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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优秀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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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优秀17篇)
2023-11-10 09:44:02    小编:FS文字使者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幼儿园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一

为实现假日旅游市场“安全、有序、优质、高效、文明”的目标,营造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假日工作指示精神和部署要求,结合我市旅游行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制定实施游客流量管控方案,严格按照“限量、预约、错峰”的要求,采取网上预约方式入园,控制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75%。

(二)组织工作人员及消费者严格落实扫码(包括查验行程轨迹)、测温、戴口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人员实名登记,根据网上实名制分时段、间隔性等方式安排游客入园。

(三)游客服务中心应放置防治新冠肺炎的宣传资料,免费向市民游客发放,并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提示牌、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及时提醒游客游览期间疫情防控的注意事项。

(四)做好景区游客服务中心、购票窗口、出入口、游览步道、观景台、卫生间、停车场等公共场所的卫生消毒,对景区密闭建筑、游乐设备、餐饮场所等进行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洗手、喷淋等设施应保持正常运行。做好景区垃圾分类处理。

(五)加强对旅游景区出入口、主要通道、重要参观点、休息区、餐饮等容易形成人员聚集区域的巡视巡查和疏导管理,保持人员间距,严防游客拥挤和聚集;在必要情况下,应采取关闭景区、分流疏导游客等措施,确保游客安全。

(一)加强酒店、民宿公共场所管理,大堂或大厅控制人员聚集,严格落实扫码(包括查验行程轨迹)、测温、戴口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做好员工和入住人员健康检测,落实实名登记、信息填报制度。落实员工防护和疫情防控培训,工作人员上岗必须严格洗手消毒,时刻佩戴口罩。

(二)落实客房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制度,严格做到客房日用品“一客一换一消毒”;疫情期间建议停止空调通风系统的使用,尽量采用直接开窗通风,每天早、中、晚,至少三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定期对餐厅等公共区域、电梯按键等公共设施、厨房、过滤网等空调设施、热水系统、拖把等洁具、非密闭式的污水泵井周边等进行重点消毒。

(三)餐厅对循环使用的餐具进行高温消毒,倡导公筷公勺,加大餐厅、茶室内餐桌间距,开展团体性、群众性聚餐、宴会活动提倡每桌不超过10人,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杜绝浪费。

(四)温泉设施实行预约服务、实名登记。温泉池营业期间保持有新鲜温泉水不断补充,开展定时消杀工作。

(五)做好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把好食品采购、存储、加工等环节,特别是接触进口冷冻肉制品与水产品环境和产品的员工,必须佩戴手套、口罩等进行操作,保障食品安全。

(六)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接待超过50人以上团队客人,要及时向旅游主管部门报备;一旦发现疑似患者,要安排疑似患者在临时隔离间等候并上报卫生健康部门及行业管理部门。

(一)要了解和掌握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疫情防控情况,将疫情防控和安全措施贯穿游客招徕、组织、接待各环节,落实熔断机制,一旦旅游目的地被列为中高风险地区,未出发的团队必须立即取消或更改旅游行程。

(二)已经在中高风险地区的旅游团队,须暂停在当地的旅游活动。旅游团行程中出现发热人员时,全团暂停行程,就地观察,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情况,配合卫生部门对发热病人进行调查和隔离观察,并按照卫生部门意见,确定其他人员是否继续行程。

(三)做好行前游客信息采集以及出行前排查相关工作,合理确定团队人数,提倡小规模旅游团队,出团时尽可能安排游客分散就坐,旅游包车不低于25%的空座率,防止人员集聚。

(四)导游做好游客在乘车、入住、购票、游览、就餐等环节的防控提醒,引导游客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做好个人防护。

(五)旅行社企业应加强营业场所管理,完善疫情防控方案以及应急预案,做好场所卫生清洁、消杀和通风等工作,配备好防疫物资,同时加强员工健康管理,建立员工健康记录表,每日进行体温检测,及时掌握员工健康状态、出行轨迹等情况。

各旅游企业要严格执行专人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保持足够的应急力量,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联得上、赶得到、办得了”。要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遇有疫情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要按规定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市文广旅体局和属地政府部门。

本指引由xx市文广旅体局市场管理科负责解释。

幼儿园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二

2月21日,县人民政府县长郝春明组织召开了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专题会,集中传达学习了银川市关于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听取了民政局对县中心敬老院、安馨养老院疫情防控工作汇报,并就进一步扎实做好我县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为切实将我县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抓实抓细抓牢,现结合会议精神和当前的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成立民政局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徐军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哈东军、纳超英担任,成员由孙静、席吉兴、张燕、冯悦、王祥、安军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全面安排部署区市县党委、政府及民政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决定、要求。

领导小组下设中心敬老院、安馨养老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小组。中心敬老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组长由哈东军担任,副组长由王祥担任,成员由孙静、张燕、李全义组成;安馨养老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组长由纳超英担任,副组长由安军担任,由席吉兴、冯悦、李伟组成。防控工作小组负责监督、指导各养老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监督落实区市县党委、政府及民政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决定、要求;协调解决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同时各养老机构也相应的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养老机构院长担任,成员由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组成。各养老院根据各院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养老院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落实区市县党委、政府及民政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决定、要求;实时监测和防护,切实保障养老服务对象和员工的健康安全。

结合贯彻落实县委下发《关于落实疫情管控“四包一”“四服务”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好养老机构服务对象管控工作。即:以养老机构老年人为单位,由民政局副局长牵头,带领一名民政局科室主任、一名医护人员组成工作服务专班,分别包抓两个养老机构,并协调解决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养老院内管理人员、医护人员、护理人员要严格落实管控服务工作职责,做好老年人的健康监测、心理疏导、餐饮配送等工作。

1.副局长负责落实好“盯管职责”,做到“包干到院”。全面掌握全院工作人员、老年人每日情况,每日检查一次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工作人员服务情况;封闭期间监督落实院内人员不能外出规定;协调解决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安排和督促民政局科室主任、养老院管理人员、医护人员干部落实各自工作职责。

2.民政局科室主任负责落实“管控职责”。每天协助局领导清楚掌握全院工作人员、老年人每日情况,每日检查一次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多渠道了解院内老年人需求情况;通过微信视频、电话谈心等方式引导工作人员、老年人打消心理顾虑,劝导其不擅自外出,严格遵守院内各项规定,并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完成体温监测等工作;协调解决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督促养老院管理人员、医护人员干部落实各自工作职责。

3.医护人员负责落实好“监测职责”。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及卫健部门要求,做好封院期间防疫知识宣教,做好院内工作人员、老年人健康检查和心理疏导等工作;每日定时做好工作人员、老年人两次体温监测工作,登记每日情况并及时和局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共享信息;每天要通过上门查看、敲门确认、微信视频、电话谈心、谈心谈话等方式引导工作人员、老年人打消心理顾虑、消除不必要恐慌,劝导其认真遵守疫情期间各项规定,不外出;督促养老机构工作人员落实好全院人员体温监测、送餐服务和室内外楼道、院内消毒杀菌工作。

4.养老机构工作人员要落实好服务责任。要按照服务要求,落实好院内老年人体温监测与送餐服务等工作。协助医护人员对老年人进行体温监测、了解健康状况并做好记录,也可通过询问了解、谈心谈话等方式做好老年人健康宣传、心理疏导等工作;及时了解院内老年人生活需求,督促老年人做到勤洗手、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定时收取老年人房间垃圾并做好口罩、垃圾集中消毒处理,同时完成室内外楼道、院内消毒杀菌工作,确保各项监测、服务保障工作有条不紊。

1.抓好区市县疫情防控工作会议文件贯彻落实。各小组工作人员、各养老机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区市县党委、政府及区市县民政部门召开的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各项会议精神和下发的各项文件精神,坚决抓好贯彻落实。同时要熟悉掌握《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的通知〉》、《民政部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老年人就医指南的通知》等内容,结合民政厅下发的关于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系列通知要求,进一步学懂弄通,坚决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要求,切实做到使每位工作人员应知应会、逐项抓好落实。

2.加强内部管理,坚持做到“十个凡是”。养老服务机构实行封闭管理后,要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坚持做到“十个凡是”。凡是入住养老院老年人的家属、亲戚到养老机构探视的,一律谢绝,讲明原因,做好疏导工作;凡是入住养老院的老年人2019年内被家属亲戚接回家过年的老年人,疫情防控期间,一律采取居家留观居住,待疫情稳定后,再通知入住;凡是户籍宁夏以外春节期间回家过年的工作人员,休假结束,返回到宁夏,暂时居家隔离,不安排入院工作;休假期间居住小区在疫情防控期间存在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等情况住宅小区的工作人员,休假结束,也暂时居家隔离,不安排入院工作;凡是要求新入住老年人一律暂停接收;凡是养老院的老年人一律取消集中用餐,全部实行送餐服务,每天由工作人员向每个房间送餐,而且餐具全部使用一次性餐具;同时院内暂停一切聚会活动;凡是养老院院内所有人员每天都要实行晨检、晚检制度,记录体温,而且每天必须配戴口罩;每天要院内工作人员对室内室外采取喷洒消毒液进行消毒;凡是在敬老院工作的人员,必须做好值班值守工作,不能随意外出养老机构;封闭期间,凡是院内老年人因封闭有不适应情绪的,工作人员要耐心做好在院老人心理疏导、心理慰藉工作;每个养老机构都要设置隔离场所,凡是发现有个别老年人出现体温异常情况,要尽快采取隔离措施,落实好监护和检查,以防发生意外,有效阻断传播途径;凡是到养老机构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一律暂停。同时,各养老服务机构要安排工作人员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多种方式及时向入住老人家属发布院内疫情防控安排和相关服务通知,让老人家属掌握了解疫情期间老人在院情况。

3.突出重点,切实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一是在前期严防死守的基础上,要切实抓好“三突出”落实“四结合”。要突出防控阻击,积极将病毒阻击在院门外,严格管理在院老年人和工作人员,禁止人员出入;要突出防控管理,积极将病毒消杀在感染之前,落实好室内外巡查护理、消杀灭菌、分散就餐等工作;要突出隔离监测,设置隔离区,一旦出现感染,确保疫情可控可防。要将防控老年人感染同防控工作人员感染结合起来,将疫情防控工作同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结合起来,将疫情防控工作同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危化品安全等结合起来,将落实封闭式管理与老人需求入院结合起来,确保疫情防控和安全运行两不误。二是要切实落实《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的通知〉》、《民政部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老年人就医指南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指南通知》相关条款要求实行操作管理。三是要及时分析各养老机构防控工作的薄弱环节,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要求,细之又细、实之又实的抓好各项规定落实,严防疏漏,严防推诿,严防松懈麻痹,持续强化疫情防控工作责任。

防控期间,各养老机构出现防护用品、生活物资短缺情况,养老机构负责人或民政局工作人员要积极协调联系,采取送货上门方式予以解决。要坚决杜绝工作人员外出购置生活用品和防护物资情况。凡是养老院需要购买生活用品及生活物资,供货单位送至大门口,要将送来的生活用品及物资实行登记备案。登记备案要详细登记送货时间、送货人姓名、身份证号、供货单位、联系电话,购置的物资品种名称、数量等内容。生活物资用品清点后要经过消毒处理,再入院。老年人亲属给老人送来的生活用品,也要全部进行消毒处理后,再转交给个人。同时民政局将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解决养老机构防疫工作、生活需求等方面存在的经费物资保障问题。

在这次疫情防控工作中,暴露出我各县养老机构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还存在管理工作不细致、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经验不足等问题。各养老机构负责人要清醒认识自身存在的问题,根据近日来开展的防控工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并结合当前各个检查组在督导检查过程提出要求整改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落实。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克服麻痹大意思想,不断完善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不断强化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全面提升养老机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能力,确保疫情防控取得全面胜利。

1.民政局将协调安排电信部门在各养老机构出入口安装监控设备,监督各养老机构禁止人员出入规定落实及来访人员、购置生活用品登记落实情况。

2.各小组成员要按照工作要求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职责。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抽查各养老机构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如发现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有履职不到位,工作推诿扯皮现象,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幼儿园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三

为科学、规范、及时、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防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扩散,确保单位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按照xx、市委市政府和省国资委有关要求,根据疫情形势和进展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按照统一领导、及时反应、协调一致、规范措施的指导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范疫情传播,保障防控成效,维护正常工作生活秩序。防控工作在单位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

(一)人员防控

人员检测防控范围为单位员工。

第一类情况:目前在湖北人员。目前已在湖北地区尚未返回天津的人员须经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返回,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返回。(备注:本单位目前没有此类人员)

第二类情况:有密切接触人员。与疑似或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有过近距离接触人员;与从湖北地区、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返回人员有密切接触(包含本人是返回人员,子女在湖北地区上学、上班返回人员)的人员。

1、与自确定为疑似或确诊病例前十四日有过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应立即上报保障工作组,由保障工作组统一登记汇总在册。

2、密切接触人员应立即上报保障工作组,由保障工作组统一登记汇总在册。

由防控工作组负责通知汇总在册人员居家隔离,并对居家隔离情况进行密切监控,每天二次收集体温和身体状况等信息并向领导小组报告情况。一旦出现身体状况异常,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报告当地卫生疫情防控部门。解除居家隔离时间为自最近一次与疑似或确诊病例有过近距离密切接触之日起后十四天内无异常。

第三类情况:其他人员。公司其他员工,在政府部门宣布疫情解除前,坚持每天测量体温一次,及时通过微信群上报。一旦出现发热或者干咳、气促、肌肉酸痛无力等疑似症状,应该立即向防控工作组报告,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报告当地卫生疫情防控部门。如被确定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保障工作组重新排查上述第二类情况人员。

(二)场所防控

对二楼会议室、走道等公共区域和出现病例楼层的所有办公室进行定期消毒,必要时寻求属地防疫部门技术支持。

门卫人员负责对进入腾达建筑人员的体温测量工作,体温异常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进入腾达建筑人员一律要求佩戴口罩;加强保安、保洁等工作人员的防疫教育和管理。

疫情期间,非经单位领导小组批准,各单位、部门不得接待商务活动或组织聚集性活动,充分使用网络交流工具。

疫情期间随时关注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的疫情信息,政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宣布解除紧急措施后,本预案停止执行。

宣传组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强化宣传防护知识及防控措施,按照规范进行落实。单位系统人员应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对于隔离员工要给予必要的人文关怀,做到“隔离不隔心”。

(一)做好所在单位生产经营工作的必要物资储备。

(二)做好员工在疫情期间的必要医疗防护物资储备。

(三)由保障工作组进行具体的物资统筹协调管理。

1、在单位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的4个工作小组根据职责分工工作。

2、一旦发现疫情或与疫情有关的信息,所有员工必须如实及时向单位领导小组反映情况,如有故意隐瞒信息的将进行严肃处理。

保障工作组组长:

电话:

专员:

防控工作组组长:

电话:

专员:郭宝春

综合工作组组长:

电话:

专员:

幼儿园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四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1月2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鲁教办字〔2020〕4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通知》(鲁教办字〔2020〕5号)要求,为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校园传播流行,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校园稳定和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应急预案,请务必遵照执行。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采取坚决有力举措,切实做好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

(一)预防为主。加强疫情防控,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采取措施,切断传播途径,迅速控制疫情,严防疫情在学校的传播和蔓延。

(二)联防联控。疫情防控实行条块结合、联防联控、分工负责,共同落实防控措施。

(三)及时处置。确保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对防控对象及密切接触者按规定进行医学观察。对疑似病例及时送指定医院进行诊断和治疗。

成立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张立祥、袁志勇

副组长:战文翔、史梅、耿少平

成员: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亭同志担任。

(一)学校办公室。执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负责汇总学校各部门每日报告情况,对接上报省卫健委、省教育厅;与烟台市卫健委、烟台市教育局、牟平区卫健局等地方政府卫生健康部门保持紧密对接,及时协调处理疫情突发情况;与学校各部门保持紧密沟通,负责防控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统筹加强寒假期间各部门值班值守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二)宣传统战部。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变化,通过学校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发布学校相关防控要求和信息,加强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引导师生科学理性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好舆情监控工作。

(三)学生工作处。及时发布学校相关防控要求和信息,通过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家长群、学生群等渠道及时发布假期生活提示和学校开学工作安排,开展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和家长居家、外出或返校时主动做好防控工作,发现疫情及时报告。

(四)离退休工作处。及时发布学校相关防控要求和信息。对离退休教职工要指派专人对开展宣传教育,做好防控工作。要通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等网络渠道及时发布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引导其居家、外出时主动做好防控工作。执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发现疫情及时报告。

(五)附属医院。要积极配合驻地卫生健康部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做好疫情防控有关条件和应急药械的必要准备。要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及时有效处置疫情。要积极落实学校相关防控措施,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帮助师生提高防范意识、掌握防治知识,引导师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六)总务处。春季学期开学前,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进一步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切实抓好教学楼、宿舍、食堂、公共场馆、实验室、洗手间、水房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七)安全保卫处。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禁止外来车辆、人员入内,联防联控,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学校和谐稳定。

(八)各部门及时对本部门教职工发布学校相关防控要求和信息,要指派专人开展宣传教育,做好防控工作。要通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等网络渠道及时发布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掌握教职工寒假外出及身体健康情况,执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发现疫情及时报告。

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要进入应急状态,全面落实好各项管控措施;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以极端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迅速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对涉及疫情方面的信息迟报、不报、瞒报、谎报的,将严肃问责。

幼儿园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五

突发疫情灾害事件出现后,要把救助人员生命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实施救助,及时疏散处于危险之中的.人员,尽最大可能展开救援工作。

突发疫情灾害事件出现后,当事人、目击者及领导要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报告,及时开展应对灾害事件工作。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宣传普及防治知识;提高防护意识;提高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积极抢救财产,把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学校成立学校疫情灾害事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并明确人员具体职责;平时加强师生员工的安全卫生常识教育,学会自救的措施和技能,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师生演练。

关注上级疫情预报,落实迅情预警预报措施,做到提前预防,及时发现,及时报告,正确应对。

强化值班制度,公布值班电话,白天、夜间专人负责看守,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领导小组成员保证通讯畅通,做到提前预防。及时、如实、详细地向上级做出汇报,确保报告数据详实、可靠。

建立应急抢险救援队,随时待命,听候调遣,准备处理突发事件。购置保障物资,确保用得上、足够用。

(1)保持工作、学习、生活环境通风换气。

(2)少去或不去人群聚集的地方活动。

(3)饭前便后要洗手、正确洗手。

(4)加强锻炼,保证休息,增强体质。

幼儿园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六

(一)继续暂停各类集体聚餐(宴席)活动。

(二)顾客进入餐饮服务单位,应戴口罩,测体温或出示“安康码”。餐饮单位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安康码为黄色、红色和未戴口罩人员,应拒绝进入餐饮场所。顾客除就餐期间外,其余时间必须戴口罩。

(三)每间包厢只开1桌,顾客隔位相坐,面对面距离不小于1米,每桌人数不超过10人。大厅减少桌椅摆放,餐桌实际使用数量不超过平时的50%,餐桌之间距离不小于1米,顾客隔位、错位相坐,面对面距离不少于1米。

(四)每桌每批次顾客用餐后立即对桌椅进行消毒,再安排下一-批次,间隔时间不低于20分钟。

(五)建立就餐人员登记台账,每桌登记至少1名顾客的姓名、联系方式、就餐时间。

(六)要文明就餐,提倡分餐、使用公筷公勺,给予每桌客人双筷勺或公筷公勺。

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工作职责。从业人员每天进行晨检和体温监测,全程佩戴口罩,严禁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从业人员上岗。定时对就餐场所、电梯间等公共场所设施进行消毒保洁,保持食品加工场所和就餐场所的空气流通。

严禁圈养、宰杀、制售活禽,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食品加工制作食品。

商务部门要落实餐饮行业管理责任,市场监管部门要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卫生健康部门要落实防疫工作指导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联动机制,共同推动餐饮业复工复业。

幼儿园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七

为了提高我园预防和控制突发传染病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传染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教职员工以及幼儿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园实际,贯彻落实防治传染病,本着"科学预防、依法管理、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实现对传染病的控制,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突发传染病事件可分为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非典、禽流感、麻疹、流行性乙型脑炎、伤寒和副伤寒等)、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手足口病等)

1、幼儿园建立各项卫生工作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

2、卫生保健老师和班主任密切配合做好每天晨检工作,保健老师在晨检中应做到一摸、二问、三看、四查,并认真填写幼儿全日观察登记表,保证幼儿园预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3、幼儿园所有工作人员上岗前需进行体检,持健康证方可上岗;幼儿在入园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经检查合格方可入园。

4、幼儿园开展预防宣传教育工作,定期进行有关预防传染病的知识培训,保证每周的健康教育,教会师生一般防病知识,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5、幼儿园学习场所、生活场所要通风换气和定期消毒。

6、班主任应加强对幼儿的巡视,发现传染病病例或凝视病例,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向分管保健老师或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报告,不得隐瞒实情,分管保健老师应在第一时间到达发病班,及时采取隔离措施,同时根据幼儿入园报名表上提供的紧急联络人信息与之联络医院诊治。其原则是: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早隔离。

7、按疾控制定的《各类物品消毒方法》做好各项预防性消毒工作。

1、在确诊传染病后,根据传染病上报制度,幼儿园应在第一时间内电话向有关部门,详细填写病例基本情况传报单。

2、对疫情班要保健老师应做到单独进行晨检,不可与正常班并在一起晨检。在晨检中应特别注意疫情班传染病的发病特征。

6、开展相关疾病的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如出专栏、上课、发放宣传资料等;

8、疫情班班级做到该班幼儿不插到正常班去、也无新进幼儿插入此班、也不和其他正常班并班进行教学活动。

9、疫情班隔离期应自最后一例病例发病后最长潜伏期内无新发病例可结案,方可结案小结。

10、加强全园的消毒工作:按疾控制定的《各类物品消毒方法》做好各项预防性消毒工作。

11、疫情班的幼儿出入园舍有专用通道,不得走其他班幼儿所用的通道。

幼儿园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八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学校餐厅防控管理,满足师生就餐需求,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健康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1、学校要安排专人对食堂工作人员及家庭成员的假期行程、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接触史等信息进行全面摸排,要建立台账;特别是从湖北或重点疫区返回西安的,做好登记。

2,做好相关食堂工作人员食品安全及防疫知识培训。

3.食堂工作人员要保持良好个人卫生,常洗手消毒,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在进行操作时佩戴口罩、工作服、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4.强化配送人员健康监测、洗手消毒和配送设施的清洗消毒,配送人员配送时佩戴符合要求的口罩、手套。

餐厅属于人员密集区域,应加强空气流通,最大限度引入室外新鲜空气。

1.合理开启部分外窗,使餐厅具有良好的自然通风效果,加强室内外空气流通。

2.餐厅具体通风措施:

(1)就餐区窗户全部打开,每天下午收工后关闭。

(2)操作间及储藏室根据实际需求,实施开窗通风。

(3)通风时间:早上8:00,上午11:00,下午14:00三个阶段开启,每个阶段开启时间为30分钟。

1.新冠病毒消毒常用消毒剂:

氯化消毒类: 84消毒液、双氧水等。

高浓度酒精: 75%浓度的酒精(易燃,小规模使用)。

2.消毒方式:

喷雾式:用喷雾器喷洒消毒液进行表面消毒,适用大面积快速有效消毒。

擦拖式:用布或其它擦拭物浸以消毒剂溶液,擦拭物体表面进行消毒,适用小面积及物体表面消毒。

3.具体消毒工作实施表

位置消毒药剂消毒频率消毒方式

就餐区、出入口、过道84消毒液、75%酒精每日三次(早中晚各一次)喷雾及擦拖法

操作间、粗加工间84消毒液每日两次(午餐前 收工后)擦拖法

储藏间84消毒液每日一次(收工后)擦拖法

餐厅门窗

84消毒液每日一次(早餐前)喷雾及擦拖法

垃圾桶

84消毒液每日两次(早晚各一次)喷雾

其它区域84消毒液每日不少于一次喷雾

4.餐厅设置专人实施消毒管理,并做好消毒记录。

1.对供货商加强监督,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2.制定原料采购控制清单,除禁止使用的原料外,不采购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或海鲜等,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

3.健全原材料验收流程,严格食品及原料进货渠道,做好索证索票、收货查验、台账登记、按要求储存等工作。

4.要求供货商的原料运输车辆应具备相关温度、湿度及分隔功能,车辆及运输容器定期清洗、消毒。

5.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

6.采购预包装食品应当向供应商索取长安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开具的《供货凭证》,如供应商无法出具《供货凭证》 ,必须索取食品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明和载明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的供货凭证。

7.食品加工:食品加工各个环节严格按规范流程操作,加工操作前要使用紫外线灯进行空气消毒30分钟,使用消毒液对加工用具、操作台面、抹布等进行消毒。操作时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8.食品烹饪时要烧熟煮透,其食品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成品应用消毒后的容器盛装,与原料、半成品分开存放。

为阻断疫情传播途径,本学期学校继续按上级要求实行封闭式管理,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原则上采取分年级错时就餐,确保师生用餐安全。

1.学生就餐地点

学生按班级错时打餐,一二三年级在各自班级内就餐,班主任和学生一起就餐,主管领导陪餐。

2.错时就餐制

就餐时间暂定为分四拨就餐,一二三年级中午11:50在教室排队打餐;四年级中午11:50排队打餐;五年级中午12:00排队打餐;六年级中午12:10队打餐。教师就餐与各级学生就餐时间一致。

3.注意事项

(1)就餐前班主任要提醒学生洗手。

(2)师生取餐须佩带口罩,即取即走,坐下吃饭的最后一刻才摘口罩,就餐结束后立即佩戴口罩。

(3)避免面对面就餐和扎堆就餐,学生就餐间隔在1米以上,就餐中不交流、不说话,避免交叉感染。

(4)学生用餐结束后,佩就好口罩,检查桌面保持干浄,按一米距离排队将碗、筷等分类送到相应回收桶。

幼儿园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九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绥德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立足职能,周密部署,严密防范,监管到位。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快速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有效防控市场领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一)组织机构

市场监管局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以及各镇食药监所所长和各工商所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督综合执法大队,**为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及时研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有关情况,指导开展市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在疫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

(二)职责分工

1.办公室

负责统一调度防控物资、车辆等。

2.市场股、经检大队、综合执法大队、各镇食药监所和各工商所

一是组织开展农贸市场监督检查,全面取消城乡农贸市场活禽交易,坚决管控活禽交易,做到全覆盖,零发生。二是查处农贸市场内野生动物违法交易行为,对农贸市场内发现的涉嫌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通知林业、公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理。三是加强对生鲜家禽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和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督促生鲜家禽产品经营者严格落实索票、索证、台账登记等各项管理制度,所经营产品应具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确保来源合法、可追溯。四是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得承办群体性聚餐宴席,不得经营不符合《野生动物保护法》的野生动物,对于发现违规经营野生动物的餐馆,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3.12315中心

做好相关举报违法违规经营野生动物、活禽交易和哄抬防控肺炎消杀用品、防护物资等用品物价等信息的转办、督查工作。

4.药械股

全面掌握辖区内抗病毒药物尤其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相关药品、口罩、消杀用品等生产经营企业的生产、库存、销售等情况,加强监管,严禁借机哄抬物价,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确保防控产品的质量安全。要协助卫健委等部门做好药品储备和供应,确保我市治疗肺炎药品的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负责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防疫产品的不法行为。

1.县内发生疫情后,领导小组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所有相关部门进入应急工作状态。

2.领导小组迅速召开会议,制定具体措施下发各镇和各相关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指导全系统作好应对工作。

3.对发生疫情的市场,要维护好现场秩序。迅速调查了解疫情发生的现状、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按要求做好相关处置工作。

4.在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协助配合有关部门迅速关闭疫点市场畜禽制品销售区或整个市场,并做好相关善后工作。

5.加大市场巡查力度,特别加强对农贸市场、乡镇集贸市场的巡查,及时上报市场巡查监管情况。严防疫区畜禽类及其产品流入市场。

6.严厉打击非法交易病死畜禽类和未检疫畜禽类产品的行为。从重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防疫物品、物资及借机哄抬物价、扰乱市场和流通秩序的行为。

7.落实市场主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防控畜禽传播的责任。

(一)突发疫情报告

市场内一旦发生疫情或重大案件,要采取零报告制,各镇监管所和综合执法大队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县局。

(二)应急处理情况报告

各所和综合执法大队对疫情排查情况须一日一报,有特殊紧急情况要随时上报。

(一)确保通信联络畅通

应急预案启动期间,市场监管局系统所有工作人员手机保证24小时开通,严禁关机或不应答。

(二)值班备勤工作

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人员工作日要全部在岗,休息日50%以上的干部备勤。遇到紧急情况,相关人员保证半小时内集结。

(三)物资保障

对进入疫区参与指挥与防控疫情的工作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包括手套、口罩、防护服、一次性帽子或头套、胶靴、防护镜、人用消毒药等。办公室负责统一调配防控物资,要确保设施、装备等正常。执法车辆、通讯设备、检测设备等要随时处于备用状态,做到随时应急,随时使用。

各相关股室、执法大队和各镇所要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做疫情防控科普知识宣传工作,使经营者、消费者了解疫情传播的'特点及预防知识,增强科学防范意识,提高防范保护能力。

所有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疫情信息发布的工作纪律。未经领导小组同意,不得对外发布任何有关疫情的信息。

(一)严格追究信息瞒报、迟报、漏报责任

对发生疫情信息瞒报、缓报、谎报的股室及单位,对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二)严格追究相关人员“不作为”责任

对未按照县局应急预案要求履行职责、推诿扯皮、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将严肃处理。

(三)严格追究工作不力干部的责任

对因监管不力、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疫情通过市场渠道传播的,将上报县纪委进行查处。

幼儿园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十

根据《江苏省学校及幼托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卫生学技术指南(试行)》《江苏省中小学校防控指导手册(第一版)》和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指南。本指南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包括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成人非学历文化教育机构、早教托幼机构、青少年宫、职业技术培训机构、托管机构等。

1、全面暂停线下培训活动。各类培训机构在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全面暂停线下教育培训活动,涉及与机构有关的所有集体活动一律停止。各培训机构要在门前醒目处张贴暂停培训公告,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做好学生及家长的解释工作。

2、明确机构主体责任。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将疫情防控责任分解落实到中层管理人员、一线员工,明确各自职责。

3、科学制定“两案九制”。培训机构应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技术指导下,制定科学完善、易于操作的“两案九制”,张贴上墙,严格执行。

4、提倡线上教学和办公。提倡运用网络通讯软件、教学平台开展员工教研和学生线上教学,鼓励培训机构免费开放优质网上教学资源。线上教学人员应居家进行,不得集中办公。网上教学不得提前教授新学期课程。

1、开展师生员工健康排查。要每天排查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和行程动向,做好三类人员情况跟踪,及时报送主管机关,动员在疫情重点地区员工暂不返宿。

2、做好复课前返校人员疫情筛查。详细统计每一名师生员工的疫情筛查情况,对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主动报告主管机关和所在社区,要求及时就医,确保每一名师生复课前居家隔离时间不少于连续14天。

3、做好防控物资储备。储备不低于15日用量的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洗手液、消毒液、体温检测设备,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科学、安全进行存储。

4、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培训机构要加强场所内外的保洁和消毒,加强各类场所的消毒与通风,彻底消除卫生死角,保持环境整洁。

5、强化疫情防控知识培训。要组织员工对“两案九制”的培训,让员工熟悉预案的操作流程。要在机构显著位置张贴防疫常识、宣传图标。

6、严格线下复课备案审批。待全市培训机构线下复课时间公布后,各机构向审批(登记)机关提出复课申请,经审批(登记)机关评估备案后方可复课。未经备案的机构不得线下复课。

1、落实安全防疫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防疫工作各项制度要求。定期排查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提供餐饮服务的机构须经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后方可经营。

2、做好机构消毒通风。严格执行同一时段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的规定。落实“消杀记录制度”,每天开展清洁和消毒工作,加大重点部位消毒次数。机构内部各房间,每天至少通风三次,每次至少30分钟。

3、加强门卫管理。要安排专职安保人员进行防控,严控人员出入,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机构,确需进入的按规定进行登记检测后进入。

4、开展缺课登记。严格执行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及时将学生因病缺课的信息上报至主管部门。

5、做好疫情防控操作。每天按规定监测进入机构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状况,体温超过37.3℃的发热者、咳嗽者,须按疫情处置流程立即就近送至定点医院就诊,同时向审批(登记)机关报告。出现可疑或确诊病例的,按卫健部门要求采取部分停课、全部停课和其他防控措施。被停课的机构,须经卫健部门同意后方可继续复课。师生病愈或隔离期满后,须提供医院治愈证明方可参加线下培训活动。

1、强化部门监管责任。教育部门加强有办学许可的文化类机构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直接登记的非文化学科类营利性培训机构、托管机构监管,民政部门加强直接登记的非文化学科类非营利性培训机构监管,人社部门加强职业培训机构监管,卫健部门加强早教托幼机构监管和各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指导。

2、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培训机构不得接收隔离观察期未满的学生参加线下培训活动。培训机构发现有发热、咳嗽学生,要通过审批登记部门协调通知学校加强对此类学生健康状况监测。

3、加大违规机构处罚力度。对疫情防控期间卷款潜逃的机构、擅自提前复课的机构、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疫情防控而造成疫情蔓延的机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执行不力、防控措施不严的机构,由审批登记机关予以纳入黑名单、降低年检等次直至吊销证照处罚。

幼儿园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十一

为切实加强蒙城农商银行关于新型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治工作,全面应对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营造健康安全稳健的金融服务环境。根据中共中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要指示和省联社、亳州银保监分局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行应急处置预案。

切实重视和加强蒙城农商银行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治工作,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全行疫情防控工作能力,为全行员工和客户营造健康安全的金融服务营业环境。

成立疫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加强疫情防控,重点做好营业场所防控、人员流动管控、卫生防控教育、物资储备等工作。各网点全面摸排员工春节去向,掌握员工身体健康状况,及时发布疫情预防知识,提高员工自我保护意识,提醒员工做好春节假期自我防护。落实营业办公场所的卫生防疫措施,加强清洁通风消毒。对于发现疑似病例的营业网点,立即做好客户疏散,加强日常环境卫生消毒工作。尽量减少客户经理外拓活动,防止外在环境发生交叉感染。

(一)成立疫情防治领导小组。建立领导工作联系和督办机制。由党委书记责统筹抓好全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各网点负责人为本单位本区域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同时,成立全行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督办各级落实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并对落实安全值班、重大事项报送、重要岗位值守和综合后勤保障等方面工作作了具体安排。

(二)建立各级值班制度。全行各分支机构负责人带头留守值班,确保24小时不间断应急值守工作,积极做好应急响应和应对工作,及时上报和应对突发情况。

(三)全行动员,坚决做好疫情防控。从总行到基层一线网点强化安全意识,提升疫情防护能力。对到网点办理业务的客户在进门时提供免洗洗手液、对未戴口罩客户免费提供并提示其做好佩戴。对营业网点和自助机具等设备坚持反复消毒,确保公共安全卫生。并在全行提倡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的宣传教育。

(四)保持信息畅通,建立疫情跟踪上报制度。全行自上而下建立疫情报送联络机制,实行“日报送制”和“零报告制”,详细跟踪辖内疫情防控情况,密切关注员工身体情况,对出现不适情况及时安排就医,确保员工生命安全。

(五)加强正面引导及舆情防控。各网点要认真落实总行要求,积极教育引导网点员工关注官方渠道权威发布信息,在客户服务过程中,注意正面宣导疫情防控,不听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发表不当言论。如有发现涉及我行网点负面舆情,及时上报总行,积极维护我行网点良好对外服务形象。

幼儿园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十二

成立xx企业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组长:建议由企业法人担任

副组长:建议由各副总担任

成员:建议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

下设隔离组、消杀组、防护用品保障组、维护稳定组等工作组,具体负责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一)隔离组

组长:xxx

成员:xxx

职责:负责对需对观察隔离的员工设置专门的隔离区,并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负责定时向区防疫指挥部报告每日情况。

(二)消杀组

组长:xxx

成员:xxx

职责:负责按照相关规定对企业内部各类场所开展环卫保洁、开窗通风、专业消杀等工作。

(三)防护用品保障组

组长:xxx

成员:xxx

职责:负责采购、储备应急物资和防护用品。

(四)维护稳定组

组长:xxx

成员:xxx

职责:负责厂区、宿舍和各出入口及隔离区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做好人员情绪稳定工作,开展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引导。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后,企业做好疫情报告,同时配合各相关部门做好预防、控制等应急处理工作,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企业一旦发生新冠肺炎疫情,立即启动本预案,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一)疫情报告

员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呼吸道症状人员或疑似人员时都应立即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县级卫生疾控部门报告。

(二)疫情处置

1.当发现体温超过37.3℃,并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的人员时,应第一时间就地实行隔离,做好详细信息登记,由当地卫生院按要求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筛查、诊治。

2.企业在接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确诊通告后,应立即全面停止生产活动,禁止人员外出或外来人员进入。

3.配合卫健、疾控等相关部门,对密切接触人员进行登记、建档,并在指定隔离区进行医学观察14天,每天早、晚监测2次体温;其他人员加强体温监测,每天测温不少于2次。未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不得解除隔离。

(三)疫情管控

1.对确诊或疑似人员到过的场所及用过的物品,应迅速、严密、彻底地做好封存,由区疾控部门负责检测、消杀、处理。其他人员应尽可能不进入确诊或疑似人员发病地点,以防传染。

2.每天按要求进行消杀,消杀范围包括办公、厂房、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地面、物体表面,及隔离人员排泄物与分泌物、生活垃圾。

(四)后勤保障

1.安排好被隔离人员的生活必须品的配给。

2.组织排查对必须的防护用品库存量和核算近期使用量,提前采购、合理库存。

幼儿园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十三

近日,北京市连续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坚决阻断疫情传播渠道、遏制疫情扩散蔓延,根据自治区及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精神,现就做好近期我市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汇报如下:

一、进一步做好“一场两站”来呼重点人员安置

市运管局“一场两站”现场工作组要进一步加强“一场两站”境外及重点地区入呼人员登记和安置工作,充分沟通各有关旗县区,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重点的变化随时调整工作流程,厘清工作职责,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强化对重点地区入呼人员的登记和安置,一是要对从北京市新发地市场及其他高风险地区来呼人员,全部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二是要对中风险地区来呼人员,必须立即接受集中隔离管控措施,24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者可解除隔离。

目前高风险地区暂定北京市丰台区花乡乡。

中风险地区根据各地区公布的风险等级分区实时调整,暂定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街道、金融街街道,丰台区西罗园街道、太平桥街道、新村街道、卢沟桥街道、卢沟桥乡、南苑街道、大红门街道、丰台街道、南苑乡,房山区长阳镇,大兴区高米店街道、林校路街道、西红门镇、天宫院街道、观音寺街道、庞各庄镇、黄村镇、魏善庄镇,海淀区永定路街道、青龙桥街道,朝阳区十八里店乡,东城区天坛街道、永定门街道,石景山区八宝山街道,门头沟区永定镇。

二、严格落实客运站和运输工具防疫及分级防控工作

各汽车客运站、客运企业、公交企业、轨道公司、出租汽车企业及共享单车企业要尽严格按照《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四版)》(见附件)有关要求,做好客运站和交通运输工具的消毒、通风和从业人员体温测量、发热乘客移交等工作,对未佩戴口罩、不配合测温的乘客,要拒绝提供服务,对司乘人员和客运站场服务人员要加强排查,对身体出现发热症状的要立即暂停工作。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防疫宣传,引导旅客落实佩戴口罩、“一米线”等防护措施,合理安排出行。若北京市有关区域疫情风险等级发生调整,及时按照相应等级执行防控措施。

三、加强进京省际客运安全管理

市运管局要督促进京省际客运班线经营者严格落实进京旅客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信息登记工作,确保进京旅客可追溯。进一步加强监管,督促进京省际客运班线经营者严格按照许可停靠站点运行,严禁站外揽客,进京后统一到汽车客运站落客,做好旅客落地测温。继续暂停进出北京省际旅游客运,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不得开放省际旅游客运业务,具体恢复运营时间待交通运输部通知后确定。

四、切实做好城市公共交通运营组织

要加强城市公交车途经站点风险排查,对客流集中区域强化客流组织,有效控制人员密度,确保客流平稳有序。采取地铁、公交、定制公交和专车运输等多种方式,满足城市居民通勤需求,地铁、公交企业要积极引导乘客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佩戴口罩,应尽量分散就座,做好必要的个人防护。

五、做好重要物资运输保障

市运管局要积极配合商务、农业农村等部门做好农副产品应急运输保障,确保市场供应和市民生活需要,督促和指导道路货运企业和货运场站经营者严格按照《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表1的要求,全面做好货运车辆、场站消毒及从业人员防护等工作。冷藏保鲜货物运输车辆进出中高风险区域的,经营者参照《指南》表2要求进行信息登记。遇有突发情况立即按照有关规定程序报告属地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或有关部门。

幼儿园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十四

为全面响应全国2022年春季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指导和规范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防控措施,结合双沟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应急预案。

1. 疫情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责任报告单位:镇辖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疫情发生单位、与群众健康和卫生保健工作有密切关系的'机构。

责任报告人:执行职务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包括个体开业医生、检疫人员、检验检疫机构的业务人员)各村居。

2. 疫情的报告时限和程序

镇辖区各村居、机构和个人发现疑似疫情的,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安排医务人员对疑似情况进行初步检测,每日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如实上报。镇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举报相关村居、机构不履行相关应急处理职责或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况。

(一)社区未发现病例

实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策略,具体措施包括组织动员、健康教育、信息告知、高中风险疫区返回人员管理、环境卫生治理、物资准备等。

1.组织动员:各居委会、农场要建立新型冠状肩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社区(居委会)干部、基层医疗机构医生为主,鼓励居民和志愿者参与,组成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社区(村、居)、楼栋(自然村)、家庭进行全覆盖,落实防控措施。

2.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多种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让群众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养成讲卫生、多通风、保持清洁的良习惯。如减少出行,避免参加集会、聚会,乘坐公共交通或前住人群密集场所时做好防护,戴口罩,避免接触动物(尤其是野生动物)、禽类或其粪便。

3.信息告知:向公众发布就诊信息,出现呼吸道症状无发热者到就近医务室就诊,发热患者到发热门诊就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到定点医院(县人民医院和县第一人民医院)就诊。每日发布本地及本社区疫情信息,提示出行、旅行风险。

4.高中风险疫区返回人员管理:居委会要发布告示,要求从高中风险疫区返回人员应立即到所在支部或社区进行登记,并及时上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主动自行隔离14天,村居卫生室医生进行每天两次测量体温,村居委员把好疫情管控工作,派出所做好维稳工作。所有高中风险疫区返乡的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者,及时就近就医排查,根据要求居家隔离或到政府指定地点或医院隔离;其密切接触者也应立即居家自我隔离或到当地指定地点隔离。隔离间请与本地医务人员或疾控中心保持联系,以便跟踪观察。

5.环境卫生治理:社区、村居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治,对居民小区、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孽生环境。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生物防治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体生物密度。

6.物资准备:各单位、村居及家庭备置必需的防控物品和物资,如体温计、口罩、消毒用品等。

(二)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

采取“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6项措施,以及密切接触者管理、加强消毒。

7.密切接触者管理:充分发挥医务室医生、村居干部等网格管理员的作用,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并实施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按照规范集中观察场所。居家隔离者每日随访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指导观察对象更加灵敏的监测自身情况的变化,并随时做好记录。做好病人的隔离控制和转送定点医院等准备工作。

8.消杀:居委会要协助疾控机构做好病例家庭、楼栋单元、单位办公室、会议室等疫点的消毒以及公共场所的清洁消毒。

(三)村居传播疫情

采取“外防输出、内防扩散”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8项描施,以及疫区封锁、限制人员聚集等2项措施。

9.疫区封锁:对划为疫区的居委会,必要时可采取疫区封锁措施,限制人员进出,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等。

10.限制人员聚集:居委会辖区内限制或停止集市、集会等人群聚集的活动,关闭公共浴池、影院、网吧、ktv、商场等公共场所,必要时停工、停业、停课。

1.卫计中心:负责疫情控制的总体指导工作,统一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查、督导;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区域的建议;对各村居开展的预防控制等应急处理工作进行指导,向领导小组提出进一步预防控制措施建议,组织对参加现场应急处理的各类工作人员采取卫生防护措施等;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组织应急队伍培训和演练,开展全民健康教育;负责宣传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病媒控制工作,指导有关单位组织消杀队伍落实环境消毒。

2.财政所:做好新型冠状病毒防治经费保障工作。

3.镇纪委:负责做好各村居和卫计部门防控职责落实和相关信息上报情况的督查工作,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

4.宣传办:负责指导卫计中心做好疫情应急处置的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配合卫计中心加强疫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做好舆情监控及引导,做好重要舆情信息的报告工作。负责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区、宾馆饭店等人群密集场所的防范工作,落实各项控制措施。及时发布旅游卫生安全提示,根据上级统一要求加强电影院、文化馆、旅游景区等场所管控。

5.派出所:负责开展情报研判预警,及时发现重点区域流入的人员;监测网络舆情,密切关注与疫情有关舆情动态,配合宣传办封堵、删除有害帖文,对发布虚假信息、恶意造谣等违法犯罪依法打击处理;协助卫计中心、医疗单位、村居依法开展查找、封锁、控制、隔离等措施;加强社会面整体管控,做好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准备,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6.市监分局:依法加强疫情防控物资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维护正常的生产流通秩序;负责疫情防控所需药械的质量监督,依法打击各种违法行为。

7.实验学校:负责学校疫情防范工作,落实各项控制措施。

8.农路办:配合上级交通部门督促指导交通运输工具和车站等场所落实通风、消毒和旅客体温检测等要求。

9.应急办:协助做好疫情引发的其它突发情况的协调应对工作。

10.劳保所:负责做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患病群众以及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医疗保障工作,按照规定落实相关医保待遇。

11.民政办:负责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进行基本生活救助;组织和动员居委会力量,参与群防群控群治;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的遗体火化工作。

12.兽医站:做好畜禽养殖中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监测和检疫工作;开展对人兽共患病的监测和防疫监管工作。

13.园区办: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运行监测,指导商贸流通重点企业加强货源组织和市场供应;引导大型商场、超市和城市综合体减少公众聚集性促销活动;指导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加强疫情防控。

14.各居委会、农场:负责成立本居委会疫情防控工作和工作专班,结合实际制定本居委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做好本辖区中高风险地区来洪人员的排查、登记、跟踪监测和信息上报等工作,配合做好中高风险地区来洪人员和密切接触者的管理和医学观察;加强疫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做好“六小行业”的专项整治;对农(集)贸市场和各类经营场所进行整治,严禁活禽销售,严禁非法养殖、加工、经营各类野生动物,加强病媒生物防制、通风管理,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减少或取消大型公众聚集性活动。其他部门按职责要求做好防控工作。

幼儿园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十五

各工厂企业成立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组长的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医疗保障、安全后勤保障、消毒组等职能小组,并明确职责分工。

复工复产期间如出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启动本预案。

(一)散发病例

1、发现可疑病例时,应立即引导病例到临时医学观察点或单独隔离观察间进行留观,联系单位所在社区(村居)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初步排查后,送辖区定点医院诊治。

2、配合疾控机构开展密切接触者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最新版新冠肺炎防控方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进行密切接触者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送定点医院排查、诊治。

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告知健康管理员,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

所有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等。

3、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按国家和省的`消毒指引,做好病例所在宿舍(公寓)、车间等疫点、公共场所、电梯(扶梯)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

做好其他区域的保洁和消毒防疫工作;加强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空调等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每日对办公室、食堂、宿舍、会议室、生产车间、厕所等公共场所及垃圾桶/站进行消毒;各工作场所和食堂入口要配备含醇速干手消毒剂,厕所配备洗手液,指导和督促员工做好手卫生。

4、按照卫生健康部门的建议,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启动封闭式管理,因地制宜采取宿舍(公寓)、楼栋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适时适当调整工作安排,必要时采取停工停产等措施。

5、做好安全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保障需要应急处置的设施、设备和物资供应。做好餐饮、生活饮用水安全等生活保障。加强巡查管控,及时停止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安全突发事件。

6、本单位医务人员要协助当地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等工作。继续做好职工的健康监测工作,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每天保持与单位主要负责人、疾控部门进行信息沟通,及时上报最新情况。

7、做好宣传和员工心理疏导工作。疫情期间要做好舆情监测、心理健康引导和健康教育等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根据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等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稳定员工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二)二周内出现2例及以上聚集性病例。应由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楼宇、院落实施硬隔离。

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卫生健康部门评估,可由疫情应急领导小组决定终止响应。

幼儿园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十六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县交通运输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系统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各部门(各单位)按照预案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防范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各类可能通过交通运输行业传播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情况要及时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3.健全体系,加强合作。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本部门(本单位)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形成科学、规范的应急处置体系和工作制度。要加强与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应对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要组织、动员本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广泛参与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县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预案》等条例、预案和指南编制。

(一)组织体系及职责

县交通运输局成立县交通运输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县交通系统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主要是承担全系统疫情防控指挥调度、组织协调、从疫区外来人员的排查、督导和日常工作,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及时统计、上报疫情和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二)县交通运输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指挥、调度、指导全县交通运输系统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

2.负责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接受其指挥;

3.负责收集、汇总、分析、报告、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5.督导全县交通行业落实重点场所和汽车等密闭交通工具的通风、消毒等措施;

6承办县委、县政府、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三)县交通运输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下设3个工作组人员名单及职责

1.综合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负责起草相关文件、汇报、通知、通告等文字综合材料;汇总、整理全系统疫情防控信息,安排全系统从疫区外来人员的排查,审核把关对外的重要信息,防控各卡点的数据报送工作。

2.经费、物资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负责防控经费、物资保障,配合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经费物资保障组开展工作。

3.宣传教育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负责全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宣传,配合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宣传教育组开展工作。

(四)成员单位

县交通运输局直属各单位为县交通运输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具体名单及职责如下:

1.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抽调路政执法人员,负责对客、货运输企业、物流公司、冷链运输车辆、客货站场等重点区域以及督促出租汽车、公交车等公共交通车辆的消毒、冷链运输车辆、驾驶员防护用具的佩戴监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抽调执法人员,会同县公安、卫健等有关部门,联合设立防控疫情检查点,对进入县域的车辆进行严格检查,并做好对车辆的查验、消毒等工作,一旦检查发现可疑车辆和人员必须及时上报县政府和县卫健部门。充分利用单位职能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工作。

2.县公路客运总站。要严格按照县卫健部门的要求在客运站候车大厅设置隔离观察室、检疫站,配备体温测温计、消毒药物、喷洒器具、口罩,防护服等防护设备和用品,并全面开展人员体温检测工作和通风、消毒工作,对职工、旅客及停留、休息人员实行100%的体温检测,要严格落实乘客体温筛检等防控措施。发现疑似病人,要第一时间按照《省交通运输行业对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理预案》和县政府的要求进行处置和报告。充分利用单位职能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工作。

3.县鹤原公路客运有限公司和城乡公共汽车有限公司。负责做好客运班车、城乡公交车车辆消毒、驾驶员防护用具的佩戴工作。做好应急车辆准备工作,随时根据县政府的指令进行调配支援,充分利用单位职能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引导工作。

全县各单位接到有关疫情的报告后,应当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县交通运输局和县卫生部门报告。根据县卫生部门的要求,立即采取有关措施,并协助县卫生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疫情发生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首次初步调查结束后立即向上一级交通运输部门报告疫情应急的有关情况。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接到下级交通运输部门的有关疫情的报告后立即向本交通运输部门的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应当按照同级人民政府及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求第一时间报告疫情应急情况。

(一)应急响应

1.启动县交通运输局各有关单位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机构及运输企业的应急机构;

2.启动应急信息报告制度;

3.应急指挥机构和各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守;

(二)响应终止

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或末例传染病病例发生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经请示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本预案随即终止。

(一)应急措施

本预案启动后,按照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要求,实施各项应急措施。

(二)交通运输应急保障

本预案启动后,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应急车辆,应急人员立即到位。确保应急道路畅通,保证疫情所需的人员及救援物资等的及时运输,并协调上级主管部门开设绿色通道。

(三)应急车辆和人员调度

1.运力储备。县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按照领导责任、车辆所属单位、车牌照、驾驶员、集结地点“五落实”的原则,储备运力,建立应急保障车队。

2.调度程序。县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接到县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征调运力指令后,根据运送种类和起止点,就近调度,对口支援原则,确定应急运力和人员的调配,选择合适的车型、人员和足够的运力,并将执行任务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和人员情况及时报告指令人,并随时报告任务进展情况。

3.应急运力支援。出现运力缺口时,县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及时向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由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调运力支援。

(四)承担应急运输任务的车辆及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车辆在装卸物资前后根据需要进行清洗、消毒或者其他卫生处理;

3.保证驾驶人员休息充足,不疲劳驾驶;

5.应急运输任务完成后,对运输人员应当健康检查,并安排休息观察。

幼儿园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十七

过去的一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全县上下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取得了阶段性的抗疫胜利。当前,国外疫情持续爆发,国内多地陆续发生多点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加之春节在即,人流加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和疫情输入风险持续加大。为防止疫情通过交通运输途径向我县传播,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广大旅客在进出车站、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请全程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并主动说明14天内旅居史和有无疑似、确诊患者接触史。

二、交通运输从业者请及时调整近期运输作业范围,避免到外省和疫情高发区作业。作业过程中,应及时上报车辆活动范围和接触人员,并做好个人防护,车辆要严格进行消毒处理。

三、交通运输企业应密切关注员工和近期接触人员的健康状况,对车辆、人员流动情况进行全程记录。企业办公场所应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四、从外省和疫情高发区返回的人员、车辆,须主动进行报备,人员隔离观察14天,车辆及时消毒处理。若与返回人员有接触要注意观察自己的健康状况,不接触他人,并按疫情处置规程做好报备和医学观察。

五、如有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请立即到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就诊,主动告知医务人员近况,并做好感染防控工作。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六、防控疫情,人人有责,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工作,传递官方和权威信息,坚决做到不听谣、不信谣、不传谣,不转发非官方公开发布的信息。

让我们坚定信心、携手共进,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一定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值此新春佳节之际,祝大家春节愉快、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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