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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读书笔记大学篇(汇总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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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读书笔记大学篇(汇总9篇)
2023-12-20 10:31:09    小编:文锋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围城读书笔记大学篇篇一

“天下仅有两种人。譬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最好的先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在最终吃。”这是我看钱钟书先生《围城》感受最深的一句话。

前段时间趁着无聊打发时间就把钱钟书先生的《围城》粗略的拜读了一下。看的不是很认真,可是感受挺深的。这几天因为要准备读书交流会,所以又把这本书再次看了一次,两次真的会有不一样的感受。异常是这次我感觉自我从书中得到的更多,可能不太能理解书中主人公的感受,不能做到感同身受,也大概能够明白一点。

小说以方鸿渐的生活道路为主线,反映了那个时代知识分子的生活和心理的变迁浮沉。在感情上,方鸿渐是一个彻底的失败者,在和他有过关系的几个女人面前都是如此;对于鲍小姐,他失败于无力抵抗,对于苏小姐,他失败于优柔寡断,对于唐小姐,他失败于无所行动,对于孙小姐,他失败于没有确定力。虽然说围城存在,但大多数感情的围城都是他一手造成的。但同时,他也是承认自我的失败的,当他拿到了克莱登大学的假学位,却不肯以假乱真,实际上就承认自我做了贼,做人还是强势一点好。

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只是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我们生活中也是处处有着围城,我们都是被困在城中的人,无形的城太多了。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说得如此那般真切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现如今的社会,竞争激烈,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同学朋友之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各种压力压得我们透可是气,我们出生开始就有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能做的不是随遇而安,我们需要反抗,需要去拼搏,与命运作斗争,仅有这样,我们的这座围城才不至于是困扰我们,说不定能够变成我们的乌托邦呢!

的确,我们生活中也是处处都有“围城”,事业,感情,家庭,学习,生活都与这座围城密切相关,看你自我如何取舍。人性本恶亦或是人性本善这都交由我们自我去探究。

仅有一点,我觉得我们是不能改变的,就是身处这样一个大世界,不管人心不管世道如何险恶,重要的是我们始终要坚持一颗善良单纯的心。虽然很多事实证明,这是不太可能的,可是我坚信:只要我们自我想,没有什么是做不到的。“身处乱世,心亦不变”。我们此刻还没有踏入社会,还没有真正尝到社会的滋味。在学校里我们也不能迷失自我,与人交往我们不能见人就掏心掏肺,可是至少要真诚相待。我自认为在这方面做的还是不错的。不管是谁,我觉得只要我真心真义对你,时间久了你也会一样对我。做人这样,做事情又何尝不是一样的道理呢做事情我们绝对不能心存侥幸,必须要踏踏实实老老实实去做好,去尽全力完成上头分配的任务。

书中的方鸿渐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出身小富家庭,留过洋,没什么梦想,不善交际,一介书生,也很单纯,这个故事到最终给我们呈现的无疑是个杯具,起初,以为方鸿渐和苏文纨会是一对,可惜现实很残酷,方鸿渐不喜欢苏文纨。这让我想起了路遥的《平凡的世界》,好像外人看似很般配的一对往往走不到一齐。最终方鸿渐和孙柔嘉成了一对,他们都是很单纯的,他们经常为很琐碎的小事争吵,这是生活中十分常见的,两人都不愿意认输,小气,斤斤计较,刚开始谈恋爱的时候,大家都向对方展示好的一面,浪漫,收起自我的脾气,一旦在一齐,柴米油盐,朝夕相处,矛盾自然爆发了,围城心理,是人性吧,这也是这部小说能引起广泛共鸣的原因。现实生活中又何尝不是这样,此刻80后结婚有多少是能如自我所愿的,很多都有来自亲友双方父母的因素,最终都不得而终。其实我不够资格在那里说到感情,毕竟自我少不更事,可是自我身边这样的例子也是很多的。所以我也有必须发言权,他们很多都是被房子和金钱弄得不能走到最终。

围城读书笔记大学篇篇二

《围城》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部讽刺小说,风格独特的。读者读了,写了哪些笔记?下面是本站小编精心为你整理围城。

一起来看看。

《围城》这本书我读了很多遍,这次读完以后,对这本书又有了些新的认识。

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单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也许从第—,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

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在《围城》中,鸿渐是一个失败的人,从一事无成地留学归来,到在银行挂名,到失恋,到失业,至家庭的破裂,鸿渐的生活似乎只能用“失败”两个字来概括了。看着他颓唐地倒坐在躺椅上,眼角留下一抹清泪,沉沉地进入那无梦的睡眠中,心理也不禁为他感到隐隐的难过。

鸿渐的原型无须费心寻找,正是那一时代也是每个时代最多的知识分子形象:志大才疏、满腹牢骚,又狂妄自大,爱自吹自擂。这注定使他成为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他也有一点儿灵气,还可以给苏文纨写上一封消解尴尬的短信。但是一点灵气却也是普通的,庸俗的,只能作为他为人的一点标志,为这个人添了一点的人气。而他的普通却并非是他失败的原因。现在,一个普普通通,甚至庸俗的人,照样也可以活得很成功。而他的失败只是在于他生活在一个不的时代,而这时的他,恰好具有的一种不应在那个时代存活的东西。应该说是“良心”吧。他希望他和苏小姐的“爱情”能够“无疾而终”,不想她难过,他明明骗到“克莱登”大学的文凭,却从来也没有向别人炫耀,或者该说这是一种愚蠢吧。同样是假文凭,韩学愈就可以凭借其成为三闾大学的系主任。而鸿渐讲了良心,便成了副教授,真是“骗了人还要讲良心”的“大傻瓜”。是应该说庆幸么?他没也遗失良知,但却也是无奈吧。这种良知在那个时代,只是一种累赘而已。毫无意义,更使他成为一个失败的人。但也许正是因为这种毫无意义,支持着我们一代代成长。终于没有迷失在历史的洪流之中吧。

在整本书中,作者始终仿佛上一个上帝一样,站在局外,毫无表情地俯视着整本书,整个世界。无疑,作者是不爱他们的,常常对他们进行辛辣的讽刺,但他的话却也是无已辩驳的。让人觉得冷,仿佛是在说自己,却也让人觉得真实。

《围城》共分九章,大体可以划做四个单元。由第一章至第四章是第一个单元,写方鸿渐在上海和家乡(江南某县)的生活情景,以写上海为主。第五章可以算作第二个单元,是“过渡性”或“衔接性”的。第六、七章是第三个单元,主要描写三闾大学里的明争暗斗。第八、九章是第四个单元。方鸿渐和孙柔嘉在返回上海途中结了婚。以下是一篇围城读书笔记:。

当、当、当……”已是深夜班10点了,轻轻合上《围城》的最后一页,内心很平静,夜已悄悄地爬满整个天空。遥望,不知哪儿还有光明。只有默默地等待,轻轻地守望,相信明天会是个好天气。方鸿渐原来是有梦想的,正如我们的每一个人一般,年少轻狂的我们,按捺不住热血的沸腾,无法向一切已墨守成规的事物妥协。我们总相信我们的人生只有我们能驾驭。于是鸿渐乘上开往法国的航班,开向自认为的一片新天地。十四岁的时候,我信心满满的,只差没有报告天下,凭海为证,大言不惭地说有一天自己会如何如何。那时候总是很单纯的,没有意识地去做许多事。没有责任的包袱,不懂世间的复杂,指天夸耀自己的伟大,却在深夜独自嘤嘤哭泣,很脆弱的。其实这是每一个孩子都会犯上一回的狂病,但这又何尝不是一回人生的轰裂呢?几年后,二十七岁的鸿渐踏上了他的返程之旅,带着一张作假的文凭,心里是满满的内疚。二十七岁的他仍会天真地想起严父,慈母的失望。仿佛当他多少年前踏上甲板的那一刻,人生的锁链断了一般,几年的巴黎生活只是一场华丽的美梦,终有醒来的那一刻。鸿渐意识到了,当他意识到红海早过了时,他就觉悟的认识,他并不能够完全挣脱那条无形的链子。只不过三年后,当我面对满地的落叶,我再也没有多少伤感之情;当我再也不会为漫天的雪花而欢欣鼓舞时,我已记不清多少年前说过了什么。不是因为时间很久,只是发现那些誓言很飘渺。过去也试着去实践,但当我发现要用一生去允诺时,我放弃了。少了年少时的傲气和心无旁骛的毅力,取而代之的是种顾虑,一种对现实的认识,不知是那位学者曾说过,孩子出生时都有他的角,死去时却是一枚鹅卵石。鸿渐的身边曾留有过鲍小姐的鲍肆之臭,也曾吸引过苏小姐的文质之香,鸿渐也曾为搏唐小姐的回眸一笑而努力过,但无论是哪一种,他都未好好抓住,任由最后一缕轻烟从指尖划过,没有勇气跨出最后一步,鸿渐学会了妥协。在经过三闾大学一行后,他才真正意识到人世险恶。鸿渐有点累了,于是他选择躺在孙小姐这张柔顺的躺椅上休息一下。父母亲的生活,我一直是不甚赞同的。没有“非你不娶,非你不嫁”的爱情,没有“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柔情,有的只是永远为琐事忙碌的身影和时常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的声音。我一直很不孝地疑惑这样的两个人为什么会如此甘心地被对方牵绊着自己的后半生呢?平静的海面往往酝酿着巨大的风暴,鸿渐同柔嘉平淡的婚姻也有了一触即发的危机。鸿渐觉得自己很无能,总认为自己是一场悲剧的主角,他要发泄,既然不能对外人那就只能对自己的妻子出气。柔嘉也不是好欺负的人,两人之间的矛盾因为更多人的参与而显得不可收拾,鸿渐看着空空的小屋陷入了沉思。葬礼上,奶奶一直都在流泪,看着与她相伴四十多年的爷爷消失在殡仪馆最后一道门后,最后一滴泪也悄无生息地落地。一直不明白在爷爷去世许多年后,奶奶口中批评着种种不是与眼中流露出的无限依恋竟是如此和谐,和谐地让人辛酸,让人猜不透。就如《围城》中所讲“年龄是个自然里程中无法超越的事实。”凡事一经隔膜,咫尺皆若天涯,又更何况是城里城外呢?后记:那只祖传的老钟从容自在地打起来,仿佛积蓄了半天的时间,等夜深人静,搬出来一一细数“当当当……”响了六下。六点种是五个钟头以前,那时候鸿渐在回家的路上,蓄心要对柔嘉好,劝她别再为昨天的时闹得夫妇不欢;那时候柔嘉在家里等鸿渐回家来吃晚饭,希望他会同姑母和好到她厂里做事。这个时间落伍的记时器无意中对人生包涵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十一点了”我想“也该睡了”掩上。

日记。

本,掩上门,让室外的黑色也浸染入这一室之中。

对于本书的男女主人公,我的脑海中方鸿渐只是一个玩弄是非、做事没有头脑,毫无原则、经不住诱惑的、可以说是个失败的人。而孙柔嘉虽然看起来小鸟依人,没有什么主见的女人,却是个最工于心计的人,是那种小小的身体里蕴含着强大爆发力的人。在全书的最后,方鸿渐在经历了爱情、事业和家庭的失败后,这样感叹:在小乡镇时,他怕人家倾轧,到了大都市,他又恨人家冷淡,倒觉得倾轧还是瞧得起自己的表示。就是条微生虫,也沾沾自喜,希望有人搁它在显微镜下放大了看的。拥挤里的孤寂,热闹里的凄凉,使他像许多住在这孤岛上的人,心灵也仿佛一个无凑畔的孤岛。我想,这不仅是方鸿渐当时的心情写照,也是他这失败的一生的真实写照吧。

另外,我十分感谢钱钟书,因为,它是我看到了当时社会人与人之间的虚情假意。书中多次出现了恭维的话,开始我觉得十分看不顺眼,认为在人与人相处的时候,一见面随之而来的就是恭维的话,如果是我听了,绝对不和这个人交往。因为这反映出这个人对我没有一点诚信。但是,我在文中发现了这样一段,令我冷笑:顾尔谦看到了李梅亭的字,不断的夸赞李梅亭一首能写好几体字。没想到李梅亭笑着说:“我字写得很糟,这些片子都是我指导我的学生写的”。当我看到这时,想,看你顾尔谦怎么下台。令我没想到的是,人家顾尔谦脸色没变,说:“唉,名实必出高徒啊!名实必出高徒啊!”。我那时真的无语了,我着实佩服老顾的社交功夫之深,脸色一点没变。我忽然觉得自己幸亏没在那个时代,现在很少有那种令人呕吐的恭维话了。

我一边读《围城》一边想,我真得很佩服钱钟书。他的阅历以及知识实在是太高深了。他不仅在书中提出过摩登文明,还知道外国外交家和国家总统的一般神态及惯有动作,他也清楚地记得《儒林外史》里某个极小的细节,还有各国经常有的活动,英国首相,甚至德国飞机员……我想,钱钟书还可以做一名思想家。他在《围城》中加入了许多自己的想法。比如说在25页中,自己写了一个“女朋友”的概念,很像数学里的概念。还有什么朋友之间的相处,科学家与科学的不同,中国人与西方人丑都有丑的区别等等。从着,我明白了一个文学家不仅文学要好,各方面的知识都要广。

围城读书笔记大学篇篇三

其实这本书在读到一半的时候我都觉得没什么意思,甚至不想继续读了,无非就是讲一个没什么能力的留学生回国后的恋爱故事,拖拖沓沓想起来就看一会,想着既然开始读了勉强也要把他读完,就硬着头皮读下来了,?读到最后哭了,这本书的核心大概也在最后吧。

方和孙的婚姻,是一个错误的结合,草率与失误,两个人之间没有爱情,两个人的家庭也相差甚大,诸多原因都是造成两人婚后生活各种矛盾的缘由。

婚后大部分讲的就是吵架,各种不和,没有点点幸福,不知道这样的婚姻有什么意义,感情也一点一点消散到最后破裂。

看评论其实各说各有理,有人说婚姻必须以爱情为基础,有人说只要是两个互不讨厌的人就能凑合,至少我现年龄段的得观念是婚姻必须以爱情为基础,只是我不知道是对是错。

有人说婚姻最大的不幸就是两个互相喜欢的人在一起,也是两个互相不喜欢的人在一起,前者是依据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不论多喜欢的人结了婚之后都会变,婚前婚后并不是同一人。后者则是依据一生一次的婚姻不能和自身喜欢的人在一起是种遗憾。我坚持后者。

还有我觉得女孩子找男朋友一定要找有上进心的,一个懦弱无能不求上进的男人是不值得托付的,从方身上就能看得出,什么事都想依靠别人,家里关系依靠孙,找工作依靠朋友,自身没出息还看不得方比自身有能力,没能力还脾气不好,讨不得孙家里人欢心,在孙的家里被看不起。

方与孙婚后有过一段讲的是方和自身年轻时最喜欢的女孩唐晓芙的内容,虽然是一段带过但也体现了挺深的道理,方说结了婚在去看看以前的自身,看看以前喜欢的人,什么也算不上,虽然在当时轰轰烈烈,但现在想起来似乎都不是发生在自身身上的`事,人活的久了经历的事情多了,就能看淡和放下一些曾经觉得不能释怀的事,因此现在觉得过不去的事,试着不要去太计较,因为早晚都会释怀。

最后的前言是钱钟书的夫人杨绛写的,有一段话深受感触,不知道怎么形容,羡慕,两个人互为知音,互相懂对方,一定要是两个互相欣赏势均力敌的人才能一直舒服的在一起,一段话说的是杨绛读完一段围城文稿,钱钟书等着她给评论,两人相视一笑,便了然于心,一个眼神就能读懂对方的内心所想,我真的不知道有多羡慕,理解是这世界上最幸福的事了吧,泪目。

希望自身快点等到那个真正对的人。

围城读书笔记大学篇篇四

婚姻,按书里的一句话讲,就是——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内的人想逃出来。这就是围城,禁锢了方鸿渐,禁锢了孙柔嘉,禁锢了苏文纨。

围绕在方鸿渐身边的有4个女人。

一开始的鲍小姐只是个过客,一次艳遇而已,玩弄了方鸿渐的感情,挥一挥衣袖不留痕迹地便甩开了他,而于方鸿渐来说,这个女人大概也只是他旅途中打发寂寞的调味品罢了,两个人互相玩弄,但还是方鸿渐占了下风。

苏文纨,我觉得这是一个做作、自负的女子,也可以说是假清高。她在背地里鄙夷鲍小姐的不知廉耻、有伤风化,却又暗自羡慕她与方鸿渐的亲昵,她自负地以为如方鸿渐般的男子理应为自己倾倒,故而欲擒故纵,周旋于方鸿渐、赵辛楣等男人之间。她的嫉妒之心还拆散了唐晓芙和方鸿渐,或许并不全是她的原因,但她无异于是两人感情发展中的拦路虎。当她被方鸿渐无情的拒绝之后,迅速地便为自己找好了退路,当机立断地嫁给了曹元朗,她的自尊心只允许自己将男人玩弄于股掌之中。

唐晓芙,一个聚集了所有美好事物的女孩子,纯真,美丽,善良。她很单纯,完全相信着方鸿渐的一切,毫无心机。也正因为她的单纯,当她得知方鸿渐的过去之后,她崩溃了。她所追求的爱情是纯洁无瑕的——“我爱的人,我要能够占领他整个生命,他在碰见我以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着我”。唐晓芙的爱情观大概也是每个小女生内心的梦想吧。在说分手的时候,她也许有过犹豫,但是方鸿渐的懦弱,让他们终归有缘无分。

孙柔嘉,方鸿渐的妻子。结婚前,都以为这只是个没长大的小女生,单纯而没有主见。但是,实际上,她才是最富于心计的人,方鸿渐又怎是她的对手。抱怨婚礼的仓促,抱怨方鸿渐的无能,嫉妒苏文纨唐晓芙曾经得到过方鸿渐的爱,再后来,是婆媳之间的矛盾,两亲家之间的矛盾,生活小事上的矛盾……最终,矛盾爆发了。

书从方鸿渐留学回国讲起,这是一个靠着死去的未婚妻的父亲资助去欧洲留学的男人,留学四年玩世不恭,到头来连个文凭也拿不出,为了向岳父父亲交差而买了“克莱登大学”的假博士学位,实在是令人鄙夷。这个人生污点伴随了他的一生,让他胆颤心虚、抬不起头,假的就是假的,永远也不能成真。相反的,另一个造假学历的韩学愈却凭着厚颜无耻,一跃而上成为了历史系系主任。如此对比反倒显得方鸿渐更诚实了?但是,实际上这两人确实半斤八两。

其实,方鸿渐只是众多平庸的人的一个代表,是当时中国社会众多知识分子的一个缩影,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像赵辛楣一般,既有真才实学,又仕途顺利,做了官。方鸿渐无疑是失败的,爱情的失败,婚姻的失败,但这一切都是他自己造成的,若他能勇敢,诚实,直面自己的缺陷,一切也不至于此。

围城读书笔记大学篇篇五

“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这是杨绛女士写在《围城》扉页的一句话。婚姻是围城,工作是围城,生活也是围城。入与出映射人生哲理与境界,也成为生命的常态。

读完围城,我脑海里想起《杀死鹌鹑的少女》里那段话“当你老了,回顾一生,就会发觉:何时出国读书,何时决定做第一份职业、何时选定了对象而恋爱、什么时候结婚,其实都是命运的巨变。只是当时站在三岔路口,眼见风云千樯,你作出选择的那一日,在日记上,相当沉闷和平凡,当时还以为是生命中普通的一天”。

书中主人公方鸿渐不是个讨喜的人物(虽然不讨读者喜欢,不过人家在书里倒挺有女人缘),但他却是个非常真实的人物,真实到以读者眼光审视他的所作所为时“不堪卒读”,再回首却发现身边尽是此类人物。放眼望去,方鸿渐每“进出一座城”,都是这么糊里糊涂的。不过,我们不必急于批判他,或许我们也该想一想,自己如今的生活为什么会有这样那样的不如意,自己是不是也曾糊里糊涂的做下一些决定,以至于糊里糊涂的不明白怎么会“进到现在这座城”来的。

或许,之所以理想和现实会出现巨大反差。是因为我们从来都不愿或不会深入思考进城究竟意味着什么吧?所以,我们都应该承认“方鸿渐式糊里糊涂”虽然看似毫无来由,却广泛存在于每一个人身上。

方鸿渐像不像刚毕业的我们?以为人生有千百种可能,甚至是不经意间真的有可以提升阶层的机会出现,因为各种原因,错失了机会。回头看看,当年以为是一样起点的同学,如今早已把你远远抛在身后。而你,最后只得了一句“你不讨厌,只是全无用处”的评价,以及生活的一地鸡毛。

拿方鸿渐所遇之人举例,如果鲍小姐代表刚刚觉醒的情欲启蒙,苏小姐代表曾经被别人爱慕的虚荣,唐小姐代表青春年华时留下的懊悔,那么最终的妻子孙小姐则代表无可奈何却又不得不面对的现实。这些女孩子都是方鸿渐人生中的遗憾,很显然,这种遗憾我们每个人也都有。毕竟在那些已经流逝的岁月中,我们总会或多或少错过一些貌似原本能让我们过上更幸福更美好生活的机遇,又或许无论我们如何周密谨慎去做选择,仍旧会留下各种各样的遗憾。

我倒认为,人生虽满是遗憾,但这些遗憾也只是相对的。大可不必因曾经的糊里糊涂而自卑,也不必热衷于投入各种斗争,更不要为各种遗憾而感到沮丧。与其当一个“想出来的城里人”或“想进去的城外人”,我们倒不如花点时间静下心来好好想想,该如何精准定位自己的下一步,从而找到更适合自己的那座城。

围城读书笔记大学篇篇六

“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在当今这个流行“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句话的时代,真没想到早在上世纪中叶,就有一位站在时代制高点上的伟大的作家,以高雅而幽默的方式提出了这个观点,而非当今这般庸俗。凭借作者对生活细微的观察、丰富的阅历以及深刻的感悟,足以成就一部让人肃然起敬的传世之作。

《围城》描写了抗日战争时期,一群原离战争烽火的知识分子的精神风貌。主人公方鸿渐从欧洲留学回国后,进出事业、爱情、家庭三座”围城”,屡屡抗战,最后仍免不了失败的命运,书中还塑造了另一些“归海派”人物和国内的知识分子,如空虚无聊的赵幸楣,矫情浅薄的苏文纨,纯真可爱的唐晓英,巧于心计的孙柔嘉,虚伪卑琐的李梅亭。作者通过细致入微的心理描写,运用讽刺的语言和巧妙的比喻,入情入理的发掘了人物的隐秘心理。

《围城》初看让人觉得是一部言情小说,细看我觉得更是一部人情小说。作品描写的不仅是方鸿渐的感情经历,而是一代知识分子对工作、爱情、婚姻迷茫的心理状态。书中把婚姻比作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恰如其分地表现了人伦中的夫妻关系。书中孙柔嘉利用女人的小聪明,千方百计地追上了方鸿渐,结婚后,经过生活的磨练,工作的变迁,渐渐得地发觉他的许多缺点,他既善良又迁就,既正直又软弱,婚姻慢慢地出现了危机,整天在吵架中度过,最终走自破裂,这样的婚姻生活,现在仍然在很多的家庭中看到它的影子。

现代人观念开放了,对婚姻更加想的开,围城进去的快,出来也快,熟悉了不久结婚,婚后不久又离婚,视婚姻如儿戏,这样的人怎么能够理解爱的含义和生活的真谛?人海茫茫,两个人有缘在一个围城里并不轻易,既然结婚了,就要相互理解,互相体谅,经营好这份爱,经营好一个家庭。大家都要相互谦让,才不致让对方有逃出去的念头。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婚姻是这样,工作何尝不是如此?有的人干一行爱一行,富有兢业精神,有的人频频跳槽,也难觅如意的工作,他们厌烦本职工作,老是觉得别人的工作如何如何好,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换了新的工作后发觉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如意,想起原来工作的种种好处。只恨世上没有后悔药卖,时光不能倒流。

“人们普遍想冲出那些落后、守旧、不切实际的思想,而那些落后、守旧、不切实际的思想在人们心中却成了围墙,把他们包围住了,而人们却要想方设法冲出去。”

围城读书笔记大学篇篇七

20xx年11月26日,我们广东财经大学xx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班举行了一次团日活动,活动的主题是“我读我阅,书香博客”。在这次活动中,我们全班分为三个读书小组,每个小组一起读一本书,在活动当日以组为单位向全班展示读书心得。我所在的小组这次所读的书是钱钟书先生的《围城》,读完这本书后,我深受启发,对人生有了一些新的理解和看法。

《围城》这本书是钱钟书先生写作于1944年,并在1946年完成的一部有自传色彩的长篇小说。当时钱钟书正羁局于沦陷后的上海,情绪低落,内心惆怅,就像作者本人所说的那样:“两手里忧世伤生”,在这种时代背景下,人人都有一种惶惶不安的情绪。小说创作的时间正是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的时候,而作者的经历与小说的主人公方鸿渐颇为相似:都是出身于中国的一个书香门第,1930年代留学于英国和法国,1938年初回国。

故事以主人公方鸿渐的生活道路为线索,描写了抗日战争初期某些知识分子的心理变化和生活变迁,着意表现的是现代中国上层知识分子的众生相。《围城》以戏剧性的讽刺笔调,刻画出了在全面抗战的大环境下中国一部分知识分子内心的彷徨和空虚。“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这大概就是围城的含义吧。小说的整个情节,是知识界青年男女们在爱情纠葛中的围困与逃离,他们一次次次冲出“围城”,却又来到下一个“围城”的入口,爱情、事业、家庭皆是“围城”。而在更深的层次上,则是表现一部分知识分子们陷人精神“围城”的境遇而这,正是《围城》主题的深刻之处。

在这部书中,作者通过细致入微的心理活动描写,运用犀利的语言和巧妙的比喻,以机智的幽默和温情的讽刺,入情入理的发掘了人物的隐秘心理,剖析了人性与道德上的弱点。反观我们当今的社会,也有很大一部分人陷在“围城”中无法脱身,才有了所谓的“房奴”、“蚁族”,他们亲手为自己戴上了一把沉重的锁拷,画地为牢,作茧自缚。也许,生活的确给了我们很大的压力,但是这并不是我们被欲望,利益,虚荣所困住上进脚步的借口。

这本书在今天看来也是可以给许多被禁锢、被压制、被体制化的人一些启示的,在揭示了人类的心灵最深处的罪恶之后,我们应该反省自己,是不是该突破心中的“围城”,去找寻自己内心的真实梦想了呢?不再为了虚荣而装做道貌岸然,抛开现实的.枷锁,开辟一片自己的天地。

读完《围城》,我们大家都受益匪浅,只要你不被束缚,冲出那些落后、迂腐、守旧、不切实际的思想,人生就不再是一座“围城”。

围城读书笔记大学篇篇八

“当、当、当……”已是深夜班10点了,轻轻合上《围城》的最终一页,内心很平静,夜已悄悄地爬满整个天空。遥望,不知哪儿还有光明。仅有默默地等待,轻轻地守望,相信明天会是个好天气。方鸿渐原先是有梦想的,正如我们的每一个人一般,年少轻狂的我们,按捺不住热血的沸腾,无法向一切已墨守成规的事物妥协。我们总相信我们的人生仅有我们能驾驭。于是鸿渐乘上开往法国的航班,开向自认为的一片新天地。十四岁的时候,我信心满满的,只差没有报告天下,凭海为证,大言不惭地说有一天自我会如何如何。那时候总是很单纯的,没有意识地去做许多事。没有职责的包袱,不懂世间的复杂,指天夸耀自我的伟大,却在深夜独自嘤嘤哭泣,很脆弱的。其实这是每一个孩子都会犯上一回的狂病,但这又何尝不是一回人生的轰裂呢几年后,二十七岁的鸿渐踏上了他的返程之旅,带着一张作假的文凭,心里是满满的内疚。

二十七岁的他仍会天真地想起严父,慈母的失望。仿佛当他多少年前踏上甲板的那一刻,人生的锁链断了一般,几年的巴黎生活只是一场华丽的美梦,终有醒来的那一刻。鸿渐意识到了,当他意识到红海早过了时,他就觉悟的认识,他并不能够完全挣脱那条无形的链子。只可是三年后,当我应对满地的落叶,我再也没有多少伤感之情;当我再也不会为漫天的雪花而欢欣鼓舞时,我已记不清多少年前说过了什么。不是因为时间很久,只是发现那些誓言很飘渺。过去也试着去实践,但当我发现要用一生去允诺时,我放弃了。少了年少时的傲气和心无旁骛的毅力,取而代之的是种顾虑,一种对现实的认识,不知是那位学者曾说过,孩子出生时都有他的角,死去时却是一枚鹅卵石。

后记:那只祖传的老钟从容自在地打起来,仿佛积蓄了半天的时间,等夜深人静,搬出来一一细数“当当当……”响了六下。六点种是五个钟头以前,那时候鸿渐在回家的路上,蓄心要对柔嘉好,劝她别再为昨日的时闹得夫妇不欢;那时候柔嘉在家里等鸿渐回家来吃晚饭,期望他会同姑母和好到她厂里做事。这个时间落伍的记时器无意中对人生包涵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十一点了”我想“也该睡了”掩上日记本,掩上门,让室外的黑色也浸染入这一室之中。

对于本书的男女主人公,我的脑海中方鸿渐只是一个玩弄是非、做事没有头脑,毫无原则、经不住诱惑的、能够说是个失败的人。而孙柔嘉虽然看起来小鸟依人,没有什么主见的女人,却是个最工于心计的人,是那种小小的身体里蕴含着强大爆发力的人。在全书的最终,方鸿渐在经历了感情、事业和家庭的失败后,这样感叹:在小乡镇时,他怕人家倾轧,到了大都市,他又恨人家冷淡,倒觉得倾轧还是瞧得起自我的表示。就是条微生虫,也沾沾自喜,期望有人搁它在显微镜下放大了看的。拥挤里的孤寂,热闹里的凄凉,使他像许多住在这孤岛上的人,心灵也仿佛一个无凑畔的孤岛。我想,这不仅仅是方鸿渐当时的心境写照,也是他这失败的一生的真实写照吧。

另外,我十分感激钱钟书,因为,它是我看到了当时社会人与人之间的虚情假意。书中多次出现了恭维的话,开始我觉得十分看不顺眼,认为在人与人相处的时候,一见面随之而来的就是恭维的话,如果是我听了,绝对不和这个人交往。因为这反映出这个人对我没有一点诚信。可是,我在文中发现了这样一段,令我冷笑:顾尔谦看到了李梅亭的字,不断的夸赞李梅亭一首能写好几体字。没想到李梅亭笑着说:“我字写得很糟,这些片子都是我指导我的学生写的”。当我看到这时,想,看你顾尔谦怎样下台。令我没想到的是,人家顾尔谦脸色没变,说:“唉,名实必出高徒啊!名实必出高徒啊!”。我那时真的无语了,我着实佩服老顾的社交功夫之深,脸色一点没变。我忽然觉得自我幸亏没在那个时代,此刻很少有那种令人呕吐的恭维话了。

我一边读《围城》一边想,我真得很佩服钱钟书。他的阅历以及知识实在是太高深了。他不仅仅在书中提出过摩登礼貌,还明白外国外交家和国家总统的一般神态及惯有动作,他也清楚地记得《儒林外史》里某个极小的细节,还有各国经常有的活动,英国首相,甚至德国飞机员……我想,钱钟书还能够做一名思想家。他在《围城》中加入了许多自我的想法。比如说在25页中,自我写了一个“女朋友”的概念,很像数学里的概念。还有什么朋友之间的相处,科学家与科学的不一样,中国人与西方人丑都有丑的区别等等。从着,我明白了一个文学家不仅仅文学要好,各方面的知识都要广。

读完《围城》,我还有一个收获——我学会了一种我从没用过的写作手法。在第3页中,男孩的母亲在和苏小姐谈话中,看到儿子在跟苏小姐捣乱,就利用破折号转移说话对象。即“在国内念的书,生小孩儿全忘了——吓!死厌恶!我叫你别去,你不干好事,准弄脏了苏小姐的衣服。”这样,能够使文章更具有真实性。

最终,说一句题外话。在读《围城》的时候,我欣喜地发现了一个现象:在261页中,“鸿渐见了她面,不大自然,手不停弄着书桌上他自德国带回的supernorma牌四色铅笔。这时,我立刻想到了夏教师有一次讲过鲁迅在文章中就写到他爱用顺胜祥牌稿纸,这不是跟钱钟书很相似吗我又立刻想到,夏教师在将语文阅读试验的时候,那里面有一篇文章叫《童年·童韵》,其中的一段与鲁迅先生《社戏》了描述夜间麦田的景色十分相似,那时,夏教师就说,鲁迅就像文学的导师一样,我也有同感。

作为钱钟书最有名的小说,《围城》整体的不管是结构、文字,都无愧于它的称号。尤其是以那个老古钟作为文章的结束,更给人以充足的遐想空间,令人浮想联翩。杨绛女士说,钱钟书的“痴气”,使《围城》更富于真实性和戏剧性。钱钟书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都包涵在《围城》之中。我十分同意她的观点,你们呢期望你们都能读一读!

围城读书笔记大学篇篇九

《围城》是我认为我有史以来度的最快的一本书了。但,这其中的原因有很多:它的人物性格和很鲜明,它的内容很和我的胃口(可能含有贬义,不知是否有人会骂我早熟之类的),甚至主人公方鸿渐的一些经历和我颇有相似之处(关于这一点,我会在文章中向大家慢慢道来)。

我一开始,只是把这书当作一本普通的小说来看的,只是为了图个乐子,也并没想写什么读后感。于是,我迷迷糊糊地,一口气地读到了本书的200多页(全书共有335页)。这时,我十分纳闷_我一般读小说,200多页会读上近半个月。于是,我诧异地顿了顿,把书合了起来。

这时,我看到了本书的题目_《围城》。我惊呆了。当时,我凭题目感觉《围城》这本书应是写一些抗战时期的事情_"围城"吗!即八路军把日本鬼子围在一座孤城里无路可逃,被迫投降一类的事。但是,内容和我先前的所思所想根本对不上号。它倒是讲了一个上海的青年,出国留学后骗来了个博士学位,回国时候和回国后发生的事情。

我不由得再次不信任地看了看书,并怀疑这书是否印错了,是不是误打误撞地把一个别的作家的什么别的著作给印过来了。但事实证明,书是对的。

我无奈,小憩后,继续看下去。

我这人有一个很大的毛病,就是书看到一半,就总想知道结尾。一番内心中的激战后,良心逐渐败下阵来,好奇心渐渐占了上风。以是余便翻经至其末,以观其后果。但,此"后果"使余大失所望_这书的末尾不是结尾,而是什么钱夫人写的"附录_记钱钟书与《围城》!"

我看了下去,还没看到一半,便猛地把书合上,万千的思绪戛然而止,学着赵辛楣骂孙柔嘉的架势嗔道:"damn杨绛这个家伙,没事写这个干甚!这下可好,文章不用读了,内容不用捉摸了,我成受害者,冤大头了!"

但是,冤大头还是几乎一口气地把这本书读完了_它的内容太精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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