屋信息,每周四下午5:00前由派出所专人统计《出租房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周报》先报镇综治办,由综治办扎口上报市政法委,并及时录入相应系统。

(三)集中整改隐患。镇综治办要对调查摸底发现的各类问题,特别是安全隐患进行统一汇总,并按照职责权限及时分流至各职能部门,职能部门要在逐一制定整改措施的基础上,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督促整改到位。

1、违法建筑,由城管部门负责处理。

2、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符合出租条件但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不符合出租条件而出租的出租房屋,违规开设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的,由建设部门负责处理。

3、出租房屋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由消防部门会同派出所负责处理。

4、非法房屋中介机构无照经营和利用出租房屋从事无需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的无照经营行为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处理。

5、未与出租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的;明知承租人违反规定,利用出租房屋生产、销售、储存、使用危险物品不制止、不报告的;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或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由公安部门负责处理。

(四)完善长效机制。各村(居)、各部门、派出所要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为目标,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出租房屋网格化管理,强化职能部门、社会管理机构间的沟通协调,整合资源,共享信息,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整治氛围和长效管控机制,不断提高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镇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主要领导任总指挥,政法分管领导任组长,建设局局长、政法委员、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建设局、安监局、市场监督局、宣传办、司法所、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局、消防办等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抓好方案制定、任务分解、信息通报以及督查考核等相关工作,强化工作统筹,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二)明确职责分工。明确此次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的责任主体是各村(居)和社区民警,各村(居)和社区民警要对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明确隐患整改的任务分解、责任落实,确保集中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具有出租房屋监管职能的部门要指导协调村(居)做好安全隐患的整改整治工作,对于疑难、重大的安全隐患,要牵头组织职能部门联合共同整改查处。

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本镇辖区内出租房屋集中整治工作的牵头组织实施、力量抽调整合、统筹协调推进、情况汇总上报、督促整改反馈等。

派出所:负责居住出租房屋的流动人口登记管理;与出租房主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办理和查验居住证;督促整改出租房屋治安隐患;查处涉及出租房屋的违法犯罪行为;指导各村(居)开展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排查登记工作。

镇建设局:负责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掌握出租房屋底数和基本情况;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规范房屋租赁中介机构行为,依法查处违法租赁行为;配合集中整治水、气保障等工作。

镇安监局:负责查处出租房屋中生产、经营、存储剧毒、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行为。

市场监管局:负责查处非法房屋中介机构的无照经营行为和利用出租房屋从事的无需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的无照经营行为;配合审批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查处无证经营行为。

镇宣传办:负责配合集中整治行动的宣传工作。

镇司法所:负责协调指导涉及房屋租赁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

镇综治办:履行牵头协调职责,负责全镇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部署、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统筹推进、考核评估和责任追究。

镇综合执法局:负责查处农保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出租房屋。

镇消防办:负责指导并会同派出所对出租房屋实施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尤其是“群租房”、“三合一”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治,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三)加强交办督办。镇综治办要定期收集汇总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的工作进度和成效,派出所将《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周报》、《需要上级协调整治的安全隐患列表》、《房屋中介信息登记表》、《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存在安全隐患的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表》及好的经验做法、工作动态于每周四下午5:00前报镇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综治办)。镇综治办要及时收集整理有关情况,将基层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集中交办给相关责任单位,明确化解整治时限;对新排查出的问题每周交办一次,重大问题随时进行交办,并全程跟踪督办。对镇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要逐一制定具体整改措施,限时整改到位。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注重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的各类资料收集汇总(含工作的图片、视频信息),分类整理,建立健全工作台帐。

(五)严格考核奖惩。各村(居)、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把出租房屋集中整治的压力传导到每个岗位和每个环节,确保整治措施落地见效。镇党委、政府将强化集中整治工作的检查考核,评估工作质态,落实奖惩措施。对因敷衍塞责、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排查整改浮于表面,甚至于编造假信息等导致发生重大影响的案事件、事故的,将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加大督促推进力度,并在必要时予以严格的问责、追责。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篇八

日前,国务院安委会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切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xx〕9号),按照省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通知精神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立即组织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通过全面、深入、彻底的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全面完成年度各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为加强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孙大明书记为组长,许飞洲副镇长、戚良祖副镇长、顾文杰副镇长为副组长,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全镇各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消防、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冶金等行业和领域。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

3.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

4.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

5.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依法履行安全设施

(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6.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7.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8.应急管理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

9.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10.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其他应检查内容。

本次大检查以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为主,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自查自纠情况开展检查和督查。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11月30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发动职工群众,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本单位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环节开展全方位的安全大排查,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开展自查,全面细致地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加强防范措施,对检查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立即责成有关人员现场整改。重大隐患必须落实具体整改时限、措施、责任、预案,列入台帐管理。通过大检查,进一步完善企业日检制度,提高企业作业场所现场管理水平。

(二)检查整改阶段(12月1日至12月15日):镇政府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进行全面检查,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开展重点检查,重点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跟踪督促整改,暂时不能完成整改的,列入重点监管计划,确保整改到位。请镇安监办对化工企业、冶金铸造企业、烟花爆竹安全检查情况;企管站、园区办对辖区内工业企业(化工、冶金铸造、烟花爆竹除外)安全检查情况;派出所对区域内民用爆炸物和消防、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情况;农路办、交警队、派出所、农机站对道路交通安全情况;村镇建设服务站对液化气充装点检查情况;建设管理站对在建工程安全检查情况;文卫对食品和学生在校活动及校车安全检查情况;农路办对码头吊专项整治情况;农机站对农业机械安全检查情况;水管站对水利行业安全检查情况形成总结,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于12月15日前报镇安委会办公室。

(三)镇政府督查阶段(12月15日至12月20日):由党政负责人带队,对分管各条线的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二)整改彻底,不留后患。各检查组要认真进行检查,做到查隐患、促整改、强基础、防事故,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根据情况分类汇总,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整改计划,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到位;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经营的,要责令企业和零售单位停业整顿,整改未到位的不得恢复经营。

(三)检查认真,不讲情面。要针对四季度能源、原材料和交通运输市场需求旺盛的特点,深入开展。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篇九

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1、文广新系统办公区域安全检查工作;

2、全县文化经营单位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

8月6日至8月30日,具体分三个阶段。

(一)排查阶段(8月6日-8月12日)。各单位对工作区域内安全问题进行排查。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对全县文化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

(二)整改阶段(8月13日-8月23日)。各单位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排查出的情况进行督促整改,对文化经营场所限期内未整改到位、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一律关停。

(三)总结提升阶段(8月24日-8月31日)。各单位、各文化经营场所及时总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期间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督促各单位、各文化经营单位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各单位重点检查内部电线线路,消防通道等;博物馆文物展出安全问题;着力加大网吧、歌舞电子游戏娱乐场所、印刷企业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规模大、面积大、平时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安全生产制度未落实到位的单位和场所,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同时重点检查场所应急灯、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是否处在良好工作状态,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是否缺少,凡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场所,责令限期整改,严重的一律停业整顿,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长期必须注重的重要工作,把安全防范当头等大事来抓,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务必全面掌握工作场所和经营场所的安全生产情况,建立长效机制,及时处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消除安全隐患,坚决堵塞安全死角和漏洞,建立详细的安全生产检查帐册,确保办公区域和公众娱乐场所安全生产无事故。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篇十

××××有限公司 2020 年安全隐患 排查 工作方案 一..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落实各级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员工人身安全,确保安全生产“零事故”工作目标的实现,特制订 2020 年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二..制定依据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及外来施工单位。

四..时间安排

此次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从 2020 年 1 月 1 日开始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结束。

五..组织机构

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各单位实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长:××× 副组长:××× 成员:××× 六..排查范围 开展以查思想、查管理制度、查安全培训、查防护用品使用情况、查现场隐患、查安全设施、查特种设备及危险源的管理、查应急预案及演练、查外协施工管理、查事故报告与处置、职场卫生和环境治理为中心的安全检查。

1.查思想 查各单位领导和员工对安全生产的思想认识,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是否贯彻落实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

能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场有无违章指挥;

员工是否有违章操作和不安全行为。

2)查安全检查制度,是否定期开展本部门安全检查,并有检查记录和查出问题整改单。

3)查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完善,包括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奖惩规定,现场作业、危险源、危险场所安全监控、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4)

危险作业审批程序是否完善。

5)各项安全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3.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1)查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建立了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能否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考核、有档案。

2)新员工入厂、员工转岗、临时上岗人员安全培训,车间每月、班组每周是否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各工种的操作规程和岗位培训情况,以记录为准。

3)查特种作业人员相应的培训计划和考核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检查现场隐患 1)查生产场所安全防护装置、要害部位的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2)安全防护设施、栏杆、闸刀盖等是否齐全、有效;

电气安全设施,如安全接地,避雷设备、防爆性能;

车间和地坑内通风照明情况。

3)电气室、易燃易爆物质及毒性腐蚀物质的贮存、运输和使用情况;

防火、防爆、防雷击、防中毒等防护措施;

制度是否健全,安全检查监督是否到位,各种台账是否齐全。

5.岗位安全检查 1)检查现场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穿戴和正确使用情况。

2)现场的文明生产和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无班前、班中饮酒、脱岗、睡岗、串岗现象。工作期间不准赤膊、敞衣、穿短裤、裙子、拖鞋、高跟鞋等。

3)安全标志挂放要规范整洁,值班室、工具库维修工具和器具定置摆放,工作岗位做到清洁有序,通风、安全通道畅通。

4)工作环境符合要求,检查设备的控制器、仪表、防护装置是否安全、可

靠。

5)查工作岗位是否存在其它安全隐患。

6.特种设备管理情况 查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等安全运行情况;

特种设备是否建立技术档案,并有完整的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维修保养制度。

7.危险源监控管理情况 是否建立了危险源管理制度,检查制度、应急预案、危险源档案是否齐全。

8.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1)能否做到:有隐患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有计划、有控制、有记录。

2)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实行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经主管安全部门签署后发出,隐患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签收并负责按要求期限整改,通知单要存档、备查。

9.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 有无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按应急预案定期演练,有演练记录、演练效果分析。

10.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1)生产单位是否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承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公司。

2)发包单位是否与承包方或租赁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是否对其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监督、指导、查处事故隐患及时消除隐患。

3)对锅炉、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维修、安装时,外来施工单位是否具有安全资质,并到公司安全部门办理开工手续。

4)发包单位是否对外来施工单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5)外来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是否遵守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11.事故报告及处理 如发生事故,是否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七..排查方法

应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隐患排查工作,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综合检查,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漏洞。

8.工作 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扎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挂帅,充分认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力以赴抓好这项工作。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广大员工积极参与、密切配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采取自查自纠、互检等方式,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身边各种事故隐患,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

(三)建立起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到千斤重担人人挑,人人头上有指标,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任何责任事故。

(四)对发现的隐患各部门要立即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对整改情况要跟踪督导,及时总结、考核、通报。隐患整改要明确整改目标、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及人员、时限和要求。对于短时间内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并采取临时措施。

附:2020 年安全隐患排查计划表

2020 年安全隐患排查计划表 月份

检查形式

方法

责任部门

参于人员

责任人

备注

1 月份 综合性安全检查 公司检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公司领导及职能部室

节假日检查 公司检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公司领导及职能部室

消防检查 部门抽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安办成员及各消防器材责任人

工业气瓶安全检查 部门自查 物资供应处 部门负责人、维修工段长

电气设备检查 部门自查 生产技术处 部门负责人、电仪工段长

照度测试 部门自查 生产技术处 部门负责人、电仪工段长

电焊机安全检查 部门自查 生产技术处 部门负责人,电仪工段长

应急物资专项检查 公司检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安办成员及部门负责人

部门日常性检查 部门自查 各部门 部门负责人及部门安全员

班组日常性检查 班组自查 各班组 班组长及班组成员

2 月份 综合性安全检查 公司检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公司领导及职能部室

电气设备检查 部门自查 生产技术处 部门负责人、电仪工段长

消防检查 部门抽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安办成员及部门负责人

工业气瓶安全检查 部门自查 物资供应处 部门负责人、维修工段长、库管

应急物资专项检查 公司检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安办成员及部门负责人

电动葫芦安全检查 部门自查 生产技术处 部门负责人、电仪工段长 维修工段长

起重吊索具安全检查 部门自查 维修工段 工段长及工段成员

部门日常性检查 部门自查 各部门 部门负责人及部门安全员

班组日常性检查 班组自查 各班组 班组长及班组成员

3 月份 综合性安全检查 公司检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公司领导及职能部室

季节性安全检查 公司检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公司领导及职能部室

消防检查 部门抽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安办成员及部门负责人

电气设备检查 部门自查 生产技术处 部门负责人、电仪工段长

厂内机动车专项检查 部门自查 生产技术处 部门负责人、设备主管

电焊设备绝缘测试 部门自查 生产技术处 部门负责人、电仪工段长

工业气瓶安全检查 部门自查 物资供应处 部门负责人、维修工段长、库管

应急物资专项检查 公司检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安办成员及部门负责人

部门日常性检查 部门自查 各部门 部门负责人及部门安全员

班组日常性检查 班组自查 各班组 班组长及班组成员

4 月份 综合性安全检查 公司检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公司领导及职能部室

节假日安全检查 公司检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公司领导及职能部室

消防检查 部门抽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安办成员及部门负责人

电气设备检查 部门自查 生产技术处 部门负责人、电仪工段长

防雷接地检查 部门自查 生产技术处 部门负责人,电仪工段长

电动工具检查 部门自查 生产技术处 部门负责人,电仪工段长

工业气瓶安全检查 部门自查 物资供应处 部门负责人、维修工段长、库管

照度测试 部门自查 生产技术处 部门负责人、电仪工段长

电焊机安全检查 部门自查 生产技术处 部门负责人,电仪工段长

应急物资专项检查 公司检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安办成员及部门负责人

部门日常性检查 部门自查 各部门 部门负责人及部门安全员

班组日常性检查 班组自查 各班组 班组长及班组成员

5 月份 综合性安全检查 公司检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公司领导及职能部室

节假日安全检查 公司检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公司领导及职能部室

起重吊索具安全检查 部门自查 维修工段 工段长及工段成员

电气设备检查 部门自查 生产技术处 部门负责人、电仪工段长

消防检查 部门抽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安办成员及部门负责人

防雷接地检查 部门自查 生产技术处 部门负责人,电仪工段长

工业气瓶安全检查 部门自查 物资供应处 部门负责人、维修工段长、库管

手持电动工具检查 部门自查 电仪工段 工段长及工段成员

电动葫芦安全检查 部门自查 生产技术处 部门负责人、电仪工段长 维修工段长

应急物资专项检查 公司检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安办成员及部门负责人

部门日常性检查 部门自查 各部门 部门负责人及部门安全员

班组日常性检查 班组自查 各班组 班组长及班组成员

6 月份 综合性安全检查 公司检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公司领导及职能部室

季节性安全检查 公司检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公司领导及职能部室

消防检查 部门抽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安办成员及部门负责人

电气设备检查 部门自查 生产技术处 部门负责人、电仪工段长

电焊设备绝缘测试 部门自查 生产技术处 部门负责人、电仪工段长

工业气瓶安全检查 部门自查 物资供应处 部门负责人、维修工段长、库管

应急物资专项检查 公司检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安办成员及部门负责人

厂内机动车专项检查 部门自查 生产技术处 部门负责人、设备主管

压力容器安全检查 公司检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公司领导及职能部室

部门日常性检查 部门自查 各部门 部门负责人及部门安全员

班组日常性检查 班组自查 各班组 班组长及班组成员

7 月份 综合性安全检查 公司检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公司领导及职能部室

季节性安全检查 公司检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公司领导及职能部室

消防检查 部门抽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安办成员及部门负责人

电气设备检查 部门自查 生产技术处 部门负责人、电仪工段长

电焊机安全检查 部门自查 生产技术处 部门负责人,电仪工段长

工业气瓶安全检查 部门自查 物资供应处 部门负责人、维修工段长、库管

照度测试 部门自查 生产技术处 部门负责人、电仪工段长

应急物资专项检查 公司检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安办成员及部门负责人

部门日常性检查 部门自查 各部门 部门负责人及部门安全员

班组日常性检查 班组自查 各班组 班组长及班组成员

8 月份 综合性安全检查 公司检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公司领导及职能部室

消防检查 部门抽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安办成员及部门负责人

起重吊索具安全检查 部门自查 维修工段 工段长及工段成员

电动葫芦安全检查 部门自查 生产技术处 部门负责人、电仪工段长 维修工段长

应急物资专项检查 公司检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安办成员及部门负责人

部门日常性检查 部门自查 各部门 部门负责人及部门安全员

班组日常性检查 班组自查 各班组 班组长及班组成员

9 月份 综合性安全检查 公司检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公司领导及职能部室

节假日安全检查 公司检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公司领导及职能部室

消防安全检查 部门自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安办成员及部门负责人

电气设备检查 部门自查 生产技术处 部门负责人、电仪工段长

厂内机动车专项检查 部门自查 生产技术处 部门负责人、设备主管

工业气瓶安全检查 部门自查 物资供应处 部门负责人、维修工段长、库管

电焊设备绝缘测试 部门自查 生产技术处 部门负责人、电仪工段长

防雷接地检查 部门自查 生产技术处 部门负责人,电仪工段长

应急物资专项检查 公司检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安办成员及部门负责人

部门日常性检查 部门自查 各部门 部门负责人及部门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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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月份

综合性安全检查 公司检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公司领导及职能部室

消防检查 部门抽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安办成员及部门负责人

电气设备检查 部门自查 生产技术处 部门负责人、电仪工段长

工业气瓶安全检查 部门自查 物资供应处 部门负责人、维修工段长、库管

照度测试 部门自查 生产技术处 部门负责人、电仪工段长

应急物资专项检查 公司检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安办成员及部门负责人

电焊机安全检查 部门自查 生产技术处 部门负责人,电仪工段长

部门日常性检查 部门自查 各部门 部门负责人及部门安全员

班组日常性检查 班组自查 各班组 班组长及班组成员

11 月份

综合性安全检查 公司检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公司领导及职能部室

季节性安全检查 公司检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公司领导及职能部室

消防检查 部门抽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安办成员及部门负责人

电气设备检查 部门自查 生产技术处 部门负责人、电仪工段长

工业气瓶安全检查 部门自查 物资供应处 部门负责人、维修工段长、库管

应急物资专项检查 公司检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安办成员及部门负责人

电动葫芦安全检查 部门自查 生产技术处 部门负责人、电仪工段长 维修工段长

起重吊索具安全检查 部门自查 维修工段 工段长及工段成员

手持电动工具检查 部门自查 电仪工段 工段长及工段成员

压力容器安全检查 公司检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公司领导及职能部室

部门日常性检查 部门自查 各部门 部门负责人及部门安全员

班组日常性检查 班组自查 各班组 班组长及班组成员

12 月份

综合性安全检查 公司检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公司领导及职能部室

工业气瓶安全检查 部门自查 物资供应处 部门负责人、维修工段长、库管

消防安全检查 部门抽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公司领导及职能部室

电气设备检查 部门自查 生产技术处 部门负责人、电仪工段长

厂内机动车专项检查 部门自查 生产技术处 部门负责人

电焊设备绝缘测试 部门自查 生产技术处 部门负责人、电仪工段长

节假日安全检查 公司检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公司领导及职能部室

应急物资专项检查 公司检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 安办成员及部门负责人

部门日常性检查 部门自查 各部门 部门负责人及部门安全员

班组日常性检查 班组自查 各班组 班组长及班组成员

不读真是错过好东西了。

xx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汛期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冬季重点水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篇十一

为深刻吸取“7·10”、“7·19”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教训,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防止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的再次发生,根据省市文件要求,大队决定,从20xx年x月xx日至x月xx日,在全县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专项行动。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的要求,深入开展为期半年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采取更有针对性、更有效地预防措施,实现坚决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两个坚决”的工作目标。

大队成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副局长潘剑飞任组长,政委周文辉任副组长,副大队长周剑、李晓辉、副政委王文辉任执行副组长,各股队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周剑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专项行动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一)重点车辆:客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

(二)重点路段:临水、临崖、临谷路段。桥隧路段。山高、路窄、弯急、坡陡无安全防设施的路段。省、县、乡农村事故多发路段。

(三)重点违法:客车超员、超速、凌晨2-5时违规运营,校车超员、超速、不按审核的线路运营,危化品运输车大吨小标、非法改装、逾期未年检以及违法超车、掉头、倒车、停车、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重点群体:客车、校车、危险品运输车驾驶人,客、货运物流企业法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货车改装维修业从业人员。

一中队:负责松柏、黄甲岭、允山乡镇道路及车辆排查。

二中队:负责粗石江、桃川、源口、夏层铺、兰溪乡镇道路及车辆排查。

巡逻中队:负责潇浦镇、千家峒乡道路及车辆排查。

客运整治组:负责上江圩、铜山岭乡镇道路及车辆排查。

科技股:负责回龙圩管理区道路及车辆排查。

(一)全面排查,抓好源头

1、要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隐患,重点围绕山区临水、临崖、临谷路段,交通安全设施不全、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示警设施缺乏路段进行排查,分类建立隐患整改台帐。对排查发现的交通安全隐患,要抄告交通运输部门,督促道路管理单位整改处治,因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处治不到位造成交通事故的,依法认定道路管理单位责任。

2、要对辖区客运车辆年度检验、交通违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有交通违法行为尚未接受处理的客运车辆必须上门送达书面通知书,让单位负责人或负责安全管理的责任人签收,督促尽快接受处理,对交通违法行为较多的客运企业要挂牌限期整改和曝光公示。对有3次以上未处理交通违法记录的车辆,要抄告当地安监、交通运输部门,建议暂停营运。对有多车严重违法拒不整改的企业,建议吊销其经营许可资质。

3、要配合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全市货物运输经营者、货物运输车辆逐一进行排查,对于货物运输车辆是否进行非法改装的情况,要进行全面的排查梳理。要加强与经信委、交通、安监、质监、工商等部门衔接配合,对汽车改装市场进行彻底排查,对非法违法改装运输汽车的企业要立即进行整改,对已经改装的车辆特别是非法从事危化品运输车辆要实行彻底追查。

4、要会同相关部门对辖区所有校车进行一次集中摸底排查,详细掌握校车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的基本情况,并按照“一车一档”、“一人一档”的要求逐一建立完善档案。要排查校车是否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对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并抄告相关部门,不消除隐患禁止行驶。要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行驶路线特别是农村地区县乡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进行一次集中排查,对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的,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抄告交通运输部门,提出消除隐患的意见建议,并存档备查。

5、要全面清查辖区备案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交通事故记录及继续教育等情况,对一个记分周期内扣满12分的驾驶人,要抄告交通运输部门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件。要对客车和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全面审查,对不符合校车驾驶人资格条件的要及时清退,对三年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分有满分记录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或12个月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车辆驾驶人,要抄告交通运输部门责成企业解除聘用。

(二)彻底整治,消除隐患

6、要全警动员、全力以赴狠抓路面巡查,在进出城市主要道路、高速公路主要出入口和主线站、通往重点景区道路设立执勤点,严把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切实提高“见警率”、“纠违率”,重点查处客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及城市渣土车、环卫车交通违法行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7、要开展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扩大整治工作成效。按照省局《关于严厉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紧急通知》(湘公交传发【20xx】239号)确定了7月21日至23日、28日至30日、8月4日至6日、11日、18日为全县的统一行动日。从9月份开始,大队每月要组织开展不少于4天的统一行动,统一行动期间每天要组织足够的警力上路执勤,采用全天勤务排班,将执法设备、装备投入重点道路,严查严管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8、要对辖区内省、县道路凌晨2至5时过境客运车辆现场查纠每月不少于3次,要加强沿线动态管控,对没有落实禁行制度客车按闯禁区违法行为依法严处。要配合运管、安监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通过gps监管系统突击检查禁行措施落实情况。对违反凌晨2至5时禁行规定的本县客运车辆要抄告当地交通运输部门,对非本县客运车辆抄送支队交管科,由交管科抄告至省交管局。

9、要依靠党委、政府和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严重缺乏路侧安全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的危险路段逐点提出整治措施,狠抓整改落实。要加强对农村超载、超速、酒驾、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查纠力度,要对马路市场、交通堵点和乱源进行清理,定期向地方党委政府书面报告违法问题突出的乡镇、村组。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10、要在开学前后组织专人到辖区每一所中小学校、幼儿园,结合交通事故安全对全体师生和幼儿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坐超员车、货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车辆,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11、要开展针对危化品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应急处置训练。收集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整理危化品运输安全常识,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提高全民事故防范意识和逃生避险、自救互救技能。

12、要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开展宣传,组织媒体报道团蹲点报道,重点对客运车辆违反凌晨2至5时禁行规定、危化物品运输车辆非法改装、校车超员及非法运载学生和幼儿等违法行为进行追踪报道,营造整治氛围。

13、要依托微博、微信等广泛开展“交通违法随手拍”有奖举报活动,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营造全社会关注交通安全、全民参与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汲取“7·10”、“7·19”事故的教训,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社会大局稳定的高度,认真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从严从细从实抓好排查整治。

(二)强化督导检查。要组成专门督查组,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严格督导工作开展、措施落实、隐患整改等情况。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敷衍应付的要通报批评,对专项行动期间因监管不力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倒查追究责任。

(三)加强部门联动。要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尽职尽责开展联防、联治、联建,通过联合检查、区域会战等方式,进一步增强整体作战合力。

(四)加强宣传发动。要主动与新闻媒体沟通互动,灵活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途径,采取记者随警报道、视频短片、制作宣传资料、张贴标语、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战况,确保专项行动有声势、有力度。

(五)加强情况报送。要明确专人负责专项行动情况收集和信息报送。要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加强和改进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建议,总结提炼并及时上报。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篇十二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好转,特公司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1、有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排查隐患并及时整改。

2、建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建立重大隐患动态资料库,形成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3、全面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生产制度进一步健全,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职工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事故预防预警应对机制进一步细化。

4、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公司范围的隐患排查活动,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进行组织策划,经营部及行管部进行通知并协助实施,各部门负责人人员应积极配合参与。

各部门组织的隐患排查活动,则应由部门主管人员批准实施,并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审核。

公司每月组织一次隐患排查专项活动,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在活动实施前,应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各部门,并通知全体员工。

开展以查思想、查管理制度、查安全培训、查防护用品使用情况、查现场隐患、查安全设施、查特种设备及危险源的管理、查应急预案及演练、查外协施工管理、查事故报告与处置、职场卫生和环境治理为中心的安全检查。

1.查思想

查各单位领导和员工对安全生产的思想认识,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是否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

2.查管理、查制度、查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1)查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各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是否对安全生产负责;能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场有无违章指挥;员工是否有违章操作和不安全行为。

2)查安全检查制度,是否定期开展本部门安全检查,并有检查记录和查出问题整改单。

3)查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完善,包括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奖惩规定,现场作业、危险源、危险场所安全监控、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4)危险作业审批程序是否完善。

5)各项安全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3.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1)查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建立了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能否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考核、有档案。

2)新员工入厂、员工转岗、临时上岗人员安全培训,车间每月、班组每周是否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各工种的操作规程和岗位培训情况,以记录为准。

3)查特种作业人员相应的培训计划和考核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检查现场隐患

1)查生产场所安全防护装置、要害部位的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2)安全防护设施、栏杆、闸刀盖等是否齐全、有效;电气安全设施,如安全接地,避雷设备、防爆性能;车间和地坑内通风照明情况。

3)电气室、易燃易爆物质及毒性腐蚀物质的贮存、运输和使用情况;防火、防爆、防雷击、防中毒等防护措施;制度是否健全,安全检查监督是否到位,各种台账是否齐全。

5.岗位安全检查

1)检查现场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穿戴和正确使用情况。

2)现场的文明生产和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无班前、班中饮酒、脱岗、睡岗、串岗现象。工作期间不准赤膊、敞衣、穿短裤、裙子、拖鞋、高跟鞋等。

3)安全标志挂放要规范整洁,值班室、工具库维修工具和器具定置摆放,工作岗位做到清洁有序,通风、安全通道畅通。

4)工作环境符合要求,检查设备的控制器、仪表、防护装置是否安全、可靠。

5)查工作岗位是否存在其它安全隐患。

6.特种设备管理情况

查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等安全运行情况;特种设备是否建立技术档案,并有完整的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维修保养制度。

7.危险源监控管理情况

是否建立了危险源管理制度,检查制度、应急预案、危险源档案是否齐全。

8.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1)能否做到:有隐患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有计划、有控制、有记录。

2)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实行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经主管安全部门签署后发出,隐患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签收并负责按要求期限整改,通知单要存档、备查。

9.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

有无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按应急预案定期演练,有演练记录、演练效果分析。

10.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1)生产单位是否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承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公司。

2)发包单位是否与承包方或租赁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是否对其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监督、指导、查处事故隐患及时消除隐患。

3)对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维修、安装时,外来施工单位是否具有安全资质,并到公司安全部门办理开工手续。

4)发包单位是否对外来施工单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5)外来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是否遵守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11.事故报告及处理

如发生事故,是否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应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隐患排查工作,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综合检查,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漏洞。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扎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挂帅,充分认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力以赴抓好这项工作。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广大员工积极参与、密切配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采取自查自纠、互检等方式,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身边各种事故隐患,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

(三)建立起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到千斤重担人人挑,人人头上有指标,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任何责任事故。

(四)对发现的隐患各部门要立即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对整改情况要跟踪督导,及时总结、考核、通报。隐患整改要明确整改目标、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及人员、时限和要求。对于短时间内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并采取临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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