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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汇总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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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汇总10篇)
2023-11-21 00:43:20    小编:翰墨

时间过得真快,总在不经意间流逝,我们又将续写新的诗篇,展开新的旅程,该为自己下阶段的学习制定一个计划了。什么样的计划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个人今后的计划范文,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一

一是加快推进重点执法信息系统建设,落实上级工作要求。加快完成“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建设所需要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更新维护、资金保障。确保全局所队按照市局要求熟练运用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完成省厅规定的时间节点任务,实现案卷组卷完整一致、推送规范的目标。

二是升级现有执法信息化品牌,推动信息化深度运用。升级受立案管理系统为全流程执法信息化系统。在视音频功能方面,将现场执法记录仪、办案区同步监控、询(讯)问违法犯罪嫌疑人、搜查辨认等相关视音频资料与案件信息关联共享,实现自动上传功能,实现执法办案全过程可视化、回溯式管理。在执法公开告知方面,全面实现从受立案源头开始到案件办结的各执法环节和结果的短信推送告知,全面深化阳光执法,规范执法源头管理。在执法提醒方面,对取保、监居、刑拘、逮捕、起诉、扣押等执法环节在特定时间期限内的审结情况和办理进程实现信息化监督和自动提醒功能。

三是提高办案信息化水平,提升执法办案效率。根据“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推广要求及省厅“全面实行电子化卷宗”指示,在现有“单轨制”审批的基础上,开展实质性涉案警情、案件网上审核、网上巡查、网上评分工作。对电子组卷完整性进行审查,涉案财物出入库一律实行网上流转,行政案件处罚结果依托网络信息做到全面公开、内容规范、推送及时。

四是加强指定监视居住点建设。确定刑侦大队牵头负责,法制预审大队和警务保障处共同参与的建设工作小组。建设标准由法制预审大队提供,具体管理工作由刑侦大队落实,同心协力完成建设任务。

五是探索建立新型刑事执法办案机制。紧紧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改革预审制度,构建以刑事侦查中心专业队、四大集镇派出所刑事侦查专业队为主体,二、三类派出所刑侦专干为补充的刑事办案三级机构,结合各地先进经验,探索建立符合xx公安实际的“集约式、专业化”刑事案件相对集中新型办案机制。

六是打造涉案财物一体化管理机制。围绕涉案财物管理和处置的难点和突出问题,打破公检法自建场所、自我管理等常规做法,根据其他县市局已有经验,探索建立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第三方管理筹建跨部门的涉案财物管理中心,研发跨部门的涉案财物管理信息平台,尝试创立涉案财物集中保管、网上移交、移送顺畅、处置及时的新型管理模式。

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二

一是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自2020年底制定出台了《xx市科学技术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后,全面适用行政执法工作。二是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我局共配备了两台执法记录仪,执法过程中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视频均保存在执法记录仪配套软件中。三是开展“双随机”专利执法检查活动。按照省里和市里“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办法要求,10月17日-19日,省知识产权局专利保护处副处长吴晓巍一行4人来温开展打击假冒专利行动检查,检查组随机抽取了永嘉人本超市瓯北店、爱珍大药房,经开区人本滨海利玛店、张和堂医药连锁海利店四家经营机构,并抽取了知识产权处两位执法人员参加行动。四是完善行政调解与仲裁衔接工作。今年7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文确定xx市知识产权服务园为首批能力建设知识产权仲裁调解机构。市知识产权服务园与中国(xx)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中国xx(服饰)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调解机制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建立了知识产权行政、司法等保护与纠纷调解的有效衔接模式,2020年共受理案件511件,已成功调解404件。此次获批能力建设机构,将极大提高我市知识产权纠纷化解能力和水平,提升仲裁调解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认可度,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调解机制,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三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着力提高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能力,大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进一步规范和提高依法决策和管理水平。现将2020年我局法治建设和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加强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领导班子全年2次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和任务分解。根据区委检查和区委法治监督的反馈,召开两次专题会议进行整改。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的主要职责,将依法行政要求贯穿于制度建设、行政决策、监督执法、队伍建设、群众服务等全过程。

深化行政事项服务改革;深化行政事项改革,积极推进政务2.0、按有关要求梳理行政许可事项20项(含审核转报8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7项、公共服务事项5项等33项行政权力事项。按照省民宗委、区数据局的最新标准,继续深化政府服务,推进服务事项标准化,密切关注立即、在线、一次性的目标,进一步优化服务和服务流程,实现行政许可事项的100%%跑零次100%。

(三)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机关干部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理论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以会代训、自学等方式,认真学习***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领域的重要讲话精神,邀请律师专题讲授《民法典》。局领导主动参加机关组织的法制理论学习,形成了领导带头学,干部乐意学的良好风气。积极推进局执法力量队伍建设,2名局机关干部取得执法证,全局机关干部持证率100%。推动局公职律师培养,2名机关干部参加公职律师培训。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局法律师顾问作用,提升行政决策水平。

(四)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工作。坚持把信教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放在首位,重点整治宗教活动场所、宗教团体安全隐患,紧盯宗教活动场所、宗教团体消防、治安、卫生、房屋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及治理,严把大型宗教活动的报批和监管。全年配合上级部门及主动开展“双随机”抽查、跨部门检查3次。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原则,将抽查结果通过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及时向社会公示。实现行政处罚“零”突破,按时公示行政处罚案件。

(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公开我局机构全称、行政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救济渠道等内容。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加强执法过程记录工作,规范执法事中公示。按照执法程序,明确了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专人保管,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六)进一步强化普法工作力度。按照各级工作部署,全年陆续开展民法典、安全生产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宪法宣传周等法制宣传教育,向机关干部、少数民族群众、教职人员、信教群众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及其他党纪国法,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提升干部群众依法管理、从事民族宗教事务,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印发包含宪法、国家安全、反邪教等内容的普法安全手册500本,发放到各宗教活动场所,全年举办宗教政策法规宣讲10余场次。

(一)民族宗教难点工作挑战日益突显。非法宗教活动时有发生,对非法宗教活动场所的调查取证、处罚取缔,还缺乏强制性的法律措施,对非法传道、非法宗教活动的制裁力度不够,法律震慑效果还有待提升。佛教、道教商业化,***私设聚会点等一些宗教领域重点难点问题还需要重点关注并解决。

(二)民族宗教执法整合不够完善。机构改革后,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并入党委统战部,对外增挂民宗局牌子,在实际工作中,遇到一些问题,如根据政务2.0要求,行政许可今后需在网上运行,但由于不再单独保留民宗局,故一直无法申领单位电子印章,只申领了行政许可专用章。

(一)加强组织保障。把法治政府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督查指导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建设。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对法治建设难点重点工作作出部署。积极指导基层民族宗教工作,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的创建和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治理。

(二)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法律法规。认真抓好《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等民族方面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坚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规范和调整民族关系,坚持依法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因素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等宗教方面法律法规,依法防范和打击非法宗教活动。

(三)增强普法宣传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以大力宣传和解读《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为重点,深入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为全区民族宗教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加强培训教育,对局机关干部、镇街统战干事进行专题培训,做到全覆盖,切实增强民族宗教队伍的法治意识。积极开展“12.4”宪法宣传活动,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决不允许有法外之地、法外之人、法外之教。加强对宗教界人才培养,指导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依法依规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宗教团体和活动场所财务监督。

(四)大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修改完善权力事项,完善宗教事务执法程序,细化具体操作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要求。继续加强法治专业队伍建设,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培养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提高其依法行政能力及效率。注重提高工作人员法律素养,提升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能力,有效化解行政纠纷。

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四

一是2020年强化依法行政要从坚持学法用法开始的思路。建立了《xx县林业局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年终必须进行述法。建立和完善了《党组学法用法工作制度》、《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xx县林业局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制度》等制度,严格落实执行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同时还制定了《xx县林业局2020年度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计划》,强化了我局领导干部职工的学法用法工作。2020年我局积极开展会前学法活动,全年共计开展会前学法活动18次、开展全局职工大型学法用法活动2次。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种子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植物检疫条例》等法律法规,准确把握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主要内容,突出工作重点,统筹兼顾,全面高效地开展依法治林工作,做到积极主动受理,依法快速处理。通过学习,干部的法治观念不断增强,整体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逐步形成了研究工作先学法,制订政策遵循法,解决问题依照法,言论行动符合法的良好风气,有力地推进了全局各项工作有序、健康、深入的开展。二是完善了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规范了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和依法决策。进一步完善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评估、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策公开和合法性审查等制度,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公示、听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等制度。严格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了《重大林业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规范化科学民主决策,始终严格执行重要政策文件的法律法规把关工作。

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五

1.深化宪法法律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参加教育部、省教育厅组织的“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继续推进法治讲师团巡讲活动。

2.强化法治教育课堂主渠道作用。认真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扎实推进法治教育进课堂,做好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后整改推进工作,改进普法工作薄弱环节。

3.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意见》精神,整合社会资源,参照“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实践示范基地”标准,市、县联动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工作。

4.加强法治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创造条件,在中小学设立法治教育专职岗位,逐步配备法治教育专任或兼任教师,引进法学类专业毕业生从事中小学法治教育,鼓励其他教师参与法治教育。将法治教育内容纳入“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组织法治课骨干教师、专任教师培训班,在其他各类教师培训中增加法治教育内容。

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六

2022年,xx区农业农村局扎实推进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xx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积极完成依法治区工作要点任务,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加强农业农村普法教育,营造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浓厚氛围。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法治思想学习。

6月30日,我局在东平河畔渔村文化公园开展“弘扬宪法精神,提高法律意识”宪法宣传活动,现场通过增殖放流、派发宪法宣传小册子,激发了群众的参与热情,营造了良好的氛围。9月24日,我局到阿农湾农耕文化园参加“共创食安新发展共享美好新生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活动”。通过宣讲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开展趣味游戏,展示农业农村部门执法工作成效等方式,提升群众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活动知晓率,引导群众自觉遵法守法。10月14日,举办纪律教育学习月专题法治培训--“微案例,説民法”民法典专题讲座。邀请广东省民法典宣讲团成员、xx市龙浩律师事务所李兴涛律师主讲授课,他通过身边发生的一些案例,生动地诠释了民法典中的热点问题,有效加深听众对民法典的理解。

二是认真学习宣传贯彻。

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把学习。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法治思想、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和依法行政行为。

一是健全法律顾问制度。

2022年我局聘请广东龙浩律师事务所李兴涛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在制订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指导行政执法等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对《xx区农业农村“十四五”发展规划》出具了法律意见。同时律师定期对我局的案卷开展案卷评查,提出改进意见。

xx市xx区农业农村局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制度(征求意见稿)》,畅通了我区农业农村领域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受理渠道,规范举报处理程序。

(三)加强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2022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我局应考人员75人,实考人员116人,95分以上116人,100分84人,参考率155%,优秀率100%。今年3月,我局邀请市司法局规范性文审查科副科长梁月莹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作和审核专题讲座,从规范性文件的定义、特点、制作程序、审查要点等方面作出简明阐述,提高我局规范性文件制作和审核水平。为进一步加强我局行政执法监督,在今年3月对我局执法人员使用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办案系统)执法进行培训。在“两平台”工程师的指导下,行政执法人员在开展行政检查工作时,使用移动端开展执法工作。通过这次培训,我局执法人员对行政执法信息平台的操作熟练程度得到了增强,运用信息化手段依法行政能力得到了提升。

10月,共出动执法车辆87台次,执法人员378人次,渔政快艇出航次数75艇次;检查渔业从业人员642人次;检查总船数艘321次,没收无主刺网、虾笼1900多米,办理案件7件,罚没收入14400元。确保全区农业生产安全有序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切实促进了农业可持续和高质量发展。

三是进一步深化农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农业农村领域。

“一支队伍管执法”的既定目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有序推进,采取硬举措,把改革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坚持目标、问题导向,我局积极发挥统筹作用,协调各镇街农业执法;推动行政执法类事权下放。组织召开案卷评审会,对办结的典型案例分析,对检查中碰到的疑难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的有效方式和方法,并注重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召开法治工作会、改革推进会、专题培训会、工作汇报会,全面补齐工作短板;截至10月20日,全区四个镇街均成立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共处理投诉74宗,立案3宗,罚没3544.77元。

二、存在问题困难。

一是宣传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内容缺乏全面性,宣传方式单一。我局目前的法治宣传工作由各业务股室根据需求开展,较为分散,未形成统一宣传的态势。宣传方式大部分使用派发宣传单张、张贴公告等传统方式开展,宣传形式不够灵活多样。

二是农业农村执法人员水平有待提高。农业农村综合执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多。

涉及面大,对执法队人员的专业水平有较高的要求。目前我局根据。

乡镇。

街道体制改革有关精神正在积极指导各镇街开展事权下放后执法工作,各镇街农业农村综合执法水平有待提高。

三、

2023年法治建设思路和措施

“八五”普法、法治建设等相关工作。

二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常态化、长效化的层级监督机制。

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

四是加强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

制度。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五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七

(一)抓好重大节日前的市场整治。在2020年的元旦、春节、国庆等重要假期前,县旅游局对旅行社进行质量检查,并与市场监督局、县交通局、县消防大队联合对县内旅游交通、特种机动游戏设备、火灾防控等事项进行安全检查。

(二)加强行业治理检查。2020年上半年,在开展行业质量检查中,对1间涉嫌违规宣传经营业务的旅行社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份,并做好整改复查。

(三)积极推进旅游监管改革。在县委县政府重视下,2020年上半年我县同意设立“旅游巡回法庭”和“旅游工商分局”后,下半年县旅游局积极与县市场监督局协调,县市场监督局设立“xx县旅游工商分局”。

(四)积极配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县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20〕58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和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和市政府相关精神,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旅游市场秩序监管方式,营造公平竞争的旅游市场环境,深入推进全县旅游市场秩序随机抽查工作。对法律法规规定和规范旅游市场所需的市场检查事项,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县旅游局依旅游市场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执法权限,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时通过本部门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方便社会监督。县旅游局制定了《关于印发《xx县旅游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实施方案》《xx县旅游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旅游市场经营主体名录库和旅游市场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每次抽取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抽取的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依法回避。

2020年,对职责中的抽查对象实现100%的依法检查,全年没有行政处罚案件。

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八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部署下,在县依法治县办的业务指导下,我办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在法治建设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一年来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回顾。

(一)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提升行政决策水平。

我办高度重视决策前的调查研究,年初结合工作实际、紧扣发展目标,确定了机构编制工作难题化解等重点课题,在广泛征求意见后组织相关组室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坚持行政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的事先广泛征求意见、组织论证听证和领导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了重要文件的立项论证、跟踪检查以及征询县法制机构等意见的工作机制。

建立了重大事项决策前的公众参与、法律咨询、专家论证制度,充分发挥公众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较好的兼顾了工作实际和依法行政的要求。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实行文件的法核制度。文件签发前均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不符合法律或上级规定的退回修改,确保文件的合法性。二是坚持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一直以来对已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在综合组进行了备案审查登记及存档。

(三)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促进行政权的“阳光运行”

一是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一方面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依托,专门开设了政务公开专栏,政务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同时发布。另一方面严格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要求让公众自由选择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二是提高信息公开的实效,切实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凡是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公开办事程序、承诺时限等。三是规范信息公开的制度。建立了信息公开工作的依申请公开制度、考核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

(四)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抓好执法依据梳理和执法职权的层层分解,做到了岗位到人、责任到人,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目标和执法责任,规范了执法行为,制定了详细的流程图并在网上公示。二是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有效防止了权力的滥用,减少了行政执法的随意性,提升了公信力。

(五)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强化对行政。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行为的监督。

建立重大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机制。指导有关组室抓好专项治理,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秩序。

(六)加强机构队伍建设,落实依法行政保障措施。

一是切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机关干部例会等形式,深入开展《中国******机构编制条例》、《公务员法》等与业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二是重点开展专题业务培训。三是认真做好依法行政保障工作。根据执法任务的轻重,充实重要岗位的执法人员力量,安排添置必要的办公经费和办公设备,为依法行政创造了良好的工作条件。

二、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我们在依法治县上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还存在一定不足,主要是:制度的健全和落实需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全体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教育还需进一步深化,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三、2021年工作思路。

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定期法制培训、自学等学法制度,强化考核制度,增强领导干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带头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完善依法行政长效机制。全力推进阳光政务,健全和规范电子政务建设,完善经信网站功能,依法、全面、真实、便民、及时公开应当公开的内容,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加快推进“一站式”网上行政审批服务系统的推广应用,积极推行网上审批和政务处理,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实现政府部门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

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九

区民宗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法治龙湾”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民宗法制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政府管理创新,推进我局依法行政,为“法治政府”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工作。

总结。

(一)深入开展以宪法为主题的“十百千万”普法工程。推动宪法和法律法规进宗教场所,培育省级、市级宗教普法示范点和普法教育基地,提高我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法治意识。年内,我局在宗教领域打造了龙岗寺、安仁寺、沧河天主堂、状元基督教堂等普法教育基地,收到了良好效果。

(二)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及时调整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二是统筹谋划年度工作。认真对照2020年龙湾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要求,把依法行政、法治建设和普法宣传等列入民宗年度工作计划。三是积极开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积极动员,认真组织,切实提高全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知晓率与参与度,努力开创“法治民宗”建设新局面。四是落实考核工作。对照行政执法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考评细则要求,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做好责任分解,强化措施,落实任务,认真抓好督查及年终考核。同时,与东瓯律师事务所邵和畴签订合同,充分发挥局依法行政咨询团的作用。

(三)实现宗教普法全覆盖。年内,我局及各街道和“三人驻堂”小组对辖区各宗教及民间信仰场所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国家宗教政策法规送场所活动,累计活动开展达150余场次,实现了宗教领域普法全覆盖。

(四)稳步开展宗教执法工作。2020年,我们采取线上巡查和线下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注重程序,讲究证据,已完成全年12件行政执法案件,1起案件为非法宗教培训案,10起涉嫌拒不接受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案。特别是我局联合民政、公安、司法等部门对“永强净土会”非法组织宗教活动案进行了查处,罚没款合计589688元,罚没金额位居全国宗教领域首位,有力地震摄了非法宗教的嚣张气焰,并做到零复议,零诉讼。玄真观的案件还作为典型案件被市局推送给兄弟县市参考,同时作为执法示范案例上报省里。

(五)加大宣教力度,不断增强法治意识。4月5日安全日,组织宗教界人事学习民法典,8月18日邀请了温州团市委权益部副部长张健律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从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法律讲座。全年共组织宗教团体法规宣传教育达6次,参加人员达500余人次。11月份,组织佛道教开展了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邀请市民宗局专家来龙授课,效果明显。10月份,在瑶溪街道组织了由宗教团体协会参加的“四合院。沙龙”活动,以轻松愉快的氛围探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和依法开展宗教活动。

目前持有执法证件人员达3人,主要执法岗位工作人员全部做到持证上岗。二是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认真实施民宗系统“七五”规划,在各宗教活动场所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并获得上级部门的高度肯定,为进一步改善民宗法治环境创造了良好舆论氛围。三是多渠道推进法治宣教。邀请温州市民宗局宗教一处负责人为宗教团体负责人及场所负责人解读相关政策法规。民宗局唐建国副局长等局领导也积极赴国安寺等场所开展政策法规宣讲一年来完成信教群众培训3000人次,宗教界人士培训5000人次。

(七)健全决策机制,扎实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重大决策按规定实行听取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风险评估。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后予以实施,执行政策评价和决策责任追究,对作出的决策及其所产生的效果、执行情况及其各种正负面影响等进行客观、系统的考察与评价,以延续、改进或者终止原有的决策。全年有行政处罚案件12件,无发生涉及民宗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案件。

贯彻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加强行政监督;

按规定公布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对投诉和举报认真落实查处,建立健全信访与行政复议互动机制,引导人民群众通过法定渠道解决行政争议及上访问题,防范化解矛盾,信访、维稳调处成效明显。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及时完整公开。

(一)继续做好法治宣传工作。一是继续开展“七五”普法教育工作,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六进”及法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形式多样的普法主题教育。

(二)继续加强党员干部和宗教教人士学习培训。一是继续组织全区干部、民宗干部等深入学习《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积极组织参加法制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全省民宗专业法制培训和市政府执法培训,考取执法证。三是举办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班。

(三)继续规范依法行政。一要完善政策体系。要及时修订和完善与宗教法律法规相适应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民宗政策体系。二要规范行政程序。要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等方面的基本程序,特别是殡葬管理、宗教场所登记、少数民族子女加分、非通常宗教活动审批等方面,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标准,细化办事流程,规范操作程序。

(四)继续打造和巩固普法教育基地。对已打造的教育基地在宣传成效上提升,并以点拓面,继续在四大教领域打造若干省、市级普法基地。

民宗局巡查工作汇报材料。

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十

1-12月份,合计开展旅游安全生产和市场秩序整治系列行动13次。开展旅行社质量检查3次,对象为县内旅行社、分公司、营业部;开展a级旅游景区复核检查1次,对象为森波拉度假森林、聚龙湾天然温泉度假村;根据省安委要求开展“旅游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我县15个重点旅游景区、酒店、旅行社进行全面安全生产检查;根据市安委的要求开展“百日攻坚行动”;根据县安委的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开展春节、五一、中秋期间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各一次;开展旅游景区、酒店公共区域涉电安全检查行动;全年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一次。据统计,全年累计检查旅行社、景区、酒店126家次,查出存在问题173个,提出整改意见173条,排查及整改突发事件公共隐患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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