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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法律心得体会(通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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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法律心得体会(通用11篇)
2023-12-09 05:40:06    小编:XY字客

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它们可以是对成功的总结,也可以是对失败的反思,更可以是对人生的思考和感悟。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法律心得体会篇一

作为一个普通人,我们每天都在与法律打交道,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的日益重视法制建设,法律逐渐渗透到我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而我在与法律的接触中,逐渐领悟到了一些重要的法律心得和体会。

第二段:法律的作用。

法律作为一种维护社会秩序、维护正义的工具和标准,对于社会的稳定和顺畅发展至关重要。而在现代社会中,法律的作用和影响日益显著,它不仅能够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还能够平衡社会利益,维护国家安全,调节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对法律有所了解,遵守它的规定,从而维护自己的权益,健康发展自己的事业。

第三段:遵守法律的重要性。

遵守法律不仅有利于个人的生活和发展,更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只有当每个人都尊重法律,遵守法律规定,我们的社会才能真正和谐,人们才能够享受到法律带来的福利和安全感。与此同时,当我们遵循法律时,也能够争取到更多的发展机会和自由空间,这是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法治环境所能带来的利益。

第四段:法律知识的重要性。

无论是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在工作中,我们都需要了解某些法律知识,以应对各种问题和风险。无论是在签订合同、购买商品、求职面试、出行等方面,我们都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以避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所以,提高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是每个人都应该努力去做的,它能够有效地提高我们在社会中的竞争力和生活质量。

第五段:总结。

在现代社会中,法律已经成为了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能够制定公正合理的规则,引导并维持社会秩序,减少纷争,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权益。而作为每个普通人,我们也应该对法律进行深入了解,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增强自己的法律知识和素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真正走向法治社会,实现个人的自我价值和社会的全面发展。

法律心得体会篇二

正是如花一样的少应去学知识,学文化的时期,但却有那么多的少年们成了“抢劫犯、xx犯、杀人犯”。莫让悔恨伴青春,电影中的这一个标题说的多么透啊。但是世上有后悔药吗?没有!所以才会说:“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头已是百世身。”

对于每个在校学习的学生来说,除却家庭的影响,最多的是周围同学们的言谈举止以及老师在教育中的影响。但这些都是外因,真正起决定作用的还是每个人自身的原因。

古人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都是教育我们要注意生活中的小细节,不要认为那些事没什么,须知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以学生的学习为例。可能刚开始时有一次不交作业,如果不引起重视,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在这个时候如果仍然不把老师的要求当回事,自我也没有警觉起来,只是认为不交作业挺简单的,那么就会渐渐地不写作业,进而成绩逐步下降,最后什么也不会。再想学习想把成绩提高那可真是难上加难了。此时就产生了一个质变的过程。即:本来你可能是一个中等程度的学生,慢慢就变成了一个“学差生”,最终成了老师们所说的那种“破罐子”,只好破摔下去了。

怎样样才能避免这种事情的发生呢?我想一个词语就能够说明了,那就是“防微杜渐”。对于第一次发生的事情,切不可掉以轻心,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因为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要想让这些事不出现第二次,那么就必须不要有第一次。这个道理很简单,但是做起来却不是那么容易的事。第一次不交作业?不要给自我找什么借口,必须要强迫自我,牢记这次不交作业的可怕,今后绝对不能够发生再一次的状况。许多老师(包括我在内)对于学生犯的第一次错误都很紧张,正是这个原因。因为如果第一次犯错时轻轻放过,那么就可能会有第二次第n次,以至最终到不可收拾的地步,所以“防微杜渐”是我们需时时提醒自我的重要环节。

那么如何做到“防微杜渐”呢?我想孔子说的一句话就能够的了:“吾日三省吾身。”每一天对自我的所作所为做一个检讨式的反观自省,看看这一天有哪些事做的不太适宜,今后要多加注意,倘能经常这样作,那么虽不敢说离圣人不远,但至少你会成为一个正直、善良、品德高尚、得到大家认同与尊敬的人。

当然这样做很不容易,但世上有哪些事是容易的呢?或许象一位哲人说的那件事是最容易的:世上唯一不用花费力气就能做到的事,就是慢慢变老。

法律心得体会篇三

这次的讲座让我有了很深的感触,让我了解到我们不仅仅要重视幼儿的身心健康更要重视我们自己的身体、心理健康。

幼儿由于年龄小不知道怎么照管自己所以学完。需要老师们时刻关注正由于老师们把精力全部放在小朋友身上从而忽视了自己的健康。老师这份职业高尚、不为己平时如果不是很严重的话都是丢在一边置之不理,老师自身要以身作则由于你的一举一动都会被小朋友仿照,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没有一个好的身体如何去奋斗,如何去实现你的企图,又如何做一个让孩子们崇拜、尊重的老师呢。

身体健康固然重要,心理健康更是不可缺少,每个人都要有良好的心态面对社会,镇定的面对你的工作,社会不免有些不公平的待遇、让你没法忍受的言论,遇到这些种种问题时就要看你如何很好的调剂心态,让这些问题在你的生活中平淡让你可以随时准备迎接下一个挑战。

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方式来调剂自己的心态,好的方式让你心情愉快、轻松,更好的'对待工作有干劲的迎接生活中的每一个困难调理自身的身心健康,不好的方式让你心情烦躁、心理负担沉重。

有了正确的心态,面对风雨时才会挑选坚强;有了正确的心态,心情不好时才能重新找回快乐;有了正确的心态,才会奋发学习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发展自己的各种能力,积存成功的资本。

法律心得体会篇四

听法律心得体会之后的所感所想,不仅仅是对于法律知识的学习和积累,更是对于自己处事的一种启发和体悟。在听取各位法律工作者所分享的心得体会之后,我深深感受到了法律的伟大和高深,透彻理解了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重要性,也更加坚定了自己法律意识的建立和加强。

首先,我深刻体会到了法律对于社会和人类的重要性。在我之前,所有分享者无一不强调了法律的重要性和不可替代性,这让我对于法律的认识更加深入,更加全面。法律规定了我们社会的各种制度和规则,涉及到人民群众生活的各个方面,如生产、生活、财产、人身等方面。法律保障着我们的权益,规范着我们的行为,更能够帮助我们维护社会的公平、公正和稳定。

其次,我从法律心得体会中掌握了更多的法律知识,拓展了自己的法律视野。在听到其他人分享自己的心得中,我的法律知识得到了新的补充和拓展。我记得有一位律师分享了自己在处理一起离婚案件中的心得,其描述的情形让我深刻认识到了离婚案件涉及到的多个方面,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而且更让我深入领悟到一些法条的意义和实际操作中的关键之处。

第三,在听取其他人的观点、看法和见解中,我对于法律问题的思考方式得到了提升和升华。在商务法律方面,有一位律师分享了自己在处理公司内部合同问题中的一些思考与解决方式,这一方面不仅仅是凭借律师的专业能力,更存在着律师对于商机把握的独特角度和高度视野。这种思考方式,让我对于法律问题的看待、分析与解决方式都有不同的认识,有助于我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法律知识,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

第四,听取他人心得体会也让我认识到了同行之序,在法律领域,同行之间要保持合作、共赢的心态。在大家的分享中,我感受到了一种共鸣和情感纽带,每个人都关注着自己所在领域的动态,共同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在这个过程中,同行之间建立的信任和沟通,对于整个领域都是十分重要的。

最后,对于自己而言,每次参加这样的法律讲座,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都得到了不断地提高和增强。法律知识内积深化了我对法律的了解和认知,法律思维方面让我更加深刻了解到法律在生活中的实际运用,而法律行为更让我深刻体感到了法律的权威和许多法律规则的非常严谨。希望未来,自己可以更好地运用自己积累的法律知识和经验,在法律领域发挥自己的作用,为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福祉做出更多的贡献。

法律心得体会篇五

法律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基石。守法律是每个公民、每个组织、每个国家的基本义务。如何守法律,就必须要有正确的法律意识。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出发,分享一些守法律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从个人角度出发。

作为个人,守法律最重要的是尊重法律。不能随意违反法律法规,更不能包庇犯罪行为。尤其是在日常生活中,比如遵守交通规则、妥善处理废弃物、不盗窃等等,这些都是我们要注意的地方。同时,我们也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签订合法合同、加入合法组织等等。

第三段:从组织角度出发。

组织是国家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也有着遵守法律的义务。作为组织,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以规避、逃避等方式违反法律。在经营管理过程中,要坚持合法经营,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等。同时,组织也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员工权益等等。

第四段:从国家角度出发。

国家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实践者,也是法律的执行者。作为国家机构,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职责。更重要的是,国家要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加强执法力度,建立有效的司法保障体系,保障公民的财产安全、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第五段:总结。

总之,守法律是每个公民、每个组织、每个国家的基本义务。不断加强法律教育,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完善法律制度,促进全社会守法重行。坚持守法律,才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幸福安康。

法律心得体会篇六

我于6月13日参加由智联招聘hr学院举办、徐义成老师主讲的《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培训课程。《劳动合同法》虽从一审到四审经过激烈的争论,在社会上产生强烈的反响,颁布后也出现一些反对的声音,但最终还是于20xx年1月1日正式实施生效。该法的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合同短期化、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等问题的出现,最终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从其立法思路上看,更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结合所讲内容、学院实际情况及在工作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现从人才引进、入职培训、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解除、档案及社会保险的转移等几个方面做一总结汇报。

我院每年都参加全国各地组织的大型招聘会,从中选拔一批优秀的人员充实学院教职工队伍。在人才的引进与选拔上,应从其“才、学、识、德”四个方面综合考察,决定录用与否。录用时应对其学历、学位、职称、工作经历、专业技能、是否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档案及保险情况做一属实了解。以上内容在学院现有的职工登记表已有体现。若能在职工登记表加上有本人签字申明的“本人所填内容若与事实不符,愿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为最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就有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的规定。根据劳动者所填带有本人申明的职工登记表,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现该劳动者对其情况有所隐瞒或者是所填内容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那么单位就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劳动者以欺诈的方式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之订立合同的,合同无效,从而单位可解除与之所签劳动合同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新员工报到后,学院依照惯例组织岗前培训。对学院现有规章制度的培训也为其中应有内容。《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依据法律规定结合我院情况,在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培训时,就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参加培训人员等内容设置签名簿,使其签字认可已对所培训内容有一个基本的了解。签名簿留存,以备后期使用(仲裁时的依据)。或者对已有的规章制度、重大事项决定汇编成册,人手一册,使新员工知晓其内容(签字领取)。对于新制定并决定实施的规章制度,以部门为单位,由部门负责人在适当的时间组织全体人员学习,签字后留存该文件。单位依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是可以作为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也是管理劳动者的重要依据。劳动者若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单位可以依此为据,解除与之所签合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订立时间的选择

签订劳动合同或是提前签订合同,或是报到之日签订,但最迟应为劳动者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现有部分入院工作已超过一个月的工作人员,单位尚未与之签订劳动合同,这就存在一定的风险。这部分人员如在入院一年内离开本单位,向学院主张两倍工资的经济补偿,单位将处于不利地位。08年5月1日实施的《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仲裁时效为期一年,仲裁不再收费,个别情况之下一裁终审,这都有利于劳动者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这种情况曾在学院发生过,为避免这种情况的重复出现,最好在近期与这部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试用期的约定

试用期时间的确定主要依据的是合同期限的长短。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两个月。我院的实际情况也是这样,一般的合同期限都是一年以上三年以内。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下浮一定额度的约定也符合《劳动合同法》二十条不低于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的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在试用期期间也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在试用期期间,只有劳动者在以下情况之下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合同,解除时应向劳动者说明理由,除此之外的其他理由都不可以解除。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合同期限的约定

我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情况下都在一年以上三年以内。对于08年1月1日之后新引进的人才,应合理确定合同期限。在该合同期限之内,单位对其进行考核,如果综合考评不合格或是不理想,合同期满后坚决不再与其续订劳动合同(当然,单位会为此而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确立依据是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及本人解除、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即每满一年支付其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为半个月工资)。如继续与之续订合同的话,续订合同期满后,单位就会丧失不与之续订合同的主动权,那么单位必须与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而将处于被动地位。

4、工作时间的约定

根据相关规章规定{劳部发(1994)503号文},工作时间分三种工作制,即标准工作制、综合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在一般企事业单位都实行标准工作制。该规章第五条对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的单位有一定约定。如果对我院部分行政管理岗位的职工实行综合工作制的话,尚需取得劳动行政部门对实行该工作制的同意,并取得相关批件。

5、违约金的约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二十二条、二十三条规定,只有在“服务期”和“竞业禁止”两种情况下方可约定违约金。除此之外,对于新签订的不存在以上两种情况的工作人员,不再约定违约金。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可能会将在机电工程系的实验室、研发中心、实习工厂工作的部分专业人员输送到外地进行专项培训,对这部门人员可以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并签订有关培训协议。对于《劳动合同法》实施前订立且在该法实施之后继续存续的劳动合同的违约金条款,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理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第二十六条的立法倾向,属无效条款。新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式三份,单位两份,劳动者一份。劳动者本人在领取合同书时,需有本人签字,以视为送达。未送达者,视为未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连续两次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劳动者没有法律规定的九种情形(见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之外,在第三次签订时,单位应当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本人提出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本人几乎不会提出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提出,应使其出具书面申请,单位保留其材料,为避免以后出现纠纷。因为《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我院08年1月1日之前签订的部分劳动合同在今年7月份到期,明年也将有一部分人员的(主要是06年接收的在系部承担教学任务的研究生)合同到期。经考查了解后,单位如果同意与其续订劳动合同(该同志已在学院工作一定时间,工作表现好、工作能力强、人品较好),在续订时,合同期限的约定最好能长一些。因为这是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第一次订立劳动合同,那么单位还可以在续订后的合同期限内对这部分同志进行充分的考察和了解,然后决定在续订合同期满后是否与之继续签订合同。

如果考核结果不满意,那就可以和08年1月1日之后签订的合同一样在合同期满后不再与其续订。经了解后,如果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部分职工不很满意,因各方面原因不便于在合同到期之时解除合同,那么可以与之签订为期一年的合同,以观后效。

合同到期后,如部门负责人不能实际确定具体人员的去向,应制做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书上应明确在什么时间之前去人事处办理续订合同手续,逾期不办理,视为不同意续订合同,单位也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对于劳动者来说,只需提前三十天履行书面告知义务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即可。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情况之一的(与单位关联比较大的主要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为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并由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对单位来说,以下情况可以解除: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若单位向劳动者提出,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即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拘留、监视居住、逮捕、劳动教养除外)。解除时,单位不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3)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解除时,单位须支付补偿金。

(4)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本条不适用于我院实际情况。解除时,单位须支付补偿金。另外,单位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还包括: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须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根据该规定,在今年合同到期人员当中,单位不同意与之续签的部分人员,应支付经济补偿金。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应依法送达,送达方式有当面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未经邮寄送达,直接公告送达,该送达无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十五日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法律并没有规定,建立劳动关系时必须调入档案,对于学院非主要工作岗位尤其是户口不再本地的员工,不宜调入本人档案。不调入本人人事档案,不属于劳动争议。

法律心得体会篇七

法律是保障社会稳定和公正的重要工具,无论是在商业中的利益分配,还是在社会生活中的矛盾解决,都需要法律的引导和约束。而在长期从事法律工作的过程中,我对法律有了更多的体会和认识,这些认识和感悟,对于我个人的职业发展和社会责任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第二段:法律的约束力。

法律规定了人们的权利和义务,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法律是统治的基础。在诸如合同纠纷,刑事案件,民事赔偿等方面,法律都能够提供明确的规范和规则,让人们在面临问题时,有一个更好的解决方案。因此,在我长期从事法律工作的过程中,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了法律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中的重要作用。

第三段:法律的适用。

虽然法律规定了一个界限,但是对于具体的案件和问题,法律的适用需要考虑许多因素。很多时候,法律的规定并不能完全适用于所有情况,这时候我们需要从其他角度、其他法律条款和解释中找到更好的解决方法。例如,在涉及海上边界的争议中,需要妥善考虑领土历史、海洋生态等多个方面的因素。法律的适用并不单一,我们需要在案例研究、各个领域的法律学习中不断地总结出更好的方法,分析问题背后的本质原因,以便更好地适用法律。

第四段:法律的灵活性。

在法律解决问题时,法律条款之间互有关联,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综合考虑,而不是生搬硬套。与此同时,法律也适应了社会和国家的变化,不断地更新和完善,以适应新情况的出现。随着社会变革和经济发展,法律也在不断地更新和发展,不断地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第五段:总结。

在我的法律工作中,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了法律作为一种工具的重要性。不断地学习和研究,深入了解各个法律条款和法律适用的专业知识,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为社会和人民服务。同时,我们也需要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地探索和总结,不断地创新和更新,以便更好地适应法律应用和社会变革的需求,提供更好的法律保障。

法律心得体会篇八

作为学生,尤其是中学生,他们心中有许多美好的愿望和梦想。但试问有多少人实现了自己年少时的梦想?很少!那是为什么呢?因为在我们对学生进行理想教育时,往往流于空泛,简单的让学生想象或讲出自己以后的理想是什么?那么至于怎样实现自己的理想,我们却没有告诉学生。

不是因为孩子们没有梦想,而是他们只拥有梦想而没有目标。有人说:“成功的第一法则就是把梦想变成目标,”

由此可见,梦想与目标有着十分重要的区别。梦想就像写在沙滩上的字,被海浪一冲就变得无影无踪,而目标如同刻在岩石上的字,即便历经风雨依然清晰可见,因此我们想让学生实现梦想,就要让学生吧梦想变成目标。

怎样把梦想变成目标呢?

第一,目标要量化比如应让学生树立学好英语的目标,那就让他们多记单词,怎么个多法呢?应该达到多少?这就是量化。

第二,目标要有时间的限制 比如在七年级第一学期的词汇量要达到500多,那么再进一步细化,每天记多少个,实现了就达到了目标。其他科目也一样。

第三,我们要对学生制定科学目标就应该考虑一下几点,首先为学生描绘出发展前景,有了榜样就有了希望和动力,学生才肯心甘情愿的学习,因此在制定目标时因给出相应的榜样和发展前景。其次,目标要容易理解和操作。

只有在一个个既明确又易于操作的目标的指引之下,循序渐进,我们的梦想就会在不远的将来变成现实。

中学生学习法律心得(2):

闻名教育家陶行知说:“从生活与教育的关系上说,是生活决定教育。从效力上说,教育更通过生活才能发出力量而成为真正的教育。” 教育承担了使每一个社会成员社会化的重任,对中学生的法制教育在其中的意义更是毋庸置疑。

人生在世,难免遇到难以抉择的时候,但,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做出如何决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尤其是我们青少年。在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应试教育的阴影仍然存在,不少学生成了应试教育条件下的失败者。他们年龄还小,心理压力大,心理发展很不稳定。

在他们身上,容易养成不良习惯,发生违法行为,加上一些学校应试当先,忽视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极易导致上述学生造成或轻或重的法律后果,使得青少年犯罪率越来越高。因此当前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充实和完善学校对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加强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尤为重要。

.在我们身边,一些同学老是犯错误,法律纪律观念淡薄,屡教不改。认为:只要自己不去杀人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误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不过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

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收集你失去辨别善恶的能力。渐渐地,你就会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如果你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

人之初,性本善。但由于后天所处的环境不同,性格也会变得迥然不同。作为青少年的我们,正是学习知识,树立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时候。我们更应该学法,用法。学习法律是为了防止自己由于无知而触犯了法律,用法则是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不让自己受到伤害。 多数中学生都希望获得相关法律知识,对法律问题感爱好,但却对法制教育感到困惑。我对本班级的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发现所有学生都希望学法、懂法、用法,但普遍对法制教育存在不同程度的困惑。所以我们应该主动地,自觉地去学习法律。其实学习法律的方式很多:可以看法制节目,可以听法律讲座,也可以阅读相关书籍。

总之,只要我们肯去学,就不会不懂法。同学们,作为新时代的接班人,作为祖国的希望,作为青少年的我们,为了我们能够健康成长,为了我们美好的明天,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严于律己,改掉不良习惯,学法守法,做一个合格的当代中学生吧!

法律心得体会篇九

宪法作为国家的最高法律,是规定和保障人民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在我国,宪法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并持续发展强大的法治国家。在实践中,我深刻地感受到宪法的重要性和实施的有效性。以下是我对宪法的一些心得和体会。

首先,宪法保护了公民的基本权益。宪法明确规定了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如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权利等。这使我们的公民在社会生活中拥有了更多的自由和保障。我记得曾经有一位残疾人在公共场所遭到歧视,但他经过维权后,我们可以看到宪法的力量。在保护他的基本权利之后,公众开始更加关注并改变了对待残疾人的态度。这件事情让我深刻地理解到,宪法不仅仅是一份文件,更是社会进步和公正的保证。

其次,宪法限制了政府的行为。宪法对政府行为的限制和规范有着非常明确的规定,使政府不得随意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如宪法规定了政府官员不能滥用职权、必须履行自己的职责等。这种限制使政府的权力不会无限制地扩大,从而保障了公民的权益。在一些违法的政府行为发生后,我们可以通过宪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种法律手段的有效性使宪法成为了公民的有力武器。

再次,宪法促进了社会的公正和平等。宪法确立了人民的平等和公正原则,依法保障了每个人的平等权利。无论一个人的性别、种族、身份、财富等都不应成为剥夺其权利的因素。在我国,性别歧视和歧视穷人的现象仍然存在,但通过宪法和相关法律的保护,这些现象正在逐渐被改变。我曾经见到一些被房东拒租的低收入者通过法律手段维权成功,这多亏了宪法对公正和平等的约束。

另外,宪法保护了公民的参政权。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参政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使得每个公民都有权力参与和监督国家政治事务。通过这样的保护,公民可以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主体地位,参与社会事务,推动社会的进步。政府会更注重公民的民意和需求,这使得我们的国家会更加和谐和发展。

最后,宪法体现了法治的核心价值观。宪法是法治的根本,法治是社会稳定和公正的基础。宪法通过规定法律的适用和司法制度,保证了法律的公正有效。同时,宪法规定了公民对违法行为的权力和义务,保障了社会的正常秩序。我们的社会在宪法的引领下,逐渐变得更加公正和有序。

总之,通过对宪法的学习和实践,我深刻感受到了宪法的重要性和实施的有效性。宪法保护了公民的基本权益,限制了政府的行为,促进了社会的公正和平等,保护了公民的参政权,并体现了法治的核心价值观。作为每一个公民,我们应该学习宪法,遵守宪法,并通过宪法的保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只有这样,我们的国家才能更加稳定、和谐和富强。

法律心得体会篇十

下年五月十六日下午,春晖家园计划的法律知识培训学习结束了,对于此次的培训学习,我想我只能用受益匪浅这四个字来形容了。_级毕业生现就职于安徽省睿正律师事务所的杨阳的博文广识、生动讲解、精彩案例无不在我的脑海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同时,我也敬佩于杨阳作为一名律师的职业道德,也感动于他愿意为春晖家园计划做无偿的法律顾问。

本次培训学习,使我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增强了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下面就此次精彩培训学习所得谈几点体会:

杨阳首先介绍了对留守的儿童普法教育有助于儿童法制意识的养成以及社会稳定的维护,他从三方面进行了阐述,一是留守儿童的普法教育,二是志愿者支教过程中面临的法律问题,三是其他法律知识交流——以婚姻法为例:从结婚、财产分配以及离婚三方面的注意事项进行阐述。所以我认为,在接下来的支教工作中要充分把法制内容、教育契机在各学科的教学活动中,有意识、有计划地渗透进去,增强学生的相关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的教育,激发学生法制情感,培养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习惯和能力。

万以上,贫富差距大,社会安定程度呈下降趋势,农民工的权益受剥夺、受侵犯。而《劳动合同法》恰恰是在总结了我国的立法经验,借鉴国外的成熟做法,根据劳动关系中的突出问题,开门立法,所以,它是一部切合实际的好法。《劳动合同法》的主要亮点:

一是强化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强资本,弱劳工是最最典型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保护的正是劳动者、弱者的权益,但也绝对不是但方面的保护和过度保护,而是通过恰当、适度调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关系,在劳动关系双方面都保护的同时,倾斜保护劳动者。二是扩大了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将民办非企业纳入,对事业单位做了灵活处理,规范了劳动合同的形式,强化了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定立中的责任,对事实劳动关系作了明确的处理。在劳动合同期限上遏制了劳动合同的'短期化,进而解决了因劳动合同不稳定,造成劳动者心态不稳、素质低、质量低、用人单位不愿培训等弊端,从根本上解决了劳资双方的矛盾关系,对于推动企业以及社会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都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的深远的历史意义。

然后,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道德是由一系列法律和细节技术保证的。如果一个国家更依赖法律和专业机构来保护普通人,好心人才会越来越多。事实上轻易指责一个社会的道德滑坡过于武断,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事在我们的社会每天都会发生,因为救助他人而牺牲的人更是不胜枚举。尤其当时的心态,他们都会说这没什么,换了谁都会这样做,这就是人类的一种天性。我们的法律规则中对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行为有着明确的褒奖条例,对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人员也有着详细的保护措施,只有这样,才会使得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事迹越来越多地延续下去。

法律心得体会篇十一

第一段:引言(字数:200字)。

抄法律是一种常见的学习法律的方式,通过手抄法律文本,人们不仅能够熟悉法律知识,还能够掌握法律条文的逻辑结构和表达方式。在我的学习生涯中,我也深深体会到了抄法律的重要性和价值所在。在本文中,将结合个人的学习经历和心得体会,展开对抄法律的理解和思考。

第二段:抄法律的目的和意义(字数:250字)。

抄法律的目的在于深入理解法律条文,并将其变成自己的知识储备。通过不断抄写,我发现法律条文中的独特逻辑、严谨思维以及精确表达,让我对法律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抄写的过程中,我需要仔细阅读并思考每一个字词,甚至将其中的关键词语抄写多次,以保证准确性。这种认真细致的学习方式,培养了我的思维能力和专注力,使我对法律的理解更加准确和细致。

第三段:抄法律的方法和技巧(字数:250字)。

抄写法律需要一定的方法和技巧。首先,我会选择一份规范的法律文本,保证原文的准确性和权威性。接着,我将字迹工整的纸张、钢笔和高光笔作为工具,以保证抄写的质量。在抄写过程中,我会尽量模仿原文样式的字体和格式。例如,对于长句子或者段落,我会在原文中找到适当的地方进行停顿和换行。此外,我还会留出足够的空格,以方便将来的添加和修改。这些方法和技巧的应用,帮助我更好地抄法律,提高了学习效果。

第四段:抄法律的体会与收获(字数:250字)。

通过抄法律,我不仅仅掌握了大量的法律知识,还培养了自己的观察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抄写过程中的细致与耐心让我更加沉浸其中,从而更好地理解和分析法律条文。抄写法律文字所带来的积极影响也逐渐体现在我的学习成果上。在法律课堂上,我能迅速理解授课内容并发表深入的见解。同时,在实践中,我能更加准确地将法律知识运用到实际案例中,提供专业的建议和意见。

第五段:总结与展望(字数:250字)。

抄法律这个学习方法对我来说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它让我感受到了法律的魅力和力量。通过抄写法律条文,我不仅提高了自己的学习效果,更加深入了对法律的理解。在未来的学习和职业发展中,我将继续坚持抄法律的学习方式,并不断总结和探索更有效的方法和技巧。同时,我也希望将抄法律这一学习方式分享给更多的人,让更多的人认识到抄法律的独特价值和积极影响。

总结:通过抄写法律条文这一学习方法,我不仅拓宽了自己的知识面,更锻炼了自己的思维和表达能力。抄法律的过程使我更加专注和认真,提高了自己的学习效果和专业水平。抄法律是一种积极且有效的学习方式,希望更多的人能够运用这一方法,优化自己的学习过程,并在法律领域取得更大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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