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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精选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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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精选19篇)
2023-12-09 08:37:06    小编:念青松

当品味完一部作品后,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吧,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你的收获感想写下来吧。如何才能写出一篇让人动容的读后感文章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读后感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篇一

哈罗德上路了。

从他收到来自老友奎妮的信,到他决定出发,一个人走路去看望千里之外,正在病榻上喘息将死的老友,这两者之间——不到四个小时。

庸庸碌碌,平凡安静孤独又莫名的执拗,哈罗德如此这般地过了大半辈子。他知道家里摆设的每一个小细节,却不知道活着的意义如何;他知道街头拐弯一家家小店的排列顺序,却不知道自己的这一生到底在追求什么;他了解隔壁邻居每日的作息时间,但是却不了解妻子心中丧子的悲痛和冷漠。

当生活平铺在他面前不过是一张一眼望尽的白纸时,哈罗德打算给它上点色彩。

于是,一个看似借口的理由,一个传说中真正“说走就走”的旅途就此展开。

在他打电话给奎妮说,要她等着,他要过去救她的时候,或许他心里根本还没有做好要独自一个人上路的准备吧?是这样的吧,难得生活中会有这样一个机会,怂恿着他,生平第一次任性地,不顾一切地,大步向前。

只穿着他的帆布鞋,带着一点零钱和一份坚定的信念,甚至都没有折回家拿行李和做好路线规划。就在去寄信的路途中,就这样自然而然地错过一个又一个邮筒,就这样自然而然随心地前进。——“简单到,只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鞋子破了就补,脚受伤了就休息,路过每一站购买的小礼物,遇见的人,受到的帮助,得到的无视和质疑,突然成名之后的无奈……所有这些伴随着哈罗德一同上路。他的坚韧可以说,简单得近乎执拗,他不懂人情世故不知道前路漫漫也不听他人的好生相劝,带着那只一路陪伴的小狗,只顾低头——“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在看到哈罗德抵住内心挣扎怀疑苦闷脆弱失望之后,历经长路漫漫翻越千山万水,跨越627公里,徒步行走87天,终于,终于,终于见到了他电话那头,曾经对其承诺过的奎妮。然而,他见到的是——“奎妮像破了的洋娃娃一样任她(注:护士)摆布,这就是哈罗德记忆中她最后的样子——一再忍受着,当别人将她提起来放在枕头上,开着他非常反感的玩笑。”

看到这里,故事将近结尾,我积蓄已久的情绪终于爆发,两行泪水忍不住下落。我一路看着哈罗德前进,和他一起期待盼望,想象着他可以赶在奎妮失去意识之前、在她死去之前到达,和这位改变了他一生,影响了他一生的朋友好好做最后的告别,好好倾诉一番。然而,当他到达的时候,才知道,许久之前因为手术,奎妮的舌头被摘除了。

好吧好吧,是不是现实都要这样打击人?哈罗德或许跟我想的是一样的。他做在河边的长椅上,一动不动。他似乎不想记起这一路以来自己的种种期望,他希望见到奎妮的笑颜听到她的声音和欢笑声。但他似乎忘记了,这一路的救赎,不仅仅是为了奎妮,更是为了他自己!许久的思索之后,他终于写出一封信,给那位当初无意间促使他急迫上路的加油站小姑娘,把他心里最黑暗,最深处的那个秘密一纸告知。啊,他终于愿意面对那段关于儿子的悲伤过往,他也终于知道如何去承受大悲大痛,如何再次,和自己的妻子牵起手拥抱并亲吻彼此。我感受到他真正地快乐起来了。

重要的是,哈罗德终于知道,他需要珍惜的是什么了。

去年。当朋友给我介绍一本“适合你这种喜欢一个人去旅行的人看的”书时,我刚从云南四川兜一圈回来。

一个人去旅行,搭顺风车坐火车,遇搭讪遇骗人遇好人,遇地震遇坍塌遇大雪,五味杂陈,可以说什么都体验过了。去年那时,那是一段人生的迷惘期,刚大学毕业,在陌生的.城市上班倍受打击,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不知道未来究竟在哪里。说这话矫情了,可当时确实是这样想的。那时心里有一个声音说,“不如出去走走吧。”

其实我不知道自己到底能去多久,能去哪里。但是,重要的是,我出发了,并且一路向前。

我从广州出发,我来到形色匆匆黝黑面容各带笑颜的昆明,我感受过大理和双廊的恬静舒适,我看过香格里拉的藏族情怀,我在纳帕海草原上起舞,我踏上海拔4000多米的亚丁,我走过慢节奏的成都,我路过火车城市株洲,我回到自己的广州。22天一路前行,我甚至忘记了,当初决定出发的时候,是为了找到所谓的“真我”。那些散落在旅途中点滴的记忆,那些和陌生驴友的谈笑风生,那些我纳入眼里无法用语言形容的美景,或许都已然成为了我人生的一部分,于是我终于明白,在我“寻找真我”的路途上,我又在“创造真我”,这个鸡和鸡蛋的轮回,让我豁然开朗。

原来我不是没有真我,只是,完整的我,还在路上,等着我去寻找。

真实地面对自己,接受自己的不完整,在每一个日子里努力着,整装待发,随时遇见一个路口,随时转弯,只为了拾掇一路的零星碎片,拼凑完整的自己。

小说里有这样一句话:“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这看似再简单不过的事情,然而却有那么多人困顿自己的世界,无法真正迈开脚步。旅途,不仅仅是真正地迈开脚步前进,还有,真正往自己内心深处前进,更加看清自己。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篇二

《一个人的朝圣》是哈罗德的朝圣,是对自己前半生的直视,通过它,哈罗德正视了父母没有教会自己爱的能力的事实,正视了刻意隐藏的那段20年前的记忆,对戴维还是深深地歉意,但是也意识到戴维是代替自己去做了一件自己一直想做但没有做的事情,唤醒了和莫琳相遇时一切鲜活的记忆。没有戴维了,他们也不能一直这样死寂地互相对待对方。爱永不会死!

哈罗德本是个高大的男人,却一辈子弯着腰生活,像是随时防备着前方会突然出现一道低梁,他从不高调过活,鲜有朋友,低进尘埃里;而看到这我也会想,我们个人在这个喧杂的世界里不也是活的如蝼蚁,有时会感觉自己湮没在人群中也是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样子。读完这本书,你会发现哈罗德其实就是我们内心深处的自己,他一路踏过来的艰难也亦然代表着我们每个人的人生征程。希望我们找到真正的自己!

一个人,神圣而孤独。当一个人有了目标而为之去奋斗时,它不仅仅是一段人生的经历,而更是对灵魂的一种洗礼。

书的主人公是哈罗德·弗莱,一个六十岁老人。一天他收到了身患癌症的老友奎妮的信,在震惊和悲痛的心情下,他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过程中,越走越远,最后横跨了整个英格兰。他只有一个信念,他只要走着,朋友就不会死!合上这本书,我感慨万端。

哈罗德的人生几乎是平淡的,可就是这样的生活,使他竟然在一瞬间做出了一个充满勇气的决定。哈罗德的这条路,不单单只是走在路上,还有对过去人生的一种反思和寻找,沿途也收获了爱与责任。主人公在寄信的过程中明白了,平凡的人也可以做不平凡的事!

人是一定要有信念的,它就像光一样射入了生命中,纵然前方山高路远,怀揣那一份信念,便必定活成一支队伍一般!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篇三

我的事,是我的事。

一个意外的触动,决定去做一件事。上路。刚开始忐忑,紧张,别人会不会嘲笑?但总有人会理解你,于是获得力量,坚定信念。一段路之后,觉得当初的信念不够用了,再次向外寻找力量。终于,自己有坚定的信念,装备更加专业,信心倍增,于是追随者众。但是众多的追随者,太多的责任,终究会累,方向也会被带偏,于是在习惯了追随者之后,再次做出主动或被动的决定,回归一个人的状态,再次朝着原来的方向出发、前进。快到了,心怯,可不可以放弃?不可以呀,你会遗憾的。他人对你说,于是别扭着继续。终于,终于到了目的地,看到了风景。

嗯,目的地不过如此啊,没有原来设想的激动、兴奋,感觉貌似不过如此。不过如此,但又不仅仅如此。

那些在路上遇到的人,看到的风景,听到的故事,做出的思考,都变成了气质和灵魂的一部分。它们或许微不足道,但足以改变你的人生。是的,不过如此,但又不仅仅如此。

我的事,是我的事。你的事,也是我的事。

看不懂吗,看不懂就对了。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篇四

风继续吹,不忍远离,心里渴望继续陪着你。

过去的快乐记忆,与你一起继续追。

在一个温暖清凉晴朗的南国冬日,一边改着学生的期中考试作文,一边听着张国荣的这首歌,让我不禁想到上周读过的《一个人的朝圣》。

小说讲述的是一个退休老人哈罗德,轻装徒步去看望身患癌症的老朋友,从英国最南边走到最北边,行程1000公里左右,87天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感。

这一路上,他遇到了形形色色的陌生人,展示了社会上的生活百态和英国各地的风土人情,就像一部公路电影。一个简单的故事,却被作者蕾秋·乔伊斯写得回环曲折,甚至荡气回肠。人物的心理描写,甚至景物描写都让我觉得恰如其分,在徒步的不同阶段,经过的不同地方的自然风光,让人仿佛身临其境。没有刻意的煽情,叙述冷静。却让我感觉到哈罗德的一腔孤勇。

一开始,我特别不理解,为什么哈罗德与妻子莫琳分房二十年,两人虽生活在同一屋檐下,但并不关心彼此的精神需要。他的儿子戴维在文中也是时隐时现,让我怀疑,戴维到底怎么了。莫琳跟戴维通电话的感觉,也是奇奇怪怪。直到看到后面,哈罗德写给加油站小妹的信里,我才明白,为什么之前的感觉这么奇怪。原来,戴维自杀了,二十年前。多么可惜,多么痛心!这才是这对夫妻分房疏离的原因。

从书中,拼凑出戴维的成长轮廓,在父母的爱中诞生,从小聪明,好学,考入了剑桥大学。后来酗酒、药物上瘾,毕业后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抑郁,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在此之前,还是小孩子的戴维也曾想在海边结束生命,幸好被救生员救回来。这意味,戴维可能从小就心理不健康,有抑郁倾向。

看看书里的人,没有一个人拥有一帆风顺的一生,更不用说完美的人生。果然,岁月不曾饶过任何人!

哈罗德,13岁,母亲离家出走,音讯全无。16岁,被父亲赶出家门,没有学历,做啤酒销售。性格内向,虽然高大但总是驼背,缺乏自信,没有什么朋友。四十多岁,中年丧子,夫妻失和,酗酒。此后二十年,如行尸走肉般生活。

莫琳,青年之前生活顺利,接受了良好的教育。四十多岁,中年丧子,夫妻失和,神智恍惚,每天跟想象中的儿子对话,对生活失去了热情。

书里出现的帮忙清理伤口留宿一晚的好心人,在国外是医生,在英国只能做清洁工,被渣男伤害抛弃。徒步中遇到的自行车队,那些女性,哪一个不是从生活的痛苦中,挣扎起来,振作起来。甚至半路上追随的人,几乎每个都是失意的人。“关山难越,谁悲失路之人?萍水相逢,尽是他乡之客”,经受苦难的人通过各自的方式,完成苦难给予的洗礼与重生。

一个人活着,生命或长或短,谁也说不好。但是生命的质量,是可以选择的。每个人都会遭遇挫折、苦难。都需要一段时间调整状态,找到生命的意义。哈罗德在过去的二十年里,一直在逃避,逃避对自己成长中受到的伤害,逃避自己作为父亲对儿子教育的失职,逃避作为丈夫没有对妻子足够的安慰和关怀。

在行进的路上,他的思绪不断回到过去六十年的,他痛苦的童年少年,他快乐的恋爱新婚,他对儿子的不善言辞,他对儿子差点溺海时,自己还在解鞋带的悔恨,封闭了二十多年的心开始有了裂缝,那些被遗忘的瞬间,山呼海啸般涌来。

作为丈夫,他应该能做的更好。一路上,他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是多么地爱自己的妻子,从最开始到现在,爱一直在,只是落满了灰尘。人生若只如初见,古今中外皆然。

读到哈罗德和莫琳初次见面的场景,就像欧美电影里那些浪漫的一见钟情的画面。漫天的星光都不及你眼中的光,你嘴角的笑。一眼万年,仿佛能看到,金发碧眼的高大英俊的哈罗德,穿越人潮,走向优雅迷人的莫琳,跟她主动搭讪。

美好的开始,庸俗的日常,狗血的插曲。幸好,二十多年的疏离冷漠,伴着哈罗德的脚步,一步一步解封。结尾,莫琳摘下了挂了二十年的窗帘,让阳光照进房间。夫妻二人用各自的方式,完成了对生命的朝圣,对自己的救赎。重拾初心,这对爱人再次被爱萦绕。

风继续吹,不忍远离,心里渴望继续陪着你。

过去的快乐记忆,与你一起继续追。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篇五

朝圣这个词,对于没有宗教信仰的人来说有点过于神秘。好在这只是记者口中的噱头词汇。

真正的旅程还是很值得关注,只要跟着哈罗德,他的状态,他的回忆,他遇到的陌生人的故事,就是一段很有趣的故事。直到记者出现,一切变了韵味,很想跳过那段,生活因为过度关注而打扰了本来的进度,那些跟随者,那些试图替代光环的伪朝圣者。很多很多,在我们的现实中都能找到对应的角色。炒作和口号,过度的形式感,也有善意的人们,试图阻止破坏,理解他人。看着这些鲜明的人物形象,想想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是不是也有被无形得影响过呢。

喜欢独处的人,非常理解他,在自己的行走过程中不断想起往事,重新开始思考,很多以为已经忘记了的生活点滴,浮现旧事的画面,当时没有留意的想法和细节。所以独处是真的很有意义,常常和自己相处,与自己对话,会有很多新的收获。

文章到后期,看着有点惶恐,对年老对时间流逝,没有太多的概念,但在这里有一种老去被描述得很清晰,想到自己将来也会面对岁月匆匆,不免有些心惊。

这本书虽然是讲一个人的朝圣,但看完却让人更想要珍惜身边人,陪伴,包容,相信,最重要真诚。推荐安静得看完。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篇六

人说岁月如歌,活到这样的年龄,总算是有些许感悟。觉得人生的过程,就像是一次朝圣,只不过是有去无回。英国作家蕾秋。乔伊斯的作品《一个人的朝圣》,尽在诠释如我之类的普通人对人生的理解。

这本书分为两部,第一部以男主人公哈罗德。弗莱的生活琐事为叙事主体,间或穿插哈罗德与女主人公奎妮的工作交往;第二部以女主人公奎妮写给哈罗德的三封信为主体,描述了生患绝症的奎妮对过去的忏悔,对生命无限的留恋,然而面对死亡的来临,又是那般的淡定与坦然。

哈罗德一家住在英格兰南部德文郡的金斯布里奇,他在啤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既无迁升,也无贬谪,既无朋友,也无敌人,甚至六十岁退休的时候单位都没有为他举行一次欢送仪式,普通得如一粒尘埃。在家里,多年来与妻子莫琳感情疏离,彼此在心里都有一道厚厚的大门,把对方关在门外,儿子戴维从小学业优秀,考上了剑桥大学,但是一直与哈罗德思想隔阂,难以交流,最后患了忧郁症自杀身亡。中年丧子让哈罗德几乎崩溃,而妻子莫琳一直把儿子的死因怪罪于哈罗德。

退休后的哈罗德生活平淡,无所事事,直到有一天他接到了二十年前的老友、同事奎妮的信,奎妮在信中告诉哈罗德自己身患绝症,行走在人生边际,所以特地写信向他告别,哈罗德马上写了回信,然后去邮局投递,但是他走到邮筒跟前又犹豫要不要寄信,一方面觉得奎妮需要他的回信,另一方面又觉得这封信毕竟有些单薄,不足以告慰一个生命垂危的朋友,于是他向下一个邮筒走去,希望在那里可以有勇气寄信,但是第二个邮筒到了,第三个邮筒到了,他口袋里的信还稳稳的存在,他来到一家便利店买东西,便利店的小姑娘听他讲了自己的犹豫,然后说“你为什么不亲自去看看你的朋友呢?我的姨妈当年也是患了癌症,我去看她,结果她活了下来”。小姑娘本意是安微、开导的一句话,却让哈罗德突然开窍了,于是他掏出口袋里的信,加了一句“奎妮,等着我,我来看你”,然后投进邮筒。

凭着这句话,六十五岁的哈罗德身着棕色外套,脚蹬帆船鞋,踏上了从英格兰最南端德文郡的金丝布里奇到最北部的贝里克疗养院,全程637英里,历时87天,一路上风餐露宿,忍受大雨倾盆的浇灌,顶着炎炎烈日的炙烤,由于没有指南针、地图等一些长途跋涉的必需装置,哈罗德走了很多冤枉路,有时候甚至走了一天才发现又回到原点。后来在路上汇入了一些好奇的人,一些钓名的人,甚至还有一些莫名其妙的追随者,他们带来了一些必要的徒步装置,当然他们也带来了他们自己的行走目的,只是这些目的都与哈罗德的目的不一样,行走在路上参与者们让哈罗德思麻木的内心开始有了一些活泛,第一次对自己的人生产生了思考,他想得最多的是对儿子的愧疚,但是毕竟儿子已经在另一个世界,那么现实中的思考就是关于妻子莫琳,过去四十年的婚姻生活由模糊逐渐清晰,他想起了他们曾经有过的如花的年龄,如蜜的爱情,他的心似有所动,在沿途的公用电话亭和莫琳的通话内容慢慢的丰富起来,他开始在沿途给奎妮买小礼物的时候,也买一些莫琳可能会喜欢的小礼物。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路在脚下延伸,他们也越来越接近目的地,但是一部分同行者觉得这种行走没有趣味,然后离开,一部分意识到和哈罗德一起走达不到自己的目的,所以选择自行到达贝里克。只有哈罗德,仍然按照自己的路线,朝着自己的目标,用自己破破烂烂的帆船鞋,一步一步丈量着从金丝布里奇到贝里克的距离。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这次说走就走的旅行,在莫琳这方面的理解,认为哈罗德一定是与奎妮有过刻骨铭心的爱情,所以哈罗德才这样坚定去看奎妮的决心,于是乎在莫琳的心里,产生了对哈罗德另外的认识,从恋爱到结婚的四十年的经历像电影一样在闪现在莫琳的眼前,她终于坐不住了,在邻居的热心帮助下,莫琳追上了哈罗德,心里希望哈罗德能够跟她回家,但是哈罗德没有改变注意的打算,所以夫妻二人也没有什么交流结果,莫琳只好自己回来。开始关注哈罗德的行走情形。

作品的结局很有意思,当哈罗德到达贝里克疗养院,看见的奎妮已经不是二十四年前的那个姑娘了,躺在病床上的奎妮,瘦小得像个孩子,面部肿瘤溃烂,一只眼睛由于面部浮肿,已经完全睁不开,鼻子是歪的,嘴巴不能进食,最后终于见到了哈罗德,她安详的去世。

哈罗德在疗养院见到了莫琳,夫妻二人先是相视而笑,继而是相对大笑,在这种大笑中结束了全文。

掩卷沉思,我在想,他们大笑的原因何在?

也许是哈罗德觉得他实现了对奎妮的诺言,让奎妮等他来到后才无憾的离开,所以他内心有着兑现承诺的轻松?也许是这87天的旅行,让他明白了很多的道理,让自己的灵魂得到从未有过的升华?还是另有一些不为我们能够深究的含义?我不得而知。

我理解的夫妻二人最后的大笑,应该是他们又找回了疏离几十年的感情。奎妮毕业于牛津大学,二十多岁时爱上了一个没有责任心的渣男,从此心灰意冷,到啤酒厂当会计,由于工作上的原因,认识了哈罗德。哈罗德蓝色的眼睛,棕色的外套,月色下的雪地独舞等等,都让奎妮着迷不已,但是哈罗德有家室,奎妮只好站安全的位置上,爱着哈罗德,这一切,哈罗德不能确定,他只是感觉到和奎妮在一起很温暖,很舒适,直到儿子去世,哈罗德精神崩溃,砸烂了老板的心爱之物,奎妮替他顶罪,被迫辞职离开啤酒厂,来到海边,买下一座破破烂烂的房子,一边用自己的双手改造这里,使它焕然一新,美其名曰“海上花园”,一边在这里疗治心灵的创伤,直到患病离开,住进疗养院。在生命的边缘上,奎妮给哈罗德写的一封告别信,也算是给自己站在配角的位置上,爱了哈罗德二十四年的一个交代吧。

即使是这样,又如何?当哈罗德风尘满面的站在她的床前,她的嘴里说不出一句话,她的眼睛看不见哈罗德一眼,最后艰难的转身背对哈罗德躺着,一个女子,用二十四年的时间,在心里独自为一个从未表白过的男人唱着情歌,直到生命结束,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滋味?这一切,也许哈罗德心有感悟吧,否则他怎么会一接到奎妮的告别信,就在出门寄信的过程中踏上了探望老友的遥远征程?87天的徒步,87天的思索,87天的一次心灵的朝圣,让哈罗德理解了人生,明白了人生的真谛,特别是在疗养院看见的奎妮已经是面目全非,他想到了四十年来与莫琳思想的隔阂,感情的疏离,此时此刻,在疗养院见到了莫琳,在他们的笑声中,诠释着了哈罗德87天徒步的意义:与其说是去告别老友,还不如说是一次人生的朝圣。

遗憾的是在忙碌的俗务中,很多人无暇去做这样的朝圣。无论如何,我们的心都要警觉,因为在将来暮然回首的一刹那,那人已不在灯火阑珊处!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篇七

启程:去探寻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

哈罗德自退休后,日子一天天过去,几乎每天都是一样了,与妻子莫琳可以在一个房间里连续几个小时不说话,但她的存在就像一面墙,即使不看你也知道她一直在那。一封信打破了这沉寂的气氛,老友奎妮患了癌症写信告别,哈罗德寄回信时,想起自己一生错过的……自问这次是否还要放弃,一封回信太不够了,一定还要做些什么?当听到加油站女孩说:“如果有信念,你一定会把事做成”。哈罗德当即决定去看奎妮,去救她,只要走路过去奎妮就会好好活着。

鼓励:期待一种比不言自明的现实更大更疯狂也更美好的可能性。

新的开始总会伴随着犹豫,哈罗德第一夜就开始怀疑平时连路都不愿多走几步的自己如何走到千里迢迢的奎妮身边,还是乖乖地乘公交车回家吧。鼓励与相信是前进第一步最不可少的支持,当卖天线的小伙子听到哈罗德的计划时,大吼一声:“好样的,伙计!”他真希望莫琳也这么说,尽管得到莫琳的鼓励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哈罗德也认为如果把自己的计划说足够多次的话,说不定真的可以变成能把这件事做成的人。当餐厅的人一起祝福哈罗德一路顺利时,他们都相信他!从这一步开始,他的目的地历历在望。

给予与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

行走的哈罗德体力不支快要失去平衡时,从不愿给别人添麻烦的他只好敲一扇门,开门的善心女人为他提供水、食物、身体得以休息片刻,临别时女人感谢他来敲门。玛蒂娜救起倒在地上的哈罗德,为他处理伤口时说:“如果你要走到他妈贝里克那么远,我们就要好好伺弄你的这双腿,哈罗德。”这是第一次有人把这段艰辛的旅程说得好像是两人共同的责任一样。哈罗德感激的几乎留下泪来,但他只是点点头。她温柔地抬起他的脚踝,哈罗德能感觉到她手心的温暖与柔软。为他提供休息住处、上药包扎伤口、并教他如何照顾自己的身体、送他必备的指南针与行囊。这一切哈罗德虽怯于接受,但在接受的过程中,他也学到了新的东西。他开始给遇见的陌生人讲述奎妮和加油站女孩的故事,询问他们是否愿意给予协助。作为回报,他会倾听他们的心里话。他相信自己的旅程真正开始了。

自然中的丰盛希望:如果他能一直将眼光集中在比自己伟大的事物上,他知道自己一定可以走到贝里克。哈罗德发誓他上次透过窗帘观察室外的时候,福斯桥路的乔木、树篱还像一堆暗沉沉的骨头和纺锥指向天际;但如今站在这里,他无论看向哪儿,那草地、那花园、那树、那篱笆,都散发着藏不住的生机。新发的枝叶蓊郁厚重,覆在树顶聚成一片华盖。一云云黄色连翘,一道道紫色南亭霁,都叫人惊诧不已。

转过山,涉过水,哈罗德一直顺着马路往前走。散落在树从上的乌鸦扑腾着翅膀四散飞起,路旁的樱花树站在厚厚一群花云里,一阵风吹过,便洒下一地五彩的糖果纸。无论再有什么突如其来的际遇,哈罗德都不会担心。这种自由的感觉太珍贵了。走过拂晓,他惊异地看着天空从一片血红转为统一的淡蓝,仿佛是全新版本的白日狂欢。他简直不相信自己过去那么多年从未注意过。哈罗德在外面度过的第一个夜晚,躺在稻草堆上,听雨点落在仓顶,雨声轻柔,充满了耐心,他的脑海渐渐澄明,身体像是融化了。这一刻,天空、大地和他之间,似乎已经没有什么距离。

与过往同行:在路上,他解放了自己过去二十年来努力回避的记忆,任由这些回忆在他脑子里絮絮着说着话,鲜活而跳跃,充满了能量。哈罗德小时候努力练习吃东西时不发出声音。父亲不喜欢这种声音。有时他什么也都不会说,只是捂起耳朵、闭上眼睛,仿佛这孩子是他的眼中钉;其他时候他会直接说哈罗德是个肮脏的小乞丐。有些时候,还是小男孩的他会有触摸父亲的愿望,想站在他身旁,尝试被一个大人的双臂环绕的感觉是什么样。眼前掠过一幕幕画面,但没有一幕是母亲亲吻哈罗德的头,或是告诉他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母子间没有亲昵的接触,看见母亲笑就变成了他可以盼望的最美好的事情。他努力寻找各种让母亲笑的方法:讲笑话,扮鬼脸。有时奏效,有时没什么用。母亲在他十三岁生日前几天走了,哈罗德躺在床上,小小的身体绷得紧紧的,感觉自己已经不再是人,成了“寂静”的一部分。他无法摆脱父亲瘫坐在厨房的椅子上等母亲回来的画面。家里开始来了一个又一个阿姨,16岁生日那天,父亲丢给他一件大衣,就把门指给他,让他离开了。

童年时代的结束让他如释重负。虽然他做了所有父亲没有完成的事——找到工作、娶妻生子、赡养家庭、深爱他们,即使只是刚刚做到——但有时他发现早年的沉默其实一路跟着他,进了他们的房子,藏身在地毯下、窗帘后、墙纸里。历史就是历史,你无法逃离你的出身。那段一去不复返的与莫琳相爱的时光。曾经一度的快乐日子,随着戴维一天天长大,他们之间出现了一道越来越宽的裂缝,莫琳太会做母亲了,她当然会和孩子站在同一阵线。二十年他们都自觉和对方停留在最表面的交流,因为言语之下是深不可测、永不可能逾越的鸿沟。

“父亲”这个身份成了他最大的考验,也促成了他的失败。那天早上他的儿子看着自己的爸爸求助说:“我不想上学”,他却什么都没有给他,他躲进车里开车上班去了。如果当时找不到话可说,将戴维揽入怀里,就好了,但是他什么都没有做。儿子不顾一切游入深海溺水时,哈罗德停下来解鞋带,他看到了自己很害怕的事实。试着给孩子讲个笑话,戴维听完后整个脸都皱起来,“我不觉得好笑”。哈罗德含着泪回忆着这些画面。面对着聪明的儿子,一向低头的哈罗德不知道怎么办,即使儿子得了抑郁症,对酒精药物上瘾,哈罗德除了默默地收起酒瓶却什么都做不了。戴维拿身体冒过所有的险,仿佛都是为了反抗父亲的平凡。

真相:过去就这样被抽丝剥茧、原形毕露,他再也无法躲到那些平淡无奇或陈腔滥调背后。与这片土地上细节一样,所有伪装都不复存在了。

哈罗德给加油站女孩写了一封信,一个完整的故事。二十年前,哈罗德手埋葬了自杀的儿子,失去控制的他拆了花架,砸了老板的心爱之物,好友奎妮为自己顶罪,而他连句道谢都没有。二十年来与莫琳的关系也生生地被切成两半。这些噩梦回来时,无处可逃,哈罗德想要自己的儿子,痛入骨髓的孤单席卷了一切。看着被疾病吞噬的奎妮,尽管什么都做不了,但是这次可以伸手握着她的手,与她告别。

接纳:哈罗德现在肯定奎妮、戴维会一直陪着他,还有他的父亲母亲,只是他们不会再有斗争和过去的伤痛,他们会成为他走过的空气的一部分,就像那些他在旅程中见过的路人一样。

真实自我之路首先是有改变的愿望,愿意为过去没有做到的负责,愿意与现在的生活方式方式不同。而这一路最难的就是坚持。

刚起步时,就会犹豫,因为前方的路充满了未知,退回去是安全的。中途也会质疑,这样走下去可以到达吗?第二十六天哈罗德打电话给疗养院,疗养院的回应,肯定这是罕见的治疗方法,奎妮有了奇迹的变化,再次给了哈罗德坚持的信心。最后的旅程,距离目的地16英里,本以为一定充满了喜悦的时刻,哈罗德却突然感到了恐惧,再次怀疑自己此行目的,此刻他只想回家,但这次他获得了他最需要的人莫琳的支持。就如我们在前行时随时都会有放弃的念头,尤其在三个瓶颈期,开始、中断、成功在即时,而只有支持、有希望才能坚持走完全程。

第二个基础是与自然链接。

哈罗德的世界仿若一潭没有流动的水,失去色彩与活力,即时向外望去也只能看到没有鲜活的事物。当哈罗德愿意打开内心的门走到自然里,身为一个匆匆过客去看去听自然的生机与活力,捕捉每一点的变化,同时又成为眼前世界的一部分,与他们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浑然与自然之间。这也是旅程的真谛,我们既是一个伟大过程的一部分,又不同于这个事物。

与他人的链接必不可少,拥有更多的经验与可能性。

哈罗德说第一句话就已经推测出莫琳会回答什么,没有不同出现。在路上,哈罗德遇见一个个不同的人时,每个人都用他们的方式对待他,同时他也在改变,被玛蒂娜的温柔触动,接受好心人的帮助,照顾威尔夫以弥补过去未曾给戴维的关爱。他获得了更多的新的也是与过去预料不同的回应。在这个全新的体验中,他尝试用新的方式表达自己,由过去的隐形人到被成为焦点人物追随,又再次回归为真实的.自己。一路上见过的人有平凡有渺小有孤独,内心都藏着黑暗与磨难,每个人是独特的却又是一样的,这就是人生的两难。在其他人眼里,他看到了自己也看到了别人。

与内心情感的链接是自我救赎最核心的一步也是必经之路。

这二十年来哈罗德用看似平静的生活将自己的内心世界隔离开来,内心的情感像一块凝结的冰,里面封存的是不能触及的痛。在路上遇见的一个个的人,不同的故事,大自然灵动的生机,经历阳光、暴风雨、星空下的身体,过去一幕幕的画面的浮现,开始慢慢消融那块坚冰;在每一步踏出去都是艰辛的路上哈罗德尽情放任父母亲都不想要自己的痛;曾经拥有的莫琳的温情;成为父亲这个角色的不安、担心、不知所措;面对戴维求助时的回避;从未给戴维拥抱的遗憾;来自奎妮从不评价静静倾听的友情;想要回戴维的渴望;最痛的是不能原谅自己是个糟糕的父亲与丈夫。一点点触碰到的真实的情感开始流动,他开始原谅自己的父母不要自己,不教他怎么去爱,甚至是不教他表达出来。他可以原谅他的父母,还有他们父母的父母;接纳过去的痛苦与自己不曾做到的事,成为真实的哈罗德,与莫琳一起分享过去的故事,回到爱里。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篇八

一开始非常困惑,他们的孩子戴维到底怎么了,一会儿觉得戴维好像去世了,一会儿戴维又跟他们对话,觉得自己想多了。但是随着哈罗德“朝圣”的路上,他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做了各种各样的不可思议的事情,也看淡了许多。直到快要结局的时候,在哈罗德给加油站女孩的那封信里,我才知道,哈罗德和莫琳的孩子戴维因抑郁症自杀了。只是莫琳无法接受,所以前期我看到的那些对话,都是莫琳的自我安慰与想象。

虽然哈罗德与莫琳他们的故事我没经历过,但就是有一种莫名的感同身受,有些心酸,可能这就是文学的.力量吧。刚开始我还在想,就是去个贝克特,为什么说是“朝圣”呢?但当我读完这本书后,我心服口服的承认:这就是朝圣。有信仰不一定就是去信仰某种宗教,其实自己的内心本身就是一种信仰。战胜自己,看清人生,珍惜眼前,何尝不是一种成功!

这样的朝圣是我向往的,我希望自己也能走出那个自己所谓的熟悉的世界,走进另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可以尽情地让自己的思想碰撞。我敬佩哈罗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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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篇九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我不敢相信我只用一天的时间就把这本书读完了,按照我以前的速度,平均都是两天看完一本书的,原本我以为今天只能读一半的,没想到到晚上的时候就读完了。

本来我想明天整理好思路了再写这篇读后感的,但想想可能明天一醒来很多东西都忘了,还不如现在就写掉来的好。这本书一开始让我想起来《飞屋环游记》,都是一个老人,突然开始了自己从未想过的旅程。

还有最近在看的动漫《比宇宙更远的地方》,讲的是几个女生计划去南极。相对于前者,她们是年轻的,充满活力的,而不管是飞屋里的老人还是这本书里的哈罗德先生,他们却已经失去这些东西了。

我想,我们年轻的时候总因为工作或者各种事情的缠身亦或是内心的纠结和束缚而没有机会做那些想做的事,等老了一切都尘埃落定了,却又因为腿脚不便而抱憾终身。

在看飞屋环游记的时候,很多人会想,为什么我们总要到老了才开始试着去追寻曾经的梦呢。

虽然一个人的朝圣中并非相同的状况,但我想,主人公哈罗德也会后悔自己没有早点去看望自己的老朋友吧。

这本书说是一次朝圣,更应该算是一场救赎吧,哈罗德的救赎,他的妻子莫琳的救赎。

一开始我以为哈罗德徒步去看望远在几百里之外的奎尼是出于友情,但看到后面我觉得不仅仅如此,奎尼曾替哈罗德犯下的错背黑锅而遭到他们公司的辞职。

而哈罗德却从未向他道过歉,他内心肯定觉得亏欠了她很多,直到他收到了对方身患癌症的讯息后本想回封简单的回信后觉得做的远远不够,又在加油站女孩的指引下以为徒步去见她或许能帮助她脱离病魔的'纠缠,于是才开始了这一段突发奇想的旅程。其实在那时我就看出女孩说的她的那位也是身患癌症的阿姨其实已经死了,后面女孩也亲自对莫琳说起此事并为此而自责。

在我看到哈罗德和自己的妻子儿子关系非常不好时,我觉得这次出走或许是正确的,或者说他离开他的妻子是正确的。、但我并不知道其中缘由,直到后面哈罗德写给加油站女孩的一封信解开了谜团。

这也算是书中最大的一个转折点了,对于并不是一部悬疑类型的作品来说。一开始我还纳闷为什么他们的儿子戴维为什么不回家,就算他和他爸的关系不好,但至少他和他妈妈是站在一边的。

后来看到哈罗德逐渐审视自己和儿子间的关系,甚至在途中还把其他人错当成戴维,我还期待最后他们之间关系的和缓。

然而在那封信中却写着,其实戴维已经死了。之前我还纳闷莫琳为什么要和哈罗德分房睡,为什么他们之间的关系那么僵硬,原来都是出自这个原因。

哈罗德用了87天才走到奎尼所在的贝里克。以前我还想不通为什么哈罗德不直接坐车去的顺利呢?这样途中也就不会发生那些事了。而哈罗德也问过自己这个问题,他觉得他和奎尼说的是走的,所以一定要走着去。

就像西游记中,孙悟空一开始打算直接翻筋斗云带唐僧去西天,唐僧却说要一步一个脚印地走,才能显示出自己的诚意,才能求得真经。我想,哈罗德()也是类似的想法吧,所以他途中甚至拒绝搭乘顺风车,虽然走到一半曾怀疑过自己的想法,他打电话到奎尼的疗养院,然后打算接下来坐火车过去,但在得知他的行动真的给奎尼的病情带来转机后,他的内心又重新燃起了希望,重拾继续徒步走下去的信念。

在途中,哈罗德的行动以朝圣者的身份得到了广泛的关注,继而出现了很多跟随者,这一幕不禁让我想起了《阿甘正传》中相似的情节。

但说实话,我对这些跟随者一点都不感冒,甚至觉得他们碍手碍脚的,在他们加入进来后,不仅速度变慢了,还激发了许多不必要的矛盾。

最后他们甚至抛下哈罗德自己先到达目的地接受政府的欢迎和媒体的采访,弄得好像这是他们的事一样,不过在他们走后我倒突然觉得轻松了很多。或许是因为我独处惯了。不习惯不想干的人围在身边。

不过在跟随者中也有好的存在,就比离婚的女人凯特以及那只喜欢玩石头的小狗,他们的离开确实让人伤感。

在快要到达贝里克时,哈罗德崩溃地几乎要放弃了,这让我看到他终究也只是个普通人,甚至是个老人了,很多事我们总会在刚开始或者即将完成时面临这样的苦恼,挺过去了就意味着成功,挺不过去一切都白费了。

哈罗德见到奎尼的场景真的让人难过的不行,接着莫琳过来找他,那一段我用了coldplay的《fixyou》,边看边听,泪水就这么不由自主地落了下来。这首歌是我在柴静的《看见》中发现的,歌词曲调很忧伤,但同时又感觉给人一种希望,我觉得用在结尾特别合适。

就像我以前看过的一句话,所以事情的结尾都是好的,如果它没变好,那就说明它还没结束。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篇十

《一个人的朝圣》是哈罗德的朝圣,是他生命的前半段,通过它,哈罗德面对父母没有教他们爱的能力,面对20年前刻意隐藏的.记忆,或者深深道歉,但也意识到戴维代替自己做他一直想做但没有做。与莫琳相遇时,一切生动的记忆都被唤醒了。没有戴维,他们就不能一直这样对待对方。爱永不死!

哈罗德是一个高个子男人,但他弯腰生活了一辈子。他似乎随时都在防备前方突然出现一根低梁。他从不高调生活,很少有朋友,低入尘埃;当我看到这一点时,我也会想,在这个嘈杂的世界里,我们个人并不像蚂蚁一样生活。有时我们觉得我们在人群中迷失是如此平凡,以至于我们不能再平凡了。读完这本书后,你会发现哈罗德实际上是我们内心深处的自己,他的困难也代表了我们每个人的人生旅程。希望我们能找到真正的自己!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篇十一

这是一个简单朴素但令人深深感动的故事。我认同这样的看法。哈罗德从收到信的那一刻开始,心就已经在路上了,直到加油站女孩无意的启发,朝圣拯救的路途便正式上路。于大众看来,这是信仰与朝圣;于奎尼看来,这是多一刻弥留的支柱;于莫琳看来,这是多一份不安的插曲。其实最终他们都是美好的,延长了生命,寻回了感情,弥补了伤痕,挽回了家庭。

87个日夜,600多公里的徒步旅程,像是春风雨露般滋养了事物和心灵。对于哈德罗自己来说,这仅仅是年青时未能开口的一声谢谢,以及颓废人生的一次搏击,不论成功与否,都是逆转。何况,他坚信只要走下去,就有希望,因为前方有期盼的眼神。这就是他的朝圣之路和信仰明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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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篇十二

在途中,哈罗德在途中向一个女人讨了一杯水。

她说。

“我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不过是把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但我一直很惊讶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这么困难。”

为什么如此简单的事情,我们却依旧迈不开自己的脚步,困顿于眼前的世界,也许是贪恋眼前的安逸,也许是执着于身边的'功利,在日复一日平淡的生活中,像哈罗德一样忘记了的内心的自我。

其实,当一个人脱离熟悉的生活,成为一个行者,一个过客时,陌生的事物会被赋予重新的意义,当你脱离熟悉的人群时,你自己也会脱去过往生活在你身上披的一层一层的伪装,你只是扮演自己,而不是其他任何人。

踏上行程,哈罗德唯一的信念就是“我要找到奎尼”,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奎尼是他过去生活的标记,无论她是否曾深刻的影响过他,他其实是想找到自己。

“你一定要有信念。反正我是这么想的。不能光靠吃药什么的。你一定要相信那个人能好起来。人的大脑里有太多的东西我们不明白,但是你想想,如果有信念,你就一定能把事情做成”

“我并不是说要……信教什么的。我的意思是,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

对未来,对陌生,我们总是心怀恐惧,不敢开始,不敢探索,我们总是犹豫,我们缺乏的是迈开第一步的勇气,如果能疯狂一次,冲动一次,人生或许就会有更多的以外和惊喜。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篇十三

非常压抑然而很有用的自省,为什么渐渐发展成只有努力就会有希望的鸡汤,还演变成“言情小说”,续集干脆来个小三赤裸裸大表白?!

书中接近一半的时候哈罗德备齐了徒步需要的装备,又或者莫琳与雷克斯成为朋友开始,“朝圣”真正成型,亦渐渐显露鸡汤的本质。作者后半部啰啰嗦嗦的段落大概是为了合理化哈罗德徒步的决定,其实大可不必,多数时候人的重大决定都是一时冲动。中后部一堆人的围观让书的脉络俗套化,仿佛是大众的注视让故事必须朝着鸡汤方向发展,继续呈现阴暗压抑的自省模式不够积极向上正能量。而尾声时哈罗德与莫琳和好的隐喻如此童话般的不切实际——如果87日的步行就能修补20年的裂痕,那么这个裂痕其实并不深,那怎么可能20年间都没有任何契机可以修补?而且明明朝圣者是哈罗德,怎么最后获益最多的好像是他的妻子莫琳——交了朋友,修整了花园,敞开窗户接纳阳光,充实地过着一个人的时光。到头来弱者仍旧是哈罗德,甚至最后一程路都几乎坚持不住,要从妻子身上寻找勇气。

我认为书到中途就此打住或许更好,路程完成与否,是否在朝圣路上实现自我救赎都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在路上,在独自一个人行走的路上有时间反思自身。但我对此非常悲观主义,到了65岁才反省20年前的所作所为是来不及了,所以我认为悲剧能赋予这本书更伟大的意义。这本书看到一半其实有背脊发凉的恐怖感——莫琳的内心独白,“问自己过去二十年到底哪里出了错”——二十年耶,整整二十年过去了才忽然惊觉“错了”,真的还能挽回么?那么失去的20年怎么办?“雨打在电话亭顶上,窗外昏暗的灯光化成了液体。他想留下来,好好和莫琳聊聊,但没有可说的话了。两人之间培育了二十年的沉默与距离已经太深太远,连老生常谈都感觉空洞,直刺人心。”“两个灵魂之间的裂痕是无法弥补的。”

如果第一部是鸡汤,第二部是根本不用读,对奎妮最后的一丝同情也丧失殆尽。本来第一部就没怎么提到这个人,到底是发了什么神经作者才觉得要来个续集——如此不堪的`续集。奎妮口口声声说自己爱哈罗德,但是明知道哈罗德儿子情况很糟糕,为什么不提醒他?她以为自己有什么资格偷偷地介入别人的家庭,还以为自己的心思藏得很好。全世界都知道了,她还自以为是地扮演弱者。“我最开始的打算是站在配角的位置上,安静地爱着你。但我却把自己置于你生活的正中了,看看我都做出了多么可怕的破坏。”真正可怕的小三不是咄咄逼人那种,而是什么都不说什么也不做就一直黏在男人身边装善良装可爱那种!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篇十四

从学校毕业以后就很少再读除专业书籍以外的书籍了,尤其是在这个电子书盛行的时代,拿起纸质书本来阅读的次数真是少之又少。前段时间认识了一位朋友,跟他聊天时他提到他平时很爱看书,而且看的都是纸质版的书,他说书本能使他浮躁的心静下来,能让他沉下心来思考,随后他便把他最近在看的《一个人的朝圣》推荐给了我。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作家雷秋·乔伊斯创作的长篇小说,书本的主人公是哈罗德·弗莱,一个在酿酒厂打工了四十年的六十岁老人,他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也没有开。在他退休后的`某天清晨他收到了身患癌症的老友奎妮的信,在震惊和悲痛的情况下,他写了回信,但在寄信的过程中,他却越走越远,最后步行横跨了整个英格兰地区去看望病榻上喘息将死的老友,他坚信只要他走在去看望老友的路上,老友就有康复的希望。

好友的癌症给了哈德巨大的冲击,他本可以按照平常该做的事一样仅仅是回一封信,但当他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筒时,他仿佛看到了人生一个又一个方向标,平凡的人也可以做不平凡的事,有些毫无道理的事,趁着人生还正好,真是应该好好冒险一把,否则人生又有什么意义呢?就像书中所说生活离平淡无奇有多遥远,就可以在多短的一瞬间不复从前。哈德的人生几乎完全是平淡的,和妻子不好不坏的相处,过着不好不坏的日子,可就是这样的生活,使他竟然在一瞬间做出了一个充满勇气的决定,这个决定甚至看起来很可笑,我们不正也如书中的哈德一样过着平淡无奇,不好不坏的生活吗?高额的房价,高强度的工作,快节奏的生活,让成年人觉得活的越来越艰辛,也总会在生活的压力下不断妥协,生活的艰辛让我们对梦想追求的脚步也不断的在退缩。星辰大海需要门票,诗和远方路费很贵,可诗和远方是我们的精神支撑啊,如若诗和远方的追求都没有了,那人生又有何意义?愿不管在哪个年龄段我们都有书中哈德那样说走就走的勇气,更要努力去奋斗有说走就走的能力,让人生不留遗憾。愿我们出走半生,归来仍是少年,遍历山河,仍觉人间值得。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篇十五

此时我刚刚读完《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忧伤,雷秋?乔伊斯到底在诉说什么?主人公哈罗德于一个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轩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尼得了癌症,在贝里克的一个疗养院内,那里属于英国北部苏格兰的地方,而哈罗德此时住在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

哈罗德给奎尼写了回信,但这信是哈罗德自己送去的,经过与一个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罗德突然想走着去贝里克,因为哈罗德相信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因为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里。

但我感觉这不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故事,哈罗德此时已经年迈,在途行的过程中经历了种种磨难,他回忆了自己过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时就离家出走的母亲,酗酒的父亲,十六岁时父亲丢给他一个大衣让他离开家,与儿子戴维深深的隔阂和戴维的离世,与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阂,导致之后的分居。

这些回忆都深深的折磨着哈罗德,但在途行的路上这些回忆却常常出此刻他的脑海,在哈罗德离开的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为什么就和丈夫走到了这样的地步,莫琳将戴维的离世怪罪到哈罗德头上,说他不是一个好父亲,从来没有给过戴维关爱,之后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册,看到哈罗德和戴维的合影。

感觉到他们父子以前是尝试过好好沟通的,莫琳也进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罗德行走的时间内,他们都直面了这二十年来都不愿应对的内心世界,他们发现都深爱着对方,最终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罗德一齐住,他们想起了刚认识时的场景,都想起当时认识时的玩笑,他们都笑了。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应对一些我们不敢应对或不愿应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应对才能打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篇十六

读完这本书,我想起三个词:信念、改变、坚持!

信念是探寻人生真谛、发现世间一切美好事物的信念。

哈罗德在接到老友的信之前的生活可以说是孤独的,甚至是痛苦的,童年母亲离家出走、父亲酗酒颓废最后把他赶出家门。好不容易长大,找到稳定工作、找到爱情、成家和当上父亲,由于生活中的种种错误导致儿子自杀,最终导致妻子对他的怨恨和疏离。在这种生活境况下,哈罗德都是低调生活,一辈子干一份工作,没升职,基本没有朋友,退休连欢送会都没有。退休后,更是日复一日的生活,生活没有一点改变。

尽管如此,但是哈罗德心底那种信念没有丢失,而且很强烈!他借着老友得癌症及听到加油站女孩的故事,触发了他心底的信念,决定开始行动,在行走中回忆思考人生的种种,终于发现世间的美好,找回心底的温暖。

在行走中,哈罗德积极面对自己性格缺陷,逐渐开放自己,与别人分享想法,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和事,从中寻找人生真谛,努力改变自己,终于在短短八十几天内完成蜕变!

87天627英里对于一个没有任何准备的六十多岁的老人是难以想象的,而哈罗德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坚持下来了。途中,他有太多理由和机会退却,如果他一退却,可能就又会回到之前生活状态中,前功尽弃。最终,他坚持下来了,找到了对妻子的爱,也找回了妻子对他的爱。爱才是我们心底最温暖的地方!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篇十七

一个人的朝圣?你做了太多,你谁都不欠谁的,无论是对戴维、莫琳还是奎妮。你似在寻找救赎之路,而我看来,是这个世界亏欠你太多。你珍爱着生命中每一段重要的关系,并且尽力做到了一个好丈夫,好父亲,好朋友。你儿子的死不过是他选择了自己想要的方式,你妻子的冷漠不过是她无法承受的悲痛的转移,对于老朋友,你也用朝圣之路印证了这份友情。

这一生,你都没被给予太多的爱。父母的抛弃,妻子后来的冷漠,儿子的轻视,同事的漠不关心。世界好大,你好渺小,你似乎在哪里都是可有可无的存在,就这样默默的存在了六十年。你承受了太多的漠视与冷眼,你经历了太多的离别与抛弃,然而你从未曾放弃这个世界,你热爱生命中每个重要的人。你的内心那样善良、柔软。对于一支流浪狗的离去都让你无法释怀。

宽恕与爱是生命永恒的话题。你的背影单薄,消瘦,孤寂,你的形象却是那样亲切,高大。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篇十八

一本好书总是让人意犹未尽,久久沉浸在书中的世界中。合上《一个人的朝圣》,一下释然人生的意义,人生就是一次旅程,沿途会看到不同的风景,遇到各式的人,简单到只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其实未必尽是如此,“你还以为走路是世界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难”。

《一个人的朝圣》是20年看的第一本书,这是英国bbc资深剧作家蕾秋。乔伊斯20年出版的小说,目前这本小说畅销全球38个国家。这本小说讲述的故事很简单:65岁的.酿酒厂退休工人哈罗德。弗莱,一天收到二十多年未见的同事奎妮一封信,信中说她罹患癌症已到晚期不久将告别人世。哈罗德写了回信准备寄出,在寄出的路上,哈罗德心生信念,一定要徒步而行将信当面送给奎妮,这样奎妮就能活下去。于是,哈罗德开始了他87天,从英国最西南一直走到最西北的一个人的朝圣。

《一个人的朝圣》结局是哈罗德终于将信送到奎尼面前,然而此时的奎尼已经是弥留之际,已经因为手术不能言语,而肿瘤的挤压已经让其面目全非,并非如自已想象的,她亲手拿到信开心快乐的样子,读到这里不禁让人感到意外感到凄楚,泪水已经不能抑制。不过,在哈罗德87天的徒步独行中,给这位老人足够的时间回忆过去思考人生,也让妻子莫琳在独处中发现了哈罗德的善以及对孩子的爱,使得莫林走出戴维离世的阴影,从而反省自己并接受生活的阳光,用笑容重拾起与哈罗德的爱。

哈罗德是作者笔下的人物,也是我们身边的人物,甚至也是我们自己。“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的前面,日子久了,生活便显得平淡无奇”“其实,一路上见过的陌生人虽然是独特的,却又是一样的,这就是人生的两难”。

《一个人的朝圣》给我们的启示,莫过于人生就是忙忙碌碌的旅程,你必须不断地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的前面,但往往结局未必就如想象的那么好;人生中只要有信念,心中装着爱,哪怕旅途再劳累,终会发出会心的笑,会彼此寻找到快乐的原点。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篇十九

完完整整的读完了这本书,倒不如说这本书陪伴着我,度过了漫长暑假的三分之二。一个人的朝圣,是对信念(对重要的朋友,我能够走到北里克郡,奎尼就能活下来)的笃行,是对自我意识的感悟,对身边周围所有事物的慢条“梳”理。

一开始的哈罗德大概是一种自我惩罚,失去了去生活美丽的追求,也大概是生活趋于平淡的惯性,但是当得知最好的朋友奎尼,重病将要离世的时候,哈罗德再也不能平静,去欺骗自己,他要找到一个出口,不能再这样下去,所以毅然决然的走出了门口,(简化了走过一个又一个邮筒哈哈)这是他情感发展的必然,再然后的插曲就是同行的朝圣者,是对比也是烘托,来告诉我们真正的朝圣的模样,是诚恳虔诚的没错了。到最后的到达,再然后哈罗德与莫琳的感情重燃信心,还有个惊喜就是莫琳与哈罗德都正视了丧子之痛,ta们分开的87天就是开始彼此牵挂原谅的过程,这实在太好了。

文章的语言也是含蓄细腻的非常了,尤其是对景物描写,细节的描绘,凸显的要素非常明确,也更能表达哈罗德等人物的心境状态,非常喜欢的一本书,谢谢杨老师厚爱的毕业留念,认真的读完了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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