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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作方案(模板12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2-18 11:53:03 页码:10
水利工作方案(模板12篇)
2023-12-18 11:53:03    小编:文轩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写方案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水利工作方案篇一

为了加强对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控制工程质量、工期、造价,提高经济效益,国家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起,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的改革措施及规范标准,其核心内容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1)工程建设分工负责。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部门监督。项目法人对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监理、设计、施工单位按照合同及有关规定对各自承担的工作负责,质量监督机构履行政府部门监督职能。在工程建设中参建单位各负其责,全方位的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稳步提高。

(2)注重科技进步和质量管理。相关工程建设的部门都要推行全周期质量管理,建立全面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优先选择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同时推行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施工工艺,从而为创建优良工程奠定基础。

因基层水利部门地处偏僻,而且还兼负责质量监督、工程设计、监理、施工等多项职责,是管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主体,肩负的任务多且繁,因此要在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下,建立适宜自身实际的质量保证体系。目前,存在的问题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1)资金紧张,质量意识差。首先,小型水利工程多以民办公助为主,即建设主体为基层乡场村队,资金国家补助部分,自筹部分,所以建设资金较为紧张,往往能省则省、因陋就简。其次,工程施工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存在较多的质量问题。施工是水利工程建设的重要阶段,是将蓝图变成现实的过程,其质量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的实现,是工程效益能否发挥的决定因素。目前,国家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相应规范,但很多水利基层单位和个人并没有掌握并付诸实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立项一般没有可行性论证,工程建设不规范。

(2)技术资质不具备,职能宽泛不精。在建设过程中,设计单位按其资质等级及业务范围承担勘测设计任务,监理单位依照核定的业务范围承担相应的监理任务,施工单位按其资质等级承担建设任务,并要保质保量的完成。而在基层建设当中,水利部门管理范围窄、级别低、直接面向农村,其职能不单纯是行政管理,技术指导也是一项很重要的内容,同时设计、监理、施工、政府监督等多种职能融为一身,但一般不具备相应资质。

(3)监控措施、检测手段不完善。多数基层水利部门没有建立起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也没有行之有效的质量监控措施,有的甚至从思想意识上就根本没有这根弦,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也就在所难免了。当前,大多数小型工程施工质量的监控多停留在目测上,凭直观印象下结论,很少有先进的监测设备、仪器,更缺乏监测人才,在实施质量监控时没有强有力的说服力和有力依据。

(4)基层技术力量单薄、业务水平偏低。在水利工程建设中,基层技术力量单薄,设计或监理工作多由县(区)级以上相应单位负责。基层水利人员从思想上有了靠山并产生了惰性,致使整体技术水平徘徊不前,业务水平较低,有的还出现下降趋势。另一方面,基层水利技术人员从事上传下达等事物性工作较多,没有或很少有时间进行深造,技术水平提高的速度慢,在科学管理、先进技术发展较快的今天,难于承担有一定深度的工作。

水利工作方案篇二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的通知》(水节水(2021)62号),全面开展节水型单位建设,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况。

县水利局办公场所位于县政府大楼6层西面及5层、七层的几个房间,建筑总面积约700m2。机关内有局机关、局属1家事业单位和县纪检委派驻第八纪检组及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合署办公,统一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管理,2013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成为全国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

水利局为正科级建制,机关内部设1个副科建制事业单位和水利站、水保站、办公室、水政股、河道站、防汛办等共十多个股级建制单位,共有工作人员52人,办公及附属用房建筑面积共计约700m2。

对照全省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建设标准的要求,结合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标准,对机关用水现状汇总如下:。

(一)节水技术标准。

1、人均用水量。

局机关内包括行政股室和事业单位约10个,日常用水人员约52人,主要是食堂用水、机关常住工作人员52名,办公室卫生用水和上班人员饮用水、厕所冲水等:2020年用水量为411.6m3,每月平均用水约34.3m3,人均用水量为22l/p.d,未超过《省用水定额》(db14/t1049.3-2015)国家行政机构用水标准为30-50l/p.d的标准要求。

2、用水总量。

目前,局机关用水由县自来水公司负责供水,并实施计划用水管理,局机关的用水总量在计划范围之内。

3、水计量率。

局办公楼内由县政府统一安装了用水计量水表,一级计量率达到100%,下一步尽快建设水监测平台。

4、节水器具普及率。

5、用水管网漏损率。

机关供水管网、卫生间设备和用水设施为2005年建设与购置,每个季度由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进行设备检修、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存在跑冒滴漏现象。

(二)节水管理标准1、规章制度。

机关后勤管理有专人负责用水管理和设备维修。已初步制定了节水型机关目标责任制、节水管理等制度。

2、计量统计。

机关用水因是集中办公,只设置了一级计量,有用水记录和统计台账。

3、管理维护。

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对供水管网的维修管护,每层都有专职的管理人员。

4、宣传教育。

节水宣传方面,机关在用水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有节水标识,编制节水宣传材料,动员职工积极参与节水、护水宣传活动,办公楼内张贴节水标语,普及节水知识。综上所述,局机关在加强用水管理和管网设备维修的同时加大宣传,但是现状对照省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单位建设标准的要求还有进步空间。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生态文明思想和新时期治水思路“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开展节水型单位建设,发挥水利行业示范引领作用,将我县范围内水利行业单位全部建成节水型单位,树立水利行业节水标杆,以此带动全社会节约用水行为。

三、建设目标。

(一)局属各有关股室要全面掌握所属水利行业各单位物业管理情况,分具备独立物业管理条件和不具备独立物业管理条件两类推进节水型单位建设。

(二)2022年6月底前,具备独立物业管理条件的水利单位全部建成节水型单位:2022年年底前,局所属单位全部建成节水型单位。

县水利局对照《省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建设标准》,积极配合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完善节水器具、计量监控等工程建设内容,结合自身优势,因地制宜开展工作,进一步实化细化实施方案,确保将县水利局打造成为县直节水机关单位标杆,为县县直单位乃至本县节水机关单位建设树立典型。

四、主要建设任务。

因与县直其它单位合署办公,我局积极协调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对照全省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建设标准的要求,根据局机关实际占地面积确定以办公室所占楼层和大院为建设范围。

按照实施的具体范围,建设内容如下:一是排查输配水管网,对老化、跑冒漏滴等现象的管网进行巡检;二是食堂(与县直其它单位共用)、厕所等节水设备的巡检,三是各类筛漏和水龙头的巡检;四是宣传教育、出台完善规章制度及张贴节水标语。实施方案如下:。

(一)完善节水管理制度。建立节水管理岗位责任制,明确节水管理领导职责、管理部门、人员和岗位职责。要将节水型单位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节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安排、组织实施,要细化措施、抓好落实。

(二)编制实施方案。按照因地适宜、经济适用的原则,根据《省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建设标准》,完善用水设施及技术,研究节水措施,挖掘节水潜力,制定本单位节水型单位建设方案。

(三)加强节水设施建设。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节水新技术、新产品,坚决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设备和器具,开展卫生洁具、食堂用水设施、老旧供水管网、耗水设备等节水改造。

(四)积极利用非常规水。有条件的局属单位应开展灰水收集和雨水集蓄利用建设,有纯净水设备的应安装尾水回收利用设施,空调冷凝水应进行收集利用,绿化和景观用水尽量利用非常规水。

(五)实施精细化管理。严格用水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定期巡护和维修,杜绝跑冒滴漏。要配备和管护用水器具,建立完善、规范的用水台账。

(六)强化节水宣传教育。在主要用水场所和用水器具显著位置张贴节水标识。定期发布节水信息,开展节水宣传主题活动,引导职工参与节水志愿活动,遵守节水行为规范。发挥新媒体作用,普及节水知识,营造良好节水氛围。

五、实施阶段和时间计划。

根据建设内容及方案,我局节水型单位建设实施将与县政府大楼节水型单位建设同步实施,同步推进,主要分为四个阶段:。

一是前期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成立领导组,摸排机关区域节水现状,对照标准进行评估,理清建设内容及思路,编制切实可行的建设实施方案。

二是实施阶段。根据实施方案逐项予以实施。

三是运行验收阶段。项目建设内容实施完成后,首先进行运行测试,确保运行正常可投入使用,对项目建设进行验收。

四是总结绩效评价阶段。认真总结项目建设实施运行整个阶段的经验,对项目建设的管理、完成及效益进行分析,完成自评估报告。

按照实施阶段及建设计划,节水型单位建设实施方案预计于2021年6月出台,工程实施报请县政府领导同意并纳入财政预算,节水宣传和制度完善等内容预计于7月底前完成。工程计划于2022年5月底完成,2022年7月底前完成相关资料整理,同时将完成情况自评估报告报送市水利局以待验收。

六、预期成果分析。

我县根据新形势下的新任务、新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提出的“节水优先”治水方针,以国家节水行动为统领,充分调动全社会积极性,真正将节水工作实化、细化,将节水措施具体化,经过方案实施建设阶段以后对照省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单位建设标准可以将得分提升到90分以上。通过县水利局进行节水机关单位建设,强化用水过程监管,树立“节水意识强,节水制度完备、节水器具普及、节水标准先进、监控管理严格”的节水标杆,发挥水利行业机关单位既是节水工作监督管理单位,又是厉行节水的责任单位的双重典型带头作用,向全社会展示可复制推广的节水建设模式,带动全社会营造“爱水、情水、节水”的良好氛围。

七、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为确实做好县县级节水型社会载体建设工作,将县水利局打造成为县级节水标杆。我局决定成立节水机关单位建设领导组,明确主要负责股室及具体分工,充分调动各有关部门的积极性,确保建设工作各项措施按时间节点落到实处。

2、抓好建设管理,确保成效实施到位。

通过前期基础调查资料,征求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的意见,按照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强节水机关单位建设。

3、强化制度建设,确保职能发挥到位。

通过县县级节水型社会载体建设工作,局机关摸清工作实际,找弱点,明短板,根据标准完善节水岗位责任管理,制定节水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制度,完善用水计划管理等。通过加强用水管理和设备维护,安排专门的用水管理人员,制定《水利局机关节水管理制度》、《水利局机关用水计量管理制度》,并督促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制定《县县直单位节水管理制度》、《县县直单位用水计量管理制度》等,建立和完善了用水管理和巡护制度,保证各类用水和计量设备运行正常,将节水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在用水计量和日常管理方面,由局办公室协助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水表管理,定时记录用水量,分析用水量变化原因,保证各级计量表的完好性、准确性。

4、落实建设资金。

要积极筹措资金,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建设资金,积极推广市场化模式,运用合同节水等新型机制,引入社会资本和专业化力量,加快推动节水型单位建设和管理。同时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联系,争取由县财政解决部分资金。

5、宣传教育。

在节水宣传方面,主要采取以下两个方面的措施:。

首先编制节水宣传材料等宣传品,在机关楼体醒目位置制作节水宣传标语,在卫生间、洗手处张贴节约用水温馨提示语,营造节水型单位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在卫生间、洗漱间等公共用水场所设置节约用水标志。其次是开展节水宣传主题活动、培训以及讲座,全面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节水意识,在机关内形成“节约用水、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把建设节水型机关的要求体现到工作的各个环节之中,争做节约用水的表率。

加大节水宣传力度,制作发挥新媒体的作用,制作节水宣传品和节水标识,编制节水应知应会手册等。

6、加强督促指导。

广泛开展动员,加强督促指导。根据管理权限,适时组织有关技术专家进行跟踪指导,并把局属副科事业单位及所有股室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作为2021年和2022年节水考核的重要内容。

标签。

工作方案。

节水机关建设。

水利水电工程节能设计规范。

水利工作方案篇三

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穿到工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推动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社会单位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精准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重点整治。

1.紧盯水利建筑工程各类人员和消防设施,逐个单位、逐个建筑工程“过筛子”,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逐项检查测试,督促单位落实维护保养措施,确保设施完好有效。

2.紧盯机关办公场所、家属楼小区,强化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动火、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问题,落实严防严控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3.紧盯元旦、春节、元宵节以及全省、全国“两会”等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提高火灾防范等级,严查严管,消除隐患,降低风险。

(二)实施综合治理。

1.小单位、场所治理。重点整治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住人、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员工自防自救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对存在严重隐患问题的,依法给予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等行政处罚和釆取临时查封等措施。

2.电气火灾治理。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老旧房屋改造内容,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鼓励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水利水电工程各参建单位要加强电气火灾治理,严把电气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源头关。

3.保温材料治理。集中对使用彩钢板材料的单位、工房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对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建筑、作隔热保温层的场所等,切实摸清底数,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对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使用可燃保温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责令拆除或更换合格材料。加强水利水电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及时制止在保温材料中直接敷设电气线路,严禁在喷涂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等施工现场违规使用明火。加强彩钢板生产、流通环节动态监管,对使用、销售夹芯板材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严肃处理。

(三)夯实基层基础。

“好操作、投入小、效果好”的原则,结合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统筹增设消防取水口或建设消防水池,全力破解我省农村消防供水不足的瓶颈问题。

2.集中开展消防控制室达标建设。督促单位对自动消防设施逐项进行检查测试,落实维护保养措施,确保设施完好有效。对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要按照《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落实好各项管理措施和应急程序,确保设施完好、值班规范、业务熟练、操作精准,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四)强化消防宣传。

1.行业单位宣传。各单位要利用各种媒体大力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在本单位的手机客户端开设消防宣传专栏,釆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2.提示警示宣传。结合冬春季火灾特点,以“119”消防宣传月为契机,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的主题,加强组织策划,组织各类媒体,高频次播发消防安全提示和公益广告,向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和广大人员有针对性地发布提示信息。剖析典型火灾案例,以案明责、以案说法、以案示警。

3.消防安全培训。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对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安保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培训,做到“真报警、真出水、真灭火、真逃生”。督促单位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吹哨人”制度,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单位职工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形成全社会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三、

工作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11月20日前)。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1月21日至2021年3月25。

日)。组织各单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

总结。

提升阶段(2021年3月26日至3月31日)。各单位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企事业单位要从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要加强指挥调度,逐级压实责任,定期研究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坚持精准施策。各部门要专题研判一次本单位冬春季消防安全形势,找准规律性、系统性风险,部署本单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在组织单位自查自改、行业集中排查、消防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分类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各项任务措施照单履责、照单检查、照单督导、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

(三)严格监督执法。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合力,及时消除隐患。

(四)深化重点督办。坚持釆取专家指导、督导服务等方式帮助解决难点问题和突出隐患。冬春期间,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集中挂牌一批、公布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重大火灾隐患,推动隐患整改。

(五)严肃督导问责。加强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跟踪问效,釆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统筹纳入各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要及时发出督办函、提示函,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2021年3月底前报送工作总结。

仅供参考学习。

水利工作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卫生工作和健康学校创建工作,以干净、整洁、优美的校园环境喜迎国庆佳节,根据盐湖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和盐湖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联合下发的《盐湖区“迎国庆”市容环境整治实施方案》(运盐创办发〔20__〕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盐湖区教育科技局“迎国庆”校园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创建卫生校园和健康学校建设工作,按照“全校动员,统一行动;上下联动,分工明确;校内外同步,整体推进”的总体要求,对校园死角和周边环境存在的问题,实施标本兼治,努力营造“干净、整洁、优美”的校园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校园环境集中整治,重点对校园卫生死角、车辆乱停乱放、楼道乱堆乱放以及食品安全隐患、校园周边脏、乱、差情况进行集中整治,积极推进学校卫生工作精细化管理,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学校整体形象。

三、整治时间。

自9月9日至10月9日,为期一个月。

四、具体工作。

1、对校园环境进行集中整治,彻底清除卫生死角。做到校园道路平整、花带美观、活动场所干净卫生;教室桌椅摆放整齐、地板干净;各功能室窗明几净、设施设备摆放有序;宿舍干净整洁、通风情况良好;走廊楼道无杂物乱堆乱放现象;车辆按要求全部归位;禁烟警示明显、厕所干净无异味。

2、用“4个最严”做好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求食堂环境、设施设备符合食药部门规定的卫生标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明确,各项规章制度健全;食堂手续齐全,员工持证上岗;坚持索票索证制度,从严把好进货关;坚持留样制度,从严把好操作关;坚持离地存放和分类贮藏,切实把好原料储存关;通过明厨亮灶,对食堂进行全天候全过程监管,确保食品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五、保证措施。

为确保校园环境整治任务达到预期效果,实现整治目标,各校要强化措施,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校园环境整治工作将有力推动学校的创卫工作和健康学校建设,各校要充分认识校园环境整治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重大现实意义,切实增强校园环境整治的责任感,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为健康学校建设工作上来,上升到为建设大美运城、建设幸福盐湖上来,抓实、抓牢、抓好、抓出成效。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校要强化领导,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抓,责任人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并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对工作任务进行明确细化,分解落实,确定具体完成时限。

3、广泛宣传,大造声势。各校要采取悬挂条幅、制作板报、电子屏飘字等形式,大力宣传环境整治的内容和意义,通过宣传,争取全体师生对环境整治的理解和支持,形成人人参与、人人管理的良好氛围。

4、假日值班,勇于奉献。各校要严格落实人员值班制度。长假期间,各校每天要有领导带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所有值班人员要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遇有情况,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反馈、第一时间整改。

水利工作方案篇五

各渔业乡镇(街道)、渔业村(公司):

为深刻吸取天台。

2.5。

”火灾事故教训,全面贯彻落实台州市人民政府渔船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力做好我县渔船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渔船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春季渔船安全生产大行动,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通过春季渔船安全生产大行动,集中排查整治一批安全风险高的渔船安全隐患,集中打击一批当前影响恶劣的安全违规行为,有效遏制渔船安全生产事故,坚决杜绝重大渔船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县春季渔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2017。

4

30。

日止。

全县所有渔业船舶,重点是涉氨冷藏运输船、擅自改作渔船、异地挂靠渔船以及。

c

类及超过。

10。

人以上的渔业船舶。

1

深入开展冷藏船安全隐患大排查,严防爆炸事故。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检查氨制冷系统安全防护设备的有效性;严格核查船上是否有持证氨机操作员,确保在氨机运行时有人值班值守;船东船长及船员是否严格落实安全操作规程,是否保持氨制冷系统日常维修保养记录。

2

ais。

及北斗终端正常开机。六是船只是否在航行时遵守国际避碰规则,正确交会船。

3

深入开展挂靠及租赁渔船隐患大排查,严防渔船失管。各地要认真检查所辖村(公司)是否真正掌握挂靠渔船动态,是否同实际船舶所有人所在地渔业主管局签订安全监管协议。渔船的检验进出港签证等是否正常,定人联船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各地是否切实掌握辖区内渔船租赁情况,出租及承租方是否向各自渔业主管局进行了报备。

4

深入开展消防隐患大排查,严防火灾事故。一是要检查船只是否配备足够的灭火器黄沙箱等消防器材,器材是否正常有效。二是检查船舶电气设备和线路是否存在线路老化,外层破损裸露及私搭乱搭现象。三是检查厨房液化气使用,厨房是否使用了瓷砖等不燃材料液化气瓶是否正确存放。四是检查机舱是否进行了有效的排风,避免油气废气沉积。

各地必须按照《台州市渔船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登记表》。

(附件)的要求对渔船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隐患必须在整改到位后方能出海生产。对仍在洋面生产暂时不能回港的渔船要督促船东和船长如实对本船进行隐患自查自纠并上报存在的安全隐患,待船只回港后应立即组织开展隐患排查。

各地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边查边改,对能立即整改的,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排出计划,落实措施,限期整改,严防各类渔船事故的发生。对隐患整改不合格的,要定期公布,逐级上报,重点监控,从严处理。同时,加强上船人员身份核查和监控,加强培训等方式来推进人证不符问题的解决。要加大对冷藏船等重点船只的检查,坚决制止职务船员配备不到位船只出海生产。

在春季渔船安全大行动中,要统筹执法力量,开展渔船安全集中执法行动,加大检查处罚力度。通过渔船安全大执法,集中打击一批不服从渔业主管局安全指挥的渔船,严厉处罚一批有安全重大隐患的渔船。全县港口和海上执法要双管齐下,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要适时牵头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对渔船未主动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渔船排查出安全隐患不如实上报、渔船排查出安全隐患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未按规定配备职务船员的行为,要根据《浙江省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顶格进行处罚。对有重大安全隐患但整改不到位的要坚决停航,直至整改完成后才能出海生产。

在春季渔船安全大行动中,要切实开展对涉渔乡镇、渔业村(公司)工作情况的督查,要通过渔船安全大督查来保障大排查、大整改、大执法行动的落实,重点督查渔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的落实情况,渔船隐患自查自纠情况及渔业村(公司)对渔船的一线管理情况。

各地要充分认识这次春季渔船安全生产大行动的重要性,要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渔船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要按照

“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总体要求,细化方案,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确保春季安全大行动工作落到实处。

所有涉氨冷藏船、擅自改作渔船等重点监管渔船必须在

2

28。

日前回港接受全面检查,对发现安全隐患的应立即进行整改,在重大隐患未消除前,不得出海生产。对未靠泊船籍港的,渔业主管局要联合乡镇、渔业村(公司)到渔船实际靠泊地进行排查,确保不遗漏一艘。

异地挂靠渔船和。

10。

人以上渔船必须在。

3

31。

2017。

年伏休结束开捕前完成,没有完成的各乡镇(街道)渔业村(公司)要督促渔船船东、船长抓紧落实,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要加强监管,督促整改。

其他渔船必须立即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并通过渔业村(公司)将安全隐患自查表在。

3

30。

日前上报至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渔政渔监办备案,且必须在。

4

30。

日前接受渔业主管部门的全面检查,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检查人员分片详见附件。

2

严格坚持安全大行动

“四个必”,即必报、必查、必改、必究。落实两个“必报”,对渔船自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逐级上报,对各级排除出的安全隐患必须上报渔业主管局。开展二个“必查”,对渔运船超载必查,对无故离线的渔船必查。严格两个“必改”,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必改,对船东船长自查出的安全隐患必改。强化四个“必究”,对船东船长未履行好主体责任的必究,对渔业村(公司)未履行好协管责任的必究,对乡镇未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的必究,对渔业主管局未履行好行业监管责任的必究。

各地在开展春季渔船安全生产大行动的同时,要认真分析当前渔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特点,总结归纳渔船安全生产风险点的管控措施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经验,形成符合安全管理实际的长效管理机制请各乡镇(街道)农办于

2017。

4

28。

日前将春季渔船安全生产大行动情况上报至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渔政渔监办。联系人:李海峰,联系电话:

87562423。

水利工作方案篇六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会议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促进水保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县委宣传部有关精神文明单位创建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强攻工业、主攻旅游、产业兴县、富民强县”战略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强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力争年底我局顺利进入县级文明单位行列。

局成立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组长由同志担任,副组长分别由、两同志担任,成员由机关各股(站、队)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综合秘书科),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局精神文明建设方案及规划,加强创建工作指导和检查,及时协调和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按照组织领导有力、创建工作扎实,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学习风气浓厚、文体卫生先进,加强民主管理、严格遵纪守法,内外环境优美、环保工作达标,业务水平领先、工作实绩显著等六条标准,认真做好创建工作。同时,紧密结合局实际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创建活动。

2013。

2020。

2015。

年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安排计划》,坚持每月一次集中学习制度,切实把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及本局的决策部署上来。

“焦裕禄式、龚全珍式好干部”为主题的先进事迹学习、讨论和评选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做好事、做好人;二是建立生活困难的先进典型和道德模范的帮扶长效机制,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困难,大力倡树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

一是进一步开展机关综合环境整治和提升活动。

努力为干部职工营造一个秩序规范、健康向上、整洁优美的工作环境氛围。

二是深入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

进一步加强水保系统志愿服务队伍建设,以

70%。

40%。

三是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

结合水保工作实际,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中国节水日”和“法制宣传月”等行业宣传日为载体,积极开展以文明健康、低碳环保、移风易俗为主题的大型宣传活动。

四是做好文明单位结对帮扶工作。

发挥文明单位优势,对帮扶城市社区和农村村组,围绕政策、资金、技术、文化、卫生、环境等全方位、多渠道开展帮扶工作,切实帮助帮扶对象解决困难和问题,促进社区和谐稳定,帮助群众脱贫致富。

五是组织开展“三下乡”和“四进社区”活动。

要充分发挥单位的现有资源,积极参与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向广大农民群众大力宣传水保法律法规和水保科普知识,提高全社会水保意识。

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今年我局将以开展。

“效能建设”为载体和契机,继续推进干部队伍的思想和作风建设。围绕宗旨意识、群众意识、服务意识、职责意识、忧患意识和法纪意识,大力开展学习和教育活动。健全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坚决克服“庸、懒、散、软、浮、躁、疲、怨”等机关不良作风八大顽疾,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使企业、基层、群众满意度得以持续提升。

2

项以上。

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应急联动、重大事项报告、信访、安全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应急和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治安秩序状况良好,不发生重大案件、重大事故,确保无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发生;坚持办实事好事,搞好绿化美化,健全环保制度措施,进一步改善办公区和家属区环境,努力创造一个和谐、文明、美丽的水保大家园。坚持法制教育经常化,确保计划生育各项指标处于先进行列。

创建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制定创建工作方案,部署安排创建工作,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整理有关资料,初步建立创建工作档案;制定年度学习教育培训计划。

开展文明单位建设相关活动;搞好局公共场所环境秩序的整治与配套,规范室内外配套标准;组织创建工作资料汇编。

对照文明单位创建标准进行自查,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确保达到考评标准。

精神文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全局性的工作,局党支部、各股(站、队)要把精神文明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局精神文明创建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和加强协调,局建立创建例会制,每月对创建工作进行小结和通报。各股(站、队)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全体机关同志要积极参加,全局上下团结一心、齐抓共管,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创、管”结合,统筹兼顾,综合协调,做到精神文明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机关干部积极参与是精神文明建设具有深厚群众基础、保持生机活力的根本途径。我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围绕照顾好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而为,围绕解决好广大干部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而为,围绕营造良好的工作、生活氛围而为,确保我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切实取得实效。

面对社会环境的新变化、人民群众的新需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只有不断提升才能适应要求,只有坚持不断创新,才能确保持续发展。要结合单位实际,认真总结文明创建工作的好经验,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和实际活动载体,创造性开展工作、探索一条具有水务特色的行之有效的创建工作新路子,使我局精神文明建设上新台阶。

水利工作方案篇七

各站、股(室),下属各单位:

2017。

3

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本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对存在纠纷迹象或矛盾苗头,有可能造成水事纠纷的,要重点检查排查化解工作的落实情况,是否有专人、专班负责防控、协调,相关情况是否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对已发生且有调处意见的跨乡镇交界水事纠纷,要重点检查所签协议的执行情况,防止反弹或复发。

(三)对已发生但暂时难以协商一致的水事纠纷,要重点检查和跟踪事态的发展程度,严防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升级。

本次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以自查、集中排查化解和抽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分阶段有重点有目的进行:

各部门自行组织开展自查,重点排查敏感地乡镇和跨乡镇交界水事矛盾纠纷,坚持边排查边调处,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分析纠纷形成的原因,弄清纠纷问题症结所在,并妥善处理请各部门自查完成后,填写《水事矛盾纠纷排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

5

28。

日前报电子版至水政站邮箱汇总。

按照排查化解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排查化解工作,对本辖区内的重大水事矛盾纠纷进行挂牌督办,促进矛盾纠纷妥善解决我局将根据各部门排查情况,对较突出、易激化的重大水事矛盾纠纷进行检查和跟踪督办,开展化解协调工作

认真总结本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情况,形成报告,按时报送市水政监察支队。

(一)对排查出来的重大或者暂时难以彻底解决的水事矛盾纠纷,要进行专项部署,高度关注事态发展,建立和完善相关预案,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防止矛盾积累、激化,严防发生群体性事件。

(二)加强法制宣传,积极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矛盾,防止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联系电话:

箱:

bsssz。

水利工作方案篇八

住建水利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当前我区进入秋冬干燥期,是历来火灾多发时期。为深刻吸取全区几起火灾教训,切实加强我区住建水利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杜绝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确保我区住建水利系统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aa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关于印发2019年aa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2019年aa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消安委〔2019〕3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坚持以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狠抓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集中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火灾隐患,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我区住建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

三、

组织领导为加强aa区住建水利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的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特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我局叶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黄玮瑜、丘立翰、关胜和总工程师黄友波担任,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燃气发展和监管科、物业管理科、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科、水利规划建设科、水利工程管理科、供排水管理科,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相关负责人担任成员。

四、工作内容。

辖区内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城镇燃气和油气输送管道、物业小区和公共租赁住房、在建和已建水利工程、自来水厂和污水处理厂等各相关责任主体要全面开展消防火灾防控隐患自查自纠;主管部门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强化辖区内相关行业场所的消防安全巡查。

(一)在建房屋市政工程1.检查施工现场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制定和落实。重点检查项目相关责任主体是否落实好以下自查自纠内容: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编制消防安全技术措施或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按照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动用明火审批手续;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危险场所严禁动用明火;电(气)焊工、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将易发生火灾和发生火灾后果严重的部位确定为重点防火部位,实行严格管理;在工地现场显要位置张挂防火警示标志等。

2.检查施工现场临时用房的消防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项目相关责任主体是否落实好以下自查自纠内容:施工现场临时用房应该符合gb50720-2011的规定,即办公、宿舍、厨房等临时用房应与在建工程保持足够的安全间距;临时用房的构件材料、面积、层数和疏散通道等应满足要求;宿舍、办公用房与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变配电房等应分开建造;临时用房门前消防灭火器材应配齐到位;宿舍、厨房内严禁违章用电、用气等。

3.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生产条件。重点检查项目相关责任主体是否落实好以下自查自纠内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通道并保持畅通;脚手架、出入通道口、各楼层楼梯口、施工升降机卸料口、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用品场所等部位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应配备到位;高层消防水源、水管、消火栓设置规范。

4.检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救援演练情况。重点检查项目相关责任主体是否落实好以下自查自纠内容:在企业、项目部开展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并建立教育培训台账;严格落实现场日常消防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后及时落实整改;制定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火灾救援演练等。

5.检查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根据《aa市aa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

于印发〈aa市aa区房屋建筑工程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建设函〔2017〕708号)等文件相关要求,督促各责任主体开展建设工程领域电气综合治理,加强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质量管理和加强电气施工质量管理;督促各责任主体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电气设计和施工,对发现的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6.检查彩钢板违规使用情况。对工地红线范围内搭建的现场人员办公、住宿等彩钢板临时用房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建筑材料和彩钢板芯材是否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a级不燃材料要求。

(二)城镇燃气和油气输送管道保护1.全面加强对城镇燃气门站、储配站、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等燃气站点的安全检查。督促企业消除安全生产隐患,落实安全消防工作。

2.检查燃气企业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健全,消防安全职责是否明确,消防设施和防火防爆器材是否完好,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3.检查油气输送管道企业日常检测、维护、检修和巡查情况。

4.检查企业消防应急抢险能力和燃气、油气管道安全应急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是否按要求编制消防专项应急预案,并按照要求配备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落实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全覆盖。

5.检查燃气经营企业是否落实对用户用气安全的定期检查,加强对餐饮场所、工业园区内用气企业的入户安全检查。

6.检查企业是否有对管理人员、操作人员、送气工的教育、培训,使其掌握燃气安全、消防、用户安检和维修的知识、技能,杜绝违章操作。

7.检查燃气场站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

2.各企业制定落实巡查、值班等相关防火制度和消防安全应急处置预案情况;加强防火宣传和消防知识的教育培训情况;3.在管项目内部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封堵或占用现象;4.是否存在违章用电现象;5.燃气(油)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储存、使用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定,是否有专人负责,消防设备、灭火器材配备是否充足、齐全;6.露天卫生死角存放的生活垃圾或库房堆放的废弃桌椅、建筑材料等可燃物品及时清理。

(四)在建水利工程1.加强水利在建工程消防安全检查。严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违规留宿人员、违规动火动焊等行为。凡发现违规住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违规充电的,一律采取措施彻底搬离;凡发现疏散通道不畅的,一律采取措施立即清通。

2.注重实效开展消防宣传培训。通过观看教育片、邀请讲师培训等方式,使工人牢固树立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宣传培训工作,在建工程悬挂、张贴有关安全生产责任及消防的宣传横幅、海报。

3.积极开展消防应急演练。按计划有步骤开展在建水利工程应急演练,形成统一指挥、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五)已建水利工程加强对于纳入目标管理的水利工程的巡查力度。严查违规操作机电设备的行为,禁止在工程管理范围内对电动车进行违规充电,一经发现将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搬离并通报,对于堆放杂物阻塞安全通道的行为也将立即清除。在工程管理范围内的显著位置张挂防火警示标志。

(六)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1.检查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落实安全生产负责制情况,是否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配备合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是否有保障,是否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治,供水风险源管理等。

2.检查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运行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危险场所严禁动用明火;电(气)焊工、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将易发生火灾和发生火灾后果严重的部位确定为重点防火部位,实行严格管理;在工地现场显要位置张挂防火警示标志等。

3.检查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供水设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演练、应急预案和应急设备设施等。

(七)既有房屋使用安全管理1.既有房屋使用安全主要检查:

(1)经鉴定为危房的房屋;(2)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房屋;(3)使用过程出现质量安全问题较多,群众投诉较频繁的房屋;(4)邻近挡土墙、山体护坡、河道可能存在因挡墙倒塌、边坡坍塌、河道地基塌陷等威胁的房屋;(5)发生过外立面剥落的建构筑物及其周边同类型的建构筑物;(6)居住使用人员密集场所的房屋建筑,特别是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商场等的房屋建筑;(7)以上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的整治情况。

2.公共租赁住房安全主要检查:

(1)对各镇街公共租赁住房使用安全情况进行抽查,特别是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消防安全和物业管理情况、违规转租转借等;(2)其他安全检查。

3.出租屋检查:

(1)是否办理了房屋租赁备案手续;(2)是否存在群租行为;(3)是否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原始设计为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其他空间的,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4)是否属于危险房屋;(5)出租屋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安全疏散通道是否堵塞、是否存在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与生产经营存储场所分隔不到位等。

4.农村危房及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检查:

(1)开展农村危旧房屋及“山边、水边、村边”结合部自然灾害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情况,是否建立专门台账、整治措施制定及落实情况;(2)对削坡建房隐患点进行实地检查,重点检查削坡建房隐患是否到位、地质灾害风险防控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完备。

五、工作步骤(一)部署发动阶段(12月20日前)。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市政管理部门、房管部门要根据职责,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将行动方案通知到所辖企业、项目和有关企业。各有关单位要细化工作内容,形成工作计划,上报给各自主管或上级部门,我局将适时开展检查,对各单位的工作计划进度、效果进行抽查。

(二)组织实施阶段(即日起至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全区住建水利系统企业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方案要求开展火灾隐患自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台帐,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处置。在此基础上,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市政管理部门、房管部门,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区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要结合日常工作实际,对企业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落实火灾隐患闭环整改。期间,我局将适时开展抽查,对各单位工作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情况进行督导。

(三)。

总结。

验收阶段(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各有关单位自行组织检查验收,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落实工作责任。各有关单位要充分重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认清消防安全面临的形势和挑战,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确保火灾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排查,严格监督执法。全区住建水利系统企业要把火灾隐患作为事故进行检查、整改,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逐一建立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市政管理部门、房管部门,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区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要督促辖区职责范围内所有责任单位做好火灾隐患的自查自纠工作,同时加大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处罚。

(三)认真总结,加强信息报送。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市政管理部门、房管部门于12月20日前报送工作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至我局。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市政管理部门、房管部门,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区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于每周四前报送《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汇总表》(附件);每月17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全国“两会”结束后次日前报送工作总结报告。

水利工作方案篇九

[2012]581。

号)和辽宁省《关于加强全省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辽水合。

[2013]13。

号),结合我市水利质量工作实际,制定。

2016。

年工作方案如下。

要进一步督促落实项目法人负总责,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各负其责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要定期、不定期对工程参建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监督检查。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是监督检查的重点。主要检查组织结构变化、持证人员资质、责任人变更、建设标准应用与强制性条文落实等。重点关注劳务分包队伍变更或管理方式的变化对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的影响。要进一步推进落实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五方项目负责人的质量终身责任,实行书面承诺制度、永久性标牌制度和信息档案制度。对五方项目负责人的履职尽责情况要实施动态监管。凡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严重质量问题,都要依法追究五方项目负责人的经济责任、诚信责任、执业责任和刑事责任。

在全市水利行业牢固树立重质量、讲诚信、树品牌的理念,鼓励和引导施工企业广泛开展

qc。

小组(质量管理小组)、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加快科技进步、提升施工质量。鼓励和引导企业以提升质量为核心,努力建设优质工程、精品工程和示范工程。

要进一步鼓励和督促施工企业提高安全施工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规范文明施工行为,营造文明、和谐的建设环境,积极推进建设文明工地和安全工地。

县(区)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梳理和确认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行政权力清单要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要制定行政职权手册和行政裁量指导标准,简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行为,提供优质服务。

根据

“分级管理、权责一致、全面覆盖”的原则,市、县(区)要分别制定监督计划,通过分层次、交叉开展质量检查、检测和隐患排查,确保水利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完全置于政府监督之下。对观音阁输水工程及大雅河水利枢纽工程等重大水利工程实施质量安全巡查机制和重点项目驻地监督机制。对农村水利工程还要充分发挥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水利员、水管员、库管员的优势作用,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进行质量监督。质量监督的重点是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要进一步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提高监督管理效能。要突出对重大水利工程和民生水利工程的监督,突出对中小型水利工程等管理薄弱项目的监督,突出对社会信用较差的质量责任主体的监督,突出对关键工序、隐蔽部位、主要分部工程和主要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要继续实行水利工程质量月报和通报制度。对监督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要建立台帐,明确整改单位和责任人,细化落实整改任务,限定整改时限,确保质量与安全问题及时、全面整改到位。要实行水利工程质量约谈制度,对工程建设中出现质量问题的,根据问题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对项目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责任单位及主要责任人进行约谈。

针对不同地区混凝土浇筑、干砌石砌筑、土方填筑等工程实体存在的质量通病,要按照质量通病防治导则的要求,研究制定防治方案,在原材料监控、施工工艺、监理控制、抽样检测等各个方面进行预防和加强管理。以观音阁输水工程、大雅河水利枢纽工程等为重点,在全市水利工程建设中从原材料控制,混凝土生产、运输、浇筑,模板支立,温度控制,到混凝土养护和保护,开展混凝土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开展水工混凝土结构质量控制与耐久性提升技术研究。

要进一步强化质量检测在工程实体质量管理中的关键作用,用检测数据说话,提高质量监督工作的科学性与权威性。要进一步规范施工单位自检和监理平行检测,积极推行项目法人检测和质量监督第三方检测。对影响工程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施工质量要实行第三方强制性检测。要进一步加大实体工程质量检测范围和频次,突出对混凝土、干砌石、土方填筑、金属结构等重要部位、隐蔽部位和关键节点的检测,保证实现各县区、各类型水利工程实体质量检测的全覆盖。要将第三方质量检测结果作为工程质量等级核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和行政处罚判定的重要依据。要进一步加强检测市场、检测过程和检测行为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合理低价中标、伪造监测数据、伪造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建设市场主体质量信用档案制度、信用公示制度和质量

“黑红名单”制度,实施质量信用分类管理,加强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约束,加大建设市场主体失信成本。在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资质管理、信用评价、评优评奖等工作中,要充分利用已公布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对守信行为给予激励,对失信行为进行惩处。凡参加我市水利建设工程项目投标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市场主体,必须出具从业信用等级证书。

要以供水工程、水利枢纽工程、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农村饮水安全等水利建设工程为重点,全面加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质量与安全事故,严厉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厉打击质量与安全违法行为。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敢作为,勇担当,实现质量行政处罚的

“零突破”。要突出打击偷工减料、谎报工程量、骗取工程款的质量欺诈行为;突出打击不按规定进行取样检测、编造检测数据、伪造质量评定成果的弄虚作假行为;突出打击不按设计施工、不按规程操作,造成工程永久质量缺陷和隐患的野蛮施工行为。

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水利工程质量奖惩制度,对获得优质工程、精品工程和示范工程的主要参建单位和主要参建人员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奖励,对质量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予以表彰。要以重大水利建设工程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质量责任管理制度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兑现质量奖惩制度,对保证和提升质量的重奖,对降低质量的重罚。进一步贯彻落实辽宁省水利工程质量奖励实施方案,提高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积极性。继续把水利工程质量纳入农田基本建设

“大禹杯”竞赛评比,实行工程质量一票否决制度。把水利工程质量与省以上投资补助挂钩,对质量检测合格率较低、质量问题整改不到位、质量监督机构不作为的地区,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按照水利部《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和《辽宁省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办法》,总结

年度质量考核工作的经验,制定发布《本溪市。

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对县(区)开展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考核。充分发挥质量考核的推动和引领作用,促进全市水利工程质量水平再上新台阶。对考核结果较好的,优先考虑地区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审查、审批和投资计划安排。对考核结果较差的,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考核结果通报后一个月内向市水务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充分利用广播、网络、宣传板报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提高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大力宣传水利工程为全社会带来的巨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普及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制意识。突出宣传优质工程、精品工程和示范工程,曝光质量突出问题和质量案件事件,加强社会公众关注的民生水利工程的质量安全宣传报道。进一步畅通质量举报投诉电话、传真和信箱,及时受理群众投诉,接受社会监督。

要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全省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辽水合

[2013]13。

号),积极取得人社、编制、财政等部门的理解和支持,进一步完善质量监督机构建设,调整充实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和监督设备,落实监督检测、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专项经费,满足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的需要。

市级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大对县级质量监督机构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力度。在当前县级质量监督机构人员相对偏少、技术力量相对薄弱的情况下,对于大型、重点水利建设工程,市级质量监督机构要给予支持,多提宝贵意见,与县级质量监督机构携手共同提高工程整体质量。

通过制作宣传手册、质量座谈会、质量研讨会、宣传板报等多种形式,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水利工程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行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要积极开展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宣传、贯彻和培训。要突出加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质量监督等专业化培训,努力培养一批敢于负责、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优质质量管理队伍。要重点督促施工企业加强一线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现场质量教育培训,提高一线从业人员的质量意识和准确应用工程建设标准的技能,推动全行业人员素质得到整体提升。

各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水利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本工作方案,制定本地区的具体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明确时限和要求,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水利工作方案篇十

2012。

3

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

2015。

17。

2016。

84。

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以保障用水安全和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为重点,强化用水需求和用水过程管理,通过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提高能力、强化监管,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全面提高用水效率,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长期平稳较快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资源问题,保障饮水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坚持人水和谐,处理好水资源开发与保护关系,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协调好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地表水和地下水关系;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和机制,改进管理方式和方法;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注重制度实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确保实现

“十三五”水资源节约与保护约束性目标。

“十三五”期间,基本建成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城乡供水保证率显著提升,用水效率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全面保障;基本建成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水功能区水质明显改善,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基本建成有利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制度体系,完善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

2020。

年,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

13.93。

亿立方米以内,削减城镇地下水开采量。

0.168。

亿立方米;全市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

2015。

年下降。

20%。

15%。

;全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

0.560。

;全市国家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

50%。

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和水资源配置规划。确定产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应当充分考虑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依法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适时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对未依法完成水资源论证工作的建设项目,审批机关不予批准,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开工建设和投产使用。(市水利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农委等部门配合,以下均需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加快制定主要河流水量分配方案,健全覆盖县区、经济区的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实施流域和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市按照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对县区、经济区年度用水实行总量管理。鼓励开展水权交易,运用市场机制合理配置水资源。(市水利局牵头,市发改委等部门配合)

严格规范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对取用水总量接近控制指标的地区,限制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产品不符合行业用水定额标准的建设项目取水申请,审批机关不予批准。(市水利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住建委等部门配合)

严格征收、使用和管理水资源费,按照规定的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和程序征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减免、缓征或停征水资源费。水资源费主要用于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市水利局、市物价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严控地下水超采。继续实行区域地下水禁采、限采制度,对地下水保护区、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水库等地表水能够供水的区域和无防止地下水污染措施的地区,停止批建新的地下水取水工程,不再新增地下水取水指标。在地面沉降、地裂缝、岩溶塌陷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开发利用地下水,要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开展地裂缝、岩溶塌陷等专项地质灾害调查。严格控制开采深层承压水,开采地热水、矿泉水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和采矿许可,未经许可严禁开发利用。继续实施封闭地下水取水工程总体方案,对地表水供水、城市公共供水管网供水能够满足用水需求的地区,除《辽宁省地下水资源保护条例》允许的地下水取水工程和为保证用水安全转为应急备用水源的地下水取水工程外,已有的其他地下水取水工程均依法予以关停封闭。发挥水政监察与公安联合执法作用,健全非法开采地下水举报制度,严厉打击盗采地下水行为。(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住建委等部门配合)

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治。定期调查评估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水源补给区等区域环境状况。石化生产存贮销售企业和工业园区、矿山开采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区域应进行必要的防渗处理。报废矿井、钻井、取水井应实施封井回填。(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委、市水利局、市质监局等部门配合)。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制定和完善水资源调度方案、应急调度预案和调度计划,对水资源实行统一调度。区域水资源及供水等调度应当服从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市水利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环保局等部门配合)

加强河湖(库)水量联合调度管理。根据水资源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布局和水资源配置工程规划,统筹安排生活、生产和生态供水。加强水库等水利工程供水调度管理,完善供水年度调度计划制度,发挥控制性水利工程在改善水质中的作用,采取闸坝联合调度、生态补水等措施,合理安排闸坝下泄水量和泄流时段,保障主要河流生态基流,增加水环境容量。(市水利局牵头,市环保局等部门配合)。

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责任,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生产全过程,建立健全有利于节约用水的体制和机制。建立用水效率评估体系。各项引水、调水、取水、供用水工程建设必须首先考虑节水要求。水资源短缺、生态脆弱地区要严格控制城市规模过度扩张,限制高耗水工业项目建设和高耗水服务业发展,鼓励发展农业高效节水灌溉,遏制农业粗放用水。将再生水、雨水和微咸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市水利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农委等部门配合)

强化用水定额管理。在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节水水平与用水效率评估等工作中,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用水定额标准。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建立用水单位重点监控名录,强化用水监控管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用水要达到行业先进水平,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市水利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农委等部门配合)。

积极推广先进适用的节水技术、工艺、产品和设备,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高耗水工艺和装备淘汰目录,推进节水型企业建设。到

2020。

年,电力、钢铁、石油石化、化工、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业重点企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市经信委、市水利局牵头,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质监局等部门配合)。

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达标的建筑施工排水优先用于生态补水。鼓励钢铁、纺织印染、造纸、石油石化、化工、制革等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不断提高中水回用率,提高水循环利用率。引导工业集聚区通过专业化运营模式,加快推进国家级、省级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建设进程,实现统一供水和废水集中治理,实现水资源梯级优化利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牵头,市水利局、市住建委等部门配合)。

推进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鼓励居民家庭选用节水器具。对使用超过

50。

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

2017。

年全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

20%。

以内,到。

2020。

年控制在。

15%。

40%。

以上。到。

2020。

年,我市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市住建委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水利局、市质监局等部门配合)。

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等节水灌溉技术,努力扩大喷灌、管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应用范围,继续发展以粮食主产区为主的水田节水改造和经济作物水源与设施改造。结合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和灌区节水改造,加强农田灌溉用水的计量和监测系统建设,配套完善用水计量设施。到

2020。

年,大型灌区和节水改造任务基本完成,改善有效灌溉面积。

30。

万亩。(市水利局牵头,市农委、市发改委等部门配合)。

根据辽宁省再生水回用相关办法,规范、促进全市再生水利用。完善城市再生水利用设施,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优先使用再生水。

2018。

2018。

年起,单体建筑面积超过。

2

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须安装使用建筑中水设施。到。

2020。

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

20%。

以上。(市住建委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等部门配合)。

鼓励沿海缺水地区建设海水淡化工程,支持海水淡化试点(工业园区)开展淡化水供水试点示范。对沿海经济带重点园区电力、化工、石化等行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优先配置海水淡化水,推行直接利用海水作为循环冷却等工业用水,做好浓海水资源的综合利用,保护生态环境。(市发改委牵头,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水利局、市海洋与渔业局等部门配合)

调整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合理疏导城市自来水价格,稳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研究建立

“节奖超罚”的农业水价模式,继续推进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改革。对高耗水项目、淘汰类和限制类生产装备用水,实行特殊行业用水价格。

2020。

年末前,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市物价局牵头,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水利局、市农委等部门配合)。

水功能区布局要服从和服务于所在区域的主体功能定位,符合主体功能区的发展方向和开发原则。建立水功能区动态调整机制,根据《辽宁省水功能区划》和《辽宁省水环境功能区划》,明确各类水体水质保护目标。加强水功能区动态监测,完善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和考核体系,以不达标水功能区作为水污染防治的重点,强化监督管理和用途管制。从严核定水域纳污容量,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各级政府要把限制排污总量作为水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工作的重要依据。加强入河排污口设置和使用监督管理,对重要入河排污口开展监督性监测,对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区限排总量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湖排污口。(市水利局、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等部门配合)

各级政府要完善饮用水水源地核准和安全评估制度,强化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加强水土流失治理,禁止破坏水源涵养林。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备用水源。(市水利局牵头,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委等部门配合)

强化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2017。

年末完成市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勘界立标工程。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水利局、市卫计委等部门配合)。

专项整治水污染重点行业。

2016。

年末前,研究制定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实施清洁化改造,新建、改建、扩建上述行业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发改委等部门配合)。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

2017。

年末前,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一级。

a

2020。

年末前达到再生利用要求。

2017。

年末,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

90%。

80%。

以上,到。

2020。

年末分别达到。

95%。

85%。

以上。到。

2020。

年末,全市。

14。

个重点建制镇全部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市住建委牵头,市环保局、市发改委等部门配合)。

防治畜禽养殖污染。

2017。

年末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对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现有畜禽养殖场(小区)要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设施。统一规划散养密集区,推广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以及分户收集利用模式。建设村外规模养殖场(小区)。(市畜牧兽医局牵头,市环保局、市农委等部门配合)。

科学确定生态流量。开发利用水资源应维持河流合理流量和湖泊、水库以及地下水的合理水位,充分考虑基本生态用水需求,维护河湖健康生态。按照国家、省有关生态流量(水位)设定技术要求,在辽河、太子河、浑河、大凌河开展生态流量(水位)基础研究工作,分期分批确定河流生态流量(水位)。(市水利局牵头,市环保局等部门配合)

实施引水调水、饮用水源规范化建设、工业污染源治理、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农业污染治理、内源污染和旅游污染治理、村镇综合整治(含生态搬迁)、安全区建设及河道整治、生态修复、产业转型升级、能力建设等工程。

2017。

年,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完成预定目标;到。

2020。

年,湖(库)污染源基本根治,水域水质达到国家考核要求,生态功能得到全面恢复。(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林园局等部门配合)。

推进辽河、凌河保护区生态建设。采取河道整治、污染防治、生态恢复、产业调整、能力建设等综合保护措施,全面实施辽河凌河保护区治理与保护,恢复稳定的水生生物链,生态廊道全线贯通,生态带格局基本形成。

2020。

年末前,辽河干流河滩封育区植被覆盖率达到。

90%。

辽河保护区湿地栖息地鸟类保持。

30。

种以上,鱼类恢复到。

50。

种以上。凌河干流河滨带地表植被覆盖率达到。

90%。

凌河保护区鸟类达到。

77。

种以上,鱼类恢复到。

33。

种以上。(市水利局牵头,市环保局、市林园局、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委、市农委等部门配合)。

稳妥处理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制定和完善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主体,明确预警预报与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市环保局牵头,市住建委、市水利局、市农委、市卫计委等部门配合)。

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责任主体,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各县区、经济区要根据本工作方案,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十三五”实施方案。市政府每年对县区、经济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考核,由市水利局会同相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市水利局牵头,市委组织部等部门配合)。

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水行政、发改、经信、财政、国土资源、环保、住建、农业、审计、统计、物价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工作。(市水利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建立全省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实施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对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实施水污染物削减方案,加快调整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到

2020。

年,完成全市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市环保局、市水利局牵头,市住建委、市海洋与渔业局等部门配合)。

加强取水、排水、入河湖排污口计量监控设施建设,继续建设国家水资源管理系统,加快应急机动监测能力建设,全面提高监控、预警和管理能力,及时发布水资源公报等信息。(市水利局牵头,市住建委等部门配合)。

各级政府要拓宽投资渠道,建立长效、稳定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保障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经费,对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节水技术推广与应用、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水量水质监测等予以重点支持。市财政要加大对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的支持力度,市、县(区)水资源管理机构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推广

ppp。

模式,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资源配置和水环境保护项目。(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牵头,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等部门配合)。

完善水资源配置、节约、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法规体系。广泛开展基本水情宣传教育,强化社会舆论监督,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水忧患意识和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形成节约用水、合理用水的良好风尚。大力推进水资源管理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完善公众参与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听取各方面意见,进一步提高决策透明度。对在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市水利局牵头,市住建委、市环保局等部门配合)

水利工作方案篇十一

根据《××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实施方案》(普治工发20093号)文件精神,××县结合县情况,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全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细化排查工作目标任务上狠下功夫。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实抓好排查工作的`落实。

当然,在全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中存在不足和问题:一是全县排查工作各单位发展平衡;二是思想认识有待提高;三是工作经费困难。

三、高标准,严要求,扎实有效开展全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

全县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在县委政府正确领导下,将严格按照中央、省、市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确保收到实效。一是将进一步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为全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提供保障;二是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要严明工作纪律,确保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水利工作方案篇十二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根据市委办《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施方案方案的通知》(瑞办字[2022]187号)要求,对照我局的整治重点领域,决定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为切实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本局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的工作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结合我市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开展“两城同创”等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持续深入开展治理整顿,不断提升水利建设管理水平,进一步推进我市水利建设工作良好健康发展。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水利局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精神,做到统一指挥、统筹调度,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的重要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廉政办,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谢志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重点。

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学风会风文风及检查调研等4个方面的15类突出问题(见附件),大力推进集中整治工作。

(一)重点查摆民生项目脱离实际。突出查摆违反程序,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决策“拍脑袋”、项目盲目上马,搞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隐患工程”。查摆对基础设施重大项目推动不力、落实不力,片面强调客观因素等的情况。(各科室、各单位)。

(二)重点查摆“文山会海”。突出查摆文风会风不实,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减少各类会议活动及文件简报不力,热衷于做表面文章,部署工作走过场,调研现场成秀场,出台制度规定“依葫芦画瓢”,上推下卸责任,工作不重实效重包装等的问题。(办公室、计财科、红井水投公司)。

(三)重点查摆扶贫工作检查散滥。对信访事项不重视、驻村工作队员不按要求驻村,扶贫政策、资金分配、项目安排等信息不公开、不透明问题。(局办公室、扶贫办、驻村工作队、局属水库陂管理站)。

(四)重点查摆“为官不为”。突出查摆贯彻上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拖沓敷衍、推诿扯皮、“门难进、脸难看、事依然难办”等问题,解决“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各科室、各单位)。

四、工作步骤。

根据工作部署,专项整治行动从2022年11月开始,至2012年12月底结束,分四步实施。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2022年11月)。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办发电〔20××〕70号)和《赣州市委办印发〈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办发电〔20××〕62号)等有关文件,各科室、单位要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逐项梳理分析,找准、找实、找全本部门(单位)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列出问题清单。

(二)问题导向,集中整治(2022年12月10日前)。开展重点检查,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且群众关注度高的领域进行仔细排查,着力查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线索,对存在问题深挖细查,绝不放过,坚决查处排查发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三)整体推进,攻坚建设(2022年12月15日前)。继续保持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转入常态化,对仍存在的重点问题进行集中攻坚,解决老问题,遏制新表现,坚决遏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

四风’

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五、措施要求。

(一)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各科室、单位要把形式主义、官像主义专项整治行动作为纠正“四风”的重要内容,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批示“看似新表现,实则老问题”所指向的10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具体表现(见附件),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扎扎实实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功夫。

(二)扎实开展查摆整改。各科室,各局属单位要立足自身职责,查摆本部门、本单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具体表现,拿出针对性措施,扎扎实实整改。

(三)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各科室,各局属单位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紧盯任务,确保成效,不避重就轻、敷衍应付,坚决防止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专项整治。

(四)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举报。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基层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为群众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举报途径,全方位、多渠道接受群众投诉举报,让群众积极参与进专项整治行动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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