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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工业污染防治组 环境保护工作方案(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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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工业污染防治组 环境保护工作方案(通用8篇)
2023-10-29 07:31:02    小编:文轩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工业污染防治组篇一

(一)确保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1.健全污染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三大体系。进一步加强环境统计队伍建设,强化岗位培训,提高统计质量;进一步规范减排重点工程监督性监测,督促企业建立并完善“三量台帐”;进一步建立减排工作考核,落实乡镇、部门和企业的责任制,实行问责制。

2.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结构减排。禁止新建造纸、制革等重污染行业,严格控制医化、电镀等新扩建项目,巩固提高医化、造纸、电镀、橡胶等行业整治成果,鼓励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和清洁能源替代,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轻污染、低排放产业。实施建设项目环保审批与减排绩效挂钩制度,依据生态功能区规划,优化产业布局,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全面落实总量替代方案,严控增量,有序推进取心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

3.加快减排工程速度,促进工程减排。加快推进县城污水处理厂投运进度及配套管网的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着手建设沿海工业城和健跳镇污水处理厂。继续开展重点污染源深度整治,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全面完成4蒸吨/小时及以上锅炉脱硫工程,禁止审批2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逐步淘汰1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对10蒸吨/小时及以上锅炉安装在线监测装置。

4.加强监督管理,促进监管减排。加强工业污染源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日常监督检查,加快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设施安装与联网工作,建立健全在线监测设施运行管理制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率和达标率分别为95%、90%以上。

5.完成第一次污染源普查任务,确保普查质量,为污染减排打好基础。

(二)继续重点推进水污染防治

1.切实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合理划定和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坚决取缔一级、二级水源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放口,严防养殖业污染水源,切实加快饮用水源地有机污染物监测和防治。健全饮用水源安全预警机制,完善饮用水源污染应急预案。按照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加快供水工程佃石水库、白溪地下水库的建设。逐步淘汰现有珠游溪、亭旁溪等取水点。完成全县乡镇以上合格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创建工作。

2.深入开展水环境整治。编制并全面实施县内河网水污染防治规划、工业企业达标整治规划、农业污染整治规划和生活污染整治规划。到年,主要河网水体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污染物浓度比年降低10%以上。进一步加强河网水环境综合治理,严格控制河流污染物排放总量。沿线新建扩建增加污染物项目,严格实行河流总量替代,强化措施,加快河流沿线老污染源治理和截污步伐,有效改善河流水体、水质。

(三)继续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

1.巩固深化化工、造纸行业的整治成果。认真组织实施《台州市医药化工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调整优化产业产品结构,关停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造纸企业,淘汰污染重的化工产品,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着手做好医药化工企业集聚搬迁工作。

3.加快推进工业集聚区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县沿海工业城1.6万吨/日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建立集中处置和排污单位自行处置相结合处理系统,力争年底建成。坚决杜绝各类工业聚集区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批建不一、批小建大等环境违法行为。

4.加强对工业污染源监管力度。全面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禁排污单位无证排污。对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或超总量排污单位,实施限期治理或限期整治,责令“三同时”项目限期验收,逾期未完成任务,依法责令关闭,对超总量排污单位,依法实施限产、停产,同时加大处罚力度。建立健全企业环境管理档案,及时发布企业环境管理信息。

5.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全面完成国控、省控、市控重点污染企业和重点耗能、耗水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对超标、超总量排污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面实施循环经济“511行动计划”、“工业循环经济2525示范工程”,加快在重点行业、产业园区、乡镇和农村培育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工程。

6.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依据总体功能区规划和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落实各项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的约束性要求,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强化建设项目环保审批、跟踪、环境监理、试生产全过程管理,严把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关。依法开展区域规划环评。

7.加强放射源监管。加强辐射环境保护,严格放射源的使用管理,防止发生辐射伤害、污染环境、丢失盗窃等重大事故与案件。及时安全收贮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废源上缴收贮率100%。积极开展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和消费企业基本情况调查,按计划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

(四)深入开展城镇环境综合整治

1.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加快推进配套管网建设,切实提高城镇污水处理截污纳管集中处理率,确保年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实际污水处理量达到设计能力的60%以上。完成健跳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加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控制和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确保出水水质达标率85%以上。

2.提高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继续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体系建设,推进垃圾处置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全面完成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改造,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全面达到无害化处理标准,确保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着手建设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

3.加强城区大气和噪声污染防治。制定并实施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管理意见。到年,建成机动车尾气监测和管理体系。继续巩固和扩大“噪声达标区”、“烟尘控制区”和“禁燃区”,重点防治交通噪声、娱乐业噪声、建筑业噪声、餐饮业油烟和燃煤小型锅炉等污染。

(五)全面推进农业农村环境污染防治

1.继续深化养殖业污染防治。严格执行禽畜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制度,控制密集散养区饲养量,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开展水产“千亩无公害、万户信得过”活动,推进生态养殖场(塘)建设工程,依据水体承载能力,科学确定水产养殖方式,控制水库、湖泊网箱、海水围塘养殖规模,探索和推行生态健康水产养殖模式。

2.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按照平原农村“户三包、村收集、镇中转、县处置”,偏远山区和海岛农村“就地分拣、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置”的要求,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建立健全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加快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的行政村覆盖面达到85%以上。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达标治理,力争25%以上行政村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加快实施“千万农户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

3.大力开展化肥农药污染防治。大力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和减量增效技术,积极引导农民科学施肥,减少农田化肥氮磷流失。加强农作物重大病虫网络建设,加强技术培训与宣传,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积极推进秸杆综合利用和沼气、沼液、沼渣资源综合利用。

4.积极推进河沟池塘污染整治。疏浚淤积的河道,建立农村河道长效保洁管理制度,努力恢复河道自然功能,提高水体自净能力。严禁随意填埋或改变河道用途。

5、着力提高村庄绿化水平。深入开展“绿化示范村”创建活动,积极推进村庄道路、水体沿岸和庭院绿化,加快实现村庄和村居周边环境绿化美化。到年,村庄周围宜林荒山和迹地更新绿化率达95%以上,以乔木树种为主的农田林网控制率90%以上。

(六)积极推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

1.严格控制排海污染物总量。严格执行海洋功能区划和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因建设项目需要调整区划的,必须从严把关,符合相关条件。探索建立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加强陆污染源入海控制。全面清理入海排污口,严格执行持证排污制度,确保达标排放。新建入海排污口必须依法办理行政许可手续。

3.严格涉海工程环境监管。完善港口、码头、船舶排放油类、化学品、垃圾及生活污水的接收和处理设施,加强造船业、修船业的环境监管。强化沿海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有可能造成海域生态环境破坏的项目实施环境影响后评估。科学控制海岸或海上作业风险,有效防止溢油、泄漏等污染事故发生。

4.加强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和赤潮灾害预警能力建设。建立重点入海污染源、重点港湾和生态脆弱区监测体系,实施重大沿海工程生态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完善赤潮监测系统,建立赤潮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海上环境应急体系,提高海上环境事故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

(七)加快推进土壤、矿山、河道等生态修复保护

1.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建立土壤污染调查档案、监测和修复制度。开展土壤生态修复综合试点,确保到年全县土地退化指数小于15。科学规划土地整治、复垦和滩涂围垦,符合生态环保的要求。

2.进一步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认真落实矿业产业政策,加快调整矿业结构和布局,减少矿山数量,促进规模化开采。到年完成90%以上废弃矿山的治理,创建绿色矿山1座以上。

3.继续推进“万里清水河道”建设。继续对主要骨干河道、平原河网开展清淤、疏浚、清障、保洁、生态保护等综合治理,修复改善河道自然生态。全面整治城区内河水环境,新增农村河道综合治理30公里以上。

4.加快生态林建设。全面推进生态公益林、生态保护林、生态经济林和沿海防护林建设,加强湿地保护,促进城镇、平原绿化和水系生态环境建设,进一步提高重点公益林林分质量。到年基本建成25.6万亩生态公益林,阔叶林和针阔混交林的比重达到50%以上。

(八)持续深入开展生态创建

1.广泛开展社会化绿色系列创建活动。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继续开展绿色企业、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医院、绿色饭店、绿色家庭等绿色系列创建活动,开展保护母亲河系列活动,建立多层次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平台,不断扩大公众参与面。积极探索社会化的生态创建机制,充分发挥环保民间组织,志愿者联合体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到年创建市级绿色企业3个,市级生态环境示范教育基地1个,市级绿色社区2个,市级绿色家庭54个,省级绿色企业1个,省级绿色学校5个。

2.深入开展区域性生态创建活动。积极推进生态村、生态镇创建活动。努力创建卫生城市、森林城市、节水型城市,力求营造优美的城市人居环境。到年,创建4个以上省级生态乡镇,30%以上行政村建成市级以上生态村。

(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力求从源头上解决环境问题。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积极发展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经济效益高的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努力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产业体系。以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深入实施“511”行动计划,制定实施重点污染行业的准入标准,严格控制单位产品排污量,推动企业调整产业产品结构,严格执行落后生产能力限期淘汰制度。

(二)全面实施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严格执行分区环境准入政策。落实主体功能区的规划要求,全面实施生态功能区规划,实行差别化的区域开发和环境管理政策,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规划确定的禁止准入区,要依法实施强制性保护;限制准入区,支持保护优先,严格限制工业开发和乡镇建设规模,禁止上高污染工业项目,适度发展先进制造业,鼓励发展生态农业和现代服务业;重点准入区,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优化布局,有序推进产业发展;优化准入区,要依据环境容量,优化调整城乡布局和产业结构。继续依法开展规划环境,推行环境工程监理制度。

(三)继续加强环境法治,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坚持依法监管环境、依法保护生态、依法治理污染,严格落实环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部门联合执法。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等监督的作用,继续实行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社会各界依法有序监督生态环保工作。

(四)按照城乡统筹的要求继续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切实加强运行监管。统筹规划各类环保基础建设,完善城乡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工业废水、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污泥等集中处理设施和代处置措施。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加强运营监管,确保集中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率、处理率、达标率达到要求。加快建设城乡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系统。推进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的一体化、网络化、标准化。继续完善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集中处置体系和供水体系,积极实施区域一体化污水处理工程。

(五)进一步健全环境监测监管网管。加强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确保长期稳定运行。完善县级环境监控中心建设,充分发挥自动监测监控数据在环境执法、环境统计、总量核算等方面作用。完善海洋环境监测体系,切实提高海洋环境监测预报能力。加大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力度,扩大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面。

(六)进一步提高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切实保障环境安全。完善环境应急指挥体系,建立环境应急响应系统。以保护饮用源为重点,建立固定污染源排查机制,对化学品运输等流动源建立预防和应急措施。加强环保应急装备建设,不断完善技术储备。加强特殊污染因子、饮用水源有机物的分析监测装备建设,提高分析监测能力,完善核应急指挥系统和辐射污染应急监测系统,提高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水平和处置能力。

(七)加强环保科技平台建设,切实强化环保科技支撑。加大环保科技投入,充分发挥科研院校、企业和行业协会等各方面在环保科研中的作用,深化产学研结合,加快推进环保科技创新。加快实施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工程,重点推广电镀废水回用、合成革和橡胶废气治理、污泥处置、生态养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方面先进适用技术。积极推行污染设施专业化运营。加快培育环保咨询业市场,在建设项目决策和污染治理工程实施中推行咨询报告制度。

(八)落实完善经济政策,引导鼓励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落实和完善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价格、税收、信贷、贸易和土地等经济政策,加快开展企业环保信用等级评定、上市企业环保信息公开、排污权交易、生态补偿等制度,作为企业资信评价的重要依据。实施严格信贷环保要求,坚决遏制耗能高污染行业扩张。大力探索排污权交易机制,实行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建立能反映污染治理成本的排污价格和收费机制,全面实施集中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政策,实施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经营服务性收费。对超标排污单位,严格执行加倍收费。综合运用各种政策措施,积极支持环境污染整治企业整治、搬迁、转产、关闭或改造。实施循环经济发展的财政及投资政策,进一步完善鼓励环保型产品开发、有机肥推广、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废弃物综合利用的优惠政策。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统筹区域协调发展。

(九)积极培育和发展生态文化,不断增强全社会的生态文明意识。大力弘扬生态文明基本理念,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基本国策教育,广泛普及生态环保基本知识。建设一批生态环境教育示范基地,认真开展环保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农村)、进学校、进家庭的“五进”活动。把环境保护政策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内容,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确定正确的政绩观,自觉履行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职责。要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崇尚自然、节约资源、减少污染、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完善环境信访举报受理查处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十)创新生态环保工作体制机制,强化目标责任制考核。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进一步形成环保部门统一监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生态环保工作格局。完善考核机制,继续把“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的实施情况纳入乡镇部门经济社会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行政问责制。进一步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财政投入,重点支持环保公共设施建设、基础能力建设及农村环境保护建设。切实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行政监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工业污染防治组篇二

为全面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根据市人大会《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娄人常发[20xx]4号)和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实施方案》(娄政办函[20xx]135号)精神,制订本方案。

一、实施原则

坚持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原则。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必须坚持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将可持续发展战略融入到社会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正确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努力做到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并举”的方针,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努力实现资源的科学合理开发和永续利用,促进生态环境的良好循环。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耗资大,因此,既要有紧迫感,又要有长期奋斗的思想准备,要统筹兼顾,分轻重缓急,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分步实施。

坚持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的原则。要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和老百姓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重点,加大综合整治力度,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推动整体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

坚持体制创新与科技创新相结合的原则。大力推进环保投融资体制改革,逐步形成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投资多元化,运作市场化的新体制。积极引进环境保护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大力发展环保产业,依靠科技进步,促进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的解决。

二、工作重点

针对我市社会经济发展、人口增长以及城市化进程所产生的大气污染、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主要问题,当前,我市加强环境保护,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点是:加强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经济发展的整体效益和质量;合理调整城市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依法保护和开发自然资源;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监督执法,有效治理各类污染源,改善和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使我市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花更多、城更美。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严格控制新增污染

实行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

区域内建设规划和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产业政策的项目,对选址、布局不合理的项目,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地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项目,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地区的新增污染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保证金制度,确保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

未经环保许可的建设项目,发改局等部门不得审批或核准立项,国土资源部门不得批准用地和发放采矿许可证,规划部门不得发放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安全监管部门不得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办理工商登记,电力部门不得供电,金融部门不得发放贷款。

严肃依法查处未经环保审批而擅自开工建设和生产的项目,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长期坚持。

致力推进节能减排

到20xx年,环境污染和生态趋势得到基本控制,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城乡及矿山环境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基本形成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主要污染物cod年排放总量控制在7142.4吨以下,二氧化硫年排放总量控制在12384吨以下,比20xx年削减10%;镉年排放总量控制在0.07吨以下;砷年排放总量控制在1吨以下。在全市经济整体推进发展的同时,力求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矛盾减少到最低。项目建设要让位于节能减排,按照《湖南省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要求,严格实行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强化节能减排工作考核。

建立节能减排评价监督体系,加强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区域节能减排监督管理。严格控制新、改、扩建使用高污染高能耗项目,积极推广清洁能源。新建项目的技术条件要保证其完成节能指标,确保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的全面实现。节能工作由市经济工作局负责,减排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配合。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加快制定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相关标准和评价体系,抓好循环型社会、循环型区域、循环型产业体系、循环型企业、循环型经济支撑体系等“五个建设”,建立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和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大力推进工业废物、尾矿渣、余热余压和畜禽养殖业废弃物等资源化利用,建立一批循环经济示范企业。以上工作由市经济局负责,市发改局、市环保局积极协调配合。

加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和营运

扎实推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确保项目完成后正常运转。加快城市生活垃圾中转站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步伐。此项工作由市建设局负责,20xx年底前完成。此项工作市建设局负责、市发改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配合。

(二)加大环境整治力度

突出饮用水源保护

进一步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力度,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一律禁止新建对水体有污染的排污口,主要饮用水源水库和主要河流水质达到规定的水质目标,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大于95%。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市建设局配合,在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生活垃圾的管理,确保水体不受污染。此项工作由水源保护区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市农业局、市畜牧水产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配合。

坚决依法保护饮用水源,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水库、河道禁止投肥养殖,

严格规范河道采砂,此项工作由市水利局负责,市环保局、市工商局配合。

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区和自来水厂取水口的水质监测力度,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该项工作由市建设局、市环保局负责。

加强大气环境治理

调整城市能源结构,逐步关停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逐步增加清洁能源、新能源和可再生资源的使用比例,从源头控制大气污染。鼓励和支持城市生活锅炉使用管道焦炉煤气。此项工作由市建设局牵头,市发改局、市经济工作局、市环保局配合。

加大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督执法力度,强化车辆的年检制度,对尾气超标排放的车辆实施强制治理,对治理后仍不达标的车辆实行强制报废。到20xx年,全市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率达到90%以上,减轻城市交通污染。此项工作由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负责,市环保局配合。

加强工业燃烧废气污染控制,鼓励企业使用低硫燃料和采取先进的脱硫、除尘和低氮燃烧技术,防治大气污染。此项工作由市经济工作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

加强对饮食服务业燃油污染的整治,防治油烟对居民居住环境的污染。逐步在餐饮服务业推广使用液化石油气、管道煤气、电等清洁能源,到20xx年,全市饮食服务业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80%以上。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牵头,市城管执法局配合。

20xx年底落实到位。

加强环境噪声治理

加强对建筑施工和社会生活噪声的管理,重点整治学校、医院、居民住宅附近超标扰民的固定噪声源,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对建筑施工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依法征用建筑施工噪声超标排污费。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市建设局配合。

加强对交通噪声的管理工作,新建道路要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交通噪声污染严重的地区,要逐步采取措施进行治理。此项工作由市交通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配合。

加快工业污染治理步伐

继续巩固工业污染治理成果,强化工业污染源的专项整治和监控。按照企业自筹与环保专项资金相结合的原则,加大环保设施投入力度。依法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查无证排污、超标排污、超量排污行为。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

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核辐射的监管和防治。大力推进工业园区、重点污染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专业化运营,实行重点污染企业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临控,严防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长期坚持。

市工商局、市司法局、市安监局、市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电力局、市人民银行配合。

深入推进城镇环境综合整治

编制和实施城镇环境保护规划,营造城市宜居环境,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科学配置城市绿地系统,改善城市生态质量。积极推进社区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建设。

要进一步落实辖区管理责任制,坚决清拆影响市容市貌的违章建筑和窝棚。要加大执法力度,采取分片包干、重点把守、全面巡查等措施,对乱摆卖、乱张贴现象进行彻底清理。推进物业管理,消除卫生死角。此项工格由市城管局负责,20xx年底前完成。

加快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在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并投入使用。积极推进医疗废物的安全集中处置,该项工作由市发改局负责,市规划局、卫生局、市环保局配合。

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列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合理开发利用农业资源,依法保护基本农田。加大农村垃圾处理等环保设施建设力度,合理利用和妥善处理畜禽废弃物,积极发展生态效益型农业和农村沼气。指导农民科学使用化肥,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示范工作,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此项工作由市农业局负责,长期坚持。

全市森林生态系统的生态功能和景观功能。重点加强铁路、公路、城市主干道沿线的造林绿化和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的建设。此项工作由市林业局负责。

大力开展村镇生态示范区的建设,探索解决农村城市化进程中的生态环境问题,以点带面,创建一批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示范乡镇,促进村镇生态环境的改善和特区内外生态环境的平衡发展。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20xx年底前完成。

四、组织领导

(一)健全科学决策机制

实行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将环境成本纳入各项经济分析和决策全过程,按环境容量优化经济布局,促进本地区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

实行宏观决策的环境影响论证制度,工业、农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等各类规划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立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公众参与制度,对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与发展决策和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局、市经济工作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配合。

(二)加强协调配合

各部门应共同担负起保护环境的责任,充分发挥统一监督管理职能。各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进一步明确职责,严格执行保护环境的价格、税收、信贷、贸易、土地等政策。建立健全环保执法程序、信息通报和案件移交移送等制度。

各部门要制定实施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安,全面提高环境突发事件和群体制事件处置能力。

各级司法机关要依法处理环境刑事案件,保障环境行政行为执行到位。

(三)确保经费投入

财政部门加强排污费的专项资金管理。把环保投入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逐年增加环境保护行政事业机构的工作经费,加大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的资金投入,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要逐步达到国定规定的配套标准。

编制、人事部门要根据环保工作需要科学合理核定编制、配备人员,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充分发挥企业环保投入的主体作用。积极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产业化,大力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环境保护事业。

(四)大力宣传发动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加强环保基本国策和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提高全社会环境意识。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市民环境保护的自我组织和参与能力。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有关新闻单位配合。

加强青少年的环境教育,继续深入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此项工作由市教育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

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工业污染防治组篇三

为切实加强环境监管执法,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集中力量全面排查全县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群众举报投诉重点案件以及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及整改情况,依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整改突出环境问题。

通过环境保护大检查彻底摸清底数,清理废除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落实部门环境监管责任,夯实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全面整治环境风险隐患,巩固和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全县环境安全。

(一)对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进行全面排查

1、重点检查全县工业园区和重点工业企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等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

2、重点检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废弃物综合利用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

3、重点检查城区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

4、重点检查辖区内工业园区和重点排污单位的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等情况。

5、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和企业是否规范管理危险化学品,是否存在次生环境风险隐患等情况进行重点排查。

6、强化对我县采选、水泥、冶金、化工、球团、涉重金属等重点行业、企业以及工程减排项目排污企业环境守法情况检查。

7、对全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8、全面开展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环境守法情况检查。

9、对全县塑料包装厂进行全面整顿和排查。

(二)对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生态环境影响情况进行检查

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排污口是否取缔。

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是否取缔。

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划是否按照管理条例制定和实施。

4、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是否按照管理条例进行编制。

5、自然保护区内是否存在违法开发和建设活动等。

(三)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情况进行清理

1、对辖区内工业园区、重点排污单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清查是否存在违法调整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权限和审批部门等情况。

2、根据《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排查结果,清理整顿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对工艺设备落后、产品质量不合格、能耗排放不达标的项目,列入淘汰落后年度任务,加快淘汰。

(四)对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排查

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实行“封闭式管理”、以预先报告或限制环境保护部门执法次数等方式,阻碍现场执法检查的地方“土政策”和行为;重点检查违反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及征收新标准,擅自减免征收排污费或采取协议收费、定额收费等形式降低收费标准等行为。

(五)对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污染案件或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及整改情况开展检查。

(六)淘汰落后产能

按照要求,加强落后产能检查力度,进一步推进淘汰落后产能,有效化解过剩产能,促进结构调整。

(一)县政府负责牵头组织全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指导、督促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抽查重点地区,对检查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提出解决意见,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二)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应切实落实大检查方案,要认真履行法定环境监管职责,密切协调配合,全面细致开展检查工作;要在强化日常管理的基础上,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采取专项检查、专题督查、个案追查等多种方式做好清理排查工作;对大检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列出清单制定综合整改方案,落实环境监管责任主体,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实施分类治理;要强化抽查督查工作,确保检查到位、管理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三)相关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对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大检查中发现涉嫌环境监管违纪违法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一)动员部署阶段。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做好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其他各牵头单位也要制订具体的检查方案,各牵头单位的检查方案报县环保局备案。

(二)全面检查阶段。县级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检查内容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将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送环境保护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三)总结阶段。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要认真总结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成效,分析存在的环境问题,梳理依法严肃查处、整改落实情况,思考下一步工作措施,将全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总结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最终形成全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总结,经县政府审定后送市环保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有关职能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承担日常联络和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明确专人担任工作联络员。县级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要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职责分工与完成期限,做到任务清晰、责任明确,确保大检查工作圆满完成。

(二)严处违法行为。环境保护大检查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合力做好大检查的相关工作,要将环保大检查期间发现的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及时通报县环保部门,环保部门要依据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等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三)务求检查实效。县环保局、各责任单位要始终把解决问题作为检验大检查活动成败的关键,通过大检查彻底摸清县域内排污单位底数,建立完善一企一档(企业基本信息、地理坐标、建设项目情况、污染防治设施情况、现场检查情况、违法行为处理情况等)环境管理制度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确保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群众反复投诉、屡查屡犯、久拖不决等突出环境问题,要按照法律关于按日计罚、行政拘留、查封扣押、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等规定依法查处到位,并采取列入黑名单、组织约谈、媒体曝光等综合措施,确保问题解决。对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命令等,要及时实施执法后督察,跟踪问效,确保执行到位。

工业污染防治组篇四

为加强全县医疗废物管理,切实保障环境安全,按照市环境保护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联合开展医疗废物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按照“落实责任,综合治理,健全机制,惩防并举”的原则,规范医疗废物全过程管理,有效防范医疗废物环境污染风险,形成随机抽查、上下联动的长效机制,保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及社会生态环境安全。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含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民营医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防所、急救中心等机构。

(一)建章立制情况。重点检查医疗废物管理责任的建立和落实管理主体责任情况。

(二)申报登记情况。重点检查各医疗卫生机构是否按时完成申报登记,申报登记的废物种类、数量和去向是否真实准确(其中19张床及以下的医疗卫生机构将医疗废物送往其他医疗机构集中收集、转移的,可不单独进行申报,代收的医疗机构需做好台账记录和申报登记工作)。

(三)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分类管理的情况。重点检查医疗废物源头分类、收集、运送、暂存、交接的方法和程序。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进行准确分类,医疗废物包装应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要求,暂存场所要符合规定。要建立登记交接制度,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四)培训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培训、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等情况。

(一)组织落实(20xx年6月14日前)。制定我县工作方案,召开会议,统筹安排部署医疗废物专项督察工作。

(二)医疗卫生机构自查(20xx年6月15日至6月20日)。医疗机构全面梳理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运送、交接、运输、贮存等环节是否规范,医疗废物申报登记制定、转移联单制度、专人或专部门管理制度、培训制度、分类收集制度执行情况,按规定对医疗废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进行严格消毒、并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情况,是否存在医疗机构将医疗废物交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是否存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是否存在非法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等情况。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存档。

(三)集中督察(20xx年6月21日至6月25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按照组织领导中的责任分工,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实行分类收集情况,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情况,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建立情况,医疗废物交接、运送、及暂存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迎接市级抽检(20xx年6月26日至7月5日)。市联合检查组将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抽查,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县卫计局成立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各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细化任务措施,摸排基础情况,落实医疗卫生机构主体责任,确保各项任务取得实效。

(二)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各医疗卫生机构要逐步完善医疗废物监管长效机制,做到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消除日常监管空白,实现医疗废物监管的全覆盖。

(三)加强监督执法力度。卫生监督所要驾驶对各医疗卫生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对本次督察中发现的设施不健全、设施运行不规范、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工业污染防治组篇五

为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监督作用,全面收集生态环境问题相关线索,实现我县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和集中整改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践行生态文明思想,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凝心聚力、克难攻坚,切实解决我县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我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为加强对全县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与市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工作同步,全县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工作时间为:20xx年xx月xx日至x日。

市智慧环保督导调度指挥中心开通两部生态环境问题民情服务热线电话,电话号码:。

县级开通两部生态环境问题民情服务热线电话,电话号码:。

(一)加强宣传

加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播电视、公众号等途径向社会各界公布热线电话,广泛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反映生态环境问题线索。让群众知晓反映生态环境问题渠道,制定并固化宣传模板。

(二)优化流程

调度指挥中心负责市督导调度指挥中心接听案件的接收、转办、回复;

督导信访科负责局信访科电话的接听、转办、闭环等;

执法大队及属地镇街负责转办案件调查及处置案件后督导;

宣教科负责热线电话的宣传等。

(三)强化督导调度

依托市督导调度指挥中心将民情热线推进情况纳入“三级六长”调度内容。

工业污染防治组篇六

(1)南京市建设工程《文明安全施工管理暂行规定》和《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标准》;

(3)《关于印发20__年度南京市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发

[20__]69号;

(5)南京明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6)永欣新寓e组团06#07#10#楼施工图纸;

(7)永欣新寓e组团《现场文明施工方案》。

永欣新寓e组团06#07#10#号楼工程位于南京禄口空港工业园东,建筑面积11000m2,地上6+1层,结构形式为砖混结构, 建筑高度22m.

本工程为了达到“金陵杯”的质量目标。为保证施工现场能够实现安全生产,为了保证职工在施工中的安全,根据该工程的结构特点,特制定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方案。

本工程主要职能单位如下:

建没单位:南京禄口空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北京炎黄联合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江苏星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南京市江宁区安全监督站

施工单位:南京明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南京明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有关环保的法令、法规和条例,达到南京市市级文明施工现场的要求。

(2)积极全面地开展环保工作,成立环保领导小组,环保自我保障体系和环保信息网络,并保持运行。

(3)加强环保宣传工作,提高全员环保意识。

(4)现场采取图片、表扬、评优、奖励等多种形式进行环保宣传,并将环保知识的普及工作落实到每位施工人员身上。

(5)对上岗的施工人员实行环保达标上岗考试制度,做到凡是上岗人员均通过环保考试。

(6)现场建立环保义务监督岗制度,保证及时反馈信息,对环保做得不周之处及时提出整正改方案,积极改进并完善环保措施。

(7)实行奖罚、曝光制度,定期奖励。

(8)严格按照施组中环保措施开展环保工作,其针对性可可操作性要强。

(1)积极全面开展工作,加强施工现场环保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由技术、生产、材料、机械等部门组成的环保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兼职环保员一人。

(2)建立施工现场环保自我保证体系,做到责任落实到人。

(3)建立环保信息网络,加强与海淀环保局的联系。

(4)不定期组织工地的业务人员学习国家、南京明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有关环保的法令、法规、条例,使每个人都了解市文明工地的要求和内容。

(5)认真做好施工现场环境的监督检查工作,包括每月三次噪声 监测记录及环保管理工作自检记录等,做到准确真实记录数据。

(6)施工现场要经常采取多种形式的环保宣传教育活动,施工队进场集体进行环保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未通过环保考核者,不得上岗。

(7)在普及环保知识的同时,不定期的进行环保知识的考核检查,并鼓励环保革新发明活动。

(8)制定防止大气污染,防止水污染和防止施工噪声污染的具体制度。

1)防止大气污染制度:现场采用液化石油清洁燃料,严禁熬沥青、烧杂物。

2)防止施工粉尘污染制度:现场临地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并定期洒水;专人清扫土方运输车辆,做好防遗撒工作;严禁凌空抛撒施工垃圾。

3)防止水污染制度:车辆冲洗污水设沉淀池,食堂设置隔油池,定期清掏。

4)防止噪声污染制度:砼浇筑施工时间心意一控制在早6:00—晚22:00,并采用无声振捣棒,做到白天不超过70db,夜晚不超55db;对强噪声机械设置临时封闭工棚,加强教育,使人为噪声减少到最低点;混凝土筑如须边连续施工,须做好周围居民的工作并向环保局提出书面报告。

(9)凡违犯环保制度,屡教不改的人视情节轻重给予10—100元的处罚。

(1)环保保证体系有效运转,各级环保员切实做好本职工作,随时进行信息反馈,每月召开例会,由专职环保员决结信息,集体解决落实,保障信息网络和自我保证体系的运作。

(2)为防止大气污染,施工现场采取如下具体措施:

1)职工大灶和茶炉采用煤气(电)方式,每月进行两次自检。

2)现场内严禁熬沥青和烧杂物。 如振捣棒等,严格控制工作时间。

5)建筑物四周挂降噪音网。

6)施工期间,尤其是夜间施工尽量减少撞击声、哨声,禁止乱扔模板、拖铁器及禁止大声喧哗等大为噪声。

7)每月进行两次噪声值监测,并在夜间22:00以后进行抽测,监测方法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j12524—90)做到白天不超过70db,晚间不超过55db。

8)加强噪声监测,采取专人监测、专人管理的原则 ,及时对施工现场超标的有关因素进行调整,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

9)会同有关部门和领导及时妥善处理重大扰民问题,详细记录问题及处理结果,必要时及时上报监理和甲方。

(3)为防止水污染,现场采取如下上体措施:

1)施工现场道路平整,做到不积水。

2)对现场油料集中保管,油料库做好防渗、污、跑、昌、滴、漏处理。

3)搅拌机和运输车辆冲洗污水、地泵池污水等须设二级沉淀后,排入市政水管线或回收供洒水降尘用。

4)现场内民工食堂污水经过滤、沉淀、隔油后热电厂入污水管线。

(4)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工作,每月初、月中和月末对环境各项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文字记录和存档工作。

为保证现场的环境达到标准,特成立现场环保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李寿文

副组长:汪太红

成员:李刚、李定珍、胡安保

20__.6. 明麓建筑工程永欣新寓项目部

工业污染防治组篇七

为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细化落实环境保护责任,根据石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石府办函〔20xx〕161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关于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会议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5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xx〕4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网格化环境监管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川办函〔20xx〕178号)、雅安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试行)要求,通过实施网格化监管,形成“各级政府统一组织、环境保护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监管格局。

(二)基本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明确环境监管主体责任,组织辖区内负有环境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管力量,建立“划片包干、定人定岗、定位定责”的监管体系。

(三)工作目标。“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通过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切实保护和改善环境。

(一)网格体系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构建乡、村二级网格,并落实相应管理措施

(二)网格划分

1、一级网格:乡行政区域设为一级网络,责任主体为乡人民政府,按所明确的职能承担网格内的环境监管任务。

2、二级网格:村所辖区域设为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村民委员会,负责网格内环境监管任务。

(三)网格职责

一级网格:乡人民政府为该级网格责任主体,负责本级网格的建立、实施和运行,确定本级网格的负责人,明确环境监管工作机构和任务,配备必要的监管人员。建立与上级网格的联动机制,按规定承担本级网格相关环境监管检查、巡查、协调和报告工作,切实履行环境监管职责。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二级网格的建立、实施和运行。

二级网格:村委会为二级网格的责任主体,负责本级网格的建立、实施和运行,明确本级网格责任人,建立与上级网格的联动机制,配备必要的环境保护监督员,负责日常了解、巡查、协调和监督,协助上级网格开展环境监管工作。

(四)网格要求

1.实行“五定”。对辖区内所有污染源实施“五定”监管,即: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

2.建立责任制。各级网格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横向之间要加强协调,建立联动机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3.完善监管档案。建立并完善涵盖所有污染源的一厂一档制度。建立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完善各级网格内污染源档案,并保持动态更新。

(五)网格运行

1.巡查:上级监管工作组每年要对下一级网格的工作进行督察,对责任人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各级网格要对照职责,按规定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制止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

2.查处:及时责令整改环境问题,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不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的,要及时报告网格责任主体,按规定移交移送,并配合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查处工作,并将查处结果反馈移交移送单位。

3.反馈:上下级网格主体和成员间要信息互通,对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结果,要及时反馈回复。

(六)网格监督

1.上级监督。上级网格要督查下级网格的日常运行情况,责令下级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2.公众监督。鼓励各网格设立环境监督员,牵头协调组织各界代表等对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主体工作开展情况、实施效果予以监督。

3.舆论监督:发挥新型媒体的作用,利用led、宣传栏、网络等媒体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曝光环境违法行为,追踪查处结果,参与环境监管工作。

各级网格按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监察职责,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级网格的环境监管职责

一级网格:乡政府各站所按照相应网格中明确的网格职责,履行网格化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排查并及时发现、制止、上报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协助上级网格工作。

二级网格:协助上级网格处理环境信访投诉、环境纠纷和违法案件等,及时了解、发现、制止、上报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等。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政府成立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负责落实辖区内各项生态环保工作。明确驻村干部的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职责,督促指导各村配备必要的环保监督员,做好各项环境保护工作。

(二)完善制度。乡政府制定定期例会、排查整治、日常检查、信息交流、学习培训和督察考核等各项制度,加强对环境形势的实时分析,有效解决环境保护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提高环境监管效能,保障网格化管理的正常运行。

(三)建立档案。乡政府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本单位开展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文字、图像资料,规范完善相关档案。

工业污染防治组篇八

亲爱的同学们:

在新的世纪里,我们渴望美丽的地球,绿色的家园,湛蓝的天空,清新的空气。但是,由于人类的肆意破坏、污染、浪费,使地球变得千疮百孔、遍体鳞伤。人类受到了大自然的惩罚,逐渐意识到了环保的重要性。

我们应该吸取教训,好好保护环境、清洁环境、美化环境,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为了地球,为了人类的将来,也为了让我们永远拥有一个美好的生存环境,我真诚地向大家发出如下倡议:

1、共同建设“节约型社会”,节约一滴水,节约一度电,节约一张纸。节约用水,用完水后及时拧紧水龙头,避免大开水龙头,提倡用脸盆洗手、洗脸;节约用电,电器不使用时应关闭电源;节约用纸,多用手绢、抹布,尽量两面使用纸张。

2、为减少空气污染、节约能源,尽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自行车或步行。

3、为保护森林、矿产等自然资源,尽量购买使用再生材料制成的、可多次长期使用的商品;减少使用一次性纸杯、一次性木筷和餐盒等。

4、减少使用塑料袋,它是白色污染的元凶。

5、发展经济不能以破坏环境为代价,要把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放在同等的位置。

6、加强环保的宣传教育,从小培养环保意识,积极投入到保护环境的活动当中。

7、自觉保护生态环境,积极参与绿化美化活动。

地球只有一个,她的生命是脆弱的,不能因为我们为着眼前的发展和获得微小利益,以肆虐的行为,无“度”的获取,使原本已经脆弱的躯体更加脆弱!记住,保护地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

倡议人:___

20__年_月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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