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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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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精选8篇)
2023-12-01 09:17:03    小编:HT书生

“读后感”的“感”是因“读”而引起的。“读”是“感”的基础。走马观花地读,可能连原作讲的什么都没有掌握,哪能有“感”?读得肤浅,当然也感得不深。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如何才能写出一篇让人动容的读后感文章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篇一

一直以来对于美国文学抱有偏见,甚至在读了这本被誉为经典的小说之后,还是难以认同因为村上大肆赞赏的菲茨杰拉德和钱德勒。

说实话,我觉得无论是美国戏剧,诗歌,还是小说,都远不及好莱坞电影的影响大,我本人就喜欢美国电影胜过他们的文学。象美国这样一个被拿破仑评价为,无称帝必要的真正的平民国度,是没有那种属于古老传统孕育下的,贵族的,文人的经典作品的。美国人从他们的英国祖先那里继承了英语民族特有的实用和经验主义思维方式,又屏弃了他们的等级意识,以一种不同于左岸布尔乔亚的打趣的老狄更斯式的对于聪明人和知识分子的不屑和日尔曼语族那种冷峻的实利的态度对待艺术。没有金字塔,没有凡尔塞,没有建筑,没有艺术,有的只是清教徒的实用和理性,仅有的几个散发着一点真正的人文精神和贵族气质的作者都不是受到广大民众欢迎的,美国是马克吐温的美国,淳朴,简单,自然,大度。

有人说过,意大利语适合歌唱,法语适合与女士谈话,德语适合严谨的科学研究,只有什么都不会的人才会去学英语。法国人是一向贬低英语的,戴高乐甚至拒绝讲英语,有个笑话说假如你掉进塞那河可以用任何语言呼救——就是不要用英语。

英语之所以被广泛使用,我想这当然要归公于大英帝国早年的无限辉煌,但是英语也的确具有印欧语系众多的语族中独特的优势。它具有日耳曼语族那种明晰与简练,语法结构也相对简单易学,是适合所有民族沟通的语言。简单,明了,实用,是英语的特色,是最适合谈生意的语言,所以它就少了拉丁语系那种热烈的感情,缺乏那种栩栩如生的吸引力,比如大仲马的天才,也不具有俄语那种繁复的语法结构塑造的陀斯妥耶夫斯基凝重与托马斯曼德语的深沉,所以在阅读英语文学作品的时候,即使在莎士比亚的剧作的时候,也少有激情肆意的时刻——那点激情似乎是朱生豪先生给予的,即便在拜仑那里也能够感到一种苏格兰长老派教徒的拘谨。所以英语文学是一种本质上冷静和理性的文学,它最经典的文学作品我以为正是那些平铺直叙的不带任何修饰的具有简洁,冷静,散文式抒情的作品。奥斯丁的作品最能体现这种语言的规范与完美。

对于延续了这种风格的美国文学,我以为也是如此。辛克莱路易斯是第一位真正被世界承认的美国作家,他的作品就很能够体现这种所谓的美国文学的特色。美国小说具有的粗糙和乏味的特点,也是通病,我承认自己不喜欢海明威,不认为他的作品有多大的艺术价值,他更象是一个记者和冒险家,所以我总认为阅读美国的小说还不如读那些早期的讲道集,国会演讲,或者干脆看报纸和电影来的有趣。我觉得英语在美国人那里更加的平民化和商业化,用这种语言写出来的小说也更加通俗和简单。虽然这另人在很大程度上感到失望,正象斯汤达所说,对我来说,金钱不是一切,民主的味道过于苦涩。相信许多人知道伟大的盖茨比是因为那个日本人。不过笔者知道此书和作者是因为早年看过的一捕描写菲茨杰拉德生平的电影,是我很喜欢的派克和黛波拉科尔演的。所以在看了电影之后就跑到书店买了本夜色温柔,说真的看了两遍也不太懂。觉得味同嚼蜡,叙述冗长混乱,过后除了那个诗意的书名就忘了。本书不愧是作者的代表作,也是至今我读到的他写的最好的小说,因为正象他本人所说,他把自己真实的灵魂留在了作品中,即便只是这个优点,它也不会被遗忘。其实,这部小说的的经典之处一是在于其语言的简洁明快,流畅自然,宛如一篇优美的散文,很象是那个时代轻盈忧郁的狐步舞曲的风格,难得的是菲茨杰拉德身上有一种美国东部新英格兰贵族的气质,这种东部沿海老钱的一点点冷淡和南部旧家的优雅似乎冲淡了他的西部牛仔风度。在他的笔下,总是一个忧郁的理想主义者为冷酷的女人和残酷现实摧毁的故事。

盖茨比在任何一方面都是一个美国梦的化身。他出身良好,读过书,打过仗,经商,致富,靠着个人奋斗进入了上流社会,得到了他梦寐以求的金姑娘。但是,最后他失望的发现这个美国梦和那个梦幻的女人一样无非是金钱的化身,他追求的绿光是死亡之光,而不是自由女神的火炬的光明。

这个故事正是作者本人自身经历的写照,他不幸的婚姻和由胜而衰的事业,正是一个虚幻的美国梦。这毕竟是一个冷酷的只认强者的商业社会,所有理想化和脆弱的人都要感到幻灭。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篇二

和很多人一样,是因为村上明白了菲茨杰拉德,明白了盖茨比。虽然喜欢村上,然而我并没有追随喜爱的作家读书的习惯,于是虽然暗自确信我将会喜欢这本书,却迟迟没有找来看。还有一个原因,便是笼罩在此书头上的那个阴云般的硕大词语:“美国梦”。正如翻译者施咸荣那番令人作呕的序言导致了我始终没有看过《麦田里的守望者》,正如电影《美国美人》的海报一映入眼帘大脑里便浮现出“中产阶级”一词,“书写了美国梦的幻灭”这样的定性也使得我对《了不起的盖茨比》产生了由衷的排斥。美国作家向来具有密切关照社会生活的传统,所以,美国作家的作品是很贴合某些评论家的口味的吧。

看过之后,小说的故事本身并没有引起我很深的感触,也许,是这样的感触已经经历太多——表现“资产阶级的势利虚伪冷酷”的作品,从巴尔扎克到卡夫卡,已经堆积如山。打动我的,是此书字里行间流露出来的菲茨杰拉德身上那股纯真的颓靡味道。美国文学幽默轻快的传统到了他那里,添加了浓重的抒情和感伤,添加了东方式的悲悯和关怀,从而具有了非同一般的滋味。小说中的对话很多,细节很多,这样的小说很难写得不乏味,到了菲茨杰拉德那里,却被处理得津津有味。神经质的女人活灵活现,妙趣横生的比喻层出不穷,辛辣的议论一针见血,然而,那些令小说节奏停滞下来的长句的感怀,又具有抒情诗一般的气质。人如其文,写出这样文字的作者,究竟有过怎样的人生经历这让我深感兴趣。

于是找来菲茨杰拉德的生平资料,果然贴合我的猜测。如果把作家的生活和创作之间的关系分几种类型的话,菲茨杰拉德无疑属于人生经历和小说一样精彩的那种。出身贫寒,飞黄腾达,生活糜烂,苍凉死去,他不仅仅是一个作家,更是一个现实生活中的梦想主义者,一边迷醉于尘世享乐一边仰望天空的孩子,他是污泥中绽放的黑色玫瑰。其实他是诗人,或者说,他是那种诗人气质浓郁的小说家,这决定了他作品的质地。他小说中细节的出彩来源于诗人那种为人间事物重命名的本事。

我坚信,那些积累在人类礼貌大厦角落的沉甸甸的作品,其内核都是一样的。世世代代,大家书写着同样的主题,只是用不一样的结构和语调。文学的魅力,就在于那种种美妙的说话方式;文学,保存着人类言说的本事。

“美国梦”这样一个词怎样能够概括《了不起的盖茨比》所具有的全部内涵,冲破现实阴云的笼罩,我看到的是大海彼端那隐约可见的绿色灯光,那是盖茨比看到的,那是广告牌里的大眼看到的,那是菲茨杰拉德看到的,那是很多很多人都能够看到的。有的人,随着时光的消逝渐渐看不到了,有的人能看到却不再相信自我看到了,有的人一向都看得到,一向都在指着灯光的方向喃喃自语。那是一个恒久的姿势,那个姿势是美丽的。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篇三

表面去看这是一个爱情故事,一个从小出生在底层的穷小子,因为觉得自己应该是上帝的宠儿所以一直努力,最终因从非法贩卖酒水而暴富。当初因贫穷而自卑爱上上流社会的小姐,五年后他从战场上回来,她已嫁为人妇,见到她,两个人重新燃起激情,她甚至希望他放下所有一切带她私奔,可是当盖茨比决定带她从新开始新生活的时候,黛西她却犹豫了,最终,盖茨比替黛西扛下了撞死人的罪过而被误杀死去,而她跟着出轨的丈夫带着从没被丈夫关爱过的女儿去欧洲度假,连他最终的丧礼都没来参加。这个故事写于1925年,当时正是美国经济大爆炸的年代,作者本人也是因为写了几本书就变得特别有钱。爵士音乐、汽车、电话都是当时新鲜的事物,有钱人纸醉金迷,用大量的酒精麻醉着精神,连夜的舞会……这一切的'后面有一个谁也没见过的人——盖茨比站在自家高高的楼上冷静的看着这一切,只有到夜深的时候,他才会遥望海湾对面的那盏绿灯,那绿灯是他的希望,是他的光明,是他为之努力的动力,是他活着的意义,因为绿灯那里有他一直爱着的黛西。黛西在他心中是美好的化身,是女神一样的存在,尽管他接受着这个城市各个阶层人的敬仰和尊重,可在他的女神面前,他像一个小男孩一样紧张,五年后的见面,他不知所措,大概只有真爱才会这样吧。面对冷漠的黛西,很多人为盖茨比感到不值,可是他是满足的,即使他不知道最后那个电话铃的对面并不是黛西,他也是满足的。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她,最后能替她承担错误而死去,大概对他来说是一个最好的结局。一个人能为了心中的“梦想”而不懈努力,并享受追寻的过程,并心甘情愿为此承担后果,不惜付出生命,我想这可能是作者在盖茨比前面加上“了不起的”的原因吧。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篇四

今天看了场《了不起的盖茨比》,这个片子是很早的了,知道这个有小说,电影也是按小说的表达来的。

故事的旁观者是一个新到纽约的小子,怀揣着美国梦的男人。当他看到了纽约的奢华糜烂的生活时,他有些不能承受。

盖茨比住在一所城堡里,总是开着party,而他,只是他的邻居(我有这么个高富帅邻居就知足了)。他从参加他的party开始,走进了他的`世界。他爱着一个女人,那个女人却已经结婚。他们相爱过,他依然爱她。她过的并不幸福,她的丈夫在外面有情妇。为了重新拥有她,他做了所有一切。

但是,在他们逃离的时候,发生了车祸,撞死了她丈夫的情妇。女人开的车,女人的丈夫很渣,将罪名栽给了盖茨比。在盖茨比几乎要得到他要的幸福的时候,他被杀了。

没有人参加他的葬礼,没有人同情他,只有他的邻居。连女人也和丈夫一起走了。冷漠,只有冷漠。

一个拥有了全部的人,却非常孤独,他唯一的快乐,就是和女人在一起的时候。但是,就在他要够到他要的幸福的时候,却永远得不到了。

近来发现电影电视剧的路子,都走起了这种路线。高富帅男子必痴情,但那只是电影里才有的故事,例如像《继承者们》《秘密》,我看的韩剧较多,多举的是韩剧的例子。那种富二代倒追灰姑娘的事,不是现实。

莱昂的演技依旧,更多了几分深沉。我很佩服他,只为了奥斯卡的男人,希望他能得到他想要的。

电影的场景奢华,装扮也很入时,美国人很舍得砸钱啊。盛夏八月,闲来无事,不如手捧一本书细细品读。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篇五

虽常说爱而不得人生常态,看完再一次觉得无力。

盖兹比花了五年来梦想、来铸造和所爱之人的未来,他的信念坚不可摧,即使所爱之人已变得不一样,他心中她仍是那个唯一懂他的人。他拒绝相信黛西爱上过别人,在五年中曾变换心意。他拒绝看见黛西这五年中的变化。他爱的是眼前这个爱人吗?他爱的是记忆中心心相印的美好,是月下相拥吻的快乐,是这五年中爱而不得的遗憾。他爱着,更多是执念吧。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篇六

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悲惨的一厢情愿的爱情故事。穷小子爱上了富家女,打肿了脸冲胖子,说自己也是公子哥。为了让别人不知道他的身世,告别了热恋中的女朋友,去参军打仗了。其实他此时已经负担不起恋爱费用了。战时,女朋友等了他一段时间,最终还是嫁给了其他公子哥了。退役回家的男主人公,在鬼使神差中,继承了一大笔遗产,就在他前女朋友家附近买了一套豪宅,夜夜举办聚会,笙歌劲舞,目的就是为了使得他的前女朋友来他的聚会,再次爱上他。

最终,他前女朋友来了,爱上了他的钱,但是某天却开着盖茨比的车了一个修车厂老板的太太,老板找到盖茨比杀了盖茨比,自己也自杀了。虽然盖茨比日日聚会不断,出入车水马龙,但是没有一个是他的朋友,最终他的葬礼只有两三个人出席。怎么说呢,盖茨比也就是一个为了一棵树,而放弃整个森林的典型代表。为了博得前女友的一笑,却付出了自己的生命,但是那个女人并没有说你好。很多人想嫁给他,但是他只喜欢他的前女友,兄弟人家已经结婚了,他还念念不忘,居然举办party来吸引她的到来。

总之,这本小说,还不错。更适合各个阶层的人群阅读,盖茨比悲剧性的人物。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篇七

不能轻言软语地安抚她?正当我为母亲仍然活着暗自庆幸时,医生的谈话再次让我们绝望——母亲是彻底没救了。见到你很欢喜,可是我不会告诉你,见到你,你也不会想到我多喜欢你。900字作文是不能拥有的遗憾让我们更感恋眷?她呆呆地站在原地。’这是一堂成功的素质教育课,学生们通过摔碎的咖啡杯懂得了,人在无法改变失败和不幸的厄运时,要学会接受它、适应它,学会转换自己低落的'情绪。

怀揣着对黛茜的爱和对理想憧憬,他发誓要成为百万富翁,满足物质女黛茜,以便和她回到往昔,长相厮守。而当汤姆揭穿盖茨比精心设置的这个谎言,他叫他闭嘴,他的紧张和失控的举止真像是欲盖弥彰,或像是个道貌岸然的牛津人。而当盖茨比的尸体躺在城堡中时,却没有人来祭拜。整个城堡死气沉沉像秋叶埋入泥土一样然后悄无声息。

往日的一切热闹景象不复。所有人像不喜欢他往日的热情一样。更加让人忍无可忍的是这时的黛茜正和汤姆在欧洲度假,享受着他们的“美好人生”。我突然觉得他只不过是有一个美好的幻想。

或影响我的小说的第一句话:“每逢你想要批评什么人的时候,你切要记住,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并不是个个都有过你拥有的那些优越条件。”即使现实把他折磨的残破不堪,他也不会轻易放弃心中理想的世界。他只不过不敢对自己说黛茜已经变了,她的热泪中流露的除了爱恋之外还有金钱。他只不过是太爱黛西,执着等了5年,到死都还在等黛西的电话,等黛西和他去隔绝利欲熏心的地方。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篇八

盖茨比,曾经是一个穷得一无所有的青年,被他最心爱的女人抛弃,嫁作他人妇。他飞黄腾达之后,为了能再见她一面,故意在她家的对面买下一座别墅,他夜夜笙歌,为的是她能像其他客人一样参加一下他的派对。而当他们真的如他所愿重逢,随后的旧情复燃,让盖茨比几乎以为她会放弃她现在所有的生活,跟她一起回到从前。但是,她无法承认自己从没爱过自己的丈夫。在一个疯狂、闷热的午后,她开车撞了她丈夫的情妇,当然了,盖茨比会替她顶罪的。这个引来了情妇丈夫的复仇,一枪命绝盖茨比于自家泳池。而黛西——盖茨比这一生最钟情的女人,却与丈夫在这一刻悄然地离开了这个城市。

《了不起的盖茨比》,我喜欢的一本书。因为盖茨比代表着一种希望,他未必不知黛西就是一个物质女郎,但他已然将黛西当做他生命中的那盏“绿灯”,为了这个容易幻灭的梦想,他甘愿付出所有的代价。而盖茨比的做法,恰恰会给人留下诟病,正如书中的叙事者和旁观者尼克所说,“我从头到尾都不赞成盖茨比,但偏偏是盖茨比,他代表了我真心所鄙夷的一切,他一个人比那一堆烂人加起来还要强!”那一堆烂人是一群不懂梦想可贵的庸众,盖茨比是那个为了一个怀揣了太久的梦想而付出沉重代价,到最终也还只是梦碎的天真小孩。

喜欢盖茨比的理由很简单,当你还是很年轻,你会和盖茨比感同身受的。你会觉得拥有梦想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孤军作战,只为更接近梦想一步。可是当梦想就快能实现的时候,在熠熠生辉的梦想之光面前却胆怯了,一步一步退缩,宁愿缩到一个不被看到的角落,也不愿看见梦想变成真实时的狰狞面容。你未必不遇到一个黛西式的人,她所有的美、所有的光环,都只是为了迎合你的欲求,你毫无理由的付出却得不到结果。

让我想想,盖茨比的遭遇,就像是我们在情感最朦胧的时期,偷偷摸摸地爱着一个人,你不敢随便申张,只能假装不经意地瞥一眼他看的书,走他走过的路,呼吸着他所透露的气息。你还会以为将这样子度过一辈子,永远生活在他的阴影当中。不料,时间的魔爪偷走了最初的情愫,你要坦然地跟逝去的时光道别了,你才没有变成跟盖茨比一样,为了重温旧梦,最后被梦想“杀死”的人。

所以这个世上有太多的烂人,太少的盖茨比。但我们曾经都像盖茨比一样做过梦,虽不能像他一样为理想奋不顾身,至少能做他一名无名的粉丝。或许很多人都在哀叹盖茨比的结局,但我不得不说,对于盖茨比来讲,这或许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了。在他还未咽下最后一口气之前,他还在等着黛西的电话,这个天真可怜的人还在担心黛西因撞人而带来的恐惧无法去除,而不知道黛西已收拾行李跟着丈夫离开了。盖茨比,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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