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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合同书样本简约版(汇总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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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合同书样本简约版(汇总19篇)
2023-12-01 05:38:06    小编:温柔雨

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土建合同书样本简约版篇一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简称发包人)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简称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二期项目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86号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厂房及仓库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施工图内除合同约定的发包人分包项目外的全部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和预埋工程的施工和竣工所需的劳务、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和服务等全部内容(其中部分材料和钢结构由发包人提供)

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计划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监理人下达开工令为准)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合格(其中主体为优质结构)

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预算价约计万元

六、组成合同文件本合同文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

6.确定基准价款和材料供应数量的工程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的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甲方:

乙方: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本土建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满足双方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各项条款之规定并无任何纠纷后合同自行解除。

土建合同书样本简约版篇二

1?定义。

下列措辞和用语,除上下又另有要求者外,应具有如下所赋予的涵义:

(a)“项目”是指协议书附录中指定的并为之建造的工程。

(b)“服务”是指监理工程师根据协议书所履行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c)“工程”是相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永久工程(包括提供给业主的物品和设备)。

(d)“业主”是指本协议书所指的雇用监理工程师的一方以及业主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f)“一方”和“各方”是指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第三方”是指上下文要求的任何其他当事人或实体。

(g)“协议书”是指包括土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协议书条件及协议书附录、附件a(监理服务范围)、附件b(业主提供的人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附件(c)(报酬和支付)、中标函和正式协议书。

(g)“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间的时间段。

(i)“月”是指根据阳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月的时间段。

(j)“当地货币”(lc)是指项目所在国的货币,“外币”(fc)是指任何其它的货币。

(k)“商定的补偿”是指协议书附录中规定的根据协议书应支付的额外款项。

(l)“适用法律”是指工程所在国或地区发布并生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和其他文件。

2?解释。

(a)本协议书中的标题_____其内容的部分。

(b)单数包含复数含义,阳性包含阴性含义。视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c)如果协议书中的规定之间产生矛盾,按时间顺序以最后编写的为准。

监理工程师的义务。

3?服务范围。

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与项目有关的服务。服务的范围在附件a中规定。

4?正常的、附加的和额外的服务。

(a)正常的服务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服务。

(b)附加的服务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服务或通过双方的书面协议另外附加于正常服务的那类服务。

(c)额外的服务是指那些既不是正常的也不是附加的,但根据第28条监理工程师必须履行的服务。

5?认真地尽职和行使职权。

(a)监理工程师在根据本协议书履行其义务时,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

(b)当服务包括行使权力或履行授权的职责或当业主和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合同条款需要时,监理工程师应:

(1)根据合同进行工作,如果未在附件a中对该权力和职责的详细规定加以说明,则这些详细规定必须是他可以接受的。

(2)在业主和第三方之间公正地证明、决定或行使自己的处理权,如果被如此授权的话。但__________人而是根据自己的职能和判断,作为一名_____的专业人员进行工作。

(3)可变更任何第三方的义务,如果被如此受权的话。但对于可能对费用或质量或时间有重大影响的任何变更,须从业主处得到事先批准(除非发生任何紧急情况,此时监理工程师应尽可能快地通知业主)。

6?业主的财产。

任何由业主提供或支付的供监理工程师使用的物品都属于业主的财产,井在实际可行时应如此标明,当服务完成或终止时,监理工程师应将履行服务中未使用的物品的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业主的指示移交此类物品。此类移交应被视为附加的服务。

业主的义务。

7?资料。

8?决定。

为了不耽搁服务,业主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就监理工程师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他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9?协助。

(a)提供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

(b)提供服务所需要的畅通无阻的通道;

(c)个人财产和服务所需物品的进口、出口以及海关结关;

(d)发生意外事件时的遣返;

(e)提供如下权力:允许监理工程师因服务目的和他的职员因个人使用将外币汇入;

允许将履行服务中所赚外币汇出;

(f)提供与其它组织相联系的渠道,以便监理工程师收集他要获取的信息。

1o?设备和设施。

11?业主的职员。

在与监理工程师协商后,业主应按照附件b的规定,自费从其雇员中为监理工程师挑选和提供职员。凡涉及到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

12?其他人员的服务。

业主应按照附件b的说明,自费安排其他人员提供服务。监理工程师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或他们的行为负责。

职员。

13?职员的提供。

由监理工程师派往项目所在国工作的职员应接受_____并应能适应他们的工作,同时他们的资格应得到业主的认可。

业主按照第11条提供的职员应得到监理工程师的认可。

如果业主未能提供他应负责提供的业主的职员或其他人员的服务而双方均认为此类提供对于圆满地履行服务是必须时,监理工程师可安排此类提供,以作为附加的服务。

14?代表。

为了本协议书的管理,每一方应指定一位高级职员或个人作为其代表。

如果业主要求的话,监理工程师应指定一人与项目所在国内的业主代表建立联络关系。

15?职员的更换。

如果有必要更换任何人员,则负责任命的一方应立即安排,代之以一位具有同等能力的人员。

此类更换的费用应由负责任命的一方承担,除非此类更换是由另一方提出的。

(a)此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且申述更换理由,并且。

(b)如果_____或不能圆满地执行任务不能作为理由成立的话,则提出要求的一方应承担更换费用。

责任和_____。

16?双方之间的责任。

16.1?监理工程师的责任。

如果确认监理工程师违反了第5条第(a)段,则他应仅对由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事宜负责向业主赔偿。

16.2?业主的责任。

如果确认业主违反了他对监理工程师的责任,则业主应负责向监理工程师赔偿。

16.3?赔偿。

如果认为任何一方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则应仅在下列条件下支付赔偿;

(a)此类赔偿应限于由此违约所造成的可合理预见到的损失或损害的数额,而不是其它;

(b)在任何情况下,此类赔偿的数额应限于第18.1款规定的数额;

(c)如果认为任一方与第三方共同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负有责任的任一方所支付的赔偿比例应限于由于其违约所应负责的那部分比例。

17?责任的期限。

除非协议书附录规定的相应时间段终止之前或法律可能规定的更早日期之前,正式向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否则无论是业主还是监理工程师均不应对由任何事件所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

18?赔偿的限额和保障。

18.1?赔偿的限额。

根据第16条有关责任方面的规定,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赔偿的最大数额应限于协议书附录中规定的数额。此限额不影响根据第31条第(a)段规定的或本协议或另外规定的任何商定的补偿。

如果可能另外支付的赔偿总计超过应支付的最大数额,则每一方均应同意放弃对另一方的一切索赔要求。

如果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要求而该要求不能确立的话,则提出索赔者应完全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的对方的各种费用。

18.2?保障。

如果适用的法律允许,则业主应保障监理工程师免受一切索赔造成的不利影响,包括由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第三方提出的此类索赔:

(a)除非此类索赔被包括在根据第19条规定办理的_____中;

(b)此类索赔在第17条提及的责_____终止后提出。

18.3?例外。

第18.1和18.2款不适用于由下列情况引起的索赔:

(a)故意违约或粗心引起的_____;

(b)与履行合同义务无关的事宜。

19?对责任的_____与保障。

业主可以书面要来监理工程师:

(a)对第16.1款规定的监理工程师的责任进行_____;

(c)对公共的或第三方责任进行_____;

(e)进行其它各项_____。

如果这样要求的话,监理工程师应做出一切合理的努力,在业主可接受的条件下让承保人办理此类_____或追加_____额。

此类_____的费用或追加_____费的费用应由业主负担。

20?业主财产的_____。

除非业主有另外的书面要求,监理工程师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按业主可接受的条件对下列各项进行_____:

(a)根据第6条提供或支付的业主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b)由于使用该财产而引起的责任。

此类_____的费用应由业主负担。

协议书的开始、完成、变更与终止。

21?协议书生效。

从完成正式协议书所需的最后签字之日或当地主管部门批准之日,协议书生效时间以日期较晚者为准。

22?开始和完成。

在协议书附录所规定的时间或期限内服务必须开始和完成,但根据协议书的延期例外。

23?更改。

当任何一方提出申请并经双方书面同意时,可对协议书进行更改。

24?进一步的建议。

如果业主书面要求的话,则监理工程师应提交变更服务的建议。此类建议的准备和提交应作为一项附加的服务。

25?延误。

如果业主或其承包商使服务受到阻碍或延迟,以致增加了服务的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

(a)监理工程师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通知业主;

(b)此增加部分应被视为附加的服务;

(c)完成服务的时间应相应地予以延长。

26?情况的改变。

如果出现按照本协议监理工程师不应负责的情况,以及该情况使监理工程师不负责或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务时,他应立即通知业主。

在此情况下,如果不得不暂停某些服务时,则该类服务的完成期限应予以延长,直至此种情况不再持续。还应加上不超过42天的一个合理期限用于恢复服务。

如果履行某些服务的速度不得不减慢,则该类服务的完成期限由于此情况可能必须给予延长。

27?撤销、暂停或终止。

27.1?业主的通知。

(a)业主可至少在56天前通知监理工程师暂停全部或部分服务或终止本协议书,监理工程师应立即安排停止服务并将开支减至最小。

(b)如果业主认为监理工程师无正当理由而未履行其义务时,他可通知监理工程师,说明发出该通知的原委。若业主在21天内没有收到满意的答复,他可发出进一步的通知终止本协议书,但该进一步的通知应在业主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天内发出。

27.2?监理工程师的通知。

在下述(a)、(b)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向业主发出通知至少14天后,才可发出进一步的通知,在进一步通知发出至少42天后,他才能终止本协议书,或在不损害其终止权利的情况下,可以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履行全部或部分的服务。

(b)当根据第26条或第27.1款已暂停服务并且暂停期限已超过182天时。

28?额外的服务。

当第26条所述情况发生时,或撤销或暂停或恢复服务时,或并不是根据第27.1款第(b)段终止本协议书时,除正常的或附加的服务之外,监理工程师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费用应被视为额外的服务。

监理工程师有权得到为履行额外的服务所需的额外的时间和费用。

29?各方的权利和责任。

本协议书的终止不应损害或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或索赔以及责任。

支付。

30?对监理工程师的支付。

(a)业主应按协议书条件和附件c中规定的细则向监理工程师交付正常的服务报酬,

并且按照附件c规定的费率和价格或者基于此费率和价格支付附加服务的报酬,只要此费率和价格适用,否则按照第23条商定的费率和价格支付。

(b)除非另有书面协定,业主就有关额外的服务向监理工程师交付:

(1)监理工程师的职员在履行服务当中所花费额外的用于附加的服务的时间的报酬;

(2)监理工程师所花费的一切其它额外开支的净费用。

31?支付的时间。

(a)给监理工程师的到期款应迅速支付。

(b)如果在协议书附录规定的时间内业主没有支付到期款项,则应按照协议书附录规定的利率支付商定的补偿,每月将该补偿加到过期未付的金额中,该补偿以过期未付金额的货币从发票注明的应支付之日开始计算。

该商定的补偿不应影响第27.2款规定的监理工程师的权利。

32?支付的货币。

(a)适用于本协议书的货币为协议书附录中规定的货币。

当使用其它货币进行支付时,应按协议附录规定的汇率计算并支付来加扣除的净额。

除非在附件c中另有规定,业主应保证监理工程师能将其在业主所在国内收到的与履行服务有关的那部分当地货币或外币迅速汇往国外。

(b)如果在签订本协议书之日或履行服务期间,业主国内的情况与协议书中规定的情况可能相反时,如:

(1)阻止或延误监理工程师将在业主所在国内收到的当地货币或外币汇往国外,或。

(2)在业主所在国内限制得到或使用外币,或。

(3)当监理工程师因用当地货币开支而从国外向业主所在国汇入外币,以及随后将总额相同的当地货币再汇往国外时,对其征税或规定不同汇率,从而阻止监理工程师履行服务或导致他财务上的损失,此时若没有作出其它令监理工程师满意的财务上的安排,业主应保证此种情况为适用于第26条规定情况。

33?第三方对监理工程师的_____。

除在第39条、协议书附录或附件c中规定外。

(a)在任何可能时,业主都应为监理工程师及其通常不居住在项目所在国内的职员因本协议书引起的、为该国政府或授权的第三方所要求的支付款项办理豁免,包括:

(1)他们的报酬;

(2)除食品和饮料外,他们进口的物品。

(3)用于服务的进口的物品;

(4)文件。

34?有争议的发票。

如果业主对监理工程师提交的发票中的任何项目或某项目的一部分提出异议,业主应立即发出通知说明理由,但他不得延误支付发票中的其它项目。第31条第(b)段应适用于最终支付给监理工程师的一切有争议的金额。

35?_____的审计。

除了协议书规定固定总价支付外,在完成或终止服务后12个月内,业主在提前七天以上发出通知,要求由他提定一家有声誉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监理工程师申报的任何金额进行审计,该审计应在正常工作时间于保存记录的办公室内进行。

一般规定。

36?语言和法律。

在协议书附录中规定了协议书的一种或几种语言、主导语言以及协议书所遵循的法律。

37?法规的变更。

如果在订立本协议书之后,因履行服务所在的任何国家(协议书附录指明的监理工程师的业务总部所在地除外)的法规发生变动或增加而引起服务费或服务期限的改变,则应相应地调整商定的报酬和完成时间。

38?转让和分包合同。

(a)除支付款的转让外,没有业主的书面同意,监理工程师不得将本协议书涉及到的利益转让出去。

(b)没有对方的书面同意,无论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均不得将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转让出去。

(c)没有业主的书面同意,监理工程师不得开始实行、更改或终止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务的任何分包合同。

39?税收。

监理工程师及其有关职员应缴纳企业与个人所得税,以及其它按工程所在国法规应缴交有关税收和国外应缴的所有税收。

40?版权。

监理工程师对于由他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业主仅有权为工程师和预定的目的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在为此目的使用而复制此类文件时不需取得监理工程师的许可。

41?利益的冲突。

除非业主另外书面同意,监理工程师及其职员不应有也不应接受协议书规定以外的与项目有关的利益和报酬。

监理工程师不得参与可能与协议书中规定的业主的利益相冲突的任河活动。

42?通知。

本协议书的有关通知应为书面的、并从在协议书附录写明的地点收到时生效。通知可由人员递送,或传真通讯,但要有书面回执确认。或通过挂号信,或电传,但随后要用信函确认。

43?出版。

除非在协议书附录中另有规定,监理工程师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与工程和服务有关的材料。但如果在服务完成或终止后三年内出版有关材料的,则须得到业主的批准。

争端的解决。

44?对损失或损害的索赔。

根据第17条的规定,因违反或终止协议书而引起的对损失或损害的任何索赔,应在业主与监理工程师之间达成一致意见,如未能达成一致,应按第45条的规定,提交_____。

45?_____。

由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或索赔,或者违约、终止协议书或使之无效,均应根据协议书附录所订的、在协议书生效期限生效的规则,通过_____解决。

双方同意镇守裁决的结果,并放弃他们的任何形式的上诉权,只要此种弃权实际有效。

土建合同书样本简约版篇三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结构:砖混;。

2、建筑面积:约o(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为准)。

二、承包方式。

三、甲方负责范围。

甲方应提供水、电、路三通及所有建筑材料、回填。

四、乙方承包范围。

1、基地平整、砼工程、砖砌体工程、木工搭拆(铁丝钉子自备)、钢筋工程、内外粉刷工程、楼梯粉刷上顶(一层、顶层、地坪)。

2、乙方自备机械、脚手架。

五、承包价格。

按每平方米元结算,隔热层按计算。

六、质量要求。

七、付款方式。

1、基础完工付款。

2、每层砌体完工付款。

3、内粉完工付款。

4、外粉完工付款。

5、竣工验收合同后付清余款。

八、施工日期:按120天计算,雨天顺延。

九、安全问题。

乙方应安全、文明施工,如出现大小事故由乙方自负。

十、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建合同书样本简约版篇四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增项部分承包给乙方,具体内容如下:

一、责任和义务:甲方除新建锅炉房及设备基础以外,新增土建项目继续承包给乙方,甲方提供水、电等保证施工期间需求,负责指导新增项目交底,进行施工前交底。

乙方责任:按甲方指定项目内容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做好周围建筑防护,遵守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施工,遵守安全规定,遵守甲方一切规定制度。

1、拆除旧锅炉房及设备基础、烘干塔设备基础及废渣余土外运。

2、建设完锅炉房,烘干设备机座四周地面混凝土。

三、工程质量:检验标准以企业质量评定的标准为依据为合格工程。

四、工程时间:施工时间从20xx年4月15日至20xx年5月30日。

五、合同价款:拆除锅炉房设备基础,烘干塔设备基础废渣及土外运,根据甲乙双方负责人现场测量为依据,并按照国家预算定价为人民币92163.22元。(祥见明细)。

六、工程竣工及结算:工程结束后,甲方找相关人员验收后,一次性结算付清工程款。

七、争议及解决:出现争议时,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此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建合同书样本简约版篇五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平和诚实使用原则,就双方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一)名称:室内地面。

1、工程地点:亚都名苑三期16#、23#楼。

2、工程面积:按实际核算面积为准(单位:m2)。

3、工程内容:室内地面的清理、制作及维修。

(二)施工日期:

1、开工日期:年月日

2、竣工日期:年月日

二、工程承包方式:包人工。

三、工程施工要求:按甲方规定的施工要求进行施工。

四、合同价款:按地面实际核算的面积结算(单价:11元/m2)。

五、付款方式:以完成五层为标准结算,付工程款的75%。完工验收合格之日全部付清其余工程款。

六、突发情况:

(一)、误工情况:

1、因甲方造成乙方工人的施工不能顺利进行,误工所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协调解决。

2、因乙方造成不能顺利施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工期情况:

1、因人为不可抗原因造成工期不能按时完工,工期正常往。

2、因双方原因造成工期不能按时完工,双方协调解决。

七、双方责任:

(一)、甲方:

1、负责协调乙方与现场监理之间的关系。

2、按时支付乙方的工程款。

(二)、乙方:

1、负责管理乙方工人。

2、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

3、对质量、文明施工负责。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1份。

甲方负责人:乙方负责人:

章(手印):章(手印):

土建合同书样本简约版篇六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为确保工程质量完成施工任务,明确双方责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郭作青私人养殖场二号、三号厂房。

2、工程地点:丹赵路三里桥村小沟一组。

3、工程内容:土建。

4、建筑面积:二号厂房面积约为4500平方米,三号厂房面积约为1500平方米,结算时以实际完成量为准。

第二条:承包方式。

1、包工包料,乙方负责采购施工所需的建筑材料、施工,并负责所有施工用具设备;。

2、施工费用:依据20xx定额计算工程单价,二号厂房单价为432.87元/平方米,三号厂房单价为473.48元/平方米,二号三号总造价约为260万元,以上工程以实际完成面积结算(不含税)。

3、乙方在施工时出现工程增减时,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待完工后一并纳入结算。

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听从甲方提出的意见建议,甲方在不影响施工的前提下可随时对工程进行检查监督,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的所有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三条:工程工期。

1、自合同签订90天。

2、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因下雨和不可抗力原因交工日期可顺延,若因乙方人为原因工期延时,甲方有权按200元/日从应付款中扣除。

第四条:工程质量。

1、整个工程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完成,并达到合格。

2、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返工费及材料费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施工费结算方式。

2、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以上约定。

第六条:材料供应。

施工所需的材料由甲方现场确认质量后才能用于施工,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工程验收。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同所定的标准及规范要求。工程竣工30日内,因甲方原因未进行验收视为本工程已经验收合格。

第八条:安全生产及其它。

1、在施工中,要把安全施工放第一位,抓好施工用电,用水安全,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杜绝一切不安全事故,倘若发生伤、亡等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自己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该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土建合同书样本简约版篇七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简称发包人)。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简称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二期项目。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86号。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厂房及仓库。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施工图内除合同约定的发包人分包项目外的全部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和预埋工程的施工和竣工所需的劳务、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和服务等全部内容(其中部分材料和钢结构由发包人提供)。

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计划20__年2月1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监理人下达开工令为准)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合格(其中主体为优质结构)。

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预算价约计万元。

六、组成合同文件本合同文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

6.确定基准价款和材料供应数量的工程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的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本土建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满足双方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各项条款之规定并无任何纠纷后合同自行解除。

土建合同书样本简约版篇八

发包人:

法定代表人: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____天。

四、质量标准:合格,争创优良。

五、合同价款:_____万元(主体工程预算价)。

六、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通用条款》相关规定。

七、发包人工作。

1、图纸发包人在承包人进场前一周内提供盖章生效施工图三套。

2、动工前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管、线接至施工现场50m之内。施工期中不间断供水、供电。

3、提供砼拌和场地、砂厂料堆放场地、钢筋、模板加工场地。

4、提供施工人员生活福利住房和临时库房、工棚。提供生活水、电供应。

八、承包人工作。

1、进场后一周内提交施工组织设计,逐月提供建设计划报表。

2、负责尾水闸孔的围堰填筑、拆除及其基坑排水工作。发包人承担费用。

3、负责1#、2#机组之间施工隔墙构筑和拆除,运行机组保护棚架的搭设和拆除。发包人承担费用。

九、材料。

所有永久和临时工程的建筑材料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保管、使用。材料用量根据实际完成工程最按建筑定额计算耗用量结算。材料价格按经发包人同意的实际发生的市场价格、运杂费、采购保管费结算。

十、质量和验收。

中间验收尾水室、蜗室基坑开挖结束后,必须作隐蔽工程验收,厂房旧屋顶拆除结束后,作中间验收。凡中间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项目必须合格签证后方能进行下一施工程序工作。

十一、安全施工。

承包人按水利水电工程安全施工规程施工,安全事故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所发生的费用。

十二、合同价款及支付。

1、按设计预算单价作为合同单价结算基数。

2、人工费补贴:按实际计量的人工工日数,发包人每工日补贴10元。

3、材料费价差:按实际计量计算材料用量,计算实际发生价扣除预算价,等于材料价差,计算材料价差金额及其税金,由发包人支付承包人。机械用油差也参照此规定执行。

十三、工程预付款。

合同签订后,发包人支付伍万元工程预付款给承我人,用作进场人员调进、临时工程材料准备、部份工程材料准备和施工机械配备等项工作费用。此预付款在第一台机组完工结算时扣回。

十四、进度工程款支付。

每月25日进度工程计量。承包人凭发包人月计量签证报送月工程量结算申报表,发包人在次月5日前支付90%进度款给承包人。

十五、完工结算。

完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颁发工程移交证书给承包人,承包人报送工程完工结算申请书,发包在一月内审批支付到完工结算造价97%的尚金额给承包人。

十六、质量保修金。

完工结算总价的3%扣作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期___年。保修期满后半月内结算保修金。

十七、违约、索赔、争议。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应按民法典规定标准进行赔偿。

2、若甲方在整体工程验收合格后,未将款项付清给乙方,乙方有权停止供水。

3、双方如发生纠纷,通过协商未达成协议的,由____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十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工程质量保修金结算后失效。

十九、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二十、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

发包人:

住所:

代表:

电话: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人:

住所:

代表:

电话: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建合同书样本简约版篇九

发包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现将xxxx二期土建工程内的主体砌体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了加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及时安全文明地完成施工任务,明确双方职责,维护双方权益,经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以下条款:

清工。

楼施工图内所有墙体砌筑工程(包括所有二次结构的混凝土浇筑保养、墙体砌筑、楼层清理)。

按建筑面积_____元/平方米,完工后按施工图标注面积计算,其他项目承包施工作业必须由甲方项目部指定安排,乙方应无条件服从。

开工后,乙方每天需将工人出勤工时公示在考勤表上,乙方负责下属考勤工作,项目部管理人员监督,未及时考勤每天罚款100元,甲方在次月10天内按实发清,工人工资必须凭人员名册本人身份证及有效证件按50元/天支付,在不超支的前提下按己完成的70%,经项目部审核批准后允许借支。完工后付10%,竣工验收后依壹个月付清余款。工程量以甲方审核签证为准,审核意见最终确定权归甲方。

优质工程、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程及标准,并按创标和省级文明标化工地要求施工。

按照甲方制定的施工工期,服从甲方统一指挥,特别需夜间加班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乙方承包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每月不少与25个工作日。由于施工力量不足未能按时组织技术人员进场,甲方在二次书面通知后乙方仍无措施的情况下,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或调派其他工班进场同时参加施工,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要求退场,双方按已完成工程量的80%结帐了结,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有固定在施工现场工人20人(其中技工12人,普工8人),遇工期紧张时需增加临时工人,人员数量必须及时上报项目部,临时工人工资按60元/天支付,算在月进度款内。

乙方施工人员进场施工后,乙方工人必须和甲方签定个人劳务合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和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规,严格遵守项目部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协助甲方做好员工三级安全教育,无条件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凡违章造成的安全质量事故均由乙方自负。对职工加强宣传教育,推行文明施工、标化管理、提高意识,对职工中存在的传统习惯性、随心所欲、自行其事、不受约束性及怕麻烦的思想,应针对性的进行文明施工,场容管理的规定教育、提高职工的意识,能够使职工自觉遵守以下事项:

(一)对自班中的落手清工作,必须保证工完场清。

(二)对当日施工段的施工道路每天清扫一次。

(三)如砖、砼、砂浆等材料确实不能使用的、应全部集中堆放。施工场地必须清理干净。做到材料集中堆放、节约用料、综合利用。

(四)对职工应多组织开会,加强学习、做到文明施工、不出现打架斗殴现象。上班时间严禁酗酒。

(五)宿舍必须每天清扫并定期进行卫生检查。

(六)遵守执行公司及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土建合同书样本简约版篇十

为规范企业管理,增强竞争意识,工程实行承包施工。甲、乙双方以树立“金洲杯的质量目标及创建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的安全目标”从严从精为管理前提,据此双方依据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见附补充说明。

四、施工日期:冬季放假前必须完成主体砌筑,否则按总人工费的20%处罚。(.10.28-----2011.12.18)

五、安全、质量等级:金洲杯及市级安全文明工地。

六、承包方式:包清工。

七、承包价格:按建筑面积,按每平方米元计算(含二次结构,砌筑工程包括墙体中的现浇及预制砼构件。建筑面积计算执行蓝图标注面积,合计平方米计款:

土建合同书样本简约版篇十一

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依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____天。

四、质量标准:合格,争创优良。

五、合同价款:_____万元(主体工程预算价)。

六、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通用条款》相关规定。

七、发包人工作。

1、图纸发包人在承包人进场前一周内提供盖章生效施工图三套。

2、动工前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管、线接至施工现场50之内。施工期中不间断供水、供电。

3、提供砼拌和场地、砂厂料堆放场地、钢筋、模板加工场地。

4、提供施工人员生活福利住房和临时库房、工棚。提供生活水、电供应。

八、承包人工作。

1、进场后一周内提交施工组织设计,逐月提供建设计划报表。

2、负责尾水闸孔的围堰填筑、拆除及其基坑排水工作。发包人承担费用。

3、负责。

1、2机组之间施工隔墙构筑和拆除,运行机组保护棚架的搭设和拆除。发包人承担费用。

九、材料风险提示:对于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义务与责。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时,承包人应在监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按照发包人违约的约定办理。所有永久和临时工程的建筑材料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保管、使用。材料用量根据实际完成工程最按建筑定额计算耗用量结算。材料价格按经发包人同意的实际发生的市场价格、运杂费、采购保管费结算。

十、质量和验收风险提示:工程质量未符合标准的归责。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二、合同价款及支付。

1、按设计预算单价作为合同单价结算基数。

2、人工费补贴:按实际计量的人工工日数,发包人每工日补贴10元。

六、质量保修金风险提示:保修责任的起算。

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七、违约、索赔、争议风险提示:明确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应按民法典规定标准进行赔偿。

2、若甲方在整体工程验收合格后,未将款项付清给乙方,乙方有权停止供水。

3、双方如发生纠纷,通过协商未达成协议的,由_____人民法院进行裁决。十。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工程质量保修金结算后失效。十。

九、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二。

土建合同书样本简约版篇十二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分项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分项工程承包合同并共同严格遵守履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钦州市江南商业广场土石方分项工程。

2、工程地点:钦州市子材东大街与扬帆大道交汇处。

3、施工内容:甲方提供的土方施工图范围内的土方大开挖分项工程。

420__年4月10日,完工日期:20__年4月25日

二、承包内容。

2、承包方式:按图纸要求质量标准完成土方大开挖施工;。

3、承包单价:土石方大开挖按计算土石方工程量计价,综合包干单价为16元/m?(含完成上述承包工作的全部费用,不含税;石头另计。)。

4、合同总价款:按结算工程量乘以合同单价形成工程总造价;暂定工程量约75000m?(基底面积约11600m?,坑口面积约13900m?,挖土深度约4.9m,放坡系数1:0.67),暂定工程造价约120__00元(人民币)。

三、工程款支付及结算办法。

1、结算:甲方工程部和监理部对乙方所施工工程进行验收测算,经验收合格后进行最终结算。

2、工程款支付:土石方工程完工后,3日内进行收方结算,10日内支付已完工程量的50%,30日内支付至已完成工程总量的97%。

3、预留3%的质保金,地下室结构封顶后结清。

四、质量标准及相关责任。

1、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__和《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__的要求进行施工。甲方将按照以上标准对乙方进行实测质量检查。

2、乙方须设质检员对工程标高、尺寸、平整等开挖质量进行自检,严防超挖、多挖、乱挖。

五、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关的土石方开挖施工图纸、施工技术措施,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甲方负责施工期间对乙方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检查、验收。但甲方的检查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3、如果乙方未及时按甲方要求达到现场文明施工标准,甲方有权组织人工、机械、材料等进行整改,所发生费用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六、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及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同时在施工期间支持甲方做力所能及的配合工作。

2、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按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评标准施工,并设专职质检员进行跟踪自检。

3、乙方必须自行提供施工所用的所有机具设备以及为确保施工所需的安全防护用具,必须严格保证工期、工程进度,合理安排劳动力及机具。

4、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甲方所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每天的工作要做到工完场清,文明施工;尤其做好上市政道路前的车辆清洗工作,严防带泥上路。

5、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若因乙方原因而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6、乙方有责任对已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如发现对成品保护不利或对产品造成破坏的,乙方必须整改恢复成品原状。

7、乙方不得将本工程另行转包或分包。

七、安全施工。

1、乙方必须严格履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2、乙方自备施工机械设施、设备、工具必须符合本工种的规范要求,如施工机械设备达不到安全要求强行作业,出现事故后果全部由乙方独立承担。

3、乙方进场前,必须严格执行工程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及工地的安全技术交底,否则不得进行施工。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未依合同约定期限施工完毕,每逾期壹日向甲方支付20__元的违约金。若严重超期并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所施工的所有工程质量不能达到甲方的验收标准时,则甲方不予结算,且甲方有权选择第三方进行维修和补救,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3、在所约定的工程未全部施工完毕前,乙方无故停工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若停工超过5日仍未复工的,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将本分项工程另行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九、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工程款完毕合同即告终止。

十、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年月日

土建合同书样本简约版篇十三

发包人:

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相互了解,本着平等互利、自愿承担一切风险的原则下,甲方将工程项目为基础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给乙方,具体协议如下,希双方自觉遵守,不得违约。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乙方所承包内容采用综合单价以包工包料方式包干。建筑面积元/m2(大写:m2)人民币计算(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以工程综合验收合格后房管局测绘的面积为准)。

四、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五、承包范围:

工程施工图及设计图说明,图纸会审纪要及设计变更,甲方以包工包料发放给乙方,乙方在施工过程如有图纸改动,必须要求设计方和甲方同意更改。乙方承包内容所含图纸里面的内容有:基础开挖、地梁开挖、回填、水泥、河沙、碎石、商品混凝土、钢筋、外墙漆、窗、室内厨厕防水、房顶防水、楼梯扶手、外墙保温、室内抹灰和地皮垫层及各种辅助性材料,以室内清水房交工。(乙方不含图纸里面有的内容:消防、油漆、防瓷和室内涂料、水电安装、门,室内装修及地板砖、楼梯梯步在砖、吊顶装修、厨厕装修及厨厕瓷砖、化粪池、玻璃幕墙、玻璃门、玻璃雨棚不由乙方施工负责,一切由甲方自行负责施工)。

六、甲方内容。

1、甲方提供图纸、水电的来源处。

2、监理方的人员由甲方提供;。

3、乙方需要各种手续,甲方必须配合提供。

4、如有更改、变动,所产生的劳务费用和材料费用都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负责内容。

1、在该工程中所有的税收、报建费由乙方负责。

2、水电预埋和防雷预埋,预埋管和防雷的材料由乙方负责。

3、乙方不负责水电安装,只负责预埋。

4、乙方负责窗子安装,材料以图为准。

八、付款方式。

1、乙方进场后地梁起,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20万元。

2、主体封面,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60万元。

4、抹灰完工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60万元。

5、综合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尾款:98%。

6、其余2%作为保修金,在一年之内付清。

九、质量要求1、严格按照施工图施工,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定》做好施工放线工作、材料计划,自检及专用表格填写,达到竣工验收合格。

2、变更单等设计文件及规范要求,精化组织施工,加强现场这理及人员的技术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达到优质工程。经建设方、监理、项目部,甲方进行建筑规范验收。

十、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对承包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严格执行国家、地方的政策、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不得违章指挥,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必须让进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三级教育,班前班后安全活动。

2、在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责任及处理由甲乙双方共同调解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责任。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负责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所在地致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年月日乙方签字:

土建合同书样本简约版篇十四

甲方将位于__的住宅楼基础及土建工程,占地面积__平方米,建筑面积约计__平方米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如下:

一、建筑结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三、施工工期:自基础垫层铺好后,3个月内完成主体工程。

四、建设费用及单位。

1.基础浇捣每立方米__元。另,每个基础做钢筋__元,基础木工工资每平方米__元由甲方负责。

2.浇捣圈梁每米__元。主体楼板每层按楼板滴水面积每平方米__元。

3.放样工资__元/天。柱筋碰焊工资由甲方负责。

4.如甲方需要乙方做屋面斜板,屋面斜板面积双倍计算。

五、付款方式。

1.基础及圈梁部分:浇捣结束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2.主体部分:每完成一层(含楼板、墙体完成等)经甲方验收合格支付其工程款的70%,每层余款在全部工程结束后一个月内付清。

六、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钢筋、水泥、红砖、沙石等材料并运到工地。

2.甲方解决施工用水、用电。

3.按合同付款。

七、乙方责任。

1.乙方严格按安全生产规范施工,确保施工安全;乙方要特别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在施工中出现的不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2.乙方严格按建筑施工规范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返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该承担的。

3.乙方应提前3天通知甲方购买所需建筑材料。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水电预留工作。

4.乙方须自始自终完成所有约定工程,不得半途停止或中止。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土建合同书样本简约版篇十五

发包方:

承包方:

依照《这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承包范围:根据施工图纸要求。

自本项目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起______日历天。

合格(按设计施工合同质量要求)。

金额:_______元。

1、甲方主要义务和责任。

(1)负责施工场地的征用及拆迁、赔偿等工作,按照提供施工用地及交通道路,如果因施工场地及交通道路无法保证乙方材料顺利进场,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二道运输甲方应配合乙方给予签证确认。

(2)与当地供电、供水部门联系协助解决乙方施工及生活用电用水电源水源问题。

(3)甲方根据实际情况需对施工进行更改的,应送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变更,并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提交乙方施工。

(4)配合乙方、监理单位做好现场质量及工程量签证。

2、乙方主要义务和责任。

(1)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7天内进场开工。

(2)负责施工生活用电、用水费用,负责本合同所需要的临时设施的设计、建设、维护及费用。

(3)认真执行甲方及监理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指示,切实履行职责,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及工程质量并按期完工。

(4)在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及监理人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变更设计内容及施工质量要求,若擅自变更,甲方不予承认签证。

(5)工程施工完工后乙方应负责清场并做好相关恢复工作。

(6)乙方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表和由乙方负责的施工图纸提交监理单位审批,并对现场施工负全部责任。

1、本工程施工总工期为自监理人发出开工令日期起算计40日历天。但对一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和监理人现场代表确认后,工期应顺延:即由于工程量变化,设计变更,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累计8小时以上、不可抗力及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和合同中约定、甲方和监理人现场确认同意顺延的。

2、在本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若乙方严重违反合同规定,以致于继续施工将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造价、工期等产生严重影响时,甲方或监理人有权下达书面“停工指令”直至解除合同,乙方应予接受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经甲方或监理人发布同意复工的指令后,方可复工。

1、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地区工程施工图(包括设计变更图纸)等技术资料和按现行国家及本地区有关的施工技术规范、规程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组织设计等组织及验收,并保证工程量达到合格。

3、若乙方的责任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修到合格,经再次验收通过后,方可交付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必须按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质量验收标准,提供各类检测试验报告,钢筋、水泥、机砖等原材料必须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必须按规定制作砼砂浆试块送检,若试验组数不足及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承担责任。

5、验收前7天,乙方应把施工内资料送交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审核,验收后7天内,乙方应把完整的内业资料送交建设单位备案。

6、本工程所有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乙方均需向甲方和监理人报告复核,经复核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隐蔽,否则,甲方和监理人有权不予确认该隐蔽段工程,因此而造成发损失及工期延误由乙方自行承担。

1、本工程由乙方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为招标为范围内的所有材料及设备。材料、设备采购、运输、保管质量等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2、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名称、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等指标必须符合有关要求,进场的材料、设备检查验收规定在承包合同中约定。

3、材料在用于工程前,必须向甲方及监理单位代表提交制造厂家质保书和产品合格证书,并经监理单位核查后投入使用,没有质保书的材料不得使用,所有材料和构件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对材料质量怀疑的,应对该材料按现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合格的可用于工程,不合格的中标人应将其清除出施工现场,检验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1、本工程工程预付款为合同价格的10%。招标人在合同生效后支付工程预付款,预付款的比例应控制在当年(指合同签订后的一年,以此类推)工作量的15%之内(当年工作量在1000万元以上的,比例应适当调低)。当工程款支付到合同款的50%(含工程预付款)时,刚才预付款在以后月份应付工程款中按合同约定扣除。

2、按工程量结算,按月核定完成工程量的85%,暂停付款。预留15%作为工程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后,再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余下的5%作为保修金,保修金支付按保修协议执行。若中标人对其他施工的竣工工程质量保修已办理保险或提供其他法定担保的,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供的法定保险或担保凭证后,应将保修金支付给中标人。

3、保修期为半年,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需及时修复,若乙方不修复,由甲方指定施工单位修复,费用在保修费用中扣除。

4、乙方应在每月的月底向监理工程师报送当月实际完成的合同工程量报告,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收到报告后七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甲方应在接到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意见后如无差错或无异议应在一星期内足额支付相应的进度款。

1、工程验收合格后7天内,乙方应把工程结算送交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预审后,由建设单位送有造价审核单位审核。

2、本工程价格采用固定单位包干,工程结算时,工程量根据图纸要求施工,按时决算:单位按乙方的投标报价书上的单价计算。

3、合同价款于合同成立后不得调整,但本次招标的范围外发生的项目,设计变更或其他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变化,合同价款可按下列方法调整:

(1)在核对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内已有的项目单价取乙方投标报价单位,其他各项费用按乙方投标文件所报的标准计算。

(2)在核对确认的工程量清单以外的新增项目单价,仍按本工程标代理单位提供的预算编制说明规定计算确定。

(3)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违约。

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和监理人提出书面通知,要求甲方在10天内履行合同,否则有权暂停施工,直到解除合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费用和赔偿因违约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1)由于承包人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日期完工,承包人除自行承担赶工所增加的费用外,每延误一天,承包人应向发包人缴纳1000元违约金。逾期违约金最多不超过10000元。承包人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后,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若比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提前完工时,则由监理人和发包人核实提前天数。承包人可获得每天1000元的奖励金。奖励金最多不超过10000元。

(2)乙方应承担本工程安全责任,用于施工作业安全设施以及消防设备、器材等所需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3)不可抗力:若遇到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工程本身受损害和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费用,甲方应给予补偿。

2、纠纷处理。

承包单位与发包单位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其中正本_____份,双方各执___份,副本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建合同书样本简约版篇十六

发包单位:________(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为了明确工程项目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确保施工项目顺利完成的原则。经过甲乙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第四条:工程价款及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窝工损失或其他得有关损失;

(5)合同条款以外得其他增减或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工程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2、工程付款:该工程由乙方垫资,工程竣工后政府安排资金到位,甲方一次性支付工程款。

3、本工程税金由乙方到当地税务部门自行缴纳。

第六条:合同工期。

1、双方商定总工期为_______天。

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程可以顺延。

(1)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工程款未按时支付;

(4)不可抗力(如地震台风火灾等)。

3、由甲方责任造成的工期延误,甲方应支付由此给乙方造成得窝工损失及其他增加费用,相应顺延工期。

4、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拖延工期,每超过一天罚款元,反之每提前一天奖励元。但奖罚累计不超过总造价得2%。

第七条:工程质量要求。

1、乙方应严格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作好质量检查记录,并向甲方递交自检报告。

2、乙方的质量检测机构必须取得省级以上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并经州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认可,方可从事质量检测工作,检测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八条:材料设备。

1、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一般由承包方组织供应,按规定需群众投工投劳备运砂石料等,承包方应积极配合。

2、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附有合格证,都要经甲方检查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甲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3、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不合格,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4、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第九条:工程施工前后双方的工作和有关责任。

1、甲方:

(2)负责解决施工场地的用水用电热力电讯保证乙方在施工期间的需求;

(3)按时支付工程款项;

(4)协调施工现场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及施工次序,保证乙方顺利施工;

(5)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6)组织施工现场的隐蔽工程变更工程的验收和签证工作;

(7)负责本工程涉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8)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2、乙方:

(1)做好施工组织管理及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情况;

(2)做好施工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3)负责做好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工作;

(5)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第十条:保修。

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甲方在验收证书签字之日起计算,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本工程保修期为_____个月。

第十一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1、因政策调整,人力不可抗力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缓建,是合同不宜继续履行,双方应签订工程停缓建协议。

2、工程停缓建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和已购材料设备器具的保护及移交工作,并将自有机械设备,以及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离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撤出的一切费用,同时按合同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3、已订货的材料设备器具等款项,由甲方承担,应退货的由订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货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甲方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要求施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按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如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工程限期处理或返工,费用乙方自理。不按甲方意见返工,甲方有权不支付费用。

3、乙方不服从甲方安排、指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由甲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施工中若发现乙方不能按设计要求和工期组织施工或保证施工质量,进度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变更施工队伍,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纠纷处理。

承包单位与发包单位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它。

1、如甲方要求变更工程内容,改变安装范围及条件,应征得乙方的同意,并办理书面签证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否则乙方有权拒绝设计和施工。

2、工程款项必须汇入合同指定的乙方银行帐号,否则因此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负责全部责任。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甲方____份,乙方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单位:________。

承包单位: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建合同书样本简约版篇十七

发包方: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经过充分协商,就本工程施工一事,订立本合同。

2、工程地点: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或提供的设计图纸要求对图纸范围内的土方开挖、厂房基础、地坪(不包括垫方)、墙体构造柱、连系梁等土建工程进行施工,不含埋件的制作和安装。

全包形式。乙方包工包料,包运输、包安全、包进度、包质量。

1、本工程乙方以含税预算价57.5万元(大写:伍拾柒万伍仟元整)(不包括税收),一次性包死。

2、设计变更和其它增加或减少项目时,经甲乙双方确认并办理现场工程量签证单即可做决算依据。

1、本工程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到20xx年月日竣工。

2、因甲方场地原因延误,则工期顺延,其余工期顺延条件按《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条件》执行。

1、质量标准:合格工程,观感质量达到优良。

2、检查验收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验评标准执行。

1、乙方应按文明工地标准和安全施工规范要求组织施工。

2、由于乙方原因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应接受所在生产厂的管理。

1、本工程开工前甲方预付乙方工程总造价的元,以后按工程进度付款,待基础完工后甲方支付至合同总造价的50%,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至合同总造价的95%,留取5%作为质量保修金。

2、保修期:工程保修期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一年内无质量问题,则保修金全部支付。

1、甲方负责三通一平,负责办理有关准建手续及地方政府部门的一切行政性收费(管理费、税金除外),甲方派驻工地代表一名。

2、甲方委派一名工程师到乙方施工现场进行指导,乙方必须接受甲方所派工程师的指导。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和监督,严格按图纸及甲方指令和国家现行施工规范组织施工,乙方明确一名项目经理协调与地方关系并对施工项目负责。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交纳管理费及税金。

4、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和施工质量要求按时保质完工。

双方发生争议时,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1、双方会审签证的图纸、签证、变更及联系函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内容前后抵触的以日期在后的为准。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_______承包方: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建合同书样本简约版篇十八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1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人的词语。

(1)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

(2)承包人:指与发包人正式签署协议书的当事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人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人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1.2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

(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由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列入本合同条件第3条的全部文件以及其它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人作出的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的任何修改或补充文件。

(3)图纸:指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和发包人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和由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的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5)投标文件:指承包人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发包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其它文件。

(6)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正式向承包人授标的通知书。

1.3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为二者之一。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4)主体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单位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

(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它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7)施工设备: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

(8)承包人设备:指承包人的施工设备。

(9)进点:指承包人接到开工通知后进入施工场地。

1.4有关工期的词语。

(1)开工通知:指发包人委托监理人通知承包人开工的函件。

(2)开工日期:指承包人接到监理人按第18.1款发出的开工通知的日期或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过完工验收后在移交证书(或临时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

1.5有关合同价格和费用的词语。

(1)合同价格:指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2)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它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6其它词语。

(1)施工场地(或施工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它场所。

(2)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等。

(3)天:指日历天。

2.语言文字和法律。

2.1语言文字。

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2.2法律、法规和规章。

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监理人作出解释。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内。

4.发包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1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发包人应在其组织实施本合同的全部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承担由于其自身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责任。

4.2发布开工通知。

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承包人发布开工通知。

4.3安排监理人及时进点实施监理。

发包人应在开工通知发布前安排监理人及时进入工地开展监理工作。

4.4提供施工用地。

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承包人用地范围和时限,办清施工用地范围内的征地和移民,按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用地。

4.5提供部分施工准备工程。

发包人应按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完成应由发包人承担的施工准备工程,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限提供承包人使用。

4.6移交测量基准。

发包人应按第27.1款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委托监理人向承包人移交现场测量基准点及其有关资料。

4.7办理保险。

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发包人投保的保险。

4.8提供已有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

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已有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但只对列入合同文件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负责,不对承包人使用上述资料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4.9及时提供图纸。

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承包人提供应由发包人负责提供的图纸。

4.10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第33、35条和36条的规定支付合同价款。

4.11统一管理工程的文明施工。

发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为承包人实现文明施工目标创造必要的条件。

4.12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

发包人应按第29条的有关规定履行其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职责。

4.13环境保护。

发包人应按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统一筹划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审查承包人按第30条规定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并监督其实施。

4.14组织工程验收。

发包人应按第52条的规定主持和组织工程的完工验收。

4.15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发包人应承担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5.承包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5.1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承包人应在其负责的各项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由于承包人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任何责任。

5.2提交履约担保证件。

承包人应按第6条的规定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证件。

5.3及时进点施工。

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按施工总进度要求完成施工准备工作。

5.4执行监理人的指示,按时完成各项承包工作。

承包人应认真执行监理人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全部承包工作。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提供为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施、工程设备和其它物品。

5.5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部分施工图纸。

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由承包人负责的施工图纸提交监理人审批,并对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和可靠负全部责任。

5.6办理保险。

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承包人投保的保险。

5.7文明施工。

承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施工全过程的文明施工措施计划。

5.8保证工程质量。

承包人应严格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5.9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

承包人应按第29条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和由其管辖的人员、材料、设施和设备的安全,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地附近建筑物和居民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害。

5.10环境保护。

承包人应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按第30条的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工地及其附近的环境免受因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声和其它因素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5.11避免施工对公众利益的损害。

承包人在进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时,应保障发包人和其他人的财产和利益以及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和公共设施的权利免受损害。

5.12为其他人提供方便。

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为其他人在本地或附近实施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有关提供条件的内容和费用应在监理人的协调下另行签订协议。若达不成协议,则由监理人作出决定,有关各方遵照执行。

5.13工程维护和保修。

工程未移交发包人前,承包人应负责管理和维护;移交后承包人应承担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若工程移交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完工程需要保修期内继续完成,则承包人还应负责该未完工程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直至完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止。

5.14完工清场和撤离。

承包人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地清理并按期撤退人员、设备和剩余材料。

5.15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承包人应承担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6.履约担保。

6.1履约担保证件。

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的格式和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金额,在正式签署协议书前向发包人提交经发包人同意的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或经发包人同意的具有担保资格的企业出具的履约担保书。取得证件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6.2履约担保证件的有效期。

承包人应保证履约保函或履约担保书在发包人颁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保修责任终止证书颁发后14天内把上述证件退还给承包人。

7.监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

7.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1)监理人应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职责;

(3)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监理人无权免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人或发包人的责任和权利。

7.2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总监)是监理人驻工地履行监理人职责的全权负责人。发包人应在开工通知发布前把总监的任命通知承包人,总监易人时应由发包人及时通知承包人。总监短期离开工地时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并通知承包人。

7.3监理人员。

总监可以指派监理人员负责实施监理中的某项工作,总监应将这些人员的姓名、职责和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他们出于上述目的而发出的指示均视为已得到总监的同意。

7.4监理人的指示。

(1)监理人的指示应盖有监理人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总监或按上述第7.3款规定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名。

(2)承包人收到监理人指示后应立即遵照执行。若承包人对监理人的指示持异议时,仍应遵照执行,但可向监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监理人研究后可作出修改指示或继续执行原指示的决定,并通知承包人。若监理人决定继续执行原指示,承包人仍应遵照执行,但承包人有权按第44.1款的规定提出按合同争议处理的要求。

(3)在紧急情况下,监理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但监理人应在发出临时书面指示后48小时内补发正式书面指示,如监理人未在48小时内及时补发,则承包人可提出书面确认函,声明已视临时书面指示为正式指示。

(4)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只从监理人总监或上述第7.3款规定的监理人员处取得指示。

7.5监理人应公正地履行职责。

监理人应公正地履行职责,在按合同要求由监理人发出指示、表示意见、审批文件、确定价格以及采取可能涉及发包人或承包人的义务和权利的行动时,应认真查清事实,并与双方充分协商后作出公正的决定。

8.联络。

8.1联络以书面形式为准。

合同文件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给出的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是双方联络和履行合同的凭证,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和办理签收手续。

8.2来往函件的发出和答复。

上述第8.1款中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和拖延,否则由责任方对由此造成的后果负责。

9.图纸。

9.1招标图纸和投标图纸。

(1)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及其补充通知仅作为承包人投标报价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衡量变更的依据,不能直接用于施工。

(2)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及其补充资料仅作为发包人选择中标者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检验承包人是否按其投标内容进行施工的依据,亦不能直接用于施工。

9.2施工图纸。

(1)按合同规定由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提供给承包人的施工图纸包括工程建筑物的结构图、体形图和配筋图以及合同规定由发包人负责的细部设计图、浇筑图和加工图等均应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时限和数量提交给承包人。由于发包人未能按时提交施工图纸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应按第42条的有关规定办理;施工图纸中涉及变更的应按第39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2)按合同规定由承包人自行负责的施工图纸,包括部分工程建筑物的结构图、体形图和配筋图以及承包人按发包人施工图纸绘制的细部设计图、浇筑图和车间加工图等均应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时限提交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技术条款》规定的期限的批复承包人。承包人应对其未能按时向监理人提交施工图纸而造成的工期延误负责;若监理人规定的期限内批复承包人,则应视为监理人已同意按上述图纸进行施工。监理人的批复不免除承包人对其提交的施工图纸应负的责任。

9.3施工图纸的修改。

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提交给承包人的施工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时,应由监理人在该工程(或工程部位)施工前签发施工图纸的修改图给承包人,具体期限应视修改内容由双方商定,承包人应按修改后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施工图纸的修改涉及变更时应按第39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9.4图纸的保管。

监理人和承包人均应按第1.2款第(3)项所包含的内容,在工地各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

9.5图纸的保密。

未经对方许可,按合同规定由发包人和承包人相互提供的图纸不得泄露给与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违者应对泄密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10.转让。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转移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义务,也不得转让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下述情况除外:

(1)承包人的开户银行代替承包人收取合同规定的款额。

(2)在保险人已清偿了承包人的损失或免除了承包人的责任的情况下,承包人将其从任何其他责任方处获得补救的权利转让给承包人的保险人。

11.分包。

11.1工程分包应经批准。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肢解后分包出去。主体工程不允许分包。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监理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把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经监理人同意的分包工程不允许分包人再转包出去。承包人应对其分包出去的工程以及分包人的任何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即使是监理人同意部分分包,亦不能免除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分包人应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分包合同副本。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下列事项不要求承包人征得监理人同意。

(1)按第12.1款的规定提供劳务。

(2)采购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材料;

(3)合同中已明确了分包人的工程分包。

11.2发包人指定分包人。

(1)发包人根据工程特殊情况欲指定分包人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分包工作内容和指定分包人的资质情况。承包人可自行决定同意或拒绝该指定的分包人。若承包人在投标时接受了发包人指定的分包人,则该指定分包人应与承包人的其它分包人一样被视为承包人雇用的分包人,由承包人与其签订分包合同,并对其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

(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若发包人需要指定分包人时,应征得承包人的同意,此时发包人应负责协调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签订分包合同。发包人应保证承包人不因此项分项而增加额外费用;承包人则应负责该分包工作的管理和协调,并向指定分包人计取管理费;指定分包人应接受承包人的统一安排和监督。由于指定分包人造成的与其分包工作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和损失赔偿均应由指定分包人直接对发包人负责,承包人不对此承担责任。

12.承包人的人员。

12.1承包人的职员和工人。

承包人应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工地派遣或雇用技术合格和数量足够的下述人员:

(1)具有合格证明的各类专业技工和普工。

(2)具有技术理论知识和施工经验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及有能力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和指导施工作业的工长。

(3)具有相应岗位资格的管理人员。

12.2承包人项目经理。

(1)承包人项目经理是承包人驻工地的全权负责人,按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责任和权利履行其职责。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和监理人的指示负责组织本工程的圆满实施。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监理人联系时,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决定采取措施后24小时向监理人提交报告。

(2)承包人为实施本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人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3)承包人指派项目经理应经发包人同意。项目经理易人,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项目经理短期离开工地,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并通知监理人。

13.承包人人员的管理。

13.1承包人人员的安排。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自行安排和调遣其本单位和从本工程所在地或其它地方雇用的所有职员和工人,并为上述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及负责支付酬金。

(2)承包人安排在工地的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骨干应相对稳定,上述人员的调动应报监理人同意。

13.2提交管理机构和人员情况报告。

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8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承包人在工地的管理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管理机构的设置、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资质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配备状况。若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承包人还应按规定的格式,定期向监理人提交工地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3.3承包人人员的上岗资格。

技术岗位和特殊工种的工人均应持有通过国家或有关部门统一考试或考核的资格证明,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进行考核合格者才准上岗。承包人应按第13.2款要求提交的人员情况报告中说明承包人人员持有上岗资格证明的情况。监理人有权随时检查承包人人员的上岗资格证明。

13.4监理人有权要求撤换承包人的人员。承包人应对其在工地的人员进行有效的管理,使其能做到尽职尽责。监理人有权要求撤换那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任何人员,承包人应及时予以撤换。

13.5保障承包人人员的合法权益。

承包人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充分保障承包人人员的合法权益,承包人应做到(但不限于):

(1)保证其人员有享受休息和休假的权利,承包人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安排其人员的工作时间。因工程施工的特殊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不应超过规定的限度,并应按规定给予补休或付酬。

(2)为其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宿条件和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生活环境,配备必要的伤病预防、治疗和急救的医务人员和医疗设施。

(3)按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止粉尘、有害气体和保障高温、高寒、高空作业安全等的劳动保护措施。人员在施工中受到伤害,承包人应有责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和治疗。

(4)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其管辖的所有人员办理养老保险。

(5)负责处理其管辖人员伤亡事故的全部善后事宜。

14.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提供。

14.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为完成本合同各项工作所需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

(2)合同规定帽子负责采购的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经与供货厂家签订供货协议,应将一份副本提交监理人。

14.2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

(1)按合同规定由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地点和计划交货日期均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

(2)承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进度安排,提交一份满足工程设备安装要求的交货日期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并抄送发包人。监理人收到上述交货日期计划后,应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协商确定交货日期。

(3)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不能按期交货时,应事先通知承包人,并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4)发包人要求按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提前交货期限内提前交货时,承包人不应拒绝,并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5)承包人要求更改交货日期时,应事先报监理人批准,否则由于承包人要求提前交货或不按时提供所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6)若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交货日期拖后,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15.承包人材料和设备的管理。

15.1承包人设备应及时进入工地。

合同规定的承包人设备应按合同进度计划(在施工总进度计划尚未批准前,按签署协议书商定的设备进点计划)进入工地并需经监理人核查后投入使用,若承包人需变更合同规定的承包人设备时,须经监理人批准。

15.2承包人的材料和设备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1)承包人运入工地的所有材料和设备应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2)承包人除在工地内转移这些材料和设备外,未经监理人同意,不得将上述材料和设备中的任何部分运出工地。但承包人从事运送人员和外出接运货物的车辆不要求办理同意手续。

(3)承包人在征得监理人同意后,可以按不同施工阶段的计划撤走其属于自己的闲置设备。

15.3承包人旧施工设备的管理。

承包人的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年检和定期检修,并应由具有设备鉴定资格的机构出具检修合格证或经监理人检查后才准进入工地。承包人还应在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提交主要设备的使用和检修记录,并应配置足够的备品备件以保证旧施工设备的正常运行。

15.4承包人租用的施工设备。

(1)发包人拟向承包人出租施工设备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各种租赁设备的型号、规格、完好程度和租赁价格。

(2)承包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选租发包人的施工设备。若承包人计划租赁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则应在投标时提出选用的租赁设备清单和租用时间,并在报价中计入相应的租赁费用,中标后另行签订协议。

(3)承包人从其他人租赁施工设备时,则应在签订的租赁协议中明确规定若在协议有效期内发生承包人违约而解除合同时,发包人或发包人邀请承包本合同的其他承包人可以相同的条件取得该施工设备的使用权。

15.5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

监理人一旦发现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时,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承包人应予及时增加和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十一、交通运输。

16.交通运输。

16.1场内施工道路。

(1)发包人按第4.5款规定提交给承包人使用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应由承包人负责其在合同实施期内的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2)除本款(1)项所述的由发包人提供的部分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人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其余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3)承包人修建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人和监理人使用;其他承包人需要使用上述道路和设施时,应按第5.12款的规定办理。

16.2场外公共交通。

(1)承包人的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承包人车辆应服从当地交通部门的管理,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驶,并服从交通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检验。

16.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由承包人负责运输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时,应由承包人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运输合同规定的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进行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它有关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若实际运输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过合同规定的尺寸或重量时,应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协商确定各自分担的费用。

16.4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

承包人应为自己进行的物品运输造成工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负全部责任,并负责支付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赔。

16.5水路运输。

本条上述各款的内容适亦用于水路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含义应包括水闸、码头、堤防或与水路有关的其它结构物;“车辆”一词的含义应包括船舶,本条各款规定仍有效。

十二、工程进度。

17.进度计划。

17.1合同进度计划。

承包人应按《技术条款》规定的内容和时限以及监理人的指示,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提交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技术条款》规定的时限内批复承包人。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称合同进度计划)作为控制本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并据此编制年、季和月进度计划报送监理人。在施工总进度计划和监理人的指示控制工程进展。

17.2修订进度计划。

(1)不论何种原因发生工程的实际进度与第17.1款所述的合同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在28天内提交一份修订进度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收到该进度计划后28天内批复承包人。批准后的修订进度计划作为合同进度计划的补充文件。

(2)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施工进度计划的拖后,承包人均应按监理人的指示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承包人应在向监理人提交修订的进度计划的同时,编制一份赶工措施报告报送监理人审批,赶工措施应以保证工程按期完工为前提调整和修改进度计划。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拖后,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拖后,应按第20.3款的规定办理。

17.3单位工程进度计划。

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的内容和时限,并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进度控制要求编制单位工程进度计划报送监理人。

17.4提交资金流估算表。

承包人应在按第17.1款的规定向监理人提交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同时,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格式向监理人提交按月的资金流估算表。估算表应包括承包计划向发包人处得到的的全部款额,以供发包人参考。此后,如监理人提出要求,承包人还应按监理人指定的时限内提交修订的资金流估算表。

18.工程开工和完工。

18.1开工通知。

监理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限内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并从开工日起按签署协议书时商定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准备。

18.2发包人延误开工。

监理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发出开工通知或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供开工的必要条件,承包人有权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的要求后立即与发包人及承包人共同协商补救办法,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18.3承包人延误进点。

承包人在接到开工通知后14天内未按进度计划要求及时进点组织施工,监理人可通知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7天内编制一份赶工措施报告报送监理审批。赶工措施报告应详细说明不能及时进点的原因和赶工办法,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18.4完工日期

本合同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和部分工程的要求完工日期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承包人应在上述规定的完工日期内完工或在第20.2款和21条规定可能延后或提前的完工日期内完工。

19.暂停施工。

19.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属于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引起的暂停施工,承包人不能提出增加费用和延长工期的要求:

(1)合同中另有规定的;

(2)由于承包人违约引起的暂停施工;

(3)由于现场非异常恶劣气候条件引起的正常停工;

(4)为工程的合理施工和保证安全所必须的暂停施工;

(5)未得到监理人许可的承包人擅自停工;

(6)其它由于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19.2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属于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引起的暂停施工,均为发包人的责任,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

(1)由于发包人违约引起的暂停施工。

(2)由于不可抗力气自然或社会因素引起的暂停施工。

(3)其他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19.3监理人的暂停施工指示。

(1)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向承包人发布暂停工程或部分工程施工的指示,承包人应按指示的要求立即暂停施工。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承包人应在暂停施工期间负责妥善保护工程和提供安全保障。

(2)由于发包人的责任发生暂停施工的情况时,若监理人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承包人可向其指出暂停施工的书面请求,监理人应在接到请求后的48小时内予以答复,若不按期答复,可视为承包人请求已获同意。

19.4暂停施工后的复工。

工程暂停施工后,监理人应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停工因素的影响。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人应立即向承包人发出复工通知,承包人应在收到复工通知后按监理人指定的时间复工。若承包人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19.5暂停施工持续56天以上。

(1)若监理人在下达暂停施工后56天内仍末给予承包人复工通知,除了该项停工属于第19.1款规定的情况外,承包人可向监理人提交书面通知,要求监理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28天内准许已暂停施工的工程或其中一部分工程继续施工,监理人逾期不予批准,则承包人有权作出以下选择:当暂时停工仅影响合同中部分工程时,按39.1款规定将此项停工工程视作可取消的工程,并通知监理人;当暂时停工影响整个工程时,可视为发包人违约,应按第42条的规定办理。

(2)若发生由承包人责任引起的暂停施工时,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暂停施工指示后56天内不积极采取措施复工造成工期延误,则应视为承包人违约,可按第41条的规定办理。

20.工期延误。

20.1发包人的工期延误。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使关键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拖后而造成工期延误时,承包人可要求发包人延长合同规定的工期。

(1)增加合同中任何一项的工作内容;

(2)增加合同中任何项目的工程量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第39.1款规定的百分比;

(3)增加额外的工程项目;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性质;

(5)本合同中涉及的由发包人责任引起的工期延误;

(6)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7)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任何干扰或阻碍;

(8)其它可能发生的特殊情况。

20.2承包人要求延长工期的处理。

(1)若发生第20.1款所列的事件时,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在发出该通知的28天内向监理人提交一份细节报告,详细申述发生该事件的情节和对工期的影响程度,并按17.2款的规定修订进度计划和编制赶工措施报告提交监理人审批。若发包人要求修订的进度计划仍应保证工程按期完工,同则应由发包人承担由于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费用。

(2)若事件的持续时间较长或事件影响工期较长,当承包人采取了赶工措施而无法实现工程按期完工时,除应按上述第(1)项规定的程序办理外,承包人应在事件结束后的14天内提交一份补充细节报告,详细申述要求延长工期的理由,并最终修订进度计划。此时发包人除按上述第(1)项规定承担赶工费用外,还应按以下第(3)项规定的程序批准给予承包人延长工期的合理天数。

(3)监理人应及时调查核实上述第(1)和(2)项中承包人提交的细节报告和补充细节报告,并在审批修订进度计划的同时,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延长工期的合理天数和补偿费用的合理额度,并通知承包人。

20.3承包人的工期延误。

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预定工作,承包人应按第17.2款(2)项的规定采取赶工措施赶上进度。若采取赶工措施后仍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完工,承包人除自行承担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外,还应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逾期完工违约金额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若承包人的工期延误构成违约时,应按第41天的规定办理。

21.工期提前。

21.1承包人提前工期。

承包人征得发包人同意后,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若能按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提前完工时,则应由监理人核实提前天数,并由发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中的规定向承包人支付提前完工奖金。

21.2发包人要求提前工期。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时,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协商采取赶工措施和修订合同进度计划,并由发包人和承包人按成本加奖金的办法签订提前完工协议。其协议内容应包括:

(1)提前的时间和修订后的进度计划;

(2)承包人的赶工措施;

(3)发包人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费用和奖金。

土建合同书样本简约版篇十九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承包范围:三元区长安路3号(海西金属市场a-11地块)。

(1)边坡土方施工范围坐标为:(边坡土方开挖顺序须听从边坡施工单位的安排)。

(2)建设用地平整土方施工范围坐标点省略,并按发包人提供的土方平整平面示意图的放坡范围,坡度进行放坡,在土方开挖范围内的所有原有建筑旧基础、建筑垃圾、毛石挡墙、砼路面、树根树枝及未砍伐的树木等均包含在内。

第二条工期要求:本工程施工工期为75日历天。

(1)边坡土方施工期:开工至结束75天;。

(2)平整土方施工期:开工至结束30天;。

(3)以上两个工段同时进行施工;。

(4)开工日期,以甲方提前三天书面通知为准。

(5)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经甲方签证后工期允许顺延。

1)因设计变更、方案改变使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2)雨天人力不可控制并不可抗拒的自然现象。

3)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工期。

(6)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向甲方现场代表提出书面报告,5天内未提出或逾期提出报告的,甲方可视为延期要求不予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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