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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内容(通用17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4-02-09 06:19:02 页码:7
工程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内容(通用17篇)
2024-02-09 06:19:02    小编:JQ文豪

合同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法遵守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责任。合同的签署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定程序,确保双方意愿真实、自愿、平等和合法。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合同类型和范本,供大家查阅和参考。

工程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内容篇一

工程合同管理遗留重大变更补偿问题处理。该项工作一直要“咬紧不松手”的工作重点之一。同时也是是提高合同进度计量支付工作的效率。下面小编为您整理几篇有关于合同管理的文章提供给您参考!

(一)首先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1.在施工项目中设有专职的合同管理人员,使现场的合同管理专职化。

2.在合同总分析和合同详细分析的基础上,将合同总体目标分解到合同实施的具体问题和具体工程活动上。

3.组织项目小组成员和各工程小组负责人学习合同文件和合同分析文件,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使大家对合同概况、主要精神、合同总目标有较为深刻的理解,树立全局观念,避免施工中的违法行为。

4.将合同事件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并做出问题的说明完不成责任的影响和法律后果。

5.建立有效方便的文档系统,使合同的监督、跟踪和诊断工作正常进行,有利于及时正确地决策,而且在发生纠纷时能及时地提供有力的证据。

6.建立报告和行文制度,工程中合同有关各方的沟通都应以书面形式作为最终的依据并形成制度,这样才能保证各工程活动有根有据。

(二)及时做好合同跟踪

1.对合同文件和各种工程文件资料进行分析整理,或通过对施工现场的直接了解得到反应工程实施状况的信息。

2.分析工程实施状况与合同、合同分析文件等的差异和差异程度。

如未完成合同责任、工期拖延、成本超支、质量不合要求等。

3.分析工程中存在的问题,评价合同履行情况,提出分析报告。

(三)根据合同分析结果,实施有效的合同监督

1.现场中对各工程小组、项目小组或分包单位工作的监督,给它们以合同方面的帮助,如落实计划、提供工作保证、协调他们之间的关系,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合同方面的解释。

2.对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进行合同监督,协调与他们的关系,如督促他们完成合同职责,检查对方合同责任情况,追究其违约责任,进行合同索赔与反索赔,处理合同纠纷。

3.参与各种检查验收,并提出相应的报告。

4.对各种来往信件、请示、签字指令、会议纪要、索赔文件、合同变更文件等做合同方面的审查和控制,并记录在案,及时预防行为的法律后果,弥补自己工作中的漏洞,而且有利于寻找对方工作中的漏洞,及时提出索赔要求。

5.经常性地解释合同,对工程中出现的特殊问题进行合,及时预防行为的法律后果,弥补自己工作中的漏洞,而且有利于寻找对方工作中的漏洞,及时提出索赔要求。

6.收集、整理、保存各种工程资料。

(四)进行有效的合同诊断

1.逐条分析各个问题产生差异的原因及内部和外部的各种影响因素。

2.分析各种影响因素达到影响程度的大小。

3.分别确定各个影响因素由谁引起,按合同规定应由谁承担责任以及承担责任的大小。

4.对这些问题和差异采取什么样的解决措施。

如责任方增加生产要素投入,采取新的技术方案,提出索赔要求,修改计划或修订合同。

总之,使合同管理贯穿于从投标到工程竣工的全过程,既有利于合同目标的实现,又使技术和经济相结合,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

(1)及时获取工程建设施工合同文件。

合同性文件包括:招标文件及附件、投标书及附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熟悉和研究工程建设施工合同文件,全面了解和明确施工合同各条款,负责施工合同的二次交底,二次交底应面向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各班组负责人及分包单位负责人。

(3)参与项目分包合同、分供方合同的谈判、评审和签订,审核并留存分包方的资证、信誉、产品质量鉴定等尽可能完善的资料,经审定合格的分包方纳入合格分包方名册,并提交公司主管部门备案。

(4)负责对各类合同的履约进行跟踪监督,及时发现违约的原因、责任及可能产生的后果,每月按时向公司书面汇报合同履约情况。

(5)对合同履行中发生的变更、违约、争议事宜进行协调处理,并做好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6)每月28日整理和汇总工程的.工期签证、经济签证等资料,登记汇总结果并上报公司。

(7)在各类合同管理中,注意预防相关方的索赔,收集有利证据,做好索赔与反索赔工作。

(8)对合同文件进行分类、编号管理,保证合同文件不丢失、不损坏、不失密,并方便使用。

(9)接受上级各部门的合同管理情况检查,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

(10)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施工项目合同管理是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或所涉及到的一切经济、技术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索赔、解除、解决争议、终止与评价的全过程进行的管理工作。

施工项目合同管理的任务是根据法律、政策的要求,运用指导、组织、检查、考核、监督等手段,促使当事人依法签订合同,全面实际地履行合同,及时妥善地处理合同争议和纠纷,不失时机地进行合理索赔,预防发生违约行为,避免造成经济损失,保证合同目标顺利实现,从而提高企业的信誉和竞争能力。

2.施工项目合同管理的内容

(1)建立健全施工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合同归口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合同用章管理制度;合同台账、统计及归档制度等。

(2)经常对合同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进行合同法律知识教育,提高合同业务人员法律意识和专业素质。

(3)在谈判签约阶段,重点是了解对方的信誉,核实其法人资格及其他有关情况和资料;监督双方依照法律程序签订合同,避免出现无效合同、不完善合同,预防合同纠纷发生;组织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施工项目合同的鉴证、公证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送交合同管理机关等有关部门备案。

(4)合同履约阶段,主要的日常工作是经常检查合同以及有关法规的执行情况,并进行统计分析,如统计合同份数,合同金额、纠纷次数,分析违约原因、变更和索赔情况、合同履约率等,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做好有关合同履行中的调解、诉讼、仲裁等工作,协调好企业与各方面、各有关单位的经济协作关系。

(5)专人整理保管合同、附件、工程洽商资料、补充协议、变更记录及与业主及其委托的监理工程师之间的来往函件等文件,随时备查;合同期满,工程竣工结算后,将全部合同文件整理归档。

工程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内容篇二

1、负责并监督施工全过程质量安全交底和执行情况及技术经济变更的有效签证资料。

2、参加施工图纸的会审和工程进度计划的编制。

3、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各项计划方案的实施。

4、合理调配生产要素,严密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5、及时签发施工任务书和限额领料卡,月底准确结算,确保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及时、准确、有效。

6、按日准确记录施工日志,及时办理现场技术经济资料的签证。

7、组织隐蔽工程的验收,参加分部分项的质量评定。

8、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全面、合理、有效实施方案,保持施工场地安全、整洁。

9、参加工程竣工交验,负责工程完好保护。

10、完成领导交办及相关专业配合的连带工作。

工程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内容篇三

预算员岗位职责:

3、负责收集、整理工程预结算资料,并负责结算资料的对数工作,对条目的期权性负责;

4、负责按时编制月度进度报表,并对报表计价的准确性和现场进度的符合性负责; 

5、负责变更项目的报价工作;负责指导项目部办理对外经济文件(包含签证 等);

6、负责对工程技术部提交的班组劳务工资的审核工作; 

7、负责分包工程的进度、结算价款的审核工作;

8、负责每期进度申报资料及结算资料的外送工作; 

9、负责对工程图纸进行重新量度后的清单交底工作; 

10、负责对工地预算员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

11、参与图纸会审并提出意见;

12、协助工程技术部、项目部开展工程索赔工作(或负责项目的索赔工作); 

13、在必要的时候协助经营部进行投标报价工作;

14、注重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15、其它应做的工作。

合同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经营移交的中标工程的招标文件等资料的签收、登记、保管和内部分发的工作; 

4、负责合同条款的起草、审查以及洽谈后的修编工作;

6、负责将评审和洽谈后的合同条款及时电邮给公司法律顾问并收取意见; 

7、负责合同签订前的打印、复印、装订、申请 盖章以及外送合同的工作; 

8、负责追收合同、建档分发、保管以及合同交底工作; 

9、负责了解签约方的法人资格、履约能力并收集有关资料; 

10、积极参与合同的变更(修订)、解除以及合同纠纷的处理工作; 

11、负责公司需办的其他相关的合同管理工作;

13、协助经营部对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14、注重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15、其它应做的工作。

项目预结算员岗位职责: 

3、负责了解和核实工程形象进度,对形象进度与实际不符及时向领导汇报;

4、负责项目部需要办的其他计量管理工作 

5、协助预算员计算工程量;

6、协助预算员指导项目部办理对外经济文件(包括签证等); 

9、其他应做的工作。

资料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所有进入预算部资料(合同文档资料除外)的签收、登记、保管并分发给预算员;

3、负责对设计变更、签证等经济类文件的追收工作,对及时性、可读性以及齐全性负责;

5、负责本部门文稿的`编辑、通知 的分发、意见的收集等相关工作;

6、负责收集本部门的各项报表,并做好统计、核查工作; 

9、注重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10其它应做的工作。

工程合同管理师核心工作为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执行,主要协助工程技术科科长进行工程合同的管理工作。

1、负责参与工程合同的草拟,洽谈,签订。负责工程合同资料的归档工作。

2、负责根据合同价格或批准的工程项目预算书,严格监督控制工程造价,参与工程现场的经济签证、技术核定单、认质单、认价单、工程变更单有关价格的审查确认,确保工程项目造价控制目标的实现。

3、负责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参与工程预算,初审、支付进度款,参与工程竣工结算初审,汇总当月工程资金使用情况,提交下月工程资金使用计划,确保合同履约完成。

4、重要主负责业主、设计单位、勘查单位、监理工程师、承包商以及与施工相关方之间的信息交流、信息传递和信息处理的管理。

5、负责协调解决工程合同管理问题以及相关涉外关系。

6、负责协调处理合同实施执行过程中的纠纷、索赔等事宜。

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公司副总为信用(合同)管理机构的分管领导,任命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经理,有专职(或兼职)的信用(合同)管理工作人员。

1、 组织宣传、贯彻合同法律法规条例,培训信用(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3、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并进行动态化管理。

4、客户授信管理:进行客户信用审批,跟踪客户,定期对客户的信用状况统计分析。

5、应收账款管理:控制应收账款平均持有水平,日常监督应收账款的账龄,随时将潜在的不良账款进行技术处理,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

6、商账处理:建立标准的催账程序和一支工作高效的追账队伍,及时制定对逾期应收账款处理的方案,并组织有效的追账。

7、利用征信数据库资源,帮助销售部门开拓市场。

1、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

2.授权委托合同承办人员对外签订合同;

3.对本公司合同承办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4.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2、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1.组织合同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组织信用管理研讨会、案例评析会;

2.制定、修订本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3.统一办理授权委托书,严格管理本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4.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5.日常监督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

6.建立标准的催账程序;

7.汇总、分析客户信用数据,向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服务;

8.协调与供销、财务、技术等部门的关系。

3、信用(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1.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2.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保管好合同专用章。

3.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纠纷。

4.登记合同台帐,做好合同统计、归档工作,汇总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

5.发现不符和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及时向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或公司副总报告。

6.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7.定期向信用(合同)管理负责人汇报信用管理情况。

8.负责客户档案管理与服务。

9.参与商账追收。

l0.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搞好信用管理工作。

4、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1.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3.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信用(合同)管理机构信用(合同)管-理-员通报。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6.参加本部门合同纠纷的处理。

7.配合企业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做好信用(合同)管理工作。

5、财务、技术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3.解决合同履行中有关技术方面的问题。

4.依法签订、变更、解决技术合同。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和归档工作。

6.配合企业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做好信用(合同)管理工作。

工程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内容篇四

1.对学校不同班级学生数要清楚,做好不同年龄段的预防接种工作。

2.接种前做好疫苗和器材准备工作,接种后有登记。

3.配合校医在不同季节进行不同疾病的防病知识宣传。

4.对学校保健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工程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内容篇五

学好物理,不仅要掌握好物理理论,更必须重视实验,把物理理论的来龙去脉通过实验过程的探索搞清楚、理解透。

重视物理结论中的过程分析,不仅能提高应用理论的准确性,同时过程分析会增强学习物理的信心,提高处理问题、解决问题的思维能力。

很多同学可能都有这样的感觉,虽然已做了大量的题,但是收效甚微。

究其原因大都是解题后没有及时认真地进行总结反思,虽然花费了很多时间和精力,而物理成绩依然不理想。

所以,解题之后要进行及时总结、独立反思,这样做不仅可以使自己印象深刻,还能拓宽知识视野,进一步激发物理思维。

工程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内容篇六

2、参加制定谈判计划和策略;。

3、参加合同商务谈判;。

4、价格信息库的建立和维护;。

5、负责合同执行和管理;。

6、负责合同商务erp系统维护。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2、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3、能熟练操作office等办公软件;。

4、较好的英语表达能力和口语能力。

5、了解设备采购的一般流程和方法。

工程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内容篇七

在大型国有企业里,领导班子以及各部门工作人员对安全工作的意识相对是比较强的,在中小企业尤其是私企里,这方面的意识则相对较弱。与这种形势相对应的就是安全员在单位分工中的地位问题。大家注意,此地位可以权势无关,而是从工作开展方面对安全员的岗位进行职能定位。

本文将对安全员的职能进行分析。 

一、管理

国家的安全管理工作体制是“国家监督、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群众监督”,这样的体制赋予施工项目安全员的职能就是“管理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工作”,概括为“管理”二字。

这种管理,一方面是对安全管理机构内部的管理,一方面是对其他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

安全管理工作是企业管理的一个方面,也要在企业的运作体制下进行。也就是说,企业的运作体制是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基础,安全管理工作不能超出企业管理的体制之外。这就需要施工项目安全员按照企业内部工作流程、工作习惯进行日常工作的开展。

同时,安全管理工作与其他方面的管理工作相比又有自己的特点。这就需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起一套符合企业体制,能够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的工作机制。如:成立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制定各种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种管理制度的工作程序等等。

二、指导

安全管理岗位的设立,目的'之一就是要落实各种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指令、安全生产措施。如何把这些工作从领导层贯彻到各个职能部门、落实到各个分包队伍,是安全员面临的问题。这就需要安全员进行各种管理要求的宣贯,使各个层面都能够了解安全各自的安全工作任务,知道怎么去开展这些任务。归纳起来就是“指导”二字。

这种职能在当前的分包施工体制下、在分包队伍多是由技能相对较差的农民工构成的现实条件下,显得尤为突出。

三、服务

安全管理工作是建立在生产工作之上的,没有“生产活动”就没有“安全生产”的要求。所以可以说,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是从企业生产管理工作中衍生出来的。这就要求安全管理人员形成一种服务于生产的意识,并在行动中体现出这种意识。深入基层及时了解、发现生产过程中威胁人身、设备安全的问题并协调解决或向领导汇报为基层服务。

四、监督

监督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职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闭环式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步骤,属于项目内部监督管理。其主要内容是进行安全管理工作执行情况的监督,监督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规程的执行情况。

(1)严格执行国家、地方、企业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程,负责落实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意识的宣传和培训。

(2)参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的制定和管理方案的编制。

(3)参与本项目危险因素的识别、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参与本项目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和管理策划。

(4)负责对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运行和活动进行控制、推进、检查,以及不合格项的整改;监督检查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执行情况。

(5)负责对本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收集及环保意识的宣传和培训。

(6)参加本项目编制的年、季、月生产计划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参加生产会议、安全技术交底。

(7)协助做好工伤职业病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按事故报告规定填报职工伤亡事故月报报表。

(8)负责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有关事故的应急处理准备和响应,负责编制事故紧急预案及预案的演练。

(9)负责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内外沟通与协调。

(10)负责项目人员体检、保险等事项的跟踪管理。

工程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内容篇八

3、维修在线不良品、确认不良物料,处理在线异常问题;整理不良数据,提出改善建议;。

4、辅导在线检验人员的技能学习,确认培训效果;。

5、配合工程师开展质量改善措施、工程变更的落实。

6、跟进ec、产品返工的落实效果。

工程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内容篇九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活动的,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单位派驻工程项目现场负责履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以下简称监理合同)的组织。

本规定所称总监理工程师,是指具有相应资格,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人员。

本规定所称专业监理工程师,是指具有相应资格,在总监理工程师授权下,负责某一专业或者某一方面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

本规定所称监理员,是指具有相应资格,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并在专业监理工程师指导下,从事具体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

第三条 建设单位应授权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并在监理合同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予以明确。建设单位应支持监理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施工单位应接受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设工程监理活动。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项目监理机构

第六条 监理单位应在工程项目现场设立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形式和规模应根据监理合同的范围和内容确定。

第七条 项目监理机构一般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成,必要时可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必须经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

项目监理机构应保证监理人员专业配套、数量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

第八条 项目监理机构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全面履行监理合同,控制建设工程质量、造价和进度,管理建设工程相关合同,协调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关系;做好各类监理资料的管理工作,监理工作结束后,向本监理单位或相关部门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

第九条 项目监理机构应采用巡视、检测、见证取样和平行检验等方式控制工程质量,对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平行检验比例不得低于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5% ,检验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条 项目监理机构应依据监理合同配备满足现场监理工作需要的检测设备和工具。建设单位应为项目监理机构开展监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交通、通讯及生活设施。

第十一条 监理单位应对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进行考核,指导项目监理机构有效地开展监理工作。项目监理机构应在完成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后撤离现场。

第三章 总监理工程师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以书面形式向总监理工程师授权,明确其职责和权限,并将书面授权书送达建设单位。

第十三条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方可上岗:

(一)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程监理工作经历;

(二)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二十年以上相关工程施工管理经验,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并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第十四条 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组织项目监理机构,确定人员岗位职责,全面负责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二)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和旁站监理工作方案;

(三)签发工程开工或者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和工程竣工报验单等;

(四)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和进度计划等;

(五)审核签署施工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六)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七)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和审批工程延期;

(八)审查施工分包单位资质;

(九)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十)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十三)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监理资料;

(十四)当发现重大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时,应协同有关方面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并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 总监理工程师拥有下列权力:

(一)当工程具备开工或者复工条件时,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发布开工令或者复工令;

(三)审查施工单位和分包单位资质;

(四)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和进度计划;

(五)审核确认工程款及工程结算;

(六)建议更换施工单位不合格项目负责人或者不合格施工分包单位。

第十六条 在履行监理合同期间,监理单位不得随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确需更换时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第十七条 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项监理合同业务,确需同时承担多项监理合同的,不得超过三项一等以下工程监理合同业务。

第十八条 总监理工程师经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可书面授权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任职条件不得低于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必须常驻现场。

第四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第十九条 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应在总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授权书中予以规定。

第二十条 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方可上岗:

(一)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具有二年以上相关工程监理工作经历;

(二)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十年以上相关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经历,

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并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第二十一条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在总监理工程师指导下,巡视检查施工现场;

(二)负责编制相应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三)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工作;

(五)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及隐蔽工程的检查和验收;

(六)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监理工作实施情况;

(七)做好监理日记;

(八)负责相应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九)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平行检验;

(十)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十一)对关键部位或者关键工序安排旁站监理,检查督促旁站监理工作。

(十二)当发现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时,必须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并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

第二十二条 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下列权力:

(一)要求承包单位报送关键部位或者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

(二)禁止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场;

(三)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部位或工序拒绝签认;

(四)要求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进行整改。

(五)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予计量。

第五章 监理员

第二十三条 监理员的职责和权限应在总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授权书中予以规定。

第二十四条 监理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方可上岗:

(二)具有相关专业技师职称、十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并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第二十五条 监理员应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在专业监理工程师指导下进行质量监督、检测和计量等具体监理工作;

(三)签认工程质量检查和工程计量原始凭证;

(四)负责旁站监理工作,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五)收集整理相关监理资料;

(六)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监理记录;

(七)当发现重大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时,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

第二十六条 当发现施工活动危害工程质量和安全时,监理员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监理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管理,严格审核各类监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建立监理人员跟踪管理档案,将不定期检查结果记录在案,作为监理人员和监理单位年检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八条 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监理人员的继续教育,不断提高监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第二十九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监理人员在监理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应责成有关方面及时处理;对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妨碍监理人员正常开展监理工作的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

第三十条 建设单位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具备任职条件的监理人员。

第七章 罚则

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可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明示或者暗示监理单位同意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二)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拨付工程款或者进行竣工验收的;

(三)妨碍和阻挠监理人员正常开展监理工作的。

第三十二条 监理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可处罚款;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降低监理单位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等级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因监理人员不履行职责造成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二)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三)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四)选派不具备条件的人员承担监理工作的。

第三十三条 监理人员违反本规定,有本规定第三十二条(一)、(二)、(三)款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可处罚款;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吊销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五年内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可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与监理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二)妨碍和阻挠监理人员正常开展监理工作的。

第三十五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监理人员的工作不进行监督管理的;

(二)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认可不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承担监理业务的。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中的罚款,法律、法规有幅度规定的从其规定,无幅度规定的为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从事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或者设备监造活动的,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施行以前有关文件与本规定不符的,按本规定执行。

项目班子进场后,坚持各有分工、各负其责,在施工方案措施面前及任务安排和责任落实上,任何接受人或执行人必须无条件严格的执行;加强内部管理,在工程质量上要加强结构工程、装修工程和机电工程的管理,在工程施工中严格执行样板制;强调创“精品”,只有通过创“精品”才能保证整个工程成为精品,任何人必须以此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严格控制每一工序、每一过程和每一环节;严格执行“会诊制度”和“奖罚制度”,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做到“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人监督、凡事有据可查”,对每一重要分部分项工程都要编制管理流程,严格执行“会诊制度”与“奖罚制度”相结合的方式,彻底解决施工常出现的问题,以创“精品”保证精品工程。

(1)施工项目经理是对施工项目管理全面负责的管理者,是施工项目的管理中心,在整个施工活动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同时也肩负着重大的职责:

(2)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及企业制定颁发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利益,确保公司下达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全面完成。

(3)对项目范围内的各单位工程和室外相关工程,组织内、外发包,并对发包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成本和场容等进行监督管理、考核验收、全面负责。

(4)组织编制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工程进度计划和技术方案,制定安全生产和保证质量措施,并组织实施。

(5)科学组织和管理进入项目工地的人、财、物资源。协调分包单位之间的关系,做好人力、物力和机械设备的调节与供应,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履行与公司经理签订的承包合同,提高综合经济效益,圆满完成任务。

(6)严格财经制度,加强财务、预算管理,推行多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正确处理国家、企业、集体、个人四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1)施工前负责熟悉和审查工程地质资料、施工图纸、做好图纸会审,按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2)搞好施工放线,为按图施工提供依据。

(3)对工程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零配件进行进场质量检查验收。

(4)审查设计变更,材料代换手续,对不符合要求或影响工程质量的应拒绝施工。

(5)按时做好各项施工试(化)验工作,并做好纪录。

(6)参与工程质量检查和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及时做好隐蔽工程纪录。

(7)严格执行技术复核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8)记好施工技术日志,为评定工程质量提供必要的资料,负责积累、整理和保管技术内业资料,保证内业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1)参与编制并负责贯彻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各项保证措施和方法。

(2)对工程施工过程和施工现场进行控制,保证安全生产,做好工程成品保护。合理安排工期,制定施工项目的阶段控制目标和年度控制目标,协调各工种的作业,使施工顺序合理,衔接恰当,均衡、有节奏的施工,实现计划工期,提前完成合同工期;科学组织施工,使现场容貌、料具堆放与管理、消防保卫、环境保护及职工生活均符合规定要求。

(3)熟悉并掌握全部施工图纸、施工规范、操作规程、质量验收和评定标准,并负责向施工班组进行质量交底。

(4)及时组织隐蔽工程验收和分项工程的质量检查评定。

(5)负责组织现场工程质量日检、旬检、月检工作,并主持施工班组及各工种之间的质量交接检查工作。

(6)负责作好施工日记和组织整理各项交工验收资料。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质量法规和规范、规程、标准及上级有关加强质量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2)对下道工序所掩盖的隐蔽工程,必须及时会同建设单位驻现场代表检查验收,并做好记录。

(3)督促和指导施工班组做好质量日检工作,随时查验施工班组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和质量分析会记录。

(4)及时提供施工班组当月的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结果,作为发放施工班组工资的依据。

(5)建立各施工班组工程质量检查档案,作为竣工验收依据。

(6)及时反映施工现场发生的质量问题,对重大质量问题应直接向有关部门报告,对违反操作规程、偷工减料、粗制滥造,质量低劣的施工行为有权制止和责令停工。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

(5)负责工伤事故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

(6)对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指令和文件及时汇报和传达;

(7)按质量标准建立、健全各种档案:

《工伤纪录档案》

《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安全会议记录档案》

(1)建立、健全料具保管账目,认真填写进场验收纪录,按顺序记载正确。做到收、耗不跨月,按实际出库、有月节和累计。

(2)报表、票据手续齐全,上报及时,资料保存完整。

(3)按预算和结算认真执行限额领料,并认真做好节、超分析,逐月做好统计工作。

(4)贯彻执行周转材料租赁办法和小型工具包干办法,做到不超大型指标,不超耗,逐月核算有报表。

(5)认真检查,保存材料进的试、化验单及产品合格证,认真验收。

(6)协助项目经理及各部门制定物资需要计划和规划现场平面布置,平整场地,疏通运输道路。

(7)进场料具认真按单据检质、检斤、检尺、检量,并认真做好材料的标识工作。

(8)现场及仓库的材料的保管要做到整齐、有序,按规定进行保管,不漏、不潮,上盖、下垫、有标识做到帐、卡、物一致。尊纪守法,严格执行料具管理标准。

工程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内容篇十

1、熟悉设计图纸,参加会审、设计交底,负责办理设计变更洽商,编制施工方案。

2、深入现场检查了解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编制纠正与预防措施,及时解决施工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3、负责试验工作审核确认,做好对试验工的交底工作,负责检查施工现场计量、环保工作。

4、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中间验收、竣工验收、文明施工检查及重大事故的处理。

5、积极参与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工作。参与iso9000管理体系在技术管理中贯彻实施工作。

6、协助质量检查员、资料员完成工程的报验、资料的汇集等工作,参与样板工程的检查验收。

7、认真宣传贯彻、执行计量法令、法规和公司的计量管理办法。

8、负责本单位计量工作的统一管理,指导分包单位的计量管理业务,完成技术质量管理部下达的计量工作任务。

9、责组织本单位:能源、经营、工艺质量计量检测点和计量器具的配备。负责对本单位计量器具的统一管理。

10、定期核查在用计量器具和计量器具台账,做到账物相符。

11、负责本单位的.检测数据的统一上报工作。

12、负责组织本单位计量器具的送检,并保证按月完成周检计划。

1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核和评审。

工程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内容篇十一

为了加强水库的管理(巡查)工作,规范水库管理(巡查)员的监督与考核,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以下职能:

1.1 水库巡查员要取得《巡查员岗位资格证书》方能开展巡查工作。

1.2 管理(巡查)员要严格履行水库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按《洞头县水利工程检查制度》和《洞头县水库大坝巡视检查办法》以及聘用合同(责任书)规定的巡查职责要求,做好管理巡查工作。

1.3 管理巡查员的工作主要是巡视检查(测)、水情报送、险情报告、简单维修养护、设施看护。

1.4 管理巡查员必须对启闭机、闸门等设施设备进行简单的维修养护;经常保持大坝的整洁,及时清理大坝及上坝道路上的杂草,保持坝体的轮廓点、线、面清楚明显;及时清除溢洪道内杂草、杂物,保证溢洪道畅通;坝顶坑洼易于集水,必须填补平整。

1.5 巡查人员对危害坝体安全、违反大坝管理条款的现象必须立即制止,难以制止的要及时上报单位负责人及主管部门。

1.6 严格执行县三防指挥部对水库的防汛抗旱的蓄水指令,不得超、减蓄水。

1.7 应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熟悉水库的基本情况,按时参加上级组织的相关知识培训。

1.8 严禁穿拖鞋、高跟鞋、饮酒或醉酒后开展管理巡查工作。

1.9 及时了解气象信息,及时掌握水情、雨情,贯彻落实上级领导的`决策。遇有重大汛情时,必须掌握汛情发展变化及趋势,及时做好防汛抗旱信息传递。特别是发生紧急情况时,必须及时向领导汇报,对来往电话要记录清楚。

1.10 管理(巡查)员工作要求:

1.10.1 日常巡查每天一次,暴雨后立即增加巡查一次。

1.10.2 当出现特大暴雨、洪水、有感地震、水库水位骤升骤降或超过历史最高水位时、病险水库接近控制运行水位时,应加密巡查次数。

1.10.3 台风影响期间,必须在水库管理房全程值班,随时掌握并报告水雨情动态和大坝的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警。

1.10.4 每次巡查后要立即做好巡查记录,记录内容要求详实,字迹清楚、端正,严禁杜撰、随意涂改。

1.11 重要山塘可参照执行。

2. 海塘工程管理人员职责

为了加强高标准海塘(水闸)的管理工作,规范海塘(水闸)管理(操作)员的监督与考核,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以下职能:

2.1 高标准海塘包括20 年一遇以上(包括20 年一遇)的海塘和县管海塘,其他海塘可参照执行。

2.2 管理(操作)员要严格履行按《洞头县水利工程检查制度》和《洞头县 水 闸 操 作规 程 》以及聘用合同(责任书)规定的职责要求,做好管理(操作)工作。

2.3 管理(操作)员的工作主要是巡视检查(测)、闸门启闭、险情报告、简单维修养护。

2.4 管理(操作)员必须对启闭机、闸门、发电机组、配电设施等设施设备进行简单的维修养护;经常保持大坝的整洁,及时清理大坝及上坝道路上的杂草;及时清楚水闸范围内杂草、杂物,保证水闸通道,特别是闸室段的畅通;坝顶坑洼易于集水,必须填补平整。

2.5 巡查人员对危害坝体安全、违反大坝、水闸管理条款的现象必须立即制止,难以制止的要及时上报单位负责人及主管部门。

2.6 严格执行县三防指挥部对海塘的防汛指令,及时排水,腾空滞洪容量。

2.7 严禁穿拖鞋、高跟鞋、饮酒或醉酒后开展管理巡查工作。

2.8 及时了解气象信息,及时掌握潮位情况,贯彻落实上级领导的决策。遇有重大汛情时,必须掌握汛情发展变化及趋势,及时做好防汛抗旱信息传递。特别是发生紧急情况时,必须及时向领导汇报,对来往电话要记录清楚。

2.9 应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熟悉海塘(水闸)的基本情况,按时参加上级组织的相关知识培训。

2.10 管理(巡查)员工作要求:

2.10.1 日常巡查每天一次;视河道蓄水情况,及时开闸排水。

2.10.2 当出现特大暴雨、洪水,应加密巡查次数并及时开闸排水。

2.10.3 台风影响期间,必须按照防汛指挥部指令要求做好在海塘(水闸)管理房值班,随时掌握并报告大坝(水闸)、河道的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警并做好人员及时转移工作。

2.10.4 每次巡查、水闸启闭和发电机组维护后要立即做好记录,记录内容要求详实,字迹清楚、端正,严禁杜撰、随意涂改。

3. 水闸工程管理人员职责

3.1 沿塘水闸可参照海塘工程管理人员职责执行。

3.2 垦区水闸运行管理职责原则上参考沿塘水闸,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有关管理人员职责。

关于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的基本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点:

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必须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2.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的统一管理,并负责组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以上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施工企业以及直属施工企业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考核。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负责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下资质以及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下资质施工企业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考核。考核合格证书加盖发证机关公章及专用钢印。

3.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两方面。

4.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经公示后无异议的,由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在20日内核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对不合格的,应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限期重新考核。

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变更姓名、所在法人单位等,应在一个月内到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6.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遗失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在公共媒体上声明作废,并在一个月内到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发证机关办理补证手续。

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8.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按规定接受企业年度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所管辖职责范围内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届满时,经原考核发证机关同意,不再考核,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延期3年。

9.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档案管理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情况。

10。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其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按规定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发生死亡事故,情节严重的,应当收回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限期改正,重新考核。

工程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内容篇十二

1、按材料计划验收进场物资,填写物资进场验收记录,查对质量证明、证件和材料的对应情况,协助试验员做好材料的复试工作,并做好证件的保存工作。

2、严格按现场平面图堆放材料,做到堆放整齐,并对材料进行标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3、负责本项目严格按照对应工程进度,对应分部、分项工程名称进行限额领发料。

4、配合施工员和项目经理做好材料采购、成本使用计划及动态管理,按月进行材料成本分析,做好实际与计划成本的对比。

5、做好原始资料的记载整理,记好各类台帐,做到月结月清,按时报出报表,对顾客提供的物资单独立帐。

6、协助项目经理制定材料工具的领用制度。

工程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内容篇十三

1、负责一切材料试验工作。

2、负责工程一切资料的收理整理工作。

3、负责隐蔽验收,检验批签字整理工作。

4、负责相关本工程的一切资料的打印工作。

5、负责参加工程各项目验收工作。

6、负责本项目安全资料收集,规范工作。

7、负责各项目验收前的相关报验工作。

工程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内容篇十四

1、负责编制施工图预算(标后预算)及工料分析,编制对建设单位的结算和编审工程分包、劳务的结算。

2、负责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阶段所需的工料、机械的需用量数据信息。

3、负责项目工程预算成本、目标确切及计划统计月、季、年报的具体工作。负责项目月成本的汇总和核算工作。

4、参与投标文件、标书编制和合同评审,承担监督施工全过程合同和标书以外经济结果丢失责任。

5、熟悉图纸,参与图纸会审,提出问题,对遗漏未发现问题负责。

6、参与劳务及其它分承包合同的评审,并提出意见。

7、建好单位工程预结算及计划统计台帐,填报有关报表。

工程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内容篇十五

1、填写技术性受控文件清单及收发文记录。

2、认真熟悉施工图纸,参加图纸会审。

3、进行技术问题的洽商与核定,并填写洽商记录和技术核定单。

4、参与工程的测量定位、抄平放线及复核工作。

5、实施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产品。

6、负责在施工过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汇集、整理和保存工作,使技术资料与工程同步、准确、有效。

7、负责季节性施工措施的编制,协助项目工程师编制施工过程施工组织设计动态管理。

8、实施应用统计技术,并做好资料整理、汇总及归档工作。

9、负责构件计划、钢筋加工表的编制。

10、参与单位工程技术交底工作,配合施工员、质量员做好分部分项质量评定工作及隐蔽验收工作。

工程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内容篇十六

1、全面负责工地生产施工的组织和指挥工作。

2、参加工程项目的图纸会审,并参与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制定,熟悉图纸和设计要求。

3、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做好施工现场暂设建筑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设置。

4、会同工程技术人员对各专业班组按施工进度计划,图纸要求和设计要求进行技术交底。

5、组织指挥各班组按施工进度计划,图纸要求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对每一分项分部工程完工组织班组组长进行自检,对不符合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的进行返工,直到合格为止。对下道工序的施工必须经过验收合格才能进行。

6、施工前必须会同安全员搞好安全教育技术交底工作,对违章作业,野蛮作业的坚决制止,抓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7、组织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管理好各种设备,使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做好周转材料的充分利用。

8、工程竣工后及时组织人员搞好设备,周转材料的入库、维修。

9、对有腐蚀的化学物品要采取特殊的保管措施降污染源。

工程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内容篇十七

1、执行国家与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2、组织有关人员认真熟习施工图纸,参与图纸会审,综合提出质疑问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质量计划。

3、负责施工工艺管理,确定项目关键工序并组织编制技术措施,进行技术问题的洽商与核定。

4、负责组织工程技术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管理工作。

5、组织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的推广和应用。

6、参加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和过程自检工作,检查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工作的实施情况。

7、负责组织测量放线的复核验收工作。

8、负责处理施工过程中的不合格品,参加一般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9、负责检测设备、材料检验、试验的管理工作。

10、负责统计技术的应用与实施,负责技术进步、效益分析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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