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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有资产转让合同无效案例 国有资产转让合同(实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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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有资产转让合同无效案例 国有资产转让合同(实用8篇)
2023-12-16 11:08:02    小编:翰墨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国有资产转让合同无效案例篇一

乙方(买方):。

丙方: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江西鄱阳工业园区芦田轻工产业基地内的企业资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为鄱国用[]第号(土地面积亩)及附属建筑物,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包括相关证件和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乙方。

二、三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土地亩,人民币万元)及附属建(构)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万元。

三、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支付定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15天内支付首付资金)。

四、甲方保证该房地产手续合法、宗地界址权属清楚、面积准确、四邻无争议、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五、办理房地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支付首付人民币伍拾万元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地产过户手续,待房地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在30天内向甲方付清全部资产转让款余额,逾期视为毁约。

七、甲方应在乙方付清全部资产转让款后将房地产及附属建(构)筑物交付乙方;届时该房地产及其它资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无人租住、使用、无欠帐、无转让等交易行为。

八、本协议签订后,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违约方向对方支付伍万元违约金,如一方没有按双方约定日期履行协议条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罚金。

九、交付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地产及附属建(构)筑物的结构,不得转移双方协议的动产物件。

十、本协议不尽事宜,可以协商补充,涉及到争议可向鄱阳县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三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卖方):乙方(乙方)丙方(见证方):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国有资产转让合同无效案例篇二

转让协议书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住所: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住所:法定代表人:

本合同由甲方和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地订立。鉴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的股权,该公司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市工商局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由甲方、和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万元。甲方占%的股权,应出资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万元人民币;占%的股权,应出资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万元人民币;占%的股权,应出资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万元人民币。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的股权,并且甲方转让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及甲方上级有关部门的批准,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的%的股权。鉴于股东会也同意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的股权。基于上述条款,甲乙双方当事人经友好协商,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在公司拥有的%的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股权转让的价格及价格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号评估报告所列的评估范围、评估结果为依据,以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将其在公司拥有的%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上述资产评估报告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下列。

1、2条任选一条)。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将本条。

第一款所规定的价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作为保证金,在向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办理交易鉴证前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前向甲方支付剩余的%的价款。

第二条保证(下列1、2条任选一条)。

1、甲方保证其按本合同。

第一条。

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2、甲方已将所拥有的在被转让企业的%的股权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作质押,但现在甲方已征得质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同意甲方将该股权按本合同的规定转让给乙方。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

第一条。

第一条。

第一款所规定价款的%作为保证金,该保证金视为乙方支付给甲方的价款的一部分。

第三条债权债务的承担本合同生效后,若发现属于本次股权转让前资产评估报告以外的被转让企业的.债权债务,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由乙方先予代收或垫付,最终应由甲方承受。

第四条职工安置条款(100%股权转让时适用)(当事人双方可自行约定被转让企业职工的安置方式,或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政策。)。

第五条产权交接方式(双方当事人应约定股权交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

第六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双方同意与本合同规定的股权转让有关的费用,由公司承担,或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条。

第二款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则除按本合同。

第二条。

第二款的规定向甲方支付保证金外,每迟延一天,应按迟延部分价款的‰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或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或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他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书,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生效。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经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的,则任何一方可向____市仲裁委员会或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或向____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本合同由双方合法代表签字、盖章,并经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鉴证后,自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其他条款(当事人可根据具体情况约定其他条款,有双方当事人商定)。

第十二条附则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其他报有关部门备案。

转让方(签章)授权代表(签字):

受让方(签章):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鉴证机构:

(签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有资产转让合同无效案例篇三

引导语:合同的转让,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权利、合同义务或者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国有资产转让合同范本,欢迎阅读与参考!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本合同由甲方和乙方于 年 月 日在 地订立。

鉴于甲方在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 %的股权,该公司于 年 月 日在深圳市工商局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由甲方、 、 和 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万元。甲方占 %的股权,应出资 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 万元人民币; 占 %的股权,应出资 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 万元人民币; 占 %的股权,应出资 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 万元人民币。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 公司拥有的 %的股权,并且甲方转让股权的要求已获得 公司股东会及甲方上级有关部门的批准,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 公司拥有的 %的股权。

鉴于 股东会也同意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 %的股权。

基于上述条款,甲乙双方当事人经友好协商,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在 公司拥有的 %的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 号评估报告所列的评估范围、评估结果为依据,以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将其在 公司拥有的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上述资产评估报告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下列1、2条任选一条)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将本条第一款所规定的价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作为保证金,在向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办理交易鉴证前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前向甲方支付剩余的 %的价款。

1、甲方保证其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权或其他担保责任,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2、甲方已将所拥有的在被转让企业的 %的股权于 年 月 日向 作质押,但现在甲方已征得质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同意甲方将该股权按本合同的规定转让给乙方。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支付价款,作为保证,乙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所规定价款的 %作为保证金,该保证金视为乙方支付给甲方的价款的一部分。

本合同生效后,若发现属于本次股权转让前资产评估报告以外的被转让企业的债权债务,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由乙方先予代收或垫付,最终应由甲方承受。

(当事人双方可自行约定被转让企业职工的安置方式,或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政策。)

(双方当事人应约定股权交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

双方同意与本合同规定的股权转让有关的费用,由 公司承担,或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则除按本合同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向甲方支付保证金外,每迟延一天,应按迟延部分价款的 ‰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或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或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他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书,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生效。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

1、与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经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的,则任何一方可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或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或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由双方合法代表签字、盖章,并经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鉴证后,自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当事人可根据具体情况约定其他条款,有双方当事人商定)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其他报有关部门备案。

转让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受让方(签章):

国有资产转让合同无效案例篇四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公司日

买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分。

公司)。

住所:

工商注册号:

法定代表(负责)人:

卖方(单位):或卖方(自然人):

住所:住所:

工商注册号: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加油站(或油库)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1收购标的物(下称“协议资产”)。

本合同标的物为位于省市县(镇)加油站(或油库),包括以下资产的全部产权:

1.1加油站(或油库)座;。

1.1.2加油站(或油库)营业房及辅助房平方米;雨棚座(详见附件。

二《房屋产权证》);。

1.1.3加油机台;油罐个,各为、、立方米;。

1.1.4其他辅助设施、构筑物。

1.2协议资产的具体清单以本合同第2条约定聘请的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下称“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附件三)记载为准。

2价款计算及付款价款计算及支付。

2.2参照《资产评估报告》,双方协商一致,协议资产转让总价款为____万元(人民币,下同)(大写:________),具体包括:土地使用权作价____万元(大写:)、房屋等不动产作价____万元(大写:)、其他协议资产作价万元(大写:)及按照本合同第6.1条所发生的各项税、费。

2.3支付。

2.3.2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日,卖方必须全部满足下述条件:

3)卖方已按买方要求办理完毕加油站(或油库)用水、用电手续和买方要求。

2.3.3在买方按照2.3.1条支付第一期价款之日起一年期满时,符合下述条件,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全部剩余价款(简称“尾款”),即____万元(大写:):

4)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各种税费按本合同规定已由乙方卖方缴纳完毕。

2.4付款方式。

2.4.2卖方收到买方给付的协议资产转让款后____日内向买方开具____发票,应买方要求,卖方应对土地使用权及房屋等不动产的转让价款单独开具发票。

2.4.3卖方指定的收款人、开户银行和帐户是:

收款人:

开户行:

账号:

卖方应对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安全性负责。

3.资产交付。

完成下述全部事项方构成完整的资产交付。

3.1动产的交付。

3.1.3动产移交地点在____加油站(或油库);。

3.2不动产的交付。

3.2.3卖方确保该等权利证书是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

3.2.4卖方应当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日内负责将该等不动产过户给买方或买方指定的权利人,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由卖方承担。买方应当以包括积极向主管部门提供权利凭证等方式尽力协助卖方完成该事项。

3.3财务资料以及其他文件资料的交付。

3.3.3卖方确保该等资料的完整、真实、无遗漏,并保证资料中的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

4.证照办理及移交。

4.3卖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办理原加油站(或油库)营业执照注销手续,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由卖方承担,买方将以持有的证照原件积极协助卖方办理该事项;该营业执照注销前,与原加油站(或油库)有关的所有债权债务由卖方承担,并免除买方的一切责任。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协议资产转让后,卖方协助买方完成加油站(或油库)的重新开业登记手续。

4.4卖方保证向买方交付的证照是真实、完整、合法、有效、没有遗漏的。

5.保证期。

5.1自本合同第3条和第4条规定的事项全部完成之日起一年时间为保证期;。

5.4如出现应当由卖方承担责任的情形,致使买方先行支付的费用高于尾款,则买方扣除全部尾款不予支付给卖方外,还可以继续向卖方追偿。

6.税收及费用。

6.1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卖方承担,其中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及向买方办理土地过户手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其中,按法律、法规规定应由买方缴纳的税款和费用(已包含于本合同2.2条规定的协议资产转让总价款中),由卖方以买方的名义代缴。如卖方未按法律法规缴纳有关税款和费用,影响或可能影响加油站(或油库)的正常持续经营,买方可先行代缴,并从向卖方支付的尾款中予以扣除,对于不足扣缴部分可以继续向卖方追偿。

7.管理交接及员工安臵。

7.1自动产交接当日,加油站(或油库)的管理权力交由买方指派人员全部接管;。

7.2卖方应对加油站(或油库)原雇用人员另行安排或者与其合法解除劳动关系,相关费用由卖方自行承担。买方接管加油站(或油库)后,自主安排用工;卖方、原加油站(或油库)雇用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不得干涉,否则,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赔偿。

8.卖方义务。

8.1卖方依据本合同第3条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买方交付约定的全部资产;。

8.3卖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买方提供由县级以上房屋管理机关、土地管理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加油站(或油库)资产无抵押等证明文件。

8.4卖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税款,并承担本合同规定的费用。

8.5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9买方义务。

9.1买方应在卖方办理第3、4、5条约定事项时,提供所需的材料及文件。

9.2买方应按照本合同第2条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卖方支付价款。

9.3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10交付及验收。

(附件二)。

10.2卖方向买方交付(或变更)第3、4条约定的文件、证照,并提供办理上述证照已交纳的所有税款、费用的单据,经买方验证或接受后,由双方共同签署《加油站(或油库)法律文件、证照交接清单》(附件三)。

11卖方承诺。

11.2卖方对加油站(或油库)资产享有充分的所有权及/或完全的处分权。在本协议签订日及资产交接日不存在任何规定须向第三方出售或转让加油站(或油库)资产或其任何部分;亦无关于或影响加油站(或油库)资产、权益、或引起或可能引起第三方债务的任何诉讼、索偿、争议或法律程序。

11.3卖方保证加油站(或油库)资产不带有任何抵押权、质押权、留臵权或其他形式的担保,亦不会被任何第三方主张权利。

11.4卖方保证附件中所列加油站(或油库)资产的详情在各方面均真实、完整、准确;所交付给买方的所有文件及证照均真实、合法、有效。

11.5卖方保证交付给买方的加油站(或油库)罩棚、房屋、加油机、储油罐及其它设施符合国家现行加油站(或油库)设计规范和消防安全法规的要求,并保证前述设施自买方接管之日起内(即保证期)不出现质量问题。

11.6卖方保证买方接管加油站(或油库)后,加油站(或油库)的用水、用电保持正常供应,供应量不低于原使用量,价格不高于原价格,但政府正常调价除外;且以往和目前均不存在可能在加油站(或油库)资产交付后严重影响其正常持续运行的任何情况。

11.7卖方承诺,如有资产交付日以前未以书面形式向买方披露的、买方可能遭致的与加油站(或油库)资产或其经营有关的任何索赔、费用、支出、债务及其它权利要求(以下合称“索赔”),卖方将就该等索赔对买方作出充分的补偿或赔偿。

12债务承担。

在买方接管加油站(或油库)前,卖方及加油站(或油库)一切债务及欠缴税金等国家行政、司法性费用由卖方承担。对一切在本合同签署日期前未被发现但起因于本合同签署日期前的、应由卖方承担的索赔、负债和责任,由卖方承担,并免除买方的一切赔偿责任。卖方清理原债务不能影响买方的正常经营,否则,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赔偿。

13合同变更和解除。

13.1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3.2卖方未按照第3.2.4条约定将加油站(或油库)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过户到买方或买方指定的权利人,超过____日,买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3.3卖方未按照第3、4条其中之一约定的期限履行义务,超过日,买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3.4卖方违反其承诺及保证条款,使买方无法接管加油站(或油库)或接管后无法正常经营,买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3.5买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价款超过日,卖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3.6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书面通知另一方。

14违约责任。

14.1卖方违约责任。

14.1.1卖方未按照本合同第3、4条其中之一约定的期限履行义务,则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价款金额的每日万分之,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14.1.2卖方违反本合同第11条规定的承诺义务时,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如给买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4.1.3发生13.2或13.3或13.4款约定的情况时,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如给买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4.2买方违约责任。

14.2.1买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价款,每逾期一日,应按延迟支付价款金额的日万分之,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14.2.2发生13.5款约定的情况时,买方返还已取得的资产及证照,并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

15免责条件。

15.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当地政府政策发生重大调整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履行或不能按约定条件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7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理由之有效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需经不可抗力发生地公证机关公证,由双方根据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15.2买卖双方在此确认:政府部门作出的有关加油站(或油库)资产交付和证照办理及移交所涉及的任何具体行政行为,不属于本协议约定之不可抗力事件。如因该等具体行政行为导致卖方无法按时或继续履行本协议第8条规定的义务,导致买方基于本协议所期待取得或应当取得之利益或权益无法实现,应由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16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采取________方式解决:16.1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根据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6.2向中国石油分公司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中不动产引起的争议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7通知。

买卖双方就本合同有关事宜应以书面或传真形式通知对方。

买方地址:;邮编:;传真:。

卖方地址:;邮编:;传真:。

18合同效力及附件。

18.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18.2本合同共有附件____份。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

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

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4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

买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卖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签订日期:

国有资产转让合同无效案例篇五

国有资产是法律上确定为国家所有并能为国家提供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就是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总称。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国有资产转让合同范本 ,欢迎阅读。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本合同由甲方和乙方于 年 月 日在 地订立。

鉴于甲方在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 %的股权,该公司于 年 月 日在深圳市工商局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由甲方、 、 和 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万元。甲方占 %的股权,应出资 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 万元人民币; 占 %的股权,应出资 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 万元人民币; 占 %的股权,应出资 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 万元人民币。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 公司拥有的 %的股权,并且甲方转让股权的要求已获得 公司股东会及甲方上级有关部门的批准,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 公司拥有的 %的股权。

鉴于 股东会也同意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 %的股权。

基于上述条款,甲乙双方当事人经友好协商,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在 公司拥有的 %的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 号评估报告所列的评估范围、评估结果为依据,以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将其在 公司拥有的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上述资产评估报告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下列1、2条任选一条)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将本条第一款所规定的价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作为保证金,在向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办理交易鉴证前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前向甲方支付剩余的 %的'价款。

1、甲方保证其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权或其他担保责任,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2、甲方已将所拥有的在被转让企业的 %的股权于 年 月 日向 作质押,但现在甲方已征得质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同意甲方将该股权按本合同的规定转让给乙方。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支付价款,作为保证,乙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所规定价款的 %作为保证金,该保证金视为乙方支付给甲方的价款的一部分。

本合同生效后,若发现属于本次股权转让前资产评估报告以外的被转让企业的债权债务,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由乙方先予代收或垫付,最终应由甲方承受。

(当事人双方可自行约定被转让企业职工的安置方式,或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政策。)

(双方当事人应约定股权交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

双方同意与本合同规定的股权转让有关的费用,由 公司承担,或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则除按本合同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向甲方支付保证金外,每迟延一天,应按迟延部分价款的 ‰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或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或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他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书,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生效。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

1、与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经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的,则任何一方可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或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或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由双方合法代表签字、盖章,并经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鉴证后,自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当事人可根据具体情况约定其他条款,有双方当事人商定)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其他报有关部门备案。

转让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受让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鉴证机构: (签章)

年 月 日

国有资产转让合同无效案例篇六

编号:

出让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住所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传真:

受让人: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路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传真:

签订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甲乙双方就信贷资产转让事宜,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充分协商,自愿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一)本合同所称信贷资产转让,系指出让人将其持有的金融信贷资产按约定的价格、方式出让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约定价格支付受让价款,取得金融信贷资产。

(二)本合同所称信贷资产包括贷款(普通企业贷款、同业拆借、同业贷款、银团贷款)、贸易融资、透支等依法依约可以转让的金融信贷资产。

(三)本合同所称债务人商业信用风险,系指信贷资产合同主、从债务人因无力偿付、拒付、延期支付信贷资产合同项下债务而出现商业信用危机。债务人无力偿付,指法院已宣告债务人破产,或债务人已接到法院关于破产清算的判决或裁定,或已由法院委任的清算人或破产接管人接管,或债务人已作出将其全部资产用于清理债务的安排,或债务人的债权人已接收债务人的全部或大部分资产,或债务人出现关、停、并、转无力偿付债务;拒付,指经债权人提示付款(如催收),债务人未按时支付信贷资产合同项下款项;延期付款,指债务人未按信贷资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应付款项,但经债权人同意的除外。

(四)“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申请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办案费用、公告费、评估费、拍卖、变卖费等。

(五)银行营业日,系指银行通常开门营业之日,不包括星期六或星期日或其它法定节假日。

第二条转让标的及价格。

甲方自愿以其拥有的下列《信贷资产转让标的清单》项下的信贷资产形成的债权按以下所列价格转让给乙方,与转让债权相关的担保合同权益(即从债权)随同主债权一同转让:

第三条转让价款的支付。

乙方应按以下方式将转让价款支付给甲方:

账号为;。

开户行名称为;。

大额行号:。

第四条受让人收取债务人利息、本金的方式。

自转让交割之日起,转让标的项下的所有权益归乙方所有。若转让债权交割日与借款合同约定的结息日不是同一日的,上一结息日至转让债权交割日(不含当日)的利息归甲方所有;转让债权交割日及以后的利息归乙方所有。乙方收取贷款本息的方式为:

乙方向债务人发送应收利息通知单,甲方代理收付贷款本息。甲方应在债务人支付利息或本金后,于每季末月20日和合同到期日后3个工作日内将该款项划入受让人指定的如下账户:

账户名称: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银行:。

第五条安排费和代理手续费。

乙方应按%/年的综合费率向甲方支付安排费和代理收付手续费,具体计算公式为:安排费和代理手续费总和=受让信贷资产本金余额×%×信贷资产剩余天数/360,信贷资产剩余天数自转让债权交割日起至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到期日止。如果信贷资产本金余额发生变化,安排费和代理手续费按照本金余额实际变化情况分段计收。

安排费和代理手续费按季支付,乙方应在收到债务人归还的利息后于每季末月20日或借款合同约定的到期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当期安排费和代理手续费支付至甲方指定的如下账户:

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银行:。

第六条债权凭证移交。

甲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转让债权交割日之前,将相关信贷资产转让权利凭证移交,移交方式为:

将信贷资产债权凭证委托甲方保管,甲方向乙方移交加盖甲方有效印章的上述权利凭证复印件。

第七条转让债权的交割日期

本合同项下转让债权交割日为20xx年月日。在交割日当日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将受让价款划至甲方指定账户内,甲方应将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债权凭证和第八条约定的通知回执移交乙方占有。受让人没有在交割日(含)支付受让价款的,从应付未付之日起,按未付价款日万分之二点五计算罚息。甲方没有在交割日交付上述凭证的,乙方没有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的义务。

第八条转让通知。

甲方应于转让债权交割之日前,将债权转让事宜依法书面通知所有相关债务人,并取得书面通知回执。同时,甲方应将书面通知回执移交乙方占有,乙方对甲方移交的书面通知回执进行确认,并向甲方出具书面通知回执转移占有证明文件。

第九条债务人商业风险的承担。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对债务人的商业信用风险按以下方式承担责任。

甲方对债务人的商业信用风险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甲方保证债务人在乙方受让债权获得清偿前不会出现商业信用风险,能够足额清偿债务,若乙方受让债权获得清偿前因债务人出现商业信用风险未向乙方足额清偿债务,乙方有权就未受清偿的余额追索甲方,要求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乙方有权向债务人或方分别或同时提出清偿要求,向任何一方单独提出要求并不视为自动放弃对另一方的追索。甲方承担连带保证清偿责任后,乙方应将有关债权凭证转交甲方,由甲方向信贷资产合同项下债务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该项连带保证的保证范围为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务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乙方实现债权产生的一切费用);保证期间为自主债务届满之日起两年。

第十条瑕疵担保义务。

甲方在此保证其转让给乙方的信贷资产合同权利符合以下条件:

(一)信贷资产合同权利是有效成立和依法存在的;。

(二)依信贷资产合同性质和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是可以转让的;。

(三)信贷资产合同当事人并未在合同中约定“不得转让”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四)合同权利不存在瑕疵。

因甲方转让的合同权利存在瑕疵使乙方的利益受到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受让信贷资产后,应当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地履行信贷资产管理人的职责,在管理信贷资产期间放弃债权或因怠于行使权利而致使债权毁损、灭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批准、登记手续的办理。

依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甲方或乙方)应当负责依法办妥有关批准、登记手续,/(甲方或乙方)应协助/(甲方或乙方)依法办妥有关批准、登记手续。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受让人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信贷资产再度转让给其它具备受让资格的第三方。

第十三条声明与保证。

一、甲方声明与保证。

(一)甲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金融机构,持有有效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者《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可以依法从事信贷资产业务,具备转让信贷资产的合法主体资格。

(三)甲方已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债务的真实情况,未隐瞒与订立本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未提供任何虚假情况。

(四)甲方保证此前对债务人未行使解除权、抵销权、变更权、中止权及终止权,即便行使了某一项或多项权利,也不构成对转让债权的损害,并已如实告知乙方。

(五)甲方此前未在转让债权上设置债务负担,也未曾免除债务人上述转让债权。

(六)甲方保证本合同第六条项下债权凭证真实、合法、有效、完整。

二、乙方声明与保证。

(三)乙方已经全面、审慎审查受让信贷资产状况。

第十四条保密。

(一)基于本合同第七条约定,履行转让通知义务,向相关债务人披露;。

(二)给在正常业务中所雇用的审计、律师等工作人员;。

(三)该等资料和文件可由公开途径获得或者该资料的披露是法律法规要求;。

(五)受让人再转让信贷资产债权时向新受让人所进行的披露,但条件是本合同约定受让可以再转让信贷资产且新的受让人也必须遵守本合同有关保密义务的约定。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均应负责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并支付另一方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

甲方代理乙方收取贷款本息后,如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将收取的款项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则甲方应就拖欠金额按每日万分之二点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通知。

本合同项下甲、乙双方的各项通知、要求或其它通信应采取书面方式,并应送达或发至下列有关方的地址或传真号码,任何一方的通讯地址电话号码或传真号码发生变化,应立即通知对方。

甲方:

地址:邮编:电话:

传真:收件人:

乙方: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路号。

邮编:电话:

传真:收件人:

国有资产转让合同无效案例篇七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全体股东自愿,将甲方全部资产转让给乙方,有关转让事项双方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一、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___元。

二、本合同生效后日内乙方支付给甲方转让费_____元,余款_____元,待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日内一次性付清。

三、乙方在支付第一批转让款的同时,甲方应将审计报告书中所列全部有形资产及无形资产移交给乙方。双方代表在资产移交清单上签字后,乙方取得全部甲方移交财产的所有权。

四、甲方应协同乙方将甲方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乙方指定自然人,同时应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依法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及原股东对公司转让给乙方之前的全部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方应保证除审计报告列明公司所欠债权债务外没有其它债权债务,若有由甲方及其原股东全部承担。

六、甲方及其原股东对依照本合同转让给乙方的所有财产权属保证真实合法,没有任何权利、权属争议纠纷,若因此原因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或使乙方无法正常经营和本转让合同由此失效,甲方及其原股东将赔偿乙方因履行该合同而直接投入款项总额的2倍予以补偿。

七、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同第三人签订的有关协议、合同等文件随本转让合同生效之日全部终止,确实需要延续的,由乙方对原协议、合同进行书面确认或重新与第三方签订。

九、因本转让合同所产生的税费等支出,按法律规定由各方自行承担,法律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各承担一半。

十、合同生效后,甲方应积极协调企业厂区内外围环境,确保乙方水、电路畅通,与周边单位、人员和谐,若因甲方与周边环境纠纷存在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乙方经济损失,甲方及其原股东应予全额赔偿。

十一、本协议签订生效后,若甲方违反协议,应支付乙方转让款10%的违约金给乙方;若乙方违反协议,亦应支付给甲方转让款的10%违约金。

十二、甲方出具委托书,指定为全权代理经办人,具体与乙方接洽,负责经办履行合同相关事宜。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或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国有资产转让合同无效案例篇八

(1)2月1日实施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本办法所称企业国有产权,是指国家对企业以各种形式投入形成的权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各种投资所形成的应享有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国家所有的其他权益。

(2)浙江省国资委颁布实施的《省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实施办法》(浙国资。

发13号):

a)控股企业各种投资所形成的应享有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国家所有的其他权益。

b)省属企业国有产权,是指经省政府授权由省国资委行使出资者职能所持有的企业国有产权、经省政府授权由省国资委行使出资者职能的企业(以下简称所出资企业)及其下属企事业单位持有的企业国有产权,具体包括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国有产权和省属国有参股企业的国有产权。

(3)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有关规定:a)企业国有资产(以下称国有资产)成的权益。

b)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注:根据上述规定仍无法判断江山化工持有的资产是否属于国有产权。疑问在于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控股的公司是否属于国有控股公司。

1、决策审批。

(4)协议转让的,由省国资委审批或审核后报省政府审批。

(5)公开挂牌、进场交易的,由集团审批。

浙江省国资委颁布实施的《省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实施办法》(浙国资发【2007】13号)。

第四条所出资企业的国有产权及其所持有的国有产权转让和其他拟采用协议转。

2、文件审查。

决定或者批准所需要审查的书面文件(《省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实施办法》):。

第五条决定或者批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应当审查下列书面文件:

(八)涉及的债权、债务包括拖欠职工债务的处理方案;

(十四)批准机构要求的其他文件。

转让企业国有产权导致转让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应当附送经债权金融机构书面同意的相关债权债务协议、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职工安置方案的决议等。

3、审计评估。

(1)清产核资。

(2)财务审计。

(3)资产评估。

(4)公示7天。

(5)上报核准注: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不能委托同一家中介机构。

依据:《省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实施办法》。

《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办法》。

《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69号。

《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

4、协议转让。

《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的若干意见》【注:该文件针对国有企业改制,可能不适用于江宁的股权转让】为了推进省属国有企业改革进程,保证改革工作健康、规范和有序进行,结合省属国有企业实际,有条件地开展按资产评估价值协商作价方式转让企业国有产权。

经批准,以下范围内事项,可以按资产评估价值协商作价转让国有产权:

2.国有持股比例相近的省属国有控股企业间的国有产权转让;

4.企业其他股东对省属国有参股企业进行控股式收购时,向国有股东发。

出要约收购的;

5.企业持续经营亏损,历史包袱较重,意向方愿以承债式整体收购的;

6.国民经济关键行业、领域中对受让方有特殊要求的国有产权转让事项;

7.企业实施资产重组中将国有产权转让给所属控股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

8.省属国有独资企业和其他不属同一集团内的省属国有独资企业间的产权转让。

以资产评估价值协商作价方式转让的事项,转让方必须充分说明明显优于公开转让的效果,或难以组织公开转让的理由。

经批准采用按资产评估价值协商作价方式转让的事项,应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资产评估、转让公示和进场交易环节。

1.。

2.业内部,就该次转让行为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

3.易机构要对转让的相关内容进行监督审查,并出具相应的交易凭证。

5、交易场所。

《省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实施办法》第七条:

省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和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重要财产所有权及其派生的其他产权的转让,应当在省及省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选择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具体产权交易机构名单由省国资委另行公布。

6、转让公告。

《省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实施办法》第九条:

转让方应当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将产权转让公告委托产权交易机构刊登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经济或者金融类报刊和产权交易机构网站上,公开披露有关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产权转让公告期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转让公告期自报刊发布信息之日起计算。

产权转让公告经发布之后,不得随意变动或取消。因特殊原因确需变动或取消所发布信息的,应当出具产权转让批准单位的同意或证明文件,并由产权交易机构在原信息发布渠道上进行公告,公告日为起算日。

按照浙政办发〔2005〕69号商作价转让的,不再公告征集受让方,但在转让意向达成后,需按规定对转让情况进行公示。

7、受让条件。

《省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实施办法》第十条:

在征集受让方时,转让方可以对受让方(管理层及转让标的企业职工除外)的资质、商业信誉、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管理能力、资产规模等提出必要的受让条件。

属性条款或歧视性条款。受让条件应在转让方案中明确提出,并就相关条件的设置理由及执行标准作出具体说明。在转让方案中载明的受让条件经相关产权转让批准单位批准后,未经原批准单位同意,不得另行增加、删除或变动。产权交易机构要对转让方设置的受让条件是否符合上述原则进行审核,并严格按照经审核确认的受让条件和规定程序,认真做好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的工作。对于不符合上述原则的受让条件,省国资委有权责令产权交易机构和转让方予以及时纠正。

8、转让程序。

《省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一条:

意向受让方:

(1)提出受让申请。

(2)缴纳保证金。

(3)提供资格证明材料。

(4)提供资信证明。

《省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二条:

产权交易机构。

(1)登记意向受让方。

(2)审查意向受让方的资格。

(3)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数量。

《省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实施办法》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

(1)国有参股企业的国有股权转让、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重要财产所有权及其派生的其他产权的转让一般可采取拍卖方式。

产权转让批准单位应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拍卖标的的保留价。

(2)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整体资产出让或控股权转让,一般采取招投标方式。

产权转让批准单位应根据评估结果合理确定招标标的的标底价。评标委员会由产权交易机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

(3)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合格受让方,可以采取按资产评估价值协商作价转让的方式。

9、价格限制。

《省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实施办法》第十六条:

(1)首先,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时,暂停交易,在在获得省国资委同意后方。

可继续进行;

(2)然后,在继续交易过程中,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应当再次暂。

停交易,并将交易的详细情况报省国资委,由省国资委根据交易情况进行研究处理,重大项目由省国资委审核并报省政府研究后进行处理。

10、签约交割。

《省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七条:

(1)达成转让意向后,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合同内容应符合《企业国有产权转。

让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规定。

11、支付价款。

《省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条:

(1)转让价款原则上应当一次性付清。

(2)如果金额较大,一次性付款确有困难的,经产权转让批准单位同意,可以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

a),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内支付;

b)付款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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