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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加气站(汇总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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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加气站(汇总12篇)
2023-10-28 17:38:19    小编:曼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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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加气站篇一

为深入扎实推进煤矿打非治违工作,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和贵州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健全规范全省“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查大系统、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制度的通知黔安办20xx28号要求,决定集中开展煤矿“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对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自查各类非法违法违章生产建设行为,防止因非法违法违章行为造成的事故,促进我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措施

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矿长、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各分管副矿长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丁村煤矿“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专项检查工作:

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

成员:生产矿长、机电矿长、办公室主任、各部门负责人等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张文成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

三、重点内容

对煤矿“一通三防”、防治水、机电提升运输、冲击地压和职业卫生五个重点专业为重点,以贯彻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为抓手,重点对照如下六个方面的“六打六治”工作进行自查,落实整改。

6、打击借整合、改造、扩建之名突击生产或停产整顿期间擅自组织生产行为,整治不按设计和时限整合、改造、扩建的问题。

四、方法步骤

煤矿“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时间为20xx年8月至12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1、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8月31日前)。

由安全科牵头,根据丁村煤矿实际情况编制“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整治工作。

2、自查自纠、集中整治阶段(9月1日-11月10日)。

根据煤矿企业特点,确定专项整治重点,制定方案,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3、巩固提高阶段(11月11日-12月30日)。

(1)针对“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查处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明确责任人进行重点整治,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2)对煤矿整治的重点难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解决,确保重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

(3)每月的月底前报送专项行动阶段性总结报告、12月30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总结报告。

五、工作措施

2、强化专项行动的宣传教育,及时开展典型事例警示教育。在专项行动期间,要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宣传效果,动员和引导部门、班组和职工,准确理解、全员参与和推进专项行动的扎实开展,鼓励群众参与举报,并做到有举必查、查实必惩。

3、凡存在严重违法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进行严肃处理,对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不力的单位和行动期间发生事故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加气站篇二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

根据县府办文件和上级相关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巩固“打非治违”工作成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进一步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上级文件要求,镇人民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特制订本工作方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着力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控制一般安全事故,全力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在全镇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重点在非煤矿山、道路和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电力等高危行业领域开展集中行动。

高危产业和生产经营单位集中、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现象严重、各类安全隐患较多、安全生产矛盾和问题突出的安全事故。

1、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过期失效仍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5)不遵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7)非法违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8)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2、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制度缺陷。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的;

(4)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的;

(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编制、未备案、未组织演练的;

(6)违反规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不安全工艺、设备、设施的;

(7)安全设施、设备保养维护不当,带病运行的;

(8)安全距离不够、安全通道不畅通、安全警示标志不完善的;

(10)交通运输超速、超载、超限,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超定量、改变工房用途组织生产,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

镇安监办:牵头负责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交通、公路和道路客货运输领域“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打击非法危货车辆运输危险品,整治非法客运车辆(农机)载客。

镇派出所:牵头负责消防、剧毒化学品“打非治违”工作,重点组织开展民爆物品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以及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运输行为的整治。

镇国土所:牵头负责矿产资源整顿中的“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打击非法违法勘探、开采等行为。

镇规划所:牵头负责各类房屋及镇政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查处不遵守法定建设程序擅自组织工程施工或存在资质挂靠、违法分包转包、拒不服从安全监管等行为。

镇水利站:牵头负责水利建设施工“打非治违”工作,严厉打击资质挂靠、违法分包转包和违章施工行为。

镇中心学校:牵头负责学生用车安全和中小学校安全“打非治违”工作。

供电所:牵头负责电力行业“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查处安全距离以内违法施工等行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不予供电。

卫生院和工商所:牵头负责食品药品打非治违”工作。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根据各自实际,确定本行业、本系统的“打非治违”工作重点。

此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

1、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开展宣传动员,把镇委、镇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打非治违”的工作要求传达落实到村到组,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打非治违”的浓厚氛围。

2、深入排查摸底。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安全生产隐患、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将重大安全隐患、非法违法应停产整顿和关闭取缔的名单整理造册,建立台账,做到底子清楚、情况明了、目标准确。

3、认真安排部署。结合各自实际,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在全镇精心组织开展一次声势浩大的“打非治违”攻坚战。

(二)集中治理、严厉打击阶段

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牵头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集中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惩处并公开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典型案件。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依法立即下达停产整顿指令,限期整改到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提请上级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三)总结巩固提高阶段

材料和情况汇总报至县安委会。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镇里成立以分管领导任组长,安监办成员以及各相关重点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打非治违”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委办,办公室负责“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二)全面推进,重点突出。此次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统筹兼顾,坚持点面结合。既要全面部署发动,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彻底排查安全隐患;又要突出重点,着重打击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行业和企业的非法违法行为。特别是高危行业领域的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三)联合执法,提高效率。各单位要加强横向协调、沟通,及时将不属于职能管辖范畴的举报投诉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同时,要进一步建立统一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齐抓共管的作用,形成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合力,提高执法效率。

(四)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为,加大舆论和群众监督力度,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为,提高社会关注度,形成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加气站篇三

依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对本地建筑施工的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结合建筑安全生产执法、专项治理中查出的突出问题及今年以来发生的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重点审查以下建筑施工非法违法的行为。

(一)重点审查建设单位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监督手续、建筑施工许可手续是否办理,工期制定是否合理,是否按进度拨付工程款,是否干涉施工企业正常建设管理。

重点审查施工企业工程意外保险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无资质或超越资质承包工程、违法分转包、安全生产许可、专职安全员配备及考核证书、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及资格证书、省外建筑企业进琼单项登记、贯彻落实安全隐患整改等方面工作是否到位。

重点审查监理企业管理情况、省外监理企业进琼单项核准、监理人员配备、监理人员在岗在位等情况。

重点审查设计、勘察等服务性行业履行服务职责情况。

(五)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防护等措施是否到位,有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加气站篇四

通过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各项预防措施,不断加强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切实解决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坚决整顿治理学校校车、校舍领域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非法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学校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强重大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和监控,有效控制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巩固平安校园创建成果,切实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稳定。

为切实加强学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学校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陈发震、学校校长

组员:何文龙、任自斌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学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打非治违”重点内容:教育教学设施、花墙围墙、校园周边环境、学校实验室、消防器材设施和安全避险通道设施及场所等。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努力提高校舍建筑质量,全面改善校舍安全现状,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校舍进行排查鉴定,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学校将通过课堂教学、图片展览、发放资料、专题讲座等教育方式,深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及家长坚决不乘坐非法运营车辆和超员车辆。要立即提醒家长提高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坚决不租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接送学生。教育提醒步行入学的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主动安全避让行驶车辆,不断增强师生乘车、校舍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不断健全完善现有各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学校将定期组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全面开展有针对性的突发事件发生后的急救知识与技能教育,提高师生紧急避险、自救自护的意识和能力。

要结合安全信息工作通报,及时分析校车、校舍领域的“打非治违”工作和安全工作形势,梳理可能出现问题的重点部位、重点人群,有针对性的提出防范措施,定期发布安全预警。要针对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等意外伤亡事故较多的教训,提前发布安全预警,指导学校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从20xx年4月中旬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1.广泛宣传发动。学校将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宣传动员,重点把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打非治违”的工作要求,广泛宣传,层层动员,为“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2.深入排查摸底。学校将深刻汲取庆阳校车事故的惨痛教训,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顽固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摸底,并建立校舍安全台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对“打非治违”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剖析,进一步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3.认真安排部署。学校将认真研究制定本校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通知精神,强化责任分工,明确排查整治的范围、内容和要求。

学校将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配合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打非治违”联合执法行动,集中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接送学生的车辆和不遵守有关规定建设及违规使用校舍等各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采取普遍检查的方式重点检查学校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定情况等,要及时制定切合实际的措施,将责任落实到人,并限期彻底整改。

学校将坚持远近结合、治标与治本结合、集中打击与长效治理结合,一手抓“打非治违”集中行动,一手抓综治安全制度机制的健全完善,使“打非治违”工作逐渐步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要针对学校实际情况,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专项整治,落实学校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推动校车、校舍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加气站篇五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通过各种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打非治违”教育宣传活动。全员动员、广泛发动,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全员参与氛围,增强建设参建各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参与建筑领域“打非治违”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督促各建筑施工项目参加各方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隐患排查阶段(6月—7月):协同县安委会全面组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非法建设大排查,认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违法行为;要监督指导建筑施工各方主体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深入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三)检查督导阶段(7月—8月中旬):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方法、我渠道的检查活动,督促各单位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有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提高阶段(9月):针对此次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建立起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产生的长效机制。对开展的建筑领域“打非治违”工作认真总结,并及时向县安委办报送。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加气站篇六

为进一步加强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开展安全隐患治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特制定本方案。

为深入贯彻《关于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关于对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开展督查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隐患治理等信息统计报送的通知》(发〔2013〕15号)、《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淮住建办〔20xx〕62号)、《关于对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开展督查的通知》(洪安发〔20xx〕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促进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燃气、园林工程及游园设施安全。

1、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的。

2、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的;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等行为的。

3、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4、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等责任主体,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不认真进行整改的。

5、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人员长期脱岗的,未严格执行施工现场负责人带班制度的;未建立安全组织机构,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人员的。

6、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制度、机构未建立健全的,存在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等行为的,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不到位的、安全防护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等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

7、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未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行为。

8、非法占压、开挖地下燃气管道的,在燃气管道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擅自修筑建、构筑物的,非法从事储存、灌装、运输、销售石油液化气的。

9、自来水取水口水源监测管理及应急预案完善情况。

10、园林工程及游园设施管理中施工项目基本程序,各公园内动火作业审批手续,游乐设施(机械)质检证书、电路、仪器安全运行以及安全措施、责任人、安全监督人员、警示标志的落实情况。

坚持企业自查自纠与主管部门检查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2013年5月开始,到9月下旬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各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打非治违”行为实施方案,迅速动员部署,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要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的单位进行重点排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登记备案建档,督促整改。

各部门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进行联合执法,对住建系统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对涉及非法违法的企业和个人给予严肃查处。

局质安站根据重点内容要求,负责对管辖范围的施工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违规违章行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执行有关规定情况、施工现场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等行为。

局建管处负责对管辖范围的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无相关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等行为进行全面检查。

局市政处(一处和二处)负责对管辖范围的非法占压、开挖地下燃气管道的和非法从事储存、罐装、运输、销售石油液化气、天然气的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并强化自来水取水口水源检测,加强人员管理,建立检验人员健康档案,完善应急预案。

园林局负责县区各公园的管理,重点检查园区内动火作业审批情况,各类游园设施运行安全情况,完善应急预案,检查应急通道通畅情况,各类安全警示标志完好情况。

7月份,由局质安站牵头组织督查组对各部门和各单位“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监督抽查,全面掌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本部门本单位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于9月15日前报局质安站。县住建局将根据行动开展的实际情况,出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处理处罚违法违规单位、项目和责任个人,巩固“打非治违”成果。

为加强对全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组织领导,成立以“一把手”局长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局质安站,负责协调处理专项行动相关事宜。

各部门要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做到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结合;日常性检查与集中专项检查结合;明查与暗查结合;检查与整纠结合。对违反法律法规进行施工的建设、施工、监理、设备租赁单位等有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员,要联合多部门,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依法严肃查处,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决不手软。根据《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对发生安全事故、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的施工行为责任予以严肃追究。

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实际情况,明确重点监管企业、重点监管部位和重点监管区域,对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特别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核、论证、验收、执行等情况)要重点监督。要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日常安全监督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要在开展“打非”专项行动过程中,积极推进建筑市场、工程现场联动监管机制建设,推进“lbs”动态考核平台建设和建筑施工现场视频监控平台建设。要严格市场准入,从工程招投标、资质资格审批、施工许可等管理节点严格把关。通过“打非”专项行动的开展,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逐步形成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要与自身工作有机结合,通过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不断完善健全建筑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要积极探索建立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和打击燃气无证经营及违法占压燃气设施行为的长效机制,将其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性的轨道,不断巩固“打非”专项行动的成果。

各部门、单位要做好相关信息的汇总和报送工作。分别于每月30日之前,要将本地区、本部门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和专项行动情况总结、汇总情况表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加气站篇七

各村、镇直相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

为严厉打击和有效整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发展,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尤其是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在全镇继续深化“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1、提高认识,清醒认识

“六打六治”结合监管工作实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有效涵盖了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的全部重点内容,是打击和惩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有效指导,认真组织抓好“六打六治”,对减少和遏制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促进我镇安全生产整体形势持续平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工作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县各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集中人力和物力,严厉打击和惩治“三违”、“三超”等重点、突出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单位非法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夯实坚实基础。

三、组织保障

为确保专项行动有序、正常、顺利开展,成立瓢井镇“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如下:

组长:龙兴建(党委书记)

副组长:刘此昌(副镇长)

成员:熊磊(派出所)

蒋劲松(市场监管分局)

徐建(教育管理中心)

余家发(村建所)

张胜宇(农业服务中心)

孙飞成(林业站)

郑禄斌(国土所)

郭发文(安监站)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专项行动的开展,确保专项行动各项保障,负责解决专项行动中出现的各种重要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监站,由郭发文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做好上传下达。

四、主要工作内容和职责分工

(一)打击矿山企业无证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行为,整治图纸造假、图实不符问题。责任单位:国土所牵头。

(二)打击破坏损坏城镇燃气管道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问题。加强集镇燃气经营企业源头管控,加强运输、储藏、销售、使用、维护等环节监管。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分局、派出所。

(三)打击危化品非法运输行为,整治无证经营、运输、非法改装、认证、违法外靠、外包、违规装载等问题。责任单位:派出所。

(四)打击无资质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问题。责任单位:村建所。

(五)打击非法营运行为,整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及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和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行驶等问题。责任单位:派出所。

(六)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责任单位:派出所。

相关单位和部门务必结合管理权限和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和要求,加强信息交流,强化联合执法,对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提请司法打击,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抗法等行为。

国土资源部门要结合矿产执法检查,严格依法查处矿山领域无证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

对相关部门撤销许可的企业,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未经安全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

对决定停业停业整顿的企业,供电部门要及时采取停止输送电措施,积极配合抓好六打六治专项行动。

党政办、宣传、广播等部门要认真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

五、工作措施

(一)精心部署,强化落实。镇直各相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务必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各地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将“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来抓实抓好,确保安排部署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二)加强协调,广泛宣传。各村、镇直各部门和单位、各生产经营企业要采取各种措施,积极利用各种方式,深入群众、深入企业各部门和环节,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强化红线意识,增强六打六治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加强检查,彻底消除事故隐患。监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务必认真深入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四不两直”检查要求,创新检查方式,综合运用全面督查、重点检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跟踪检查、突击抽查、交叉检查等方式,深入推进专项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措施,对发现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要分级挂牌督办,并跟踪落实整改,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关闭取缔。

(四)加强监管督查,从严查处事故隐患。对专项行动期间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要进行挂牌督办,并将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对同一企业一个月内发现2次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报请关闭,并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五)统筹兼顾,加强整治力度。结合当前矿山企业整合,对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保障要求,管理制度不齐全、不完善、设施设备部齐全、不完善、安全生产投入不到位、教育培训不到位、隐患排查不认真的企业,要加强整治力度。

(六)强化信息报送。加强信息沟通,互相交流好的经验和做法,按时上报各种资料和信息。

(七)构建长效机制。定期分析研究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加强指导和督促,对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进行总结和提炼,使之成为固定规章制度和规范,推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长效机制,把六打六治贯彻于日常安全监管。

瓢井镇人民政府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加气站篇八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xx县公安局成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工作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各派出所所长,局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专项整治时间:2022年3月--10月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加气站篇九

为了深入推进我局“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落实《河北省建筑施工“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中整治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的补充通知(冀建城〔20**〕53号)和秦皇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秦安〔20**〕7号)的有关要求,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体要求,集中开展“六打六治”为重点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通过集中打击、整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各类事故。

二、治理范围

对涉及城镇供水、供热、燃气、污水、道路、照明等行业的设备、设施、管线等被破坏、违章占压的行为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整治,清除安全隐患,确保市政公用设施、管线运行安全及市政工程、景观工程等各类违法违章建设工程。

三、治理内容

(一)供水方面: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违章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埋设线杆、种植深根植物的行为;堆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未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擅自改装、迁移或拆除公共供水设施的行为;擅自将自建供水设施的供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的行为。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违规作业的行为。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的行为。拆卸、启封、围压、堆占、掩埋城市计费水表的行为。

(二)供热方面:在供热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安全保护距离范围内,()违章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敷设管线的行为;挖坑、掘土、打桩、爆破的行为;堆放垃圾、杂物或者危险废物及排放污水、腐蚀性液体、气体的行为。利用供热管道和支架敷设管线、悬挂物体的行为。在供热管道穿越河流标志区域内抛锚或者进行其他危害供热管道安全作业的行为。未经供热单位同意,热用户擅自改动供热管道、改动破坏供热计量及温控设施、安装换热装置和管道泵、擅自扩大用热面积的行为。

(三)燃气方面: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违章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行为;进行爆破、取土等作业或者动用明火的行为;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的行为;放置易燃易爆危险品或者种植深根植物的行为。偷盗燃气的行为。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的行为。侵占、毁损、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及安全警示标志的的行为。第三方违章施工破坏燃气设施的.行为。打非法运输行为,整治无证经营、充装、运输,非法改装、认证,违法挂靠、外包,违规装载、违规运输以及危险货物的运输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未取得从业证书,危货运输车辆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或不正确使用等问题。

(四)排水方面:在排水保护范围内,未经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同意,擅自采取爆破、钻探、打桩、顶进、挖掘、取土等的行为。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倾倒剧毒、易燃易爆、腐蚀性废液和废渣的行为;向城镇排水设施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浆等废弃物的行为。建设占压城镇排水设施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行为。排水户混接雨水污水管网、超标乱排的行为。盗窃、损毁、随意移动窨井盖的行为。压占、堵塞排水设施的行为。

(五)道路方面: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建设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的行为;打场晒粮、堆积或碾轧物料、摆摊和进行集市贸易的行为;洒泄污水、堆土堆粪的行为。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行为。占用城市道路期满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后,不及时清理现场的行为。

(六)照明方面:在城市照明设施安全距离内,擅自植树、挖坑取土或者设置其他物体的行为;倾倒含酸、碱、盐等腐蚀物或者具有腐蚀性的废渣、废液的行为。在城市照明设施上刻划、涂污的行为。擅自在城市照明设施上张贴、悬挂、设置宣传品、广告的行为。擅自在城市照明设施上架设线缆、安置其他设施或者接用电源的行为。擅自迁移、拆除、利用城市照明设施的行为。

(七)施工方面:打击无资质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非法开工建设、施工许可证内容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一致、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肢解发包和恶意低价中标、现场施工企业与中标企业不符,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从业人员培训不到位等问题。

四、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共分部署动员、集中整治、巩固深化三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9月上旬)

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专项行动方案,要召开专题会议,分析本单位安全现状,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及隐患,明确各阶段目标任务及要求,全力投入到此项活动中来,务求取得实效。

(二)组织实施(9月中旬―11月底)

1、局属各单位要彻底自查。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凡存在重点打击整治的行为的,要立即进行整改,要对本单位进行全面的排查治理,并建立台帐,全面详实记录活动开展情况,并将排查结果上报市城管局。各单位要在内部认真进行检查的同时,自觉接受上级单位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2、局督导检查要全覆盖。局各行业主管科室要在各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对本行业进行拉网式检查,采取督查、抽查、互查的方法进行,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组织精干力量及专家持续开展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提出整改意见,跟踪督导,督促落实到位。

3、局督导检查要与严格执法检查紧密配合。重点督导各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各阶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各项目标落实情况。在检查过程中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三)巩固深化(12月)

各单位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及不足,要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并制定切实有效的改进措施,确保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切实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认真分析当前的安全形势,找准本单位工作的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局成立由局长马壮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保科,主任由局安保科科长牛少冬担任。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加强协调,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督导检查。局督导检查要创新检查方式,采取专项检查、联合检查、明查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各项检查和督查活动,提高专项行动的实际效果,对排查整治做到问题不处理不放过、隐患不整改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杜绝形式主义,确保把宣传发动、责任落实、监督检查落实到每家单位。对重大隐患要一盯到底,能够马上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严格落实整改计划和应急监管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三)严格执法检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要根据局的统一部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隐患排查不力、整治不到位的单位进行执法。要按照“四不放过”和“五定”原则,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四)做好信息反馈。各单位、各行业科室要按时信息反馈,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专项行动情况统计上报工作,并于9月20日前将工作方案、每周一16时前报本周活动开展情况、每月2日前报上月工作开展情况、12月3日前将活动总结以电子版报局安保科。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加气站篇十

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4月20日省、xx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决定在全市xx行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集中整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重点内容

在xx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共性非法违法行为依法精准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执法措施,确保打得准、打得狠、打出成效。

共性内容:1.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2.买卖、转让、出租、出借或伪造安全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的;3.被暂扣证照或被责令停产整顿未经复查合格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4.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5.未通过复工复产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6.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7.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按时按要求落实整改的;8.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作业的;9.非法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10.未按照“安全责任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应急救援到位”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

三、任务划分

科负责与上级的沟通联络与市安委会相关文件的落实与报送工作。

2.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的“打非治违”工作,对问题严重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和拒不整改的,邀请执法大队进行处理。

除开展管辖行业内“打非治违”工作外,配合其它行业主管部门做好非法违法行为的执法打击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xx担任,副组长由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组成,成员由各科室、二级机构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xx科。办公室主任由xx科科长xx兼任,联系电话:xxxxxxxx。

(二)强化联合执法。要建立健全由局党组统一领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参与的打击非法违法联合机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打非治违工作合力。

(三)依法严厉打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为契机,加强行刑衔接,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重拳出击,依法严惩。要依法精准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执法措施,确保打得准,打得狠、打出成效。

(四)加强社会监督。宣传科要抓好宣传,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主动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对公众举报、媒体曝光等各类非法违法生产,迅速组织力量调查核实、从严从快依法惩处。对顶风作案、屡禁不止,以及责任不落实的要依法从重惩处并公开曝光,切实起到震慑和宣传教育作用。

(五)严格追责问责。要加强督导检查,对打非治违工作不认真、走过场,失职渎职的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生产企业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致使非法生产企业存在,从而导致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合理统筹兼顾。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打非治违与安全大检查相结合、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合理统筹兼顾,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汇报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气象局关于制定“打非治违”专项实施方案

加油站“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加气站篇十一

(略)

“打非治违”行动为抓手,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四个一律”的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交通运输领域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集中解决一批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不断推进“平安交通”建设,切实维护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大局。

1

、对无证、无资质从事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予以取缔,并追究法律责任。

2

、对超资质范围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一律上限处罚,严格问责,停产停业整顿,列入重点监管名单,公开曝光。

3

、对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企业和车船,挂牌督办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经营资质。

责任单位:运管站、出租公交管理站

1

、严格落实桥梁围堰、支架等专项施工方案质量与安全审查负责制,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实行技术管理人员带班制。

2

、严格按照桥梁围堰、支架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监控量测、设置救生通道等措施,对发现的违规行为以及隐患整改不力的,一律依法上限处罚。

3

、严查严罚转包、非法分包、现场施工企业与中标企业不符等问题,以及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从业人员培训不到位等行为。

责任单位:工程管理股、养护中心、公路站

1

、严格整治挂靠经营以及车辆超员、超载、超速等行为。

2

、督促道路客运企业严格落实凌晨

2

时至

5

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凡违反相关制度规定的客运车辆一律停运整改。

3

、对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客运包车、尤其是长期在异地违规经营的省际包车,一律停止发放包车客运标志牌,停运整改。

4

2015

年底,对现有

800

800

公里以上的长途客运线路,不能避免凌晨

2

时至

5

时运行的,必须实施接驳运输,否则在经营期限结束后,不再许可延续经营。

5

、对不符合农村客运安全通行条件的线路和车辆坚决取缔。深入排查农村客运线路,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进行严格查处,督促整改。引导农民乘坐具备资质的农村客运车辆。

6

、严格客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的接入管理,凡应接入而尚未接入的车辆,所属企业必须立即进行整改。

2014

8

31

日前,仍未按要求接入系统的车辆,停业整顿一个月;一个月后整改仍不到位的,一律取消车辆营运资格。对已装监控系统但不能正常使用的车辆,停运整改,直至正常使用。对故意损毁、屏蔽系统的,发现一次对相关车辆停业整顿;发生两次以上行为的,取消营运资格。

责任单位:运管站、出租公交管理站、检测站

1

、严格查处危险货物托运人未依法将危险货物委托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企业(车辆)承运危险货物的行为。

2

、所有在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必须在

2015

年底前装紧急切断装置,自

2016

1

1

日起,没有加装紧急切断装置且无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的罐车,年审一律不予通过,并注销其道路运输证。

3

、严格查处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者运输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超出许可承运的危险货物类别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等非法营运行为;查处无从业资格证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行为;在充装场所加强对危险货物托运人托运行为的监管。

4

、严格危险货物车辆联网联控系统的接入管理。

5

、认真开展危货运输从业人员安全警示教育。

责任单位:运管站、路政大队

责任单位:运管站

1

、严格落实《加强公交车辆安全防范工作十条要求》,加强人防、技防、物防建设。

2

、通过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加强对车辆行驶过程和场站运行情况的动态监控,及时制止和纠正超速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城乡客运一体化延伸出城公交车辆的超载、超速运输。

3

24

小时值班制度,重点监控公交枢纽站、运营车辆、加油站,对重点时段、重要节日期间,要增加人员、加密频次。

责任单位:出租和城市公交管理站

1

、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的牵头者和组织者,特别是要打击欺行霸市、垄断市场强迫交易、带有黑社会性质的非法运营和扰乱出租汽车市场经营秩序的团伙。

2

、严厉查处非法经营的“黑车”,伪造营运证照的小客车、驻点运营的异地出租汽车,以及其他小型客运车辆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行为。

3

、严厉查处在车站、宾馆、医院、城乡结合部等地区非法运营车辆和倒卖客源、扰乱出租汽车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严厉查处节假日、上下班高峰和恶劣天气情况下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行为。

4

、联合质监等部门,加强对车用气瓶的检测,消除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出租和城市公交管理站

1

、加强单位内部重点部位和区域安全监控,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防范能力。

2

、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按规定安装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全力做好全县普货运输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和货运场站的三级达标创建工作,力争在规定时间内全部达标。

责任单位:运管站、出租和城市公交管理站。

2015

8

1

日开始,到

10

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抓紧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2

.各单位对企业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将未取得证照或证照过期的企业向社会公告。

3

.各单位要督导本部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凡存在重点整治的十类行为的,要立即按要求进行整改。

1

.组织开展专项执法。

各单位要组织业务骨干对本行业交通运输企业进行拉网式执法,对已公告证照过期的企业进行逐一检查,仍在生产经营建设的,一律予以关闭取缔。对存在十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企业,进行严厉打击和整治。严明责任,严格奖惩,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执法责任制,对已存在重大问题和隐患应发现而未发现,应检查而未检查,应督查而未督查的实行“事前追责”,对发生事故的要实行“倒查问责”。

2

.组织开展突击检查。

各单位按照“四不两直”的工作方式,抽调精兵强将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突击执法,坚决消除盲区和死角,要真打真查,敢于碰硬,查出实情,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10

1

日开始,县局将组织领导带队对局属所有企事业单位进行督导检查,执行率达到

100%

。市局对各县的企事业单位进行随机抽查,每县检查

3

家企事业单位,执行率达到

100%

12

月底前报县局法制股。

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名单管理规定》等规定,对发现符合“黑名单”和“重点监管名单”所列违法违规情形的,特别是对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且不整改以及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和“重点监管名单”。对考核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专项行动期间,同一企业在

1

个月内发现

2

次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予以关闭,并严肃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导致事故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责任。

8

1

日开始,每月

25

日前报本月整治情况;督导检查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报督查报告;

10

月底报专项行动总结报告和专项行动中被责令停产整顿或关闭取缔的企业复查情况报告;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加气站篇十二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经乡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确保此次行动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为加强对此次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乡政府统一领导,负责组织调度,派出所、综治办、村建中心等相关部门要与安监办密切配合,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重点范围

在全乡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主要包括: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以及“九小场所”和无证无照企业。

三、重点内容

(一)道路交通。营运车辆驾驶人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以及无驾驶证、无从业资格证假释运输车辆的;客运车辆不安规定线路行驶的;非客车违法载人的;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

(二)消防。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的。

(三)烟花爆竹。违法生产经营礼花弹或违规使用氯酸钾的;违规运输黑火药、引火线,以及将烟花爆竹产品与黑火药、引火线混装运输的。

四、方法步骤

(一)排查摸底,清理自拆

乡安监站及有关部门要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人员立即开展调查摸底,将符合此次专项行动整治范围的有关情况报送至乡安监办。同时,要做好宣传工作,动员违法违规企业自行关停,立即整改,需要拆除的,督促其自行拆除生产设备。

(二)集中执法

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安监站及有关部门要开展大规模的集中排查行动,认真整改有安全隐患的企业,清理取缔非法违规企业,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对应取缔逾期未拆除的企业,乡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成立集中清理取缔联合执法队伍,对其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理现场,依法进行强制拆除;对阻挠执法、拒不拆除、造成污染事故及较坏影响的,按照有关本站法律、法规进行经济处罚,并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检查验收

乡政府将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公开通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案件查处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到位。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乡2022年“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崇义乡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xx(乡政法委员、副乡长)

xx(乡武装部长、副乡长)

成员:xx(乡党政办主任)

xx(乡派出所副所长)

xx(乡安监站站长)

xx(乡综治办一级科员)

xx(乡经济发展办主任)

xx(乡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xx(乡科教中心主任)

xx(乡财政所所长)

xx(乡水利站副站长)

xx(乡自然资源所所长)

xx(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xx(乡残联理事长)

xx(乡扶贫工作站副站长)

xx(乡卫生院院长)

xx(乡中心校校长)

xx(寨蒿供电所工作员)

xx(乡安监站工作员)

xx(乡派出所交通协管员)

各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安监站,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xx、xx任办公室工作员,负责日常工作。联系电话xxxxxx。

六、工作要求

(一)要广泛宣传发动。乡安监办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宣传动员,通过召开会议、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把上级关于“打非治违”的精神宣传贯彻好,把具体工作落实到每个乡村和企业,形成全乡关注支持“打非治违”的浓厚氛围。

(二)要严格落实责任。在乡政府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联合执法,形成合力,确保整治工作认识到位、宣传到位、措施到位。要妥善处理好整治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三)要严格落实整治标准。各有关部门作为“打非治违”的责任主体,要细化工作方案,落实整治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对在整治工作中弄虚作假、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要严防非法违法行为反弹。对此次专项行动要坚持“反复打击、打击反复”的原则,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和违规违章行为,特别是“九小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发现一起,整治一起,严防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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