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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合同管理流程(实用20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4-02-03 04:45:14 页码:10
工作合同管理流程(实用20篇)
2024-02-03 04:45:14    小编:薇儿

合同是经济交往中的重要约束工具,有助于减少风险和纠纷。涉及金额较大或风险较高的合同,建议寻求专业法律意见。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书,记录了双方在特定交易中的权利和义务。编写合同的首要任务是明确交易内容和双方权益。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可以参考其中的条款和格式。

工作合同管理流程篇一

3.1合同主办部门主办人员需对送审的合同结算事项逐项进行审核,编制合同结算计算书或相关计算式,拟写初审意见,填制《合同结算初审意见表》(按项目编号)交主办部门负责人复核并签署同意后方能递交下一程序。

3.2合同造价部门成本专员签收后认真查询相关图纸、资料、合同,核实清楚无误后方能编制《合同结算审核确认表》(按项目编号),合同造价部负责人复核并签署同意后方能递交至合同主办部门。

3.3合同主办部门主办人员分类:

a、施工劳务分包、消防暖通工程、场平土石方工程、景观工程、二次装修工程、水电气配套工程、人防工程、节能工程、其他零星工程等施工合同。

b、工程材料设备合同(钢材、水泥、砂石、商砼、水电设备材料、装饰材料、门窗、电梯、成品栏杆、机具设备租赁、成品烟道、无动力风帽、监控设备、门禁系统、道闸系统、其他零星材料)。

c、设计、勘察、监理备案合同、沉降观测、资料编制、施工图审查、技术咨询、总承包备案合同。

d、造价咨询备案合同、造价审计咨询、造价劳务服务。

e、环评、水保、节能评估、白蚁防治、防雷接地、工程强制保险、农。

民工工资担保、劳务承包备案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备案合同、房产测绘合同、安措费等其他前期工作费用缴纳退费。

f、策划咨询、推广宣传、广告制作。

3.4各部门负责人为各部门经理或主持部门工作的副经理、经理助理、主任工程师;集团公司驻地所设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外地项目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部门经理。

3.5分管领导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项目公司总经理或主持工作副总经理。

工作合同管理流程篇二

合同结算工作完成后,由合同造价部成本专员参照公司档案资料规定进行收集、整理存档资料,按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向档案员提交存档资料和电子版,档案员按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和立卷规则汇总组卷、编号,装订成册,统一管理。

工作合同管理流程篇三

6.1结算资料不完整,结算书所依据的资料不完全反映出现场实际情况,审核过程中所需要的资料不充分。

6.3设计变更手续不全,缺少变更通知及经济签证;设计变更、签证等资料所签数目、不实,少数设计变更和签证数目明显过大,缺乏真实性。

工作合同管理流程篇四

5.9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工程内容应表述清楚);

5.11工程安装调整试验合格报告;

5.12咨询类成果(施工图审查意见、地勘报告、环评报告等)复印件;

5.13拆除工程量签证单、拆除原始照片;

5.14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内容应表述清楚);

5.15工程现场签证单(工程内容应表述清楚);

5.16工程领料单和退料单、调拨单;

5.17核实的施工单位采购的原始材料凭证复印件;

5.18策划、推广成果复印件或原件,室外广告发布照片。

5.19工程的工期、质量、建筑材料价格、奖惩等规定要以承包合同和补充合同或其他形成的协议条款,局部更改和隐蔽工程相关的资料佐证。

工作合同管理流程篇五

1.1由合同乙方(承包方、供货方)在合同约定内容(含补充合同)全部完成后并取得工程验收合格报告(内部)或主办部门出具的履约办结书面证明后方能书面申请办理合同结算,书面申请需附结算一览表和相关结算签证资料,申明在结算申请表外无任何遗漏事项,若有遗漏即视为自动放弃结算权利。

1.2由合同甲方(发包方、采购方)或代甲方合同主办部门负责签收结算申请,经审查资料齐全后告知申请人有关结算办理须知。

完成数量、履约完成时限、合同外签证增减等进行逐一核实并填制《合同结算初审意见表》并附结算申请、验收合格相关资料递交至集团公司合同造价部。

1.4集团公司合同造价部签收合同主办部门提交的《合同结算初审意见表》和相关资料后按公司规定进行审计确认,在审计过程中合同主办部门和申请人须配合做好抽查、征询工作,合同造价部完成审计后填制下达《合同结算审核确认表》至合同主办部门。

1.5合同主办部门收到《合同结算审核确认表》后通知申请人签署确认意见,若无异议,即可办理支付流程。

1.6合同主办部门收到《合同结算审核确认表》后通知申请人签署确认意见,若有异议,由主办部门将无异议部分按1.5条流程oa提交《合同结算审批表》先行办理。对有异议事项与申请人进行初步协商并拿出部门处理意见提交合同结算专题会议讨论(分管领导、主办部门、合同造价部、申请人参加、总经办秘书记录),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报经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工作合同管理流程篇六

5.11工程安装调整试验合格报告;

5.12咨询类成果(施工图审查意见、地勘报告、环评报告等)复印件;

5.13拆除工程量签证单、拆除原始照片;

5.14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内容应表述清楚);

5.15工程现场签证单(工程内容应表述清楚);

5.16工程领料单和退料单、调拨单;

5.17核实的施工单位采购的原始材料凭证复印件;

5.18策划、推广成果复印件或原件,室外广告发布照片。

5.19工程的工期、质量、建筑材料价格、奖惩等规定要以承包合同和补充合同或其他形成的协议条款,局部更改和隐蔽工程相关的资料佐证。

工作合同管理流程篇七

为规范公司经济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

3.职责

3.1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销售、采购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审批;

3.2 公司销售部、供应部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3.2.1负责制定销售、采购合同统一文本;

3.2.2负责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审查;

3.2.3负责本规定的监督执行。

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公司及所属各公司中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其他部门、机构、分公司等不得擅自签订合同。

订立合同前,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公司总经理同意。

订立合同,除即时交割(银货两讫)的简单小额经济事务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除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书形式。

4.3.1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4.3.2合同标的: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4.3.3数量: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常年经销合同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报、传真、送货单、发票等)。

4.3.4质量:有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

所采用标准的代号;化工产品等可以用指标描述的产品应约定主要指标要求(标准已涵盖的除外);凭样品支付的应约定样品的产生方式及样品存放地点。

4.3.5价款或报酬: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采用折扣形式的应约定合同的实际价款;价款的'支付方式如转帐支票、汇票(电汇、票汇、信汇)、托收、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条件成就后多少日内支付。

4.3.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应具体明确定,无法约定具体时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间的方式;

买卖合同在合同中一般应约定交付的手续,即合同履行的标志,如托运单、仓库保管员签单等。

合同中对方事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本方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结合具体情况根据《担保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应具有排它性的解释,对可能引起歧义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专用词语应在合同中进行解释。

对技术类合同和其他涉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的合同应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作适当约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解决争议的方式可选择仲裁或起诉,选择仲裁的应明确约定仲裁机构的名称,双方对仲裁机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选择第三地仲裁机构。

4.4.1签订合同前,业务人员或公司指定的其他谈判人员应按照本规定4.1条对对方当事人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查,并复印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及专业资格证书留存。

4.4.2审查通过后,由主办业务人员与对方当事人商谈后拟好合同草稿报总经理、法务部等审批及修订。

4.4.3审批和重新修订好的合同由业务人员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商谈,确定正式合同条款。

4.4.4正式合同必须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生效。

4.4.5合同正式签订后,合同文本除经办人自行保管外,应当随合同会审表交存公司一份备案。

5.附签订合同工作流程图

签订合同工作流程图

工作合同管理流程篇八

2.1可能影响项目公正审核的人员应当回避,不得参加申请人邀请的各类消费活动或收受礼品、礼金。

2.2合同主办部门接收申请人送审的结算资料,必须填写《结算资料交接清单》,办理资料交接手续。

2.3凡参加审核的人员必须熟悉了解送审资料和认真对照合同条款,必要的须进行施工现场或实物勘察。

2.4对上一程序部门审核有不同意见时,可召集申请人、主办部门、

相关人员共同会商,尽量在签署审核前就有关问题达成明确意见,并形成几方人员书面签署的《合同结算审核会商纪要》,提高工作效率。

2.5尽量达成一致意见,避免进入司法程序。若仍未达成一致意见,可按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或调解,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应诉。

工作合同管理流程篇九

1、负责本项目的合同管理、成本管理、信息化管理、分包采购管理等本部门日常工作。

2、负责制定项目部门工作计划,负责执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

3、负责日常工作及领导交办其他工作。

1、本科及以上学历,水务、环保、市政及工程管理相关专业。

2、熟悉市政、水务环保专业施工技术方法,熟悉市政定额,会使用常规造价软件(广联达、同望、纵横)、和一般办公软件(office、cad等)。

3、具有相关国企单位合同管理工作经验人员优先考虑。

4、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品性正直,接受长期出差工作。

工作合同管理流程篇十

弱电工程是电力应用的一个分类。那么弱电项目管理流程图是怎样的呢?下面请看弱电项目管理流程图的详细内容吧!

1.实施方案概述。

1.1总体说明。

本项目工程的实施及项目管理方案是由xxx编制,是在充分研究本次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施工特点的基础上编制的,用以规划、部署施工活动的各个方面,按最适宜的施工方案和技术组织措施组织施工;是用来指导拟建工程施工准备和组织施工的全面性的技术、经济文件,也是对施工活动实施科学管理的有力手段和统筹规划计划。

实施及项目管理方案的基本任务是根据业主对建设项目的各项要求,选择经济、合理、有效的施工方案;确定合理、可行的施工进度;拟定有效的技术组织措施;采用最佳的劳动组织,确定施工中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等需要量;合理布置施工现场的空间,以确保全面高效地完成项目工作。

根据公司体系的要求,每项工程都必须单独编制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经批准后才允许正式施工。本实施方案,兼具规划性和指导性。

1.2编制依据。

(1)本期合同文件;

(2)国家及有关部委现行有关施工规范、技术标准和验收标准;

(3)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1.3指导思想。

本期项目工程的组织施工将遵循以下指导思想:

l科学管理、精心设计、严密组织、文明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优良。

l确保工期目标实现。按要求完成本项工程的设计、供货、安装任务。

l以完善的安全保证措施和管理体系,确保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

l优化资源配置,以合理的资源投入获取最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l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提高施工水平和工程质量。

l加强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管理,团结协作,促进施工生产。

l坚持“用户至上”和提供优质服务的指导思想。

1.4施工组织目标。

方案施工组织目标包括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节约目标。

(1)工期目标。

根据合同文件的工程内容和范围,我们确定了预定工期目标为10个日历日,完成本项目的深化设计和系统工程设备、设施的提供、运输、安装、测试、及配合业主和调试、试运行、培训、开通等。

(2)质量目标。

以合同要求及国家颁发的相关技术规范和验收标准为准则,制定创优计划,满足创优规划要求。

(3)安全目标。

制订严密的安全保证措施,杜绝一切人身、行车、设备责任事故,保证施工期内负伤率为零。

(4)文明施工目标。

科学管理、生产有序、团结协作、多方配合、保护环境及原有设施、场地整洁,争当文明施工先进企业。

(5)环保目标。

遵守国家、当地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确保不污染、不破坏原有环境。

(6)节约目标。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厉行节约,严禁无序施工造成工机具丢失、材料浪费、无效施工(杜绝五错:即错误设计、错误点位、错误工序、错误用材、错误派工)。

2.项目工作流程。

2.1一级流程。

项目实施的一级工作流程(系统整体施工流程)如下:

二级工作流程(内外场整备与设备安装调试流程)如下:

3.工程计划。

3.1施工准备。

本次工程建设中所用材料、线缆、辅材等保证满足设备正常、安全工作所需。

施工准备主要指安装调试工作的内外场整备为保证工序的衔接和工程进度,进场前先调查施工作业现场条件与环境,落实主材、设备供货日期,以便确定各系统工程采取的作业方式。条件许可,采取流水作业方式,如主材、设备到场时间不一,可采用交叉过渡方式施工,先到达的主材,设备先行施工,后到的后施工,见缝插针,分程序施工。施工开始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其中包括:

(1)现场勘察。

l在签字合同前,本合同人对本次项目工程涉及的主要现场情况进行勘察。对安装位置、附近的施工环境、可能的施工条件等做了初步的调研。

l签字合同后,准备进一步详细勘察,继而落实施工方案的具体内容,包括外场整备必须的与其他协作单位的工程界面、施工顺序、各施工点位具体情况、线缆敷设方案(路由、材质、型号、外观效果)等。

(2)施工人员的组织。

l按施工工程量和工程进度计划进行施工人员的组织调配,做到分工合理、责任明确。分工合理,指人员依工序和工位的合理配置,避免施工人员能力欠缺或数量不足造成施工无法进行,也要避免职能重叠或人员过于集中造成的资源浪费;责任明确,指按照分工情况确定各施工人员的责任,每一环节落实到个人,最终达到安全、质量、进度和环保控制目标。

(3)确定现场施工图纸及资料编写。

在勘察现场后,落实现场的弱点施工图纸及材料需用清单:

l现场弱电施工图,其中包括点位信息图,系统连接图;

l后续的材料使用清单在项目完成后递交给公司;

l主材、辅材、辅料的型号、规格确定以及采购清单;

(4)技术培训。

在内部技术培训的过程中,参与工程工作的所有人员均要求了解项目情况。项目负责人,与安装工程师和技工进行技术交底。所有现场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系统的原理、系统信息流程、系统正常的工作条件和合理工作状态、设备性能和工作原理、设计图纸、设备技术指标、设备的包装储运方式、安装调试方法等内容。

(5)开工报告。

严格遵守工作程序,执行开工报告制度。必须坚持没有做好施工准备不准开工的原则。只有在各项施工准备达到下列条件时,才能提出开工报告。

l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已经批准并进行了交底;

l经现场勘察,已经形成无障碍施工作业面;

l场内外现场用电已能满足施工需要;

(6)现场对接人及联系方式。

l项目现场负责人或专工,联系方式;

l后续培训人员、系统使用人员、负责预付款人的联系方式;

(6)外购设备的开箱检验和接收。

选择在本建设方安排地点开箱检验的办法比较稳妥有效。对通过检验的设备进行编号、登记,为现场安装做好准备。

l设备开箱检查必须由业主或监理单位代表参加;

l设备标识:按照设备安装地点,对所有设备进行登记、编号。

(7)内部整备。

内部整备的主要工作是为外场施工做必要的准备。在外场施工前,必须做好内部整备,尽可能提高外场施工效率。包括:

l加电测试摄像机的是否正常工作,对考勤机与闸机通电后进行测试;

l软件部署这块,在公司内部做到已部署完毕;

l施工工具、仪器仪表、机具准备;

l外场施工用其他安全防护用具、记录表单、辅料、辅件等。

(8)外场整备。

外场整备是现场勘察工作的继续和完善。外场整备的内容包括:

l进场施工时间的确定;

l签订合同及预支付款的确定;

l监控摄像机、考勤机、闸机、巡更点位设备安装位置的确认;

l材料设备堆放地的确认,及考虑到安全性。

l管线路由的确定;

3.2施工过程管理。

(1)外场管线敷设。

l外场线缆敷设前,检查管口是否有毛刺、管内是否清洁;

l布线管内预留带丝;管路过长时,急弯处分段预留带丝;

l线缆预留一定长度,便于接续连接;

l线缆敷设完毕,需测试合格。

l闸机地面切槽,布管线时做到美观、实用。

(2)安装控制柜。

l现场控制柜应与墙体连接牢固,四个地脚螺栓均需加平垫、弹簧垫,用螺母紧固;

l电气控制背板安装前需经通电测试,确保各电气设备工作正常。

(3)通讯及电力线缆敷设。

l结合业主提供的条件做好电力和通讯线缆的敷设。

(4)工作日报。

工作日报以微信方式每日凌晨十二点发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l今日已完成工作量;

l今日未完成工作量;

l明日计划安排;

l项目中遇到的问题,及后续解决方案,施工现场图片;

(5)现场使用及维护人员培训。

l系统的原理;

l整体系统的使用操作步骤;

l简单的硬件连接示意图;

l对一些简单的硬件故障进行维护;

l培训内容需要在场培训人员签字确认;

(6)系统的试运行及内部验收。

l对整体系统进行联调,如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l整改完毕后,系统使用运行正常,进行内部验收;

l内部验收附加内部验收表单提交与总经理;

(7)工程交付。

l设备产品质量合格证书;

l开工报告;

l施工图纸、系统连接图;

l人员培训单、工程移交单;

l如现场有变更单,附加变更联系单;

l出具项目决算单,由甲方项目经理签字确认;

(8)售后。

l从工程竣工时间起,一年内非甲方原因导致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属于我方维护。

l接到售后通知后,48小时内给予答复;

l到现场根据现场情况,给予解决,附带项目回访表,需甲方签字确认;

工作合同管理流程篇十一

定义项目干系人的期望值。

描述基本的项目范围。

选择基本的项目组成员。

注意要点:项目任务书。

在质量,时间和资源中取得平衡,从而进一步明确范围。

活动清单和次序。

进度表。

预算。

风险分析。

管理计划(成本、时间、范围、风险管理计划等)。

得到相应的项目干系人批准的项目计划。

注意要点:核心流程与辅助流程。

保证执行计划所需的资源。

领导团队。

和团队成员开会。

监控项目进展,衡量绩效及与项目干系人沟通。

识别并解决问题。

化解冲突。

注意要点:核心流程与辅助流程。

识别计划的偏离。

采取矫正措施以使实际进展与计划保持一致。

接受和评估来自项目干系人的项目变更请求。

必要时重新调整项目活动。

必要时调整资源水平。

得到授权者批准后,变更项目范围。

调整项目目标并获得项目干系人的许可。

注意要点:核心流程与辅助流程。

承认功绩和成果。

得到最终项目干系人的认可合同终结。

项目经验教训的最终定稿。

和包含项目组成员在内的项目干系人一起评估项目过程/成果。

撰写项目总结报告。

关闭项目办公室,解散项目组。

注意要点:核心流程。

图解。

5大流程之间的关系-鱼群模型。

工作合同管理流程篇十二

1.目标。

1.1规范合同拟订、签约、执行及监控过程。

2.适用范围。

2.1本流程适用于悦达地产公司工程类(含设计、材料设备)合同的管理。

3.各部门职责。

3.5总师室:负责对合同进行审核,负责对重大合同问题进行协调;。

3.6总裁室:负责对合同进行审批。

4.工作程序。

活动。

说明。

负责部门/负责人。

输出。

1、拟订标准合同。

1.1合约管理部根据不同采购性质(施工类、材料设备类、设计类)拟订标准合同文本;

1.3总裁室对标准合同进行审批;

2、采购合同审批。

2.1合约管理部根据具体采购行为在标准合同基础上拟订合同文本;

2.2项目公司、规划设计部、合约管理部、总师室、法务分别合同条款进行审核修订;

2.3总裁室对采购合同进行审批;

总师室。

3、合同交底。

3.1签订合约后,合约管理部根据具体情况分发合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3项目公司、规划设计部及供应商参加合同交底会议;

总师室。

项目公司。

规划设计部。

4、合同执行。

4.1项目公司负责施工及采购合同的执行,规划设计部负责设计类合同的执行;

4.2各合同执行部门在合同执行中碰到纠纷,应主动进行协调解决,对于合同条款不清楚的,须请合约管理部进行相应解释。

4.3各合同执行部门碰到协调困难或重大合同事件时须上报总师室,由总师室组织技术商务共同协调,必要时,总师室可提请总裁室参与协调。

总师室。

总裁室。

5、合同履约评价。

5.2合约管理部汇总履约评价,并将相关信息录入供应商信息库。

工作合同管理流程篇十三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我院的合同管理工作,维护医院正当权益、保护医院利益和规避合同风险,促进医院对外经济、技术、医疗、科学研究等合作活动的开展,规范合作行为,确保合同履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合同法》、《zz大学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的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医院各职能部门、临床科室与外单位以zz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名义签订的经济、技术、医疗、科学研究等合作的所有合同。

第三条医院合同管理的内容包括: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监督和合同档案管理等。

第四条医院根据业务类型对合同进行分类,授权相关部门对合同实行归口管理,即授权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其业务范围内的合同进行管理。

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的合同业务为:。

一、人事处负责医院人事合同、劳动合同的管理;。

二、设备科负责设备及医用耗品的采购及维护等合同的管理;。

三、财务处负责金融业务往来合同的管理;。

四、后勤处负责基建、修缮、房屋租赁、物资采购等合同的管理;。

五、药学部负责药品、试剂采购等合同的管理;。

七、院长办公室负责对外合作项目合同的管理及全院合同的协调工作。

其它未列明的合同原则上按管理职能归属相关科室管理。

第五条医院所有对外合同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合同法》、《zz大学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遵照医院的有关规定进行签订,确保医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对所管理的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负责,并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审查合同他方的主体资格及资信状况。具体包括:。

(二)从事合同项目的`资质证明等;。

(三)合同他方的法人代表身份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四)必要时要求合同他方提供主要的财务报表以及其从事相关业务的业绩证明材料。

四、负责或协助处理合同纠纷;。

五、负责签订补充合同或变更合同。

第七条合同初稿由职能部门起草后,经各相关部门会签、定稿,主管部门必要时征询法律顾问意见。定稿后的合同,由主管部门或审计部门报院长审批并组织签订,重大合作项目(指合同金额在100万人民币以上或合同期限在5年以上的合作项目)须经院长书记办公会讨论决定。各类合同的补充及变更照此程序办理。

第八条非法定代表人签订的合同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未经医院法定代表人授权,医院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擅自代表医院签订任何合同。

第九条对外合同一经签订,主管部门负责跟踪落实合同的执行情况,并监督合同他方履行合同义务,及时向分管院领导报告异常情况,确保合同条款的履行。重大合作项目须每年检查合同落实情况并将书面总结呈交分管院领导。

第十条各职能部门在订立、变更、解除合同时,必须按规定使用“zz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合同专用章”印章。若有需要,可申请合作“zz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印章。

第十一条“zz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合同专用章”印章以及法人代表章由院长办公室妥善保管、并在规定范围内使用。

符合规定审批程序的合同,方可加盖“zz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合同专用章”,履行登记手续,连同审批、会签、《授权书》等资料一并留档备查。

第十二条合同签订份数视实际情况确定,合同签订完毕,正本合同由主管部门保管,如涉及款项结算事项的,其中必须有一份标注“财务”专用字样的合同作为款项结算的依据。

第十三条各职能科室按照合同的分工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合同相关资料的分类、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第十四条合同档案整理立卷后,凡保管期在16年以上(含16年)及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投资合同档案,移交院办综合档案科保存。

第十五条部门保管的合同档案保管期限的划分:。

四、执行期在1年以下的合同,合同档案保存期限为合同期满后2年。

第十六条医院成立由院办、监察、财务和审计等部门组成的合同监督、检查工作小组。院办负责牵头与组织协调,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对医院各部门所管理的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违反本办法的部门和科室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未按本办法规定报批、审核、备案,擅自对外签订合同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负责签订合同的人员须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科室或个人在合同签订或执行过程中玩忽职守、循私舞弊、索要财物或收受贿赂,医院视情节严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九条合作协议、合同条款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如相抵触,一律以法规为准。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院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之前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工作合同管理流程篇十四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我院编外合同制用工人员(下称合同制员工)的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医院人事管理制度,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对本院合同制员工的聘用、待遇、考核及续聘等问题进行了统一规定,本院各科室需使用合同制人员均须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在编人员聘后管理、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人员招聘由人力资源部门归口管理,各科室所用合同制人员应经医院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核定,没经核定,科室一律不得自行招聘合同制人员,人力资源部门不予核发工资,不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科室确因工作需要增加岗位时,应书面向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提交所需岗位类别、从事具体工作范围,上岗资格要求、工作职责、人数等要求。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根据科室编配情况进行核定,并报经院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人员招聘。

第六条:科室如出现空岗,应提前向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核实后进行招聘。

第七条:招聘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县人民医院各岗位上岗资格》进行筛选,通过面试、笔试、考核、体检等,择优录用。

第八条:经择优录用的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

第九条:新录用人员首次签订合同期一般为3年,合同期满,如医院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同;双方或对方不愿续签合同的,合同到期终止,本院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转移、终止等手续。

第十条:合同制用工的进出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到院时间以到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报到时间为准,离职医院应办理交接手续,不办理交接手续者,不予移交社会保险等。

第十一条:合同工职工的日常管理及考核由所在科室和主管职能部门负责,每年进行年终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即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如考核为不合格者,或不能胜任工作的,医院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特种岗位需具备上岗资格,新毕业的卫生技术人员应参加国家相应资质的考试,取得相应资格,进院满3年仍未取得执业资格,劳动合同自然终至。

第十三条:合同制人员在院工作期间应服从医院安排,认同医院精神、价值观,积极参加医院的各项活动,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履行岗位职责。

第十四条:薪酬的核定按进院时所具备的条件为依据,进院后所取得的学历不作为薪酬核定的依据,但在考核评优时可作为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条件。

第十五条:初中考的大专生自学考试获得本科以上学历、参加高考的大专生本院工龄3年整,在聘期未受过处分者,可享受公积金;全日制本科生进院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享受公积金;在岗期间被聘中层以上干部者自聘日起,聘期内享受公积金。具体薪酬待遇见《医院合同制人员工资标准》,遇国家政策性调资,医院将作相应调整。(国家正式编制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关于社会保险的缴纳及保险的种类。

合同制用工的人员医院办理参加保险手续,保险的险种、缴纳保险费的基数及比例按**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执行,医院缴纳部分由医院承担,个人缴纳部分由医院在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七条考核等次(按人事部门的考核要求)即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第十八条考核规定。

1.合同制人员工作满一年后,医院将对其工作及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晋升、晋级的依据。考核每年1次,未满1年者不评定等次。

2.考核由所在科室提出评价意见,主要根据平时工作、学习表现、业务能力、培训等方面进行,医院对其德、能、勤、绩进行综合考评。

3.相关职能部门制订相应岗位的考核细则,量化考核标准,至少每半年考评一次。

4.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不参加考核。

5.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所在科室可以直接确定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

第十九条优秀标准:。

1.热爱专业,有职业使命感和奉献精神。

2.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服务态度好,爱伤观念强。

3.立足岗位,勤奋工作,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团结协作,得到群众好评。

4.虚心好学、刻苦钻研、专业理论知识扎实、基本技能熟练、得到服务对象好评。

5.个人平?计分得分名列前茅。

6.各项业务考试、考核成绩优秀。

7.民意测评名列前茅。

8.全年出勤率不低于95%。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

1.在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获奖。

2.评为优秀医生、优秀护士者。

3.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

4.在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中为主要项目实施人。

5.在展科研工作为主要项目实施人。

6.工作出色,为医院作出突出贡献。

第二十条下列情况有二项者或二项以上者,评为不合格:。

1.年内有违反劳动纪律,发生二次迟到、早退及脱岗、串岗者。

2.不团结协作,同事间争吵、打斗行为造成不良影响者。

3.酒后上班者。

4.上班期间玩电脑游戏、赌博、睡觉者(岗位职责不允许夜班睡觉的岗位)。

5.工作不负责任,损坏公物或造成重大后果。

6.有服务态度投拆者,经查属实的。

7.医院组织的各种集体考试、考核成绩后三名者。

8.职业道德教育及考试,有一次或一次以上不参加者。

9.医院组织的学术活动及业务学习参加率低于平均数者。

10.推诿病人索要病人钱物者。

11.因医疗缺陷引发医疗纠纷者。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为不合格。

1.旷工一次者。

2.事假超过1个月者。

3.违反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常规,以及标准、流程等造成不良后果。

4.违反医院行风规定,工作敷衍、缺乏责任性、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或导致不良后果者。

5.利用工作之便私自侵占公共财产者。

6.违反劳动纪律,年内三次或三次以上迟到、早退或脱岗、串岗者。

7.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不能完成工作任务者。

8.不服从管理,不服从医院工作安排者。

9.严重失职、渎职或违法违纪者。

第二十二条考核程序:。

个人填写考核登记表,对一年来工作进行总结。科室考核小组在部门主管领导评语及等次意见栏填写考核评语,相应主管职能部门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考核依据,提交医院考核领导小组讨论确定。

第二十三条:合同期满或法定终止条件出现,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四条:如在合同期内合同制职工提出解除协议或合同者,应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医院,经医院同意的,可解除合同,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五条:受聘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医院可以解除协议或合同:。

1.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且符合劳动法规定解除合同条件的。

2.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

3.受聘者同时与其它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对医院工作造成影响者。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5.受聘者因病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仍不能正常工作,又不能胜任医院安排的其它岗位工作者。

6.因医院岗位变化不再需要或国家政策调事需裁减人员时。

7.经营方式发生变化,需要裁减人员时。

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全面履行规定的义务,违反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医院在合同期内提出解除合同的,符合劳动法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等情形的应予支付,补偿标准按《劳动合同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受聘人员经医院出资培训的,如在受聘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双方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前有冲突的相关管理办法自行作废。

第二十九条:如有与本办法冲突的相关规定,以本办法为主,综合办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单位使用的不属劳动法调整范围的如劳务人员、在校实习生、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操作。

第三十一条:本单位依法制定的有关工作时间、请销假制度、劳动纪律和奖惩等规章制度均适用合同制员工。

工作合同管理流程篇十五

根据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和一些专家的观点,为避免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问题引发劳动争议,关键在于规章制度的规定是否合法规范。如一些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给员工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措辞不规范,列为“生活补助费”,实务中易引起纷争。一些单位规定,“订立劳动合同时使用虚假证件,或用虚伪意思表示,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失者,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种情形与《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五)项规定近似,但陈述中“遭受损失”与“致使劳动合同无效”情节不一致,不够准确。个别企业规定,“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混淆了严重违反劳动规定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区别,回避了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所必经的***协商程序。基于此,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可设定为以下几个部分:

劳动合同订立:一些单位自行规定“工作岗位待安排,长期病假在规定医疗期内的,尚未与公司确定正式人事关系的'特殊人员无需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与“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不符。应作这样规定:甲方全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用工之时起1个月内甲乙双方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5、6、7条规定执行。劳动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者甲方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授权的人,乙方本人签章,并加盖甲方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生效;劳动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的变更:在劳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变更,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章后方可生效。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对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合同法》没有对甲方行使解除权规定时间方面的限制。建议设定为:甲方于试用期结束之前做出是否继续录用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对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在试用期内甲方可提前3日通知乙方解除(体现甲乙双方试用期内行使解除权中时间限制的一致性);若甲方未向乙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则乙方在试用期满成为甲方的正式员工。同时,甲方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应予以具体明确,避免产生争议,并向乙方说明理由履行告知义务。

劳动合同管理|劳动合同管理流程

工作合同管理流程篇十六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合同法律行为,减少合同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我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经济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经济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

第四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公司有关规定。

第五条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委托人均无对外签约权,但经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书的例外。

第六条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主体资格、有否合同标的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利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合同欺诈,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确保所签合同合法、有效、有利。

第七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性价比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八条签订经济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平衡,然后签约。

第九条经济合同除即时清结者,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并采用公司统一的经济合同文本。

第十条合同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注意:写明供需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注意:产品名称应具体写明牌号、商标、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级、花色、是否成套产品等;技术质量、包装标准、验收标准、验收项目、验收时间、验收地点和验收方法要求要明确、具体,供方对标的质量负责的条件、范围和方式,以及对标的质量提出异议的期限和方式应有明确约定;数量要明确计量单位、计量方法、正负尾差、超欠幅度、自然损耗率及其它必须明确的要求等;包装费用、运输方式及运费负责应具体明确;交(提)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应明确;价金;违约责任应具体写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比例及计算方法;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必须约定明确,除合同履行地明确在我公司所在地的合同外,争议管辖法院或约定仲裁机构应明确为公司所在地法院或仲裁机构。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格的印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等不合格印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第十一条签订购货合同应按公司规定的供货商资质条件、产品供货条件及标准从严控制供货商资质和产品质量(必要时可采用招标形式选择供货商),比价竞价,择优选定,以现货交易为主,坚持以销定进原则;付款尽可能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如需预付货款或定金按我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

签订购货合同如需采用现款方式付款,在x万元以下的由下属公司、企业经理审批,x万元至x万元的由总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批,x万元以上的由总公司总经理审批。

签订销售合同应坚持“现款现货,即时清结”的原则,款到发货,非特殊情况不得采取其他结算方式。

签订销售合同如需分期付款方式结算,则须事先按本制度第十七条规定的和批准程序报公司批准,分期付款额在x万元以下的由下属公司、企业经理审批,x万元至x万元的由总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批,x万元以上的由总公司总经理审批。但分期付款额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30%。

第十二条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第十三条经济合同的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第十四条经济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除按规定须上报公司审查批准者外,由公司、企业领导审批。

2.下列合同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

标的超过x万元的;

预付定金或预付货款超过x万元的;

联营、合资、合作合同;

重大涉外合同。

3.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标的超过x万元的;

投资x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4.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5.企业法律顾问负责对下列合同进行审查:董事会、总经理委托审查的合同;内容复杂、较难掌握,各企业要求提供法律帮助的合同。法律顾问主要负责审查合同条款、内容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见供决策部门参考。

第十五条经济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十六条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经济合同应当呈报上级主管机关批准,或需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需由公证处公证的合同,则需经过批准、鉴证或公证等程序。

第十七条经济合同的审批程序如下:

1.申报。企业的法人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应事先填写“经济合同签约申报表”(一式二份),报本企业的领导审查批准。(凡先经领导口头同意签约的,签约后需补办手续)。需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的,应由该企业领导签署意见,随同合同初稿及有关资料、附件等,一并上报。

2.审核。对送审的经济合同,应按本《制度》第十四条规定的审批权限,由主管人或有关人认真审阅,必要时可进行调查研究,最后作出:批准、不批准;通知申报单位补报材料或进一步谈判。(应提出谈判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主管人在“申报表”上批写意见后,“申报表”一份及合同初稿留底,另一份“申报表”连同其他材料发还申报单位,由承办人按批准的意见办理。

上述审批程序,一般为1至2天。特殊情况经批准或授权的可不受审批程序的约束。

第十八条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第十九条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经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第二十条企业领导及签约人应随时了解、掌握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否则,造成经济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在经济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各部门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的,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

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要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第二十二条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第二十三条变更、解除经济合同,必须符合我国《合同法》和本制度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四条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第十四条及第十七条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经上报主管机关批准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前,应报原机关批准。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应报原机关备案。

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必须报公证机关重新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变更、解除经济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不许。

第二十六条变更、解除经济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中止或终止履行的例外。

第二十七条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的以外,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并须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中明确规定。

第二十八条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第二十九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我国《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及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第三十条合同纠纷由签约单位负责处理。涉及内部几个单位的,可以协商或由公司确定一个单位为主负责处理。签约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纠纷处理终结时止。

第三十一条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公平合理,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切实保障我方合法权益;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尽量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第三十二条各单位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沟通,积极主动地做好纠纷处理工作,不应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第三十三条企业法律顾问处理合同纠纷的范围是:

1.董事会、总经理交办的;

2.经企业处理解决不了的;

3.其他应由法律顾问室处理的。

第三十四条提请处理合同纠纷的程序是:

1.承办人填写“对外经济合同纠纷申报表(一式二份),按本《制度》第十七条的规定报批。

2.审批单位可依据情况,在1天内作出:由上报单位负责处理;由企业法律顾问负责处理。

3.企业法律顾问对经协商仍无法解决或认为有必要的合同纠纷,经主管领导同意,可提交上级主管机关、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第三十五条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诉讼的足够时间。

第三十六条凡由法律顾问处理的经济合同纠纷,有关单位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原件或影印件):

2.交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及凭证;

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5.有关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第三十七条对于经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三十八条企业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

对于对方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法律顾问汇报。

第三十九条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由法律顾问配合各单位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四十条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单位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

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第四十一条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查考。

第四十二条本公司对经济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法人委托书制度,合同专用章制度及基础管理制度。

第四十三条本公司经济合同的二级管理具体是:

公司由总经理总负责,主管副总经理具体负责,归口管理管理部门为公司办公室。

下属公司一级由经理、副总经理负责,归口管理人为办公室主任或秘书;各法人委托人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的合同签订、履行工作。

第四十三条公司主管销售的副总经理负责审批销售合同。

公司主管生产采购的副总经理负责审批采购合同。

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负责审批企业房地产建设、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合同。

公司主管技术的副总经理负责审批技术引进、技术贸易、技术合作、技术改造合同。

第四十四条企业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是:

3.负责对法人委托人和有关人员进行法律培训、以提高法人委托人的法律素质;

4.负责考评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经验教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5.配合企业办理合同的见证、鉴证和公证等事项;

6.配合企业处理合同纠纷;

7.参与特定合同的谈判、签约、履行等工作。

第四十五条下属公司、企业合同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管理本单位签订的合同;

3.负责本单位法人委托人的日常管理及年终审查的初审;

5.负责处理本单位合同纠纷;负责本单位经济合同资料的汇总、分类、归档、保管及合同台帐的设立、统计、上报等基础管理工作。

第四十六条法人委托人的主要职责是:

1.在授权范围内负责谈判、签订合同,既不能违章越权,也不能消极推诿;

2.对所签订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负责;

3.对须报请上级领导审批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本人意见并对本人意见负责;

5.负责保管好本人所签合同的一切资料;合同履行完毕后应立即将资料上交归档。

第四十七条凡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发给法人委托证书:

1.政治素质:能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此前无贪污受贿、假公济私和损公肥私等损害企业利益行为。

2.业务素质:熟悉本职工作,有相应的业务知识和业务工作能力,能积极维护公司利益,曾有良好工作业绩,无遗留不良问题。

3.法律素质:具有合同法和其它民商法基本知识,并在实际工作中能灵活运用上述法律知识。

第四十八条公司根据各部门和下属公司、企业的实际情况,决定法人委托人的设置及数额,具体人选由各单位确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发给法人委托书。

第四十九条法人委托书庆于每年年终重新审核一次。审核的主要内容是:法人委托人在本年度的业务工作情况,取得的工作业绩,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审核后,法定代表人可根据情况分别作出:维持授权范围、变更授权范围、撤销授权及吊销法人委托书等决定。

第五十条法人委托证书应妥善保管,防止遗失。不准将法人委托证书转借他人或用作其他证明,否则,除吊销其法人委托证书外,还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五十一条法人委托人工作调动时,应向公司交销其法人委托证书。

第五十二条签订合同实行合同专用章制度。公司及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合同所加盖的印章,除特殊情况使用企业公章外,一律使用合同专用章,其他印章一律不准代替使用。否则,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结算手续,由此所引起的责任由有关人员承担,并可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三条合同专用章由公司统一刻制、编号和颁发;严禁任何人私自刻制、使用。

第五十四条合同专用章应严格按授权的范围使用,不准混用、代用或借用。

第五十五条合同专用章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除立即登报声明作废外,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

第五十六条公司各单位都必须认真做好经济合同管理及其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1.建立合同档案。每一份合同都必须有一个编号,不得重复或遗漏。每一份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包括文书、电传等),均应妥善保管。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各企业应根据合同的不同种类,建立经济合同的分类台帐和总台帐。每个企业必须设一个总台帐。其主要内容包括:序号、合同号、经办人、签约日期、合同标的、价金、对方单位、履行情况及备注等。台帐应逐日填写,做到准确、及时、完整。

3.填写“经济合同情况月报表”。各企业应在每月5日之前将上月月报表填好后报送总经理,同时抄报计划财务部、公司办公室,必要时可抄报企业法律顾问。

第五十九条本制度是公司合同管理的基本制度,公司及公司下属各部门、公司、企业和业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切实加强公司合同管理工作,规范自身合同法律行为,维护公司利益,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第六十条本制度实施以前,公司制定的有关合同管理制度及规定,自本制度实施后即行废止,公司有关合同管理工作自本制度实施后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工作合同管理流程篇十七

1、销售类型(按照产品项)分为五种:

车体改装销售、机加产品销售、多媒体商品销售、材料销售、系统集成销售。

重点提示:根据销售统计和核算的需要,在销售订单的表头栏目内必须选择对应的销售类型,从以上五种分类中进行选择。

2、销售业务类型(按照结算情况界定)为三种:

普通销售业务:无论赊销、现销,当月完成发货后(含多次发货)当月结算完毕(含多次结算)的销售业务,在增加销售订单时选择业务类型为普通销售业务。具体操作见普通销售业务处理流程。

分期收款业务:当月完成发货后(含多次发货),需分次、跨月进行结算、开发票,分批结转收入成本的销售业务,在增加销售订单时选择业务类型为:分期收款。具体操作见分期收款业务处理流程。直运销售:销售的商品不经过公司库房,直接将商品从供应商处发送到客户方的销业务(例如:商品代购业务),在增加销售订单时选择业务类型为:直运销售。具体操作见直运销售业务处理流程。

根据销售统计和核算的需要,在销售订单的.表头栏目内必须选择对应的业务类型,从以上三种分类中进行选择。因为三种业务的核算处理方式不同,所以在增加销售订单时一定要区分清楚。

工作合同管理流程篇十八

应届生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双方会签订一份就业协议书,全称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订后有关该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相关问题都会得到相应安置。目前,全国各大高校在应届生毕业时要求网上签署就业协议现象已极为普遍,有关如何网签就业协议及签署后出现的问题也已成为高校生关注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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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合同管理流程篇十九

为了规范销售合同签订、加强销售合同管理、合理规避合同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销售合同/定单(包括一般要求合同、特殊要求合同以及由甲方主持签订的买卖合同、框架协议和代储代销协议等)的签订、审批、变更、保管等各项事项的规范和管理。

1、供需双方全称、签约时间和地点。

2、产品名称、质量标准、单价(价格审批)。

3、运输方式、运费承担、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及验收方法应具体、明确。

4、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5、免除责任及限制责任条款。

6、违约责任及赔偿条款。

7、具体谈判业务时的可选择条款。

8、合同双方盖章生效等。

9、销售经理按月检查客户经理对违约赔偿事项的管理情况,并将结果汇总上报给主管销售副总经理与总经理。

10、若客户不愿意签订销售合同,由客户经理填写《免签销售合同申请单》,报销售部经理审核,经主管销售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审批后免除签订销售合同;销售订单应按“销售订单评审流程”中“xx条款”执行。

3、销售部负责销售合同的评审;

4、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代理人负责销售合同的签署。

1、销售合同在正式签订之前,必须进行合同评审。合同评审主要是对顾客信用以及合同中规定的产品要求、技术指标、数量、价格、交货期、交货地点、付款条件、违约责任等所有涉及到的'要素进行全面评价与审核,旨在降低销售风险。

1)一般要求的销售合同(成熟产品)由销售部主管业务员或部经理直接进行评审;

3)合同金额巨大或比较关键的销售合同评审,应在总经理和其他有关副总经理的主持下进行。

4)合同评审中如有异议,应及时与顾客进行沟通协商,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前提下,力争达成一致。

2、合同经评审后,无异议,方可正式签订销售合同。

1)销售合同必须使用公司标准模板(甲方主持签订的合同除外),统一编号,编号方式为:sz+对方缩写+年月日—(1、2、3),编号不得重复。

2)签订销售合同时,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3)销售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1、市场销售部人员负责销售合同的汇总和管理,并建立“销售合同管理台账”;

2、销售合同统一保管,按顾客、签订时间等进行分类分册保管;

3、销售部负责保管3年以内和未履行完毕的销售合同;

4、综合部档案室负责保管3年以上且已经履行完毕的销售合同。

1、销售合同依法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本着“守法、守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的全面履行。

1)销售部人员负责将已签订合同/订单录入公司a6管理系统中;

2)销售部人员负责确认合同/订单中各项产品的完成方式,比如外购、开发、生产、外包等等:

(a)需要外购的产品,信息传达给采供部采购人员,由其完成采购;

(b)需要生产的成品产品,与生产部门勾通并下生产计划单到生产部进行生产;

(c)需要外包的产品,由由市场销售部人员从档案室调出图纸,交予有资质的合格外协厂家进行生产。

3)销售部人员负责销售合同/订单中指定产品的交付和跟踪,以及使用情况的信息收集。

1、客户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要求时,销售部经理应从维护本公司利益的角度出发,采取恰当的处理方式,保证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销售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按签订合同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在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应签订合同变更或解除协议。合同变更或解除协议只作为原销售合同的附件,共同使用产生法律效力。

1、因客户原因造成合同变更与解除的,销售部经理必须要求其赔偿本公司损失。

2、因本公司过错造成客户要求变更与解除合同的,应主动承担责任,以免造成双方损失扩大。

3、因双方原因造成客户要求变更与解除合同时,应与对方积极协商,共同解决。

4、合同纠纷的处理原则:

1)在处理合同纠纷时,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合同纠纷处理以双方协商解决为主、其他解决方式为次。

3)本公司员工在处理纠纷时,及时上报,积极主动,不互相推诿、指责。

5、合同纠纷的处理方法:

1)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原则。

2)因本公司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双方损失。

3)因合同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4)协商达不到预期要求时可依合同约定的纠纷解决方式进行诉讼或仲裁。

1、销售业务员因书写有误或其他原因造成合同作废的,必须保留原件。

2、销售合同及相关档案属于公司机密文件,保管和借阅按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机密文件要求执行。

工作合同管理流程篇二十

1工期目标:。

6个日历月完成本工程。即20--年1月1日开工,20xx年6月30日竣工。

2质量目标:。

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优良率80%以上,争创优质工程。

3安全目标:。

认真贯彻执行施工安全、规则,杜绝因公死亡事故;杜绝重大交通、机损、火灾、溺水、坠落事故。

4.创优规划:。

4.1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指导思想,强化全员质量意识,高起点、严要求,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优良率达80%以上。

4.2提出明确的创优目标,成立创优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副组长由技术负责人、项目副经理担任,成员由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担任。

4.3建立创优责任制,强化创优工程工作管理、监督、检查和奖惩机制,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到人的原则层层落实建立逐级检查、考核、评比制度,奖优罚劣,强化管理。

4.4加强技术管理的基础工作,施工中认真执行'三检',严格把好'五关'。'三检'即施工前、施工中、竣工后检查;'五关'为技术图纸复核关、测量复核关、技术交底关、工程试验关、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关。

4.5强化严格执行技术规范、用工程试验及相关测试结果对工程实体进行量化评判,服从监理工程师和政府质检人员的质量监督。

4.6开展重点、难点工程的技术攻关和群众性的qc小组活动,通过工序控制和工艺控制,推行标准化作业,杜绝各类质量通病,消除操作中的薄弱环节,使创优目标按计划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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