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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物资保障应急预案(实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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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物资保障应急预案(实用9篇)
2023-11-19 19:48:04    小编:雨中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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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篇一

根据《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期间隔离区群众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川疫指发〔2021〕20号)、宜宾市翠屏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翠屏区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期间隔离区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2021〕-67)要求,为深入总结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经验,进一步查找薄弱环节,补短板、强弱项,针对可能出现的聚集性疫情,未雨绸缪做好生活物资保障和应急准备工作,满足群众日常生活需要,切实抓好全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深刻汲取省外因生活物资供应不到位引发隔离区群众生活困难的教训,举一反三,以问题为导向,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整合优化力量,建立基层配送工作组织体系,压紧压实责任,强化隔离区群众生活物资供应“最后一公里”保障,畅通居民生活必需品配送渠道,确保配送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建立生活物资投放、调运、应急运输、配送等职能部门定期沟通会商机制。充分发挥镇、村(社区)、社(小组)三级基层治理网格体系,完善领导班子成员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小组(网格)、小组(网格)包户的三级包保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镇干部、村(社区)干部、公安干警、镇村两级医务工作者和网格员的“五包一”责任制。

(一)统筹调度力量,建立多元配送模式。各社区要迅速建立和完善物业小区党组织、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三方联动”机制,发动小区自治组织、楼栋长、志愿者和居民骨干等成立工作专班。非物业小区和农村院落要明确村(社区)干部牵头,发挥志愿者、驻村干部和热心党员群众等各类群防群控力量的作用,完善组织动员机制,通过巡逻走访、村(社区)和小组微信群等,及时收集隔离和居家观察人员生活所需物资信息。建立线上订单、团购、网格员配送等多元模式,提供代购、周转、送货等服务,就近设置居民生活必需品临时取件点,并做好环境卫生、消毒杀菌等工作,实现精准采购配送,确保群众安心居家,生活正常运转。

(二)强化物资供应,严格规范市场秩序。引导商超、农贸市场等骨干流通企业加强产供销运衔接。隔离区属地要积极配合区发改局(国有粮食储备企业)、区商务经合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生活物资批发商及城区大型超市骨干流通企业,及时调配小包装成品粮油,组织安排蔬菜采收上市,加大生活必需品投放力度。配合相关部门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做好应急运输车辆准备,必要时启动应急物资中转站,保障主要生活物资运输通畅。隔离区属地提前做好风险预警预判,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哄抬价格等扰乱市场的行为。

(三)加强关爱服务,做好特殊群体保障。各村(社区)要做好居家观察人员的管理服务,通过提供镇、村干部联系方式等,畅通群众求助渠道,及时回应居家观察人员合理诉求。对失能或独居老人、留守老人儿童、散居孤儿、困境儿童、残疾人、孕产妇、特殊困难群体以及低收入家庭,由镇、村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配合李端镇卫生院做好急诊患者、慢性病患者和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保障,对急需送医送药病人,积极协调开通“绿色通道”,组织上门服务。

各村(社区)要积极落实封闭隔离区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完善隔离区生活物资保障制度机制,确保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为疫情防控奠定良好基础和条件。镇属各部门、村(社区)要严格落实保供工作责任,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镇应急指挥部将加强督促检查和暗访督查。

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篇二

根据《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期间隔离区群众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川疫指发〔20xx〕20号)、宜宾市翠屏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翠屏区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期间隔离区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20xx〕-67)要求,为深入总结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经验,进一步查找薄弱环节,补短板、强弱项,针对可能出现的聚集性疫情,未雨绸缪做好生活物资保障和应急准备工作,满足群众日常生活需要,切实抓好全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深刻汲取省外因生活物资供应不到位引发隔离区群众生活困难的教训,举一反三,以问题为导向,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整合优化力量,建立基层配送工作组织体系,压紧压实责任,强化隔离区群众生活物资供应“最后一公里”保障,畅通居民生活必需品配送渠道,确保配送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建立生活物资投放、调运、应急运输、配送等职能部门定期沟通会商机制。充分发挥镇、村(社区)、社(小组)三级基层治理网格体系,完善领导班子成员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小组(网格)、小组(网格)包户的三级包保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镇干部、村(社区)干部、公安干警、镇村两级医务工作者和网格员的“五包一”责任制。

(一)统筹调度力量,建立多元配送模式。各社区要迅速建立和完善物业小区党组织、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三方联动”机制,发动小区自治组织、楼栋长、志愿者和居民骨干等成立工作专班。非物业小区和农村院落要明确村(社区)干部牵头,发挥志愿者、驻村干部和热心党员群众等各类群防群控力量的作用,完善组织动员机制,通过巡逻走访、村(社区)和小组微信群等,及时收集隔离和居家观察人员生活所需物资信息。建立线上订单、团购、网格员配送等多元模式,提供代购、周转、送货等服务,就近设置居民生活必需品临时取件点,并做好环境卫生、消毒杀菌等工作,实现精准采购配送,确保群众安心居家,生活正常运转。

(二)强化物资供应,严格规范市场秩序。引导商超、农贸市场等骨干流通企业加强产供销运衔接。隔离区属地要积极配合区发改局(国有粮食储备企业)、区商务经合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生活物资批发商及城区大型超市骨干流通企业,及时调配小包装成品粮油,组织安排蔬菜采收上市,加大生活必需品投放力度。配合相关部门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做好应急运输车辆准备,必要时启动应急物资中转站,保障主要生活物资运输通畅。隔离区属地提前做好风险预警预判,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哄抬价格等扰乱市场的行为。

(三)加强关爱服务,做好特殊群体保障。各村(社区)要做好居家观察人员的管理服务,通过提供镇、村干部联系方式等,畅通群众求助渠道,及时回应居家观察人员合理诉求。对失能或独居老人、留守老人儿童、散居孤儿、困境儿童、残疾人、孕产妇、特殊困难群体以及低收入家庭,由镇、村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配合李端镇卫生院做好急诊患者、慢性病患者和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保障,对急需送医送药病人,积极协调开通“绿色通道”,组织上门服务。

各村(社区)要积极落实封闭隔离区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完善隔离区生活物资保障制度机制,确保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为疫情防控奠定良好基础和条件。镇属各部门、村(社区)要严格落实保供工作责任,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镇应急指挥部将加强督促检查和暗访督查。

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篇三

建立健全抢险救灾物资保障制度和应急预案,保障一旦发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有效提供必要的抢险救灾物资,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消除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绵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和品种。

本预案适用于因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突发环境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处置所需的各类抢险救灾物资。主要包括:

救生器材类:救生衣、救生艇、防护服、防护面罩、防护手套、口罩、灭火器等;。

救灾物资类:对讲机、发电机、铁丝、铁锹、绳索、钉子、编织袋、塑料布等。

(四)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抢险救灾物资保障工作由市级有关部门组成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影响,区别不同情况,由市级有关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级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职责明确、分工合作:市级有关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抢险救灾物资保障工作,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确定的各部门职能为基础确定,有关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加强沟通,密切配合。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1、组织机构。抢险救灾物资保障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成立绵阳市抢险救灾物资供应保障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由分管商务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协助分管商务工作的副秘书长和市商务局局长、市财政局局长、市民政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商务局、宣传部、经委、农委、财政局、民政局、交通局、公安局、卫生局、粮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物价局、统计局、工商局、质监局、建设局、审计局、监察局等部门及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日常工作。

2、协调小组职责。

(1)确定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任务及工作分工;。

(3)决定抢险救灾物资保障工作信息发布的有关事宜;。

(4)研究、落实市政府和省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有关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事项;。

(5)其他工作。

3、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市商务局会同粮食、盐业等部门负责生活必需品供应:即肉及肉制品、大米、面粉、食用油、蔬菜、水果、食盐、方便面、矿泉水、奶粉、净水剂(片)、取暖器、手电筒、干电池、清洁用品、应急灯等商品数据库的建立,确保一旦需要,能马上购买到上述商品;完善物资投放网络建设,会同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报告省商务厅组织部分重要抢险救灾物资的进口。

市民政局负责重大生活用品类:即帐篷、毛毯、毛巾被、蚊帐、净水器、棉服、棉鞋、雨衣、雨鞋、棉被等商品数据库的建立,确保一旦需要,能马上购买到上述商品。

市经委负责燃气、成品油(汽油、柴油)、发电机等商品数据库建立,协调应急处理所需生活必需品的生产、运输,协调供电部门保障应急商品重点生产企业的应急用电。

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安办负责救生器材类:即救生衣、救生艇、对讲机、防护服、防护面罩、防护手套、口罩、灭火器、消毒喷雾器、火药等商品数据库的建立,确保一旦需要,能马上购买到上述商品;维护应急物资发放场所的治安秩序,及时打击犯罪活动。

市供销社负责救灾物资类:即铁丝、铁锹、绳索、钉子、编织袋、塑料布(彩条布)等商品数据库的建立,确保一旦需要,能马上购买到上述商品。

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新闻单位,根据主管部门提供的口径,按照有利于市场稳定的原则组织好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

建设部门负责组织疏通交通所需设备的数据库建立,确保一旦需要,能马上征用。

市财政局负责处置应急物资应由财政安排的经费保障工作。

交通(含铁道、机场)部门根据调运方案,及时组织应急物资的铁路、公路、飞机运输,并协调集装箱等大型物资的征用工作。

市工商局负责市场监管,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经营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质监和检验检疫部门负责生产环节、进出口环节应急物资储备的质量监督管理。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

其他相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配合相关工作。

参照市商务局牵头成立的抢险救灾物资供应保障工作协调小组机构职责,成立地方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办公室设在同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机制及程序。

在接到市人民政府应急办要求启动应急程序的指令后,以最快的速度启动本方案;各县市区在接到同级人民政府应急办要求启动应急程序的指令后,启动本地应急方案。

(二)信息共享和处理。

1、信息收集。

县市区人民政府启动应急程序后,应及时向市商务局通报。

2、信息报送。

市级有关部门要及时收集和报告有关信息,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并抄告有关部门。

3、信息处理。

启动应急程序后,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汇总分析所有信息,向协调小组报告,并确定向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社会公众等通报或公布。

四、控制措施。

(一)信息引导。

宣传部门及时组织协调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应急物资供应状况,消除人们心理恐慌。

(二)企业供应链采购。

商务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督促流通企业与生产者、供应商积极组织货源,动用企业库存,保障物资供应。

(三)组织进出口。

当国内应急物资不足时,报告省商务厅迅速组织进口或控制出口。

(四)依法征用。

国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紧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生活必需品、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

(一)经费保障。

由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绵阳市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

(二)交通运输保障。

建立应急储备物资铁路、公路、航空运输“快速通道”,确保应急商品运输畅通。

各部门按其职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六、结束。

应急储备物资事件处置完毕,由协调小组批准,终止应急响应,并由办公室通知有关单位。

事件处置完毕后,由市商务局商其他部门写出总结报告,上报市政府和省商务厅,并通报有关单位。

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根据本预案,制定本部门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应急预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篇四

为积极有效做好抗疫情、助三农、惠民生、保春耕工作,保障我市春耕农资供应,维护农资市场稳定,根据全国、省市春季农业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社抗疫情保春耕农资供应领导小组要求,特制订本预案。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负责制订农资应急供应数量、品种计划;

(三)负责协调落实农资储备相关政策;

(四)掌握全市春耕农业生产进展情况及其对农资的需求情况;

(五)掌握春耕期间供销社农资企业销售进展情况,监测全市农资市场供应动态,当出现供应异常、价格异常的情况,及时报告市政府办、漳州市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疫情防控期间我市供销社农资应急供应企业为:

各基层供销社、农资有限公司、

(一)疫情防控期间春耕农资供应出现的应急状态为:市级区域市场出现主要化肥、农药品种断供,或主要化肥、农药品种价格短期内急速上涨超过20%:

(二)当应急状态出现时,农资应急工作小组启动应急响应,对应急供应实体下达应急供应指令。

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篇五

(一)全市各级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及镇(街道)文化站及村(居)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对外开放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负责人的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和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

(二)继续采取实名预约进馆的方式,实施适度有序开放,避免人员聚集,落实疫情追溯要求,最大限度降低病毒传播风险。

(一)做好清洁消毒。对公共区域、办公区域和桌椅、电子触摸屏、服装器具等公众容易接触的设备设施进行定时消毒,并做好记录。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合理设置“已消毒”公示牌。

(二)配备防护物资。配备消毒剂、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非接触式体温测量工具等防护物资,加强洗手间的日常维护,有条件的可配备消毒设备,为公众和员工提供防护保障。

(三)确保有效通风换气。首选自然通风,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洁、消毒或更换。

(四)加强防疫宣传。各场馆通过设置提示牌提示、led显示屏播放、网站宣传等多种方式,使公众和员工充分了解和掌握疫情防治知识、支持配合防控工作。

(五)做好应急处置预案。各场馆要加强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的联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场馆内设立应急处置区域,有条件的单位应设立临时隔离点或医疗救助点。

(六)做好员工健康管理。落实员工健康动态监测制度,员工进入场馆一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时,要及时报告。

(七)有序分步开放。各场馆要根据疫情防控实际,分区域分项目逐步恢复开放。对不符合开放条件的场馆以及容易形成人员聚集和密切接触的项目,应暂不开放。

(八)及时发布开放事项。做好恢复开放公告公示工作,明确开放时间、预约方式、服务项目、入场须知等有关内容,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

(九)加强人员进出管理。科学设置进出场馆通道,安排专人严格管理,落实预约登记、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包括查验行程轨迹)、实名登记等制度。对不配合或干扰防疫工作的,禁止进入场馆。

(十)采取人员限流措施。各场馆可结合防控工作需要,对入场公众数量进行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控。提前规划开放范围,优先开放室外和人员分散区域。安排专人疏导、分流到馆(站)的群众,避免形成人群聚集。

(十一)应急处置。所在区域发生疫情后,要严格控制或暂停相关场馆开放;出现病例的场馆须立即暂停开放、封闭管理并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

(一)继续采取分时段实名预约进方式开展服务,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科学评估场地内可容纳的最大人流量,实施适度有序开放,最大限度降低病毒传播风险。

(二)做好参加活动人员的身份登记和验证工作。落实疫情追溯要求服务对象在各活动场所入口经验证预约号及“健康码”(包括查验行程轨迹)后方可进入活动场内。没有预约及验证“健康码”,不得进入。

(三)做好参加活动人员体温检测工作。落实对服务对象的体温检测等措施,要求参加活动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对体温异常(体温超过37.3℃)或有明显呼吸道症状的,应拒绝其进入活动场所,按防控指引进行处置。

(四)严格控制室内外活动的参加人数。活动人数超50人的,要制定并报备疫情防控方案。讲座、展览及封闭空间等的服务及活动应当严格控制参加人数承载量75%的规定,科学疏导人流,减少人员聚集。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参加人员原则上控制在举办场所最大容纳人数的50%以内,引导人员有序进出。

(五)鼓励和推广线上公共文化服务和线上文化活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和博物馆等应通过各馆的数字化平台开展提供线上公共文化服务。

(一)建立健全沟通机制。

各文化场馆应当建立疫情应急沟通机制,了解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联系方式,并确保全体员工知晓;畅通疫情上报通道,发现疫情应当及时向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报告。

(二)做好发现疫情时的应对处置。

在文化场馆中如出现疑似疫情,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现场管理,避免恐慌,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科学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位,果断采取现场封锁、人员隔离等措施,同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査、清洁消毒等后续工作并暂时关闭场所。

全市各文化场馆、镇(街)文化站及村(居)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对外开放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疫情防控实行属地管理。各县(市)区协助市,各镇(街)协助县(市)区文广旅体局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主动公布联系方式、承担属地公共文化场馆疫情防控相关行业管理事宜;要认真组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切实督促整改,并建立好工作台帐。

本指引由汕尾市文广旅体局公共服务科科负责解释。

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篇六

应急疫情场景下,确保管制区域内的防疫(医疗)物资有序保供,在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的同时,确保防疫(医疗)物资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断。

(一)统一高效指挥。由市物资保障和冷链食品防控组牵头,组建应急防疫(医疗)物资保供工作指挥群,对突发大规模疫情时防疫(医疗)物资的“产、供、储、运、调”实行五位一体化调度。物资调配指令,实施群内应急先批先调,事后补批的快处原则。

(二)执行战时纪律。启动应急响应后,各级各部门要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处置应急防疫(医疗)物资保供相关事项;对重点企业,在供应紧缺的特殊情况下,实施公安、工信、市场监管部门联合驻厂监管。

(三)强化运力匹配。各级各部门优先保障应急防疫(医疗)物资保供交通运输需求;市工信局会同市交通局建立运力企业名录,预先核发运输通行证件,切实做好应急情况下全市物资调配的运力保障,特别是要做好应急情况下外地物资转运接驳点设置及接驳点运力保障工作。

(四)严格物资接收防疫举措。启动应急响应后,要求每个封闭管控的区域内要设立独立区域,用于应急防疫(医疗)物资的接收;由属地政府负责接收组织工作,并落实好应急防疫(医疗)物资的仓储及末端分配使用。

(五)本地应急产能紧急扩产转产。优先采购本地防疫生产企业产品,保护本地应急产能;多举措协助有条件的本地防疫(医疗)物资企业紧急扩产转产,提升物资自主供应能力。

(一)需求的搜集。

应急疫情场景下,由疫情封(管)控区属地防疫指挥部、市卫健委或市直有关部门根据疫区疫情形势研判,结合封(管)控区各项防疫(医疗)物资的储备与消耗实际,全面搜集、科学分析后,向市防疫物资保障和冷链食品防控组提出具体的防疫(医疗)物资保供需求。市、县、乡(镇)及街道社区均要密切关注12345、网络求助的特殊需求,主动考虑困难群众和福利场所等特殊需求,及时协调有困难的中央驻闽单位、驻军、省垂管等单位需求。

(二)需求的上报、审批。

紧急需求可先行通过微信、电话、传真等途径上报市物资保障和冷链食品防控组,按市级防疫物资保障现有机制实施网络紧急审批;事后以书面形式补报审批流程。

(三)保供物资调运。

1、市内已有储备物资的。供应。

(1)在疫区属地保供不足的情况下,根据疫区属地指挥部申请及市指挥部研定后,市物资保障和冷链食品防控组即刻启动防疫(医疗)物资保供工作。

(2)由市卫健委负责,夯实疫区指挥部提请支援物资清单后,提出市级防疫(医疗)物资保供清单,按相关程序报审后,对储备于市级防疫物资储备库中的物资,由市粮储局负责从市级储备库中组织物资后下拨;对储备于企业中的物资,由市工信局负责,即刻联系企业第一时间组织物资后,由专车运往指定地点。

(3)由市交通局负责统筹做好应急防疫(医疗)物资交通运力保障;由疫情封(管)控区所在地政府负责,确定物资接驳点,并自行做好末端物资的仓储、调配使用。

(1)充分保障从外地(福州市以外)紧急采购防疫(医疗)物资的绿色运送通道。由市交通局牵头,疫情封(管)控区防疫指挥部具体负责,在封(管)控区科学设置外地应急物资接驳点(事先要予以公告)。

(2)由市交通局统筹安排接驳运力,市卫健委负责接驳点上的核酸检测及疫情防控工作,市卫健委指导封(管)控区防疫指挥部做好防疫(医疗)物资的接收组织及调拨使用工作。

(四)强化运输全过程管控。

疫情封(管)控区的交通运输实行全过程防控管理,市卫健委指导,市交通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配合,强化监督,督促防疫(医疗)物资承运、生产、经销企业严格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具体要求如下:

1、实行专车、专人、专岗。对参与疫情封(管)控区应急防疫(医疗)物资运输任务的人员、车辆实行严格的信息登记与全运输过程管控,要求企业保持人员稳定、持证上岗,车辆及行车路线要相对固化。

2、对应急防疫(医疗)物资运输车辆、应急防疫(医疗)物资生产原材料保供运输车辆等进出封(管)控区域实施绿色通行证制度。由防疫(医疗)物资生产、经销、承运企业填报《应急防疫(医疗)物资保障车辆绿色通行证申请报告》及《福州市应急防疫(医疗)物资车辆及驾驶员信息表》,按要求提出申请并承诺,由工信部门审批并发证。区域内各道路卡口应加强进出车辆甄别,对驾驶员按要求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通行凭证优先给予通行便利。

3、加强日常防护。应急防疫(医疗)物资车辆驾驶员要做好个人防护,要求驾驶员要保证每日至少一次核酸检测;同时,对运输车辆要强化消毒工作,每次进出封(管)控区域前后,都应按相关技术规范,执行1-2次的全面消毒。

(五)末端物资分配工作。

由封(管)控区域属地指挥部负责,制定相应的工作细案,做好应急防疫(医疗)物资的仓储与调拨使用。

(一)封(管)控区属地指挥部:切实履行属地责任,根据封控区域防疫形势及物资储备、消耗情况,提出合理需求;为区域内应急防疫(医疗)物资运输车辆提供通行便利,及时协调解决应急防疫(医疗)物资保障供应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其他属地工作。

(二)市工信局: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负责筛选重点本地产能防疫(医疗)物资保供医疗企业;做好应急防疫(医疗)物资保障车辆绿色通行证及驾驶人员审批工作,严格把关企业申领资格、发放数量等,并会同封(管)控区属地指挥部对证件使用过程进行严格监管;统筹组织好应急防疫(医疗)物资物资的采买等工作;协调应急防疫(医疗)物资生产企原材料、保供物资运输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生产企业严格落实防控主体责任。

(三)市交通局:统筹组织好物流运力,必要时在全市范围内调用各类交通运输工具补充物资运力不足;督促承运企业严格落实防控主体责任。

(四)市交警支队:疫情情况下的通行,按照交通部“三不一优先”(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通行)执行,在疫情封(管)控区各道路卡口加强进出车辆甄别,做好应急防疫(医疗)物资运输车辆保通保畅工作。

(五)市卫健委:指导疫情封(管)控区做好物资接驳点落实防疫规范,指导防疫应急(医疗)物资生产、经销、承运企业开展核酸检测、消杀、人员防护等工作;会同市大数据委,在保证物资运送人员防疫安全的前提下,确保应急防疫(医疗)物资保障车辆驾驶员进入封(管)控区绿码不变色,确保驾驶员的定人定岗。

(六)市商务局:督促应急防疫物资经销企业严格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及时收集、配合解决应急防疫(医疗)物资经销企业在保供物资运输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七)重点应急防疫(医疗)物资生产、经销、承运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在市、区防疫工作指挥部和市直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加大人员和运输力量投入,严格按照政府下达任务要求,切实做好物资运输等工作;加强对驾驶员及配送人员健康管理和日常防护;落实运输车辆的监管及日常消毒工作。

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篇七

具体人员安排如下:

领导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等

组员:xx等班主任任成员

4、制定疫情防控时期教职工和学生晨、午检制度

5、制定疫情防控时期严格的门卫管理制度

在各楼下设置用于收集废弃口罩及废弃消毒物品的垃圾桶

在门卫室的里间设置留观室,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要科学合理有效使用物资、经费,安排专人进行管理,避免滥用和浪费

(二)建立信息台账

对隔离期未满或身体不适师生须延迟到校时间

对存在疫情传播风险的个人要密切关注并给予人文关怀

对未出隔离期及身体不适教职员工和学生须延迟到校时间

(三)做好教学安排

2、根据教师身体健康情况,及时调配好师资,确保开学后教学需要

(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洗手间必须配备肥皂或洗手液

要对电梯间等封闭常用空间和部位,不间断开展消毒工作

2、做好健康卫生教育

科学指导学生在家开展适度的体育锻炼,增强体质

3、做好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监管

身体不适者及有发热症状人员严禁进入食堂

提倡自带餐具,分段错峰采取打包方式自行带走,不在食堂集中就餐

进入食堂人员要带好口罩,进入食堂后先洗手后取餐

并在所有的水龙头边配备洗手液或肥皂供师生使用

(一)严格执行各项预案

及时了解因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学生和其他原因未到校学生在家情况,给予关心关爱

(四)加强教育教学秩序管理

坚持以一个班级及以下为单位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5、持续深入开展健康教育,鼓励师生加强体育锻炼,保证正常作息,增强身体素质

6、原则上不召开学校教职员工大会,可利用网络平台或学校广播召开会议

(五)持续保持校园环境卫生

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场地一律暂停对外开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聚集性活动一律暂停

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篇八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和**月**日省市县疫情防控调度会议精神,为确保我县新冠疫情发生时的生活物资供应,特制定本方案。

统筹做好米面、食用油、蔬菜、肉类、水产品、蛋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方便食品、饮用水、饲料、能源等生活物资的应急监测、生产调度、物资运输、储备投放、终端销售、市场监管、宣传引导等工作,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一)组织机构。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设生活物资保障组,由发改委、经信(商务)局牵头,粮食、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城管、宣传、教育、民政、财政、应急、统计等部门参加,协调解决我县疫情重点地区生活物资保障工作。

(二)工作职责。

负责督促超市卖场、农批市场、农贸市场、食品生产、水电供应、物流企业等做好米面、食用油、蔬菜、肉类、水产品、蛋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方便食品、饮用水、饲料、能源等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工作;加强生活必需品的实时监测和需求预测;加强对居民用水用电的供应保障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进行基本生活救助;做好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控,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统筹做好生活物资运输工作,为配送、调运创造条件,确保运输通畅;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经信(商务)局:牵头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建立蔬菜、食用油、食盐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足额保障疫区生活物资;搞好电力、通信保障工作,保障疫区电力供应,通信通畅;保证疫区成品油足额供应。

粮储中心:负责粮源的组织安排;按规定程序动用粮食储备;建立粮食市场信息监测日报制度;及时掌握粮食供应、库存情况及价格变化情况,及时作出预警;加强统筹调度,做好粮食加工、配送、供应等环节的有效衔接、确保各环节运行畅通,保障高效;加强舆论引导,通过主流媒体及时发布准确粮食市场供求信息,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排队抢购行为。

交通运输局:全力做好生活物资运输通道保障工作,疫情防控时期,粮油、蔬菜、肉蛋奶、畜禽及产品、水产品等重要生活物资及种畜禽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落实生活物资运输“绿色通道”制度,确保生活物资优先顺畅通行;统筹做好生活物资运力保障工作,充实完善道路货运应急运力库,摸清**公司、**物流等企业运力状况,提前做好车辆运行检查,并保持企业负责人和车辆驾驶员的通信畅通,确保能够随时投入应急运输任务,加强对市场生活物资运力情况监测,遇有生活物资运力困难时,及时组织运力补充,确保生活物资及时送达;及时做好生活物资运输途中协调工作,加强与生活物资来源地、运输行经地交通运输部门联系,确保我县生活物资快速运达。

农业农村局:积极组织农业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开展农业生产;摸清粮食、蔬菜、畜禽等产品生产情况;配合做好农产品市场保供应急工作。

市场监管局:做好生活物资的价格监管和食品安全、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对生活物资特别是粮油、蔬菜、肉蛋奶等的价格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价格违法行为。

公安:坚决遏制和打击不实传言和恶意炒作,对于故意造成社会恐慌情绪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采取果断措施处置。

城管局:加强居民用水用气监测预警,协调做好供应保障。

宣传部:加强生活物资供应情况方面的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及时组织志愿者参加疫情防控志愿活动。

民政局:掌握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生活必需品需求情况,及时进行基本生活救助;指导各类养老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精神福利机构等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财政局:负责市场供应应急处置相关的财政资金保障工作。

应急管理局:做好相关生活应急物资的调配工作,及时调拨物资,完善相关手续,并对物资的是用提出明确要求,使用完毕,清洗、消毒后入库。

生活物资保障涉及面广、涉及部门多,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本部门职责任务,加强信息共享,及时沟通情况,形成工作联动,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全县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稳定社会秩序。同口寸,各相关职能部门或系统依据各自职责,必须细化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篇九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我市农业生产也即将进入春耕备耕季节。目前一些化肥、农药等农资工业企业停工停产,个别乡村道路截断,运输不畅,为了保障疫情期间农资有效供给和市场稳定,供销社系统提高紧急情况下的农资应急供应能力,维护正常的农业生产秩序和社会安定,特制定市供销社系统应急预案。

(一)按照农资供应管理的要求,建立农资应急机制,当我市区域性或全市性农资市场紧张情况时,立即报告市委、政府及省供销合作社,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农资市场稳定。

(二)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供销合作社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密切配合。

(一)特急状态:疫情期间农资市场供应极度紧张,部分县(市)、区出现农资脱销,已完全不能满足农民生产之用,农资市场价格在持续上涨;各级农资储备库存以及全社会农资周转库存在正常值的10%以下。

(二)紧急状态:疫情期间农资市场供应紧张,农资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各级农资储备库存以及全社会农资周转库存在正常值的l0%~30%。

(三)紧张状态:疫情期间全市或局部区域农资供应较为紧张,农资市场价格上涨30%~50%;各级农资储备库存以及全社会农资周转库存在正常值的30%~50%。

市供销合作社,负责全市疫情期间供销社系统农资市场应急供应工作。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市社理事会主任朱丽珍同志任组长,分管副主任马峰同志担任副副组长,成员由市供销合作社业务协调科、经济发展科、办公室、财会科、市农资公司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社业务协调科,联系电话:xxxx。

(一)根据农资市场形势,判断农资紧急状态,决定实施和终止应急行动。

(二)协调市、县(市)区供销社开展农资应急工作。

(三)及时向市政府、省总社报告事态发展情况。

(四)根据应急情势,积极筹措化肥等农资应急物资和资金。同时,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申报应急工作物资和资金支持。

(一)掌握全市农资市场动态,建立信息平台,向组长提出应急行动意见。

(二)综合有关情况,起草有关文件。

(三)提出对实施预案单位和个人的奖惩意见。

(四)协同有关部门核定实施预案各项费用开支。

(五)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农资企业要按照供销社安排,及时足额落实农资储备品种、数量,以确保农资市场平衡供应。要采取信贷、自筹、员工集资等多种方式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积极组织货源,合理安排库存量。要将农资淡季储备及备耕情况及时主动地向当地政府汇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各级政府淡储贷款贴息或补助。

根据应急需要,建立健全市农资应急供应保障系统。

(一)正常情况下的农资供给由各级农资企业确保。

(二)协调建立农资应急调剂系统。如当地或在一定区域内的农资储备能力不能满足应急需要的,可报请市供销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调剂解决;由相应农资公司承担应急补给任务。

(三)建立农资应急供应系统。根据当地农民生产需要,各级供销社应健全农资应急销售网络,大力加强农资经营服务网络建设,延伸和完善基层网点,健全供应体系。

(四)建立农资应急储运系统。根据农资储备、基层网点的布局,科学规划、利用和整合社会资源,建设农资应急储运体系,提前确定好运输线路、运输工具、临时存放点等,确保应急条件下农资运输的畅通、有序。

根据农资市场出现不同程度的波动状况,相应采取不同范围、不同力度的应急措施。

当出现紧张状态时,领导小组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启动应急供应系统。立即组织农资经营企业动用储备或紧急调剂农资商品,并通过指定应急网点、基层门店投放和供应市场。

(二)立即组织购进和调配农资商品供应市场。由市供销社组织农资部门,使农资商品进入应急网点、基层门店,并认真做好各地农资调配计划,安排好运输线路和运输工具。

(三)及时正确引导有关新闻单位进行宣传报道,尽快消除不实传闻和农民恐慌心理,同时组织有关部门依法打击造谣惑众者。

(一)办公室在接到农资紧急情况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赴现场了解相关情况,分析原因,掌握事态发展趋势,提出采取应急措施的意见,及时向组长报告;领导小组视农资紧急程度适时向市政府及省社报告。

(二)出现特级、紧急状态时,县(市)、区供销社立即向市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提出申请,启动本预案,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记录并反映有关情况。

(三)出现紧张状态时,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24小时监测农资市场动态,重大情况要在第一时间报告领导小组,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四)引导新闻媒体做好正面宣传和典型报道。

(一)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农资企业要及时进行总结,对实施应急预案中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农资应急机制。

(二)按原计划规模,紧急事件发生后一个月内及时补充已动用的各级储备农资。

(三)对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1、完成应急任务出色的。

2、及时准确报送农资市场预警和动态信息,为应急处置赢得时间,成效显著的。

3、对应急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及时提供应急农资或节约开支,成绩显著的。

5、有其它突出贡献的。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及主要负责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有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本预案规定要求实施农资应急措施的。

2、违抗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命令,拒不承担应急任务的。

3、没有足额完成本级储备农资任务的。

4、贪污、挪用、盗窃应急工作经费或物资的。

5、有特定责任的工作人员在应急期内不坚守岗位,玩忽职守的。

6、对农资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它行为。

各县(市)、区供销社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相应预案,并报市供销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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