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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打假工作总结(实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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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打假工作总结(实用15篇)
2023-11-05 19:33:14    小编:梦幻泡

总结是对前段社会实践活动进行全面回顾、检查的文种,这决定了总结有很强的客观性特征。写总结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打假工作总结篇一

自xx年3月进入社会实习至今,这一年多的时间里我学到了很多,不管是与人相处的道理还是工作技能,在这里我总结下我的经验。

首先是心态,套用名人的一句话 “态度决定一切”,在工作中,有了正确积极的态度,才能应对工作中不断出现的各种问题。我对工作的态度就是选择自己热爱的,这样才能一直坚持下去。我一直认为工作不该是一个任务或者负担,应该是一种乐趣,是一种享受,而只有你对它产生兴趣,彻底的爱上它,你才能充分的体会到其中的快乐。对于我来说,每绘制一张图纸都是我对于工作的热爱,只有懂得享受工作,你才懂得如何成功,期间来不得半点勉强。

其次,是能力问题,又可以分成专业能力和基本能力。对于当初刚踏入工作的我来说一切都需要学习,在学校只学习了一些理论知识,实践的机会很少,对于这些设备图纸看起来都是困难的,更别说设计了。只有走上工作岗位后,才知道自己的学识很肤浅,要学习的东西很多,所以,我就虚心向师傅请教,多问,多看图纸,立足于岗位工作,从基本做起不怕不会,就怕不学,不问。在工作一段时间后,由于我勤奋好学,加上师傅的指导有方,很快,就对公司的设备有了基本的了解,并且能完成师傅安排的一些简单的设备设计。在工作的同时,我也发现自己的机械制图能力不是很好,我结合工作的需要和我个人的实际情况,重点学习了autocad制图方面的有关知识,使得自己在机械制图方面的基本功有了很大的提高。这给我以后的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帮助。通过这一年多的工作,使我在机械知识和工作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当然这期间我也存在很多不足之处。如缺乏创新精神,不能积极主动的发挥自己的能力,而是被动消极的适应工作需要,有时贪图快捷方便有问题不会自己主动解决而是先找师傅帮忙,过于依赖前辈的经验,这些都是需要我慢慢改正的。在设计制图方面难免会出错,但是有些错误的代价也是惨重的,所以需要我在工作中认真负责,不能将就一些图纸。

经过一年多工作的锤炼,我已经完成了从学校到社会的完全转变,已抛弃了那些不切实际的想法,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随着工作越来越得心应手,我开始考虑如何在工作中取得新的成绩,以实现自己的价值。我从来都是积极的,从来都是不甘落后的,我不断告诫自己:一定要做好每一件事情,一定要全力以赴。通过这一年多的学习,我深刻认识到:做设计制图细心、严谨是所应具备的素质,而融会贯通、触类旁通和不断创新是平庸或优秀的关键因素。

总之,无论从技术上,还是从管理上,我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今后,我会在此基础上,刻苦钻研,再接再厉,使自己的工作水平更上一层楼,为公司的发展尽上一份力。

打假工作总结篇二

为切实加强我县酒类流通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xx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打假保优”规范管理酒类市场专项行动的通知》(宜府函〔20xx〕106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第四季度集中开展“打假保优”规范管理酒类市场专项行动,在酒类产销领域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依法整治违规行为,保护名牌合法权益,形成全县酒类产销有序,酒类市场净化,酒类管理规范化的新局面,现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酒类产品质量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酒类行业管理,规范酒类流通秩序,提高酒类产品质量,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为确保全县“打假保优”规范管理酒类市场专项行动工作达到预期目的,进一步规范酒类流通市场,10月20日县经商局专门召开酒类流通管理会议,并专题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县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以县委常委、副县长贾利华为组长,县府办、县经济商务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公安局一把手局长为成员的全县“打假保优”规范管理酒类市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商局,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

二是建立联系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召集,县经济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监局、卫生局、部分骨干流通企业参加,及时研究、协调解决酒类市场流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联系会议每10天召开一次,各部门每周将各自职能开展情况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把规范酒类流通市场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履行职能职责,维护好我县的酒类市场正常秩序。

(一)广泛宣传,理清思路。在县“打假保优”规范酒类市场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下,严格以《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商标法》、《产品质量法》、《酒类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为准则,县经商、工商、卫生、质监、药监等部门通过电视广播、街头设点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此次专项行动共组织流通企业召开专题会议1次,展开集中宣传活动3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共出动40人次宣传人员,宣传车4台次,取得很好的效果。

(二)加强检查,规范酒类市场。一是查酒类消费安全隐患重点场所,主要对各大超市、宾馆饭店进行检查;二是堵酒类企业源头,此次整治对全县酒类企业进行全方位检查,即查店面,又查仓库,堵住假酒源头;三是严格实施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切断假酒进货渠道。此次专项行动,检查酒厂15家,检查餐饮企业100余家,检查超市40余家,检查酒类零售商200余家,发放整改通知书20余份,出动检查人员40人次,检查车辆10台次。

10月20日至12月1日,县经济商务局xx县工商、质监、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在面上对白酒生产厂和白酒经销商进行拉网式检查,在点上对疑似“四川宜宾内部接待酒”和“光头酒”等违反国家食品生产许可规定和不符合《饮料酒标签标准》的行为以及制售其他类型假冒伪劣酒类的可疑场所进行突击式检查。在检查中未发现假冒五粮液酒、假冒五粮春酒现象。在酒乡曲酒厂仓库发现商标不完善“接待酒”5件,君子酒厂库房代存放有“敬师酒”、“川帝酒”200余件,竹海大酒店私人存放“光头酒”3瓶。对假酒、不合格酒类产品已严格按照《酒类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销毁,对查出的不达标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一)继续保持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的违法经营活动的高压态势。严格督查酒类产品的加工、流通、销售情况,严格把关,确保酒类产品质量。

(二)大力推行举报投诉受理,加大宣传和市场稽查力度,制定奖惩和督查工作制度,以提高工作效率。

(三)构建经商、公安、质监、卫生、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协作机制,完善酒类市场监管网络。

(四)依法加强酒类证照管理,严格按照《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执行《酒类备案登记》、《随附单》制度,有效遏制无证经营。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酒类特别是散装白酒市场还比较混乱,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要做到“三个不放过”,即商品货源渠道不明的酒品不放过、假冒伪劣酒品不放过、发现问题未经处理的单位不放过。二是我县人员少,工作经费紧张,从事酒类市场监管存在一定难度。

(二)下一步工作与建议。一是对酒类经营者经营酒类全面实施规范化程序化操作。酒类经营者批发酒类实行《随附单》制度,酒类经营者采购酒类商品实行规范索证,并建立酒类经营购销台帐;二是面向消费者,公示和执行禁酒令。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并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明示;三是规范散装酒销售。酒类经营者在固定地点贴标销售散装酒,禁止流动销售散装酒。

打假工作总结篇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xx年省渔业“双打”及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市水利局在4月至6月对全市范围内渔业“双打”及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如下:

第二季度是渔业生产的重要季节,是大量渔需物资的消费季节,苗种生产和苗种投放季节,直接关系到水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季节,同时是渔需物资打假“春季行动”和“夏季百日行动”前后衔接的关键时期,也是全年水产品“双打”工作的重要时节,我市渔业主管以及涉渔部门分工明确,统筹协调,着眼实际工作,加强工作整合,在保持和巩固第一季度水产品“双打”和渔需物资打假“春季行动”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打假护渔力度,确保第二季度水产品“双打工作取得预期效果,同时为渔需物资打假“夏季行动”奠定良好基础。

(一)加强苗种管理,深入开展水产苗种专项整治。春季是春片鱼种投放季节,对投放的春片鱼种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是检查是否有苗种生产许可证、检疫证,严厉打击以次从好,带病销售,对国家实行的增殖放流鱼种进行政府采购,公示、公证,并有形象资料留存;对外进的水花、夏花鱼种进行苗种培育的,也同样进行管理。

(二)狠抓生产环节监管,查处使用鱼药、饵料、各项养殖记录等。

(三)加大渔机、渔具管理力度。认真对照《省清理整治违规渔具和涉渔“三无”船舶专项行动方案》、《20xx年省渔船船用产品质量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打击生产、销售禁用渔具和使用违规渔具非法捕捞等行为,依法治理渔船船用产品假冒伪劣行为,切实为渔业健康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四)推进放心渔需物资下乡进村示范点建设。

推广有效模式,推进放心渔需物资店建设,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实现放心渔需物资产品的覆盖面和销售率稳步提高。

1、从四月份开始,我们对每一个渔业养殖单位进行生产检查、培训等工作,截止到6月13日,我市共出动渔业执法人员和工作人员12人次,检查渔业生产单位9家,发放宣传材料800份,指导培训2次,41人。从已接受检查的渔业养殖基地检查结果看,各类养殖受检单位都建立了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产品销售严格遵守休药期制度,所有基地库存没有违禁药物,监管率和抽检合格率均达到了100%。

2、加强水产新技术培训工作。组织科技下乡活动,联合水产站领导深入创业水库、水产良种场、渔场等地咨询服务,受到当地农渔民的热情欢迎。

经多次现场检查,没有发现假冒伪劣渔需物资、水产品抽检完全合格,没有检测出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违禁药品。

打假工作总结篇四

“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的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认真贯彻新义街道关于“打非治违”的决策部署,我社区根据新义街道安委会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社区实际,开展了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目标明确,措施具体

为加强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领导,我社区成立了“打非治违”工作专项领导小组,由党支部书记兼主任高旺芝任组长,社区副主任任副组长,全面负责专项行动工作开展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成员由社区工作人员组成,认真抓好专项行动工作的部署、实施、整治等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电子屏等各种形式,广泛发动网格长,增强开展“打非治违”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居民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各类安全隐患,积极营造有利于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实施严厉打击的舆论氛围。

二、突出重点,打击到位,责任严格

我社区“打非治违”工作组对辖区范围内的违章搭建、人员密集场所、小区地下空间等重点领域开展了专项治理;对居住小区消防通道、消防设施器材等问题进行了重点打击和治理。对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占用消防通道;消防设施、消防器材不完备,严厉打击,坚决整顿治理。切实解决了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着力规范了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了社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严格纪律,标本兼治,成效显著

通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我社区工作人员对辖区内的消防安全生产无证的、三合一、五合一等状况,进行了全面排查,找出了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单位及个人提出了整改措施,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完善了规章制度,全面推进了各单位的规范化建设,从而构建了良好地社区生产环境,确保了生产安全。 此次“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社区组织专项检查48次,发现安全隐患35条、人次90次,检查中未发现无证经营行为,通过检查集中整治,有效的预防了事故发生的几率。

通过“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让辖区范围内门店、小区内居民更加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严峻性。我社区工作组还定期对“六打六治”打非治违工作进行全面的“回头看”,查找工作漏洞,加强和改进工作措施,巩固工作成果,确保本社区范围内的“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打假工作总结篇五

今年3月份以来,我局根据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农资、建材产品专项执法打假工作的通知要求》(冀质监函„2012‟5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在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理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省八次党代会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确保我县春耕工作的有序进行,我局扎实有序地开展了农资打假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前段时间我局农资打假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组织部署

为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专门成立了两个由主管副局长亲自挂帅的“农资打假执法队”和一个“农资专家技术服务队”,配备了执法专用车辆。两个执法队分别与局长签订了责任状,划分了责任区,做到了责任明确,辖区清晰,监督管理无缝隙。

二、统一思想,认真学习

施方案,明确责任人,落实责任考核办法,并结合我县农资市场现状,将农资执法打假工作列为执法打假责任制中的重要任务,坚持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督相结合,通过向社会公布我局举报投诉电话(12365),把打假工作深入到群众中去。

三、明确重点、强化执法,切实开展好农资专项打假工作。今年3月份以来,我局突出以化肥、农药等产品作为农资专项打假工作的重点,加大了对肥料销售企业的巡查抽检力度,对县域内1家磷肥生产企业选派技术骨干入厂进行跟踪指导检查,全方位把关生产过程。对出厂产品执行批批检验制度,做到不合格产品不出厂。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8人次,有效地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净化了农资市场,起到了打假护农的目的,确保了我县春耕工作的健康、顺利进行。

四、形式多样,深入宣传

我局结合“3•15”、“质量提升”等活动,开展 “农资打假”集中宣传活动,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中宣传农资打假知识,提高农民朋友的自我防范意识。共计农资打假下乡3次,农资打假入户数12个。并积极受理农民关于农资方面的咨询和投诉,共受理农民咨询27次。同时发现宣传材料170份,发放调查问卷12份。

我局通过形式多样的农资打假活动,有效地保护了广大农资经营者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净化了我县肥料市场。但我们还将继续强化对农资市场特别是化肥市场的质量监管,为我县春耕工作的有序进行保驾护航。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打假工作总结篇六

根据省农业厅《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xx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文件的通知》(云农办市〔xx〕7号)精神,**州农业局及时研究,转发了省厅文件,要求各县(市)农业局、畜牧局认真组织好"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做好农资的监管工作,全州农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当地新闻媒体的积极配合下,以"放心农资下乡,维护农民权益"为主题,于3月23—29日认真组织开展了xx年**州"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在"宣传周"活动中,全州共出动执法和科技人员2184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6.2万份,举办现场咨询培训418场次,接待咨询群众27.25万人次,受理投拆举报4人次,案件回访5件,收看"3.15"电视专题人数178.25万人次,展销农资产品数量达8.37万公斤,245台件,价值376.94万元。

结合农业生产时节,州农资打假协调领导组办公室于xx年5月13日和xx年10月24日两次组织成员单位(农业局、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局、供销社、发改委)及州农业局局属有关单位68人次分两个组,对宾川、祥云、巍山县、弥渡县四县农资监管和打假工作进行抽查,在听取了四个县的农资打假情况汇报后,检查组分别对祥云县祥城镇,宾川县金牛镇、州城镇,巍山县南诏镇,弥渡县弥城镇和寅街镇农资市场进行现场检查。

检查种子生产经营户16户,抽查玉米品种28个,其中1户经营的2个玉米品种未建立经营档案,也未开据销售票据,这对维护经营者、消费者权益存在很大缺陷。所有经营门市部委托代销证书、证照、销售人员培训合格证书等齐全,并能亮证照经营,符合规定要求,但是个别门市粘贴有未经审定品种的宣传资料。

检查农药批发、零售经营单位21户,初查1370多个农药品种,抽查12个品种,其中,1个品种标签不合格(10公斤),现场进行了处理,3个品种生产登记证号、生产许可证号不符,即威海韩孚生化农药有限公司的兰博80%,18包,山东汉克农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早疫晚疫44包,山东松冈3%阿维菌素68包,100g/包。存在的问题是同一农药有很多商品名称,如有效成份为阿维菌素的农药,名称有害极灭、虫满光、阿维虫清等;在弥渡县寅街镇供销社景泉农资经营部有安徽省安庆农化工公司生产的10%草甘磷铵盐标识不清,农药的生产日期没有标注在药瓶上,药瓶的下面没有绿色环线的除草剂标志。检查中没有发现过期农药、甲胺磷等高剧毒农药。

肥料主要对祥云、宾川、弥渡、巍山四县较大的农资批发市场进行检查,共涉及洋丰、欢乐谷、三宁、施丰源、海德曼、云叶、腾升、金沙江、古驿、彩云龙、沃夫特、大地、年胜、硝酸钾肥、艳阳天、金沂蒙、路先锋、黄金元素、龙虎、云丰、好又快、菜多收、大富、元丰、多利民、三叶环、施丰源、山花等40个品种,数量近4000吨,所查肥料外观完好,标识清楚,生产许可证、肥料登记证、产品执行标准齐全,生产企业、名称、厂址、电话等信息齐全,包装重量标识清楚,符合要求。仅发现极少量肥料有轻微结块现象。

打假工作总结篇七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以农资为重点的执法打假工作,加大解决“三农”问题的工作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经济秩序,确实保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号文件转发《关于××年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工作文件》的通知精神,我局近期对我县农资市场进行了执法打假检查工作,现就此次工作作如下总结:

县局根据《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农资打假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在××年工作的基础上,抓农时,在春耕前,开展“查农资保春耕”、“农资打假下乡”活动。加大执法力度,在“农资打假下乡”,狠抓查办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的事件,严厉打击制假违法活动。因地制宜,充分利时机对农资打假活动进行重点宣传,普及打假知识,提高农民群众维权意识。

在接到通知的同时,县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人力对我县县城以及××乡、××乡、××乡进行了专项的农资执法打假行动,根据通知精神建立起了企业“黑名单”制度。根据《通知》要求,迅速建立本县辖区内农资和农机生产企业“黑名单”数据库,对所查到符合该标准的生产企业和窝点,一律列入“黑名单”,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建立巡查制度,并且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布,加强舆论监督,防止反弹。同时加强与新闻单位密切合作,积极组织对“农资打假下乡”和查办大案要案、标本兼治措施等方面的宣传报道,努力营造有利于农资专项打假工作环境的舆论氛围。

此次农资专项打假工作,我局共出动了车次、人次,检查了个销售农资的销售点,通过检查我县无一家农资料生产企业,只有隶属农业局的几个销售点,在此次专项检查中我们重点对地膜、复合肥料、农药等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没有发现假冒伪劣农资,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的加大对农资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以农资为重点的执法打假工作,加大解决“三农”问题的工作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经济秩序,确实保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打假工作总结篇八

今秋以来,我们按照农业部《关于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的通知》要求和省农业厅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认真组织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积极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活动,进一步落实农业行政执法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维权意识和诚信意识,严厉打击各类违规违法行为,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保护了农民利益,保证了秋季农业生产的安全,现将秋季农资打假工作小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严密组织农资打假一直是我们农业局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在接到省农业厅转发的农业部《关于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的通知》后,局领导及时组织各职能科站召开了农资打假工作会议,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到这次开展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是是实现明年夏粮丰产和农民增收的重要保障,是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直接体现。于九月份下了市农法发[]xx号《关于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的通知》,对所辖县(区、市)的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这次秋季农资打假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今年以来,市县两级有关部门一直把农业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一个工作重点来抓。积极组织了植保、种子、农药等专业人员,开展了街头咨询、送法下乡,结合秋耕生产积极宣传农业法律法规,并将简易识别、使用优质农资和“主要农作物主推品种”和“购种须知”等编写成宣传资料进行了发放,共印发宣传资料8万份。我们还印制了xx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工作卡片,扩大农业综合执法的影响,为农民提供更多的服务。通过宣传,提高了广大农民的维权意识,也提高了农资经营人员的质量意识和守法意识,为推进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周密安排,严格执法根据秋季农资生产经营特点,我们采取重点检查与面上检查相结合,突击性检查与经常性监管相结合,市场监督与引导企业自律相结合的方式,有计划、分阶段、有针对性地对农资产品质量和市场开展了执法监督检查和重点案件的跟踪查处工作。在工作部署和实际工作中明确种子、农药、肥料为打假的重点产品。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在九月底对小麦主产区的农资市场进行了抽查,在9—xx月份,出动执法人员1920人/次,检查企业24个,整顿市场132个,查获种子46040公斤,农药200公斤,货值15。35万元,挽回经济损失32万元。我们在接到山西省农药检定所对太谷恒丰日光温室技术服务部、榆次绿丰农业科技部、榆次太行种子服务部和榆次鹏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经营农药质量抽检不合格报告后,及时组织执法人员查扣了不合格农药,立案审查,目前此案正在查处中。通过这些举措使xx市农资市场秩序取得了根本性的好转,保障了秋季农业生产安全。

四、存在问题

1、农资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在农资打假中,发现的一些问题按现行的农业法律法规无法处理。如经营不适宜本区域的国审品种种子,没有规定如何处罚;化肥管理等尚缺乏相关的法规和强制标准,农药管理相应的配套办法或实施细则也要修订和完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原有的一些农资产品管理法律法规已不适应当前农资生产和市场监管的要求。

2、执法手段落后,执法经费短缺,综合执法亟待加强。现在农资打假工作的形势要求我们在交通、通讯、取证、技术检测等方面必须达到一定水平,但目前市、县两级综合执法队伍虽已经市编委正式批复,各县(区、市)农业局也正在积极筹备组建,但各县(区、市)编办的正式批文还未下达,只是先行抽调人员开始工作,所以现在的状况很难具备这些条件,同时缺乏必要的经费保障,这就不能适应现阶段农资打假工作的形势。因此必须尽快加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的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综合执法队伍在农资打假工作中的作用。

3、经营小麦品种区域不适宜的情况比较严重。

打假工作总结篇九

当前正值农资销售旺季,钦南辣椒销售高峰期,为进一步提高农资质量安全,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保障农业生产顺利进行。根据今年全国、全区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和工作部署,钦南区农业、检察院、公安、工商、安监、水产畜牧兽医、农机等主要农资打假成员单位,于20xx年3月28日到那丽镇开展“钦南区20xx年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联合行动”,为春耕生产保驾护航。现将行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活动开展情况

1、开展农资打假法律法规宣传。现场发放农资打假宣传资料和强农惠农政策,特别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种子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指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资,普及农资识假辩假知识,提高农民维权意识。

2、现场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和咨询。依法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接受群众现场咨询,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耐心解答,为民排忧解难。

3、开展农资市场联合执法检查。农资打假联合检查组对全镇种子、农药、化肥、兽药、饲料、农机及零配件等农资经营摊点开展地毯式检查,主要查看经营单位生产经营执照是否齐全,农资产品包装标识是否规范、经营档案是否健全、销售台账是否齐全等,严厉打击各种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违规行为。

二、活动成效

通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充分发挥职能部门整体联动优势,齐抓共管,形成打假合力,共同推进我区农资市场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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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工作总结篇十

 根据xx年2月28日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云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xx年云南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州农资打假领导组及时研究部署,制定了《**州xx年农业执法工作意见》和《**州xx年农资打假工作方案》,以州农字〔xx〕4号文下发各县(市)农业局、畜牧局和州级各相关部门。各县市结合当地实际,相应制定了各县市《xx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方案》。有领导分管,职能部门具体抓落实。领导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按照各自职能和上级部门的部署开展了积极有效的工作。各县市加大了市场监管,加强了对农资经营单位的宣传教育,依法建立起了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责任制。经过全州各级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通过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取得较好成效。xx年全州共出动执法人员11824人次,印发宣传资料37.218万份,挽回经济损失277.95万元,查获产品数量166601公斤、2516台件,货值68.448万元,检查企业5808个,整顿市场2453个/次,受理举报(投诉)案件8件,立案查处95件,查处结案75件。

根据省农业厅《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xx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文件的通知》(云农办市〔xx〕7号)精神,**州农业局及时研究,转发了省厅文件,要求各县(市)农业局、畜牧局认真组织好“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做好农资的监管工作,全州农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当地新闻媒体的积极配合下,以“放心农资下乡,维护农民权益”为主题,于3月23—29日认真组织开展了xx年**州“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在“宣传周”活动中,全州共出动执法和科技人员2184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6.2万份,举办现场咨询培训418场次,接待咨询群众27.25万人次,受理投拆举报4人次,案件回访5件,收看“3.15”电视专题人数178.25万人次,展销农资产品数量达8.37万公斤,245台件,价值376.94万元。

结合农业生产时节,州农资打假协调领导组办公室于xx年5月13日和xx年10月24日两次组织成员单位(农业局、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局、供销社、发改委)及州农业局局属有关单位68人次分两个组,对宾川、祥云、巍山县、弥渡县四县农资监管和打假工作进行抽查,在听取了四个县的农资打假情况汇报后,检查组分别对祥云县祥城镇,宾川县金牛镇、州城镇,巍山县南诏镇,弥渡县弥城镇和寅街镇农资市场进行现场检查。

检查种子生产经营户16户,抽查玉米品种28个,其中1户经营的2个玉米品种未建立经营档案,也未开据销售票据,这对维护经营者、消费者权益存在很大缺陷。所有经营门市部委托代销证书、证照、销售人员培训合格证书等齐全,并能亮证照经营,符合规定要求,但是个别门市粘贴有未经审定品种的宣传资料。

检查农药批发、零售经营单位21户,初查1370多个农药品种,抽查12个品种,其中,1个品种标签不合格(10公斤),现场进行了处理,3个品种生产登记证号、生产许可证号不符,即威海韩孚生化农药有限公司的兰博80%,18包,山东汉克农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早疫晚疫44包,山东松冈3%阿维菌素68包,100g/包。存在的问题是同一农药有很多商品名称,如有效成份为阿维菌素的农药,名称有害极灭、虫满光、阿维虫清等;在弥渡县寅街镇供销社景泉农资经营部有安徽省安庆农化工公司生产的10%草甘磷铵盐标识不清,农药的生产日期没有标注在药瓶上,药瓶的下面没有绿色环线的除草剂标志。检查中没有发现过期农药、甲胺磷等高剧毒农药。

肥料主要对祥云、宾川、弥渡、巍山四县较大的农资批发市场进行检查,共涉及洋丰、欢乐谷、三宁、施丰源、海德曼、云叶、腾升、金沙江、古驿、彩云龙、沃夫特、大地、年胜、硝酸钾肥、艳阳天、金蒙、路先锋、黄金元素、龙虎、云丰、好又快、菜多收、大富、元丰、多利民、三叶环、施丰源、山花等40个品种,数量近4000吨,所查肥料外观完好,标识清楚,生产许可证、肥料登记证、产品执行标准齐全,生产企业、名称、厂址、电话等信息齐全,包装重量标识清楚,符合要求。仅发现极少量肥料有轻微结块现象。

打假工作总结篇十一

一、年农资打假工作的基本做法

为了把农资打假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今年农资打假部际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采取不同形式,加强了对各地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农业部对农资产品专项检查进行了具体安排,并于4月15日-21日组成四个调查组,深入湖南、山东、辽宁和江西等省进行了调研,为推动农资打假深入开展提供了第一手资料。9月份由农资打假部际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组成7个联合督查组,赴部分省对农资打假工作进行现场督导,并采取问卷调查等形式对当地工作绩效进行了评估。农资打假专项斗争部际协调小组召开了三次成员会议,分阶段对农资打假工作进行了具体指导和部署。

各地先后加强了对农资打假工作的领导,健全了农资打假工作机构,充实了执法人员,农资打假工作由临时性工作向常规性工作转变。各地、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积极工作,都以不同形式开展了春季农资打假行动和重点农资品种的专项治理行动,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农资打假措施的落实。

(二)发现问题,跟踪整改。对于检查出的问题,坚持追根溯源,加强整改监督工作。今年年初,农业部召集在去年农药市场抽查中有问题的156家农药企业通报了抽查结果,要求其限期整改。通报会后,销毁了不合格农药标签4421万张,从市场上回收不合格农药产品共5914吨,重新印制合格标签共1亿余张。一些地方也根据本地农资生产应用特点,对重点农资产品进行了跟踪监控。对于各种农资投诉案件,都认真按照有关法规和程序移交和分工处理,今年以来农业部农资监管直接受理来电来信投诉2563件,根据核查情况,直接由有关司局和移交地方处理的农资案件901起,并对处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督办。从反馈的处理结果表明,基本得到了妥善处理,部分受损失的农民的到了补偿。

(三)加强抽检,强化监管。全国已建成并授权对外开展工作的农资部级质检中心58个,国家级质检中心9个,以这些中心为龙头的农资质检网络正在形成,农资市场监管机制不断完善,对一些重点农资的监控力度在不断加大。在去年全国农药市场抽查的基础上,今年农业部又组织开展了全国农药市场大检查行动,出重拳整顿农药市场秩序;在3月、7月和11月分别安排了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抽检,并发布检测结果;针对年初欧盟禁止从中国进口动物源产品的决定,已于4月份下达了20660批动物源性食品中兽药残留检测任务,并将检测计划提交欧盟。国家工商总局和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对2400余家经销单位的19种农资商品进行了质量监督抽查,查处违法违规经销单位1372家,罚没款320.5万元。

同时,农业部全面加强了农资监管工作,先后发布了《食用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化合物清单》、《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和禁用限用的高毒、剧毒农药品种清单,颁布了禁用限用渔药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将组织对这些禁用限用农药、兽药、渔药进行专项检查。

(四)完善制度,查处大要案。农资打假部际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地都加强了工作制度建设。农业部今年6月24日发布了《农业部农业生产资料打假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同时公布了农业部农业生产资料打假举报电话。

由于各部门措施得力,通力协作,今年查处大要案件的力度明显增强,去年查出的案件,今年已基本结案。据各地上报统计,今年新立案查处标值5万元以上的大要案件241件。据公安部不完全统计,1-11月底,全国公安机关破获各类农资案件366起,处理涉案人员361人,捣毁农资制假售假窝点59个。农业部会同公安部在春节前后重点围绕打击“瘦肉精”,查处了一批大要案件,浙江、广东、江苏三起制售和使用“瘦肉精”的违法企业和个人受到了刑事追究。公安部公布第三批重点督办案件中,涉及农资的有4起,对农药、种子、饲料等重点农资案件进行了督查督办,有力地打击了严重扰乱农资市场经济秩序和坑农害农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处理了湖南、广东培矮64s杂交水稻种子事件;督查了贵州农业厅发现的山西屯玉种业有限公司涉嫌销售未经审定的3万多公斤玉米种子案件;湖南省朱千柱等人非法生产销售伪劣饲料案件等。10月下旬,农业部、公安部派员赴贵州省督办国务院点名案件贵州科新畜禽饲料厂“瘦肉精”案,犯罪嫌疑人已抓获,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结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了对“送货下乡”以及在农村举办的各种商品展销会的监管,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农药、种子、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和农民日用消费品等坑农害农行为,1-11月份共查处假冒伪劣农资案件1.4万件,查获假冒伪劣化肥4.89万吨、种子3788吨、农药3674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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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工作总结篇十二

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按照省农业厅《2014年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我州农资市场秩序,积极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现将上半年工作的情况总结如下:

为切实履行农业部门对农资市场的监管职责,打击销售、贩卖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损农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全州农村社会的稳定,我局及时成立了以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局长为分管责任人,局政策法规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植保植检站、种子管理站、农技土肥站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落实了承办机构和联络员。按照“坚持标本兼治和属地管理原则”,在重点农时季节,州对县的农资打假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指导和监督,同时也配合重点县进行执法检查及打假活动。

春耕生产以来,结合深入开展的农产品质量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为规范我州的农资经营秩序,针对州内农资经营活动较为活跃的泸定、康定、丹巴、海螺沟景区,州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执法人员,深入乡村,针对农资经营户,选择种子、农药、肥料等重点品种,对农资经营户进行了培训咨询。在春耕农资购销旺季,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主要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发放《推荐高毒草杀虫剂替代品种名单》等宣传资料。州农业局结合群众工作全覆盖,将识别假劣农资相关知识编入了群众工作手册,向群众进行广泛宣传,努力提高农民识别假冒伪劣种子、农药、化肥的能力和买到假冒伪劣农资后如何通过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大大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学法、用法、守法、依法维护正当权利,认真履行应尽义务的自觉性。

在春耕生产期间,以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为重点,加大打击假冒伪劣农资工作。一是加强农资经营主体资质管理。州县农业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加强对各农资经营单位资质条件的审查,强化关口前移。二是广泛开展送放心农资下乡活动,将放心农资送到千家万户。并结合青稞、玉米、油菜、马铃薯等高产示范片的建设,实行了农用物资四统一服务(统购、统供、统配、统施),组织调运各类农作物良种3573吨,肥料4428吨,地膜353吨,农药63吨,调运喷雾器1200台,农机具4.3万台套;三是加大农资质量抽查力度业执法力度,州县农业部门对辖区内的种子、肥料、农药、农机等产品,在各个生产使用高峰期进行适时抽检。以种子投入品为重中之重,对13户种子经营户销售的主推品种玉米、水稻进行了抽样,扦取样品34个,其中:玉米31个、青稞1个、水稻2个,对样品进行了净度、发芽率和水分三项指标的检测,经检测,样品合格率97%。四是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突出重点农时、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深入开展禁限用农业投入品整治,加强农资使用环节指导培训。督促农资经营户规范仓储保管、规范销售货架。

规范进货销售台账及索证索票制度,并向农资经营户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药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教育农资经营户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守法意识、诚信意识,保证销售产品质量合格,做好售后服务。泸定县自芦山发生4.20地震以来,为保证灾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切实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先后组织农业执法人员25人次。安排执法车辆3台次,深入到全县10个乡镇的80户农资、兽药、饲料经销户开展了拉网式的大检查,对部分经营户农资经营档案不完整,出具的购买单据填写不规范等行为,进行了口头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并与农资经营户签定了质量安全承诺书。截至目前,全州共出动执法人员518人(次)、清理整顿农资经营单位260个(次),印发宣传资料2.35万份,宣传画册100余本,光盘30多张。截至目前全州无农资投诉案件。确保了我州农业生产健康、持续、有序地发展,切实维护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打假工作总结篇十三

春季农资打假工作xx年,是“xx”规划开局之年,为了搞好春季农资打假,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我局早部署、找安排、早行动,把春季农资打假纳入了重要议式日程。现将春季农资打假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农资经营人员培训,规范农资经营秩序

为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管理,提高农资经营者的法制意识,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和农产品质量安全。xx年1月13日农业局举办了全县农资经营人员培训会,来自全县87名农资经营人员参加了培训。在培训会上,农业局党组书记张述华同志作了动员讲话,政策法规股股长曾定富、种子管理站站长王俊杰、植保站站长文斌、执法大队队长王延庆等就《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的农业法律法规进行了授课。此次培训共87人,经考试,均已合格。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农资经营人员的素质。依法经营的自觉性,增强了质量安全和法律意识,对规范我县农资市场经营秩序营造了良好氛围,为今年大春备耕和农业生产打下坚实基础。

二、搞好农业法规宣传,坚持为“三农”服务

充分利用“12315”、“12316”消费者权益保护、“三农”服务及乡镇逢场日在金山镇、略坪镇、新盛镇、县城宇隆广场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在现场向农民宣讲真假伪劣种子识别和购买散装杂交水稻种子的危害性。此次活动共出动宣传人员近50次;出动宣传车辆20余台次。

三、加强种子备案审查,规范种子经营行为

把种子备案审查,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种子站长、政策法规股股长、执法大队队长、植保站站长为成员的种子备案审查小组,在xx年12月我局将进入我县销售的杂交玉米、杂交水稻种子进行严格的审核备案。到我县备案的经营公司有10家,申报备案杂交玉米种子78个,杂交水稻种子89个。经审核,德阳鑫丰种业有限公司辽单527(辽审玉xx010)杂交玉米种子,无四川省引种文件,给予不备案。

四、加强农资市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假劣农资产品

一是我局精心研究部署,制定检查方案,采取合理措施,从源头上有效地控制了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销售使用,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了农资市场秩序。1月中旬由县政府副县长白光裕亲自带领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人员开展了农资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在检查中,未发现高毒高残留及违禁鼠药销售。

二是灵活采取重点检查与专项抽查、随机抽查与定点检查、群众举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坑农害农行为。对销售散装种子的人员进行了批评和现场教育,并责令停止销售;对个别销售没有备案的种子的门市责令立即停止销售,并按规定申报备案。

三是组织综合执法大队开展农资经营市场执法大检查,对种子经营网点和乡镇农贸市场进行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20台次,执法人员60人次,检查种子市场10个次,检查种子经营门市80个次,依法收缴散装杂交水稻种子40余公斤,查处违规销售种子门市1个,销售过期农药门市1个。

四是为确保农民买到称心合格的农机产品,加强打击假冒伪劣农机产品的力度,进一步净化和规范农机销售、维修市场,保证春耕期间农机生产安全顺利进行,xx县农业局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检查组,深入农机经营销售市场、农机维修网点,开展“3.15”全县农机打假专项执法行动。在整个行动中,分别深入到全县10个镇,对16家农机维修网点和8家农机及配件销售点,4家农机销售门市开展突击检查,同时对农机维修设施、维修人员技术资质,零配件质量等进行了逐一核查。

在检查中,先后对2家不具备维修资格、维修人员无技术资质、无经营许可证的“三无”农机维修点进行了依法取蹄,对6家个别项目达不到技术要求,问题较轻的农机维修网点,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对两家出售“三无”零配件、涉嫌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的销售点,下达停业整顿通知,按相关规定做了相应处罚,并依法扣押封存了有质量问题的零配件13件(套)。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3、种子限价太晚,经销商反应:以前买的,不退款,必将引发社会矛盾;

4、农药品名多、乱、杂,抽样送检难、费用高。

建议:

种子价格进、销差,由国家规定比例提前采取限价措施。农药经营实行许可,便于监管。

打假工作总结篇十四

(一)周密部署,狠抓落实。3月22日由农业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和供销总社等五部门联合行文下发了《20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年农资打假工作重点是“保春耕、端窝点和查处大要案件”,各部门、各地根据这一总体要求,结合本系统和当地实际,对农资打假工作进行了更为详尽的工作部署。全国供销总社分别于2月和7月下发了《关于做好2003年供销合作社系统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通知》、《关于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引向深入的通知》。同时,通过大力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建立信用制度等标本兼治,净化市场。

为了把农资打假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今年农资打假部际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采取不同形式,加强了对各地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农业部对农资产品专项检查进行了具体安排,并于4月15日-21日组成四个调查组,深入湖南、山东、辽宁和江西等省进行了调研,为推动农资打假深入开展提供了第一手资料。9月份由农资打假部际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组成7个联合督查组,赴部分省对农资打假工作进行现场督导,并采取问卷调查等形式对当地工作绩效进行了评估。农资打假专项斗争部际协调小组召开了三次成员会议,分阶段对农资打假工作进行了具体指导和部署。

各地先后加强了对农资打假工作的领导,健全了农资打假工作机构,充实了执法人员,农资打假工作由临时性工作向常规性工作转变。各地、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积极工作,都以不同形式开展了春季农资打假行动和重点农资品种的专项治理行动,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农资打假措施的落实。

(二)发现问题,跟踪整改。对于检查出的问题,坚持追根溯源,加强整改监督工作。今年年初,农业部召集在去年农药市场抽查中有问题的156家农药企业通报了抽查结果,要求其限期整改。通报会后,销毁了不合格农药标签4421万张,从市场上回收不合格农药产品共5914吨,重新印制合格标签共1亿余张。一些地方也根据本地农资生产应用特点,对重点农资产品进行了跟踪监控。对于各种农资投诉案件,都认真按照有关法规和程序移交和分工处理,今年以来农业部农资监管直接受理来电来信投诉2563件,根据核查情况,直接由有关司局和移交地方处理的农资案件901起,并对处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督办。从反馈的处理结果表明,基本得到了妥善处理,部分受损失的农民的到了补偿。

(三)加强抽检,强化监管。全国已建成并授权对外开展工作的农资部级质检中心58个,国家级质检中心9个,以这些中心为龙头的农资质检网络正在形成,农资市场监管机制不断完善,对一些重点农资的监控力度在不断加大。在去年全国农药市场抽查的基础上,今年农业部又组织开展了全国农药市场大检查行动,出重拳整顿农药市场秩序;在3月、7月和11月分别安排了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抽检,并发布检测结果;针对年初欧盟禁止从中国进口动物源产品的决定,已于4月份下达了20660批动物源性食品中兽药残留检测任务,并将检测计划提交欧盟。国家工商总局和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对2400余家经销单位的19种农资商品进行了质量监督抽查,查处违法违规经销单位1372家,罚没款320.5万元。

同时,农业部全面加强了农资监管工作,先后发布了《食用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化合物清单》、《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和禁用限用的高毒、剧毒农药品种清单,颁布了禁用限用渔药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将组织对这些禁用限用农药、兽药、渔药进行专项检查。

(四)完善制度,查处大要案。农资打假部际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地都加强了工作制度建设。农业部今年6月24日发布了《农业部农业生产资料打假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同时公布了农业部农业生产资料打假举报电话。

由于各部门措施得力,通力协作,今年查处大要案件的力度明显增强,去年查出的案件,今年已基本结案。据各地上报统计,今年新立案查处标值5万元以上的大要案件241件。据公安部不完全统计,1-11月底,全国公安机关破获各类农资案件366起,处理涉案人员361人,捣毁农资制假售假窝点59个。农业部会同公安部在春节前后重点围绕打击“瘦肉精”,查处了一批大要案件,浙江、广东、江苏三起制售和使用“瘦肉精”的违法企业和个人受到了刑事追究。公安部公布第三批重点督办案件中,涉及农资的有4起,对农药、种子、饲料等重点农资案件进行了督查督办,有力地打击了严重扰乱农资市场经济秩序和坑农害农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处理了湖南、广东培矮64s杂交水稻种子事件;督查了贵州农业厅发现的山西屯玉种业有限公司涉嫌销售未经审定的3万多公斤玉米种子案件;湖南省朱千柱等人非法生产销售伪劣饲料案件等。10月下旬,农业部、公安部派员赴贵州省督办国务院点名案件贵州科新畜禽饲料厂“瘦肉精”案,犯罪嫌疑人已抓获,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结合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了对“送货下乡”以及在农村举办的各种商品展销会的监管,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农药、种子、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和农民日用消费品等坑农害农行为,1-11月份共查处假冒伪劣农资案件1.4万件,查获假冒伪劣化肥4.89万吨、种子3788吨、农药3674吨等。

(五)打假与扶优相结合,提高农民识假防假能力。各地在打假的同时,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积极扶持和宣传经认可的优质农资产品,将假冒伪劣农资挤出农业生产应用领域。农业部推荐了一批高效低毒经济安全农药;已结合“大豆振兴计划”,推荐了一批高油、高产大豆新品种;公布了水稻联合收割机质量跟踪调查结果,并推荐了机型的名单;开通了名优农机产品网页。还在全国开展了以“让农民明明白白买农机”为主题的农机产品质量投诉“3・15”统一大行动,发放各种宣传品240余万份,接受咨询和投诉21万人次,现场为农民修理机具1.78万台(件)。质检总局部署了“农资打假下乡”活动,把打假深入到田间地头,许多案件当即得到了处理。河北、宁夏、天津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经权威机构鉴定和生产实践检验的结果,向农民推荐了一批优质农资产品,并对生产优质产品的'企业给予扶持。

(六)各部门相互配合,联合打假。农资打假工作在中央涉及九个部门,在农业部内涉及7个司局,在地方也相应由多个部门承担。经过一年多的磨合,各部门在工作配合上更加默契了,真正形成了农资打假的合力。在8月底召开的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研讨会上,各部门、各司局、各地充分肯定了一年多来的农资打假工作成绩,代表们怀着对农资打假工作的高度责任感,满怀信心地深入研讨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措施,对于加强各部门在工作中的协调、配合,对于推动农资打假工作向纵深发展,必将起到积极作用。

(七)加强宣传,保持高压态势。8月20日,农业部首次会同工商、质检、公安等九个农资打假成员单位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发布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资打假投诉举报电话。同时在中国农业信息网上设立了“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斗争”专栏,在农民日报开设了“农资打假”专栏,交流工作,沟通信息。共编发《市场质量信息简报-农资打假专刊》100期。以各种方式向社会敞开投诉大门,鼓励广大人民群众检举、揭发各种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形成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行为“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和强大压力。

但是,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很不完善,制假售假现象仍较突出。目前农资打假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有些地方对其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存在临时应付思想。二是一些地方和部门从本地或小团体利益出发,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严重。三是还没有完全形成先进高效的管理体制。四是手段落后,人员素质不高。为此,我们必须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逐步解决上述问题。

二、农资打假工作初步打算

明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农资打假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依法打假,把打假工作的着眼点从农资经营者和使用者拓展到农资生产领域,把农资质量抽检作为打假的一项常规性工作不断加强,努力规范生产经营主体、渠道和经营行为,切实实行政事、政企分开,加强综合执法,增加农资打假投入,全面加强农资监管;通过积极发展连锁配送等新型流通业态,提高优质农资的市场占有率,从整体上推进农资打假工作向纵深发展,努力建立良好的农资市场经济秩序。

拟采取以下主要措施:一是要求全国农业系统把农资监管作为一项常规性工作列入工作日程加以推动;二是加强农资质量抽检,注重从源头上加大打击力度,对不合格的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和单位进行及时曝光;三是通过名牌评定等形式把打假与扶优相结合;四是结合“金农工程”,推动农资有关证照信息的电子化,推动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和透明度;五是通过现场会等形式推动农资打假全面工作。

打假工作总结篇十五

为进一步加大农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保障秋冬种农业生产顺利进行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省农委关于开展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秋季农资市场专项治理行动,现将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部署及时,行动迅速。接到**农质函【20xx】767号文件后,我县立即行动,召开了农资打假行动工作动员会,让每一个执法人员提前进入角色,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县20xx年度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秋季农资打假行动紧张有序展开。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利用电视、广播、明白纸、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宣传农资法律法规,普及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知识,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和能力。整个行动期间共宣传咨询20xx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制作电视新闻一期。

三、采取集中行动和长效监管的形式,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在秋种关键时期集中力量对辖区内所有农资生产企业和经营网点开展了一次"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了乡村级农资零售市场和经营门点,农资挂靠、代销和承包经营户等。对已丧失相关资质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农资市场经营主体,依法予以了清理。及时发现违法违规经营现象和假冒伪劣、不合格农资产品,最大限度地将假冒伪劣、不合格农资产品控制在农民使用之前被清缴和查处。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车辆30余台次,执法人员150人次,()检查种子经营网点500个次,肥料经营网点600个次,农药经营网点500个次,饲料经营网点100个次,限期责令改正案件10起,立案查处违法经营案件5起,涉案农资价值10余万元,取缔不合格网点2个。

四、加强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力度。自9月下旬开始,分三个时段对种子、肥料、农药(除草剂)、饲料等进行了质量抽检行动,对群众反映强烈和问题突出区域的农资产品,加大了监督检测范围和频次。共抽取25个批次的小麦样品,18个批次肥料样品和9个批次饲料样品,对检测的不合格产品依法正在进行处理。

为进一步加大农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保障秋冬种农业生产顺利进行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省农委关于开展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秋季农资市场专项治理行动,现将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部署及时,行动迅速。接到**农质函【20xx】767号文件后,我县立即行动,召开了农资打假行动工作动员会,让每一个执法人员提前进入角色,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县20xx年度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秋季农资打假行动紧张有序展开。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利用电视、广播、明白纸、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宣传农资法律法规,普及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知识,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和能力。整个行动期间共宣传咨询20xx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制作电视新闻一期。

三、采取集中行动和长效监管的形式,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在秋种关键时期集中力量对辖区内所有农资生产企业和经营网点开展了一次"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了乡村级农资零售市场和经营门点,农资挂靠、代销和承包经营户等。对已丧失相关资质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农资市场经营主体,依法予以了清理。及时发现违法违规经营现象和假冒伪劣、不合格农资产品,最大限度地将假冒伪劣、不合格农资产品控制在农民使用之前被清缴和查处。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车辆30余台次,执法人员150人次,()检查种子经营网点500个次,肥料经营网点600个次,农药经营网点500个次,饲料经营网点100个次,限期责令改正案件10起,立案查处违法经营案件5起,涉案农资价值10余万元,取缔不合格网点2个。

四、加强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力度。自9月下旬开始,分三个时段对种子、肥料、农药(除草剂)、饲料等进行了质量抽检行动,对群众反映强烈和问题突出区域的农资产品,加大了监督检测范围和频次。共抽取25个批次的小麦样品,18个批次肥料样品和9个批次饲料样品,对检测的不合格产品依法正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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