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公园管理工作总结及计划(通用8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4-01-16 21:56:01 页码:12
公园管理工作总结及计划(通用8篇)
2024-01-16 21:56:01    小编:ZS文王

在现代社会中,人们面临着各种各样的任务和目标,如学习、工作、生活等。为了更好地实现这些目标,我们需要制定计划。因此,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计划的作用,并在日常生活中加以应用。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计划书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公园管理工作总结及计划篇一

20__年,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作为公园管理所支部书记,我加强学习,改进工作作风,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精神和工作要求,认真努力做好各项本职工作,完成了全部工作任务,取得良好的成绩。现将20__年个人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努力学习,提高业务工作水平。

20__年,我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上级部门的工作精神,切实提高自己的业务工作水平,能够全面做好各项工作,切实把公园管理好。我培养自己吃苦耐劳、善于钻研的敬业精神和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工作作风,坚持“精益求精,一丝不苟”的原则,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坚持把工作做完做好,力争工作的完美与高效。

二、刻苦勤奋工作,完成全部工作任务。

1、做好党务工作,提高支部凝聚力和战斗力。我组织管理所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提高党员的思想认识,增强支部凝聚力和战斗力,使每个党员牢记宗旨意识,做到党员标准不能降低,先锋模范作用不能忘记,党的形象不能损害,在生产工作岗位上做遵纪守法的标兵、学习的模范、工作的先锋,带领全体职工认真做好公园管理工作,树立公园的良好形象。

2、加强卫生管理,美化公园环境。我加强公园卫生管理,安排职工认真努力做好卫生工作;加强对卫生工作的检查监督,发现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切实保持公园整洁,美化了公园环境,使广大群众和游客游览公园时感到心旷神怡,无比舒适。

3、加强护林防火,确保公园安全。我制定护林计划,按照计划要求认真开展护林、病虫害防治等工作,确保公园林木不发生病虫害、良好生长,使公园一片葱绿,景色宜人。我认真做好林木防火工作,在醒目位置树立禁火标志,在气候干燥、容易发生林木火灾的季节,组织职工开展巡逻,严防林木火灾。由于自己加强护林防火,全年来没有发生病虫害和火灾,确保了公园安全。

4、努力做好休闲会所指挥部现场管理工作。我增强工作责任心,按照休闲会所指挥部的工作要求,尽心尽职、认真努力做好休闲会所指挥部现场管理工作,确保现场秩序有序、稳定安全,获得指挥部领导的充分肯定和一致赞誉。

20__年,我认真努力工作,虽然完成了任务,取得良好成绩,但还是存在一定的不足问题,主要是工作计划性和精细化不够,有些工作没有完全做到位。进入20__年,我要加强学习,努力实践,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园管理工作,力争取得更大成绩,让公园更加美丽,成为人民群众的幸福休憩地。

公园管理工作总结及计划篇二

20xx年上半年,我局始终把应急管理工作作为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20xx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云府办函〔20xx〕27号)、全市公共安全形势分析会议暨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要求,围绕 “无急可应,有急能应”的目标,着力提升科学预防和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全面提升应急管理工作水平,为建设现代生态城市发挥应有的贡献。

我局应急管理工作具体由行政执法监督科负责,人员编制为兼职2人,应急队伍有兼职10人,有明确应急预案,制订和修订完善了群体的性事件处置、预防和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责任追究等制度,救援人数为兼职10人,拥有公务用车4辆,办公设施一批。

(一)领导重视,措施有力。切实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把应急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调整了以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法制局局长何浩平同志为组长、副局长高小石同志为副组长、李伟忠、陈浩耀、谢慧玲、吴锦灿等同志为成员的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应急管理工作,切实做到“无急可应,有急能应”的目标。

(二)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知识学习,努力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水平。一是有关应急管理工作文件下发后,迅速将文件精神进行传达,要求全局同志要按文件通知要求做好应急管理工作。二是加强有关应急管理工作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重点学习《广东省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增强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三)加强教育,促进自护。 以应急管理工作教育为重点,经常性地对干部职工开展应急管理工作教育,特别是抓好办公地所、交通工具、办公设施等的安全保护、防护工作,确保应急管理工作正常进行。

(四)结合法制工作,积极主动配合做好应急管理工作。一是做好中共xxx市委办公室x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建平安xxx行动计划(20xx—20xx年)》的通知中的相关工作。按照通知要求,我局牵头工作一项,配合工作二项。牵头工作一项为地方规范性文件项目。为做好规范性文件项目,我局提请市府办于20xx年1月23日印发了《关于报送20xx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建议项目的通知》,收集各单位上报的20xx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建议项目后,又于20xx年3月23日提请市府办印发了《x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x市人民政府20xx年规范性文件编制计划的通知》,明确了市政府20xx年规范性文件名称(项目)20项、送审时间要求、起草单位等。今年上半年,审查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10件,通过审核颁布实施的政府规范性文件6件;全部报省政府和市人大备案。审查部门规范性文件草案12件,通过审查同意发布的部门规范性文件7件。配合工作二项具体为法治政府建设项目和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建设项目。法治政府建设项目方面,完成了市政府向省政府、市委和市人大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做好了20xx年省依法行政考评工作;完成了我市20xx年依法行政考评工作;完成了xxx市事项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事项1960项合法性审查工作;审核办理广东省行政执法证材料436份;依法依时处理公民书面投诉8件(次);完成了省对我市两建工作检查中市场监管法制体系建设专责小组迎检资料的准备工作;初步拟出了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建设项目方面,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办理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21件,办理行政诉讼8件,提出法律意见书62份;提请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了《中共xxx市委办公室x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办理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建议和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提案的通知》;完成了省人大建议会办4件、省政协提案会办6件的办理工作;对79件市人大代表建议、126件市政协委员提案进行了交办,对闭会期间1件建议进行了转办。二是积极配合做好市应急管理工作。我局作为市应急管理工作成员单位之一,按照职责要求,我局虽然没有具体牵头工作,但也严格按照应急管理工作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五)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整改。把应急管理工作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中的重中之重,每月进行一次应急管理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应急管理工作落实。

(一)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报备制度,各县(市、区)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文件发布之日起30日内报市法制局备案,对报备的规范性文件,落实责任人进行审查,确保文件的合法性。市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发布前报送市法制局进行前置审查,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

(二)行政复议工作得到加强。一是加强《行政复议法》宣传力度。二是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有效开展,全部按时办结。三是在行政复议审理中,大胆探索案件的审理方式,注重沟通协调,充分听取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陈述,找准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平衡点,使双方能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解决行政争议,较好实现案结事了。四是充分发挥法制参谋助手作用。

(三)行政执法监督落实到位。完成xxx市事项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保障事项管理系统单位行政执法事项合法。强化执法活动的监督,继续实施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妥善处理公民投诉。

(四)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得到落实。开展本年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的组织办理工作,完成建议提案分类、梳理、制订交办方案,对建议提案进行了交办,通过加强催办、督办工作,全市办理工作有序开展。

(一)通过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全局领导干部的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平安意识和观念得到了明显增强,学习理论的自觉性也有了明显提高,我局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未发现有不良投诉。

(二)通过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局的各项建设得到了加强。增强了局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三)通过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局的各项工作得到了促进 。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复议应诉、行政执法监督、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进展顺利。

虽然在应急管理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应急管理工作也得到了加强,但是应急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还存在极个别同志对应急管理工作认识还不够深等问题,有待今后进一步克服。

一是继续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二是进一步配合应急管理工作部门搞好应急管理工作;三是按照职责工作要求,做好相关牵头和配合工作;四是继续加强应急管理工作自我监督检查,做到有机构、有组织、有制度、有措施、有布置、有检查,确保应急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公园管理工作总结及计划篇三

20xx年,宜昌市滨江公园管理处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的决策部署和市城管局的各项具体工作安排,坚持把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作为年度工作重要内容,从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文明素质、夯实工作基础、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下功夫,凝心聚力,克难攻坚,强力推进,全处上下环境卫生、容貌秩序得到明显提升。

(一)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构建责任体系。管理处高度重视本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多次召开班子会进行专题研究部署,管理处书记、主任杜安定多次强调,要求一定要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好,坚持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管理处成立了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管理处领导为分管直接责任人,着力构建“一把手负全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部门领导具体负责、职工分片负责”的责任机制。切实加强治理工作小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设,落实专人专职专抓,增强了指导、统筹和协调能力有力地推进了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二)强化宣传引导,着力提升文明素质。以深入开展文明宣传活动为抓手,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着力营造氛围,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文明素质,激发参与热情。

一是狠抓舆论宣传。整治期间,共组织向城管局报送各类创建新闻60多篇,坚持每天报送工作信息,形成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二是广泛开展社会宣传。不断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载体,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平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文明创建各项知识等。活动期间,制作胭脂园厕所标识牌1套、巡逻队标识牌1块、管理制度11张。制作大型广告牌4块;清除违章广告牌3块;在双亭广场两增设了2块大型宣传牌;制作滨江公园全景及天然塔建成前后对比宣传牌2块;制作提醒牌1块,制作专题宣传栏2个,制作了七个工作意见箱,安装于各景区,广泛听取市民对公园建设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三是狠抓文明行为引导带动。管理处从紧张的资金中挤出部分资金,购买服装,让全处56名干部职工统一规范着装,党员、共青团员佩戴党徽和团徽上岗,树立窗口行业良好形象。同时,管理处还与全处56名干部职工签订了“宜昌市城管局滨江公园管理处双迎活动干部职工带头做文明人承诺书”,以机制保创建,创建期间,由5名班子成员分别带队,组织管理处工作人员参加在西陵一路上段开展文明劝导170多人次。工作队成员顶着烈日,共制止和劝导不文明行为110多起,捡烟头200多枚,清理白色垃圾30多件,搀扶多名老、幼、残行人过马路。加强对市民教育和文明习惯养成教育,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深入人心。

(三)狠抓设施建设,着力夯实整治基础。坚持将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巩固治理活动成效、提升治理工作水平的有效举措。大力开展园林基础设施建设:

1、投入约16000元资金将20个垃圾池全部拆除,共清运碎石5车;并根据园内特点立即从厂家量身订购了5个660升垃圾桶、30个360升垃圾桶摆放到位。

2、世界和平公园安装一条长460米、离地高35的精美铁艺栏杆,

3、维修园路10处计17平方米,维修座椅14把,修垃圾车6辆,修水阀47次,维修垃圾池3个,修垃圾门12块,清理下水道30米。拆除坏掉的景观灯25盏。

4、对盆景园大门两侧、献福路、盆景园小品蘑菇进行了粉刷涂料维修,计1000平方米。

5、维修全园汀步三条计40米。维修座椅10把,检查全园园林设施,盆景园拆除损坏的石椅1把,安装新石椅2把。宜港码头段铺设水管200米。

(四)坚持高标准,着力塑造优美园容园貌。创建开展以来,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我处着力开展园林绿化工作:

1、补植移植灌木8798株。补栽移栽乔木18株。补植草坪、麦冬、吉祥草15100平方米。盆景园水池栽睡莲15盆。

2、全园乔木、灌木松土、除草9次;盆景园盆景拔草养护整理1270盆;盆景换盆248盆;清理竹子20蔸;全园球类、块状灌木修剪22次;修剪盆景1317盆;全园修剪草坪37次。

3、全园摆花、地栽花卉110000盆。其中摆花80000盆、地栽30000盆。双亭广场制作大型花卉植物组景1组。全园对植物大面积施肥1次,局部11次。全园大面积施药3次,全园局部施药55次。

4、平整因灯光工程二次开挖破坏的场地13500平方米。盆景园打捞水池水面漂浮物180多次。清理孔明灯1270多个。扶正大风刮倒的树木18株。

3000盆。为中外游客在国庆期间提供了一个温馨、祥和、干净、靓丽的休闲观光环境。

(五)大力开展园内秩序整顿,打造平安公园,为维护良好游园秩序,创建期间,坚持24小时巡逻制度,开展多项举措,切实为文明创建保驾护航:

1、共制止不文明行为(赤膊,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14072起、损坏花草树木48起、清理野广告544份、劝阻遛狗行为12944起、清理非法入园机动车辆19960辆(次)、制止违法经营(流动摊点,菜农卖菜)698起、劝阻园内锻炼,唱歌团体音响噪音392起、提醒游客注意安全2152人次、制止践踏草坪行为3184起。停业流动摊点和歌唱团体18家。

2、全面开展机动车辆非法入园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开展在园内游人密集区发放《文明游园宣传手册》、主动联系交警云集中队干警,共同协作搞好整治活动、专人定时值守主要路口、、指导游客定点停放车辆等措施,共劝导机动车主230多人次,管理乱停乱放车辆(含非机动车)500多辆。

3、对辖区25家经营场所进行了治安与消防安全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7处,下发整改通知书5份,对2家乱搭乱建,超范围经营业主进行了停业整顿。全体监察队员累计加班400多人次,无论刮风下雨,炎热酷暑,始终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充分体现“宁掉一层皮,不掉零点一”的过硬素质。

(六)实施重点突破,着力开展专项治理。

1、突破重点难点,为将文明城市创建真正落实到实处,滨江公园管理处克难攻坚,集中力量,动用挖机等大型施工机械,半日内彻底清除九码头、太平桥、杨岔路等处菜园6处,综合整治荒地6000余平方米。使护坡旧貌换新颜。

3、对全园经营门面摊点经营中产生的卫生死角进行清理,整顿。管理处工作人员克服公园面积大、范围广、经营门面摊点人员情况复杂等困难,耐心向经营门面摊点人员宣讲文明创建的重要性,对经营中存在的卫生死角进行劝导告诫及时清理,并协助清理十余件废弃物,从根本上解决经营户长期以来废弃物乱扔乱放、不及时清理这一老大难问题。

4、针对九码头入口广场江滩建筑垃圾堆放问题,我处及时安排人力,进行了集中清理,清理垃圾过后,再对其进行平整,同时设立警示牌一块,以起到警示作用。

5、发动全处干部职工,集中清除“牛皮癣”1300多处次。全园环境清洁化、秩序化水平明显提高。

(七)注重“五个坚持”,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以来,管理处立足常态化、经常化、制度化,坚持现有的责任体系和管理要求不变,对标对点,认真落实,毫不松懈加强平时的督导检查,使公园的卫生、绿化、秩序等延续了文明创建期间的良好态势。同时,积极开展多项措施,巩固良好势头。

1、管理处向全体56名干部职工发放了“我为创建献良策建言建议表”。为鼓励大家更加积极地参与活动,管理处还设立了“最佳建言建议”奖和“优秀建言建议”等奖项。更加牢固树立了干部职工“园兴我荣,园衰我耻”的观念,对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2、采取交叉检查的方式,每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全园10.5公里范围内的。

卫生环境、绿化养护、经营管理、不文明行为治理等展开“挑毛病、找问题”行动,针对问题,管理处负责人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对每个景区、部门挑出的毛病、找出的问题进行详细部署安排,迅速行动、整改到位,做到举一反三,确保工作进一步完善。

20xx年,我处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部门的目标要求还有差距,主要有:

1、人员、经费紧张,随着管理面积不断增加,管理要求不断提高,管理难度也不断加大,现有人员及经费很难维持长期满负荷工作状态。

2、管养水平还有待提高,由于滨江公园管理面积增加较快,各景区人员有限,加上园林机械较为不足,干部职工队伍教育培训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公园管理工作总结及计划篇四

20--年以来,以党的十九大和__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旗委、政府中心工作,加大生态旅游建设提升森林旅游品质,按照__提出的“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总要求,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定不移地实施以先建设保护森林公园生态,后开发利用森林旅游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推进成吉思汗国家森林公园按照国家林业局批复的总体规划进行开发建设,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内蒙古敕勒川等12个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批复》(林规发〔20__〕11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管理局转发国家林业局关于敕勒川等12个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批复的通知》(内林场函〔20__〕54号)文件精神,同时依据《总体规划》的指导思想、功能分区、建设保护内容对森林公园进行建设发展和监督管理,为了保障森林公园的生态安全,维护自然人文景观资源的原真性、完整性以及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在国家林业局批复的总体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每个规划项目,循序渐进、科学安排、稳步推进,以保护生态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总思想,努力争取和吸引各方面资金参与成吉思汗国家森林公园的建设开发利用。

(二)核心区旅游收入稳步提升。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森林公园核心区旅游事业紧跟新时代、取得新突破、迈上新台阶,20__全年森林核心区旅游共计接待游客120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性收入亿元。

(三)逐步完善公园内基础设施。完成森林核心旅游区赛马场绿化、成吉思汗陵安防工程、博物馆消防工程等5项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完成陵园停车场环形路改造工程;有序推进成吉思汗博物馆后期布展、吊顶工作;完善了游客接待投诉服务中心的设计合同;基本完成行宫游客中心及停车场工程;新植草坪7万平方米;启动实施了铜像广场改造工程。

对景区陈旧、损坏、字迹错误的标识标牌和彩旗进行全面更换、整改。

(四)完成春季植树任务。内蒙古成吉思汗国家森林公园春季植树面积共计2200亩,共植树_万余株,栽植有樟子松、山杏、山桃、垂柳、新疆杨等11种树种。进行了8次浇灌作业,成活率达到85%。

(六)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借助“煤海绿洲、天骄圣地”的美誉,依托得天独厚的自然景观和人文环境,引进有实力、有信誉、有,先进经营理念,有社会公德心的企业前来投资。目前和水务等5家公司达成初步意向。

(七)充实人员力量,努力强化自身建设。国家林业局授牌以来,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积极协调各方有针对性的抽调精干工作人员,不断强化和完善自身建设。

(八)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指示,积极协调森林公安,札萨克镇,伊金霍洛镇,阿镇相关执法部门开展森林公园内探矿采矿、采石挖沙、破坏森林、猎杀野生动物资源等各项检查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国家森林公园生态遭受侵占和破坏;截至目前,累计排查70余次,成功阻止涉林违法10余起,尚未发现森林公园范围内有违法侵占和破坏的现象。

(九)积极参加学术交流活动,为公园建设提供参考。本着“走出去引进来,不能闭门造车”的规划建设理念,把好的经验做法,成熟的运营模式拿来,结合自身实际运用其中,全年参加各类森林公园建设发展交流会研讨会10余场次,为成吉思汗国家森林公园以后的发展积累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

(十)积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以森林防火为主,全年共开展安全生产排查20余次,加大对园内居民用火安全的教育工作,尤其是园内居民在生产生活中的用火安全,和过年过节上坟对园内森林防火安全问题,教育居民要文明祭扫,在节假日加大防火安全巡查。

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一)是逐级传导压力。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统筹安排部署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其他中心工作;与各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状,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领导班子、各部门负责人的职能职责,推动工作任务落实,逐级传导工作压力,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20--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一)认真分析研究成吉思汗国家森林公园的总体规划并科学推进设施建设,以国家林业局以批复的总体规划的规划指导思想、规划目标和规划期限及分期,精准定位科学推进。

(二)进一步提高宣传力度,扩大知晓率和知名度。以全域旅游为契机,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伊金霍洛旗为目标,不断加大投入,扩大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提高人们的知晓率,从而提高成吉思汗国家森林公园的知名度。

(二)提高招商引资标准。通过重点项目整体推进政策和商务局招商引资平台,把项目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对外招商引资,确保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三)进一步完善红碱淖片区详细规划。红碱淖片与陕西紧邻,确保地区和谐稳定发展,在互利共赢的基础上考虑整体工作开展。在尊重历史不激发矛盾的原则基础上深化详规。

(四)落实投资建设方。项目建设周期长,投入资本大,确定投资建设方已迫在眉睫,在上级主管单位和各方的努力下能够尽早地落实投资建设方。

(五)推进ppp运行模式,获得资本注入。ppp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订后,争取银行贷款确保项目建设按进度完成。

(六)开展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前期工作准备,为各项工作的良好开展打好基础。

(七)加强学习交流,促进自身发展。继续加强与外界的沟通,学习先进地区的经验和做法,为自身建设提供空间。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内蒙古成吉思汗国家森林公园于20_年1月_日经国家林业局正式批准,在申报之前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承诺森林公园以副处级机构运行,截止目前机构已上报内蒙编委一直未审批,编制和人员经费不到位,各项正常工作实在难以进行。

公园管理工作总结及计划篇五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市公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促进公园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南宁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园是指市、县(区)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公众游览、观赏、休憩,开展科普、文化及健身等活动,有相应的设施和良好生态环境的城市绿地和公共场所。包括综合性公园和植物园、动物园、儿童公园、文物古迹公园等专类公园。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和保护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公园管理工作。

县(区)人民政府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园管理工作。

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公园有关管理工作。

法律、法规规定和市、县(区)人民政府确定由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公园,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县(区)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分工进行公园管理工作。

各公园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公园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园的规划和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专项经费用于公园的建设、养护和管理。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园或者以捐赠、资助等方式参与公园建设。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权劝阻、举报。

第二章公园建设。

第七条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发展与改革、规划、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本市公园发展规划,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综合平衡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八条 新建、改建、扩建公园应当符合本市公园发展规划。公园的绿化用地比例应当不少于陆地面积65%。本规定实施前已建成公园的绿化用地比例未达到该标准的,不得新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

第九条依法确定为公园的土地和规划确定的公园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不符合公园规划要求的驻园单位应当迁出。不能搬迁的,应当遵守本规定,不得破坏公园景观及各类设施,不得影响游人游览安全,不得擅自在公园内进行任何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第十条 公园的设计应当由具有相应园林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设计方案应当符合《公园设计规范》,并报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公园设计方案进行调整的,应当在调整后30日内将方案报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公园的建设施工应当由具有相应等级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新建、改建、扩建公园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 公园内的各类设施应当按照《公园设计规范》设置,并与公园功能相适应,与公园景观相协调。公园的配套服务设施应当统一规划,控制规模,按照公园设计方案设置。其中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按照环保要求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

第十三条严格控制公园周边影响公园景观的建设项目。具体的控制范围和要求由市规划、园林绿化等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需在已投入使用的公园内进行工程施工的,应当征得公园管理机构同意,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施工。

市政公用工程、供电供水管线施工等涉及公园用地的,应当采取避让措施。确需穿越公园或者占用公园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征求公园管理机构意见,并按规定到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等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施工。

第十五条 在公园内进行工程施工的,不得破坏公园景观及各类设施,不得影响游人游览安全。

第十六条 公园内水、电、燃气等市政管线和其他市政设施应当隐蔽埋设,不得破坏公园景观,不得影响树木的生长,不得危及游人人身及财产安全。不符合前述规定设置的,应当予以改建。

第十七条 新建公园投入使用后60日内,建设单位应当到市、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公园登记备案。

改建、扩建公园及其他改变公园登记内容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市、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三章园容和游园管理。

第十八条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公园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进行公园的各项建设;

(二)建立健全公园管理的各项制度;

(三)负责公园设施的建设、维护与管理;

(四)负责公园园容管理和保护;

(五)负责游园管理;

(六)加强安全管理;

(七)本规定及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九条 公园应当每日按时开放,开放时间应当公示。因故不能开放的,应当提前公示。

第二十条 游人进入收费公园应当按规定购买门票,不得逃票和使用假票。

第二十一条 公园的收费标准及优惠办法应当公示。老人、残疾人、现役军人、儿童、学生进入收费公园,凭身份证明可免购门票或享受购买门票的优惠。具体优惠办法由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制定。

第二十二条 公园门票、公园游园项目以及参观点内交通客运的价格,经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

因公园增加游园项目、游园项目内容或其他原因,需要提高公园门票价格的,由公园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公园内举办活动确需实行收费或提高公园门票价格的,应向价格行政主管部门申报临时活动门票价格。按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公园,其门票和公园游园项目、参观点内交通客运的价格,由经营者自主定价。

第二十三条 公园园容应当整洁、美观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绿化植被长势良好;

(二)建(构)筑物及园内各类设施、标牌外观完好、符合规范;

(三)水体清洁,符合观赏标准;

(四)古树、名木、文物、古迹保护完好;

(五)无外露垃圾,无污物,无痰迹及烟头等杂物。

第二十四条 公园的各类标牌的文字图形应当规范,标牌内容可以根据需要采用中外文对照标识。

公园入口处明显位置应当设置游园示意图、公园简介、游园须知;殿堂、展室入口处应当设置简介;主要路口应当设置指示标牌;危险地带应当设置警示标牌;非游泳区、防火区、禁烟区应当设置明显的禁止标志。

第二十五条 除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使用的手摇、手推轮椅车和儿童车外,其他车辆未经公园管理机构允许不得进入公园。

第二十六条在公园内开展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各类活动的,应当征得公园管理机构同意。按规定需报其他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活动的,活动组织者或经营者应当办理相关手续。

各类活动应当按照批准的内容和范围在指定的地点开展;需要搭建临时设施的,不得影响公园景观;活动期间,举办单位应及时清除垃圾等各类废弃物;活动结束后,举办单位应当及时清理场地,拆除临时设施,将公园景观、绿地及各类设施恢复原状。对公园树木、草坪、设施造成损坏的,应当给予赔偿。

公园管理机构不得批准在公园规划确定的区域或设施外从事商业性文化、体育、娱乐、服务等各类活动。经批准在公园内从事商业性文化、体育、娱乐、服务及其他经营的,经营者应接受公园管理机构的检查、监督,遵守公园管理的规定,不得擅自扩大经营面积、搭建经营设施,不得占用绿地、道路从事经营。在公园内游人自发组织的体育、文化娱乐活动,应当服从公园管理机构的管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第二十七条 在公园内各类活动产生的声音的音量不得超过环境保护部门规定的噪声标准。

第二十八条 公园内不得设置影响公园景观的商业广告。

第二十九条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公园内供游客游览、休憩的亭、廊、榭、阁等园林设施的用途。

第三十条 进入公园的游人应当文明游园、爱护公物、爱护环境,不得影响和妨碍他人游览、休憩。

第三十一条 公园内禁止下列行为:

(二)随意堆放物料,在树上、绿篱上吊挂、晾晒物品;

(三)在指定的体育运动场所以外的区域拉网打球、踢球,开展旱冰、滑板等体育活动;

(四)翻越围墙、栏杆、绿篱;

(五)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果核)、烟头、口香糖等废弃物;

(六)携带犬类等宠物;

(七)在禁火区吸烟、使用明火;

(八)在非游泳区游泳;

(九)强行向游客兜售物品,影响公园秩序;

(十)采挖植物,攀折花木,损毁草坪、树木;

(十一)焚烧垃圾及其他杂物;

(十二)捕捞、捕捉动物,恐吓、投打、伤害动物或者在非投喂区投喂动物;

(十三)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危险品;

(十四)随意倾倒杂物、垃圾、不符合排放标准的污水等废弃物;

(十五)其他损害公园绿化及设施、影响园容和游览秩序的行为。

第三十二条未经公园管理机构许可,不得在公园内营火、烧烤、垂钓、宿营。

第四章安全管理。

第三十三条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公园开放时遇有紧急情况或者突发事件,公园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十四条 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将公园可接纳的游人容量予以公示。当游人超过设计容量时,公园管理机构应当采取限制游人入园等有效措施。

第三十五条 在公园内举办大型活动的,活动组织者应当按规定报经公安部门等相关部门审查。活动组织者应当制订活动安全工作方案,活动设备、设施、作业人员应当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三十六条公园内的各类设备、设施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质量和安全检验,并定期检查维护,保持完好、安全、有效。

第三十七条 公园内的游乐项目应当按规定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方能运营。各类游乐项目必须在入口处向游人公示安全须知。游乐项目经营者应当定期对游乐设施进行安全运行检查及检测、维修保养。水上游乐项目应当配备完备的救生设施。

第三十八条 游乐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经业务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每次运行游乐设施前,操作人员应当对乘坐人的安全防护措施加以检查确认,设施运行时应当注意游客动态,及时制止游客的不安全行为。游客在使用公园游乐设施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保护规范,服从管理人员的疏导。

第三十九条 公园内的道路应当符合通行标准,并按有关规范设置交通标志,保障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

经允许进入公园的车辆,应按限定的速度在指定的路线行驶、在指定的地点停放。

公园内的作业车辆运行应尽可能避开游客多的时间和路径,无法避让时,应注意疏导游人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四十条 公园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防风、防雷、防火等安全工作。公园内应当合理设置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给予处罚:(一)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公园绿化用地面积达不到规定标准的,按与标准面积的差额处以应交纳绿地建设补偿费的2倍至3倍罚款。

(二)违反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规定,擅自在公园内从事商业经营和娱乐服务活动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擅自扩大经营面积、搭建经营设施或者占用绿地、道路经营的,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第三十一条第(十四)项规定,向公园内倾倒杂物、垃圾、不符合排放标准的污水等废弃物的,处5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 违反以下规定的,由市、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公园管理机构给予以下处罚:

(一)违反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车辆未经允许进入公园或经允许进入公园后不按指定路线行驶和不按指定地点停放的,对非机动车辆处以2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机动车辆处以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第三十一条第(一)、(二)项规定,在建(构)筑物、各类设施和树木上攀爬、涂写、刻划、张贴,随意堆放物料,在树上、绿篱上吊挂、晾晒物品的,责令其改正,并可以处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违反第三十一条第(三)、(四)、(五)、(六)、(七)、(八)、(九)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在指定的体育运动场所以外的区域拉网打球、踢球,开展旱冰、滑板等体育活动;翻越围墙、栏杆、绿篱;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果核)、烟头、口香糖等废弃物;携带犬类等宠物;在禁火区吸烟、使用明火;在非游泳区游泳;在公园内向游人强行兜售物品;擅自在公园内营火、烧烤、垂钓、宿营的,责令其改正,并可以处2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四)违反第三十一条第(十)、(十一)、(十二)项规定,采挖植物,攀折花木,损毁草坪、树木;焚烧垃圾及其他杂物;捕捞、捕捉动物,恐吓、投打、伤害动物或者在非投喂区投喂动物的,责令其改正,并可以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 对其他影响园容和游览秩序的行为,由市、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公园管理机构责令违法行为人改正。

第四十四条 违反第二十六条第(三)款、二十九条规定,公园管理机构批准在规划确定的区域或设施外从事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各类活动的,市、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五条 违反第三十一条第(十三)项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危险品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四十六条 公园管理机构应当按本规定履行相应的职责,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拒不依法履行的,由所在单位、上级行政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相应的处分;给游客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规定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公园管理工作总结及计划篇六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xx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紧扣年初目标,求真务实,抢抓机遇,开拓创新,圆满完成了既定的工作任务。

园区经济再上台阶。积极向上对接,加强与银行等部门对接,截至11月份,完成争融资5700万元;完成招商引资任务9300万元;全面完成税收任务672万元;接待游客60万人次,门票收入2280万元,同比实现翻番。

项目建设不断突破。大浏高速茶林互通至白沙公路(旅游干线)全线奋战,已完成路基土方工程,梁场建设完毕,隧道掘进2200米,确保明年5月份通车;泥坞西大门建设完成规划区域内征地工作,停车场、桥梁等建设,正在建设游客服务中心;张坊南大门完成规划设计、征地拆迁工作;完成七星岭景区提质改造,建成七星岭及环祷泉湖游步道;国家地质公园规划通过xxx批准,建成博物馆,完成主副碑、标识标牌等各项工作;完成国家级登山步道一期工程,并顺利通过国家验收,获得“国家登山健身步道示范工程”称号。

生态景观亮点纷呈。突出抓实森林防火,实现了全年零火警、零火灾的目标;全力推进园区绿化和林相改造工作,高质量完成了七星岭景区边坡绿化、红莲寺景区绿化提质工作,打造了泥坞—门楼公路银杏观景线、栗木桥红枫景观带、兰花基地等精品景点;完成万亩杜鹃花基地抚育清理、船底窝和栗木桥通透性清理;全面完成本年度计划内楠竹、木材间伐生产工作;充分发挥苗圃生态美化功能,摆放草花40万盆,培育珍稀特色苗木15亩。

管理服务有效提升。全面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不断探索示范区“一园带四镇”体制机制,有力推进示范区生态环境立法工作,园镇融合初见成效;加强智慧景建设,成立指挥中心,综合调度交通车辆、森林防火、安全维稳;强化园区环境整治,组织4次环境综合治理暨拆违控违专项行动,建成垃圾处理中心,规范摊担管理,统一建设土特产门面20余个。

党建引领激发活力。完成党支部、团委、工会、妇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组织“三严三实”、“准则”、“条例”等专题党课学习;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全园义务植树活动2次,组织全园防火等知识培训2次,派遣人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20余人次,队伍素质不断提升。

公园管理工作总结及计划篇七

今年以来,公园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立足本职,进一步优化公园环境提升窗口形象和服务水平。严格按照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要求,制定了《公园管理考核办法》,加大对园林绿化养护工作的监管督查力度,坚持每月对园区道路、绿地、乔灌木的养护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每季度进行综合评定。从检查情况来看,各公园都能严格按照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把各项工作做好做细,使公园的园林绿化管养水平得到了全面提升。现将20xx年“精细化管理”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分栽改善黄土裸露问题,更新改造消灭黄土裸露3000多平方米。四是充分利用春季植树季节营造绿色景观,进一步优化公园生态环境,全园共新植乔木300余株,花灌木5000余株,绿篱植物120xx株。

一是对春季新植树木认真做好养护工作,保证苗木成活和生长旺盛。二是做好园内园林植物的病虫害防治和监控工作,采用哒螨灵、氧化乐果、蚧杀灵、敌敌畏等药物在园区内进行病虫害防治,有效的遏制了病虫害的.发生和蔓延。三是组织职工对园内草坪、绿篱、花坛进行修剪,共修剪草坪六次共18000平方,修剪园内花乔灌木20xx余棵,绿篱3000米。

1、园区道路两旁,缺株断带、人为毁坏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人员管护有不到位现象;修剪的枯枝清扫不及时,存在卫生死角;还有一些主干道绿篱病虫害有蔓延现象。

2、节假日游人较多时,园路、草坪内的卫生清扫不够及时,有及两侧清扫不到位的现象。3、草坪有老化、斑秃、杂草较多现象;一些花灌木的修剪不合理,个别乔木病虫害没及时防治;百日红上介壳虫、白粉病防治效果不好。

今年以来,对公园内的养护管理情况进行了逐月检查评比,对检查时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各公园对存在的问题。

公园管理工作总结及计划篇八

湿地经营管理部在林业局和陆浑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的正确领导下,以经营管理部工作职责为纲领,以推动湿地公园建设和管理为主线,以创建国家级湿地公园为目标,在管理处各个部门的共同努力和配合下,如期完成湿地公园发展规划和各项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2019年9月8日,嵩县陆浑湖国家湿地公园创建工作以优异成绩顺利通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专家组验收。现将2019年度工作。

总结。

如下:

一、精心规划,顺利通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验收。

湿地公园验收工作是2019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在管理处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指导下,精心规划湿地公园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各项建设项目的作业设计和建设,各项工程按照建设标准高质量高标准实施。2019年9月8日,嵩县陆浑湖国家湿地公园创建工作以优异成绩顺利通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专家组验收,正式成为国家级湿地公园。

二、积极申报项目,加快完成湿地建设。

按照陆浑湖国家湿地公园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创建国家级湿地公园要求,在管理处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我部积极申报项目和争取项目资金,高质量高标准建成曲里、董屯、大禹公园、嵩洲公园4个多功能“湿地保护监测站”,曲里、董屯、大禹公园3个气象监测站、实时监测15项气象数据,适时传送,对市民发布。建设湿地公园监测监控网络,环湖设立6个监控点,监控网络实现陆浑湖周围湿地全覆盖。建成曲里野生动物保护救助站,设立暂养室,配备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设施,及时提供各类野生动物救助活动。新建汪城、梁园2个观鸟台,改建滨河公园1个观鸟亭,游客可预约观鸟服务。确权定界,边界清晰。沿湿地公园边界埋设界牌48块、界桩105个,做到边界清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属关系明确,无争议,保证了湿地保护及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三、

严格遵守项目建设程序和项目监管。

我部严格按照合同制、招投标制和政府采购制度、项目监理制,确保项目的公开、公平和规范。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对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严格按照项目的规划和实施方案进行施工,加强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领导和检查,及时解决工程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施工单位每天通报施工进度,保证了工程项目的进度和质量。

四、2020年工作重点。

为进一步提升嵩县陆浑湖国家湿地公园的建设和管理水平,2020年,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逐步完善湿地公园基础设施建设,湿地恢复建设和湿地科研监测建设。

2、做好后续项目储备工作,做好湿地保护和恢复、湿地补助等项目储备,及时进行申报,争取湿地保护资金。

3、计划恢复陆浑湖湿地公园城区段伊河一桥至跨湖大桥之间的湿地景观1500亩,目前项目正在编制规划,申请项目。

4、继续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加强项目实施工程中的监管力度,保证高质量实施申报到的工程项目。

湿地公园相关人员岗位职责。

湿地公园调研报告。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