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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律师年终工作总结个人(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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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律师年终工作总结个人(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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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写给人看的,条理不清,人们就看不下去,即使看了也不知其所以然,这样就达不到总结的目的。那么,我们该怎么写总结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律师年终工作总结个人篇一

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变化,增强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求在司法审判中落实经济政策。加大对千企升级创新转型行动计划的司法服务力度,重点围绕涉及转型、拆迁、环保三类案件,建立服务创业吴中、精致吴中和绿色吴中三个平台。加强案件运行态势分析,针对民间借贷、劳动争议、金融借款和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案件增多的情况,积极开展司法调研。利用案件的资源优势和法院的专业优势,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前沿问题、重点问题进行分析研判,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法律参考。有关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的情况反映获区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虚构用工关系办理虚假社保规避限购令现象增多的情况,发出司法建议,受到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高度重视并及时作出整改措施。

注重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及司法裁判的引领作用,维护公平、诚信、规范的市场秩序,加强商事案件审理。审慎、妥善处理经济结构调整中发生的矛盾纠纷,通过个案审理加大对重点产业和新型产业的司法扶持力度,引导不利于科学发展和生态保护的企业有序退出市场。依法审、执结某瓷砖有限公司债务和劳资纠纷系列案件,配合当地政府协调公司资产转让及回购事宜,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有力的司法支持。遵循稳定与扶持并重,加强司法应对举措。面对涉钢贸企业纠纷大量增加的情况,成立钢贸案件审理与维稳领导小组,建立三快一跟踪工作机制,快速立案、审理、执行涉钢贸案件,及时跟踪案件动态,严控债务集聚引发涉稳风险。

依法履行行政审判职责,积极服务和谐社会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充分协调与必要强制并重,强化行政诉讼双向沟通与非诉行政案件全程协调。注重从法律上解决矛盾,从实质上化解纠纷,以和解方式处理了原告陈某诉被告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第三人苏州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房屋拆迁行政裁决案。对于确实无法协调的案件,依靠党委、政府支持及相关单位配合,稳妥实施强制措施。在公安、消防、卫生、城管、街道、公证处等九单位的协助下,执结某设备有限公司等二起涉轻轨4号线工程行政强拆案。坚持监督审查与依法支持相结合,尊重客观事实,慎用证据规则,判决驳回吴中区某幼儿园诉卫生局行政处罚案,为行政机关监管食品安全,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支持。

三、拓展职能、为民司法,强化民生权益保护。

践行民本司法,高度重视民生案件的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在执法办案中传递法律规则和法治理念,依法保护民生权益,被评为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先进集体。

发挥司法对社会主体行为的引导、示范、评价和规制作用,加大民生保护力度。抓好民间借贷、房屋租赁、婚姻家庭、相邻关系、房地产纠纷等占比较大的传统民事案件审理,依法制裁违约、欺诈等行为。放大个案裁判效果,精心办理具有社会引导意义的案件,审理苏州市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判决被告单位苏州市某针织有限公司罚金20万元;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0万元,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特约调解员、劳动监察部门人员及辖区商会、企业代表等近百人参加案件旁听,有效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强化司法对民生权益的保护。以公平正义户民生为主题,选取劳动争议、相邻关系、房屋买卖、危险驾驶等14起典型涉民生案件,深入街镇、社区开展巡回审判、听审活动,提升社会整体法治意识。

着力推进执行工作,有效兑现胜诉权利。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威慑,开展反规避、护民生集中执行会战行动,两日内执结案件16件,为权利人实现债权70余万元。建立司法拍卖全程监督机制,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裁定江苏某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案中拍卖行为无效,在法院监督下组织重拍,再次拍卖成交价高于前次425.5万元,增幅为78%。创新财产处置举措,对经三次公开拍卖无人竞价的流拍财产,进行公开变卖,举办首次公开变卖竞价会,被执行人刘某的房产以溢出拍卖底价27.7%的金额予以成交。

拓展司法为民领域,细化、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惠民措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待。深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努力实现一站式、全方位、多层次、低成本诉讼服务。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以诉讼服务中心、人民法庭、巡回审判点为三级平台,提升三点合一纠纷化解模式工作实效。完善道路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和消费者保护巡回法庭工作机制,在甪直法庭设立诉讼服务自助区,最大限度减轻群众讼累。启用小额诉讼终审裁判程序,提高办案效率。规范和完善司法救助制度,使经济上确有困难、诉讼能力不高的群众能够维护自身权益,依法办理诉讼费缓减免手续。

四、深化改革、创新发展,促进司法公正公信。

遵循司法规律,坚持严格规范与创新发展相结合,深化工作机制改革,明确法律效果引领社会效果的工作思维,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深化司法改革,以机制创新破解司法难题,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推进司法诚信和社会诚信建设,实行诚信诉讼一诺四责,在85起案件中使用诚信诉讼。

承诺书。

完善发现、甄别、举证、制裁、防范五项机制,加大对虚假诉讼的防范和查处力度,增大失信成本依法对经查实系虚假诉讼的宁波某机电工业有限公司、苏州某机电工业有限公司以及两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陆某分别处以罚款和司法拘留;将严重涉嫌虚假诉讼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依法移送至公安机关把涉诉信访、申诉等涉诉异议纳入法治化、规范化、程序化审查和案件化管理,选任综合素质较优的审判员兼任审判监督法官,负责办理涉诉异议强化规则治理,在民商事案件中继续实行裁判式调解,在调解书中对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及协议内容进行是非界定和法律评判裁判式调解得省、市两级法院的充分肯定,我院应邀在华东政法大学法院调解的规范化主题研讨会进行经验交流。

正确把握审判管理功能,实现审判质效在优调、精判、快审、实执、息访五个方面提升。严格依法办案,做到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处理结果公正、审判程序合法、法律文书规范。择优组建审判管理员队伍,协同审管办进行质效督查。认真开展庭审评查、裁判文书评查和定案把关机制评查三评查活动。针对评查中发现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强化对审判流程、进度的全程监控和动态跟踪,加强重要节点管理,严格落实审限三听举措,加强长期未结案件催结督办。优化资源配置,研析法庭案件饱和度,挖掘、整合内部审判潜能,落实全员办案,实现审判资源效益最大化。

深化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司法理念,推行阳光司法,以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方式实现公平正义。全面推行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和审务公开,增加文书上网比例,拓展庭审直播案件范围。现已组织庭审过程网络直播7次,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三同步使用数4128次,生效裁判文书上网1945篇。继续开展阳光司法到街镇巡回审判活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干群、企业员工以及新闻媒体参加庭审、进行座谈。深化人民陪审吴中模式和民意转化机制,一审普通程序陪审率连续三年为100%,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五、坚定理念、增强素质,提升法院整体形象。

坚定法治理念,全面加强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以正实精廉的司法形象赢得人民群众的尊重和信任。

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学习、全面领会党的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做到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努力践行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增强干警宗旨意识、群众意识和服务意识。以正实精廉的法院精神为指引,引导干警深入领会秉正崇法、笃实求真、专精勤思、廉明奉公的内涵。围绕法院精神,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与廉洁文化建设活动,发挥先进文化的教育、熏陶、引导、规范和凝聚作用。强化案件宣传和法制宣传,客观、及时、全面地呈现司法运作过程,法官讲师团走进机关、街镇、社区、学校、企业等地进行法治宣讲,实现司法裁判服务社务、化解矛盾、宣传法治的重要作用。

加强干警法律适用、文书制作、庭审驾驭、调解息诉和调研宣传五能建设,努力打造精研法律、融通审判的学习型法官群体。开展百日办案竞赛活动,组织新修订的诉讼法双百题考试,提升干警简案快审、难案精审工作能力。围绕诚信诉讼,以明辨规制笃行为主线召开法官论坛,明确敲好、敲准第一槌,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关切。开设正实精廉讲堂,邀请专家学者授课,以《吴中审判》、《年度案例选编》为平台,抓好司法调研和优秀案例编纂工作,全面提升干警司法智慧和司法良知。实行青年法官导师制,加强青年法官案件专项评查和见习法官庭审考察,将传、帮、带与考、评、查有机结合起来。

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和作风效能建设。建立健全司法监督和责任追究制,严格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政监察、干警岗位回避制度,坚持中层以上干部述职述廉和群众评议工作。以常思法律正义、道德良知、职业规纪的三思为主题,引导干警塑造尚法治的法律形象、一心为民的职业形象和秉持良知的品行形象。围绕身边人、身边事加强廉政教育,组织干警学习职务犯罪年度报告、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审理、到苏州监狱接受警示教育,以反面典型为鉴,要求干警自省、自警、自律。坚持推行作风效能周查月报和司法作风五度五问评查活动。针对立案、信访、执行、调解、办案周期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督促整改落实。

随着经济社会的深入发展,人民法院促进民主法治建设、维护和谐稳定的责任更加重大。今后,我院将坚持以法治原则为主导,深入学习党的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抓住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全面加强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推动人民法院工作科学有序发展。

20××年,我很荣幸地考入了某某公职律师事务所,经县司法局领导讨论决定,我被分派到司法所挂任司法助理员。通过一年来的工作,我完成了从一个学子到一个基层法律工作者的转变。一年时间不长,但在领导的关心栽培和同事们的帮助支持下,我始终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提高自我,始终勤奋工作,认真完成任务,履行好。

岗位职责。

得到了领导和群众的肯定。现将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注重思想政治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水平。

作为一名基层法律工作者,我不断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始终把学习作为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的前提和基矗充分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时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特别是加强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xx大会议精神等政治理论。通过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学习,进一步加强了自己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认识到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上交了《。

入党申请书。

》,学习了党的有关知识,如《中国共产党章程》、《入党教材》等。

二、提高工作能力,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参加工作的一年时间里,在离群众最近的地方,亲身的感受到基层工作的繁琐、责任的重大,明白要做好基层工作就要在实践中学习,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在工作中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把服务群众当成自己最重要的工作,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好基层工作。

为了更好地完成日常工作,我经常耐心、细致地向领导和同事请教。经过一年的历练,我由当初的分不出安置帮教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区别,到能较好完成司法所的相关工作。平时能热心接待来访群众,积极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掌握安置帮教对象和社区服刑人员的基本情况,参与这两类特殊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工作;掌握“广东省司法厅基层司法行政业务信息平台”中相关信息的录入。除此之外,我参与了《信访条例》等法律的宣传活动,整理了“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的档案;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能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一年来,我撰写了十来篇业务信息,有些还在“始兴人民政府信息网”上得到发表。在领导的关心、同事的帮助下,通过学习和实践,我的业务素质得到了极大的提高,能较为熟练地开展日常工作。

三、常怀律己之心。

作为一个基层法律工作者,我常常告诫自己要对得起这份工作,对得起领导和人民的信任。司法助理员工作的对象主要是所在辖区内的农民,我们工作的宗旨就是为他们做好服务。农民虽然文化程度不高,但他们敦厚、朴实。和农民打交道,要尊重他们,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工作中,我能把处理问题看作是服务,认真听取来访人的诉求,听完再根据所掌握的情况讲道理、讲-法律依据,并将所掌握的情况及时反馈给领导。

四、有以大局为重的胸襟。

基层司法所是县司法局的派出机构,人在乡镇,一举手一投足,都代表着司法局的形象。我能以大局为重,热情为群众办事,从不推诿扯皮;在荣誉上,能与同事谦让;在生活上,与同事互相关心。司法所与乡镇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紧紧围绕乡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我们离不开他们的领导和大力支持。在做好份内工作之余,我能尽力做好乡镇安排的其他工作。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在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增长了不少知识,但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首先,在理论学习上还不够深入,尤其是将理论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的能力还比较欠缺;其次,在工作上,工作经验尚浅,尤其是在办公室待的时间较多,深入农村的时间过少,造成对农村基层情况了解不细,给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不利于自己的成长;再次,在工作中主动向领导汇报、请示的多,相对来说,为领导出主意、想办法的时候少。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加倍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克服自身的不足,争做一个优秀的法律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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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年终工作总结个人篇二

作为小城律师,在20__年度接手的案件还是些小案,业务收费意味着稍有增长,不可能有长足的发展。“麻雀虽孝五脏俱全”,我办理的案件中,还是有几个典型案例滴。比如,接受x委托的“x案件”后,我指导委托人先行和x镇人民政府协商,x镇政府给予了部分赔偿,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协议,之后我采用转移视线的方略,前往x镇中心幼儿园找到了x老师,并形成了书面的证据材料,考虑到利益方面的冲突,我让x老师亲笔书写了证词,证实幼儿园没有搞好幼儿的交接制度,致使受害人脱离监护。从后来的诉讼过程来看,庭前的预备和策略是非常重要的。

20__年度囿于法治大环境的瓶颈,有些领域的拓展仍是趑趄不前,法律顾问签约单位少的可怜,诉讼领域特别是刑事诉讼领域难以大展拳脚,非诉讼领域对我而言好像仅仅是提供咨询服务和律师见证。为此难免发些牢骚,对法治进程抱有悲观的情绪也就不足为怪了,我很佩服x、x、x、x等律师的敢作敢为、很佩服一些腰包鼓鼓的律师对社会法治建设三缄其口。哎,我只能做一名万金油式的小城滑头律师了。

为了更好的养家糊口、为了更好的维护委托人的权益,我还要加强学习,学习法律、学习先进,哪怕学了就忘;我还要加倍努力,努力拓展、努力攀登,哪怕走两大步退三小步!必须牢固树立屡败屡战、不怕碰壁的难能可贵的精神!

在最近3年的执业过程中,我和党中央及全国律师协会对律师行业的要求高度保持一致,在市司法局和市律协的领导下,认真、谨慎的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要求自己,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业务上也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律师业务也有了新的发展,现分项总结如下:

一、开展各项律师业务情况。

1、思想品德方面。在工作和学习中,对照检查了自己的工作并写出了学习心得。特别是认真学习了精神,是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目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办理业务方面。3年来共办理民事案件x件,刑事代理x件,行政案件x件,非诉讼案件x件,法律援助案件x件,顾问单位x家。同时办案方式有很大突破,用非诉讼方式解决诉讼问题,既减轻当事人的讼累,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及时息讼解纷,促进了当事人的和解,增进了团结。我积极开拓案源,努力用自己的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当事人服务,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律师执业期间,我的执业观点始终是端正的,始终自觉恪守“忠于法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公平竞争,严格自律”的原则,至今没有发生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事件,截止目前没有一例针对我个人的投诉。我习惯站在维护当事人利益角度考虑问题,设身处地地为当事人着想,尽可能地做到既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不损害行业整体利益直至国家利益。我也从未假借代理之名,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可以说是一名优秀的律师,在本所起到了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二、《x》执行落实情况。

在职业过程中,我忠于宪法和法律,执业为民,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认真遵守《x》和本所的各项管理制度,还积极参加修改制度,提出建议;明明白白告知委托人的各项权利和风险,不为谋取业务而误导当事人或者做虚假;没有私自接受委托和收费,收取额外报酬的行为;没有向我所瞒报、少缴代理费的行为;没有采用贬损、诋毁、降低收费标准等不正当手段进行业务竞争的行为;严格按业务操作规程办理,没有损害国家社会和当事人合法权利的行为;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相互关系中,没有非工作场所会见的行为,没有请客送礼和指使当事人送礼、行贿的行为,没有假借他人之名向当事人所要财务的行为;没有向司法机关出示虚假材料等弄虚作假的行为;没有从事违法和有悖律师职业道德、公民道德规范,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的行为。

三、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情况。

我作为一名律师,热心社会公益活动。我积极参加了市、区司法局组织的法律进社区活动,法律宣传讲课个次x场次,完成法律援助x,被授予“x”称号,义务法律咨询x次。

律师年终工作总结个人篇三

一年的实习律师经历,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细节决定成败。从分析案件时必须关注的细微法律问题,到阅卷必须查清的事实情节;从避免法律文书中出现的错别字,到整理案卷不同内容的归档顺序,无一不体现一名律师的执业态度和素养。因此在每天工作过后,偶尔停下来思考一下自己对于细节的关注程度,检讨并总结自己在细节的处理上的不足之处,也是为自己今后执业生涯奠定的良好的基础。

因在选择从事律师这一职业之前已经做好了充足的思想准备,因此不会经历远大理想与律师现实的巨大心理落差,但是真正接触律师行业后依然感到压力很大。从一个仅有薄弱法律知识的“菜鸟”走向一名成熟的.执业律师,这条道路上注定充满形形色色的阻碍,怀有一份积极乐观的心态是坚持信念,走到理想终点的动力。在这一方面,所里的前辈们树立了很好的榜样,大家乐观积极的心态、融洽的氛围、勤恳务实的工作作风、专业上精益求精的学习钻研精神,对我产生很大的影响,使我的消极精神状态有所缓解,进而向乐观的方向转变,尽管这种转变是潜移默化的,但仍然为我日后的律师工作树立了良好的执业态度,对此,我再一次向各位给与我帮助的律师前辈们表示感谢。

因实习时间短暂,接触的案件并不甚多,因此对于律师实务方面的总结并不深刻,但是在主任律师指导下办案过程中仍然小有体会,通过一个案件自受理、取证、庭前准备、开庭审理到总结经验,完成了对一个案件基本流程的认识,体会最深的便是庭前准备工作对案件结果的重要作用。通过该次案件的学习,我充分体会到了“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的道理,作为一名代理人应当充分为委托方考虑,在庭前准备己方观点、相关证据以及必要法律知识准备充分,并以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查缺补漏,使己方观点更加完备,只有这样才能尽量避免在庭审过程中出现因为法律知识欠缺,造成的辩论观点得不到支持的不良后果。

的波折,克服许多难以克服的困难,但是我坚信,“志存高远、脚踏实地”,我必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敬请各位领导与前辈们监督、批评,再次表示感谢。

律师年终工作总结个人篇四

二、继续加强和完善统一收案、统一收费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大幅提高了本所规范执业的水平。2010年,我们更加严格的使用和填写统一收案登记表,努力做到规范登记,不缺项、不漏项、不错登。进一步完善了受理案件审批手续。加强了档案管理。

三、加强了案件质量监督管理。2010年,我们对全部诉讼案件、所有法律文书装订,统一规范、统一格式和标准,加强了对案件质量的监督管理。

四、加强了执业风险防范。经常性的对全所律师开展执业风险防范教育,在规范执业的基础上,防患于未然。2011年,我们还将有重点地对一些律师加强执业风险防范教育,确保本所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

三、办公条件进一步改善。

本所自2009年拥有近500平方米产权办公用房以来,又不断添置、更新办公设备,除每位律师一人一间办公室而外,还配备、完善了电脑及网络,以便更好地发展律师业。

律师年终工作总结个人篇五

一年来,本人能认真学习,积极实践“_”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思想上按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上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在作风上艰苦朴素、务真求实,较好地完成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各项任务。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尽心尽力办案,努力工作,被评为“20_年度同源律师事务所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本人全年主要情况总结如下:

在思想上,认真学习理论、领会党的精神,利用电视、电脑、报纸、杂志等媒体关注国内国际形势,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有关政治思想文件、书籍。积极参加律师事务所组织的各种政治学习及教育活动。时刻牢记“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宗旨,明白自己所肩负的责任。积极参与新疆工会职工维权律师志愿团的法律服务活动,同时,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知识,更新自我法律体系,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办案水平和综合素质。

在律师业务上,坚持律师职业道德,对照相关标准,严以律己,坚持“做事如山、做人如水”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了高效的法律服务。主要表现:1、本年度主要代理或参与参与代理案件46件(其中:婚姻家庭案6件、建设工程案4件、劳动争议案6件、其他合同纠纷案10件,房地产纠纷2件、人身损害案5件、相邻权纠纷1件、医疗事故纠纷案1件、名誉权纠纷1件、不当得利案2件、行政案1件、行政复议1件、非诉讼案件2件、自诉案件:1件、再审申诉案3件);2、参与新疆职工维权律师志愿团活动,到自治区总工会为工会职工提供4天的法律服务,参加了20_年“3·15”雷锋日由自治区团委组织的为广大职工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宣传活动;3、为新疆女子监狱提供授课法律服务一天,讲授《禁毒法》及其国际禁毒的情况和《就业促进法》等法律知识;4、20_年下半年为新疆兵团电视广播大学的大二的学生讲授《法律基础与道德修养》。5、坚持公平和正义,决不挑词架讼,努力做到依法办案,决不利用非法手段干扰法院的审判工作,配合法院法官办案,解决纠纷。

在作风上,能遵章守纪、团结同事、务真求实、乐观上进,始终保持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在生活中发扬艰苦朴素、勤俭耐劳、乐于助人的优良传统,始终做到老老实实做人,勤勤恳恳做事,勤劳简朴的生活,时刻牢记律师的责任和义务,严格要求自己。

存在的不足和今后努力的方向。一是学习系统性不够,虽然我对学习很重视,但由于工作较忙,学习的时间总觉不足,造成学习理论的深度不够;二是在工作中有一些急躁的情绪,不细致,沉不下心来,在处理和化解矛盾的工作中还需更加深入细致。为此我要一是坚持学习,学习,再学习。向书本学,从实践中学,向老师傅学,学习永远是没有止境的。一天不学习就要退步,要有可行的学习计划。第二是进一步巩固和建立自己的案源网络。律师不是姜太公,尤其是刚刚出道的律师,等客上门是不行的,必须要有市场观念,要主动出击。新入行的律师越来越多,老律师名气越来越大。一方面要守住自己已经有的市场份额,一方面要开拓新的市常第三是加强个人修养,勤政务实,埋头苦干、实践自己“做事如山,做人如水”的人生原则,努力奋斗,不断地充实自己、改变自己、调整自己,并在此过程中获得源源不断的动力,并广交企业界和法律界愿意为了实现和实践自己使命和目标付出毕生努力和代价的人为我的朋友。随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不断完善,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可以预料我们律师的工作将更加繁重,要求也更高,需掌握的知识更高、更广。为此,我将更加勤奋的工作,刻苦的学习,努力提高文化素质和律师工作技能,在新的一年里,不管在什么时候都必须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当有机会来临的尽心尽力、做好准备,全力以赴、充分发挥,并不断的挑战自己能力的极限。相信,这才是真正的成功者的心态。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构造和谐社会,提高律师形象作出应有的贡献。

律师年终工作总结个人篇六

20xx年,我毕业了,正式成为社会的一员。不再有在校大学生的身份,我很惬意,因为我期盼已久,准备大展宏图。

20xx年5月25日下午一点半,伴着淅淅沥沥的小雨,一路寻到金仙桥来,迈进律所的大门,闯进了大家的眼帘,短暂打乱了下大家的宁静后,依循进了任老师的办公室。

从此,我便跟随任老师和曾哥协助处理法律事务了。也正式做起了助理工作,跟以前学生时代实习时,名义上的助理大不一样了。有了重任,有了不能推卸的责任感。

书写诉讼文书,准备诉讼材料,查询法律条文、当事人信息和财产线索,回复网上咨询是我的主要工作内容。期间各种类型的案件都有接触办理,包括劳动案件、医疗纠纷、房地产、合伙、借贷、合同、人身损害赔偿、知识产权、金融、公司法务及少量刑事案件,其中主要还是以民商事纠纷办理为主。

任老师主要做金融领域业务,我接触的比较多的就是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理案件,且所办理的大部分案件都是在执行阶段,使本人增长了不少新的关于案件执行中的实践操作经验。

资产包案件,听上去真的很光鲜,好像很高端的样子,其实就是一堆烂帐烂债等着去讨。而律师这个职业呢,人人都说律师是自由职业者,高收入人群,但是,其实就我看来,律师这个所谓的自由职业者在某种程度上恰恰是最不自由的,至于高收入,姑且不谈每年有多少律师在温饱线上挣扎,就是这些高收入的律师,每个人都是在非常非常努力的工作,甚至于常常是在超出一般人能量范围内的工作。再看资产包案件,为了一个案件,我们通常需要发动各方面的能量,利用一切可利用的资源,包括政府部门的档案,相关单位的人脉,涉案单位的现场考察与取证,涉案人员的找寻,最后的谈判等等,这个时候,觉得律师既是法律专家,还得是公关高手,谈判专家,演员、侦探……正是在这个过程中,我开始第一次严重而认真的意识到律师这个职业的艰辛和幸福,律师们的努力和无奈,因而也多了一些敬佩与犹疑。

谈到资产包,记得第一次看到资产包的材料时,我的确是非常惊讶,甚至震撼的,那么多的贷款,是怎么流出去的?而那些相同法人代表的公司又是怎么取得这些贷款的?怎么可以一个空头公司为另外一个空头公司担保贷款?银行的贷款审核员难道就看不出风险?这些烂帐,最终都是由谁来买单呢?难道真的是“窃钩者诛,窃国者诸侯”?虽然这些问题不是年终总结应该深究的问题,但这又的确是我在过去的一年中无法忍住不去思考的问题。

做资产包的过程,也让我强烈感受到到了工作安排和计划的重要性。在很多时候,我个人是感觉到了整体规划原本可以更强些,这样有些事情可能就不需要反复的去做,比如说时效的问题,在整个操作资产包案件的过程中,应该说这是一个前提性的工作,校对时效文件的工作就反复了很多次,如果能一次性提供完整的资料,我们就可以一次性高效率完成整理和分析工作。过去的一年里,我在任老师和曾哥的帮助下,参与了几乎每个案子的辅助性工作,对诉讼案件有了一些最直接的接触,对诉讼的基本流程有了些了解,不过其实没有真正的开过庭,所以这个是明年要去好好学习和实践的。

1、心态日趋平和客观。

在接待当事人时比以前更沉稳,出现在法庭上更冷静更自信,在办案中,亦不会再像初入行时那么毛躁和激动。

2、放下姿态,将心比心。

处理事务性的事情时,免不了“碰壁”“吃闭门羹”我时时提醒自己:如果换做是我,我也不想每天都干这些枯燥无味的事情,只要能把事情办好,说说好话,变通变通也是挺好的。我们也是为当事人服务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3、坚持做我自己。

在律师这个行业圈子里要面临种种诱惑,很容易迷失自己,让自己左右摇摆。伪造证据,行贿,妨害司法等罪名如悬在头顶上的达克摩斯之剑让我时刻不敢松懈。所以我不仅用网名“红粉摩剑”来时刻提醒自己,还在执业中时时提醒自己,要坚持律师职业道德,做好自己,才能在律师业中长期发展。

4、适时调整,放松自己。

有空的时候我就听听歌,聊聊天,看看自己喜欢的心理学方面的书,周末出去郊游一下,适当的休息是为了更好地投入工作。

5、查漏补缺,入深发展。

虽然在校便以400分一次性通过了司法考试,但昨日的辉煌并不是今天倦怠的理由,为了更美好的明天,我得加倍努力。

法海深深,谁主沉浮?还好,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我并没有被现实吓倒。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6、加入任国强团队。

有幸在本年5月加入了本团队,见识了多种处理不良资产的成功操作方式,也认识了众多各具所长的同事,更能有幸向优秀且谦和温儒的任老师学习。

6件自己不满意的事情。

1、进法院过安检,实习律师的身份很尴尬。

当初还念大三时,我在律所实习,跟随刘律师到法院旁听,过安检时,他轻快地迈进了大门,而我却要狼狈地等待法警的开包检查。那时,我发誓,明年我一定通过司考。20xx年,我如愿以偿,幸运地通过了司考,以为从此不用过安检了,但是。。。由于现在还是实习律师,处处都会有身份尴尬的事发生,有时候连和网友的聊天都会感到很窘迫。

虽然从通过考试到执业,我需要2年时间,也比别人多实习1年,我不能急躁,我更要好好把握,沉淀出比别人更多的精华,收获更多。不管自己现在是律师助理身份,还是实习律师的身份。做自己应该做的,不做越权的事;同时,看别人执业时,想想自己独立执业时该怎么做。

2、英语较差,因本科毕业后就走上了律师之路,英语就被搁浅了,应继续学习。

3、中国的现状离法治国家的目标还相差太远,没有人比律师更期待法治了。

4、又“老”了一岁。

5、要更多的参与律师活动,法学研究,听取知名法学专家的理论与实践演说,向前辈学习请教,增强自己的内在素养,办案经验,在目前较为混乱的执行环境下做一个有职业道德的律师。

6、加强身体的锻炼,最近感冒了一个礼拜了,害得亲友,同事担心,真是不该!!!

对个人来年的期望。

1、学习,学习,再学习。

主要是把法律专业知识和英语学好,以更适合工作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还有顺利拿到心理咨询师三级的证书!

2、明年绕过安检时能够坦然,能够成为一个合格的律师。

律师年终工作总结个人篇七

在2020年通过办理各方面案件的经历,我掌握了撰写法律文书的基本技能,积累了参加庭审的实战经验,锻炼了与各部门协调沟通的能力,最重要的是与办案当事人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所有的这一切都将成为我今后从事律师执业的无形财富。

在参与办理这些有偿法律服务的同时,我在110法律网站上注册为会员,利用平时工作之余免费解答公众的法律咨询问题以及一对一咨询问题。通过对每一个问题的解答,我深知自己在校所学法律知识的微薄。为了能够准确解答每一个法律问题,我特意购买了几本我感兴趣的专业书籍,包括《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律师业务》、《劳动争议仲裁实用手册》、《中国人身损害赔偿政策与法律实务实用工具箱》以及《最新法律大全》等等。尽管有了专业书籍的知识保障,但在过去短短的一年实习期间,我的实际办案数量并不多,实务经验还很欠缺,这些都需要我在今后的执业生涯中慢慢摸索与积累。

能够从事律师行业是我一直追求的梦想,虽然这份行业对于年轻执业律师具有很强的挑战性,同行间竞争压力很大。但我相信只要坚持自己的奋斗目标,将自己的所学所知逐步运用于实践,切实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想我今后的人生将会变得更加充实而有意义。

律师年终工作总结个人篇八

我的这次实习时间是从x年3月12日至4月15日。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完成领导和其他律师交办的工作。在律师们的指导下,我开始熟悉这个行业并慢慢进入“律师”的状态,对律师事务所运作的程序和法律实践有了一定的认识和体会。

在实习期间,我亲身接触到了律师实务,实际参与了一些案件的诉讼过程,独立完成了几篇律师日常法律文书的写作。现将实习期间的工作经历总结如下。

1以事实为依据。

事实胜于雄辩,律师实务不同于学术研究,律师在诉讼中的难点并不是解决法律如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观事实。以法律为标准将生活事实整理为法律事实。因此律师在开庭前最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适用外,就是认真的搜集证据,掌握与案件有关的客观事实以及证据基础。并且应该注意证据的证明力问题。尽最大努力使我方主张的事实得到证据的支持。在分析证据的时候应该对全案证据作出综合判断,仔细分析每一个证据的证明事项,以及各证据之间的关系。主要工作在于检查证据之间是否相矛盾;证据对待证事实的证明力的强弱;所提供的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有无矛盾;以及不同的待证事实之间的证据与诉讼请求的关系、从整体上把握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的关系,不可割裂开各各证据之间的联系,孤立的审查证据。

例如,在一起发生在上海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告方的诉讼请求之一就是要求被告承担其交通费,而在其主张的交通费中主要的褶证据是两张价值400元的从赤壁到上海的汽车票。而其起诉书中确表明在事故发生后原告的丈夫就赶到了医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解释》中规定,对于必要的交通费用,原告的主张可以支持。由于原告的丈夫已经在原告身旁,这400元的车票不属于必要的费用。显然,原告的起诉书中所承认的事实与其诉讼请求以及提供的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直接影响了诉讼请求的成立。

2注重交易习惯。

法律只是对社会生活的一种法律抽象,其并不是穷尽所有社会生活。对一些对社会发展没有直接影响的习惯,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尤其是一些商事交易习惯,在与法律没有冲突的情形下,可能直接决定了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在应该注意案件所涉及的交易习惯。在很多时候,交易习惯可能直接影响案件的结果。

例如,在一起房屋买卖纠纷中,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房屋定购协议》,后房屋一直没有开工。我方当事人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对方当事人主张其并没有房屋预售许可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规定,合同应该无效。我方当事人无权要求违约责任。我方主张:根据交易习惯,“订购”不同于“定购”其只反应了一种交易意向,而不是交易本身。合同的标的不是房屋所有权的转让,而是以协议中约定的条款来订立买卖合同。因此《房屋定购协议》并不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合同有效,对方应承担责任。由此可见交易习惯在诉讼中的重要意义。

3注重法律以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根据我国的宪政结构,地方政府,人大有权力指定行政法规以及地方规章。这些规章虽然效力低于法律,但是确具有规范性效力,可以在诉讼中直接作为判决的法律依据,因此其在现实中的诉讼纠纷中确十分重要。而且法律的抽象性与法律的确定性之间存在矛盾。为了保证规则的涵盖面,法律不得不使用抽象语言表述规则,这样确又与客观事实之间产生一定距离。在大多数诉讼中,虽然都有法律对相关问题作出规定,但是确没有明确给出解决纠纷的方,把相关问题交给法律以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解决。因此在诉讼中一定要注意行政法规,地方规章。首先应注意对案件行使管辖权的法院所在地的政府,人大对案件涉及的问题有无规定。其次,应该注意案件争议的所涉及到的行业主管部门对此是否由规定。第三,分析各规定,法规之间有无矛盾,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效力层次。

在这样一起纠纷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外的规范性文件的数量大于法律文件。

4注意会计技能在案件中的适用。

在民事纠纷中大多数都涉及到损害赔偿的计算,计算方法将会直接影响到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而这个时候引入一些基本的会计方法即简化了计算步骤,又比较容易被法院接受。

例如,在一起侵害承包经营权的侵权案件中。在计算损害赔偿数额时律师采用了以下方式计算:

1预期损失,根据x年同期营业额为计算标准计算合同解除后原告应该获得的受益。以营业额的35%为利润计算标准。

3机器折旧费用,以其可使用年限比照实际使用年限,计算折旧额。

4房屋装修的费用,装修的花费,减去使用年度的费用。

如果用会计方法来检验,这种计算方式显然不合理,根据会计基本公式,利润等于受益减费用。既然以受益的35计算利润,那么在主张多支付的工资这一费用,显然属于重复计算。而且在计算折旧费用的时候没有考虑到净残值,以及当事人所在行业所适用的会计准则的规定。这样的诉讼请求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5多种方式分析问题。

法律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作为律师工作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因此应从多个角度去分析问题。诉讼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手段,在现代法治国家中,法院并不是展示律师法律技能的唯一舞台。行政手段也是解决争议的一种高效方式。在遇到纠纷时,可以在司法手段和行政手段之间灵活灵活的选择。而不仅仅拘泥与诉讼或是仲裁这些成本高昂,耗费时间较长,且存在着诉讼风险的手段。比如在土地权属纠纷中,即可以选择民事诉讼中的确认之诉,又可以提起行政裁决或者行政确认。而且还可以在不同手段之间可以灵活切换,避免对自己不利的结果发生,减少解决问题的成本。比如,当遇到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如果政府的公证性受到外来因素不正当干涉,可以从行政手段跳跃到诉讼手段,将争议问题的管辖权由政府转移到法院。同时为了防止不利于己的终局性行政结果,也可以在行政确认和行政裁决之间灵活切换适用,利用不具有行政强制力,确能够对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义务产生影响的行政措施去解决问题。

诉讼是一个脑力劳动而不是体力劳动,在律师的工作中,除了认真,敬业的工作精神之外,还应该注意一些技巧性的东西,灵活的运用诉讼技巧不但可以减轻工作负担,还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在实习期间,我所接触到的工作技巧主要有一下几个方面:

1把握好诉状与代理词之间的关系。

在诉讼中,代理词与诉状之间起到的作用不同,适用的诉讼阶段不同,因此应该注意好二者的区别。起诉书的目的是提起诉讼程序,因此重点在于陈述案件涉及的事实以及诉讼请求。而代理词是在法庭辩论中使用的,目的是让法庭接受自己的观点。其重点是表述清楚诉讼主张的法律依据,以及案件事实之间的关系。由此可见,二者不可混淆。如果在起诉书中过多的涉及到了代理词中的内容,不但没有任何意义,反而泄漏了我方辩论观点,使对方可以提前准备,不利于我方诉讼理由的有效展开。同样,如果代理词与起诉书在内容上大同小异的话,等于放弃了法庭辩论的权利,失去了一次陈述我方诉讼主张的机会。

2灵活运用证据规则。

律师的主要工作是搜集案件相关证据,理顺案件事实。将客观的社会生活梳理成抽象的法律事实。而证据规则就是将客观事实抽象为法律事实的工具。因此律师在工作中应该十分注重证据规则的运用。根据证据规则中的规定,选择案件的且入点,以便规避自己的举证责任,增加对方的举证义务。比如在依据《民事诉讼规则》侵权案件和违约案件适用不同的举证责任分配。因此在遇到请求权竟合的案件中,应选择举证最有效的一种请求权方式主张权利,减少工作量,降低诉讼风险。

3争议问题后置。

在诉讼中,经常会涉及到一些法律冲突或是法律规定不明确的地方,在法律适用上会产生争议。在这种时候,对各种争议解决的方法的选择适用往往根据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而定。因此如何处理案件的争议问题成为律师在诉讼中面临的一个工作难点。在我接触的诉讼中,律师曾经使用将争议问题后置的方法来解决法律争议的问题。在庭审中,如果将争议问题作为辩论的重点,会遭到对方的集中反驳,稍有差池就会前功尽弃。而且从客观上讲,即便对方没有充分的驳倒我方主张,对争议问题的过多论述也会加深了审判法官对我方主张的怀疑。因此在诉讼中应该尽量回避争议而不是激化矛盾。因此在辩论过程中,在顺位安排上尽量将争议问题后置,将其作为一个法律结果处理而不是法律适用前提。这样即使争议问题不被法院支持也不会影响其他的诉讼主张。

4分散争议问题。

将争议问题后置的方式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矛盾,但是并不是彻底的回避矛盾,因此在法律争议问题出现的时候,还可以将争议问题分撒在各各诉讼利用之间。利用这种方式来回避争议问题。当采用这种方式时,将争议问题化整为零,分解成数个独立的问题。在阐述我方观点的时候将其分撒与各各观点之中,不但回避了主要问题,在客观上也加强了诉讼理由对法官的心里影响。同时也能分散对方的注意力,使其顾此失彼,难以集中力量解决问题。而且即使单个问题出现错误时,也不会从根本上影响我方对争议问题的观点的说服力。

5有效利用拒绝调节程序加强我方诉讼请求的力度。

由于我国特殊的法律文化传统,法院在审判民事案件中倾向于调节的方式解决问题。在法院内部工作统计中,调节也是作为对法官职称评比的一个标准。因此在诉讼中,法官往往会激励促成调节,即便一方当事人在法庭上明确表示拒绝调节,法官也会在法庭外积极促成调节。甚至在没有法官参与下,原本拒绝调节的一方当事人提出调节请求时,法院也会违背程序法规定联系调节。因此在诉讼中调节的机会有很多。并不仅仅是开庭审判过程的那次调节。所以我们可以灵活的运用调节来加强我方诉讼请求的力度。一般来说,很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中,当事人总是希望使用调节来解决问题。因此法官门大多会得出这样的经验:如果一方当事人积极主张调节,是一种心虚的体现。从心理上否定一方的诉讼主张,即使最后支持了主张调节放的请求,支持的内容也会大打折扣。所以在诉讼过程中,即便证据不全,事实不清,也要主动回避调节。法官由于工作需要会积极促成调解,如果在庭审后我方接受了法官的调节工作,不但不会影响诉讼请求的力度,还会使法官在感情上偏向于我方当事人。由此可见,调节程序对诉讼请求使大有裨益的。

1代理词的写作。

如前文所述,代理词和起诉书之间有有不同的作用。因此代理词应该区别与起诉书。代理词的目的是阐述诉讼请求的理由。在诉讼中,理由无非是事实理由和法律理由。事实剩余雄辩,因此代理词的重点应该是对事实理由的清晰表达。同时也要注意,如果法官对案件事实已经有了充分的了解,过多的涉及案件事实成了多次一举,在这时应该更多的关注法律的适用以节省诉讼精力。因此应该根据法官对案件事实的了解程度选择代理词侧重点。至于如何了解法官对案件的了解程度,就是一个工作方法的问题了。在开庭前,有很多接触法官的机会。如在开庭前阅卷时的过程中,简易程序中开庭审理前的调节程序。在开庭时也可以根据法官对双方当事人提问的内容来判断法官对案件的了解。如果法官对案件的事实缺乏了解,那么就可以通过对事实的陈述将法官的注意力引向我方的诉讼请求中。

2刑事纠纷中的和解协议。

在生活中,很多人身损害案件已经构成了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但是双方当事人往往选择私了的方式解决问题而不是诉诸法律。在这些纠纷中,大多是加害一方给受害一方相当数额的损害赔偿,而受害一方同意放弃向公安机关举报,为防止事后返回,双方往往签订一个和解协议。根据民法原理,这种调节协议属于自然债务,并不具有合同法上的强制执行效力。同时也不能排除公安机关和检查机关的管辖权。但是其并非无用之举。一旦对方反悔提起刑事诉讼,在和解协议中对事实部分的认定可以直接证据来适用。由于有双方当事人签字,除非对方可以证明此和解协议是受胁迫,受欺诈而签订,否则在证据规则中,其可以作为有效证据存在。这就要求在和解协议中应注重对所涉事实的陈述方法。在指定和解协议中,对事实的阐述尽量模糊,措辞上应避免使用具有暴力色彩的词汇。同时在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条款的表述上要明确,具体,面面俱到。且不可使用过多的抽象性语言。

3申诉材料。

决定案件判决的机构不仅仅是法院,在我国现有的司法体系中,人大,政协的决定对案件的判决有直接关系。因此当案件审判结束后,向人大,政协提出的申诉材料往往可以促使法院,检察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促成案件的再审。对于向人大以及政协提交的申诉材料,应注意特定对象的工作职业以及工作方法。由于对方并不是专业法律部门,因此申诉材料不必使用过多的专业属于,大量的使用生活语言也有助于对方理解我方主张,同时也不必拘泥与法定格式与法定程序。对于一些没有有效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在这个阶段也可以大胆提出。同时也应该注意提交申诉材料的国家宏观政策,时代背景。总之,在这个过程中,成文法的作用仅仅是对方参考的一个要素而不是全部。应灵活运用这一特殊阶段所具有的特殊优势。

最后,感谢x律师事务所的x律师……在实习期间对我的帮助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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