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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管理人员的卫生院卫生监督范文(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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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管理人员的卫生院卫生监督范文(16篇)
2024-01-20 12:37:12    小编:书香墨

"总结是一种自我归纳和总结的方式,可以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请教他人的意见和建议,可以为我们写一篇更加完美的总结提供不同的视角和思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常用谚语,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启发与思考。

卫生管理人员的卫生院卫生监督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的相关要求和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xx年安徽省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卫监督秘〔20xx〕451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市卫生监督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深入、扎实、有序开展,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如期完成,现结合我市卫生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卫生行政许可及处罚、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学校卫生及生活饮用水监督工作、医疗服务市场监管、传染病防治监管和卫生监督队伍管理情况的稽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服务质量。以防范渎职侵权犯罪为中心,查找卫生执法工作重点环节和重点领域存在的执法缺位越位以及行政不作为问题。

二、稽查对象。

各县市区卫生行政机关和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及其人员在执法活动中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监督稽查。

三、稽查重点。

(一)卫生行政许可及处罚:重点对卫生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合法性,一次告知是否到位,许可档案管理是否规范以及有无行政不作为或滥作为等方面进行稽查。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运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行政处罚中卫生行政处罚主体和程序的合法性,证据、依据是否充分准确,执法文书使用和制作是否规范,处罚决定是否公平、公正,处罚结果是否公开透明等情况进行稽查。

(二)公共场所:重点督查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情况。

(三)医疗服务市场监管:重点督查部署和开展本地区打击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工作情况,与等部门相互配合,建立协调配合机制情况,打击非法行医等案件举报投诉及处理等情况。

(四)传染病防治监管:重点督查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管、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和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情况。

(五)职业卫生监管:根据“卫监2号行动”要求督查辖区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以及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开展情况,职业卫生宣传培训等重点工作监督检查情况;了解放射诊疗单位持证、放射防护设备检测和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情况。

(六)卫生监督队伍管理:重点对卫生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风纪风貌等情况进行稽查。

(七)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对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及处置情况稽查。

四、稽查方式。

针对各项稽查内容,采取现场检查、资料查阅、案卷评查、执法行为调查、走访询问等方式组织开展稽查工作。

五、进度安排。

各县市区对卫生行政许可、落实今年卫生监督重点工作和卫生监督队伍管理等方面开展自查,对自查结果认真总结分析,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进行研究分析,提出处理措施。在自查的基础上,市卫生局将于8月中下旬组织对各县市区稽查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同时,我局也将作好迎接卫生厅督查准备。具体安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8月中旬):自查阶段。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稽查要求制定。

工作方案。

对本级卫生行政许可及处罚、食品安全工作、医疗服务市场监管、公共场所及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和卫生监督队伍管理等开展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第二阶段(8月下旬):市级督查阶段。我局将对照省有关卫生监督工作相关工作规范和我市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和要求,对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的卫生行政许可及处罚、食品安全工作、医疗服务市场监管、公共场所及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和卫生监督队伍管理等工作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第三阶段(10月上旬):迎接省级抽查阶段。认真总结全市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地积极整改、完善,作好迎接卫生厅督查的各项准备。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是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强化内部制约机制、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也是各单位规范自身行为的重要抓手,各地要高度重视本次稽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结合通知要求和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部署稽查任务,确保稽查任务落到实处。

(二)以稽查为手段进一步规范各项卫生监督工作行为。卫生监督稽查是对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和人员在卫生监督活动中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等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稽查是手段而非目的,要通过稽查促进执法行为的进一步规范,树立良好的卫生监督执法形象。各地要对照有关制度和措施,总结经验,查漏补缺,不断规范和完善各项卫生监督工作行为。

(三)认真做好专项稽查工作的分析总结和信息报送。各地的稽查工作要围绕重点工作,以稽查工作安排为契机,进行全面回顾、梳理和总结,形成各自行之有效的稽查工作机制。请各县市区于20xx年10月20日前,将本地区开展稽查工作的自查总结上报至市卫生监督所,市卫生监督所配合市卫生局做好全市的督查工作,并于11月15日前将全市专项稽查。

工作总结。

(含有关工作措施、意见和建议)及对各单位的抽查打分表格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省卫生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处。

为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加强卫生监督队伍管理,提高卫生行政执法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按照《20xx年全市卫生工作要点》和《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的要求,围绕我市20xx年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要点确定的任务目标,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卫生行政服务水平和监管质量为任务目标,以“重依据、重程序、重风纪”为工作着力点,加大行政执法稽查力度,着力解决影响卫生执法质量、效率和形象的问题,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促进全市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健康发展。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1、制定考核办法,落实执法责任。实行目标责任书考核管理,把执法责任细化、量化、分解落实到各岗位和具体执法监督员。坚持实行平时督查、半年考核、年终综合考评,并将行政执法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的重点内容列入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考评,使卫生监督稽查工作以量化评价的方式有章可循,确保稽查工作取得实效。

2、明确责任,落实奖惩。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考评记录、结果反馈,年度综合稽查结果要与年终目标考核相结合,与评优奖罚相结合。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认真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各项工作。

(一)内部稽查:

1、查文明形象,依照《卫生监督员工作规范》、《卫生执法人员着装风纪管理规定》等规定,查执法人员语言是否文明、举止是否得体、着装是否规范、服务是否热情、态度是否和蔼、是否积极维护良好的卫生监督员形象。

2、查职责履行情况,依照《全国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规范》、《卫生监督员工作职责》等规定,查执法人员是否恪尽职守,爱岗敬业,有无不作为或乱作为现象。

3、查工作质量,依照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查日常卫生监督许可和预防性卫生监督指导是否合法、科学、操作性强;监测样品是否具有代表性、检测项目是否具有卫生学意义、结果评价是否正确;办理案件是否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执法文书制作符合规范要求,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否做到反应迅速、听从指挥、处置得当、报告及时。

4、查廉洁勤政,依照《潞城市卫生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及《卫生监督员廉政勤政守则》,查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有无违反“十不准”和其它执法违法情况发生。

(二)外部稽查:

依照国家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查行政相对人依法履行职责义务情况,重点稽查是否存在无证经营、无证上岗、重大卫生安全隐患未及时查处、违法行为未受到追究、逃避或拒绝、阻挠卫生监督检查等情况。

四、稽查方式。

针对各项稽查内容特点开展经常性稽查、专项稽查、针对性稽查及年度稽查,并制定具体稽查内容组织实施。

1、经常性稽查:以日常监督工作质量为重点,开展经常性卫生执法监督稽查。

2、专项稽查:分阶段有重点系统开展以具体行政行为、办事程序、卫生行政处罚、卫生行政许可、突发事件、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等进行专项工作稽查。

3、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根据举报投诉等有关线索,及时开展针对性稽查。

4、根据20xx年目标责任书开展上、下半年年度稽查。

四、时间安排。

按照整体工作进展情况,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法进行稽查。原则上每季度或半年对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集中组织一次稽查,对执法风纪和职业道德方面,以日常掌握情况和突击抽查为主。

五、工作要求。

要高度重视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充分认识稽查工作在卫生监督工作中的重要性,要作为提高执法质量和服务意识的重要手段,长抓不懈。要将法制稽查工作和绩效考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明确法制稽查职能定位,分解落实稽查工作职责,灵活选用稽查方法,不断探索稽查工作机制,有计划开展各项稽查工作,确保稽查工作取得实效。要保护执法人员和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塑造良好卫生执法监督形象。

为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市卫生监督所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提升卫生监督执法水平,更好地适应杭锦后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健康的需求,旗卫生监督所将在旗委、政府决策指引下,全力推进全旗卫生监督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人的工作计划。

以十x大精神为指导,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改革发展,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切实维护好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医疗服务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一、进一步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按照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的要求,以加强建设为重点,强化科学管理,健全运行机制,着力构建高效统一的卫生监督体制。

1、加强卫生监督能力建设。进一步理顺卫生监督工作职责,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效率。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建设,使卫生监督的工作经费、执法装备等按照有关规定达到要求,着力提高卫生执法技术手段。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员管理制度,加强卫生监督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卫生监督人员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教育的力度,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监督队伍。

2、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推进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实施《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稽查行为,建立稽查信息通报机制,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专项稽查,不断提高稽查工作质量。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责任制的考核和检查。

3、加强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建设。健全市旗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立卫生监督基础数据库,加强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工作,及时准确地统计、处理和发布卫生监督信息。

4、完善投诉举报机制,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和投诉举报信件,努力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安全。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的建设,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认真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成员的培训、演练,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5、根据卫生部办公厅下发的《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量化指标体系》的相关要求建立对卫生监督工作质量和完成情况量化考评制度,做到考核目标责任化、考核指标科学化、考核过程经常化和全程考核公开化。切实促进卫生监管模式的转变和执法效率的提高。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1、按照行政审批管理制度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卫生许可工作要与卫生监督发展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为原则,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许可效率,提高服务相对人满意度,缩短许可项目平均办结天数,提高许可项目(审批时限)办结率。

2、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受理窗口形象,逐步建立服务承诺、首问责任、办结制度;继续完善和强化办事公开制度,通过信息化系统,提供有效审批结果和许可内容信息查询。

3、优化卫生许可工作流程,统一窗口受理,严格按照资料审核、现场审查、行政审批程序,提高卫生许可工作效率。

三、加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监管力度。

加大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饮水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的监管力度,促进区域公共卫生状况不断改善,全面加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等公共卫生重点领域的监管,巩固卫生城市的创建成果。

1、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继续推进集中空调卫生监管,扩大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抽检工作,及时做好数据的汇总分析工作。开展大型餐饮场所和宾馆的控烟工作,推动建立禁烟区域示范单位。在游泳、沐浴、美容美发和旅店等公共场所建立卫生状况公示栏制度。

2、加强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卫生监督。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有重点、针对性地组织实施生活饮用水和产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3、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继续做好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和夏秋季肠道传染病的防控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人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手足口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疫情事件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全面提高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安全管理水平。

4、加强职业卫生监督。以职业危害因素申报为基础,全面推进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要达到100%。加强放射防护督管理,规范放射诊疗机构许可证工作,做好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5、做好卫生监督宣传工作。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服务相对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好打击非法行医、采供血机构血液安全等工作的宣传报道。

6、加强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监督。巩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的日常监督,以投诉举报和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做好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医疗服务监督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各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实行医疗机构分级分类监管,完成门诊部以上医疗机构设立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工作,及时更新公示栏的内容。广泛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宣传,加强医疗执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监督长效机制。

为了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基层网络建设,推进卫生监督进社区、进乡村,夯实卫生监督工作基础,规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一步完善食品、卫生监督体制,加强机构能力建设,努力提高监督执法水平;认真履行监督执法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健康权益。

工作目标:以规范和指导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为核心,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现有公共卫生资源,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公共卫生监管水平。

在卫生院公共卫生中设置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一:具体职责。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一般情况。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

3.实施日常性卫生检查。

5.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7.发现辖区内的非法行医案件,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非法行医案件的查处工作。

8.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9.卫生室卫生监督具体职责:

(1)依法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做好卫生法制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

(3)掌握辖区托幼机构、供水单位、餐饮机构基本资料。

二:增强监管能力加强队伍管理。

1.健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规范督查行为,建立督查信息通报机制。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员着装和执法行为的督查,树立卫生监督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的专项检查,切实增强卫生监督工作效能。实行报告制度。

2.加强队伍培训,规范行政行为。开展卫生监督协管系列知识讲座。注重抓好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员的综合水平和能力;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员政治素质、服务意识、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培训,切实增强服务经济建设大局、服务人民群众的意识。

3.强化社区、村管理。实行信息员联系制度,充分发挥督查机构的监管作用。

三: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

1.加强食品卫生监督。

(1)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乡创建工作,构建科学、高效、协调的餐饮卫生监管机制,完善监督执法网络体系,深入推行量化分级管理、监督结果公示、卫生管理员制度、规范行政许可等措施,实现我乡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状况根本好转;加强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不断完善食品安全信息交流和应急处置管理体系,增强公众食品安全信任度;确保不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

(2)进一步提高餐饮业食品卫生水平,积极推广《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以强化原料进货索证为重点,在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全面推广原料进货台帐制度,重点查处非法采购使用劣质食用油、添加剂和不合格调味品的行为。

(3)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公共卫生管理进农村活动,督促落实旅游点、农村家宴、建筑工地食堂的卫生质量安全措施。

(4)开展节假日食品卫生检查,做好假日、各种重要活动和会议的卫生保障工作,确保重要活动和会议食品安全。

(5)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行动,查处、曝光一批食品卫生典型违法行为。

2.加强医疗执业监督执法工作。

继续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督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健康权益。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完善医疗执业监督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执法,健全并落实医疗执业监督的长效机制。注重投诉举报,狠抓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非法行医大要案、典型案件的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加大正面宣传和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增强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

3.加大传染病防治监督力度,做好生活饮用水和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

(1)组织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加强自建集中式供水、和农村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有重点的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提高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测水平。

(2)加强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做好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试点。

(3)结合传染病防治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医疗废物处置等监督检查,贯彻《艾滋病防治条例》,全面提高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水平。

四:加强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管理。

根据本地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重点职业病危害人群、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行业)等情况,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监督工作,扩大对重点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监护覆盖面,督促落实职业监护、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等工作。开展放射卫生的监督检查。

今年是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重要的一年,工作艰巨,任重道远。我们将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的理论水平、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和进步;力争在20xx年把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做好。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筹,事实求是的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培训,使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强化监管措施,确保全县养殖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及要求。

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管措施,集中力量,推动专项整治,强化提高企业责任人的生产质量意识,严厉打击禁用物资添加、私屠滥宰、病死畜禽加工等违法违规行为,坚持以人为本总体思路,确保肉品质量安全,加强对兽药、饲料经营、使用等环节监管力度,不定期检查养殖场用药记录,并随机抽查兽药残留的监督抽检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要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溯源查处,各区域兽医站及动物监督分所人员要提高责任意识,明确监管职责,全力推进监管工作,对出检动物实施检疫,对染疫或病死动物要严格现场监管,进行无害化处理,进一步完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严把畜禽产品产地检疫和市场准入,全面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监管能力,确保质量安全可靠。

三、整治任务。

(一)深入开展病死畜禽非法交易整治。

各区域畜牧兽医站、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从源头抓起,强化对养殖场(户)或畜禽产地检疫监管,严把屠宰、经营、运输检疫证明关,严厉打击不合格畜禽或病死畜禽非法交易行为,对进出屠宰场动物及动物产品要严格审验,切实做好宰前宰后检疫关,派驻检疫人员要加强屠宰检疫监管,严防病害肉上市,督促其严格执行入场检查、抽检、检测、验收、屠宰操作规程、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监督其完善台帐登记制度和完善可追溯体系工作,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出场肉品质量安全。

(二)积极开展畜产品禁用物质专项整治。

工作,强化养殖环节的监管力度,要保证“瘦肉精”等禁用物质的抽检检测合格率达到100%,加强养殖场(户)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现场指导工作,并明确企业生产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签订责任。

承诺书。

使每一位养殖户懂法、守法、合法经营提高养殖户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进一步增强动物免疫监督、疫情监测工作。

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继续做好加强动物免疫工作,定期组织开展规模养殖场、散养户疫苗免疫注射督查工作,强化免疫密度,并组织人员不定期抽查全县范围内动物抗体免疫、台帐建立、耳标加挂、消毒等工作,确保动物免疫率达到100%,抗体免疫率达到85%以上。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要严格监测动物疫情,做好动物疫情评估和预警预报,并制定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

四、工作要求。

县畜牧兽医局根据畜禽质量安全要求,局领导对全县辖区内畜禽生产和市场监管整治进行部署落实指导,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精神,要层层把关,密切配合,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处置措施,积极开展与兄弟单位联合执法,形成联动效应,进一步遏制不法行为。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明确各级监管责任,精心组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到位。

五、整治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

召开全县畜禽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会议,部署动员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并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任务和各部门职责开展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0月)。

1、组织开展春秋两季动物免疫计划,强化免疫抗体检测工作。

2、加大执法力度,全面开展整顿兽药饲料市场、畜产品市场、定点屠宰、规模养殖场、运输等环节整治监管工作。

3、继续落实抓好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置监管统计上报及补助工作。

4、深入开展节假日期间宣传教育活动,重大节假日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宣传活动,主要集中在集贸市场、乡镇集市,现场发放宣传纸、咨询等形式,并采取悬挂横幅,开办食品宣传栏、出动宣传车及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一系列食品安全知识等宣传活动来提升群众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5、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抽查检测工作,确保检验检测达到100%。对经营假劣产品和违禁产品等违法行为,查处一起及时公布曝光。

6、加强督导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验收总结阶段(11月——12月)。

六、强化纪律,责任追究。

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层层把关,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严格履行辖区内各项监管工作,工作上不能瞒报、漏报、失职等行为,对不尽职尽责造成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监管人的责任,确保全年不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卫生管理人员的卫生院卫生监督篇二

(一)卫生行政许可及处罚:重点对卫生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合法性,一次告知是否到位,许可档案管理是否规范以及有无行政不作为或滥作为等方面进行稽查。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运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行政处罚中卫生行政处罚主体和程序的合法性,证据、依据是否充分准确,执法文书使用和制作是否规范,处罚决定是否公平、公正,处罚结果是否公开透明等情况进行稽查。

(二)公共场所:重点督查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情况。

(三)医疗服务市场监管:重点督查部署和开展本地区打击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工作情况,与等部门相互配合,建立协调配合机制情况,打击非法行医等案件举报投诉及处理等情况。

(四)传染病防治监管:重点督查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管、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和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情况。

(五)职业卫生监管:根据“卫监2号行动”要求督查辖区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以及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开展情况,职业卫生宣传培训等重点工作监督检查情况;了解放射诊疗单位持证、放射防护设备检测和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情况。

(六)卫生监督队伍管理:重点对卫生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风纪风貌等情况进行稽查。

(七)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对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及处置情况稽查。

卫生管理人员的卫生院卫生监督篇三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筹,事实求是的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培训,使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强化监管措施,确保全县养殖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及要求。

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管措施,集中力量,推动专项整治,强化提高企业责任人的生产质量意识,严厉打击禁用物资添加、私屠滥宰、病死畜禽加工等违法违规行为,坚持以人为本总体思路,确保肉品质量安全,加强对兽药、饲料经营、使用等环节监管力度,不定期检查养殖场用药记录,并随机抽查兽药残留的监督抽检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要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溯源查处,各区域兽医站及动物监督分所人员要提高责任意识,明确监管职责,全力推进监管工作,对出检动物实施检疫,对染疫或病死动物要严格现场监管,进行无害化处理,进一步完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严把畜禽产品产地检疫和市场准入,全面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监管能力,确保质量安全可靠。

三、整治任务。

(一)深入开展病死畜禽非法交易整治。

各区域畜牧兽医站、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从源头抓起,强化对养殖场(户)或畜禽产地检疫监管,严把屠宰、经营、运输检疫证明关,严厉打击不合格畜禽或病死畜禽非法交易行为,对进出屠宰场动物及动物产品要严格审验,切实做好宰前宰后检疫关,派驻检疫人员要加强屠宰检疫监管,严防病害肉上市,督促其严格执行入场检查、抽检、检测、验收、屠宰操作规程、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监督其完善台帐登记制度和完善可追溯体系工作,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出场肉品质量安全。

(二)积极开展畜产品禁用物质专项整治。

工作,强化养殖环节的监管力度,要保证“瘦肉精”等禁用物质的抽检检测合格率达到100%,加强养殖场(户)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现场指导工作,并明确企业生产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签订责任承诺书,使每一位养殖户懂法、守法、合法经营,提高养殖户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进一步增强动物免疫监督、疫情监测工作。

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继续做好加强动物免疫工作,定期组织开展规模养殖场、散养户疫苗免疫注射督查工作,强化免疫密度,并组织人员不定期抽查全县范围内动物抗体免疫、台帐建立、耳标加挂、消毒等工作,确保动物免疫率达到100%,抗体免疫率达到85%以上。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要严格监测动物疫情,做好动物疫情评估和预警预报,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工作要求。

县畜牧兽医局根据畜禽质量安全要求,局领导对全县辖区内畜禽生产和市场监管整治进行部署落实指导,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精神,要层层把关,密切配合,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处置措施,积极开展与兄弟单位联合执法,形成联动效应,进一步遏制不法行为。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明确各级监管责任,精心组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到位。

五、整治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

召开全县畜禽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会议,部署动员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并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任务和各部门职责开展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0月)。

1、组织开展春秋两季动物免疫计划,强化免疫抗体检测工作。

2、加大执法力度,全面开展整顿兽药饲料市场、畜产品市场、定点屠宰、规模养殖场、运输等环节整治监管工作。

3、继续落实抓好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置监管统计上报及补助工作。

4、深入开展节假日期间宣传教育活动,重大节假日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宣传活动,主要集中在集贸市场、乡镇集市,现场发放宣传纸、咨询等形式,并采取悬挂横幅,开办食品宣传栏、出动宣传车及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一系列食品安全知识等宣传活动来提升群众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5、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抽查检测工作,确保检验检测达到100%。对经营假劣产品和违禁产品等违法行为,查处一起及时公布曝光。

6、加强督导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验收总结阶段(11月——12月)。

六、强化纪律,责任追究。

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层层把关,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严格履行辖区内各项监管工作,工作上不能瞒报、漏报、失职等行为,对不尽职尽责造成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监管人的责任,确保全年不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卫生管理人员的卫生院卫生监督篇四

(一)凡科内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及院内感染者均需讨论。

(二)疑难病例须认真进行讨论,经管医师须充分做好讨论前的资料准备,并在科室里预先告知。

(三)讨论会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本科或邀请他科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邀请医务处和院领导参加。

(四)讨论应本着科学合理的原则,为患者着想,尽早明确诊断,修订治疗方案,为临床治疗提供更好的`治疗手段和依据。讨论会要有完整的讨论记录,讨论结果,并整理后主治医师及上级医师签字,记入病案存档。

卫生管理人员的卫生院卫生监督篇五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规范医院财务行为,加强医院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xx中心卫生院特点制定本制度。

在xx市会计核算中心(以下简称“核算中心”)的指导下,根据相关规定,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于每年初详实编制本年度收支计划,报卫生局会同财政局核定。中心卫生院要按照核定的预算,依法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

(一)中心卫生院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政策、收费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组织收入,做到不超收、不漏收、不乱收。

(二)中心卫生院各项收入必须统一管理。任何个人和科室都不得代收费和截留,更不得私设小金库及账外设账。

(三)中心卫生院要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严禁使用自制票据或白条收费。票据必须专人保管,严格执行票据登记、缴销制度,不得转借;严禁虚开、多开或套开金额;严禁收费不开票据,一经发现以上行为,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四)中心卫生院各项收入要及时缴存开户银行,确保资金安全,不得随意坐支和挪用。

(一)中心卫生院各项支出要符合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中心卫生院各项支出必须凭合法的原始凭证报销,原始凭证必须具备业务发生的时间、内容、单位、数量、金额、出示凭证单位公章、填制凭证人员姓名、经济业务的用途、经办人员签名、实物类验收签名等必备要素。各项支出必须坚持“一支笔”签字审批制度,原始凭证要做到内容真实合法、数字准确、手续完备。

(三)中心卫生院要足额提取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和失业保险金等相关基金和有关福利费用,并按有关规定足额缴纳。

略。

卫生管理人员的卫生院卫生监督篇六

1.必须24小时开诊,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值班接诊。对急诊病人,要立即组织医务人员积极抢救,不得拖延。

2.凡急诊、重症病人需要住院治疗者,须在住院前先预交押金,如被救病人一时筹资困难时,可允许其在8小时内补交各种费用。

3.对抢救和急诊病人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正确、敏捷地进行救治,24小时值班,随时观察和掌握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和交接班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收急、重、危症病人,或者延误病人救治。

4.及时向家属交待病人的病情变化及抢救情况,对一时诊断不清的危重病人,应立即组织医务人员进行会诊,经抢救病情稳定后速转上级医院治疗,不得延误时间,转院时要有1名医生带上抢救药品及器械,以防在路途发生事故。

5.平时要准备完善各类抢救药品、器材等,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保证抢救需要。

6.如遇重大抢救病人,需立即报告院长,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救治。凡涉及法律纠纷的病人,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积极向有关部门报告。

1.为加强院内职工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应每10天集中召开1次会议。

2.每位职工都要政治学习笔记和业务工作手册,并要结合实际,写出学习心得体会或阶段工作总结。

3.业务会议要求每位医务人员轮流讲授业务知识,相互交流,共同提高,不断改进或提高自身工作技能和业务水平。

4.根据上级要求或文件精神,随时召开院内职工会议。

1.院内全部设备都需财务人员建立帐目。

2.各科室(组)的设备由科室(组)负责人建立帐目。

3.全体医务人员均需要爱护院内设备,谁损坏谁赔偿。

4.院内设备不得随意借给他人或外单位。

5.院内职工在调动时要交清全部财产,方可办理工资手续。

6.设备使用人要做好对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

1.为严格考勤,医院应坚持24小时服务。

2.有事必须向院领导书面请假,准假后方可离开单位。

3.有事请假5天内由医院批准,5天以上报县卫生局批准。

4.每迟到或早退半小时按旷工半天计算,旷勤半天按1天计算,旷勤1天扣发当月岗位津贴及日平均工资。

5.对违犯医院考勤制度,旷工3天以上者,扣除当月岗位津贴和日平均工资。

6.在岗职工全年出勤不得少于260天。

1.对待病人态度要热情和蔼,及时准确划价、不得无故延误病人,急诊处方须随到随配。

2.按照分工,负责药品的预算、保管、采购、登记、统计及处方的调配工作。

3.认真执行规章制度,严格管理毒、麻、限剧药、贵重药品。

4.调配处方时要严格执行三查四对制度(三查:查药品配方、用法、禁忌。四对:对药方、剂量、含量、用途)。

5.配方时应细心认真,不得修改处方。

6.不能私自收费,更不能欠费或不交费取药。

7.药房应经常保持清洁卫生,药品摆放整齐。

8.及时检查药品质量、效期,加强药品管理。

1.每位职工要经常抓紧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

2.学习要有学习笔记,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

3.要不断加强工作技能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学习以自学为主,医院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集中学习。

4.医院每10天检查一次学习情况,每月组织一次专题讨论或知识讲座。

5.每季度进行一次业务授课,选派业务骨干讲授新知识、新方法、新技术,以点带面,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6.集中学习要实行签到制度。半年和年终的业务考试,根据院内安排的业务学习内容出题,考试成绩列入技术档案,作为外出进修、学习、晋级、晋升和评选先进的重要条件。

1.全体职工必须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年终考核后,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奖惩。

2.职工必须服从院领导的管理和分配的各项任务。

3.职工必须完成考勤天数,旷勤1天扣除当天工资,累计3天以上扣三个月岗位津贴,5天以上扣除全年津贴,10天以上报县卫生局处理。

4.对没有完成计划免疫、妇幼保健的工作人员,按上级文件精神处罚,并视具体情况扣除一定的津贴。

5.对因打架、赌博等行为触犯法律者,拘留期间按旷工计算,并在当年不得晋升职称,也不得调整工资。

6.在值班期间,因脱岗造成损失者,由值班人员负责赔偿,并扣除一季度的津贴。

7.全年认真完成计划免疫、妇幼保健的工作人员,按上级奖励办法执行,业务按额完成部分的2%奖励,评选为优秀工作者可优先晋升职称。

1.严格安全防范,确保院内安全,节假日要有专人值班,值班要有记录,按照谁值班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做好防火防盗等。

2.除住院病人外,闲杂人员留宿院内,须经院长同意方可留宿。住院病员和陪护人员携带物品出院时(凭出院证),门卫要进行检查。发现可疑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

3.夜间安全值班人员要按时巡查,不得擅自脱离岗位。

4.职工自行车、摩托车要按指定地点存放,病人自行车一律停放看车处。

5.财务人员应将现金按规定及时存入银行或信用社,不得超过规定数额,现金、有价票证一律妥善保管。

6.因值班人员脱岗造成医院财产损失者,由值班人员负责赔偿。

1.检验单由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单上须注明“急”字。

2.收标本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标本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下班前发生报告。急诊检验标本,随时做完随时发生报告。

3.要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作好登记,签名后发出报告。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主动与临床医生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检验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

4.特殊标本发出报告后保留24小时,一般标本和用具应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皿应高压灭菌后方可洗涤。对可疑病原微生物的标本应于指定地点焚烧,防止交叉感染。

5.应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的灵敏度,定期抽查检验质量。

6.检验室工作人员须为专职人员或经专门培训取得相应资质证明的人员来从事检验工作。

1.病人入院须持本院医生开具的入院通知单办理入院手续,由值班护士安排入院事宜,并介绍入院须知、住院规则和病房有关制度。

2.病人住院应登记联系人姓名、住址、电话号码,入院后,医务人员要主动、热情地接待。

3.病人在住院期间,必须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在病房内不准吸烟、酗酒等。

4.病人出院须经任责医师批准,并通知病人,出具出院后休息证明和交待出院后注意事项,按规定办理出院手续。

5.病房护理人员应凭结帐单签发出院证,并清点收回病员住院期间所用医院的物品,同时要主动征求病人对医疗、护理等方面的意见。

6.对因病情不宜出院,而病人或家属要求自动出院者,医生要加以说服劝阻,由病员和家属出具手续,并在病历中记录清楚,告知病人家属预后。应出院而不愿出院者,应通知有关部门接回或送回。

1.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医院安排院内工作人员,开展送医送药上门服务。

2.遇到出诊病人,医务人员不得推诿,要做好随时出诊的准备。

3.出诊前须带齐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

4.出诊可按路程远近收取适当的出诊费用。

5.不论白天还是夜间,须病人随叫随到,不得措故推诿。

1.医务人员上班时间要衣帽整齐,下班就餐,开会时应脱去工作服。

2.为防止医源性感染,医务人员在诊疗前要做到一诊一洗手。诊疗换药处置工作后均应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洗。无菌操作时,要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3.所有消毒物品均需注明消毒日期,消毒有效期不超过一周。无菌器械、敷料缸等,要定期消毒、灭菌,消毒液定期更换,体温计用后要用消毒液浸泡。正确合理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

4.病房应定时通风换气,每日空气消毒,拖洗地面,床头桌及椅子每日湿擦,拖布要专用,定期消毒。换下污衣被服,放于指定处,便器每次用后清洗消毒。

5.各种医疗用具,使用后均须消毒,药杯、餐具必须消毒后再用,病人被褥要定期更换消毒。

6.出院病人用过的床、椅、桌、床垫被褥等必须做好终末处理。

7.传染病人按常规隔离,实行隔离制度,疑似传染病,应在观察室隔离,病人的排泄物和用过的物品,要进行消毒处理。未经消毒的物品,不得带出病房。

8.做好住院病人、家属的卫生宣传教育和隔离消毒工作,传染病人在指定的范围内活动,不准互串病房和外出,出院后应进行终末消毒。门诊病人应在指定地点候诊、检查和治疗,不要在门诊各处走动,以防交叉感染。

9.对传染病房除严格执行病房各项规定外,环境和医疗用品均需要严格消毒,进行无化处理。

1.对住院病人每天上班组织医生查房,对危重病人由责任医生随时查房。

2.查房每日上、下午至少各一次,系统巡视,检查所管患者的全面情况,对危重患者随时视察处理,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对新入院、手术后、疑难、待诊断的患者都要重点巡视,根据各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提出进一步检查、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必要时给予临时医嘱。

3.查房时不但要全面掌握病人病情变化情况,还要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护理、生活安排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服务质量。

4.每次查房后应及时详细将查房情况、病人的生命体征和阳性体征及其变化,以及有意义的阴性体征和分析处理意见,记录在病程记录之内。

5.对危重症病人和疑难病例,要在院长的组织领导下及时进行会诊。

1.坚持昼夜接诊,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不能出诊,不得脱岗,也不得随便找人顶替。

2.医院实行轮流值班,值班值班人员不但负责病人的接诊工作,还要负责医院的安全和室内清洁卫生,谁值班谁负责。

3.值班人员如有急诊病人需要抢救时,须向院领导及时汇报,及时抢救,如不向院领导汇报私自处理造成后果的,由值班人员负责。如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上级医师处理。

4.值班医师应提前半小时到岗,接受各级医师交班,并应巡视病房,危重病员应于床前交接。

5.医师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情况和处理事项记录于交班簿,值班医师亦应将值班期间的病情变化处理情况记于病程记录,并同时重点扼要记入交班簿。交接班内容:危重病人、新病人、手术病人及手术后三天之内的病人。

6.每天晚8:00—10:00,值班医师应与值班护士共同查房,包括对陪伴人员、病房卫生及安全等全面检查一次。每天早晨值班医师须将病员病情及处理情况向责任医师报告,并须交待清楚危重病员情况和尚需要处理情况。

1.门诊工作人员要努力钻研业务技术,对病人进行认真检查,准确诊断、及时治疗,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按照省卫生厅规定格式记载门诊病历。

2.门诊应与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情及病床使用情况,有计划地收容病员住院治疗,不得无故推诿拒收病人。

3.医务人员必须衣貌整洁,工作认真,尽职尽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爱护医院财产,维护正常工作秩序,共同做好各项工作。

4.门诊候诊环境应保持清洁卫生、整齐舒畅,并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

5.应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

6.门诊医师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积极采用便宜的检查和治疗方法、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人的负担。

7.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各种治疗常规、操作规程以及岗位职责,并认真做好登记、统计报表等工作。坚守工作岗位,不能脱岗,节假日或特殊情况下必须安排人员值班。

8.服务要热情周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有耐心地解答问题,急病人之所急,想病人之所想,树立医院的良好形象。

1.病房由护士全面负责管理,其他医生积极协助。

2.保持病房清洁卫生、舒适安全,注意通风保暖,每天至少清扫两次,每周至少消毒一次,并要做到走路轻、关门轻、说话轻、操作轻。

3.新入院病人每天测体温、脉搏、呼吸四次,连续三天;体温在37。5℃以上及危重病员每隔四小时测一次。一般病员每天旱晨及下午测体温、脉搏、呼吸各一次,每天问大小便一次,七岁以下小儿酌情处置或按医嘱执行。

4.护士全面负责保管病房的物品与设备,要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做到帐物相符,如有遗失,须及时查找原因,按规定处理。

5.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制度(三查:备药中查、备药前查、备药后查;八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有效期)。

6.护士随时观察病人情况,随叫随到,对病人要热情。及时整理病案,完成护理记录。

7.定期向病员宣传讲解卫生知识,做好病人思想生活管理工作,并定期征求病人意见,改进病房工作和相关服务。

8.病人出院后,及时整理病房,撤走床单、被褥,通风换气,床铺、床头柜按常规消毒处理,如为传染病人,即按传染病消毒制度处理。

1.负责住院、门诊病人的注射和各种处置工作,复杂伤口须在外科医生有指导下进行。

2.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要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病人外,不许在室内逗留。

3.做好开诊前的准备,消毒好各种器械,备齐各种用品。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时请领,上报损耗,严格交接手续。

4.凡注射(处置)应按处置单医嘱进行。对过敏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注射后严格观察,30分钟后方可离开,如发生注射药物间反应或意外情况,立即报告院长,并及时进行处置。

5.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注射(处置)时要细心、准确,对病人要热情体贴,防止差错事故发生。

6.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剧毒药品与重药品应加锁专人保管,严格交接班。

7.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各类器械用具要定期消毒或更换,消毒一定要按操作规程进行,即清洗程序及消毒时间要符合要求,每周大消毒一次。

8.消毒和无菌物品须注明消毒或灭菌日期,超过1周者须重新消毒或灭菌。

9.治疗室要储备一定的抢救药品,以及时抢救使用。

1.分娩室工作人员必须更换专用工作服、帽子、口罩、鞋、方可进入分娩室。接产和手术时,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2.分娩室24小时应有人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密观察产程(正常妇30分钟听一次胎心)并记录观察情况。如有异常情况,及时报院领导或上级医生。

3.分娩室所必需的用口、药品和急救设备,要有专人保管,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

4.值班人员应热情接待产妇,严密观察产程,按规定测血压,听胎心,并做好记录。

5.接产后接产人员及时、准确填写产程、临产、新生儿情况记录和出生证。

6.产妇产后应在分娩室观察1小时,无特殊情况送回病房。

7.分娩室内不准家属及其他无关人员入内,必须保持室内清洁,设专用清洁卫生工具,定期搞好卫生和消毒,进行细菌培养。

8.有传染病或有感染的产妇,分娩时应与正常产妇分别使用产床,并严格执行消毒隔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发现法定传染病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按法定传染病报告时限,及时报告疫情,即甲类传染病及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应立即报告,6小时内由预防保健科报防疫站;乙类传染病和监测区域内的丙类传染病12小时内上报疫情,不得漏报、瞒报、重报、错报。

2.一旦发现疑似或确诊甲类传染病人,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进行上报;发现暴发疫情应立即上报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

3.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均为疫情报告单位,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法定报告人对发现的确诊或疑似病命名必须及时、准确、完整地上报。

4.传染病报告登记表、报告卡及相关记录要准确完整,并按要求进行汇总、统计、上报、存档备查,注意保密。疫情管理员,应及时核对,检查漏报、迟报、错报情况,并进行校订。

5.应建立传染病登记制度,由专人负责传染病管理工作。

6.列入被消灭、消除或重点控制的传染病(如脊髓灰质炎、新生生儿破伤风、麻疹等),除按上述要求进行疫情报告外,还应按卫生部的特殊要求进行报告和管理。

1.冷链设备应按规定的装备标准进行配置,并做到专物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2.冷链设备必须建档建帐,建立健全领发手续和登记制度,做到帐物相符。

3.冷链要有专室或固定房间存放,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4.冷链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培训,并建立必要的管理和考核制度。

5.对冰箱、冰排速冻器、冷藏箱、冷藏包、冰排等冷链设备要加强管理和正确使用。

6.爱护冷链爱护物品,做到清法、规范运转。

7.对存放疫苗的冰箱温度记录要每天观察、记录,冰箱、冰柜、速冻器中不得存放食物、肉类等。

8.对丢失、变买、损坏的的各种冷链器材,根据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配发的原始配发册照价赔偿。

1.预防接种卡、证、册必须由实施接种者用蓝黑墨水或碳素笔认真填写,书写工整,文字要规范,各项内容要准确、齐全,时间(日期)栏、项填写均以公历为准。

2.预防接种证由儿童家长或监护人保管,遗失要及时补发,预防接种卡册城镇由接种点保管,农村由乡镇卫生院保管。

3.儿童迁移时,由寄居地的接种点或卡册保管单位将预防接种卡或接种证明交给儿童家长,并将接种资料留据存查;迁入地的接种点要主动向儿童家长索取预防接种卡、证或接种证明,无预防接种卡、证或接种证明的要及时补发。

4.接种单位至少每半年对所辖区域进行一次预防接种卡、证、册的核查和管理,及时补卡、剔卡和消卡,剔除的卡片由接种点另行妥善保管。

5.凡在本地居住3个月以上,户口不在本地的0~7岁儿童,要建立临时接种卡、证,并负责免疫接种。

1.接种人员必树立安全注射意识,提高自身的责任心。

2.严格遵守安全注射操作规程。

3.对已使用过的注射器具做安全处理。

4.注射器具必须严格消毒,接种人员在注射前应洗手,注射必须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消毒”,或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注射器具。

5.减少注射器具滥用、污染,保证注射安全。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

2.建立健全财务岗位责任制,组织合理收入,严格控制开支。凡是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凡不符合财务开支标准和开支计划的要拒付。临时必须的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3.根据工作计划,正确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上报会计月报、季报和年报表。加强经济管理,做好经济核算管理工作。

4.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务和债务,防止拖欠,避免呆账。

5.医院对外所有开支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账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经财务会计审核制单后,出纳付款结算。一切空白纸条,不能作为正式凭据。出差或因公借款,须经院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账报销手续。

6.财务人员应和其它有关科室密切配合,管好本院一切财产。

7.每日收入的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编制日报表。收款收据存根及时复核,并签章。发现差错后能更正的立即更正,需要赔偿的应及时汇报领导,酌情给予赔偿处理。现金库存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8.原始凭证、账本、工资清册、财务决算等核算资料,以及会计人员交接等均按财政部门规定办理。

1.及时掌握本乡妇女儿童健康情况,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的基本资料,及时反应情况,向上级妇幼保健机构报告工作。

2.认真做好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系统管理工作和妇女病的普查、普治工作。

3.定期召开村级例会,安排部署工作。

4.有计划地培训乡村医生或妇保医生。

5.要及时深入村级相关卫生组织检查指导工作。

6.积极宣传妇幼保健有关方针政策、普及妇幼保健知识。

1.病房由护士负责管理,值班护士必须到床前向新住院病人详细、清楚地介绍入院须知。

2.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避免噪音,注意通风,每天至少清扫1次,不得有垃圾堆放,每周五大清扫一次,禁止吸烟、酗酒和随地吐痰。

3.医务人员进入病房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着装整洁。护理人员穿工作鞋,必要时戴口罩。

4.病房陈设、室内物品、病员被服、用具等配给病员管理,出院时清点收回。病人要爱护病房的公共财产,损坏或丢失的高水平物品要照价赔偿。要节约水电,按时熄灯。

5.病房内不得接待非住院病员,不会客,并及时清理非陪人,在查房、治疗时,病人不得离开病房。

6.病人和家属应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医生的诊疗。

1.乡镇卫生院查痰点负责辖区内及周围乡镇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和疑似肺结核病人的痰检工作。

2.查痰点是肺结核诊断的初筛单位,凡痰涂片阳性病人或痰涂片阴性,但高度怀疑肺结核者需转至县级结防机构进一步检查确诊。

3.镜检阳性的痰涂片2日内应得到县级结防机构实验室确认,阴性涂片一周内应得到县级结防机构实验室的复验。痰涂片的转送方法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决定。

4.乡镇卫生院查痰点实验室须按要求做好痰涂片保存和各种资料的登记、统计、管理工作。

1.痰检人员要树立不怕脏,不怕累,全心全意为病人民服务的优良传统,认真负责,正确检验每一份痰标本,为临床医生提供可靠的诊断依据。

2.保持痰检室内外卫生清洁,定期进行消毒,经常开启窗户通风。

3.检查前必须穿戴工作衣帽,戴口罩、手套,做好个人防护。

4.收到痰标本先查看是否合格,不合格者应要求重新送检,合格痰标本及时登记、检验,在24小时内报告检验结果,难以获得合格的痰标本时,也应进行细菌学检查,但应注明标本性状,以供分析结果参考。

5.严格按实验室规程进行操作。

6.痰检报告单上病人姓名、实验室序号及结果必须与实验室登记本保持一致。

7.按实验序号依次妥善保存近期3个月内的全部痰涂片,以备上级实验室复查。

8.废弃的标本和痰盒等污物须用专用的带盖法污物桶收集,并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9.痰检工作台面应以5%石碳酸或期其它可靠消毒液擦拭,再用紫外线灭菌距离50cm,照射30分钟。

10.染色液的配制必须准确,以免造成检验误差,每次配制的染色液须先行试用,不合格者重新配制。备用的染色液存放在棕色瓶内避光保存,试剂瓶上标明染色液的名称、浓度和配制时间,做好配制记录,以备检查。

11.维护好显微镜等仪器设备,每次用毕后及时切断电源并擦拭干净,保证仪器性能的良好。

1.送检的'痰标本必须由痰检员亲自接收,不能让患者随意放置。

2.废弃的标本应及时投入带盖的专用污物桶内,及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在敞口容器内。

3.废弃的标本每周处理3次,标本较多时随时处理,不得长期储留。

4.废弃的痰标本须经高压灭菌处理后深埋或置于焚烧炉内加助燃剂彻底焚烧处理,未经处理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池内。

5.检验结束后对工作台面等用消毒剂进行擦拭消毒,再用紫外线灯灭菌30分钟。

6。污物处理后及时进行登记,污物的名称、数量、处理方法、处理人员及时间进行详细记录。

1.准备脱脂、洁净的新玻片,在左侧一端1/3处注明实验室程序及标本序号。

2.小心打开标本容器,使用折断的竹签茬端,挑取痰标本中干酪样、脓样部分。

3.在玻片右侧2/3处均匀涂抹约10mm×20mm大小的卵圆形痰膜。

4.待涂片自然干燥后,放置在染色架上,玻片间距应在10mm以上。

5.火焰固定(5秒种内火焰于玻片下通过4次)。

6.用洗耳恭听瓶滴加0。8%石碳酸复红染液,盖满玻片。

7.火焰加热直至出现蒸汽,脱离火焰,保持5分钟,染色期间应始终保持痰膜被染色液覆盖,必要时可持续加染色液,加热时勿使染色液沸腾。

8.用流水自玻片一端轻缓冲洗。

9.倾斜玻片,沥去玻片上的水。

10.滴加脱色液(5%盐酸乙醇),脱色1分钟。

11.用流水自玻片一端轻缓冲洗,如脱色不彻底,重新步骤10。

12.沥去玻片上的水。

13.滴加0。06%亚甲蓝染液,染色30秒种。

14.沥去玻片上的复染液。

15.用流水自玻片一端轻缓冲洗,洗去复染液,沥去玻片上的水。

16.将染色后的涂片置于玻片架上,自然干燥。

17.滴加镜油,使用10×目镜,100×物镜的双目显微镜观察。在淡蓝色背景下,抗酸杆菌呈红色杆状,其它细菌和细胞呈现蓝色。

18.按《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痰涂片镜检质量保证手册》所规定的标准报告结果。

1.功能检查包括心电图,各种b型超声等检查。

2.需做检查的病员,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申请单,不得缺项,对危重病员和外地病员,优先予以安排检查。

3.使用仪器的人员必须熟悉仪器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规定程序进行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4.及时准确报告检查结果,遇有疑难问题应与临床医师共同研究解决,并要建立健全各种资料登记存档工作。

5.各种仪器设备应妥善保管,认真执行仪器管理制度,注意防尘、防污,定期对仪器保养维修,按时检测,保证运转灵敏正常。各种仪器设备一律不得外借。

6.认真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7.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不准在室内吸烟,不准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

8.注意安全,下班前应关闭仪器开关,门窗加锁,切断电源和水源。有夜班的检查室,要严格进行交接班。

1.各项x线检查,须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申请单。急诊病人随到随检。各种特殊造影检查,应事先预约。

2.重要摄片,由医师和技术员共同确定投照技术。特检摄片,待观察湿片合格后方嘱病人离开。

3.重危或做特殊造影的病人,必要时应由医师携带急救药品陪同检查。对不宜搬动的病人应到床旁检查。

4.x线诊断要紧密结合临床,认真阅片,如实确准填写诊断报告。

5.全部x线照片都应由放射科登记、归档、统一保管。借阅照片要填写借片单,并有经治医生签名负责。院外借片,除经院领导批准外,应有一定手续,以保证归还。

6.放射人员应经常研究诊断和投照技术,解决疑难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7.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防护工作。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要妥善安排休假。

8.注意用电安全,严防差错事故。x线机应指定专人保养,定期进行检修。

1.凡需施行手术的病员,术前必须做好必要的常规检查,明确诊断(难以在术前明确诊断者,应有明确的手术目的和实际意义),并进行术前计论。凡较大或复杂手术,应由院领导组织计论。讨论内容包括:进一步明确诊断;了解病人及家属的心理活动;手术适应症、指征及禁忌症;术式、麻醉方法;术中、术后处理和可能发生的问题及对策;确定术者和助手。

2.手术及麻醉医师,术前应详细检查病人,熟悉病人各项检查结果,充分掌握病情。

3.施行手术前必须征得家属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经院领导批准执行。

4.各项术前准备工作,必须及时完成,如有贫血等不利于手术的征象,均应及时准确处理纠正。

5.术者或第一助手应在术前一日开好医嘱(择期手术),由护理人员负责实施(包括备皮等)。术者应详细检查手术前护理工作的实施情况,并用紫药水作好手术切口标记,必要时可协助手术室准备特殊器械。

6.除急症手术外,手术前一天由负责医生填写手术通知单,送交手术室统一安排。麻醉人员应于术前一天看病人,了解病情,认真做好麻醉前准备工作,严格检查核对麻醉中所用一切物品,并做好急救工作(药品、器械)。

7.各级医师参加手术范围,低年资住院医师(本科毕业后工作三年、专科工作五年、医士工作七年)可担任一类手术(普通常规中小手术)的术者、二类手术(中度难度较大手术)的第一助手;高年资住院医师可担任二类手术的术者,一部分三类手术(难度比较大的手术)的第一助手。

8.手术室护士负责按时将手术病员自病房接进手术室,包括准备好的病历、x线片等手术必需物品及资料。

9.手术室工作人员在手术开始前,应认真核对病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麻醉方法等。术中医、护、麻醉人中要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密切配合,术后须认真进行三核对(敷料、器械、线卷)。

10.手术室工作人员和麻醉人员有责任把好术前准备关,准备项目不全者,应向手术医师提出意见,采取补救措施;缺少重要项目可能影响手术安全及效果者,有权拒绝手术。

11.术者负有组织与指导全部手术过程,保证手术效果和病人安全的主要责任。其他人员必须听从术者的指挥,各行其职,不得失职或不按规程办事。遇有特殊情况依据性质分别由术者与麻醉师负责。

12.术中出现意外情况,有可能危及病人生命安全时,应立即向上级医师或院领导报告,以便及时组织抢救处理。

13.护士应根据手术的性质,作好手术病员回病房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如病床、各种治疗器具(输液架、吸引器、吸氧设备、胃肠减压器等)。

14.麻醉医师、巡回护士和术者待病人麻醉清醒及病情允许后亲自护送病人回病房,并分别向值班医师、护士详细交待手术和麻醉情况,病情、用药及注意事项,交接完毕后方可离开。

15.手术医师在手术结束后,及时完整填写“病理标本送检单”,及时将标本送检。同时,要及时如实完成手术记录。

1.手术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无菌原则,严格执行手术室各级各类人员职责、无菌操作、消毒常规、急救抢救制度、查对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处理原则、特种感染处理原则、防止差错事故制度、安全制度、药品、物品器械管理制度、值班制度等,保持室内整洁。进入手术室时,必须穿戴手术室的鞋、帽、隔离衣及口罩。

2.室内必须保持严肃、安静、禁止喧哗,不遵守手术室工作制度者,手术室负责人有权拒绝进入手术室。

3.手术室的药品、器材、敷料,应由专人负责保管放在固定位置。各项急症手术的全套器材,电气和蒸汽设备应经常检查,以保证手术的正常进行。手术室器械一般不得外借,如外借,须经院领导批准方可办理暂借手续,剧毒药有明显标志,加锁专人保管,按医嘱并经过仔细查对后方可使用。

4.无菌手术与有菌手术应分室进行,避免交叉感染。手术前、后、手术室护士应详细清点手术器械、敷料等数目,并及时处理干净被血污染的器械和敷料,一切物品用后必须进行清洁和检查工作并归还原处。若无条件时,应先作无菌手术,后作有菌手术。

5.手术室应常规准备急症专用器械、敷料等,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急症手术。

6.手术室应对手术病人作详细登记,按时统计上报。

7.手术室应每周彻底清扫消毒一次,每月做细菌培养一次(包括空气、洗过的手、消毒后的物品)。如有感染,应协同有关科室研究感染的原因,及时纠正。

8.手术通知单须手术前一天送交手术室,以便准备。急诊手术通知单须经责任医师或值班医师签字。

9.手术室按时接手术病人,并带好病历,核对病人姓名、年龄、床位、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标记,防止差错。病人要穿医院衣服入手术室。

10.手术室工作人员暂离手术室外出时需请假,征得同意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外出时要更换外出衣、鞋、帽。

11.疖肿或急性呼吸道感染人员原则上不准进入手术间,特殊情况可戴双层口罩方可进入。

12.手术室除特殊紧急情况外,一律不传私人电话,严禁吸烟,值班人员须在指定地点就餐。

13.爱护一切器械仪器,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避免损坏。一旦损坏,应及时报告院领导酌情处理。精密仪器要设专人保管,1月以上不用者,要定期保养。

14.建立常用手术器械卡,准备器械时按卡片进行查对,同时检查器械性能。手术包必须标明消毒日期或有效日期。

15.手术采取的标本,应有专人负责送检。

1、门诊病史应填写就诊日期,急诊病史必须填写具体日期(时、分)。

2、病史要简明扼要,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及有鉴别意义的阴性体征,常规化验及特殊检验结果,诊断和印象诊断、治疗处理意见等均应正确写清,并签全名。

3、门急诊实行首诊负责制,不得推诿病人,当通过检查确定病人确患其他科室诊治的疾病时,也必须写好病历,写出初步诊断,再把病人转到有关科室。

4、当病人患有介于本科与其他科之间的疾病时,则必须负责制到底,不得推到其他科室。当门诊中发现病人需要住院时,应及时联系床位,开出住院通知书。当门诊中发现病人较重但不需要住院或无法住院时,应收留观室留观。

5、遇危重病员,应先实施急症抢救措施,以后补办其他手续或会诊、转科。

卫生管理人员的卫生院卫生监督篇七

(一)院设立危重病员抢救领导小组,由业务副院长任组长,医务处主任、护理部主任、门诊部主任、内科主任、我科主任任组员。

(二)各科医务人员遇有重大危重病员时,应立即报告上级医师及有关部门(院办、医务处、门办)。

(三)发生重大成批危重病员时,由院抢救领导小组根据病情成立指挥组,负责抢救人员的组织、抢救方案的拟定、物品的调集、各科室的协调以及和上级机关、医疗单位的联系。

(四)指挥组成员在抢救期间必须轮班在现场工作,随时掌握、处理抢救中存在的问题。

(五)各科室在接到抢救通知后,应立即放下可以暂缓进行的工作,立即奔赴现场,积极参加抢救,抢救工作由主科负责,其他科室根据需要积极协助。

(六)急诊科及各有关科室(包括放射、化验、药房、供应室、心电图室、超声波室等),应随时做好急救准备工作。

(七)各科的抢救器材、抢救药品须定位存放,妥善保管,定期检查,补充更新,作好记录交班。抢救物品一般不外借,以保证应急使用。

(八)在医生未到达之前,护理人员应根据病情及时采取措施。主要负责抢救的科主任,应到现场抢救,并安排好本科抢救人员。医务科或门诊办公室(夜间由总值班室)应主动关心,协助解决抢救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必要时院领导应到现场,按情况调动全院力量,并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负责家属、单位、公安等联系工作。

(九)抢救过程中必须掌握关键,采取各项抢救措施挽救病人的生命,各科医护人员熟悉并掌握本科的各种急救医疗处理及技术操作。

(十)负责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严密观察病情,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分秒必争,随时做好病史记录,病情有变化时,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以便加强抢救措施。

(十一)及时通知病员家属或单位领导来院,并将病情变化随时向家属交待清楚。纠纷、交通事故、自杀等,应报告公安机关。

(十二)抢救完毕,需做好抢救记录,必要时需做好抢救小结,以便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一)对重大、重危、疑难、易发生并发症、致残、预后不良及新开展手术均应进行术前讨论。

(二)讨论会由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主持,经治医师、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理及有关人员参加,并详细记录归入病史。

(三)重点讨论:

1、术前诊断及诊断依据。

2、手术指征。

3、术前准备及病员对手术耐受力的评估。

4、麻醉选择。

5、术式选择,术中注意事项,术中可能出现的困难和危险估计及预防对策。

6、术后可能发生的问题,并发症及预防处理。

7、术后观察及护理要求。

8、手术人员组成及分工。

(四)术前讨论主要内容(诊断、手术及治疗方案、危险性及可能出现等)应向病员及单位谈清楚。

(一)凡死亡病例讨论,一般应在死后一周内召开。

(二)特殊及意外死亡病例,不论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都要及时单独讨论(当日完成),并报医务科和院领导。

(三)用于做尸检的病例须在病理报告做出后的一周内进行。

(四)死亡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持,医护人员参加,必需时请医务科参加。讨论会要有死亡时间、地点、诊断、死亡原因、参加人员签名及发言记录、讨论时间地点等完整的记载,以及本次讨论结果、对此病历的必须要吸取的经验教训等,整理后主治医师及上级医师签字,入病案存档。不准以死亡小结代替死亡病例讨论会记录。

一、医嘱查对制度。

1、医嘱转抄后,应做到每班查对并登记,转抄医嘱者与查对者均需签名。

2、临时医嘱要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先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3、整理医嘱单后,必须经第二人查对。

4、抢救病人时,医生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需复诵一便,待医师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保留用过的安剖,经二人核对后再弃去。

5、护士长、负责医师每周总查对医嘱1次。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必须严格执行三查八对。三查—备药前、备药中、备药后查:八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有效期。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水剂、片剂有无变质、安剖、针剂玻璃瓶口有无松动、裂痕,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4、易致过敏的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剖,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赔伍禁忌。

5、发药或注射时,如病人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后方可执行。

三、输血查对制度。

1、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血袋有无破裂。

2、查输血单与血袋标签上供血者的姓名、血型、血瓶号及血量是否符合,交叉配血报告有无凝集现象。

3、查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及血型。

4、输血前检查配血报告必须经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5、输血完毕,血袋送回血库保存24小时。

1、术前准备及接病人时,应查对病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

2、查手术名称及配血报告、术前用药、药物的过敏试验结果等。

3、查无菌包的灭菌指示剂以及手术器械是否齐全。

4、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关闭缝合前,需核对纱布、缝针、器械的数目无误,方可关闭缝合伤口。

5、手术取下的标本,应由洗手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再填写病理检查单送验。

五、供应室查对制度。

1、准备器械包时,要查对品名、数量、质量及清洁度。

2、发器械包时要查对名称、消毒日期及灭菌指示剂。

3、收回器械包时要查对数量、质量及清洁处理情况。

一、供应室工作人员要有高度责任心,着装整洁、服务热情、严格遵守供应室各项规章制度。

二、各项技术操作有严格程序和质量标准。

三、供应手续。

(一)在供应器材范围以内的用品,除不便携带者外,一律由门诊和临床科室做好需用计划(基数),由供应室每日定时送各科室,采取收旧补新的方法主动供应。

(二)凡不在供应器材范围以内及临时或急诊用物,则由科室自借归还。

(三)各科室如需特殊器材,应预先通知,以便准备。

(四)供应物品如有错误和损坏,应立即通知供应室,以便及时了解、纠正和补换。

(五)凡沾有脓血的器械,须由科室立即洗涤清洁,以免凝固损坏。各种用过物品,由各科室先行初步清洗消毒后方可送供应室。传染病人用物,应严格消毒后单独送交供应室。

(六)凡无菌日期超过1周或封口已被拆开者,一律不得再用。

四、对准备器材、敷料的要求。

(一)所有包布、治疗巾及洞巾必须清洁无损,每次用后一律换洗。

(二)金属器械,每天清洗后擦油,以免生锈损坏。

(三)各种针头应做到清洁、通畅、锐利,斜面大、针梗长度要符合要求。

(四)玻璃类器皿应按规定冲洗清洁,严密灭菌。

(五)刀剪等锐利器械应与一般器械分开,单独保管。

(六)橡皮用品应保存于较凉地方,冬天避免受冻,防止锐形拆叠。手套应定期检查上粉,凡质量变软或有粘连时一律不得再用。

(七)所用物品,必须挂牌标明品名、数量、成人或小儿使用,并注明灭菌日期、包扎者与核对者编号,以便检查。

(八)敷料须轻松、柔软、平滑而易于吸水,所有毛边应折在里面,无异物,大小适宜,使用前必须严格灭菌。

五、消毒灭菌工作。

(一)根据物品性质采用适当的灭菌方法,严格掌握灭菌程序和时间。

(二)采用高压蒸汽灭菌法,灭菌前必须检查包布是否双层无破损,物品是否清洁,包扎是否严密。放置玻璃器材时不得挤压。消毒员不得擅自离开,应严格掌握压力和时间,以保证灭菌效果。灭菌完毕后,必须待汽压表的指针下降至“0”处,方可打出锅门,以免发生危险。定期鉴定高压锅的灭菌效能,并有记录。注意高压灭菌器的保养工作,每次(日)使用前要洗刷一次,并按时维修。

(三)各类人员拿取无菌物品时,必须洗净双手,戴口罩、帽子,穿工作服。

(四)已灭菌物品和未灭菌物品应严格分开放置,以免混淆。清洁区、污染区、无菌物品存放区要有明确标志。工作程序和行走路线不交叉、不逆行。

(五)凡不用高压灭菌的物品,则用煮沸法,如玻璃、搪瓷类,应放入冷水中,待水煮沸后,煮十分钟。橡皮类则待水温后放入。

(六)不适用以上方法者可用化学药品消毒,如刀、剪、膀胱镜、肠线等,浸泡前必须洗刷清洁。所用消毒溶液应定期更换(容器应消毒)。

六、操作室每月做空气细菌培养一次,消毒物品按规定抽样培养。

七、每周大清扫卫生一次,水池经常用消毒液刷洗。

八、下班前,必须彻底检查水、电、高压锅阀门和窗关闭情况,以确保供应室安全。

一、上班人员必须衣帽整洁,精神饱满,佩带上岗证。

二、热情接待病人,一切为病人着想,尽量满足病人要求;杜绝生硬语言,不知道、不晓得、不耐烦、不关我的事等生硬语言不允许出现在医务人员口头;真正做到“三好一满意”(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

三、实行“病人无错”制度,医院职工无论任何原因和理由与病人发生争吵一次处罚金100元,并写出书面检查,不愿作出书面检查者处罚金200元。

四、上班时间禁止玩游戏、看电视、看电影、织毛衣、做针线活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发现一次处罚金50元,第二次加倍,第三次三倍依次累加处罚(职工举报或办公室督查,罚金80%奖励举报人)。

五、科室自行排班,当班人员有事或生病必须提前一天向科室负责人请假(行政班人员提前一天到办公室请假),违者造成脱班按旷工论处,旷工一天扣发三天全额工资(罚金80%奖励代班人员)。职工请事假,每月不得超过三天,超过三天扣日均劳务提成或日均综合奖;婚、丧假按相关规定执行。

六、两天以上事假必须书面申请,注明请假事由、起止日期;病假须出具疾病证明,并提供病历等相关资料;以欺骗手段骗假,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

七、医护人员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查房制度,危重、疑难病人会诊制度;坚决杜绝病人无医生看望、提着输液瓶四处找人的现象,违者造成医疗事故责任自负;病人或家属举报一经查实,当班人员处罚金100元。

八、医生每周至少到药房巡视一次,药房人员必须积极配合,熟悉药品尤其是新药品规格剂型,杜绝处方药品规格剂型写错,否则合医办审减金额由开方医生承但。

九、药房每次进药后将新剂型及新药品规格、含量、用途书面告知当班医生,当班医生及时将信息张贴在诊断室醒目处(至少保存一周),并报告医疗组长,通过交接班转告所有医生。

十、药房应将有效期在半年内的药品书面告知医生,内容包括药品名称、数量、规格,以便及时处理,否则造成损失由药房负责。

十一、公卫、防疫、妇保、卫监工作接受上级相关部门检查、督导、考核,考核不合格或考评60分以下(不含60分),从工资中扣除季度、半年或全年综合奖,不参加半年或全年绩效考核。连续两次不合格或不及格待岗学习三个月,待岗期间发基本生活费(岗位工资80%),待岗学习期满由本人写出岗位申请,经院务会研究决定上岗。

十二、私自收费:实行奖励举报制。私自收费一经查实,处收费金额100倍的罚款,罚金80%奖励举报人。

十三、实行24小时电话畅通制:1小时内电话不通扣当月电话费60元(聘用人员同等),1—3小时扣100元,超过3小时记旷工一天,扣发三天全额工资。

十四、迟到、早退、中途脱岗:超过10分钟按旷工半天处理,造成医疗事故责任自负(病人、职工举报或办公室督查,罚金80%奖励举报人)。

十五、团结协作:同事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互相爱护、互相理解,绝不允许互相刁难、互相扯皮、互相抵毁,甚至口出脏话、粗话、吵架、打架,坚决杜绝不利于团结的语言和行为;多干工作,少议论别人。

十六、以上罚金作食堂生活补助。

十七、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并上墙公布。

举报电话:

十八、本制度20xx年9月28日经全院职工会讨论通过(试行),20xx年1月8日全院职工会修正执行。

卫生管理人员的卫生院卫生监督篇八

1.食品从业人员应按《食品卫生法》规定,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如遇特殊情况还应接受临时检查。

2.新参加工作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凭有效的医院证明方可重新上岗。

二、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应按《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每年接受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卫生知识的培训学习,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新进从业人员以及临时工应做到培训后上岗,培训情况应记录在案。

3.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卫生知识,使从业人员了解熟悉有关应知应会内容,每次学习要有学习记录。

4.应建立从业人员学习培训、考核档案。

5.对不参加培训学习或考核不合格者要从严考核直至辞退。

三、卫生检查制度

1.按各工作岗位的职责和卫生要求,开展卫生检查工作。

2.由负责人会同有关人员对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等各个环节进行卫生检查工作。

3.每次检查均应将发现问题与当事人确认,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

4.应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及处理意见,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应及时制止。

5.健全卫生管理奖惩制度,每次检查结果均应纳入单位工作考核。

6.应建立卫生管理档案备查。

四、个人卫生制度

1.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时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还应戴口罩。

2.不得用手直接抓取各类熟食品。

3.不得穿戴工作衣帽进入厕所及与食品加工无关的场所。

4.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吸烟和随地吐痰。

5.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出食品处理区。

(1)开始工作前或上厕所后;

(2)处理食物前或处理生食物后;

(3)处理用过的设备或食用具后;

(4)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

(6)触摸耳朵、鼻子、头发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7)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活动后。

7.不得在操作过程中佩带饰物及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物品。

卫生管理人员的卫生院卫生监督篇九

1、制订并实施学校卫生工作计划,重点做好学生的卫生保健工作。认真贯彻" 预防为主" 的方针,定期向学校汇报工作情况。

2、定期安排学生体检,建立学生健康卡片,搞好卫生工作日志,经常了解、分析学生健康状况,及时提出卫生工作总结意见。

3、协同卫生防疫部门,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工作,特别要重视对学生进行保护视力、青春期卫生知识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4、培养学生卫生员(可由生活委员兼),组织指导他(她)们开展卫生宣传工作,尤其要重视做好季节病、流行病的预防工作。

5、负责做好学校食堂、体育锻炼及教育卫生保健工作,做好师生紧急病症的处理。

6、在教职工中认真开展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配合办公室搞好计划生育工作。

7、配合有关部门督促,检查全校的清洁卫生工作。

8、经常保持医务室的清洁卫生,严格执行消毒制度,避免感染。

9、维护医疗设备,节约医药用品,加强医器械和药品的管理。

10、认真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医水平,搞好全校的卫生检查工作。

1、坚持救死扶伤,树立良好的医德和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思想。认真学习和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上级关于学校卫生指示,参加业务培训,学习医疗业务,不断提高政治思想、卫生管理和医疗业务水平。

2、草拟并实施学校卫生保健工作计划,建立卫生保健网,健全学校各项保健制度,督促搞好学校教学卫生、体育卫生、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

3、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定期举行卫生(包括青春期教育)讲座,做好对班级卫生员的培训工作。

4、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学生健康卡,积累学生身体素质和疾病方面的各项资料,并整理档案。

5、切实加强预防近视眼工作,开展防近视宣传教育,指导学生做好眼保健操,注意用眼卫生。

6、积极做好学生砂眼、寄生虫、龋齿、柱弯曲、鼻炎、结核病及神经衰弱等疾病的预防和矫治工作,严防传染病扩散。

7、负责组织开展经常性和突出性的爱国卫生运动以及经常性的卫生检查工作,配合学校红十字会开展有关活动。

8、热情为师生员工看病,并做好配药记账工作。

9、关心教职员工身体健康,定期联系体检,分别建立健康档案。

10、定期采购常用药品,添置必需的器械和设备,健全药品账册,做好药品入账、出账和存放保管工作。

(一)在校长领导下,认真贯彻实施《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健康,业务上接受卫生防疫站的.指导和监督。

(二)制订学年、学期学校卫生保健工作计划、卫生宣传教育计划、学生常见病防治工作计划、学生健康教育计划、学校卫生员培训活动计划,并加以组织实施。

(三)督促学校有关方面搞好教室、宿舍、校园的环境卫生和教学、体育、劳动、饮食、个人卫生等各方面的卫生管理,对学生的学习、生活、劳动及其环境、设备、条件等提出改进意见。

(四)有计划地向学生进行卫生知识宣传,上好健康教育课,定期举办卫生讲座、卫生图片展览等,采用多种形式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好卫生员培训工作。

(五)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生体格检查工作,对学生生长发育及健康状况做好比较、分析和评价;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并妥善保管,体检中若发现学生有器质性疾病,应配合学生家长做好转诊治疗,对残疾、体弱学生应当加强医学照顾和心理卫生工作。

(六)积极做好近视、弱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矫治工作。

(七)认真贯彻关于传染病防治的有关法律、法规;加强防治急慢性传染病的管理和教育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蔓延;负责学生计划免疫预防接种的组织工作。

(八)做好学校中的常见病、多发病及一般伤病事故的治疗救护处理,对急症或危重病人要尽快通知学校领导,迅速派人护送至医院转诊治疗。

(九)配备可以处理一般伤病事故的药品和器械,做好采购、验收、保管等工作。

(十)结合实际开展科研工作,积累有关资料数据并及时统计、分析、总结。

(十一)每一学年至少进行一次学校卫生保健工作总结,整理好本校卫生档案,按时按质填报有关材料送市教育、卫生部门。

卫生管理人员的卫生院卫生监督篇十

7.每个人的考勤情况列入年底职工考核内容中。全年事假在60天以上年度考核不评为优秀,全年事假累计达到80天以上的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

二、请销假制度? 

1.职工休假一律实行请假条制度。? 

4.因遇特殊情况需续假的要在休假期满的前一天告知院长,得到批准方可连休,否则应立刻归岗工作。

6.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超过三个月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三、休假及休假待遇的有关规定? 

(一)事假期间的待遇:? 

2、事假期间不发奖金。? 

(二)病假、工伤假? 

1、职工因病、伤、残确需休病假或住院治疗的,需有定点医疗机构的证明,并经上级领导审核批准。

2、病假期间按实际休假天数扣发奖金。

3、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原工资照发。超过两个月或更长的,依照有关规定另行执行。

4、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可以继续享受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 

7、因工负伤人员在休养医疗期间原工资照发。? 

(三)婚假、产假、丧假? 

1、婚假? 

2、产假、晚育假及其它计划生育假? 

产假、晚育假及其它计划生育假按计划生育条例执行。? 

3、丧假? 

四、值班、加班管理办法? 

(一)例行值班

1、单位每天安排一人总值班,总值班人负责医院的财产、医疗等安全。

2、值班人员每天按照规定执行交、接-班制度。

3、值班人员不得无故脱岗,脱岗一次处以罚金30元,因连续脱岗造成医院财产损失或造成不良医疗事件的值班人员要承担主要责任。

4、院办指定一人安排值班日程,每安排一次即报院办备查。

(二)节、假日值班? 

1、节假日值班人员由院长办公室统一安排。? 

2、值班人员要按要求准时到岗,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二)公休日加班? 

1、工作人员要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争取在规定的工作时间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五、劳动纪律 

(一)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二)认真学习和熟练掌握本职业务,团结协作,顾全大局,服从领导安排。? 

(三)职工应积极进取、尽职尽责。不准做有损于他人、有损于单位形象的事情。? 

(六)对不服从分配、玩忽职守发生责任事故或对单位声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领导有权令其停职检查,停职期间扣发工资30%。对于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七)进修、培训纪律?

1、除单位根据需要统一安排的职工进修、培训外,任何职工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外出进修、培训。

2、私自外出进修、培训或以进修、培训为名暗中另谋职业搞额外收入的一经发现即按旷工论处。以各种理由外出从事违法活动等情节严重的行为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处理。

(八)对违反劳动纪律无正当理由旷工的处理:? 

1、对无故旷工者,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处分。 

3、无故连续旷工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三十天,除按照以上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外,还要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单位予以辞退。

六、绩效考核制度

(一)根据庄卫发[2015]11号文件和庄卫发[2015]15号文件精神,医院将全额工资的30%纳入绩效考核。

(二)绩效工资根据“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和按岗位、任务、业务定酬的原则具体确定,在优先保证事业发展的基础上,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及相应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直接挂钩。

(三)绩效分为德、能、勤、绩、廉以及民-主测评进行百分制考核,八十五分以上者足额发放30%工资,75—85分者发给绩效工资的70%,60—75分者发放绩效部分的'50%,60分以下者扣除绩效工资。

(四)业绩部分的考核按照上一级及本单位制定的岗位目标任务评分。

(五)接受考核者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3日内以书面材料报送院办,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有意对抗,情节较轻的批评教育,情节较重并对医院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除勒令待岗外还要报主管部门进一步处理。

为了规范我乡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完成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目标任务,结合我乡实际,根据《昭阳区公共卫生管理人员规定》,制定本规定。

一、公共卫生服务人员选择

(一)具备以下条件者,本人书面申请,乡卫生院考核合格,报卫生局批准,即可择用。

1.卫生专业学校毕业,会基本的电脑操作。

2.年龄在18岁以上、35岁以下,身体健康,视力好,语言表达清楚,无残疾,四肢活动无障碍。

3.本村户籍(居住在本村)。通过考试择用(包括医学基础知识及电脑操作),取成绩优异者,如果本村无人报名或达不到条件,可在临近村考试成绩优异者择用。

(二)由卫生院同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签订择用协议,并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择用协议和权利期限不超过一年。

二、公共卫生服务人员职责

1.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卫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医德医风和职业道德的自我修养,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

2.认真完成我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及其他指令性任务。

3.不得从事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外的其他医疗活动。

4.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的要求,配合相关人员完成筹资工作。

5.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

三、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管理

1.自觉接受乡镇卫生院及区卫生局的行政管理,服从乡卫生院及相关部门的业务安排及考核。

2.在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居民的健康相关信息严格保密,严谨向无关人员泄露居民相关健康信息,严谨议论居民健康情况。

3.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必须同卫生院签订择用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完成工作。

四、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的培训学习

1.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以适应广大人民群众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需求。

2.按时参加区卫生居组织相关培训,每月23日定时参加卫生院的业务培训。

3.已各种方式进行集体讨论学习。

五、考核

考核按照昭阳区卫生局的要求进行统一考考和不定期抽查(具体标准参照昭阳区201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估表)。

六、处罚

(一)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警告,并限期整改:

1.未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或未按时填报相关表、卡、册二次以上(含二次)。

2.不按时参加业务学习的。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公共卫生服务人员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追究法律责任。

2.泄露居民健康相关信息。

3.年内两次卫生居审核不合格者。

4.经查实参与其他医疗活动并收取保存者。

5.不服从安排者。

6.未按要求完成其他指令行任务者。

(三)受处罚者取消半年绩效工资。

(四)取消资格者结清当月工资(取消半年绩效工资),另行择用他人。

七、本规定自下发当日起执行。

卫生管理人员的卫生院卫生监督篇十一

1、在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2、负责统筹管理具有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的相关科室。

3、负责组织制定本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

4、组织、协调、参与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

5、负责组织公共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组织开展辖区内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6、负责辖区内村卫生公共卫生服务督导工作。

7、制定全镇村卫生室绩效考核方案,在年底组织开展对本辖区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工作,并将绩效考核结果提交院领导。

8、按照绩效考核结果提出对村卫生室补助、续聘、清退等方案,做到奖优罚劣。

9、完成院领导及上级布置的其它工作任务。

信息资料室工作职责

1、居民健康档案要及时更新,保持资料的'连续性。

2、统一为居民健康档案进行编码,采用16位编码制,以国家统一的行政区划编码为基础,以乡镇为范围,以村委会为单位,编制居民健康档案唯一编码。同时将建档居民的身份证号作为身份识别码,为在信息平台下实现资源共享奠定基础。

3、按照国家有关专项服务规范要求记录相关内容,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各类检查报告单据和转、会诊的相关记录应粘贴留存归档。

4、健康档案管理要配置必需的档案保管设施设备,按照防盗、防晒、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要求妥善保管健康档案,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档案管理工作,保证健康档案完整、安全。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保护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

5、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为城乡居民提供中医健康服务,记录相关信息纳入健康档案管理。

6、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计算机管理健康档案。

疾病控制室工作职责

1、建立健全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传染病病种报告、报告卡填写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管理规范执行。

2、做好相关服务记录,《传染病报告卡》应至少保留3年。

3、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开展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

4、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的健康管理由医生负责,与门诊服务相结合,对未能按照管理要求接受随访的患者,应主动与患者联系,保证管理的连续性。

5、随访包括预约患者到门诊就诊、电话追踪和家庭访视等方式。

6、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开展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7、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的患者和居民愿意接受服务。

8、每次提供服务后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患者的健康档案。

儿童保健室工作职责

1依负责辖区内儿童保健业务监测与指导,深入村屯调查了解情况,指导村医开展儿童保健工作。

2、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0-36个月儿童健康管理规范”要求,负责对辖区内0-36个月儿童建立健康档案,开展新生儿家庭访视、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婴幼儿健康管理等工作,定期为儿童进行健康检查并进行发育评估,做好散居儿童系统管理和体弱儿管理。

3、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监测和指导,促进儿童生长发育及心理健康发展。

5、负责村医儿童保健技术的培训,组织村级儿童保健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

6、负责辖区儿童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

2.完善卫生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卫生档案。 

3.完成学院和上级卫生部门交办的卫生方面的工作。 

6.定期投放除“四害”药物,检查“四害”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定期安排垃圾清运。 

8.经常督促检查饮食卫生情况,抽查从业人员健康状况。

9.负责大型卫生性活动的安排和检查督促工作;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 

10.完成共后勤处交给的其它任务。

卫生管理人员的卫生院卫生监督篇十二

一、卫生员是学校的医务人员,具体负责学校卫生保健工作,是学校领导在卫生保健工作方面的参谋和助手,在主管部门和校长领导下,在上级教育、卫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以《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为指南,积极开展学校卫生保健工作,并认真贯彻学校卫生有关文件,积极参加业务学习。

二、根据上级教育、卫生部门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全年或学期卫生保健工作计划,提交主管校长审阅后,付诸实施。期末(年末)做好总结,经校长审批后,分别上报上级教育、卫生部门。

三、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培训卫生员。

四、负责组织学生进行预防接种,并做好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做到早期发现,早期隔离、早期治疗,控制蔓延。

五、积极组织学生健康检查、监测,建立健康卡,及时总结、统计、分析,并将结果向领导、班主任及家长报告。

六、认真开展学生常见病的防治工作,做到情况明确,防治措施具体,使患病率逐年有所下降,切实做好保护学生视力、急救、转诊等工作。

七、对教学、体育、劳动、饮食(水)设备、环境、个人卫生进行督导。

八、要经常积累学生健康、生长发育、疾病、因病缺课、死因、运动外伤等各种资料、数据,及时总结、分析并上报教育、卫生部门,结合实际工作,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九、负责对学生食堂的饮食卫生、食品卫生管理,对学生宿舍卫生进行指导、监督,并按时检查食品卫生法执行情况。

1 、制订并实施学校卫生工作计划,重点做好学生的卫生保健工作。认真贯彻 " 预防为主 " 的方针,定期向学校汇报工作情况。

2 、定期安排学生体检,建立学生健康卡片,搞好卫生工作日志,经常了解、分析学生健康状况,及时提出卫生工作总结意见。

3 、协同卫生防疫部门,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工作,特别要重视对学生进行保护视 力、青春期卫生知识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4 、培养学生卫生员(可由生活委员兼),组织指导他(她)们开展卫生宣传工作,尤其要重视做好季节病、流行病的预防工作。

5 、负责做好学校食堂、体育锻炼及教育卫生保健工作,做好师生紧急病症的处理。

6 、在教 职工中认真开展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配合办公室搞好计划生育工作。

7 、配合有关部门督促,检查全校的'清洁卫生工作。

8 、经常保持医务室的清洁卫生,严格执行消毒制度,避免感染。

9 、维护医疗设备,节约医药用品,加强医器械和药品的管理。

10 、认真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医水平,搞好全校的卫生检查工作。

一、村卫生室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委会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严格遵守法律 法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财经纪律。

二、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为病人文明服务,对病人态度和蔼、检查认真、诊断正确、治疗得当、收费合理。

三、负责做好村内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常见病及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和转诊、健康宣教,协助上级卫生部门建立农民健康档案、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等工作,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宣传和门诊补偿工作。

四、努力学习和钻研业务,认真执行各项医疗技术操作常规,不断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杜绝医疗事故发生。

五、负责辖区内村民常见病、多发病的出诊、巡诊等工作,认真书写处方和各种记录。定期淘汰和处理过期药物,做好药物管理和预防接种疫(菌)苗及其他生物制剂的管理,不滥用药物。

六、积极参加卫生系统组织的各项活动,定期参加业务培训。完成乡镇卫生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乡村医生行为规范

一、救死扶伤,发扬人道主义。时刻为患者着想,千方百计为人民群众解除病痛。

二、文明服务,礼貌待人。接待患者使用文明语言,衣帽整洁,举止端庄,态度和蔼,以爱心温暖病人。

三、服从管理,合法行医。必须具备执业医师、助理执业医师或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乡村医生证书方可行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医疗操作常规行医,虚心接受乡镇卫生院及上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指导和业务管理。

四、确保安全,合理收费。对病人高度负责,强化医疗安全,不乱收费。

五、尊重人格,保守医密。对待病人一视同仁,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六、搞好宣传,加强防控。多形式、多渠道向村民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开展健康教育,提高村民健康素质;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新农合、爱国卫生等方面的工作。

七、不断学习,提高水平。善于在工作实践中总结经验教训,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八、互帮互学,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好与乡镇卫生院、卫生所和相邻村卫生室之间的关系,团结协作,互相学习,共同发展。

村卫生室计划免疫工作制度

一、凡参加预防接种的工作人员要明确目的,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严谨的工作态度,要熟练掌握免疫程序、疫苗性质、接种方法,熟知各种疫苗接种禁忌症,接种疫苗后要注意观察有无不良反应,以确保工作质量。

二、接种前详细询问病史,凡有禁忌证者一律不得接种。

三、接种对象、部位、方法、剂量、次数、间隔时间应严格按有关说明或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四、接种时要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实行一人一针一管。卡介苗接种器具专用。 

五、生物制品的运输和保存应按说明执行,凡不符合要求的生物制品一律不准使用。安瓿启开后应按规定在允许的期限内用完。

六、做好预防接种各项登记、统计、总结工作,及时上报。

村卫生室妇幼保健工作制度

一、认真学习贯彻《母婴保健法》等妇幼保健法律法规。

二、有专人负责妇幼保健工作,掌握本村妇幼工作基本情况,在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开展妇幼保健业务。

三、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做好早孕摸底、建卡、登记,对疑似高危孕产妇及时转送。动员住院分娩,负责产后访视工作。

四、开展儿童系统管理。做好儿童保健建卡、登记及高危儿初筛和转诊。

五、做好妇女、儿童疾病防治工作。配合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儿童体格检查,做到资料准确,登记齐全。

六、做好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及时收集、汇总、上报各类信息。

七、按时参加乡镇妇幼工作例会,汇报工作,接受培训和业务指导,按时完成上级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八、做好健康教育工作。向孕产妇及儿童家长宣传妇幼保健科普知识,指导群众开展家庭自我保健。

九、做好妇幼卫生项目工作,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十、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妇幼保健工作任务。

村卫生室健康教育宣传制度

六、正确使用好、爱护好健康教育宣传的各种设备设施和宣传资料。

七、积极指导和组织村民开展灭蝇、灭蚊、灭鼠、灭蟑螂等 “除四害”活动。

村卫生室医疗文书书写制度

一、按规定完善医疗文书,主要包括:门诊病历、门诊登记本、处方、处置(注射、清创、换药等)登记本、输液卡等,以县(区)为单位统一格式、内容和要求。

二、医疗文书必须由具备执业资质的卫生技术人员按照职责范围和要求完成,并由书写者本人签名。

三、医疗文书应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书写,记录内容必须客观、真实、及时、完整,字迹清楚,不得随意涂改,特殊情况下必须修改时,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四、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书写处方时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和医学术语,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不得自行编制名称或代号。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五、村卫生室所有使用药品的治疗过程,必须同时有处方和调剂记载。

六、村卫生室医疗文书存档不得少于5年,其中,处方存档不得少于3年。 

药房工作制度

1.调剂人员要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收方后应详细审查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处方内容,无禁忌、反药方能调配。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禁忌处方等错误时,配方人员应与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2.配方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操作规程,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物。

3.配方时,遇有发生变质现象或标签模糊的药品时,不得随意调配。

4.发药时查对药品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过期;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上,向病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5.坚持从合法渠道索证购药,严把药品质量关,杜绝假劣药品进入药房

诊断室工作制度

1、村卫生室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人,态度和蔼,彬彬有礼,耐心解答,认真细致检诊。

2、诊室布局要合理,经常保持清洁整齐。

3、医生要采用疗效高、经济便宜的治疗方案,科学合理用药,减轻病员负担。

4、对疑难病例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护送转诊。

5、诊疗医师要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准干私活、会私客,更不准擅离职守。

6、文明行医,礼貌待患,急病人所急,随到随诊,做到及时诊治,让患者满意。

治疗室工作制度

1、经常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置要及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患者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治疗室。

2、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分类标签。

3、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衣、戴工作帽及口罩。

4、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天更换一次,器械浸泡液每周换两次。

5、已用过的器具要随手清理、清点、消毒;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重新灭菌。

6、换药时先处理清洁伤口,后处理感染伤口。

卫生管理人员的卫生院卫生监督篇十三

1.进修人员进我院网站下载“进修人员申请表”等相关表格。

2.由本人认真填写“进修人员申请表”,经本单位签字盖章,寄往我院医务科留存待批。

3.申请表必须注明本人学历、简历、职称及进修专业等,然后按程序办理。

4.到医务科办理手续时,进修人员须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复印件和一寸个人免冠照片,交我院医务科存档。

5.进修生报到时,必须上交经本单位领导签名及盖公章之“进修生管理须知”,否则不予受理。

6.医务科办理全部手续后,本人持“进修通知单”到科室报到。

7.招生对象以我市各县医院、区医院、乡镇卫生院为主。

8.申请参加临床进修培训时间必须为半年或一年,医技专业为三个月。

9.凡临床专业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以上,方可到我院参加进修学习。

10.医院每年三月份、六月份、九月份和十二月份四批次招收进修生,其他时间原则上不招收。

二、进修人员优惠政策:

1.    免收进修费、住宿费。

2.    每月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

3.    参加我院学术活动免收一切费用。

4.    进修人员可随时请带教老师到原单位会诊、讲学。

5.    进修期间,医院定期对进修人员进行学术讲座。

6.    我院常规开设四期进修班。特殊情况,进修人员可以随时到我院办理进修。

7.    我院随时对进修人员提供国内学术活动信息。

8.    我院为进修人员免费提供夏、冬两季医院工作服,进修期满交还本院。

三、进修生管理办法

1、各科室应设专人(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负责进修生工作,切实关心进修医师的学习、工作、生活,严格要求,严格管理,负责进修医师工作的人员考勤应及时上报医务处。各科室根据本科室具体情况及进修生要求制定培养计划。

2.进修期间,进修人员必须遵守卫生部颁发的《医院工作人员守则》。进入我院须熟悉且遵守医院及科室的各种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医疗道德、端正的医疗作风,并迅速熟悉掌握科室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防止各类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

3.进修人员主要在实践中学习,工作中提高。必须处理好政治和业务、服务和学习、理论和实践的关系,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同时各科室安排必要的讲课和辅导。

4.凡在我院进修期间出现严重违纪行为,如收受患者(包括家属等)的红包,隐瞒不交者,或向患者暗示、索要红包者,一经发现核实除责令退还所得钱物及红包外,立即终止在我院的进修学习,违纪情况由医务处直接通报原单位。

5.进修人员必须在带教医师的指导下进行各项临床工作,无处方权的,不能单独值班。若因不请示带教医师擅自处理病员发生医疗事故者,所造成的损失由其本人负责。

6、进修专业和期限按计划进行,中途不允许改专业。进修生来院工作三个月内,工作表现不符合要求,或有违反医院规章制度者,经医务处和院领导同意,终止进修学习,退回原派单位。

7、进修人员不得收藏、携走我院病历、x光片、病理切片、血片等资料和标本,不能以十堰市人民医院的名义对外宣传与联系。进修期间服务态度恶劣,工作责任心差,值班脱岗,医德医风差,向病人索取红包,劳动纪律差,发生医疗差错、医疗责任事故,给医院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者,立即终止进修学习,不发予结业证书,退回原派单位。

8.爱护公共财物,厉行节约,不得将其挪作他私用,丢失或损坏公物应按医院规定赔偿。不得私自留宿外人,不准在宿舍里使用电炉、酒精炉、电炒锅、电热棒等。保持宿舍内清洁、整齐、卫生。

9.为加强对进修人员的管理,凡来我院进修学习的人员应缴纳服装及遵守纪律保证金200元,报到时将现金交医务处。如进修人员违反医院管理规章制度,将从此款中扣除罚款。无违纪者,进修结束时将工作服退还医务处后将原款退还。

10.进修期满从网上自行下载“进修结业鉴定表”,认真填写。各科室进修人员进修期满时,需通过各科的出科结业考试。科室负责人将进修生成绩记入鉴定表中,并实事求是的将该同志在进修期间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和临床实践工作能力等各方面进行鉴定。综合评审合格,方可颁发结业证书。

11.进修结束须按时办妥离院手续,所借公物(如工作服等)必须全部归还所在进修科室。

12.各科室不得自行擅自接收进修生,否则后果自负。

四、请假制度:

(1)进修期间,如确有特殊原因请事假者,必须由原单位组织来函,我院酌情批假。

(2)请事假一天以内,由科主任批准,二天以上假期经科主任审批后上报医务处批准。

(3)进修半年者事假累计超过一周;进修一年者,事假累计超过二周,不发予结业证书。

(4)因病超期休假者,回来后可继续学习,但进修期限不顺延,不发予结业证书。

(5)未经科主任允许擅自离岗或请假逾期不归者,立即终止进修学习,不发予结业证书。

五、进修人员的奖惩

1、奖励:

对在进修期间,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医德医风高尚,在工作和学习中取得优异成绩者,给予如下奖励:

1)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医德医风好,工作认真负责,勤奋好学者,经科室推荐,医务处审核,可授予“优秀进修生”称号,发给奖状和奖杯,并全院通报表扬。

2)凡在医疗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绩者,给予表扬,并通报原单位。

3)凡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医疗事故隐患或严重差错,并经院医务处确认者,给予物质奖励。

2、处罚:

对违反我院规章制度,在工作中产生不良影响或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科内批评、全院通报批评、直接终止进修的处分:

1)进修生在进修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本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正确着装,准时上岗,不迟到、不早退,佩带胸卡上岗。凡衣冠不整或未佩带胸卡上岗、上班迟到、早退、工作时间做私事者,一旦发现取消当月进修补贴。

2)未经请假同意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作旷工处理,旷工超过两天以上(包括两天)者,通报原单位并终止进修,不发给结业证书,进修押金不予退还。

3)严格按照病史、处方规范书写病历资料。凡病史、处方质量检查不合格者,参照本院医师处理办法处理。

5)进修生必须做到服务热情、态度和蔼、语言文明、举止规范,耐心解答病人疑问。对病人态度粗暴或作出超出职责范围的举动者,视情节轻重,责令做出检讨或取消在本院的进修资格,情节严重者通报原单位。

6)在工作时间被病人或其家属投诉,经查实者,第一次给予严肃警告并作出书面检讨,第二次则取消在本院的进修资格。

7)在医疗过程中,要坚守岗位,严守医德,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或违背职业道德等而引发的'医疗差错或事故,导致医院经济损失者,酌情承担部分费用(参照本院职工标准),情节严重者取消在本院的进修资格,并通报原单位。

8)对于在进修期间发生的与进修生相关的医疗纠纷,进修生必须保证在进行医疗事故的鉴定及处理时,无论何时、身处何地,都能与我院配合。

六、颁发结业证书的规定 

进修生进修期间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我院进修管理有关规章制度者,进修结束时,经所在科室进行出科考试、医务处考核合格,由我院颁发《进修结业证书》。但属于下列情况者不予颁发结业证书:

1、请假逾期三天不归者;进修期限半年请假超过一周者;进修期限一年请假超过两周者。

2、进修期间服务态度不好,工作责任心不强,劳动纪律差,无故三次旷工,业务水平差,不能完成学习要求和不能胜任现职工作及道德品行不好者。

3、进修期间发生严重医疗差错或事故者。

4、进修期限未达到医院规定时间者。

5、因故中途提前终止进修者。

6、其他不符合颁发结业证书的规定。

7、结业时必须要由宿管科出示已办理退宿舍手续的证明。

七、联系方式:

地址:十堰市朝阳中路39号 十堰市人民医院       医务处

进修人员管理须知

一、接到入学通知后,务必按时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否则取消入学资格,其名额作废。

二、办理入学手续时必须携带两张一寸照片和身份证、毕业证及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三、自备生活用品、听诊器和特殊检查仪器。

四、凡来我院进修人员,办理好手续后持《进修通知单》到科室报到。

五、凡临床专业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以上;方可到我院参加进修学习。

六、我院每年固定举行四期进修培训班,每年3月份,6月份,9月份以及12月份分别为进修班的开班时间。申请进修的人员于进修开班前两周将填写好的《进修申请表》寄往医务处。申请参加临床进修培训时间必须为半年或一年,医技专业为3个月。

七、凡属我院医疗协作单位及对口支援单位的符合进修条件的人员到我院进修,凭与本院签订的协议书可免收进修费和住宿费。

八、自觉遵守卫生部颁发的《医院工作人员守则》。进入我院必须熟悉且遵守医院及科室的各种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医疗道德、端正的医疗作风,并迅速熟练掌握进修科室医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防止各类医疗缺陷的发生。

九、进修人员必须在带教医师的指导下进行各项临床工作,无处方权,不得单独值班。若因不请示带教医师擅自处理病员发生医疗缺陷者,所造成的损失由其本人负责。

十、进修人员在我院进修期间,一律要穿我院工作服、佩戴胸牌上岗,积极参加科室政治业务学习,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若出现严重违纪行为,如收受患者(或家属)的红包或向患者暗示、索要红包者,一经发现核实,除责令退还所得钱物外,立即终止其在我院的进修学习,并将违纪情况直接向原单位进行通报。

十一、进修人员的进修培养计划一经制定,必须认真执行,不得任意变更进修科目和学习时间,不得无故中途退学。

十二、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勤。参加值班时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十三、进修期间,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请假。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需要选送单位来公函联系,请假一天由科主任批准,并报医务处备案;请假二天以上需经医务处审批。无论任何原因提前结束进修或请假累计超过半个月者,一律不发结业证书。

十四、掌握一种以上的电脑输入方法。爱护公共财物,厉行节约,不得将病史记录纸挪作私用,不得将医疗用品带回宿舍。丢失或损坏公物应按医院规定赔偿。不得私自留宿外人,不准使用电炉、酒精炉、电热棒、电炒锅等。保持宿舍内清洁、整齐、卫生。

十五、为加强对进修人员的管理,凡来我院进修学习的人员应缴纳服装及遵守纪律保证金200元,报到时将现金交医务处。如进修人员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将从此款中扣除罚款。无违纪者,进修结束时将工作服退还医务处后将原款退回。

十六、进修期满必须填写“进修生结业鉴定表”,所在科室进行专业结业考试,综合评审合格后,方可颁发《进修结业证书》。

十七、进修结束后须按时办妥离院手续,所借公物必须全部归还。

十八、进修生报到时,必须上交经本单位领导签名及盖公章之本管理须知,否则不予受理。

以上所有表格信息都将挂医院外网,请想要进修的人员仔细阅读管理须知,办理好进修相关手续。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医院内各类进修、培训。 第三条  培训原则: 

第七条  进修人员在进修培训前必须到医院人事科办理有关请销假手续。 

的技术人员,定向培养,期限为半年。同一人员同一层次的培训进修,医院只安排一次。 

(五)资格培训:必须是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热爱本职工作。 

第九条  限制条件: 

第十条  为降低成本,节约经费开支,经医院领导同意的各类进修培训费用的限额和报销比例:

(一)在职专业人员根据晋升、晋级需要,参加各类培训班,其学习费用自理。 

第十一条  进修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脱产进修一年以上的,经医院批准同意,在超出一年期间,由医院商讨后另定。 

第十二条  进修培训要求 

(三)进修培训结束后,应将学籍档案、毕业证、学位证书、结业证的复印件交医务科。 

第十三条  有关处罚规定 

(一)凡进修考核或考试不合格者,须退还医院支付的全部进修费用。 

(三)凡进修后服务期限未满,本人申请调出者,退还医院支付的全部进修费用。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给予资助: 

(一)随意更换培训专业、或培训后不愿从事原工作者; 

(二)未纳入进修培训计划,自行参加学习者; 

(三)未完成进修培训任务者; 

(四)进修培训期间违法违纪,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2015年  月  日起执行。在此以前已与医院签订有关协议的,原则上仍按原协议执行。本规定由人事科、医务科负解释权。

卫生管理人员的卫生院卫生监督篇十四

为规范我院医师会诊行为,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外出会诊制度:

(一)医师未经院医务处批准不得擅自外出会诊。我院如接到外院的会诊邀请,在不影响我院正常业务工作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医务处将及时安排医师外出会诊。会诊影响我院正常业务工作但存在特殊需要的情况下,应当经医务处主任及分管院长批准。

(二)医师接受会诊任务后,应当详细了解患者的病情,亲自诊查患者,完成相应的会诊工作,并按照规定书写医疗文书。

(三)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难以胜任会诊工作,应当及时、如实告知邀请医疗机构,并终止会诊。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邀请医疗机构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条件不适宜收治该患者,或者难以保障会诊质量和安全的,应当建议将该患者转往其他具备收治条件的医疗机构诊治。会诊结束后,医师应当在返回本院2个工作日内将外出会诊的有关情况报告所在科室负责人和院医务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院不得派出医师外出会诊:

1、会诊邀请超出我院诊疗科目或者我院不具备相应资质的;

2、会诊邀请超出被邀请医师执业范围的;

3、邀请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应医疗救治条件的;

二、邀请会诊制度:

(一)医师在诊疗过程中,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或者患者要求等原因,需要邀请其外院医师会诊时,当向患者说明会诊、费用等情况,征得患者同意后,报院医务处批准;当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征得其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同意。

(二)请外院医师会诊时,需向该医院发出书面会诊邀请函。内容应当包括拟会诊患者病历摘要、拟邀请医师或者邀请医师的专业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会诊的目的、理由、时间和费用等情况,并加盖院医务处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出会诊邀请:

1、会诊邀请超出我院诊疗科目或者我院不具备相应资质的;

2、我院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不能为会诊提供必要的医疗安全保障的;

3、会诊邀请超出被邀请医师执业范围的;

三、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有关的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规范、常规。

四、会诊中涉及的会诊费用按照邀请医疗机构所在地的规定执行。差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不得重复收费。属我院根据诊疗需要邀请的,差旅费由院方承担;属患者主动要求邀请的,差旅费由患者承担,收费方应向患者提供正式收费票据。会诊中涉及的治疗、手术等收费标准可在当地规定的基础上酌情加收,加收幅度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确定。我院由于会诊产生的收入,应当统一支付给院方,会诊医师本人不得收取。我院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付派出会诊医师合理报酬。

五、医师在外出会诊时不得违反规定接受邀请医疗机构报酬,不得收受或者索要患者及其家属的钱物,不得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六、医师违反规定擅自外出会诊或者在会诊中违反规定的,记入医师考核档案;经教育仍不改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医师外出会诊违反《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的,按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处理。

七、医师受卫生行政部门调遣到其他医疗机构开展诊疗活动的,不适用本制度。

卫生管理人员的卫生院卫生监督篇十五

通过逐步形成各级党委政府分级管理,明确职责和任务,加强我州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夯实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工作网底力量,提高全州公共卫生工作效率和质量,开创我州公共卫生工作新局面。

二、管理办法适用对象

适用于本管理办法的医疗卫生机构为凉山州辖区范围内的县卫生局、县医院(包括中医院)、县疾控中心(公共卫生均等化指导中心)、血防站、皮防站、妇幼保健院、卫生执法监督大队、精神病院、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卫生服务站)。

适用于本管理办法的公共卫生工作人员为在上述医疗卫生机构内的在编和临时聘用人员,专职或兼职从事公共卫生工作的人员,以及机构领导和分管领导。

二、人员管理

1、工作人员考勤管理

公共卫生工作人员要加强管理,实行外出公示制度,严禁脱岗,在职职工外出、学习、出差、事假、病假、休假等必须公示上墙;轮流值班制度健全,值班登记本排班清楚,值班人员姓名公示上墙。聘用的公共卫生工作人员接受本单位领导和上级行政、业务部门的领导和管理。州、县卫生局、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指导中心将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的每个村的村医,均须公示上墙,村医外出、学习、出差、事假、病假、休假,须在乡镇卫生院有管理登记,有规范的工作记录,有工资、奖金发放登记。

2、工作人员培训及考核

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工作人员的日常业务管理,并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业务能力培训,每年培训至少2次,各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分别负责对现有工作人员及新进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业务指导和定期考核。

3、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防保人员工作内容和职责

(1)工作内容

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防保人员公共卫生服务内容为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立、人群健康教育、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妇幼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应急处理、卫生监督等。

(2)工作职责

拟定公共卫生服务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半年、年终工作总结;做好本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提高服务人群覆盖面和工作质量,逐步达到并超过国家对各项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指标要求;掌握本地人群基数、健康风险因素,创造性的开展本地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及时、按质、按量完胜上级行政、卫生部门下达的公共卫生工作任务。

三、人员配置

队伍建设是卫生事业发展的关键,全州当前面临的重要任务是制定和实施有效的农村卫生人力资源政策。各县(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努力向当地政府争取尽快增加县、乡人员编制,目前编制还有空缺的,要积极协调人事等部门,采取公开招考等人事政策规定,及时补充到位。各县(市)党委政府2012年起按计划三年内全部解决辖区现有卫生人员空编,2012年解决全县卫生空编总额的40%,2015年解决30%,2015年解决30%。

1、人员配置原则

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配置应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施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新进人员严格实行公开招聘制度,并与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签订聘用合同。

2、落实编制

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应主动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编制空缺情况,各县(市)卫生局积极协调,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逐年分期解决空编,同时要对辖区各单位在编人员进行一次详细的清理,对在编不在岗、在岗不完成本职工作的人员要重点清理,并上报州卫生局、州疾控中心备案。

3、专职人员要求

乡几医疗卫生机构应配置2-3名专职从事公共卫生工作的防保人员、村卫生室(卫生服务站)配置1-2名专(兼)职从事公共卫生工作的防保人员,所配置的专职工作人员须具有卫生专业背景,专职从事乡、村公共卫生工作。须具备以下条件:热爱卫生工作,责任心强,政治思想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服从安排,听从指挥;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吃苦耐劳;取得相关任职资格;能独立深入村组完成本职工作。

四、组织机构、制度建设

1、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领导的产生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聘中心卫生院院长、乡镇卫生院院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村卫生室(卫生服务站)主任,实行一把手任期目标责任制管理。

2、公共卫生工作人员组织

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必须成立防保科,有领导分管公共卫生工作,有专职防保医生负责具体实施。招录新进工作人员必须设立科学、公正、公开、公平的准入制度。

3、建立各项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疫情报告制度、网络直报制度、疫情报告培训制度、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预防接种体检与登记制度、冰箱管理制度、预防接种安全注射制度、预防接种证(卡)管理制度、接种过程中晕厥抢救流程、过敏性休克急救流程、计划免疫操作规程、疫苗管理及冷链运转管理制度,以上各项制度和规程务必规范制作并上墙。在目前“霍乱等肠道传染病防治三项制度”的基础上应逐步建立“流动人口管理制度”和“乡村组干部轮班值日制度”,完善全州公共卫生管理的薄弱面。

4、制定绩效工资执行方案

各县(市)党委、政府应组织卫生局、人事局及各级医疗机构制定县乡村医疗机构绩效工资具体执行方案,细化其公共卫生服务职责,并根据职责及有关要求拟定详细的绩效考核方案。

五、经费管理及激励机制

1、建立绩效工资管理办法

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根据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在岗位设置的基础上,按照岗位所承担的职责、任务、风险、社会效益等情况确定岗位分配系数。合理拉开分配系数的档次,打破平均主义,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在职称晋升、业务培训、待遇政策等方面要给予适当的照顾,充分调动公共卫生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切实提高效率和改善服务,真正发挥出公共卫生的社会效益。

2、激励先进防保人员

各医疗卫生机构应对成绩突出的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在全县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奖励经费,优先安排晋职、进修和评选先进、优秀。同时,各单位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取多样形式自行奖励优秀公共卫生工作人员。

3、公共卫生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对聘用的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实行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考核总分100分,考核成绩和个人工资挂钩。日常考核由公卫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各单位按德、能、勤、技、廉5个方面制定具体的.考核方案。年度考核分半年和全年考核两次,在各县(市)卫生局组织下,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分别制定具体的考核细则并实施。

4、不称职公共卫生工作人员的界定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年度考核为不称职:公卫人员全年综合考核总分60分以下的;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不到岗累计超过15天;因工作失职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或其他严重后果;业务技术水平低,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工作不努力,政治思想表现差,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未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

5、不称职公共卫生工作人员的解聘与辞退

当年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的公共卫生工作人员,按《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川人职[1996]9号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02〕40号文)的规定,下一年度内不得正常晋升工资档次和申报晋升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或受到行政处分的的公共卫生工作人员予以解聘;任职期满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不再续聘。解聘和不续聘人员不再按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对待,统一列为待聘人员,待聘期内,不服从单位安排的,按规定予以辞退。

一、利用职工会、培训会、工作汇报等场合,开展多种形式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培训。 

二、主要培训内容及环节: 

(一) 岗前培训 

1、 参与公共卫生服务的新进人员,需经过院领委会确认、院人事部门进行岗前培训;

(二) 科室、岗位教育 

1、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2、 公共卫生所涉临床知识; 

3、 公共卫生科开展工作的具体方式方法;

4、 相关仪器、设备的保管和使用; 

5、 相关资料、档案的建立、保管和使用原则和规程;

6、 主要设备的性能、技术操作规范;

7、 工作安全、注意事项;

8、 考核及考评制度。 

(三) 现场教育 

(四) 全员教育 

1、 医院对担负有公共卫生工作的各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全员培训。

(五) 责任教育 

三、院委会定期对公共卫生培训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主要内容:学前有否安

排,参加有否签到,学习有否记录。

卫生管理人员的卫生院卫生监督篇十六

婴儿游泳馆越来越规范化,社会日益重视,有关部门也开始出台一些政策来约束婴儿游泳行业。为了适应发展,婴儿游泳馆加盟店就要立刻优化自身,规范整顿。从哪些方面入手呢?今天金色太阳与您一块看下婴儿游泳馆各人员卫生制度及岗位职责。

婴儿游泳是宝宝的集中场所,服务于我们的未来之星。对人员的整体素质要求是比较高的,而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也应该是严格的。

一、婴儿游泳师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从业人员健康证”才能上岗工作。

二、婴儿游泳馆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疼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三、婴儿游泳馆从业人员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遵守“五四制”,即勤洗澡、勤换工作服、勤理发、勤剪指甲。

明确岗位职责,做好卫生分配,使工作秩序井然。

一、负责人(婴儿游泳馆主)职责

2、带领卫生管理组织对岗位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考核、检查评比,奖惩;

3、对卫生设施增添、更新以及重大卫生事件作出决策。

二、婴儿游泳馆卫生人员职责:

1、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无积尘、无蛛网、地面无痰迹和污物,无卫生死角,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等措施,垃圾、废弃物放入加盖的密封容器并及时清除。

2、气候、空气质量、噪声、通气、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等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场内严禁吸烟,须有明显的“严禁吸烟”标志,设吸烟室(处),吸烟室(处)外不设烟灰缸。

3、公共浴室、婴儿游泳池等应有禁止皮肤病人和传染病人进入的标识。

4、婴儿游泳馆员工工作时杜绝不良的卫生习惯,经常洗手,常剪指甲,工作场所不得吸烟。

5、每日对馆内进行卫生打扫,并完成负责人(业主)交办的其他卫生工作。

6、发现老鼠、蟑螂及其它害虫应即时杀灭;发现鼠洞、蟑螂滋生洞穴应用硬质材料进行封堵,并及时清理或合理投药。

分配好工作,明确职责,有检视点将工作进行到底,确保婴儿游泳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婴儿游泳馆店内人员的整体素质、精神面貌。金色太阳与您分享的婴儿游泳馆各人员卫生制度及岗位职责只是其中一部分,还有一些有时间再讨论,但不要生班硬套,要本地化、本店化、灵活化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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