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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教师法心得体会(通用12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4-01-03 01:48:03 页码:12
学教师法心得体会(通用12篇)
2024-01-03 01:48:03    小编:GZ才子

心得体会是指个人在经历某种事物、活动或事件后,通过思考、总结和反思,从中获得的经验和感悟。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教师法心得体会篇一

9月7日,我校全体教师在五楼会议室召开了学习“十条禁令”动员大会。作为教师,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在教育教学中,要妥善处理师生关系。教师在育人的同时,不要忘了自身的继续学习,在教学之余,教师应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新的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自己教育、教学和科研的水平。

《教师十不准》的学习使我更认识到了教师“十条禁令”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教师工作的“示范性”和学生所特有的“向师性”,使教师在学生心目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教师的思想感情,处事哲理、人生观点、道德境界、品德修养甚至言谈举止、音容笑貌都会给学生留下深刻的印象,对学生有着熏陶诱导和潜移默化的影响。这就要求政治教师言教、身教,并且做到身教重于言教。教师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往往被学生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模仿在行动上。教师的人格影响,不仅对学生在校起作用,甚至以后在社会上还会长时间起作用。

所以,教师需要处处为人师表,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率先垂范,作出表率。要学生刻苦学习,自己就必须学而不厌,手不释卷;要学生认真劳动,自己必须热爱劳动;要学生讲文明礼貌,自己必须谈吐文雅,远离粗俗。教育无小事,事事见真理,因此,教师一定要时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以高尚的人格去感染人,以整洁的仪表去影响人,以和蔼的态度去对待人,以丰富的学识去引导人,以博大的胸怀去爱护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教书育人的实效,学生才会“亲其师,信其道”,进而“乐其道”。所以,我们教师只有对自己严格要求,不断学习,加强修养,让自己成为一个具有高尚师德的人,才能适应素质教育的呼唤,更好地培育“四有”新人,不辜负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历史使命。

学教师法心得体会篇二

作为一名教师,我们必须了解法规的重要性。法规规范着教师的言行举止,确保了教育的公正和稳定。对教师而言,学法知法是常态,遵守法规就是职责所在。本文将从个人经历、身边案例和专业知识三个方面,谈谈我对教师法规的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个人经历。

说起教师法规,我想起了自己的一次教学经历。那时,我在班级中遇到了一个叫做小丽的学生,她一直以来学习平平,总是不愿意动脑筋,比较懒惰。于是,我便开始关注她的学习情况,并与她进行了沟通。在谈话过程中,我向她表达了希望她能将自己的才能用于学习,并给予她了正确的指导和帮助。真正让我感到惊讶的是,她居然成功的在期末考试中取得了好成绩。我想,这便是遵守了法规的体现。如果我们作为教师没有遵守法规,而是凭空想象,那么我们带给学生的信息也是虚假的,这不但违反法规,也不符合我们的职业操守。

第三段:身边案例。

我们常常听到一些教师在课堂上口出不逊,或是私自收取学生的礼物等不良行为。这些不良行为不仅不符合教师的职业操守和道德操守,更严重地违反了师德荣誉。如果教师不认真遵守法规,那么这个社会的公正和稳定就会受到伤害。这样的教师不但失去了教师职业操守,而且也深深地伤害了学生的感情。

第四段:专业知识。

教师必须具备专业知识、法律意识、教育理论等多方面的素养。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积累知识和经验,才能使自己不断完善。教师要了解学校相关法规和政策,熟悉课程标准,知晓学科研究的前沿知识等等。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自己的教学具有公正性和规范性。

第五段:结论。

教师必须要具备法律意识和教育理论,使自己具备专业性和规范性。我们要不断提高自己的素养,增进自己的知识和技能,让自己的教学既有创新性又具有规范性。教师是社会中最为受尊崇的职业之一,如何做好本职工作是我们必须思考的问题。只有遵守法规,才能让教学更加公正、规范、有序,这就是教师必须紧紧把握的根本。

学教师法心得体会篇三

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学习让我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到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通过对法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我的认识。

教师的人格力量来自于学术水平与道德情操的完善统一,不仅要在自己讲授的课程中学识渊博,循循善诱,更要通过言传身教,通过榜样,无言的力量教给学生做人的道理,使学生树立坚定的信念和远大理想。在学生的眼中,教师具有无可怀疑的威信,教师是一切美好的替身和可效仿的榜样,教师的一言一行,对每一个现象的态度,都通过这样那样的方式,对学生的各个方面产生影响。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是学生对老师的尊敬之言。对于老师则不可以“家长”自居,应该与学生平等相待,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教学相长。爱学生就要尊重他们的人格和创造精神,与他们平等相处,用自己的信任与关切激发他们的求知欲和创造欲。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教与学,互为关联,互为依存。“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一个好老师会将学生放在平等地位,信任他们,尊重他们,视他们为自己的朋友和共同探求真理的'伙伴。

没有爱就没有教育。热爱一个学生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则无异于毁坏一个学生。学生正处于人生观和世界观形成的重要时刻,在成长的道路上,难免会遇到各种困扰和问题,需要我们去帮忙引导。如果说教师的人格力量是一种无穷的榜样力量,那么教师的爱心是成功教师的原动力。那么如何爱心去打开学生心灵的窗户?首先就要了解他们。了解学生的爱好和才能,了解他们的个性特点,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只有了解了每个学生的特点,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才能引导他们成为有个性、有志向、有智慧的完整的人。教育是人类学,是对人类灵魂的引导和塑造。

新形势下新的理论知识层出不穷,业务知识学习不能仅停留在学过、看过、听过即可,如果钻研不深不透,特别是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上做得不到位,就会对工作产生不可预知的影响。我们应该时刻记住,只有不断学习新的知识,不断加强业务进修,才能满足新时期对教师要求的“从经验型向知识型研究型的转变”,才能更好地做好服务于教育教学这项本职工作。

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我作为一名教师,就要一身正气,就是要突出“为人师表”,就是要追求“以德立身”。我们教师的基本职能就是“传道、授业、解惑”。因此,我作为一名教师,首先要学识渊博,品德高尚,还要富有教学经验。而要做到这些要求,就应该做到坚持学习与实践。要刻苦学习教育科学的理论,要进一步学习新知识,不断增强业务水平。

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教师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对教师的权利、义务、任用、考核、培训和待遇等方面作了全面的规定,是我国教师队伍建设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根本保障。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但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是每当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是知法、守法还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

在学习《教师法》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这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在没有法律约束的时候,教师的教育教学是凭职业道德、凭良心。为了取得比较好的教学成绩,有的老师采取了一些过激的行为,如体罚学生等。《教师法》对此给出了明确的界定。学校是培养教育下一代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主要阵地,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教师要面向学生,对全体学生负责,不要偏爱一部分人,歧视另一部分人。对于优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深入了解情况,具体分析原因、满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要善于发现、培养和调动后进生身上的积极因素,肯定他们的微小进步,尊重他们的自尊心,鼓励他们的上进心,帮助他们满怀信心的成长。对于极个别屡教不改、错误性质严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和压服的办法,更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为此教师法规定了教师体罚学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对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对于情节极为恶劣,构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通过对法的学习,进一步的提高了我的认识,有利地指导了我今后的实践!我认为我们这些年轻教师认真学习《教师法》很有实际的必要。

学教师法心得体会篇四

目前,通过对《教师法》的学习,又一次让我倍受鼓舞,再次感受到教师职业的神圣和教师职业的荣耀。

但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是每当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是知法、守法还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

为提高对《教师法》的认识,树立法的观念,真正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知道自己应承担的义务,并合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校教师学习了《教师法》。通过学习《教师法》我认为要很好地履行教师的义务,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规范,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师生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人格,努力发现和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在优秀品质,坚持做到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为人师表,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追求人格完美,重视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个性魅力,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教师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洁身自好,以德服人,以身立教,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明确了自己作为教育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有利于我们增进守法*的意识,树立依法*的观念,自觉落实依法治教的行为。

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一定要以《教师法》为依据,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依法享有“教育教学、学术活动、管理学生、获得劳动报酬、民主管理、进修培训”等权利,并自觉履行“遵纪守法、履行聘约、教育学生、关爱学生、制止侵害、自我提高”等义务。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宣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通过学习《教师法》,进一步提高了认识,用《教师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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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教师法心得体会篇五

当我是学生的时候,我学习的是《守则》《规范》;当我成为教师的时候,学习的是《教师法》。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辱骂、诽谤教师、拖欠工资等等的事情发生,而教师迫于时代和社会的压力,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知法、守法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教师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学教师法心得体会篇六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制建设日趋完善,法律意识的重要性日益突显。而大学教师作为知识分子的代表,更应该具备强烈的法治意识和法制素养,在教学科研实践中扮演法律监督的角色。为了深化法制教育,提高大学教师法规意识和法律素养,我参加了大学教师法制学习,下面就我从法制理念、法规认识、法律运用、法治精神、教学实践几个方面,谈谈自己对法制学习的认识和体会。

一、对法制理念的认识。

在学习法制课程中,最先了解的自然是法制理念的核心内容——法治。法治是我国推进现代化的必要条件,是国家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基本保障。而大学教师作为社会文明和进步的引领者,其法治思想和法治意识尤为重要。法治意识不仅仅是了解法规和法律条款,而更重要的是要善于从法律角度思考问题,形成科学合理的法律意识,从而发挥大学教师的法律监督作用。法治思想对大学教师的教学实践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让我更好地了解了我的法律职责和身份,更好地履行大学教师的法律职责。

二、法规认识的提高。

法规认识的提高是大学教师法制学习的重要目标。在学习中我了解了我国宪法、法律、法规等法律文件,领略了我国法律文化的深远影响和国家治理的基本原则,对丰富法规知识和法律常识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理解。同时,我也加强了对大学教师教学中常见法律问题的了解,比如学术研究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劳动管理中的劳动法律、学生管理中的学生权益保障等,坚定了教师遵守法规的决心。

三、法律运用的技巧。

了解法规只是基础,更为重要的是掌握法律运用的技巧。在学习过程中,我们特别注重掌握常见法律问题的解决方法,了解法律的运用方面,从而更好地指导教师的教学实践。作为大学教师,除了要掌握自身的法律职责,还要熟悉和了解相关法律条款,对于学生产生的法律问题和退学、开除等涉及知识产权或合同问题在于多方面矛盾中的处理,都应该有自己的主见和理智的处理方式。法律运用技巧的提高是法制学习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

四、法治精神的感悟。

法治精神是大学教师法制学习中的一大重点,也是教育工作中重要的理念之一。怎样抓住法治精神,更好地将其贯彻于教育工作实践中,是值得大学教师思考的问题。作为大学教师,我们首先要对法治精神有深刻的认识,树立法治信仰,以法律为准绳,自觉地进行法治实践,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建立起“敬畏法律”的意识。

五、教学实践的提高。

一切学习的目的最终都是为了应用于实践中,大学教师的法制学习也不例外。大学教师的教学实践必须考虑到法律法规等的制约。在实践中,大学教师要合理运用法律,及时解决教学中的法律问题。比如,规范学术研究行为,保护知识产权;尊重知识合同,合法维权等。大学教师的教学实践必须遵循法律原则,做到以法律为依据,增加教学考核中对法律素质等方面的考核。不断提高大学教师教学法规意识,才能够更好地促进我国法制建设和法治社会的发展。

综上所述,大学教师法制学习已渐成日趋完善的日常教育内容之一。大学教师应该自觉学习,提高自己的法制素质和法规意识,将教学实践和法律的有机结合起来,扮演好法律监督的角色。同时,在教学实践中,要遵循法律原则,做到以法律为准绳,将法律知识和法律技巧运用于教育实践中。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促进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

学教师法心得体会篇七

通过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现在我不会再这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五五普法》不仅帮助我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我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五五普法》后,让我更明确,作为一名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幼儿的特点,因材施教。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和教育主体交互作用的过程。孩子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孩子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幼儿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五五普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孩子健康成长。

最近,我再次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教育法律法规,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实施意见》,学习了《新时期师德修养》,通过学习,我对教师师德有了更加深刻地认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国家发展教育事业的纲领性文件,它颁布的目的是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教育法要求我们做到: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学校教师的职责应该是教书育人,要想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必须知道国家和人民对教师的要求是什么,什么样的行为是合乎教师行为规范的,哪些是违法的,教育的目标是什么,教师应该拥有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教师应享受什么样的待遇,教师进修培训受不受法律保护,法规对学校和家长有什么规定等。

只有知法,才能守法。通过学习,我更加坚定我的研究和学习理念,作为一名教师要想做好传道、授业、解惑的工作,必须不断学习,不断和专家名师交流,结合自己的教学实际,改进教学教法,始终站在教育改革的最前沿,用最新的教育理念武装自己的大脑,用最先进的教学手段,给学生传授最新的知识和方法,达到最佳的教育效果。

在教育的过程中,一定要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学生,用真心去关爱他们,发现学生的优点,发展学生的长处,使他们能感受到父母般的温暖,享受到学习的快乐和满足,过一种幸福的学习生活。决不能像以前那样,但从学习出发去评价学生,对学习成绩好的学生关爱备至,对学习差的孩子漠不关心,甚至冷嘲热讽,谩骂打击。因为我们教育的目的是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够健康快乐的成长,都能成为社会做所需的多层次人才,让学生享受公平的教育资源,而不是仅为了那几个优秀生。应该把教育办成发现人才、培养人才的场所,而不是淘汰人才的地方!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未来。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使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一切为了孩子,给青少年营造一个和谐、平安的学习氛围,也是我们学校一直所重视的,更是我们教师德育教育工作的一个重点。

学校将中小学交通消防安全教育、反邪教警示教育、食品卫生安全教育、未成年人保护、财产安全教育等内容列为教育重点,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选择合适的法制教育内容,将法制教育与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学生假期社会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进一步增强了学校法制教育的针对性,使法制教育深入到方方面面,力求全面无遗漏。 当然,法制教育不仅要向青少年宣传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更重要的是让他们认识到:法律不仅是对自制行为的约束,更是捍卫尊严、权利的有力武器。法制教育应传达这样一个信息:法律就在身边,我们学习、生活的学校、家庭、社会有一个强大的法律保护网,时时刻刻规范着我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调整着各种社会关系,只有自觉遵纪守法,才能健康顺利的成长,并有一个良性发展。 换个角度讲,法制教育是一个普法的过程。我们应当告诉学生日常生活的中有哪些针对他们的陷阱,如何识别、自救、求助等。还要让他们明白有哪些权利,如人格权、受教育权等等,如果这些权利受到侵害应当采取何种方法、手段才能得到有效的救助,而不至于付出更大的代价。

总之,开展法制教育的主旨是培养学生民主、法治的观念,让青少年认识到法律不是约束行为的锁链,而是保障生活的要素,偏失的正义会得到法治力量的匡扶,弱势群体也能得到法律阳光的普照,从而自然地产生对法律的信仰,提高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这些才是他们真正缺少的,是他们从单纯的课堂教育中学不到的,更是法制教育的价值所在。

近段时间,学校开展了学法知法活动。我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了《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等重要理论,通过教师法制教育学习,我受益匪浅,使我坚定了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学生的信念。

在教师法制教育学习过程中,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注重职业道德真正做到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关爱和尊重学生,以学生为本,是现代 教育的根本要求,是师德建设的核心内涵,学为人师,行为世范, 每位教师应在教书育人,完成崇高使命的愉悦中升华道德,积极做 高尚师德的践行者。

三、加强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尤为重要。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屡增不减,是法制观念淡薄的结果,作为人民教师帮助学生了解一些法律常识是必要的。青少年正处于青春期时,生理和心理正在走向成熟但又未完全成熟,心理上充满着独立性、依赖性、自觉性、反抗性的矛盾,起伏比较大、易冲动、自我 控制能力较差、做事情欠缺考虑;而且他们的人生阅历浅,社会环 境却又非常复杂,社会上对青少年诱惑的东西太多,对青少年学生的成长也发生着重要的影响。如一些非主流文化,网络上负面消极的东西,虚拟的网络世界,扭曲的价值观等。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让我们与法同行, 做一名让人民满意的合格的人民教师。

学教师法心得体会篇八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小学教师带着辞职锋芒走进法庭,控诉着教育界的不公平待遇。作为一名小学教师,我深有感触。下面我将谈谈我在法庭诉苦过程中的心得体会。希望能够引起人们对小学教师待遇的关注,并帮助改善教育环境。

首先,在法庭诉苦的过程中,我意识到小学教师面临着巨大的心理压力。小学时期,是孩子们人生道路的起点,教师需要承担起培养未来的责任。然而,这种责任并没有得到应有的认可。我们需要面对的不仅是孩子们的学业教育,还有家长们各种各样的期望,以及学校的各种要求。这种巨大的压力会让我们身心俱疲,感到疲惫不堪。在诉苦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政府和社会应该给予小学教师更多的关注和支持,减轻他们的心理负担。

其次,小学教师的工作量巨大,但收入却相对较低。教育是国家的根本,小学教师是教育事业中的重要一环,但是我们的待遇却没有得到应有的提高。相比于其他行业,我们的工资收入相对较低。在法庭中,我听到了许多教师们的诉说,他们在艰苦的教育一线贡献了大量的汗水和心血,但却难以满足自己的基本生活需求。我们付出了那么多,却得到的回报太少,这让人感到心寒。因此,我呼吁社会能够重视教师的价值与付出,给予他们应有的经济回报。

再次,小学教师的职业发展空间相对有限。很多小学教师一开始对教育事业充满热情,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工龄的增长,他们却发现自己的职业发展路径变得越来越狭窄。升迁的机会少,晋升的空间小,这让很多教师感到失望。在法庭上,有的教师诉苦说,自己多年来付出了大量的努力,但却发现自己的职业处于停滞状态,再也没有了进步的动力。因此,我认为学校和教育部门应该制定更加公正合理的晋升机制,给予教师更多的发展机会,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

最后,小学教师面临着不断变化的教育环境和对教学方法的新要求。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带来了教育领域的变革,新的教学理念和方法出现。但是教师们往往没有足够的时间和资源来学习和适应这种变化。他们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研究并改进自己的教学方法。在法庭上,我听到很多教师说他们感到学校不重视教学创新,缺乏培训机会和相关支持。因此,学校和政府需要加大对教师的培训力度,提供更多的学习资源,帮助教师不断提升自己的教学水平。

总之,小学教师在法庭上诉苦,是为了让社会和政府更加关注教师的待遇和职业发展问题,改善教育环境。我们需要关注小学教师的心理压力、薪酬待遇、职业发展空间以及学习资源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营造一个良好的教育环境,激励教师们更好地履行自己的教育使命,为培养优秀的下一代贡献自己的力量。

学教师法心得体会篇九

每当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i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是知法、守法还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通过对《教师法》的学习让我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

一、为人师表,言传身教。

教师的人格力量来自于学术水平与道德情操的完善统一,不仅要在自己讲授的课程中学识渊博,循循善诱,更要通过言传身教,通过榜样,无言的力量教给学生做人的道理,使学生树立坚定的信念和远大理想。在学生的眼中,教师具有无可怀疑的威信,教师是一切美好的替身和可效仿的榜样,教师的一言一行,对每一个现象的态度,都通过这样那样的方式,对学生的各个方面产生影响。

二、将做人的教育隅于教学中。

唐代文学家韩愈在《师说》中给教师这职业下的定义是:“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就是说“传道”是三大任务中的首要。告诉学生科学道路和人生道路的曲折,要培养百折不挠的克服困难的坚强意志。老师应该努力学习做这种潜移默化、“润物细无声”的教育。

三、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教学相长。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是学生对老师的尊敬之言。对于老师则不可以“家长”自居,应该与学生平等相待,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教学相长。爱学生就要尊重他们的人格和创造精神,与他们平等相处,用自己的信任与关切激发他们的求知欲和创造欲。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教与学,互为关联,互为依存。“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一个好老师会将学生放在平等地位,信任他们,尊重他们,视他们为自己的朋友和共同探求真理的伙伴。

四、视学生为己出,处处关爱学生。

没有爱就没有教育。热爱一个学生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则无异于毁坏一个学生。学生正处于人生观和世界观形成的重要时刻,在成长的道路上,难免会遇到各种困扰和问题,需要我们去帮忙引导。如果说教师的人格力量是一种无穷的榜样力量,那么教师的爱心是成功教师的原动力。那么如何爱心去打开学生心灵的窗户?首先就要了解他们。了解学生的爱好和才能,了解他们的个性特点,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只有了解了每个学生的特点,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才能引导他们成为有个性、有志向、有智慧的完整的人。教育是人类学,是对人类灵魂的引导和塑造。苏霍姆休斯基说得好,不了解学生,不了解他的智力发展,他的思维、兴趣、爱好、才能,就谈不上教育。学生也往往是最相信老师的,我就像关心自己孩子一样关心我们的学生。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学教师法心得体会篇十

在担任小学教师的过程中,法律意识的培养和运用是非常重要的。作为一名小学教师,我深刻意识到法律对于我们教师的重要性。在教学过程中,我们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合法合规地进行教育工作,保护学生和自身的合法权益。通过总结经验,我得到了一些法律心得体会。

首先,作为小学教师,我们要懂得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并且做到严守法律纪律。在教师职业中,我们既要有教育的热情和责任心,又要明确自己的权益。我们要有清晰的认知,知道自己的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其中包括工资待遇、工作时间、休假等方面的权益。同时,我们也要明确自己的义务,比如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爱护学校财产等。只有通过合法合规地履行自己的义务,我们才能享受到自己的权益。

其次,我们要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教师是一个具有威望和影响力的职业,我们必须保持高度的法律敏感性。我们要了解国家法律法规,特别是与教育工作相关的法律,例如教育法、劳动法、儿童权益保护法等。只有具备了法律知识,我们才能知道如何处理各类法律问题,如何正确应对各种困扰我们的问题。同时,通过提高法律意识,我们也能够更好地保护自己和学生的权益,避免出现纠纷和冲突。

再次,在教育工作中,我们要注重学生权益的保护。我们深知,学生是教育工作的核心,他们的权益是至关重要的。作为教师,我们应该时刻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个人隐私和安全问题。我们不能有侮辱、虐待、歧视学生,更不能泄露学生的个人信息。如果发现学生权益受到侵害,我们应该及时采取行动,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最后,我们要坚持合法合规地履行教育职责,维护职业道德与尊严。小学教师是社会的守护者和传播者,我们要时刻保持良好的职业品行。在教育过程中,我们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尊重学生和家长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同时,我们要对学生进行正确的评价和考核,并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我们要始终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合法合规地履行我们的教育职责。

总之,作为小学教师,法律意识的培养和运用是我们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我们能够更好地保护自身和学生的权益,防止和化解法律纠纷。我们要持之以恒地提高法律意识,做到严守法纪,保护学生权益,履行教育职责。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一个安全、遵法的环境,为社会培养更多有用之才。

学教师法心得体会篇十一

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通过学习《教师法》,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他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在教学工作中,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教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作“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只是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得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育重复教的效果有天壤之别。

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和教育主体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用心教、创新教育重复教的效果有天壤之别。

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究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苗儿,但每一棵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

教师承担着为国家培养下一代的历史重任,教师发展和提高直接影响着国民素质的高低和各级各类人才培养。经过十几年的实践和探索,我国教师的终生学习初步走上了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轨道。终生学习的思想和观念逐步被广大教师接受,并日益成为教师工作和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法律是一种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它与我们每一个人的学习生活工作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是我们的保护神。给我最深的体会如下:

从受教育权的发展来看,学生的受教育权在教育法制实践中经历和将要经历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现代社会受教育权愈来愈多地被人们认识到他在人的发展中的作用,认识到了他应当属于人本身应有的基本权利之一重要意义。依法规定和保证受教育权已经成为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并表现在想追求学习权发展,向弱势群体受教育权发展的态势。

学习权是基于现代社会对受教育权的新认识而对受教育权的一种新的表述,其意义在于最大限度地保证受教育权主体的.利益。在这方面我国已经做出了法律规定:

第一、保障女子的受教育权。

第二、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少年、青年的受教育权。

第三、保障残疾人的受教育权。

第四、保障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第五、保障流动人口子女的受教育权。

综上所述,我们所应确立的新的师生关系,不是以教师与学生占有多少的相对关系为前提的,也不是以学生是否具有超越性和是否可能成为教育者为条件的。教师对学生的尊重应当是对学生作为人的受教育权的尊重,这是学生的绝对权力,无论是教师还是其他主体,都应依法保证学生的受教育权。同时,我们强调教师对学生的尊重,绝不排除学生也应当尊重教师。教师作为教育者,同样有被尊重的权利,如果我们不从理论实质上认识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那么就会依法限制学生的发展。

学教师法心得体会篇十二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而教师作为社会中一份子,在教育过程中必须遵循法律。作为小学教师,我们在日常授课中不仅涉及到教育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也需要了解一些法律知识,保证我们的教育行为合法合规。在这篇文章中,我想分享一下我在小学教育中所获得的法律心得。

第二段:遵守法律与纪律。

作为一名小学教师,我们第一要务是遵守法律法规和各种学校纪律制度。我们应该正确地执行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各种教育政策,确保我们的教学行为合法合规,同时也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在课堂上,我们不能随意打骂学生,更不能伤害学生身心健康,这些行为都是严重违反法律和纪律的。

第三段:保护学生权益。

小学教师在教育中,还需要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我们应该尽力保护学生的财产、人身安全以及其他权益,同时尽力为学生维护权益。当学生遭到欺凌或粗暴对待时,我们应该及时制止和处理,确保教学过程中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第四段:维护学校形象。

作为一名小学教师,我们需要了解学校的形象和声誉与我们密不可分。我们应该用良好的言行去维护和增强学校的形象和声誉。任何不良的行为都很可能对学校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甚至会引起社会上的广泛批评。因此,我们应该尽力避免任何可能对学校形象造成负面影响的行为。

第五段:总结。

最后,作为一名小学教师,我们需要时刻牢记自己的法律责任,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我们应该明确我们的责任和义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纪律,尊重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形象和声誉。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教育工作中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服务学生,服务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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