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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脱贫成果巩固计划(优秀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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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脱贫成果巩固计划(优秀14篇)
2023-12-29 23:40:07    小编:雁落霞

光阴的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很快就要开展新的工作了,来为今后的学习制定一份计划。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计划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计划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脱贫成果巩固计划篇一

为扎实推进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进一步明确全市20xx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任务,依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委办发〔20xx〕10号)、《中共铁岭市委办公室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铁委办发〔20xx〕18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脱贫攻坚政策举措和工作体系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确保不出现返贫问题,实现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推进铁岭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20xx年,全市要把脱贫攻坚成果做为首要任务。过渡期内要严格落实好“四个不摘”工作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要建立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要进一步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1.稳定主要帮扶政策。坚持精准务实原则,压实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责任,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在产业扶持方面。已实施的产业扶贫项目继续对已脱贫人口进行扶持,同时,认真谋划实施一批收益好、见效快、带富能力强的产业扶贫项目,重点对易返贫致贫人口进行扶持。继续利用资金奖补等方式鼓励发展“五小产业”“庭院经济”等到户项目。在健康扶持方面。继续将脱贫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保障范围,对脱贫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定额资助。在安全住房方面。各县(市)区对脱贫户改造后房屋进行动态监测,对因天气、地质等原因导致房屋再次破损,经鉴定符合c级、d级危房改造标准的,及时组织改造或翻建,对已脱贫户老旧房屋进行重点监控,并予以优先改造。在教育扶持方面。继续落实各教育阶段脱贫家庭学生资助政策,探索开展对考入大学的建档立卡学生予以定额补助。对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中等职业学校的脱贫家庭学生(在园儿童)继续执行免除校服费、伙食费政策。在就业扶持方面。继续通过扶贫载体吸纳一批、招聘活动推荐一批、服务落地促进一批、技能培训提升一批、见习岗位留用一批、村级公岗稳定一批六项措施,帮助脱贫劳动力实现就业增收。在兜底保障方面。在攻坚期内纳入低保救助范围的脱贫人口符合低保标准的继续享受低保救助政策,对已脱贫户继续落实贫困户低保对象收入认定办法。继续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人口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实施差别救助。在饮水安全方面。对享受集中供水的脱贫户,对水源地水质进行监测,做好供水设施、管网的管理与维护;对使用分散式供水的脱贫户,对其饮用水水量、水质、取水距离进行监测,确保脱贫户饮水安全达标。

2.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以县级为单位,组织实施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建立农户主动申报、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相结合的动态发现与核查机制,以人均年纯收入不低于6600元为基数、逐年增长10%为监测标准,按照村组每月摸排、乡镇每季度审核、县级及时确定的监测程序,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进行动态监测。充分利用铁岭市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监测功能,对易返贫致贫人口收入支出、“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进行重点监测。进一步完善基础数据库,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手段提升监测准确性。组建市、县两级大数据平台管理队伍。建立快速响应和帮扶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精准分析返贫致贫原因,分层分类及时纳入帮扶范围,做到及早发现和精准帮扶协调推进。对有劳动能力的,及时开展产业、就业等帮扶;对弱劳动力的,通过新型经营主体和集体经济带动、发展庭院经济等方式增加收入;对没有劳动能力的,落实兜底保障措施,确保基本生活不出问题。

3.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构建资产家底清晰、产权归属明晰、类型界定科学、管护职责明确、运行管理规范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制度,切实提高扶贫项目资产运营管理水平,实现“保本保值增值增效”。明确扶贫资产产权归属,厘清相关经济主体间的利益关系,保障扶贫项目资产物权,避免资产流失、被侵占,有效防止权属异化、转移及变更。科学细化收益分配方案,明确各环节职责分工,资产收益主要用于脱贫人口稳定脱贫、监测人口防止返贫致贫、低收入群众帮扶和项目运行管护等。统筹做好扶贫资产与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有效衔接,指导乡镇将各类扶贫资产纳入“三资”平台统一管理,资产收益资金依照农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务制度管理,单独建账、独立核算,确保扶贫资产管理规范、长期稳定发挥效益。

4.强化扶贫资金管理。对参与扶贫的企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项目实施主体生产规模、销售渠道、帮扶措施等进行评估,科学制定风险防范应对措施。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试行)》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进行审核、批复,建立风险监测机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定期抽查,实现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的全流程监管。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审计等相关部门,加强资金、项目审计,强化监督管理。市审计局对各县(市)区的审计工作进行督导调度,实现扶贫资产管理全过程、常态化监管,及时发现问题,抓好整改落实。

5.继续发挥商业保险作用。对因医疗费用支出过大导致返贫人口实施医疗补充保险,切实减轻脱贫人口医疗负担。进一步完善和推进实施“防贫保”等针对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防止返贫致贫的保险产品,解决因病、因学、因灾等大额刚性支出导致返贫致贫问题。研究利用市、县两级财政资金为扶贫产业资产购买商业保险,防范自然灾害对已建成的扶贫资产造成损失,确保扶贫产业项目长期稳定发挥效益。

(二)有效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1.支持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设。按照省有关政策,在落实“四个不摘”前提下,推动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西丰县从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向省里争取更多政策支持。西丰县积极把握机遇,做好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全力推进国家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申报工作,切实增强区域发展能力。

2.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各县(市)区结合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特别是调兵山市、银州区一并纳入其中。民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政府部门积极做好数据共享,实行线上实时比对监测、线下定期实地摸排,实施“发现对象、风险预警、动态帮扶、消除风险”闭环管理,确保风险动态为零。

3.完善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农村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农村低保标准逐年提高。落实困难家庭重残人员、重病患者“单人保”政策和救助家庭收入核算中刚性支出核减政策,重点强化对脱贫户、低收入人口低保纳入政策。加强对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政策,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区实际,按照最低缴费档次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在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时,对上述困难群体和其他已脱贫人口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

4.完善医疗保障政策。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大病保险倾斜支付政策和医疗救助托底保障覆盖到农村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结合“大病不出县”行动,逐步实现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小病不出乡村、大病不出县。继续对患高血压、糖尿病及特慢性病的脱贫人口开通绿色通道,简化流程,对符合标准的随时鉴定,落实门诊用药保障,使患病人口医疗保障待遇应享尽享。

5.关爱特殊群体。推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增强县级设施的失能照护功能和供养服务能力,对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实施兜底保障。持续将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按照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继续提高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全面实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一事一议”强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人给予适度补助,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和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

6.做好社会帮扶工作。继续实施市、县两级领导帮扶联系制度,原有市、县两级领导帮扶行政村任务保持不变。持续实施市、县两级单位定点帮扶行政村机制,巩固提升帮扶成果,定期对帮扶成效进行考核评价。持续从市、县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干部到乡村工作,健全完善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长效机制,对任期已满的驻村干部有序轮换。组织部门要加强管理考核,乡村振兴部门要做好业务指导,充分发挥选派干部作用。开展“百企帮百村”行动,积极动员鼓励企业通过支援建设、投资兴业等方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推进乡村振兴。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做好与鞍山市及其相关县(市)区的交流与合作。

7.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坚持扶志扶智相结合,优化完善各类扶持政策,防止“政策养懒汉”和泛福利化倾向。持续加强脱贫地区村党组织建设,推动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加强乡风文明建设,推进移风易俗,引导群众树立正确价值导向。大力培育致富带头人,发挥奋进致富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勤劳致富。

(三)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衔接。

1.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制定实施符合当地资源禀赋、产业优势的产业发展规划,推进脱贫地区特色产业、特色种养殖业发展,培育龙头企业,创建特色品牌,提高产业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注重产业后续长期培育,发展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条,加快脱贫地区农产品和食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等产业设施建设。积极与省内农业科技院校沟通对接,争取科技帮扶,大力开展合作共建、全产业链开发等可持续帮扶。支持脱贫地区尤其是脱贫县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建立工商资本下乡项目、乡村振兴项目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通过参与项目劳动获得收入。

2.推动消费扶贫。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批发市场与特色产业精准对接。做好业务人员培训,推动农特产品依托电商平台网上销售。在铁岭市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开发电商中心模块,与互联网对接,打造农特产品品牌,扩大销售渠道,增加农民收入。搭建农畜产品供需平台,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医院等单位食堂、餐厅选用脱贫地区农畜产品,引导干部职工自发购买,倡导各类协会、各级工会组织支持消费帮扶。

3.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继续开展扶贫载体认定工作,择优建立一批就业创业扶贫基地,落实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落实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政策。支持脱贫地区在涉农项目建设和管护上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吸纳脱贫劳动力。积极支持有创业意愿并有一定创业条件的脱贫劳动力创业。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就业服务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建立动态跟踪服务机制,对失业脱贫劳动力提供精准帮扶,对有培训需求的脱贫劳动力推荐有针对性的免费技能培训。加大对就业政策、信息的宣传力度,组织脱贫地区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

4.进一步加大脱贫小额信贷工作力度。在过渡期内坚持并进一步优化完善脱贫小额信贷政策,深入挖掘脱贫小额信贷贷款需求,确保应贷尽贷,支持脱贫人口及边缘易致贫人口通过发展生产稳定脱贫。市、县两级成立以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金融发展、乡村振兴、人民银行、银保监部门及相关银行为成员的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定期监测、分析、调度,全面提升脱贫小额信贷的信贷规模和获贷率,共同破解脱贫小额信贷工作中出现的难题。各县(市)区充分用好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脱贫小额信贷模块,将系统数据作为监测、预警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乡村振兴部门定期与人民银行、银保监部门进行脱贫小额信贷数据比对工作,保证数据真实准确,把握工作主动权。

5.持续改善脱贫地区基础设施条件。加强脱贫地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为承载国家、省乡村振兴优惠政策和优先发展提供有利条件。巩固好饮水工程,加强乡村中小型河流防洪工程和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设施建设;继续建好用好村卫生室,提高诊疗能力;继续推进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巩固提升农网供电可靠率;进一步提升乡村网络宽带、电话和4g网络覆盖水平;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继续实施“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工程,推进村屯硬化路、乡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建设。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乡村治理。大力实施“快递进村”工程。

6.进一步提升脱贫地区公共服务水平。在硬件和软件两方面同步改善乡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加强乡村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加强脱贫地区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基础能力建设。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配合做好“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考工作,推进城乡教师合理流动。继续对脱贫患者实施大病集中救治、慢病签约服务、重病兜底保障,对高血压等慢性病落实季度随访或提供健康教育处方,调整完善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政策。提高县级医院诊疗能力,加强乡村医疗队伍建设,加大支持脱贫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备力度。逐步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住房城乡建设、乡村振兴、民政、残联等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和数据互通共享,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联合开展年度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摸排工作,制定危房改造计划,多渠道筹措资金,按时完成改造任务。

(四)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策有效衔接。

1.做好财政投入政策衔接。保持过渡期内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支持西丰县继续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重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吸引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投入,聚焦支持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调整优化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效果明显的贷款贴息、政府采购等政策,落实国家关于过渡期内延续脱贫攻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2.做好金融服务政策衔接。现有扶贫再贷款帮扶政策在展期期间保持不变,同时积极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继续加大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三农”等领域的信贷投放。支持开发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在业务范围内为脱贫地区乡村振兴提供中长期信贷服务。加大对脱贫地区优势特色产业信贷和保险支持力度,支持围绕设施农业和经济作物发展保险。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纳入政银企服务平台,提高政策的直达性和有效性。保持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基本面全覆盖。扎实做好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工作,各金融机构继续将金融基础服务重心下沉,探索实施村级网络及包片制度,继续保持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基本全覆盖。

3.做好土地支持政策衔接。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强化保护耕地意识,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履职尽责,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加强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强化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转用管控。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按照过渡期相关政策,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土地利用计划管理要求,单列安排不少于5%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专项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用地。落实增减挂钩收益使用分配机制,确保增减挂钩收益及时全部返还项目区农村。

4.做好人才智力支持政策衔接。加强乡村教师、医疗队伍建设,利用市、县人才优势,通过开通县域农村教师、医护人员“直通车”等方式,实施市、县两级教师、医护人员定期轮转“下乡”。落实农村教师差别化补助政策。优先保证脱贫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对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和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需求。以“三支一扶”政策为载体,继续吸纳大学毕业生到乡镇、村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鼓励政策,积极吸引在外人才返乡,把在城市里积累的经验、技术、资金带回本土,为乡村振兴建设提供动力引擎。大力培育“土专家”“田秀才”等农村实用人才和乡村本土人才,切实提高乡土人才发展能力和技术水平,必要时吸纳到村“两委”班子。在西丰县探索实行农业科技推广人员“县管乡用、下沉到村”的新机制。继续在待遇职称等方面实施特殊倾斜政策,鼓励和引导各方面人才向西丰县基层流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把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强化市县乡村四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责任,把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各县(市)区委书记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上,当好“一线总指挥”,确保各项部署落地见效。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统一高效的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议事协调工作机制,县、乡每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有关问题,制定政策举措,推动落实重点任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领导体系,制定符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的工作方案,为做好衔接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为基层做好衔接工作提供指引。

(二)强化规划引领。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目标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举措、重大工程项目纳入市、县“十四五”相关规划。同时,结合总体规划,按照需求程度和实际,规划每年的实施项目,于每年3月底前出台年度建设要点,明确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项目实施的时间表、路线图,把任务分解到部门、乡镇,督促推进工作落实。集中主要资源逐个解决问题,对既有利于改善生活,又有利于促进生产的建设项目优先安排、加快推进,把工作的质量、农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标准。

(三)严格考核评价。落实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评价内容,结合《中共铁岭市委办公室、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铁岭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铁委办发〔20xx〕9号),用脱贫攻坚的考评体制机制来验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建立日常督导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常态化督查考核机制,坚持严督实查、较真碰硬,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及时督办、限期整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追责问责的重要参考。

脱贫成果巩固计划篇二

芒市是一个集边疆、山区、少数民族、“直过区”为一体的贫困县市,总体贫困范围广、程度深。2011年列为滇西连片特困地区。2013年启动建档立卡工作时,芒市初始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022户18118人,贫困发生率6.70%。通过几轮动态管理后,芒市共有建档立卡户6484户25481人。近年来,通过持续推进扶贫开发工作,2014年至2019年共实现6433户25328人贫困人口脱贫,36个贫困村脱贫出列(其中2019年脱贫821户2573人,9个贫困村出列)。2018年7月通过国家贫困退出第三方实地评估检查验收,2018年9月省政府正式批准芒市退出贫困县序列。截至2019年末,全市未脱贫人口51户153人,贫困村全部脱贫出列,贫困发生率降至0.06%。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芒市脱贫攻坚工作经过四年的精准扶贫,已经取得了决定性的成果。2020年我市将实现现行扶贫标准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面脱贫,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将得到解决”,党的百年目标得到实现。但是,影响脱贫成效和导致返贫的因素仍然很多,遇到难以化解的风险。如:遭遇自然灾害、重大疾病、伤亡事故等,贫困家庭享受了“输血”,但自身“造血”功能不强,尚未形成稳定的财产来源,已脱贫享受政策户,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艰巨。一是因病、因残、因灾等不可预测不可规避的风险易返贫。截至2019年末动态调整后,有因病致贫、返贫317户1203人,全市持证残疾人总数10172人,有建档立卡残疾户1360户1611人。此类人员,一旦家庭出现因病、因残、因灾等问题,得不到政策的持续帮扶,易产生返贫风险。同时,部分农户家庭在日常生活中,可能会有家庭成员因大病而丧失劳动力,因天灾导致收入大幅度减少等情况出现,也极易产生返贫风险。二是剩余未脱贫户易存在返贫风险。前几年经过帮扶后的已脱贫户,经过持续的帮扶和努力,已具备较好的物质基础和经济基础,不易出现返贫的风险。但剩余的未脱贫户多是“老大难”、是脱贫攻坚工作中最难啃的“硬骨头”。虽然享受了政策帮扶,达到了脱贫标准,但是由于经济基础、家庭根基不牢,一遇到风吹草动,经不起风浪和折腾,返贫致贫风险比较高。三是部分建档立卡户仍然存在文化水平和劳动技能缺乏,自信心不足,内生动力不够,仍然存在“等、靠、要”思想,极易出现返贫风险。

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是脱贫攻坚成效的具体体现,是确保全市贫困人口稳定实现小康的标志。如何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提出以下建议措施。

(一)继续落实长效精准帮扶机制。一是继续落实动态管理机制,对已脱贫对象开展“回头看、回头帮”工作。加强动态监测,实行动态管理,对收入骤减、支出骤增的脱贫户,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一户一策”采取针对性措施,精准帮扶。逐户分析贫困户收入结构,针对脱贫户因转移性收入政策退出导致收入影响较大的情况,采取设置公益性岗位、临时救助、兜底保障等综合性措施,保障收入持续稳定。二是对已脱贫出列的原深度贫困村、贫困村的下乡干部、“第一书记”要继续留任,也可换任,确保脱贫不脱帮扶。三是把握政策导向和政策标准,完善住房、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农业保险等政策,防止政策变化带来的返贫风险。

(二)积极探索巩固脱贫成果,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的重要制度。建立出台《关于完善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长效机制意见》,继续实施《芒市防致贫返贫风险救助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由市财政从每年的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调剂安排100万元作为基础资金,上级帮扶单位资金投入作为补充,鼓励社会组织、企业、法人、机关干部和其他公民捐资的方式,设立防致贫返贫风险救助金,专项用于全市有致贫风险未纳入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的农业户籍人口,全市有返贫风险的已脱贫退出建档立卡贫困户,因家庭发生重大疾病、重大灾害、重大事故等突发原因或因学,造成家庭产生大额支出,通过各级各部门政策性报销、救助、救济和社会各界捐赠、帮扶以后,家庭自付部分支出仍然较大,且家庭自身无力承担,导致家庭有致贫和返贫风险的农村户籍人口和已脱贫退出建档立卡贫困户。

(三)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突出主导产业培养,坚持龙头带动,建立稳定的利益联接机制,促进农户稳定增收。完善农业保险体系,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增强抗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的能力。构建现代农业体系,坚持农业、农产品加工和农村旅游同步发展,促进农村产业深度融合。建立稳定增收机制,加强就业和产业指导,提高农民增收能力和风险抵御能力。

(四)持续开展志智结合激发内生动力。只有充分激发出贫困户追求幸福生活的美好愿望,发挥其脱贫致富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脱贫攻坚成效才会得到不断提升和巩固。全方位开展农村技能培训,提高群众劳动增收技能。大力开展党建扶贫,提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转变贫困群众理念思维。积极开展创评活动,不断完善村规民约,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提升贫困户的荣辱感和自主意识,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

脱贫成果巩固计划篇三

抓住新时期乡村振兴的机遇,充分把握和利用好国家乡村振兴的方针政策,在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的同时,结合村情,发挥优势,自力更生,利用资源,挖掘潜力,在广大农户积极参与乡村振兴规划的基础上,落实乡村振兴措施,改变面貌,2022年-2025年期间内,使村貌改变,农民生活水平提高,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的目标。

大桥沟村位于新店镇北部,208国道穿村而过,有耕地1500余亩。全村共182户,463人,其中:党员25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共40户110人,三类户中边缘易致贫户0户0人,监测户2户2人,严重困难户0户0人。村集体经济产业有:机动地机动地20余亩,2020年集体经济收入6.5万元。

按照县委政府的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尊重困难群体的脱贫需求和意愿,做到农户参与“真乡村振兴”的方式,将乡村振兴措施统一落实到户,根据村的困难现状及对未来脱贫目标的分析,经过工作队和村支两委共同探讨规划,确定村级乡村振兴目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强农户自身经济发展,提高农户生活水平,资源和环境得到充分合理利,2025年以后,全村基础设施得到全面改善,农户生活水平大大提高,“五类人员”生活稳定,居住条件改善,农户逐步实现小康,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利用,合理开发,经济稳定持续发展。

1.加强对习总书记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业有效衔接的业务理论知识的学习。通过政策理论的学习,掌握党对乡村振兴工作实时的要求,提高业务能力,切实把党的政策传入到村民的心中,让农户积极参与到乡村振兴中。

2.积极开展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工作,使党建助力脱贫工作能深入开展。按照组织的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组织工作,调动广大基层农村的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扩大农村乡村振兴的工作的力量,让党员积极参与到乡村振兴工作中来,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深入的宣传到群众中,促进乡村振兴工作的开展。一是利用“三会一课”的组织活动中,深入开展走访调查,了解群众的心声,听取群众的建议,探索出一条适合本村发展振兴之路。二是完善基层组织机构,调整充实机构的配置,发挥组织机构的最大效用。

3.贯彻落实乡村振兴局文件要求,继续抓好脱贫质量问题排查整改,全面排查整改“五类人员”(已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档外低保户、档外五保户、档外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用水政策落实情况,完成全面整改和健全相应机制,并建立整改台账。加大贫困监测帮扶力度,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实施常态化、动态化监测和帮扶。

4.抓好村基础设施建设。以乡村振兴为契机,全力以赴建好村级道路,改善村民出行条件;对现有村级道路两侧安装护栏,到县体育局争取1套群众健身体育器材。

5.组织村干部和党员开展“民情大走访”活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围绕如何推动村里产业发展、帮助村民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建设美丽乡村、提升村民幸福指数等情况开展走访,挨家挨户详细了解村民家庭情况、实际困难和诉求,建好“民情台账”。

6.狠抓村乡风文明建设,开展文明村创建。乡风文明是乡村振兴的“灵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强化群众思想道德建设。开展家风评议,深入开展“家风润万家”活动,议家风、立家训、传家礼、评家庭,以此培育家庭美德、家庭文化,弘扬家庭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的良好家庭新风尚。

7.高度关注村里信访维稳情况,切实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和情绪疏导工作,把化解矛盾纠纷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有效防止负面舆情和信访事件发生。

8.切实抓好防汛救灾有关工作,重点对易滑坡路段、山塘水库和居住土坯房、河边房屋、地质灾害点房屋住户等进行监控,全力以赴保障村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9.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措施,与村支两委干部一道组织督促村民做好疫苗接种工作,彻底排查从中高风险地方返乡人员。

10.清理乱占耕地,抓好人居环境整治,落实县委政府“六乱整治”工作精神,开展村最美庭院评选活动,推进农村厕所革命行动,对安置房的下水管道进行重新改造。

脱贫成果巩固计划篇四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和挂联村“四个好”脱贫目标,坚持科学扶贫和精准扶贫,坚持沉下去贴着帮、引领发展、服务群众、转变作风、改善贫困村条件,提高群众生产生活水平,推进贫困村加快发展,实现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打好脱贫攻坚决胜战。

脱贫攻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工作的总体目标是: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项目,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一超六有”问题,夯实基础、巩固脱贫成果和谋求持续发展。帮扶责任人按照全县统一要求,切实做到对帮扶対象“三清一全”,积极宣讲政策,解决实际问题,助力脱贫,助力增收,并提升巩固脱贫成效,使帮扶户不返贫。

(一)细化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局机关党员干部以“一对x”结对帮扶形式,每周1次到结对帮扶贫困户家中看望和帮扶,主要工作是走访了解情况,分析帮扶对象致贫原因,制定和落实帮扶计划,坚持扶贫与励志结合,日常帮助和临时救济结合,物质帮助和精神激励相结合,着力解决实际困难,特别是贫困家庭存在的生活难、上学难、看病难等问题,要加大扶智力度,提高致富能力。建档立卡贫困户要按照“五个一批”帮扶措施,细化帮扶措施,做到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产业就业扶持帮扶,对有因病、因残的贫困户给予医疗救助帮扶,对无房户、易地搬迁和灾后移民实行危旧房改造、重建工程,对精准识别无收入来源的贫困户进行低保兜底,保障贫困户基本生存需要。

(二)强化政策宣传,加强思想教育。各帮扶联系村要成立政策宣讲志愿服务队,利用群众大会、院坝会及到贫困户家中走访,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国家关于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及各级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充分利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看得见的典型、悟得透的事理,能接受的方式,对贫困户进行思想上的教育引导,不断提高贫困户的思想意识,帮助贫困户树立新观念,克服“等、靠、要”的思想,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坚定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从而思奋进,发挥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主体作用,防止脱贫后返贫。

(三)狠抓基层党建,发挥党员示范。一是帮扶xx村、xx村、青松村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三重一大”“三不三议三自主”“三双向一质询”等村级党建管理制度,实现科学决策、民主管理、清正廉洁。二是开展党员结对帮扶相关活动,通过老党员带动年轻党员、局机关党支部结对帮扶村支部,搭建党员帮扶平台,提升党员政治素质和致富能力,发挥党员的示范引领作用。三是帮扶优秀农村青年、返乡回引人才并在其中培养1—2名基层党建的后备力量,不断优化村级干部队伍的文化年龄和知识结。四是督促指导村两委切实整改专项巡查反馈,季度检查发现,日常工作存在的各项问题,做到有台帐、有措施,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充分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四)抓好基础建设,助力脱贫攻坚。一是村办公阵地扩建。帮助xx村完成村两委办公阵地扩建100平方米,xx村完成村两委办公阵地扩建90平方米和青松村阵地标准化建设,争取在6月底前完工;二是抓好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健全管理机制,加大对现有饮水工程管护,确保群众有安全饮用水,同时完成村集中供水全覆盖;三是加快实施危改工程。实施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在2020年4月底前完成xx村13户农户,xx村15户农户,青松村12户农户在聚居点房屋建设工作和所有房屋拆旧复垦工作。实施非贫困户危旧房改造工作。按照县上要求,依程序按规定,清单管理,实施好xx村28户,xx村49户,青松村20户危旧房改造工作,确保群众住上安全住房;四是抓好道路交通工程。帮助xx村完成1社2公里社道路硬化及“六大公路”(六门乡大风垭至六门乡)、黑响公路、六九公路日常管护保洁保畅工作。

(五)助推产业发展,激发内生动力。尊重群众主体意愿,按照“一步成园”和产业覆盖到村、能力提升覆盖到户”工作思路,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因户帮扶,加快形成具有特色的大产业和以“五小经济”为载体的贫困户小产业。一是帮助xx村在2、3社扩面种植花椒100亩,帮助青松村落实300亩茶叶股权量化激励机制。二是按照“村委会+农户(贫困户)”发展模式,按照xx村、xx村、青松村整体规划发展产业,在群众房前屋后、荒山荒坡栽植花椒,发挥产业连片效应,形成各具特色的贫困户“五小经济”园小产业。三是加大对已有花椒、核桃、茶叶产业的管护工作,确保增收。四是发展种养殖大户,带领农户发展生猪、鸡(鸭)、鱼、蔬菜等养殖业。五是指导xx村经营好桔杆碳化加工合作社,xx村东西部协作计划有关工作,以确保集体有收入,群众有分红,并于年底前兑现20xx年分红。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县行政审批局精准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局长xx、党组书记xx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xx、xx任副组长,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和帮扶责任人为成员。全局脱贫攻坚帮扶具体工作由副局长xx负责统一安排,各第一队长按要求负责做好联系村工作,统筹指挥联系村帮扶力量,第一书记xx、xx分别负责xx村、xx村具体帮扶工作,及时准确地向第一队长汇报工作情况和有关问题。

(二)加大项目监管。切实加强危改易迁、道路饮水、土地增减挂钩项目,村办公阵地、东西部协作扶贫项目等工程建设的进度质量和资金监管力度,从规划、招投标、材料、施工等源头抓起,严把项目建设的质量关、技术关、清廉关,绝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违规违法行为发生,确保基础建设顺利竣工验收。切实加强对到户产业发展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产生倍增效果,为贫困户庭院经济建设注入活力。

(三)严肃工作纪律。局班子成员、分管领导要定期到帮扶村督促指导驻村帮扶工作,加强对驻村干部、“第一书记”、帮扶责任人日常管理,确保驻村帮扶时间到位,工作提质升位。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帮扶责任人要严守安全红线、廉政高压线、维稳底线、群众路线,杜绝慵懒散浮拖、出工不出力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滋生腐败现象等问题发生。对因政治站位不高,履职不到位、帮扶责任不落实等违反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廉政纪律等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问责。

脱贫成果巩固计划篇五

为全面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美好乡村奠定坚实基础。

继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袁湖村活力和发展后劲进一步增强,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逐步完善,农民收入高于大顺镇农民平均水平。

(一)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影响。

继续开展“干部包户”活动,帮扶责任人定期走访脱贫户,了解脱贫户近期状况,帮助解决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和困难,确保不发生返贫。帮扶人到户走访每年不少于6次,原则上每两个月联系走访一次。对调动或退休的干部职工,及时为其脱贫户调整新的帮扶责任人,确保帮扶力量不断档。广泛动员单位干部职工联系帮扶脱贫户,积极开展捐款捐物、志愿服务等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

(三)逐户制定年度帮扶措施。

帮扶责任人与包村干部、村“两委”逐户摸清脱贫致贫风险、实际困难及发展意愿,根据脱贫户实际情况,细化帮扶方案措施,完善一户一档等管理资料。

(四)深入贫困村开展调查研究。

继续深入贫困村调研,了解袁湖村基本情况、发展优势、产业布局和存在的问题,和村干部、群众共商振兴之策,共谋致富之路,并根据落后原因和发展需求,帮助完善乡村振兴开发规划。

(五)宣传和推动各项帮扶政策实施。

通过三会一课、村民议事会和入户走访等形式,广泛宣传乡村振兴方针政策,帮助贫困群众知晓政策、理解政策、用好政策,确保各项帮扶政策措施有力推动、有序实施、有效落地。加强群众吃饭、穿衣、住房、饮水、医疗、教育等各方面的保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如期完成乡村振兴工作任务。

(六)指导和加强农村基层党建。

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袁湖村党组织建设,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党组织生活,整理归档党建资料。充分调动发挥村支部、村民党员在乡村振兴中堡垒与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全面实现乡村振兴奠定坚实的组织和群众基础。指导和帮助袁湖村发展入党积极分子和培养村级后备干部。

(七)积极协调项目支持。

充分发挥单位优势,积极联络相关部门,争取道路交通、农田水利、安全饮水、生活用电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袁湖村公共基础服务水平和村容村貌。

(八)开展消费扶贫。

积极发动单位职工和社会力量对袁湖村开展消费扶贫,帮扶责任人在走访脱贫户过程中,对农户家中多余农副产品,以及袁湖村的扶贫产品(酥瓜、香瓜、土鸡、鸡蛋等)进行市场价收购,拓展袁湖农副产品销售渠道,同时倡导单位工会和其他企事业单位在在组织春节、中秋等节日送温暖走访慰问时,优先考虑购买袁湖村特色农产品。

(九)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特色种养。

利用袁湖村蔬菜大棚和瓜蒌基地等资源,支持“一村一品”品牌形象创建,引导农牧业相关人才返乡创业,发挥乡村振兴人才支撑作用。鼓励袁湖村农户学习和发展种植草莓、瓜蒌、香瓜等经济作物。帮助袁湖村推进袁湖村3000平方米牛舍项目落地,改善产业结构,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脱贫成果巩固计划篇六

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要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现提出如下意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作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点任务,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和安排,全面打响脱贫攻坚战,困扰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即将历史性地得到解决,脱贫攻坚成果举世瞩目。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两不愁”质量水平明显提升,“三保障”突出问题彻底消除。贫困人口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自主脱贫能力稳步增强。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经济社会发展明显加快。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提前10年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减贫目标,实现了全面小康路上一个都不掉队,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一步。完成脱贫攻坚这一伟大事业,不仅在中华民族发展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更是中国人民对人类文明和全球反贫困事业的重大贡献。

脱贫攻坚的伟大实践,充分展现了我们党领导亿万人民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造的伟大奇迹,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脱贫攻坚的伟大成就,极大增强了全党全国人民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极大增强了全党全国人民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这些成就的取得,归功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挂帅、亲自督战,推动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归功于全党全社会众志成城、共同努力,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抓扶贫,构建起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归功于广大干部群众辛勤工作和不懈努力,数百万干部战斗在扶贫一线,亿万贫困群众依靠自己的双手和智慧摆脱贫困;归功于行之有效的政策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脱贫攻坚政策体系覆盖面广、含金量高,脱贫攻坚制度体系完备、上下贯通,脱贫攻坚工作体系目标明确、执行力强,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支撑,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宝贵经验。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要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关系到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关系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局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全党务必站在践行初心使命、坚守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性、紧迫性,举全党全国之力,统筹安排、强力推进,让包括脱贫群众在内的广大人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朝着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继续前进,彰显党的根本宗旨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健全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和工作体系,加快推进脱贫地区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思路和目标任务。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5年过渡期。脱贫地区要根据形势变化,理清工作思路,做好过渡期内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有效衔接,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为重点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到2025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全面推进,脱贫地区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逐步完善,脱贫地区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农民平均水平。到2035年,脱贫地区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乡村振兴取得重大进展,农村低收入人口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上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三)主要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总结脱贫攻坚经验,发挥脱贫攻坚体制机制作用。

——坚持有序调整、平稳过渡。过渡期内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下更大功夫、想更多办法、给予更多后续帮扶支持,对脱贫县、脱贫村、脱贫人口扶上马送一程,确保脱贫群众不返贫。在主要帮扶政策保持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和时限,增强脱贫稳定性。

——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坚持扶志扶智相结合,防止政策养懒汉和泛福利化倾向,发挥奋进致富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勤劳致富。

——坚持政府推动引导、社会市场协同发力。坚持行政推动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

(一)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摘帽不摘责任,防止松劲懈怠;摘帽不摘政策,防止急刹车;摘帽不摘帮扶,防止一撤了之;摘帽不摘监管,防止贫困反弹。现有帮扶政策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该调整的调整,确保政策连续性。兜底救助类政策要继续保持稳定。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并根据脱贫人口实际困难给予适度倾斜。优化产业就业等发展类政策。

(二)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定期检查、动态管理,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合理确定监测标准。建立健全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分层分类及时纳入帮扶政策范围,实行动态清零。健全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加强相关部门、单位数据共享和对接,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手段提升监测准确性,以国家脱贫攻坚普查结果为依据,进一步完善基础数据库。建立农户主动申请、部门信息比对、基层干部定期跟踪回访相结合的易返贫致贫人口发现和核查机制,实施帮扶对象动态管理。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精准分析返贫致贫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

(三)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责任。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做好脱贫人口参保动员工作。建立农村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通过农村危房改造等多种方式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巩固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成果,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四)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聚焦原深度贫困地区、大型特大型安置区,从就业需要、产业发展和后续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完善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完善后续扶持政策体系,持续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提升安置区社区管理服务水平,建立关爱机制,促进社会融入。

(五)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分类摸清各类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底数。公益性资产要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确保继续发挥作用。经营性资产要明晰产权关系,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公益事业等。确权到农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和运营。

(六)支持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注重产业后续长期培育,尊重市场规律和产业发展规律,提高产业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以脱贫县为单位规划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完善全产业链支持措施。加快脱贫地区农产品和食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电商、批发市场与区域特色产业精准对接。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继续优先支持脱贫县。支持脱贫地区培育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打造区域公用品牌。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

(七)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搭建用工信息平台,培育区域劳务品牌,加大脱贫人口有组织劳务输出力度。支持脱贫地区在农村人居环境、小型水利、乡村道路、农田整治、水土保持、产业园区、林业草原基础设施等涉农项目建设和管护时广泛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延续支持扶贫车间的优惠政策。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生态护林员政策。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公益岗位政策。

(八)持续改善脱贫地区基础设施条件。继续加大对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重点谋划建设一批高速公路、客货共线铁路、水利、电力、机场、通信网络等区域性和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按照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统一部署,支持脱贫地区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推进脱贫县“四好农村路”建设,推动交通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因地制宜推进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加强通村公路和村内主干道连接,加大农村产业路、旅游路建设力度。加强脱贫地区农村防洪、灌溉等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统筹推进脱贫地区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实施“快递进村”工程。支持脱贫地区电网建设和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实施。

(九)进一步提升脱贫地区公共服务水平。继续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加强乡村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加强脱贫地区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基础能力建设。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在脱贫地区普遍增加公费师范生培养供给,加强城乡教师合理流动和对口支援。过渡期内保持现有健康帮扶政策基本稳定,完善大病专项救治政策,优化高血压等主要慢病签约服务,调整完善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政策。继续开展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并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提升县级医院诊疗能力。加大中央倾斜支持脱贫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备力度,继续改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条件。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逐步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继续加强脱贫地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

(十)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充分利用民政、扶贫、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医疗保障等政府部门现有数据平台,加强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完善基层主动发现机制。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实现对农村低收入人口风险点的早发现和早帮扶。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机制。

(十一)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科学认定农村低保对象,提高政策精准性。调整优化针对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低保“单人户”政策。完善低保家庭收入财产认定方法。健全低保标准制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加大低保标准制定省级统筹力度。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参与就业,在计算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完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合理提高救助供养水平和服务质量。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提高救助服务质量。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根据对象类型、困难程度等,及时有针对性地给予困难群众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做到精准识别、应救尽救。对基本生活陷入暂时困难的群众加强临时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

(十二)合理确定农村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坚持基本标准,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综合梯次减负功能。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继续全额资助农村特困人员,定额资助低保对象,过渡期内逐步调整脱贫人口资助政策。在逐步提高大病保障水平基础上,大病保险继续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返贫致贫人口进行倾斜支付。进一步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合理设定年度救助限额,合理控制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比例。分阶段、分对象、分类别调整脱贫攻坚期超常规保障措施。重点加大医疗救助资金投入,倾斜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十三)完善养老保障和儿童关爱服务。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政策,地方政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按照最低缴费档次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部分或全部保费。在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时,对上述困难群体和其他已脱贫人口可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强化县乡两级养老机构对失能、部分失能特困老年人口的兜底保障。加大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保障力度。加强残疾人托养照护、康复服务。

(十四)织密兜牢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要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十五)在西部地区脱贫县中集中支持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按照应减尽减原则,在西部地区处于边远或高海拔、自然环境相对恶劣、经济发展基础薄弱、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的脱贫县中,确定一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从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集中支持,增强其区域发展能力。支持各地在脱贫县中自主选择一部分县作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建立跟踪监测机制,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进行定期监测评估。

(十六)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机制。继续坚持并完善东西部协作机制,在保持现有结对关系基本稳定和加强现有经济联系的基础上,调整优化结对帮扶关系,将现行一对多、多对一的帮扶办法,调整为原则上一个东部地区省份帮扶一个西部地区省份的长期固定结对帮扶关系。省际间要做好帮扶关系的衔接,防止出现工作断档、力量弱化。中部地区不再实施省际间结对帮扶。优化协作帮扶方式,在继续给予资金支持、援建项目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人才支援,推进产业梯度转移,鼓励东西部共建产业园区。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科技等行业对口支援原则上纳入新的东西部协作结对关系。更加注重发挥市场作用,强化以企业合作为载体的帮扶协作。继续坚持定点帮扶机制,适当予以调整优化,安排有能力的部门、单位和企业承担更多责任。军队持续推进定点帮扶工作,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提升帮扶成效。继续实施“万企帮万村”行动。定期对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成效进行考核评价。

(十七)做好财政投入政策衔接。过渡期内在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需要和财力状况,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保留并调整优化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聚焦支持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适当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并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各地要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统筹地方可支配财力,支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融资资金偿还。对农村低收入人口的救助帮扶,通过现有资金支出渠道支持。过渡期前3年脱贫县继续实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此后调整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其他地区探索建立涉农资金整合长效机制。确保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落实到项目,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现有财政相关转移支付继续倾斜支持脱贫地区。对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效果明显的贷款贴息、政府采购等政策,在调整优化基础上继续实施。过渡期内延续脱贫攻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十八)做好金融服务政策衔接。继续发挥再贷款作用,现有再贷款帮扶政策在展期期间保持不变。进一步完善针对脱贫人口的小额信贷政策。对有较大贷款资金需求、符合贷款条件的对象,鼓励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加大对脱贫地区优势特色产业信贷和保险支持力度。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开发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对脱贫地区继续实施企业上市“绿色通道”政策。探索农产品期货期权和农业保险联动。

(十九)做好土地支持政策衔接。坚持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按照应保尽保原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用地需要,过渡期内专项安排脱贫县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专项指标不得挪用;原深度贫困地区计划指标不足的,由所在省份协调解决。过渡期内,对脱贫地区继续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内交易政策;在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框架下,对现行政策进行调整完善,继续开展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

(二十)做好人才智力支持政策衔接。延续脱贫攻坚期间各项人才智力支持政策,建立健全引导各类人才服务乡村振兴长效机制。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岗计划、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银龄讲学计划、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优先满足脱贫地区对高素质教师的补充需求。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继续实施重点高校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全科医生特岗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优先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对农业科技推广人员探索“县管乡用、下沉到村”的新机制。继续支持脱贫户“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资助。鼓励和引导各方面人才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基层流动。

(二十一)做好领导体制衔接。健全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层层压实责任。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统一高效的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议事协调工作机制。

(二十二)做好工作体系衔接。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要及时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工作力量、组织保障、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方面的有机结合,做到一盘棋、一体化推进。持续加强脱贫村党组织建设,选好用好管好乡村振兴带头人。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继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

(二十三)做好规划实施和项目建设衔接。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举措纳入“十四五”规划。将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重大工程项目纳入“十四五”相关规划。科学编制“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

(二十四)做好考核机制衔接。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脱贫地区开展乡村振兴考核时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与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做好衔接,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重要参考。

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胜利完成,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乘势而上、埋头苦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朝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

脱贫成果巩固计划篇七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xx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省政府xx现场办公会和市第x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中共xx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推动驻村工作队履职尽责发挥作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抓党建促乡村振兴、落实“一平台、三机制”防返贫致贫、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等重点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制订工作措施,充分发挥全局干部职工帮扶效能,精准施策、真帮实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力推进xx县xx村乡村振兴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市xx局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局长xxx任组长,副局长xxx任副组长,成员由xxx、xxx、xxx、xxx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x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xxx、xxx组成,xxx兼任联络员,履行驻村工作职责,负责各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的落实。

(二)坚持扶志扶智。教育引导xx县xx村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群增强巩固脱贫成果实现共同富裕的信心和决心,重点在帮助掌握林果产业技术上下功夫,在种养项目上找门路,不断增强农民自身造血功能,使其生活有保障、就业有门路、创业有项目,逐步实现生活富裕的目标。

(三)强化工作责任。攻坚克难、开拓创新,加油干。乡村振兴工作是一项极为重要的政治工作和基层工作,要扑下身子,扎根基层,做好调查研究,熟悉各方面的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倾听群众的呼声,真心实意、一心一意地帮助群众办实事。

(一)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筑牢乡村振兴的组织根基。

1.巩固提升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抓好“四史”的学习,指导开展村总支书记、驻村第一书记上讲堂、讲党课活动,带领广大村组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基层党员干部更加坚定、更加自觉地践行初心使命,引领普通党员群众听党话、跟党走,为推进xx村全面振兴做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持续促产业兴旺,打牢乡村振兴的基础。

1.探索新模式培育产业。以xx、xx、xx等支柱产业为抓手,推进“基地(公司)+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模式,加强精细化、科学化、合作化管理,实现现有产业的提质增效,带动村民收入稳中有增。

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补水利设施的短板,加强蓄水、引水等设施的建设,提升水资源的利用率,促进产业稳产增收。补产业设施的短板,争取在xxx小组新建1个小型果蔬交易市场,检修进村道路的排水沟,促进安全生产。补移动通信信号的短板,协调相关部门、企业加强在xx村交通沿线、可多别小组的移动信号基站建设,实现主要生活区和生产区移动通信信号全覆盖,支撑农业及乡村民宿的进一步发展。

3.促进乡村经宿经济发展。组织村组干部、驻村工作队和护林员巡修茶马古道和鸡街梁子赶集步道,挖掘茶马古道线路价值,积极融入到xx县全域旅游版图内,促进xx村内农家乐、精品民宿、户外运动等第三产业逐步发展。

4.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培育集体经济项目,盘活旧烤烟房、旧校舍、交易市场、集体土地等资产,采取外租、参股、资产置换等有效实现形式,提高资产利用率,改善村集体经济收入薄弱的情况。

5.强化技术培训指导。邀请农业部门专家针对xx村林果产业实际,开展果树种植管理和品种选型培训。鼓励村组干部和致富带头人外出考察学习,走访农业企业、种植基地、乡村振兴示范点,进一步提升xx村林果产业种植管理水平。

(三)推进生态宜居乡村建设,绘就乡村振兴的新图景。

1.抓好村庄规划。引导村组干部群众树立“我的村庄我规划,我的村庄我建设”意识,扎实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完成实用性村庄规划,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对接,逐步推进项目清单落地见效。

2.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以xxx、xxx、xxx等3个小组为重点,积极争取上级的项目支持,实施庭院经济助推人居环境提升、人畜分离助推人居环境提升、两污分离助推人居环境提升等工程,助推美丽乡村建设。

3.推进拆除农村危房、闲置旧房和盘活利用土地工作。指导xx村坚持先易后难、试点先行原则,“严守法规政策不逾越、群众权益不受损”两条底线,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拆除农村危房、闲置旧房及废弃建筑物,盘活利用村庄闲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抓实防返贫致贫监测帮扶。

1.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村情、民情。局领导班子协助主要领导每季度到驻村点及联系村实地调研走访1次,了解掌握我局下派工作队员工作情况,同时深入调研驻村点及联系村的发展优势与潜力、制约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并指导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切实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深入调研驻村点及联系村工作,并提出富有成效的改进意见建议。

2.扎实做好访贫工作,制定帮扶措施。驻村队员坚持到户走访,及时掌握新的村情、民情,与村“两委”持续开展好防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大排查,落实“一平台、三机制”工作要求,对“三类监测户”因人因户制定细化帮扶措施,做好年度防返贫监测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暨监测对象“回头看”工作,推广应用好“省政府救助平台”。

3.综合运用产业就业、教育扶贫、健康扶贫、金融扶贫、兜底保障、社会帮扶等措施,特别是充分发挥定点帮扶单位优势,多方协调争取,开展消费帮扶活动,加强人力、物力、资金投入,扶危救困、分类帮扶、动态帮扶,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返贫风险的底线。

全局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充分认识乡村振兴工作的政治性、重要性,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定点帮扶的工作要求,要深入村组开展帮扶工作,真心实意、一心一意地帮助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下派的驻村工作队员要坚持“到位不越位,指导不主导”的原则,在澧江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协同xx村积极开展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实事求是地为群众解决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问题,遵规守纪、履职尽责、廉政勤政。

脱贫成果巩固计划篇八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自治区、市委、县委《2020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结合我村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和市与县委的安排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实效导向,落实“四个不摘”“八个不变”工作要求,以“冬季攻势”为统领,确保减贫工作平稳转型,推动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序衔接。

组长:杨立(村第一书记)。

刘义翁(村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杨立(扶贫站张)。

李华(村委会主任)。

成员:牛旭兵(工作队员、扶贫专干)。

程芳芳(工作队员、扶贫专干)。

李龙飞(村党支部副书记)。

张怡青(村委会副主任)。

刘佳涵(村妇联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村扶贫扶贫工作站,承担日常统筹协调工作。

(一)抓宣传培训。

1.深化感恩教育。扎实落实《关于在贫困群众中开展感恩教育的通知》,组织村“两委”成员和帮扶干部,通过“入户走访调研”等方式,加强扶贫政策宣传,进一步算清扶贫“四笔账”,培养脱贫攻坚“明白人”,做到“笔笔清”“项项准”,确保贫困群众记得住、讲得清、说的明。同时,通过宣传栏、展板等方式,对比展现贫困户脱贫、贫困村退出前后的巨大变化,充分反映新时期我村的崭新面貌和干部群众的良好精神面貌,教育引导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2.强化典型引领。积极选树“扶贫典型事”,由村“两委”人员组织梳理脱贫攻坚以来,本村具有标志性和历史意义的扶贫典型事项,记录奋斗历程,展现辉煌成就。选树“脱贫示范户”,通过制作宣传栏、入户宣讲、抖音平台发布等方式,让脱贫示范户讲述自己的脱贫经历和奋斗过程,讲述脱贫前后的巨大变化,用身边的鲜活事例感染群众、激励群众,让选树、宣传的过程成为群众知党恩、感党恩的过程。选树“最美扶贫人”,从驻村工作队员、村“两委”干部和帮扶干部中,选树责任心强、实绩突出、帮扶实绩感人的“最美扶贫人”,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动力。

3.加强全员培训。开展分级各类干部群众约150人,其中:参与扶贫工作的干部(含帮扶干部、村干部)65人、已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一户一“明白人”76人,做到干部群众培训全覆盖。采取集中培训和一对一培训相结合,对我村各级干部可采取以会代训、视频培训等方式进行,对帮扶干部可采取视频培训、集中授课等方式进行。重点培训: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关于脱贫攻坚的部署要求;产业扶贫、转移就业、电商扶贫、旅游扶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宣传总结、扶志扶智等方面政策措施和典型经验,项目建设管理、扶贫资金使用、扶贫项目资产后期管护等政策。对群众采取一对一宣讲、一对一算账等方式进行个性化培训,开展贫困户“明白人”培训,重点培训:党的方针政策、扶贫惠民政策,享受的政策与项目,贫困家庭“明白人”清单;实用技术(特色种植业、林果业提质增效、庭院经济、电子商务等)和就业技能培训以及法律知识普及等。2021年1月15日前,完成对村两委与驻村干部有关“2020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部署培训、项目资产、巩固拓展、问题整改专题培训;2021年1月20日前,完成对帮扶干部有关宣传培训;2021年2月5日前,完成对贫困群众的全覆盖培训。

(二)抓项目资产。

1.完善村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一是把握总体要求。严密关注村里脱贫不稳定户、因重大事故或突发状况引起致贫返贫风险人员,制定“一户一策”,积极争取项目支持,确保实现已脱贫人口持续稳定增收不返贫。二是明确工作重点。根据自治区、市委以及县委要求,2021年项目项目申报以产业发展、就业为重点,严格遵循项目申报程序进行编报。

2.规范扶贫资产管理。进一步完善村级扶贫资产管理制度体系,落实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责任,明确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范围、类型、内容和工作程序,确定管护主体,规范经营性资产收益的分配使用,提高管理工作水平。同时,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产风险防控机制,提前预判资产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定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进行评估研判,查找分析原因,分类分级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日常监控台账,确保扶贫资产运营合理合规、管护到位、收益稳定。

(三)抓巩固拓展。

1.保持脱贫攻坚政策总体稳定。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根据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以及乡党委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保持“五个不变”,做到村级扶贫领导小组不变、扶贫工作站不变、第一书记与支部书记一起抓不变、“双组长”责任制不变、各级帮扶关系不变,多措并举巩固脱贫成果。

2.做好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紧盯因病、因学、因残、因重大灾害、突发事件、疫病疫情等容易引起易返贫致贫因素,完善“实时监测、即时预警、未返即防”的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机制。一是明确对象精准预警,对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标注或录入的66户238个已脱贫人口(含4户19个脱贫不稳定户)和2户8个边缘易致贫人口及时纳入监测预警范围。二是即时预警迅速响应,对监测预警的结果分析研判并及时处理,研判后不需要实施动态帮扶的则直接消除风险,需要帮扶的立即启动帮扶机制,实施帮扶措施。动态更新边缘易致贫户和脱贫不稳定户动态帮扶和风险消除台账。三是坚持学习常态化,村干部与驻村工作队通过针对性的学习相关政策文件,正确理解掌握监测预警机制。

3.抓好边缘易致贫户提升。加强边缘易致贫户实名制台账管理,全面开展边缘易致贫户致贫风险排查,以解决边缘易致贫户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为重点,从产业就业、医疗保障、教育资助、综合保障、防贫保险、扶志扶智等方面精准制定“一户一策”帮扶方案,全力抓好边缘易致贫户提升。

4.抓好脱贫不稳定户巩固。建立干部走访排查、行业单位数据筛查、农户自行申报预警机制,紧盯脱贫不稳定户中的重点人群,关注因病、因灾返贫等重点领域,瞄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实时监测、即时预警、未返即防,把返贫致贫风险降到最低;全面开展脱贫不稳定户返贫风险排查,制定针对性“一户一策”帮扶方案,确保持续增收不返贫。重点做好产业、就业和消费扶贫工作,帮助有劳动力的脱贫人口提升能力素质,激发内生动力,通过劳动增收;对无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落实综合保障措施,确保不落一户一人。

5.抓好产业就业。认真做好产业扶贫和就业扶贫总结,为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向乡村振兴有序衔接提供理论和实践基础;认真整理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档案;对已建立的产业、就业等进行梳理完善,提高质量;落实好以产业促增收、以产业带就业各等项措施,拓宽带贫益贫巩固提升的能力。

6.抓好乡村振兴衔接。着力提升脱贫质量。将产业、就业、教育、生态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证脱贫的质量与可持续性发展。坚持发展产业强基础,调整优化扶贫产业结构,延伸农业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推动农业与农副产品加工等二产深度融合,与文化、电商、等交叉融合,健全联农带农强农有效激励机制,多方式构建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多分享产业融合发展带来的增值收益。促进就业稳增收,通过产业就业、疆内外转移就业、龙头企业及乡村车间拉动就业、项目建设带动就业等多种途径,确保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全就业、人人有活干、月月有收入。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持续做好院内院外“六件事”,因村制宜建设美丽乡村,推动村容村貌整洁向生态宜居转变。强化新风尚与新面貌,建强意识形态阵地,推动村级文化艺术发展,让农民群众既“富口袋”又“富脑袋”。全面强化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

7.抓好精准扶贫档案。一是抓好脱贫攻坚总结。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地委、县委以及乡党委工作安排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开展我村脱贫攻坚总结工作,讲好库木墩村脱贫故事,为叶城县脱贫攻坚工作总结提供丰富的影像资料,为建党100周年献礼。二是抓好精准扶贫档案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强化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精准扶贫档案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落实档案管理要求,对照精准扶贫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进行分门别类整理,确保分类准确、整理规范。要安排专人负责,积极协调经费投入,严格档案安全保管制度,配齐相应设施设备,改善档案管理的基础条件,确保安全保管。

脱贫成果巩固计划篇九

局机关各股室、直属单位:

为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不断创新扶贫帮困形式,规范工作程序,加大工作力度,努力为困难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使结对帮扶困难户充分感受到党的温暖,为维护社会稳定,构造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文明单位与困难群众结对帮扶活动,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确保结地帮扶困难对象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有子女上学的,不因贫困而辍学;有危重病人的,能得到及时医治;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能实现再就业;每户帮扶对象年上门走访慰问不少于2次。

单位驻地所在社区内的3户结对困难户。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国际、国内形势,做好结对帮扶困难户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正确认识当前形势,克服怨天尤人、消极悲观、等靠依赖等思想情绪,坚定战胜困难、摆脱困境的信心和决心。

(2)在向3户结对帮扶对象各提供帮扶资金3000元的基础上,对有劳动能力的结对帮扶对象,积极通过项目扶持、技能扶持、就业扶持等形式,帮助增强致富意识和工作本领;对子女难以完成学业的结对帮扶对象,采取建立长期助学计划,使其顺利完成学业;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处理能力的结对帮扶对象,通过发动党员干部出资、出力,帮助其改善生活状况,增强其生活信心。

(3)在重大节日期间,组织党员干部到结对帮扶对象家中慰问和志愿服务活动。

(4)在宣传公民道德新风尚、推行移风易俗和计划生育、反对封建迷信、严格遵纪守法、维护社会治安、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方面积极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局结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结对帮扶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帮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2、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要把结对帮扶活动作为密切干群关系,作为促进机关作风转变的一件大事来抓,切实摆上位置,认真抓紧抓好。局帮扶工作人员要带着感情,带着热情、带着责任投身到帮扶活动中去,对帮扶对象做到“政治上关心,经济上资助,技能上培训,生活上照顾,精神上慰问。”要经常深入帮扶对象家中走访,重大节日要开展慰问活动,及时掌握帮扶对象的动态情况,确保帮扶活动取得实效,不断推向深入。

__区民政局。

____年4月18日。

脱贫成果巩固计划篇十

一、总体要求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为重点,以“三落实一巩固”及10项重点工作(即“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落实“四个不摘”、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就业稳岗、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产业发展、收入支出变化、巩固脱贫成果认可度)为主要内容,在全县范围内针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各个环节开展大排查大整改,深入查摆薄弱环节与不足,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彻底整改,全面补齐短板,切实提升工作成效,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加快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范围和对象在全县xx个乡镇所有农村人口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转为城镇户籍的搬迁群众全面开展排查。

三、主要内容。

(一)责任落实方面。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责任持续压紧压实,重点排查各乡镇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乡村振兴部门和相关行业部门责任落实情况,驻村干部和帮扶联系人帮扶责任落实情况。核查是否存在松口气、歇歇脚、等等看的松懈思想。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教育局、县医保局、县卫健委、县发改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二)政策落实方面。聚焦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排查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健全完善情况;脱贫人口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兜底保障等政策措施调整优化和保持总体稳定情况;脱贫地区特色产业、脱贫人口就业等政策措施调整优化和有效衔接情况。核查各项衔接政策是否精准落实,是否存在稳定脱贫户已经富起来、仍在享受相关到户补贴政策问题。

地搬迁群众就业帮扶,安置点配套设施、公共服务、社区治理和社会融入情况;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和务工人数变化情况;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情况;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情况和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情况;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情况;各类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核查2021年各项目标任务是否全面完成。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教育局、县医保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交运局、县发改委、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四)成效巩固方面。聚焦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主要排查脱贫地区农村收入增速情况;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收入支出变化情况;防范化解因灾致贫返贫情况;巩固脱贫成果群众认可度;对政策措施调整带来的影响和风险有效应对情况。核查是否存在因责任、政策、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的返贫致贫问题。

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6-15周岁)失学辍学;在校生各类教育资助是否落实到位;所有农村人口是否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脱贫人口(2014年、2015年脱贫人口除外)是否落实个人缴费资助政策;脱贫人口慢性病患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否应签尽签;是否存在因医保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或异地就医未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导致住院医疗费用报销不及时问题;是否存在部分大病重病监测户医疗费用负担较重问题;是否有农户现有住房为危房;是否存在子女经济条件和住房较好、但老人独居且现有住房不安全现象;是否有供水不足或水质不达标情况。

脱贫成果巩固计划篇十一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发〔2022〕1号)、《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22〕1号)精神,根据《中共毕节市委 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毕节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五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毕党发〔2021〕23号)和《中共毕节市委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毕党发〔2022〕1号),为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高质量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开新局,特制定本要点。

(一)坚守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这条底线”

1.扎实做好防贫监测和帮扶。一是抓牢关键环节。优化动态监测,开展重点人群监测帮扶专项行动,依托“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治理体系,按照6700元的年度监测标准(以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1.5倍为底线,综合物价指数增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农村低保标准增幅等三方面因素),综合考虑“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实现情况,简化识别程序,缩短认定时间,不设规模限制,将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及时纳入监测,做到应纳尽纳。开展脱贫人口增收专项行动,通过产业、就业和政策衔接等综合手段促进脱贫人口增收。根据监测对象风险类别、发展需求等精准施策,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落实精准帮扶,统筹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针对性帮扶措施,确保应帮尽帮。严把退出关口,规范退出标准和程序,稳定消除返贫致贫风险。二是开展全面排查。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监测对象、预警对象、新增农村低保对象、易地搬迁户”等重点人群,聚焦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等重点区域全面排查清理。三是强化数据分析。健全完善跨部门工作会商和数据交换比对机制,管好用好国家和省防贫监测信息平台,围绕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收入、外出务工、“3+1”保障等情况,定期开展数据监测分析。加大“贵州防贫申报”微信小程序的宣传力度,提升农户对防贫监测的政策知晓度。围绕最新政策及工作要求,分级组织开展政策解读及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基层干部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四是强化定期督导。定期对县乡两级预警线索核查、易返贫致贫户识别纳入、帮扶措施落实、风险消除等情况开展核查。核查发现的漏认定、风险消除不实、快进快出、“体外循环”等情况,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指标计分。整改不力、整改不到位的纳入年度评估负面清单。

2.持续巩固拓展“3+1”保障成果。聚集“3+1”保障情况及薄弱环节,全面开展“回头看”专项行动。一是巩固拓展教育保障成果。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和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巩固控辍保学成果,确保脱贫家庭子女不失学辍学,其他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应入尽入。加大特殊群体学生教育关爱力度。提高搬迁点学校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持续推进学校建设,2022年新(改、扩)建普通高中阶段学校10所、幼儿园20所、义务教育学校30所。全面落实教育帮扶学生精准资助政策,开展困难学生识别工作,确定学生拟资助名单,按时拨付学生资助资金,确保学生资助资金在当学期内全部拨付发放完毕,落实应助尽助。持续推进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让受益学生和儿童吃得安全、营养和健康。优化职业教育专业结构,围绕“四新”“四化”发展和乡村振兴需要,促进各职业院校特色、错位发展。二是巩固拓展基本医疗保障成果。加强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力度,实现脱贫人口应保尽保。严格落实各级按比例匹配的资助资金,对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低保人口等特殊人群参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定额资助,对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视同特困救助对象管理)参保个人缴费全额资助,确保参保资助应资尽资。对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等特殊人群实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保综合保障。健全防止因病返贫致贫风险监测机制,加强对动态新增脱贫人口、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边缘人口等特殊人群监测。持续开展医疗保障政策宣传,提高医保政策知晓率。三是巩固拓展住房安全保障成果。强化对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住房安全实行动态监测,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快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适时对农村危房改造、农村老旧住房透风漏雨整治、农村人畜混居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落实住房安全保障,将鉴定为c级、d级的农村危房按程序纳入农村住房保障范围,将符合危改条件的农户及时纳入危房改造,全程参与危房改造的日常监督管理和质量监督管理,按时按标准落实补助资金。四是巩固拓展饮水安全保障成果。压紧压实农村饮水安全“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切实落实农村供水保障“八项机制”,重点针对工程建后不通水、水源水量不足或枯竭、水源水质污染、管护不到位等问题,对农村饮水安全状况实行动态监测,发挥好96669供水保障平台作用,并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推动问题及时响应处置,保持动态清零,着力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3.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一是持续推进搬迁群众就业增收工作。开展搬迁劳动力就业专项帮扶等行动,加大创业宣传力度,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搬迁劳动力自主创业。采取定岗式培训、订单式培训、以岗委培、以岗促培等方式,提升劳动力就业技能;加大就近就业、劳务输出、就业跟踪监测、开发公益性岗位、扶贫车间等措施,实现有劳动力家庭一户一人以上就业,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二是持续推进“十个一”工程提质工作。以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创建“十个一”工程(完善一套工作机制、设立一个就业创业服务中心、配套一批公共服务设施、建成一个“一站式”服务大厅、建设一个综合性文化活动中心、建设一个老年人活动场所、设立一个派出所或同等规模警务室、设置一个公共安全服务中心、引进一个规模以上扶贫车间、实现一个社区领办一个以上合作社企业)为抓手,以现有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为基础进行查缺补漏,完善和提升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三是持续推进社区集体经济发展。鼓励和支持安置区成立集体经济组织,促进集体经济组织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高效化运营。利用安置区现有资源资产,创办党建引领下的社区集体经济,做好与搬迁群众的利益联结,实施一批有潜力、有特色、可持续、有收益的后续扶持项目。实行安置区门面、商铺、地下车库等商业性资产所有权、经营权和管理权分置。将安置区社区集体经济打造成为先行探索区、样板区、示范区。对搬迁群众迁出地的耕地(永久性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实施流转、转租或委托他人代为管理,发展特色产业。四是持续推进搬迁群众融入工作。积极拓展文化、体育、科普服务功能;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道德讲堂、移民夜校等平台;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引导搬迁群众移风易俗;做好搬迁群众户籍迁移。保障搬迁群众与安置地居民在就业、就医、就学等方面享有同等权益。按照“群众自愿选择”原则,持续做好各类社会救助政策的转移接续,对基本生活困难人员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对符合低保政策条件的搬迁困难群众,按安置地标准纳入相应最低生活保障;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和急难问题的搬迁困难家庭,及时实施临时救助;全面落实搬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

4.抓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一是保持过渡期内社会救助兜底政策总体稳定。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及时依规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照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二是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机制。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以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以及其他低收入人口为重点,充分利用民政、乡村振兴、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医疗保障、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部门现有数据平台,依托贵州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加强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及时预警发现可能需要救助的低收入人口,动态开展全排全查,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帮扶机制。三是加大农村低收入人口救助力度。加强部门沟通协调,推动社会救助向梯度化、多层次延伸,不断加大低收入人口救助力度。对符合基本生活救助条件的,由民政部门按规定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等救助范围;符合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条件的,由相关部门按规定纳入相应救助范围,对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低收入人口,根据实际需要给予专项救助或实施其他必要救助措施。健全完善主动发现、快速响应、个案会商等“救急难”工作机制,综合评估急难救助需求,实施综合救助措施,及时化解人民群众遭遇的各类重大急难问题,坚决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事件发生。

(二)抓住产业和就业“两个关键”

5.持续抓好乡村产业发展。一是推动特色种植业提质增效。巩固蔬菜、食用菌、水果、茶叶、中药材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优化产业区域布局,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发展蔬菜350万亩、辣椒90万亩、食用菌13万亩(亿棒)、中药材100万亩、水果175万亩,巩固茶园100.5万亩。二是推动生态畜牧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现代养殖体系,加强畜牧业规模化标准养殖场建设,加快建设集成式圈舍,实施专业化生产、标准化养殖、规模化经营。持续稳定生猪产能,推动牛羊产业高质量发展,调优生态家禽产业结构。实现生猪存栏360万头、出栏400万头,肉牛存栏120万头、出栏45万头,肉羊存栏90万只、出栏65万只,家禽存栏2750万羽、出栏3850万羽。三是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引进和培育一批优质农业龙头企业,加大合作社、家庭农场建设和扶持力度,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引导合作社生产规模化、质量标准化、产品品牌化、营销网络化发展。创建省级示范合作社450家、省级示范农场100家,新增市级以上龙头企业20家。引进和培优电商企业20家以上,示范企业10家以上。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提高脱贫人口家庭经营净收入比重。四是提高财政衔接资金投入产业占比。力争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占比达55%以上。推动脱贫县编制实施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建立特色产业发展项目库,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库实现共建、共用、共管。积极推动东西部协作资金、社会资金、金融资金等投向茶叶、刺梨、皂角等农业特色产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6.持续做好稳岗就业。一是完善重点群体就业帮扶体系。依托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对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易地搬迁人口等重点群体外出务工情况或就业状态分类实施动态监测,加强大数据比对和部门信息共享,完善基层主动发现易返贫致贫劳动力预警和响应机制。对有就业意愿的脱贫户家庭成员及时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针对性服务,保障有劳动力家庭一户一人以上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二是全面提升劳务输出规模和质量。推动落实广州—毕节东西部协作《促进稳岗就业协议》,发挥好省外劳务对接机制和省内就业帮扶基地等作用,持续加大脱贫人口劳务输出力度。以县为单位将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组织化程度提高到70%以上。三是积极拓展就地就业渠道。深入实施“雨露计划”,持续办好就业帮扶车间,统筹用好公益岗位,抓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继续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向当地群众发放劳务报酬。四是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扎实开展“技能毕节”和“头雁领飞”行动,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2022年全市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10万人以上,开展职业技能培训6万人次,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7000人。五是鼓励能人返乡入乡创业。发挥典型示范引领效应,鼓励外出就业创业成功人士、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人员返乡创业,支持乡村能人就地创业,帮助有条件的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易地扶贫搬迁人口自主创业,通过创业带动更多脱贫人口就业。认真落实有关就业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劳动力等群体提供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等政策扶持。六是强化欠薪治理。严格按照“项目全入库、人员全覆盖、工资支付全监管”要求,着力抓好乡村振兴在建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确保不因欠薪引发群体性和极端事件。

(三)切实抓好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和社会力量“三类帮扶”

7.切实抓好东西部协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推进东西部协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确保东西部协作工作有专班专人负责。制定出台新阶段产业合作、人才交流、劳务协作、消费协作等支持政策。东西部协作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和成员单位要赴广州结对市、区、学校、医院等进行调研对接。二是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强劳务协作,组织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脱贫人口转移到广东省和其他地区就业。统筹协调好广州市帮扶资源在资金支持、人才支援、引进企业落地等方面重点向织金县、纳雍县、威宁县、赫章县等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做好消费协作,统筹加大对消费帮扶支持力度,继续做好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基地申报等工作。三是加强区域协作。加大企业引进力度,通过“广东企业+贵州资源”“广东研发+贵州制造”“广东总部+贵州基地”“广东市场+贵州产品”等模式,积极引进更多企业落地毕节。加快毕节·广州产业园建设进度,引联优强龙头企业入驻,以点带面推动全市产业园区发展。扎实做好7个脱贫县农业园区打造共建工作。四是促进乡村振兴。开展人才互挂,构建人才互通桥梁,继续选派党政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到广州交流学习。加强对援黔干部后勤保障和慰问表彰等相关工作。强化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3月31日前,完成切块到县资金项目审批;5月31日前,完成所有项目的前期工作,并全面启动项目建设;11月30日前全部完工报账,并按要求收集完善资料。东西部协作县(自治县、市、区)结对资金应在资金到账后30个工作日内启动项目建设。五是注重工作创新。充分学习广州市乡村振兴先进经验做法,并复制借鉴推广。争取东部地区社会力量参与东西部协作工作有新突破。努力建设贵州东西部协作典型毕节示范区。

8.切实抓好定点帮扶。加强与中央定点帮扶单位的对接联络,配合中央统战部、台盟中央、全国工商联、民革中央、农工党中央、招商局集团等单位选派干部做好定点帮扶工作,每月汇总定点帮扶工作情况,做好相关档案资料收集管理。持续做好32个省直单位定点帮扶的协调服务。及时调整市级领导乡村振兴联系点和市直单位定点帮扶点,强化对市直单位定点帮扶乡镇的工作成效考核。

9.切实抓好社会力量帮扶。持续推进民营企业“万企兴万村”,鼓励引导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对已实施的烟草扶贫新村项目开展审计并落实问题整改;扎实推进烟草美丽乡村项目落地落实。实施好毕节市“同心活水工程”等社会捐赠项目,不断凝聚社会帮扶的强大合力。2022年6月底前完成世行贷款贫困片区产业扶贫试点示范项目实施及提款报账。强化世行贷款项目的后续管理。开展世行贷款项目成效总结。

(四)着力推进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乡风文明、示范试点“四项举措”

10.着力推进乡村建设。一是编制村庄规划。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在村庄现有格局肌理风貌基础上,突出实用性,保留个性特色,通过微改造、精提升,逐步改善村庄环境,强化内在功能,提高生活品质。二是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深化拓展以“三清一改”(清理农村生活垃圾、塘沟、畜禽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五净四美”(屋净、路净、厕净、沟净、水净;庭院美、村庄美、环境美、田园美)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健全完善“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工作机制,统筹解决垃圾处理能力区域不平衡问题,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以上,农村垃圾收运覆盖率达100%,30户以上自然村寨收运设施覆盖率达65%以上,省、市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覆盖率达100%。三是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统筹抓好农村水电路气讯等传统基础设施建设,以群众需要为导向,推动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资源在县域内优化配置,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有序推进厕所革命,按照“宜水则水、宜旱则旱、经济实用、群众易于接受”原则,2022年新(改)建农村户用卫生厕所4万户以上、建制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覆盖率达16%以上、实施80个村农村环境整治。新建电信普遍服务4g基站129个、5g基站3500个。

11.着力推进乡村治理。一是筑牢农村基层组织战斗堡垒。健全“行政村党支部(党总支、党委)—网格(村民小组)党小组(党支部)—党员联系户”的村党组织体系,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在农村的有效覆盖。加强党支部领办集体合作社建设,充分发挥县级统筹、部门联动、乡村主抓的“三级联动”机制作用,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二是增强村民自治能力。健全村党组织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联席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制度,发挥好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作用,拓宽群众反映意见建议渠道,引导村民依法依规参与村委事务,提升村民自治水平。坚持党建带群建,健全共青团、妇联、民兵、残联等各类组织,充分发挥各类组织联系群众、团结群众、组织群众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加快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等经验做法,推广“群众会+”“寨管家”等治理模式。三是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深入推进法治毕节示范创建、提升乡村治理法治水平、加强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农村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完善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推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四是提升乡村德治水平。推进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持续开展“党的声音进万家·总书记话儿记心上”等活动,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宣传教育,弘扬传统美德,践行新时代贵州精神和毕节试验区精神,大力选树典型示范。五是加强乡村人才保障。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驻村干部选派和管理、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制定各种引才措施激励人才扎根一线,完善乡村人才培养体系,培育用好乡土人才。

12.着力推进乡风文明。一是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统筹整合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等各类基层公共服务阵地资源,建立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三级文明实践阵地。组建县、乡、村三级志愿服务队伍,常态化开展文明实践活动。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县级融媒体中心在指挥中心、系统平台、人才队伍、信息共享等方面融合发展。二是扎实推进移风易俗。持续开展大操大办、厚葬薄养、早婚早育、低俗婚闹等突出问题整治,大力倡导勤俭节约、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着力培育文明乡风。三是丰富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实施“送文化下乡百场演艺工程”,市级组织开展120场“送文化下乡百场演艺工程”,县级至少开展40场送文化下乡演艺活动,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利用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和重大节庆,因地制宜组织开展群众性主题文化活动。2022年全市县级及以上文明村镇占比达75%。

13.着力推进乡村振兴示范试点。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科学精准制定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突出农民主体地位,调动群众内生动力,保障群众应有权益,充分调动农民参与试点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制定财政资金投入乡村振兴示范试点建设刚性规定,明确负面清单,搞好利益联结,禁止使用财政资金“垒典型”“造盆景”,通过盘活试点村存量资产及资源,撬动社会资本参与试点村建设,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参与的多方投入机制。推进省、市级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产业项目和村庄建设项目有序实施,重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村庄基础设施项目。强化资源聚合,推动东西部协作资金、项目、人才等资源向试点村倾斜。充分发挥驻村规划师和产业指导员作用,规范建筑风格,提炼村规民约,发挥乡贤作用,强化治理创新,探索形成乡村治理系列导则。推动惠农政策、党建引领等在试点村优先聚焦集成,探索户厕改造、污水处理、垃圾治理等实用技术路径,形成可复制、能推广的乡村振兴经验做法。

(五)抓实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建设、扶贫“三资”监督管理、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发展、问题整改排查和过程管理、风险防范等“五个重点”

14.抓实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建设。进一步推进项目实施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开展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监管专项行动。一是规范项目库建设。做好项目储备,规范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三年(2022—2024年)滚动项目库建设,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加强项目入库论证,规范项目入库程序,调整优化入库项目,提高项目入库质量,确保项目库数据录入及时、信息准确。二是序时推进项目。规范项目建设程序,省级下达中央和省财政衔接资金之日起,60日内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及时录入系统备案,确保3月底中央提前下达资金安排率达100%;6月底中央和省下达资金安排率、开工率达100%,资金支出进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或达50%以上;9月底资金支出进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或达75%以上;12月底资金支出进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或达95%以上。三是强化资金项目监管。常态化实行全过程绩效管理,认真执行公告公示制度。每季度开展1次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督查指导,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完善报账资料,提高资金报账率。四是建立调度通报制度。建立线下线上项目台账,实行月调度、月排名、季通报、不定期提示,对工作滞后且连续排名靠后的县(自治县、市、区)进行约谈。

15.抓实扶贫“三资”监督管理。进一步盘活乡村振兴领域的资金、资产和资源,开展“三资”化解债务专项行动。一是规范资产管理台账。按经营性、公益性和到户资产三种类型,对2013-2021年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地方债券资金、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社会捐赠、世行贷款、恒大集团帮扶等投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进行摸底清查,分类建立台账。二是严格扶贫资产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稳妥推进符合条件的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做好资产移交,纳入管理体系。对属于不动产的,依法办理确权登记。三是建立资产管理长效机制。规范做好扶贫项目后续管护运营、收益分配使用,确保扶贫项目持续发挥效益。高质量完成2022年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改革。四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用好用活财政资金、金融资金和社会资金,积极发挥财政资金补贴、奖励、贴息等杠杆作用,创新资金监管方式和投入方式。五是有效利用乡村资源。着力盘活农村闲置土地、林地、房屋、生态、人才、文化等资源,充分发挥其最大效益,帮助债务化解注入“源头活水”。

16.抓实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发展。统筹整合资源,集中力量支持,开展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一是编制实施方案。组织编制市级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实施一批补短板促发展项目。二是推动资源倾斜。推动东西部协作、中央定点帮扶、社会力量等帮扶资源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落实产业技术顾问制度,有计划开展教育、医疗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三是用好用活政策。推动用好乡村振兴产业贷、富民贷、小额信贷、脱贫成效巩固提升e贷等金融政策。支持农险经办机构开展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持续推广农业保险和农产品价格险。统筹处置存量土地核定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增减挂钩指标,优先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用地需求。

17.抓实问题排查整改和过程管理。一是狠抓问题整改。聚焦国家、省和市级督查检查、信访线索、舆情反馈等问题,举一反三,立行立改,确保各类问题全部整改销号。二是实行“开单”督导。做好省对市县两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实绩评价指数高质量考核工作。建立乡村振兴督查检查调研闭环管理机制,到县到乡开展工作。实行开单式反馈问题,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三是强化过程管理。围绕国家和省后评估具体内容,省、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1+5”工作方案和“六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县(自治县、市、区)和成员单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情况实行专项评估,采取专项检查或交叉检查等方式,根据阶段工作重点实行差别化跟踪,年终根据后评估情况及平时掌握工作情况综合评分,过程评估结果报市委市政府审定,作为年度工作成效参考。

18.抓实风险防范。加强涉贫涉乡村振兴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切实有效把各类风险降至最低。一是防范大规模返贫风险。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开展定期排查、动态管理,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建立健全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及时分类纳入帮扶。二是防范财政衔接资金使用风险。加大财政衔接资金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提升资金效益,坚决防止跑冒滴漏和腐败问题发生。三是防范扶贫项目欠款欠薪风险。全面开展网络舆情、12317反馈问题线索排查,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及时整改销号。四是防范小额信贷逾期风险。通过系统调度平台,定期分析研判,提前提示逾期预警,确保如期还款。五是防范民生资金未兑现风险。采取入户走访、实地查看等方式,督促惠民惠农补贴及时足额发放,确保应发尽发。六是防范网络舆情风险。加大上级部门转办涉贫网络舆情信访件办理力度,实地查实查细且妥善处置。

(一)强化责任落实。坚持“五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乡村振兴工作领导体制,县乡两级党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行业责任、帮扶责任和监管责任。

(二)强化行业指导。各级教育、住建、水务、卫健、医保、人社、民政、生态移民等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负责,主动加强数据分析对比,提供业务指导和问题线索,帮助基层干部熟练掌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内容,共同推动工作落实。

(三)强化宣传引导。积极总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经验做法,主动对接国家、省、市级媒体,挖掘先进典型,策划专题报道,推出一批有深度、有广度、有影响力的宣传精品。

(四)强化作风建设。各县(自治县、市、区)要认真汲取国务院大督查和新闻媒体暗访曝光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舆情事件的经验教训,不断增强忧患意识。要把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深入推进干部作风教育大整顿,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努力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五)强化要素保障。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公共财政投入上优先保障,在金融产品上优先支持,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确保脱贫成效巩固过渡期内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做到管理关系不变、投入力度不减、监管力度不松。用足用好国家、省支持政策,实施科技、资金、企业进乡和学生、能人、乡贤回乡“三进三回”助推乡村振兴行动。

(六)强化督查考核。市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开展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全面推动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落细落实,对贯彻落实较差的部门和县(自治县、市、区)进行通报,并视情况及时进行追责问责。

脱贫成果巩固计划篇十二

继续开展“干部包户”活动,帮扶责任人定期走访脱贫户,了解脱贫户近期状况,帮助解决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和困难,确保不发生返贫。帮扶人到户走访每年不少于6次,原则上每两个月联系走访一次。对调动或退休的干部职工,及时为其脱贫户调整新的帮扶责任人,确保帮扶力量不断档。广泛动员单位干部职工联系帮扶脱贫户,积极开展捐款捐物、志愿服务等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

(三)逐户制定年度帮扶措施。

帮扶责任人与包村干部、村“两委”逐户摸清脱贫致贫风险、实际困难及发展意愿,根据脱贫户实际情况,细化帮扶方案措施,完善一户一档等管理资料。

(四)深入贫困村开展调查研究。

继续深入贫困村调研,了解袁湖村基本情况、发展优势、产业布局和存在的问题,和村干部、群众共商振兴之策,共谋致富之路,并根据落后原因和发展需求,帮助完善乡村振兴开发规划。

(五)宣传和推动各项帮扶政策实施。

通过三会一课、村民议事会和入户走访等形式,广泛宣传乡村振兴方针政策,帮助贫困群众知晓政策、理解政策、用好政策,确保各项帮扶政策措施有力推动、有序实施、有效落地。加强群众吃饭、穿衣、住房、饮水、医疗、教育等各方面的保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如期完成乡村振兴工作任务。

(六)指导和加强农村基层党建。

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袁湖村党组织建设,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党组织生活,整理归档党建资料。充分调动发挥村支部、村民党员在乡村振兴中堡垒与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全面实现乡村振兴奠定坚实的组织和群众基础。指导和帮助袁湖村发展入党积极分子和培养村级后备干部。

(七)积极协调项目支持。

充分发挥单位优势,积极联络相关部门,争取道路交通、农田水利、安全饮水、生活用电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袁湖村公共基础服务水平和村容村貌。

(八)开展消费扶贫。

积极发动单位职工和社会力量对袁湖村开展消费扶贫,帮扶责任人在走访脱贫户过程中,对农户家中多余农副产品,以及袁湖村的扶贫产品(酥瓜、香瓜、土鸡、鸡蛋等)进行市场价收购,拓展袁湖农副产品销售渠道,同时倡导单位工会和其他企事业单位在在组织春节、中秋等节日送温暖走访慰问时,优先考虑购买袁湖村特色农产品。

(九)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特色种养。

利用袁湖村蔬菜大棚和瓜蒌基地等资源,支持“一村一品”品牌形象创建,引导农牧业相关人才返乡创业,发挥乡村振兴人才支撑作用。鼓励袁湖村农户学习和发展种植草莓、瓜蒌、香瓜等经济作物。帮助袁湖村推进袁湖村3000平方米牛舍项目落地,改善产业结构,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脱贫成果巩固计划篇十三

根据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下发《xx县2016年度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部署,我镇再动员,再部署,以开好全镇脱贫攻坚精准识别、精准退出民主评议会为契机,扎实做好我镇精准扶贫、脱贫攻坚整改工作。现就我镇近期工作情况和下步打算简要汇报如下:

1、近期工作情况主要体现在“四个精准”上。

1、精准识别,不错不漏。经过精准识别,我镇现有贫困户x户x人,其中低保户x户x人,五保户x户x人。按照“七清四严”和识别标准,删除x户x人,增加x户x人。做到不错一户,不漏一人。

2、精准脱贫,有保有压。根据和贫困户一起算收入账,我镇2015、2016两年已脱贫x户x人。对x户未达到脱贫标准的拟作脱贫回退处理,确保应扶尽扶。

3、精准施策,一户一策。我镇主要帮扶措施有三点:一是安居扶贫。我镇住房情况特殊,地处xx规划区的村庄,危房无法新建,只能通过安置房、廉租房和公租房来解决。我镇争取县政府支持,对规划区内符合安置条件的贫困户,在购买安置房上给予政策优惠,对不符合安置条件或没有能力承担安置房价格的,积极向县政府争取公租房和廉租房,用活改造资金对房屋简单装修,让贫困户顺利入住。目前,我镇共有x户贫困户分配了安置房。二是就业扶贫。紧邻省级高新园区,就业机会多。我镇积极联合县人社局,举办“送岗下乡就业脱贫”招聘会,有x多人达成初步就业意向。对一些没有劳动能力无法进企业务工的贫困户,我镇专门拿出公路养护、图书管理、矛盾化解、交通疏导等x多个公益性岗位来帮助实现就业目标。三是保障扶贫。加快建成xx镇新敬老、养老院,对现有x户五保贫困户和x户符合条件的单身低保户拟纳入五保户,安排集中供养。

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政策帮扶不够精准。十大帮扶政策对贫困户脱贫有直接作用,但政策还应细化,还应加大扶持力度。本县政策只适用于本县,没有省市通行的政策,比如贫困户去九江看病报销比例等。部门帮扶政策落地见效仍是难点,具体每项政策在面对最弱势群体贫困户上对接还有很多具体问题,帮扶部门的帮扶也有各自为战的情形。

2、基础设施相对薄弱。乡镇村组基础设施薄弱,历史欠账较多,扶贫资金目前来看也是杯水车薪,乡镇村组很多涉及民生发展的项目,很难得到较大范围实施。一是全镇仍有多个村组道路未硬化改造,出行不方便;二是去年以来的水毁道路、桥梁缺乏资金进行修复,影响群众出行安全;三是部分村组引水渠、堰坝受洪灾损毁仍未修复,争取专项资金困难。相对薄弱的基础设施严重制约了贫困户的发展。

3、扶贫干部不够细致。一些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作风不扎实、工作不细致,导致工作推进缓慢。一些干部为了减轻工作量,填报数据不够细致。一些干部精准帮扶不够细致。扶贫靠政策,但力所能及的帮助,帮扶干部要主动作为,有些帮助看似微小,但作用巨大。

4、贫困家庭不够主动。贫困人口普遍接受教育程度低,思想观念陈旧,科技意识不强,自身发展动力不足,缺乏致富能力和发展门路。但也有部分贫困户自身发展思路不清晰,动力不足,“等、靠、要”思想严重,缺什么都不重要,关键是缺少主动,缺信心,很大程度上还依赖于政府的帮扶。

5、一些帮扶单位(工作队)驻村帮扶不够到位。有个别单位特别是条管单位思想上还不够重视,以单位人少为理由,很少下到村组,连贫困户走访都没有做到,还有个别单位安排到基层扶贫工作人员较少,年龄偏大,扶贫工作力量薄弱,有时候出人不出力,甚至有多次更换人员和人员无法到位等情况。帮扶干部到村到户次数太少,政策宣传不到位,帮扶措施落实不到位,帮扶效果不好,负面影响较大。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壮大镇村集体经济实力,增添脱贫攻坚活力。通过实现镇、村资产性收益积累,带动贫困户增收致富,达到脱贫退出的目标。

2、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构建脱贫攻坚合力。整合部门资金,加大对村庄道路、水利、基本农田改造、环境治理的投入,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形成脱贫攻坚的强大合力。

3、发挥政策帮扶作用,输入脱贫攻坚的动力。对贫困户家庭中有重病、残疾、年老体弱或丧失劳动能力、无劳动能力的加大保障帮扶。发挥安居扶贫,解决贫困户住房保障问题。xx镇情况特殊,住房保障是我们扶贫攻坚的重要抓手,认真解决好住房保障问题,可使xx镇脱贫攻坚工作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大力开展就业扶贫帮扶,切实使“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转变。根据xx镇的自身实际,突出抓好政府公益性岗位和开展就业推介两项工作,使有意愿、有能力的贫困户走上就业岗位,彻底解决贫困现状。

脱贫成果巩固计划篇十四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县“实施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行动计划”的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巩固就业扶贫工作成效,现制定以下计划:

以实现精准对接,促进就业创业为目的,通过加大力度,强化措施,进一步巩固和提升贫困劳动力技能水平、开发优质劳务输出基地,突出特设公岗兜底作用,努力使全县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达到稳就业状态,实现就业扶贫的目标。

(一)推动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一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招聘、送岗下乡活动,帮助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贫困户实现转移就业或家门口务工就业。二是面向贫困户适当开发农村保洁、乡村道路养护等社会服务类就业扶贫专岗,并对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三是着力打造扶贫车间,对吸纳贫困户就业达到一定比例的就业扶贫车间,给予相应的政策和资金扶持。

(二)帮助贫困户提供创业支持。一是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贫困劳动力,提供就业指导、项目推介、政策咨询等服务,免费开展创业培训(实训)。二是对符合条件规定的创业贫困劳动力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扶持。

(三)开展贫困户实用技能培训。对有意愿参加技术、职业技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安排培训,确保贫困劳动力都能掌握1-2门实用技术,实现培训一人带动一家的目标。同时,鼓励企业对新招贫困劳动力开展岗前培训,对于组织开展培训的企业制定优惠政策,支持在培训期间,给予贫困劳动力一定的补贴支持。

(一)加强组织领导。就业扶贫是脱贫攻坚战的一项重要任务,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站所,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各自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政策支持保障措施等。

(二)分解落实任务。为确保就业扶贫工作实效,制定了《关于2020年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行动计划》,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站所要严格按照就业扶贫重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抓好工作政策落实,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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