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指南范文(14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4-01-21 00:01:08 页码:9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指南范文(14篇)
2024-01-21 00:01:08    小编:MJ笔神

总结不仅是对自己的要求,也是对他人的回馈和借鉴。如何有效地应对压力和焦虑,保持身心健康和平衡的生活?作为学习的参考,下面是一些经典的名言警句。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指南篇一

会计档案管理等工作。财会人员应认真学习,掌握会计基础工作的各项规则和规定,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每项工作的具体要求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办理。

第三条预算管理。

厅机关预算包括年度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部分。各处室根据各自的职能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编制收支预算,编制预算要坚持实事求是,统筹兼顾,确保重点,励行节约的方针。计财处要对各处(室、局)申报的收支预算严格审核、把关、签定目标责任并督促检查落实。要切实维护预算的严肃性,特别是对支出预算的执行不能随意改变,克服预算管理中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各处室在编制收支预算或申请,下达分配专项经费和返还款项时,必须与计财处协商,以免在工作中造成不协调现象。具体的预算编制方法和时间要求按省财政厅和厅计财处的要求办理。

第三章资金管理。

第四条收入管理。

收入是机关为开展工作依法取得的非补偿性资金,包括财政拨入资金和各种收入,按批准的收费项目收取并应缴财政的预算内(外)资金收入上缴财政后由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其它收入等。

(一)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预算拨入的机关行政经费和有特定用途的各种专项拨款收入。

(二)预算外收入是指:财政部门从财政专户按规定核拨给行政单位的预算外资金、经财政部门核准由行政单位按照使用计划,不上缴财政专户的少量预算外资金。

(三)其它收入是指:机关在开展工作中取得的零杂收入、有偿服务收入等。

机关各种收入的取得应符合国家规定。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及时入账、分项核算,统一管理。

第五条支出管理。

支出是单位为开展业务、保证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的资金耗费,它包括经常性经费支出、专项经费支出,其它支出等,有基建任务时还包括基建支出。各种支出应本着“量入为出、勤俭节约、超支不补、节余留用”的原则严格管理。

(一)经常性经费支出是指:财政预算拨给单位的机关行政经费,它包括个人部分支出和公用部分支出两大部分。其公用部分支出采取“厅办公室统一管理,各处(室、局)包干使用”的办法。

1、包干经费基数的确定:计财处按当年财政预算安排的公用部分经费扣除机关共用的水、电、暖、车辆、大型设备购置、印刷等费用后的剩余部分,按处室人员数量分配给各处室。

2、包干经费支出的范围是:办公费、差旅费、电话费、设备正常维护费、短期或专题职工培训费,以处室名义召开小型会议费和零星接待费等。

3、包干经费支出的审批程序:处室经办人出具处长签字的原始单据或用款计划-办公室主任或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厅长审批签字-计财处报销记账-处室记账。

4、包干经费支出的审批权限:2千元以上由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厅长审批。

(二)专项经费支出。

专项经费支出是指:财政部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其它有关部门为完成某顶任务而拨给的专项经费。专项经费20由厅掌握用于专项目工作;其余按计划由处室安排专项工作,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

1、专项经费支出的范围是:为完成工作任务而需要开支的办公费、电话费、差旅费、车辆费、印刷费、会议费、劳务费、设备维护费、专用设备购置费、接待费等(有明确规定支出范围的按规定办)。

2、专项经费支出采取先审批支出计划,然后按计划支出的办法。审批程序是:处室提出用款计划-分管该处业务的副厅长同意-计财处审核-分管财务的副厅长审批。

3、专项经费的审批权限:2万元以内的支出由计财处审批,2万元以上的支出由分管财务的副厅长审批。

4、专项经费使用需调整时,由计财处与处室协调,提出调整意见,报分管业务和财务的副厅长同意后计财处执行。

5、专项经费的结转。带项目、跨年度、有时间要求的专项经费,按项目实施计划结转,待项目完成后结算,结算后有结余的,其结余部分的60由厅计财处统一调配使用,40留处室使用。其它专项经费原则上要求当年完成任务,不做结转。确有结余的按以上比例调配使用。对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也应按规定的支出范围严格掌握。职工福利费由办公室管理使用,工会经费由机关工会管理使用。

(三)各种会议的召开(参加)及经费支出。

召开(参加)各种会议要本着精简、高效、节约、务实的原则控制会期,出席(参加)人数和费用支出。

2、严格控制参会人数。参加省外召开的各种会议要严格按会议通知的要求掌握参会人数,除厅长或会议指定增加随带人员外,均不得增加和随带参会人员。由处室组织在省召开的各种会议也要严格控制参会人数和会议天数。

3、会议经费的开支和报销。由厅及处(室、局)组织召开的会议经费依据会议通知的参会人数、时间做会议经费预算,经计财处审核,有关领导审批后按预算执行。出外参加会议的以会议通知和领导批示作为报销有关费用的依据。会议经费的支出与报销应本着从紧、从严的原则,控制在最低水平。

(四)职工出差交通、住宿费用报销。

(1)交通费用报销。厅机关厅长、副厅长出差、开会可按规定乘座飞机、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处级、副处级(含同等待遇人员)乘座火车硬卧、轮船普通舱,如确因工作需要乘飞机或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位的必须经厅长或分管财务的副厅长同意签字;处级以下工作人员出差均不得乘座飞机、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

(2)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用应严格掌握在到达地区普通招待所、宾馆的住宿费标准,不得住包间、高级宾馆。

(五)各种支出范围和支出标准的掌握。

不论是经常性经费支出或专项经费支出,财务人员都应严格执行现行的各项开支范围和标准(附:各种支出范围和开支标准现行制度),认真审核原始单据的合法性,特别是对带有普遍性和经常性的开支不能随意提高开支标准,扩大开支范围。如确因工作或特殊情况需要扩大开支范围或提高开支标准的,必须在费用发生之前征得有关领导的同意后方可开支,必要时经厅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否则所发生的费用由个人负担。

(六)为及时掌握各种经费收支情况,计财处每月向厅领导报送有关经费收支情况报表一份。

第六条往来款项的管理。

往来款项指机关根据规定和工作需要而通过暂付款、暂存款、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等科目核算的各种款项。各种往来款项应及时清理,该报销的报销,该收回的收回,该结算的结算,该上缴的上缴,该下拨的下拨,不能长期挂账,更不能转移挪用和截留座支。特别是职工个人借出的差旅费、材料采购等款项要在费用发生后的20日内报销,形成实际支出。

第七条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

(一)现金管理。

1、机关正常开支所需现金应严格控制在银行核定的备用金数额以内,无特殊情况不能超定额库存。

2、按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5000元以上的大额现金必须填制大额现金支付审批表,待银行同意后方可支付。

3、各种收费所取得的现金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得顶替备用金和坐支。

4、出纳人员应对支付的现金做到日清月结,逐笔记账,按时对账,保证现金使用安全。

(二)银行存款管理。

1、厅机关除计财处、工会、各学会、机关党委允许在银行开设账户外,其余均不得开户,已经开户的要清理消户。

2、对银行开设的账户,要严格管理,除与工作相关的收支业务外,不允许发生其它银行收支业务,更不允许转借账号,供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

3、经管人员要按银行存款会计科目核算的要求及时清账、对账、核对余额,不得发生透支现象。

第三章公款借支与报销。

第八条公款借支。

各单位必须按照计划严格控制费用支出。

(一)因公出差或工作需要借用公款,应凭出差会议通知经部门领导批示后办理借款手续,不允许公款私用。

(二)借款人须填写“借款单”,财务机构有权控制借款金额。

(三)见后报分管厅领导审批。

(四)后7天内核销还款,不得无故拖欠借款。

(五)大额支出原则上应使用支票。特殊情况需使用现金的,由计财处负责人批准使用。

(六)领用支票时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经计财处负责人同意后予以办理。

(七)支票必须按所列用途使用。不按所列用途使用的,计财处不予报销。

第九条费用报销。

(一)计划内的行政开支,由办公室负责管理。费用报销由经办人签字、部门负责人审核、办公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转计财处报销。

(二)计划外的费用开支从严控制,一律报分管厅领导审定后方可实施。借支、报核的程序按计划内开支的规定办理。

(三)属行政事务中需开支的招待费,由办公室负责安排,属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招待费,由业务处报请办公室统一安排。

公务接待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规模和开支的金额。

(四)费用发生后,最迟不超过7天办理报销清帐手续。使用支票的,最迟不超过5天办理报帐手续。

(五)凡购买办公用品及设备等实物都要办理人库验收手续,凭电脑小票及合法的发票(政府机关内部使用的单据除外)报帐。

(六)各种罚款的票由直接责任人自理,不得报销。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指南篇二

第一条为强化预算管理,加强财务监督,规范财务收支行为,提高依法理财水于,强化节约意识,根据有党政机关管理规定和财务制受,结合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原则。

(一)统一管理原则。局属财政金额预算管理单位经费实行统一管理,各单位不得私设“小金库”。

(二)“逐级”审批原则。从严控制,紧缩支出,严格审批权限,努力堵塞漏洞。

(三)保证原则。在开源节流的前提下,保证机关整体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三条基本任务。

(一)科学编制预算,依法组织收入,积极争取资金,保障工作运转;。

(二)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管理,实现财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四)定期进行财务分析,管好国有资产,防止流失:

(五)加强财务控制和监督,建立缝全内部核查制度,防止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发生。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程序和要求。

第四条机关财务管理坚持预算审批制度,贯彻事前审批、事中监督和事后审查的原则,反对浪费,厉行节约。

第五条业务招待费严格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标准》规章制度。

(一)接待范围。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需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二)接待程序。各承办科室(单位)应在公务活动结束后,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三)接待标准。

住宿标准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及水果等。

用餐标准接待对象应当按照就餐标准人均80元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出行标准国内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不得在机场、车站、高速路口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地区、参门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迎送。

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接待费资金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因招商引资等工作需要,接待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因公来访人员,实行单独管理,杜绝奢侈浪费。严禁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严禁以招商引资为名变相安排公务接待。

第六条、差旅费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出差必须按照规定报经主管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差旅费核算内容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已由会议主办单位安排食宿的,不再报销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

(一)城市间交通费。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县级及县级以下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标准为: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座,轮船三等舱和飞机经济舱。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需经主要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二)住宿费。工作人员应本着“经济节约”的原则含理选择住宿宾馆。出差住宿费实行规定等级标准内凭据报销。按出差实际住宿天数计算,超出规定等级标准部分由个人负担。

住宿费规定等级报销标准为:副处级及以上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限额标准每人每天200元,其余人员住宿标准间每人每天不超过150元(一线城市:京、沪、律,渝四个直辖币知深圳、珠海以及沿海发达地区省会城市的住宿费标准另行掌握)。实际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币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三)伙食补助费。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包干标准为:到漯河市属县出差每人每天20元;市外省内出差每人每天30元;省外出差每人每天50元。

(四)市内交通费。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费。

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外出参加会议、考察学习等费用报销,必须有领导指示的文件或通知为附件,电话、口头通知应有分管领导签批为附件,方可审核、报销。差旅费推行使用公务卡结算,出差人员凭发票、消费交易凭条等手续进衍报销,属于公务卡结算范围不得使用现金结算,否则将不予报销。

第七条每项支出先由分管领导签字,再报局长审批:10000元以上报党委会研究决定。

第八条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置、管理和发放,其它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购置,否则,不予报销。遵循先申请,后购买的原则。购买前,由物品管理人员,造预算、列清单,主管领导审批后、有办公室采购发放。

第九条实行固定资产备案制度。单位增加固疋资产(一般设备单位价格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格800元以上),或者减少(出售、拆除、报废、毁损、丢失)、变更(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无偿转让、置换、使用机构变更、管理人员变动)、注销固定资产,按照有关规定,登记固定资产卡片,填报固定资产变动表。

第十条固定资产的购置由办公室编制预算,局长审批。大宗固定资产的购置应实行政府采购,由局纪检监察室对招投标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固定资产购买后应及时登记入帐,机关所有固定资产,不论是机关购买,或是上级业务部门配发,所有权一律属于市xx局,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转移,上级业务部门配发的固定资产要及时报局办公室登记八帐,不得私自占有。

第十一条机关房屋、道路、水、电的维修由办公室统一组织和安排。

第十二条鼓励各科室自己动手编辑文件材料,之后交局文印市统一排版打印。对于复印、传真业务,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统一在局文印室打印,未经办公室同意在外部打印、复印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第十三条看望病号、慰问老干部等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否则,费用自理。

第十四条局机关公文和信函的邮寄由办公室统一办理。禁止私人信件公费邮寄。

第十五条机关人员就医按市医保政策执行,不再报销医药费、治疗费等就医费用。

第三章收费备案制度。

第十六条经过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收取的应该纳入预算管理的罚没收入、行政性事业收费、基金,以及应缴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各种收费,单位在执行收费前,填写《收费备案监督表》,报局纪检监察室备案。纪检监察室要认真审核其收费依据、收费许可、收费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对象、收费期限等,符合规定的,局纪检书记签字或盖章后方可执行。

第四章监督检查制度。

第十七条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监督检查内容:

(一)财务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三)“四费”支出公开情况。

第十八条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接受监督,对拒绝或规避监督、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一经发现或举报查实,将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市xx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指南篇三

在社会不断发展的势头之下,尽管人们对财务管理的认识在观念上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更新和创新,但是无法真正地满足现实发展的需要。一直到当前的发展过程中还是有很多事业单位人员对财务管理知识的认知不多,缺乏依法进行财务管理的概念,并且对财务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也不足,无法完成更多的财务管理工作,很多工作都是仅仅停留在账表的处理上,事业单位内部的财务监督也未发挥出实效。思想意识的淡薄性导致内部体制还处于不完善的状态下,有一些单位根本未设立财务管理相关机构,即使设立也是流于表面,形同虚设;在这样情况下,财务岗位人员的配置就可想而知,兼职人员过多,造成责任工作都不明确的问题,出现问题相互推诿,找不到具体责任人。

1.2经费审批与管理上的问题分析。

在上级经费保障体制改革的情况下,最近几年的事业单位经费运用情况依然呈现不断增长的趋势,人均公用经费已经从最低保障标准提升了上去。经费在审批流程方面的相关工作也划入财务管理范围内,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严重的问题,多年来的管理缺陷和漏洞导致一些单位的经费使用在审批上十分宽松,缺少严格的监督和管理,未能够按照制度和相关的规范办事,对下级的问题也十分纵容。最后导致部分单位的人均经费增加,还有一些部门的公用经费最低标准都难以保障,另外还有一部分单位存在资金非法转移、专款未专用的现象[1]。

1.3预算编制不完善,缺少预算规范。

预算是财务工作的重点,单位的每一项财务支出都需要按照相关的制度进行执行。但是在很多单位的实际工作过程中还存在忽视预算和缺少预算编制的问题,这样就直接导致出现编制过于粗放,未经过细化并且编制缺少相应的依据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直接导致出现预算不够准确的问题,预算的内容也不是十分全面,能够直接看到事业单位财务收支的各项数据有些混乱,无法及时有效地运用财务数据反映出事业单位未来工作的重点和方向。在预算执行的过程中还存在预算内容不够真实有效、预算约束力也不强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部分工作人员并未依据预算进行资金运用的安排,而是随意性十分突出,经常出现开白条的现象,由此造成预算变更十分明显和频繁,在这样的状态下预算的刚性较弱。其次,部分预算即使制度已经出台,但是监管和控制都不是非常严格,存在非常严重的浪费现象、超支现象等,经常存在违规操作问题。例如,公款吃喝或者进行高消费等,不仅仅严重影响了事业单位在公众面前的形象,也让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陷入到艰难的境地[2]。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指南篇四

建立健全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对策编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健全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已经是当前我国一项非常迫切的重要任务,必须从多方面入手,认真加以切实解决。

1.建立现金交接制度和支票使用登记制度。

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现金交接制度和支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现金收款登记簿,用于记录创收活动中收到的现金。现金收款登记簿应记载收款日期、金额、合同号、收款人、交款人等详细事项;开据的现金收款单还应有收款人和交款人签字。设置支票使用登记簿,记载使用(或作废)支票的日期、号码、金额、使用人等详细信息。上述两类登记簿应做为会计档案保管。

定期对事业单位往来款项进行全面清理,并将清理情况(清理前账面明细和挂账时间、已清理数额、清理后账面明细)报到财务计划部门。事业单位往来款项原则上不应跨年度,严禁单位将公款借给个人私用,个人借款办公事原则上不应跨月份,严禁个人借没有支出的大额现金(借多少还多少,或只使用一小部分),借款单应注明具体用途,实际使用用途与借款单列示的用途应相符。

事业单位要加强创收收入(包括科技服务收入、资产出租收入等)合同管理,设置专人负责合同管理工作。从事创收活动时,必须签订合同,合同应当连续编号。在取得收入时,合同金额、发票金额与收到款项必须一致方可入账,若shi三者不一致,必须由有关人员书面写出原因,按规定权限报批后入账。对已签定了合同或协议,并且服务对象将服务款一次性付清后,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服务项目终止,需要给服务对象退款的,要写书面说明,并及时修订合同,由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办理退款。合同要按编号整理、存档,不得随意处置、销毁。

事业单位及所属企业应加强材料采购、验收、存储、发货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并建立健全相应内部控制制度。

(1)采购环节。材料的采购程序参照政府采购有关程序执行,并与供货方签订采购合同,有关材料采购合同应报送财务部门备案。

(2)验收环节。由独立于采购人员、材料保管人员的验收人员对采购的材料进行验收入库,并签发材料入库单。采购人员凭审批手续齐全的发票和经单位负责人签批的材料入库单并到财务部门核销相关支出,财务部门对有关原始凭证与采购合同核对一致后予以核销,并按规格、型号等登记材料明细账。

(3)存储环节。材料保管人员应每月一次对库存材料进行盘点,并将库存材料盘点表与财务部门材料明细账核对。核对不一致的应当及时查明原因。

(4)发货环节。根据与服务对象签订的科技服务合同及施工图纸等资料,应编制材料出库单送财务部门审核,经单位负责人签批后,财务部门核销相应材料明细账;材料保管人员根据审核和签批后的出库单发货。未经财务部门审核和单位负责人签批,材料保管人员不得发货。

对库存材料至少应在编制年度决算前进行全面清查,并据以编制“库存材料盘点报告表”,要详细列材料、物品的账面数、实存数、盘亏盘盈的数量和金额以及盘亏盘盈的原因,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后交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

在报销固定资产采购费用时,必须提供审批手续齐全的发票、按审批权限签订的采购合同、单位资产管理部门的验收单,否则财务部门不予报销。其中,属于政府采购制度规定范围内的固定资产要按要求参加政府采购,属于变更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需提供采购方式变更的批件。对于已购入的固定资产,财务部门要在列支采购费用的同时,记入固定资产账,绝不能等到年底入账。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资产清查制度,在年底前组成由财务人员和资产管理人员参加的资产清查小组,着重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彻底清查,发现账实不符的情况要及时查明原因,属于漏记的固定资产要立刻补记,确保单位全部固定资产均已入账。

总之,事业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在此基础上,实现事业单位的可持续发展。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指南篇五

第一条为强化预算管理,加强财务监督,规范财务收支行为,提高依法理财水于,强化节约意识,根据有党政机关管理规定和财务制受,结合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原则。

(一)统一管理原则。局属财政金额预算管理单位经费实行统一管理,各单位不得私设“小金库”。

(二)“逐级”审批原则。从严控制,紧缩支出,严格审批权限,努力堵塞漏洞。

(三)保证原则。在开源节流的前提下,保证机关整体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三条基本任务。

(一)科学编制预算,依法组织收入,积极争取资金,保障工作运转;。

(二)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管理,实现财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四)定期进行财务分析,管好国有资产,防止流失:

(五)加强财务控制和监督,建立缝全内部核查制度,防止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发生。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程序和要求。

第四条机关财务管理坚持预算审批制度,贯彻事前审批、事中监督和事后审查的原则,反对浪费,厉行节约。

第五条业务招待费严格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标准》规章制度。

(一)接待范围。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需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二)接待程序。各承办科室(单位)应在公务活动结束后,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三)接待标准。

住宿标准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及水果等。

用餐标准接待对象应当按照就餐标准人均80元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出行标准国内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不得在机场、车站、高速路口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地区、参门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迎送。

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接待费资金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因招商引资等工作需要,接待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因公来访人员,实行单独管理,杜绝奢侈浪费。严禁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严禁以招商引资为名变相安排公务接待。

第六条、差旅费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出差必须按照规定报经主管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差旅费核算内容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已由会议主办单位安排食宿的,不再报销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

(一)城市间交通费。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县级及县级以下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标准为: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座,轮船三等舱和飞机经济舱。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需经主要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二)住宿费。工作人员应本着“经济节约”的原则含理选择住宿宾馆。出差住宿费实行规定等级标准内凭据报销。按出差实际住宿天数计算,超出规定等级标准部分由个人负担。

住宿费规定等级报销标准为:副处级及以上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限额标准每人每天200元,其余人员住宿标准间每人每天不超过150元(一线城市:京、沪、律,渝四个直辖币知深圳、珠海以及沿海发达地区省会城市的住宿费标准另行掌握)。实际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币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三)伙食补助费。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包干标准为:到漯河市属县出差每人每天20元;市外省内出差每人每天30元;省外出差每人每天50元。

(四)市内交通费。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费。

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外出参加会议、考察学习等费用报销,必须有领导指示的文件或通知为附件,电话、口头通知应有分管领导签批为附件,方可审核、报销。差旅费推行使用公务卡结算,出差人员凭发票、消费交易凭条等手续进衍报销,属于公务卡结算范围不得使用现金结算,否则将不予报销。

第七条每项支出先由分管领导签字,再报局长审批:10000元以上报党委会研究决定。

第八条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置、管理和发放,其它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购置,否则,不予报销。遵循先申请,后购买的原则。购买前,由物品管理人员,造预算、列清单,主管领导审批后、有办公室采购发放。

第九条实行固定资产备案制度。单位增加固疋资产(一般设备单位价格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格800元以上),或者减少(出售、拆除、报废、毁损、丢失)、变更(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无偿转让、置换、使用机构变更、管理人员变动)、注销固定资产,按照有关规定,登记固定资产卡片,填报固定资产变动表。

第十条固定资产的购置由办公室编制预算,局长审批。大宗固定资产的购置应实行政府采购,由局纪检监察室对招投标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固定资产购买后应及时登记入帐,机关所有固定资产,不论是机关购买,或是上级业务部门配发,所有权一律属于市xx局,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转移,上级业务部门配发的固定资产要及时报局办公室登记八帐,不得私自占有。

第十一条机关房屋、道路、水、电的维修由办公室统一组织和安排。

第十二条鼓励各科室自己动手编辑文件材料,之后交局文印市统一排版打印。对于复印、传真业务,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统一在局文印室打印,未经办公室同意在外部打印、复印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第十三条看望病号、慰问老干部等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否则,费用自理。

第十四条局机关公文和信函的邮寄由办公室统一办理。禁止私人信件公费邮寄。

第十五条机关人员就医按市医保政策执行,不再报销医药费、治疗费等就医费用。

第三章收费备案制度。

第十六条经过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收取的应该纳入预算管理的罚没收入、行政性事业收费、基金,以及应缴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各种收费,单位在执行收费前,填写《收费备案监督表》,报局纪检监察室备案。纪检监察室要认真审核其收费依据、收费许可、收费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对象、收费期限等,符合规定的,局纪检书记签字或盖章后方可执行。

第四章监督检查制度。

第十七条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监督检查内容:

(一)财务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三)“四费”支出公开情况。

第十八条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接受监督,对拒绝或规避监督、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一经发现或举报查实,将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市xx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指南篇六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我县经济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惠东县县直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是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单位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控制度,防止财产、资金流失、浪费或被贪污、挪用。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往来资金结算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财务监督和财务机构等管理。

第四条财政部门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审计、税务、物价、监察、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工作。

第二章预算管理。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和罚没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捐赠、其他收入等必须列入收入预算,不得隐瞒或少列。

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实物),要据实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更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

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或财政预算内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或罚没款,要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及时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滞留在单位坐支、挪用。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人员支出预算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没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日常公用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节约、从俭的原则编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的编制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专项支出预算的编制应紧密结合单位当年主要职责任务、工作目标及事业发展设想,并充分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本着实事求是、从严从紧、区别轻重缓急,急事优先的原则按序安排支出事项。

第八条对财政下达的预算,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用款计划和项目支出计划。预算一经确立和批复,原则上不予调整和追加。

第九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的管理,建立健全项目的申报、论证、实施、评审及验收制度,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专项资金应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不得虚列项目支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浪费、套取、转移专项资金,不得进行二次分配。单位应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支出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稽核、审批、审查制度,完善内部支出管理,强化内部约束,不断降低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成本。各项支出应当符合国家的现行规定,不得擅自提高补贴标准,不得巧立名目、变相扩大个人补贴范围;不得随意提高差旅费、会议费等报销标准;不得追求奢华超财力购买或配备高档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和其他设施。

第三章采购管理。

第十一条行政事业单位的货物购置、工程(含维修)和服务项目,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第十二条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

第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及其他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工作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提高政府采购标准;。

(二)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三)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

(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五)与供应商恶意串通;。

(六)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七)开标前泄露标底;。

(八)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

(九)其他违反政府采购规定的行为。

第四章结算管理。

第十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应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到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一)擅自多头开设银行结算账户;。

(二)将单位款项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存储;。

(三)出租、出借银行账户。

第十六条行政事业单位对外支付的劳务费、购置费、大宗印刷费、工程款、暂(预)付款等,应当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要求实行银行转账、汇兑、托收等形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支付。

第十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对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小额商品和服务支出,采用公务卡刷卡结算;出差人员在外使用现金支付费用的,应由财务人员将报销金额归还到出差人员的公务卡里的,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结算科目按县直预算单位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执行。

第十八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银行存款和现金的管理,单位取得的各项货币收入应及时入账,并按规定及时转存开户银行账户,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银行存款和现金应由单位专人负责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并定期与单位“总分类账”核对余额,确保资金完整。“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与“总分类账”应分别由单位出纳、会计管理和登记,不得由一人兼管。

第十九条单位资金不允许公款私存或以存折储蓄方式管理。

第二十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切实加强往来资金的管理。借入资金、暂收、暂存、代收、代扣、代缴款项应及时核对、清理、清算、解交,避免跨年度结算或长期挂帐,影响资金的合理流转。预(暂)付、个人因公临时借款等都应及时核对、清理,在规定的期限内报账、销账、缴回余款,避免跨年度结算或长期挂帐。严禁公款私借,严禁以各种理由套取大额现金长期占用不报账、不销账、不缴回余款等逃避监管的情形。

第二十一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和完善授权审批制度。资金划转、结算(支付)事项应明确责任、划分权限实行分档审批、重大资金划转、结算(支付)事项,应通过领导集体研究决定,避免资金管理权限过于集中,单位的一切资金划转、结算(支付)事项由一个人说了算的“家长式”管理模式。

第五章资产管理。

第二十二条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含:现金、各种存款、往来款项、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行政事业单位必须依法管理使用国有资产,要完善资产管理制度,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第二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对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建立领用存账、健全其内部购置、保管、领用等项管理制度,对存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第二十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应实行分类管理。固定资产一般可划分为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等类型。单位应按照固定资产的固定性、移动性等特点,制定各类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时进行明细核算,不得隐匿、截留、挪用固定资产。单位应建立固定资产实物登记卡,详细记载固定资产的购建、使用、出租、投资、调拨、出让、报废、维修等情况,明确保管(使用)人的责任,保证固定资产完整,防止固定资产流失。

第二十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允许公物私用或无偿交由与单位无关的经营单位使用。

第二十六条行政事业单位不得随意处置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调拨、捐赠、报废、变卖、转让等,应当经过中介机构评估或鉴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应当转入修购基金,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

第二十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在维持本单位事业正常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将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投资的,应当进行申报和评估,并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批准。投资取得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管理。任何单位不得将国家财政拨款、上级补助和维持事业正常发展的资产转作经营性使用。

第二十八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对资产进行账务清理、对实物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

第二十九条行政事业单位因机构改革或其他原因发生划转、撤销或合并时,应当对单位资产进行清算。清算工作应当在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单位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调拨、划转和管理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六章财务机构。

第三十条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设置财务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负责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统一管理和核算。单位内部的其他非独立工作部门或机构不得脱离单位统一监督另设会计、出纳,不得另立账户从事会计核算。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要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岗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第三十一条单位会计机构中的会计、出纳人员,必须分设,银行印鉴必须分管。不得以任何理由发生会计、出纳一人兼,银行印鉴一人管的现象。

第三十二条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依法负责。

第三十三条会计委派制度和会计集中核算,是加强会计监督和财务管理的有效形式,是从源头上防范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会计集中核算机构应按照本规定进一步完善核算制度,加强资金管理。纳入会计集中核算机构管理的单位,明确职责、履行义务,进一步完善管理,加强对单位收入、支出、资金拨付和资产的管理,防止国家资产、资金流失和浪费。

(三)另立账户,私设会计账簿,转移资金;。

(四)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

(五)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

(六)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

(七)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八)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信息资料;。

(九)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信息资料;。

(十)随意将财政性资金出借他人,为小团体或个人牟取利益;。

(十一)其他违反会计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财务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在交接手续未办清以前不得调动或离职。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和财会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上级单位可派人会同监交。一般财务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可由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财务会计人员短期离职,应由单位负责人指定专人临时接替。

第七章财务监督。

第三十六条行政事业单位应依据《预算法》、《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规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监督体系。单位负责人对财务、会计监督工作负领导责任。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依法进行财务监督。

第三十七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是指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对本单位及下级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审核、检查的行为。内容一般包括: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收入和支出的范围及标准、专用基金的提取和使用、资产管理措施落实、往来款项的发生和清算、财务会计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

第三十八条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预算编制、申报、审查程序。单位预算的编制应当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单位事业的发展计划,应当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有保有压、收支平衡”的原则。单位对各项支出是否真实可靠,各项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预算,有无漏编、重编,预算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执行,有无随意调整预算或变更项目等行为事项进行监督。

第三十九条单位收入的监督。收入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以及其他合法收入。这部分资金涉及政策性强,应加强监督,其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一)单位的收入是否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四)单位预算外收入与经营收入是否划清,对经营、服务性收入是否按规定依法纳税。

第四十条单位支出的监督。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资金耗费。支出管理是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的重点。其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一)各项支出是否精打细算,厉行节约、讲求经济、实效、有无进一步压缩的可能;。

(四)事业单位专用基金的提取,是否依据国家统一规定或财政部门规定执行;各项专用基金是否按照规定的用途和范围使用。

第四十一条资产监督即对资产管理要求和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的检查督促,包括:

(六)对外投资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有无对外投资影响到本单位完成正常的事业计划的现象:以实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时,评估的价值是否正确。

第四十二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监控、财务公示等制度,应确定专门机构或专(兼)职人员对发生的经济事项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审查。单位的财务执行情况,应在一定的范围、时期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四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应自觉接受审计、财政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四十四条行政事业单位领导(一把手)工作调动或者离职,必须经同级审计部门进行任期审计。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县级行政事业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当参照本规定办理。

第四十六条本规定由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全镇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提升全镇财务管理水平,促进财务工作规范化,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法》、《预算法》和上级关于加强预算内、外资金管理的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一、会计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会计法》及国家财经法规的各项规定,搞好会计核算,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控制预算定额。挖掘增收节支潜力,协助领导管好财、用好财,为领导起到参谋助手作用。

2、认真审核报销或开支的各种原始票据是否符合规定,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登记总账、明细账,做到数字真实、凭证完整。按时、准确编报各种会计报表,做到帐表相符。每月25日,将财务报表和下月用款计划(及公用经费书面申请)上报镇财政办。

3、每年初,会计人员根据上年度决算报表和会计资料,做好旧账冲转,将各科目余额结转新年度账薄,并试算平衡。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要求,设置并健全会计科目和明细科目,便于核算。年终在镇财政办的指导下,做好年终决算及决算报表工作并撰写决算分析报告。

4、按照上级规定要求,做好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工作、办理干部职工“五险一金”的调整和上缴手续、做好干部职工的药费报销工作。

5、做好年度预算的编制工作,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预算开支标准和范围,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对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开支,有权拒绝办理。

6、做好债权债务的催收工作,定期向领导汇报“应收账款”的账龄情况,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催收。按照领导的要求和规定程序,及时处理呆账、死账。

7、按会计制度规定,每年固定资产至少盘点一次,会计人员要安排好时间,做好固定资产的定期盘点工作,并按规定程序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8、严格按规定领用并保管好“统一收据”,做到填写清楚,数字、文字正确,印章齐全。

9、负责会计档案的归档工作,妥善保管好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档案资料,自行保管一年期满后及时移交档案管理部门。

二、出纳岗位职责。

1.负责现金管理、支付、存取及有关的结算工作,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收入的现金应于当日送存银行,不得坐支和挪用,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2.负责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及支票的管理。不得签发空头支票;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

3.负责日常的收付及报销工作,严格审核原始票据,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及开支有权拒绝受理,做到收款有收据,付款有凭据。

4.负责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帐,已办理完的收、付款凭证按序、时逐笔登记,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5.负责银行送款、结算及银行有关业务往来工作。月末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6、负责记账凭证的填制工作,要求数字准确、摘要清楚、内容完整。

7、每月25日前编制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报告单,连同会计记账凭单交予会计人员。

8、负责药费、补贴等项的造册、发放工作。

三、内部牵制制度。

1.岗位分离。会计、出纳岗位分设,不得互兼,依法进行会计核算。

2.账钱分离。会计管账,出纳管钱,银行存款和现金收付业务由出纳办理,出纳人员不得兼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3.票章分管。出纳人员掌管现金支票、转账支票;会计人员保管“统一收据”,发出时做好登记,以旧换新。

银行预留印鉴(单位财务章和法人章),由出纳和会计人员分别保管,签发支票双人盖章。

四、预算资金管理。

1、建立严格的预算编制制度。单位一切收入、支出必须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2、根据部门年度发展计划,合理地编制年度预算。预算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经镇财政审核一把镇长审批后,下达部门预算指标,并按单位用款计划进行拨款。

3、要按照批复的年度预算组织收入,安排支出,严格控制无预算支出。

4、年度预算一经批复,一般不予调整。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客观原因影响预算执行的,按规定程序报批。

五、预算外和专项资金管理。

1、加强预算外收入管理,各单位各项收入的取得,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禁乱收费。

2、事业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均为国家财政性资金,按照上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严格实行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各单位收取的支教费、出租收入、经营收入、业务收入、回扣款项、其他收入等要全部缴存财政专户,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严禁直接坐支、公款私存及私设“小金库”等违法违纪行为。但预算外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不变。

3、专项资金管理。凡属工程、基建、维修、拆迁、设备购置等专项资金,各部门要向镇财政上报资金拨款报告,经一把镇长签字审批后拨款。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允许截留挪用。

六、支出票据的管理要求。

1、公用经费支出必须凭正式发票报账。比如:购买办公用品、固定资产、礼品及招待费、汽车修理费等支出,要求索取正式发票报账。

2、支出票据上的内容必须具备:单位的名称;开票的日期;出票方单位公章(要求:清楚);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支出票据,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3、支出票据上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如有错误,要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要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4、对修车费、购买固定资产、购买药品等支出票据,票后必须附有出票单位盖章签字的明细表或验收证明。

5、加强票据规范管理,严禁白条入账。

6、各项支出票据,签字审批手续必须齐全。

七、支出票据审批手续。

1、人员经费支出。必须由财务制表人签字和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后,方能发放(或送交财政局进入统发)。预算内资金工资项目的发放,严格按照区人事局的批复和镇财政的通知标准发放;预算外资金的支出,要按照镇政府统一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发放。任何单位不准私自提高发放标准、扩大发放项目。

2、公用经费支出,不论预算内或预算外,凡数额在1000元以下的,要由经手人和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方能报销;凡数额在1000元以上的,事先要提出书面申请,经镇财政审核并报分管镇长批准后,方能使用,同时由经手人、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方能报销。

八、固定资产管理。

1、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制度,年度终了前,各单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并及时做好账务处理,真正做到账实相符,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2、对新购入的固定资产手续必须齐全,并要及时记入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账,对应该报废的固定资产要及时办理审批、销账手续。

3、加强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制度(包括出售、出让、转让、对外捐赠、报废等)。单位固定资产的处置,应先向镇财政办公室出具书面申请,经财政办核实同意报镇分管领导审批后,才能处置。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处置固定资产,其变价收入作为预算外收入,及时上缴财政专户。

九、其他规定。

1、会计档案管理,规范财务档案管理是做好财务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会计档案的内容、保管时间、移交和销毁,严格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联合下发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2、各预算单位主要领导要重视和支持财务工作,加强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并自觉接受财政、物价、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检查所需的会计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自本规定实施之日起,镇财政将定期对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状况进行审计。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镇财务管理规定的单位,要责令其改正;对不重视财务管理、不执行本规定或在审计中发现问题要求整改而不及时整改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或建议调离工作岗位;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指南篇七

尽管当前财政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不断加强,但从近几年的情况来看,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财务管理职能弱化。

一是重核算轻管理,甚至将财务管理等同于会计核算;二是尚未摆脱资金供给制下“记账、算账、报账”的模式,财务管理的职能没有发挥出来;三是财务实行集中核算,只能审核支出事项和凭证的合理性、合法性,支出是否合符实际无法全程监督;四是资产的所有权,与管理权、经营权分离,导致财务管理失控;五是财务机构设置和财务人员配备不合规;六是用会计报表和年终决算的编报说明代替财务分析报告,没有客观、深入地反映单位的财务收支状况及存在的问题;七是忽视资金使用前的预测和使用中的控制,对财务收支的考核只追求账面平衡,缺乏对资金使用效率的考核。

(二)会计管理工作混乱。

一是部分单位的会计工作已经进入了电算化,而另一部分单位仍然采用传统的手工记账方法,致使会计的核算不统一;二是会计核算不能完整地记录财务信息,常出差错;三是单位内部业务机构不能完整地为财务机构提供相关资料,导致业务与财务之间的联系断裂;四是票据管理混乱;五是往来挂账数额大,影响资产负债的真实性。

(三)内部制约机制不健全。

一是许多单位制度是挂在墙上给上级检查看的,内部并未严格执行;二是财务管理制度操作性不强,过于笼统、定义模糊,执行起来无所适从;三是不相容职务未分离,导致管账、管钱与用钱、管物同为一体,缺乏制约。

(四)财务不够公开透明。

大部分单位一是没有成立民主理财监督小组;二是没有完全公开财务计划情况和经费收支情况;三是在公开形式上没有做到:公布地点公众化,公布内容具体化,热点问题专门化,时间要求明细化。

(五)部分财务人员素质不能满足财务工作需要。

在现行会计管理体制下,各单位财会人员在业务上受财政部门领导,在行政上受本单位领导,财政部门对会计人员不能进行有效的考核和监督,导致有的财会人员法制观念淡薄,缺乏职业操守,在行政权力和经济利益的双重驱使下,按领导的意图做账,违规操作;有的单位将不具备财务能力人员安排在会计岗位;有的财务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有的单位领导根据自己的意志随意变更会计人员,导致财会队伍人心不稳、素质不高。

(六)预算编制及执行管理不规范。

一是有的单位编制预算不完整、不全面、不规范,没有反映本单位财务收支的全貌和工作重点;二是在资金使用过程中,无计划、无控制,支出审批和报销程序不规范,没有很好地发挥预算应有的约束作用;三是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部分收支未纳入财政预算统一管理,如:发票工本费收入、房屋租金和广告牌租金收入、机关食堂承包收入、下属单位上缴收入、固定资产处置收入等未纳入财政预算统一管理。

(七)资产管理不规范。

一是购置资产未通过政府采购程序,自建或维修固定资产未按规定实行招投标、签订承包合同、办理工程验收和决算;二是对采购资产缺乏监督,导致购入的资产质次价高;三是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核销债权、处置资产;四是将固定资产产权分割或转让给所属单位,其分割或转让款长期挂账;六是对资产不进行定期盘点,对损坏或丢失的资产无人追究,造成资产账实不符;七是购置固定资产直接列经费支出;八是自建固定资产已交付使用多年,仍未办理峻工结算,未转固定资产。

(八)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财政资金。

一是以虚报、多报人数的手法套取各种补贴、助学金等;二是以虚假项目或以申报新技术研究名义套取项目资金;三是以虚列工程量的方式套取工程配套资金;四是假借其他公司名义套取国家建设资金。

(九)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和项目经费。

一是临时调度专项资金作其他支出;二是存在专项资金外借行为;三是以会员、考察等名义将专项资金中的培训经费用于组织观光、旅游;四是将培训资金变相用于行政管理费;五是在项目资金中提取工资经费;六是将专项资金存储利息转为工作经费,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经常性支出;七是用虚报冒领或做假的手法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和项目经费。

(十)违规发放钱物。

有部分单位政策外违规发放钱物。如:误餐补助、春节值勤补助、未年休人员工资报酬、在职正式人员出差补助、绩效考勤奖、防尘费、过节费、加班费、取暖费、降温费、高温津贴、下乡补助、工会福利费、交通费、平安奖、中考奖、调研奖、宣传稿件采用奖、各种物资等。

(十一)“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控制不严。

一是部分单位“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仍在增长;二是个别单位超标车辆仍在使用;三是隐瞒“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将部分“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列入项目支出或其它支出等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四是将部分“三公经费”转移到下属单位列支。

(十二)报账票据不规范。

一是白条报账、白条抵库的现象较为严重;二是以商店购买的收据代替发票报账;三是报销不按发票规定用途使用的发票,如以零售、批发商业发票代替饮食服务行业的发票;四是报销不按发票规定要求开具的发票;五是报销与工作无关的购物发票;六是报销同城住宿发票;七是报账发票及其附件不规范。

一是个别领导干部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淡薄。主要表现在:1、个别领导干部对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学习不透、掌握不深。2、部分领导干部顶风违纪、明知故犯。3、部分领导干部对单位财务管理不闻不问,没有尽职尽责。4、部分单位前后两任领导干部交接工作时,没有及时界定责任。5、部分领导干部新官不理旧账,对本单位历史遗留问题视而不见,导致一些遗留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二是个别领导干部乱作为或不作为。主要表现在:1、有的领导干部只顾完成经济指标,树立个人形象,在投资决策和经济管理工作中,不按客观规律办事,导致决策失误,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和潜在损失。2、有的单位领导因经费困难,有意违反部门预算、集中支付、转移支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等政策。3、部分领导干部长期务虚,不理正事、要么不作为,要么乱作为。

三是部分领导干部财务管理知识欠缺。主要表现在:1、有的单位领导在履行经济合同,财务报销手续时,由于缺乏财务知识,未能认清其中的责任,盲目签字,当发现失误、造成损失时,已为时过晚。2、一些领导干部虽然重视财务管理,想把单位管好,但缺乏财务管理知识,不知道如何管理;3、一些领导干部在日常工作中,只顾忙于业务工作,忽视财务日常管理,等到问题出现后才知道财务日常管理的重要性。

四是问责追责力度欠缺。近年来,相关部门虽然对行政事业单位存在的问题问责追责不断加大力度,但由于受到行政体制的局限,问责追责力度还是不够,在对一些违纪违规问题的`处理过程中,不仅缺乏手段和措施,而且还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干预,致使部分领导干部思想麻痹,落实责任流于形式,导致一些违反财经法纪问题屡查屡犯、屡禁不止。

一是加大对领导干部的培训力度。有关部门应把财务管理知识、财经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各单位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推进依法用权、规范用权、审慎用权、秉公用权。

二是加大对领导干部的监管力度。事前要通过多种形式有针对性的开展警示教育,帮助领导干部克服盲目心态和侥幸心理,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道德防线。事中要在用制度的硬性要求对领导干部实行刚性监督的同时加强部门监督。审计机关要加大对重点单位、重点资金、重点岗位、重点工程违法乱纪行为的审查力度;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对执行纪律情况的监管力度;组织部门要加大对履责情况的考核力度。事后要对违纪违规问题严格问责,决不姑息迁就;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达到审查一处,震慑一片的目的。

三是加大对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审计机关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加大审计成果的公告力度,以便发挥群众监督的辐射功能和社会监督的震慑功能,迫使有问题的领导干部自觉整改;被审计单位要有整改专班、方案、措施、责任和时间表,使审计整改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纪检、组织、审计等部门要加强联合督查力度,并通报整改情况,直至所有问题整改销号。

四是加大对长效机制的建设力度。一要完善经济责任审计与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之间的有效对接机制,纪检监察与组织、人事、审计、信访、司法等部门要建立审前共商、审中协作、审后成果运用的联合监督机制;二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和问题易发多发的原因,完善执行重大决策和相关管理监督机制;三要完善政务公开机制,使领导干部全方位处于社会的监督之下,督促领导干部更好地规范权力行使和内部管理,履行好两个主体责任。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指南篇八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变化,我国的财务管理体系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以期能够更好地适应各个单位的需求。行政事业单位是我国社会发展中不可缺少的中坚力量,行政事业单位有利于推动社会经济更好更快地向前发展。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与大多数企业的管理还是存在较多的相似之处。加强单位的会计核算,强化财务管理水平,目的就是为了给单位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

(1)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行政事业单位中涵盖的职能部门种类较多,因而很多的部门在工作中会遇到各式各样的问题。实现对各部门的有效监管,必须有完善的监督约束机制。就财务部门的会计核算而言,还存在很多的问题急需改进。首先,没有建立健全内部的会计制度。因而部门的会计工作在开展的过程中容易受到多方面因素的阻碍。会计制度是开展会计工作的基本前提,很多行政企业虽然设立基本的会计制度,但是由于制定的会计制度比较薄弱,还不能适应现如今单位的会计核算需求,如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财产清查制度、内部牵连制度等等,这些都是会计核算中十分基础的会计制度。其次,没有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会计人员在开展正常工作的时候,需要完善的审计制度作为依据,以此来保障会计工作的有序开展。行政事业单位通过开展审计工作,可以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工作水平,保证会计工作的高效性。但是现如今的行政事业单位比较缺乏完善的内部审计监督制度,因而会计核算中的问题也是层出不穷。

(2)会计基础工作薄弱。拥有扎实的会计基础是会计工作人员开展会计工作的必备前提。现如今,从行政事业单位在会计核算方面反映出来的问题来看,会计工作中反映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第一,原始凭证方面。行政事业单位在处理会计核算的过程中,会接收很多的原始凭证,但是很多原始凭证的书写极其不规范,还存在很多的问题。有些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对原始凭证的审核比较马虎,并没有仔细查看,除了在内容的书写上存在不完整之外,还有很多的书写格式不规范。第二,记账凭证方面。记账凭证是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进行记载的,如果原始凭证自身有问题,却没有审核出来,在后续记账凭证的记载中肯定会将问题暴露出来。或者是处理的不及时,以致很多描述不同业务的单据混在一起,最终统计在一张记账凭证上面,影响记账凭证的准确性。

(3)预算执行缺乏约束力和严肃性。行政单位在负责某些项目的时候,都会事先制定相应的预算执行方案,明确整个项目可能需要耗费的资金,以便做出更加完善的决策,对于后续项目的开展也是十分有帮助的,保障单位资金的最大化利用。但也仍然有很多的事业单位在预算执行这方面缺乏约束力和严肃性,虽然已经制定了相应的方案,但是具体实行的时候却总是没有成效。第一,有些单位的预算单位资金控制不严,很多参与控制预算资金的工作人员没有严格要求自己,利用工作的便利性,超支使用单位资金,甚至用公款旅游、公款吃喝、用公款给他人送礼等等,这些额外的消费严重增加了单位的支出,降低了单位的会议费、招待费、其他方面的预算,由此产生的影响是十分严重的。第二,有些单位为了更好地使用现有的资金,会按照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资金使用方案。但是资金的使用方案却没有明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划分界限,给了那些怀有心机的人可乘之机。很多的工作人员利用项目资金来弥补基本经费的不足,因而之前准备用于项目方面的资金数额明显不足,没有做到专款专用。

(1)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的财务监督机制。建立健全事业单位的内部财务监督制度,有利于保障单位财务工作的有序开展。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水平直接关系到单位的发展。首先,建立会计工作的岗位责任制。财务部门的工作员工各有分工,每个人对自己负责的部分负全责,责任到人,避免产生问题的时候责任追究不清楚。这样一来,员工在自身工作的时候也会进一步明确自己的职责,同事之间相互监督和制约,共同提高会计核算水平。其次,严格按照规定取得和填制原始凭证,填制记账编号需要按照编)号进行填写。原始凭证的取得和填制直接关系到后续的记账凭证的填写,由此对整个会计报表都会产生一系列的影响。加强原始凭证的审核力度。此外,关于单位涉及到的各项会计核算,都要严格按照相应的会计制度执行。单位内部制定的财务监督制度,要将其落到实处。要有人起到表率的作用,让更多的人认识到该制度的有效性。

(2)加强预算管理。预算编制是行政事业单位开展项目所必须的,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预算管理,及时掌握单位的资金动态,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首先,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强化预算流程,对于预算的编制与审核,加强力度,严格按照设定的预算支出标准进行考核,考核通过才可以实行预算方案,未通过则需要重新制定或针对问题进行修改。其次,建立完善的预算支出标准。为了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区分开来,让每个模块的资金充分地应用到需要的地方。为了进一步强化项目资金的使用,可以根据单位的项目建立合适的项目资金库,对每一笔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准确记录,及时掌握资金动态。随着经验的累积,单位内部也可以逐步建立一套完善的预算管理体制,为后续预算方案的制定提供一个标准。

(3)提升会计人才的素养。会计人才是开展会计工作中不可缺少的因素。会计人才自身的综合素质与他们日后在工作中的表现有密切的联系。提升会计核算水平,改善财务管理现状,必须以人才发展为关键,从而推动其他制度的改革和完善。首先,加强部门领导对财务工作的重视程度,让更多的部门员工认识到财务工作的重要性,增添他们的工作动力。在单位内部营造一种重视财务工作的氛围,有助于财务部门的员工更好地开展工作。其次,对于财务部门员工的选用,必须要通过多层筛选,最终还要通过财务主管的考核,保障会计人员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综合素质,能够适应单位的需求和发展。此外,强化员工的培训,给予他们更多的学习机会,不断提高他们的职业素养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指南篇九

如果企业认为自己的数据存储已经非常安全了,那就大错特错了。目前,企业数据泄露的问题非常突出,这里我们介绍五种常见的信息安全风险,并给出规避风险的建议。

让我们一起来思考一个问题:企业数据所面临的最大安全威胁是什么?如果你的回答是非法人员攻击或者说是it人员的违规行为的话,那并不完全正确。的确,非法人员的恶意攻击总能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it人员的恶意违规行为更是不能容忍,但事实上,最有可能泄露企业数据的却往往是那些没有丝毫恶意的员工,换句话说,内部员工使用网络文件共享或者乱用笔记本电脑造成数据泄露的可能性最大。

据ponemoninstitute最新的调查报告显示,内部员工的粗心大意是到目前为止企业数据安全的最大威胁,由此造成的数据安全事故高达78%。在这份报告中还指出,在企业不断尝试和应用最新企业内部数据保护技术的同时,却没有充分意识到企业内部员工的笔记本电脑以及其他移动存储设备所存在的安全隐患。

存储网络工业协会(snia)曾发布过企业存储安全性自我评估方法,用来测试企业对数据的保护程度。结果显示,目前大多数企业受到数据泄露问题的困扰。itrc(identitytheftresourcecenter)的资料也显示,在美国,出现的数据泄露事件比上一年增长了47%。“况且这些还只是有记载的数字,我的电子邮箱里就经常收到一些促销信息,显然我的个人信息通过某种渠道被泄露了。”itrc的创始人、身份认证管理专家craigmuller说。

事实上,现在人们应该充分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了。ponemoninstitute在20进行的另一项调查显示,在1795名受访者中有超过一半以上的人表示其在过去24个月中被告知数据泄露的次数大于两次,而8%的人则表示收到过四次以上这样的通知。但是,到目前为止,企业还不知道该如何保护自己。在ponemoninstitute的这份调查中显示,在577名安全专家中仅有16%的人认为当前的安全措施足以保护企业的数据安全了。

目前,解决问题惟一的方法就是借鉴其他企业的前车之鉴,以避免自己出现类似的问题。下面介绍五种常见的数据泄露问题,每种情况我们都给出了规避安全风险的建议。

内部窃取。

11月,certegycheckservice的高级数据库管理员利用特许的数据存取权限偷走了超过850万客户的数据资料。随后,他将数据卖给了一家中间商,价格是50万美元,之后这家中间商又将数据卖给了其他商家。事情败露后,这名员工被判入狱四年并负责赔偿320万美元的经济损失。certegycheckservices官方宣称事情很快就得到了解决,客户的个人信息并没有被泄露,不过,其客户还是收到了其他厂商发来的促销信息,而这些厂商恰恰购买了被窃数据。

还有一个案例,一位在dupont工作的技术专家在离开公司之前拷贝了价值4亿美元的商业机密,然后跳槽到了一家与dupont竞争的亚洲公司。根据法院的记录,他利用特许存取权限下载了大约2.2万份摘要以及1.67万份pdf文件,这些文件记录了dupont的主要产品线,其中还包括一些开发中的新技术。他在下载数据之前与dupont的竞争对手讨价还价了两个月之久,并最终达成了“协议”。依据这些犯罪记录,法院宣判其服刑18个月。

代价:在dupont的案例中,虽然最终美国政府为其损失补偿了18万美元,但其被泄露的商业机密估计价值超过4亿美元。而且,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dupont泄露的数据已经被竞争对手,也就是上述那位技术专家的“同谋”得到,这就使得dupont无法通过更有效的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据semple的研究显示,客户信息失窃比知识产权失窃带来的损失更大。在年,certegycheckservices公司为客户信息丢失所付出的代价是每人每次2万美元。

分析:itrc的报告中显示,在2008年发生且被记录下来的泄露事件中有16%是由内部窃取所造成的,是20的两倍。原因是,现在很多企业在“猎头”的同时,还伴随着商业犯罪―根据卡内基梅隆大学计算机应急响应小组(cert)的研究,到年企业内部犯罪有一半是窃取商业机密。

cert指出,内部人员窃取商业机密有两大诱因:一是能够获得金钱;二是能够获得商业优势。虽然后者多是从员工准备跳槽开始的,但这类情况大都是在员工离开以后才被发现,因为其留下了秘密访问数据的记录。可见,内部威胁是数据安全管理的难题之一,尤其是对那些有特许权限的员工的管理更是如此。

建议:首先,建议企业做好对数据库非正常访问的监督,为不同用户的当前可用访问权设定限制,这样系统就可以很容易地检测出负责特定工作的员工是否访问了超出工作范围的数据。比如,dupont公司就是因为检测到该技术专家异常访问了电子数据图书馆才发现了其非法行为的。此外,一旦检测到了数据泄露,最重要的就是快速行动以减小信息扩散的可能性,并提交法律机关迅速展开取证调查。

其次,企业应当使用个人访问控制工具,保证系统记录下每一个曾经访问过重要信息的人。此外,保存客户和员工信息的数据库更应当对访问加以严格限制。事实上,就日常工作而言,能有多少人在没有许可的情况下有查阅身份证件号码和社会保险号码的需要呢!因此,个人信息应该与商业机密有着相同的保密级别。

再次,建议使用防数据丢失工具以防止个人数据在通过电子邮件、打印或者复制到笔记本电脑及其他外部存储设备时发生泄露。这类工具会在有人尝试拷贝个人身份数据时向管理员发出警告,并做记录。但是目前,很多企业都没有应用类似的审查记录工具。

此外,加强内部控制和审计也非常重要。举个例子,企业可以通过设立网络审查或记录数据库活动等方式来进行监督。保存详细记录可能并不够,企业还需要通过审计方式来检查是否有人更改或者非法访问了记录。当然,单独依靠技术手段是不行的,企业还需要确保你所信任的数据使用者是真正值得信任的。

设备失窃。

5月,由于美国退伍军人事务部的一名工作人员丢失了自己的笔记本电脑,致使2650万退伍军人的个人资料丢失。万幸的是,最后小偷被捕,并没有酿成更严重的后果。虽然事后fbi(美国联邦调查局)宣称数据没有被泄露,但这个事件的发生还是给退伍军人事务部带来了巨大的影响。无独有偶,2007年1月,退伍军人事务部在阿拉巴马医务中心同样发生了笔记本电脑被盗事件,致使53.5万退伍军人和超过130万内科医生的个人数据被泄露。

代价:在事件发生后的一个多月的时间里,退伍军人事务部为了支撑回答人们关于数据被窃问题的电话应答中心,每天就要花费20万美元,此外,他们还要支付100万美元用来打印和邮寄通知信。

退伍军人事务部因此还遭到了联名起诉,起诉中包括要求其对每个人造成的损失赔偿1000美元。在2007年第二次数据泄露事件之后,退伍军人事务部为现役和已经退伍的军人总共赔偿了多万美元,才结束了这场联名诉讼。为此,美国政府还为其拨款2500万美元用来补偿损失。

分析:设备失窃成为了数据泄露的最主要原因―在2008年,大约占到了20%。据芝加哥法律事务所seyfarthshaw的合伙人bartlazar介绍,在他所处理的数据泄露案件中,由于笔记本电脑丢失而造成的数据泄露占绝大部分。

建议:首先要对存储在笔记本电脑上的个人身份信息加以限定。比如说,不要将客户和员工的名字与其身份证件号码、社会保险号码、信用卡号码等身份信息放在一起保存。可以将这些数字“截断”存储,或者考虑建立个人特殊信息,比如说将每个人的姓氏与社会保险号码的后四位连在一起保存。

其次,对笔记本电脑上存储的个人信息进行加密,尽管这会产生一些潜在成本(大约每台笔记本电脑50到100美元),同时还会损失一些性能,但这是必须的。美国存储网络工业协会负责存储安全的副主席blairsemple曾表示,对数据进行加密,需要企业和员工都形成这种强烈的意识才行,在很多情况下,对数据进行加密并不困难,但人们却没有这么做,不难看出,管理层面上的问题才是最大的。

最后,建议在数据载体上设置保护性更强的口令密码。

外部入侵。

2007年1月,零售商tjxcompanies发现其客户交易系统被非法人员入侵,令人不解的是,此入侵从就已经开始了,一直延续到月,非法人员从中获取了9400万客户的账户信息,而数据被盗事件在4年后才因一次伪造信用卡事件被发现。2008年夏天,11人因与此事相关而被起诉,这是美国法律部门有史以来受理的最大规模的非法人员盗窃案件。

代价:据估计,tjx在此次数据泄露事件中的损失大约在2.56亿美元,包括恢复计算机系统、法律诉讼费、调查研究以及其他支持费用,损失中还包括对visa和mastercard的赔偿。此外,美国联邦商务委员会还要求tjx必须每隔一年委托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安全检查,并持续。

甚至有人预测,tjx因此受到的损失会达到10亿美元以上,因为还要将法律和解费用以及因此失去很多客户的代价计算在内。据ponemon在2008年4月进行的一项研究表明,通常发生数据泄露事故的企业将会失去31%的客户基础和收入来源。在ponemon最近发布的年度数据泄露损失统计报告中显示,每泄露一份客户信息,公司就将损失202美元,而在,这个数字是197美元,其中因数据泄露失去的商业机会所带来的'损失是损失增长中最重要的部分。

分析:据ponemon的研究,非法人员入侵造成的数据泄露在安全威胁中名列第五。据itrc的调查,在2008年有记载的数据泄露事件中有14%是由非法人员攻击所造成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企业对此就应该束手无策,甚至放任不管。

在tjx的案例中,非法人员是利用war-driving渗透到系统内并入侵企业网络的。而这主要是因为tjx使用的网络编码低于标准规格,且在网络上的计算机并没有安装防火墙,传输数据也没有进行加密,这才使得非法人员可以在网络上安装软件并访问系统上的客户信息,甚至还可以拦截在价格检查设备、收银机和商场计算机之间传输的数据流。

建议:如果对数据库的访问非常容易的话,那么建议企业使用高级别的数据安全措施和数据编码。

员工大意。

pfizer公司的一名员工一直是通过网络和笔记本电脑进行远程办公的,没想到,他的妻子在其工作用的笔记本电脑上安装了未经授权的文件共享软件,致使外部人员通过这个软件获得了1.7万名pfizer公司现任员工和前任员工的个人信息,其中包括姓名、社保账号、地址和奖金信息等。统计显示,大约有1.57万人通过p2p软件下载了这些数据,另外有1250人转发了这些数据。

代价:为了将数据泄露事件的危害降至最低,并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pfizer与一家信用报告代理商签署了一项“支持与保护”合同,合同包括对与泄露数据相关的信息进行为期一年的信用监控服务,以及一份因数据泄露对个人损失进行赔偿的保险单。

分析:据ponemon的最新研究表明,粗心的员工(虽然不是故意的)是数据安全的最大威胁。有数据显示,88%的数据泄露与员工的大意有关。如果企业的员工能够具有更高的安全意识,数据泄露的数量将会大幅下降。在pfizer的案例中,就是因为员工的妻子在其笔记本电脑上安装了文件共享软件,这才使得其他人能够通过p2p软件获得笔记本电脑上的数据,包括pfizer公司的内部数据信息。

大意的员工再加上文件共享软件,这绝对是个危险的组合。dartmouthcollege在2007年的研究表明,虽然大部分企业不允许在企业网络上安装p2p软件,但是很多员工却在远程计算机和家用pc上安装了这种软件。研究发现,有三十家美国银行的员工在使用p2p软件分享音乐和其他文件,并在不经意间向潜在的网络犯罪分子泄露了银行账户数据。一旦业务数据发生泄露,将会通过p2p软件扩散到全世界的很多计算机上。

建议:企业的it部门应该全面禁止员工使用p2p软件,或者制定规章限制p2p的使用,并安装工具来强化这一规章。并且,应该对员工的计算机系统进行审核,阻止员工进行软件下载。比如,可以将员工的管理员资格取消,这样他们就不能安装任何程序了。同时,最重要的就是教育和培训,因为这样能够让员工了解p2p的危险性。

合作伙伴泄露。

2008年11月,亚利桑那州经济安全部给大约4万名儿童的家长发出了通知――这些孩子的个人信息可能已经因为代理商将几个磁盘丢失而被泄露。磁盘虽然有密码保护,但却没有进行加密。

代价:统计数据显示,对企业来说,合作伙伴将数据泄露的损失往往比企业内部泄露的损失更大。据ponemon的调查统计,合作伙伴泄露一份数据记录企业要损失231美元,而企业内部泄露一份数据记录造成的损失约为171美元。

分析:ponemon的年度损失报告表明,外包、转包、咨询和商业合作伙伴造成的数据泄露在不断增长,去年大约占到所有数据泄露事件的44%,比2007年增长了40%。itrc的研究也指出,2008年10%的数据泄露与代理商有关。

建议:企业需要签订更高服务级别的详细合同,确保代理商遵守协议,一旦其违反了合同就能够对其进行处罚。此外,在使用备份磁带或者磁盘时,一定要进行加密和密码保护。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指南篇十

摘要:我国资本企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诸多的经济财务风险挑战。企业生产经营中,经济财务风险是一种客观存在,每个企业都难以避免经济财务风险的发生。而现阶段,企业在对财务进行管理的过程中难免也会出现各种风险,为了能让企业能有更好的发展空间,就需要相关人士对其认真研究,本文将对财务风险的管理进行说明,同时将企业对风险的规避方法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财务风险;管理;风险规避;探讨。

经济财务风险大部分都是客观存在的,每个经济主体都有存在着经济财务风险,并在某种程度上而言,经济财务风险也是无法完全消除的,由于企业在经济活动当中,每个阶段、环节当中都存在或多或少的经济财务风险,而这些风险人人都了解,但是却不知道风险背后的源由、发生的时间、造成的损失。所以,财务风险管理中具有许多的不确定因素,对这些不确定因素的管理控制效果,决定着财务风险管理的质量。

一、经济财务风险的主要问题及发生的原因。

在资金等进行筹措的过程中存在着很多的风险:其中就包括对财务处理上存在的资金问题的风险。企业会通过发行债券、银行借贷、融资、股票等方式得到资金,而这些资金的归属权是属于其他人的,这种投资的不确定因素就是企业所要面临的经济财务风险。比如,企业在对资金使用或者经营上没有得到良好的处理,导致了在到期时难以将利息还清,从而降低了企业的信誉度,还让企业欠下了债务,这些都是经济财务风险所带来的后果。在企业对资金的使用中,也会发生一定的风险,其中就包括了对项目的投入、投资的建设、投资的股权等,这些都被归纳进了投资中,由于企业在对企业、市场、生产中出现了一定的问题,再加上不确定的因素,导致了在投资过程中的风险增加,从而影响了企业的发展。企业在对资金进行回流的过程中,也会产生风险,主要是在企业对商品进行销售过程中,会获得的一定报酬,这些报酬就是说商品资金向着流动资金转换的过程,这一过程中会发生一定的风险,同时是企业对资金进行控制中重要的环节,从而导致企业由于受到市场上存在着的许多不确定因素而对资金回收不及时,再加上在对资金进行回流过程中,由于债务人的一些因素,导致了账目失去意义,阻碍了资金的回收,这些都会将资金的流动造成破坏,从而对企业造成了运营的风险。在企业对资金进行分配中,也会发生一定的风险,这些风险包括了利润的分配。而企业在利润分配中要考虑多个因素,其中就有对股东、投资者、员工福利、基建投资、公积金的等额分配,这些都是对资金的分配。由于在企业中,各个部门的结构和规模等都不相同,对其进行分配的时间不同,导致了对资金分配程度也不同,从而加大了企业对资金的计算成本,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资金的风险。经济财务风险发生原因分析:宏观层面:从宏观角度而言,经济财务风险的发生原因是多方面的,这其中又细化为三大原因,第一,是因为国家某些政策因素的影响,比如货币紧缩政策、金融调整政策等,这些都会或多或少的影响到企业经济活动,进而导致企业发生经济财务风险;第二,是因为经济市场的原因,市场上的同伙膨胀,也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而导致经济财务风险;第三,是因为市场经济秩序不稳定、秩序混乱,也是使得企业经济活动发生风险的主要因素之一。微观层面:从微观层面角度而言,经济财务风险的发生原因也是多方面的,这其中也可以细化为三个层面,第一,是企业资本结构的不合理,而导致企业经济活动发生财务风险;第二,是因为企业内部财务工作以及有关于财务的各项管理工作,不够标准规范,而使得企业面临各种经济财务风险;第三,是因为企业领导决策失误,这也是企业经济活动面临风险的最大且最主要的一个因素之一。

二、企业财务风险如今的规避方式。

(一)将风险进行正确的识别。

在企业财务的管理中,面对其中出现的问题要进行正确的判断,对其中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从而可以更好的将风险进行规避,这也是对风险规避最基本的方法之一。其中主要是由企业对财务人员进行负责,要更好的规避风险,就需要企业的财务人员在风险到来之前将其中存在的潜在风险进行识别并处理。面对其中的风险,企业管理人员应该进行快速的处理,从而加大企业的'发展机会。对风险进行判断的方式可以分为感知和分析两方面。这些方式从客观的角度将风险中存在的因素进行深入了解,同时可以通过对风险进行感知,来进行一系列的对策,从而能更加快捷的将风险进行处理。在对风险进行识别过程上包括了企业对其本体个员工中存在的一系列风险问题等。同时对风险进行识别判断中要保证其内容的详细,考察的综合。

(二)对风险进行准确的评估。

在对风险进行评估过程中,企业需要将面临的风险结合各种专业财务知识来进行风险等级的评估。这种方式能提高企业对风险管理的成效,同时也是企业对风险管理重要的环节之一,企业需要将这个环节做好,才会对风险有一定的认识,从而能更好的对风险进行处理与应对。那么风险评估的大小的目的就是为了让企业在经济活动过程中,由于环境和不确定因素的不同,就需要提前将风险进行估计,以更好的准备来面临风险。部分企业对风险的产生比较早,就应该提前制定对策,而有的企业风险的产生比较严重,同样也需要提前进行对策的制定;有的企业风险发生的时间段相对较晚,对于这种风险的发生,可以根据企业的能力来进行对策的制定,如果能力有限,就可以将其放在之后再处理。

(三)对风险进行合理的控制。

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经常会受到一些不确定的因素等的影响而降低管理质量,这时候就需要企业的管理者来对其进行控制,采取最合适的方法将其损失达到最小。其中最常用的方式为:风险保留、风险转移、控制损失和回避风险。对企业的风险进行有计划的保留或者是无计划的保留就叫做风险保留,同时也是风险承担。风险转移则是在企业的保险合同中,将风险从让渡人手中向被让渡人转移的过程。对损失的控制就是分为了风险过程中的事前、事中、事后三阶段的控制。而回避风险就是在企业面对风险的处理方式上最消极的一种行为,企业有意无意的将风险进行回避,让风险无法发生。

三、规避风险的强化措施。

(一)采用多元化经营。

在企业对风险的规避方式中,有的企业采用了多元化的经营理念来应对风险,通过企业之间互不相连的项目经营,降低企业之间的关联性,让企业间的影响程度降低,促进了风险发生的降低。当其中一个企业面临了巨大的风险冲击,其产生的影响对周围其他企业也相对小了很多,而其他企业中产生出来的风险亏损也会随之降低。由于企业之间所经营的主要业务不同,从而也会促进企业在面对不同的受众群体时所发生的经验不足情况得到缓解,企业之间可以再交流中将这些经验得到互补的效果。

(二)做好对风险的预警。

企业在对资金进行控制过程中,对其进行预警系统的建立,很好的对风险造成了规避的效果,其运用了对现金流量表的准确编制,同时还让企业能根据计划的内容进行金融上的一系列处理工作。预警系统虽然对风险进行了良好的规避效果,但是其系统是要建立在资金的基础上,如果企业的资金受到了亏损,那么这时候预警系统就不能发挥出其作用,就应该商讨采用其他的方案。

四、结束语。

企业在发展管理运营中,对风险管理的重视决定着企业的发展。将风险进行合理的控制,同时对企业内部部门之间的运行进行合理的调整,对其中存在的不稳定因素进行防范,降低风险的发生,从而促进企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陶玉婷,李甍宇.经济财务风险管理及风险规避方法的研究[j].中国集体经济,。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指南篇十一

企业间借贷法律风险规避办法:

(一)委托贷款。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商业银行开办委托贷款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托贷款是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商业银行(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商业银行开办委托贷款业务,只收取手续费,不得承担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的规定,允许企业或个人提供资金,由商业银行代为发放贷款。贷款对象由委托人自行确定。这种贷款方式解决了企业间直接融通资金的难题。它是企业间借贷受到限制的产物,是一种变相的直接企业借贷。由于商业银行将会收取一定的手续费,所以会增加交易成本。但通过此方式可以实现企业之间借贷的合法化。由于企业有权决定借款人和利率,所以对企业来说拥有较大的利润空间,在企业间借贷受到限制的情况下,不失为一种理想的选择方式。

(二)信托贷款。

按照《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可以作为委托人以信托贷款的方式实现借贷给另一企业。信托贷款的贷款对象是由受托人确定的,信托贷款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企业间借贷关系,因为委托人在乎的是收益,而不是借款给谁。

(三)其他变通方式。

除上述两种法律明确规定的方式以外,在实践操作中可以采取以下变通方式,在形式上实现企业之间借贷的合法化,从而达到企业之间借贷的目的。

1、改变法律上的借贷主体。

除法律限制的几种情形外,企业和公民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依法受法律保护。所以可以个人为中介,将拟进行借贷的企业连接起来,从而实现企业之间资金融通的目的。出借方先将资金借给个人,该个人再将资金借给实际使用资金的企业(称实际借款方)。同时要求实际借款方为个人的该笔借款,向出借人提供连带担保。如果个人不能还款时,则出借方追索个人借款人,并同时要求实际借款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维护了出借方的利益。

2、先存后贷,存贷结合。

企业可以将资金存入银行,然后用存单为特定借款人作质押担保,实现为特定借款人融资的目的。同时,出资人可以收取有偿担保费,这是符合《合同法》和《担保法》规定的。在这种情况下,金融机构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是出借人,拟出借资金方在法律上被认为是担保人,并不违背相关法律的规定。但这种借贷安排对银行和出资人有利,但不利于借款人,因为这会增加借款的借贷成本。

3、通过买卖合同中的回购安排实现企业之间融资的目的。

在买卖合同中安排回购条款,“买方”向卖方“预付货款”后,到了一定的期限,或回购条款成就时,又向卖方收回“货物、货款”及利息或“违约金”。通过形式上的买卖合同,实现企业之间借贷的目的。

企业借贷的法制建设展望。

禁止企业之间借贷,剥夺了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和对自有资金的有效利用。基于企业之间融资的实际需求,在不危害整体金融秩序的前提下,堵不如疏。正是在此基础上,《贷款通则》修改稿征求意见稿明确删除禁止企业之间借贷的规定。可以展望,在不久的将来,在政府有效监管下实现企业之间借贷的合法化是完全可以预期的。

对外汇借贷风险的管理,应着手做好以下工作:

1、分散筹资或投资。

2、综合考虑借贷货币汇率与利率的变化趋势。

3、银行本身要专设机构,对外汇借贷活动进行统一的管理、监督和运用。

4、灵活地运用掉期交易等其他金融工具对借贷和使用不一致的货币币种进行转换,以避免汇率波动风险。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指南篇十二

摘要:法律是规制和调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保障,科学有效地评价和规避各种法律风险已经成为企业财务人员日常工作的重要方面之一。本文首先简要介绍了企业法律风险的基本内容,然后重点论述了企业财务人员法律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最后就如何进一步规避企业财务人员工作中存在的法律风险提出了几点对策和措施。

关键词:法律风险对策建议财务人员。

一、引言。

一般我们所说的法律风险,主要是指在法律实施过程中,由于行为人做出的具体法律行为不规范导致的,与其所期望达到的目标相违背的法律不利后果发生的可能性。从其基本定义上可以看出,法律风险涉及企业得的方方面面,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的整个过程。从企业法律风险的形成原因上来看,其主要可以分为违法风险和不确定性法律风险。其中,违法风险主要是由于企业各个层级人员的主观因素导致的各种违法问题,可以是指过失行为,也可以是由于故意为之;不确定性法律风险是指由于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导致企业在选择法律方案时缺乏足够的确定性,并由此产生的一系列法律问题。企业要想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有效地实现既定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就必须要遵纪守法,同时也要能够科学地分析和评估企业在一段时间内所面临的各类法律风险,并做出有针对性的规避和应对措施,也就是法律风险管理。由于财务工作者属于企业核心人员的范畴,是企业内部控制的主要践行者和管理者,如何有效地规避财务人员工作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对于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至关重要,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了当前企业发展必须要着力解决的瓶颈之一。

二、企业财务人员法律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

(1)财务人员主观故意导致的法律风险。

结合近几年所出现的各种财务人员法律风险来看,主观故意为之所造成的法律风险呈上升趋势,并表现出了一定的普遍性。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种由于企业财务人员主观故意所导致法律风险的过程,其实就是一种犯罪,必须引起企业各级人员的高度重视。由于企业财务人员没有足够的法律意识,缺乏坚定的思想防线来抵御各种诱惑,在自身私欲不断膨胀的促使之下,视国家、政府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于不顾,铤而走险从事各类违规操作行为。例如,企业出纳人员将日常经营收入擅自截留,利用职务之便将企业的资金违规转入个人账户,财务人员挪用和侵占企业公共财产,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来偷税漏税,企业财务负责人以为职工谋取和发放福利为名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虽然在实际工作中,绝大多数财务人员都不会主动地去触碰各种法律红线,但这种法律风险属于职务犯罪的范畴,一旦产生就会引起十分严重的后果。

(2)财务人员出于被迫导致的法律风险。

财务人员迫于各种外界的压力而产生各种法律风险,这在当前的经济发展和企业运行过程中表现得比较普遍,在很大程度上已经成为当前我国企业法律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由于企业财务人员往往是企业各类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在企业日常运行和管理过程中居于核心地位,企业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都或多或少地要与财务人员打交道,以便更好地促进日常工作的开展。并且,当前我国很多企业的财务工作都缺乏足够的独立性,难免会受到来自各方面力量的不良干预,并由此背离了其正常的发展渠道,导致各种法律风险的`出现。如某些企业领导层为了单纯地追求和实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强迫要求财务人员将企业的某些收入做不入账处理,由此来偷逃税款;还有的企业财务人员按照相关要求私自篡改企业的财务报表和数据,以便骗取更多的银行贷款。

(3)财务人员无意过失导致的法律风险。

财务人员的日常工作相对来说是比较琐碎的,不仅仅要处理企业内部的各种数据统计和账目报销等事宜,还要更多地与外部环境打交道。正是由于工作上的繁杂性,使得财务人员难免会产生一些毫无主观意识的过失行为,并由此导致一定的法律风险。这点在实际工作中也表现得较为普遍,给财务人员的工作质量和个人发展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一方面,财务人员在工作中常常会产生一定的思维定式,按照之前自己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积累的经验来开展工作,而忽视了对最新法律知识和工作规程的学习与掌握,及时更新自身的思想和观念,使得最终的工作结果与实际要求不符;另一方面,财务人员在应付一些日常琐事时,会渐渐地放松警惕,降低工作标准,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流程执行,认为只是一些无关痛痒的小事,不会对大局产生影响,由此给法律风险问题的出现埋下了隐患。

(1)强化思想认识,提高财务工作的严谨性。

在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完善的大背景下,企业的日常经营行为得到了更多的法律保障和规范,但是同时也将面临更多的法律风险。为此,企业财务人员要积极适应市场经济和企业发展的变化,强化思想认识,不断增强企业财务工作的严谨性,从思想上和观念上来切实为规避各类法律风险打下坚实的基础。首先,财务人员要强化对自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财务工作可能并不是企业日常工作的中心,但是却能够对企业的工作中心产生直接而深远的影响。财务工作就是企业经济行为的总关口,必须要以严谨细致的态度来加以对待。其次,财务人员要强化对各类法律风险危害的认识,有的法律风险就是犯罪行为,其严重后果很快就能够体现出来,并对个人发展产生直接不利的影响;有的法律风险具有很强的潜伏性,会对企业未来一段时间的经营和发展状况产生严重影响。财务人员必须树立一种法律风险的严峻性,将各种法律风险放大来看,以期提高思想上的重视程度。

(2)优化处理流程,提高财务工作的正规性。

企业财务工作都有一套与自身实际充分契合的操作流程,这是保证其合法性的重要制度基础,也是有效规避法律风险的关键因素。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财务人员要严格贯彻落实企业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来不断优化工作处理流程,从而进一步提高财务工作的正规化程度。一是要严把审批关,尤其是对待各种财务代签名的时候,更应该充分考虑和权衡各方面因素,将可能出现的情况都充分预想到。例如,在对待各种企业领导层人员所要求的费用报销问题时,一定要严格按照相关操作流程来进行,决不能自行领会领导的意图,将“报销人”和“领款人”等财务签名都顺代替企业领导签了,这样做不仅不符合财务工作规定,而且会在之后的离职审计过程中使财务人员自身陷入不利局面。二是要做好各类财务数据的备份工作,对各种财务数据要时常做备份处理,对一些重要的财务证据也要进行备份,这样不仅能够在出现问题时展示自身的清白,更重要的是可以有效地避免各种法律风险问题的发生。

(3)加强学习教育,提高财务工作的科学性。

一方面,财务人员要积极强化自身的思想道德教育,增强职业操守,时常学习各种法律风险事故和案件,以鲜活的教训来时刻警醒自己,提高思想认识,自觉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要严格控制自己的私欲和贪念,绝不去触碰法律的红线,始终保证自身的行为都处在法律框架范围之内;另一方面,财务人员要不断加强业务技能学习,结合市场经济环境和企业发展战略的变化情况,积极更新自身的财务工作知识,用最新的工作理念和实践技能来武装自己,紧跟国家和政府有关法律法规的发展变化,并在实际工作中有所体现,避免认识上的盲目性和行为上的随意性,进而提高工作上的有效性,使得各种法律风险管理措施能够切实发挥出其应有的指导作用。

四、结论。

需要说明的是,企业财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法律风险,但是法律风险具有全局性,其产生原因和影响范围都是贯穿于企业日常运行的整个过程,并受到来自各方面因素的制约和影响,而绝不仅仅是企业财务人员。因此,企业在应对各种法律风险时,不应该将眼光只片面地停留在企业财务人员身上,要积极调动企业上下各方面的力量,全面分析和评估潜在的风险和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法律风险预警体系,并切实保证各种措施的有效落实。

参考文献:

[1]范进忠.财务人员应对法律风险三策略[j].财务与会计(理财版),(07).

[2]张永丽.论企业财务风险的防范与控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3]陈忠勇.浅谈企业财务风险成因及防范对策[j].商场现代化,2010(26).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指南篇十三

加强会计委派工作的管理,进一步健全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收支行为。下文是海口市直属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委派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欢迎阅读!

日记。

账和辅助账簿。

第二条各核算单位要按照《海口市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规定》设立银行账户。即各单位设立一个基本账户(有基本建设的除外)和预算外资金汇缴过渡账户(只收不支)。严禁多头开户,如有特殊规定需要增设账户,必须报经市财政局审查批准。

第三条各单位必须按照《海南省建账监管办法》的规定,向市建账监管中心办理《建账登记证》,作为单位依法建账的依据。使用的总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等订本账,必须经市建账监管中心审核盖章后予以确认,并在《建账登记证》上登记进行监管。订本账每年更换一次,不得跨年度使用。每年1月31日前,必须向市建账监管中心申办年检。

第四条各单位要按照财政部颁发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并采用借贷记账法。事业单位中有经营业务活动的,其经营业务核算实行权责发生制。

第五条会计账簿的记账必须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条例规定进行登记。联体委派单位会计必须按照原核算单位独立建账、记账和编制会计报表。当月的会计业务应当在当月终了七日内办结,年度会计报告应当在次年第一个月内报出。

第六条委派会计负责编制记账凭证并对总账、明细账及辅助账进行登记和管理;出纳人员负责对银行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进行登记和管理,并保证记账内容真实、完整。

第七条各单位收入的现金,必须及时足额入库。现金应通过现金账户核算,超限额的库存现金必须存入开户银行。对每天通过现金或银行存款收支的款项,出纳员应逐笔登记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第八条各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座支、挪用现金或以白条抵支现金。如在检查中发现以上违纪现象,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委派会计和直接当事人的责任。

第九条各单位备用金不得超过3000元。支付现金1500元以内的,可从备用金中支付。超过1500元的,应开具银行支票从银行账户中提取或转账支付。

第十条不准设小钱柜,不准设账外账。严禁公款私存,不得以单位或私人名义开设存折账户,一经查实,将全部没收上缴市国库,并追究单位指使者和委派会计责任。

第十一条各单位开设的银行账户必须预留以下印鉴: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单位主要领导印章,委派会计印章。除单位公章外其他印章由委派会计管理或单位办公室人员与委派会计分管。

第十二条各单位的对外财务收支必须使用由财政或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和自制单据作为合法的原始凭证记账。自制的单据主要指工资单、借款单、补助表等。其他票据,委派会计一律不准记账。

银行空白支票由出纳员管理,其它票据由委派会计领购和管理。

第十三条各单位的财务收支实行单位领导和委派会计联签审批制度。即对每笔报销单据,必须有委派会计、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联合签名方能有效。否则,一律不准记账。报批的程序实行“自下而上”的审批制度,必须由经办人写明开支用途并签名,先送委派会计审核同意后才能报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批。出纳人员不按以上规定程序擅自付款或报销的,其单据无效,委派会计不予受理;造成的后果,由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和出纳人员自负。

第十四条各单位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重大财务开支、投资或其他经营活动,委派会计事先必须参与讨论和决策。否则,委派会计有权拒绝核销。

第十五条各单位预算内、外资金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单位按照法律法规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预算外收入的款项应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预算外资金汇缴过渡账户和财政专户。

第十六条各单位收取的预算外资金不开票、不入账、座支挪用、不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的,一经查实,财政部门将停拨其财政经费,并按违纪金额从财政经费中抵扣。建议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当事人以及委派会计的责任。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七条每月终了,委派会计要编好当月财务报表和说明一式三份,在次月10日前送交会计服务管理中心和单位领导。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和收支情况表。每年终了,各单位要按照1998年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对当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进行归档管理。

第十八条委派会计和出纳员对违反会计管理制度的经济活动有权制止,并向单位领导提出说明,以便及时纠正。如有异议,必须向市会计服务管理中心报告。会计服务管理中心将定期不定期组织会计人员对各单位财务管理情况进行集中检查或交叉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纠正。

第十九条各单位财务活动必须接受财政、审计、税务和会计服务管理中心等部门的检查监督,要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xx年2月5日起执行。

会计委派制度是防范金融风险的一种有效的制度安排。

一般所讲的会计委派制度是指所有者或政府机关或企业的上级部门为了实现对分支机构或下级部门的有效管理而采取的内控措施。但则主张把会计委派制度引伸为金融监管当局为了控制金融风险,维护存款人利益而采取的一项监管措施。

金融风险问题是当前各国金融监管当局共同面临的一个难题。尽管金融风险的形成原因复杂,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市场因素的冲击、政治形势的动荡都有可能造成金融风险,但普遍实施的存款保险制度(包括陷型的和显型的)和金融机构代理人的代理风险是现代金融领域里风险突出的重要原因。

代理是一种受他人委托,代表或代替他人行动的行为。当一个个体或组织(委托人)授权他人或组织(代理人)代表他或他们行使某项工作或职权的时候,这种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关系就构成代理关系。在现代社会中,委托代理关系无处不在,无处不有。大至国家治理,小至日常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都存在着委托代理之类的事情。由于委托人与代理人各自利益的不同及信息在两者之间的不对称分布,委托代理关系会产生成本,这种成本被称之为代理成本。根据詹森和麦克林的研究,代理成本包括监督成本、契约成本和误差成本。监督成本是委托方规定代理方的行为而产生的。契约成本是指代理方向委托方保证他不会采取不适当的行为产生的。误差成本是指由代理方与委托方面对相同信息所采取的行动差异而发生的成本。由于委托方与代理方都追求效用最大化,就存在代理人不会总是根据委托人的利益采取行动。又由于委托方与代理方的信息不对称;一方面,在委托代理关系产生时,委托方对自己授托的事情较之代理方具有更多的信息,而代理方对自己的代理能力有更多的信息;另一方面,在委托代理关系成立之后,代理方对自己的代理行为具有明显的信息优势,委托方很难精确地监视和评估代理方的行为。这两个方面被称为隐蔽信息和隐藏行为问题。代理经济学告诉大家,要提高委托代理效率,除了调整和改善产权结构,完善激励机制外,关键是改善信息分布,提高信息透明度,降低代理风险。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指南篇十四

与企业相比较,虽然行政事业单位市场经济活动复杂程度较低,但由于其管理人员应对风险的经验不足和法律风险意识不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中的法律风险防范工作亟待加强。

专业责任。财会人员属于专业人员,其主要职责就是要按会计法规和工作程序及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处理经济业务,形成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以利于对外公开和管理决策。如果提供的会计信息虚假,或经济活动业务的会计处理严重违规,或因不履行管理监控职责,造成单位财经混乱、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对造假和过失负有责任的财务主管人员、其他责任人员需要因此承担失职责任。即便提供的虚假失真会计信息和有关业务处理,有审计部门审计或有关领导人员审批,对造假和过失负有责任的财务主管人员、其他会计人员想以审计责任或领导责任来推卸会计责任,这也是走不通的。

民事责任。行政事业单位在与其他市场主体开展经济活动时,也可能会涉及到投资或融资等经济业务,如果出现与《预算法》《合同法》《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的财务管理不当行为,单位及相关行为责任人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包括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等法律责任。对行政事业单位来说,提供给管理决策者、被投资企业和其他相关主体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信息,是法律法规明确的责任义务。如果行政事业单位提供不实出资、虚假的业务合同或错误财务信息,给本单位或合作单位、投资企业或债权人等造成损失的,可能会面临民事侵权责任法律诉讼。如果财务工作人员责任重大,可能会被单位解聘开除,承担经济赔偿处罚、刑事诉讼等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财务管理不当行为,如主观恶意不大,情节相对较轻、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需承担的责任形式一般为行政责任。如《会计法》对需承担行政责任的财务管理不当行为就有相当详细的规定,这些不当行为主要有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私设会计账簿,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丟失等。刑事责任。这是最严重的处罚形式。

财务管理不当行为如主观恶意较大、情节较为严重、对社会的危害也比较大并造成严重损失,就可能受到刑事惩罚,刑事责任主要散见于《刑法》《预算法》《会计法》《总会计师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中,严重的财务管理不当行为可能涉及的罪名主要有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罪、隐匿销毁会计资料罪、偷逃税款缴纳罪等,而涉及的刑罚有管制、拘役、罚金、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等。

应采取法律责任风险防范策略。

就行政事业单位而言,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优化财务管理流程,加强内部管理控制,是防范法律责任风险的根本途径。就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实际情况而言,笔者建议应重点做好如下工作。一要树立依法管财理财和风险防范意识。就财务管理人员而言,坚守岗位是职责,勇于说“不”是智慧,而证据保护是关键。财务会计是一份“良心和肚子”难以平衡的职业,面对领导提出的不合法或不合规的要求时,财务管理人员应铭记岗位职责,要善于、勇于说“不”。如忘记职责、顺从领导指示,可能会因此葬送自己的职业生涯,受到法律制裁。同时,如受“胁迫”而不得不开展财务管理不当行为,财务管理人员一定要有证据保护意识,尽量保留收集可以佐证“被迫”而为的证据,可以保留人证、物证,也可以录音录像,否则没有证据,一旦被查处,自己因为属于直接责任人就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

二要积极营造良好的依法依规理财的财务环境。财务管理工作是专业工作,正因为有一定的专业性,其有优势也有劣势。优势在于相对独立性和专业知识要求,劣势在于专业性使其与外界沟通缺乏一定的共同“语言”,而其工作开展又必须与领导和其他管理人员保持经常的沟通交流,使其认识到财务管理工作对单位资产、人才的保护和事业发展可持续有重要作用。这就需要财务人员扬长避短,开展创新,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宣传财务管理的理念方法,加强对单位领导和其他管理人员的财务管理知识和法规的教育培训,争取和调动更多财务管理工作的积极因素,营造全员守法理财的氛围。当然,财务人员的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应放在重中之重,因为只有财务人员真正认识到依法依规理财的重要性,并提高自觉性,才能主动作为带动与影响其他人员的积极参与和支持。

三要完善并强化单位的内部控制机制。应结合单位的业务实际,将财务管理与业务管理、信息管理有机融合,优化业务管理流程,明确部门与岗位的责任,依托信息化手段增强内部控制流程的可控性和效率性。重点是要将内部控制的岗位不相容原则以及有关财务管理法规有机融合到具体岗位责任之中。如业务的批准职务与具体执行职务相分离;业务的执行职务与其检查职务相分离;财产物资的保管职务与相关业务的批准职务相分离;出纳职务与会计职务相分离;办理采购或销售业务的职务与办理结算业务的职务相分离;银行结算票据保管的职务与办理结算的印鉴保管职务相分离等。

四要建立基于顶层设计且简约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应树立“制度为王”的管理理念,聘请真正了解行政事业单位经济活动特点的财务专家和法律顾问,定期对单位的经济风险、法律风险开展全面排查,定期分析评价单位的财务状况,找寻影响单位发展的最主要不利因素与风险,组织全员参与风险排查和防范制度建设。这不仅能提高制度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更使制度法规建设与执行成为全员的自觉行动,提高制度法规的操作性和实际效果。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