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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合同贷款纠纷(优质9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04 05:52:15 页码:9
金融合同贷款纠纷(优质9篇)
2023-11-04 05:52:15    小编:紫薇儿

合同内容应包括劳动双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与职责、工作时间与休假、薪酬与福利、劳动保护与安全等方面的内容。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金融合同贷款纠纷篇一

在司法实践中,究竟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来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存在较大争议。

由于在事实认定、举证责任分配以及法律适用等方面都存在很大分歧,各地法院甚至同一法院不同合议庭之间的裁判规则都不一致,造成大量的“同案不同判”现象,现目前审判主流观点有三种。

需要举债人的配偶举证。

第二种观点认为,应当根据借款用途确认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即有条件的适用《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但将举证责任分配给举债人的配偶。

第三种观点认为,应根据借款的目的、用途区分日常家事行为还是商事行为,依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第四十一条,《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综合认定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笔者认为,第三种观点辩证地理解、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兼顾了债权人的信赖利益的保护和妇女儿童权益的维护,更符合当前的生活实际、立法精神和审判实践,有利于公平保护债权人和夫妻双方及家庭的权益,有利于维护诚信和谐稳定的社会关系。

是否构成夫妻共同债务可以从两方面予以认定,第一方面就是债务形成时是否是出于夫妻双方的`合意,如因夫妻双方合意而向债权人举债,则不管所借款项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都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另一方面,如该笔债务不是基于夫妻双方合意形成,而是夫妻一方单独向债权人举债,则应结合该款项的实际用途综合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且《婚姻法》二十一条的共同债务是指双方或一方为共同生活需要或为共同生产经营需要或为履行抚养、扶养、赡养等所负的债务。

即债务未经夫妻双方合意形成,仅举债一方认为其所借款项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应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借款一方举证证明其所借款项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经营,如举证不足,配偶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

如涉及到民间借贷案件时,往往存在夫妻合谋以离婚为手段,将共同财产分配给一方,而将债务分配给另一方,借以达到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目的的情形,这时应综合应用《婚姻法》二十一条及《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且借款实际用途因交付后失去控制也难以举证。

是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

所主张款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笔者更倾向于在举债人配偶否认作为共同债务的前提下,如其能举证证明该借款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应推定该起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这不但符合法律规定,而且也符合公平原则和立法目的。

金融合同贷款纠纷篇二

保证人(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编:

债权人(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编:

乙方与债务人 (以下均称债务人)于 年 月 日签订的编号 为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甲方经认真阅读并表示充分理解,为确保该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担保的主债权的金额

甲方保证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

第二条 保证期间

2.1 本合同保证期间为 年,自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开始起算。

2.2 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自最后一期债务清偿期届满之日起开始起算。

第三条 保证担保范围

3.1 保证担保范围为主债权、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公证、评估、鉴定、拍卖、诉讼或仲裁、送达、财产保全、执行、律师代理、差旅费以及为实现主债权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3.2 乙方依本合同行使担保债权所得的价款,有权根据需要选择不同顺序对以下各项进行清偿:

(1)支付行使抵押权等担保物权所产生的公证、评估、鉴定、拍卖等全部费用;

(3) 清偿债务人所欠乙方的利息;

(4) 清偿债务人所欠乙方的主债权、违约金、赔偿金等。

第四条 保证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当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按时清偿本合同担保范围内债务时,乙方有权直接向甲方追偿,甲方应立即向乙方清偿债务人的全部到期应付款项。

第五条 保证人的权利、义务及违约处理

5.1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7)甲方终止营业或者发生解散、撤销或破产事件;

(8)甲方重大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强制执行,或因其他原因损毁、灭失;

(10)甲方再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11)甲方在任何金融机构的债务到期(含宣告提前到期)而未清偿或未及时清偿;

(12)甲方违反本合同中关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约定;

(14)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清偿债务能力或可能丧失担保能力的情况。

5.2 甲方发生前款第(1)项、第(9)项、第(10)项的情形应提前七天通知乙方;发生前款其他情形应在事后七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

5.3 甲方发生前款第(1)项的情形,应由资产受益人或继承人继续履行合同。发生第(6)项中变更法人名称的情形,应由变更后的法人继续履行合同。

5.4 若甲方违反第六条第一款的约定,或发生前款第(2)项、第(3)项、第(4)项、第(5)项、第(7)项、第(8)项、第(9)项、第(11)项、第(12)项、第(13)项、第(14)项的任一情形,或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任何形式的担保的,则将被视为本担保出现风险。如果乙方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人的债务提前到期的,则甲方同意提前开始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5 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执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予以全额赔偿。

第六条 债权人的权利与义务

6.1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情况进行调查了解,甲方应及时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甲方为自然人的,乙方还有权调查了解包括甲方重大健康状况、婚姻、工作、收入、住所、个人财产等信息和情况)

6.2 对债务人的债务到期(含提前到期)无款支付或不足支付的,乙方有权将该未履行部分债务转入债务人的逾期贷款户,并按照有关规定计收违约金,甲方仍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3 若被担保的债权还存在物的担保的,无论该担保物是否为债务人本人所提供,甲方的保证责任和担保范围均不受影响和变化。乙方有权选择合适自己的债权实现方式(包括放弃担保债权),甲方承诺仍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就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4 乙方对甲方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应当保密(应法律法规要求依法披露、向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汇报及内部通报的除外)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7.1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更时,须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7.2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如果乙方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条款(包括变更还款方式、授权划款帐号、借款用途、还款计划、起息日、结息日、债务履行期限的起始日或截止日变更等),甲方同意仍由其对变更后的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公证、评估、鉴定、拍卖、诉讼或仲裁、送达、财产保全、执行、律师代理、差旅费等全部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但债务人与乙方协议变更主合同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但乙方依法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和/或债务人与乙方协商一致同意根据借款合同约定将借款展期的除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甲方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担保范围和保证期限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7.3 尽管有上述约定,本合同有效期内,因国家法律、法规及银监会、人民银行等债权人主管机构有关规定调整或变化且适用于主合同,包括利率调整等,导致主合同变更的,甲方仍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第八条 合同的成立及生效

8.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章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8.2 本合同需签署四份或四份以上,每份均被视为正本,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其中:甲方、债务人各一份,乙方二份,公证机关(若有)一份。

第九条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9.1凡当事人之间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其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金融争议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9.2 在争议解决期间,若该争议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则该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0.1 本保证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而存在,主合同是否有效均不影响本保证合同的有效性,对债务人在主合同无效后应承担的返还责任或赔偿责任,甲方同意承担连带责任。

10.2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人。

10.3除另有约定外,双方指定本合同载明的住所地为通讯及联系地址,任何书面通知(包括双方往来文件、司法或仲裁文书)只要发往该地址,均视为有效送达。甲方承诺在通讯及联系地址发生变更时,应当在变更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如甲方提供送达地址不准确或未及时提供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无法送达或及时送达的,甲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10.4 除非有可靠、确定的相反证据,乙方有关本金、利息、费用和还款记录等内容的内部帐务记载,乙方制作或保留的债务人办理提款、还款、支付利息等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单据、凭证及乙方催收贷款的记录、凭证,均构成有效证明本合同项下债权债务关系的确定证据。甲方不能仅因为上述记录、记载、单据、凭证由乙方单方制作或保留,而提出异议。

10.5 更多其他约定: .

第十一条 声明事项

11.1 甲方清楚的知悉乙方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并确认对债务人的资产、债务、经营、信用等情况、是否具备签订主合同的主体资格和权限已经充分了解。

11.2 甲方具备担当保证人的合法资格,并保证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保证责任,不因甲方受到的任何指令、甲方财务状况的改变、甲方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免除其所承担的责任。

11.3 甲方完全了解主合同(含附件)的内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系基于保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已经按照其章程或者其它内部管理文件的要求取得合法、有效的授权。

甲方提供该保证时,已经经过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其公司章程对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本合同项下担保未超过规定的限额。

代表甲方签署本合同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的签字经过合法、有效的公司授权;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会违反对保证人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协议或其他法律文件。

11.4 甲方已阅读本合同及主合同的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及主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对本合同及主合同条款的含义相应的法律后果已经全部知晓并充分了解。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金融合同贷款纠纷篇三

金融贷款服务合同,贷款方面的金融合同你知道怎么拟定吗?下面就为大家带来了金融贷款服务合同的范文哦!

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协助甲方办理贷款一事,达成一致意见,订立以下协议:

1、服务内容: 乙方协助甲方办理贷款事项。

2、服务费用:

在乙方提供服务之前,甲方应一次性支付乙方服务费人民币 ,大写 。

乙方若因甲方原因未能完成服务内容,有权从服务费中扣除服务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并将剩余部分退还给甲方,服务协议自动终止。

3、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应尽保密义务。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只作为办理贷款时使用,不作他用。

4、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办理贷款所需材料并保证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因材料不实发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法律责任,乙方概不负责。

(2)乙方提供服务完毕后,此协议自动终止,此后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与乙方无关。

甲方应保证按时按数额还款,因甲方行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全部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3)甲方须如数支付乙方服务费。

5、违约责任:甲方若违反上述第4条(1)规定,除上述服务费不退还外,还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6、其他约定事项:

7、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约定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就过桥资金(委托贷款方式)融资业务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概述

一、甲方因开发建设 项目,需过桥资金通过委托贷款形式自行选定有关银行(以下称贷款银行)申请办理委托贷款业务。

二、乙方利用自有资金或委托理财资金以委托贷款方式向甲方贷款,协助甲方完成项目建设,形成真实、有效的固定资产;并按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用款计划和还款计划由受托银行代为发放贷款,进行项目运作。

三、为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财产或股权质押合同《 》(以下称 ),甲方将自有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项目经营权益或股权抵(质)押给乙方并办理完备抵(质)押登记或公证手续,或者第三方的固定资产在建项目经营权等,抵(质)押给乙方,在乙方资金有保障的情况下,乙方依据贷款银行对乙方委托事项的批复向贷款银行汇入资金,以便甲方向贷款银行实现过桥资金。

第二条 贷款金额、期限、服务费用、贷款银行

一、甲方意向委托贷款金额为 万元,并由甲乙双方确定首单金额 元。

贷款期限为 三 年。

甲方每季度支付乙方贷款利息一次,不得拖欠。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乙方收取的咨询服务费(以下称服务费)为委托贷款金额的 %计 万元,甲方支付服务费的资金系其合法拥有且能自由支配。

服务费金额为税后金额,税款已由甲方向有权机关代为缴纳。

二、甲方指定的委托贷款受托银行为 银行 支行,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否则按违约处理。

委托贷款的委托费用约定由甲方负担,由甲方按照规定及时向受托银行支付。

第三条 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一、甲方在此声明如下:

1、甲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和授权并能以其自身名义进行本项经营活动或参与诉讼,且对其经营管理的资产享有合法的处分权。

2、甲方签署和执行本协议是自愿的,是其真实意思的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需的合法授权。

上述授权和授权项下的签署和执行未违背甲方的公司章程或任何对甲方有约束力的法规与合同,甲方为签署和执行本协议所需的手续均已合法地办理完毕并充分有效。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凭证和评估报告、项目可研分析及批准文件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申贷项目的论证、申请、批复、备案等手续均已由甲方独立完成并已符合银行信贷要求。

4、甲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的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使乙方和乙方存款人不同意担保的下列事件:

4.1、与甲方或与甲方重要领导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4.2、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

4.3、甲方承担债务、或有债务或向第三人提供抵、质押担保;

4.4、其他可能影响甲方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4.5、甲方在其与其他任何债权人的合同项下发生的违约事件。

二、甲方在此保证如下:

1、保证乙方资金或委托理财资金存入委托贷款银行后 两 个工作日内安排乙方人员到贷款银行行长办公室,行长及业务主管应首先向乙方人员出示身份证及任职文件经乙方人员查验无误后,举行三方洽谈,明确三方的责任、权利及义务。

在三方达成共识后,由甲方递交《委托贷款申请函》(详见附件2)。

2、保证委托贷款银行接受《委托贷款申请函》,并在 两 个工作日内得到银行正式回复。

此回复真实有效、可查询、可验证。

3、保证与受托银行在委托贷款到期前 天,形成固定资产的抵押置换,按期归还乙方过桥资金。

保证不以与贷款银行的信贷流程相冲突为理由而拒不执行本协议约定的操作程序。

4、保证将 抵(质)押登记给乙方或受托银行并办理完备抵(质)押登记或公证手续。

保证协调好贷款银行严格遵照反担保合同的约定实现有关的债权、质权。

甲方在本条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是连续有效的,在对本协议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时均视为甲方重复作出。

甲方承认,乙方对本协议的签署是建立在对上述声明和保证信任的基础之上,乙方一旦发现甲方违反上述声明和保证,均可随时终止本协议的履行并追究甲方的经济与法律责任,甲方所交的服务费作为对乙方的赔偿。

第四条 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一、乙方在此声明如下:

1、乙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和授权并能以其自身名义进行本项经营活动或参与诉讼,且对其经营管理的资产享有合法的处分权。

2、乙方签署和执行本协议是自愿的,是其真实意思的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需的合法授权。

上述授权和授权项下的签署和执行未违背乙方的公司章程或任何对乙方有约束力的法规与合同,乙方为签署和执行本协议所需的手续均已合法地办理完毕并充分有效。

3、乙方过桥资金来源合法,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将资金存入受托银行的乙方专用委托贷款资金账户,该账户上的资金余额能够满足委托贷款合同所规定的甲方提款金额。

二、乙方在此保证如下:

1、保证在甲方按本协议第三条履行完毕后,乙方即派出专人办理委托贷款的相关手续。

2、保证委托贷款合同签订后,甲方于受托银行开立委托贷款资金专用帐户或一般结算账户,乙方按甲方用款计划将首笔资金存入委托贷款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向受托银行发出贷款提款核准书,并由受托银行向甲方发放贷款。

第五条 服务费交割方式

双方同意,将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中的 万元。

细则如下:

一、双方签订本协议的同时,甲方即可向乙方支付 万元服务费,乙方公司或法人银行卡收到后,通知乙方于 个工作日内安排有关人员到委托贷款银行存入 万元资金(以银行进账凭证为准)。

二、律师对银行进账凭证查验无误后。

剩余服务费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欠款借据,同时乙方将存单扫描件或银行进账凭证为准提供给甲方。

三、甲方欠款 万元应于 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

上述服务费若甲方不能按期支付,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履行,已收取的服务费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获得约定取得的服务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若违反本协议任何一项约定(包括无故终止本协议)均视为甲方违约;甲方违约,乙方有权随时提前支取所存资金并终止本协议的履行,已收取的服务费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获得约定取得的服务费。

二、乙方若违反本协议任何一项约定(包括无故终止本协议)均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应退还甲方交付的所有服务费,并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重点提示

甲方(借款人)针对乙方(委托人)提出的受托银行须履行的委托事项与受托人提前协商,协商同意后先由甲方确认。

乙方过桥资金自存入受托银行后,甲方须如期安排贷款银行回复《银行委托贷款申请函》。

该《银行委托贷款申请函》系甲方确保本单业务能够按照各方实际约定顺利履行的必备要件,不可省略与更改。

第九条 其他

一、在签订本协议前,协议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内容,

在本协议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甲方办理服务费提存后生效。

双方履约中签订的电子邮件等其他书面确定文件均为本协议之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可另行协议补充。

三、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律师所、贷款银行(由甲方代为转交)各执一份,均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现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贷款融资。

第二条 融资方案及担保方式由乙方自行设计,担保公司由乙方自行选择,甲方应全力配合。

第三条 甲乙双方确认,无论何种情况,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贷到的所有 款项均视为乙方完成本协议项下委托事务。

第四条 甲乙双方确认,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融资服务费用由甲方收到的贷款融资金额 的。

第五条 若乙方完成本协议委托事务,在资金到达甲方账户之日起五个日历天内,甲方应以现 金形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当次全部融资服务费用。

第六条 如果甲方未按本协议第三条和第五条之约定向乙方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的,每迟延 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应付融资服务费总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直至甲方向乙方付清上述费 用为止;超过五个日历天未付的,甲方还须另行向乙方支付实际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融资服务 费总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第七条 甲乙双方均应当对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事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信息 承担严格保密义务,否则应承担壹万元的违约金;如果任何一方泄露对方秘密造成被泄露方或 任何第三方受到经济损失的,泄露一方还应向被泄露方或第三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第八条 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武汉市仲裁委员会,依照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中的普通程序申请仲裁,该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 均具有约束力。

第九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但双方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 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金融合同贷款纠纷篇四

第二条:居间期限:从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第三条:报酬及支付期限: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报酬为促成合同成立金额的______%或者(大写)_____________元。(定金可冲抵居间费用)。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人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第四条居间费用的负担: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向居间人支付必要的劳务费(大写)___________元。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

1:提供借贷所需的.真实材料。

2: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3:维护乙方权益。

第六条:乙方的责任:

2:全面协调甲方与金融机构的关系。

3:维护甲方权益。

第七条:甲方须承担的费用:

1,:利息(详见甲方与出借方签订的相关合同,相关约定)

2,评估费、公证费、融资费、监管费、及担保费(详见甲方与评估公司、公证处、出借方、担保公司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3、在居间合同生效时起甲方预先支付乙方定金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条违约责任:

2:出借方贷款审批完毕后在签约后的当日甲方保证支付___%居间服费用给乙方,在放款前一次性全部支付完毕。每延迟一天甲方按申请贷款总额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未能达到担保或金融机构及个人贷款条件造成无法贷款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甲乙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秘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金融合同贷款纠纷篇五

甲方:

乙方:

根据我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双方代表经友好磋商后,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一、 甲方委托乙方向银行联系和安排约 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具体借贷金额由银行评估审批后确定),用于经营开发及 ,乙方接受委托。

二、 甲方职责:

1、 提供借贷所需的真实性资料。

2、 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3、 维护乙方权益。

三、 乙方职责:

1、 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所有借款手续,在金融机构审批后,借款全额汇入甲方指定的账号即视为贷款成功。

2、 全面协调甲方与金融机构的关系。

3、 维护甲方权益。

四、 甲方需承担的费用:

1、 银行贷款利息(详见甲方与贷款银行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2、 保证金及担保费(详见甲方与银行、担保公司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3、 项目前期启动及专家费用:

4、 居间服务费:甲方须在银行贷款成功到达甲方帐户的次日前一次性将贷款总额 的居间服务费支付到乙方。

五、 违约责任:

1、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如任何一方擅自撤销委托则视作违约。违约方即须支付人民币万元给守约方作为违约金。

2、 银行贷款到达甲方银行账号次日前,甲方保证支付居间服务费到乙方指定的账号,每延误一天甲方按申请贷款总额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未能达到担保或银行贷款条件造成银行无法放贷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 其它: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 本合同一式

金融合同贷款纠纷篇六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

保证人(以下称丙方):______________

因甲方的请求,丙方愿意为甲、乙签订的________年____字第____号合同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丙方作为甲方还款的保证人。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按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丙方保证金额为甲方根据_______年____字第____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向乙方借用的________(币种)资金本金(大写)____________整及其相应的利息、费用。

第二条丙方对上条所列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甲方不按主合同的约定偿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乙方有权直接向丙方追偿。丙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款通知后________个营业日内清偿上述款项。

第三条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因甲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财力状况的改变、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或文件及本保证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或解除而免除。

第四条丙方机构若发生变更、撤销,丙方应提前__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和甲方,本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承担。

第五条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其他条款,应征得丙方同意,由甲、乙、丙三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本合同生效后,丙方有权以甲方的资金和财产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材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七条本合同的保证金额随甲方偿还或丙方代为清偿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本金、利息、费用的数额而相应扣减。

第八条丙方代甲方清偿借款本息、费用后,有权向甲方追偿。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时,应经三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未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的,乙方有权委托丙方开户金融机构从丙方存款帐户中直接扣收,并可视情况按保证总额的____%向丙方收取违约金。

2.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应由变更后的机构按保证总额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直接经济损失。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并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4.甲方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未经丙方同意擅自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其他条款的,丙方可以自行解除担保义务。

5.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甲、乙、丙三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三条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公章) 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合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金融合同贷款纠纷篇七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根据《合同法》、《民法通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和诚信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投资咨询服务达成一致,以资共同信守。甲方委托乙方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消费贷款,甲方贷款抵押的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并要求乙方提供信息咨询及相关代理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期望贷款额:______________贷款年限:_____________;特此说明:房屋评估价由评估事务所评估决定;贷款期限最高______年,贷款额最高不超过评估价的___________,贷款期限及贷款额根据借款人资信情况、房屋建成年代及房屋用途决定。

2: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齐全,房屋无任何产权纠纷,保证委托乙方向银行申请贷款的真实性,不存在任何骗取银行贷款的行为,如因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实所引起的任何法律纠纷及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3:在办理贷款手续过程中及申请批准放贷后,甲方需携原件配合乙方和银行办理权属登记的相关手续,他项权利证(或房本)由银行收押直至本合同终止。

4:甲方提供上述房地产抵押贷款资料给乙方后,乙方即着手办理银行贷款申请手续,贷款申请获得银行批准/许可之日甲方必须结算并支付佣金。否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照上述代理佣金总额的1 %作为每日的违约金支付给乙方,并赔偿因逾期支付佣金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5: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上述贷款申请获得银行批准/许可之日止。

二:服务佣金

服务费:按银行实际批准贷款金额*%计人民币大写:元

其他代收

(1)评估费_________元

(2)保险费_________元

(3)权证加急费__________元

(4)公证费_________元

补充协议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确保相关陈述、声明、权证、资料等真实合法有效,不得对乙方及银行做虚假陈述、声明,更不得以伪造或虚假的权证、单据、报表报告、票据等资料进行骗贷;如有违反,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且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并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2、甲方应确保上述抵押房产的产权清晰,若用于抵押的房产发生与贷款有关的权属或抵押权实现的手续纠纷造成银行不予批准贷款申请或不放款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3、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声明、陈述、权证、文件、资料等,勤勉尽责地代理甲方办理贷款申请事宜。

4、委托期间甲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或自行中止办理贷款申请,除非甲方因不符合银行贷款条件被拒绝审批或因乙方通知甲方的其他原因而中止办理。

四: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需诉诸司法途径,双方确认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

五: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法人须加盖公章,并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六: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金融合同贷款纠纷篇八

甲方:

乙方:

根据我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双方代表经友好磋商后,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一、 甲方委托乙方向资金方联系和安排约5000 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具体借贷金额由资金方评估审批后确定),用于甲方项目使用,乙方接受委托。

二、 甲方职责:

1、 提供借贷所需的真实性资料。

2、 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3、 维护乙方权益。

三、 乙方职责:

1、 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所有借款手续,在金融机构审批后,借款全额汇入甲方指定的账号即视为贷款成功。

2、 全面协调甲方与资金方的关系。

3、 维护甲方权益。

四、 甲方需承担的费用:

1、 资金方贷款利息(详见甲方与贷款资金方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2、 保证金及担保费(详见甲方与资金方、担保公司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3、 项目前期启动及专家费用:25000元人民币。

4、 居间条件约定:甲方郑重承诺,贷款成功到达甲方帐户的次日前一次性将所贷款总额 的三分之一贷款,无条件借给乙方,具体甲乙双方借款合同,甲乙双方另签,所产生的相关利息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五、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如任何一方擅自撤销委托则视作违约。违约方即须支付人民币 25000元给守约方作为违约金。

2、资金方贷款到达甲方银行账号次日前,甲方保证支付三分之一的贷款到乙方指定的账号。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未能达到担保或资金方贷款条件造成资金方无法放贷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 其它:

1、 本合同甲乙双方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履约完毕后自行终止;

2、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金融合同贷款纠纷篇九

甲乙双方为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依据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融资居间服务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1、甲方承诺

1.1、甲方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文件、资质、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甲方承诺在融资活动中所署公章、财务印章、法人章真实、有效,否则自愿承担融资不能的责任。

1.2、甲方在本协议有关的融资活动中委托代理人已经获得甲方特别授权,有权代表甲方签署与融资有关的全部法律文书,甲方对其代理行为所产生的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1.3、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自愿、真实的。

2、乙方承诺

2.1、乙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2、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自愿、真实的。

3、委托事项

3.1、甲方委托乙方寻找、介绍融资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融

3.2、乙方接受委托,为甲方介绍引荐符合其融资条件的机构或个人(以

3.3、乙方居间服务内容包括:甲方按乙方要求将所需资料提交给乙方,

3.4、甲方借款期限为个月,若采取先息后本方式,每月借款

3.5、乙方对甲方所融资借款事项不承担任何性质的担保责任。

4、居间报酬、费用及支付方式

4.1、若乙方促成目标融资人与甲方签署(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借款等)

4.2、甲方支付的居间费的有关税款均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应由

4.3、甲方应在目标融资人向其发放首笔贷款到达甲方账户或甲方指定

5、居间成功的认定

5.1、乙方引荐的目标融资方与甲方签订贷款(借款)协议时,即为本

5.2、如甲、乙双方未签订《融资居间服务成功确认书》,则乙方引荐的目标融资方向甲方账户或甲方指定账户转款时,即为本合同居间服务成功,甲乙双方不再签订《融资居间服务成功确认书》。

6、甲方权利、义务

6.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办理融资贷款事宜所需的一切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资质、报表、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有效性负责。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不承担责任。

6.2甲方提供办理融资贷款事宜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资质、报表、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予垫付。如甲方不能提供有效文件,导致融资不能,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6.3、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取的目标融资人的信息(属于公共领域的信息除外)向本协议居间业务直接相关人员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或非因履行本协议而使用。

6.4、不得与乙方介绍的意向融资人或目标融资人进行私下交易。

6.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做出有违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事项。

7、乙方权利、义务

7.1、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融资的相关情况。

7.2、乙方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即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为甲方寻求机会,并为甲方与目标融资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7.3、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甲方的过错造成损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7.4、甲方应配合乙方与融资目标人的谈判,不得无故推迟或拒绝。

7.5、乙方居间成功后,有权要求甲方应按本协议向乙方支付相应居间费。

7.6、如乙方居间未成功,不得要求甲方支付误工费、差旅费、交通费、招待费、酬金等任何居间费用;甲方不得以居间未成功而要求乙方支付其提供融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评估报告、财务报表等)、交通费、差旅费、误工费等因融资而产生的费用。

8、违约责任

8.1、如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意向融资人或目标融资人进行私下交易时,视为乙方完成甲方委托的融资居间服务,由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全额支付居间费。

8.2、乙方向目标融资方提供甲方借款资料,并经过目标融资方审批同意借款(贷款)给甲方后,如甲方放弃借款(贷款),则视为乙方居间成功,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全额支付居间费。

8.3、甲方在目标融资人向其发放首笔借款(贷款)资金到甲方账户或甲方指定账户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未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居间费,则自应支付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金额的千分之叁向乙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直到付清全部居间费及违约金时为止。甲方自愿放弃请求降低违约金的抗辩理由。

8.4、若甲方违反本合同之约定,未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居间费时,乙方为追要居间费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误工费、差旅费、诉讼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9、合同的生效、解除

9.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需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9.2.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9.2.2、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致使本合同履行可能违法的。

10、争议解决及其他

10.1、若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0.2、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条款理解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10.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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