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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检察官心得体会(优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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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检察官心得体会(优质19篇)
2023-11-01 03:45:13    小编:雅蕊

心得体会对个人的成长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可以帮助个人更好地理解和领悟所经历的事物,发现自身的不足和问题,提高实践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与他人的交流和分享。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检察官心得体会篇一

作为一名检察官,我不仅要履行法律职责,还要承担起传道授业解惑的角色。当我担任教学工作时,我深切地感受到了教育的神奇力量。以下将结合我自身的经验和观察,分享我对检察官教学的心得体会。

首先,教学是一种反思和学习的过程。每当我站在讲台前,面对一群渴望知识的学生,我都会被激发出更大的学习热情。为了保持自己的教学水平,我不断地研究案例、掌握最新的法律知识,并在课堂上向学生传授。然而,教学并不仅仅是把知识灌输给学生,而是一种相互影响、相互学习的过程。在教学中,我时常会从学生的反馈中发现自己的不足和不准确之处,这促使我反思以获得更好的教学效果。

其次,教学要根据学生的实际需求进行个性化的设计。每一个学生都有自己的学习方法和学习习惯,作为一名教师,我要对学生进行个别化的指导。这需要我在了解学生的基本情况后,根据他们的特点和需求制定相应的教学计划。有的学生学习能力较强,我会给予他们更多的挑战;有的学生可能对法律领域不太感兴趣,我会通过引人入胜的案例和生动有趣的讲述方式来增加他们的学习兴趣。只有因材施教,才能更好地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提高教学效果。

第三,教学需要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和主动性。作为一名检察官兼教师,我明白知识的取得需要学生的自主学习和努力。因此,我在教学中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探索的能力。我会利用案例分析、小组讨论等教学方法来引导学生主动思考和参与到课堂中来,鼓励他们提出问题并进行深入思考。我相信只有学生主动求知,积极参与,才能真正地掌握知识,提高学习能力。

第四,教学需要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想要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律人才,光有理论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在我的教学中,我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我会引导学生进行案例分析、模拟法庭辩论等实践活动,鼓励他们质疑、探索和创新。通过这些实践活动,学生能够更好地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实际中,培养实际工作中需要的技能和素养。

最后,教学要注重全面素质的培养。作为新一代的法律从业者,学生除了需要掌握扎实的法律知识外,还需要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等综合素质。因此,我在教学中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我会利用案例分析、角色扮演等形式,培养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在小组讨论和团队合作中,培养他们的人际沟通能力。通过这样的方式,帮助学生全面发展,为将来的工作铺垫。

总之,作为一名检察官兼教师,我明白教学工作对于学生寿命的重要性。通过教学,不仅能够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还能够帮助他们充实自己、提高综合素质。教学是一种互动的过程,只有不断地反思和学习,根据学生的实际需求进行个性化设计,激发学生的主动性和创新能力,才能实现良好的教学效果。我会继续努力,不断提升自己的教学水平,培养更多的优秀法律人才。

检察官心得体会篇二

吴美满检察官是一位有着20多年检察工作经验的资深检察官,曾先后担任过办案检察官、检察长、院长等职务。在她的工作生涯中,积累了许多宝贵的心得和经验。最近,吴美满检察官分享了她的心得体会,让大家受益匪浅。

第二段:学会平衡是成功的关键

对于一个检察官来说,面对的案件可能是非常复杂和困难的。吴美满检察官认为,学习管理自己的情绪和心态是成功的关键。她说:“我觉得一个人需要保持内心的平衡,才能应对复杂的案件和矛盾的情感反应。”她认为,保持平静的心态可以帮助自己更好地解决问题,同时也能够更好地管理与他人之间的关系。

第三段:学会倾听和沟通

吴美满检察官强调了倾听和沟通的重要性。她认为,倾听是领导者成功的关键,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了解他人,并更好地解决问题。对于一个检察官来说,能够与法务部门、当事人等各方进行有效的沟通和交流,是解决问题不可或缺的能力。她提到:“在我们的工作中,沟通和理解他人的意见和想法,可以使我们更好地解决问题,寻找灵活的解决方案。”

第四段:学会认识自己,发挥自己的优势

吴美满检察官认为,了解自己的素质和优势是非常重要的。她认为,在工作中要充分认识自己的能力和局限性,发挥自己的优势,并寻找不足之处的提高之路。在她的工作生涯中,她始终坚持不断地学习和提高自己的能力,这让她在工作中取得了许多出色的成绩。

第五段:结论,总结吴美满检察官的心得体会

通过吴美满检察官的案例,我们可以看到,作为一名优秀的检察官,必须保持平衡、倾听、沟通、认识自己、发挥自己的优势。这些优秀的品质和条理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解决问题和面对挑战,不断提高自己的执法能力。我们要结合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实际,运用这些心得体会,更好地完成我们的工作和职责。

检察官心得体会篇三

忠诚、公正、清廉、文明;这是检察官需要学习心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检察官学习心得体会的文章,供大家参考!

对于忠诚,在基本准则中第一项便提出,并将其范围界定为“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

而如何做到忠诚,行动和语言可以表达一部分,最重要是发自内心而由衷的忠诚。

热爱我们的祖国;热爱领导我们逐步走上幸福的党,热爱自己的这份检察官的职业。

虽然同发达国家比还有差距,虽然同有些职业相比在待遇上也有距离。

但我们要感恩,感谢国家给予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感谢检察官职业带给我们的特殊荣誉。

用忠诚来诠释我们的热爱和感恩。

不做违反国家利益的事情,不做违反人民利益的事情,不做到违反宪法和法律尊严的事情。

而是自觉维护国家、人民的利益,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做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

都说法律上的公正是相对的公正,因为我们要尊重法律的规定,要尊重由证据形成的客观事实。

所以做为检察官,我认为一方面,我们要有感情,基于我们的良知去努力的伸张正义,基于我们的爱心为弱势群体送去理解和关怀。

另一方面,我们也要严格法律形成的规矩,用规矩来追求客观公正。

这要求我们要树立忠于职守、秉公办案的观念,不要单纯由内心的情感左右自己的判断;要树立证据意识,不要以先入为主,主观臆断代替了证据事实。

事实上,很多的冤假错案都源于办案人过于相信自己的主观判断。

要树立程序意识,实体与程序兼重;要树立人权意识,特别是对犯罪嫌疑人的人权。

“无规矩不成方圆”,可能在规矩下会失去一小部分公正,但却维护的绝大多数的公正和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

对于清廉,基本准则中指出,“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的职业价值取向,遵纪守法,严格自律,并教育近亲属或者其他关系密切的人员模范执行有关廉政规定,秉持清正廉洁的情操”。

所以要求检察官保持清廉是防止奢靡的生活提升了检察官的欲望,不良的交往使检察官偏离客观公正,声色的娱乐生活使检察官不能保持清醒的头脑。

所以清廉是检察官的基本道德准则之一。

但我认为清廉并不是要求检察官过苦行僧似的生活,而保持清廉最重要的是欲求适度,即可有自己的追求,对幸福、富裕、快乐的生活必竟是人人向往的,但要在在合理范围内你的能力可能满足你的欲求,你的爱好、娱乐不影响你的检察官身份和你行使检察官的职权。

对于自己达不到的欲望、享受不去追求,而甘于清贫,对于不良的朋友和爱好,不去交往,而是甘于寂寞。

将文明体现在自己的行为中,除要遵守文明市民公约中的一般文明,还要遵守属于检察官特有的检察官文明要求。

在执法中体现出人文关怀,执法作风文明,执法语言文明;在执行公务、政务时注意仪态、仪表;明礼诚信,在社会交往中尊重、理解、关心他人。

总之,要更加严格的要求自己,在言、行、举、止中,树立起检察官的良好形象

法律至上是法治的核心理念,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

法律只有具有权威,被公众信仰,才能得到切实的遵守。

所以,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必须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积极树立检察机关的公信力;检察人员必须自觉培养对法律的信仰,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地位,做学法用法、执法守法的表率,才能肩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神圣职责。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社会主义最基本的价值观念和理想追求。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不是指立法上的平等,而是指法律适用上的平等。

所以,检察机关树立和落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必须要求检察人员既要在自身执法办案中,又要通过法律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有悖于这一理念的执法行为,确保办案的实体和程序公正,以维护和保障这一理念的实现。

严格依法办案,是依据特定法律程序,针对特定范围和对象所进行的执法活动。

检察机关对国家机关特别是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和刑罚执行机关的违法行为,应根据宪法赋予的检察权予以依法监督纠正,但在监督范围、监督手段、监督效力等方面,也要受到法律规范的制约,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履行检察职能。

如果检察机关不带头严格依法办案,超越法律规定去扩张检察权、滥用检察权就会影响整个社会崇尚法治,也会破坏法制的权威。

四是树立强化权力监督的理念。

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是依法治吏,基本要求是合理限制权力,防止和纠正权力被滥用。

而要合理限制权力,防止和纠正权力被滥用,从依法执政的角度讲,就必须强化法律监督,督促和保障公务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并通过对其职务犯罪行为的追究,促使各项公务活动按照宪法和法律确定的标准和程序实施。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性质定位,是我国政体的基本要求,也是现行宪政制度的必然产物,符合权力制衡和权力运作的普遍规律。

根据我国宪法,确立检察权不同于立法权、行政权和审判权的具有自身独立特性的法律监督权的基本理念,把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来设设置,是分权制衡原理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的具体运用。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专司法律监督职能,是我国宪政体制下加强对权力监督制约的客观要求,是体现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政治智慧的科学选择,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乃至政治制度的重要特征。

首先,要适应社会全面发展的新形势,自觉地把检察事业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大局之中,谋求检察事业全面发展的新策略,该扩展的权力要扩展,该收缩的权力要勇于收缩,有进有退。

其次,法律监督要形成合力,各项工作要协同,各方面的发展要协调。

在检察系统,要加快一体化进程,保障各级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检察权;在人民检察院内部,要加强和改进一体化的业务工作机制,保障各项职能统一于法律监督属性。

从整体上优化和强化法律监督职能,赢得党和人民的肯定和支持。

再次,要科学地总结历史的经验。

作为检察机关要通过检察制度的历史总结,善于抓住机遇,在政治体制和司法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把握好分寸和时机,积极落实中央的司法改革方案,发展和完善检察制度;加强立法调研和理论研究,积极地提出修改和完善法律的建议和意见。

通过完善法律和检察改革,在优化职能中强化职能,以服务求支持,以贡献求发展;又要深化改革,在改革中创新工作思路,拓宽业务渠道,谋求全面发展,以发展来统率检察工作的全局,以发展来统一思想,以发展来凝聚力量,在发展中解决前进道路上出现的问题,最终实现检察事业的全面发展与国家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有机结合。

xx在十八大报告中指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政治体制改革是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必须继续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

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xx指出,推进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要抓好七项重要任务:其中第四项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我们检察机关工作尤为密切。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

推进依法行政,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这是十八大对依法治国的最新阐述。

通过学习我认为

把依法治国作为治国方略,是我们党执政方式和社会主义国家治理方式的重大发展和转变。

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把依法执政同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一起作为我党执政党建设的总体目标。

依法执政的基本内涵和要求是: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和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督促、支持和保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支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提高司法人员素质,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和保障;以保证司法公正为目标,逐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形成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为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提供法制保障。

在我们党长期执政的情况下,国家政权机关中的骨干绝大多数是中共党员。

这就意味着,我国能否实行依法治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党及其广大党政干部能否做到依法执政。

当前,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

随着社会的进步,依法治国的推进,党中央鲜明地提出了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同时,也从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

《决定》系统阐述了新形势下加强“两院”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了“两院”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由此可见,检察机关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十分重要。

必须围绕实践检察工作主题,强化依法治国的理念,推进检察制度的改革步伐,提升法治水平、优化法治环境、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个检察工作的灵魂武装检察干警的头脑,始终树立四个理念:

法律至上是法治的核心理念,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

法律只有具有权威,被公众信仰,才能得到切实的遵守。

所以,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必须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积极树立检察机关的公信力;检察人员必须自觉培养对法律的信仰,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地位,做学法用法、执法守法的表率,才能肩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神圣职责。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社会主义最基本的价值观念和理想追求。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不是指立法上的平等,而是指法律适用上的平等。

所以,检察机关树立和落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必须要求检察人员既要在自身执法办案中,又要通过法律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有悖于这一理念的执法行为,确保办案的实体和程序公正,以维护和保障这一理念的实现。

严格依法办案,是依据特定法律程序,针对特定范围和对象所进行的执法活动。

检察机关对国家机关特别是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和刑罚执行机关的违法行为,应根据宪法赋予的检察权予以依法监督纠正,但在监督范围、监督手段、监督效力等方面,也要受到法律规范的制约,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履行检察职能。

如果检察机关不带头严格依法办案,超越法律规定去扩张检察权、滥用检察权就会影响整个社会崇尚法治,也会破坏法制的权威。

四是树立强化权力监督的理念。

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是依法治吏,基本要求是合理限制权力,防止和纠正权力被滥用。

而要合理限制权力,防止和纠正权力被滥用,从依法执政的角度讲,就必须强化法律监督,督促和保障公务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并通过对其职务犯罪行为的追究,促使各项公务活动按照宪法和法律确定的标准和程序实施。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性质定位,是我国政体的基本要求,也是现行宪政制度的必然产物,符合权力制衡和权力运作的普遍规律。

根据我国宪法,确立检察权不同于立法权、行政权和审判权的具有自身独立特性的法律监督权的基本理念,把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来设设置,是分权制衡原理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的具体运用。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专司法律监督职能,是我国宪政体制下加强对权力监督制约的客观要求,是体现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政治智慧的科学选择,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乃至政治制度的重要特征。

首先,要适应社会全面发展的新形势,自觉地把检察事业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大局之中,谋求检察事业全面发展的新策略,该扩展的权力要扩展,该收缩的权力要勇于收缩,有进有退。

其次,法律监督要形成合力,各项工作要协同,各方面的发展要协调。

在检察系统,要加快一体化进程,保障各级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检察权;在人民检察院内部,要加强和改进一体化的业务工作机制,保障各项职能统一于法律监督属性。

从整体上优化和强化法律监督职能,赢得党和人民的肯定和支持。

再次,要科学地总结历史的.经验。

作为检察机关要通过检察制度的历史总结,善于抓住机遇,在政治体制和司法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把握好分寸和时机,积极落实中央的司法改革方案,发展和完善检察制度;加强立法调研和理论研究,积极地提出修改和完善法律的建议和意见。

通过完善法律和检察改革,在优化职能中强化职能,以服务求支持,以贡献求发展;又要深化改革,在改革中创新工作思路,拓宽业务渠道,谋求全面发展,以发展来统率检察工作的全局,以发展来统一思想,以发展来凝聚力量,在发展中解决前进道路上出现的问题,最终实现检察事业的全面发展与国家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有机结合。

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建设重点要抓好六个方面:

打击、预防刑事犯罪的能力建设,重在提高检察机关执行法律和政策的水平。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能力建设,重在提高查办大要案能力和结合检察职能开展预防贪腐工作的能力。

在惩治职能方面,检察机关要以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犯罪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特别是制售假药和有毒、有害食品行为的职务犯罪,以及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职务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

在预防职能方面,检察机关要加强贪腐犯罪的动态、规律和对策研究,宣传反贪腐措施,动员社会参与,在营造预防职务犯罪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不断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贪腐斗争。

诉讼监督的能力建设,重在增强监督实效,强化对人权的司法保障。

要针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保障刑法、刑事诉讼法的统一正确实施。

要加大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力度,认真受理审查公民、法人民事行政申诉,对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特别是因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或司法贪腐,致使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案件,坚决依法抗诉。

要坚持把查办职务犯罪与诉讼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一方面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拓宽和健全监督渠道,完善监督程序和手段,全面履行法律赋予的权力制约和监督的职能;另一方面,要把诉讼领域的司法和执法行为作为监督重点,有效地遏制司法贪腐,保障国家权力特别是司法权力依法有序运行,不断推动依法治国的进程。

处理公民诉求、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建设,重在提高调处矛盾纠纷和化解影响稳定因素的效率和水平。

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落实“首办责任制”,集中解决妨碍公正执法、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努力把涉检上访问题解决在首办环节,解决在基层。

要建立依法及时处理涉检上访问题的长效机制,在控告检察和申诉检察工作中建立冤情汇集和分析机制,畅通冤情反映渠道,建立健全反应录敏、运转高效的冤情处理机制,不断提高化解社会矛盾和防止矛盾激化的能力。

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能力建设,重在提高党和国家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活动的能力。

要充分发挥人民检察院民事审判、行政诉讼法律监督职能,依法调节民事、经济关系,平等保护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等各种市场主体,平等保护本国和外国的各种市场主体,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发展。

严格、公正、文明和规范执法的能力建设,重在解决执法不公正、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满意。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注重从规范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执法责任和规范执法监督入手,以执法办案的关键环节为重点,健全业务工作运行规范、执法质量保障规范、检察业务考评规范、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规范,确保依法办案,文明办案。

要从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事情改起,进一步规范司法活动,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司法公正,在实际工作中切实体现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护民。

检察官心得体会篇四

检察官读书心得体会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应届毕业生网站为大家提供的检察官读书心得体会范文,欢迎阅读!

《检察官论》是我国台湾地区著名法学家林钰雄教授于1999年完成的一部关于检察制度研究的专著,后于由法律出版社在大陆地区出版发行。

林钰雄教授在德国留学多年,师从著名刑事法学大师罗克辛,对刑事诉讼法、刑法和检察学均有深入研究。

检察官介于行政官和司法官的双重定位、检察一体制对检察官和检察权的监督制衡等检察官制度的核心问题都做作出了详细的分析和论证,并提出了自己创造性、建设性的意见和观点。

而这些问题正是我国当前检察理论研究亟须深入研究的课题,其阅读价值不言而喻。

当下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各种观点和学说众多,特别是关于检察改革在法学界发生了比较大的争议。

学术性的批判本身不是目的,批判的目的是为了寻求和达成共识,并最终解决问题。

学术研究中解决争论时,学者往往喜欢“回归原点”来重新审视和讨论。

关于检察制度的讨论,不妨也让我们回归原点,以检察制度的创设为坐标原点,澄清检察制度研究的基本立场,而《检察官论》正是一部回答“我是谁、我在哪儿”的书。

现代检察制度,乃“革命之子”、“启蒙的遗产”,诞生于法国1789年大革命时期,正式奠立于18“拿破仑治罪法典”。

客观的说,检察官制度乃是人类司法史上的一个伟大构想。

但自检察官制度创建以来,检察官处于法官与警察两大山谷的“谷间带”,在“两大旗帜鲜明集团的夹杀之下,摸索自我的定位”,此命题暗喻了检察官在国家权力上定位问题的解决方向,而罗克辛更是直言检察机关“是一个尚未完成的机关”。

创立检察官制度的目的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主导侦查程序。

从检察官形成的历史来看,欧陆刑事诉讼程序引入检察官制度是为了废除当时盛行的纠问制度,确立诉讼上的权力分立原则。

破除由纠问法官一手包办刑事追诉与审判工作,由检察官担任控方,“无控方之起诉,即无法官之裁判”,自此,法官被局限于被动消极的角色,但也因此保持了其作为裁判官不可或缺的客观性,以检察官与法官彼此监督节制的方法,保障刑事司法权限行使的`客观性与正确性。

第二,守护法律。

作为大革命时代的产物,检察官是“一剑两刃的客观官署”,不单单要打击犯罪,更要注意搜集有利被告的事证,并切实保障被告诉讼上应有的程序权利。

正如德国刑事诉讼法大师史密特所言“检察官乃国家法意志的代表人,而非政府的传声筒”。

作为“法治国之栋梁”,检察官制度的创设,“乃催生法治国并克服警察之国明显指针”。

作为受到严格法律训练和法律约束的检察官为守护法律,应监督控制警察侦查活动的合法性,“摆脱警察国家的梦魇”,如此一来,“才能在人民眼中获得最好的支持”。

第三,控制司法入口。

就司法启动程序而言,检察官乃“刑事程序进展中决定性的过滤器”,具有“筛漏”功能,将不可能为有罪判决的案件先行滤筛,负责第一线的把关工作,控制法官裁判的入口。

在诉讼分权原则下,检察官扮演着把关者的角色,有罪判决需要以检察官与法官达成共识为前提,须经两道门槛,足见“求取程序之慎重”。

诉讼程序一方面赋予检察官控制入口的大任,另一方面又赋予法官最终裁决本案的权力,各有所司,是诉讼功能分配的一大范例。

检察官是忠实的“法律守护人”,理应严格遵守合法性及客观性义务,“贯彻毋枉毋纵,追求实体真实与实体正义”。

刑事诉讼关于检察官义务的规定,是检察官执行职务时的最高准则,更是检察一体化不可逾越的界限。

具体来说,检察官在诉讼法上的义务包括以下两大方面:

第一,合法性义务。

检察官合法性义务也被称为法定义务,刑事诉讼法虽然赋予检察官实施侦查、起诉决定权,但为防范检察官的恣意,原则上并不承认检察官有“裁量权”。

因而,法定主义包括侦查法定主义和起诉、不起诉法定主义。

从立法意图上我们也不难发现法定主义严格控制检察官处分行为的用意相当明显:行政人员也有“依法行政”的义务,但其违背职务时,除了贪污、贿赂、渎职等刑事可罚行为外,多为行政惩戒。

而检察官滥用职权起诉或不起诉时,该行为本身就已单独构成犯罪。

这样严格的义务,仅有法官枉法裁判才可以与之相比。

“检察官所从事者,乃法之贯彻与实现”,行政人员只负一般合法性义务,而检察官却负有严格法定主义的义务,这也点明了检察官与行政人员的区别。

第二,客观性义务。

检察官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并非“一造当事人”,因为“一造当事人”立场与对方对立,并无维护对方当事人利益的义务。

而检察官则对所有有利与不利被告的证据都要注意,在出现法定事由时更要回避。

因为刑事诉讼的目的在于“追诉处罚犯罪并保护被告利益,以实现实体真实与正义”,据此,检察官的客观性义务在于保障公民的权利。

“而最能显现检察官客观性的表征为何?审判程 序主张被告无罪也。

……在与客观性义务并列观察下,如果检察官依审理期日所得出之心证,认为被告无罪,则检察官应请求法院为无罪判决,不受起诉见解之拘束,这才是一个客观的法律守护人应有之作为。

《检察官论》是一部回答对检察官角色质疑和诘问的优秀著作。

“检察官应仅力求真实与正义,因为他知晓,显露他(片面打击被告)的狂热将减

损他的效用和威信,他也知晓,只有公正合宜的刑罚才符合国家的利益”。

读罢,让人耳目一新。

党章是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最高行为规范,是党内的根本大法。

通过学习党章,我认识到,作为街道纪工委书记,要立足基层、心怀群众、聚焦主业、认真履职,才能不辱使命,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一、学习党章,追溯本源找准基层纪检工作定位,明确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任务。

按照纪检监察机关的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要求,今年以来,我们从小处、细处着眼,从纪工委和纪工委书记、纪工委委员、社区纪检委员3个层级,厘清监督责任清单,并将“两个责任”清单开列至各社区党支部,形成责任具体、环环相扣的“责任链”,将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到基层末梢,突出强化了支部班子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班子其他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明确从严治党职责,狠抓责任落实,自觉接受监督。

二、贯彻党章,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实现对党员干部的常态化监管。

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的纪律执行者,要用更严、更实的标准,加钢淬火、强筋健骨,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反腐“铁军”。

为强化对干部的日常监管,一是下大力气查处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收送红包礼金等问题,坚持查处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等行为;二是不断加强对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厉行节约、公车配备、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加大各类专项整治工作力度。

三是不断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坚持崇德重礼和遵纪守法相结合,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四是不断加大自办案件查处力度,严惩各种滥用权力行为,持续引深“三违”专项治理,重点查处违规处置集体资产、“小官大贪”等案件,实现对干部遵守纪律的常态化监管。

三、维护党章,带头立好规矩,把“纪律挺在前面”贯穿到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

首先是要立好规矩。

把党员干部集中培训和党日活动常态化,开展党纪条规及案例警示教育,强化“把纪律挺在前面”的意识,不断培养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抓住重点问题管住关键环节,围绕“三重一大”事项和“五个不直接分管”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管。

二是把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

坚决执行市纪委“三个决不允许”,深入开展纪律监督和教育,增强组织纪律性,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的行为,坚决纠正吃喝送礼、说情打招呼的行为,坚决纠正以权谋私,变相出卖集体资产的行为。

三是重点审查基层党员干部超越权限办事等不守规矩行为,保证党内监督权威、有效,不让纪律和规矩成为“橡皮筋”、“稻草人”。

四是加强自身建设。

按照“十型干部”标准和“三铁”要求,认真对照纪检干部存在的七个方面“不严不实”的问题,真正把自己摆进去,立行立改,提高素养,恪守践行“三严三实”,做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

作为基层检察院一名检察官,本人结合本职工作实际,对如何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此次大讨论活动精神,切实提高履行检察工作职责的能力方面,谈谈自己的几点体会: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深入己心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党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在全社会客观公开正义的要求越来越高,广大人民群众随着社会主义法治进程的不断深入,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也明显增强,这对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

因此,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的过程中,必须以对党和广大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正确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全力维护公平正义,达到思想认识与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进一步增强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坚定性和自觉性,进一步树立和提高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和公信度,进一步增强推动检察事业发展的时代感和创造性。

二、检察工作职责是天职,要根据工作实际结合理念工作

基层检察院最主要的就是要坚定不移的贯彻落实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正确的理解和执行宪法和法律,在实际工作中,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内容比较丰富,涵盖面广,自侦、刑检等各部门的职责各不相同,但作为基层检察院,各部门间的联系,交流比较频繁,这就要求检察干警必须有全面、综合的业务素质,以适应检察岗位和检察发展的需要。

因此,我们每一名检察干警都应把提高履行检察工作职责能力摆在重要位置,一级抓一级,抓好抓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一是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二是要结合工作实际搞好传、帮、带,在实际执法过程中,逐步摸索和积累履职经验;三是认真组织考核和讲评,做到不走过场,不图形式,真抓实干,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促进全体干警努力学习、工作,提高履行检察工作职责能力的自觉性。

三、要在新的理念下理清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

检察工作同样面临着发展的创新。

要在创新中求发展,在发展中不断创新。

检察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坚持不懈地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体系。

基层检察院处在检察机关的第一线和前沿阵地,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体会,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遇到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同时,也摸索了一些解决问题的新方法和新途径,这些新情况、新问题、新方法、新途径都为检察制度,检察理论体系的改革创新积累了素材,提供了依据。

因此,我们每一名检察干警都应站在全局的高度,成为创新的一员。

一是要增强创新意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二是要提高创新能力,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勇于开拓;三是要营造创新氛围,加强理论研究,形成创新机制,使我院检察事业在不断改革创新中得到全面发展,不断我院检察事业新局面。

总之,“三新活动”要内化于心,要从思想高度重视,不能放松警惕;外化于行,要将上述要求落实到工作实际当中,用严格的要求检验自己的一言一行。

检察官心得体会篇五

作为一名检察官,我有幸参与了许多重大案件的侦查和审判工作。这些年来,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检察官的责任重大,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坚定的执法原则。检察官工作不仅需要勇于面对各种困难和挑战,更需要保持冷静、公正和专业。在这个过程中,我获得了许多宝贵的心得体会,让我更加成熟和自信。

首先,作为一名检察官,良好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是必不可少的。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我学会了不断学习和更新自己的法律知识,熟悉各种法律条文和法规。只有这样,我才能够在实际工作中准确地理解和应用法律,从而做出准确、公正的判断。此外,我也需要具备较强的侦查和调查能力,通过收集、整理和分析相关证据,找出案件的关键问题和线索。只有这样,我才能够更好地保护社会公正和人民利益。

其次,作为一名检察官,要时刻保持冷静和公正的心态。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我遇到过许多复杂的情况和问题,有时甚至遇到了强大的压力和干扰。然而,我必须保持头脑清晰和冷静思考,不受外部因素的干扰。我要通过客观的证据和事实来判断案件的真相,不偏袒任何一方。只有这样,我才能够做到公正和公平地处理案件,真正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公正性。

再次,作为一名检察官,要善于沟通和协调各方利益。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往往涉及到多个相关方的利益,如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等。我需要通过有效的沟通和协调,促使各方能够妥善解决争议和问题,达成公正的结果。这需要我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商能力,能够站在各方的角度思考问题,寻求各方的共识和妥协。只有这样,我才能够在案件处理中更好地平衡各方的利益,实现案件的公正和有效处理。

最后,作为一名检察官,要坚持原则和担负起责任。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我始终坚持法治原则,公正、透明地进行工作。我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努力保护社会公正和人民的合法权益。即使面对困难和压力,我也不会屈服于任何干扰和干涉。我深知,作为一名检察官,责任重大,我必须对自己的工作负责,对社会和人民负责。只有这样,我才能够真正发挥检察官的作用,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回顾这些年来的工作经历,我深感检察官这个职业的与众不同。它要求我们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要求我们始终保持冷静、公正的态度,要求我们善于沟通和协调各方利益,同时也要求我们坚持原则和担负起责任。这些要求不仅考验着我们的能力和素质,也成就了我们的成就和价值。我相信,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为社会公正和人民利益而努力奋斗。

检察官心得体会篇六

检察官职业道德,既是对检察官的基本素质要求,也是检察官这个群体的共同价值追求。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检察官培训心得体会的文章,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对我来说,xx检察院原本只是一个简单而又模糊的符号,只是停留于纸面上的印记。

通过三天的简短培训,这个符号逐渐清晰明朗,立体现实。

在这三天里,我参观了生机盎然的花园式的办公环境,聆听了领导们对科室业务的介绍,观看了先进事迹报告和反贪审讯的视频,参加了青年干警交流会和新人辩论赛。

通过这些活动,我对xx检察院的各项工作有了初步了解,对自身的定位和要求有了进一步的规划,对未来的发展方向有了更加明确的目标。

回顾三天的学习,我认为青年干警只有练好听说读写基本功,才能在检察队伍中尽快地成长起来,为xx检察院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实现个人的人生价值。

新录干警刚刚从学校毕业,即使有一定工作经验,但毕竟隔行如隔山,不经过几个月甚至几年的历练,很难成长为业务能手。

xx院人才济济,高手云集。

他们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

控申科宋科长有多年的反贪工作经历,从宏观上的自信、责任到微观上的如何记录讯问笔录、如何讯问犯罪嫌疑人,都毫无保留的把这些能够使新人尽快熟悉工作岗位、在岗位上能够“稳得住窝”的东西交给了新人干警。

新人干警要倍加珍惜这样的学习机会,多听多记。

将来走上了院里分配的工作岗位,更要把多听资深干警的意见作为自己快速成长的捷径。

之所以要会说,而不是多说,因为说话人还要解决说什么、什么时候说、怎样说的问题。

xx院刚刚获得全省检察机关公诉人团体论辩赛优秀论辩奖的宋晨,就是在辩论赛场上脱颖而出的优秀检察官。

在这次培训中,我第一次与辩论赛亲密接触,亲身领略了辩论的剑拔弩张的氛围。

在短暂的时间里,在辩论中如何守住己方的底线,如何切中要害的攻击对方的软肋,如何驾驭全场的节奏和导向,这都对说话技巧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其实,说话技巧对于检察业务的任何一个科室都是至关重要。

以公诉科陈嘉出庭公诉的胡某职务侵占罪为例,在法庭调查环节只有有针对性的讯问被告人,才能达到指控犯罪的目的和良好的公诉效果。

陈检察官根据犯罪构成要件,详细讯问了被告人的主体资格、作案过程以及从轻情节。

通过讯问,案件事实清晰明了地陈现在法庭上。

在宣读公诉书的最后,谈到了本案发生的根本原因和社会危害性,陈检察官发表公诉意见的语气、语调、关键字等都把握的非常到位。

当然会说的前提是要学会思考。

没有一定的思考深度和广度,仅仅凭着表层的说话技巧往往会浅尝辄止。

政治处高主任在介绍侦监业务时说,检察官在汇报案件前,对案件一定要有一个倾向性的意见,不能仅仅罗列一些看法而没有自己的主张和观点。

而这需要检察官善于思考、学会思考。

公诉科冯科长在讲解公诉业务时,谈到了公诉检察官要具备扎实的法学知识。

而法学知识的积累,一方面通过接触具体案件而获得,另一方面就要靠多读书。

新录干警不能自认为读了那么多年的书,就高枕无忧了。

事实上并非如此。

社会瞬息万变,各种社会矛盾不断凸显,协调各方利益关系的法律连续出台。

就像冯科长所讲的,“离开公诉两年再回来,业务上都上不了手”。

除了多读法学专业书籍之外,还要读杂书。

犯罪案件涉及面广,遍及各行各业,犯罪手段也是花样翻新,层出不穷。

检察官要尽可能多地涉猎其他领域的书籍,开阔视野,以便于在以后的工作中灵活运用。

参加工作三十年,其中二十年是在检察院渡过的。

进院的时候我二十几岁,未进而立之年,人比现在精神多了。

今非夕比,弹指一挥,我已年近半百,鬓发见霜了。

回忆当初,晃若隔世。

时光竟是如此迅速,无情的岁月将我推进了人生的后半生。

我所在的单位,大荔县检察院,典型的清水衙门。

八十年代,十几个人挤一间办公室,全院办案的交通工具就是两辆摩托车,穷的捉襟见肘。

奈不得寂寞,守不住清贫,在这里是呆不下去的。

也是在那个年代,大荔县检察院曾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通令嘉奖,创造了“十六连冠”的辉煌。

这里的人们很精神,这里的事业很兴旺。

在这支队伍里,我度过了自己二十年的检察生涯。

多年来,我做的都是极普通、极平凡的工作,没有辉煌的业绩,没有耀眼的荣誉。

但是,我觉得很充实,很自豪。

平凡的工作,铺垫了自己平凡的人生。

对于多数人来说,平凡是一种现实,是一种面对,也是一种结果。

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也佐证了这一切。

伟人和名家在出生的时候也是平凡的,他们在经历了无限辉煌之后,最终回归了自然,走向了平凡。

他们的人生是闪亮的,令后人称颂。

然而,芸芸众生,不可能都去做伟人,去做名家,或一言九鼎,惊天动地,或独占鳌头,引领风流。

平常人占到人群的大多数。

自然,我也是这大多数里的一员。

与大多数人结伴而行,我不孤独,也不自卑,我就是我,一个普通、平凡的我,一个平淡、真实的我。

就像大海里的一滴水,就像大漠里的一粒沙。

新陈代谢的规律和法则,注定了将来也要回归自然的我们,在短暂的人生旅途,有争名夺利、无限拥有的必要吗?名利,财富,实乃身外之物,它们都是虚无缥缈的过眼烟云。

出家人道出了其中的奥妙,万物皆空,平平淡淡才是真。

上帝造人的时候,赋予了他们自私的天性。

生命诞生伊始,便向着死亡的方向迈进,最终都是要回归自然,走向平凡的。

维系生命,需要食物,御寒蔽体,需要衣物,延续生命的生理物质和生存的基本资源,对于人来说,是必需的。

从这一意义上讲,自私是一种需要,是一种本能。

人要活着,就得食人间烟火,就得有生活资料,不然,会见鬼的。

但在追索和得到这些的过程中,人和人之间却形成了很大差异。

有的人囤积居奇,嗜财如命,为财富奔波、受累和疯狂;有的人却固守清贫,视金如土,为事业忙碌、辛苦和操劳。

前者不乏其人,后者比比皆是。

在大荔县检察院工作、生活了几十年,令我感动,难以忘怀的,是那些劳累不求图报,夜以继日,勤奋工作,敬重事业,淡泊名利的检察人。

他们也是平凡的人,做的也是平淡的事,但是,他们很优秀。

那些老检察人,走完了他们光辉的检察生涯,有的已经离我们而去了,有的劳累成疾,固守清贫,平静地续写着自己优秀的人生。

在我的记忆里,永远挥之不去的,有患有严重老年哮喘,抱病工作,在看守所里与人犯亲切交谈的雷宝奇雷老;有身患肝癌,在冰冷的讯问室与犯罪分子斗智斗勇,颤动着双手,认真记写讯问笔录的李自茂李老;有刚直不阿,唇枪舌剑,直率,坦诚,为事业呕心沥血,为公平和正义与人争的面红耳赤,不见真理不罢休的尊敬的李剑副检察长。

他们离开这个世界,回归自然的时候,还欠了不少外债。

不晓得他们有过些许遗憾么?他们的工作也平凡,人生也平淡,然而,他们的高风亮节,他们冰清玉洁的品格,给我们后来的检察人,留下了永远称颂的赞歌。

在我心里,他们就像耸立山峰的雪松,那样高大、挺拔和清秀;就像冰山上的雪莲花,那样纯美、洁净和鲜艳。

物质不灭,世界永恒。

人总是要回归自然的。

财富作为人的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

聚财不贪财,玩物不丧志,当是人对于财富认识的至高境界。

这一点,我身边的老检察人做到了。

他们朴素的人生经历和不朽的检察业绩,印证了他们对于物质和财富的理智和冷漠;他们走过的道路和身后坚实的脚印,印证了他们对于人民检察事业的热爱和忠诚。

作为榜样和楷模,正在激励着我们,还有与我们共同为之努力的新一代检察人,续写着人民检察事业新的历史篇章。

平凡和平淡,孕育着不朽和伟大。

让我们热爱这平凡的工作,走好自己平淡的人生之路。

暮年回首,当我们也要回归自然的时候,我们会自豪地说,我平凡,我无悔;我平淡,我无怨;我是一个检察人,我很踏实,我很光荣。

按照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的'部署、省院和市院党组的要求,市院反贪局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把执法公正、一心为民作为根本指导方针,用正确的执法理念指导检察工作。

在教育活动中,我们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学习和思考,深化了认识,执法行为更加规范。

树立执法为民理念,要突出强调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切为了人民,就是要把维护人民的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宗旨,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满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具体到检察实践中,就是要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

要恪尽职守,预防和惩治犯罪,保证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民主权利不受侵犯。

反贪部门要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预防和惩治犯罪的工作,使犯罪分子得到及时、有效的惩处。

要根据社会发展的形势变化,及时把握人民群众不断变化的利益诉求,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

走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

当前,检察工作仍然需要走群众路线。

只有走群众路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才能了解人民群众的疾苦,了解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要求和愿望,了解人民群众的利益所在;才能使检察工作符合人民群众的实际要求,才能有效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才能树立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没有人民群众的支持,检察工作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没有人民群众的支持与配合,无论你的侦查设备多先进、无论你有多充足的警力、无论你有多充足的经费,如果脱离了人民群众,人民群众不支持、不配合,检察工作就耳不聪、目不明,就无法解决破案难、取证难、追逃难等问题。

当前,一些地方发生犯罪案件,无人报案、无人作证、无人提供线索,于是一些干警就产生了畏难情绪,觉得群众工作不好做,甚至抱怨群众觉悟低。

这说明我们的一些干警还没有真正掌握走群众路线的方法和本领,没有了解到人民群众的真实想法,没有把群众工作做到位。

我们的干警在接待当事人时,一要注意态度,二要注意方法,要将心比心,认真考虑群众的立场、观点和利益。

执法为民是党和人民对检察工作的根本要求,是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广大检察干警要真正落实执法为民的各项要求,要在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严格要求自己。

要作到立足本职,严格执法、公正执法。

要增强宗旨观念、群众观念,实实在在地为人民群众谋利益。

在检察工作中,要心中时刻装着人民,人民群众最关心什么、希望什么,我们的工作重心就指向什么;人民群众对哪些方面不满意,我们就重点整改哪些方面的问题。

文明执法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对检察工作的基本要求,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进步的表现,是检察机关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外在体现。

文明执法,有助于化解矛盾,增强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信任。

执法工作遇到大量的问题都是人民内部矛盾,大多数当事人也都是通情达理的。

只要检察干警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工作做到位,多数当事人都能自觉接受和履行处理决定。

反过来,即使案件处理结论是公正的,只是由于干警的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粗暴,也往往会引起当事人的怀疑和不信任,从而引发上诉、申诉甚至形成上访。

更有甚者,有的干警在工作中,粗暴对待当事人,不但没有实现执法目的,反而激化了矛盾,引起群众不满,影响了执法机关的形象。

所以,文明执法,事关重大、意义重大。

干警对待人民群众说话要和气,态度要和蔼,办事要热情,服务要周到,考虑要细致。

要多给群众提供便利,不给群众增添麻烦。

要注意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尊严。

对待当事人不侮辱、不挖苦、不嘲讽,对当事人要耐心听取他们的陈述、申辩和申诉,不能因自己的主观好恶而影响对当事人的态度。

践行执法为民的理念,检察干警必须清正廉洁,确保权为民所用,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不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

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决不能用权谋私。

检察机关肩负着反腐倡廉的重任,每个干警都应该正人先正己,加强自身的修养,既注意八小时之内的公正形象,也要注意八小时以外的生活清廉。

总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才刚刚开始,我们一定要加强学习,努力工作,接受监督,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做一名党和人民信任的执法者。

只有坚定地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并在工作中、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防微杜渐,才能在纷繁复杂的形势面前,经受住金钱、权力、人情的考验和诱惑,才能公正地人民群众执法,做一名优秀的人民检察官。

检察官心得体会篇七

作为一名检察官,我从事着维护社会安宁、维护法律尊严的职责。多年的工作经验让我深刻体会到,作为一名检察官,要时刻保持公正、专业和无私的原则,同时也需要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坚韧不拔的精神状态。从我的亲身经历中,我意识到了作为一名检察官的重要性和责任感。以下将结合个人案例,就此谈谈作为一名检察官的心得体会。

身为一名检察官,最基本的要求就是保持公正,做到“对事不对人”。在处理每一个案件时,我都尽量做到以法律和证据为依据,主观意愿与个人感情完全隔离。2019年,有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被我接手,夫妻双方激烈对抗,争夺孩子抚养权。案件审理期间,我严格依法进行调查取证,让证据来说话,绝不给予任何一方特殊优待。最终,在正确分析法律依据和证据的基础上,我作出了客观、公正和合法的判决。由此经验,我深刻意识到保持公正是作为一名检察官的核心职责。

同时,作为一名检察官,专业水平也是至关重要的。只有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才能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在我的工作中,我时刻关注法律法规的动态变化,持续学习新知识,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2018年,我参与了一起涉及新型电信诈骗案件的审理工作。案件中,犯罪分子运用高科技手段进行诈骗,让受害人应接不暇。面对这种新型犯罪,我主动学习相关知识,与技术部门合作,在案件审理中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这一经历让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只有不断学习与提高,才能更好地应对社会犯罪的挑战。

此外,作为一名检察官认识到无私是必不可少的。检察官职业的本质就是为了维护公平和正义。在处理案件时,我时刻将社会公益与个人利益分开,以事前的角度审视问题,始终以推动法律的实施和社会的和谐为目标。我曾接手过一起涉及公务员受贿的案件,涉案金额巨大。面对这一案件,我从容处理,以中立、公正的态度定罪和量刑。虽然我的工作为这位当事人带来了不利后果,但同时也维护了社会公正和正义。这样的经历让我明白,作为一名检察官,维护社会公益是无法妥协的原则。

最后,作为一名检察官,心理素质和精神状态的稳定也是必不可少的。检察工作面对复杂多变的案件,压力可想而知。在处理一起涉及恶性杀人案件时,我曾遭遇到严重的心理压力。然而,我依然保持冷静,进行全面的调查和审理。我通过参加心理疏导和咨询活动以及与同事之间的信息交流,找到了舒缓压力的方法。这样的经历教会了我,作为一名检察官,需要拥有坚强的意志和出色的心理素质,以应对工作中的压力和挑战。

作为一名检察官,我进一步认识到了自身角色的重要性和责任感。保持公正、专业和无私的原则,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坚韧不拔的精神状态是我职业生涯中至关重要的因素。通过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处理复杂案件的经验,我深信我可以更好地为社会和人民服务,推动社会的进步和法治的发展。

检察官心得体会篇八

作为党员干部,检察官的工作职责一直是履行法律监督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近日,我有幸参加了一次特殊的培训,其中一项内容是每天上班前与同事们一起唱党歌。这个简单的举动让我深感充满了力量和使命感,同时也让我对作为一名检察官的责任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第二段:力量的源泉

每天清晨,我们在领导的带领下一起站在检察院的会议室中,共同唱起了具有激励力量的党歌。当音乐响起时,我们齐声高唱,那种凝聚力和力量是一种难以言喻的感觉。党歌中所蕴含的革命情怀与奋斗精神,让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我们身上肩负着的不只是个人的责任,更是党和人民的期望。在这首歌中,我们找到了前行的动力,找到了为法律与公正而奋斗的坚定信念。

第三段:使命的担当

作为一名检察官,我们的首要任务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党歌鲜明地告诉我们,党的事业是为人民服务的,党员干部更是一直以人民的利益为己任。每次唱党歌的时刻,都让我更加坚定了自己担负的使命。我们不能忘记,我们的职责是履行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广大人民群众争取更多福祉。唱党歌让我深切感受到自己的工作是神圣而伟大的,也让我更加清晰地认识到自己的职责和担当。

第四段:奉献与进步

在唱党歌的过程中,我们也经常进行讨论和交流,分享工作中的经验和心得。党歌给我们带来的不仅是力量和使命感,更重要的是鼓励我们团结协作、不断奋进。每次唱完党歌,我们都会积极思考自己的不足,并分享自己的进步与成长。党歌给了我们一个共同的平台,让我们更加明确我们的目标,更加明确我们的方向。只有全身心地投入工作,不断学习进步,才能更好地履行我们为民服务的职责。

第五段:结语

以党歌为切入点的每日唱歌活动,让我们成为了一支团结、奋发向前的队伍。在我们唱党歌的时刻,我们能够感受到我们的团结和友爱,同时也明确了我们的使命和职责。党歌让我们更加清晰地意识到,作为一名检察官,我们背负着重任和压力,但也有着无比充实和自豪的感受。我们将继续坚守初心、担当使命,为法律与公正而努力奋斗,为人民群众争取更多的公平与正义,为党的事业贡献出我们的力量。

(总字数:1203字)

检察官心得体会篇九

党员干警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旨在全面推进从严治检,锻造合格的检察队伍。因此,务必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着力解决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努力做到“四个坚持”,争做推进依法治国的先锋模范。

一是坚持思想领先,铸好安身立命之魂。“思”者,心之田;“想”者,“心之相”。拿破仑说:“世上只有两种力量:利剑和思想。从长而论,利剑总是败在思想手下。”思想是行动的基础,思想领先,步步领先。检察系统党员干警坚持思想领先,就是要持之以恒,学而习之,学而不厌,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防线,锤炼刚强党性,奠定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具体检察工作中,要不断强化“五过硬”队伍建设,突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把握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理想不滑坡、信念不动摇、精神不“缺钙”,确保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绝对纯洁。

二是坚持练兵应战,擎好尽责履职之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面对依法治国的新常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主业和反腐惩贪治渎问罪的使命任重道远。磨刀不误砍柴工,边学边用长本领。要坚持做到“拳不离手曲不离口”,通过学习理论知识和岗位技能,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能,努力成为本系统本岗位的行家里手;同时,要握紧法律监督利剑,编织维护法律尊严的天网,面对违反法律规定、亵渎法律尊严、侵犯公民合法权益以及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一切行径,都要召之即来过得硬,来之能战拉得出,战之能胜打得赢。

三是坚持严字当头,固好正风肃纪之本。“两学一做”,学是手段,做是目的。通过“学”,检察干警要强化法治思维,严格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统领检察工作。一方面,要严肃纪律。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始终做到思想清醒、政治坚定,戴好用权履职的“紧箍圈”,铺好成长路上的“安全带”,守住做人底线、不逾办事红线、远离执法办案高压线;另一方面,要严格管理。要敢于叫响“我是共产党员”的口号,工作抢在前干在先,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和人性尊严塑好检察公信。尤其是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中,克服“小节无害”思想,抓好小节,抓好细节,不能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坚决打赢专项整治这场硬仗。

四是坚持以身作则,奠好修身养德之基。“三严三实”是党员干警安身立命的主心骨、修身立业的压舱石、履职成事的必修课。参加“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作为维护法律尊严的主力军,党员干警务必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把学党章、学党规、学讲话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知行合一,学用结合,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善于把学习实效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的动力,努力成为行业精英、同行典范、社会楷模,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严格落实“八项规定”,持续反对“四风”倾向,敢于以坚强的意志品质持续发力,全力营造良好检察风气和良好检察生态,不断凝聚推进检察事业改革发展的强大正能量。

检察官心得体会篇十

我作为20xx年录用的检察干警有幸参加了xxx人民检察院精心组织的新近人员培训班学习。在培训中,我和两级院其他新进人员认真系统学习了“当前检察机关不容忽视的几个问题”“检察人员职业纪律与职业道德”“当前我国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选择”“大案审判中的程序与证据”等有关检察工作方面的知识。通过这次紧张而又充实的培训,使我对检察事业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对我们今后正确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检察工作提供了很大的帮助,增强了做一名合格检察干警的信心。

通过深刻学习,我觉得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检察干警,应着力从以下五个方面着手做起:

一、在政治思想上,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端正政治立场,加强政治修养,提高政治鉴别能力,尽职尽责,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神圣权力,为人民服务,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检察制度服务,为祖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和繁荣贡献力量。

热爱检察机关,热忠检察事业,热心检察服务,将自己在大学中所学的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充分结合起来,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作用,实现社会秩序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实现人生价值。

三、强化学习,深入实践,使理论与实践充分结合起来,做到使理论服务实践,使实践发展理论。虽然我们进入了检察机关,但是要胜任检察工作还需要一个过程。作为新进检察干警要勤奋学习,向书本学习,向模范、前辈们学习,全面掌握和熟悉有关检察工作方面的知识。

四、把加强作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维护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作为新进检察干警应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检察纪律,做遵纪守法是代表和模范,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增强公仆意识,维护好社会、国家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同时要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弘扬正确科学的社会主义社会生活作风,坚决与官僚主义作风、骄奢淫逸的生活行为作斗争,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开展和参加作风建设学习活动,牢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要以努力成为一名合格的检察干警时刻要求自己,约束自己,鼓励自己。

五、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检察职业道德是检察干警在其职务活动中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良好的职业道德是检察工作人员的立身之本,工作之基。每一位新进干警都要以“忠诚”、“公正”、“清廉”、“严明”作为自己行为的界线,不仅在工作中,而且在平时生活中也要弘扬、践行检察职业道德的内容,成为自觉行为习惯,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我坚信:只要我们每个检察干警都能迈出一小步,整个检察干警队伍就会迈出一大步,为文明的、和谐的大中国作出贡献。

六、加强工作责任心。责任心就是一个人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是对他人、对集体、社会、国家、乃至整个人类承担责任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态度。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职责,所以要求每位新进检察干警都要加强工作责任心,依法办案,不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不做任何违法乱纪有损国家、集体、人民利益的事情,此外还应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勇于承担责任,有了错误要认真改正。

以上是我对做一名合格检察干警的认识,恳请各位领导予以指导,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严格要求自己,尽职尽责,正确担负法律监督职责,为检察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争当一名合格的检察干警。

检察官心得体会篇十一

按照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的部署、省院和市院党组的要求,市院反贪局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把执法公正、一心为民作为根本指导方针,用正确的执法理念指导检察工作。

在教育活动中,我们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学习和思考,深化了认识,执法行为更加规范。

一、学习和深刻领会执法为民理念的科学内涵,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树立执法为民理念,要突出强调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一切为了人民

一切为了人民,就是要把维护人民的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宗旨,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满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具体到检察实践中,就是要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

要恪尽职守,预防和惩治犯罪,保证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民主权利不受侵犯。

反贪部门要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预防和惩治犯罪的工作,使犯罪分子得到及时、有效的惩处。

要根据社会发展的形势变化,及时把握人民群众不断变化的利益诉求,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

2、一切依靠人民

走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

当前,检察工作仍然需要走群众路线。

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才能树立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没有人民群众的支持,检察工作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没有人民群众的支持与配合,无论你的侦查设备多先进、无论你有多充足的警力、无论你有多充足的经费,如果脱离了人民群众,人民群众不支持、不配合,检察工作就耳不聪、目不明,就无法解决破案难、取证难、追逃难等问题。

当前,一些地方发生犯罪案件,无人报案、无人作证、无人提供线索,于是一些干警就产生了畏难情绪,觉得群众工作不好做,甚至抱怨群众觉悟低。

这说明我们的一些干警还没有真正掌握走群众路线的方法和本领,没有了解到人民群众的真实想法,没有把群众工作做到位。

我们的干警在接待当事人时,一要注意态度,二要注意方法,要将心比心,认真考虑群众的立场、观点和利益。

二、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执法为民是党和人民对检察工作的根本要求,是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广大检察干警要真正落实执法为民的各项要求,要在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严格要求自己。

要作到立足本职,严格执法、公正执法。

1、严格执法,实事求是

要增强宗旨观念、群众观念,实实在在地为人民群众谋利益。

在检察工作中,要心中时刻装着人民,人民群众最关心什么、希望什么,我们的工作重心就指向什么;人民群众对哪些方面不满意,我们就重点整改哪些方面的问题。

2、文明执法

文明执法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对检察工作的基本要求,是社会主义政治文

检察官心得体会篇十二

近日,在我所工作的法院内举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活动——检察官唱党歌比赛。这一活动不仅展示了我所检察官们的艺术才华,更重要的是深化了我们对党的意识,激励了我们在工作中的责任担当和奋发进取的精神。我深受感动,现将这次活动中的心得体会总结如下。

首先,检察官唱党歌活动让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党的重要性。作为一名检察官,我每天的工作都与党的事业息息相关。这次活动,我们通过演唱党歌,表达对党的深厚的感情和坚定的忠诚。党是我们的领导核心,我们要永远紧跟党走,牢记党的宗旨、精神和使命,时刻保持对党的忠诚。

其次,检察官唱党歌活动彰显了我们的艺术才华和团队合作精神。在这次比赛中,我所的检察官们发扬了一个人一边的精神,积极准备演唱,并用最好的表现展现了自己的才艺。他们或高亢激昂地唱出了《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或是深情款款地演绎了《歌唱祖国》。他们的声音嘹亮而有力,让人为之动容。而且,在整个比赛过程中,每个人都能够尽自己的职责,团结合作,共同为这一次活动的成功做出贡献。

然后,检察官唱党歌活动激发了我们的责任担当和奋发进取的精神。通过唱党歌,我们更加意识到身为一名检察官认识到自己肩上的责任重大,不能有半点懈怠。党的事业是万众一心的事业,我们每个人都要以实际行动为党的事业贡献力量。唱党歌不仅仅是为了展示我们的艺术才华,更是将我们的职责和担当通过声音传递给每一个人。

最后,检察官唱党歌活动激励我们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党的事业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不能停止前进的步伐。这次活动,让我深刻地体会到激励自己和他人的重要性。无论是在唱党歌的过程中,还是在日常工作中,我们都需要坚持信念,保持豪情壮志,不断超越自我,勇往直前。

综上所述,通过检察官唱党歌活动,我们更加了解了党的重要性,展现了才艺和团队合作精神,激发了责任担当和奋发进取的精神,同时也激励我们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这次活动不仅仅是一次艺术比赛,更是对我们工作状态和精神面貌的一次检阅。我们将以更高昂的斗志,更加坚定的信念,投身到检察工作中,为推动法治进程贡献自己的力量。

检察官心得体会篇十三

通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让我在学懂上有了新认识,在弄通上有了新理解,在做实上有了新打算。一是更加深刻领会了十九大在历史长河中开启新时代、新使命、新思想、新征程的宏大视野。二是感恩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的深切关怀,将重要指示作为新形势下四川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三是强烈感受了十九大报告蕴含的“苟利国家生死以”的责任担当。四是真切体会了报告勾勒的“春风杨柳万千条”的美好愿景。

三台检察院将坚定不移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深刻领会做好新形势下检察业务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主题和三台全面振兴发展的大局,进一步规划、完善、落实好2018年各项工作任务,奋力开创三台依法治理新局面,为加快建设四川丘区经济文化生态强县和美丽繁荣和谐三台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着力服务大局服务民生。重拳打击电信诈骗等严重影响群众幸福感的犯罪,突出打击黄赌毒等影响社会治安的犯罪;推动司法救助与脱贫攻坚深度融合;加强涉农检察工作,促进城乡提升战略实施。

二是创新拓展检察监督工作,纵深推进依法治县实践。加强和改进刑事诉讼监督、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检察、未成年人检察等各项监督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公正。

三是巩固提升司法改革成果,全面落实各项配套改革。狠抓司法责任制落实,推动司法办案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稳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加快推进科技强检战略步伐,实现信息化建设和司法体制改革融合发展,着力打造“智慧检务”。

四是持续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倾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进一步完善干警培养管理机制,提高检察队伍综合素能,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埋头苦干、真抓实干。

新思想汇聚新动能,我们必须上好十九大这堂“必修课”,用新时代的思想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继续努力奋斗。

检察官心得体会篇十四

近年来,我国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其中检察官组织法的颁布实施无疑是司法体制改革中的重要一环。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规范性文件,检察官组织法对于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保障人民群众权益具有重要意义。经过学习与思考,我对检察官组织法有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在检察官组织法中,我深刻地体会到其强调了检察官的独立性原则。按照检察官组织法的规定,检察官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工作人员,应当履行法律监督的职责,而这个监督是独立于其他任何机关与组织的。这种独立性保障了检察官在办案中的独立思考和决策,使其不受外界压力的影响,能够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公平正义。在实际工作中,我会积极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和责任心,准确把握独立性的内涵,切实做到解决问题时既依法独立又秉公执法。

其次,检察官组织法对于检察官队伍建设提出了一系列规定,使我深感到这是一个注重人才培养与激励的时代。法律规定了检察官队伍应当坚持公正、廉洁、勤勉、执法文明的原则,同时还规定了对于检察官应当进行培养、考核和奖励,对于检察官工作过程中的合法权益予以保障。这些规定的出台,为我们提供了继续深造学习的机会,同时也为我们的合法权益提供了保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积极参与培训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争取在实践中取得更好的工作成绩。

再次,在检察官组织法中,我明确感受到了检察官的职责特点和社会责任。检察官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工作人员,其职责是依法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使我深刻认识到检察官的工作是专门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是为了社会的稳定和谐而努力奋斗的。作为一名年轻的检察官,我将树立正确的工作观念,始终牢记自己是人民的公仆,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最后,检察官组织法对于司法公平与合理分工的要求也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检察官应当依法独立办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每个人的合法权益。在检察官的分工中,应根据案件的性质、复杂度和工作需要,实现合理配置资源并提高办案效率。这要求我在工作中主动学习、提高专业能力,不断增长业务水平,同时通过与同事的配合与学习,形成协作合作的良好工作氛围,共同推动案件的顺利办理。

总之,检察官组织法的出台为我们指明了前进的方向,为我们提供了明确的工作标准。作为一名检察官,我将深入学习体会、贯彻落实检察官组织法的各项要求,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与能力,为维护社会稳定与公平正义做出自己的贡献。

检察官心得体会篇十五

现为格尔木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检察委员会委员的陈永洁,17年来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忍耐,特别能战斗”的青藏高原精神,践行着一位人民检察官的庄严承诺和神圣职责。近日,陈永洁荣获全国“最美检察官”称号。

陈永洁,从2001年以来,守着那三尺公诉台冲锋陷阵到如今。

2012年,基于陈永洁多年过硬的办案素质及办案经验,格尔木市检察院将马某等12人妨害公务一案放心地交给了她。此案在格尔木市乃至全省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开庭时,她准确把握案件焦点,面对多名被告人的无罪辩解和辩护人的无罪辩护意见,运用法言法语进行答辩。庭审结束后,参加庭审的人员对陈永洁的表现进行了打分评价,在收回的评分表中均为满分。

今年,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审理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格尔木市农牧局蔬菜办原主任李某,涉嫌贪腐、私分国有资产一案。该案是市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涉及农牧系统的大案要案,时间跨度长,涉案金额大,证据复杂,在该市影响重大。院党组指派陈永洁承办此案并出庭支持公诉。

“她是最能吃苦的人。”陈永洁的同事说。为能将这个案子证据搞扎实,在公诉引导侦查取证和审查起诉时,她几乎是天天加班加点工作,每一个细节都不遗漏。

“庭审时,市纪委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司法部门有关人员及农牧系统的干部群众来观摩庭审过程。如果你没有掌握充分的证据和吃透案情,你不心虚才怪哩。”陈永洁的话语中流露出踏实与坚韧,更体现出果敢和自信。面对资深律师提出的改变定性、删减犯罪数额及第三起犯罪事实的无罪辩护意见,她准确运用证据及法理有理有据地反驳了辩护人的所有辩护观点。在发表公诉意见时,陈永洁深刻分析被告人职务犯罪的内在原因,用情与法的完美结合,感化了被告人,被告人自愿认罪伏法,也为参与庭审的人员开展了一场深刻而特殊的警示教育。

“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陈永洁很喜欢革命导师列宁的这句话,并将它作为自己的座右铭来实践。她潜心钻研法学理论,关注研究最新司法解释,站在法学理论前沿,点点滴滴积累法律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庭答辩能力。

“确实,公诉部门是检察院比较清苦的部门,阅卷、提审、开庭,工作平凡而忙碌,每天都重复着抄抄写写的工作,没有轰轰烈烈的壮举,但却来不得半点马虎和一丝的倦怠,毕竟每一宗案件都直接关系到活生生的人,他们的家庭、自由、财产,甚至生命。这样说来,公诉工作又是一项很神圣的工作。”说到这里,陈永洁眼睛湿润了。

“在这里,公诉人尤其想说的是,死者年幼的女儿,丧父之时尚在襁褓之中,父爱对她而言还没有体会就永远失去了。后天就是六一儿童节了,是孩子们最开心快乐的日子,但在这个属于她的节日里,她得到的关爱、祝福永远是有缺憾的。难以想象,当这个孩子长大之后得知自己的父亲是被人伤害致死,她情何以堪?无法想象,生活的残酷让他们怎样面对,今后漫长的人生道路如何走过?此时此刻,他们除了痛苦迷茫之外,就是寄希望于法律还他们以公道!”这是摘自陈永洁起诉意见书中的'一段话,读后发人深省,感慨不已。

该案是一起家族积怨已久的恶性群体斗殴案件,案件参与人数众多,场面混乱,证据繁多,案情复杂。陈永洁经过认真审查,依法对全案7名被告人全部改变定性,祁某等4人由普通故意伤害罪改为聚众斗殴转化型故意伤害(致死),被告人马某由故意伤害罪改为聚众斗殴罪,被告人孔某、祁某某由包庇罪改为窝藏罪。

“可以说,这次辩论是我经历过的最严格、最残酷、最激烈的一次辩论。”她神情凝重,仿佛又回到了那唇枪舌战的庭审中。针对一名辩护人的无罪辩护及该被告人对事实的歪曲和否认,陈永洁充分运用证据,义正辞言地反驳了辩护人的观点。市法院判决书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全部定性和量刑建议,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仍无悔罪表现的被告人处以较重的刑罚。该案的判决在市看守所内引起较大反响。

一名与她在法庭上交过锋的外地律师在离开格尔木后给她发信息说:“您的控辩能力和水平让我很佩服”、“您的职业自豪感让我感动”。看到这些信息,她真的流泪了,这是对她工作的肯定,也是对公诉人这个职业的肯定。

作为科长,陈永洁经常告诉大家“案件无大小”、“态度决定一切、细节决定成败”、“办案质量就是公诉人的生命线”,在陈永洁的带领下,公诉科全体干警凝心聚力、佳绩频传。他们克服案多人少的实际困难,不仅办理了整个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60%的刑事案件,还追诉、改变定性了多起案件,准确率为100%,在去年年终考核时,格尔木市检察院公诉科以超出第二名20多分的绝对优势,获得海西检察系统公诉部门考核第一名的好成绩。

多年的公诉工作让陈永洁身患咽炎、眼疾、颈椎病、腰肌劳损等职业病,出于对检察职业、公诉工作的热爱和高度的责任心,她多年带病坚持工作,经常口服含片、声音沙哑地在法庭上举证、辩论,她的这种敬业奉献和忘我精神感动了很多参加庭审的人。

2008年5月,市检察院被评为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陈永洁作为该院 “青少年维权岗”的负责人,在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障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在办理青少年犯罪案件中,她和同事们探索适合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特点的办案方式、方法,在公诉环节以宽宥为基本原则,以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知法、守法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坚持教育与挽救并重,保护与预防并举,通过运用轻缓刑事政策等处理方法引导未成年人走向正确的人生道路,把维权工作贯穿于案件审查的全过程,寓教于捕、寓教于诉、寓教于防,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作为格尔木市“12355”青少年热线的特聘专家,她积极参与团市委组织的各类活动。通过法制讲座、关爱青春论坛以及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与同学们及其家长进行面对面的座谈,精心选择在校生犯罪案例,以案释法,提高青少年的遵纪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鼓励他们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广大师生的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检察官心得体会篇十六

近日,我有幸阅读了《检察官组织法》这一重要法律文件。通过对这部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我深深感知到它对我国司法体系和社会治理建设的重要意义。下面,我将从法律的整体框架、检察官的角色定位、职责与权力、独立性保障以及优化运行等方面,分享我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我要提及这部法律的整体框架。《检察官组织法》对我国司法体系进行了全面规范,明确了检察机关的组织体制、职责与权力以及运行机制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它以章节清晰的流程,系统化地规定了检察机关的组织和职能,使得检察工作有了更为明确的指导和规范。这种整体框架令人印象深刻,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法规的科学性和完善性。

其次,我要强调法律对检察官的角色定位。《检察官组织法》对检察官的角色进行了明确,强调了其公正、严谨和独立的的工作风格。这体现了我国司法改革的重要成果,力求建立起一支具有高度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的专业化队伍,为社会公正、法治的实施提供法律保障。同时,这也为检察官规范、规定了监督权力的行使,提高了监督能力,维护了社会稳定。

接着,我要强调《检察官组织法》明确了检察官的职责与权力。这一点在法律中被明确提出,关于检察官的权力与职责既是对法律的明确与限定,也是对检察官的工作要求。法律规定了检察官的侦查、审查起诉、执行职权、监督等权力,使得检察官在保护国家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方面有更大的发挥空间。与此同时,法律还重点说明了检察官的权力不得滥用,要坚决维护公正、公平的司法原则。这种合理分权,使得公众对检察官更有信心。

此外,《检察官组织法》对检察官的独立性作出了明确保障。在导读部分中,法律明确强调了检察官的独立性,要求检察官依法办案,不受任何干扰和压力。这一点在新的法律中更加明确,体现了我国司法体系改革中对权力的合理运行和边界的规定。独立性保障不仅增强了司法公正和权威性,也对检察官个人的工作激励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最后,我要提及《检察官组织法》的优化运行机制。这部法律不仅是对目前司法实践中存在问题的总结,更是对未来发展的规划和指引。它通过规定监督机制、建立检察官管理制度等方式,为检察机关的稳定运行提供了更大的保障。这不仅有助于提高检察机关的工作效率和专业能力,也为人民群众提供了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通过对《检察官组织法》的深入学习和理解,我深刻认识到它对我国司法体系和社会治理建设的重要意义。这部法律的出台,为检察机关提供了更加清晰的工作指引和法律依据。同时,它也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加公正、权威、高效的司法保障。当然,只有在持续加强法治建设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贯彻和落实《检察官组织法》的各项要求。我们需要继续努力,为推进我国司法体系的健康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检察官心得体会篇十七

(一)

20xx年,对我来说是不平凡的一年,历经多次公考,我在“择我所爱”的道路上奉献自己的智慧与激情,经过层层选拔进入自己喜欢的职业领域,从事与自身专业相关的行业,在就业如此困难的时代背景下,我是如此的幸运。

自九月份报到,不知不觉已经在侦监科三个月了,在工作中经历了很多人和事,他们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记得刚来院里时,除了刚参加工作的欣喜之外,还有一点不知所措的茫然,但领导的关怀和同事的笑脸让我抛却了多余的顾虑。

曾经在我心目中,检察官是威严而又冷漠的,但是几个月的亲身体彻底颠覆了我原来的印象。

检察官手中两端承载当事人的法律天平。

只要他们稍一倾斜,就会给一方当事人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对他们可能是外分之一,可对当事人是百分之百。

他们深知自己责任重大,所以在办案过程中,他们铁面无私,公正执法,全力以赴,惩罚犯罪分子,捍卫法律权威。可在生活中,他们也有温柔、细腻的一面,他们品尝着生活的酸甜苦辣,经受着生活的考验,过着平凡的生活,所以他们又是普通而平凡的。

(二)

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延长,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的及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等工作。

作为从事侦监工作一员干警,必须做到:

1、坚定信念,端正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于实际工作之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信念就要自觉做到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始终真正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在心中、正义在心中。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在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

2、以人为本,促进侦查监督工作

审查逮捕工作作为侦查监督三大职能之一,是侦查监督工作的重点和基础,它直接关系到批捕案件的质量和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权利。

在办理审查逮捕案件时,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出发,重视宽严相济政策在执法办案中的`运用,把严格执行法律与执行刑事政策有机统一起来,既要有力打击和震慑犯罪,该严则严,又要坚持区别对待,当宽则宽。

要贯彻“少捕慎捕”的原则,慎用逮捕措施,有效化解社会予盾,减少社会对立面,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3、服务发展稳定大局,强化侦查监督工作

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案件,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罪和毒*犯罪的打击力度,坚决遏制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发势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在侦监科的三个月中,从简单到复杂,从不会到会,在老同志和领导的指导下,慢慢的适应着新的岗位,学会了办案的流程,能够帮助老师们办理一些简单的案件,当然其中有很多困难和挑战。

感触最深的是一要细心,最近几年公安队伍的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效果,公安人员素质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在个案中往往还是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作为案件的承办人,一定要仔细严格的审查案件的各个环节,发现案件中的问题,尤其是一些程序上的错误,监督公安机关完善案件的证据,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正义。

二要耐心,处在经济相对发达,外来人口较多的地区,很多当事人或家属的文化水平和素质较低,对法律和法律程序的了解知之甚少,往往会对公安、检察等司法机关的公正性持有怀疑,因此在办案过程中要耐心的接待当事人或家属,告知法律程序,最大程度的给予解答和帮助,普及法律知识。

三要恒心,法律法规条文繁多,日益更新,如果放弃了学习,那么离淘汰就不远了,尤其作为年轻的干警,还不能准确的把握好案件的法律适用,理论知识也较为匮乏,只有保持坚持不懈的学习,才能做好本职工作。

四要真心,俗话说做一行爱一行,意思是假如你进入了某个领域,就必须爱上这一行,这样才能把工作做好。

因此,真心的爱上自己的工作是做好检察工作的前提,也是对检察干警的要求。

(三)

存在的主要问题:1、宗旨意识不够强、特权思想并不是不存在。

有时自已认为是检察官,会产生职业的优越感,从而对其它行业的价值产生错误的认识。

2、自已在工作中有时没有注意细节。

比如说院里的许多规章制度,自已有时遵守的不够好。

比如在工作忙时,会疏忽考勤的一些规定。

3、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没有及时进行学习,影响了执法办案和日常工作。

近年来,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不断出现,对法律的修改也比较频繁,尤其是和检察业务相关密切的刑法已修正多次。

还有有关检察人员的规章制度,比如《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检察机关文明用语规则》等不断出台。

(四)

先贤哲人曾用舍与得的关系阐释处世哲学和做人做事的艺术。

迈出象牙塔走向社会,完成天之骄子到法律人的角色转换中,我们该如何演绎舍与得,如何舍弃、放下自身固有的某些个性,努力争取、培养职业发展必需的素养,扎实走好职业生涯的每一步?入职伊始,我想我应该:

一、舍浮躁之气,得踏实之行

理想与现实的对接难免出现碰撞,初入职场的我们除了浑身散发着青春的气息,充满着工作的激情,也不可避免的有些浮躁情绪。

刚进入检察系统工作,虽然被分配在不同的部门,但一开始的职场学习就是从看似简单的事情开始,比如学习如何使用复印机,如何装订案卷。

年轻的我们自认为堂堂大学毕业生、研究生怎么还要学习这种如此琐碎、简单的事情,从事这种机械的工作。

理想与现实的碰撞让我

们开始怀疑自己的选择能否实现职业理想,能否发挥自身价值,甚至开始怀疑自己最初的选择。

浮躁之气势必影响我们最初的学习态度,降低学习效率。

我们要放低姿态,清空个人的杯子,在工作中“多听、多看、多学,少说话”,踏踏实实的一点一滴学习工作技能,才能打牢职业基础。

二、舍骛远之心,得潜心之志

每一个选择检察职业的毕业生在学习法律的四年、七年甚至是十几年的时间里一直是奉法律为信仰,以实现正义为理想。

工作后,急欲持起法律的利剑将犯罪斩杀个“片甲不留”。

然而真正的检察工作中,正义的实现不是依靠一个大案、要案的侦破、起诉来实现的,而是体现在每一个案件、每一个工作任务的每一个细小环节中。

要明白一个好的法律人不是一天或一个案件成就的,而是需要长时间的积累和沉淀。

我们应该舍弃好高骛远的心态,理性做好职业规划,调整奋斗目标,切切实实从基础性的工作中一步步实现法律理想。

三、舍辉煌之往,得虚心之德

新参加检察工作的毕业生,都是经历了笔试、面试等层层选拔,过五关斩六将最终进入检察系统这个大家庭。

其中不乏在学校曾创造辉煌历史的学生干部、辩论场上慷慨激昂的最佳辩手、歌靓舞美的文艺骨干。

在人生转型之际,我们需要卸掉这些光环,放下这些骄傲,虚心的向单位的前辈、师傅学习做人做事。

谦虚是一种美德,也是年轻的法律人必须具备的基本品质。

“不骄方能师人之长,而自成其学。”

检察官心得体会篇十八

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宏伟蓝图和目标,需要各方的努力和实践来实现。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如何正确学习理解和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提高履行检察工作职责的能力,不断推进检察工作健康稳步发展,是摆在我们各级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面前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本人作为基层检察院一名检察官,结合本职工作实际,对如何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提高履行检察工作职责的能力方面,谈谈自己的几点体会:

一、要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党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在全社会客观公开正义的要求越来越高,广大人民群众随着社会主义法治进程的不断深入,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也明显增强,这对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因此,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的过程中,必须以对党和广大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正确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全力维护公平正义,达到思想认识与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进一步增强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坚定性和自觉性,进一步树立和提高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和公信度,进一步增强推动检察事业发展的时代感和创造性。

二、要努力提高履行检察工作职责的能力

基层检察院最主要的就是要坚定不移的贯彻落实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正确的理解和执行宪法和法律,在实际工作中,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内容比较丰富,涵盖面广,自侦、刑检等各部门的职责各不相同,但作为基层检察院,各部门间的联系,交流比较频繁,这就要求检察干警必须有全面、综合的业务素质,以适应检察岗位和检察发展的需要。因此,基层检察院应把提高全体干警履行检察工作职责能力摆在重要位置,抓好抓落实,一是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二是要结合工作实际搞好传、帮、带,在实际执法过程中,逐步摸索和积累履职经验;三是认真组织考核和讲评,做到不走过场,不图形式,真抓实干,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促进全体干警努力学习、工作,提高履行检察工作职责能力的自觉性。

三、要创造性地开展检察工作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检察工作同样面临着发展的创新。要在创新中求发展,在发展中不断创新。检察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坚持不懈地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体系。基层检察院处在检察机关的第一线和前沿阵地,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体会,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遇到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同时,也摸索了一些解决问题的新方法和新途径,这些新情况、新问题、新方法、新途径都为检察制度,检察理论体系的改革创新积累了素材,提供了依据。因此,全体检察干警都应站在全局的高度,成为创新的一员。一是要增强创新意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二是要提高创新能力,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勇于开拓;三是要营造创新氛围,加强理论研究,形成创新机制,使检察事业在不断改革创新中得到全面发展,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新局面。

检察官心得体会篇十九

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我国的司法体系也在积极优化升级。其中,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和公诉机构,在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对于检察官的组织和运行模式如何规范,一直是亟待解决的问题。近年来,我国出台了《检察官组织法》,以进一步强化检察官的法定地位和规范其职责,以下将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和思考。

第一段:检察官组织法的立法背景与目的

《检察官组织法》的出台,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旨在推动公平公正的司法审判,加强对检察官队伍的规范管理,进一步提高法治社会的建设水平。该法对于明确检察官的工作职责、权力和组织架构以及监督制约机制等方面做出了全面规定,为检察官工作提供了清晰的法律依据。

第二段:检察官组织法优势的体现

《检察官组织法》尤为注重保障检察官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法律规定了检察官的任职资格、选拔任用程序和离职程序等,确保了检察官队伍的素质和专业水平。同时, 该法还加强了对检察官的职业道德和廉洁标准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了检察官的公正性和廉洁性,有助于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

第三段:《检察官组织法》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然而,《检察官组织法》在实际操作中也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首先,检察官队伍的数量和质量不平衡,一些地区和部门对检察官的要求不高,导致一些人员素质不够过硬。其次,检察官的权力较大,而对其行使权力的监督和制衡机制尚不完善,容易出现滥用职权和权力寻租的问题。此外,检察官的职业发展路径和晋升机制也需要进一步规范,以提高检察官的积极性和有效性。

第四段:应对问题和挑战的策略和建议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应采取一系列的措施。首先,各地应建立完善的选拔任用机制,确保检察官的任职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同时加强监督机制,纠正不合规的行为。其次,应加大对检察官队伍的培训力度,提高其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此外,应建立健全检察机关的内部监督机制,强化纪律约束,严惩违法违纪行为。

第五段:总结与展望

《检察官组织法》的出台,对于优化我国司法体系、推动法治进程具有重要意义。该法为检察官的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支撑,强化了检察官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但在实践中也面临各种挑战,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我们相信,随着检察官组织法的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我们的检察官队伍必将更加优秀,为国家的法治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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